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舒随笔集《且自逍遥没谁管》精选
--------------------------------------------------------------------------------
130 选色
老伴与我一点也不见得志同道合,唯一的共同点便是俩人都喜欢白色。
异口同声地:白色那件、白色那只、白色那种,无论什么,不是白色就情愿不要。
太懂得懒惰之道,还有什么比白色更讨人喜欢,雪白笔挺的服饰令观者精神一振,穿白衣的人也许一日一夜没睡过,但不要紧,看上去他们仍然清新夺目。
而且不需要配来配去,没有颜色,没有烦恼,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有些人为了五个房间的墙纸可以想得头发白,浴间瓷砖要有各式花纹,卫生纸也挑七彩,毛巾更要合衬,床罩也得同一色系,请了专家来动脑筋,皆因他们不喜欢白色,真令人同情。
小时候穿米色与咖啡系统,日久生厌,只觉低压,衬东方人肤色尤其难搞,转向白已经很久很久,无白不欢,餐具都用白色,自嘲人是黑底,故用白色掩护。
衬白色最好,自然是蓝色。
蓝中至美者,是上海人口中的藏青,也即是校服裙子的蓝色。
而一个人选择这两种色素是怀念学生时期的单纯之故?
154 玩偶与行头
到玩具店逛一逛,发觉每一种玩偶都有行头替换:芭比、椰菜娃娃、史诺比、加菲猫,衣服有时候贵过玩具本身,真是匪夷所思。
从前我们洋娃娃的衣裳都由母亲代为缝制。大概现代的时髦妈妈都要坐写字楼,也好,赚得的薪金不但可以买新衣给孩子,也可以兼而照顾孩子的玩具。
还记得老妈曾经把粉红色绒线省下来,替洋娃娃织一整套的大衣帽子及围巾,我们那一代的孩子,因物质比较匮乏,动不动会为一些小礼物感动得没齿难忘。
小衣服真可爱,细节完全同真衣服一般考究。翻阅时装杂志,曾见过各大名师为史诺比女友设计多款服装,深得精髓:姬斯亚的扇贝袖、麦费顿的绉绸,高田贤三的大花,统统保留,看到只觉有趣可笑。
是什么样的人专门为玩偶设计衣裳?一样要画图样,算布量,配颜色,一样有潮流,也分春夏秋冬四季,绝对考功夫。
也是专科毕业生吧。不知会不会觉得大材小用,抑或认为使国家未来主人翁生活愉快是正经事。
其实也无所谓,一门心思穿得最考究最漂亮的往往也只是玩偶,真人尺寸与否并不重要。
70 种花
什么都会上瘾。
开头是因为前人剩下一株藤,偶尔淋半杯水,居然开起花来,一球一球,玫瑰紫,且久久不谢,日出日落,添增不少情趣,渐渐入迷,觉得要好好栽培,以便得到更大的欢愉。
于是四处找肥料、器材、塘泥,下班第一件事便去蹲在花槽操作,每见新苗,快活不已,起码在那里瞪眼数十分钟,企图将目光化作力量,催使植物速速成长。
天天淋两次水,朝朝特地早起一刻钟,在洗脸之前,便提着水壶浇浇浇,入练哑铃一般。
又去看新种籽、买盆,有好的成年植物,也叫人送上来,很快就成群,忙得不亦乐乎,除虫、加肥,风大的时候搬到地上,有阳光又抬上花架。
神经兮兮,一发不可收拾,拿把尺去量叶子一夜可长大若干,有麻雀飞来马上紧张,不知它是否要光顾花蕾。
又贪心,尽种些匪夷所思的东西,如葫芦、番茄、辣椒,希望看之余还有得吃。
下大雨第二早心痛之余,亦吟哦一番:“花落知多少。”可怕,已经开始颐养天年。
72.吃
天气热,吃中饭最烦恼,身体的确需要养料,一到十二时便四肢软弱,奈何胃口却不开。
牛肉河粉?咦。云吞面,噫!及第粥,不不不。
什么都不想吃,看到饭盒子便整张面孔皱起来,喉咙头呻吟。
又不想顶着大热头出去,匆匆忙忙,为吃而吃,或为应酬而吃。许多许多日,只买回牛奶一瓶,喝了算数,甚至嫌牛奶膻,喝矿泉水吃小罗宋面包。
当然营养不够,有时警惕,也跟同事上茶楼,但那噪音,那分贝!立刻叫人掩耳而逃。
一处安乐土也没有,暑天即捱饿天,瘦得亲友皆说不能再瘦了。
公司里有小朋友带饭回来吃,他们是最幸福的,母亲做了精致的蛋饺、梅子排骨、熏鱼,每样一口,刚刚好,闻到都羡慕。
我们这种十五岁出来找生活的人,根本没做过孩子,如何享受如此待遇。
吃一直是烦恼事,因为不爱吃,深觉弄吃浪费时间,却又不得不吃,又不舍得请厨子专门侍候三餐,最希祈科学家贡献牙膏餐。
106.PAISLEY
佩斯李花又流行起来了,真叫人感慨万千。
在比较年轻的时候,约十二三年前吧,这种花纹曾经风行一时,我与西西给它一个很漂亮的名字,叫它眼泪花,想得出这种称呼,必然是年轻的。
曾搜集一切印有佩斯李花的物件:丝巾、领带、小背心、杯子、椅垫,,甚至健力士纸巾盒子,都印有枣红色的佩斯李。
呵真是有闲阶级,可以把时间花在这种琐事上面,还是一本正经,当件大事来做的呢。
才隔十年而已,风气完全改变,人们开始穷凶极恶的以忙为荣,闲情逸致被嗤之以鼻,被视为无聊,没奈何,只得跟着时代洪流走,因害怕受淘汰。
在橱窗中看到一只银制佩斯李胸针,发了一阵呆,开头是茫然,后来鼻梁渐渐酸上来,可恼的八十年代,社会风气只有搏杀搏杀,赚钱赚钱赚钱,苦也苦煞脱。
再也无心情进店铺问价选购,匆匆离去,恐佩斯李笑我今非昨。
也许,也许再隔十二年(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如雪),真的做老太太了,佩斯李会得再一次流行,那时再说吧。
112.说灯芯绒
喜欢灯芯绒,粗的细的一大堆,一到秋冬便穿上身。其实这是种粗旷随和朴素的料子,最适合年轻人或学生,容易打理,脏了往洗衣机一塞,干后不用熨便可穿。
成年女性很少眷顾灯芯绒。
它虽然叫绒,其实百分之一百是棉,因表面剪成绒茸茸模样,故名。
印象最深是由母亲亲手裁缝的一件深粉红短大衣,配同色尼龙毛领子袖边,约十二岁吧,觉得自己是大人,不然还真不配穿那样的颜色过年,料子是个零头,不需花很多钱。
就自该时开始,看到灯芯绒便喜悦,沙发都要挑灯芯绒垫子。佛洛伊德的门徒会得说,这是眷恋青春期的象征。
灯芯绒还可用来捆边,记得圣玛利女校的冬季校服外套是藏青色的呢,但沿领子镶一条红色灯芯绒边,利用灯芯绒摺痕处突出的狗牙形,衬的异常俏丽。
这些都是灯芯绒记忆。
有一阵灯芯绒也做过鞋子,在屋里穿。
除了它,就数牛仔布可爱,还有人字呢,还有猄皮。
***
【此文章由“文学视界”(http://www.white-collar.net)AMORET植字,独家推出,如欲网上转载,请保留此行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