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国内民运人士修宪要求呼吁书 今年三月二十三日,大陆民运人士杨周、鲍戈等五十四人联名向中共人大常委会 提出了十九条的《中国国家和社会民主化九四年政纲》,要求中共修改宪法。我们 对这十九条政纲持完全赞同的态度。我们认为,十九条政纲是中国民主运动中的一 个重要的历史性文献,完整提出了当前民运的诉求,对于未来中国政治的发展和中 国的前途,将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现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宪法中确定的最高权力机构。虽然在一党专政制度 之下它难以发挥西方议会的作用,但它为权力制衡和向民主政治的转化提供了一种 制度上的可能性。利用人大的宪法地位,通过法治的手段,和平地、公开地推进中 国的民主化,是中国循序渐进地走向民主制度的选择之一。因此,我们希望国内外 有更多的民主力量支持十九条政纲,开辟一条民运的“议会道路”;也希望中共的人 大常委们能真正行使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按照公民的要求改善中国的人权与法治 状况。 培植宪政精神,将改革中出现的符合人权和民主原则的新变动以立法的形式制度 化,是保证中国和平有序地完成社会转型的重要一环。公民有权提出修改宪法和法 律的倡议,建议将那些违反公民基本人权的法律内容(如“四项基本原则”和“反革 命罪”)予以删除,借以减少社会的冲突与对抗。公民也有权提出新的立法(如“新 闻法”、“政党法”)建议,完善宪政,维护人权和利益。十九条政纲的出现,是中 国普通公民为推进中国法制建设、社会安定和社会进步做出的重大努力。这种善意 之举,将会得到大多数公民的拥护。 十九条政纲的内容也表明,我们追求的民主与人权并非空洞的口号,而与公民个 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民主运动体现的是多元利益和价值,这其中包括: 民族的 自治、传道布教的自由、大幅度提高教育经费、改善知识分子的生存环境、建立自 由工会、让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废除不合理的户籍制度,等等。民运只有在与民 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时,才会产生巨大的感召力,赢得民心。十九条政纲拓宽了 民运的基础。 在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社会急剧变迁、中央专制集权制度日趋式微的今天,在中 国进入危机四伏的“后邓小平时代”的前夕, 如果中共能够按照十九条政纲的要求 ,顺天应时,改弦更张,历史还会为中共提供民主改革的机会。我们要求中共这样 做,我们也期待著中共这样做。 我们呼吁赞同以上看法的民运团体和个人,在此签名支持十九条政纲。 签署的组织: 中国民主团结联盟 民主中国阵线 《北京之春》杂志社 中国民主党(筹) 民主中国—渥太华 明道社 国际华工联合会 中国自由民主党 签署的个人: 刘宾雁 王若望 郑 义 郭罗基 羊 子 万润南 孙继生 齐 墨 马大维 盛 雪 杜智富 郭岩华 吴方城 项小吉 齐 光 赵品潞 倪育贤 于大海 胡 平 薛 伟 杨怀安 张康琪 张康美 孙 云 陆 耘 林 明 刘信秀 王 斑 汪美伦 张 凤 贾文薇 刘一芳 马晋辉 陶笑山 林明灯 (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