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最有资格写《香港文学史》
 古远清

  不久前在苏格兰爱丁堡举行的欧洲汉学会上,有一个小型圆桌座谈会的主题是“由谁来编写《香港文学史》”。
  截止目前为止,坊间出版的三部半《香港文学史》及《香港当代文学批评史》、《香港小说史》,清一色出自内地学者之手。面对这种现实,国外汉学家们责问香港学者:“为什么你们自己不去写本地的文学史?”
  到会的香港中文大学王宏志博士的回应是:“《香港文学史》不一定要由香港人来书写”。如果香港学者不了解香港文学或虽了解而评价时“党同伐异”,他同样没有资格写。写文学史,本不应查户口、分地域,像早期的《中国文学史》就不是中国人而是日本人写的。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1904年),在这方面落后了一步。虽然古城贞吉的《支那文学史》(1897年)或川种郎的《支那历朝文学史》(1898年),存在着许多局限,但在对象的界定、叙述的安排、章节的设计乃至评论观念方面,都是中国学者难以取代的。
  台湾地区文学史的编写现状也和香港差不多。目前,台湾尽管开过众多台湾文学史一类的研讨会,弄得沸沸扬扬,还出过一本又一本厚厚的论文集,个别院校还设有“台湾文学系”,但他们的《台湾文学史》就是千呼万唤不出台。本土作家叶石涛在福建、广东学者的刺激下,倒是写过一部《台湾文学史纲》,但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台湾文学史。真正的《台湾文学史》,和《香港文学史》一样,清一色出自祖国大陆学者之手。
  为什么台港地区的文学史本地的学者不写,要由他人来写?说起来原因复杂。以香港而论,香港学者的学术观念、方法与内地不完全相同。如香港中文大学卢玮銮教授认为:许多原始资料还未整理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不应急于写。另一方面,在香港某些大专院校,研究香港文学不如研究内地文学、台湾文学地位高。传统偏见认为,研究古典文学比研究现代文学“身价”高,研究内地文学又比研究香港文学“意义”大。在台湾,则由于当局封杀鲁迅等人的作品,致使大专院校长期以来无法教也不敢教《中国新文学史》。解除“戒严”、开放30年代文艺作品以后,情况虽然不同了,但统、独之争又分裂了作家和学者队伍。他们醉心于参加各种文学活动和文学论争,缺乏经济效益的学术专著写作极少有人肯干,就是想写也没有大陆学者那样有充裕的时间。上课、演讲、开研讨会、上电视已忙得不亦乐乎,哪有闲暇去整理史料,去撰写非一朝一夕之功能杀青的文学史?
  台湾文学史由第三者来写,自有其长处。俗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不少香港作家、学者身在“江湖”之中,不像外地人那样容易看清文坛内幕。不少学者还是圈子中人,由圈中人执笔写本地文学史必然会少写或不写圈外之人——即使写也可能多带贬词。由局外人写,自然可以减少“派性”,以较公正、客观的态度评述文坛的是非与功过。内地学者研究香港文学,20年来走过一条重政治功利到向着审美价值倾斜的曲折道路。他们每个人并非都像某些香港作家想象的那样肩负着“统战”重任,都代表主流话语,相反,不少人还持有民间立场。他们的著作尽管有史料缺陷或错漏,但总的来说,包容性较大;不论是雅文学还是俗文学,不论是本土作家还是南来作家,不论是学院派还是非学院派,都能尊重他们的创作劳动,给予应有的文学地位。当然,内地学者难免有中原心态,他们有些评判作品的标准不一定适合香港文学的实际,有些史料掌握不全,这是有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总之,关于谁最有资格写《香港文学史》问题,不应从地域上去划分,正如香港文学不是“同乡会”文学一样,香港文学研究也不应该是“同乡会”的专利。编撰《香港文学史》最理想的人选应该是熟悉香港文学、占有资料充分、对香港文学研究深入、态度又公正客观的学者——而不管他是那个地方人。不过,作为内地学者,作为也出版过《香港当代文学批评史》(湖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的笔者,倒是十分希望香港学者自己动手撰写《香港文学史》,或与内地学者展开友好的竞争——而不是像某些台湾学者那样:担心大陆学者向其争夺台湾文学的诠释权或树大陆学者的什么“话语霸权”。其实,这不存在“争夺”问题,你有兴趣、有时间,你放手去写《香港文学史》及其专题史、分类史就是了。
  

原载《读书周报》754号;宇慧文学视界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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