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知道自己前生的女子
  作者:冰千千

  (一)

  我知道我的前生。
  我是怎么知道的呢?
  其实啊,这是一个很简单的秘密。
  你们知不知道,唉,你们哪里会知道啊,当年,在那奈何桥头,你们每个人都喝下了那碗加了某些神秘作料熬成的汤,于是,都乖乖地给那个在桥东开一间小小茶水店的孟婆,手里拿了一把大剪子,咔嚓咔嚓,把你们前生宝贵的记忆,象修剪树上多余的叶子那样,给剪掉了,啧啧,你说可不可惜?
  我清楚地记得,我死了以后,飘飘荡荡地就到了那座名字有两个字叫什么断魂的桥上,看见黑鸦鸦好大一片人,每个人手里都捧着一个一模一样的碗,我低头一看,咦,什么时候我手里也给放上了一个同样的碗?谁拿给我的啊?我四处望了望,没有发现一个人对我有什么表示,只得作罢。这时,我看见一个中年的长得不难看的女人,她的皮肤很白。她手里没有拿碗,只拿着一把样子很粗陋的木勺。她转过身去,我就看见了她头上那个乌亮的大圆髻,上面还戴着一串白色的茉莉花。隔得太远,我闻不到香味。
  她是谁?
  她在干什么?
  她为什么没有拿碗,而拿着一把勺子?
  我很想知道这些答案,可是周围没有一个我认得的人,我也不喜欢跟陌生人讲话,于是我就收回目光,把这些问题埋在心底。
  (后来,我知道了她叫孟婆。她在桥那头开了一间小小的茶水店。)
  她就拿着那个木勺子,从一只大大的木桶里舀一种看不出颜色的液体出来,盛在每个人的碗里,然后他们就把它喝了下去。
  我有点口渴,但是那个桶里的东西看起来脏脏的,碗也不大干净,我有点不大想喝。我不懂那些人怎么会喝得那么津津有味。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对她说,她看起来虽然白白胖胖的长得一团和气,可是我却有些怕她。
  幸好,后来她快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汤舀完了,她就提着那个大木桶,走回桥那边去盛。
  趁这个时机,我拿着碗匆匆走过那群喝过了汤的人里面,走过去的时候我没有忘记从她放在桥栏上的一堆红纸片里拿了一张,因为我发现,每个喝完了汤的人,她都要给他们一片这种东西。
  我的心跳得很快,当她提着重又盛得满满的桶走过来时,我心虚地低下了头,生怕被她发现。很快我就知道我的担心纯属多余,她根本没有看我,或任何人一眼。她只顾稳稳地提着她那个大桶,走过去给下一群人盛汤喝。
  我隔她隔得那么近,近到我可以看清楚她脸上的表情。她在盛汤的时候,根本不会抬头看看她的顾客长得什么样子,她只是把汤从桶里舀出来,机械地分到每个碗里。我看见她脸上似乎时时有一丝不耐烦的神色闪过,看得出来她有些厌倦这种周而复始的枯燥的生活,她工作得漫不经心,每个人碗里的汤都盛得不一样多少,这大概就是后来有些人还会记得一些前生的事,而有些人全部忘得光光的原因吧。
  本来我还有些担心别的人会揭发我没喝那碗汤的事实,但实际上好象完全没有人注意到我的行为,每个人都拿着他自己的那个碗,呆呆地瞪着,沉浸在自己的往事里,对别人的存在,一副始终完全没有感觉的样子。
  于是,我没有喝那碗汤,就这样来到了今生。


  (二)
  我知道我的前世是一个美丽的执着于爱情的女子。
  我爱上的是一个仗剑行走于江湖的白衣侠客,我从来没有后悔过。
  我在姑苏城里遇见了他。那是一个草长莺飞的四月天,空气中有薄薄的雨珠,当时我正站在暮春的樱花桥畔,手里悠闲地揉着一瓣盛开的樱花,突然抬头,就看见了他从远远的桥的那一端走过来,他的白衣在风中轻轻飘动,背后的天空是微雨的青色。那团淡淡的青色,从此就溶进了我年轻的生命。
  后来,我就一直追随着他。从姑苏城到长安,从大名府到洛阳,从草原到大漠,从塞北到江南,我离开了自己的家,一直跟着他。
  我记得那时的我不惜一切地来讨他的欢心,他只穿白色的衣服,于是我也逐渐厌弃了所有的色彩,他厌恶浓妆艳抹,我就不再看一眼以前我所拥有的任何一个女人都会嫉妒得发疯的珠宝和胭脂,他的生活是朴素的,华衣和美食从此远离我年轻的生命。
  本来我是一个奢华的千金小姐,我喜欢享受,我喜欢最最昂贵的珠宝和首饰,我所有的衣服,是用波斯上贡的最柔软最珍贵的丝绸和纱做的,连我喝水的杯子,都是用最完美最透明没有一点瑕疵的水晶制成的。我爹是江南的首富,我又是他唯一的女儿,所以我拥有多得象天上的星星一样的珍珠、玛瑙和钻石。认识他之前,我一直过着公主般的生活,然而为了他,我心甘情愿地放弃了所有的一切,我美丽的黑发上,从来没有再戴过哪怕是一粒最廉价的石头。
  我苦苦地追随着他,求他,留他,骂他,打他,其实我最想的还是亲他。
  在梦里,我总是哭醒过来。
  --我是刀口舐血的人,我不能答应你。
  这是他对我说过的唯一的一句话。其他的时候,他都只不过是漫不经心地看着我,没有什么表情,不管我哭也好,闹也好,还是对他发脾气,他都没有一点更多的表示。然而我还是爱他。


  (三)
  后来呢?
  你要问我后来呀,后来,在我的记忆中,这个故事到了这儿,就结束了,好象以后的岁月就此打住了似的,这个故事当然也就没有后来了。可是,一千多年的时间都已经流走了,这就证明了时光并没有就在那儿停住不动,而现在是2000年的香港,繁华的海上城市。
  所以,这个故事应该是有一个结局的,然而,我为什么会遗忘了呢?这么重要的关键,这么华美变幻蝶衣般的爱情?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在我轮回转世再度做人的时候,在穿过那条长长窄窄的时光通道时,不小心遗失了它。
  这么动人的故事,结局居然就被我那样大意地遗失了,这让我遗憾不已,真想回去那条窄长的来路上仔细检寻一番,好让这个美丽的故事找到属于它自己的结局。然而这是不可能的,我根本找不到那条长长的来路。找到那个结局,绝对没有可能。于是,我就只有经常沉浸在黑暗里,想象我前生命运的结局--它会是个什么样子的呢?灰色的?紫色的?黑色的?玫瑰色的?想来想去,最有可能的就是那个铁石心肠的男人不要我,我就在某一天殉情自杀了。我还幻想,那一天,是不是也是我们相逢时那么美好的天气,那个穿白衣的男人,他会不会在我死后赶来,跪在我雪白的衣襟前,洒上几点眼泪。那个男人,那个一颗心冷硬得就像他手中的宝剑的男人,到底有没有为我流过眼泪呢?
  不管他有没有流泪,那个时侯你已经死了,根本不会知道的了。每当我沉浸在这样的想象中时,那个比较理智的我就会跳出来,嘲笑我。
  是啊,那时侯我已经死了,即使我没有遗失那个结局,发生在我死后的事情,我也不会知道的了,即使他象王子吻白雪公主那样吻我,我也不会醒过来,我悻悻地想。
  (但是,那一天,会不会也是我们相逢时那么美好的天气呢?我仍然忍不住想。)


  (四)
  今生,我仍然是一个美丽的女子。
  我曾无数次凝视镜中的容颜,晶莹的肌肤,黑亮的眼,玲珑的鼻子和嘴,仍然和前生一样的好模样。我的爱人为什么不爱我呢?不论在今生,还是前世,我的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美丽的女子啊,而且我那么爱他。虽然过了这么久,我已经不是很在乎这个问题了,然而想起来,心里总是有那样一种不舒服的东西梗在那里,像难过。
  今生我仍然喜欢穿白色的衣服,我的房间里很少有多余的东西,空空荡荡的。但是这已经不是为了纪念他,或许我是受了他的影响,但是,我是那么懒的一个人,白色衣服容易搭配,东西多了难以清理,今生我又没有那么多的仆人佣人等着来伺候,还是少自找麻烦的妙。
  比起前生那个有恋物癖的千金小姐,我已经进步了很多,我现在独自一个人住在一间大屋子里,没有佣人,没有厨子、司机、丫鬟、管家,只有一屋子大大小小的电器陪伴着我,洗衣机、空调、冰箱、吐司炉、榨汁器、电视、电脑、电话、洗碗机、热水器、干衣机、DVD……,我就靠着这一大堆先进的现代化机器,照料自己的生活。
  仍然有很多人爱我,和前世一样。可是没有一个人可以有他那样的魔力,让我脸红心跳、晕头转向,每次约会,我都尽量掩饰我的兴趣索然,礼貌地将微笑保持一整个晚上,这样下来几次以后,我已经不大肯跟他们出去,因为害怕面部神经会麻木掉。
  今生我不再重视爱情,千年以前的那场轰轰烈烈的追逐早已经耗尽了我的爱情,所以今生,我是一名单纯的没有心事的女子。空闲的时候,我看书、听音乐、种花、上网、游泳、喝咖啡,做各种各样使自己感到快乐的事情,只是不谈爱情。
  我的健康情况仍然不好,家里摆满大大小小的药瓶,和前世一样。真不知道当年的我是怎么跟着他辗转大漠雪山的,呵,爱情的力量真是伟大啊!
  可能因为前生漂泊的经历犹新,那些惨痛的经验,让我对旅游和陌生的地方都没多大好感,哪怕什么都不做,我也喜欢呆在家里,只有家才能给我足够的安全感和温暖。我讨厌一切的变动,也不想去适应新的环境和新的人群,所以三年前爸妈决定移民的时候,出于对冰天雪地的加拿大的恐惧,我选择了一个人留在香港。比起陌生的温哥华,我更喜欢这个温暖拥挤吵闹莫名的亚热带城市。
  有时候午夜梦回,心头会掠过一丝丝淡淡的怅触,他在哪儿呢,那个我前生爱得死去活来的人?他现在会在哪一个时间,和空间?无边无际的宇宙,浩茫的时空,大概是没有什么机会可以再见的了。想想前生的那一场繁华的爱恨,本以为生死轮回都不能改变的,然而命运是如此不可捉摸,经过时间的流转,到了今生,连曾经那么爱过痛过的我,几乎都已经记不清他的容颜。
  那么他呢,在喝下了那一碗孟婆汤后,在另一场的繁华里,他是不是已忘记了那个为了他只肯穿白色衣服的女子?
  这些细微的思绪有时会滑过我的脑际,象滑过冰面的一把冰刀,一点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五)
  后来,在一个PARTY上,我认出了他,那个我曾经生死相随的男人。
  他居然也来了这里,在浩瀚的宇宙中,在无穷的选择里,经历了无数无数的变迁和流转,我们居然又重逢在这个相同的时空。
  真是有缘。
  确定他是他还花了我好大的功夫,其实他的样子一点没变,依然好看得让人痴迷,只是他实在是,怎么说呢,实在是太不一样了。我记得前世的他只穿白色的衣服,然而现在,他穿着一件花花的衣服,颜色炫得要命,幸好他很高、很帅,任何颜色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特别好看,他还戴着银色的项链和手镯,而且,他的头发长长的几乎披到肩膀,修剪得很乱很有型,整个人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以前那个整洁严肃的人。停!停!我终于发现了一点与前世一模一样的东西,他的眼睛!那双魅惑人心的眼仍然是冷冷的、漫不经心的,即使在笑的时候,那双眼睛里仍然没有一丝温暖,让我立刻就回到了当年:
  --在樱花桥畔,他淡淡地瞥我一眼的眼神;
  --在秦淮河边,他冷冷地瞪着我的眼神;
  --在长安的宝钗楼上,他皱着眉头看向我的眼神;
  --在塞外苍茫的大草原里,他没有表情地看我一眼然后毫不留情地转身离去的眼神;
  --在长城头上,风里他比刀还冷的眼神……
  …………
  我认出他来了。
  他一回头,也看见了我。我形容不出那一刹那他当时的表情,他就那样远远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地看着我。
  他站的地方,灯光很明亮,他的表情非常准确地投射到我的眼里,难道他认出了我?我有一丝慌乱地想。 


  (六)
  在冰冷的雪夜里,他在前边走着,我在后面吃力地尾随,一片片雪花大如鹅毛,落在我滚烫的额头,我的视力模糊,咽喉剧痛,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一阵寒风吹过,他的白衣潇洒地在风中飘起,然而我已经又冷又累,当我的眼睛看到他雪白的衣袂在茫茫的雪地里越来越远的时候,我终于倒了下去。
  …………
  …………
  我睁开眼睛就看见他的眼睛,他那双亮得就像是秋夜里的寒星的眼睛此时正看着我,我第一次在那双我深爱的眼睛里发现了一丝温暖,这让我幸福得浑身哆嗦起来,我伸出手,小心地握住他的手,他没有拒绝,让我冰冷的小手继续停留在他温暖的掌心里,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了下来。
  然而这是他给我的唯一的一点柔情,然后他就说了那句话--我是一个刀口舐血的人,我不能答应你。然后他就把我送回了姑苏,然后他就离开了我。
  病好了之后,我又一次偷偷离开了家,去找他。
  我应该就是在那次离家的旅途中,在某个地方死去的,我是怎么死的呢?
  上吊?
  自刎?
  跳崖?
  还是病死?
  哪一种死法其实都很不好玩,我闷闷不乐地想。


  (七)
  命运真是奇妙啊,每一次见到他之后,我都忍不住陷入对命运的无穷追索中。
  现在我其实一点也不爱他,什么前生无缘来世再续的鬼话,那都是以前的人类的美好希望罢了。现在的生活节奏那么快,现在的人,都是前男友前女友一大堆的,连一生一世都嫌长久,那生生世世对住一个人岂不闷死?
  何况爱情是那么辛苦,爱过一世还不够啊?何苦还要跳入那个暗无天日的陷阱里,去弄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的?象他现在就是这样,自从上次在PARTY中他径直走过来请我跳舞被我拒绝了之后,他就锲而不舍地开始追求我,每天他都带着满捧满捧散发着奇异香气的鲜花来找我。一次次我都毫不留情地将他拒之门外,然而他从不气馁。有时候想想真觉得可笑,前世我那么地爱他,只要他给我一个笑容,我就会毫不犹豫地跟他到天涯海角,可是今生……
  有时候我也会奇怪,曾经那么天真那么冲动那么痴迷的我,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有时候想起前生,我会奇怪得不得了,那是我吗?我怎么会傻成那个样子?
  他经常会站在我的窗前,痴痴地望着我的灯光,有时候一站一个通宵。为谁风露立中宵,在21世纪是一个蛮感人的故事,大家慢慢地都被他感动了,开始议论他的痴情我的狠心,可是我一点也不内疚,想想我的前生,啧!

  可是后来,我还是跟他在一起了。
  那天黄昏从外面吃完饭回来,由于一股强冷空气的南下,这几天一直在降温,天气少有的寒冷,街上时髦的女郎早已乘机穿上毛茸茸的貂皮,空气中漂浮着有些突兀的寒气,迎面吹来的北风让我一边走一边有点哆嗦,这几天我想起从前、想起他的时候也比平时多,早上从暖暖的被窝里起床时,晚上脱衣服上床时,那些一瞬间的寒冷,都容易勾起我对那些在冰天雪地的北方跟他一起度过的日子的回忆,那些逝去的日子啊。
  可能寒冷容易使人脆弱和需要温暖,所以那天我开门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回了一下头,望向他的方向,他仍然站在那里,挺拔的身形跟我这几天梦中看到的几乎一模一样,我有些恍惚,加上那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的风衣,长长的衣袂在风中飘起的姿态是如此熟悉,我不由自主地走向他,任凭他惊喜地将我紧紧拥在怀里,我的头埋在那一大堆雪白的花朵中,奇异的香气熏得我有些不知自己身在何方。
  客观地说,做他的女朋友的感觉还是挺不错的,他高大、英俊,年纪很轻就掌握了庞大的事业,一掷千金又风流倜傥,懂得讨女人的欢心,是女性心中情人的典范。
  每次他牵着我的手走向他那辆银色法拉利的时候,都有好多嫉妒的眼光,像箭一样从四面八方射向我,这些箭是软软的,射在身上还满舒服的,这总让我小小得意一下子。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实在是很有面子的事情。
  有好几次,我想问他有关我们当年那个故事,究竟是怎么结尾的,那些我所遗忘的岁月,只有他(眼前这个人)才和我共同经历过。但是我想起,他早已喝了孟婆手中那碗汤,早已忘了前世,只是凭着一种冥冥中的感应,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才发现了我,从茫茫的人海中。
  这是不是就是佛家所谓的"缘"字?今世所有有缘的人,前生是不是都曾经过绵绵爱恨不息的纠缠?
  我实在很想把这个故事说给他听,然而我也知道他绝对不会相信。
  有一次他带着冥思的表情对我说,不知为什么,你总是给我一种似曾相识,很熟悉很熟悉的感觉,就好象是从我的前世里走来的印象。我悚然一惊,他是通灵的,只不过他在喝过了桥头那碗汤后,忘记了前生走过的那些苍茫的天涯路。而像我这样的女子,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


  (八)
  然而我对他始终没有心动的感觉。
  虽然他是我前生的情人,可是这一世,我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老了,我的爱情都已经耗尽在一千年以前那场不计结果的愚蠢而美丽的追逐里了,今生的我,是一个麻木的女子,我的眼睛晶莹而冷漠,我的笑容明媚而讽刺,世间一切感人的爱情故事,不容易再打动我,没有一个男人的感情,能令我再度砰然心动,就像一千年前的樱花桥畔那样。
  即使是现在的他也不行。
  好几次他向我求婚的时候,我看着眼前高大英俊的男人,前生那个冷酷得像一块冰的男人突然出现在我心里,久违的柔情居然开始滋长,差点心一软,答应了他。幸好就在那枚美仑美奂被无数女孩子渴望的戒指快套上我的手指的时候,我突然清醒过来了。
  我常常在想,假如那些时候,跪在我面前手里捧着花拿着戒指的男子如果是他,是前生那个有着一双可以照亮黑夜的眼睛的男人,我会不会再爱他一遍呢?
  有一次他送我回家。他走了以后,窗外突然下起了大雨,雨水重重地敲着窗户,一道道闪电,亮得仿佛可以照亮亘古的黑暗似的,闪耀着魅惑的白光,划破长长的夜空。
  那时我正怀抱着一大束他送的孟加拉玫瑰,坐在落地窗前的地毯上,微笑着凝视窗外的夜色,手里一瓣瓣地将那些深粉色的花瓣扯下来,在掌心里下意识地揉着。咦,这个小动作怎么那么熟悉啊?我突然想起一千年以前那个穿着粉色的衫子,站在烟雨江南的樱花桥畔情窦初开的二八少女,不也这么揉搓过一朵盛开终谢的樱花吗?
  我怔怔地流下泪来。


  (九)
  从此我不再见他。
  我相信当这段日子越来越走远的时候,他会慢慢地忘了我,重新拾回他自己光明灿烂的人生,而不要在这徒然纠缠一生的无望的爱中继续蹉跎,就象我的前生一样。
  不过,现在毕竟是二十一世纪了啊,人类又经过了一千年的修炼了,还有什么看不通透舍弃不了的东西呢?
  他终于会忘了我的,然后去爱一个也爱他的女子,而不是我这么一个仍然在前世的记忆里纠缠,有着无比苍老心态的女子。
  然后他会找到浑噩人生的一切快乐,就象所有那些喝过孟婆汤的人。


  (十)
  一天夜里,我走在灯火辉煌的大街上,看着一街满满的拥挤的人头,心里突然觉得深深的寂寞,他们,他们每个人都曾经喝下了孟婆手里的那碗汤,于是忘了过去,兴高采烈地开始崭新的一生。只有我,一个人踯躅在过去的记忆里,禹禹独行,孑然一生。我前生的种种过往就象开在心里的一个洞,黑暗、深邃、空虚,任何事物都无法填补。 
  不过,我觉得我还算是一个幸运的人,在很年轻的时候便已死去,这样,我便可以保留我所有健康愉快貌美如花的记忆,脱离人类亘古以来生老病死的折磨,在我的记忆里,没有衰老,没有贫病,没有死亡,没有白发苍苍,齿摇鬓苍,只有桃红柳绿皓齿明眸无限灿烂春光和红颜,我的记忆只保留了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上天是多么厚待我,甚至连死去时候的残酷回忆,也将之从我的记忆中全部删除,没有留下一丝阴影。活过了一世,我的人生依然春光明媚。我安慰自己。除了因为透支得太厉害,对爱情感到麻木以外。
  而且,回想起来,我的人生是多么美好,爱我的父母,美丽的容颜,充裕的金钱,显赫的家世,甚至在我苦恋他的时候,我也不是不快乐的。一见钟情,芳心暗许,俊男美女,多么动人的爱情故事啊。而且,那个时候,我是真真正正地在恋爱,我是那么爱他,那是我两世唯一的一次爱情经历。

  那种汤正确的名字应该叫忘魂汤,所有的灵魂在转世投胎之前,必须喝这么样一碗汤,彻于底地忘了前生种种。只有忘了过去,才能重新再开始。任何疼痛,只有结疤才能痊愈。
  每个人的一生都伤痕累累,怪不得大家都竭力想忘却前生所有的记忆,迫不及待地喝下孟婆汤,重新开始全新的一生,一段光明的充满希望的人生,寻找一段全新的干净的爱情,重新感受初吻的酸酸甜甜的味道,对于人类来说,记忆是那么沉重、累赘,不堪负担。
  我发现,现代的人,比起我前生那时侯的人,真是聪明太多了。现代人都很厉害,他们不再依赖孟婆,有事发生,他们也会自制一种东西,他们的忘魂汤。烟、酒、咖啡、巧克力、女人、金钱……,在适当的时候,都可以是一碗忘魂汤。
  这也是没法子的事,这个世界在进化,如果不自救,就要被淘汰,一样的事,在以前看起来是痴情,现在看是食古不化、冥顽不灵了。
  虽然有人宣扬:如果你不能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不再忘记。听起来很罗曼蒂克,但那是最傻的一种做法,至少是最痛苦的一种。聪明的人应该是,如果你不能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赶快忘记,忘得越快越好。
  我是一个聪明的女子,我要忘了所有的过去,重新来过,而不是象现在这样,念念于过去的人,过去的物,过去的事,什么都提不起劲地终此一生。我不要与众不同,与众不同是不会幸福的。
  上天的安排是巧妙的,那一碗奇妙的汤,让人每一次都能以初生的激情投入地活一次,我不要再对抗他的旨意。
  下一次,不管那只碗多么脏,不管它是多么难喝,我都要喝下去。下一世,我要做一个普普通通的美女(如果我还有这种好运的话),尽情享受一个美女的主流生活,享受一切美女应得的骄奢繁华,尽情地恋爱,享受男人的追求、温暖的怀抱和爱抚,结婚、生孩子,看着他们长大、念书、工作、结
  婚、生子,快乐地终此一生。然后,从头再来一次。再来一次。生生不息。
  到了来世,我会不会还认得出他来呢,他呢?
  不过这个问题已经不重要了。我对我下一世的幸福生活充满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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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视界(http://www.white-collar.net)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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