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栏(2,2)\行距(2){ 向友人报平安 (北京)丁子霖、蒋培坤 八月十八日至九月三十日,我们被秘密关押在无锡市西郊惠泉山下一个僻静 去处,名义是“监视居住”,由无锡市检察院出面对我们的所谓“重大经济犯罪嫌 疑”进行审查。 这次对我们的立案侦察,是根据人民大学“群众”的所谓举报,指控我们的 个人收入与我们所拥有财产之间(指我们在无锡县张泾镇建造的房子)存在巨额(五万 元人民币以上)差距,要我们说明所有收入的正当来源。说如果不能说明,或者拒绝 说明,按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惩治腐败”的法规,我们就犯有非法所得罪。 关於我们的收入,丁、蒋分别作了说明,检察官在以後的时间中没有再提出 异议。他们追问的重点始终集中在丁所经手的“六四”人道捐款。 丁表示她从事的人道救助活动对任何人都是公开的。但她声明:“捐款不属 於我们的个人收入,我们只是代为管理;捐款人、受款人的姓名不能公布,我们对 他们负有道义责任。” 检察官反复追问捐款人、受款人的名单,并要求丁交出帐目和单据。丁回答 :“要清查帐目,只有捐款人有这个权利。你们可以因为我拒绝回答把问题无限期 地挂起来。也可以‘莫须有’的罪名把我关进牢房,但我宁可把牢底坐穿也不会把 名单、帐目交出来。” 检察官对蒋作了同样的审问。蒋质问检察官:“你们审查的是我们的个人所 得,丁经手的捐款不属於我们的个人所得,你们的询问超出了立案的范围。我有权 保持沉默。” 在以後的多次询问中,检察问,检察官对捐款问题的追问仍不肯放松,一直 到释放我们的当天,仍要丁交出名单和帐目。 在此期间,我们对检察机关没有期限的无理关押,都曾提出过抗议,但毫无 结果。最後一段时间,丁身体虚弱,不思饮食,且接连多次夜间发作心脏病,看管 人员要丁服药,丁断然拒绝。 九月三十日上午,检察官匆忙向我们宣布了“解除监视性居住”的决定。在 一份通知书上写着:“鉴於被告人对个人收入尚能说清楚,有些情况有待进一步调 查,现解除对被告人的监视居住。”我们对通知书上留有的“尾巴”提出了质疑, 回答是:因为你们没有交出名单和帐目,而且是涉外的,只能有待以後作调查。 此次对我们所谓“经济问题”的立案侦查到此收场。 这完全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政治构陷,他们的企图很明显,一是阻止我们在“ 世妇会”期间返回北京;二是想把我们打成贪污“六四”捐款的犯罪份子,定不了 罪也至少要毁坏我们的名誉。但他们的企图落空了。 我们用海外所得版税和一生积蓄在南方家乡农村盖一所房子,是为我们生前 有一个远离“伤心地”的休息、养病、避居之地;也为我们身後给死去的儿子留下 一个存放遗物的地方。这所房子取名“连园”也为寄托我们对亡儿的思念。就是这 么一所尚在建造中的房子,既然成了当局指控我们“经济犯罪”的“罪证”。 编注:丁女士在给友人的信中提到,她向一切关心他们,声援他们的朋友表示衷心 感谢。她最近有了一个新的直拨电话号码:49-10-22512951,希望能经常打电话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