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慰安妇”幸存者 ·吴 明· 中国大陆目前已发现四十多名“慰安妇”幸存者,这证明了中国女性曾被日本侵 略者强迫充当“慰安妇”的事实是不可辩驳的。 她们如何成为“慰安妇” 日本侵略者占领中国上海和南京四个月内,强奸和轮奸中国妇女达五万人。当时 ,占领上海的派遣军司令部研究了设置“慰安妇”制度的三个原因。 第一,日本侵略者企图永远占领中国,如果日本士兵再继续扩大凌辱中国女性, 不仅“皇军”声誉在国际上受到影响,且会更加激怒中国民众。但是,日本当局又 要关心日本士兵的多方面满足,特别是性欲的满足,以提高战斗力,因此必须供给 日本士兵发泄的对象,这就是“慰安妇”。 第二,一九一七年至一九二一年日本侵略者在西伯利亚设了七个师团的兵力,由 于士兵军纪败坏,强奸事件举不胜举,结果很多士兵患上性病,丧失了一个师团的 战斗力。为了避免这一事件在中国占领地重演,由军方提供女人供士兵发泄就成为 当务之急。 第三,日本侵略者当时还认为,中国人对日军深恶痛绝,中国女性是不会顺从的 。他们还担心自己的官兵在交欢时泄露军事情报。因此,征召“慰安妇”只能在日 本国内和韩国进行。然而,这远远不能满足庞大的日本士兵的需要。这就促使了日 本侵略者在中国各占领区实行有计划的征召和强迫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的行动 。 “慰安妇”怎样来界定?日本《广辞苑》中解释为:“跟随军队去战地,慰问过 官兵的女人。”这一概念我认为不够准确。“慰安妇”的定义应为:“征召、强迫 为其战地官兵长期发泄的女性。”根据这一定义,日本侵略者使中国女性沦为“慰 安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征召,一种是强迫。 据华北一个城市的档案显示,日本侵略者在当地征召“慰安妇”从一九四二年开 始,在中国占领区采取有组织的计划和行动,从当地妓院选送或私下招募,经过严 格的身体检查,合格后发给安置费,然后送到战地部队。到部队后还有一套规定, 比如月薪是多少,军官一小时多少钱,士兵一次多少钱。这些档案材料还记载了中 国“慰安妇”的名单。另一种形式是强迫中国良家女子作为“慰安妇”。对日本“ 慰安妇”管理严格,只允许官兵去“突击”一下,不允许官兵私自带“慰安妇”出 门,否则受到严厉惩罚。日本军在中国占领区,采取诱骗、欺骗、捆绑等手段将中 国女性强迫至日军据点,先实行强奸,后迫使她们天天在据点供日军玩乐。这些女 性长期成为日本官兵发泄的对象。日本军官不用花钱,只给这些“慰安妇”提供食 宿即可。山东淄博市沂源县东里一名只有十三岁的女孩,给日军强奸后,一直随日 本军队多年,战后返回家乡,由于遭到邻里乡亲议论,最后离乡背井去了东北。 中国“慰安妇”幸存者生活实况 最近,在中国山西、江西、山东相继发现了“慰安妇”的踪迹。 战后近半个世纪,大多数“慰安妇”已经去世。就现在幸存的人而言,许多患了 性病,没有生育,现在已全身萎缩。她们心理上受到的打击太大,再加上我国过去 极“左”思潮的影响,认为她们是为日本鬼子做事的,把她们当作汉奸对待,因此 ,当年的“慰安妇”一般只承认在日本部队里煮饭、洗衣服,不承认干过“那种事 ”。由于中国传统意识的束缚,目前她们也不愿意站出来,如山西怀仁的一些幸存 者。她们主要顾虑有:害怕上电视,怕给后辈儿孙丢脸,更怕在当地丢人。 但是中国目前也有幸存者提出了索赔要求。据山西盂县的一位现年七十一岁的老 人叙述:“一九四一年九月初,本村伪政府受日军的支派,把我抓进据点为日本人 ‘服务’,办了登记手续。当时我只有十八岁,刚刚生了孩子四十多天,但被抓进 据点的当天晚上就被日本队红脸队长叫去陪夜。第二天,木板队长也对我进行了奸 污。我曾遭到过十多次轮奸,每次多达十人至二十人。从此以后我不能生育,落下 终身残疾,现在重病在身,不能活动,生活无着落,靠政府救济苦渡余生,特此要 求赔偿十二万美元的人生损失。” 日本侵略者侵华期间,共糟蹋中国女性达一百万至一百二十万人,其中被日本侵 略者强迫充当“慰安妇”的在二十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