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院就民联阵提出的诉讼作出裁决 民阵民联分部开会,齐墨再次当选主席 鲁 侠 民阵民联德国分部于一九九一年十二月由民阵德国分部和民联德国分部合并而成 ,齐墨为首届分部主席。按照成立时通过的决议,民阵民联德国分部同时接受民阵 、民联两个总部的领导。 一九九三年一月,民联、民阵在华盛顿召开联合代表大会,讨论组织合并事宜。 会后,各方对新成立的民联阵是否有权在法律上继承民联、民阵展开了激烈争论。 在德国,主张保持民联、民阵称号的分部成员于九三年九月举行了民阵民联德国分 部特别代表大会,选出以齐墨为主席的领导机构。随后,主张改用民联阵称号的分 部成员于九三年十一月召开大会,组成民联阵德国分部,选出陈云根为主席。 陈云根当选民联阵分部主席后,多次要求齐墨等人交出原民阵民联德国分部的财 产。齐墨等人认为民联阵不是民联、民阵的法律继承者,予以拒绝。陈云根于是在 张伯笠主编的《中国之春》上撰文,称齐墨是“共党代办”(九四年六月号)。 今年五月,陈云根在德国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原来负责民阵民联德国分部财产的 人将财产交给民联阵。八月中旬,德国法院就此项诉讼作出如下裁决:原民阵民联 德国分部的法律继承问题须经重新召开一次代表大会解决;指定廖天琪、刘旭、张 逸讷召集新的代表大会。(按:八九年民联内部发生法理纠纷时,纽约法院亦是下令 民联通过召开代表大会解决合法性问题,与这次德国法院的做法有不谋而合之处。 ) 十月一日,由廖天琪、刘旭、张逸讷依照法院授权召集的分部代表大会在杜塞尔 多夫小镇拉廷根开幕。三十多位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和来宾出席了大会。大会决定 继续使用民阵民联德国分部的名称,选出了新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齐墨在大会上 当选为主席,张逸讷为副主席,王新安、黄辉和迟满泉为理事。费良勇当选为监事 会主席,孙贵武和梁达为监事。 至此,民联、民阵、民联阵在德国的法律关系已基本理清。由于十月一日的大会 是根据法院命令召开的,目前以齐墨、张逸讷为首的民阵民联德国分部理所当然地 就是原来民阵民联德国分部的法律继承者。民联阵德国分部是另外新成立的组织, 因而无权继承原来民阵民联分部的财产。 在这次大会上,民阵民联成员再次向民联阵德国分部发出团结合作的呼吁,希望 能得到民联阵的善意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