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 压力减轻,镇压加剧 ——中国政府全面加强对国内人权活动的钳制与镇压 人权观察/亚洲、中国人权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美国总统克林顿宣布停止贸易和人权挂钩的决定两个月后,中国政府开始了已推 迟两年之久的大规模政治审判。同时,中国令人不安地出现了新的任意羁押模式, 那就是在许多长期秘密逮捕并长期关押的案例中,既不告知家属被捕者关押的地点 ,也不说明捕人的原因;更有甚者,连逮捕了人都拒绝承认。对于最后一种情况, 被捕者实际上成为“失踪”。本报告的案例也表明了当局运用国家安全机关(而不仅 仅是公安系统)对人权活动进行镇压的新动向。中国总理李鹏一九九四年六月四日签 发的“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中,强化限制了民间言论、集会和结社的自由,而且 对境外个人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与中国民间的交流和联系,只要被冠以“敌视” 的罪名,即可宣布为非法活动。总之,在国际压力减轻以后,中国政府全方位地加 强了对民间人权活动的镇压。 重开推迟已久的政治审判 今年七月十四日,在经过两年多与外界隔绝的关押之后,十五名政治异议人士和 劳工活动份子在北京被审判。这些人士分别属于三个组织,“中国自由民主党”、 “中华进步同盟”和“中国自由工会”。他们被控以各项从事“反革命活动”的罪 名,包括计划用遥控航模飞机在天安门广场撒传单。这也是自八九年全国性镇压后 的一次最大规模的政治审判,它曾先后被推迟过两次,第一次是九三年九月,第二 次是九四年四月。 九三年九月的那次审判,正值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投票选择二零零零年奥运 会举办国前夕。在中国人权和人权观察/亚洲披露了这一信息之后,引起了国际社 会的强烈关注,中国当局因此将审判推迟,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十五人案例退回 检察院作“补充调查”。今年四月底,被捕者的家属又一次被通知审判即将开庭, 国际新闻界曾强调这一审判会影响美国总统是否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的决定,但是 开庭日期却再次推延到七月。先后两次开庭日期的变动,理由显然是政治性的。 由于两次拖延,对这些人士的关押明显超过了中国法律允许的期限(有关中国法律 最长允许五个半月),更是违反了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第九条 中的规定。这一规定是“任何因刑事指控被逮捕或拘禁的人,应被迅速带见审判官 或其他经法律授权行使司法权利的官员,并有权在合理的时间内受审判或被释放。 ”而这些被捕者的家属在两年多后的法庭上才第一次见到他们,中国政府也明显侵 犯了他们接受探视的权利。在联合国大会一九八八年通过的一项人权决议案中指出 :被拘留或囚禁者有权接受家属的探视或与外部世界联系,只要这些联系符合政府 的有关法令。 根据联合国的有关标准,这些被告人得到律师辩护的权利也受到了严重侵犯。按 照中国的法律,被告人在检方提出起诉之前不可以接触律师。当第一次审判准备开 庭时,没有任何被告的家属得以请律师辩护。北京的消息来源指出,连大学的法律 系也接到官方通知,不得让他们的员工或学生为这些被告进行法律辩护。在七月十 四日的审判中,只有部分被告人有律师辩护,另一些人选择了自己辩护。另外,由 于看守所的恶劣条件,被关押人士的健康被严重摧残。四十三岁的李全利和三十七 岁的高玉祥由于疾病被允许“取保候审”。 这些被告的活动,都是通过和平方式建立政治或劳工团体,绝大多数被告人在法 庭上坚称无罪。在北京市人民检察分院九三年第七十四号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于 九一年十一月起草了题为《关于中国人权问题的声明》,声明中说中国共产党“自 执政以来,实行官僚垄断和军警统治,从政治、经济、文化上对中国人民实行全面 专政,强行剥夺了中国人民本应享有的基本人权”,“剥夺了工人组织自由工会的 权利”,号召“工人退出官方工会并加入自由工会”等等。他们面临的是“组织领 导反革命集团”,“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反革命宣传煽动”等极为严厉的指 控。根据现行的中国法律,这些罪名一旦成立,将被判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 刑。这些被告人包括原“民主墙”时期的活跃份子刘京生,北京语言学院讲师胡石 根,北京安定医院医生康玉春,印刷工人王国齐,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生陆智刚等 。 值得指出的是,中国政府有意向联合国人权机构提供了错误的信息。本案中的康 玉春,于九二年五月六日被秘密逮捕后失踪,他在北京郊区务农的父母始终找不到 儿子的下落。一九九三年六月,人权观察/亚洲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失踪工作组报 告了这一失踪案件。在联合国人权机构的询问下,中国政府于九三年十月正式告知 工作组,说康玉春已经被判刑。这显然是一个不实的信息,因为康玉春直到今年七 月才被正式开庭审判。 人权观察/亚洲和中国人权认为,本案中的十五名被告人士均属和平使用言论结 社等人权的情况,而这些权利是中国宪法中载明,更属于国际公认的基本人权。中 国政府应当立即无条件地释放这些人士。 侵犯人权出现新模式 对被羁押两年者终于开审,中国政府显然也同时在强力压制民间正在兴起的人权 和劳工权利运动。今年三月以来,至少有十七名从事人权或劳工权利活动的人士不 经审判被警察关押,有的干脆就秘密失踪,官方拒不告知关押的地点和情况,连捕 人的事实都彻底否认。这些人士中有北京正在申请成立的“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 和上海的“人权协会”的成员,也包括国际最知名的异议人士魏京生。他们面临着 被判刑或被劳教,后者由于无须经过法庭审判,是中国政府近年来对异议人士常用 的一种惩罚方式。 在“六四”五周年的官方忌日过去之后,中国政府并没有象有些人猜测的那样放 松了对人权活动的镇压,恰恰相反,而是由于国际压力的减轻而更加肆无忌惮。最 近外界所知的一例是《和平宪章》的签署人之一沙裕光。他于今年七月九日上午被 北京朝阳区公安分局的警察从家中带走“问话”后一去不返,家属找到分局时警方 答复说“被市局带走了!”和其他被捕的人权活动人士的情况一样,沙裕光的家属 既没有被告知他被捕的原因和有关法律,也不知道他被关押的地点。 今年四月十二日被拘留的基督教徒肖碧光,于七月被正式逮捕并且关押在新建的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看守中心。在警方出示的逮捕证上,逮捕原因一栏居然是空白。 当他的妻子询问肖碧光究竟犯了什么法时,安全人员说“等我们调查完了就知道了 !”而另一例北京大学法律系教师袁红冰被捕案中,警察出示的是贵阳市公安局的 逮捕证,袁红冰本人却被关押在北京。他的妻子王锦娜一再上诉,警方的答复是, “你找贵阳公安局去!” 向官方申请登记成立“劳动者保障权利同盟”的申请人之一刘念春,在便衣公安 人员长期严密的跟踪监视下于五月中旬突然“失踪”。随后其家附近几个月来一直 设立的便衣也不再出现。两个多月以来,他的妻子储海蓝先后十四次前往北京市公 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和各公安分局询问,得到的答复是“不清楚!”,“和我 们无关!”,北京市公安局信访处的一位负责人竟对她说,“他要是出了什么事, 那我们就不知道了!”直到储海蓝找到北京郊区通县刘念春失踪前留宿的一位朋友 家中,其家人和邻居都亲眼看到了是自称北京市东城公安分局的警察铐走了刘念春 ,北京市公安局至今仍然拒不承认。 这些是令人不安的人权迫害新现象。在今年三月以来的十七个案例中,有十六人 的家属不知道他们被关押的地点,更无法知道他们的状况,包括健康状况和请律师 的权利等等。中国人权已于七月八日向联合国失踪工作组提交了这些案例,作为联 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中国政府应当对联合国人权机构的询问予以及时正 确的回答。 因为这些推进人权和劳工权利的人士始终坚持合法活动,中国政府显然明知镇压 他们的做法并无法律依据,于是连合法的程序都不遵守。另一方面,当局也在制定 旨在限制人权的新法规,为其全面压制民间的人权活动提供法律基础。 用国家安全法镇压人权运动 一九九四年六月四日,中国总理李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 则”。该细则是根据一九九三年颁布的国家安全法制定的,它赋予国家安全机关极 大的权限,使得过去人权或劳工运动人士在中国的有限公开活动很容易地被定为刑 事犯罪。在国家安全法及其细则中,还特意将人权活动人士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只要 被定为所谓“敌对组织”)的联系以及接受帮助列为违法。此外,文字或言论可被视 为“歪曲事实”,以“损害国家安全”的“颠覆”活动定罪。国家安全法及其细则 的主旨显然是要阻吓异议人士的活动。 国家安全法及其细则可能是一个最明显的信号:中国绝不会象推动经济改革那样 去扩大人们的自由。相反,中国领导人事实上已经从人权保护方面有所退步。国家 安全法及其细则可以有效地将所有人权活动置于刑法中的“反革命”条款下加以处 置;同时,由于它没有反革命罪那种明显的政治性用语,可以避免国际社会的关注 。 在国安法及最新公布的细则中,将“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以及“间谍设备 ”等等的定义和解释权限完全交给了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不仅没有对国家安 全局已经非常大的权力加以限制,相反进一步扩大了其权限。对“损害国家安全” 一词不加定义并任意作政治性解释,使得许多在宪法中确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几乎无法实现。 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一些条款,旨在压制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宗教自 由以及少数民族独立或自治的运动(如西藏)。该法也将中国异议人士和人权团体接 受国内外各界的资助行为视为非法。在该法“其他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条款下, 居然有一条是“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行 为,这显然是针对那些试图建立独立的社会团体的人们,或是针对那些支持异议人 士活动或者雇佣异议人士个人的少数企业。在题为“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 务与权利”的第三章中,几乎没有提到公民的权利,也未提到对政府机构的权力进 行任何限制。与之相反,国家安全部则具有超乎一般国家机关的权力,并可以限制 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自由。 结论与建议 北京十五人受审和新国家安全法令的颁布并非巧合。在美国总统克林顿五月份决 定将人权和最惠国待遇脱钩之后,中国政府便大肆羁押异议活动的领袖,对那些从 事人权活动和保护劳工权利人士的镇压更是无所顾忌。 人权观察/亚洲和中国人权认为:中国政府应当立即释放所有被羁押的人士。在 未释放之前,他们应当受到两个联合国人权公约的保护,即“囚犯待遇最低标准” 和“保护在任何形式羁押和关押下所有人的原则”。该两公约都要求允许家属定期 探望。 中国政府应当废除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并采取其他措施解除对国际公认的结社 自由和言论自由的限制。 中国政府应当采取行动,追究所有在逮捕和羁押中违反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的政 府官员的法律责任,而受害者应当受到补偿。 增加透明度对防止违反司法程序是至关重要的。为此,中国政府应当放松对国内 外新闻媒体采访审判和获取法律文件的限制。 政府还应当允许国际人权和人道组织访问中国监狱、劳改营和看守所,以表示其 改善人权状况的决心。此外,中国政府也应当邀请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两个工作机 构,即“任意羁押工作组”和“被迫或非自愿失踪工作组”访问中国。 为促使中国人权的上述变化,国际社会的压力是至关重要的。过去几年来的经验 反复说明,中国政府并非完全不顾国际社会对其人权状况的关注,亦会对外界对其 人权记录的批评作出相应的反应。 所以,各国政府,特别是七个主要工业国家应当对中国政府施加影响和压力,促 使其邀请联合国任意羁押和失踪工作组访问中国。一旦成行,联合国人权机构代表 团亦应当达成共识:即确保工作小组的建议得以实现。 各国访问中国的贸易代表团亦应向中国领导人过问政治犯的案件,如魏京生和其 他人权活动分子以及工运活动分子。即将访问中国的美国商业部长若·布朗可以在 这方面设立先例。 各国驻华使馆可以要求旁听政治审判,藉此促使审判得以公正进行。 在今年十一月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答即将召开的亚太经济合作高峰会议上,各国 首脑可以藉此向中国领导人提出对中国目前人权状况的关注。 人权观察/亚洲和中国人权呼吁国际社会继续向中国政府施加影响和压力,通过 双边和多边外交的多种途径,包括运用联合国人权保护机制,促使中国人权状况的 全面改善。 附:最新受迫害者情况 一、鲍戈,男,31岁,上海人。六月三日最后被人看见,午夜前被警察从家中带 走。警察后来又回到他的家,搜查并没收了他的信件和文章。在他被抓走的那天早 上,他向内政部寄出了申请注册的表格,要求依法成立“人权呼声组织”。前一天 他已经把他要成立人权组织的意向告诉了西方记者。当其母拒绝在搜查证上签字后 ,被强制带到公安局询问,鲍戈身患癌症的父亲也被同时带走。根据中国法律,鲍 戈的母亲不必一定签名,警察只要在搜查证上写明情况,并有其他在场证人的签名 就可以了。把其母和身患癌症的父亲强制带到公安局,可以视为一种警察的骚扰。 并不知道他们两位被拘束了多久。尽管鲍戈的母亲去了多次公安局和上海其他的政 府机构,但是她还是没有得知关押鲍戈的罪名,也不知道鲍戈的关押地点。 从一九九三年六月至今,鲍戈至少被短期关押五次。一九九四年三月初,美国副 国务卿夏塔克访问中国时,鲍戈被扣留了两天。鲍戈是中国对日索赔运动的重要倡 导者,当日本首相细川访问上海时,鲍戈被扣留了二十四小时。四月九日,法国总 理巴拉杜尔(Balladur)访问中国时,鲍戈因为拒绝离开自己的家,而被十名警察围 住毒打,并扣留了二十四小时,然后被指令呆在家中。四月十六日他又被抓起来, 下午释放。鲍戈是一九九四年三月要求修宪的十九条政纲的作者之一,此政纲呼吁 民主改革、建立独立工会、进行狱政改革等。鲍戈一直被监视,家中电话线被切断 ,从四月以来,家庭被二十四小时监视。鲍戈是八九民运的活跃人士,上海医科大 学毕业,因参加八九民运而受到不分配工作的迫害,被捕前仍在失业中。 二、刘念春,男,46岁,北京人。九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失踪。七月十八日,据刘 念春失踪时的目击者说,刘念春是五月二十八日深夜一点钟被抓走的,当时他住在 通县玉桥北里的朋友家中,同住的还有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成员张林。用手铐带走 他们的便衣警察说,他们是北京东城公安局的。但是,官员们至今还是否认逮捕和 关押了刘念春。稍早的时候,六月八日和以后,刘念春的妻子储海蓝和他的母亲找 过警方十四次以上,但公安局的官员否认任何关于他的消息。当两个月之后,储海 蓝终于从目击者那里了解到刘念春被捕的情况时,当地派出所的警察仍然不承认, 只说他们也是从居民口中听说这一情况的。面对刘念春家属提出的失踪经过,长期 监视刘念春的北京安全部和公安部官员在七月十八号说,他们可以帮助寻找。但是 ,至今公安部门仍然否认抓捕了刘念春。可是,与刘念春同时被抓的张林,警察已 经通知他的妻子,告诉张林被押送回安徽关押。 由于刘念春所从事的人权和劳工权利的活动,他长期遭受中国公安、安全部门的 监控、骚扰、拘押。自一九九三年签署《和平宪章》以来,刘念春在十一月和十二 月期间,多次遭到警察拘传,有一次长达五天四夜。九四年二、三月份,美国国务 卿克利斯多夫访华前后,既被拘传,又遭严密监控和任意限制人身自由。三月份, 警察又一次拘传刘念春。四月七日,刘念春外出看朋友,被便衣警察拦阻并押送回 家。有一段时间,刘念春被限制在所住楼房的房间里,不许下楼外出。来找刘念春 的人,不允许上楼还遭到盘问扣压。有些外国记者被盘问扣压常常数小时。甚至刘 念春的母亲上楼回家,也遭到阻拦,直到北京公安局批准才得以回家。刘念春于四 月十六日前往南方,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时,始终处于便衣警察或穿官 衣的警察的监控之下。五月十六日返回北京,仍然被多部警车和许多警察便衣跟踪 。五月二十六日和妻子储海蓝通电话,要求在江苏的妻子回来,说有急事。五月二 十八日和朋友通电话,说晚上去朋友家,此后便失踪了。刘念春和张林一起被捕的 那间公寓,三天前已经被警察包围了。 刘念春一九七八年参加民主墙活动,是民刊《今天》联系人、编辑。一九八一年 因帮助刘青出版劳改期间撰写的《沮丧的回顾与瞻望》一书,被判刑三年,因而也 被学校开除。出狱后长期失业。一九八九年参与民运活动。一九九三年春夏和傅申 奇、吕洪来、刘士贤等人发起青岛会议,被警察强行取缔。一九九三年发起《和平 宪章》运动,是九名签署人之一。一九九四年三月,又发起成立“劳动者权利保障 同盟”,代表全国一百多签署人向民政部申请注册。 三、吕洪来,男,43岁,天津人。一九九四年六月中旬在深圳失踪,九四年六四 之前,他在天津被监视。随后,他马上离开前往广州。在吕洪来被收容审查关押后 ,他的妻子曾前往广州深圳,但是从官员处得知的,是她的丈夫“有政治背景,并 不释放,也不准见面”。她不知道她丈夫被捕的原因和关押的地点。 吕洪来是民主墙时期天津民刊《渤海之滨》编辑,并因为从事民主墙的活动,被 判刑三年,后提前得到释放。一九九三年,吕洪来是计划前政治犯在青岛开会的发 起人之一,这个原计划一九九三年夏天开的会,是要讨论没有工作的前政治犯们在 经济和商业活动中,彼此如何配合、支持和帮助,但由于警察的威胁和干涉,会议 被迫取消了。 四、王辅臣,男,39岁,上海人。一九九四年五月七日失踪。据报道,王辅臣五 月四日去湖南旅游,此后便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了。尽管一位外交部发言人形容他 是一个“犯人”,尽管他的家人多次寻找他的下落,上海公安局否认任何关于他关 押的消息。王辅臣已经因为他的政治活动至少被拘留过七次。除了一九七九年因为 民主墙而判处的三年徒刑,因为八九民运的活动,八九年五月三日被捕以外,王辅 臣在九四年三月十一日被两个便衣抓走,拘留询问到三月十四日。四月八日,王辅 臣又被短时间拘留。第二天法国总理访问时,王辅臣又被抓起关押了二十四小时并 被毒打约二十分钟,放回家中仍被软禁,家中电话也被切断。早在一九九三年六月 ,王辅臣还被短期拘留过,以防止他参加青岛会议。 王辅臣是申请注册的上海人权协会秘书长,十九条政纲的签署人之一。曾经到人 大为人权请愿。原是上海修自行车个体户,一九七八年底参加上海民主墙运动,一 九七九年春,发起筹备组织“上海人权协会”。积极参加八九年民运,九一年后, 为许多受迫害的人士呼吁。参加公园里的民主沙龙,是积极支持者,是《公开通讯 》主编。 五、肖碧光,男,32岁,安徽人。前北京大学比较文学教师,四月十二日被抓, 不知道拘留在什么地方。六月十二日被捕,目前关押在国家安全局看守所,地址北 京大红门南路47号。肖碧光的妻子勾庆惠虽然多次企图寻找他,但直到七月八日才 知道他被捕和关押的地点。他的妻子仍然不知道逮捕他的罪名。四月十二日晚上给 家属看了收容审查证,但在罪名一栏是空白的。两个多月后,在肖碧光妻子勾庆惠 的一再追问下,警察始告诉肖碧光已于六月十二日逮捕了。勾庆惠问逮捕的原因, 警察说正在调查中,问究竟犯了什么罪,警察说,调查结束就会知道了。肖碧光被 捕的那天晚上,警察搜查了他家,有搜查证,一些书和肖碧光所写的文章被没收。 他的妻子被要求在收容审查证及搜查证上签字。 肖碧光在一九八九年后被迫交出他的大学学生证,被捕时在一家贸易公司工作, 他是袁红冰的朋友,是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的未公开成员,地下教会的基督徒。五 月十四日和五月二十七日,勾庆惠两次被带到公安局询问,她父母都得到警告,不 准告诉任何人勾庆惠被带到公安局一事。自从肖碧光被捕,在燕京神学院教书的勾 庆惠,一直处于警察的监视下。警察不仅询问她的信徒,而且逮捕了一些访客和禁 止信徒到她家参加祈祷会。这在宗教归定理属于一个非官方的家庭教堂。勾庆惠已 被禁止在宗教学院工作和参加教会会议。勾庆惠在五月十二日的牧师会议上,听到 宗教事务局的一位官员诽谤了肖碧光。勾庆惠要求给肖碧光送圣经、衣服和食物, 但被警察拒绝。 六、王仲秋,男,27岁,北京大学研究生。一九九四年五月末被关押,具体日子 可能是五月二十六日或二十七日。至今一直没有消息。 王仲秋是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他和袁红冰、王家其等人一起为某些受迫害者 进行法律辩护,并且是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的发起人之一。 七、杨周,男,49岁,上海人。一九九四年五月十二日,警察搜查了杨周的家, 拿走了一些资料和杨周写的文章,并将杨周带走。警察还没有通知杨周被关押的地 点和关押的罪名。 杨周早在文革中,便因为有不同的思想而遭受过迫害。他是是上海民主墙时期的 活跃人士,被视为上海民主墙的领袖之一,曾经被判刑三年。从一九九一年四月, 杨周被没有罪名地关押超过一年时间。一九九三年,他被扣留三次,其中一次超过 三个月时间。一九九四年他失踪之前,已经被抓过六次。杨周被警察极其恶劣地殴 打,身体上留有永久性伤疤。 杨周原是新疆农场工人,一九七八年底参加上海民主墙运动,八九年后,多次在 海外发表文章。九一年后,为许多受迫害的人士呼吁。参加公园里的民主沙龙,是 积极支持者。一九九二年为首筹备非官方的上海“中国人权协会”,担任发言人。 也是“中国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的筹备委员之一。一九九三年,杨周到北京,参 加了《和平宪章》的筹备工作,是《和平宪章》的九名签署人之一,并因此被关押 。杨周也是一九九四年三月上海要求修宪的十九条政纲的作者之一。 八、袁红冰,男,42岁,北京人。袁红冰三月二日在北京某处被秘密抓捕,时间 可能是中午,因为他的朋友利用BB机没有得到回答,而在此之前有人和袁红冰通过 电话。袁红冰的妻子王锦娜多方询查,但袁红冰仍然下落不明。袁红冰的妻子说, 三月二日北京市安全局通知她,袁红冰是被贵州省安全机关拘捕,并出示了贵阳市 公安局的拘留证。转逮捕后,仅是口头通知了王锦娜,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告诉 罪名。对袁红冰的家庭进行了多次搜查,但是没有出示搜查证,没收了袁红冰的一 些书和所写文章手稿。三月八日,公安部的报告说,袁红冰被关是因为涉嫌参与非 法行为,煽动混乱,破坏社会制度,和其他没有指明的“犯罪行为”。 袁红冰在八十年代初,参加了北京大学人民代表的竞选。在近几年,袁红冰参加 了筹建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是核心成员之一,要通过法律和向人大写请愿书等形 式,以保护广大工人和农民的权益。九二年主编《历史的潮流》,这是一本六四后 最先出现的异议人士的论文集,但在九二年发行后,很快就被禁止出售。九三年和 王家其等人利用所学的法律,帮助异议画家严正学控告警察的非法拘留和殴打,并 发起征集了三百多人的签名。袁红冰的大学职位被暂令停止。一九九三年袁红冰举 行了静坐,以抗议政治对学术活动的干扰。 九、张林,男,31岁,安徽蚌埠人。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张林在北京通县 玉桥北里朋友的住宅里被捕,时间是深夜一点钟,来的一伙人穿便衣,自称是北京 东城公安分局的,对张林使用了手铐,和张林一起的劳盟成员刘念春也被带走,使 用的是小车。这一地点附近的好几个人目睹了此一情况。六月二日,被警察押送回 安徽蚌埠。这已经是他的第六次被捕。他的妻子被通知说,他这次被捕是因为他与 外国记者的交往。 一九九四年五月,《华盛顿邮报》刊登了一篇关于他自称为“职业革命家”所做 的工作。这工作包括:他参与组织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以维护工人和农民的权利 ,以及他所说的,要组织象征性的“六四”五周年的纪念活动。在一九八九年的民 运活动中,张林在安徽蚌埠医学院创立了学生自治联合会,领导敢死队,发表演讲 ,组织学生静坐和绝食,因此被判刑二年。一九九一年释放后,张林回家继续从事 民主活动。张林一九八五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物理系。张林的妻子五月十一日生了一 个女孩。 十、周国强,男,34岁,北京人。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二日午夜被捕,同时被抓走 的,还有他的妻子王慧。他们夫妻最先被带到北京公安局楼上的办公室,一星期后 ,王慧被释放回到湖南老家,但她四月返回北京后,再次被警察抓走,目前没有人 知道她的情况。周国强被关押在一个没有透露的地方,以便“隐蔽地调查”。根据 中国官方的报告,周国强正在调查之中,他与“含敌意的组织和人员合作,在国内 外进行反政府活动”。 周国强是律师、诗人、活跃的工运人士。民主墙时期,周国强参加了文学民刊《 今天》的活动。周国强是八九民运的活跃人士,六四屠杀后,他成功地组织了一个 工厂的罢工抗议,这是北京唯一的一个罢工的工厂。一九九三年,周国强是《和平 宪章》的九名签署人之一。一九九四年,他是劳工联盟创办人之一。他撰写文章, 用未经政府批准的传真机传发到香港,也是警察指称的违法行为之一。此外,他准 备印制政治体恤,在一九九四年三月召开的人大会议期间发行,也是警察指控的违 法行为。 十一、朱复明,男,30多岁,上海人。一九九四年三月在上海被捕,他的罪名和 下落至今仍然不明白。 一九九四年三月,在一位上海人权协会与警方谈话时,他将谈话秘密录了音,并 因此被抓起来讯问。后来,他在上海一家歌舞厅里,高喊为天安门的镇压平反,他 因此又被抓了起来。朱复明是一位大学生,他在一家为愿意出国的中国人提供资料 的公司里工作。 十二、童屹,女,26岁,湖北人。九四年四月五日失踪。第二天,北京警方承认 她因为犯了未公开的罪而被警察拘留,不过他们没有告诉她的关押地点。四月初, 童屹目击了魏京生的逮捕,并将此信息对记者谈论了。 童屹是魏京生的秘书和翻译,在八九民运中是一位活跃的学生,担任对话团团长 秘书。 十三、魏京生,男,45岁,北京人。一九九四年四月一日,在北京与天津之间的 公路上,被七辆警车里的二十多警察逮捕,当时出示了拘传证。中国官方说,正在 对魏京生实行监视居住,魏京生的亲属得到通知,他被关在北京郊区一家旅馆里。 但是,按照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一种住在自己家中,不完全限制人身 自由的司法强制措施,与目前魏京生的人身自由完全被剥夺不一样。四月五日,中 国官方宣称,魏京生正被询问和监视下,因为他多次触犯了法律,并有嫌疑在假释 和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了新罪。所谓新罪名的性质没有被形容。有关魏京生将因 “叛国罪”而审判的传说,均被中国官方所否认。对美国政府怀疑的反应,中国外 交部发言人说,这件事是内政问题,与人权没有关系。 魏京生因为民主墙的活动而在狱中服刑十四年半,一九九三年释放后,在海外发 表了文章,同时会见过大量记者,发表过许多政治观点和个人情况的谈话。逮捕前 数天,官方说魏京生将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一九九四年三月魏京生曾经被拘 留三十个小时,并被告诉要离开北京。这拘留是在魏京生和美国副国务卿夏塔克见 面之后,强迫他离开北京是防范他与美国国务卿克利斯多夫会面。 十四、沙裕光,男,约45岁,北京人。一九九四年七月九日上午,沙裕光在家中 被北京公安局拘传,当时,有数百人围观看见。当他未返家时,他妻子找到当地公 安局,被告知沙裕光已经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但没有告知在那里和任何情况,也 没有说明逮捕的罪名,他的妻子没有收到任何有关逮捕的法律手续。 沙裕光原是北京无线电厂的会计,是一九九三年《和平宪章》的九名签署人之一 ,在争取注册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的活动中很活跃,多次陪刘念春前往中国内政部 申请注册。沙裕光的民主活动始于北京的民主墙时期,他编辑了民刊《中华四五》 。九二年五月末,他被警察抓去询问,关押到七月十日。释放后,他被他的工厂解 雇,并被警察指示,要定期向警察汇报他的活动。 十五、李国涛,男,约35岁,上海人。九四年五月二日被捕。他是在签署了上海 人权协会的申请书后被捕的。在这次被捕前,他曾经在三月十二日被关押,九三年 十月十三日,他也曾经被警察带走询问。关于他的被捕情况和目前的情况,没有进 一步的消息。 李国涛八九年民运中就是活跃人士,并因此被捕关押在监狱中两年。九一年以后 从事人权和民主运动,是上海中国人权协会筹备会会长,参加公园里的民主沙龙, 是积极支持者,多次被警察拘捕、污辱、殴打,并因此被某公司开除。李国涛是出 身农民的电脑专家。 十六、戴学忠,男,约30岁,上海人。上海民主人权的活跃人士。九四年五月三 日,戴学忠和他的弟弟一起被捕。几天后,戴学忠的弟弟被释放,但是戴学忠的情 况没有进一步的消息。二个月以前的三月四日,美国副国务卿夏塔克访问中国时, 戴学忠也曾经遭到拘捕。 八九年民运中,戴学忠在上海领导市民支援学生运动,因此被判劳动教养三年。 戴学忠在囚禁中受到严重的毒打虐待,劳改中酷刑致伤,至今未愈,还有残疾。离 开劳改队后,戴学忠参加了一个在上海公园里聚会的民主团体,和《公开通讯》等 活动,并呼吁援救和直接给予受迫害者帮助。他常用自己工作赚得的钱支援受迫害 者中有困难的家属。 十七、刘焕文,男,32岁,北京人。据报道,九四年七月十日在北京被捕,目前 情况不详。北京的警察方面否认有关他的任何消息。他被捕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他 与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的成员有密切来往,尤其是与肖碧光的来往,因为他们俩人 都是基督徒。 刘焕文在八九年的民运中,是高举着十字架游行的人,并因此被判刑二年,一九 九零年四月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