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市场化改革能走多远? 浙江 傅国涌 中国的多数媒体基本上都是传统计划型体制的产物,长期以来都依赖于行政拨款、摊派征订 过日子,没有自我生存能力,在经过二十五年的改革开放以后,这样的媒体一方面已与市场 经济相脱节,成了温室中的花朵,既经不起市场上的任何风雨,在“喉舌论”、“工具论” 的桎梏中,在宣传部的层层管制下,更不可能担当起什么舆论监督的角色,这样媒体已到了 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2003年以来,一场以媒体市场化为核心的改革对中国传媒业造成了不小的冲击。6月21日, 各大报纸几乎都在显著位置刊载了一条消息: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邮政总局发出通 知,禁止报纸期刊的出版单位在9月份以前征订2004年的报纸和期刊,只有科技类出版物不 受限制。目的是制止各种强制性的摊派征订。虽然只是短短一句话,却在全国引起了相当的 震动。 7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台新的规定,今后中央党政部门所办的报刊,除公报、政报 、文告外,都要与部门实行管办分离,由读者自费订阅。规定还涉及地方报刊的治理,市各 部门和县所办报纸将被停办。 在此前后,最高层也多次就媒体问题提出新思路、新观点。先是3月底在胡锦涛主持的中共 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提 出了新闻工作的三个“贴近”,即“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后是8月26日温家 宝在中央电视台考察时要求媒体在“贴近”群众的同时,“对政府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2003年的所谓媒体改革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展开的。 传媒的政策壁垒正缓慢地被打破 有人认为这场以党政和行业媒体市场化和纠正制止摊派征订为核心的市场化改革,实质就是 要将“生死机制”引入中国传媒业。以报刊为例,就是要把报刊推向市场,从根本上切断报 刊经营与部门权力之间的利益纽带,让权力退出报刊的经营活动,最终将那些没有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只能靠摊派发行的报刊淘汰。虽然这场改革到底会产生怎样的成效,现在下结 论可能还为时过早。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一天没有新闻自由,改革就一天不会成功。 目前中国至少有2000种报纸、近9000种期刊,一旦取消强制性订阅、迫使它们按照市场规律 经营,估计将会有数千种报刊无法生存下去,只能关门大吉。作为计划经济体制时代的产物 ,这些报刊有个共同特征,它们头上都有一个主管(或主办)单位,基本上都是党政机关、 权力部门,而且从工作作风到工作机制都沿袭行政机关的做法,把报刊也办成了公文、公告 式的。这样的报刊全国各地都有一大批,从工商、税务、公安、消防到主管经济、贸易、土 地等方方面面的实权部门,几乎都有自己的报刊。多年以来靠权力介入经营,征订摊派、广 告摊派,以各种名目繁多、形形色色的手段,向下属单位及权力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等伸手要 钱,哪怕市场上连它们的影子都找不到,然而借助权力之手,它们不愁发行、不愁广告,活 得还相当滋润。虽没有什么市场竞争能力,离开了权力的拐杖,连养活自己都困难,更谈不 上什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但只要一天不与权力部门脱钩,它们总能找到求生之路。上有 政策,下有对策。任何一件事,尤其是有油水可图的事,要改革起来确实是阻力重重。 总之,为报刊引入“生死机制”,禁止征订摊派、强拉广告这些都没有错,但如果不将报刊 与其依附的权力部门真正脱钩,这个“生死机制”是否真的能起到什么作用还得打上个问号 。换言之,媒体能否市场化首先取决于权力的退出,要真正实现权力与媒体脱钩不仅要做到 行政关系脱钩、人员脱钩、经济利益脱钩,就是连名义上也要脱钩,既然权力部门退出报刊 ,又何必再担着主管、主办的空名呢? 尽管由于媒体的特殊性,主要由于它的意识形态特征,媒体市场化改革的每一步都迈得相当 沉重、谨慎,但改革终究是大势所趋,特别是在加入WTO之后,国际资本介入中国传媒业也 是早晚的事。实际上,传媒的政策壁垒也正在缓慢地被打破,从报纸杂志、出版发行到广播 电视都已经不同程度地有非国有资本乃至国际资本的介入。 中国最大的垄断媒体中央电视台也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这些年来,即使是中国最大的垄断媒体中央电视台也正面临着日 益严峻的挑战,各地的卫视(包括香港凤凰卫视等有条件的落地)使它以往在覆盖面上的绝 对优势不断丧失。5月1日央视新闻频道正式试播,24小时滚动播出全球的新闻资讯,在频道 专业化的路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也结束了《新闻联播》一枝独秀的时代。有评论认为,央 视已由原来完全依靠垄断优势逐渐转变为以服务为核心、以市场为主导的经营模式。这一转 型是否已完成还可以探讨,但有一点不可否认,那就是即使像央视这样拥有绝对资源优势的 媒体也必须面对市场竞争,再也不可能被动地躺在那里睡大觉,毕竟遥控器是在观众的手里 。就像人们常说的,推动中国媒体变革的最大力量归根结底还是公众,他们有选择的权利。 作为一个产业,媒体有其经济属性,这是有目共睹的。大力推行媒体的市场化改革确实是为 了适应市场经济的新时代。但更好地履行监督政府、维护社会公正的职能同样是这一改革的 重要目的。否则,媒体就将沦为一般的产品,失去其作为社会公器的基本属性。今年以来, 官方媒体在抗击SARS危机、在孙志刚事件(以及导致国务院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在孙大午 案的报道等方面的作为已充分证明,在一个日趋开放的社会中,媒体这一社会公器正发挥着 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时代也正在呼唤新闻自由的到来。 “三个贴近” 针对媒体的眼睛总是盯住领导人、不切实际、脱离生活的现状,新一届领导人提出了“三个 贴近”。 “贴近实际”就是要求新闻的真实性,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紧紧抓住真实这个新闻的命 根子,杜绝假新闻和不着边际的空洞说教,不玩花里胡哨、花拳绣腿的无聊花样。 “贴近群众”,而不是贴近领导、贴近富豪和明星,也就是关心大多数人普遍关心的事,比 如上半年SARS的蔓延、比如腐败问题、农民负担、农村贫困问题、城市失业问题、环境污染 问题、教育不公问题等等,关注这些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对民族未来影响至深、至大的问 题,就是最好地“贴近群众”。 “贴近生活”,当然是贴近普通民众的生活,关心他们的欢乐与忧愁,他们的失望和希望, 从住房、出行、就医到孩子的上学、就业等等,但生活决不仅仅是这些,生活有很多丰富的 侧面,还应该包括精神生活、公民权利等。屡屡见诸媒体的“处女嫖娼案”就是严重破坏、 威胁普通人生活的,如何使宪法赋予公民的那些基本权利得到确实保障,“贴近生活”可谓 任重而道远。 尽管离真正的新闻自由还遥远得很,但在新一波媒体市场化改革中,除了上面谈到的与权力 部门脱钩、市场化经营等等之外,媒体怎么改、向那个方向改,“三贴近”无疑提供了一个 可以依据的尺度。 “三贴近”提出没几天,上海、浙江等地就出台了相应的举措。上海市委宣传部的初步安排 主要有三条:一、市委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新闻报道要深入挖掘会议和活动本身的重 要意义;二、市领导参加的日常工作和调研活动等,一般不作报道;三、对其他有领导参加 的活动,以其本身的新闻价值为报道依据,不要突出领导个人。浙江省明确规定,领导下基 层,一般不带新闻记者。省领导不要对新闻单位的报道规模、版面安排等提出要求。省领导 的秘书及省级各单位都不得干预新闻单位的报道安排。 这些省市对“三贴近”的迅速反应重点都在于“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上。 遗憾的是,版面“多给”群众还是“少给”群众,镜头“向着”群众还是“向着”领导,都 由省、市权力部门作出规定,而不是媒体按照“三贴近”原则作出的自主选择。 登载确实的消息,发表负责任的评论 如果说“三贴近”只是在改进新闻报道内容、作风等方面的一些新要求,还没有明确提出媒 体要发挥舆论监督功能的话,那么,温家宝在考察中央电视台时已公开表示:“要加强舆论 监督,揭露各种不良现象,对政府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促使各级政府改进工作。”长期以来 ,由于种种原因,出现在媒体中的批评声音确实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舆论监督是媒体 的首要功能,不能满足于只做喜鹊,只唱赞美诗,报喜不报忧。今天,共和国的总理公开欢 迎媒体批评政府工作,能不令人感奋吗?假如每个媒体(包括公民)都能本着善意、责任感 、建设性,真诚地对政府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这不仅有助于政府工作的改进,使其真正落 实“执政为民”的目标,而且有利于树立起公民对政府的信心,与盲目的、无条件的赞美, 与虚伪的套话、大话、空话相比,批评更是一种负责任的体现。偌大的国家,十几亿人口, 自然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各级政府在工作中有缺点、有失误其实都不可怕,怕的是在一种封 闭、陈旧、僵化的观念支配下,不许批评,容不得任何批评,把一切批评意见拒之门外。没 有批评,并不意味着问题就不存在了。对政府工作进行批评是正常社会的正常现象,批评政 府恰恰是对政府信任的表现。政府欢迎批评,更是一个政府自信的表现。一个欢迎批评的政 府是可爱的、可信的,是人民自己的政府,相反,一个不允许批评的政府不可能是一个好政 府。只有欢迎批评、允许批评,无论政府工作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有这样、那样的缺 点,最终都会赢得民众的广泛支持和真正信赖。 有了新闻自由,各级政府才能正视媒体的正常批评。今年8月底江西省定南县曾发生一起依 仗行政权力扣押《人民日报》事件,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所拥有的权威是毋 庸置疑的,却在一个小县遭到了封杀,起因仅仅是8月28日的一篇报道《如此拆房,为谁谋 利》,揭穿了定南县违法行政、强拆城市私房的真相。 令作出这一决策的定南县掌权者们始料不及的是,扣押报纸不仅没能将舆论监督拒之门外, 反而引起了全国舆论的进一步关注。类似这样的扣押报纸事件以往也时有所闻,大致上都是 某些地方、某些部门的掌权者所为,他们的权势处于一隅,无法控制自己地盘之外的报纸, 他们不想人们普遍了解事情的真相,所以就采取强行收缴或扣押等下策。由此不难想见他们 对舆论监督的恐惧。 在某种意义上,新闻自由如同阳光,惧怕舆论监督就像怕见阳光一样。只有那些手上不干净 、又担心自己的违法之举暴露在阳光下的掌权者才惧怕公正的舆论。对他们来说,最好能逃 避任何监督、制约,可以任意妄为,顺利地成就他们化公为私、权钱交易的美梦。在这意义 上,成克杰、胡长清、程维高之流又有哪一个不将舆论监督视为自己的天敌? 心里有鬼的掌权者对舆论监督的惧怕恰恰证明了媒体的威力,新闻自由是政治文明中不可或 缺的一环,权力失去了监督就有可能像决堤的洪水到处蔓延,肆无忌惮。公正的舆论虽然不 是一道坚不可摧的堤坝,或许阻挡不了洪水的泛滥,但它至少可以成为一条条泻洪的沟渠。 11月11日,由光明日报报业集团和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的《新京报》正式在北京诞生 ,被誉为“走出了新世纪媒体市场化改革中具有开创性的一步”。舆论普遍认为,从来没有 一个时候媒体像现在这样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一方面媒体只有通过自身的改革,才有可能 应对未来国际化大背景下的媒体竞争。另一方面,媒体只有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的职能才有 可能赢得更大的市场,最终的发言权还是属于读者、观众,那种靠吃皇粮、一劳永逸的旧时 代终将一去不返。《新京报》在发刊词中提出:“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看护,对理性的呼唤 ,对权力的制衡,对本真的逼近,对美好的追求,对公义的捍卫,对丑恶的鞭挞这是媒体的 普世价值和终极价值。” 经过二十五年的改革开放之后,今天,中国的媒体终于也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些“普世价值和 终极价值”,要说希望,这就是希望。 重温历史,早在1931年《大公报》出满一万号时,胡适就说过一句话,《大公报》之所以成 为“中国最好的报纸”,无非是因为它做到了两项最低限度的职务:“第一是登载确实的消 息,第二是发表负责任的评论。”简明扼要地概括了新闻媒体的责任所在。 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媒体的批评功能,保障对媒体最低限度的两个要求。这就需要制定出一 部适合转型时代、同时无愧于历史的《新闻法》,使担负社会公器天职的媒体获得可靠的法 律保障,这是今天媒体市场化改革中不能不面对的问题。在一个开放社会,国家对媒体的管 理,主要也不是通过事无巨细的插手干预,而是以法律为准绳,从管制转化为指导的职能。 没有一部保障新闻自由的《新闻法》,媒体的市场化改革又能走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