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其采访录 王 菲 整理 今年六月,北京“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创办人之一王家其辗转来到美国。八月 三十一日,在纽约接受了本刊主笔胡平的采访。以下是采访纪要。 一、个人经历 胡 平:王家其,你好。先请你把自己的经历简单讲一讲。 王家其:我原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九一级诉讼法专业研究生。此前在唐山市公安局工 作,做过预审、政策法律研究。个人经历不太平坦。十六岁就上山下乡。 胡 平:你今年多大? 王家其:今年三十四岁。七六年初中毕业,赶上最后一批下农村。然后唐山大地震 、毛泽东去世。七七年恢复高考,消息传来时,考期已过了。于是只有等第二年。 七八年八月参加全国中专考试,被唐山开滦矿务局技工学校录取。由于校舍遭地震 破坏,尚未修复,拖到一年后才开学。八一年毕业,分到唐山矿当司机。八三年,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首届招生,我考上中文系。矿上觉得我学中文,专业不对口,不 肯让我以半脱产的身份学习。我提出辞职,矿上担心员工流失未批准,后来以旷工 名义除名,这样就省去一笔辞职发放费用。电大不包分配,毕业后前程不确定。我 干脆退学,再准备考大学。家里见我放着一份高工资的工作不要,很不高兴。八三 年参加高考,准备仓促,功底又薄弱,没被录取。我就取了个营业执照,个体经商 。后来被唐山警察学校录取。两年后毕业,品学兼优,留校当教师,我继续自修, 九一年考入北京大学。 胡 平:我们这几批知识分子,按学历、按后来工作性质,可以归为知识分子。但实 际上看我们的经历,过去什么都干过,有人总是说你们知识分子如何如何,人家工 农又如何如何,其实我们就是工农,当过工人也当过农民。只是后来又多念了几天 书而已。我们对工农很熟悉、很了解,谁要想用工农的名义压我们,这办法就不灵 。 王家其:连共产党后来也承认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当代中国,社会变迁 大,每个人的角色也变化大。 二、八九与“六四” 胡 平:是的。请你讲一讲六四之后国内民运的情况。海外的人对此十分关心,但了 解得不够。 王家其:八九年时我在唐山作警察,内勤警察。开始,运动对唐山影响不大。五一 三绝食,全社会都震动了。唐山的学生也上街游行。党政机关则处于半瘫痪状态。 胡 平:共产党的机关一向只是照上级指示办事。一旦上面没有明确表示,它就不知 道自己该怎么办了。 王家其:五月十八日,唐山市公安局组织一次行动,主要是维持秩序,避免社会闲 杂人员进入学生队伍。后来政府宣布戒严,震动也很大,再下来就是“六四”。 我不能同意江泽民、李鹏所说如果当时不开枪镇压,就没有后来的稳定,就要亡 党亡国。因为“八九民运”遵循和平理性非暴力,大家的要求还是很温和的。 胡 平:人们提出召开人大特别会议,这也是符合宪法的。 王家其:对。要说亡党,我想,一个党如果不能适合人民的要求,自动或被动退出 历史舞台,这不足为奇。至于亡国,那是危言耸听。 胡 平:无非是一些人不执政了,换一些人执政,这与亡国有什么相干? 王家其:我们相信“六四”事件一定会得到公正的评价。在学生和市民方面,运动 后期有些急躁。但大家都是出于爱国的责任感。 “六四”后,政治上高压,但仍有不少有志之士,关心国家的民主、自由与进步 ,以各种不同方式推动,仍然坚持和平、理性、以及遵循现行宪法法律。现行宪法 和法律并不都是一团糟。 胡 平:笼统地说遵循或不遵循现行法律是不妥当的,要有分析。我们是根据宪法反 对那些不符合宪法的具体规定,根据宪政精神反对不符合宪政精神的宪法中的一些 条文。 王家其:“六四”后民间力量重新崛起,大家有个明确的信念,不是出于害怕高压 的机会主义,我们认为现代的民主改革不是简单的推翻或打倒的问题,是要建立民 主的规则和程序。 三、宪法与程序 胡 平:其实,包括苏联与欧洲的民运,其最高诉求也是开放选举,进入民主的规则 程序。 下面,我请你讲一讲“六四”后国内民运的情况。“六四”后,政治压力更大, 活动空间较前更小。在这种情况下去推动民主事业,需要更坚定的信念和更顽强的 勇气。但一般媒体总是对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更为关注,因此“六四”后国内的许多 活动为外人知道的就很少,我们一定要把这一段历史补上。 王家其:我不是谦虚,我的确才疏学浅,所知不多。不过,我是学法律的,在这方 面比较熟悉。譬如讲程序,我以为程序是民主的一个关键。没有一整套法律制度, 自由民主就得不到保障。法律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它能提供最基本的正义。实行 法治,并不需要每个国民都受过很高的教育,一般老百姓只要知道出了问题该找谁 ,该依法办事就行了。 胡 平:我不懂财会税务,但我知道找会计师。我不熟悉法律,但我知道找律师,找 法院。这里有个专业分工的问题。 王家其:象《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没什么文化,但她知道打了人就该找法院, 就必须要有个“说法”。我的信念是运用法律中的合理因素去改变其中不合理的因 素。在我看来,现行中国法律最大的问题还不在条文上,而在操作上,缺少可操作 的明确规定。 胡 平:缺少程序性规定。否则情况会有很大不同。象司法独立、审判公开、被告与 原告双方对抗性辩论。如果四项原则有法律效力,你说我违反四项原则,我还说你 违反呢。你还不一定辩得过我。邓小平搞的这一套,不要说邓力群一派可以指控你 违反四项原则、违反宪法,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那一派也可以指控你违反四项原则 、违反宪法,人家的马列主义更纯正。没有公正客观的程序,结果便是以权势压人 ,用坦克车机关枪解决问题。 王家其:在中国,对实行宪法的监督一直很薄弱。人大有宪法解释权,但一直没实 行,也是不知道该怎么实行。这也是个程序问题。 四、关于严正学案件 胡 平:请你集中谈一谈你参与的那些工作。 王家其:比如宪法规定公民有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公民有权游行,至 于为什么目的而游行,这是公民自己的选择。现在有了集会游行法,但规定十分模 糊。我相信其它国家也有类似的法律,游行需要事先获准。 胡 平:不同的是,在民主国家,批不批的考虑因素是技术方面的,与游行内容、目 的无关。支持堕胎的可以游,反堕胎的也就可以游。支持共产党政府的可以游,反 对共产党政府的也就可以游。不能只准你游不准我游。 王家其:公民申请游行,你不批,总要讲出不批的根据来。不能在天安门广场游, 可不可以在别的地方游?你总要提供一些公众场合让大家游才行。 关于结社,我首先考虑的是自下而上,是一些政治性不强的结社。我参加北大法 律系的实践,接触到许多公民权益受侵犯的案例。譬如警察打人,这和普通老百姓 彼此打架不同,这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职务行为。按照中国的行政诉讼法,被告应是 警察所在的那个公安机关。浙江省人大代表、画家严正学被警察打伤,他本人不知 怎么办,一些朋友把他带到国务院信访办公室。我得知此事后,和严正学见了一面 。我说这个案件很清楚,他正式委托我作诉讼人。我将诉状递交海淀区法院。海淀 法院在七天后立案。这很不简单,立案后新闻界可以曝光。当时来询问此案的人很 多,严正学身体不好,不能一一作答。有关部门又拒绝记者采访。我们就开了一个 新闻发布会。遇到重重阻力,但总算成功了。有些报纸不顾上面的警告,披露了这 个消息,反应很大。我们收到不少信件。我感到类似现象还很多,于是考虑到成立 一个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 胡 平:在美国,一个辛普森案,还有柯林顿的白水案,天天见报。既然不是什么机 密,新闻界当然应当公布。 王家其:我们在每一步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提出的要求也很有节制。我们要求公 安局道歉,有人不理解,公安局怎么能道歉?我说这是法律规定。 胡 平:上次洛杉矶暴动,起因就是警察打人,事后岂只道歉,还判了刑。提出道歉 已是很温和的了。 王家其:我们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追究直接责任者的刑事责任。这些要求毫 不过分。 严正学事件披露报端后,许多人才懂得采取这种方式是可行的。此后我又接触到 许多案子,其中一个是丰台分局的,一桩死亡事件,是九三年二月份的事。一个人 涉嫌违法被丰台分局非法关押三十小时后企图跳楼逃跑,给摔死了。事后,警方与 检方催促家属将尸体火化,没有尸体,很难证明死者挨了打,但被关押三十小时, 按规定传讯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这一点显然是违法的。起先,丰台分局否认在传 讯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我准备好了材料。开庭前家属告诉我丰台分局要求庭外解决 。我们提出的要求包括丧葬费、家属误工费五千元,丰台分局表示赔礼道歉。我对 当事人说这取决于你们的意见,庭外和解也是解决办法之一。但庭外和解的前提是 对方必须承认在事件中有违法行为,这必须用文字写明。我们做得很成功,对方赔 偿了一万元,并明文承认有违法行为。 胡 平:这也要有程序,告有告法,了有了法。 王家其:还有一个河南的案子,一个农民,他堂兄弟与房东打架,被打跑了,等他 回家时,警方把他抓了去,折腾得奄奄一息。这个农民很贫苦,是个老光棍,上有 老母,下有一个领养的三岁女儿,家里那点地,交完各种税之后所剩无几,难以为 生,才跑到北京捡破烂,挣几个钱,结果给折腾了七个小时,送回家中,不久就死 了。家属告状,忙了七个多月,没一个单位受理。找律师,律师也不管。有个律师 说这事涉及公安部门,惹不起。这才找到我。我接过这个案子,又是海淀分局的事 。在严正学一案后,上面怪海淀分局为什么要立案,收回了立案权。这件事迟迟不 立案,说是超出了行政诉讼法的范围。我据理力争。但直到今年三月二日我被绑架 ,这件事还没个结果,一件人命关天的案子就这样拖了一年(死者死于去年四月二日 )。北京市中级法院一再表示这事他们要管,但就是迟迟不立案。我怀疑他们是在搪 塞我,与海淀公安分局合谋设计陷害我。我坚持我的被绑架是公安局对我的非法迫 害。 胡 平:他们要惩一儆百,让别人不敢再沾这件事。 王家其:到美国后,我仍然关心这个案子,打电话给北京公安局,对方说此案已经 了结。我问立没立案,对方含糊其词。只说给了补偿。此事也可能获得某种解决, 但没遵守正常的法律程序。 五、筹建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 胡 平:你还办理过哪些案件? 王家其:我收到全国各地大量信件,黑龙江、安徽、广东、湖南的都有,都是陈年 老案,没人管的。我是学生,课业繁重,又无经济实力。我办这些事都是免费的。 其它律师由于受商业大潮的影响,没钱的不干。我来美国才知道过去共产党的宣传 虚假不实。在这里有专门的人权律师,政府出钱,免费给穷人的这种基本人权受侵 犯的案子打官司。当时我考虑到这类案件很多,有必要专门成立一个团体,一个组 织。于是我们就开始筹建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用法律的办法,保护人民最起码的 权利。 胡 平:这也是推行民主法治、建立公民社会的基本工作。 王家其:我们的目的是,严格遵循宪法上关于公民结社自由的条款和有关公民结社 登记条例的具体规定,真正地在现存社会中建立一个民间组织,哪怕它一时认同的 人数很少也没有关系。我们准备联络一批同志,写出章程纲领,向民政部提出申请 。可是,劳盟还未及建立,我就被捕了,以后的事情就不知道了。还是警方透露情 况。警方威胁我说你放老实点,袁红冰、周国强都抓了。我很冷静,当即反问:他 们被捕和我有什么关系?如果他们也是象我这样被捕,那也是非法的。我要问的是 你们凭什么抓我。三月九日,认同劳盟的刘念春、王仲秋匆忙拟好章程交给民政部 ,但民政部一直未予回复。“六四”前夕他俩人也失踪了。向民政部申请这件事, 本来打算由我来做。我的做法是先向你提出申请,你一个月不作答复,我就放下劳 盟的事不提,先问你为什么不答复。 胡 平:对,不答复本身就成了一件事,一件不合规则、不合程序的事。 王家其:我就抓住程序提出问题。如果你拒绝我们的申请,你就要讲出理由来。你 说我们没有挂靠单位,你给我们指定一个嘛。你说我们没资金,我们可以募捐或认 股。总之,在没批之前,我们就把争取批准当成主要工作,在这中间这个团体实际 上也就存在了。 六、绑架、拘禁与逃亡 胡 平:每一步都依据法律、都遵循程序,无懈可击。 王家其:后来我被捕了,这些事就做不成了。其实我是被绑架,拿口袋往头上一套 ,塞进汽车里,带到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在拘期间,对方从不问我关于打官司、办 劳盟的事。我知道他们是冲着这个来的。但他们不敢挑明了说。挑明了说我就可以 和他们辩论。 这批绑架我的人全是便衣,既没有逮捕证、传讯证,连工作证都不出示。他们自 称警察。我说这太泛泛了。我还是警察呢。我问他们是哪里的警察,什么警种、什 么姓名,他们统统不说。我说黑社会尽这么干的,冒充警察打劫。他们就是不回答 。 胡 平:简直是黑社会作业方式。 王家其:我在北京被关了八天,唐山公安局来车带我走。我最后又问他们的单位, 问他们是不是北京公安局的,他们含糊其词地承认了。其实,从他们言谈之间我已 经猜到,这是北京市公安局一处、十四处和北京国家安全局的共同作业。 胡 平:后来你是怎样逃出的?可以讲讲吗?不便讲的就不必讲。 王家其:八天后,他们出示了一份唐山公安局的拘传通知书,指控我“涉嫌团伙犯 罪”。我当即指出这个文件从形式到内容都是不合法的。拘传通知是唐山发的,而 我是在北京被你们抓的,你们并不是唐山公安局的人。他们说你怎么知道我们不是 唐山公安局的。我说我在唐山公安局干了五年,上上下下,不认识也面熟,你们肯 定不是。另外,既是唐山公安局要拘传我,理应出示文件正本,你们这个复印件, 连公章都是黑色的。不是骗子是什么?这如何能作执法的凭据?再说内容,“团伙 犯罪”,你们查查看,中国法律有没有“团伙”这个概念。根本没有。犯罪,犯什 么罪?刑法上罪名有一百九十几条,我到底涉嫌犯了哪一条?你们用这种模糊抽象 的指控,等于剥夺了我的辩护权,因为我不可能对近两百种罪名逐一辩护。 胡 平:是啊。一个人不可能把两百种罪全犯完,抓一个人总要有个特定的罪名。真 是荒唐! 王家其:我一直这样坚持抗争。他们象听课一样洗耳恭听,我连讲几小时也不打断 。 胡 平:他们是该拜你为师、听你讲课的。 王家其:第二天,我又对他们讲到拘传通知的效力问题。我说,拘传的效力是将被 拘传人拘传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讯问完毕即失效。现在你们该放我回家了。这时 已是半夜三点。对方说你是回去不了的了,拘传的效力是二十四小时。我说这是哪 个老师教你的?哪个立法机关解释的?讯问完毕拘传通知就失效,这早是诉讼法理 论的定论了。你们在拘传我时没有出示拘传令已属非法,你们实际上是绑架。至少 你们得在上午九点以前放了我。大家都疲惫了,然后睡觉。下一天,他们还是不放 ,还威胁我。我表示不怕。我王家其杀打都不怕。你们这样做是完全错误的,历史 不会原谅你们。到了晚上九点钟,他们又拿出一份唐山市公安局的收容审查决定。 收容审查这一套本身就不合宪法,它在形式上也不合法。他们要我签字,我拒绝签 字。我说我不能签字,这是个尊严问题,不仅是我个人的尊严,还有宪法的尊严。 我是北大法律系的,我如果明知不该签字而去签字,这也辱没了北大的尊严,辱没 了宪法的尊严。我不能给你们留下话柄。接下来我宣布绝食抗议,坚持了三天。我 在北京被扣了六天,然后被带到唐山钢铁公司公安处的一个私设牢房,条件恶劣, 又过了六天,转押到武警唐山支队。三个警察二十四小时看管。我要他们放了我, 他们说唐山公安局没这个权力。我在武警关了十四天。三月二十七日那天,我提出 要喝酒,喝完后上厕所,回来时趁机溜出大门,赶上一个正在慢慢开驶的汽车,跑 了。守门的一时弄不清怎么回 事。他们很快发现,封锁了唐山市。我对唐山太熟悉,他们逮不着我。以后辗转到 北京、广州、深圳,再偷渡到香港。这中间得到许多朋友的帮助。 七、“我宁可回到中国去” 胡 平:你来到海外的情况如何? 王家其:我四月中旬到香港,然后去了欧洲一个国家,六月到的纽约。我现在哥伦 比亚大学作访问学者。为了用和平理性的办法推动中国的民主法治,我宁可回到中 国去。我是中国公民,我在设法控告中共当局对我的非法迫害。如果当局能够遵循 正当的法律程序,我愿意回去接受审查。条件是你必须依据法律、依据程序。我逃 亡只是为了躲避当局的不合法的迫害。我已和北大法律系联系过,要求获得毕业证 书和学位证书。我不会放弃用法律手段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利。只要现行法律还有 百分之一的合理的地方,我就要用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去促成它、推动它。 胡 平:对。除非我们都把法律当真,法律本身才可能成为真实的存在。你的故事对 人们有很大的启发性。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