民阵总部、财委会、监事会、理事会主要负责人电话联席会议纪要(全文) 民阵“三大”筹备委员会供稿 时间:一九九三年七月十日欧洲时间下午五时 参加者:万润南(主席)、许思可(副主席)、钱达(监事会主席)、朱韵成(财委会主席 )、马大维(理事会美加地区召集人)、杨中美(理事会亚洲地区召集人)、李克威(理 事会澳洲地区召集人)、廖天琪(理事会欧洲地区召集人) 特约列席者:于大海(民联主席)、项小吉(民联纽约分部负责人)、吴方城(民联肯塔 基分部负责人)、孙继生(民阵澳洲分部主席) 会议记录:廖天琪 会议由钱达主持,进行了两个小时十五分钟,讨论了以下事项,并作出决议。 一、华盛顿会议后,民阵的定位和下一阶段工作 经过讨论,与会人一致通过决议: 今年一月在华盛顿召开的民阵、民联联合代表大会没有达成整合海外两大民运组 织的预期目标,鉴于大多数民阵分部组织不认可、不加入新成立的民联阵,民阵总 部应明确宣布继续存在并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同时应筹备尽快召开民阵三大,并于 新的领导班子产生之后,民阵总部、财委会、理事会、监事会依程序进行移交工作 。 二、民阵“三大”的筹备工作 参加会议的八人组成筹备委员会,以万润南为召集人,建议民联方面在近期协商 之后由于大海出任共同召集人。 A)代表产生办法 亚太、欧、美地区各代表十名,当然代表不在此名额内。 总人数保持在四十至四十五之间。 理事会各地区召集人负责该地区代表名额的分配和代表资格审查,钱达和许思可 负责总体协调。 B)会议于一九九三年十月八日至十日在澳洲墨尔本召开。 C)会务安排由会议所在国分部负责人孙继生会同当地人员承担。 可邀请特邀代表参加,澳洲会员可列席观察。 D)文件准备工作 ——正式文件如宣言等由齐墨负责,胡平、于大海协助。 ——章程的修订由钱达、许思可负责,项小吉、吴方城协助。 ——议程由总部和澳洲分部协商确定。 E)经费安排 由万润南、钱达负责筹款。 ——澳洲方面筹备了部分经费,为会议专款专用。与会者的食宿由东道国澳洲负 责承担。 ——准备期间的费用由总部及地区暂时承担,由财委会统一报销。 ——与会者的路费由基层及个人自行解决。澳洲可提供部分补贴。 F)新闻工作 万润南为民阵对外新闻发言人。理事会各地区的负责人可直接同当地媒体接触, 发布有关“三大”筹备之消息。 三、对民阵未来组织架构的一些想法 总部和地方基层的关系可松散一些,但彼此之间的联系沟通应紧密。 设三大洲的负责人各五名。 设外交、人权、大陆工作、财务和理论工作委员会。 设监察委员,各地区一名。 设顾问委员会,请专家及民运知名度高的人士参加。 四、与民联的关系 于大海、吴方城、项小吉介绍了民联当前的情况,认为民联作为整体组织重新恢 复有一定难度,可考虑在民阵“三大”同时同地举行“六大”或民联若干基层组织 的相关会议,其力量可与民阵汇合,具体做法和名称可在会上进一步协商。 五、同民联阵的关系 民阵和民联阵的关系有三个层次: ——非正常阶段。法理上民联阵成立过程中因违法作弊,有关方面将于法于理提 出相应的质疑和诉讼。 ——正常化阶段。法理上问题理清后,两个组织之间理顺关系,各守分际,互相 承认。 ——共存合作阶段。在追求中国的民主化,改善人权的大前提下,合作做一些事 情。 最后,决定下一次电话会议于八月下旬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