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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不知脆为何物

 

    英国人吃的饭菜虽然蹩脚,但是道具是架势十足的,左面叉,右边刀,甜品用的叉子匙羹打横

放在上角,吃的时候,右手拿刀,左手持叉,割一小块吃一小块……

    试试看,用左手叉住食物往嘴里送,不练习一下,还真的做不好呢!

    英国人不用右手拿叉子,他们说只有美国人才右手拿叉,左手呢?没文化的美国人左手永远拿

看一罐可乐,眼睛则看着电视。

    英国同学愤慨地大肆批评着美国人如何如何。

    我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关系,反正是炸鱼薯条嘛,用手指去拿与用金银餐具,吃进肚子里去的还

是炸鱼薯条,又不会变鸭汁云吞、熏田鸡、鳝贝、龙井虾仁,那里来那么多罗嗦,大哥不要笑二哥,

五十步则笑一百步,罢哟,都是蛮子而已。

    有时候我不耐烦起来,就右手拿叉,左手拿罐汽水,「刺激」同学们。

    不过英国人吃东西有一样是值得学习的,他们吃得斯文之极,喝汤、吃肉、喝茶.一点声音都

没有,非常舒服。不比中国人,「哗啦哗啦」,「唏哩落索」.「呼噜呼噜」,然后还得拍拍肚子,

打几个饱噎。多恶心。

    总而言之,跑到外国去,看人家有什么好的,学习一番不妨.吃太西不露各式各样怪声,真是

好。

    但是我笑跟同学说:「将来你来我家作客,我母亲做点心给你吃,如果你们吃得这么沉默端

庄,我母亲还以为你不喜欢吃她煮的食物呢!」

    同学们都瞪大双眼。

    哥骂我:「老土,又出洋相了!」

    吃别的东西可以不出声,但是吃脆的东西呢?

    原来他们先把食物含在嘴中融化,才吞下肚子里去,真是吃的艺术!

    虽然多余,但跟红顶白的洋派人士,不可不学,否则没型。

 

22杏眼皮肤礼赞

 

    英国人民在生活方式上有绝对的自由,决不如台湾、新加坡,头发留长点也没有权利。因此他

们的歌星的打扮衣看化妆就真的令人震惊了。

    有时候我看了都吓一跳,一副世纪末的样子。男歌星戴耳环,搽粉、唇膏,画眼睛、长发,最

出名的有「糖果」乐队与爱丽斯谷巴。半积加的衣服薄如蝉翼,银光闪闪,贴在他身上,我从来没

见过这么贴身的衣服,罗文与许冠杰的服装比起他们像是借回来的……起码大了三号。

    洛史超域有一阵喜欢穿斗篷,他那著名的松毛狗般的头发是注册商标。

    最近到港演唱的苏珊夸特露,也是英国歌星,她身为女子,喜欢紧身皮衣皮裤,真劲。奥莉薇

亚纽顿尊也在英国走红,她算是保守派呢!一副「甜蜜小女孩」的姿态,与奇里夫利察真是一对超

龄金童玉女。

    爱尔顿尊穿得普通,但是他有数千对奇形怪状的眼镜,也够瞧的。

    一般英国人民对这种服饰有些什么感想?

    同学甲,(耸耸肩)「他们不穿得怪怎么成?」

    同学乙:「男人打扮成女人,恶心。」

    同学丙:「各有各的爱好。」

    我:「看上去是视觉刺激,但日常生活也这么打扮,受不了。」

    英国女孩子因为长年不见阳光,脸色非常苍白,所以化妆很浓。

    清晨地下铁路站等车的女郎,一个个都是黑眼圈,鲜红嘴唇,跟舞台上角色打扮相差不远。

    对於中国女子的杏眼,铜色皮肤,滑腻耐久,她们非常羡慕。

    我在英国念书四年,一向没有化妆,也不觉得自己难看,一盒粉用一百年也用不完。

    英国的老太太看到打扮古怪的年轻人,照样「啧啧」连声,不过他们互不干涉也就是了。

 

23品味景物一色

 

    英国学生们永远是牛仔裤,加毛衣加大衣。小学中学要穿制服,女生们可以化点妆,念大学就

没有制服。但法科与医科的学生永远披一件黑色的短袍,以兹识别。

    英国人喜欢的颜色很优雅,像灰、蓝、米色、咖啡、紫红。他们喜欢的料子是人字呢,芝麻绒。

一眼看过去,与公园、天空、红砖屋,调和成一片,没有一点刺眼,令我诚服喜悦。

    对颜色的品味,没有比台北的市民更可怕:满街满巷的人造纤维——玫瑰红、宝蓝、橙色、鲜

黄、草绿,一下飞机就吓一跳,大花大格子,花边蝴蝶结,惨不忍睹。

    而台北一般人觉得我穿得像个「苦学生」。???

    在伦敦,每次买衬衫的时候我很自然地选纯棉的,或是白色,或是米色。我们学生最喜欢的料

子是「芝士布」,一种天然皱皱的印度布,可以放入洗衣机洗,方便,又不用熨;适合我们这班懒

学生。

    我们虽然穿得不名贵,但以气质取胜。书本、毛衣、粗布裤、围巾、秀气的书卷气的面孔,愉

快的心情,真是美丽的世界。

    我感觉中.法国人喜欢白色,这种骄傲与矜贵的颜色,一整个夏天在整个巴黎都可以看得到。

    英国人穿衣服最好看的,我推荐玛丽皇太后,八十多岁子,精神奕奕,和蔼温柔.在电视上看

到她,永远是高贵的,她常常穿粉红色与浅青莲两色,帽子配得很好,瞧上去叫人舒服。

    英女皇与玛嘉烈公主就穿得坏,安妮公主更是不用说了。根德公爵夫人穿得素维,但不突出。

真的,如果叫我选一个穿得最好的英国人,选谁呢?不会是那几个歌星吧?英国歌星的服装,真会

要了观众的命,曲折离奇,刺激万分,看了难以忘怀,印象永永远远留心中。

 

24雨是酒般醉人

 

    说到英国的雨,也是奇景,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下足三百日雨。难得天晴。但是伦敦郊区的雨

不讨厌,市区则不好,满地泥泞,伞碰伞。在郊外或是公园中,石板地被雨洗得碧清,青苔长在石

板缝中,树叶青翠得透明,在这里,撑一把伞,与心爱的男朋友散步,走上三哩路尚未疲倦呢。

    雨纷纷的落下,人们见面,老是微笑:「天气真坏,是不是?」其实并不介意,早成习惯了。

被雨淋惯,也不怕伤风。有些同学穿雨衣,有些穿防雨布夹克,我到后来,到超级市场或洗衣店去

讨大透明塑胶袋,自头罩下,又看得见路又轻便,滑稽点就是了,做学生就是有这般好处,随心所

欲。

    我也穿过狐狸皮淋雨,狐狸是不怕雨的,大衣淋湿了像只湿猫,到学校锁进柜子,放学取出来

已经乾了,我想借此机会鸣谢香港国际方氏皮草公司,出品真是货真价实,淋足四年,无限糟蹋,

到现在仍然穿得出去,只是颜色从蓝灰变得略黄,自然旧不如新。

    淋雨淋得多,对皮肤有益?至少不会干燥多皱纹,室内有暖气,什么都容易乾,湿衣服搭在热

水汀上便可以,开着窗门,看雨景,一乐也。

    因为天气寒冷,我们笑说:原来「寒窗十载」中的窗就是这个意思,也算是典故?

    花上沾着露水,特别美艳。

    雨是我从来不讨厌的,裤腿沾着泥斑,很潇洒,配上羊毛袜,球鞋,淋湿烤干;烤乾了又淋

湿,身体很容易练得强壮,没事去酒馆喝一杯啤酒或波打酒,挡挡寒气,真是另有一番风倩。

    下雨,在巴黎自然更美。

    细雨蒙蒙,赛纳河如梦,在铁塔朝下望,浅紫色的巴黎盆地一览无遗,一生难忘如是景色,读

万卷书与行万里路,因各人感受、想像、吸收能力各异,因此经验很难形容出来。光是雨就好写一万言。

 

25大小城市素描

 

    城市也像人,各有各的味道与性格,形态生动。举个例子吧!

    剑桥像清秀的少女,牛津便是沉著奥秘的中年男人,很斯文很和蔼,但带著保守,稳重得多。

不知这般形容有没有错?会有人反对吗?

    伦敦是个中上阶级的绅士,朝九晚五之後,也有七彩缤纷的一面,私生活与公干无关,阅毕文

件後可以去看脱衣舞的,十分虚伪。

    我喜欢利物浦。利物浦如一个狂野寂寞的水手,死也要回来死在家乡,灵魂变了成群的海鸥,

在岸边徘徊飞翔,随著灰色的海浪澎湃,凄迷苍白。

    我爱上利物浦,那里的居民都是奇异沉默的,打扮很时髦,很尖端,十分难形容。

    也不是说他们具艺术气氛.但远远比伦敦人好,伦敦人做作,伦敦人虚伪,但利物浦人不一

样。

    我曾在利物浦的小巷中骑脚踏车,零下好几度,忘了戴手套,冻得手都僵硬,但是那海是如此

的动人,奔腾,我觉得存在。

    有什么地方的海是如此的不羁?

    只有爱尔兰海可以比拟。

    爱尔兰海,自英格兰这一边看过去,连古堡连黑色的粗沙滩,都最气派「毫不媚俗」,英法海

峡的那一段海水,太过份商业化。

    形容得太玄太玄,但这确确实实是我的观感。

    而曼彻斯特是个小镇,镇的外一圈是工业区,城中心也不过几条街而已,很快便摸熟了,没有

什麽特点。但是英国无论是什麽地方,总有广阔美丽的公园、学府、所以都容易接受。

    离开英国,其他国家的大城市呢?巴黎是亿万富女,又聪明又美貌又骄傲,有家底有文化——

但怎麽接近她?罗马:离婚三度,有四个孩子,但在沧桑下仍然有魅力的女人,男人仍会再眷顾

她……

 

26谁会得洗碗意

 

    我与哥哥都懒做家事,懒得要死。单是玻璃杯,买了三打搁在那里,用完一只,就往水盆里

搁,永远没人洗,三打水杯一下子用完,喝水喝茶怎么办?买了纸杯子来用,但是纸杯子价钱不便

宜,用久了肉痛。

    哥哥想到一条好计策:「没关系,周末找个鬼妹来洗。」

    可怜的鬼妹!

    於是周末我们出去唐人街吃烧鹅饭的时候,把鬼妹也带去,吃完之後,请她回家吃茶,鬼妹一

心以为「得米」,看到一整盆子的脏杯脏碟子,连忙自告奋勇,义务帮忙,洗得乾乾净净,然后才

回家,她以为她会「孝」感动天,下星期又可以得到另一次的约会,但是下次哥哥并不会约同样的

女孩子。

    我问:「为什么她们总会自动帮忙,去洗那些杯子?」

    哥哥说:「因为她想表示她是一个勤快的家庭主妇,留给我们一个好印象。」

    「真笨!」我叹口气。

    哥哥说:「这个世界根本是表演谁比谁更聪明。不相信,我约中国女孩子给你看。」

    那个中国孩子叫妙容。吃完饭,哥问她要不要到我们家「吃茶」,她很客气地说:「夜了,明

天还要上学。」我与哥哥再三努力邀请,她才勉强答应。到了我们冢,妙容走进厨房去一看,马上

皱眉头,「哗!这么脏,你们怎么搞的?连锺点女工都请不起?」一副「你们不用混了」的表情。

我与哥哥尴尬得要死!中国女孩子就是这一点聪明。

    她才不稀罕做你妻子,跑到这种小公寓来洗一辈子的碗碟,一个人如果心中没有企图,很少能

为别人利用。洋妞就是贪吃贪喝贪热闹,才跑来为咱们做苦工,怨得谁?总不能说咱们利用她吧?

那麽为什么妙容就不让我们「利用」?後来妙容成为我的好友,也帮做冢事,但那纯是友情。

 

27唐人街的赌档

 

    唐人街的赌是著名的。

    字花、廿一点、牌九、轮盘、麻将,中西合璧。门口有招牌曰「XX俱乐部」的,就是赌馆。

有很多餐馆工人日做夜做,辛劳所得的全部奉献给赌档。

    我们认识一个大学生,姓曾的,他念到硕士,跳上去念博士学位,本来很乖,但是因一次失恋

受刺激,忽然撇下功课,跑到唐人街赌馆做打手,而且做出瘾来,看样子一辈子也念不成博士了,

从此真正的沦落异乡,你说多麽可惜!这种故事是很多的。

    英国人也开设赌博公司,任何题目都可以赌:拳赛、世界小姐竞选、跑马,一切热门话题都有

投注,这种公司领有牌照,合法。

    此外,就是花花公子俱乐部了,著名的兔女郎侍候,筹码一叠叠,大概半小时内、闲闲地、普

通地,便可以输掉学生一年的学费及开销,朴素的英国人在赌桌前也变得不朴素。

    但是英国的法律,在赌桌边不可以喝酒,只可以喝汽水、茶或咖啡。私人会所不受限制,不过

花花公子俱乐部算是 「公众场所」。

    我曾参观过此顾俱乐部,纽约的,伦敦的……那些兔女郎并不美,有几个疲惫毕露——大佬,你试试穿她们那种紧扎箍泳装衣服,高跟鞋,还要侍奉各式多样的人客,看看!三十分钟就

昏过去了。

    到後来兔女郎改了制服,遮住胸部,小白领子,短裤,据说是因为她们的老板希治希夫纳卷入

丑闻案,被华盛顿调查,他的女秘书因此自杀身亡,希夫纳便收敛很多,於是顾客的眼福也因此受

影响。

    这是题外话了。

    英国还有一种赌博馆,专赌「冰果」,就是香港人的泵波拿,家庭主妇与老太太,简直陷得如

痴如醉。在伦敦,如果你是个赌徒,你会庆幸。

 

28高等华人忘本

 

    在唐人街上映的电影当然大多数是欧美片,「华语片」也有。文艺与武侠,多数配英语对

白。

    一般来说,看电影、永不需要排队轮票子,当然也没有「黄牛炒票子」。但李小龙主演的电影却

往往来个满堂红,轧得要命,我与哥试过在大雨天排队半小时,队伍长到排在街上,我们淋得浑身

都湿!

    电影广告登得很小,在报纸上。不比香港,整版整版地登,灿烂光辉。

    国语片喜欢在唐人街餐馆内贴广告。有时在唐人街可以看到电影明星,当然不是尤敏何莉莉与

林青霞,像金燕铃、于枫、叶丽仪、黄慧慧,陈曼玲,常常碰到,有一次见到岳华,与他当时的意

大利籍妻子在吃饭。

    住唐人街的唐人都喜欢看明星——人情之常。除此之外他们喜欢赌。赌场都叫「俱乐部」:英

华俱乐部、新民俱乐部……等等,赌得很大,在餐馆辛辛苦苦瞒税赚来的钱,很快又全部输出去。

    是寂寞的缘故吧?他们的英文说不好,没法子与英国人做朋友,连电视也看不懂……真是可

怜,大部份是新界塔门移民过去的,五十岁六十岁不等。

    他们的子女也不幸福,因为童年在新界渡过,到英国不习惯,学业追不上,渐渐无心向学。

    因此,到廿多岁的时候,便在餐馆中做「企台」,一做好几十年,结婚生子。

    在英国本土出生的「唐人」又反而自在,活得跟英国人一模一样,享受一切福利:免费的教

育、免费医疗。

    当然,他们是「忘本」的,但不忘本又怎麽样哩。

    他们喜欢与洋妞出街,穿着唐装,夹看三节很……很幼稚。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这样。

    远离唐人街、苏濠,在雪莱区也有「高贵」的华人。

 

29放出去不敢飞

 

    我喜欢我的女同学们,她们大方,爽直。读者文摘有一期说,「如果你心中喜欢,为什麽不赞

美出来?」我那些女同学便是这样。

她们会说:「哟!我妒忌死了,多麽美丽的发型!再配合你没有。」或是:「今早你气色真好。」

「这件衬衫颜色真不俗,只有少许幸运的人才能穿得起这种价钱的衣服。」

    心里觉得好,为什麽不说出来?为什麽要斜着眼瞥一瞥,然後在心中吃醋?

    承认别人的优点,不一定是抹煞本人的长处,他人的优点与我的存在价值是完全两回事,只有

最不成熟的人才会否认别人的好处——各种的花有各种的香味。

    香港的女郎酸味太重,相反的,香港的女郎胆子也太小,被得罪了,或是得罪了人,便避不见

面,见面是不打招呼,为什麽?

    人的价值观点是每小时变动的。昨天不喜欢见的人,今天或许想与他详谈,为什麽把自己局限

在这种小世界里?我怪社会。

    香港地方太小,年轻人困在笼子里,久而久之,放他出去也不敢飞,只好永远徘徊在笼里。

    留学数年,除了得到一张文凭——即是较理想的职业的保证——我不能不说我的眼光放大不

少,知识也增加很多、当然容忍力也比较强。

    我已是幸运者,我有机会在英国流放四年,自由自在的吸收,既然已经比别人占优势,回来之

後,心平气和,心满意足——人生下来并不是平等的,我的的确确已经比下有馀,故此态度也和煦

得多,记住——永远只与比你高一等的人起争执。这是英国人说的处世哲理。

    我可想念英国?是的,想念想念,风土人倩,一切一切在那里学的功课,在那里学得做人的道

理,我真正的心理成熟,是在英国发生的,一个人离开家之後,会真正的长大,所以别说留学没有

用。

 

30客观裹住固执

 

    有两种动物,在英国是受保护的。一种是狗,英国人爱狗,狗只是他们的真正朋友。另一种是

鹅,鹅是属于女皇保护的,所以英国的唐人餐馆内没有「烧鹅饭」,鹅只不能随便杀害。

    白鸽很多,飞来飞去,自由自在,同学讥讽地说:「有唐人的地方,白鸽都少一点——你们甚

么都吃的,是不是?」

    他们不知道,习俗不同,没得说的。

    外国不是没有顽皮的孩子,但是他们大批大批的去看精神病医生是一件事,虐待鸟兽的却不

多见,满公园的白鸽与天鹅都得以寿终正寝,它们所得的待遇是上佳的。

    至於犬只,当然更是幸运,「吃狗肉」三个字足以使英国人咒骂、恐惧。有一个这样的故事:

有卫生官检查唐人餐馆厨房,事毕,颇觉满意,偶然拉开冰箱,看见一只剥了皮的狗!

    几乎没吓死卫生官,惊恐之后是愤怒,马上把店主拉出去大罚特罚。这件事在报上一登出来,

同学个个以怪异眼色看住我,有的发问我是不是真有这种事,叫我如何回答?等于有人问:「中国

男人梳长辫子?中国女人缠小脚?」是事实,风气,现在不流行了,还提来作甚?

    难道现在洋妇动不动露胸又比清朝男人拖辫子好得多,我才不信。

    英国人吃免肉,而且这些兔肉多数自中国大陆输出,剥了皮,跟鸡与鸭的肉差不多,不过有四

只脚。雪藏的,啖之也与一般肉类没两样。

    他们还吃青蛙、蜗牛,反正是习惯问题,见怪不怪。

    英国人有一个毛病倒是与中国人相同:自我中心——但凡他们认为对的,就是对的,他们认为

错的,便错得杀不可赦,表面上客观得要命,实则上固执得要死。我记得翻报纸最怕看到有新闻提

到「中国」两字,我怕回答洋人稀奇古怪的问题。

 

31尽是恼人天气

 

    俗云:夏虫不可以语冰。天气热不好受,天气冷也同样的难受。有一次半夜口渴,没有热水

喝,只好扭开水龙头喝生水,真是寒天喝冷水,滴滴在心头,心一酸,眼泪不由自主地便流下来。

离乡别井来与洋人在功课上别瞄头,四年之久,拿看张文凭回家,苦头吃足,你不让我带点「人上

人」的感觉,对不起,那不行。

    英国只有新建西洋房才有中央暖气系统,如果一整个那么漫长的冬季都要维持华氏七十八度的

舒适温度,电费是非常可观的,并非每个家庭维持得起。

    如果不用中央暖气,又实在捱不过冬天,那种一只只的暖炉根本於事无补,开了三四小时之

後,坐在房间中央,嘴巴一呵气,尚喷白雾,他奶奶的,冻得昏天黑地。有些学生租房住,黑心的

房东在屋角设一只咪表,要不停的仍下十便士角子才有电,否则咪表一走完,全屋乌灯黑火,见

鬼!真是天愁地惨,苦不堪言。

    就算中央系统暖气吧,也得全日开着,顶多半夜二时至五时间休息三小时,温度多数是自动控

制的。学校的暖气根本全日不关闭,到白天才够暖,如果夜里熄掉,白天就冷死学生。

    学校有时想省电,温度略低,把我们冻得个个蹲在地下,屁股贴着热水汀不肯动,说也奇怪,

那时候再穿多的衣服也不管用,羊毛袜羊毛衫全部呼呼响进风,篾竹篮子似的,人簌簌的抖个不

停。

    有好几次车窗上结冰,要开动电热线把冰融掉,最惨是车门锁匙洞结冰,锁匙插不进去,只好

拿一杯滚水出来淋。这种过程,香港人是没法想像的。

    好几次,因为天气实在冷,我连上街都没兴趣,宁愿在家看电视。

    可是英国还算是海洋性气候,比起加拿大之冷,简直不算一回事。人家零下二、三十度呢!穿

上七条裤子都不管用,日子怎么过?

 

32宁愿失去印度

 

    你有没有闷得发慌的日子?情绪低落,什麽也不想做,一大堆功课堆在桌上,把它们拨开,伏

在桌上,脑袋真空,拨电话找JJ又不在,说他离开实验室,不知所终,一个人怎么打发下午?

    在香港恐怕是可以逛公司的,但有时真连公司也不想逛,那么最好便是到博物馆去坐在那里。

在大英博物馆(啊!大英博物馆),每个小房间气温与湿度都经过特殊调节,以便适合该室内的艺

术品过日子。

    有些年代古旧的名画,湿度太高与太低都会对颜色起不良影响,英国政府对艺术的保存,你知

道,真是不遗馀力,他们曾经说过,宁愿失去印度,而不愿失去莎士比亚。由此可知英国是文化乐

园。

    大英博物馆不收入场券,不花钱,完全由国家负责,逛一个下午,修心养性,好不快乐。但是

我不大喜欢经过东方艺术部门。你想想,不问可知,他们挂着的宋徽宗之瘦金体是从何而来。追究

起来恐怕是要吐血的,咱们的国家曾经弱到这种田地,被人强打开门,要什么拿什么,真是心酸。

况且大英博物馆中,中国文物珍品之多之精.令人叹为观止,真会拿!真会抢!真会偷!

    相反地,美国人就没那么灵光了,美国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中的中国文化很粗糙,多数是大佛

像的手与头——手指与面部雕刻美丽细致,整座大石佛像他们搬不动.所以专门肢解头与手。敦煌

石洞中的佛像,不是缺头便是缺手,乃是这个道理。

    在大英博物馆,我蹲在那里看贝壳都可以看半日,一种恬静美丽的无聊与寂寞:晶亮的柚木地

板,长长的玻璃窗,夕阳,有时细雨,穿制服的管理员偶而轻轻咳嗽一声,真是好环境。

    而我,一边独自逛,一边又心不在焉,因为心中牵记着J

    心中有一个人总是好的,想念他挂念他——在博物馆,在每一处地方。

 

33英国文风很盛

 

    在英国看书也便宜,软皮的口袋书数十便士一本,当代作家的新作陆续有来,文风很盛,看不

胜看,这一类书恕我不看——等他们完成再说吧,至少有DH劳伦斯这样,或是F史葛赛兹哲罗这

样。

    J 是什么垃圾都看的,我笑他上一次厕所可以看完一本口袋书,他控诉我完全不看英文新著

作,气得我,我又指出他不看中文,身为中国人不看中文……J 也看鲁迅的,也春武侠小说。但

「阅微草堂笔记」这些就不行了,「拍案惊奇」他连听也没听过。这许是J 唯一的缺点。他也颇懂

些红楼,但不喜欢——喜欢红楼梦的男人都十分娘娘腔,世界上除红楼梦外,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情

等着要办,男人们还是去做科学家吧。

    我买有一套「亚嘉泰姬斯蒂全集」,专门在搭长途车时阅读,这位老太太非同小可,去世后被

计算过,每字稿费是一英镑——连版税在内——希望是从前的英镑,不是现在贬得离了谱的英镑,

相差着一倍。

    我只是不能把阅读英文小说的兴趣提起来,只觉得莫名其妙的乏味,因而辛苦,也许是中学时

期的坏印象——一切名著不能当文学欣赏,都得当功课来熟读,久而久之,英文书(功课),没有

必要的时候谁想读功课?所以不想看英文书——仿佛很合理,心理学上是有这种理论的。我认为我

的日子并没有虚渡,如果我不是在吸收生活经验,便是吸收知识与常识,我曾与J说:「我是一块

海绵,死而无憾。我的小世界是充实的,我已尽了我每分力气,利用了我每一寸亮光。」

    J说:「听了这番话,令我三日三夜免吃饭。伦敦的大蒜起价,敢情你要负责——到底吃了多

少?口气这么大。」

    那时候我正在看本有关伊莉莎白一世幼时的故事,她如何斗垮斗臭一干堂兄堂姊而成为女皇

……我没空去反驳J。阅读,我终身的爱好。

 

34但得清闲在世

 

    纽约,破得很,杂货摊般,而且是很贵的杂货摊。东京,大规模抄袭:例——电视铁塔。女子

们的服装叫人昏过去,四尺十一寸半的身裁穿大袖子衬衫,阿里巴巴灯笼长裤,问你受不受得了。

    香港,香港是悲剧。这么多人挤在一个地方,拚死命做做做!一点保障也没有,为了生活居然

可以把劳力便撑到这种地步,晚上戏院还满座,家家居然有兴致打麻将,没有明天。

    话扯远了,赶快回到英国来。吹牛扯淡也不是这么容易的。你瞧,都快没题材了。

    在英国,我也看到很多凄惨的现象。

    年老无依,白发萧萧的男女坐在公园中,一坐好几个小时,无聊时拿面包喂白鸽,就那么地发

呆,他们的子女哪里去了?忙生活去。

    吸毒的少女寒夜在巴士站边踯躅,隔一阵「醒」鼻涕,化妆也弄糊了,不知道会不会勾搭到

「客人」。

    流浪汉有酒瘾,摇摇晃晃,躺在路边的长凳,身上盖着旧报纸……旧报纸本身就是悲剧,况且

警察会来赶他们走的,睡不了多长久。

    虽然福利那么好,还有十多岁的年轻人中学毕业以后不务正业,游荡渡日。英国以前的强迫教

育要接受到十八岁,十八岁以下的孩子如被政府发觉逃学,家长得去坐牢。

    但是,在全国反对之下,(天下竟有此奇闻,英国人真正身在福中不知福!)由十八岁降为十

六岁,于是现在英国青年大翻身,十六岁以后,可以为所欲为。

    也许就是福利办得太棒,不怕失业,反正可以领救济金,有什么理由去困苦地工作?有些人胸

无大志,并不想坐劳斯莱斯,乐得逍遥自在,做惯乞儿懒做官。

    富人最高抽税率达百分之九十九。歌星如洛史超域、尊连侬都躲在美国逃税。税收支出主要是

教育经费。

 

35秋天里的春情

 

    英国很快冷了下来。

    我在毛衣上面再加毛衣,大衣、斗篷、帽子、手套,同学们都笑我。他们说:「树叶才刚刚落

下来,你就穿得像下雪似的,真下雪怎么办?」

    落叶真是美丽。深秋,十月初,树叶棕黄、乾操,一片片落下,铺满在草地上,园丁们把树叶

扫到一角,然後整齐地烧掉。

    有时候,街角的落叶无人扫,孩子们便在树叶堆中玩耍。

    秋天真是美。在香港从来没有四季之分,只有炎夏,没一会便是苦寒,讨厌的黄梅天。第一次

接触到秋季,心灵上的震动是难以言喻。

    我把整个经过都写信告诉母亲。

    妈妈信中问:「你想念香港吗?」

    想的,看到伦敦的公路车,我想到香港的「巴士」,一模一样的颜色,一模一样的款式。

    秋季的天气是明灯的,天空是一种紫蓝色,我从没见过那麽奇怪的颜色。在公园中,我常常坐

着看天空,云、雾、树叶。

    但是我寂寞。

    在学校里,不知道为什么,我变成一个怕事的外国人,在食堂中独坐,准时交功课,尊敬教

授,用心读书,从不迟到。

    但为什么没有人约会我?

    哥说:「春天到了情形会改变的。」

    但是恋爱有什么季节?

    从九月到十一月,是最闷的季节,读书、温习、写功课。

    周末去看电影,去唐人街饮茶,非常有规则地,但习惯之后,简直跟住在香港没有两样嘛。

    只除了下雨时候,树叶沙沙作响,浪漫、伤感、美丽,连绵不绝的深秋,我一生都不会忘记这

种情景。可惜我少一个人与我同行,与我共享此情此景。

 

36学生哥新潮流

 

    认识这个男孩子,很偶然。他是中国人(当然),从香港去的,跟我一样。

    「在香港住什么地方?」这是女孩子们最喜欢问的一句话。为什么?因为在英国,学生个个一

模一样,但是只要说出在香港住什么地方,马上可以知道对方家境如何。住山顶、又一村吗?当然

好出身;住官塘、美孚吗?恐怕中等以下了。

    如果再低一层,那不必矣!毕了业也得负担家人,不是理想对象。这个秘诀,个个女留学生都

知道都懂得。

    但是我没有问J他住在那里,我不想知道。或者我不是长得顶美丽,但是我有这种「气质」,

对于很多物质上的东西不大注意。也许是因为自小家庭环境还过得去的缘故吧!可以这么不在乎地

「清高」。

    认识J,是在中国同学会上,大家照例喝啤酒,吃花生米,刻板得要死,一定有人出来弹结

他,唱民歌。然后酒喝多了,态度激昂之后,一定有人带队开始唱「大海航行靠舵手」。

    你不会唱吗?简直不入流,不够摩登.我岂止已唱「大海航行靠舵手」,我还会唱「白毛女」

——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年来,来到……多出风头。有意无意的左倾在学生群中是顶尖的

时髦,跟穿巴黎买回来的牛仔裤一样。学生们就是这样!

    学生会中谁拿得出「牡丹」牌香烟来抽,那才狠呢,但是流于做作,我不喜欢。为什么不把青

岛牌啤酒也往伦敦带?爱国不是这么简单的事。

    留学生常常有机会进入中国代办处借影片放映。哥闹过笑话,有一日他热情高涨,到人家那里

去问:「如果我想回中国服务,可以吗?」他自以为专科博士身份,会被欢迎的,但是秘书笑咪咪

的答:「希望你留在英国,搞好中国人与英国人的关系。」哈!多好!

 

37女家支付费用

 

    J是那种所谓很「光亮」的男孩子,功课好,体育健将,又懂得玩,追求他的人不知道凡几,

哥与他也说得来。

    哥会警告我:「他并不是天使!」

    「我没有说他是。」我反辩。

    「他好些时候也没想结婚呢!」哥说:「有一种男学生是很想结婚的,另一种是游子型,但是

一般女孩子老想用她们的魅力把游子变成丈夫,悲剧的根源。」

      「得了。」我白哥一眼。

    我也不想结婚。结婚有什么好?在英国结婚,婚礼由女家支付一切费用,婚后生活清苦得要

死,找佣人?想也不要想,一天煮三餐,真是埋没青春。

    念完书我还要闯一番事业,等到廿七八岁,做事疲倦了,世面也见够,那才结婚也不迟。

    哥笑我:「你最好买条金链子,悬一只算盘,悬一只如意,再凑着金龟,那够了吧?」

    那个女孩子不这么想呢?没有这些美梦,如何支持着捱下去?

    女同学中有订婚的,戒指镶着些碎未珠大小的红宝蓝宝,钻石用放大镜才看得见……但传统上

她们一定戴订婚戒与婚戒。订婚戒有石,婚戒光是一圈,两只戒指一齐戴在左手无名指上.有石的

在上,无石的在下。

    也许是因为我是「纯读书」吧?所以J肯约会我,太多女孩子是出来找丈夫的。我没有在美国

长时期居留过,据说美国的机会多一点。在英国,正如我女友阿珍说:「百分之八十的好男人是已

婚的,另外百分之二十是同性恋。」J是逍遥法外的少数份子之一,但是他为人不够稳定,嫁他的

女孩子要好好思虑。

    但是我们来往渐渐比较密。

    我总算有了私家感情生活。哈哈哈!

 

38细问是否避孕

 

    我与J约会时,第一次共度一晚。

    差点没吓死。

    夜深,他送我回家,汽车到宿舍门口,他问:「能上去坐一下吗?」我老实说:「宿舍例牌十

一点后不许客人进内。」

    「但是我还想喝杯咖啡。」他微笑看说。

    我耸耸肩,爱莫能助。

    「这样吧,到我冢来。」J说:「只坐一小时。」

    「你家有多远?」我问。老实说,他很健谈,我们很愉快,意犹未尽。

    他说:「十分钟车子。」

   [好吧!」我答应他。

    他住的地方很漂亮,长形的一间房间,五、六百尺大,是以前的芭蕾舞课室,现在变成他的住

宅,宽畅美丽,家具是他自己罗致来的,也布置得雅致。

    我边喝咖啡边称赞他。

    忽然之间他的手就搭到我肩膀上来了。

    我瞪着J

    J看牢我问:「你是否服避孕九?你有没有性病?」

    「…………」我张大了嘴巴。

    过了很久,我反问:「什么?」

    他胀红了脸,生气地摆摆手,「你太没经验了……事前的礼貌,你不知道吗?一定要问的:避孕丸是对方安全问题,问有没有病,是基本健康常识!」

    我霍地站起来,「对不起!我真是一点经验都没有,我知道做处女在今日是可耻事件,但是很

不幸,我还没有把我自己送出去!」我停一停,「对不起,我要走了。」

    他连忙拉住我,拚命道歉又道歉又道歉。

 

39女孩子的身价

 

    但是我与J并没有闹翻,一半是我自己不好,谁叫我跟他回家喝咖啡呢?他以为暗示已经成

功,一切可以圆满解决。但是我着实对他冷淡了好些日子。

    J是该死的一杯水主义。我这样骂他。

    「没奈何,被鬼妹宠坏了。」J说:「唉!」

    什么道理?我不知道,直到跟J及哥到他们的舞会去过,才知道为什么。

    那天J带着我,哥没有舞伴,舞会是他们那个系庆祝足球赛得奖举行的。

    车子到大堂正门口,我们下车,只春见大堂门口站满了鬼妹,她们并没有男伴,但化好妆,穿

著七彩缤纷的夜礼服。

    我问J,不是不惊异的:「她们等什么?」

    话还没说完,J还来不及答我,哥这个坏人已经扬起一只手,他随便向鬼妹群中指一指,「你,

你,你.你!」被哥指中的鬼妹马上欢呼一声,拥向前来,嘻嘻哈哈,跟着哥进去了。

    我看得目瞪口呆,我问J:「干吗,这是干吗?」

    「你哥哥在挑舞伴呀!」

    我犹自不明白,「挑舞伴?他认识她们?她们等他?」

    「根本不需要认识,这班女孩子等在门口,因为没有我们这系的男伴带入场,她们不能进大

堂,但是她们又贪玩,于是化好妆在门口等机会。」J向我眨眨眼。

    「为了跳舞受这种屈辱?」

    「阿宝,各人的看法不同,你认为是屈辱,她们觉得玩玩无所谓。」J蛊惑地笑。

    我差点儿晕过去。竟有这种事?而且这些女孩子还都是学生,长得又好,这么自轻自贱,我只

见哥每人买一杯汽水,她们已经眉开眼笑。天啊!谁在英国开舞厅,一定吃西北风。

 

40二八年华怀孕

 

    在英国,少男少女同居的非常多,念书的时候认识了,要好起来, 费时接送,于是男的往女孩

子家一搬,或是女朋友往男孩子家搬,是谓同居。

    同居有什么好呢?也有好处的吧?比拍拖的情感深一步,到底两个人一齐生活,有粥吃粥,有

饭吃饭,天天见面,同床睡觉,恋爱中的男女不是喜欢廿四小时都在一起吗?如愿得偿。

    但是又没有结婚那么拘谨,结婚之后,即使离了婚,女方还是冠戴着前夫的名字,不得自由,

但同居无数次,还是「小姐」身份。也难怪,如今的社会,什么是可靠的呢?别告诉我是感情。

    七十年代,未婚怀孕的女孩子,大概是十六岁以下的居多。巴士站后面有极大的政府招贴:

    「你怀孕了吗?」

    「不要怕,请电XXXXXX,义务帮助。」

    原来是不牟利机构向未婚妈妈们指点迷津,风气开通若此。

    香港的「家庭计划指导会」近来也值得一赞,无论怎样,无知少女是值得帮忙的,进步的社会

当然承重身体的自由,如果一个女人不愿意怀孕,她就不必怀孕。

    同学们进进出出,有时候交换伴侣,上学期明明彼得与玛丽是一对,约翰与祖祖又是一对,但

是下学期祖祖跟了彼得,玛丽跟了约翰。万花筒。

    这种情形香港也有,但是我老觉得那些同学们关系再乱,也非常「天真无邪」,看看很习惯。

    J问我:「阿宝,你说同居如何?

    「同居?」我说,「你去找别人。」

    开头就没诚意,结局很少完美。在伦敦,中国人都集在一起——小圈子,只要到中国同学会去

一次,谁跟谁在做什么,一目了然,对名誉不好。我觉得J还不值得我为他牺牲少女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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