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与中共权力 李 哲 法轮功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比“八九”年事件更为重要。“八九”事件可 以说主要是学生运动,“民主”、“自由”还可以说有西方外来的影响。“八九” 是政治运动。它在意识形态上表现为学生、知识者和城市民众对共产党权力、制度 、统治思想的背离和对抗。它是由意识形态所引发的政治运动。“六四”的发生, 完全是由于中共极权一贯的暴力专横所至(同时也有长久以来中国左倾极端化思想 对学生的影响)。就中国当时的社会状况,问题并未严重到如此地步,起码是中国 社会内部隐含的危机还未显现到如此之地步。而法轮功的事情不同。法轮功来于民 间,其参加成员包括社会各阶层,但主要是社会下层民众。可以说它有广泛的民众 基础,即人民性。它的“思想”不是西方外来的,而是中国民间自生自长的。可以 说它是共产主义之后,中国所发生的唯一能影响感召民众的“思想”。严格地说, 它不是思想,而是宗教──早期巫术性宗教(成熟宗教的标志之一,即巫术排除) 。法轮功一再引发中国的政治事端,但法轮功本身不是政治性的,也不是意识形态 的,而是宗教的--中国民间宗教。如果说“八九”更多的表现了中国人对于民主 的理想要求,那么法轮功则更多的反映了中国社会深重危机的现实。 中国以儒家文化为正统统治思想。儒家文化作为非神的人文文化,其本身有 欠缺。因此历史上,中国始终有广泛的民间宗教和巫术活动。在社会正常的状态下 ,这些宗教、巫术是中国正统文化的补充,是民间文化的一部份,它是零散的、平 静的,小范围,限于个人生活,无关宏旨自生自灭。但当社会发生严重危机,有些 便迅速膨胀起来,成为有组织、有教义、有教主的庞大团体,其活动也由宗教转向 社会、政治和军事,甚而构成社会大规模的动乱。因为人民丧失了起码的生存条件 和安全,自发的宗教便成为他们自发的组织,成为他们唯一的希望与安全的寄托。 其表现了他们走投无路,生存和精神的危亡状态。中国历史上,民间大规模的巫术 宗教的骤然兴起,常常是在一个社会的末期,是其灭亡的先兆,例如黄巾军、白莲 教、太平天国、义和团。它们的出现说明社会失去了正常的平衡,进入了矛盾不可 解决的危亡状态。 中共于中国的胜利,本质上与之是一至的。它是一百年来,中国内忧外患, 不断动乱、革命、战争、破坏的结果。中国如果不是危亡至极,人民涂炭无路,中 共不会夺得中国,人民也不会接受它。而中共也是由早期政治组织,发展到军事团 体,进而“宗教化”而取得民众,夺得中国权力的。它是胜利的太平天国(太平天 国也曾经有过胜利)。没有“宗教化”,其不能取得中国如此之民众;如果中国不 危亡,人民也不会信奉它。四九年后,毛作为教主不断神化,而他在创造神化乌托 邦中丧失理智,把中国一次次带入毁灭性灾难。如果中共指法轮功是“邪教”,那 他们本身也正是由于它的“宗教化”而吸引民众凝聚力量,夺得权力,控制中国的 。而以后中国所不断发生的灾难,也即由其精神之“偏邪”所至。
在正常的社会,出现各样宗教活动是正常的。但法轮功在如此之短的时间, 得到如此之广泛的传播和发展却属异常。其说明中国的社会到了危机深重的地步, 甚至可以说它是其崩溃的先兆。毛为了建立自己的神话王国,对中国进行了疯狂而 彻底的破坏。由经济到社会结构,由文化到风俗礼仪,由教育到语言,由宗教到家 庭饮食衣着。其破坏的规模和彻底为中国历史前所未有。其使中国除他以外无所信 奉,无所知道,无所遵从。他以暴力和破坏建立他个人绝对的神化权力。但他的暴 力和破坏最终也摧毁了他的神话和主义。伴着他的死亡,共产党的意识随之开始瓦 解。中国重新回到它的世俗社会。但这已是毁坏极尽一片瓦砾的世俗社会;是没有 传统、文化、信念、公义、道德、规范依循的世俗社会,其危机重重不可能有正常 秩序和生活。其只能是充份畸形、腐败、野蛮无序,唯依靠极权暴力和官僚利益所 维持的社会。 法轮功的出现应合了中国社会的危机现实。法轮功成员多是中国社会下层人 民。他们面临三重危机:一、生活;二、社会;三、精神。由于没有法律和正常的 秩序,中国经济畸形野蛮地竞争发展,分配极端不合理,其把大批底层人民抛入到 难以维生的困境。其日常生活日益唯艰,更恐疾病医药。对之无人关心无人救助, 这是他们生存的绝望。免医治病,是其成员练功的直接原因。再,社会的野蛮、腐 败、不公正,无法律无公益,恶道当行,能力弱的民众处于赤裸的被欺负掠夺的状 态。他们没有依靠,亦无能申诉。这是他们对社会的绝望。法轮功倡善,不敛钱财 ,集体练功,在绝望中给予他们道德与人性情感的慰籍和召唤。还有,共产党对中 国文化和宗教的长期破坏与迫害,使中国人的心理和精神处于严重的荒芜饥渴状态 。他们需要寄托,却没有寄托;需要信仰,却没有信仰;需要慰籍却没有慰籍;需 要希望,却没有希望。社会需要精神信仰和文化慰籍,但其却破坏得已没有成熟的 精神文化可以提供,那么它只能自发地重新发生。无论其多么幼稚简陋,有多大风 险,人们也会接受。饥不择食。法轮功就是这样产生的。法轮功作为一个学说,其 本身有偶然性。但是它在中国社会如此迅速广泛地传播扩展,且成为一种宗教,却 是自然的。它反映了中国后共产党社会内部严重的政治、经济、社会、精神危机。 因此可以说,法轮功之事是中共半个世纪的极权暴力统治的结果,是毛丧失理智疯 狂破坏的结果,是中国社会危机重重之必然。它是中国社会可能崩溃的预兆。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这个政权半个世纪以来迫害中国人民的继续,是其继 “六四”屠杀后的另一种屠杀。这个权力的本质就是要统治人民。中国古代封建社 会也还是以民为本,但是中共权力却一向是以其权力(甚至是个人权力)为本。这 就注定了与其人民的对立。四九年后,中国所发生的一系列政治灾难都是这个极权 权力对人民的摧残迫害。其一旦感到(仅仅是感到)权力受到威胁,便施以极端暴 力,没有法律、道德牵制,甚至不惜毁灭整个社会。五七年反右如此,文革如此, 六四如此,此次法轮功亦如此。这是他们权力的传统。 如果说六四的参加者主要是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他们尚有政治理想和要求 ;那么法轮功的成员主要是中国社会的底层并无政治意识的人民。他们处于中国社 会的最不利位置。在残酷畸形的经济竞争中,他们是弱者,缺少文化,也缺少竞争 的能力和心态。而眼下中国社会腐败野蛮,又无生存保障。(资本经济的早期发展 是以对下层人民的掠夺和生存淘汰为代价的,这是无奈的事。)他们本应被社会关 心同情,但他们却没有依靠指望。他们接受法轮功,无非是免疾治病,求图精神的 寄托和慰籍,这是他们孤零无助所至。他们在“进步”中失落,政府无视他们,社 会不帮助他们,他们投向法轮功,在微弱的生存中求得个人精神的慰籍,这是再正 常不过的事。他们本是和平、不问政治的,而中国政府对他们居然亦不允许。因为 政府害怕他们结伙,威胁权力。于是迫之,害之,投入监狱,殴打致死。一个政府 把它的暴力施向社会那些微弱无害的人,其本身即已没有了政府的意义,而只是蛮 横的暴力权力。至此,这个权力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理由。 法轮功的基本教义无可指责。“真、善、忍”体现了东方传统文明的基本精 神,对社会有益无害。特别是对中国这样百经破坏的社会--其以“专政”“斗争 ”为国家学说,以腐败唯利是图为现时时尚。“真、善、忍”的提出,正是由于中 共半个世纪的统治中国社会过于残酷暴虐。如果中国的权力在如此长久的时间对中 国的社会、文化和宗教,进行了如此残酷毁灭性的暴力破坏,那么他们有什么理由 谴责法轮功和人民对它的信奉呢?法轮功起码比“专政”“斗争”要好。它起码是 和平的,向善的,忍耐的,而非暴力破坏的。“真、善、忍”几个简单的词即聚集 了几千万人,充份说明了中国社会的危机,说明了民心对中共权力的背离,说明了 共产党意识在中国的彻底完结。中共如此镇压法轮功,因为他们预感到他们命运的 结束。他们的权力已经没有了基础。 宗教不是科学,不能以理智要求,任何宗教都有其神秘“迷信”的成份,否 则不为宗教。至于法轮功成员练功发生迷狂,以至死亡的现象,按照数据统计其在 总人数的正常比率之内。这不足以证明法轮功危害人的生命健康。就是医院也有非 正常死亡的发生。客观地说,法轮功作为中国民间早期宗教,与人类传统宗教相较 ,尚有种种欠缺。其要成为成熟的宗教还需要漫长的时间和考验。此期间它亦有走 上邪途的可能,但这是未来的事。但至今为止,法轮功是和平非暴力的;它的教义 符合人类文明的基本原则;他们的行为是练功求善。其并没有危害社会和他人。他 们反迫害的抗议活动,也还是和平、忍耐、平静的。这本来是正常的民意表达,但 他们却被不断投入监狱。最近有人自焚,这是共产党权力残酷迫害,激化矛盾的结 果。这些受害者无法阻止政府的暴力,亦不许申诉他们的理由和冤情,他们只有焚 烧自己伸张正义。事情如此悲惨不幸。 至今,法轮功已有一百多人迫害致死。而且迫害仍在继续。现在中共对法轮 功的迫害远远超过了对“民运”的迫害。 宗教是复杂的问题。凡宗教都有危险性。它可以有益社会的安宁,但也可以 导致其崩溃。因此宗教是对一个国家的社会和政治的考验。其需要有宽容的精神, 高度的政治智慧,和相应的法律。归根结底,它需要社会本身的正常和稳定。宗教 不能以简单的政治手段,尤其不能以国家暴力解决。如果宗教未衍成暴力,就不能 动用国家机器。而只能用社会的、文化的、宗教的方式相互弥补调和,使之成为社 会有益的因素。宗教,不在于它真或伪,对和错,而在于它是否合乎法律,是否危 害或有益于社会。从根本上,人不能避免宗教。一个社会必须接受宗教的存在,给 它合理的位置和空间,与之和平共处。 共产党由唯物主义开始(这里我不是指一般的共产主义学说和一般的共产主 义者),而使自己成为最极端化的政治暴力化宗教(“邪教”)。由于它具有宗教 性,因此它排斥所有的宗教,以暴力摧毁消灭之,欲以自己一家之教一统天下。在 苏联的历史中,在中共的历史中,这再清楚不过。毛后,中共有了世俗化的转变。 但是,在其中心集团,他们的意识深处也还是以独我的“唯物主义”的教义看待世 界。因此,从根本上他们不能容忍“异教”法轮功的存在(如果他们有力量,如果 现在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没有历史和国际之背景,他们也将同样不能容忍,他 们曾经对其消灭之),非斩草除根不可。因此,他们对法轮功的迫害“源远流长” ,有根深的传统和情结。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权力不可能宽容、多元地看待人 和世界;更不可能放弃意识形态,依于法律,民主地管理国家。他们不是一般意义 上的政治专制,如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如三十年代国民党,他们是极权专制--专 制的极端化(专制与极权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们的极权根于他们偏执、极端 、不容异己的狭隘心理。这是二十世纪中国的一大灾难。 中共权力对法轮功的镇压不仅残酷,违背人权,而在政治上也是错误的,甚 至愚蠢。 中共依于暴力夺得权力,依于暴力控制国家为所欲为,他们把政治退化到最 简单的暴力杀戮与强制。“枪杆子”与“专政”是这个权力的本质,也是他们的历 史与传统。毛以此发动“反右”“文革”;邓以此镇压“六四”;江泽民以为以同 样的方式也可以消灭法轮功。他们习惯了他们的蛮横。但是,今天已不再是昨天。 世界已经变化,中国已经变化。共产党已经没有了昨天的权力基础;法轮功也不是 昨日毛泽东的信徒。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暴力是有限的,权力是有限的,共产 党需要明白这个道理。当社会进入危机,人的存在陷入绝境,任何权力、暴力都无 济于事。人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屈从权力、暴力。 中共(主责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实际上已经失败。法轮功没有消匿,也没有 屈服,反而赢得更多的同情;而中共则更彻底地丧失了民心;就其内部也由此更加 分裂,江本人也为之更加孤立。在国际上中共人权形像进一步下落,为之遭到世界 舆论的共同谴责。事情并未到此结束,江泽民诣旨孤行,把镇压法轮功进一步升级 。但这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其只能是把更多的人投入监狱,有更多的人摧残致死 ;使民怨升腾,加深社会危机;同时也使共产党权力更加脆弱,激化其内部纷争。 至今没有任何迹象显示法轮功可以就此屈服消灭。看来,江泽民难以收场。得道多 助,失道寡助。其最终的结果有可能是,江泽民为之得咎,逼退让权。中共被迫对 法轮功作出相应让步。中国社会如果不想就此崩溃,这是只能的收场。 法轮功事件表明了中共权力暴力的限度,今天的中国已经不是仅仅依靠极权 专制就能控制的。极权专制只能激化社会的矛盾和危机。科技、经济的发展一定使 社会走向权力分散。所谓现代社会,即是社会经济、文化、信息、交通、民众生活 自身运动的社会,而不被单一政治权力所控制。中国一方面发展经济,一方面强化 极权权力,这种对向背驰只能导致中国社会的崩溃。如果法轮功由中国社会自然发 生(社会需要),而又没有违背社会的基本规则,遵从法律,且又形成了它的社会 力量,占据了一定社会空间,那么就应该(哪怕是只能)承认它的存在和权力,无 论其有怎样的信仰和意识。政治权力是有限的,它的行使不能超出法律的限定,政 治不能取代一切,也不能解决一切。社会的问题、宗教的问题、文化的问题应该交 还给社会、宗教和文化。今天,政治权力为所欲为的时代已经结束。由法轮功,中 共应该得到教育。 中共一向认为中国的权力是他们浴血奋战得到的,因此也要浴血奋战予以捍 卫。他们把国家民族种种错综复杂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意识、社会 问题统统简化为权力与权力的争夺。这就是他们政治的历史。这是近代以来他们给 中国带来一次次灾难的根本原因。法轮功本来是社会问题,进而是宗教文化问题。 这本来可以社会、宗教文化的方式予以解决。但是他们一定以为法轮功威胁他们的 权力,要亡党亡国。于是他们将其激化为政治问题,发动全社会剿灭法轮功,迫害 致死一百多人,把大批的无辜人民投入监狱,给整个中国带来混乱,民怨鼎沸惶惶 恐恐。他们自造社会危机。八九年之事,本来不至于流血,学生抗议政府在现代社 会再正常不过,但是中共权力却一定认为这是颠覆共产党。于是有“六四”。此次 法轮功又是如此。由此再上溯到“反右”“文革”,中国的政治灾难一目了然。权 力的目的不是权力,而是对国家与人民的责任。中共如果不由之改变--放弃权力 的永久性垄断,把权力逐步交还给国家,那么中国将永无宁日。他们将永久不休地 进行政治运动和镇压。 停止迫害法轮功,实行政治改革,把权力归还国家,这是共产党必须而应该 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