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运动的战略方针
·郭罗基·
中国一定会变,而且变数很多,为每一个变数设计一个方案是不可能的。中国的
民主运动应当确立一个以不变应万变的方针。纵有千变万化,我有一定之规。随机
应变是需要的,但不是临时应付,而是万变不离其宗。随机应变是策略问题,万变
不离其宗是战略问题。确定战略,就是为了统观全局,贯彻始终,唯民主是宗。
欲知当前中国民主运动的战略,首先必须考察一百多年来中国为民主而奋斗的历
程;然后把眼光放大一点,考察中国历史上传统的社会变革方式;再把眼光放大一
点,考察世界历史上发达国家走上民主宪政的道路。最终必然会得出相应的结论,
究竟怎样在中国实现民主?
一
一百多年来,中国一直在激烈地反对不民主、热烈地追求民主,为什么至今未能
实现民主?
近代的民主思想是十九世纪中叶从西方传入中国的。将西方的民主思想化为政治
主张,最早提出民主共和国方案的是孙中山。一八九四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建立的兴
中会,就是以美国式的民主政府为理想。为争民主而倡革命。章太炎的《驳康有为
论革命书》断言:“事成之后,必为民主”。一九一一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王
朝,人们以为必是民主代替专制、共和代替帝国。到了一九一九年前后的五四时期
,陈独秀发现,所谓“民国”,只是换了一块“招牌”。所以他又重新强调民主,
再加科学,“民主和科学”成为进行启蒙运动的战斗旗帜。
五四运动的“总司令”陈独秀后来当了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民主和科学”的
旗手在共产党内却成了“老头子”,实行的是家长制。
一九二七年的北伐战争推翻了军阀独裁政府。但新军阀的独裁又代替了旧军阀的
独裁,而后是国民党的一党专政。
中国共产党虽然是共产主义政党,在中国所进行的是民主主义革命,还加上一个
“新”字,区别于以往的民主主义革命,以示彻底。毛泽东说过:“历史给予我们
的革命任务,中心的本质的东西是争取民主。”一九四五年黄炎培在延安谈到历史
上朝代兴亡的周期率,“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问:“共产党能否跳出
这个周期率?”毛泽东回答:“我们已经找到了一条新路,我们能够跳出这个‘周
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
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如果实行民主,确实是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走出了一
条新路。但一九四九年共产党取得政权以后并没有走上这条新路,还是走的一条老
路。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结果建立了更加严密的共产党一党专政。毛泽东自称是
“秦始皇加马克思”。秦始皇和马克思怎么能相加?不过是“中体西用”,秦始皇
为体,马克思为用。
一百多年的中国民主奋斗史,有两条重要的教训:
第一,反对不民主,不等于民主。推翻了专制独裁,还可以出现新的专制独裁。
第二,谈论民主,不一定理解民主。民主的宣言,也可以导致不民主、反民主的
实践。
历史轮到我们了。这两条教训,值得当今新一代的反对不民主、追求民主的人们
反思、深思、三思。
事件的悲剧性在于:反对不民主的人们往往自以为代表民主;当他们上了台,又
有别人反对他们的不民主。谈论民主的人们往往自以为实行了民主;又不许别人再
要求民主。
中国古代也有“民主”概念,它的意思是“民之主”。古书中记载,推翻了夏桀
统治的成汤就是“民主”。近代的民主概念是人民主权。“民之主”是为民作主,
人民主权是人民自己作主;为民作主是主宰人民,人民自己作主是人民主宰一切。
近代中国在反对不民主的时候,追求的是人民自己作主的民主;推翻了不民主的统
治,又出现为民作主的“民主”。中国共产党强调,必须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人
民才能享受民主,这不就是“民之主”吗?追求近代民主,结果又回到古代“民主
”。何以如此?中国争民主虽有一百多年,但还没有摆脱几千年来传统的社会变革
方式。企图以传统的方式走出传统,这是近代中国民主运动的极大的矛盾。为这一
悖论求解,才能找到出路;否则,历史将一次又一次地循环。中国传统的社会变革
方式是什么?
二
中国历史上的权力斗争特别发达,围绕着夺取权力而无休无止地进行政治的或军
事的、宫廷的或草莽的、公开的或秘密的、礼仪的或流血的斗争。项羽见了秦始皇
威风凛凛的仪仗队,不禁脱口而出:“彼可取而代之!”“取而代之”就是中国历
来解决社会问题、实现政治抱负的传统的思维方式和操作方式,简而言之,你下台
我上台。不仅统治阶级内部,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一切纷争总是在权力问
题上见分晓。
人们常常称赞中国人民具有高度的反抗压迫的精神;人们没有注意到,另一方面
,中国人民也有高度的忍受压迫的精神。平时安于忍受没有权利的生活,到了忍无
可忍的时候就起来暴动、造反,针对压迫自己的政治权力进行打倒、推翻,以取得
政权作为达到改变命运的目的。农民起义不仅杀贪官,而且矛头直指中央政权。古
代叫“取而代之”,共产党叫“翻身运动”。无论是“取而代之”,还是“翻身运
动”,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制度。当自己的命运改变的时候,不过是把不幸转嫁给
别人;自己被压在下面就要求翻身,翻过身来又把别人压在下面。最早的农民起义
领袖陈胜自封为王,还没有打平天下就神气起来了。《史记》中有一段生动的描写
。陈胜被压迫的时候,和一起扛长工的伙伴说“苟富贵,毋相忘!”他果然“富贵
”了。当年的伙伴去看他,却拒不接见。哥儿们说:“夥颐,涉之为王沉沉者。”
(“好家伙,陈涉——即陈胜当了王了不起啦!”)项羽兵败,未能实现他所提出的
“取而代之”。刘邦建立的汉王朝,取代了秦王朝。中国古代的历史学家就已经揭
示一个秘密:“汉承秦制”。改朝换代,权力转移了,原来的制度照样延续下去。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不能说没有进步,但以夺取权力、垄断权力为中心的社会运动波
澜起伏,而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制度一以贯之。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为中国人所接受,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共产党宣言》中说
:“工人革命的第一步是无产阶级变成为统治阶级”。中国人对夺取政权、成为统
治阶级最容易产生激情。欧洲的传统和中国不同。中世纪的农民暴动,只反庄园主
,不反国王。近代的工人运动也过于迷恋经济斗争。马克思主义关于夺取政权的学
说,对于欧洲工人来说不是很容易接受的,但中国的农民理解起来却毫无困难。毛
泽东说:“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这就
是中国的农民马克思主义。中国人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也仅止于“第一步”,以后
的事情就不好理解了。中国共产党起事的时候,空有一番改造中国的雄心,一旦政
权到手,还是在传统的轨道上滑行。林彪作了一个总结:“有了权就有了一切。”
有权的人一切都有了,那么,没有权的人呢?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暴力夺取政权运动达到了很高的历史水平,武装斗争,纵横驰
骋,地下工作,神出鬼没;但下世光景也来得很快。汉、唐、明、清都有几代太平
盛世。而共产党用暴力夺取的政权,短暂的开国气象一过,在第一代领导人身上已
开始衰败。这是因为历史条件不同。现代中国是处在世界民主化的浪潮之中,不可
能再沿着老路走下去了。当代中国的民主运动还能走老路吗?如果用同样的方式和
共产党较量,一是未必能取胜,二是即使取胜无非是又一次无谓的尝试。中国的历
史舞台不能再照旧演连续剧,而是要换剧本了。既然中国传统的社会变革方式不合
时宜,就要看看人家怎样走上民主宪政之路。
三
专制制度和民主制度的区别何在?
专制制度的特征是:政府权力不可制约,人民权利没有保障。
民主制度的特征是:人民权利有保障,政府权力可制约。
专制的两个特征的关系是这样的:正因为政府权力不可制约,所以人民权利没有
保障,人民多少有一点权利是政府恩赐的。专制的两个特征归结为一点:权力决定
权利。
民主的两个特征的关系是这样的:正因为人民权利有了保障,所以政府权力才可
制约,政府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民主的两个特征归结为一点:权利决定权力。
用什么来保障人民权利?用什么来制约政府权力?宪法,唯有宪法!以宪法为保
证的民主政治就是宪政。宪法的权威在于:以人民权利制约政府权力,以政府权力
保障人民权利。
怎样从专制制度转变到民主制度?通过立宪。立宪的道路有英国式的君主立宪,
也有法国式的革命立宪。无论什么样的立宪道路,总是从争取人民的权利开始。
英国是立宪成功最早的国家。英国的立宪就是始于人民争取权利的运动。十七世
纪英国的资本主义有所发展,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人民向王权展开了斗争。一六二
八年国会向国王提出《权利请愿书》,是第一个宪法性文件。一六七六年国会又通
过《人身保护法》,进一步保障人民的权利,以对抗王权。一六八八年发生“光荣
革命”。一六八九年国会通过《权利法案》,成为英国确立君主立宪的标志。争取
人民权利的同时,就是制约君主权力,逐渐从主权在君转移到主权在民。至高无上
的君主权威被至高无上的宪法权威所取代,专制制度就变为民主制度。英国虽然没
有一部成文的宪法,一系列宪法性文件和惯例是实行宪政的保证。在君主立宪制度
下,宪法都明文规定君主必须服从宪法。日本宪法指出,天皇的诏书违反宪法的条
款一律无效。比利时宪法第七十八条写明:“国王除由建国法及归附于建国法所特
别揭示的法章外,不得有其他权势。”
法国的立宪道路不同于英国,是革命立宪。法国国王和贵族拒绝妥协、不肯让步
,资产阶级只好领导人民把他们推翻。一七八九年七月十四日巴黎人民起义,攻破
巴士底狱,政权转移到制宪会议。制宪会议立即发表《人权宣言》,它的第一条就
是“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平等的”,还强调人民有“反抗压迫”的
权利。一七九一年通过的法国第一部宪法,即以《人权宣言》为序言。革命立宪与
君主立宪虽然手段不同——暴力或非暴力,目的相同,都是争取人民的权利。但《
人权宣言》的原则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并未成为事实,对政治权力的制约也不能实
现,又出现拿破仑称帝、王朝复辟的动荡局面。从一七九一年到一八七五年,八十
多年间法国制定了十一部宪法,就是因为权利和权力的关系没有得到正确解决。
美国的立宪道路也使用了暴力,但又不同于法国。美国的宪法和宪政优于法国,
但从自身的历史传统中走出立宪的道路,这方面不如法国典型。北美人民是在反对
英国的殖民统治进行了独立战争之后立宪的。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在费拉德尔菲亚
产生的《独立宣言》,为追求独立而宣布“独立的原因”是实现人的权利。马克思
称之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相比之下,可以看出一个半世纪后中国的
五四时代在呼喊民族救亡时,过分突出“国权”而没有进一步强调人权的局限性。
独立战争胜利后,一七八七年在费拉德尔菲亚召开制宪会议,通过了美国宪法。美
国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共和体制,实行联邦制。美国的政治家们最初只是注意到
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宪法上没有关于人民权利的明确规定,因而引起人民的不满。
一七九一年在宪法中增加了十条权利法案,主要是保障人民的权利。这又从另一方
面证明了保障权利和制约权力的不可分割性。而后美国宪法虽作了几十条补充,至
今一直有效。它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也是寿命最长的宪法。
人民有了权利才能制约权力,而人民的权利必须自己去争取;人民争取权利、制
约权力的过程,就是政治民主化。出现政治民主化才需要宪法,有了宪法又促进和
巩固了民主政治,这就是宪政。
人民争取自己的权利,本来是不需要暴力的。统治阶级抗拒人民的权利要求,不
得已只能用暴力把它推翻。所以,应当说非暴力的争取权利运动是正常的,而暴力
的争取权利运动才是不正常的。苏联和中国的历史学家总是颂扬暴力,认为法国的
资产阶级使用了暴力,因而民主革命是彻底的;英国的资产阶级用妥协的方式实现
民主化,就不彻底了。他们把革命和妥协变成道德概念,似乎革命就是好,妥协就
是坏。革命或妥协必须以条件为转移。旧的政治权力愿意、允许、可能接受制约,
用非暴力的手段完成立宪就是好;相反,滥用暴力就是坏。有些历史学家因为英国
资产阶级和贵族妥协而加以责备。英国曾废除王室,后又恢复。现代的英国资产阶
级已足够强大,若要废除王室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资产阶级是很精明的,拿出一大
笔财政支出来供养王室,想必是这个王室对维持社会稳定有用。连一部成文的宪法
都不需要就能实行宪政,难道不是说明英国的民主制度是很巩固的吗?
四
中国已经有了宪法,但没有宪政。
中国的立宪史将近一百年,立宪的道路非常曲折。英国式的道路、法国式的道路
都走过了,而且出现多次交替。晚清的立宪,袁世凯的立宪,是英国式的道路;辛
亥革命,北伐战争,解放战争,是法国式的道路。两种道路都没有走通。根本原因
就在于立宪是为了夺取权力或垄断权力,与人民的权利要求无关。戊戌变法是中国
历史上立宪的第一次尝试,有进步意义,但局限于统治阶级内部帝党与后党的抗争
。变法失败,谭嗣同等六君子在菜市口被处斩,京师竟有一万多人去“看杀头”,
可见不关人民痛痒。袁世凯的立宪是为了排挤革命党,独揽大权。国民党以为行将
消灭共产党,于是颁布一九四六年宪法。而共产党的立宪是废除国民党的“伪法统
”之后巩固“镇压反革命”的成果。立宪是全新的历史课题,但在中国又落入传统
的社会变革方式的窠臼。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存在两个层次的问题:首先,宪法与宪政精神不
相符;其次,中国的现实又与宪法不相符。从追求的目标来说,重要的是解决第一
个层次的问题,中国需要一部能够实行民主宪政的宪法;从达到目标的途径来说,
必须从第二个层次做起,力求宪法的兑现。行宪而后修宪才有意义,否则,纸上的
宪法无论多么完美,只是空中楼阁。行宪靠谁?主要是人民的推动。
宪法上规定了诸多的公民权利,但事实上享受不到。为什么?孙中山说宪法是“
人民权利之保障书”。人民在现实生活中争取到了权利,宪法才可加以保障。行宪
也必须从争取权利开始。
中国行宪的障碍是共产党的一党专政。现行宪法并没有提供共产党垄断政权的根
据。如何改变一党专政?是不是再来一次打倒、推翻、夺权?自辛亥革命以来,几
度夺取权力的运动总是进行得轰轰烈烈,然而并没有象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
那样带来宪政。就因为中国的社会变革只是权力的转移,而不是权利的实现。共产
党的一党专政之所以能够长久存在,就在于人民对自己应有权利的冷漠和对丧失权
利的容忍。
一九八九年的民主运动中,起初,在人民大会堂的台阶下,主人向公仆跪进陈情
表。傲慢的公仆不予理睬,可怜的主人涕泣泪流。后来,运动的要求集中在与领导
人对话。几位学生领袖和李鹏对话时,虽然表现了藐视权势的气概,但所争者是对
运动的评价,而不是人民的权利。或是向政府权力乞求,或是对政府权力挑战,总
之忽视了人民的权利要求;权利意识淡薄是中国民主运动的弱点。民主运动遭到镇
压以后,中国政府之所以能够站住脚,是因为多数人不敢讲真话,又进一步放弃了
权利。因为政府太坏,逼得人民不敢讲真话;正因为人民不敢讲真话,政府就可以
坏下去。这是两难推理。从何突破?政府会不会自动变好?邓小平设计的改革开放
,也曾大讲“民主和法制”。曾几何时,“民主和法制”换成了坦克加步枪。人民
一次又一次地寄希望于党和政府,一次又一次地落空。在人民和政府的关系上,必
须由人民作出突破。中国实行民主宪政,首先是人民履行讲真话的权利,对政府不
作违心的表态;讲真话要从每个人自己做起。
中国人习惯于夺取权力,还没有学会争取权利。六十年代,美国黑人展开了轰轰
烈烈的民权运动。中国支持美国黑人的民权运动,毛泽东两次发表声明,全国到处
游行示威。但中国的支持是希望“推翻美国政府”、“打倒美帝国主义”。美国黑
人的民权运动沿着自己的道路前进。一九六四年,美国黑人争得了与白人同样的选
举权和被选举权,以权利法案的形式肯定下来。如果坐等“推翻美国政府”,也许
美国黑人至今还是无权。即使在民主制度下,人民的权利也要自己去争取。
当代中国的民主运动应当是争取权利的运动,而不是夺取权力的运动。是人就应
当有人权,是公民就应当有公民权。人民不仅要有一般的权利,还要有特殊的权利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不同的权利要求应予分别满足。人民不仅要有个人的权利
,还要有群体的权利;民族有民族的权利,华侨有华侨的权利,为了改变中央集权
的体制,必须强调地方的权利。无论是一般的权利还是特殊的权利、个人的权利还
是群体的权利,都应全面体现为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在一
切权利之中,首先必须争取言论自由的权利。有了言论自由才能充分表达人民的意
志,向着其他的权利延伸。而冲开报禁是实现言论自由的必要条件。争取权利的运
动比夺取权力的运动更具广泛性、群众性,人人可以参与,时时可以进行。从自己
开始,维护人的尊严,维护公民的尊严,立即行动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每
天都在呼喊:“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这激越的歌声曾经鼓舞我们去挽救民
族危亡;在新的历史时期,它在唤起我们做人的自尊。
人民的权利受到侵犯,应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人民可以状告政府
、状告共产党。当然,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是有缺陷的。唯其如此,广大的人民起来
以身试法,才能确知宪法和法律的缺陷所在,有力地迫使宪法和法律作出修改;修
改后的宪法和法律也才能有效地施行。
争取权利的运动将使人民在反对不民主的过程中学会民主,受到民主的训练;或
者也可以说是用民主的手段实现民主化的目的。夺取权力的运动,特别是暴力夺取
政权,常常是不择手段的。手段否定了目的,所以取得政权以后难以实现民主化。
而且夺取权力的运动不免会发生社会动乱。中国最近的一次大规模夺取权力的运动
就是“文化大革命”。一九六七年初,毛泽东号召自下而上地夺“走资派”的权,
结果导致“全面内战”。原苏联也是因为改革运动演变为反复的夺权运动而陷入困
境,用尽了“震荡疗法”、“输血疗法”,均无起色。“文化大革命”的教训,苏
联的教训,足可鉴戒。中国的民主运动的活动家们,应当极其谨慎地选择道路、极
其负责地告诉人民。在国际民主化浪潮的推动下,在国内经济发展的条件下,中国
可以走这样的道路:充分利用已有的微不足道的民主去争取更多更大的民主,充分
利用现存的并不完善的法制去达到更高更好的法制。
人民争取权利,不可能与政府权力无关,正是为了以自下而上的压力来推动政治
改革。套用毛泽东的说法,中国民主运动的战略方针是以权利包围权力,最后达到
以权利制约权力。
正象晚清的立宪、袁世凯的立宪最终归结为“改革官制”,现在中国的政治改革
也只是“精简机构,转变职能”。实行民主宪政所要求的政治改革是变革权力结构
。
中国社会的权力结构是共产党集权制。一切公共权力集中于政府;政府权力集中
于共产党;共产党的权力集中于作为“伟大领袖”、“核心人物”的个人。政府的
权力是不可制约的;共产党的权力是不可转移的;共产党领导人的权力是不可分割
的。这些,就是共产党集权制的特征。中国是一个头重脚轻的社会。社会上层的力
量十分强大,社会下层的力量非常软弱。社会的动荡大多源于上层权力机构的争斗
,但下层的力量难以制止,而且往往被裹胁进去。人民争取权利运动,就是为了把
头重脚轻的社会颠倒过来,发展社会下层的力量,营造民主制度的基础。
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政治学的绝对的定律。具有“光荣革命传
统”的中国共产党果然腐败了,它所领导的政府也腐败了。为什么会腐败?党和政
府的领导人不从制度上找原因,总是归之于“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发生了腐败
怎么办?人民无可奈何,只能等待上级来整顿下级。“六四”以后惩治腐败,强调
“一级抓一级”,似乎决心很大,殊不知问题就出在“一级抓一级”的体制上。在
这种体制下,对权力的有效约束只有一种,那就是以较大的权力来约束较小的权力
,以高层的权力来约束低层的权力。乡一级的腐败只能由区一级来抓,区一级的腐
败只能由县一级来抓,县一级的腐败只能由市一级来抓,市一级的腐败只能由省一
级来抓,省一级的腐败只能由中央来抓。这样的体制必然发生两个问题:第一,上
面不抓,下面就出“土皇帝”;第二,中央的腐败谁来抓?集权体制有一个假定:
掌握最高权力的人是绝对正确的、不会腐败的。事实正好相反,即使本来很正确的
人,一旦成为不可制约的绝对权力的体现者,就变得不正确了。到了上梁不正下梁
歪的时候,用什么办法来扶正?毫无办法!
目前,在中国,经济发展和政治腐败的矛盾已经十分尖锐。八九民运的根源就是
经济改革以后释放出来的能量冲击腐败的政治。“六四”开枪,是用强力压制了矛
盾,并未解决矛盾。矛盾的解决延期了,矛盾的再次爆发,很可能会出现更猛烈的
形式。但愿采取和平的、理性的、渐进的方式解决矛盾,不要丧失最后的机会。矛
盾的解决只能是进行彻底的政治改革,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
彻底的政治改革必须改共产党集权制。首先,变绝对权力为分权制衡。孟德斯鸠
有一句名言:“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存在绝对权力的地方
就不会有宪法的权威。权力机构实行分权,互相制衡;上有宪法权威,下有人民监
督,才能建立民主制度。在权力制约权力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就是权利制约权力
。民主运动完全可以根据现行宪法去反对共产党一党专政,但并不反对共产党的存
在。共产党要“领导”也是可以的,只能在公平的竞争中去争取,而且必须定期得
到人民的批准。
民主体现为原则、制度、程序。美国的民主不是体现在谁当总统,而是体现在按
什么原则、制度、程序产生总统。在民主制度下,不能说哪一个人是不可缺少的,
少了他民主就消失。同样的道理,不民主也是体现为原则、制度、程序。不要把不
民主人格化,不能说哪一个人死了不民主的政治就会终结。人民正是要提防抛出替
罪羊,转移视线,挽救制度。中国的强权人物邓小平虽有铁腕也难抗自然规律,去
日苦多。邓小平不会把不民主的政治带进坟墓,但正象毛泽东身后一样,也会出现
变革的机遇。民主运动的战略与邓小平的死活无关,然而为了把握邓小平身后的机
遇,迫切需要确定恰当的战略。
进行争取权利运动和政治改革运动都必须转变观念。五四运动是中国近代化的启
蒙运动,但进行得不彻底;中国的现代化需要重新进行启蒙运动。中国人向来缺乏
权利观念,而且往往认为是权力产生权利。如果不把权力和权利的关系颠倒过来,
以人民拥有权利为当然前提,就不可能发动争取权利运动;没有争取权利运动,也
不可能以自下而上的压力来推动政治改革运动。
当代中国的民主运动是思想启蒙运动、争取权利运动、政治改革运动。用一句话
来表示,中国民主运动的战略方针就是:以思想启蒙为先导,以争取权利为中心,
通过政治改革的途径,在中国实行宪政。
(本文是作者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四日在华盛顿举行的中美人士“中国改革问题圆
桌会议”上的书面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