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滥用的话语权力 ——我对曹长青《有尊严地回家》一文的回应 ·贝 岭· 作为个人,确切无疑是要面对历史的。作为一个多少经历过中国大陆严酷的存在 苦难的人,我不会忘记。我甚至有着恒久的伤感,因为我又远离了那块土地。 此刻,当我回忆起不久前返回中国大陆的经历时,我会想起哈维尔引述的当代捷 克哲学家帕托切卡所说的话:考验一个人,并不在于看他是否成功地扮演了他给自 己确定的角色,而在于看他是否成功地扮演了命运交给他的角色。 从一九八八年底到一九九三年底,我离开中国大陆整整五年,其中两年,由于护 照过期,中国驻美使馆又不予延长或换发新护照,使我处于一种事实上的流亡境况 。所以,当我得到通知,获得换发的中国护照之后,回到中国大陆,踏在那块土地 上看、听和想,这不仅是我的梦想,也是我赋予自己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我是 说走就走。作为一个个人,我无须向任何人或机构请示、说明和通融,更不需要任 何人或机构的许可、保证。我是这样回去的。我自认自己从未重要到或者谨慎到需 要任何事先的应允和协议。 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底至一九九四年一月底,我在中国大陆整整两个月,其间经 历了许多事情,并曾两次被中国公安及安全机构扣留,最后终于被准予离境。许多 细节,我曾在今年二月二十日的台湾《联合报》大陆新闻版上撰写的“一个国家间 的飘流者——我此次返回中国大陆的遭遇”一文中有较详细的说明。 今年三月底,在台湾发行了《倾向》杂志之后,我从台北返回美国。很快,有人 告之,曹长青先生有长文对我进行抨击和批评。详读曹长青先生的长文《有尊严地 回家》后,我认为我应予以回应,否则它会误导读者。我先从事实部分予以陈述。 一、本人能够在今年一月底被允许离开中国,确是由于许多因素构成,包括美国 有关方面的过问及本人的据理力争。但是,中外媒体在获知我在深圳被扣之后的报 道及关注,应在更大程度上促成了中国警方在缺乏扣留我的法律依据下允我离境。 在此我深表感激。没有这些报道,也许我将被扣留更长的时间(因为我今年一月九日 在上海虹桥机场被扣及遭搜查行李后,我采用的是忍了,不立即向外界披露,以免 横生枝节,无法顺利离境的姿态,结果是导致一星期之后在深圳的再次被扣)。 二、曹长青先生指称“诗人作家,习惯低头”,这种一言以蔽之的语式,是一种 近乎野蛮的逻辑强暴语式。这种语式在曹长青的长文中随处可见,如“……一个人 可以不喜欢某个民运人物,或哪个民运组织,但说从不喜欢这种民主运动,那么难 道一直在喜欢专制运动吗?……”“而且他回国手持的‘绿卡’实际上是‘六四’ 死难者的鲜血染成的‘红卡’……”这是典型的逻辑强暴语式,而且偷换命题。曹 长青近年来发表的洋洋万言的文章愈来愈多地采用此类语式。这种行文方式令我想 到了三个象征:中国大陆“文化大革命”中写“革命大字报”的好手,美国五十年 代初,麦卡锡时代的激进“清共”专栏作家和“非美委员会”成员,乃至今日美国 学术界大行其道的“令人动辄得咎的‘政治正确’”(索尔·贝娄语)理论。 三、作为一个从七十年代末便参与民主墙运动并在其后很深地卷入创办地下刊物 和非官方文学活动的自由写作者和异端份子,经受过众多来自国家的惩罚,我确信 自己人格上的一致性及完整的异议活动经历。我此次返国被扣留传讯期间,未做任 何违背个人信念的妥协,也拒绝书写任何悔过之类的文字。因为我清楚地向警方及 国家安全人员强调:我无任何“罪”和“过”可悔,我回国的行为相信没有触犯任 何法律。 我本人离境到达香港之后,海外媒体有过一些报道,其中个别记者引叙我本人的 谈话也许不够准确及未够完整。我愿在此郑重澄清,我强调自己不是一个“职业的 民运人士”,但我从来都是一个异议分子。我也特别强调我并不喜欢“海外民运” 这样一种简化性称谓(在海外的反对运动,至多应定义为海外支持中国大陆民主运动 的活动)。动不动自称“民运人士”,并不是我的习惯。一个需要许多丰富内含的在 中国争取民主变革的运动,被简称为“民运”,这种简化性新闻语言我从不认同。 一个公民社会的形成需要极多样的诉求目标,它首先应该是争取言论、出版的自由 ,新闻报道的自由,以及长远的人文环境的改善。这一切,用“民运”这两个字简 称,能概括吗?这是我回答记者提问的主要内容。 多年来,我越来越深地感到新闻语言对于人类语言本身和人类表达的丰富性所造 成的伤害。新闻追求的是迅即、简单,准确,绝大部分的记者在从事采访之后,几 乎无暇让被采访者对自己的言说进行审阅。故,象曹长青先生这样的新闻从业人员 ,更有责任不使自己的新闻写作沦落为单一思维下简单的逻辑语式,而应有一份提 升新闻写作品质的责任感。 四、本人回国时并未持有绿卡,而是持中国护照回去的,我的护照上有一份美国 移民局签的至(UNTIL)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八日截止的临时居留印章。中国警方向我询 问是否获得绿卡时,我也是这样回答的:“我已申请了绿卡,但此刻我还未获得。 我是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回国的,请按中国的法律对我进行处置。”不知曹长青先生 从哪里不容质疑地证明我“回国时是手持绿卡”的。这种方式是否野蛮了一些? 五、我确实曾在一九九零年获得我极尊敬的王惕吾先生创办的《世界日报》文化 基金会颁发(经由布朗大学高英茂教授推荐,《世界日报》基金会学术委员会审核通 过)、布朗大学英语系按月付给的研究经费,但基金会申请文件上清楚地写道“《世 界日报》文化基金会中国大陆在外学者紧急研究费是为协助大陆目前在海外之学者 能够继续其研究工作”、“以‘六四’事件发生后,返回大陆有困难之中国学者为 限”。这些条目限定是为从事研究写作的学者设置的,无一条说是为“民运精英” 从事“民运”的生活与学习资助。曹长青先生大概亦是此一基金的获得者,自应清 楚此紧急研究费的学术性质及申请程序上的严格性。《联合报》系作为华人世界最 大的文化企业,为了保存中国文化与改变大陆在海外知识分子的艰难处境,当年作 此决定深具前瞻性和卓识远见。曹长青先生怎能如此信口开河,一句话就把此一研 究基金的良苦用心歪曲定性了呢? 六、《倾向》文学人文杂志作为一份独立的文化刊物,它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 一九八八年在中国大陆创办时的艰难与随后被中国警方的禁止编印。今天,《倾向 》杂志的全体编辑深知此份刊物对于未来中国的意义。我们非常希望能够获得任何 基金会、团体及个人不附加任何政治要求的各种形式的资助和征订。《倾向》创刊 时的大部分费用是在我的朋友以私人的身份帮助和代为申请下从麦克阿瑟基金会获 得的,其余开支则是编辑们义务工作甚至自己出钱让创刊号得以出版的,中国民主 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亦在此期间给予了许多技术性帮助。这一切都是十分珍贵和令人 感激的。但是《倾向》杂志在国内和国外的编辑曾多次强调,该杂志不是任何政治 团体及组织的工具或附属物(他的计划或项目等)。它的性质已在发刊词上写得清清 楚楚。 七、中国的诗人、作家、知识分子并非如曹长青所说“历来习惯向专制政权低头 ,不看重尊严、人格等知识人最宝贵的精神价值。”这种语式是再一次的强暴性“ 话语权力”表达,这种定论性表达和暴力性语言习惯,恰恰是我们经历过的毛泽东 时代遗留的最坏的文化遗产。回顾现代中国的历史——我们有过鲁迅;回顾当代中 国大陆的历史——我们也有过遇罗克,有过目前仍在中国大陆坚持独立写作和创办 地下文学刊物的许多现代诗人、作家。无视他们的存在,令我怀疑曹长青先生是否 有健全的理性。 以上是我对曹长青先生长文中涉及到我的那个章节的回应。 我和曹长青先生从一九八六年底在深圳相识至今,已算旧识。曹长青先生出国那 一天我还曾去送行,相信任何一个蔑视权力的知识分子不会对当时那种官商充斥的 场面十分愉快。我迄今手中还留存着曹长青先生出国前送我的一张名片,上面竟堆 满了十一个机构的官衔和职称,从深圳青年诗人协会会长、深圳思想俱乐部执行主 席、官方作协会员到副总经理助理、报纸副总编辑、大学客座讲师、古代战争史研 究所研究员、酒文化研究会执行编委,等等等等,令我叹为观止。一个在几年前的 中国大陆如此热衷于获得这些官衔和职称的人,一个在各种权力结构中凭着能力获 得如此多的权力与称谓的人,应更多地自省、自察。应更珍惜和慎用今日在海外再 次获得的话语权力。曹长青先生名声很大,许多争论文章和时事评论确实写得精彩 、及时,既引旁博证,又通俗易懂,甚至不乏深刻。真应该小心和慎用手中的笔。 我所不能接受的不是批评,而是批评者批评别人时过于随意的、为了凸显批评者 优势的逻辑强暴语式,一言以蔽之的判断,以及“令人动辄得咎的政治正确”观念 。作为一个写作者,我也曾用过类似的语式,并伤害过别人,我亦应以此自省。 在这个时代,话语已和新闻媒体一样,成为一种超级的权力,我们在维护它的自 由之时,亦要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