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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次女
作者:林太乙
11。文化震撼
一九三七年初,姐姐入一家私立中学,我和妹妹入Ethical Culture School,那是私立小学,我入五年级,妹妹入一年级。校长董事和校长都读过<吾国与吾民>,她们欢迎我们入校就读,免付学费。
我们很幸运。现在,中国人在美国的形象是好的,大多数是受过高等教育,收入胜於其他少数民族的。在三十年代,中国人被严重歧视。原来自从十九世纪初叶,来美国的中国人是被押来做白人不肯做的苦工的「猪仔」。他们来建筑铁路,开矿。那是因为在一八四三年,中国被迫五口通商之後,许多内地人由於太平天国之乱,逃到港口找工作。外国船来到这些港口时,船主和经纪人便大量和难民签契约,把他们送到各地做苦工,像非洲人被卖到新大陆做奴隶一样。在美国的「苦力」在劳动多年之後,可以赎回契约,留下来自由生活,但不准入籍,也不准接眷过来,更不能在法庭作证控告白人。像这样的猪仔越来越多,美国自认为有黄祸之虞,在一八八二年通过「排华法案」,禁止华工入境。
到了一九三O年代,这些华人绝大多数是在中国饭馆里工作,要不然就是在洗衣店里洗烫衣服。中国人的形象是留辫子,抽鸦片,迷信,好赌,怯懦的动物,白人根本不把他们当人看待。大多数的小孩都会唱一首侮辱中国人的歌:
Chink Chink, Chinaman, sitting on a rail,
Along comes a white man and cuts off his tail...
其实,那时在美国的华人都已经不留辫子了。
但美国当然也有受过教育的人,知道中国有优秀的文化。<吾国与吾民>对宣扬中国传统文化有大作用,而「若干浅识的西方人则知有林语堂而後知有中国,知有中国而後知有中国灿烂的文化」。(中国时报社论,一九七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我不平凡的父亲给我们报名的时候,给我们取了古怪的名字。他不给我们取英文名字,因为他认为中国人不要有英文名字才好。但是我们的中文名字洋人叫起来不顺口,所以他给姐姐(乳名阿丽)取名Adet,我阿No变成Anor,而妹妹就叫Meimei。我非常不喜欢我的新名字,我多麽希望做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样样和别的小学生一样,我不愿意与众不同。但与众不同,好像是我们一家人的特徵。
在美国,好像老小姐特别多。在觉民小学的先生都是二十多岁的,在这里的学校,老师们几乎清一色是老小姐。教五年级的吉凌翰小姐大概五十多岁,一张圆扁的脸,抹著白粉,金丝眼镜遮不住双眼下的两个大泡。红头发,灰黄的牙齿,若说我见到她时不怕是假的。
班里有二十多个男女学生,大家好奇地看我,我猜想他们在想,「怎麽来了个中国学生?」我在想,「不知道他们讲的话我听得懂吗?」第一课是英文,教的是所有格符号的用法,如A boy's shoes.A girl's coat. 这个我在觉民三年级已经学过了。我松了口气。休息的时候,同学纷纷议论我,有个男孩索性跑到我面前,从头到脚把我看一遍,好像我是动物园里的怪兽。过几天,我们比较熟了,他们就问,你抽鸦片吗?中国人也会伤风吗?中国有桌椅吗?你是用敲鼓棍子吃饭的吗?你吃鸟巢吗?你为什麽没有裹足?你的眼睛为什麽不是向上翘的?中国有汽车吗?你为什麽不留辫子,你为什麽不戴碗帽?你为什麽不穿睡衣在路上走?我被他们问得好难过,回答也不好,不回答也不好,不知道如何为自己辩护。我只好记住爸爸对我说的话「外国人的文化和我们的不同,你可以学他们的长处,但绝对不要因为他们笑你与他们不同而觉得自卑......无论如何,在外国人面前不要怕,有话直说,这样他们才会尊敬你。」
我决定快点学好英文,好为自己辩护。好在这个学校没有考第一名第二名那种制度,所以我虽然英文赶不上同学,却不觉得有上觉民小学时那种压力。
学校里花样很多,不像在觉民,整天坐在教室里上课。在舞蹈班,学生要赤著脚,听音乐,「自我发挥」,我从来没有当众露过赤脚,很不自在。听了音乐也不觉得要发挥什麽,只好随便摆来摆去,表现很差。我最不喜欢的是上体育课,那些身材比我高大许多的女同学扔起球来,其力气之大我从没料到。她们叫我接球时,我感到好像一块石头向我飞来,我不但不接,索性蹲下来,整个人缩成一团,用手蒙著头不敢看。同学们有的骂我,有的笑。
放学回家,我把从学校带回来的书给爸爸看,他在生字旁边用钢笔注明意思。吉凌翰小姐发现之後,怒目说,「从图书馆里借出去的书不许在里面写字,你知道吗?」我根本不知道那是图书馆的书。「这些字是谁写的?」她又问。「是我父亲写的。」我低声说。她看了再看,大概没有发现什麽错误,便说,「以後不许再在公家的书里写字了!」我被她责怪,脸胀得通红。回家告诉爸爸,他倒不当一回事,一笑置之。
后来我慢慢发现,吉凌翰小姐其实是个很慈祥的老师,她很照顾我,但是她嫌我在课堂里不发表意见,她所发的问题有时我明明知道答案,也不举手争著要回答。这和我们中国传统教育有关,我们总觉得要含蓄一点才好。考试之後同学问我成绩如河,我总是弄虚地说,「不怎麽好。」虽然我的成绩还不错。「噢,太可惜,下次你会考得好一点。」好心的女同学会说。我觉得她们天真幼稚,我有一种被移植他乡苍凉无依的感触,很不能适应。
我把在学校的种种感觉告诉爸爸。他解释说,中国人的美德是静的美德,主宽主柔,西洋人的美德是动的美德,主争主夺。中国人主让,外国人主攘。外国人主观前,中国人主顾後,这从英文aggressive一字可以见到。这字是指「攻夺」、「侵伐」,看来似是不好的字面,但是洋人用起来倒是称赞某人的进取心。下次你考试成绩不错,不必谦虚,就向同学吹牛一番好了。
下午三点就放学,父母亲带我们去中央公园,爸爸很起劲地教我们穿有轮溜冰鞋溜下小坡,就像他在上海教我们骑自行车一样。我们也在中央公园的人造湖上划船。我渐渐发现,美国人做事有许多和我们恰巧相反。我们划船时面向前,他们背向前。我们吃饭时最後一道是汤,他们先用汤。中国人爱吃鸡腿,他们以鸡胸为贵。我们写字从上至下,从右到左,他们的字横写,从左至右。我们说、写姓名时先姓後名,他们先名後姓,写信封地址我们先写国家,城市,街道,号码,才写收信人的姓名和称呼。他们完全相反。我们习惯晚上洗澡,他们早上冲凉。论一个少女好不好看,我们指脸,他们指身材。上绘画班时我画了主题之後不加什麽背景。老师说,你要填满纸头呀,不要留这麽多空白!原来她教的是西洋画,而我不知不觉受了国画影响。
我交了几个比较斯文的女朋友,有时她们请我到她们家里去玩。她们大多数都在公寓里养狗,而且不断地和狗讲话,我觉得非常好笑。
我们在所住的旧楼里也交了些朋友。有个肥胖的老太婆看见我们就自我介绍。「哈罗,我是阿当太太,你们是那里人?」
「我们是中国人,」妈妈说。
「太好了,」阿当太太说,「我热爱中国人!我家里就住了个北京人,叫做宋先生。他现在上学去了,下午请你们过来喝茶,他会很高兴遇见你们。他很想家。我是尽量使他适应这里的生活,我从中国餐馆买春卷回来给他吃,但是那一定没有中国人家里做的好吃。」
我暗笑。美国人以为中国人每餐都吃春卷,因为他们到中国餐馆一定叫春卷。
「那麽以後请你和宋先生过来尝尝我烧的中国菜,」妈妈客气地说。
「宋先生一定会很高兴,」阿当太太说,「我遇到他的时候他才可怜呢,他是个无家可归的北京人,瘦得简直是皮包骨,全身是跳蚤。我带他去看医生,医生指导我要给他吃什麽滋补的食品,我细心照顾他,慢慢才把他养好。现在他是个英俊的青年,明眸皓齿,精力充沛,非常淘气。」
「他住在你家有多久了?」妈妈问。
「一年了。我承认,我宠坏他了。他当然有自己的床,但是我一灭灯,他就跳到我床上,钻到我身边,呵呵呵,太热情了!」
我们都不敢露出什麽表情。阿当太太大概看出我们尴尬的样子,脸上堆起胭腆的笑容解释说,「自从阿当先生撒手人间,我感到很寂寞,宋先生帮我打发时间。」
「宋先生上什麽学校呀?」妈妈快点打岔说。
「训练班。他有许多规矩要学。第一是绝对服从我。好吧,下午四点来我家喝茶!」
回家,爸爸说,「一定是个断了官费的留学生,三日不吃饭,什麽事都敢干,变成老太婆养的面首。这无耻的家伙!下午我不去!」
妈妈说,「去是要去的,大家是邻居,迟早会见面。」
下午四点,我们一按门铃,阿当太太就开门。
「欢迎,欢迎!宋先生已经回来了!」
她引我们到客厅坐下,便高声唤呼,「宋先生,客人来了!」
宋先生摇摇摆摆地跑来,龟壳脸,眼睛发出金色的光,宽大的耳朵,内陷的鼻子,披著一身杏黄色的长毛。
「宝贝,来到妈妈的怀抱!」阿当太太说,敞开双臂,宋先生一跃跃到她的怀里。「妈妈的宝贝!对客人说哈罗!」
「汪汪!」宋先生向我们吠。
我们几乎笑破了肚皮。阿当太太端出茶点招待我们,宋先生也有他的一份奶油蛋糕。
「狗爱啃骨头,」爸爸笑完之後说,「你给宋先生骨头啃吗?」
「不,我怕骨头哽住他的喉咙,不给他。但我给他一根牛皮做的骨头啃,那比较安全。」阿当太太又告诉我们,她不要宋先生交女朋友,所以把他阉了。
回家之後我们又笑个不停。「这条狗命算是不错,」妈妈说,「在中国的狗吃什麽奶油蛋糕!」
「可惜是个太监!」爸爸说。
姐姐说「阿当太太把自己称为狗母,但是美国人骂人'狗养的'是最侮辱人的话,这怎麽解释?」
爸爸说「在西方,狗的地位和中国的不同。对我们来说,狗是畜生。狗当然有狗的用处,打猎,看家,为盲人带路。像阿当太太那样养宋先生,那条狗已经失去狗性,实在可怜。」
谁知过两天,我们在中央公园遇到阿当太太和宋先生。宋先生因为在草地上吃自己拉的屎,给阿当太太痛骂恶打。
「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爸爸笑道,「看来宋先生还有点希望哩!」
我们在美国最难适应的恐怕是吃的问题。无论是鱼是肉,美国人不吃皮,不啃骨头,最好把什麽郁切成一块四方的「排」。鱼都去头去尾,去皮去骨,剩下的鱼排听说还经过水冲消毒,一点味道都没有。
感恩节,阿当太太请我们到她家吃火鸡。爸爸听说要吃火鸡就叫苦,火鸡肉又粗又老,实在没有什麽吃头。但是妈妈说,我们要入乡随俗,吃吃美国人的感恩节大餐,看看是什麽样子。我们中午去阿当太太的公寓。她在厨房里大忙特忙,搅番薯泥,拌生菜沙拉,爸爸都看在眼里,原来他是不折不扣的炎黄子孙,不吃生菜,不吃番薯,不吃三明治,每餐必饭或面。阿当太太打开烤箱的门,拉出一个大火鸡。在它身上插一根探热针。
「怎麽,火鸡生病了?」爸爸问。
「一百二十度,不行,」阿当太太说,又把火鸡推进烤箱。
「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爸爸小声对我们说。然而阿当太太仍然死鸡作活鸡医,不久又把火鸡拉出来给它试热。「一百八十度!」她宣布 ,「好了!」她一下淋热油,一下淋汤汁,火炉冒出大烟。终於,她把火鸡搬到盘子上。
「不必再试体温啦?」爸爸说。
「不必了,一百八十度表示它熟了,」阿当太太说。
原来如此!
阿当太太站著,手持长刀开始切火鸡,分来两片乾巴巴的白肉。我们已经知道洋人以鸡胸为贵,我们却爱吃鸡腿,所以没有觉得奇怪。只见阿当太太从鸭鸡腹里掏出一团团的湿面包。爸爸用叉子在面包团里乱戳。
「你在找什麽呀?」阿当太太问。
「鸡腰。」
「鸡是没有腰的,」阿当太太说。
「我是指睾丸,美其名为鸡腰。」爸爸说,「中国人一盘蘑菇炒鸡腰,是再好吃没有的了。」
「那东西是没有的,」阿当太太说,「火鸡买回来时是乾净的。」她有点生气了。
「何谓乾净,何谓脏,见仁见智,」爸爸说,「我在三番市渔人码头看见人卖煮熟的大螃蟹,问,'螃蟹里有蟹黄吗?'答.'没有。这些螃蟹是乾净的。'我真的看见他们用水管把蟹黄冲洗掉。那是我来美之後的一大震撼。」
阿当太太以後再也没有请我们吃饭。
回家之後,爸爸说:「我肚子饿。我想吃红烧猪脚,炒腰花,砂锅鱼头。」
「那要到唐人街去买了,」妈妈说,「在美国连猫都不吃鱼。」
这次我们真的要在异域建立厦门基地了。我们到唐人街买香菇、虾米、金针、木耳等等。这些在国内很普通的乾料突然变得很宝贵。妈妈和舜姊做炒米粉、菜饭、蒸螃蟹、炖鳗鱼汤,但是吃稀饭时少了一样东西--肉松。到唐人街去买回来,那东西怎麽能和廖家的极品相比?
终於有一天,母亲和舜姊做起肉松来。她们花了整天功夫,切肉去皮去筋,用文火慢慢地烧,慢慢地炒,炒得满屋香味,炒得母亲和舜姊满头汗水!脸上却浮起可爱的微笑。那锅肉松香脆无比,我们都说,和厦门外公家里做的一样好吃。母亲和舜姊都点头表示同意,眼睛里露出难得的骄傲的光辉,非常好看。那肉松是寥家一代接一代用细心、耐心和爱心炒出来的。
老宗是北方人,挂面、包饺子是他的拿手。他也做道地的北京炸酱面。没有什麽比家乡味能减轻乡愁。
住在外国的中国人,第二代第三代的华侨可以不识中国字,不讲中国话,不清楚孙中山是何许人,但是人人都吃中国饭,那是最容易吸收的中国文化。如今有许多国家排华,逼中国人改姓,禁止用汉字,但却不能禁止中国人吃中国饭。
後来我们慢慢学到,招待外国人时,不要给他们吃我们爱吃的中国菜。有一次我请同学回家吃午饭,妈妈做了一盘油爆虾。同学看见了说,「咦?我不知道虾有头!」她不吃。有皮有骨有壳有头的东西都不要给他们吃。鱼头、鱼腩、猪脚、凤爪又便宜又好吃,留著我们自己享受吧!
12。 <课儿小记>
我跟爸爸学中文的漫长日子,就在这时候开始。放学之後以及周末,他都在教姐姐和我读书。他在<课儿小记>一文这麽说:(节录)
诸儿入学学不到中文。我开始和诸儿读书。
和诸儿读书是对的,教字不如和字好。所读者何不要紧,要在如何读法。要
教如何读法,只好和他们读。如何吸收字句,如何细揣字义,如何随便删略不读,
字义不识,字音不敢断定,知何检阅字典......因为我不对诸儿说康熙字典的字我
都认识,或是说新字典各字的音读,及京音中入声字的分配,我是全知的上帝。
连成吉斯汗何时入主中原,拿破仑死於何年,我都说不知道并且告诉她们学校
教员也不记得。她们不等我说,她们也知道教员是教到那课,看书才记得的,阅
卷时有时还要翻书对一对一一总而言之,我不是一部百科全书。但是既然大家不
知道,只好大家去找。哪里去找?这学问就来了。她们知道有「历代名人士卒年
表」,有「世界大事表」,有「辞源」,更浅的有「学生词典」。更要紧的是叫她们
养成音义弄精确,纲领弄清楚的习惯。拿破仑死於一八一二或一八一五都不要紧,
大概他十八世纪末叶及十九世纪初叶大闹欧洲这要弄清楚。宋而元而明这个顺
序是要弄清楚的。平仄四声也是近来才教的,她们在上海念了五六年书还没人
教她们平上去入。最要紧,还在指出书中的趣味,尝尝读书的快乐。
教什麽呢?笑话得很,一点没有定规。今天英文,明天中文,今天唐诗,明
天聊斋--今古奇观,宇宙风,冰莹自传,沈从文自传,当天报纸!忽讲历史,
忽讲美国大选总统,忽讲书法,都没一定。她们各人带来学校规定课本。几种给
我束之高阁。一本薄薄的地理,叫她们地图看清楚,馀者我担保回国临时要考
时,念两天可及格;此刻念那时也必忘掉,省出多少时间来念有用的书。而且
看电影上各地风景就是念地理。我的意思是每天一小时和她们讲学问,瞎讲,
乱讲,元曲也念一点,琵琶行也已念过,李白的诗是按天抄写几首。她们喜欢就
选读不喜欢就拉倒--但是如果喜欢就是心中真正的喜欢,这个喜欢,这个
「好学」之「好」就是将来一切学问的泉源。下半天是自由读书,随她们去看小
说,宇宙风,西风。
我是落伍的。教她们选读「五种遗规」。内中如程畏斋「读书分年日程」,白
居易「燕诗示刘叟」,陆放翁「过林黄中食柑子有感」,朱子「治家格言」,吕新吾
「好人歌」都亲切有味,文字易明。做人道理也在里头,把做人与读书混为一谈。
连「教女遗规」也教的,她们才知古代对女子的态度是如何。好坏,都可尽量
批判。古文我最喜欢「虞初新志」及「文致」二书所选,因得其「致」便知其
味,不至开卷昏昏。
庄子与西厢同等看待。韩文与宇宙风同等看待,而且在我看来,宁可少读韩
文,不可少读现代通行文章。教小儿读书不应离其思想见解知识太远。读通行
杂志文进步易,读古文进步难。临名帖得益迟,临朋友来往书札得益速。你们几
位朋友来信,不知几通已让小儿抄写了。凡物取其近则易明易晓。此理常人少知
之者,而教育之失败常在此。而且书札到底是真迹,名帖怎样好也已失真,失真
则神气不足,反不加平常张君李君一通手札来得活现。
英文不教名家作品,只同她们念晚报上罗斯福总统夫人每日纪录(My Day,
by Eleanor Roosevelt)--下流得很,平凡得很。所谈无非早晨会什麽客,下午到
哪儿是赴会,家常琐屑,天气晴雨,一点也没有高论,一点也没有妙语。例如今日
叫她们背诵之句是「车站人站的那么多,火车将开时,罗斯福只得请大家退几步
恐怕车开时有人碰伤」及「小孩都在窗外探头」。这有什麽文学价值?一点也没
有。但是如此英文基础会念好的,我叫她们把这整句的意思试用英文讲出来,
讲不出来再看书,看後再试讲,讲到全句顺口为限。一点也没有分数,没有甲乙
丙丁。余者出门,走路,看戏,也乱看乱学,文学乎?不文学也。她们所学的不
是文学而是文学所取材之人生。不杷读书时间与不读书时间分开,也是我的目
的。宇宙就是一本大书,让她们去念。
作文题目没有救国论,「资本制裁」 (此语曾见於商务所编小学公民读本),
「自强不息」(上海某小学作文题目)。她们只写日记,一日一篇,范围绝对自由
--叙事,游记,议论,私见,回忆,抒情,描写会话,刻绘人物,都可包入,
都无限制。奇怪!成绩比学校所教的好。何以故?「真」字而已。今日小学作文
写出来何以都是假小儿语?「然而天天玩耍,不顾学业,那麽空费光阴,岂不可
惜麽?」这种千篇一律的陈腐假小儿语由何而来?由教科书来。教科书是大人写
假小儿语来给真小孩读的,所以真小孩只好学大人的假小儿语,整个抄入文章里
去。上段所引,即见於世界书局学生新尺牍。其给我的印象颇似厦门真正中国教
士祷告时学讲西洋教士的假厦门话,而自命风流。
读者大约以为我发痴了。否则以为林某好发怪论。一国之中,不少教育专家,
教育官长,专门委员,积多年之经验,与专科之知识,始定出今日学制来。子何
人也?而独持异议!不是教育专家发疯,便是林某发疯。林某疯不疯,无从断定。
世上疯人疯事是那么多,智愚者不肖,也无大差别。林某前日见纽约报载恩斯坦
之教育意见与己见相同,而乐与恩斯坦同跻疯人之列,恩斯坦十月十五日在纽约
省大学高等教育纪念十周之演说词曰:
「人生及学校工作之最要动机在於工作之快乐,及知道这工作在社会之价值。
依我看来学校最要的工作,在於启发巩固青年这种的灵机。
「这种学校对於教师期望他是此业中的一位艺术家。这种教师应当享有教材
选择及教授方法的尽量自由。因为教师也是一样的,受外来的拘束压力就失了他
工作的快乐。
「我要反对一种观念,说学校须直接教学生将来应世有用的知识及各种艺能。
应世不是那麽简单,可以由学校的专科训练学得来的。(林按:试将社会某成功者
加以研究,而分析其成功之要素,有几样是专科训练所训练出来的?)
「此外,我认为将一个个人作一架死机械看待是应加以反对的。
「学堂的宗旨,应当是期望青年离校时成个调和的人格harmonious personality,
而不是个「专家」。在某种方面,我想就是预备专门职业的学校也应如此。
「所最要的目标,不是学得专科知识,而是明辨是非及独立思想的普通能力。
「如果青年由步行体操训练他的肌肉与耐力,他便能做以后任何劳力的工作。
心灵技巧的训练也是如此。
「所以某滑稽家的名言是不错的。「教育者,学校所习尽数送还先生以後之余
剩也。」"Education is that which remains after one has forgotten everything he learned in school."(见十月十六日纽约泰晤士报)
十月廿日於纽约 <宇宙风>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父亲对我们寄望很大,现在回想,在他跟我们讲学问的时候,我时常心不在焉,他的话我全没有听进去,实在辜负他的用心。其实,在放学之後再上中文课是很辛苦的,遇到生字要查字典,把意思和发音抄在薄子里。妈妈在杂货店买菜,用店里送的礼券换来一套烘饼乾的工具,我宁愿和姐姐一起做甜饼,也不想在字典里查生字,但是如果我没有把功课做好,爸爸会满脸不高兴,那比他骂我还厉害,下次我不敢贪玩了。有时,他也会嫌姐姐在做白日梦。我想,这怎麽办?我们姐妹俩起码要有一个人好好的听爸爸讲学问才对得起他。我似乎觉得,我是为爸爸而攻读中文的,不是为自己。现在想来,如果我认识几个汉字,一部分也许是由於我对爸爸这个大人怀了一点稚气的怜悯之心。
13。欧洲之旅
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爆发。日本以为夺取河北,占领北平、天津之後,中国势必屈服。没料到中国决定另辟战场,全面抗战。上海是通商巨埠,日军不多。蒋委员长决定先在这里作战。全中国响应委员长的呼唤,站起来抵抗日本。
"新中国"诞生了。
<纽约时报>请父亲写文章,阐释中日战争的背景,中国驻美大使王正廷请父亲去华盛顿,向美国人讲中国的立场。
八月廿九日,<时代周刊>载他作<日本征服不了中国>一文。<吾国与吾民>这时印第十三版,原书最末一章,本来是针对中国社会积习而呼吁改革的诤言。现在情形大变,父亲写了长八十页的第十章,名<中日战争之我见>,解释中国百年来,一方面固然吸收西方的文化和科学,一方面却被西方及强邻侵占,不得已被迫成为一个新中国的由来。他说,卢沟桥的战火促使中国终於统一,决心抵抗敌人。
上海大战,父母亲与亲友失去联络,等他们再得消息时,知道自从一九三二年与三伯开始编纂的中文词典,已编好的五十二册都被炮火焚毁。三伯南下,<宇宙风>於翌年五月在广州复刊。二伯一家人仍然在上海,大叔一家人逃到马尼拉。廖家的人仍然在厦门,妈妈很挂念他们,如果收到信说大家平安,她就放心几天。
十一月,上海撤守,政府迁重庆。十二月日军陷南京。上海大轰炸和南京大屠杀以及其他日军的残暴行为使全世界大为震惊。但是正如父亲所料,美国虽然同情中国,每每唱「国际友谊」的高调,但美国和其他太平洋国家会保持疏远的态度,以免卷入纠纷。这时我方新闻工作人士努力搞宣传工作,四处奔走,声嘶力竭,在报上也争不到三五行的篇幅。父亲在北平沦陷、南京大屠杀的关头,写了<双城记>一文,<纽约时报>用显著的标题发表,令在美国的中国人兴奋鼓舞。
父亲这时进退两难。他为一家人买的来回船票期限一年,不能延长。本来,父母亲打算回国之後,在北平买一幢房子住下来。现在,谁也不知道战争什麽时候才会结束。
没想到父亲的新作"The Importance of Living" (<生活的艺术>被美国「每月读书会」(Book-of-the-Month Club)选为一九三七年十二月特别推荐的书。这个拥有数十万会员的读书会以廉价向会员推销书籍,会员收到邮购的宣传品,有买或不买的自由。一本书一中选,在市面上的销路必定也很好,因为读书会的宣传力很强。被「每月读书会」选中,有点像中马票,也有点像中状元。记得那天下午约四点钟,华尔希打电话把这消息告诉爸爸时,他高兴得双足乱跺,狂叫起来。
虽然<生活的艺术>成为畅销书的机会很大,在一九三七年底,父亲想想他的经
济惰况,决定还是应该谨慎一点,要减缩开支。他想找个安静的小镇住,一方面可以节省开支,一方面可以专心著作。於是父母亲决定於一九三八年初到欧洲小住。那时我在读六年级,本来在夏天可以小学毕业,很不愿意走。
对我来说,小学毕业是很重要的。我辛苦地攻读英文,功课已经能够跟上同学,我也不像以前那麽害羞。六年级的老师蒲林顿小姐的面貌比吉凌翰小姐更加威严,她大概六十多岁,白发苍苍,四方脸,浓眉大鼻,身材粗壮。但我不再怕美国老太婆了。蒲林顿小姐对我特别好。她对我说,在班里应该多讲话,举手发问题,意见与众不同没有关系,讲错话也不要紧,因为大家在一起学习。我很喜欢那没有竞争的学习方式。蒲林顿小姐对同学说,班里有个中国孩子,我们应该向她学一点中国文化。她要我在课堂里的一副屏风上写中国字。我问爸爸写什麽好。他说,写:
礼乐传家久
诗书继世长
我写了之後,将对联的意思勉为其难地向同学解释一番。
我们在读狄肯斯的小说,有许多生字,蒲小姐在休息的时候特别为我解释。我也学到,美同人如果有什麽纠纷,不必争论,依法解决好了。比方说,两辆汽车相碰,要是在上海的话,两个司机会从车子跑出来脸红耳赤对骂。美国人则彼此交换身分证和保险公司的名字,由律师去处理,因为这是有法律保障的社会。但是法律也可能被歪曲,被滥用。据说有个美国人到中国餐馆里叫了一客八宝饭。但在八宝饭里他只数得七宝:莲子、葡萄乾、红枣、冬瓜糖、桔子饼、樱桃和豆沙,他就和餐馆打官司。但是打输了,因为饭馆老板说,糯米饭也是一宝,那不就是八宝饭了吗?我听了觉得非常有趣。美国人的生活习惯我在慢慢地学。比方说,两个人辩论一件事,可以争得七窍生烟,但辩论完了之後,两个仍然是朋友。夫妇闹翻,离婚之後,也可以做朋友。对我来说,这都是新奇的。但是,我们又要搬家了。
我依依不舍地与蒲小姐和同学道别。蒲小姐也舍不得我走。本来只差几个月就可以毕业的,我却又一次带着学校的课本上船,心想,不知道什麽时候才回来。我来美国之後的努力好像完全付之东流。但小学毕业在爸爸眼里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我求求他等我毕业才走好不好。但是没有用。在船上,我翻看狄肯斯的小说,心里在想,同学们这星期不知道读到那里?我很想念学校,尤其是蒲林顿小姐。我们乘的意大利轮船叫做S.S.Conte de Savoia. 船上的告示都是用英文和意文写的,我发现意文每个字最後的字母都是母音,觉得很稀奇,在船上写信给蒲小姐,问她知不知道。
船颠箕得很厉害,我们晕船,又因为时差,往往睡到中午才起床,吃过午饭,便觉得好一点。吃饭时我们一家分成两队。爸爸是吃牛肉队长,妈妈是吃青菜队长,两人争取我们做队员。爸爸游说我们道,"吃肉的人脸有血色,吃青菜的人脸是青色!"我们都笑个不停。
在船上过了六天,最後一夜船颠箕得很厉害,舱房的门开了又自动打开,把椅子挡住也没有用。姐姐呕吐,我和衣睡在碌架床上层,很怕摔下来。
第二天,海平如镜。我们到了那波利。我们去参观二千年前被火山溶岩淹没的古城旁贝和维苏威火山。进了城门便有个古物院,里面有古代器物和当时被熔岩淹没的人身,已经变成石头,城中街道庙宇和房屋院落样样保存原来的样子,我觉得那二千年前的小城和中国乡村没有多大分别。午餐後,我们便坐车子上火山,天气乍晴乍雨,远处山顶都被云雾遮住。汽车开了十几分钟便不能再向前开了,我们下车,由一个向导带我们向前走。路很狭隘,一个人可以勉强走过。形势极险,不小心便会堕入五里雾中。山越高,雾越浓,积雪越厚。妈妈和向导走在前面,姐姐和我一起走,我因为怕跌倒,所以要她走在外面,自己靠里边走。爸爸抱著妹妹跟在後面。浓云密罩,山风又猛,有时看不见走在前面的妈妈,我们只好前呼後应地喊叫。这样走了半小时之後,忽然听见远处哄哄的声音,如狮吼,如浪涛,令人惊心动魄。声音越来越大,问向导,才知是火山里熔质激荡的声音。向导说,不要怕,向前走几分钟就到山顶。火山肚里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大,每五分钟哗的一声,那声音正像夜间海浪击石一般。我心里好怕,但没有办法,只有向前走。
走到山顶,便有七八个专门引路入火山口的村老拥上来,七口八嘴不知道说些什麽,总之是抢生意,要带我们下火山口。我们踌躇不能决定,我的腿已经走酸了,但是爸爸说,既然来了,不如去看看。他向那些村老一点头,他们便过来,一人拉住一人向前走。进了山口,顿时觉得温暖起来,脚下是崎岖不平的硬化熔岩,一条一条像大蛇一般,又如火烧过的大绳子,也像蒸软了的年糕,车歪西倒,好像在流程中骤然凝固了似的,隙缝中还有水气冒出。有两个村老拉著妈妈走,他们走得很快,有时还要跳过熔岩。爸爸叫他们走慢一点,他们都不肯听。山肚里声音越来越大,有个人背着妹妹走,她怕得一句话也说不出。只听见哄的一声,像雷鸣,大家说不要再走了,但那些村老哪里肯听,一直向前走,一直走到离冒火的地方只有十几尺才停下来。我们看那红色的熔岩滚滚地流下来,流了几尺便凝住,渐渐变成黑色。我越看越怕,一阵阵的大雷声从地中深处发出。爸爸等大家定一定神,又向前走几步。妈妈大叫「小心呀!不要再走啦!」那时我踏在一层极薄的黑熔岩上,下面是红色的熔岩。有两个人还在那里做生意,向我们要了硬币,用长又捡起一块熔岩,把硬币按在中央,做了个纪念品。
妈妈催我们快走,走出火山口好像很快,不一会儿就到火山口外,顺路下山,我们还是神魂不定,走到停车的地方,大家才觉得心神安定,又回到人间。我们的鞋底都烧焦了,妈妈姐姐的腿也擦伤了。回到饭店,我们洗澡之後大吃一顿意大利面。妈妈说,在火山口里时,她觉得如果要死,起码大家死在一起。上床之後,我久久不能入睡,我想要把今天的经验写下来才好。
我们在法国南部近意大利边境的小镇蒙顿住下来。我们三姐妹不懂法文,只好在家里自修中文。英文当然也不要忘记,爸爸说,要看书,有一本字典在手,什麽问题都解决了。在这小镇住了一个月之后,我们却又搬去巴黎居住,因为妈妈觉得住小镇生活大冷静。她变得很忧郁,每天下午都哭。我们都难以适应新环境,只有爸爸不然,他说他是「世界公民」,在哪里都住习惯。
在巴黎我们入了个专门教外国学生法文的学校。哎唷我的天呀!我入美国学校的时候起码懂一点点英文。我一句法语都不懂。法文文法复杂,动词时态变化多端,搞得我一头雾水。班里学生的法文程度不同,我们读的是雨果的<悲惨世界>,对我来说实在太深,好像整个学期才念了一章。说法国话也好难,好不容易学会英语th 的发音,现在要学法国人从喉咙发出的「r」声,好像要从喉咙吊起一口痰来,怎麽练都练不好,却唾液四溅。
在学校也上英文课,读吉蒲林的<森林故事>,我对书里那个印度男童在森林里的遭遇一点兴趣都没有,在学校里闷得发慌。放学回家还要上爸爸的中文课,有时觉得爸爸逼我逼得太紧。那时我真是三不通,中英法文皆不通。
爸爸总是对我们讲中国历史,几千年前发生的事,我听不进去。我不知道为什麽教历史不从近代史教起,逐渐追溯到从前,这样或许更能引起我的兴趣。
最花时间的是写日记。爸爸鼓励我们写作,他说,想到什麽就写什麽,千万不可像小学生作文,写假话给先生看,例如「天天玩耍,下顾学业,浪费光阴,岂不可惜?」那是他在一本学生尺牍里读到的句子,使他捧腹大笑。他说,无论写什麽东西,最要紧是个「真」字。
有一天,我发现我写的一篇游记<探火山口>,描写我们到意大利维苏威火山之旅行,居然由父亲寄到上海西风社,在西风月刊发表了!看见我那歪来歪去像胡桃般的字,变成一行行整齐的铅字,像煞有介事地印在那份神气的杂志里,封面上居然还有我的名字,列在别的作家的名字之间,我心头狂跳,脸孔发热,好像自己没有穿好衣裳被人发现似的。我摸摸那橙黄色的封面,翻看别人的文章,假装偶尔发现自己的作品,然後认认真真地,当它是别人写的文章,从头到底仔细看一遍,发现不必过分为它难为情,高兴得几乎要叫起来。
我上瘾了。我染上了发表欲。从此就想成为作家。我发奋攻读中文,就在那时开始。
但是姐姐和我发现,不平凡的爸爸也把我们所作的英文日记送给庄台出版公司的华尔希先生和赛珍珠女士看,而他们决定将之出版,书名是<吾家>,把我们所写的日记,包括许多英文错误,原封不动地印出来。这使我到现在都觉得惭愧不已。爸爸却觉得我们的日记写得天真可爱。书出版之後,居然销路也不错。那是因为是「林语堂的女儿」写的,而爸爸那时是文坛大红人。他的<生活的艺术>高踞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历五十二个星期。我们每星期收到时报的书评周刊便先翻到畅销书排行榜那一页,看看<生活的艺术>是不是还在第一名。如果是的话,我们都高兴得不得了。这本书的成功奠定了父亲在国际文坛的地位。在六十年之後的今天,<生活的艺术>仍然有销路。尤其在中国大陆。在文革之後,父亲的书在大陆禁止三十年之後又可以出版,而「林语堂热」在没有宣传没有组织的倡导的情况下,自动产生。今年在美国,莫罗公司也再出版<生活的艺术>,而许多外文版也不断再版。
我们在巴黎住下之後,发现法国人和美国人很不相同。美国女人都带点男子气,处处倔强,不肯示弱於男子。法国女人比较温柔,像中国女人。法国人似乎生性比较柔缓,午饭可以从容不迫地吃一两小时,坐在露天咖啡馆一面吃一面看人,不像在美国,买一个热狗一瓶可乐,五分钟便解决午饭的「问题」。我们到了法国,才知道西餐也可以是好吃的,在菜场卖的鸡鸭有头有爪有内脏,法国人像我们,什麽都吃。
巴黎有许多好玩的地方,在赛纳河边有人垂竿钓鱼,还有旧书摊,我们在那里消磨不少时间。巴黎也有许多天主教堂,里面很暗,只点著洋腊,阴森森的,沿著墙边总有许多古人的石椁,他们的雕刻像睡在石墩上,令人见之毛骨悚然,我和妹妹都不要看,总急急要走到外西阳光下。走下许多石阶时,爸爸说,「我们爬上来时每人一定瘦了半磅,现在走下去,每人会胖回半磅,对不对?」
「不对,不对!」我们说,却想不出道理来,要等爸爸解释之後才明白。那种天真无邪美好的日子,如今回味,不觉又悟到爸爸对我们的爱心。爸爸有超人的精神,对什麽都起劲,大事小事,往往滔滔不绝地讲给我们听。他倜傥不群,觉得我们什麽都应该看看。在法国国庆日,他带我们去一个叫做「地狱」的娱乐场。那门面装饰得像个大嘴巴,上下两排大牙齿好像要把人吞噬下去。进去之後,有个「鬼」替人算命,墙上装著会动的响尾蛇,发出嘎嘎的声音来吓人。楼上是一间黑暗的房间,有个男人在弹钢琴。突然之间,舞台上的灯光亮了,只见三个一丝不挂的女人站在台上被「火」烧著。台上出现越来越多赤裸裸的女郎。然後司仪请观众中一个女人走上台去。突然之间,那女人只穿著内衣裤,并且在台上扭来扭去,据说那是镜子造成的效果。这显然不是小孩子观看的表演,我们却在那里看到午夜才回家。
我看了这种表演只觉得稀奇罢了,没有什麽。後来在美国,爸爸也带我们去百老汇的戏院看大名鼎鼎的脱衣舞娘李玫瑰(Gypsy Rose Lee)的表演,他觉得李小姐的脱衣舞术很有艺术,并不猥亵,然而我仍然是个戆囝仔,根本不晓得什麽是艺术什麽是猥亵。
一九二八年冬天,我们去瑞士游玩,从莫脱(Montreux)坐电动缆车上山到柯欧(Caux)去玩雪,上面是险崖,下面的镇子变得越来越小,到了柯欧,在蒙蒙的雾中看见山峰层叠,都盖著白雪,其美无比。我们租了四架滑雪车,跑到山坡路上,双亲各一架,姐姐和妹妹一架,我自己一架,大家喊一声「走!」就从山坡滑下,坐在车上,一脚跨一边,前呼後叫,一直滑下去。两边是高山,有时听见潺潺水声,雪光灿然,有时睁不开眼睛,但不管三七二十一,一直滑下去,好玩极了。想再来一次,只好拉著滑雪车爬上山。我说,山路两边的积雪有三尺高,姊姊说,大概两尺七,不知道为什麽她总爱打折扣,我如果说三尺半,她一定会说三尺,我说她就是个爱打折扣,她说我爱夸张,我不承认,很生气。
从来我们去圣磨栗子(St. Moritz)也坐缆车上山,租滑雪车滑到山下,路边有冰墙,有时不小心会碰到,但是不痛。爸爸要姐姐和我学滑冰,租了三双滑冰鞋。他在北平时已经学会滑冰,姐姐和我在冰场摇摆了一个早晨,下午去看世界第一号滑冰名手演艺,看她往来如意,毫不吃力,但她也不免摔了一跤!那天是除夕,我们去看戏,回旅馆时已经十一点。爸爸说要等到过了年才上床睡觉。在十二点钟时,旅馆的人把电灯关掉,打锣十二次。一九三九年了!民国二十八年了!我十三岁了!不知道明年这个时候,我们会在那里?元旦,阳光在积雪上,闪耀生辉,真有新年的景象。姐姐和我请求父母再上山滑雪一次,因为明天我们要回巴黎了。这次我们是在月光赏雪,大约下午五点坐缆车上山,明月照著白雪,灰云衬黑天,远远辽望山下灯光,好像是小人国。背後听见狗叫,毛雪细细的下,好像鹅毛在空中飘浮,那景象实在太美了。人叫一声,四面环山反响。下山之後,月光照在雪路上,在树梢上轻敷的雪,不堪我抓一把就融化了。地面像白茫茫的沙漠,我不禁又抓一把,松松的雪片握在手里,希望不要很快融掉。这是这次游行最不能忘怀的一夜。
在过去一年,日军在北边已深入鲁南,在南边越过淮河,计划南北夹攻徐州。徐州东北台儿庄的攻守非常激烈,为时四星期。中国以四倍的兵力,截断日军补给,日军被歼十万六千人而撤退。另一方面,开封失守之後,武汉变成日本攻击目标。为截断武汉的对外交通,日本滥肆轰炸。武汉会战约三个月,是上海、徐州之後,中日的第三次大戟。
中国的战略是「持久战」和「消耗战」,不在沿海、沿江地带决战,但是节节抵抗,消耗及吸引日本兵力,同时保持自己的战斗力,即所谓「以空间换时间」的「磁铁戟」,使日本欲罢不能。日本的战略是「速战速决」,他们以为三个月内即可使中国屈膝,但现在战事尚无了期。
那时,欧洲的情况也很不稳定,德国强并奥国,夺取捷克苏台德区。第二次世界大战势将爆发。在巴黎,市政府分发沙袋给居民,以便受空袭时扑灭燃烧弹的火焰。政府召集後备军人的名单已经贴在马路电线杆上,我们住的房屋里就有个女仆的丈夫被徵召去了,我们听见他离家之前女仆和孩子的哭声。妈妈买了五十公斤米,几瓶油,以防万一食物来源断绝,也买了腊烛以防停电。
爸爸认为,还是趁早回美国为妙。然而,突然之间,在慕尼黑会议,英、法、意签约,将捷克苏台德区让与德国。那是英首相张伯霖主张的姑息政策。这苟且偷安的办法,却使希特勒的野心更大。
我们终於在一九三九年四月从谢堡搭S.S.Aquitania号轮船回美国。
14. 局外人
我们初次到美国的时候,家里好像孤零零建立在美国的中国基地。这次回来,我们不知不觉已能和环境多多少少溶在一起。这对我来说,大概是因为我已经会说英语,对美国人的生活习惯比较熟悉。我们在家里讲的话渐渐羼入英文字和词。我也学到美国俚语。
父亲不叫father而叫pop,母亲不叫mother而叫mom,我觉得很滑稽。尤其是pop这个短促的声音,像软木塞拉出酒瓶时发出的声音。堂堂父亲大人,怎麽可以叫他pop?我也发现,如果舌头嫌说"Thank you!"麻烦,只须说"Q!"便可以,别人听不出我省略了第一个字。不想说"Okay"时,只说声"K"也行。
爸爸说,你们要嘛说中国话,要嘛说英语,不要一句话里又有中文又有英文。这说来容易,却不容易做到。有些家庭根本不许孩子在家里说英语,连感叹词,如Oh!Wow! Gee! Gosh!都不许说,假如脱口而出,要重新说一遍,改口为啊唷!好哇!咦!我的天呀!爸爸倒没有这样坚持。
我们在纽约市东边八十六街的一所公寓往下来,地方不大,但有旅馆一样的服务,女仆每天来打扫,换毛巾被单。我们三姐妹入附近有名的陶尔顿学校。校长柏克丝小姐在社交场合攀龙附凤,专门物色名家女儿入校。我们是免费学生,其他学生大多数出自极富裕的家庭,绝大多数是犹太人。陶尔顿主张循序渐进教育,老师依照学生的能力和兴趣教导她们。这种教育方法正中父亲下怀。(我曾经去找蒲林顿小姐,发现她已经退休,住到缅恩州去了。)
我在中学一年级插班。上历史课,老师教美国内战的经过。啊?什麽美国内战呀?我根本没有听说过。我摆脱了<悲惨世界>和复杂的法文文法,现在头脑里却需要填满完全新的知识。还有十字军的历史,即中世纪时由基督教君主及欧洲人民所组成向回教地区进攻以图夺回圣地的远征军的历史。天呀!这和我有什麽关系!小孩子为什麽要听大人摆布,学这麽多无聊的事!
教英文的是一位英国妇女,叫做陶恩斯小姐。她教我们读派拉图和苏格拉底的文章,我颇感兴趣,但是那英文对我来说是深一点。我倒喜欢上陶恩斯小姐的文法课,英文文法比法文文法容易得多。陶恩斯小姐四十多岁,她举止文雅,外貌清秀,性情有英国人的含蓄,同学们说,她少年时是个美人,曾经热爱一个男子,失恋之後,她心灰意冷以至放弃祖国,移民到美国教书。这故事是否真的我不知道。十几岁的女孩的想像力极丰富。我们都迷於<咆哮山庄>、<骄傲与偏见>、<简爱>等小说,和我最喜欢的<蝴蝶梦>。
我在学校里交了个好朋友,叫做白尼丝。她父亲是医生,她在家里也排行老二,有姐姐和弟弟。白尼丝个子和我差不多一样高,深咖啡色头发,戴一副大眼镜。她和我一样,喜欢看书,喜欢上英文课。我们都不喜欢上体育课,而爱画图。我们对人生的态度是冷眼旁观。白尼丝的姐姐在交男朋友,我们说那是她的荷尔蒙作祟。我们觉得人生是一出好戏,我们知道我们还没有被迫上舞台,因为我们在生理上还没有发育到对异性有兴趣的地步。我们的头脑却是非常清楚的,甚至比大人还清楚,因为我们是局外人。那麽,学校里表演戏剧的时候,我们哪里肯参与?我自告奋勇拉幕帘,白尼丝则画海报。同学们用蕃茄酱当血,演莎士比亚的戏剧,那蕃茄酱加上汗酸味道,实在令人呕心。但是他们演得很认真。有一两位日後竟然上了百老汇的戏台。
我们是电影迷。星期五下午没有课,我们就在附近的药房吃三明治,然後去看电影,一张入门票可以看两部电影,电影无论多坏,我们还是看下去,以「怎麽可以壤到这个地步」的心理看到底。我们讨论哪个女明星最美。白尼丝觉得<乱世佳人>的女主角李薇芬最美。我则羡慕葛丽泰.嘉宝那张瘦削的像希腊女神般的脸,和她无论
遇到什麽局面都能保持神凝色定的样子。我的毛病是,无论喜怒哀乐,我的感情全披露在脸上。我是一张圆脸,我对著镜子吸入双颊,把头发梳得像嘉宝一样,斜斜地盖著脸的一边,把眼睛眯成小缝,装出世故的样子,但是一点也不像她。嘉宝去那里都被影迷新闻记者追踪,她用瑞典口音的英语说了一句名言:"I vant to be alone."我对著镜子这麽说,然後破口大笑。
我们也看电影杂志,对好莱坞明星的私生活知道得一清二楚,谁在夜总会里喝醉酒打人,哪个男星被某女人控告是她的婴儿的父亲,谁在闹第五次离婚,什麽腓闻丑事我们都读得津津有味。人生是舞台,我後来发现这句话并不是我第一人想到的。我们对在百老汇上演的戏也很注意,哪个名演员在演那个剧作家的话剧我们都了如指掌,虽然我们很少有机会去看话剧,因为门票很贵。
纽约市是美国文艺界人才会萃的地方,画家、演员、歌手、舞蹈者等无不梦想在这里登台表演或举行展览会。有地位的出版公司也多数在这里。笔重千钧的书评家的书评可以使新作家一举成名,也可以使他陷於绝境。这批人才都自命不凡,是超群出众,才高学广的艺人高士,大多数是犹太人。他们以能够正确念出非盎格鲁撒克逊的姓名自豪。白尼丝和我对这些星光灿灿的文艺界顶尖人物极为仰慕。有时我会平淡地告诉她,父母亲出席什麽宴会,遇到什麽名人,被邀看什麽戏,我们都羡慕不已。爸爸那时是大红人,是社交场合的宠儿。他所著<京华烟云>,继<生活的艺术>之後,再次被「每月读书会」选中,成为特别推销书。
我家有个习置,那便是在周末在第五大道散步,看书店的窗柜里摆著多少本爸爸所作的书,有时也走进书店看书架上有几本。爸爸从不露自己的身分,但妈妈偶然会指著爸爸说,「诺,他就是林语堂!」店员和顾客会都围过来,爸爸也乐得在他的书上为他们签名。我则难为情得快点走出书店。不过爸爸说,他的读者看见他一定会失望,因为他们以为这位东方哲学家一定是位须眉皆白的老人。
爸爸收到的信件很多,每天可以有四、五十封,很多是崇拜他的读者写的。他没有时间看,就叫我先看,发现特别有趣的才给他看。我也替他回信,有时他口述,我打字,他总是口述得头头是道,标点符号、另起段,什麽都讲得清清楚楚。
不用说,爸爸在百忙之中也抽空教我们中文,并且要我们练习书法。他和徐悲鸿有许多通信,因为悲鸿希望爸爸协助他来美国举行画展,也寄了许多画给爸爸,我很喜欢悲鸿的字,爸爸就叫我临摹。至於悲鸿的画,因为收到许多,有的被我乱塞在抽屉里,弄脏了,真是踏蹋!但是有一张是悲鸿送给我的,他题了款。这张画我保存得很好,现在还挂在我家墙上。
一九三九年九月,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德国并吞捷克,夺回默麦尔,德苏订互不侵犯条约,德意成立轴心同盟,德攻波兰,苏俄侵芬兰,而德俄瓜分波兰。
在国内,日本空军对後方的轰炸,远及於兰州、西安、昆明,而以重庆为主要目标。那年五月,重庆市区被炸大火,精华付之一炬,死者四千馀人,市民二十多万紧急向乡间疏散,但是我国对日长期作战早已有预备。七七事变後,政府立即筹备迁移上海地区的工厂--上海拥有全国半数以上的制造工业。八一三战起之後,敌机不断轰炸,长江、铁路交通拥挤,人们多用木船经内河向上游输送机器和材料,先至武汉,再西移鄂西、四川,南移湖南,北移陕西。许多大学也已迁移到内地,政府也在後方开办不少一等学校。
向後方迁徙的人约在一千万以上,包括偷过日本封锁线的知识青年,和一般老百姓。他们有的受政府救济,有的自己想办法,冒著腥风血雨,到後方垦辟荒地,开筑道路,加入军队或做小生意。
这时,被日本侵扰的地区北起察哈尔、绥远,南至广东,东至上海,西抵武汉,包括长城内外,东南多省及长江下游,俱属中国精华地区。但是日军只能勉强控制城镇及水陆交通线,却控制不了乡村。中国政府不只仍统有西北、西南及华北、华中、华南的大部,军队撤退後,会留一些人在沦陷区,教导人民从事游击战。
父亲认为,该是回国的时候了。
15。可怕的月光
搬家,我们是习惯的了,但是又一次把我从学校里拉出来,我很难受。然而,我们这次是要回国,去对日抗战的大后方,所以同时也觉得很兴奋。我们搭船去香港,在马尼剌停了一停。爸爸应邀在那里发表演讲,我们并且和六叔一家人相聚。笑嘻嘻的六叔非常可爱。「我是个不可救药的乐观者,」他对爸爸说。「我还没有放弃发明永恒运动。但我对社会最大的贡献也许将是我的两个女儿。她们不是天才,两人却有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和艺术家的气质,这是罕有的配合。」
林家艺术家的气质和不可救药的乐观,我的伯父姑母堂兄弟姊妹也都多多少少遗传到--祖父的基因是那麽强。在香港,我们又和他们见面。原来大姑和她的女儿钦容,三伯和儿了伊仲、伊磐,二伯的儿子国荣都来香港和我们会合了!还有务实的廖家人,二舅,姨母和她的女儿佩兰和本来住在香港的桐姊和师基兄和他们的儿子。爸爸在九龙海边一家酒店赁了五间房间。姨母则往在桐姊家里。
四年不见,林家廖家都有许多变化。大姑丈去世了,留下大姑和八个子女。大伯也去世了,留下七八个子女,有的去了内地。二怕在上海失业,他有七个子女,大儿子国光在内地银行里做事,国荣从上海来要跟我们一起去重庆。三伯带著家眷在广州失守之後逃到桂林。<宇宙风>半月刊已在那里复刊。大舅,即舜姊的父亲多年抽鸦片,已经去世,外祖父母健在,廖家没有人做事,一家二十多人靠外公的一点储蓄过日子。林家廖家共有约五十人的生活费大部分靠爸爸津贴。
四年不见,我们也变了。爸爸变成举世闻名的作家,我们姊妹也都长大了。林家廖家的女人看见我们,好像要用眼睛把我们吞下去似的。在廖家女人的眼里,妈妈变得比以前更加「摩登」,身著旗袍,脚上是时髦的皮鞋,手握著个大皮包,脸上淡抹脂粉。金耳环,金戒指,金手表,但是并不耀目。头发还是老样子,前面杭梳得光光的,后面一个大髻。翠凤小时候患肠热病之後,头发比较稀疏。廖家的女人猜想,她的发髻大概是假发,但这可以慢慢打听出来。至於我们三姊妹,她们一个个拉过去仔细研究。姊姊十七岁,已经是亭亭玉立的少女。我十四岁,梳著两条辫子,最活泼调皮,妹妹十岁,文文静静,很听话。
「啊唷,您拢真水,一定是呷牛奶呷到皮肤真白。您英文一定讲得真好,著教伯呀!您还会晓讲厦门话勿会?」
肥胖的姨母早年守寡,有四个没出嫁的女儿。姨母坐在椅子上稳如泰山,一坐下来整天就很少再起来。「你们住在美国好好的,何必回来呀?」她问我们。「内地很穷,四川有很多老鼠,日本飞机轰炸得很厉害。你们怕不怕?」
「不怕」我们说。
我们也仔细研究她们。廖家的女人个个朴朴素素,实实在在,表姊们穿白底印小碎花「西洋布」做的宽宽的旗袍,脸上乾乾净净,不抹多少脂粉。她们有点木讷,只谈家常,不谈时事。
林家人刚刚相反。大姑瘦骨如柴,满面皱纹,一对亮晶晶的眼睛,伶牙俐齿。她对在沦陷区的生活,对时局,对殖民地的香港,对物价,对汪精卫,对杜月笙都有己见。至於三伯憾卢庐,他更不得了。他对一千万人走向内地的大迁徙,对国共的明争暗斗,对苏俄对中国的态度,对日本鬼子在国内肆虐的种种情形,对日军四万人登陆大亚湾,占领广州的情形,对山西阎锡山如何组织军民「牺牲救国大同盟」,成立新军及工人武装自卫队,对父亲的作品在国内的评价和对<宇宙风>在桂林复刊的情形,讲个不完。他那股爱国的热忱,感性的丰富,与二舅形成强烈的比对。二舅不谈政治,不论日本人,更不谈共产党。我们每顿在酒店餐厅开一大桌,二舅却常自己一个人坐在一张小桌子吃吐司喝牛奶茶,据说是因为有胃病,但也许是他不屑和口若悬河的林家人坐在一起吧!
三伯带来的儿子伊仲兄、伊磐兄,两人都长得很帅,伊仲已有点像电影明星罹拔.泰勒,我们跟他开玩笑时对他说。伊磐兄很和气,也很活泼。二伯的次子国荣是复旦大学经济系毕业生,他很有礼貌,做事细心,而且一反林家作风,不高谈阔论。堂兄堂姊们和我们三姊妹的不同,像音乐主旋律的变奏。我认出我们相同的林家的基因,也认出我们从廖家遗传到的特质。
这麽多亲戚聚在一起,妈妈要里外应付,头都大了。她要我们每天去给大姑请安,因为大姑最难侍候,不要得罪她。
我们三姊妹的房间和父母亲的是通的,到处都是箱子,有许多装的是爸爸的书。我们要搭飞机去重庆,所以要重新整理行李,每人随身只能带一个小箱子,大件行李将要经由越南运去内地,大概需要三个月。我们随身要带什麽,所有的亲戚都有意见,这个拿出来,那个放进去,每人意见不同。啊呀,好热闹!
我们每天进进出出地忙碌,有一晚姨母在桐姊家里做薄饼请我们吃。厦门的薄饼,在我所看过的书和食谱都没有人好好的赞颂过。
在厦门烹饪中,没有什麽比薄饼好吃的了。厦门人过年,做生日,家人团圆,都以薄饼款待客人。薄饼皮是在菜市上买的很薄很软的面粉皮,包薄饼的料子有猪肉、豆干、虾仁、荷兰豆、冬笋、香菇,样样切丝切粒炒过,再放在锅子里一起熬。熬的工夫很重要,料子太湿,则包起来薄饼皮会破,太乾没有汁,也不好吃,太油也不好。熬得恰到好处,要几个小时。吃的时候。桌上放著扁鱼酥、辣椒酱、甜酱、虎苔、芫荽、花生末,还有剪成小刷子般的葱段,用来把酱刷在薄饼上。包薄饼的时候,先把配料撒在皮上,然後把热腾腾的料子一调羹一调羹放上去。会包的人包得皮不破,也不漏汁。吃的时候,是用双手捧著,将薄饼送到嘴边。薄饼皮本身没有什麽味道,好像手里捧著一份用白纱包的礼物。一口咬下去,有扁鱼的酥脆,花生末的乾爽,芫荽的清凉,虎苔的甘香,中心的料子香喷喷,热腾腾,湿湿油油烂烂,各种味道已融合在一起,实在过瘾。天下实在没有什麽比薄饼好吃的了。厦门人深信这个事实,也只有厦门人才懂得真正欣赏吃薄饼。
我一连吃了七卷,刚要把第八卷送到口里时,二舅忽然大声吆喝,「阿NO!姆通更呷了!(不可再吃了)」吓得我只好把第八卷放下来,心里好难过。爸妈都没有说我,为什麽二舅要对我那麽凶?我後悔不及,不应该吃一卷宣布一卷,这样才不会引起二舅的注意。我实在要学会嘉宝那种冷静的态度!
三伯总是笑嘻嘻的。他对我说,「要继续给<宇宙风>投稿呀!」我在船上就写了一篇文章,在酒店里抄出来交给他,事後却发现我写错了一个字,难过得不知道如何是好。我心想,他看了不但会笑我,还会把错字指给他的儿子看。我恨不得把稿子收回来,又不敢向他要。从此以後我没有再向<宇宙风>投稿,我发奋要把中文学好。
如今回想,写错一个字有什麽关系?但也许正因为我脸皮薄,中文才会有进步。
我们要飞去重庆的那天晚上,有许多人到酒店来和父母亲握别。由於飞机必须飞过沦陷区上空,我们要在凌晨三点到机场,等到月光不大亮的时候才起飞。客人走了之後,我躺在妈妈的床上休息。我没有坐过飞机,听说起飞降落时耳朵会痛,我们买了口香糖,据说嚼口香精耳朵就不会痛。我们还带热水瓶,以便在飞机上喝水。听说在内地跑警报时,人人都带个热水瓶。我不知道跑警报的滋味会是什麽。我在念觉民小学时,先生便告诉我们,中国人是一头睡狮,中国的版图像一片海棠叶,而日本想蚕食这片叶子。所以睡狮必须醒来,自卫,中国的前途才有希望。这头睡狮现在醒了,中国人要抗战到底,把日本鬼子打倒!我想到陶尔顿学校的同学,她们好像在很遥远的地方。我真的曾经和白尼丝去看米基鲁尼的电影,呵呵呵笑得像两个傻子吗?我想著想著,睡著了。闹钟响时,是凌晨两点。我们赶快带着行李坐汽车到机场。月光把机场照得雪白,我想起那次我们在瑞士月光里滑雪,月色多麽美丽。现在照亮机场的月光却充满凄凉、恐怖。在咖啡室里等到四点半,一片云才把月亮遮住。我们和来送行的亲戚说再见,便上飞机了。我感到头昏,上飞机不久就睡著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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