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向人民勒索的政府 郭罗基 读三月二十日的《大参考》,有才先生的《“写检查”也是精神控制一招 》一文中,有如下一段话:“最近,报载原北大南大教授郭罗基在海外教书多年, 想回国,但是中国驻外使馆的同志,把郭拒之国门之外。他们让郭写检查,表示悔 过,郭按照自己的认识写了‘检查’,却仍然不得其门而入。把守国门的同志认为 你郭教授检查写得蜻蜓点水,肤皮潦草,不深刻,当然国家不让你回去。” 我被拒于国门之外是一件无理的事情,和中国领事馆打交道又是一件无聊 的事情。既然有人提到,我可以谈谈前后经过,愿公众与闻。 八十年代,我在中国是被禁止出国的人。朋友们调侃:“你享受了大熊猫 的国宝级待遇──不得出口。”“六四”以后,由于我抗议镇压,更不得出国。我 上法院起诉国家教委、起诉南京大学党委,打了将近一年的官司(事见《共产党违 法案纪实》,香港民主大学一九九七年出版),才争得出国的利权。我应哥伦比亚 大学东亚研究所的邀请,一九九二年底到纽约。一九九三年即被中国政府列入不准 入境的“黑名单”。不准出国的人又不准回国了。 中国南方某地海关的工 作人员陈蒙向人权组织透露了中国公安部向海关下达的“黑名单”。名单上列有四 十九人,分为三类。我和方励之、王若望、刘青等均属第三类。陈蒙并非民运人士 ,不过是一个正直的公民,因此而被判了八年徒刑,至今尚未出狱。一九九三年以 来,“黑名单”又扩大了好几倍。 共产党的政策变了。从前,那些“土八路”把出国看作政治待遇。口头上 反对帝国主义、批判资本主义,实际上暗中迷恋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视西方为极乐 世界。他们决不向他们不喜欢的人分发进入极乐世界的门票,只有他们自己和他们 的子女才能享受此等政治待遇。现在他们感到麻烦了。异议人士在国内的呼喊,惊 扰了他们的清梦,影响到政局的稳定。中国步苏联的后尘,将异议人士赶出国门, 不许回国,以为从此祸水外流,长治久安了。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三条规定:“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 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剥夺公民的出国权和归国权,是严重侵犯人权。国 际上也有一些政府开列不准入境的名单,都是针对恐怖组织和贩毒集团的。开列不 准本国公民入境的“黑名单”,只此中国政府一家。从前还有一家,那就是台湾。 台湾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虽然曾经打得你死我活,至今还没有结束敌对状态,其实 本是同根生,患有同样的“中国病”。如何对待向往自由的飞鸟,台湾经历了三个 阶段:第一阶段是不准飞出去,严密封杀;第二阶段是飞出去的不准飞回来,坚决 排拒;第三阶段飞来飞去出入自由了。中国大陆刚走到台湾的第二阶段,整整落后 了一个历史阶段,但封杀和排拒的程度却大大超过了当年的台湾。中国政府的反人 权政策不仅针对本国公民,还针对美国公民。凡是同情民主运动、批评中国政府的 美国人士,也被列入了“黑名单”。对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研究所的黎安友教授拒发 签证,而普林斯顿大学的林培瑞教授到了北京也不得入关,第二天被遣送回美国。 “黑名单”上对我不准入境的期限的规定是到一九九七年。有人说,一九 九七年以后不就可以回国了吗?我说,非也。我的护照的有效期到一九九七年,这 就是说一九九七年以后我没有有效护照了,所以不用规定不准入境了。如何?果然 ! 我的护照一九九七年十月到期,我于八月从波士顿将护照寄到纽约总领事 馆,要求延期。过了一个月,领事馆将护照寄回,没有办理延期,也没有说明理由 。我特地去纽约,问领事馆:是工作疏忽遗漏了,还是不予延期?如果是工作疏忽 ,请予改正;如果是不予延期,应当说出理由来。他们说不出理由,又将我的护照 收下了。按规定一个星期办完,十多天后我打电话去催问,回答说:正在向上面请 示,需要耐心等待。 有一天,领事馆通知我亲自去一趟。一位姓彭的领事对我说“要写个东西 ”。 我问:“写个什么东西?” 他说:“写写对政治问题的认识。” 我又问:“是不是所有的人护照延期都要写个东西?” “那倒不一定。” “为什么一定要我写?” “这是上面的规定。” 我责问:“你们的‘上面’是谁?上面的规定有什么法律根据?现在是依 法治国,你们依的什么法?” 他显得很轻松:“你可以写,也可以不写。写不写由你,办不办由我。” 我从波士顿到纽约来回车程九个小时,对话两三分钟就结束了。 我在考虑,究竟写还是不写?不写,到此为止,下面就没戏了。他可以说 ,责任就在于我没有“写个东西”。我写了一个“东西”,是为了反对“写个东西 ”。首先就说明“写个东西”的要求不合理,没有法律根据。然后,至于说到“对 政治问题的认识”,我写了两条:第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我没有说坚持列宁主义 、坚持毛泽东思想),我批评中国政府和共产党是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出发的;第 二,坚持爱国主义,我批评中国政府和共产党是为了中国的繁荣富强。这两条妨碍 护照延期吗? 我将写的“东西”传真过去。姓彭的领事在电话中对我说:“你要写对政 治问题的认识,自己的政治表现。” “我不是写了吗?如果你们认为我的认识不够,请告诉我,什么样的认识 才符合要求?我可以按照你们的标准来提高认识。” 他不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只是重复说,要写对政治问题的认识,要写自己 的政治表现。我认为已经写了“东西”,他认为我写的“东西”不是他要的“东西 ”。结果就没有下文了。 因为领事馆说“写个东西”是上面规定的,我就给他们的“上面”外交部 写封信。外交部长唐家璇是我的学生。他一九五八年入北大东语系日语专业学习, 我给东语系上政治课。当时真没有看出他有未来的外交部长的才能。虽然是老师给 学生写信,我还是公事公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请求外交部对 纽约总领事馆的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石沉大海,毫无音信。 去年七月,我的九十高龄的母亲病危。我急欲飞去探视,因没有有效护照 ,不得不向领事馆提出回国的申请。本国公民回国要提出申请已属荒唐,更荒唐的 是不能满足条件申请不予批准。还是那位姓彭的领事,还是那句话:“你要写个东 西。” 我说:“我以前不是写过了吗?” “那个不行,你要重写。” 我不可能写出他们满意的“东西”来,所以就不写了。 九月,我母亲去世了。我又向纽约领事馆提出申请回国奔丧。我听说有人 虽未获准护照延期,但允许回国奔丧,故抱有希望。不料,我得到的回音又是那句 话:“你要写个东西,这是必须的手续。” 我说:“有的人没有有效护照不是也回国了吗?” “他们都是写了东西的。” 他们所说的“写个东西”,不明说是什么“东西”,让你意会。实际上他 们要的是“悔过书”、“保证书”之类。我当然不会拿原则作交易,忍受了与高堂 老母生离死别的哀痛,但以维护为人的尊严自爱、自慰、自豪。当年叶挺蹲监狱, 国民党政府答应给他自由,条件是“从狗洞里爬出来”。现在共产党政府让我回国 的条件是“从狗洞里爬进去”。我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回到自己的祖国是我的人 权,为什么要“从狗洞里爬进去”? 中国政府自称是“为人民服务”的。但人民要它办事,它就要进行勒索。 不仅是经济上的勒索,还有政治上的勒索;上述“写个东西”就是一种政治上的勒 索。你不付出代价,它就不给你办事。因要求回国而遭勒索的,恐怕不是我一个。 有才先生的文章中说,“写检查”也是一种精神控制。对于控制不了的人,只好勒 索了。勒索也并非都能得手。 (【作者附信】胡平、亚衣:《大参考》的一篇文章说我作了“检查”,说得不清 不楚,我写了一篇回应。不料又被一些好事者贴上好几个论坛,题目改成《陈一谘 、吕京花是写了“东西”的》,还写上“送交者郭罗基”。恐引起误会,故借“北 春”一角重新发表。 郭罗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