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六四】 重要的是奠定民主社会的基石 ——“六四”五周年感言 (北京) 江棋生 这几年来,每当我拿起新的日历,总会不由自主地将目光投向“六四”这个让人 刻骨铭心的日子。五年前的那个夜晚,在中国北京,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大事件。这 个事件,官方称之为“六四平暴”;人民则称之为“六四屠城”。称其为“屠城” 者忘不了“六四”。他们忘不了死难者喋血长街的惨烈,忘不了对大屠杀的肇凶进 行严正的道义审判。称其为“平暴”者同样忘不了“六四”,因为他们躲不了这个 日子。按他们的逻辑,他们本来也没有任何理由要象躲债遭疫似地逃闪“六四”。 既然“六四”是平息暴乱,诛杀歹徒,在万般危亡之际,挽共和国于既倒,则它理 应是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日子,是每年都应用来庆功祝捷、缅怀牺牲的共和国卫士 的日子。若将“六四”定为法定节日,于情于理均不为过。 然而,这五年来当局总好象是生活在巨大的历史阴影之中,总象是做了亏心事似 的,怕“六四”,躲“六四”;每年从清明开始就自己吓自己,进入高度戒备状态 ,直至六月底,才能稍稍松口气。年复一年,何堪重负?我揣摩当局的心态,是巴 不得每年的日历上都撕掉“六四”这一页! 这还用说什么呢? 昭昭天理,清清良知,皓皓民意,煌煌历史,已将“六四”定评。从这个意义上 说,“六四”已经不存在平反不平反的问题了。而且,我们也应该成熟到能超越将 平反“六四”作为主要诉求的阶段了。 记得去年秋天,听到邓小平又有“六四”不得平反的上谕时,我只是淡淡一笑。 我既知道上头不会有平反之意(真要由当局出面平反“六四”,那就意味着旧制度快 要结束了),也知道已经逐渐成熟起来的人民不稀罕这种平反。时代的发展已经使历 史揭开了新的一页。今日之域中,维持冤狱的强权者所背的精神负担,已经超过了 蒙冤者所背的负担。追想五七年和六十、七十年代,那时的权势者以“无产阶级专 政”的名义,心安理得地整肃异己,草菅人命,不躲、不闪、不避、不惧。那时的 所谓“右派”和“牛鬼蛇神”,则唯有期盼当局去解其于倒悬。对他们来说,“不 得平反”或“不得解放”的一纸批文,不啻是晴天霹雳,将置其于万劫不复的悲怆 境地。比之于今天的淡然一笑,实有天壤之别,隔世之感。这说明不仅在社会心态 上,而且在整个社会的道义力量上,都已向民众方面倾斜,强权者再也不能象以前 那样为所欲为了。 人类已经跨进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象我的许多朋友一样,不仅不再是精神上卑 躬屈膝的奴隶,而且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作为一个公民,重要的不是去向权势者 呼吁平反或讨还公道,而是反求诸己,唤起公民意识,争取基本人权,培育民间社 会,以民权之壮大来抗衡和制约强权,并最终化强权政治为民主政治。 说到这里,有必要提到《和平宪章》的基本路子。《和平宪章》之运作本身,是 勇敢行使公民权的一次大胆尝试。但它主要立足于呼吁权势者采取主动,顺应民意 ,以达成朝野和解。《和平宪章》认定:中共及其政府是唯一能主导大陆和平地完 成从一元化专制政治转型到多元化民主政治的社会力量。坦率地讲,我不赞成《和 平宪章》的基本路子,也不同意它的上述认定。我想起九一年八月下旬在一位朋友 家里,大家谈起苏联八·一九事变后中共当局会如何对待改革时,我曾发表过这样 的意见:在经济领域,中共迫于维持和延长统治的需要,会把改革进行下去;而在 政治领域,由于东欧巨变和苏联八·一九政变失败,已经昭示了共产党政治改革带 来的“恶果”,因此中共从今以后再也不会进行任何动真格的政治改革(临近“巨变 ”时,他会在政治上节节退却,那就另当别论了)。近三年来的时局变化,证明我当 时的看法是正确的。我至今认为:中共及其政府恰恰与某些人所愿望的相反,它们 是反对政治制度和平演变的主要社会力量。我真不明白,有什么根据可以把中共认 定为主导政治变革的主要社会力量,而且是“唯一”的力量呢?说中共开启了从计 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从而客观上为民间社会的成长提供了有利条件,并为以 后政治制度的转型创造了某些必要的前提,那倒不无道理;但这与“主导大陆政治 制度的和平演变”相去甚远。 平心而论,市场经济对于唤起公民意识,促成从“臣民”向“公民”的转变,有 着不可低估的历史作用。市场经济是一所大学校。资本也并非每个毛孔都流淌着肮 脏的东西。这几年间,我们都能感受到公民的自主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有相 当程度的增强。唯其如此,我对许多投笔从商的知识分子表示理解并怀有敬意。 然而,市场经济又不是万能的;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更是如此。以为单 靠经济变革就能水到渠成地全面改善人权状况,自动地生长出人格健全的自由公民 ,乃至于出现成熟的民间社会,这是夸大了经济变革的正面作用,必然要导致自我 取消在政治、文化领域中必不可少的艰苦的基础工作。 观念的误导,加上中共当局政治上的控制,使得自下而上地争取公民基本权利的 斗争在中国大地上远远没有达到应有的广度和深度。这样的斗争得不到开展,或者 大大滞后于经济变革的推进,就无法造就新一代的自由公民,也就不会有真正的民 主政治。造就自由的、人格健全的一代公民,乃是建立民主社会的基石。而这正是 我们的历史责任和当务之急。 作为第一步,我认为捷克《七七宪章》的经验是值得我们吸取的。即:唤醒久被 压抑的公民意识,树立符合人类理性的道德准则,从诉诸良心,拒绝谎言,敢说真 话做起,逐步挣脱精神枷锁,恢复被扭曲了的人格和心灵。从人权角度来说,首先 是争取思想、言论自由这一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让脑袋长在自己的肩膀上。在 中国大陆目前的情况下,这样做当然是要冒风险的,这在当局看来是犯了言禁;犯 了禁免不了要受到惩罚,目前仍在大陆坚持抗争的许良英先生、于浩成先生以及丁 子霖、蒋培坤两位教授这几年来的遭遇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他们付出了代价,但他 们面对强权不躲、不闪、不避、不惧。他们默默地做的,正是为未来民主社会奠基 的平凡事业。我想,如果有越来越多的人这样做,中国的民主化就会大有希望。 国内有些“民主”人士,热衷于闯红灯,拉队伍,树旗帜,有意无意地搞山头。 在我看来这是离民主远了而不是近了。还有一些人学着共产党的样搞什么社会各阶 级分析,意欲通过鼓动工农造反来“改天换地”,这就更不可取了。由此使我想到 ,为了完成奠定民主社会基石的历史任务,中国民主进步人士自身的素质亟待正视 和提高,除了思想修养、意志锤炼和思维模式等方面的改善之外,有一个极重要的 因素需要特别重视,这就是民运人士的人格力量。这几年就我的所见所闻,使我不 得不这样想,中国民主化的进展是否顺当,与民运人士的人格力量干系很大。《七 七宪章》发言人哈维尔、巴多卡、哈杰克等人的伟大人格力量和道德勇气值得我们 钦佩与师法。我几乎认识国内所有著名的持不同政见者,其中不乏智勇真诚者,但 我衷心希望在他们中间,“作秀”心、名利欲、门阀观、山头瘾、救世感淡些,更 淡些;这样,为民主社会奠基的事业也许会做得好些,更好些。(一九九四年三月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