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探索】 保护人性与保卫人权 (成都) 萧雪慧 二十世纪以来,人类在经历了两次灾难性的世界大战以后,又不断面临新的威胁 。除了由于人口爆炸、生态失衡、能源危机等问题带来的困境外,更为严重的是, 人类还发明了足以毁灭自身的核武器。此外,还有日益蔓延的恐怖主义、不断引发 战争的民族主义情绪以及部分国家存在着的缺乏监督机制、在国际国内事务上不负 责任、以“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为行为准则的极权制度这样一些对人类构成危 险因素与核武器的存在结合在一起,把人类置于头悬德摩克利斯剑的险境。除了这 类人们容易注意到的直接威胁人类生存的危险,还有一类不易为人们普遍关注然而 对于人类却更为深刻的危险,这就是人性本身所面临的危险。人性面临的危险包括 伴随工业化进程而出现的种种副产物,例如,专业化对人性的分割,过度的物质主 义对人的丰富性的遮蔽,实利主义的膨胀和人文精神的堕落导致的人性萎缩,大众 传媒以大量信息包围人而造成的精神麻痹状态……然而,人性面临的最严重威胁还 是极权制度长期践踏人权而导致许多人悟性丧失、精神沉沦。要保护人性,首先要 保卫人权,在这个基础上才谈得上妥善解决人类生存和人性所面临的其它问题。 一、人权概念的历史沿革 人权是一个以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为前提,以肯定个人的自由和平等为基础的概 念。在思想渊源上,它直接来自人道主义伟大思潮。人道主义起源于古代人对自己 在宇宙中的位置、自己的本质以及人生意义和目的而进行的探索,发展、完善于近 代人追求幸福、追求个性发展、追求本质力量表现的运动流程之中。作为形而上学 探询的成果,人道主义一方面揭示出人的理性能力是人区别于万物的根本标志,揭 示出人由于具有理性能力而与事物之间被构成了作为认识者、实践者、评价者的主 体与作为认识、实践、评价之对象的客体的关系,揭示了人的主体地位,并据此在 价值领域确立了“人是目的”这一根本原则。另一方面,人道主义揭示出常常被社 会关系、被形形色色的社会群体所遮蔽的个人独立价值,对个人的发现则是近代以 来人类取得巨大成就的真正秘密所在。与个人觉醒共生的,是突破地域、文化界限 的人类一体的博大概念。正是人道主义对人的理性能力、人的主体地位和个人独立 价值以及人类一体的揭示,直接引伸出人类要求自由与平等的思想,为人权概念的 诞生作了最重要的准备。 十七世纪以后,从人道主义发展出来的自然权利概念已经是人权的正式表达。几 乎所有自然权利说都坚持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任何人在这种天赋权利上都是 平等的。这种思想被许多人批评为一种虚构,但这种虚构的内在真实性却决不比实 存的现象少,因为,它反映了人对自身本质最深刻的领悟,与深藏于人类本性中的 要求相一致。人类历史尽管纷繁复杂,但其发展进程却显示了一个基本趋向:不同 人种、不同文化以及不同制度下的人,一旦精神走出蒙昧状态、一旦有了自我意识 ,哪怕在相互隔绝的状态下,都要或迟或早地表现出一个共同追求:对自由和平等 的追求。人的这种追求基于这样一个事实:人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才能舒展开人 类的特性,并且打开人性无限发展和深化的通道;人只有当自己的人身自由、思想 自由、表达自由和自我管理、自我决定的自由都得到保障时,才能表现自己作为有 理性的存在和创造性主体的种种本质力量,也才具备了履行在世界上的责任和对自 己的行为负责的基础,人的尊严才能确立起来。至于平等,作为个人独立价值的体 现,当然也是确立人的尊严的基本要素。正由于这个原因,任何地区的经济、文化 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对精神活动的自由、行动不受无理干涉的自由以及身份平等 的要求便会自然产生,因而使相应的权利具有类似于自然规律般的性质。 对这一事实的具体认识导致了十八世纪欧洲人权运动的高涨,它的两个最重要的 成果就是北美独立战争和法国革命以及《独立宣言》、《人权和公民权宣言》这两 个划时代的人权文件。两份宣言突出了“人生而自由,权利平等”的自然权利思想 ,包含了后来的人们普遍确认的四大权利: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免于恐惧、免于 匮乏的权利;规定了“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这种对于人类是最基本的因 而也普遍运用的原则。但是这些思想和原则曾因法国革命的副产物而蒙上灰尘。法 国革命中出现的以平民专政代替贵族专政以及在平民专政中由于一部分民众表现出 不负责任的乱民情结所招致的社会恐怖,在本质上与法国革命提出的“自由、平等 、博爱”的价值观、与《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的基本精神相违背,却因为这种副产 物给人们造成的深刻印象而与《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同被视为法国革命的标志,致 使许多人不适当地把二者联系在一起,因而,人权思想在十九世纪受到冷落。然而 ,二十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使人类惨遭蹂躏,尤其是这个世纪出现的纳粹主义、法 西斯主义和形形色色极权主义公然蔑视、践踏人的权利的尊严,给人类带来巨大的 不幸,人权问题的重要性以及它所具有的跨文化的普遍性在灾难中充分显露出来。 在人类沉痛教训和深刻反省之际,人权思想不仅得到复兴,而且越出欧、美国家范 围而被全世界广泛意识到。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在联合国大会上通过的《世界人 权宣言》开宗明义,把承认每个人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和不移的权利”视为世界 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把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不虞恐惧、不虞匮乏的权利正 式确立为基本人权,把以法治来保护人权确立为全人类的共同任务。这个宣言标志 着,源自人道主义伟大潮流,经过人类自我体认和深刻反省而形成的人权概念其内 容已经规范化。它还标志着,由于极权主义蔑视人权带来的灾难已越出地域、文化 和种族界限而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灾难,目睹并经历了这种灾难的人们认识到,人权 是需要全人类共同加以保护的人类基本价值。 人权概念的历史沿革表明,第一,人类历史有一种确定无疑的伦理内容,这就是 争取和捍卫人的自由,正是这个斗争的演进导致近代人权概念的出现而且逐渐在全 世界范围内被确认。第二,人权是对人类基本特性、需求和人类所面临的共同问题 的最集中的表达,它作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和准则具有公理的性质,因而提供了文 化和价值的多样性赖以展开的统一性基础和道义基础。第三,人权作为个人觉醒的 产物,本质上是属于个人的;它作为人的本质需要,又是每个人固有的,因而它既 不由任何组织机构授予,任何组织机构也无权剥夺。作为对个人自然权利的表达, 人权概念使任何等级制都失去了依据,它内含着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以及个人与 包括政府在内的种种组织、机构之间的基本关系,尤其是以此划定了高度组织起来 的权力机构——政府行为的界限,并确立了评判政府的基本标准。以上三点使人权 观成为人类道德构架的核心。 二、人权标准为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丰富性提供基准线 世界保卫人权运动发展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人权问题已成为国与国之间正常交 往的基础,任何地方都无法\字(27).避。在这种情况下,那些为了狭隘的集团利益 而践踏人权的极权政府抵制国际社会关注人权的一个基本策略就是,表面承认人权 ,但却利用多种文化、经济、政治制度并存的事实鼓吹相对主义,借口国情特殊而 反对人权标准的统一性。 的确,随着各民族之间交往的日益广泛和深入,不同文化日益被人们所了解,多 种文化模式并存、异质文化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成了文化发展的重要趋势。然而,文 化作为人的生存方式的表现,无论不同文化之间有多么大的差异,比起那些使所有 人都成为同类的一致性来说,差异是表层的。任何差异都不能掩盖人在基本特性和 需求上的一致性以及在面临的基本生存问题上的共通性,这些一致性或共通性构成 了超越地域、文化、种族界限的人类共同价值的基础。多种文化模式并存的前提是 对人类基本价值和相应的公理原则的认同和尊重,已是对人类基本价值和公理的认 同和尊重才使每一种具体的文化模式具有独特性,是有价值的,因而也才是值得保 存的,各种相异的文化也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成为国际文化共同体不可分割的组 成部分。也就是说,从文化多元并存的事实并不能引出各种文化都有同等价值的结 论。实际上,各种文化的价值取决于它反映人性的程度和满足人需要的程度。因此 ,文化的价值本身是一个需要根据人权标准来衡量的问题。 由于人权直接源于人的基本特性和基本需求,它实际上是一种最低标准,是文明 的公分母。人权的崇高性并非因其标准高而是因为它作为文明的公分母具有超越任 何文化或制度的分歧的不可违背性。人权一旦被践踏,人便会陷入灾难和不幸,在 人权毫无保障的地方,许多人会丧失人作为人所必不可少的类特性(如思考能力,自 主能力)而不能保持在人作为人所必要的维度上。国际社会把保卫人权作为基本目标 ,实际上依循的是有如卡尔·波普在《猜想与反驳》中提出的那种“把反对可避免 的苦难作为公众目标,而把增加幸福主要留待个人发挥首创精神去解决”的思路。 也就是说,保卫人权是基于防范罪行和不幸的考虑而不是出自增加福利的考虑,是 基于为了维护人追求幸福的起码条件而同最紧迫的社会罪恶作斗争,而不是基于提 供幸福本身。正因为如此,对于各国来说,人权标准表达的是政府不得跨越、一旦 跨越便坠入野蛮和罪行的界限;世界各种文化和价值观的丰富性、多样性也只能在 以人权为核心的共同价值背景上展开。因此,尊重文化的多元价值取向绝不意味着 取消具有普通性的共同评价标准而搞文化相对主义,决不意味着对践踏人权的反人 类行为的容忍。 肇始于一部分人类学家把实存当作合理的文化相对主义本身就具有取消共同评价 标准的弊端,极权政府则故意以相对主义来扰乱国际社会的是非判断,而且他们讲 的相对主义又具有十分虚伪的性质。他们对外以文化多元并存的事实为借口反对普 遍公理,以文化相对主义和价值相对主义作为抗拒和践踏公理的遁词;与此同时, 对内又坚持兜售自己的价值观以及利用行政手段和对大众传媒的垄断和监督而制造 的伪文化是绝对的。以价值一元化排斥和打击异于官方价值观的其它价值观,要求 人们以“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偏执态度对待异质文化,并借此取消人们的选择余 地,压制人的主体精神。极权政府还故意抹杀一个事实:虽然人种千差万别,具体 的个人又由于自己无法选择的因素而置身于千差万别的文化、经济、政治环境下, 但每个人都是人类的一员,都有着共同的本能、特征、基本欲求和基本问题。他们 声称人权标准因文化、经济、政治状态的不同而不同,鼓吹人权的差别性标准,实 质是试图在分明是同类的人之间竖起篱笆,把人类分割为权利不均的不同等级,正 如他们往往在国内又以阶级来分割人民,通过预先给予各个阶级以值得怀疑的道德 判断把人民划分为不同等级。这种把人类拉回到野蛮的等级关系中的企图不仅是对 人性的违反和对人类尊严的践踏,而且与他们自吹自擂的意识形态的“先进性”形 成尖锐的讽刺。而所有鼓吹差别性人权标准的极权政府又都毫无例外地预先剥夺了 本国人民的发言权,却又以全体人民的名义讲话,把反对人权共同标准的观念、甚 至厚颜无耻地声称自己的民族不适于享有别的民族可以享受的人权的观念强加给被 剥夺了人权的人民,然后倒打一耙,指责国际社会把共同的人权标准“强加给某国 人民”(换一个更恰当的说法,也就是指责国际社会竟然把“某国人民”看成不低于 其他民族因而应与其他民族一样享有同样权利的)。这,则是对本国人民的双重侮辱 。实际上,由于人权具有跨文化的普遍性,它发乎于人的本质,不存在谁强加于谁 的问题;真正强加于人的只是那种否认人的本质要求的做法,因为那是反人性、反 自然的。 三、人类精神高于国家主权 人们在对待人类、个体与各种集体的态度上,有这样一种耐人寻味的关系:对人 类整体的关切,往往与对人类个体的关切一致;而对存在于这宏观与微观的两极之 间的各种规模的集体,取这种态度的人所抱的则是一种以对人类和个人关切为基点 的真实的责任感和冷静审视态度。把对人类和个人的关切作为基点,已是把人当作 最高价值、当作目的的人道主义立场。与此对立的是那些极权主义者。他们心目中 既无人类又无个人,而只关注狭隘的集团;他们又总是一些自大狂,以“朕即国家 ”的态度睥睨一切。这样的心态自然使他们要敌视源自个人觉醒与人类一体观念的 人权,也自然要捡起“国家主权”的盾牌来掩盖罪行并继续犯罪。 “国家主权”是一个被极权主义者搅得非常含混、因而需要澄清的说法。首先是 主权归属问题。在西方早已成为历史陈迹的专制时代,人们通常把国家主权视为君 主所有,君主当然更是自认是国家主权所有者。然而纵使在这样的时代,又有另一 种扎根于传统的人民主权观念与国家主权归君主的观念并存,并使后者不断受到挑 战。体现在十三世纪的英国《自由大宪章》中的人民主权观念自不必说。在中世纪 王权强大的阿拉贡王国(位于今西班牙东北部),臣民这样向国王宣誓效忠:“我们 这些并不比你卑贱的人,向你这位并不比我们高贵的人宣誓,如果你能尊重我们的 自由并遵守法律,我们接受你作为我们的国王和最高统治者,否则,我们就不接受 。”一五八一年法国国会通过的“出亡法”则以下述声明撤销了他们对菲利普二世 的效忠:“当一个国王不履行他作为保护者的职责,当他压迫他的臣民,践踏他们 自古代遗留下来的自由,并且把他们当奴隶对待时,他就被认为不是国王而是一个 暴君。因此,这个国土上的各个阶级可以合法地、合理地废黜他而另立一个国王。 ”这两个文件都表明人民对君主具有最终的废立权,因而暗含了人民才是真正的主 权者的观念。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更明确地表达和论证了“主权在民”思想,美国 革命和法国革命则以实践来体现了这一思想并以两个著名宣言把它作为基本政治原 则确立下来。在当代,这个原则写入了《世界人权宣言》,而且成为最基本的政治 学常识,即使极权主义国家也不得不承认人民是主权者,不得不把“国家的一切权 力属于人民”写进宪法。这些表明,国家主权的归属问题在今天已是一个不争的事 实。 在澄清主权归属问题后,接下来是主权的界限问题。人类要靠一些基本法则把自 己确立为人类。无论人与人之间还是国与国之间,如果没有对基本法则的探询,没 有由对这种法则的遵守而造成的必要秩序,人类将不可避免地陷入野蛮状态。事实 上,自有国家以来,各国之间为了生存和正常交往,就不得不探询国与国之间相互 交往所必须共同遵循的准则。体现着人类历史的治理内容,贯穿着天赋人权和人类 理性的国际法便是人类长期探索的结果,它高于一切国家的法规和传统之上,因而 限定了各国主权的范围。任何民族如果一味强调自己的特殊性,把特殊性置于人类 共性之上,任何国家如果把自己的主权置于那些奠定了人类生活基础的一般原理之 上,这样的民族和国家如托克维尔曾指出的,他们“在国际社会中是危险的”,因 为他们会毫无顾忌地破坏国际社会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一致性,而且会毫无顾忌地 把人类推于战乱之中。尤其在当代,随着科技的发达,各民族之间的封闭状态早已 打破,各国人民唇齿相依,加上存在着足以毁灭整个人类的核武器,任何国家试图 游离于国际共同体之外自行其是,都会构成对全人类的威胁。因此,在世界日益一 体化的情况下,每个国家在国际大家庭中都必须行为端正。具体说,每个国家的法 律须得接受公理的检查和评判,每个国家无论政府还是人民,行为都不能跨越国际 公法所规定的界限。二战时期,希特勒作为侵略别国依据的“生存空间说”以及在 国内为对犹太人进行种族灭绝的大屠杀而制造的人种优劣的神话得到了许多德国人 的响应;日本军政府“建立大东亚共荣圈”的侵略国策也同样在日本人民中得到了 相当程度的呼应。无疑,当时许多德国人和日本人是把侵略和屠杀看成他们的权利 的。所以,二战时期德国和日本对全人类犯下的罪行不仅是他们的政府犯下的。人 类经历的这场恶梦从反面教育了人们应该这样来看待主权问题:对任何一个国家来 说,主权属于人民;而在国际大家庭中,即使对一个国家的真正主权者人民来说, 主权也是有限的,它的限度就是由那些体现了人类精神的超国界的一般原则,首先 是人权原则规定的。 在这个题目上,极权政府照例以诡辩来搅浑水。他们自诩为民族和国家的化身, 在主权归属上偷天换日把人民的决定权据为己有,然后又以“无限主权”的强词夺 理来抵抗公理,抗拒人权,“国家主权”便成为藏污纳垢,掩饰罪行的方便借口; 再当他们干脆宣称“主权高于人权”时,“国家主权”便不仅掩盖反人权罪行,而 且是为反人权罪行张目了。在极权政府利用“国家主权”犯罪时,令人遗憾的是一 些自己充分享受着人权的名人也在一旁教训国际社会要“尊重别国主权”,“不要 干涉别国内政”。似乎一提起“主权”或“内政”,任何罪行,哪怕是大屠杀的血 腥罪行也可以取得豁免权。这些名人在表面的公允、客观背后实际上有着他们自己 的偏向:他们把主权当做了政府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的权力而不是这个国家的人民 自主选择和决定的权利。这样,他们事实上就已经在以他们对暴政的纵容、支持态 度和对暴政下被剥夺了人权甚至惨遭杀戮的人民的冷漠而干涉了人民的主权。 人权是人类共同的价值基础。每一个国家发生的与这些价值相冲突的事件都是全 人类性的,都理所当然应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干涉。“不干涉内政”、“尊重主 权”只能在人类共同价值背景上理解,而不能用来为背离人类共同价值作辩解,更 不能成为施行暴政或为暴政开脱的借口。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不可违背之理:人类 精神高于国家主权。 四、人权归属于个人,人权内容不可分割 如前所述,人权概念以个人的存在为前提,它源于人的类本质,是人对自身本质 体认的产物。因此,人权不仅不由政府所授,而且内在地规定了对政府权力的限制 。政府跨越这个界限,便构成对人权的侵犯,便应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干预。当 代某些践踏人权的政府为了摆脱这种令他们头痛的谴责和干预,一反人权概念的本 然意义,杜撰出“集体人权”的说法,声称“人权首先是民族的生存权和独立权” ,声称“集体人权高于个人人权”,把民族的生存和独立同个人人权对立起来;在 个人人权上则声称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优先于思想、言论等自由,把人的 生存、发展与人的本质力量的表现对立起来。其它反民主的政权也对这两个说法如 获至宝,用作他们抵制、破坏世界人权运动的重要武器。然而,这两个对立却是丝 毫经不起理性批判和事实验证的虚构。 首先,人权概念的产生与一个重要的历史进程同步:集体权利向个人权利移位以 及相应的集体责任向个人责任演进。这一进程表明的正是前面已提到的带动西方社 会从中古时期步入近代的关键性事实——个人价值主体地位的发现和确立。个人不 再淹没于形形色色的群体之中,不再是没有独立价值的群体附属物,而是应享有权 利也具有责任能力的独立主体。人权概念通过对个人权利的界说揭示的也正是过去 长期被笼罩在社会历史和社会关系上的神秘雾障遮蔽着的个人的真实地位,由这一 概念所突出的个人权利同时也就奠定了个人负责任的基础,因此人权概念反映了人 对自己的认识完全摆脱了以群体淹没个人的原始蒙昧性。在人权概念正式诞生三个 多世纪以后而且其意义已被人们广泛意识到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极权政府提出所 谓“集体人权”,实际上是制造新的原始蒙昧性,把对人的认识拉回到还意识不到 个人真实价值的原始阶段,以便重新以集体遮蔽甚至吞噬个人,而且在吞噬个人以 后还可以宣称:这是维护集体人权的需要。 极权政府借助于集体人权概念,进一步在民族的生存、独立与个人权利之间虚构 对立。但是,任何民族的生存与独立都不需要以对构成该民族的个人的剥夺和压制 为前提;纵观世界历史,从来就没有哪一个民族的独立是通过剥夺本民族成员的基 本权利来保证的,也从来没有哪个民族的生存、发展乃至繁荣要靠镇压本民族成员 来实现。从根本上讲,民族整体与个体之间是共荣共损的关系,而且在这共荣共损 的关系中,良好的个体素质是民族生存、独立与发展的前提,而良好的个体素质却 是决不可能在一个剥夺个人权利、对个人压制过甚的民族那里普遍形成的。极权政 府虚构民族生存、独立与个人基本权利的荒唐对立,以此为挡箭牌去抵挡国际社会 对他们践踏人权行径的谴责,无异于在宣称:民族的生存权和独立权就是这个民族 的政府在国内横行无忌、践踏人的权利和尊严而不受国际社会评判的权利。还应指 出的是,正是这些借口民族独立和生存在国内压制人权的政府,在国际社会中也往 往行为不轨,觊觎着其他民族的生存和独立,对国际和平与安宁构成潜在威胁。他 们在国内、国际的实际行为使他们虚构的本来就荒唐的对立更加荒唐。 他们的另一个虚构同样荒唐。人自然首先要生存,但是人之所以是人,在于人除 了有其他许多自然物种所共有的生存需要,还有使人区别于其他物种的基本需要, 也就是通过人权概念来表达的以自由、平等为核心的那些基本权利。如果一个民族 把视野局限在诸如经济利益、安全保障这些生存问题上而忽视那些对于确证人的本 质至关重要的问题,那么这个民族最辉煌的前景也不过就是两千多年前柏拉图在《 理想图》中以戏谑嘲弄笔调描绘的那个“猪国”。而事实上,在这些声称个人生存 权高于其他人权的地方,连“猪国”的辉煌前景也是不可得的,恰恰就是这些地方 的人民生存最无保障,原因在于,这些地方的政府在优先考虑社会成员生存问题的 名义下剥夺了每个社会成员的其他人权,如知情权、表达权、结社集会权等等,使 社会成员丧失了保卫自己生存权的起码手段。当人民丧失了这些权利后,同政府的 关系就成了纯粹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政府权力毫无制约,人民 既不会有生存所必需的真正经济保障,也不会有可靠的人身安全。例如,当这些国 家把发展经济作为高于一切的目标时,即使经济真的发达了,由于不可能有受到全 社会监督的透明而公正的分配(这种监督要靠社会成员行使基本权利以及保障这些权 利的社会机制来形成),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财富增值并不会给人民多少实惠,而主 要是提供给特权者更多挥霍和占有的条件。普通个人在面对权力的巧取豪夺时,除 了铤而走险,没有别的武器可以凭借。在人身安全受到来自国家权力的威胁时,例 如,受到无理搜查、无理拘捕、无理监禁时,也同样如此。 人无疑也要谋求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讲发展权是人权未尝不可。然而人的发展首 先就意味着展开人的本质力量。接受教育的权利,享受文化的权利,形成思想、表 达思想、自我抉择的权利等均是“发展”题中应有之义,如果把这些权利去掉,“ 发展权”便成为毫无意义的语词把戏。尤其是接受初、中级教育,这是每个人发展 人性并在成年后得以作为合格的社会成员踏入社会的必要准备,因此,如果讲发展 权,受教育的权利应是最基本的发展权。人不受教育,既难以打开人性发展的道路 也难以具备合格的社会人的基础。在事实上,又恰恰是那些声称生存权、发展权是 首要人权的国家,人们连受教育的权利也正在从有到无。以中国为例,近年来由于 向中、小学收取高额学费和名目繁多的摊派,义务教育名存实亡。与少数富有家庭 一掷千金送孩子进“贵族学校”同样触目的是绝大多数家庭为让孩子上学而承受沉 重经济压力;更为触目的是,每年因交不起学费而无法入学的儿童达百万之众。与 每年百万儿童因贫困失学而被剥夺走向未来的权利形成尖锐对照的是,中国每年仅 公费吃喝一项就高达几百亿人民币,去年竟上升至一千二百亿人民币,更不用说还 有举世闻名的化公为私、贪污、受贿、重复建设、盲目建设所造成的巨大浪费。人 民面对这种不合理,却因缺乏新闻言论自由、缺乏参预社会事务的机会而无法进行 干预。 因此,无论讲生存权还是发展权,都不能回避人在思想、言论方面的权利。这些 权利不仅是对人的生存权利的保障,不仅构成人发展的前提,而且正是这类权利才 真正体现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需要。现代生物学研究成果表明,在由刺激引起的感 官和肌肉的活动机能中,人并不高出动物多少;而在大脑与其他器官系统之间的能 量分配上,人与动物完全不同。人脑在养份的供给上享受着绝对的优先权,其程度 明显高于动物。因为人脑消耗的能最多,消耗的原因最广,大脑兴奋的流向形式在 纯局部上极少受到僵硬的限制。这是从生物学事实证明了人的思想、言论自由源自 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对这些自由的否定,是要求人把大脑弃而不用,因而是对人 的本质最粗暴、最野蛮的否定,这种否定的必然后果是人的退化。 在当代极权国家,否定人的思想、言论自由,惩罚对这种权利的运用已成为制度 化的,在这些地方,大众传媒是完全受国家政权控制的宣传工具,学校则由开发民 智和独立研究的机构蜕化为国家政权用于灌输的渠道,各种宣传工具和灌输渠道以 有组织的、系统的谎言毒化人的思想、瘫化人的理解力;而警察、监狱则首先用于 对付那些还保持着健全思考力并且有勇气表达自己思考结果的人。极权政府通过这 些制度化的反人权措施力图取消人们的思想,在现代社会制造原始的部落一致性。 而人自身,由于人权被剥夺,同时也就丧失了自我负责的基础。结果,这种社会总 是盛产两类人:不能思想、不能判断的低能者,精神怠惰、逆来顺受的奴隶与为非 作歹、反人性的罪犯。这两类不同的人表征都是人性的收缩与退化。人性收缩与退 化是人类的不幸,但却是极权制度赖以长期维系的条件,而人的各种本质力量的舒 张必然导出对民主政治的需要,构成对极权统治的根本威胁。因而,人权与极权政 权天然对抗,不可调和。极权政府千方百计要破坏世界人权运动,原因正在于此。 当代世界,人性面临种种威胁,与人权根本对立并大幅度降低人性水准的极权主 义是人性面临的最大威胁。同极权主义的斗争是全人类共同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