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颜色的青春

  许知远


  阿城在《遍地风流》的序言里说, 中国没有青春文学, 青春总是或多或少与政治搀在了一起。惟一值得一提的是王朔的《动物凶猛》, 光名字就够吓人的。阿城主张的青春是嚣张的、更接近于生理本能的, 这一点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 有了漂亮的表达。尽管阿城在抱怨着, 但是他还是写出了《彼时正年轻》。插队的那段日子里, 在荒野山村中涌出的青春骚动时至今日愈发动人。当那些躯体与意识逐渐成熟的时候, 欲望在成长过程中充满迷惘。这时候, 你还缺乏基本的判断, 对于这个周围环境介乎与理解与不理解之间。本能告诉你, 总该反抗些什么, 可是面对真实又不知如何是好……这种奇妙的情感该是多么痛苦和美妙啊? 尽管知青的生活里充斥了太多的惨无人道的悲剧和丑恶( 陈冲在《天浴》里已经讲述了这样的故事) 。但是, 我对于这种特殊的境遇给青春带来的不寻常颜色仍然抱有极大的兴趣。尽管, 王小波与阿城一边在大骂那十年的缺乏“常识”, 但一方面还是在文字里频繁地出现了它, 不管它是带有怎样的苦涩, 但无疑都已经融入了他们的血脉之中。有时候, 在疲软的夕阳下, 我会猜测起这两个人年轻时的样子, 在云南的雨林中, 他们该是怎样的意气风发或无精打采……我渐渐了解, 对于那种苦难的向往, 是对我们目前生活的一种无情的唾弃。由于这种唾弃, 我会对于三十年前的大洋彼岸的狂乱抱有无限的心驰神往。革命的热情, 无所畏惧的自由的性, 世界大同的理想, 还有鲍勃·迪伦嘶哑的嗓音。于是, 我在《阿甘正传》中看到“Berkly ”的字样, 听到“如果你去旧金山, 别忘记在头上……”时会激动得心脏超速。于是, 当我阅读《在路上》时, 我的灵魂已经被带到了另一个世界, 那里有无限延伸的公路, 荒凉的沙漠, 疲惫却年轻的面孔, 还有肆无忌惮的自由, 可以无限挥霍的青春……尽管, 那一代的反叛明星们已经成了这个时代的主宰, 尽管伴随着热情的衰退, 道德保守主义重又回到轨道, 尽管社会不可能总处于那种激烈的状态, 但是你必须承认, 青春必须带上某种疯狂的痕迹, 它让你恬不知耻地挑战历史。聪明的肖伯纳说: “如果年轻时不是左派, 那么四十岁时肯定是个保守分子。”如果一个人在青春期时不具备缥缈的幻想, 那么这个人注定是乏味的。
  于是很必然, 我为自己的出生日期而遗憾, 这种遗憾仿若李敖对于自己“早出生了五十年”的抱怨。1976 年, 这个特殊的年分已经意味着我的青春不可避免地滑向平庸。在我的大脑开始比较顺畅的运转前, 理想主义情绪高昂的八十年代过去了, 我通过零星的文字记载来理解那个时代的传奇。文化热、诗歌的写作, 人生意义的探索……被压抑得太久的青春在那短短的十年内, 以罕见的力量喷涌而出。我热切地与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攀谈, 希望能够抓住那些痕迹。可是显然, 我感觉到自己与那个时代的鸿沟, 没有心灵与肉体的真实体验, 有些东西是无法感知的。接下来的同样热闹却带上过多庸俗气质的九十年代, 却让我的青春缺乏足够的浪漫色彩。并且, 我惊异地发现, 在同时到来的网络文化面前, 我表现出了某种排斥。我不知道, 那个灿烂多姿的虚拟空间是否可以给年轻的心灵带来足够的遐想空间。美国作家汤姆·彼得森说: “网络社会是一个没有尽头的青春期。”我总怀疑这种论断产生于电脑的初创阶段, 那时候对于比尔·盖茨与史蒂夫·乔布斯来讲, 这还是个好玩玩具, 而不是用来挣取1000 亿美元家产的手段。网络是否真能带来某种青春特有的幻想, 我不置可否。反正, 那个叫“痞子菜”的人的小说, 并没给我带来足够的冲击, 甚至“风舞轻扬”的名字, 也有点太过庸俗。更重要的是, 可能我的年龄已经丧失了进入网络空间的优势了。
  介于理想主义与网络一代之间的年龄, 让我们有点尴尬, 我们想做梦却丧失了空间与时间, 但又不能完全抛弃梦想。这种情绪让我的青春分外乏味。我进入大学的时候才开始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 四十年前的霍尔顿依旧年轻, 说脏话, 带压舌帽, 幻想女人却又要命地害羞……这些紧张不安又略加反叛的气质让我激动, 却无处释放。同时, 我周围的同学根本不知道《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什么, 他们也不想知道。我在宿舍里要命地倾听Nirvana 的《Smell Like Teen Spirit 》, 尽管我并不了解那个自杀了的异国青年, 也不会如此狂躁, 但是, 我本能地意识到青春应该带有一点这种肆无忌惮的色彩的。我总是试图在拾起别人的青春回忆来填充自己的空白的心灵, 但是这实在太困难了。我无法找到给我的青春带来鲜明色彩的回忆。就像比我早生十年的家伙们一样, 他们可以清晰地记得第一次翻阅《曼娜回忆录》时的心惊肉跳, 或者是罗大佑或者崔健的歌声, 再要么就是弗洛伊德给他们的震撼, 他们或许还可以记忆起关于人生的讨论, 再差劲也会对金庸与琼瑶印象深刻……总有一本书, 一首诗, 一个文化符号可以沟起潜藏的回忆。
  我无法回忆起什么, 不管是美国的六十年代还是中国的八十年代, 我幻想活在另一代人的记忆里, 因为那是我理想的青春。我的床头放着莫里斯·迪克斯坦的《伊甸园之门》, 我在乱轰轰的回忆里找寻生命的本色。那也是个崇拜“青春”的年代, 正如曼彻斯特在《光荣与梦想》中所写的一样: 年轻就是他妈的一切。多年之后, 迪克斯坦接着写道, 个人主义是那个时代标志, 今天这种欲求并没有改变, 只不过现在的年轻人把那种缥缈的理想转化成了对于现实物质的极度追求, 从要求世界大同的理想演变成要求更高的工资, 更好的住房了。这是可口可乐电脑的一代与造反的摇滚的一代的区别吗? 我只知道, 我不可救药地欣赏着历史。我无法知晓, 若干年之后是否会有人记载我们这代人的故事, 那会有趣吗? 我的青春正在褪色, 尽管它从来就没有沾染上一种鲜明的颜色。或许人的心灵永远只能活在一种假想状态里, 我所期盼的那些年代不可能比我的幻想更美好。因为没有不令人失望的现实, 所以躺在漫长的午后的床上, 一本本地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 《挪威的森林》, 《动物凶猛》, 同时放着甲壳虫或者崔健, 这或许也是一种青春的方式, 只是一觉醒来, 浑浊的头脑与现实的无趣又让我无所适从……于是, 我终于知道, 我至少拥有了青春中的一个关键情感——迷惘。
  (此文原载于《当代》199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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