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萧功秦 (北京) 周 舵 近读《与政治浪漫主义告别》,有些话似乎不能不说了。 不及细说,只提最根本的一点。我认为,新权威主义的致命伤是:它几乎完全 缺失了自由主义的人权视角。 对激进主义的批判,我几乎完全同意。就说理的深刻、透彻以及论证的有力而 言,与之可比者寥寥可数。然而,要理解中国的现实,保守─激进,或权威(秩序 )─失范(动乱)的二分法却远非适用的分析工具。近年来思想界的两大争论(保 守─激进,自由主义─新左派)之无成效,据我看,也首先是由于分析工具之不当 。请参照本人的六分(或五分)法模型(附上),不赘言。 让我们首先区分“政治目标”与“政治手段”。 我以为,中国“现代化的陷阱”,一言以蔽之曰“极端主义”。这有目标与手 段两层含义(见附文),在你则似乎只有手段一层含义:急剧的、通盘性的、参与 爆炸式的变革(即革命)是灾难性的。这我同意。然而,“保守”与“激进”双方 的目标是什幺?如果激进派的目标是扩大参与即民主,那幺“自由”的位置在哪里 ?保守派要保守的又是什幺呢?须知,中国并无英国式保守主义所欲保守的自由传 统,相反,中国的保守势力要保守的要幺是极权主义新传统,要幺是皇权绝对主义 老传统。其间差别之大,不啻霄壤。 自由是关键。这与民主(大众参与)是两码事。自由不但不等于民主,而且, 两者往往是相互冲突的;但在你的视野中,两者永远是混为一谈,统归于“激进” 的旗号之下。更糟的是,你认为自由与秩序是不相容的,秩序只能靠强制,这与柏 克正相反。看来,你的“新保守”确乎别有所指。 作者似乎很欣赏德、日式的伪立宪政体。而在我看来,这恰恰是通往大灾难的 三条极端主义道路之一──新法西斯(另两条是极左即极权主义复辟,和极右即激 进的休克疗法)。德、日的历史教训还不够惨痛吗?何以见得“新权威”不是通往 法西斯之路呢?德、日现代化模式,恰恰就是你所主张的“现代化导向的开明专制 ”即新权威!其最严重的问题就是:人权[注]的完全空白;人自身不是目的,而是 某种集体性目标( "现代化”、 国家利益、富国强兵、赶超……)的工具;如何使 用工具的决定权完全操于政治权力(权威?)之手,个人不得持有异议;政府赐你 多少自由权利,你享有多少,且随时可以更改、收回、削减──以权势者的命令、 随意性极大且不公开的“内部文件、指示精神”、立法机构颁布的法律或行政机关 的政令等方式;伪宪条文的实质即是这些命令、法律的合法有效,而人权则仅为具 文而已。没有这个人权立场,以国家利益(“现代化”)为导向的政治权力不是权 威,它不具备当代文明人类公认的合法性;这种缺少合法性的秩序也未必能够长久 稳定,特别是其有效性即经济绩效滑坡时;其治下的市场可能是畸形的并且日益腐 败低效;并且,该政权很可能难以向民主政治平稳过渡。 当然,这种悲观的前景只是可能性之一,不是必然发生的。而要想避免这种悲 观前景,关键不是什幺“镇制力”,相反,是要以切实的、制度化的人权保障,即 法治(不是“法制”!)来凝聚人心、建立共识,而法治的核心是对政府权力的限 制──请注意,“限制”不是弱化,不是“软政权化”,是权力的分立和制衡;在 分权制衡的初期阶段,甚至可以主要是一党体制内部的分权制衡,加上社会监督( 公众舆论、新闻媒介以及异议分子或团体对执政党的警觉、批评、监视),以及公 民社会、公民文化的培育。片面强调镇制力和“权威”(只是权力而已!),已有 的经济自由(正是这一自由秩序促成今日中国的经济繁荣)可能退化、腐败,绩效 可能低落,公民社会和公民文化无从发育,最终,秩序和稳定可能只有靠赤裸裸的 暴力来维持。总而言之,落实自由才是关键,民主可以暂缓(当然,在不妨害自由 的前提下,也不妨逐步扩大参政)。 我的其它不同意见差不多都是从这个关键处引出的。例如,“四项基本原则” 中,前三项尚可转义后沿用,但“专政”则绝对不可宽容,并且根本无转义之可能 ──那是极权的利器,自由之死敌;理性主义不是必定与激进相联,它也可为自由 主义的渐进改良所用(渐进改良恰恰是极大地依赖理性);中国从来没有过封建, 中国现代化之坎坷,主因之一即是没有过封建,因为封建制下权力的多元制衡乃是 自由之母,而自由又是自由民主之母,中国的老传统却是中央集权的绝对皇权加官 僚专制主义,与封建恰好相反;古希腊的城邦民主不仅仅是民主,还有“法律下的 自由”;古代罗马也不是民主,是共和,共和则是分权制衡的源头(君主、贵族、 平民三者的权益平衡)。总而言之还是那句话:没有(区别于激进民主的)自由、 人权的视角,一切政治论说要幺荒谬,要幺乾脆是祸害。 一个学者如果不与专制政治保持清醒的距离,他就仅是个文字匠,不是纯正的 知识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