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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晨骏作品展示 梦境(小说) 阅读札记:《植物园》(散文) 我为什么写作(散文) 刘备与吕布(散文) 往事与狗(诗歌) 梦 境 34路终点站,站名叫“中山码头”。中山码头是一座摆渡用的码头,以前没有长江大桥时,长江两岸的交通全部依仗它得以维持,当然它现在只能摆渡人了。公交34路车经由中山码头出发,直抵市中心的繁华地带“新街口”。而从新街口坐车,到中山码头需要半个小时,其间停靠9站,它们分别是珠江路、鼓楼、大方巷、山西路、虹桥、三牌楼、萨家湾、大桥南路、热河路。过了大桥南路,车子就驶入了下关区,路边行人稀少,楼房破破烂烂,连车上的乘客也只剩下寥寥的几个人。车子哐当哐当越过热河桥,中山码头售票处巨大的门楣便显现在马路尽头,34路车呼啸着直往门楣上冲去。眼看快撞上码头售票处的台阶时,这辆两节头的庞然大物猛地在原地向左拐弯,车身难看地扭曲在一起,它终于在34路终点站的一排平房前刹住。 我曾坐中山码头的摆轮去过对岸,在白天和夜晚都曾坐过。摆轮行驶在长江上,让人有去遥远的外地旅行的感觉。摆轮在汹涌流淌的江水中摇晃着,昂着船头,鸣着高亢的汽笛,在江面上划出一道水波。船上的男女有的在走动,有的坐在船舱中央的长椅上,还有的(大多是年轻一些的)冒充风雅,站在舱边,凭栏而立,向下面的江水发愣。两三个看上去像江北人的女孩,趴在栏杆上,屁股高高蹶起,牛仔裤被绷得异常饱满。我把目光从雾朦朦的江面收回时,总忘不了在这些牛仔裤上扫一扫。我的模样有别于船舱中的其他人,我的身份难以确定,既不像上下班的工人,也不像去江北走亲访友的人。我也不是单纯的游客,因为我总是紧蹙着双眉,忧心忡忡,像只落单的飞禽蜷缩在船舱的一角。同时我又努力摆出(或者说模仿)其他人的行为举止,偶尔还去船上卖红肠、面包的杂货点前晃悠一下。 沿着中山码头售票处的门楣向右,是一条干净的江边小路,前面通向长途客运码头,俗称大轮码头。小路靠江的一边用半人高的矮墙隔起,以防汽车掉入江中,另一边是树木和外表灰黑的房屋。刚买轻骑的那会儿,一到傍晚,我就驾驶着那个铁家伙,玉兰轻骑,在这条小路上锻炼驾驶技术。我妻子在矮墙边看着我,叫我开慢点,不要出事。我一溜烟就把车子开到大轮码头,转眼又开回来,初夏柔和的细风抚摸着我裸露的手和面颊。轻骑在妻子的面前停稳,我把车子交给她,让她也坐上去过过瘾。第一次试车她还有些害怕,不敢给车子加速。轻骑其实是买给她用的,住在下关这个偏僻的地方,她上班的路途很远,是需要一辆轻骑的。只是自始至终,直到那辆玉兰轻骑和其它本属于我们的东西被卖掉,她都没有能熟练地掌握行车技术,也许轻骑并不适合她,当初买的时候我们就没把这一点想好。她骑在轻骑上,浑身肌肉紧张地驶向大轮码头。她的背影完完全全消失以后,她的正面才又出现在路的拐弯口。 从34路公交车(或者那些蹿来蹿去的34路中巴)上下来,背对中山码头的门楣,往回走一点,有条垂直的街道,就是“唐山路”。唐山路在这一带很出名,过了热河桥,除宝善街之外,唐山路便是居民最集中的一条街道了。我们坐中巴,快到中山码头时,司机总要问唐山路口是否有人下,因为中巴车可以随便乱停。而坐34路公交车就只能在中山码头下了,往回走一百米,经过一间百货店、一间书店以及下关发电厂(这是唐山路的居民不多的能够引以为骄傲的一个重要设施)的门口,进入唐山路。路的两边是连成一片的平房,中间夹杂着数家饮食店,它们炒菜的水平我是不敢恭维的,甚至可以说很差。有几次发了奖金,我和妻子不愿动手做饭,便跑出来吃现成的,妻子喜欢吃炒肚片,可这些饮食店炒出来的肚片硬得像布片,怎么咬也咬不动。 唐山路上的门牌号码错综复杂,但提到53号大院则无人不知。我们的家就在53号大院里,具体是53号19栋103室。当有朋友来玩时,预先在电话中我就告诉他,进唐山路后有两个变压器,在第二个变压器处向左有条小巷子,往前走一点就能看到53号大院的大铁门。53号大院也叫电厂大院,里面的住户大都是下关发电厂的职工,由于多年前我单位在这个院子里也买了点地皮,盖了几栋楼房(15栋到20栋),所以当老职工搬去城里的新房子后,这些青砖毕露的楼房便分给我们小青年了。妻子常抱着满月不久的孩子在院子里散步,晒太阳,和闲得没事的在院子中的小板凳上呆头呆脑地张望的老太们搭讪。为这个我埋怨过她几句,我要她少出门,在家息息,以免把我们的底细泄漏给那些搬弄是非的老太。19栋在53号大院的里面,但不是顶里面,顶里面是与19栋挤在一起的20栋,20栋正好挡住了19栋的阳光,使19栋一年四季处在没有充足阳光照射的境地,这也是妻子要到大院里晒太阳的原因。 而我们的103室……我们的103室是这样的布局,打开厚重的防盗门,再推开木门(门框上张贴的“喜”字虽然颜色褪尽却还完好无损),是一个黑咕隆咚的狭窄的过道。倘若有陌生人来访,稍不留神他就会踢翻放在过道墙边的那只铁丝搭成的鞋架。过道总长度不会超过两米,它连接着四扇小门,分别通向客厅、卧室、厨房、贮藏室。贮藏室本是堆放家用电器包装箱的地方,后来我们在里面搁了一张床,把它作为保姆的休息室。保姆是妻子的表妹,每月我们付她一百五十元,其职责是在我们上班离家时照看好孩子。厨房和卧室相邻,它们的对面就是客厅。客厅里有一扇门朝南开着,这扇门外是一个砖头围成的小庭院(103室在一楼,故而能拥有这么个庭院。而2楼以上这是根本无法想象的)。庭院中栽了一棵十年以上树龄的梧桐,到深秋时,满地都是它的落叶。我们从来不去过问庭院的卫生状况,任落叶在地下腐烂,自动消失。只是有一年,梧桐的几根旁枝探到我们的窗户前,影响了窗户的启闭,我才借来一把钢锯,把这些枝条修理了一番。这个庭院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只限于提供了我们停放轻骑的空间。因为20栋的存在,我们在庭院中晾的衣服仅能接受到太阳的反射光,所以说这个庭院形同虚设。结婚布置房间时,客厅和卧室两个房间的地面都铺了一层塑料地板革,妻子要求大家进出这些场所时一定要换拖鞋,这个规矩搞得我很不方便,假如我想从客厅通过过道进入卧室、再从卧室出来到厨房去的话,我得在中途换3次鞋子。还有很多不方便之处,比如厨房的饭桌,我们吃饭时,生怕碗会从摇摇晃晃的桌面掉下,总是一手扶住碗,吃完饭就把桌面收拾干净,免得发生意外。我为什么不把这张简易折叠桌换成木制饭桌呢?凭我们当时的收入,不至于没钱买个木制饭桌。 需要说明的是,我和妻子5年前就已经从下关区唐山路53号19栋103室搬走了。现在我们这个小家寄居在建邺区的一处贫民窟里。说它是贫民窟一点不过分。这一带全都是破烂的自建房,里面容纳着拉板车的、拾垃圾的、小厂工人、个体摊主等各种在社会底层挣扎的人们。这些人的文化素质很差,流氓滋事、邻里之间吵架动武等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我们住在其中一间的阁楼上,楼下是一对老夫妻,房子小得我们上下楼梯都要从他们的床边经过。我们搬家是由于我把以前的工作丢了,顺带着也就丢掉了下关区的房子。面对妻子每月发作一次的对居住条件的抱怨,我其实也有难言之隐的,这样的结果本非我所愿,而是为情势所迫,不得已而为之。但事已至此,我就必须忍耐楼下那对老夫妻之间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永无休止的斗嘴抬杠,忍耐那个老女人时不时对我含沙射影的攻击。甚至,我自觉地让我的情绪跟着他们情绪的波动而波动,去年冬天,楼下的老男人成天到晚在他的那只廉价收录机上播放京剧选段,我一醒来就听到房间里充斥着京剧的锣鼓声、二胡声。那段时间我写下的词句,便明显地带有京剧那音韵铿锵的节奏。我细细地一遍又一遍地体味传统戏剧表露感情的方式,感觉在艺术上收益非浅。当然人的忍耐总是有极限的,我之所以能忍耐到现在,是在于我不断地将这种极限值往上推而已。 一个下午妻子忽然对我说她做了个梦,她说话时憋住嗓子,不让声音传到楼下那个圆睁着双眼、摒住呼吸、时刻处于警觉之中的老女人耳里。她说她梦见自己回到下关区“我们以前的房子”。我严肃地看着她,我们在“以前的”那所房子里生活了6年,它墙上的每一块斑我都能记得,不过我从来不在妻子面前提它,也尽量不去想它。我默默地坐在椅子上,半天不出声,我希望妻子做的那个关于“我们以前的房子”的梦不要太伤感。还好,她神态安祥,就像这个梦与她无关,她是在讲一个饶有趣味的听来的故事。她看了一下手表,一边嘀咕着“该去幼儿园接孩子了”,一边匆匆下了楼。第二天,她告诉我,她在上一个晚上的梦中又回到了下关区的房子。她把她的梦叙说了一遍,这是与前一天她告诉我的梦雷同的一个梦,除了个别的细节。我劝她不要老去想房子的问题,“眼前的困难总会解决的”。她不等我把劝慰的话说完,就转身忙别的事去了。此后她便再没和我说起她“又”做了个梦,关于我们以前的房子。唉,人真不该过早地拥有那么大的一处房子。我想,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她大概一没事就在盘算着我们以前在下关区的房子。 接下来的一天早晨,我起床后,感到又渴又饿,头脑中空荡荡的,四周弥漫着一片耀眼的白光,我一时难以辨认房间里的家具。我到水池边洗了脸,吃过一碗泡饭,坐在办公桌前,却不知道我该干什么。楼下少有地寂静,我推测那老女人或者去买菜,或者正在隔壁和隔壁老太津津乐道别人家的是非,那个老男人可能出去打麻将了。这栋破房子里显得很冷清,只有阳光与我作伴,它吸引着我的视线,温暖着我的身子,而我看不出这里还有其它比它更有活力的东西。我真该到外面去走走,在这样好的天气里。我放了点零钱在口袋里,下了楼梯,发现仅过了一个晚上楼下的面貌就有了巨大的变化。楼梯口的那张床被移到北边的窗户下(那里原是那对老夫妻吃饭的地方),他们使用了几十年的一只油迹斑斑的矮柜掉了个方向,本来面朝西,现在面朝东。饭桌就理所当然地转移到楼梯口,上面摆满了残羹冷炙。我竟未被他们这项工程的噪音吵醒,可见我睡得多沉。 出了贫民窟,我来到大街上。走在高楼墙角下的人行道旁,我有种走在城市中的愉快心境。我忘记我多少天没上过街了。平时我住惯了破平房,呼吸的都是那狭小空间里掺杂着汗臭、烟味的龌龊的空气,此刻我猛然被置于广袤的充满了新鲜氧气的天空下,我的肺部似乎都要炸裂了。太阳将它的红色光芒涂抹在大地、梧桐树冠、楼群的侧面、我的身上。我走过华联商厦的门前,前面就是新街口,我已经能看到新街口广场中央站立的孙中山铜像。我在人行道上毫无目的地往前走,只见一辆34路公交车兜着广场转了一圈,停在我身边。我环顾左右,这里是34路起点站,站牌上写着“新街口”。于是我没有犹豫,跟着乘客们一起上了这辆车。我坐在靠走道的座位,陆续还有乘客从前门跳上车,他们上车后就往车厢后面挤。我旁边的座位上坐了个丰满的女孩,她用一只精制的皮包护住乳房下面的腹部,好像她的腹部刚挨了一记重拳。 34路车徐徐向珠江路进发,将近一个小时后,它到达终点站,中山码头。5年没来,这里有点变样了。我看到码头售票处的门楣前增加了不少小吃铺,每家铺子里都分布着一些客人,他们伏在桌子上聊天、吃菜,悠然自得。铺子的主人也忙得很起劲,将炒菜锅不停地抖动。阳光直着从空中射下,照在小吃铺门前亮闪闪的地面。我摸摸口袋,所有的钱合起来才够我吃一碗面条,我只好空着肚子从一家小吃铺的遮阳伞下走开。我往回走到林荫道上,见书店的门半开着,便走进去。书店的陈设倒是和以前差不多,卖的还是那些稍带刺激的非法出版物。我在书店里磨蹭了一会,买了张报纸,就来到外面的路上,继续经过下关发电厂的门口,向右拐上了唐山路。“第二个变压器,”我边走边想,同时眺望着远处的变压器。我离它越来越近,紧挨着支撑它的水泥柱子,转身踏上通向53号大院的小路。院子那两扇刷白漆的大铁门敞开着,从铁门外看进去,院子里一个人影也没有。 我暴露在阳光中,似乎有无数只眼睛从那些楼房的黑洞般的窗户里窥视我,这个阔别多年后重新归家的人。我的长相和我以前住这里时几乎相同,只不过衣服破旧一点,外表邋遢一点罢了。那些窗户后面的人,也许对我并无恶意,而是怀着好奇心,想了解我这些年在外面是如何闯荡的,又是怎么挺过来的。5年来,在贫民窟的生活,使我的心肠坚如磐石,即使对我自己也决不同情。可这时,在我曾经早出晚归的53号大院,走在熟悉的坑坑洼洼的砖头地面,在阳光下,顾盼那一排排老式楼房,我却产生了一股小时候即将见到亲人时才有的温情。“我回家了,”我想,“家就在前面,院子的深处。”在那棵枇杷树旁的楼房里,19栋103室,就是我的家。房子里静悄悄的,不见丝毫声息传出。从外面看着它紧闭的窗户(厨房和客厅的窗户朝着路口。别人家的窗户都换了铝合金窗框,而我家的那几扇窗户仍旧是过去的模样,窗框用刷红漆的木头做成,故而它们在众多的窗户中就显得很突出),由于长期风吹雨打,妻子又不回来擦拭它们的玻璃,这些窗户就显得很脏,上面积着厚厚的浮灰和密密麻麻的斑点。我记得我们是在一个阴雨天搬走的,我在从房子里撤离的最后一刻还仔细地检查了窗户的插销,用力将插销向下按了按。我对妻子说:“行了,我们把门锁起来走吧。”我的声音在搬空的房子里嗡嗡地回响。 当我进入19栋、站在103室门口时,我发现在我们离家的这5年中,防盗门被橇开过,它虚掩在门框上,轻轻一拉就开了,里面那扇木门的锁芯位置如今只剩一个窟窿。门后的过道,充满了霉味和潮湿的水汽。搬家时遗落的杂物,如短木棍、纸箱等,仍旧铺洒在黑暗中的地面。我踮起脚从它们上面践踏而过,侧身走进厨房。厨房的墙面上,我们粉刷的涂料都已大面积皲裂,颜色也变得浓淡不均,呈现出破败的景象。靠厨房北侧的窗户下,淤积着一摊水,水面还有晃动的波纹,我走近检查,见原先我们接到洗衣机的自来水管道阀门正缓缓地滴水。这些年来它一直在滴水!我很清楚,我家的自来水总阀和各个小阀门都不能关紧,可那时我的心思放在搬家上,根本顾不上将它们修理好。幸亏墙角有个通到外面的洞口(大概是老鼠或诸如此类的动物扒的),才使103室不致完全被水淹没。我在厨房里徘徊,拉开灶台旁边厕所的门,浏览了一下厕所的现状,它地下的瓷砖上印着纷繁杂乱的干脚印。我没注意搬家时谁用了这个厕所,看样子当时有很多人都用了这个厕所。 我急忙奔出厨房,来到卧室,我们还有一只两米长的地柜留在这边的卧室里呢。妻子说建邺区的房子太小,摆不下这只地柜,等以后有机会我们再来取走。地柜里塞着一床破棉花胎,和一团电线。由于常年无人来打扫卫生,卧室的墙壁、地面和吸顶灯上都覆盖了一层暗褐色的粉尘,零零碎碎的蜘蛛网散布在整个房间。表面已脏得看不清木料质地的地柜仍旧停放在卧室的中央,边缘的花瓶上耷拉着几枝枯萎的花朵。我尽量避免我的走动扇起沉睡多年的尘土,贴地柜站着,看着窗外。虽然窗外异常光亮,但从卧室里看去就仿佛是阴天一样,只有极少量的光线能够穿透窗户上灰蒙蒙的玻璃。我们过去用作垫被的棉花胎,保持原样躺在地柜里面,打开柜门就有一股霉败的怪味扑鼻而来,呛得我皱紧双眉。我搞不懂妻子怎么老是抱怨被子不够,却由着这床垫被搁在这儿烂掉。我弯腰捡起一根手表链子,一根男式的表链,我抚摸着它上面的锈斑,想着它是否我曾经戴过的那只表的表链?自从搬家后,我就没有使用过手表,时间对成天呆在贫民窟的我并不重要。这根表链也许不是我的,我记得我的手表在我搬走后不久卖给别人换钱了,不可能遗失在这里。我猜测它是橇门闯进来的那些不速之客丢下的,那么厕所里的脚印也便是他们的了。无需更多的证据就能证明他们曾背着我这个房屋主人,擅自在我家里活动过,他们这帮无恶不作的家伙究竟想在一套空房子里干什么呢?除了地柜,这里就没有值钱的东西了,而地柜也值不了多少钱,否则我早把它卖了,不会扔这儿不管,更不会在这些年中几乎忘记了它的存在。我仔细观察,在靠窗的地上留着与厕所的瓷砖上相同的脚印,那些人一定在某个时间里,从我现在站的位置向窗外打量过天气。那天大概是个雨天,他们穿着沾满泥污的胶鞋,披着黑雨衣,砸开了我家的门,肆无忌惮地在房子里踩上了无数个清晰的脚印。他们随地乱摔烟头、火腿肠的肠衣和那根不知从哪儿弄来的表链,雷雨声掩盖了他们的喧闹。 窗外渐黑,连窗户上透进的少许光线也不见了。我开不了灯,搬家那会儿,我们把房子里的电线都扯断了,只有吸顶灯的外壳因为不方便卸下而留在天花板上。我正在困惑夜晚怎么到来得如此之快时,一道闪电贴在窗玻璃上划过,照亮了室内的一切。我蓝色的影子映在墙壁的涂料上,好像我本人就是个窃贼。夜晚的暴雨让我领略到了一种在我心中弥漫的孤独的情绪,我又渴又饿,站在这曾经是我家的房子里已不知有多久,我刚进屋时尚是中午呢。我蹑手蹑脚地走出卧室,在空旷的客厅里踱了一会步,我没戴手表,因而只能凭感觉估摸此刻的时间也许是晚上9到10点之间。从客厅的窗户眺望20栋,20栋的住户们早就熄灯睡觉了。呈现在我面前的,唯有那一幢屹立在看不见的雨水中的楼房。它──20栋──也隔着充满雨水的距离凝望我,虽然蒙尘的窗户将我紧紧遮蔽。我的手指搭在窗户的插销上,只要我稍一用劲,窗户就会被打开,雨水的微粒就会扑向我,我就只得退向客厅里我们以前放沙发的墙角,然后任狂风在我的家里肆虐,使得5年前我们搬家那一刻残留的、至今仍保存完好的、从中午我进入房子后一直陪伴我大半天的我家的面貌遭到破坏。我扭了扭插销,便放开了手指。我曾在这里住过,这里有我的气息,我吝惜它。我再也不愿在外漂泊了,我要搬回来,我要在这里重建我的家,让103室恢复往日的生机,让厨房里仍散发着混浊的油烟味,让卧室和客厅归还原貌,让彩电、空调、沙发、衣橱、办公桌、电脑、冰箱回到5年前的位置。我再也不离开这里,我要在这里呆下去,直到老得不能动我被人从这里抬走,送我去该去的地方,而那时我在哪儿都一样了。 我低着头,沿墙壁摸进狭窄的过道,悄悄地打开过道出口的(锁已不起作用的)木门和防盗门。我从103室外面把那双重的大门严严实实地合上,给人造成门都关得很死的假象。在我想转身的瞬间,我又不放心地将防盗门拉开一条缝,然后用力撞上它。如此反复几次,确信它在自然的状态下不会轻易与门框脱落了,我才松口气,依依不舍地向后退去。雨水仍夹着喧嚣声从天而降,倾泻在53号大院中的空地。我目瞪口呆,站在19栋的门廊下,突然感到浑身绵软,一阵昏厥。但扶墙而立的我随即就被凉风吹得精神振奋,我无奈地看着这场下得不停的雨,赶紧把身子缩回门廊的里面。迟疑片刻后,我还是敲响了邻居102室的门。我和这家邻居(一个中年男人,在单位负责后勤工作)几乎毫无交往,只是在每月收电费时照个面,谈些客套话,在除此之外的场合,我们就像陌生人一样,冷眼相向。房子里没有动静,我又敲了敲门,直到厕所的窗户映出灯光。出乎我的意料,开门的是个我从未见过的小伙子,而非中年男人。“嗯?找谁?”他哈着腰,一只手提住衬裤的裤带。这小伙子也许是中年男人的亲戚,我想当然地以为。“能讨口水喝吗?”我不等他回答就鲁莽地挤进屋去。 小伙子指着一只破烂不堪的沙发叫我坐下,给我倒了一杯水。“就你一个人?”他居高临下,狐疑地向我扫视。我很不习惯别人这么看我,便躲开他的目光。“你没用雨伞吗?”他对我仍然兴趣不减,同时疑心似乎更重了,“你大概是避雨的吧?我们的门对你是敞开的。其实我们平时来访的人很少,你永远不会知道我在听到你的敲门声时是多么激动。虽然我不认识你,我没有印象我认识你,你肯定不是我们单位的,但一回生二回熟,以后我会记住你的模样的,不管你身穿多么花哨的衣服,也不管你是否戴上墨镜,哪怕你整了容,哪怕你的皮被扒掉一层,或者哪怕──当然这不太吉利──你被烧成灰,变成一具骷髅。我不需要向你了解你的身份,我深知我也不可能从你那儿了解到这一点,我常常遇到说谎的人,我早就不相信那些自报家门的人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不能找到一些可靠的资料来证实你到底是谁,比如说我可以通过我的熟人,他们都比我神通广大。”暗黄的灯光照在他充满自信的脸上,他侃侃而谈的一番话说得我无地自容。想了想,我问道:“你以前不住102吧,以前的那个住户呢?”“他升官了,搬走了。”“喔……,”我点点头,若有所思。小伙子露出谨慎的神态:“怎么?你是他什么人?”“什么人谈不上,我只晓得他过去一直住在这里。”“那是老皇历了,几年前他就搬走了,”小伙子给我的茶杯添了一次水,对我说话的语气也稍微客气了些,“现在我和另外两个刚分来的大学生合住这套房子。他们正在睡觉,你想见见他们吗?”我不认为我有见他们的必要,便不置可否地在喉咙里“唉”了一声。 外面的雨声没有任何变小的迹象,看来我还得耐心地在沙发上坐下去,直到雨小得让我可以从容地跑向34路车站,而不至于淋湿衣衫。我家的新邻居和我一时都无话可说,各自在内心里想着心思,我们彼此间似乎很难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信任。在我的脚下,仍是中年男人铺设的淡青色的廉价地砖,甚至连那张暗红的旧饭桌也是中年男人留下的,我虽然只到102来过寥寥可数的几次,但饭桌确曾给了我较深的印象。此刻在这个房子里,我面对着一个可见的和两个不可见的小伙子,我和他们之间的力量悬殊是可想而知的,所以我的言行不敢造次,尽管我猜测可能就是他们粗暴地砸开我家的门,在他们寻欢作乐的同时,侵犯了我的利益。从早晨开始到现在,我已经在我妻子和孩子的天地里失踪近14个小时了,他们在焦急地盼望我回去呢,我的生死对我也许不算重要,可我总得为他们着想,他们是无辜的。我要想办法尽快回到他们身边。“我们单位也真是缺德,”小伙子自言自语,“安排我们三个人挤这套房子,却让隔壁103室空关着,自从我进单位,我就没见103室里住过人。谁知道单位领导整天干什么吃的,我们曾和领导闹过,可没用,他们说103室很多年前就已经分掉了。而他们告诉我的那个人,103室的那个房主,我听都没听说。”说到这儿他的眼睛一亮,他注视着我,可能隐隐觉到了一些东西,那个东西在他黝黑的脑海中很模糊,但他觉到了那个东西存在着,并朝他逼近。他害怕它,又不由自主地要去弄清它,因而他的脸上就明显地纠结着一团一团的郁闷之气。 我放下茶杯,将身子离开沙发,站起来。趁他还未完全清醒,我冲出102室,冲进19栋外连绵不绝的雨水中。雨水渗透我的全身,使我也变成一颗硕大的雨滴,在53号大院的空地上滚动。我为摆脱了这致命的阻止我前进的原因(下雨)而欣喜若狂。我使劲奔跑,皮鞋因灌进雨水,在我跑的时候发出与我的脚跟挤压的声音,每跑一步,皮鞋就响一下。在我快到34路车站时,我看到一辆被雨水涮洗得崭新的34路公交车迎面从我旁边的马路上滑过,在路灯光中,里面空荡荡的,只有几个人头。我想,假如我是那些人头中的一个,假如我目前正舒适地坐在这辆34路车上,任凭它怎么摇晃,怎么颠簸,我都会无限满足,我愿意用我这辈子所有的幸福,换取这一刻的幸福。可现实是,我得跑到34路车站的那排平房前,等下一班车了。汽车将把我带到新街口,扔进夜幕下的雨中。我将继续在雨水中奔跑,跑向我一家人藏身之处:建邺区的贫民窟。 如何评价克洛德·西蒙的《植物园》这样一部外国小说,以及如何评价西蒙的其它小说如《弗兰德公路》、《农事诗》等,我曾经在内心盘算过。西蒙是对我的阅读和写作发生过影响的作家,在我的内心深处,确实有一个无比赞许它们的声音──每当我阅读西蒙的小说时那声音就反复响起。西蒙对战争、性、大自然有着异常深刻的理解和异常活跃的描写的冲动,他通过"回忆"的姿态沉入那些瞬间的情境之中,并且在他的"回忆"中饱蘸着悲伤或厌倦或兴奋等情绪的色调。我认为这是西蒙写作的基本动因或基本方式。然后西蒙便开始思考小说的形式和语言──对读者来说,形式和语言是首先呈现和首先需要穿透的,正与西蒙写作时的思考方向相反。 西蒙在获诺贝尔奖的受奖演说中引用了保尔·瓦莱里的一段话:"……我并不想说什么而是想做,而正是这种想'做'的愿望决定我所说的。""做"这个动作成了西蒙对他小说形式的一个很好的解释。他说,"我做──我产生──故我存在。"而西蒙在写作(即"做")的过程中,当他使用语言时,他当时的精神状态所蕴含的意外、追问、间歇等等因素,还有西蒙在长期的阅读和语言磨练中总结出的艺术原则,还有他个人的本性所具有的艺术天分(他精通绘画),当然还有写作的毅力,这些与语言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一切,就促成了西蒙小说现在的外形。 《植物园》延续了西蒙以往小说的追求和主要风貌。在书的某些片断,出现的真实的人物和事件,很容易使人把这本书理解为西蒙的自传。而西蒙的多部小说中自传的成分实际都很浓郁。小说或自传,这对西蒙的作品不很重要。所以在法国午夜出版社出版时,《植物园》仍被标作"小说"。植物园的意象,一来是将小说碎片状的段落对应于植物园中的分隔和交错的花圃,另外,可能象征着西蒙对于"回忆"、对于客观之物的迷恋恰似他对家乡的葡萄园所拥有的感情。而我在阅读《植物园》时,感觉也就像走进一座真实的植物园,随意(而不是轻浮)地采撷着一些句子、一些段落,并不需要我对穿插其中的那些人物进行追踪。我被书中精彩的描写所吸引。我看到了花,闻到了花香,感受到色彩的渲染。西蒙小说带给我的是健康的情绪,歌颂的是人的意志,小说中到处都是搏斗的痕迹。例如,《植物园》的第三章描述战俘营的那个片断、第一章中引用的布罗茨基在前苏联受审的事件等。 关于《植物园》的形式,我(无聊地、或许是幼稚地)想,其实可以用中国的古琴曲与之对应。那些零散的段落正如古琴曲的每个单独的音符,而这些音符的高低抑扬,联在一起便具有无限的魅力。是什么决定某个音符的高、低、抑、扬?是什么决定某个音符出现在此而不是彼?这就是艺术的奥秘,对于西蒙的小说来说,就是西蒙所说的"像音乐一样体现某种和谐。"《植物园》中,真实和虚构、心理和外界、暴力和爱、战争和人性,这些概念和概念的具体所指,无不渗透西蒙对和谐的向往。有理由可以说,由于西蒙在文体、语言、和叙述方式上的探索,《植物园》已经不是自传、不是小说、不是诗歌……不是他个人生活的再现,不是生活的"艺术化"的表达。而它是──是由那一本叫《植物园》的书的文字所呈现并最终由读者所(或多或少)获得的那一团(情感、景象)。 印在书的封底上的那段话(是原版?抑或翻译所加?)也许能使读者更好地进入《植物园》:"如果说,书中的每一元素都如同在一部自传中那样与作者的亲历密不可分,那么,书的整体却是按照一部自在的作品来孕育、发明和构筑的,不妨说,它构成了'一种回忆录的肖像'。" (《植物园》[法国]克洛德·西蒙著/湖南文艺出版社1999年4月第1版/18.00元) 起初是为了梦想,是为了将我的梦想用一种美好的艺术的形式表达出来。我生在一个小地方,从小见的世面不多,稍微长大一点后,我就养成了看书的习惯和爱好。通过看书──特别是看小说,寄托我的内心要求。这是家乡的闭塞给我的一个相反方向的冲动。每当我打开书,我就像打开了一扇窗户,我看见了窗外完全不同的一切。而这些窗户是那些作家带给我的,久而久之,我也就尝试着像那些作家们一样去写作,去思考,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别人。在我上高中的那个暑假,我从扬州回到泰兴的家中。晚上9、10点钟──对于那时的我,这已经算是深夜了──我坐在家中面向一条小河的窗户前的藤椅上,父母和弟弟都睡着了,我听着从隔壁的旅社里传出的拉琴的声音,看着窗纱上卡住的一只只小蠓虫,把两腿搁在破旧的办公桌上,身子朝后仰,使得藤椅的前面翘起,悬空在地面。夏夜的轻风透过窗纱吹在我身上。我放下半掀着书页的刘绍棠的《蒲柳人家》,心想,我也写篇小说吧,这样的小说应该是很好写的。更重要的是,我当时想,写小说应该是很愉快、很有意思的事。这是我沉浸到写作之中去的起因。白炽灯的灯光照着我年轻的兴奋的脸。在后来的那些年中,我果真就在练习薄上写作了,字写得很小,密密麻麻布满那些闪亮的纸。文学写作是我从家乡出来后碰到的第一件、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件对我具有持久吸引力的事情。在漫长的写作岁月──它占去了我这个32岁生命的一半──中,对我个人来说,写作变得越来越重要。高中毕业,我考取了大学,学了一个我毫无兴趣的专业。写作,这时我主要写诗歌,使我在精神上得以与专业保持距离,虽然我的肉体无法摆脱、永远也无法摆脱代表着现实压力的"专业"给予我的桎梏。我在课堂上、在本该用于复习功课的时间里、在别人对功课喧闹的讨论声中阅读文学作品和写作。再后来,写作渗透进我的生活,成了我生活的全部。但写作从来没有──或者我内心决不愿意它──沦为标榜我自己的一个工具。我喜欢它,我浸淫其中,但它从来也不是贴在我脸上的标签,它是一件我无论花费多大的力气也决不会干好的事情。而干好它──正因为它之不可能干好──则需要我不断的努力和持续的关注,心无旁骛。在这样的状态中,它从当初一扇向我展示世界的窗户,变成了世界本身。写作是我之外的整个世界,或者对我来说,世界的意义仅止于写作。我与写作相伴,彼此映照。现在,更多的时候,我是为了写一份无人阅读的遗嘱而写作。明天的死决定了我今天的写。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一个与我的处境密切相关的问题,现在我的躯体在地面游荡,它承受不了任何一击,这瞬息即逝的躯体要求某种形式:不死的冲动和死的威胁揉合在一起,发出的那声呼叫,就是"写作,写作。"而假如写作是一面镜子,那里面的我的容貌,就是一个类似人一样的东西,它衰老和枯槁。我想说的是,我梦寐以求的是,让我变成那面镜子,而不只是那面镜子中一个虚幻的影子。我想强调的是,我不应因那面镜子而自豪,自得,因为它根本就不是我,根本就不可能、哪怕只有一刻属于我。 每年我都要看一看《三国演义》,不为别的,只因我喜欢看。小时候,我在一个小镇上长到十多岁,那镇的北街上有个租小人书的店。店主老头双腿得了水肿病,看上去很凶,但他说话却和蔼可亲。我常向我外公要一、两角钱,跑到北街上看小人书。我指着串在一根绳子上的全套《三国演义》小人书中的某一本,叫店主老头取下,我坐在矮矮的板凳上,低头翻看起来。那时我还不太识字,我只是看图画,然后猜出图画中的意思。刘、关、张以及马超、赵云、吕布这些英雄,让我极其崇拜。而对曹操、司马懿,我和大多数人一样讨厌他们。我尤其痛恨那个司马师还是司马昭什么的。这些都是幼时的印象,现在我仍然记得很分明。当然现在看《三国演义》我的心中是平和的,没有那么明确的爱憎,仅仅徒然多了一层伤感。比如,刘备和吕布的关系,就让我很怅然。吕布在《三国》中虽倜倘风流,却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这一点大家都知道,刘备自然也知道,当初吕布无路可走投奔驻扎在徐州的刘备,刘备把他安置在小沛,他却乘隙占了徐州。吕布做事似乎太无情了。刘备委屈求全,但一定从此看透了吕布的人品。以致后来吕布为曹操所擒,曹操问刘备如何处置吕布时,刘备说出了这样的话:"公不见丁建阳、董卓之事乎?"这等于给吕布下了死刑判决,吕布这个注定要卖主的人,不能不杀。即使吕布大声哀求刘备,说他也曾救过刘备一命(指辕门射戟那一回),要刘备帮忙开脱,刘备也丝毫不为其所动。看到这里,我的心就会咯噔一下,假如刘备在这紧要关头,还像他平常那样慈悲为怀,替吕布讨个人情,吕布会不死吗?假如吕布不死,他会不会从此变个人样,不再明目张胆地背叛主子,而是为人处世圆滑一点,在利益面前不再那么急乎乎的?吕布会不会不再对刘备、曹操这样的人寄予某种期望,希望他们(刘备、曹操)记住他吕某给别人的好处,而忘却他吕某的种种卑劣的人品?即使将来,他吕布再次面临绝境,他会不会昂首认命,坦然赴死,而绝不向敌手显露半点软弱的迹象? 那只狗,那只狗,棕色的毛皮 长长的狗鼻子,在地下 我的两腿边,嗅来嗅去 显得六神无主。我在吃晚饭 吃着我香甜的晚饭 那只狗,不舍得离去 我想,它可能是饿了 又找不到一根,可以叼在 嘴上奔跑的骨头,它就 在我脚边转悠,它闻着了 我饭碗中肉的气味 在这个饭店里,昏沉沉的光线 懒洋洋的狗,它有着 温暖的感觉,怀揣着 一顿饱饭的希望。那只狗 围着方桌的四条腿,慢慢地 转圈,还不时地从鼻子里发出 丝丝的声息。 丝丝的声息, 狗,这是一只谁的狗,它在 谁家长大,为什么它的家人 不在它身边。也许它就住在附近 这个饭店对它来说 是熟门熟路。每天我都看到 无数只狗,在这里进进出出 但现在,入夜之后,只有这只狗 还没有回家。没有回家。 今年我九岁了,要说我的身世 那可是很复杂,我怎么会在 这个饭店吃饭,一时 也说不清楚。总之,我一边 吃饭,一边看着那只狗,直至 我的碗中只剩下碗底 我从高高的凳子上 跳下来。狗也抬起头 困惑地望着我,我学着 对它吹了一声口哨,这是 我发明的唤狗的方式 为这个方式,我隐隐地 感到得意。 感到得意, 我三步并成两步 就出了饭店大门 站在四处无人的街上 回头,又对着现在已跑到 饭店门口的狗,吹了一声 悠扬的口哨。狗也一激灵 跃过门槛,飞快地 来到我脚边,我弯下腰 其实也不需要怎么弯 狗有我半人高。我摸摸 它头上温顺的毛 光光滑滑,我掏出 口袋里为它准备好的 一根骨头,上面还有几缕 没有吃完的肉。我站着 等它把骨头啃完。在它嘴里 卡嘣卡嘣的声音中 我很快乐。狗用两只前爪 抵住骨头,不让它滑掉 顽强而坚定,也很老成。 它已习惯于, 它已习惯于, 一根从上空降落的骨头 要在白日里,它能 猛地腾空接住,然后 又漂亮地在地下,打个滚。 我沿着,街中心的一块石板 往前走。我要回到 最东边,我外婆的家。 街上,只有一层 轻柔的月色,狗悄悄地 跟在我后面,头仰着 四只蹄子也尽量不用力 踩击石板。而我 因为感到好玩,也不想 轻易地,让狗跑走 回它自己的窝。每当 它犹豫着停下脚步 我就再向地下 扔一根骨头,再次 等它吃完。就这样 我宛若是这只狗的主人 它也像是我的 一个忠实的跟班, 不知走了多远。 不知走了多远, 夜更深沉,天也变冷 我口袋里的骨头 也已扔光,但一种愿望 使我的口哨,吹得更响 走几步,我就回头,看看 那只狗。没有得到更多的 骨头,狗 它终于停止向前,并且 不再受到,我口哨的诱惑。 我也终于摆脱,头脑中关于 这只狗的想象,与它的距离 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似乎事实也是这么回事 一个男孩,与一只狗本来 也就没有多大联系, 过去发生的一切 纯属偶然。我走出街的尽头 似乎还能,隐约看到现在 已变成,一个小黑点的 那只狗。 那只狗, 后来我又在另外的场合 在另一种景色,另一种心情 下见到。白茫茫的 泛着日光的河边 一堆垃圾上,像一座 山丘一样的 垃圾上,一只 野狗,在那儿扒着泥土 我认出了那夜紧紧 尾随我很远的 那只狗。它眼神直楞楞地 看着前方,更加惶恐 显然也更饥饿,毛发 卷成一团一团,肮脏的 毛发。不知它有没有 认出我。它站在那堆垃圾的顶端, 已经发不出叫声。 我从它圆形的脑袋上 认出了它,从它微微颤抖的 毛茸茸的腿,从它的鼻子 从它的眼睛,从它所有细小 的动作,从任何来自于它 又影响到我的 动物的共性里 认出了它。 199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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