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客中国的方兴东先生,请你不要引用我日记中的任何内容,如果你懂得规范,你就知道侵犯我的版权是违法的。
2。木子美的网络日记《遗情书》是在“博客中文站(blogcn)”发表,无知的媒体请不要搞错基本事实。
3。新浪与搜狐的争端是他们之间的事。新浪目前连载的《木子美文集》是由榕树下授权的,我和榕树下之间的合作只限于公开出版物《遗情书》(包括专栏、日记、小说、随笔、诗歌)。新浪或者搜狐的专题是他们自己的策划。
4。不要对我使用“宽容”,因为我已经非常宽容全国人民对我的咒骂。
5。不要侵犯我说话的权利,因为我已经捍卫你们说话的权利。
木 子 美
200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