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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欢如梦
亦舒
一个雾夜。
舞会散后,我一个人悄悄的离开了。那种不得不去的生日舞会,一个人去,一个人同来。何必要求人家送,我默默的叫了车,车子驶到码头,独自上渡轮过海。
天气是那种黄梅天,黏呼呼的,不冷不热,湿气重得惊人,真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才好,我身上才一件黑色的绸上衣,黑色的绸裤子。
坐在渡海轮里,那种感觉不是寂寞,而是奇异。还没有跟家明分手之前,很少机会坐在渡轮里,多数是汽车隧道过海,三分钟就到彼岸,付钱,他送我回家,他跟我是怎么分手的呢?我始终没弄明白。我唯一所知道的,就是我现在真的潦倒了,自他离去以后,我就真潦倒了。
妾本丝萝,愿托乔木。
一个女人没有男朋友就显得这么沦落,一个人坐在渡海轮里,这么的孤单,这么的没有保障,在一个雾夜里,船响着号,像是驶进永恒里。我努力的往前看,但是什么也没有看见,只是白茫茫的一片。
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形吧?以前即使有这种雾,我顶多不过与家明淡淡的说一切:「雾多大!」
就是那样。
现在的感触是不一样了。现在我一个人,坐在船上的木凳子上,呆呆的、没有了家明,没有了前途。活还是要活下去的,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怔怔的向前看,风吹上来凉凉的,但是谁还管天气呢?我只觉得绸衣服贴在身上。
我疲倦的垂下了头。
然后有一个人轻轻的走过来,轻轻的把手放在我肩膀上,因为放得轻,所以我不觉得惊奇,也没有害怕,我抬起头来,看见一个很高很瘦削的男孩子,他的神情非常温柔,他轻经的对我说:「丹薇。」
丹蔽。谁是丹薇?
我轻轻的说:「我不是丹薇。」
「丹薇。」他仍叫我,并且坐在我身边,「丹薇。」
我看着他,他有点醉了,但不是那种讨厌的,半昏迷的醉,他有点憨态,一直微笑,用手轻轻的摸我头发,「丹薇。」他永远这么叫我。
我太惊奇了,我的样子长得很普通,不可能有人跟我相像,尤其是一个叫丹微的女孩子,叫丹薇的人一定长得漂亮,不然有什么资格叫这个名字。牡丹的丹,蔷薇的薇。
丹薇,他一直叫我丹薇。
渡轮的号角大声的响着。
他叫我丹薇。
「丹薇,真没想到在这要看见你,我一见就知道是你,我看你背影就认出来了。你怎么一个人?寂寞吗?」
我看着他稚气的脸,他看上去只有廿五六岁,穿一套深色西装,领带是浅灰色的,配得很雍容,脸色很羞涩,态度极其斯文,只是他的右手没有离开我的头发。
「丹薇。」他说:「我一直喜欢你的直发,你从来不肯熨头发的吧。」他说。
我温和的说:「先生,我的名字不叫丹薇。」
「你又来了。」他微笑,然后很唏嘘的说:「你喜欢黑衣服,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也是穿这么一套薄薄的黑衣裳,有一道银边的,是不是?」
我并没有见过他,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他。
「丹薇,后来我就没有再跳舞了,没有你这样的舞伴,我就不能再跳舞了,我这么的爱你,你不知道吧?」
我呆呆的听着,在这样的雾夜里,一个人坐在渡轮里,我都几乎不想否认我不是丹薇了。
是丹薇又有什么不好?隔了那么些日子,还有人记得,还有人从背后就把她认出来了。
我才不会有那种运气,谁还会把我自身后认出来?恐怕面对面也搞不清楚。我的脸长得实在太普通,任何人与我分手之后,十分钟后就忘了我。
我忽然有点羡慕丹薇,因此微笑一下。
「呀!」他说:「你笑了。」
他叫什么名字呢?我心里面想。
船到岸了。
他握着我的手,「丹薇,陪我去喝一杯咖啡,丹薇,好不好?好不好?」
他像个小孩子,这么的恳求,这么的渴望。
我问他:「这么晚了,哪里喝咖啡?」
「总有地方的,只要你肯答应。」他说。
「好的,我答应。」我说。
那个时候家明十二点钟常常打电话来,叫我出来宵夜,家明,家明你忘了吧,都忘了。应该忘的,不忘是错。
甲板慢慢的放下来,他扶我起来,我们肩并肩的走出去,船上人稀稀落落,我们到了岸。
他说:「来,凯悦去。」
那个时候,家明与我很少去凯悦.我不喜欢那地方,因为太杂乱了,我也不喜欢半岛,半岛太没安全感,事实上我喜欢过什么呢?什么也没喜欢过。
与一个陌生人到酒店大堂去喝咖啡。
我听他说话。
他很文雅,把咖啡杯子捧在手中,看着我,他的一双眼睛温柔得像鹿,家明的眼睛不是这样的,家明只是周到,与他在一起舒服,家明并没有特色,但是失去他之后,走一步路都不再方便。
「这么多年没见你,我常常想起一首词。」这个男孩子说。
我抬起头,「你还看词?」
「丹薇,你真是的。」他笑,「什么看不看词?」
「你看到什么词?」我好奇的问。
「『今年花胜去年红,只是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共?』」
我哈哈笑起来,说得好,太好了,没想到还碰到个会词的男生,看的还是欧阳永叔。今年花胜去年红,很好,的确是,今年花胜去年红,只是花红花白,个个人同看,花榭花落,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真笑了。
「丹薇,你为什么笑?」
「因为我不能够再哭了。」
「为什么不能再哭?」
「因为我老了。」我说:「年纪大的人要微笑,微笑,永远微笑。」
「丹薇,我是这样爱你。」他低着头说:「但是你总不给我任何机会,因为我说话太结结巴巴了,因为我没有像他们那样穿流里流气的衣服,因为我不懂得说笑话讨好你,丹薇,真没想到今天会碰到你。」
我微笑着点头。
我不知道,我不知是不是我喝醉之后,能够把一个陌生的男人当作家明,对他诉说很多很多的话,我不知道,或者这也是好事情,把心事倾吐一下,不要管对象是谁。
或者我真的像丹薇也说不定,被爱的女人往往是份外笑丽的,丹薇既然这样的被爱,她一定美得非凡。
我被家明爱着的时候,其实也还是一张苍白的脸、素色的衣服,但是因为他爱我,我相信我被人看上去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的神采必然是光鲜的,我的笑容一定是骄傲的。女人最重要是被爱。
这个男孩子自口袋摸出一只扁扁的瓶子,金属镶皮,一看就知道放酒的,他旋开盖子,喝一口。
他笑起来像个孩子,事实上他是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只是瘦一点,就是因为瘦,故此十分清秀,再坏的坏人也不会有一张这么清秀的脸。
他轻声问:「你要不要喝一口?丹薇,他们这里过了十二点不卖酒,瓶子里是上好的X
O。」
我摇摇头。
我不敢喝酒了,喝多之后,还是很清醒,但是说话就迷迷糊糊的,象对身边的人莫名其妙的说:「那部莲花可以取出来了,灯应该换好了,哈巴行干事真慢。」老以为身边是家明。
我不敢喝酒了。
后来人家把这些话那学回给我听,我真是惨无容身之地。怎么会这样呢?我不是很镇静吗?我不是很冷淡吗?我不是谈笑如常吗?为什么当这种紧要关头,心里埋了多少的话,一句句的吐出来。有什么用呢?连惆怅也没有时间,第二天还是要上班的,还是要准时到的,还是要应付千头万绪的工作。
这是精神崩溃的先兆吧!回光反照的人都是特别健康活泼的。
我今儿个要是真的死了,家明倒是会想起我来的,表面上自然要惋惜那么一下子,私底下真是窃喜:瞧,这女人没了我就潦倒,终于没活下去。这倒也好,成全了他,有事没事让他一回想就乐半天,能够令人快乐总是好事。
这男孩子把酒壶搁桌上,还真不简单,登希尔的牌子。我拿起来喝一口。长醉是良策。结果我一直叫他「家明」,他一直叫我「丹薇」,而我并不是丹薇,他也并不是家明,没有关系,真真假假,没有关系。
「丹薇,我喜欢你的耳环。」他说。
「谢谢你。」我说。
「你常戴钻石耳环,是不是?有一次你在舞会中丢了一只,被我捡到了,我没交出来,实在不是不想交出来,而是想留着作为一个纪念,你知道了一定会很生气吧?五年了。」他憨憨的笑。
咖啡厅要这么温暖,使人自然的松弛。他说得对,酒是好酒,一点不刺鼻子喉咙,我又再喝一口,不至于会醉得那么快,不至于。
「那个时候,我真想娶你,我毕生的希望,就是娶你为妻,然后我们两个人到巴黎去两个礼拜,只带一条牛仔裤、一件T恤,我们选一个夏天我们去看画,我们散步,我们流汗,我们浑身发臭的回来。丹薇,多么的美……但是日子过去,你嫁了别人,你们也去了巴黎是不是?但是你的丈夫一点也不懂得享受巴黎与享受你,他只是跟在你身后,他是一个呆子,好笑,美丽聪明的女子永远嫁给这种呆子,你为什么嫁他,丹薇?你快乐吗?你寂寞的吗?丹薇——」
我突然之间觉得疲倦,不是咖啡厅的暖气就是这美酒。
「丹薇,」他把手拉在我的手上。
「这又怎么了?」
「那么咱们跳舞去吧。」他说。
「这么晚,上什么地方跳舞去?你别吓唬我,」我说:「我们再在这里坐一下,我送你回家去,明天又不是假期,我们各人还是有各人的事要干。」
他说:「这完全是丹薇的口气,明天还有明天的事要干……」
「来。」我站起来,打开皮包结账。「我们走吧。」
「怎么好叫你付账?丹薇,你这脾气老不改。」
我这脾气老不改。为男人买礼物,为男人打毛线,结果人家一点也不欣赏,碰也并不碰,谁说这天下没有天字第一号的傻蛋。
我就是。
「来,」我说:「没关系,咱们走吧。」
我与他离开咖啡店,我坚持要送他。就象我当年雨夜送一个拖大包小包的孕妇一般,他们都是无助的,痛苦的,虽然我们都还是在微笑,但是这年头,吐血是可以的,只可以闭门而吐,不可以在大街上有任何表现。
我吩咐计程车往前走。
他说:「丹薇,我仍住在落阳道。」
「几号?」我问。
「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丹薇,你瞧你这记性。」他很难过。
「对不起,」我只好说:「我不是故意的。」
他微笑,原谅了我,把头靠在座垫上,闭着眼隋,清秀的额角,挺直的鼻子,薄嘴唇。
车子到了落阳道,他睁开眼睛。好美丽的一条路,两边都是郁葱葱的大树,只有两座洋房。
他开了门,跟我说:「丹薇,谢谢你,丹薇,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吗?」
「当然可以。」我说。
他吻我的手,吻完了把我的手指握紧,他说:「我记得你的号码,我一定会。」他又稚气的笑了。
「再见。」我说,「再见。」
「再见。」他说。
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他走进二号那间住宅里,门外写着「陈宅」。他姓陈。
我真的累了,第二天我又得起床,又得重新挣扎,又得应付新的一天,偏偏这一天又跟昨日与明日没有任何分别,唉呀,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车子回到我自己的家,付了车资,上楼,脱了衣服,还来不及洗澡,便已经累垮掉了,只想睡。
睡在床上,梦见自己是丹薇,有过很多风光的日子,然后嫁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完了还有旧情人在暗恋着她,醒来之后,也不外如此,做人没味道。
那个男孩子倒是真直乐了半日,他以为他见到丹薇了。我微笑,在一个雾夜碰见旧情人,他可乐半日。我呢?助人为快乐之本,我也应当快乐。
但是我怎么快乐得起来呢?在大风细雨中等车,我的疲倦自骨头里直透出来,我想如果家明在的话,真是,如果家明在的话,我怎么会有这么一天,整日与一个陌生的世界挣扎奋斗——一个人应该奋斗,但是我的力气已经没有了。我父母知道吗?我兄弟知道吗?以前家明是知道的。
现在这个世界只知道我是一个略具姿色的女子,强壮有力。
我实在是累得昏头昏脑了,实在想一头倒在无论什么地方,睡着了不要再醒,每日早上都是一样的,一个印子里出来的,脑子里全是家明,以前与家明所过每一日,都深刻地印在脑中。
我们的快乐,我们之间无谓的争执,我们的计划,我们的欢笑,我们曾经共度的辰光。
那时候我是那么瘦,一张脸上没有一点点血色,没有一点化妆。他怜爱的目光,使我觉得我十分的强壮。
那时候他爱我。
后来我的车子经过落阳道,常常会想起那个男孩子。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只有两间洋房,都盖得小巧而有气派。这个男孩子住其中的一栋。
当然我不会登门造访,我不会做这种事,各人的习惯是不一样的,也没有这种必要,他要见的是丹薇,我不是丹薇。但是每次我经过那幢屋子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地看一眼。屋外的影树在夏天的时候将会艳红如火。
我父母爱我,我兄弟爱我,但是他们没有时间来同情我,他们没有时间来帮助我。故人何处,救我离愁城内外。
每日我似一部机器似的,机械化的,有规则地做着我应该做的事,我不敢说我做得好,至少没有出毛病,然而一天过一天,又如何呢。
在马路上走,因为不再有人爱我,我只是芸芸余生中的一名,因为不再有人爱我。
过马路的时候我是茫然的,抬头看向天空、有时候有云,有时候没有云。穿戴得整整齐齐,天天上班,我这痛苦的上班,一天一天真不懂得是怎么过的,只不过是为了时间太多,要设法消磨,不然的话,在家坐着要变白痴了。
我不能够像以前那样,电话铃一响,先让它响个几声,然后不徐不疾的取起话筒,毫不犹疑的问:「家明?」一定是他。那个时候,生命是那么肯定。有时候与他吵架了,拨了号码,他来接,故意不出声,他「喂」几声,便叹气笑道:「好好,算了,算我错。」大家都活在肯定的世界里,当然他现在还是幸福的——他幸不幸福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有关系的是我,我至如今还似踩在一段云上,每踏前一步,每每惊得冒出一身冷汗。
又一日下班。我穿着一套豆沙红的丝裙,并不是为爱漂亮,有个朋友订婚,下班挑件礼物,顺便去一趟。
近日来必定是结婚的好日子吧?人人都争着结婚订婚,恐怕是黄道吉日。结婚也容易,只是如意郎君难觅,我要是再痴心地坚持地要等第二个家明,那我就永远嫁不出去,永远没有人愿意娶我,永远不会有人愿意与我养育孩子,没有人。
我该选什么礼物呢?香港可以花钱的地方太多了,简直不知道该把钱怎么花才好,才想花就不见了。买一双银手镯吧,上面刻他们两人的名字——但是他们两人叫什么名字?得把喜帖掏出来看一看,买一双金笔吧。我每一家店每一家店的游览着,像一个游客,紧盯着橱窗不放。
然后又人在背后轻轻叫我。「丹薇。」
我猛然抬头,看到的是那张熟悉的脸,含羞的眼睛,瘦削的身材。
我惊喜地看着他,这么多人的大街上,黄昏中,他居然又把我认不出来。
但是他看清楚了我的脸之后,忽然结巴了,腼腆的说:「对不起小姐,我老认错人,对不起。」
「喂!」我连忙叫住他,「你没有认错!」
他反而呆住了,「我没认错?你——也叫丹薇?」
「你忘记我了?」我坦然的笑,站在大街上,黄昏里,人来人住,忙得昏头昏脑,我说:「你已经把我认错过一次,记得吗?渡轮里,雾夜,我们喝过咖啡。」
他想起来了。他的脸慢慢的红起来,「你——」
「你把我认错两次了。」我耸耸肩,「其实我不介意,你不记得了吧?」
他凝视我,以一种怜惜,但是陌生的眼光凝视我,然后说:「你是这么的象她。」
「谁?」我明快的问:「丹薇?」
他点点头,「瘦削的肩膀……」
我笑,「我其实已经十分的胖了,五年前,或许是,现在我简直是另外一个人,我不可能像丹薇。」
「你怎么知道丹薇是什么样子的?」他奇问。
「陈先生,我可以猜想得到。」
「你连我的姓也知道。」他惊叫。
「是的。」我微笑,「你要喝杯咖啡吗?」
「要,耍,我请你,」他连忙说:「但是你是在买东西吗?等你买完再去吧。」
「OK。」我笑。
我们同进银器店,结果买了一双烛台,叫人包好了送去,那个酒会我自己是不想再去了。
他把双手插在口袋里,很自在的样子,彷佛我们是多么的老友,他的样子令人舒服,就凭那一点,那天夜里他吃醉了酒来用手搭我的肩膀,我才没有生气。
他永远像个大学生,那种刚自学校出来、惶惶不知终日的大学生,随和而温柔,但是世界对他残忍,这恐怕是不能避免的吧。
我们到一家有名的咖啡店去,两个人坐下,他叫的并不是咖啡,他叫了拔兰地。
他说:「你胸前挂的是玛瑙珠子?」
「是的。」我下意识地低头头。
「很漂亮,配你这件衣服。」
「谢谢你。」
「在什么地方买的?」他问:「我喜欢这种半右羹的袋饰品。」
「不是我买的,我曾经一度有过一个男朋友,他到克孟都去,在街上买回来给我的。」
「哦。」他说:「他的欣赏能力很高。」
我微笑,「所以他才离开我,跟别人结婚去了。」
「哦,对不起。」
「没关系,这是我收他的最后一件礼物,他是一个很礼貌周到的男人,他送很特别的礼物给我。」
「你想念地?」
「是的,每一日,每一分钟,我真不相信可以这么的想念他。他的名字叫家明。」
「我明白你。但他不是好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呢?无缘无故抛弃个女孩子。」
「他有他的自由,他有他的选择,为什么不可以?」我反问。
「但这却令你痛苦。」他说:「任何人不可以使另外一个人痛苦。」
「那是我的事。」我笑,「是我活该,我应该早就忘了他,如野火燎原一般的忘了他,寸草不生的忘了他。」
「多么好的形容词!」他说。
我又微笑。
「他忘了你吗?你是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
我轻哼两声,「谢谢你,陈先生。」
「是对的,你是很可爱,那种一见使人亲切的女孩子。」
我点点头,「是不是因此就请我喝咖啡?」
「不。」
「是因为我长得象丹薇?」
「其实也不是。只是你们的肩膀,都那么微微往后斜斜的略倾一点,非常的象,也不过是这样。她是个……很嚣张的女孩子。」
我笑,「所有被爱的女孩子都是极之嚣张的。」我说。
「你没有被爱?」他问。
「现在没有人爱我。」我说。
「你知道我最大的愿望是什么?」他天真的问:「是与一个志同道合的爱人到巴黎去玩两个星期。」
「我知道,你跟我说过。」我说。
「我到底说了多少?」他十分吃惊,「我把我的秘密泄露太多了,真是可怕。」
「丹薇与你可志同道合?」
「其实并不。她不喜欢画,我喜欢。她喜欢衣冠楚楚的去听歌剧,我痛恨。她不穿牛仔裤,其实我们并不志同道合。」他说:「我这么想念她,其实不过是因为我没有得到她,或者真娶了她,我们会天天吵架。」他耸耸肩,「吵架也是一种乐趣。」
「你不过是在找个借口,其实你深爱她,又怕承认了丢脸,是不是?」
「你太了解了。」他把手按在我手上,他特别喜欢这个动作。
「我的人生经验丰富。」我说:「我了解每个人。」
「我可否问你的姓名?可否约会你?」他问。
「我觉得是可以的。」我答:「你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
「尤其是喝醉的时候,是不是?」他笑问。
我不是十分高兴,到底再高兴的事我也经历过了,再高兴也不会高兴过那个时候,但是他约会我,我会出来吗?为什么不?忽然之间我在咖啡店中,大庭广众之间伸了个懒腰,觉得不好意思,笑了一笑。
不是每年都是七五年的夏天,我懂得。
他看着我,不解地说:「奇怪,才说你不像丹薇,但是丹薇就常常在猜也猜不到的时间伸懒腰。」
他是一个细心的男孩子,我会喜欢他,细心的人才有爱人的力量。他懂得看词,他留意到我胸前挂的是玛瑙珠子,他注意到丹薇的小动作,这种人常常爱别人多过爱自己,这种人是值得做朋友
「你为什么静下来了?」他问:「对不起,女孩子都不喜欢人家拿她比来比去的,以后不提丹薇就是了。」
我笑。
嘴巴里不提那才容易呢。可惜灵魂也需时时飞去。
「咖啡时间到了。」我说,一边把地址与电话号码写下来给他。「我得回家休息。」
「你疲倦吗?」
「我无意抱怨,我们这种超龄职业妇女,每天上作八小时实在已经太多了。」
「我送你回家。」
「不,」我笑说:「我送你回家——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两栋洋房。」
他笑了,非常含蓄的一种微笑,但是此刻在我眼中,谁也比不上家明。因为我爱地,因为我始终没有得到他,因为我再也没有碰见一个比他更好的人。
车子往落阳道驶去,路边有一个小摊子,卖耳挖的,耳挖插在草堆上,白茸茸的绒毛聚成一堆。那时候看见这种摊子,我老是停下来为家明买,家明喜欢挖耳孔,我总是为他选细的那种。
他很高兴我记得这些小事情,家明。或者隔十年八年我会把这些忘记,但是像一些梦境似的,这些琐碎的,无谓的,莫名其妙的小事,反而越来越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不懂得。
身边这个男孩子问:「你在想什么?」
我摇摇头,「没什么。」
告诉他有什么用?他是不会懂得的,希望有那么一天,我能够再见到家明,把这一切,从头细说给他听,慢慢的说,可是大概这种机会是永远不会再有的了。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旧欢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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