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界就徐泽荣博士被判十三年一事给江泽民主席的公开信 2002年2月19日 尊敬的江泽民主席: 我们,这一公开信的下述签署者们,是来自世界各国中国专业或与中国同 事一起工作的学者、新闻工作者、公务人员和商界人士。我们写此信给您是为了徐 泽荣博士最近被判十三年一事,这一重刑引起了我们的严重关注。 徐博士是中国研究国际关系的受尊敬的学者。在2000年6月24日被拘押时, 他在中山大学和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工作。他又曾是英国牛津大学圣安东尼学院的研 究生,在那里1999年获博士学位。 根据我们所获得的信息,2002年在深圳市进行的审判判处徐博士经济罪3年 和泄露国家机密罪10年。看来,他的第一项罪名和所谓的非法出版书刊以及书号有 关。而第二项判处他十年徒刑的罪名,则和他为他的朝鲜战争(1950-1953)研究 而收集材料,包括中国对美国、南朝鲜的分析以及某些说明志愿军参战的文件有关 。 如果徐博士所用的历史材料成了他被定为泄露国家机密罪的主要依据,这 是明显地违反了学者的学术研究的自由和他们的创造力以及获取研究信息不应当被 限制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国际民事和政治权利公约的第19条和国际经济、社会和文 化权利公约的15条所明文保证了的。 本公开信的许多签署者是研究政府决策的学者。我们无法接收任何分析半 个世纪前的任何国家的军事政策的研究是什么“泄露国家机密”。我们要求和寻找 在进行与中国有关的此类研究时我们应有的免除任何牢狱恐惧的权利和保证。 我们深为关注徐博士自2000年6月被拘押以来的境况。在他被审判前的整整 18个月中,他显然被禁止和外界通讯和接受来访。他在牛津大学的教授探访他的要 求曾被拒绝。我们所得到的信息使我们对徐博士的人权是否得到尊重以及对他的拘 押和审判是否公正产生了很大的疑问。 我们一致强烈要求您,主席阁下,能亲自关注徐博士一案并尽早释放他。 我们同时强烈要求贵国政府能执行你们对于尊重和保护在中国的学术自由和人权的 承诺。这样才能提供一种贵国和我们所属的世界其他各国的继续学术交流。 你诚挚的, 马略克·戈定爵士(英国牛津大学圣安东尼学院院长)罗森马丽·弗特(中 文姓名:傅诗,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圣安东尼学院院士,徐泽荣博士论文导师)斯 蒂夫·曾(中文姓名:曾锐生,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圣安东尼学院院士,徐泽荣博士 论文内聘主考)迈克·雅呼达(英国伦敦大学政治及经济学院教授,徐泽荣博士论文 外聘主考)英国牛津大学圣安东尼学院全体在校学生,以及340多位美国、法国、瑞 典、澳洲、加拿大、新西兰、日本、香港、台湾等地的学者(宋永毅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