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刘亚平”的回信 (北京) 丁子霖 我于六月十八日收到署名为“刘亚平”的信(六月七日由天津寄出)后,即写了下 面这封回信,并按他提供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爱国道福丰东里四门三零二号)于六 月二十一日寄出。然而,六月二十九日原信被退回,天津邮局的“改退批条”上注 明“原址查无此号”,这说明寄信人提供的地址是假的。这是一封“署名”的匿名 信。但不管这个叫“刘亚平”的系何许人,我还是想让他看到我给他的回信,同时 也让世人知道,在中国大陆有那么一些自认为拥有全部“真理”的人,竟如此害怕 真理的阳光。 刘亚平先生: 您的来信今天(六月十八日)已平安地到达我的手里。在这段时间的大量来信中, 您是表达了“不同意见”的两位中的一位;所不同的是,您署上了自己的姓名和地 址,而另一位是匿名的,连信封都是电脑打字的,不落笔迹,我想回信也无法回; 口气也不一样,信中说:“在一九四九年以前,象你这样的人,蒋介石早就叫你完 蛋了,共产党实在太人(应为“仁”)慈了,胸怀真大。”这就近乎恐吓了。我欣赏 而且感谢您的坦诚,这是您我之间能够进行对话的前提,不管这对话是否令人愉快 。 您在信中给我定性为“卖国求荣”、“彻头彻尾的汉奸”、“一个现代汉奸”等 等,而且您自信代表十二亿中国人民,而我则站到了十二亿人民的对立面。但愿您 的这种自信不至于成为虚妄。 其实,我被戴上上述帽子已经不是第一回了。早在今年三月份美国国务卿克里斯 托夫访华期间,那些由有关当局派来监视我的“便衣”人员就当众辱骂我为“汉奸 ”、“卖国贼”,而且诅咒我“没有好下场”。而那个时候美国总统柯林顿还没有 就是否延长中国“最惠国待遇”作出决定,我也还没有就这个问题发表过任何意见 。不过我早已明白,在我们“社会主义”的中国,如果一个公民持有与政府不同的 见解,尤其是在涉及到诸如“人权”、“贸易”之类国际性问题的时候,是逃不了 会被扣上“汉奸”、“卖国”这类帽子的。因此,我读到您的信也就不再感到意外 。 使我感到意外的倒是,您既然听了“法广”、“美国之音”等传媒有关我的报导 ,却竟然对我所谈及的其它一些问题如此不感兴趣。您不会不知道,今年是“六四 ”五周年,海外媒体对我的报导,我所发表的所有文章及谈话,都与“六四”有关 ,而您却对我所谈到的这些问题充耳不闻。您在信中告诫“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 ”应该如何如何。自然您是以这样的中国人自诩的。那么我想请问您一个问题:五 年前下令把坦克、军车开进北京城,血腥屠杀手无寸铁的学生、市民的那些人算不 算“有良知的中国人”?那些对五年前的杀戮闭上眼睛、捂上耳朵、一提起它就唯 恐搅了“好梦”的人算不算“有良知的中国人”?还有,当那些死难亲属悼念死去 亲人的权利被剥夺(不准扫墓、祭奠),甚至对我这样一个失去儿子的母亲实行全天 二十四小时监视的时候,有人不仅置若罔闻、无动于衷,甚至还把脏水向我泼来, 请问这样的人算不算“有良知的中国人”?也许我这样提问是多余的,因为说不定 您本来就是一位坚决拥护政府“平暴”的大学生,在您看来您当年的那些同学(如果 我算得不错,您当年应该正在上大学)被枪杀是罪有应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这 封信算是白写。道不同,不相为谋,我无话可说! 从您的来信看,您把美国是否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看得很重,似乎美国人给 不给中国“最惠国待遇”关系到国家的兴亡,也关系到您的前程命运。这一点我也 许能够理解。您作为一家外贸公司的职员,头脑里想的是怎样同外国人做生意赚钱 ,在商言商,不足为怪。至于您在最惠国待遇问题上持有您信上所说的观点是否就 可以证明您是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那又当别论,而且对我来说也无关紧要。 但既然您所关心的只是最惠国待遇问题,那我就有必要重复我对这个问题的全部看 法;这也因为从您的来信中我看出您只是记住了我全部谈话的最后一句话,而对那 句话您又作了极其肤浅甚至歪曲的理解。 关于“最惠国待遇”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尊重美国总统的决 定。第二句话是:美国给予哪个国家最惠国待遇,这是美国人自己的事情,美国政 府有权根据自己的国家利益作出决定。第三句话是:我从来认为,中国经济的繁荣 发展和政治上实现自由、民主,并不取决于美国给或者不给最惠国待遇;中国人权 之改善也主要靠中国人自己的努力,尽管这个过程将是漫长的、曲折的,甚至是艰 苦的。我想这些话您不会不听到,只是您对这些话并不感兴趣。 接下去是第四句话:因为“人权”是个普遍性的概念,它是世界大家庭范围的事 情,美国政府作为世界大家庭的重要一员,自然有责任和义务来帮助其他国家、推 动其他国家改善人权状况,正如中国这个有着十二亿人口的大国,也是世界大家庭 中的重要一员,如果将来我们国家的人权状况真正得到了全面、普遍的改善,那么 我们中国也有这个义务和责任去帮助世界上人权状况不好的地区或国家,推动改善 他们国家的人权状况。(出于这样的信念,)我对任何来自国际社会的对于我国人权 状况的关注,都表示欢迎。我想这些话您也是听到的,但您对这些话同样不感兴趣 。 您感兴趣的,而且令您失望和忿懑的,是我说的这样一句话:“如果问我个人的 看法,我觉得那是美国人(美国政府)的耻辱,历史将证明柯林顿是错误的。”这是 我在谴责中国有关当局粗暴践踏人权之后说的一句话。就在我向“法广”发表谈话 的当天,在家门口一连发生了绑架、扣人、盘问、搜包等事件。在我看来,这就是 目前中国人权之现状(当然还包括年初以来大批抓人的事件)。问题就在于,柯林顿 正是在这样的时候、这样的情况下作出了“无条件”延长的决定,而人们并没有忘 记一年前柯林顿在决定续延中国最惠国待遇时说过的话(行政决定中附加的人权条件 )。在我看来柯林顿作为美国总统按照其国家利益行使总统权力是一回事,而他所作 出的“决定”在道义上的是非得失是另一回事。就前者而言,别人无权干涉;就后 者而言,别人有权评论。义与利,自古难于两全。重利轻义抑或重义轻利,各有各 的立场,要看哪一个更有利于人类的文明进步。道理不就是这么简单吗?我想,如 果您对围绕着最惠国待遇问题发生在美国国内的一场争论有所了解的话,那您不会 不知道美国人自己对柯林顿的批评和指责。难道那些批评柯林顿的人都不懂得维护 自己的国家利益?如果按照您的逻辑,那些人不都成了“卖国贼”、“美奸”了吗 ?在一个民主社会里,批评政府和政府首脑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根本不可能因此被 扣上种种政治大帽子。您不是很赞赏美国政府的“明智”吗?怎么在对待不同政见 这件事情上同中国专制者们一样的不“明智”? 最惠国待遇的问题本来这么多年来就一直是与人权问题联在一起的,可是在您的 来信中闭口不提人权问题,似乎在你我生活的这块国土上,压根就不存在人权受到 侵犯和践踏的事实,当然您也不会意识到自己在这方面应该做些什么。但是我想, 如果你我之间是一种真诚的对话,那是不应该回避别人的论题的,更不应该取某一 点,不及其余。如果您在人权问题上有不同意见,本来也是可以讨论的。这里同样 存在一个义(人权的诉求)与利(经济利益)的关系问题,尽可各抒己见。但您只想给 别人扣帽子,并不想平等地讨论问题。这从您把我说成“一个外国资本的代言人” 也可见出。您把我定为“汉奸”大概就是以此为理由的。但这次您完全搞错了。事 情正好相反。这次在美国国内极力主张贸易与人权脱钩的,恰恰是您所讨厌的美国 资本家,他们同中国政府(当然也包括您在内)配合默契,结成统一战线,一起向柯 林顿施加压力。他们这样做当然有他们的理由,但他们更多考虑的是自己的商业利 益。所以,当柯林顿一旦作出“延长”的决定,他们都“双手赞成”,而且“格外 高兴”。 现在回过头来再讨论您所说的“汉奸”、“卖国”吧。在中国,卖国者并非没有 ,但不是象我这样的无权、无势者。无权、无势是没有资格卖国的。倒是存在这样 一个事实,由于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无规则运行,近年来出现了官商勾结 、权钱交易,乘“改革开放”之机大捞一把的现象,甚至掀起了一股哄抢、掠夺、 瓜分国有资产的黑风浊浪,把大量资金转移到国外,存入外国银行,然后又转到国 内搞所谓的“合资”,以此偷逃税款、中饱私囊。更有甚者,为了取得外资,不惜 贿赂巴结外商、出卖国格人格……。前不久,您所在部门的一位部长,为了取得您 视之为命根子的最惠国待遇,带领大队人马(所谓“采购团”)跑到美国,向您所讨 厌的外国资本家开出大量订货单,向他们展示中国这个大市场的“潜力”,而且不 早不晚,正好是在柯林顿就最惠国待遇问题作出“决定”之前的一刻。这些您在外 贸部门大概不会不知道吧。我想您真要是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能不为此感到 恶心吗!“良知”是用钱买不来的,为了钱而出卖良知倒是容易得很。如果您再看 看那些失业的或只能领到打了折扣的工资在家耽着的工人们,以及那些被各种“摊 派”和名目繁多的捐税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农民们,您又会作何感想呢?我不相信那 些出入高级宾馆、徜徉歌厅舞厅,整日价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大款”们,那些 靠特权喂大、喂肥的官僚、官倒、官商们和依附于他们的寄生虫们会是伟大的“爱 国者”。 另外,您也许压根都不会想到,在我们“社会主义”的监狱里,还关押着成百上千 (最低估计)的“政治犯”,他们之所以“获罪”,不过是为了中国的自由、民主曾 经奔走呼号而已。可意想不到,他们竟然也成了中国当局换取“最惠国待遇”的资 本和筹码。当年为了取得最惠国待遇把方励之作为交换条件送到了美国,去年为了 同样的目的作为美国政府提出的条件释放了徐文立,今年又在美国总统决定延长最 惠国待遇之前不早不晚把判刑十三年的王军涛送到美国去“治病”;更有甚者,去 年申办奥运期间,为了堵住国际社会批评中国人权状况的嘴巴,居然把中国第一号 “政治犯”魏京生提前释放了。卖国者,出卖国家利益包括领土也,还没有听说把 本国的政治犯出卖给外国以换取贸易利益的。在当今世界上,常常有抓了外国人当 “人质”来同外国人谈判做交易的,却没有听说把本国人当“人质”同外国人讲条 件搞贸易的。连人都可以当作“资本”来换外汇,还有什么不能出卖呢!如果这就 是您所说“中国人的良知”,那么,就请它见鬼去吧! 再有,当年日本侵略者杀了几百万中国人,给我们中华民族造成了深重的灾难, 按国际惯例是要给予受害国战争赔偿的,可我们中国政府为了摆出泱泱大国的“气 度”,为了求得日本政府在经济上的“合作”,居然一句话就轻易地放弃了赔偿。 而对于近年来来自民间的索赔要求,政府则极力加以压制、阻挠。每次日本要人来 访,都要戒备森严,生怕得罪了钱袋里装得满满的日本大亨们,甚至不惜把一些民 间索赔团体的发起人投入监狱,以表示对日本政府的“友好”。如果这也可以算是 您所说的“中国人的良知”,那么也请它见鬼去! 中国政府和中国官员们的“爱国”、“良知”之举还多得很呢,但为了“国家利 益”都只能秘而不宣。现在连一个外国的总统都不能批评了,因为据说这个总统为 中国政府做了“一件非常好的事情”,骂了他也就等于“卖国”,而“卖国”就是 “汉奸”。多么玄妙的逻辑啊! 我觉得,我的这封信多半还是白写的。因为看来您并没有弄清什么是爱国,什么 是卖国。您只知道拥护柯林顿的决定就是爱国,不拥护就是卖国。我真怕有那么一 天,您会走到不主张对日索赔就是爱国,而主张对日索赔就是卖国那一步去。 这里我还得声明,我是一个大学教师,但我首先是一个公民。在这里,我是以一 个公民的身份给您写回信,就是说,你我之间是平等的。如果您认为我错了,可以 在报纸上对我作公开批判,也可以通过媒体把您的看法公诸于众,再不,是非曲直 也可让历史去评判。 最后,再一次谢谢您的坦诚。顺致 事业顺利! 丁子霖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