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学自联第七届代表大会召开 全美学生学者自治联合会第七届全国代表大会於七月十四日在弗吉尼亚理工 学院召开。大会审议了若干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理事会和监委会工作报告,并通 过了一系列决议以及对宪章的修改案。七月十五日大会选举出新一届理事会、监委 会成员和总部。康乃尔大学邢铮和迈阿密大学卢平分别当选为第七届全美学自联主 席和副主席。 全美学自联“七大”是在内部矛盾激化纷争升级,极不寻常的气氛中召开的 。前总部代表主席刘承延曾呼吁召集“特别大会”,以抵制“七大”的召开,对抗 理事会有关“七大”的决议。对此,监委会裁决刘承延的“特别大会”召集方式和 程序严重违反学自联宪章,“七大”应如期举行。在刘承延无视理事会警告和监委 会裁决,强行召集“特别大会”严重干扰“七大”召开之际,理事会在学自联律师 的协助下寻求法律解决途径。七月十四日华盛顿特区最高法院裁决:刘承延不得使 用学自联资金、设备和其它财产;不得使用学自联名义;不得使用任何方式干扰在 弗吉尼尼亚理工学院召开的学自联“七大”;不得签署任何学自联支票等等。法庭 强调,不管在刘承延召集的“特别大会”上有任何决议,刘承延不得依此来否定学 自联理事会根据宪章行使职责,包括在“理工学院”召开“七大”的权力。法庭同 时认可监委会和理事会同期作出的对代主席刘承延弹劾案,裁决刘承延立即放弃学 自联资产、办公室、文件及资金。 尽管学自联长达数月的纷争已尘埃落定,学自联遭受重创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如邢铮在竞选演说中所称,新一届学自联的首要使命,即是怎样使学自联渡过目 前的难关、得以生存、恢复生机,并得到稳步发展、再现繁荣!邢铮表示:学自联 作为一个留学生社团组织,特点在於其所代表的利益观点和意志的包容性和多样性 ,“我们不希望持不同观点、和有不同利益需求的学人及组织,与学自联渐行渐远 。我们明确反对背离学自联宪章、公然分裂学自联的任何举措;但同时,新一届总 部仍将尽最大努力,与持不同观点的人士进行沟通,寻求合作。也不排除在坚持原 则的前提下,寻求建设性的妥协。我们将主动,以包容、诚挚的态度,不气馁的精 神,为制止学自联的分裂倾向和繁荣学自联,做持续不懈的努力。” 海峡两岸社会问题研讨会在台召开 王菲 由台湾中国人权协会主办的《海峡两岸社会问题研讨会》於七月二十八到二 十八日在台北市举行。在这次研讨会上共宣读二十一篇论文。它们是《发展权论纲 》(徐显明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代法的精神论纲》(李步云教授,中国 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台湾地区之司法人权》(林腾鹞教授,东海大学法 律系主任),《“无罪推定”应受法律保障的一项重要人权》(于浩成教授,美国伊 利诺大学客座教授),《台湾的政治人权:现况、演进与展望》(吕亚力教授,台大 政治系),《人权概念浅析》(胡平先生,《北京之春》杂志社主笔),《中国妇女研 究的现况、问题与作用》(彭希哲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台湾地区妇女 人权之发展》(王丽容教授,台大社会系),《台湾劳动人权之发展》(张晓春教授, 台大社会系),《国籍与人权——香港九七主权转移的冲击》(王家英先生,香港中 文大学亚太研究所研究统筹员),《中国大陆作家、艺术家的表达自由,出版自由与 人权状况》(贝岭先生,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新闻自由与人权 保障》(李瞻教授,政大新闻研究所),《中国现代化道路的选择》(陈东教授,山东 经济学院),《人权民主与中国》(刘青先生,纽约中国人权主席),《上海人口老龄 化问题和社会养老制度的变革》(孙常敏教授,上海社科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 ),《意见表达自由在香港》(赵善荣先生,基督徒关怀香港学会人权组组长),《正 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郭道晖教授,中国法学杂志总编辑),《从上 海看中国的流动人口》(左学金教授,上海社科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所长),《民工 潮带来的社会问题及其法律对策》(信春鹰教授,中国社科院港台研究室主任),《 从闽台交往谈两岸三通》(宋峻教授,福建省法学学会会长),《论台胞在大陆投资 的法律保护问题》(詹孝俊教授,福建政法学院副院长)。与会者并围绕着这些论文 展开了认真而热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