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办案人员很有恻隐之心 (成都) 萧雪慧 我的境况今年好多了。主要是由于国际制约,政府现在多少有些顾忌,不敢象过 去那样为所欲为。这些家伙怕外国人,尤其怕美国人,想来令人啼笑皆非。我与对 方一段时间以来,倒也相安无事。工资很少,但干自己想干的事,不时到处发点带 刺带讥、夹枪带棍的杂文,挺开心的。对了,上月中旬发生了一件十分滑稽的事, 讲出来,也让你们饱览这里的穿制服者现今的心态、观念和尴尬。四月十二日,院 保卫处说中院申告庭请我下午两点去一下。我纳闷,两年过去了,怎么现在才想起 听我关于所谓案子的意见。出于好奇,决定去看看,但没准时去,故意拖到三点才 到。远远见一老一少站在台阶上望眼欲穿,我猜是他们找我。进屋后,开始了一场 简直笑死人的谈话。 我问:“找我干吗?有话直说。”那老的说:“今天请你来听你的申诉意见。” “我没申诉,我是控告。”他硬塞给我:“你申诉了。”还说:“你上诉后,高院 复查了,结论是你在动乱期间犯了反革命煽动罪,我们的处理是正确的。”“我就 知道你们不会纠正错误。”他辩解:“我们怎么不纠正错误?经我手就纠正了几十 个错案。”为表明他是对的,又笨拙地加了一句:“对你的处理是省政法委员会决 定的。”“这就对了。闹了半天,你们根本无权独立办案,不过是执行省政法委员 会的决定,其实你们就只是个工具。”“我们依据的是刑法某某条和中央处理动乱 的意见。”这人可越辩越浑,我反唇相讥:“处理动乱的意见成了法律依据。”他 硬说我八九年违法了,我说:“我八九年可是非常出色地履行了公民的义务。”一 句调侃竟引出了“名言”:“履行公民义务不能损害统治者利益。”我又惊讶又开 心:“嘿!统治者利益?哪个是统治者?宪法上写了政府官员与人民之间是统治与 被统治的关系吗?弄清楚,政府不过是工具。”一连串反驳下来他哑口无言。过一 会他又说:“剥夺两年政治权利,这已是最轻的了。要在文革,起码判你几十年。 ”真是越讲越离谱,我讥讽他:“可惜现在不是文革时期了,你们得受点制约了。 不过,与文革实质一样,只有点程度差别罢了。”这种情况下他居然还要强词夺理 ,说他们对我的处理是“正确”的。我纠正:“你只能说‘你认为正确的’,不能 说‘就是正确的’。”他居然也就更正了:“当然,是我认为。”然后又是废话: “你这案是不能翻的。”大概自己心里对这也没有把握,同时也怕我再抓漏洞,又 更滑稽地补充了一句:“当然,至少目前情况下不能翻。”“我晓得——等你们学 会尊重宪法了就翻了。”那位一言不发的年轻人想助老的一臂之力,又说他们是依 法办事,让我狠说一顿:“刚才他都泄露了天机,你们是按省政法委员会授意干的 。这件事大家都心照不宣,你们不要多说了,越说越狼狈。算了,不要说这种话, 年纪轻轻的,要不得。”他不开腔了。我后来表示,既然他们要听申诉意见,我就 要把我的看法讲出来。我说:“审判违反法律程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去年年底说 过,证人必须出庭作证。你们引用伪证,我要求证人对质,但没有一个证人。不敢 让证人出庭作对质的证言怎么能作为定案依据呢?”老的掩饰:“有的证人不愿出 庭。”“不敢出庭的证人怎么能算证人?利用一个品质不好,让人瞧不起的人作伪 证,落到这个地步实在可悲了。”谈了违反法律程序的种种表现后,我接着指出: “定案依据没有一条站得住脚的。说我写大字报,八二年宪法已没有这一条,而且 我批评的是有目共睹的腐败、官倒、反仆为主。说我破坏戒严令更站不住脚。戒严 令只限在北京部分地区,我在成都游行是合法的。你们擅自把北京部分地区实施戒 严扩展到全国戒严,是你们犯法还是我违法?”那年轻的想用我先前说老的话来对 付我:“你只能说你认为站不住脚……”我打断他:“这可不是‘你认为’、‘我 认为’的问题。我说你们站不住脚,有宪法的明文依据,你们说的有什么依据?” 他只好又不开腔了。后来他说:“你可以向省高院、最高法院申诉。”“我才不申 诉呢,我告你们。”“那是你的权利。”我故意气他:“那当然了——写论文写烦 了也写控告信,调济调济神经。”过后看记录,发现他几乎记不下来,不过倒也把 我说他们“违背司法程序”“搞变相秘密审判”以及“定案依据一条也站不住脚” 几句话记下了。滑稽的是,不知如何,别的什么也没记下,却把我说他的“这件事 大家多心照不宣,你们不要多说了……”记下了。 事后给一些朋友描绘了这番谈话,无不笑得前仰后合。过后想起两位忍气吞声的 样子,很有点恻隐之心呢。尴尬人作尴尬事,也难怪了。总之,他们的角色不好扮 ,若论快活,不一定比得上我,因我没包袱,而且,我现在也学会你们的办法:从 不怕苦中找乐。不时干点随心所欲的事,高兴好些天。 (节选自今年五月萧雪慧给友人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