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生活片段实录 (洛阳) 翟伟民 一、欲加之罪,苦于无辞 一九八九年六月十三日,公安部对我们“高自联”二十一名负责人进行公开通缉 。一九九零年三月十三日,我和我当时的保护人被举报入狱。一九九零年十二月十 八日被正式逮捕。 一九九一年三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团访美回国后,团长曾涛向新闻界讲 “六四”被判刑的不是什么追求民主的人士,而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份 子。但摆在国际社会面前的事实是:被判刑者的罪名绝大多数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 ,这无疑使当局感到难以为情。也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一次对我特殊的审讯开始了 。 一九九一年三月中旬的一天,上午九时左右,预审员、书记员(时至今日我仍不知 他们的姓名)对我讲:“对你们的处理我们是十分慎重的,就是对你的定性我们也确 定了十几个方案。每确定一个方案,一经讨论就否定了。现在有些人虽然是以反革 命宣传煽动罪为由逮捕的,将来我们将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处理。”我明知故问 道:“这二款罪在量刑上都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它们有什么区 别呢?”预审员回答:“这二款罪由于性质不同,所以在量刑上是有很大(加重语气 声调拉长)差别的。”我故意问:“那么对于我你们打算如何处理?”预审员答(音 调低而亲切):“我刚才不是给你讲了吗!你怎么还不明白?”接着又开始了已重复 上百遍的审问。这一年来的审讯记录,材料摞起来比我人还高(这是预审员的话)。 审讯结束后,他们让我看了预审记录(以前用的都是讯问记录)。由于此记录中很 多重要地方和我讲的完全不一样,因此我要求进行修改。预审员不让我修改,因此 我拒绝签名。他们勉强让我在记录上改动了几个地方,可有几处他们仍不让我更正 ,只让我在后边附上说明。因为记录中和我讲的不一样的地方太多,已难以修改, 我不得不同意在后边附加说明,附加说明后我就签了名。我又最后看了一遍记录, 发现有一个地方表达的意思不准确,因此指着那一段记录说:“这个地方表达得不 准确。”预审员马上告诉书记员:“给加上想捣乱!”书记员马上在记录上加上了 “想捣乱”的所谓口供,我当时就指出:“我没这样说过。”我回到牢房后立即就 写了一份《声明》,将此事的经过写下来,并对他们的违法行为表示强烈抗议。这 天下午,我把《声明》交给了秦城监狱的干部。从这以后预审员对我的态度马上变 得十分严厉了,每次找我总是紧绷着脸,显得十分阴险。 二、无端体罚(一) 一九九一年五月五日上午,我从秦城监狱二零四区调到二零一区,中午同牢房的 一个小孩提出和我玩扑克牌。因为我以前一直被单独关押,虽然领了一副扑克牌, 却从未玩过,所以答应了这个小孩的请求。我们俩刚要玩,姓王的狱警(队长)就打 开了牢门,他让我站起来背《监规狱纪》。以前我们从未背过这些东西,我告诉他 :“我不会背。”队长讲:“你念一遍《监规狱纪》!”我答:“我看不清。”《 监规狱纪》帖在墙上,我当时没戴眼镜。我把放在暖气箱盖上的眼镜取来戴上念了 一遍,念完后对队长讲:“《监规狱纪》中没有规定不许玩扑克牌呀。”这时队长 命令同牢房的所有刑事犯(十九人):“都上去!把他捆起来!”一大帮人立刻把我 按倒在地,将我的双手拧到背后,用二个生锈的铁环扣在我两只手腕上,用一把铁 锁锁起来。我气愤万分,马上从地上站起来,我告诉队长:“请你把所长找来!” 队长说:“所长不在!”我又讲:“所长不在请把局长找来!”队长又说:“我们 自己能处理的事情不向局长反映!”在这种情况下,我义正词严地告诉他:“我告 诉你,你迟早有一天会认识到你是错误的!”队长叫另外一个姓王的狱警把我关到 另一个牢房去。 我被调到二十一号牢房后,姓王的筒长对室内的所有刑事犯(有二十人)说:“你 们给他讲讲这里的规矩,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后来我知道,筒长讲的话实际上是 让刑事犯整整我。所以在我和刑事犯关在一起的一年多时间内,一直干着用手掏堵 塞了的马桶,给犯人们洗碗、洗饭盒等脏活累活。在狱中每个犯人都明白,狱警想 要照顾某个人,他会在打开铁门后讲:“学习号(牢头),让他睡在你的旁边。”就 这一句话,所有的人都会明白这是要求牢头照顾的意思。因为十五平方米的牢房住 二十人,很多人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刚来的人能直接上床并且睡在牢头旁边就是 让照顾的意思。也就是这一句话,牢房无论多么厉害的犯人都不敢欺负此人了。对 刚入狱的人,狱警能在打开门后一声不说就让人进入牢房,就算不错了。犯人也就 是根据这些情况来确定刚入牢者的地位。身体强壮者可以改变自己,很快进入“上 层社会”,瘦弱者自然会长期受人欺负(这是指狱警未做特别交代的情况下)。 我背带着刑具,一直没法吃饭,没法上厕所。夜晚胳膊疼得钻心,所以整整一个 晚上我都无法入睡。由于躺在地上胳膊无法承受压力,再加上手腕疼痛难忍,所以 我只有坐着熬到天亮。直到次日下午四时左右才把我的刑具取掉。 从一九九一年五月到一九九二年六月基本没有放过风。 三、无端体罚(二) 值夜班的狱警常常为了自己睡觉,让犯人替他们值夜班,自己去睡觉。一九九一 年十一月十三日晚,狱警安排我和一个叫郭殿林的刑事犯一块值夜班。我没有脱衣 服坐在床板上,不知不觉打了盹。突然,值班的张队长打开牢门,我马上坐了起来 。由于郭殿林已脱衣睡觉,队长就去找了一副铁铐把我们俩一人一只胳膊吊在铁门 上约二米高处。 刚吊起来时还能勉强忍受,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实在挺不住了,身体直往下 坠,胳膊也肿起来,钻心的疼痛令我难以忍受,郭也显出一副痛苦不堪的样子。夜 里十二时左右,我突然感到体内有一团火直向头顶冲,马上我的眼前一黑就什么都 不知道了。不知过了多久,我苏醒过来,发现自己浑身大汗淋漓,穿的衬衫都湿透 了。 次日八时左右,同牢房的很多人都恳求队长把我们放下来,郭也哀求饶他这一次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被放了下来。我们被吊在铁门上长达十几个小时。 四、蹲小号四十五天,戴手铐一个月 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时,我曾被关入小号长达四十五天,期间戴手铐三十天,而且 监狱某科长不让任何人给我送被子,说:“谁送就关谁的禁闭。”按规定关禁闭不 得超过一星期。 事情的原因是: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十八日晚八时左右,有一犯人告诉我:“你快 回屋看看怎么回事,我刚看见一大批人去你的房间了。”我听后马上向监室走去, 刚到门口,监狱几个干部已经从我住的房间走出来。我看到Zh科长手中拿着我刚刚 写成的文章草稿,于是就对他们讲:“我不在场,你们私自拿走我的东西这叫不叫 盗窃?”科长马上说:“告诉你!我们有权对你的东西进行搜查和没收!”我说: “我从没有否认你们有这样的权力。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 :‘搜查时应该有当事人在场,没收时应出具清单,双方当事人签字。’你们履行 这些手续了吗?”我的话还没有说完,L科长跑过来喊道:“值班的过来!拿副手铐 给他铐上!”马上就有人给我戴上了手铐,我对他们说:“这东西我不是没有戴过 ,我告诉你们,现在你们可以为所欲为,但我不会永远在这里的,总有一天我会出 去的!”拿我东西的Zh科长让值班者把我关入了十三号禁闭室。 禁闭室中奇冷无比,白天他们不许我走动,只许我坐在冰冷的木板上,晚上只给 我一个非常薄的被子。我要求给我加被子,有位科长不仅不同意给我发被子,还指 示:“谁给他被子就关谁的小号!”禁闭室没有厕所,只有一个脏水马桶。住在里 面的另一个姓张的刑事犯已被关在这里一年多了,所以室内的尿臊味让人无法忍受 ,禁闭室的生活水平极低,所谓的“饭”根本无法填饱肚子,顿顿都是一小碗面糊 糊,半个馒头,天天如此(按规定每餐五十克馒头,但经常给不够数量),连咸菜都 不给。 我由于戴着手铐,所以晚上无法脱衣服睡觉,并且脱衣服的话晚上也太冷。所以 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我一直戴着手铐没有脱过衣服,浑身上下奇痒无比,难受极了 。一个月后,值班的犯人才把我的手铐取下来,还告诉我:“手铐不够用了,所以 主任让把你的手铐取掉。”手铐取掉后,我又被关押了十五天才被从小号中放出来 。 还要一提的是:虽说《中国罪犯改造白皮书》声称“罪犯在狱中有受教育学习的 权利”,然而,我在狱中不给我任何一本书,不仅不让我看书学习,就连过期的报 纸都不让看,实际上政治犯的待遇还不如刑事犯。我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时通信也受 到限制,他们曾经明确告诉我:“只允许给直系亲属写信,不允许给直系亲属以外 的其他人写信!” 后 记 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三日,我刑满出狱后,监狱的警察悄悄跟踪我到洛阳。我是在 出洛阳火车站时才发现跟踪者的,当时我没有理他,过去一会儿他赶上我对我讲: “狱长让我和你来一趟,你明天跟我上公安局去一趟。”我告诉他:“我已经失去 自由多年了,现在刚刚获得了自由,我对我的自由非常珍惜。所以,我不希望自己 到公安局去。”他讲:“你明天就和我去一趟吧,咱们明天中午一点在此处见!” 次日,我没有去和他见面。十五日上午,洛阳市公安局的警察就找到我当时的住 处(我的伯父家),他们先让我伯父单位的党委书记到我伯父家叫我去党委办公室谈 话,我拒绝去和他们谈话。过了一会儿,一位警官来到我伯父家对我讲:“翟伟民 ,我们想和你谈谈。”我说:“你是谁?我又不认识你,随便一个人找我谈话我就 得谈吗?”那位警官恐吓我说:“你这样没有什么好处!”我说:“如果我的刑期 没完,我现在就和你们走;如果我已经刑满,我希望你们尊重我个人的意见!”这 位洛阳公安局的警官又说:“监狱的焦科长也是受命而来,也不是他自己要来的, 你也应理解他呀!”我讲:“如果他们不放心,他们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地和我一起 回来呢?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呢?我最讨厌有人对我不信任!”我最后提出我只到公 安局门口,不进大门,他们同意了我的要求。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我和一个亲戚到北京要求回北京经济学院继续学习。 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中国罪犯改造白皮书》中明确规定:“判刑前系在校青少 年学生者,刑满后符合学龄规定者,经考核合格者应准予其升学复学。”但我的要 求遭到校方婉言谢绝。 九月二十七日早六时,我刚拉开灯起床,就有人敲门,我打开门后,发现门口围 着一大帮身着制服的警察,其中一个对我讲:“我们想和你谈谈。”我说:“那么 你们进来谈吧!”他说:“我们在外边已找了一个地方,我们到外边谈吧。” 他们开着三辆车把我们送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团结湖派出所,把我们带进一 间会议室后,他们告诉我:“由于你现在没有身份证,在北京不方便,所以咱们一 起回洛阳吧。”我讲:“你们是强制我回去吗?”他答:“不是。”我讲:“既然 如此,我自己的事情还没有办完,我还没有打算回去呢。”他答道:“你必须回去 ,这一点你是明白的。”我讲:“如果我不回去呢?”他答道:“不回去肯定不行 ,因为这是上面的意思。” 我回到洛阳后,公安局的警察天天跟着我,我去看朋友都有人跟着我,谁到我家 去了,他们每天都要打听,还天天把我的情况往上汇报。和我一起上北京的亲戚回 洛阳后被开除公职。当地某公安局长说我:“你就是块金子,现在就是踩着你不让 你发光。”我说我要做生意,他说:“我派的跟踪你的人拿的工资就比你做生意赚 的钱还多!” 由于公安局跟踪我,原先准备接受我的工作单位也不敢接受我了,我的一些朋友 原打算帮我安排工作,现也觉得有众多不便。如今,有很多公司和单位都不敢要我 ,我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牢狱生活的阴影一直笼罩着我,我的心理负担一直很沉 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