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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焚 情 记 

作者:朱槿  发表时间:2000年12月18日 19:23 

  我从不相信爱情,就象我从不相信永远。
  我一直认为我这一生不会爱上任何一个男人,会独自走完我的生命之旅。
  直到我看见耿予恒。
  初见他是在一个大型宴会上。他坐贵宾席,我只是一个服务生。
  透过落地长窗,在那一群谈笑风生的人中,我的目光偏偏落在了他身上。
  我永远都记得他的笑容。
  他扬着头,嘴角上挑,因为笑,眼角隐隐有几丝皱纹,身子略略朝后仰,手中杯子里的酒微微荡漾,琥珀色的液体在灯下闪着光。
  那一刹,我蓦的涨红了脸,心跳如鼓,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望着他,忘了身边的一切。
  从不做梦的我那天居然做了一个梦,梦中全是耿予恒的笑容。那时,我甚至不知道他是谁。
  我没有想到我还会见到耿。在这个三百万人口的城市我们见面的机会不过是三百万分之一。
  第二天,我辞去了酒店的工作,开始在游乐场扮卡通人物。我喜欢小孩子,除开他们我不知道这世界还有什么可取之处。
  然而我竟然会得在游乐场遇见耿,就在我努力忘记他的时候。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三月天,春风轻柔,春花烂漫。
  我穿着人鱼公主的服装坐在刚返青的草地上给一群孩子讲《海的女儿》。
  这不是我喜欢的故事,悲伤得不象童话。如果童话里公主和王子都不能快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要童话做什么?
  讲完故事,跟孩子们说过再见,我一转身便看见了他。
  他站在我身后,手插在裤袋里,看着我。
  他穿咖啡色法兰绒外套和浅茶色卡其布长裤。
  他没有笑。
  金色的阳光洒在他身上,脸上,头发上 ── 沐浴在阳光中 ── 很久之后我终于想到这个句子,但当时,我只是如同中了魔法般傻站着怔怔地望着他。
  “新来的?”他突然开口说话。
  我还是望着他。
  他又说:“好好干。”
  我看着他转身,看着他一步步走远,看着他的身影汇入潮水一样的人流,看着他消失在人群中。
  他说“好好干”,他知道我是新来的。
  我当天就辞了职。
  在以后的十个月中我一直辞职、辞职、辞职、辞职。
  我别无选择。
  每一份工作,无论做那行我都会见到他,所差者不过时间。
  书店那份工我做了两个月,是最长的一份。
  最短的一份是同性恋酒吧的侍应,只有一个晚上。
  叶欢问我为什么,我告诉她我疯了。
  我真的是这样想的。
  因为我不能给自己一个答案,我甚至不能给自己一个稍微合理的解释。
  当然,我知道自己是为了躲耿。但是,为什么?
  到底是为什么?
  我不知道。
  然后,是那一天。
  十二月三十一日。
  那一天。
  那一夜。
  那是我的第十二份工作 ── 夜市上一个牛肉面摊子的伙计。
  他坐在一张油腻肮脏的瘸腿木桌旁,昏暗的灯光和牛肉面腾腾的热气模糊了他的微笑。
  他的双眼亮若寒星,深若夜空。
  “新年快乐。”他看着我,微笑。
  突然之间我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理智完全崩溃。
  我把手中一大碗滚烫的牛肉面狠狠摔在地上,吼了出来:“你为什么要阴魂不散的跟着我!为什么你会出现在这儿?你到底想怎么样?!我已经换了十二份工作,我不想再换下去了!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
  我紧紧握着双拳,竭力抑住心中的疲惫与无能为力。
  我痛恨无能为力,那是所有负面情绪中最可怕的一种。什么都知道,可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切向着最不想看见的结局发展。
  但现在,面对着他的微笑,我如此强烈的感觉到无能为力。我躲不开他,我已经尽力了,却无法改变,无力控制。
  他毫不在意溅在身上的汤汁,凝视着我:“我姓耿,耿予恒。”他的声音低而清晰。他站起身,取出一张钞票放在桌上,伸手扶住我的肩膊:“来,我们离开这里。”
  他的手大而坚定,一阵阵暖意从他的双手传到我身上,瓦解了我残存的那一丝理智。我昏昏沉沉的跟着他,机械的移动着脚步。
  他扶着我上了出租车,泪水自我眼中涌出。他轻轻拍着我的肩,递给我一块手帕,我抑制不住泪水,靠在他身上痛痛快快地哭起来。
  从看见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不应该爱上他,我们之间永不会有结果。别问我原因,那只是一种直觉。
  然而造化弄人,我没有逃脱,反而越陷越深。
  其实他是什么人,姓甚名谁对我全不重要,我并不关心。我唯一的愿望就是忘记他,但是就连这一点点卑微的愿望我也不能实现。或许,这就是命运,我无法摆脱。
  他把脸埋在我的发间深深叹息:“我从不相信爱情,可是自在游乐场见到你就再也不能忘记。后来我又去时却找不到你,他们告诉我你辞职了。不料竟在音乐厅遇见你,那知你又辞职。当我在保龄球馆再见到你便立即着人查你行踪,我知道你在躲我,只是要我明知你的消息却不见你我做不到。我知道我不该这样,我早已娶妻生子。青蝉青蝉为什么我没有在十年前遇上你?”
  那一刹我想到的竟是十数年前为着新欢将母亲与我弃如敝履的父亲。
  当年的他是否也说着同样的话?
  我想喝令司机停车,我想说“我要下车”,但是我做不到。
  我是应该走的,如果我就此离去,一切都会不一样。
  然而我留了下来。
  冬日的夜晚是太太太漫长寒冷了,而耿的手如此的温暖,我不想离开。
  是贪点儿依赖贪一点爱?
  软弱的岂只是我的肉体。
  我紧紧抱住他,他身上散发的混合着烟草、剃须水与凯斯米外套防虫剂味道的气息包围着我。我流着泪,哽咽着:“我只要今夜。我们放纵一次,好不好?不要拒绝我,好不好?”
  我知道我会为了这一夜背上永远的十字架,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的行为。
  但是,我愿意。我心甘情愿用一生的负罪来换取这一夜的快乐。
  生命是暂时的,死亡是永恒的。同样,快乐本身就只是刹那,痛苦是生命的影子。
  明天?明天太远。未来不在我手上。
  我所有的不过今夜。
  耿把我推开一点,托起我的脸。借着车窗个不断掠过的灯影,我看见他那双深邃的眸子里有一层水雾闪闪发亮。
  他温热的大手颤抖着拭去我面颊上的泪,轻抚着我的脸庞,再一次揽我入怀。 我依在他怀中,听见他对司机说出一个地址。
  我不关心他带我去哪里,我只要今夜有他在我身边。
  车调头驶上了海岸公路,空气中带着愈来愈浓的海的气息,挟着阵阵寒意。我更紧的缩进他怀中吸取他的体温,他用凯斯米大衣裹住我,他强壮的手臂护卫着我,还有什么更重要。
  车终于停下,耿带我沿着一条碎石小路来到一栋小小石屋。
  耿打开门,点燃蜡烛,生起壁炉里的火,昏黄柔和的烛光洒满整个房间,熊熊燃烧的炉火驱散了冬夜的寒意。
  他转身看着我,眸子里跳跃着两簇火焰,眼中的狂热如一把野火烧到了我心里。他的呼吸有些急促,我双颊发烫,却不肯避开他的目光。他伸出手,拥我入怀,我清楚的听见他有力的心跳,甚至能分清他心脏的收缩与扩张。
  在事隔多年的今日,他的心跳,他的喘息仍清晰的在我耳边回旋;他滚烫的唇灼热的手仍占据我的身体;他仍在我的耳畔用那饱含温柔、甜蜜与痛楚的声音一声接一声的唤着我“青蝉,青蝉,青蝉,青蝉──”
  那一夜就象一场梦,不,象一个童话。
  我的梦从不会那样美丽、快乐、幸福。
  我和他坠入一团火焰,化为一对蝴蝶,在火红亮丽的烈焰中翩然起舞,将生命中所有的美丽在那一刻燃尽。
  泪水再一次涌出我的眼眶,我的泪沾湿了耿的面庞,滑落在他的胸膛。
  他紧紧拥着我,唇附在我耳边,不停的叫着我的名字。两滴冰冷的液体落在我脸上,那是他的泪。
  我泪下如雨,用力咬着他的肩,直到一丝丝带着血腥略咸的液体和着我的泪滑入我的咽喉。
  他一声不吭,只是更紧的抱着我。
  我一叠声的低低喊着:“耿予恒,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我这一生不会恨一个人较他更多。
  他不说话,却一口咬在我的左臂,一阵疼痛直彻心扉。那一瞬间,我明白了什么是痛快。
  床边矮桌上蜡烛的火焰突的一窜,发出极耀眼的光芒,然后熄了。一袅淡淡白烟在空中画出短暂的音符便无影无踪。
  然而我无法让耿、让那一夜如烟般消散,虽然我们约好永不再见。
  我并不想他,因为他从未稍离。
  那时我以为痛不欲生已是至极,但我终于知道这不是。
  死亡是所有惩罚中最最最轻的一种,它甚至不是惩罚,而是奖赏。
  那时我竟天真无知到认为自己有以死一谢天下的幸运,但我终于知道我没有,我没有。
  我又再一次和耿相遇。
  在叶欢 ── 我唯一的朋友 ── 与南锋 ── 耿最信任、最亲近、最不设防的兄弟和助手 ── 的婚礼上。
  象那首童谣。
  “世界真是小小小,小得真是妙妙妙。”
  我不但和他相遇,还要同他以及他的家人朝夕相处。
  我做了他孩子的家庭教师。
  而且令得我答应南钰的理由竟是躲在深宅大院中绝不会有见到他的机会。
  我什么都算到了,除了南钰是耿予恒夫人。
  人算,不如天算。
  这才是造化弄人。
  老人们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我终于明白。
  那段日子有如炼狱。度日如年。
  我以为我会象母亲一样疯掉。
  我没有。
  其实母亲是幸福的,她成功的活在自己的世界。在那里,生活按她的愿望继续,一切都在计划内,绝不会节外生枝。
  我常常在卧室窗帘后面看耿和钰姊在花园散步。钰姊习惯挽着耿的手臂,头倚在他肩上,悠然缓步前行。她嘴角的浅笑让每一个看见她的人都能体会到她的幸福。
  每每提起耿,她明亮的眼中便透出温柔、喜悦、崇拜种种神色,刹那间神采飞扬。
  而我,是她的最佳听众。她信任我。
  她不仅信任我,在我们相处的日子里,她给我的爱护、鼓励多过我生命中的所有人。
  我这一生,没有人待我比她更好。
  我恨她,因不能更加恨自己。
  在耿宅我和耿从不说话,尽量将对方当做透明,我没有勇气面对他,正如他没有勇气面对我。
  为此钰姊满怀歉意,她总是跟我说:“青蝉,你耿大哥是这个脾气,他啊面冷心热,你也知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是不是,可别放在心上。”
  对着她明亮的眼睛我希望自己能如阳光下的恶灵般就此蒸发,然而不能。我能做的只有沉默。
  我以为我瞒过了所有人,直到那日叶欢来访。
  叶欢婚后过得很好,南锋十分疼她。或许因为美满的婚姻,她的画风日渐远离恐怖血腥 ── 啊,我忘了提,叶欢是名画家,在南锋在她的生命中出现之前,绘画是她的全部 ── ,虽然仍是我看不懂的抽象画,但那些色彩给人的感觉要明快舒服得多。
  趁着钰姊同小琛午睡,叶欢将我拖至花园一角的凤凰树下。
  “青蝉,我有事要问你。”她说。
  “青蝉,我有事要问你。”
  青蝉,我有事要问你 ……
  这些年来,她时常出现在我眼前,对我说:“青蝉,我有事要问你。”
  她的声音还是那么清脆,皮肤仍然是娇嫩如婴儿,看着我的目光依然充满焦灼疑虑担忧不安,明媚的阳光也一样地洒在她身上。
  我总是象当年一样问答她:“什么事?问吧。”只是我的声音已不再年轻,阳光照不到我也有多年。
  “为什么你和大哥的关系那么古怪?都不是难处的人,又同在一个屋檐下这么久,为什么形同陌路?”
  “我和耿先生不熟。”
  叶欢扬起了一角眉毛,她还是这样,一生气就扬眉毛:“什么不熟?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为什么碰了面就象仇人,招呼都不打?”
  就在那时我懂得了什么叫欲盖弥张。
  我不说话,仰头看着凤凰木羽毛状的叶子,丝丝缕缕的阳光自叶子的缝隙中洒下,点点闪动的金光与阴影相映成趣,异常美丽。
  “你说话啊。”叶欢压低了声音,有些发急。
  我调转目光看向她:“说什么?”
  她看着我,很久。
  终于,她轻轻吁一口气,开口说话:“去年除夕你一整夜都没回来,我和南锋去找过你,老板说你跟一个男人走了。他很详细的形容了那人的样子和衣着,南锋一听就变了脸。后来我照他说的画了一张像,那张画让我想起一个熟人 ── ”她顿住,声音低了下去,“ ── 去年大哥没在家过除夕,钰姐说他去处理紧急公务了。我想一定是非常紧要的事,他才会在这种日子出门。”她明亮的眼睛停留在我脸上。
  我的身子靠在树干上,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力气。我看见我的脸色苍白如纸,唇边挂着一丝苦笑,我的声音干涩刺耳一如当年:“你到底想说什么?”
  “你说呢?”叶欢反问。
  “你想知道什么?”
  “真相。”
  我沉默。
  真相。时至今日我仍然不明白人们为了什么要苦苦追问真相,这世上很难找到比之更残酷的东西了。
  “知道又怎么样?能改变什么?是,那一夜我一整夜都跟耿在一起。”我看着洒了一襟的金光,顿一顿,柔声说:“那是我这一生最美丽的一个除夕,充满了罪恶。”
  叶欢的面孔顿时失去了颜色,半晌方从喉咙里逼出三个字:“为什么?”
  尽管时光流逝,可她从也不曾停止过问这个问题。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也无数次地问自己。
  但在多年之后的今天,在发生了那么多事以后,我终于懂得为了什么其实并不重要,答案已经毫无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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