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 我丈夫刘念春失踪真相 (北京) 储海蓝 九四年初,刘念春与袁红冰、周国强、张林、王仲秋、王家琪及其他一些知识分 子、工人发起筹备成立“中国劳动者权益保障同盟”以来,便受到中国安全、公安 部门人员的监视、跟踪和骚扰。在申请筹备“劳盟”这一非政治性的民间组织过程 中,“劳盟”筹备会的成员们是严格按中国“宪法”所规定的条文办事的,其筹备 工作也是按劳动部、民政部所提出的要求做的。但他们多次去申办都未得到民政部 的明确答复。更有甚者,五月底中国警方竟非法绑架、逮捕、拘押了所有“劳盟” 发起人和部分参与者。 五月中旬,刘念春、张林、王仲秋为了尽快地完成“劳盟”的筹备工作,也为了 避免“六四”五周年之际受到警方的骚扰,分别搬到郊区县暂住。刘念春和张林借 住在通县的寓所,王仲秋在海淀香山租了一间农民房子。可是,中国警察当局并没 有放过他们。 柯林顿总统改变以往的对华政策,将中国人权问题与最惠国待遇脱钩之后,“劳 盟”主要负责人刘念春即于五月底失踪。 一、失 踪 五月二十八日,刘念春与张林刚刚住进朋友家,一直跟踪他们的便衣人员增至大 约五十人左右,严密监视,看守他们三天三夜。这些行动给周围居民带来了疑虑和 惊恐,有居民向便衣打听原因,当地居委会也去询问便衣身份,便衣自称是东城公 安分局来此执行任务的。 五月三十一日深夜一点到两点之间,一群便衣(其中有南城派出所的警察)将刘、 张二人押上一辆小轿车,飞快地走开了,一些居民目击了这一幕。 六月八日,刘念春的朋友因几天没有接到他的电话,返回通县寓所,发现屋子乱 七八糟,他将屋子收拾好,准备通知刘念春的妻子。 次日,当地派出所的片警小李敲门进来,一进门便说:“嗬,屋子重新收拾过了 ,前几天你家住的两个男人是你什么人哪?以后别让外人住了。”朋友听后颇为诧 异,该片警以前从未来过他家,又何以知道他家重新收拾过了。小李又说:“你的 小汽车该找个地方存起来了。” 六月十日清晨,他的小汽车被人卸走了两个胎,他去派出所报案,警察至今未到 现场察看。 二、查 询 六月八日,我从南方回京,发现我们家门口没有便衣,警察也未来家拜访过。在 “六四”这样敏感的日子里,这不寻常的安静,使我感到不安。我即刻与刘念春联 系,一日之间呼叫多次,没有任何回音。询问刘的朋友均无消息。 六月九日,我去万寿寺派出所询问,以后又一直往返于海淀公安分局、朝阳公安 分局、三里屯派出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部、安全部、市安全局、北京市公安治 安管理处,寻找刘念春的下落。数日内跑了二十多次,得到的回答都是“不知道” ,并对我进行威胁和恐吓。更让我气愤的是,北京市公安局信访处的张处长在我第 三次上访时对我说:“要是刘念春被害了我们就不知道了。”七月四日,我去市安 全局询问时,一位姓仇的接待员竟然不承认跟踪监视过刘念春的事实。 七月九日,曾经陪刘念春去劳动部和民政部申请过“劳盟”的沙裕光,被北京市 公安局抓走了一个星期,目的是为刘申办“劳盟”的事情取证。他们向沙询问:一 、五月十九日刘在沙家书写申办“劳盟”委托书的情况;二、刘去外地的情况;三 、关于“劳盟”的具体活动情况。显然刘念春已被拘留,但公安、安全部门至今不 肯对家属承认这一事实。 三、调 查 七月上旬,我接到过一个自称是知情者的电话,要我到通县打听刘念春的消息。 在通县,我找到了刘念春与张林住过的小区,走访了有关单位、一些居民及某居 委会的人,确切证实了中国政府公安、安全部门秘密抓人的事实。 七月十一日,我继续走访了当地派出所,询问了四名警察,其中两名承认有过抓 人的事。当我问到片警李某时,他支支唔唔,闪烁其辞,一会儿说没当班,一会儿 说是听邻居讲的抓人之事,还不断地出去请示。我提出要见所领导,李谎称领导都 不在。我在李面前找到一位姓张的政委,张推说“那天没有当班,不了解情况。” 并称:“要是外单位公安局来抓人时,只要他们知道被抓人在哪里,就可以直接去 逮捕,不需要通过当地派出所。”但我知道,公安局跨区抓人时,必须经过当地公 安机关配合。 七月十二日上午,我来到东城公安分局,一位姓丁的警察接待了我。丁没有在抓 人一事上多解释,只是说:“我理解你的心情,你若是着急找人就去刘念春的户口 所在地派出所。”我即刻去了三里屯派出所,那里的警察对我说:“抓人时没有通 过我们,抓了两个月也没通知我们。”下午,我只好又返回东城分局,上午曾和丁 一起谈话的便衣曹某,把我叫在一边对我说:“上午不是已跟你谈了吗?”我把刚 去三里屯询问的情况讲了一遍,曹立刻改变了口气说:“不是我们局抓的。”我问 曹:“抓人的便衣警察自称是东城公安分局的,你又作何解释?”曹说:“也许是 绑架。”我问:“谁有这么大权力冒充你们公安局?你们不是把另外一个叫张林的 送回安徽而且通知家属了吗,为什么不通知我?”我要求公安局按法律办事,给我 收审通知书,曹却说:“你当时没在北京怎么会知道?”我回答:“中国人也有很 多的眼睛。”曹说:“我把你的情况向上反映一下。”并说:“公安机关没给你通 知,大概是属于这样一种情况,就是有政治原因的,并且有碍于侦察的情况下,可 以不通知家属。”我要求曹把这条法律拿给我看,他说要我自己找。事后我遍查中 国法律,并无此项条款。 刘念春按照中国宪法规定的权利申请注册“劳盟”,竟遭到秘密拘捕,却至今没 有一个政府部门通知他的家属;警方既对家属声称刘可能被人绑架,又至今不对这 起“绑架”案立案侦破。我不禁要问:中国能算是一个法制国家吗?! 刘念春被秘密拘捕已经两个月,我作为妻子,至今仍不知道他被关押在何处,也 没有任何一个政府部门敢于对此事负责,我对他的人身安全深感忧虑。特将事实真 相公诸于世,呼吁国际社会关注刘念春的命运,并给予道义上的援助。 一九九四年八月一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