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和女人 贺锡翔 美国联邦调查局已经认定:埃及男性伊斯兰教徒MOHAMED ATTA是此次“九一 一”事件中所有十九名动机犯的总头目。通过电视显示的照片来看,ATTA短发方脸 ,眼神专注,逼视前方,似有一股凶气。又据资料透露,此人平时性情温和,甚至 有点羞怯,是出身律师家庭的建筑工程系大学毕业生,现在这十九人的尸骨也埋在 瓦砾堆里了,谁也不知他们在劫机自杀性撞击目标时的表情、言语和思想。倒是AT TA留下的遗书里,除了嘱咐追悼者不要哭泣,还特别提到:不容许女人参加他的追 悼会,这便使我想到了本文的主题。 平时我们看到凡是伊斯兰教徒女人在她们的母国一律是戴面纱(只露两只眼睛 ),穿大袍。此袍肥袖宽腰,长垂至地不过是她的外表形像,至于伊斯兰教关于女人 的说法,女人在此教中的地位,伊斯兰妇女的风俗习惯等,常人恐怕了解不多。 一 美国是世界最大的基督徒国家。一般认为美国女人地位很高,女权运动历年 不衰,即便外表上的开放打扮和豪迈姿态,也比伊斯兰教阿拉伯女人蒙面垂眼的温 顺形像要强得多,其实稍具《圣经》常识的人都知道,上帝(耶和华)原来是并不看 重女人的。《创世纪》说得很清楚,上帝先用尘土造了男人亚当,再用亚当的一条 肋骨造成一个女人,女人只不过是男人的很小一部份,可见两者关系之轻重。后来 女人因蛇的诱惑吃了伊甸园善恶树上的禁果被上帝严加惩罚。所谓惩罚主要是两点 :第一,多多增加怀胎的痛苦。第二,丈夫必须管割妻子。所谓人类的“原罪”不 正是女人夏娃触犯的吗?比较之下,伊斯兰教没有女人犯了“原罪”的说法,但认 为女人无知、卑下;女人要服从男人(这一点与基督教异曲同工)。《古兰经》说: “安拉(真主)本来就规定了男优女劣之别,而且,生活所需金钱是男人提供,所以 男性的优越感是自然现象。因此,贞淑的女人要对男人专一、顺从。有反抗之心的 女人要得到训诫,不成便提上床惩戒;惩戒不成可以踢打、丢掷。但如果女人已经 温顺,男人就不能再有越轨的举动。”这样看来伊斯兰教虽然没有认定女人是“原 罪”之祸根,但赋予男人(丈夫)武力惩罚女人(妻子)的权利,与基督教相仿,同样 是“男尊女卑”,只不过伊斯兰教比基督教更具打击性,难怪当今恐怖分子中有不 少是伊斯兰男教徒。 二 不像其他宗教,伊斯兰教对女性的打扮有专斗的训谕。《古兰经》说:“对 女性来说,要恭谨谦虚,眼神要谦卑。要把脸遮起来,不要让人看到你美丽的面庞 。”其实不仅是脸部,伊斯兰教女性的整个身体一般都要用大袍遮盖住,阿拉伯女 子所穿的长袍大都是丝绸的,外层一般是真丝绸缎做成的黑袍,里边要穿一件真丝 印花绸或薄纱长袍。无论老媪还是少女,自幼个个从头到脚周身都用蓝色或白色长 袍裹着,再戴黑色丝绸面纱。即便大热天,也不能露出胳膊和小腿,尤其是脸颊和 嘴巴更不能轻易被人窥见,只有一双眼睛不被遮住。她们生病时,医生一般也只能 从病人手背的皮肤和说话的声音来探知对方的年龄对症下药,当然,这是传统伊斯 兰教女性的穿戴习俗,在现代西方生活方式的强烈冲击下,已有所改观。顺便一提 ,目前正遭受美国飞机、导弹狂轰滥炸的阿富汗,是中亚的著名伊斯兰教国家,该 国男子相信武力,对女性特别趾高气扬,所以阿富汗女子相当可怜,不仅没有社会 地位,在外表打扮上更是作茧自缚。该国有个传统习俗:女子一到十三岁,就得把 全身重重包裹起来,直到老死。长期以来,各种公私机构都没有女职员。女人得了 病,都不能面对面让医生瞧瞧。谁知一九五九年,印度前总理尼赫鲁访问了阿富汗 ,此人开明强干,在他们的干预下,阿富汗王室的女性及政府高级官员的太太们, 才破天荒改变了历史,首次脱下她们的面纱,获准参加公开的宴会。后来此风也波 及民间,阿富汗女子时常脱去蒙套,露出美丽的脸蛋和波斯型身材,但从最近电视 上看,在“塔利班”政权统治下的阿富汗女性,外表仍是蒙面露眼,神态可怜。 三 在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国家中,女人名字中经常出现“宾特”字样,其意 思是“某人之女”。伊斯兰教妇女起名习惯与男子基本相同,但有一条不得改变, 即妇女婚后不许改姓,仍然要用娘家之姓。这比基督教美国社会女人婚后都得改用 夫姓的习俗,似乎更有一点“女权独立”的味道。 伊斯兰教强调妇女低人一等,其法律规定:离婚只能由丈夫单方提出,丈夫 不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连说三遍“我和你离婚”,妻子就只能离开他。可是一旦 妻子生了儿子,她在家中地位就得了保障,而且稳固多了。因为儿子比女儿贵重, 这仍是该教“男尊女卑”之意识。相比之下,美国妇女离婚问题的自由自主程度比 伊斯兰妇女不知高了多少倍!而且她们的生育无论男女,都视若宝贝,因为基督徒 相信孩子既是“上帝所赐”,就绝无性别歧视。 伊斯兰教的先知穆罕默德曾推行新婚姻法,对旧俗作了很大限制。曾规定: 伊斯兰教徒最多只能娶四个妻子;而且要有义务公平合理,好心好意对待她们;每 个妻子都应有自己的合法财产,扣除父亲为她付出的嫁妆费后,剩下的就成了她能 随意支配的个人财产。所以,在某种意义上,一个已婚的穆斯林女子比一个已婚的 基督教女子在经济上有更多的自主权。就是说她能比一个西方女子更早就用自己的 财产与别人自由地进行交易,没有与丈夫财产混淆不清的麻烦。 四 伊斯兰教虽然主张一夫多妻,强调男尊女卑,规定女性蒙面裹身,但其创始 人穆罕默德对女性的美丽价值还是承认的。他曾写道:“感谢安拉创造了美貌的女 人,他赋予她们婀娜多姿、令人动情的身材,他造就了她们美丽的长发,甜润的声 喉和高高隆起的乳峰。”据说,今日所见的伊斯兰教清真寺院,其形状便是女性美 的象征。球状的圆房顶,是女性的乳房之形。尖塔是男性生殖器之形,弧状的壁龛 是子宫的象征,整个建筑便有男女交合的寓意。相反,古罗马基督教神父圣奥克斯 丁竟说过:丈夫同妻子的性行为与他同一个妓女发生的性行为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 。教皇格利高里还批准了圣奥古斯丁的训诲。从此,基督徒夫妻结婚后性交,也被 看作是一种罪过。比较之下,伊斯兰教对夫妻婚姻性爱生活还是肯定的,流传甚久 的阿拉伯爱性术便是明证。 各种宗教都有关于“天堂”的概念与描述。伊斯兰的“天堂”景象如何?《 古兰经》描述了被穆罕默德认可的种种诱人的肉体快乐。其中几段如下:“正义的 行为必将给人带来胜利的喜悦,他们将以花园和葡萄园为家,胸脯半裸的处女将陪 伴他们;他们躺在分列成行的床上,我(安拉)将以妖艳美丽的女子做他们的伴侣; 我将供给他们喜爱的水果、肉食和美酒,这酒不会使人胡言乱语和为非作歹,也不 会使人酩酊大醉;而偎坐在他们身旁的却是羞羞答答的美目处女,纯洁得好像抱窝 驼鸟身下的蛋。”这就是伊斯兰教徒虔诚信仰的“第七天国”。 据说MOHAMED ATTA等十九人都是虔诚而狂热的伊斯兰教徒,他们相信为“圣 战”而死一定会升安拉的“天堂”,在自杀性毁灭人类文明的“九一一”事件,当 时他们一定憧憬着死后尽情享受水果、美酒和美女的天堂美景吧。(二零零一年十月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