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gar.com 中篇小说——X岛法则 作者 野岛 1 一望无际的大海映照在晚霞中,天上的云霞仿佛在燃烧。 轮船在缓缓地行驶着,隆隆的轮机声传得老远。 船头甲板上,一群棕色匪徒正对着火红的夕阳饮酒作乐,他们在庆贺一场成功的劫持,一笔十分可观的买卖即将到手。然而,事情并非一帆风顺,上帝总是让人乐极生悲。突然,船头一声巨响。大海腾起一股冲天水柱,升起好几丈高,把夕阳击得粉碎、迷乱,嚯——地又落下,猛地回击在甲板上!整条船都为之震动,接着摇晃不停。我正扶栏观看着远处那座金灿灿的岛屿,但也歪邪了个猛。瘦鬼一个趔趄,摔倒在船舷上,幸好被栏杆挡住,才没有掉进海里。船头那群饮酒作乐的棕色匪徒,全都被海水浇了个透,惊惶失措,乱作一团。一片橘红色的海水劈头盖脸给我打来。我从震惊中恐慌四顾,这才发现船头那边有很大一团烟雾,正在迅速扩散,象一大堆撕碎的棉絮,夕阳在这团棉絮中被撕得破破碎碎,软绵绵地透着火燎的晕光,浓烈的硝烟味刺激得我神经发痛,我即刻意识到:船被炸毁了! 船着火了,半分钟后马达声也不响了,船缓缓地停下了。一场空前的灾难降临到每个人的头上。瘦鬼碰得满脸是血,大概是鼻血,他满船奔跑,又叫又嚷,一下子由冷冰冰的蝮蛇变成了惊惶失措的下蛋鸡。船在下沉,全船的水手都乱了起来,有两个船员“冲!冲!”跳入大海。我吓得死死抓住栏杆不放。船长最镇静,简直是个临危不惧的伟人,他命令大副赶快进起吊舱,将汽艇放入海里,但起重设备坏了,于是船长便果决命令船上的人将汽艇推下海,还一个劲儿地叫着,大概是叫大家注意别把汽艇的推进器损坏了。瘦鬼钻进船长室,提着两支冲锋枪很快又出来,丢了一支给大胡子。这时,汽艇轰冲一声下了海。大副先跳下去,刚好落到汽艇上。接着是船长,大副接住他,两人险些栽入海中。船员们争先恐后往下跳。瘦鬼和大胡子端起冲锋枪扫射,船长倒毙,大副倒毙。两个杀人狂又向游向汽艇的其他船员开枪…… 我只记得自己是在一阵恐慌中被大胡子推下海的。当我神志清醒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汽艇上了。大胡子驾驶着尚未启动的汽艇,瘦鬼端着枪坐在我的身旁。轮船沉没了,海面上漂浮着七八具尸体,在晚霞中等待着鲨鱼的到来。一切忽然又变得多沉静啊!瘦鬼恢复了先前那冷峻的面孔,他用海水洗了脸上的血迹,然后叫大胡子开动汽艇。 船是怎样爆炸的,谁也不清楚,我们三人一直沉默无语。汽艇呜呜地响着,以最快的速度向海洋上那唯一的岛屿飞驰,象一支金刚刀在玻璃上刺地划过。他们两个都很专注地看着前方,好象根本没发生过事一样。我心里却非常的不平静,老是回头看轮船沉没的地方。一群鲨鱼宛如一支舰队,稳稳地向死尸游去。不久,那几个点点动了动。不久,那里平静得如一面镜子。 这是一个什么日子呀?这就是航海家的奇遇?这就是探险家的冒险?这就是普通人的鬼使神差?我蓦然意识到世界那高深莫测的力量,这种力量渗透在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每一事物里,它是怎样组合的,怎样运动的,怎样与周围事物相联系的,都充满了神奇色彩。“世界是恐怖!”我想起了这句话,不知是哪本书里的,我体味到了,跟我在那些黑暗年代里体味到的没有多大差别。我们这些有罪的子孙,上帝造我们的时候就在脑额上打下了替罪羊的印子,所以生来便要时时过着惊心动魄的生活。还是什么也别想的好,做个呆子,内心自然会安乐无忧。 我们终于到了岛屿,但没有立即靠岸。瘦鬼叫大胡子驾着汽艇行驶,先观察观察。汽艇足足行驶了近半个小时,才绕岛一圈。 这是个典型的珊瑚岛,一个奇峰异起的海底山岭。东面很长一带都是珊瑚礁,浪子摔打在上面,溅起白花花的水沫,下面有多深,是难以预测的。西面是一带月牙形的沙滩湾,尽头有一条恐龙般的沙嘴伸向海里,层层裙裢似的海浪依次缓缓地往沙滩上爬,显得分外优美而充满诗意。岛上热带植被葱郁,于黑麻麻的天色中透着阴森森的气势,静得出奇,可怕,好象几百万年以来,它都是以这般模样呈现在浩渺无际的太平洋上,使人联想到古生代中的两栖动物时代。岛沿岸没有码头船只,岛上也看不见任何人工斧凿的痕迹,显然这是一个无人居住的荒岛,至于有没有飞禽走兽,还不敢断定。不管怎样说,面对这样一个荒岛,我还是感到非常幸运,虽然它不象我最初在轮船上看见它时令人感到大陆般的安全,想起祖国、母亲和妻子,但它毕竟使我有了一种依托感,比起那七八个被鲨鱼吞噬的棕色死鬼来,我总还有回到人类社会的希望,还有与这神秘的岛屿相依为命的天日。我是怀着万般侥幸而又心惊胆战的心理在看着你啊,X岛! 天被青纱般的夜幕覆盖了,苍穹泛着密集而明亮的星星,大海映照在清爽透明的光幕中,向远处眺望,简直辨不出海和天,就仿佛整个岛屿都在太空中了似的。我老是想到无比遥远的太古,我的存在仿佛也成了一件希奇古怪的事情。 怕深夜涨潮汽艇被大海吞回去,瘦鬼命令我跟大胡子把汽艇推上沙滩,我和大胡子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汽艇才移动了几公尺,站在一旁的瘦鬼实在看不惯了,骂骂咧咧亲自动手,我们三人才将汽艇移到椰树旁。 在匆匆忙忙逃命中,除了瘦鬼从舱里提出两支冲锋枪和大胡子一直挂在胸前的望远镜外,我们三人什么东西也没有从船上带下来。没有吃的,没有砍伐工具,没有点火器——大胡子有一个打火机,但油已经用完。更糟糕的是没有通讯工具,怎样与外界取得联系,却成了一切问题中最严重的问题。瘦鬼说这个岛的位置离航海线很远,除了海盗船和海洋考察船有可能经过,一般船只是不会开到这里来的。乘汽艇出去绝对不可能,因为没有足够的汽油,即便有,也免不了被大浪卷翻的可能。瘦鬼和大胡子都是从大都市派来的,没有航海经验,而真正有航海经验的人,在争夺汽艇那会儿,已经被他们用冲锋枪打死了。说到这里,两个刽子手都很后悔,很想在我身上揍一顿出出气,但确实又都精疲力尽了。 丛林太阴森可怕了,我们不敢进去,只好歇在汽艇里。瘦鬼谨小慎微得出奇,他叫大胡子把我捆起。尽管我竭力表白自己在这种境地绝不可能干什么,还是被大胡子扎扎实实捆住了,最后还挨了一枪托。这两个异化人物! 他们睡着了。我却难以入眠。望着黑蓊蓊的丛林,感觉十分恐怖,我便转向大海,把头枕在汽艇的舷帮上。我注视着层层爬动的白糊糊的浪子,聆听着阵阵喧嚷的哗啦啦的浪语。大海的这种情调,在我以往看的电影、小说、诗歌中,被描写得多美啊,可今夜我看见的,却难有美的快感,按唯心主义美学观——美不在事物本身而在审美者——来看,我真成了这种理论的最好的论据。人在受劫难的心理中,再美的东西看来也是寡淡无味的。我还想这些干啥?原始的气息,自然的威力,人类的渺小,我的命运多灾多难!呃,浪语,单调的浪语,乏味的浪语,使人诅咒的浪语。我的头真痛!我该换个枕头的位置了。还是不舒服。我想坐起来。这捆着的身子,太不方便了!我努力了好几次都不行,反而弄醒了瘦鬼,他惊恐万分地四周望了望,以为有什么大难临头,见周围如先前一般寂静,便大骂了我一通,我吵着要他给我松绑,结果又闹醒了大胡子,这头狗熊,二话没说,一枪托给我砸来! 黄昏,夕阳爆炸了,橙色的海洋掀起巨浪,浪涛中卷着鲜红的血液,鲨鱼在浪峰上腾跃,一个惨叫从海底传来,震颤着我发麻的脊背。枪声密集,打得海水发出刺耳的尖叫。 …… 还是一层透明而清爽的光幕罩在大海上,但更透明了,因为月亮出来了,许多明亮的星星都悄悄地隐退了。 一个浑身赤裸的长须长发的黑鬼,双手举着大石头,向惊醒的瘦鬼砸去,瘦鬼赶忙往旁边一躲。咚!汽艇震动,发出巨大的金属的洪重声,就象一口被击响的破裂的古钟。瘦鬼乘机抓起枪,但还来不及上膛,就被黑鬼一拳击翻。黑鬼夺掉他的枪,猛地一劈,将他打出汽艇,他不动弹了,那赤身裸体的凶神又补了一劈。 就在这一瞬间,黑鬼仰起了头,在皎洁的月光照射下,我看见了一张不是人脸的脸,那五官难辨的古怪模样使我浑身直抖。我全身没有一点力,我又是被捆得扎扎实实的!我以为自己死到临头了。大胡子显然在毫无反抗的情况下就先送了命, 瘦鬼也死了,现在该轮到我了。黑鬼用脚将瘦鬼蹬来仰起,证明他确实死了,便转身向我走来,虎视耽耽地盯着我,张开粗大的双手。是要掐死我!我感到这辈子就这样死,太冤枉了,心底骤然生出一股怨气破口而出:“老天呀,你明眼在上,我是无辜的人呀!”黑鬼缩回双手,直楞楞地盯着我。我感觉奇怪,但我不肯放过叫冤的最后一刻,于是又大叫起来:“我生下来就和母亲吃了三十多年的苦,受了三十多年的罪,没想到生活刚刚有了好转,父亲来信要我到南洋去读书,将来好继承他的产业,我千里奔赴,半途却遭到恶人劫持,险些被炸死在大海,千幸万幸逃到这个岛上,呜,又……”黑鬼突然转身奔进丛林里去了。我越加觉得奇怪。难道那黑鬼懂我的话?难道他同情我不忍下手?难道他不是什么妖魔鬼怪?难道他是这个岛上的居民?这个荒岛上有人居住?一连串问题在我头里闪现。昨日傍晚大胡子驾驶汽艇绕岛巡视,明明没有发现有人居住的迹象,怎么会黑夜中杀出一个黑鬼来?这一切是多么的离奇古怪呀,使人觉得离现实是那样的遥远。 月亮特别的圆,特别的亮,象探照灯似地把大海照得泛出蓝色,把丛林中的密集的枝叶照得清晰可见。我又害怕起来,不相信眼前发生的事,以为是在梦中,我想从梦中醒来,但不是梦,确确实实不是梦。大胡子歪斜在汽艇驾驶座上,展露在月光下的半边头部被砸得血肉模糊,胡子里浸满了血,在清爽的光幕下泛着微光。瘦鬼躺在汽艇外,身子扭曲着,那张苍瘦的英国绅士模样的脸在月光下暗暗发白,血从那白中流过,流出一片网状。这都是真的呀。丛林静得出奇,象一幅古老的色彩凝重的画。海浪在缓缓地爬,发出单调的原始的响声,仿佛有意对我不断重复一句话:这一切全是真的。喔,我不相信这是现实,这是梦!是梦!我要冲出梦的围困,冲出!冲出!冲出!这个梦会使我精神崩溃,会使我歇斯底里大叫,会使我在恐怖中死去。我还不要死,我还要回去,回去见我的母亲,见我的新娘子。哦,我才尝到生活的甜蜜呀,怎么就这样死了?于是,我挣扎,但大胡子捆人的技术太高明了,不管我怎样挣扎,我仍然被捆得紧紧的。我用力蹬了一下大胡子,就象蹬一头大棕熊,感觉非常实在,有弹性,我又蹬了几下,感觉都一样。但我还想证明自己不是在梦里中,我努力将身子弯向汽艇外,用力一蹬,栽了出去,栽了个狗吃屎,满脸都是沙子,嘴里鼻孔里也都是沙子。 我向海浪移去。不知是什么力量在驱使我这样做,我一点也不明白,也不想去弄个明白。移动是很困难的,我努力站起来,栽倒了几次,但我终于站起来了。我看着黑糊糊的大海,看着一层层依次掀来的微白的浪子,嗅着一阵阵拂来的清凉咸涩的大海的气息,向前纵着,纵着,纵着,快要纵到浪子爬着的地方了。这时,身后有响声,我赶快停住,转身看:那家伙又奔出丛林来了!他站在汽艇那里,叉着双脚。我第一次冷静地看清了他的整个体型:他很强壮,个子中上,透明清爽的月光将他身上各部位的肌肉轮廓照得清晰可见,给人一种力量雄健的感觉;除开他那张我不敢再看见的面庞,可以说他很健美,象个青铜雕像,一樽古典型的青铜雕像,但不是罗丹的“青铜时代”,也不是米开郎基罗的“奴隶”,而好象是二者的结合体。我竟然情不自禁地欣赏起来,先前那种恐惧心理在造物主这极为完美的杰作的诱惑下荡然无存。当然,我是谨慎的,谨慎得就象一个小孩,只敢远远地欣赏,不敢向前迈出一步。 突然,丛林里又奔出来一个,到了那家伙跟前,与他并排站着。我先是一惊,但马上就感到分外欣然。天啦,那是个女人!要不是我真是遇见了奇迹中的奇迹的话,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在劫后的现在饱了眼福。那个个儿苗条的女人儿,也是赤身裸体,黑咕隆咚地象一尊美不胜美的女雕像,象黑女神啊!那线条优美舒展的体型,那光滑明晰的肌肤呈现的质感,那玲珑剔透的各部位的绝妙组合,俨然一个少女的身姿,多么动人,足以使人忘掉一切。遗憾的是看不清她的面庞,但根据月光流浴而过的面庞上隆起的额头和鼻梁的轮廓,是不难推断出那是一张极好看的颇有灵气的女人脸。造物主是个脾气怪癖的艺术大师,象人一样喜欢走极端,要么捏弄出绝顶美妙的作品,要么捏弄出极为不谐和的东西,造物主的这一杰作是令人惊叹不已的。我摇摇晃晃地立着发呆,脚下的沙粒好象在滑移,爬上来的柔软的浪子舔着我的脚后跟。 他们与我对峙相视足足有十分钟,然后才去动那两个死鬼,好象是在剥衣服,男的不让女的动,他先剥下瘦鬼的衣服裤子让女的穿上,随后他再剥下大胡子的自己穿上,接着取下两支冲锋枪,又望了我一片刻,这才又钻进丛林里去了。 太奇怪了,这一切太奇怪了!我控制不住自己喊了起来:“喂!喂——!”没有回答,只有奔进丛林时碰着植物发出的嚓嚓声。 我赶忙纵着跳回汽艇,看着两具被剥得精光的尸体:大胡子象头肥白的约克猪,瘦鬼却象干藤编织的人。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看着尸体心里又怕,只得跳到离汽艇几十步远的地方,倒在湿浸浸的沙滩上。 还有个女的。我注视着他们钻进的那片丛林想道:他们是一对。这岛上有一对男女。还有别的人没有?他们为啥都赤身裸体?他们剥了死者的衣服,都穿上了,这说明他们是人,的的确确的人,而且还是知道羞耻感的正常人。但是,那男的披头散发,那女的也是。他们是土著,还是现代人?这一系列问题我都感到非常有趣,值得研究。更有趣的是:他们取走了两支冲锋枪,说明他们懂得这种现代武器,他们一定跟现代人接触过,他们是否就是现代人?他们会使用冲锋枪吗?不会使用取走干嘛?出于好奇?绝不是,绝不是,那男的拿枪时,还拉了一下枪栓,下了弹夹又安装上,卡啦卡啦弄了一阵子,一挎就上肩,动作多熟练,啊,我几乎可以断定他们是现代人了。可是那男人一张不是人脸的脸,那张叫人永远也忘不了的比魔鬼还要可怕的脸,把我的思路搅乱了,使我那已沉睡的恐怖感又复苏了。我监视着那片纹丝不动的丛林,防备着他们再次出现。然而,直到天亮,那里都没有动静。 太阳出来了,晨光晒在丛林上,把它染成了一片片湿漉漉的金橘色。大海上一派直往上升的晨雾,绯红的海水显得有种潮湿的朦胧感,但却显得非常的活跃,充满令人振奋的生气。我觉得发生的事都不是梦,是现实。这时,我开始感到疲倦,很想睡觉。我怕睡着了有危险,便与越来越浓的睡意抗拒,但我终于敌不过生理性的力量,太疲倦了,我闭上眼睛。 我睡着了,但睡得迷迷糊糊,头脑昏沉,仍然处于高度兴奋状态,对海上和丛林里的动静有种奇特的敏感能力,可以说是神经质。我身体不太好,爱看书,常头痛,失眠,尚有神经衰弱症状。我听着几天来一直在耳边响着的海水,听着岛上植物哧嚓哧嚓地互相摩擦,听着多少天来第一次听到的鸟儿的啁啾鸣叫。后来,有种奇怪的声音出现了,好象是从海上传来的,给人一种冲浪的动作感。一阵恐惧立即渗透我周身每一个毛孔,我猛地一蹬!醒了。 海水里果然有东西在游动,其中已经有两条被海浪掀上岸,向沙滩上运动而来。长长的嘴,长长的尾巴,有坚硬的甲皮,有四条短脚,一对饥饿的眼睛在沙滩上寻找。鳄!我心里一紧,豆大的汗珠密密地沁出毛孔。我在电影上见过,是的,我在画报上也见过对它的描写,是一种性凶恶的水陆两栖动物,它能一口将人的腿咬断,这家伙其形状就很骇人。两条上岸的鳄已经爬到大胡子和瘦鬼的尸体旁了。奇怪,这两具尸体原先是在汽艇旁,怎么到了海水边?一定是昨夜那个黑鬼把他们拖到那里去的。是的,尸体到汽艇之间的一段沙滩有两条被拖动的印辙。一条鳄鱼已经咬住了瘦鬼的脚,另一条正在向大胡子爬去,很快也咬住了。我感觉自己也被咬住了似的,脚上抽筋地痛,僵硬。它们吃得很有劲,每咬一口后,便抬起头格嘣格嘣地嚼。我的妈!一排浪子涌来,又爬上两条鳄鱼。我赶忙将脸埋进沙滩里,我想抵抗那种恐惧,但是不行,那些鳄鱼吃尸体的响声格嘣格嘣地往我耳朵里直贯,在耳鼓膜上杂乱无章地弹击,使我在足足十分钟的时间里听不到别的声音。宁静,终于变得宁静了。我想它们大概吃饱了,已经回到海水里去了,我的恐惧有所减少。但是,我立刻又听到一种声音,一种向我移来的声音,在沙滩上爬动。我猛地抬头,一条鳄鱼张着铁钳般的大嘴向我迫不及待地爬来,尾巴拖在沙滩上发出沙沙的响声。那种刚刚有所减小的恐惧,咣地又摄住了我,两耳仿佛被一根又粗又硬的铁钎捅穿了,鼓胀剧痛,并且仿佛还有一双坚硬的爪子使劲地掐住我的喉,掐得我啊地大叫了半声。我在沙滩上使尽全力扭动,想从绳索中解脱出来。 “哈哈哈哈!”丛林里传出笑声,我翻身看,是昨夜那个可怕的人,他挎着冲锋枪,十分可憎地大笑,正着欣赏这个残酷的场面。那个女的站在他旁边,端着枪,看着我所面临的险境,十分惊慌。她是个善良的人,我这样想着,于是赶忙向她呼喊:“救命!救救我!”她似乎听懂了,端着冲锋枪冲出来,然而那魔鬼一把将她拉了回去。我一边拼命呼救,一边回头看,凶恶的鳄鱼离我很近了,爬动的节奏也加快了,五公尺……四公尺……“救命呀!”那家伙仍然在笑着欣赏。一个多么残忍的没有半点人性的魔鬼!然而,那女的,猛然一枪托砸在那男人的肩膀上,喝道:“躲开!你这恶棍!”汉语!她是说的汉语!我来不及过多地惊喜,拼命地向她移动。只见她一个健步冲出丛林,向沙滩飞快奔来。我转身看,鳄鱼已经爬到我面前了,张开奶油色的嘴,象把大钳子,猛地一下,锋利的齿进入了我的腿肚子! “啊………”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空气中爆炸出几朵蓝色的硝烟,鳄鱼扭动了几下,头往上翘着,翘着,耷下不动弹了。我仍叫着,虽然我感觉腿肚子凶猛的力已经松了,但痛还在继续,我不敢动,一动痛就加剧。那女的赶忙跪下帮助我,她将枪管塞进鳄鱼嘴里,用了很大的劲才将我的腿肚子取出。我十分难受地看着自己的腿在血淋淋中抖动。女的对走到跟前的那家伙喝道:“还不快给他松绑!”此时,那家伙就象做错事的小孩,很内疚,蹲下身给我松了绑。我的双手一得到解脱,便本能地抱住腿翻滚在沙滩上,那痛正处在高潮。我蜷曲一团翻来滚去好半天,觉得好受点了,才不动了。这时,我浑身是汗,满头是沙,就象一团掉进沙子里的糍粑团子。女的拉下那家伙的衣服(大胡子的),跑到海水中洗了洗,然后又跑回来给我擦拭伤口。我痛得大叫,女的命令男的过来当助手,那家伙劲很大,我被他死死地抱住。女的给我拭净了血,便刺地撕下自己身上的衬衣(瘦鬼的)下端,给我包扎。包扎完,她又拿起那件血染的衣服跑到海里洗干净,又跑回来耐心地给我擦脸,并且温和地问道:“好些了吗?”我感激地点点头,两眼一热,热泪便滚了下来。 我处在强烈的精神刺激中,在很长时间里,每一样奇怪的自然现象都会叫我惊叫起来:缠在树上的蛇,密密麻麻附在海藻上的海马,峭崖缝里惊飞的海鸟等等,都会吓得我半天喘不过气来,就连岛上那株被雷电劈裂的大乌木树,也会骇得我捂住脸不敢看,那简直是一个多头多肢的怪神,在抓着自己的肠子狂舞。(其实,这棵树是一件非常精美的艺术品,是雷公爷爷的灵感造就的,后来我们经常去摘垂挂在枝上的金红色果子吃,树身虽说有一半被雷电烧毁了,但还有几根枝丫仍活着,一到夏季就开花,结出足够我们三人吃几天的美味果子来。)我最神经过敏的还是那男的,他每每接近我,我就惊叫不已,不让他碰我一根毫毛。他不光是面目生得可憎,还有一副残酷的心肠,我觉得自己对他有着强烈的排斥性,他的存在就是对我的威胁,他会使我想到我所经历的那一系列可怕的遭遇。 而那女的,我却认为是我的保护神,就象小孩依顺母亲一样,我非常依顺她,这不仅因为她象母亲一样的慈爱,还因为她是一个汉族妇女,跟我语言相通,她说话又是那么的亲切动听,从此以后,我就不会感到孤独了。从心里说,自从遭劫持以来,我一直处在魔鬼的环境中,现在总算又得到了人类慈悲的光顾,我心里无比激动。好些个时候,我都凝望着这个女人流泪,我说不出一句话,我太激动了,我对她的崇敬、感激、爱慕、钦佩等种种真挚的感情都难以用言语表达,我觉得世界又开始美丽起来,那几十个小时里一直围困着我欲致我死地的各种恐怖现象,在这位女性伟大的慈爱横扫下全部葬送大海。 她的确是个杰出的女人,就象一位出色的驯兽员,那个看来跟魔鬼没有两样的男人,在她手中却是一头十分听话的雄师,她命令他干啥他就干啥,虽然有时候表现出非常不乐意,但绝对不敢违抗她的意志。而这个家伙,也挺能干,她叫他弄些鳄肉来,他便用一把自制小刀去刮死鳄,割下细嫩的背脊肉。她叫他烤鳄肉,他便把干柴堆架好,再将一支小树叶伸进汽艇的油箱蘸上汽油,放在柴堆上,然后端起冲锋枪打了一发,随着砰的响声,干柴轰地燃了起来。接着,他专心专意地烤着鳄肉,没过多久,那湿淋淋的鳄肉就弥散出香味,很是诱人。他将烤熟的第一块递给女的,她毫不客气地接过来捧在手中翻来复去吹着,吹得不烫手了便递给我。我注视着这块黑乎乎的熟肉,半天伸不出手去接。是的,我饿极了,看见食物,我这饥饿了很久的胃仿佛被什么东西使劲钳紧了。我的保护神见我不动,便把烤鳄肉撕下一块喂到我嘴边。多么鲜香的烤肉啊,我的味觉器官得到了非常舒服的快感。“吃啊,”她说,将肉向我嘴里塞了塞。我的喉咙一哽,热泪便涌了出来。她把脸转向一边,我看得见她的眼角是红的,额头胀起了一根蚯蚓似的青筋。 那男的默默无言地烤着鳄肉,显得很专注,好象不把那一大堆新鲜鳄肉全部烤熟,决不罢休。 大海涨潮了,水位在喧闹声中升了起来。阳光下碧蓝的海水显得十分活跃,一排接一排的浪子,欢叫着往金色的沙滩上奔腾,宛若在唱颂歌《欢乐女神》,那浩浩荡荡的阵势,就象奔向麦加克而伯神殿的朝圣队伍。
2 我们三人在一起吃着烤鳄肉。 为了使僵持的气氛活跃起来,那女人首先作了自我介绍,她叫阮黎英,海南岛人。那男的不开腔,女的替他说了,他叫赵洪森,甘肃人。我觉得自己似乎说不来话了,用了很大的力气才讲出自己的名字和出生地。黎英认为我的名字好听,非常喜欢。 “欧阳进修,”她说,“有意思。好,以后我就叫你欧阳,怎么样?” 我点点头。洪森瞟了她一眼,虽然那张没有皮肤的脸看不出表情,但那对显得特别白的眼睛却放射出令人不寒而栗的光。黎英没有理睬他,滔滔不绝地向我讲着昨天以来发生的情况。 “昨天黄昏,我和洪森在红树林摘果子,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我们以为是打雷,但又觉得不象,天气十分晴朗。洪森很敏感,他立即从树上下来,朝发生响声的地方奔跑。我也丢了果子紧紧跟上。我们以最快的速度跑到岸边,爬上高高的礁石。这时,我们看见很远的海面上聚着一团烟雾,在夕阳照射下,就象一朵盛开的红玫瑰。我和洪森都很激动。我心坎怦怦跳着。洪森的心也跳得厉害,他的胸脯都在抖动。欧阳,我们在这个荒岛上已经禁闭了整整十五年,十五年!你肯定不会相信。” 我异常吃惊地注视着她和洪森。 “好,这个留着以后再慢慢讲,”黎英接着说。“那是什么爆炸?我们互相问着。我说是船爆炸,跟我们十五年前遇见的一样。洪森说不一定,飞机坠毁也有可能。我说不是飞机坠毁,因为爆炸前没有听到天空有飞机声。洪森说可能是啥不明飞行物,从远处飞来,途中机器失灵了,所以没有轰鸣声。但我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因为这一带有水雷。” “水雷?”我惊奇地问。 “是的,”黎英说。“在东面海蚀台岸边礁石上,还碰炸过一枚呢,以后我们会引你去看的。” “原来是水雷,”我又说了一句。 “我和洪森没有离开岸边,”黎英接着讲,“我们坐在礁石上,望着那团慢慢消散的烟雾,我们期待着奇迹出现。果然,没过多久,又响起了枪声,虽然声音小得象挤死的虱子,但还是听得见;当时,海风正迎面吹着。枪声响了一阵,后来就不响了。无疑,海上有船遇难了。可是放枪干嘛?我俩很有兴趣地猜测着:鸣枪呼救?但海面上没有别的船只,也许有,因为太遥远,我们肉眼看不见。我们觉得很有趣,一定要看个明白。告诉你,欧阳,整整十五年,我们一直没有遇到有船经过附近海面,这个岛太偏僻太偏僻了,好象这个岛根本就不在地球上,而是在别的星球上。 今天,我们总算遇见船了,但十分遗憾的却是一艘爆炸的船。尽管是一艘爆炸的船,我们仍然很兴奋,仍然对它抱着无限希望。沉了没有?我们对这个最为重要的问题推测了又推测,我们希望它没有沉,它只是受了伤。可那样大的爆炸又使人感到心寒。不管怎样说,我们把十五年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个时候,寄托在那烟雾消散的地方,期待着奇迹出现。果然,太阳沉到海里的时候,海面上出现了一个很小的斑点,后来才看清那是一艘黄色的汽艇。我激动得站起来挥手呼喊,洪森一把将我拉下,按倒在礁石后面。汽艇近了,但没有立即靠岸,而是沿着岸边行驶,从我们面前飞驰而过。我们看见你和那两个老外,还看见他们手中的枪。我很感激洪森的警惕,我们隐蔽是对的。我们估计汽艇会在沙滩湾停。这个岛我们太熟悉了,每一块礁石,每一块土地,我们都了如指掌,除了海滩可以停泊,其它地方都是珊瑚礁岸。我和洪森奔到沙滩湾这边来,隐蔽在灌木丛中。果然,你们的汽艇绕了一圈,便来到这里登岸。我们看见你们把汽艇推上沙滩,看见那瘦子命令那胖大胡子把你捆起来,你在吵闹,说些啥,听不清楚,因为我们不敢离得太近。根据汽艇只载了三人来,我们判断出别的人都死了,因为能有救生艇的船一定是一艘轮船,而有汽艇的轮船一定不是一艘一般的轮船,先前海面上响起的枪声一定是这两个拿枪的人干的。根据他们对待你的态度,可以断定轮船上别的遇难者已经被他们打死了。欧阳,我说得对不对?” 我为这个女人的分析判断能力感到吃惊。她兴趣正浓,不让我插嘴,只让我说是还是不是。好一个自信的女人!我的精神逐渐恢复正常了。 “那两个家伙是不是海盗,”她接着说,“我不敢作出判断,但有这种人控制的船,我敢说一定不是客轮。怎么样?我的判断如何?” 我笑了笑。 “好,现在请讲讲你的遭遇。他们抓你干嘛?你夜里说你和你母亲吃了三十多年的苦,受了三十多年的罪,你父亲要你到南洋读书,继承他的家业,你半途却遭到恶人劫持,这是怎么回事?” 她的问话触动了我的心。我该对她说什么呢?往事不堪回首,眼下却令人无限悲伤,前途更是渺茫。尽管如此,我还是愿意向我的恩人叙述我的来历。 我这个人生来就是个倒霉蛋,当我懂事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和母亲为啥那样凄苦。因为我老子从前是个商人,后来逃到南洋又做了巨商,据说资产达一两个亿,是个满身铜臭终日吸着人血的阶级异己分子,就因为他还活着,我们便受这人世的疾苦。但人生一世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陡然发生巨变,以前人与人之间不可逾越的阶级鸿沟,蓦然不存在了,我们这些有着海外关系的罪人,一下子成了众人羡慕和议论的对象。老子突然来信,并派了一位四十多岁的先生,要接我们母子俩到国外去享福,以表他对我们的歉意。母亲很是辛酸,从未这么伤心哭过,好象把她肚子里几十年的苦水全部倒了出来。以前父亲带着姨太太离家出国的绝情场景浮现在她的眼前,说什么她也不出国,她死也得把这把老骨头死在家乡。不过母亲劝我去,她说我毕竟是他的长子,他在国外的全是女儿,有一个儿子,又是先天性痴儿,只是个名义上的人。我很是为难,虽说我年轻的骨子里有一股往外冒的劲儿——因为人们都说外国怎样怎样的好,报纸上说,广播里讲,很是令人神往,很想去看看,到国外去读读洋学堂,回国便是留学生,很受器重,大可不愁君子无用武之地。但是,我能撇下把我从小拉扯大的母亲不管吗?还有我那相爱近一年的姑娘,尽管她是在我们家发生翻天覆地变化之后爱上我的,但毕竟是我的初恋,而且我确实也喜欢她。母亲最知儿子的心思,她那圣洁的母爱之情使她毅然为儿作出全部牺牲。雪梅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子,她说她愿为我守在妈身边,等到我出国深造返回那一天,不过雪梅使我最感动的还是,我若不放心她,她干脆就跟我结婚,当个守候婆婆的好媳妇,后来就一定要这样做了。我想也好,成了亲便是一家人了,婆媳之间互相有个照顾,我在外既不忘家眷之情,也不负国家之义,深造完毕,即刻返回,老子那边,也好交待,否则无脱身之计也。 我这人倒霉就倒霉在生性固执,不乘飞机硬要乘船,目的是想看看大海,结果半途遭到歹徒劫持,不明不白地上了一艘海盗船,那家伙是为了劫持我作筹码向我父亲敲诈勒索。俗话说祸不单行,结果上了海盗船不久,轮船莫名其妙又爆炸了,九死一生又被命运抛弃到了这个荒无人烟的岛上。 “你太不幸了,跟我们一样,”黎英听完我的故事,感慨地说。“不过,我们今天很有幸,总算盼到了一个岛外人,而且还是一个国家的。你说是吗,洪森?我们太有幸了。洪森,干嘛不说话?” 洪森喔了一声,表示回答了,继续烤着鳄肉,没有抬头。 “我应该也算是很有幸,能碰见你们,”我说。“万万没想到这个荒岛上还有人,并且还是一个国家的。你救了我,我真有说不出的感激啊!” 黎英见我流泪,她也流泪,但她很快便露出笑容。 “我们都很不幸,又都很有幸,是不是?我们是两个奇遇相加产生出一个新的奇遇,这都是那些万恶的水雷把我们送到这个荒岛上来的。” 命运是怎样把他俩安排到这个荒岛上来的?洪森为啥是那个令人不寒而栗的鬼模样?这些问题在我好奇的心里击起了一层层浪圈,使我竟然忘记了自己的伤痛,迫不及待地向黎英询问。看来话匣子已经打开,黎英又正在兴头上,所以她很乐意地对我讲起来。 “十五年前,我从海运学校毕业,分配到一艘货轮上当报务员,干了近两年。记得最后一次远航,文化大革命正处在高潮,海运局许多船都停船闹革命,码头上物资积压成山。我们的船刚刚返航归国,局里来了一项特殊命令,要我们立即将一批重要物资运出去。我们的船是一艘老货轮,毛病很多,按理说回港后至少应该检修一个月,才能远航。船长坚持停船检修,政委却主张接受任务,我们这一批年轻人革命干劲正足,都站在政委一边,所以大家休息了两天就起航了。 “这次远航,一开始就不吉利。船长因反对不检修轮船就又出发,遭到革命派批判,二副和轮机长帮他说了几句话,也都遭到攻击,他们一路上都是闷闷不乐的。船快要经过菲律宾群岛的时候,轮机出现了毛病,抢修了八个多小时才恢复正常。然而,正象船长预言的那样,坏事一个接一个地出现。惯性导航设备出现了故障,新安装的无线电导航仪坏了一支电子管,由于没有备用的,无法再继续使用,最后只有采取天文导航,可非常不吉利的是天气又很坏,海上雾气弥漫,能见度仅在几十公尺以内。当时我们的船正处在巨大的北赤道海流受阻而形成乱流的位置,船不能停,水很深,无法抛锚,只有前进。船员们都很紧张,大家后悔当初应该听船长的劝告。这时,政委站出来,手捧语录,向大家喊道:‘同志们,毛泽东思想是行动的指南针,有了它,什么困难我们都能克服!’船一边行驶,一边继续检修。就在这时候,一个船工在检查船舱有无漏水现象时,发现货舱里有一个陌生人,大家立即将这人当坏分子抓了起来。经过一番搜身,发现他身上除了一封几年前从澳大利亚寄向兰州市的航空信外,什么也没有发现。不管怎样审问和武力逼供,此人都不开口。大家以为他是哑巴。他为什么爬上我们的船?是外逃?是特务?这些问题都没法得到回答。最后政委决定等到返航回国后,把他押送公安部门。他被捆了起来,关进货舱里。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检修,导航设备的故障总算排除了。导航员们仔细测量,发现我们的船已经远离航线一百多海里。 “轮船仍在迷雾中,我们一边继续鸣笛,一边向航线方向行驶。我回到报务室,在日记上记下这一天发生的事情,那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也在我的日记中记录下了。正当我为自己曾经也反对过船长感到问心有愧准备去向他道歉的时候,突然一声巨响,将我从椅子上震倒,安装在工作台上的无线电仪器唏哩哗啦倾倒在地,船摇晃不停。我爬起来,冲出报务室,外边的情况惊得我发呆。轮船在燃烧,船上的货物,移动的移动,倒塌的倒塌,油桶相互碰撞,滚动,爆炸,全船的人乱作一团。政委从烟雾中冲出来,挥着毛主席语录喊道:‘大家不要乱,镇静!镇静!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船员们总算镇静下来了。这时,船长叫道:‘大家赶快穿上救生衣!前舱进水了,轮船已经开始倾斜!’船长见我呆着,对我喝道:‘还不快去无线电呼救!’我赶忙回到报务室,慌慌张张整理无线电仪器。坏了!全坏了!我急得几乎要哭出来。这时,船长冲到门口喝道:‘你还呆在那里干嘛?快呼救!船在下沉了!’我慌张地说:‘不行,机器全摔坏了!’船长急得双眼发红,半天才说出话:‘船完了。快穿上救生衣吧,准备逃命。’我忽然想起那个陌生人,对船长说道:‘舱里那个坏人怎么办?’船长说:‘把他放了!’我尊命边穿救生衣边向货舱里奔去。 “真倒霉!他被一大袋麦子压在角落里,我搬了搬,搬不动,他在下面喘息着,一双求生的雪亮的眼睛盯着我从口袋里漏出的一串钥匙,我灵机一动,马上用钥匙上的小刀割断捆绑他的绳子,他的手脚解脱了,便猛虎般地大吼一声,撑了起来,把一口袋麦子顶上了半空。我说:‘快逃命吧!船在沉了。’他呆呆地注视着我,我拖着他就往外推。 “我推着他冲出舱口。这时,一个油桶爆炸,冲在前面的他大叫着往后倒,我赶忙用力托住他的身体,我们才避免滚下舱里。远处的政委跑过来帮忙,又一个油桶爆炸,政委被炸上天,摔倒在甲板上,死了。陌生年轻人受伤了,身上在燃烧,他大叫着乱抓,我用力将他推出舱口,只见他在甲板上翻来滚去,我赶忙就近拖起一张帆布覆盖在他身上,火熄灭了,我揭开帆布,吓得我惊叫起来!他的面部烧得漆黑,象一层癞蛤蟆皮似的。他哇哇大叫着向大海里扑去,我赶紧跟着跳了下去。” 这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我所受惊的不是船的遇难,而是我面前这位热带海岛长大的女人。关于她舍己救人的崇高精神,我一点也不怀疑,她救我就说明了一切。我全神贯注地望着她。洪森一声不吭地坐在一旁,他手中的烤鳄肉发出了焦臭味。我希望她继续讲下去。她好象还沉浸在跳入大海的那一瞬。过了一会儿,她扬了扬头,将瀑布般倾泻在面庞前的头发扬到脑后去了,然后又开始了她那娓娓动听的故事。 “我是穿了救生衣的,他没有。我们跳入大海中的时候,发现近旁有一个空油桶,他是个会水的人,但他受了伤,泡在大海里,痛得在水里乱游,我见他没有沉下去的可能,便向油桶游去。油桶的放油孔没有盖子,水正往里面灌,我把孔转到上方,然后脱下救生衣,再脱下衣服,用它将孔塞住。我把油桶推到他那里,他一下抱住就再也没有放开,以至我给他穿救生衣都没法给他穿上。 “我们全船人员活了多少,我并不清楚,当时离我最近的是水手长和大副,但不久浪子就把我们打开了,后来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相互呼叫的声音也越来越小,大雾把我们的视线挡住了,再后来天就变黑了。 “是这样的吧,洪森?”黎英问。 洪森看了她一眼,又看了我一眼,表示回答了。我注意到他的两眼又红又潮,看得出他内心很激动。他默默地烤着鳄肉,他要把那一大堆鳄肉全部烤成肉干。他递了一块给黎英,黎英递给我。他又递一块给黎英。我感兴趣的不是烤鳄肉,这食物太粗造。我感兴趣的是这个叫洪森的人为啥那么凶暴残忍,我怕他就象小孩怕哑巴怕疯子一样。黎英又讲了起来,我的问题便从中得到了解答。 “我们两人一直抓住这个油桶,在海洋上漂流了两天两夜,侥幸被海流冲到这个岛上。我是个在海南岛成长起来的人,对热带海洋气候习以为常,但洪森就不行了,他来自干燥多风的大西北,又严重烧伤,在生活上已经无法自理,整天躲在山洞里。那时候,我还是个黄花闺女,虽说满脑子毛泽东思想,天不怕,地不怕,具有克服一切困难的勇气,但是被这意外的遭遇抛弃到了这个荒无人烟的岛上,心中还是充满不安和恐惧。不过,我这个人很怪,一旦身边有人比我的景况更坏,我在心理上就会得到一种安慰,再加有使这个人恢复健康的信念,天天忙忙碌碌采野果,找淡水,到海边去眺望遇难的同志和搭救的船只,于是就把那种劫后的恐惧给忘记了。 “洪森遭受的苦难是我一生中从未见过的,由于海水的浸泡,他那被烧伤的皮肤没有感染,但烧伤的地方起了很多水泡,象珍珠一样亮。由于没有药物给他治疗,他终日处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中。怎样治疗他的伤,是我绞尽脑汁的事,在百思不得其解中,我想起红军爬雪山过草地脚上打起水泡采用针刺的办法,我不知道这个办法能不能使洪森的烧伤有所好转,也不知道采用这个办法放了他的水泡会不会给他带来危险。但是,我决定尝试一下,我得冒这个险。我懂得阳光有杀菌的作用,打算把他拖到岩石上去,让他的身体暴露在阳光下。他真是个难办的人,说什么也不离开阴凉潮湿的岩洞。我只好对他采用武力,操起一根木棒要击他的脑袋,想把他打昏后再拖走,他不动,两眼望着我,希望我一棒将他打死。我不忍心了,丢下木棒。结果,他拣起木棒往自己头上打,象个疯子,我简直受不了,去夺木棒,他不动了,他已经消耗了很大的体力,没有劲了,我乘机把他拖出洞,拖到岩石上。 “当时我还是个大姑娘,但我的羞耻感已经被严酷的现实荡然无存。我扒下他的血肉相粘的衣服,扒得他大叫大嚷,满身大汗。我摘下胸前的毛主席纪念章,取下别针,将他身上的水泡一个个刺破。还好,那几日都是晴天,太阳一大早从海边升起,一直到很晚才落下。两天以后,他身上的烧伤全都结了焦痂,不久焦痂开始脱落,身上的奇痒折磨得他歇斯底里,我怕他用手抓伤那些鲜红的肉芽,就把他反捆起来。当然,这都是在他昏迷的时候进行的。他有时痒得难受,就在沙滩上乱跑,跳进海水里浸泡。感谢大自然饱含盐分的海水,对他的身体太有益了,他身上有些裂开的口子,在海水浸泡下产生出的剧痛抵消了奇痒。他后来说,那种剧痛尽管难受,但比起奇痒好受多了。每次他浸泡够了,就扑在沙滩上,看上去象个死人。” 我看了看洪森,他目不转睛地看着黎英,仍然不说一句话,这时我开始对他怜悯起来。 “洪森后来自然是恢复了健康,但是……”黎英显然不好说下去了。 洪森的头埋得很低,似乎要将那张魔鬼般的脸掩藏起来,黎英移到他身旁,抚摸着他,我越加同情他了。 “一天,”黎英又开始讲,“他在雨水洼里看见自己的脸,悲痛极了,发疯似地抓自己的脸,好象要把这张没有皮肤的脸撕下来,他在丛林里乱打乱踢,身体被荆棘划了一条又一条鲜红的口子,划得他满身是血,他冲出丛林,发现海滩上有一条鳄鱼,便就地拣起一块大礁石举着冲过去,活活地将鳄鱼砸成了肉酱,他丢下礁石,倒在死鳄旁边放声大哭。我跑到他跟前,不知道怎样安慰他,我怕过多的安慰会使他认为我在同情他,这样会伤害他的自尊心。我站在他身旁,默默地注视着他和那条死鳄。后来他终于感觉到我在她身边,爬到我跟前,双手抱住我的脚,我感觉他的滚烫的身体在发抖。老实说,在这之前,我一直把他当做阶级异己分子,我对他所做的一切,完全是出于执行任务,是在体现革命人道主义精神。我对他并没有阶级感情,甚至有个时候,我还真想他死掉,因为我们的遇难是否与他无关还很难说,反正直到这个时候,此人还是个身份不明的人。至少我有这么个想法,此人是个灾星,是他给我们的船带来了灾难,我们的政委牺牲了,其他人活没活还不知道,我虽然活着,但能不能回到祖国,还是个难解的谜,我对他是充满了憎恨的。但是,这个时候,他抱住我,好象把他整个的生命都依托在了我的身上,我对他在感情上发生了变化。我心里很矛盾,很想挣脱他,跑到丛林去。渐渐地,我感觉我那失去了好长时间的女子羞耻感又回到了身上,我蓦然觉得让一个大男人这样抱住我的脚,把整个脸都埋在我的两大腿之间,是一件非常羞人的事,我感到害怕。但是,那种自强的个性在我身上还占着统治地位,我用厉声的呵斥来维护自己的尊严,使我那摇摇欲坠的意志坚固起来。我记得当时狠狠打了他一耳光,他松开手了,我乘势转身跑进丛林,躲藏在一个他难以找到的灌木丛中。过了很长时间,我见没有动静,便又好奇地去窥视,发现他还跪在那里纹丝不动。我想,我那一耳光大概把他打懵了。我自以为得到了解脱,感到一阵轻松。可是,他一直跪在那里不动,象稳稳立着的一个石头翁,到了黄昏都还是那样一动不动。我也不敢走得太远,大概是怕他出问题,我才没有走远。要知道,在这个荒岛上,只有我们两个人,要是他死了,就只剩下我一个人,想到这里,我感到害怕。我发现在这种特殊的境遇中,我是离不开这个人的,尽管他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尽管他跟我没有丝毫情感,尽管我还不明他的身份,我仍然离不开他。当时我想,离开他,我就等于离开了我赖以生存的整个人类,这是何等可怕的前景啊。于是,我的思想又开始动摇了。我觉得他是非常可怜的人,他并不是个坏人,我呵斥他,打他耳光,他既不还手,也不还嘴,就象一个做错事的小孩子,认罚。他是这么一个人!我忍不住也走过去,说道:‘喂,起来,海水起潮了。’一个浪子爬上了他的脚尖,他还是不动。我动手去推他,他抬起那张可怕的脸,泪水不断地流,他说:“我不是破坏分子!不是特务!’他说话了,终于说话了!我十分惊喜。他接着说:‘我实在无法呆在国内,才走到这一步的,我是个走投无路的人。’我激动地对他说:‘别难过,快起来。咱们找个干燥的地方慢慢说,别让海水湿了身。’ “我们爬上高高的珊瑚礁岸,面向北边的大海而坐。温热的海风轻轻吹来,给人带来对祖国的思恋。他凝望着大海远处,好象在那辽阔无际的流体中重新看到了他生活中的情景,看到了他的亲人,看到了那日夜咆哮不息的黄河。他开始对我讲起他的身世。 “洪森出生在一个不被我们这个社会所看重的家庭,他父亲是个表演艺术家,在曲艺团当团长,由于有历史问题和海外关系,团里的革命派就揪斗他,给他戴高帽子,使他受尽各种屈辱。他们家也因此被抄,好多东西被拿走。他妈死得早,父亲没有再娶,就带着他和妹妹过日子。他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便响应祖国号召到了最艰苦的地方,在黄河上游当放木工人。他妹妹在父亲的团里当演员,由于父亲的问题,一天被团里的革命派头头叫去训话,那个野兽见她长得俊俏,就在办公室沙发上把她强奸了。他妹妹当天夜里吊死在浴室里,他父亲取下女儿的尸体,哭了一整夜,后来也服了工业酒精中毒死亡。洪森得知消息返回曲艺团,团里说他父亲和妹妹都是畏罪自杀的,他不相信。他妹妹是那样活泼可爱,他父亲是那样和蔼可亲,怎么会畏罪自杀?一个好朋友帮助他安葬了父亲和妹妹,随后悄悄告诉他了真情,他一句话也没有说,找到那个恶棍,把他溺死在黄河里,抱了仇。他不敢呆在城里,也不敢回水运站。他在家里找到以前叔叔从澳大利亚寄来的信,爬上火车,到上海,后来就爬上了我们的远洋货轮,想偷渡出国去找他的叔叔,没想到半途轮船出故障被检修工人发现给逮住了,后来船遇难就跟我来到了这个岛上。” 洪森已经没有烤鳄肉了,而是用刀尖戳着鳄头,看得出他心里充满了仇恨。 “听了洪森的遭遇,”黎英说,“我非常同情他。整个运动时期,我都随船远航,在家的时间很少,对国内发生的事情了解不多,可是在我单纯的脑子里,我是坚信毛泽东思想的,坚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大方向是正确的,运动中有乘机打击报复的坏人是不可避免的。我对洪森的戒备消除了,我们相互默默无言,他的不幸遭遇和我们的轮船的不幸遇难,象两座阴沉沉的大山压在我的心口上。洪森突然站起来向大海呼叫:‘我已经不是人了!以前,人人都说我长得很帅,不少姑娘追求我。喔,老天,我还说这些干嘛?我现在是个人人见了都会感到害怕的魔鬼!我的脸在哪儿去了?’他猛然抓住我嚷道:‘还我的脸!还我的脸!哦,你是女人,你是女人,你可以生孩子,给人一张脸,可你能复原一个人的脸吗?我向谁去要我的脸?’他放下我,又向大海呼喊:‘苍天啊,我是魔鬼了!’他那凄惨悲壮的呐喊,直往我心上刺,我的泪水夺框而出。” 洪森呼地站起来,我和黎英同时抬头看着他,他抹着泪走进丛林,后来他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声音特大,挺粗,很悲,他一会儿抱住这棵树,一会儿又扑向另外一棵树,他哭得整个荒岛都仿佛在跟着流泪。他的哭声使我想起许多往事,我感到辛酸,但我克制住自己,比起跟前这个人的命运来说,我又算得了什么?我转头看着黎英,这位性格坚强的女人眼圈红了,显然那哭声在她善良的心灵中溅起了千层浪。洪森继续朝前走着,我想冲进去安慰他,黎英伸手按住我,叫我别去,实际上我也去不了,腿上的伤痛得厉害。我们俩默默地看着他消失在丛林中,直到那远去的哭声被我们身后的海浪声淹没。 3 岛上的雨水很多,一阵又一阵,一下就是好几天,而气候却很潮热,没有内陆那种雨中凉爽的意味。 我住进了黎英和洪森的居室。这是一个比较干燥的石洞,有一扇藤条编织的门,洞外有一个装雨水的大油桶,洞内有一个石桌,一个杂草编制的地铺,还有一些自制的器皿。洞有一人高,五步宽,七步深,容纳两人居住还勉强可以,可要容纳三个人居住就显得有些拥挤了。我不好意思住在这里,黎英执意要我住下,她说我是伤员,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只好凑合着住。洪森没有开腔,我看得出,我的出现,打乱了他和黎英多年同居的生活,他那寒森森的眼光不时扫着我,似乎在说:你这个倒霉蛋,还是滚出去的好!一连几日,我们都吃洪森的烤鳄肉。他把鳄肉烤得象牛肉干,因而几天以后也能吃。为了丰富食品,黎英多次叫洪森出去寻找果实,每次洪森都非常不乐意,但又不敢违抗她的命令。 我和洪森之间有着一种无形的隔阂,虽然我多的是歉意和感激,但也消除不了这种隔阂。我发现,自从我来了以后,洪森就很难得说话,从来不正眼看我一下,好象我是他根本不屑一顾的小爬虫。我有好几次主动跟他谈话,但他都是冷冰冰的,一句话说不上三个字,我反而被他弄得十分尴尬,越来越觉得自己跟他没有共同语言。这是洪森心胸狭窄吗?我说不清楚,也不敢这样说,因为我很明白,是我闯入了他的生活圈子。 人们把两个同性和一个异性之间的关系概括为三角恋爱。实话说,我这时并谈不是对黎英有那种意思,我对她只是说不出的感激、钦佩和喜欢。我是有妻子的人,我很爱我的雪梅,我十分想念她。但是,在这个洞里,我却时时感觉到三角恋爱者们所存在的那种氛围:第一,当然是来自洪森对我的敌视;第二,便是来自黎英对我的热情(这种热情是否含有爱情的萌芽,一下子还不敢断定);第三,就是来自我自身的尴尬和内疚。我有时很想消除这种使我很不舒服的感觉,就象一个患瘤的人想把长在脸上的两个肉瘤割下来一样。黎英是个很会聊天的人,也很敏感,一到我尴尬的时候,她就找些话来跟我摆谈,她跟我谈她的童年和少女时代,谈她的家乡和亲人,用许多令人回味的细节来充实谈话的内容,在七八天洞穴生活中,我几乎了解了她整个的人,使我觉得日子过得并不漫长。黎英也很爱提问,使我这个从来就是少言寡语的人变成了健谈的人,这真是人逢知己千杯少啊!我为这变得爱说而兴奋,为再也不怕别人说我是个石头磨子压不出几个屁来的人而沾沾自喜。在这连续下雨的日子里,我将所经历过的,所看到过的,所听到过的,所在书本里阅读过的,通通地讲给她听,就象一个博大的收藏家在一个鉴赏家跟前展示自己的百宝箱,所能拿出来的都拿出来了,其实不过就是一个拣破烂的小乞丐在向一位美丽的小姑娘显示自己的破玩意儿罢了。黎英却觉得我博学多才,我真有点受宠若惊呢。洪森的事洪森一个字也不讲,全是黎英讲的,但我看得出来,他很嫉恨我跟黎英的谈话,就象一个结巴永远也插不上话,在我讲得最兴奋的时候,他往往做出极不耐烦的样子,而且始终是背向我们面向洞外,用他的咳嗽,用的扭扭肩膀,用他的啪地打死蚊虫的响声来表示他的不耐烦,我很敏感他的这些动作的用意,而黎英却全然不当成一回事,使我从畏惧的心理状态转而处之泰然。不过,有一点使我发现我的谈话还是吸引过洪森,那就是我讲到国家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过去受社会歧视和专政的人都扬眉吐气了,只有谈到这方面的时候,洪森的不耐烦动作才收敛些了,但从他的背影上却看不到任何喜欢的影子。 我觉得有种神秘的力量在趋势我观察黎英与洪森的关系。他们是什么关系?十五年荒岛禁闭生活,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不说也知道是一种什么关系,我所关心的不是这种一般的异性间的关系,而是这两者之间自从我来到以后出现的新现象。黎英对洪森可以随便呵斥,任意差遣,就象一个身价极高而恰恰又嫁错了人的女人随时都在表现自己的优越性,而洪森却是绝对的服从。在我看来,在这个世界上,他眼里只有黎英,黎英是他的上帝,他与黎英之间是男仆女主的关系。可是,洪森对我却象古罗马骄横暴戾的贵族对手无寸铁的奴隶一样,简直不把我当作人看待,好象我只不过是被大海漂上这个荒岛的一条鲨鱼,一只海狗,一枚小贝壳,一个小海马。而黎英却与他截然相反,把我视为远道而来的贵宾,爱作给她带来无穷乐趣和生活希望的快乐游子。两人跟我的关系鲜明地映照了两人之间的关系,两人跟我的关系要是今后一点也不变化更改,那么他们之间将会有种可怕的排斥力,使他们之间再也难以达到以前那种和谐。依我看,危险性大着呐。我感到害怕,感到内疚,可我又觉得在这个远离人类社会的岩洞里,黎英是我整个的乐趣和保护神,我只盼望着天晴,盼望着腿上的伤口早日愈合,盼望着离开这个不该我涉足的荒岛。 天总算晴了,外面尽管到处都是湿漉漉的,但我可以出洞了。我的腿还好,没有感染,没有发肿,但还需要一些时候才能步行。我一出洞,就被一个奇异的景观给迷住了。在洞外百来公尺的地方,有朵很大很大的花,大得象岗警台上的洋伞,简直使我不敢相信那叫花。我问黎英那花叫啥名字?黎英不知道,洪森也不知道,大家干脆叫它花王。我想走近看,黎英叫我别过去,说那花王臭气熏人,这又使我惊奇:那么美,那么大的花,居然只能远视而不能接近。出了洞便可以望见大海,看见它,我就想起那一系列惊心动魄的遭遇,人们都爱描绘它很美,它的确美,但我要说它的美令人恐惧,你的人生全部内容,在它看来,不过是溅起的一滴水珠,它的波涛,它的万里碧蓝,它的狂怒,它的宁静,都是它耀武扬威的所在,它就是以它奇特的美来吸引你,用它的神秘而巨大的力量来作践你,我一看到它就感到寒战。 但这孤岛,对我却有很强的吸引力,好象它的每一块地方都具有神奇的色彩,正等着我去欣赏。黎英在热带雨林里给我拣了两根羊齿棍,叫洪森用他的自制小刀给我做了一副拐杖,我试了试,还不错,能撑着走路。黎英说热带雨林很美,我说想进去看看,她说里面的路不好走,等我的伤养好了再去,我执意要去,她说真不该告诉我。洪森挎着枪走在前面开路,尽量为我扫清绊脚的东西,我十分感谢他,他却又厌恶了:“有啥好谢的!”这个人真怪,我只好不再说感谢的话。 嚯!真是个景色美妙的树林呀,成片成片长得象鹿角羊齿的高大植物,使人觉得进入了一个奇幻的世界。嚯!粗藤细藤到处纠纠缠缠,谁要在这里寻根究底,没门儿,不把他弄得眼花缭乱才怪呢。嚯!这里好多兰花,各种颜色都有,它们好象各自都有一番绝技,有的缠在藤上,有的从石缝里伸出一张脸来,有的附在别的植物上洋洋洒洒,有的在水面上仰视着你。嚯!我又惊叹起来。洪森回过头瞪了我一眼,似乎说:少见多怪!我感到脸上热辣辣的,只敢悄悄地观赏。这里实在太美了,兰花的幽香沁人心脾,可是不是久留之地,太炎热了,使人头脑发晕,我才进来不到十分钟,就满头大汗。黎英说:“等你伤全好了,再领你去红树林,那里也很美。”我不再象先前那样迫不及待,实在是太累了,我想回洞去休息。我说:“要是冬季来这里很合适。”洪森又瞪了我一眼,这一眼极傲,使我感到自己又犯了个大错误。黎英说:“是的,这里的气温从来不会在摄氏30度以下,没有冬季。”我这个书呆子,翻阅了那么多的书籍,为啥偏偏没翻阅翻阅地理书籍呢?闹这么个大笑话,真是太丢人现眼。 天气正常了,黎英和洪森每天都要到海里去游泳,而且一天要游好几次。我腿上的伤开始好转,但还不能沾水,我只能坐在高高的礁石岸上,拿着望远镜眺望大海,看有没有过往的船只。望得无聊了,我就转向他们游泳的地方:那是一个美丽的珊瑚湾,浅蓝色的海水中点缀着各种颜色和形状的珊瑚,由于海水的荡漾和阳光的照射,那一块块美丽的珊瑚就流动着色彩,变化着形状,呈现出千姿百态来。蓦然,我的心怦怦地跳了起来。我用望远镜拉近距离的那一男一女,宛如两条光溜溜的鱼在游动。我的天,他们在游裸泳!我赶快转了方向,生怕他们发现我在偷看。我简直吓坏了。在我的记忆里,偷看异性的裸体是很羞耻的事,让人知道了,一辈子也抬不起头。不过,在这个荒岛上,我想不会问题严重的,再说他们又是一男一女游裸泳,即便被发现了,也不会羞耻到无地自容的程度。老实说,我还真想看他们游裸泳呢,尤其想看黎英游裸泳,我完全想象得出她的裸体在碧蓝的海水中美丽的样子,但我终究没有再次把望远镜转过去。我想起了那天夜晚赤身裸体出现的一男一女,他们扒了大胡子和瘦鬼的衣服穿上,直到今天,他们穿在身上的仍然是那两个死鬼的,看来他们的衣服在好几年前就破碎得不能再穿了,后来就一直赤裸裸一丝不挂。这一对可怜的人啊! 他们游裸泳,我不敢去观赏,无聊之极,我便开始观赏那些捉鱼的健将们。海雕是我最钦佩的飞禽,它们眼力特好,在海面上飞来飞去,一旦发现目标,便向海面俯冲,尖利的嘴在水中一叼,一条亮恍恍的鱼就随着离开了大海。军舰鸟也令我赞叹不已,它们的嘴长翅长足长,因而捉鱼的动作显得优美而富有弹性,很有抒情的味道,别看它们轻柔得象翩翩起舞的少女,有时却猛着呢,竟敢紧追海狗抢食。白色的檬鸟也不逊色,在黑压压的海雕和军舰鸟之间飞来飞去,象美丽的天使,圣洁而高贵,它们也颇能捕鱼。 这里的景致无处不令人叫绝。据黎英介绍,珊瑚礁这一带海底世界珍奇百般,下面有各种各样色彩斑斓的热带鱼、海贝、海螺、海参、海母以及其它叫不出名字的海洋生物,多得数也数不清。我被她的描绘所迷住,恨不得立即下水去,但这腿,这不知啥时候才能愈合的伤口,成了我的累赘,使我不能包揽X岛的整个风光。我突然想起了鳄鱼,想起了洪森那魔鬼般的笑,我沮丧了,我担心某一天这个患有热带病的家伙对我下毒手。 洪森那天夜里打死瘦鬼和大胡子之后,欲将我也弄死,为啥又没有?据说患了热带病的人杀起人来无止境,难道他情况特殊?这事我不好问洪森本人,即便冒着胆子问了,他也不会给我回答,我决定问问黎英。我必须掌握真实情况,否则后患无穷。 黎英上岸了,留下洪森一个人在海里继续游。她照样穿着瘦鬼那件被她撕了下端给我做绷带的衬衣,那衬衣已经成了热带女人通常爱穿的露肚衫。她向岸上攀登的时候,她那黝黑而光洁的腰露了出来。她的确是个非常健美的女人,健美的肤色,健美的肌肉,健美的线条,而且三十多岁了,仍然保持着那么匀称的身材。她穿着瘦鬼的短裤,丰满的臀部绷得圆圆的,很有弹性,动人心魄。我不由自主地被她那性感饱满的美吸引住了,感到周身轰地燃烧起了欲火。奇怪的是,以往我的妻子雪梅却对我没有这么明显而强烈的吸引力,雪梅也算得上有身材有容貌的女人呀。我感觉到有股魔力开始侵蚀着我的灵魂,我还是个明白人,我得抵抗这邪恶的诱惑。于是,我把视线伸向大海,伸向在珊瑚湾继续游泳的洪森。 “哇!在这儿用望远镜偷看我们光身子游泳!”这女人!一走到我身旁就给我来个一针见血,说得我脸颊发烧。“瞧,你的脸红啦,哈哈哈哈!一定是作贼心虚。”又一个透过现象看本质,弄得我不敢把脸转向她,恨不得纵身跳下崖下。“哈哈哈哈!”她越来越起劲,笑得前仰后合。这倒使我不那么狼狈了,因为我明白她在调戏我,于是也打趣道:“我在望海上有没有过往船只,谁知道看见了两条光溜溜的鱼。”她坐在我身旁叫道:“呀!羞羞羞!真不害臊!”我说:“谁叫你们不找个隐蔽地方,自己要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有啥办法?”她又做个猪鼻子怪象,使我难以相信她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我觉得自己青春焕发,兴奋地说道:“这地方真没好看的,只有珊瑚湾那里还有点美的景致。”她笑着轻声柔语问我:“真的美吗?”她两眼放射出的光芒灼得我心头火烧火燎,我说:“确实很美。”她说:“你真会欣赏呢!看来你是经常跟你女人游裸泳,是不是?不然怎有这番经验呢。”我又感觉脸面发烧了。这个女人! 她的笑含满了那种意思,敢情是在调戏我了。我不敢再与她闲扯下去,把话题转移到洪森身上。她说:“那天晚上,他没打死你算你走运。”我不解地望着她,这正是我想揭开的谜。她变得正经起来,说道:“洪森已经是个不辨好坏的人了,在他身上,理智已不存在。那天晚上,他本来是要将你一块儿弄死的,但听到你说的是汉语,他吃惊了,跑回林子把情况告诉我,我也感到吃惊。欧阳,在这个孤零零的荒岛上,十五年中只来过一次土著,是两个划圆木舟的黑人,他们见了我便起歹意,当天夜里就被洪森一个一个地砸死了,其方式跟那天夜里你遇见的一样。这个岛是洪森的世外桃源,他不允许任何人侵犯,他是下决心一辈子住在这个岛上的。我却不一样,我仍然时时向往我所习惯的人类社会,我喜欢和很多很多的人在一起。于是我跟他发生了争执。我说留着你,不能杀,你会给我们带来祖国的消息。他对这个不感兴趣,他心中只有这个岛和我,此外什么也不存在。他一定要打死你,他不允许有人来剥夺他唯一的生活乐趣。我们争了很久,我执意要留着你,我说我还要家乡的消息,我跟他不同。说到这里,我非常辛酸,我哭了,我有十五年没有听到人类社会的消息了,我天天盼望,天天眺望大海,目的就是要离开这个鬼地方,回到我的故乡。他说他不要回去,他就要在这里,他只能在这里生存,谁也不准侵犯这个地方,谁敢,他就消灭谁。我骂他是个没有心肝的禽兽,是个魔鬼。他发怒了。他说他就是魔鬼,魔鬼就是没有心肝,什么国家、故乡,他不留恋,那里没有他的亲人,那里是个使人变成魔鬼的地方,魔鬼是不会再回到那里去重新做人的!我反驳他,说那是他的逻辑,是形而上学。我的看法不一样,我爱我的家乡和亲人,我还要回到我们的海南岛,我要知道我们一同遇难的同志们是否都还活着,我喜欢他们,他们对我很好,我还要知道我的国家现在变成什么样子,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不是取得了全面胜利,国家是不是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他暴跳如雷地说,你那样爱你祖国,他们为啥不派船来找你?为啥不派飞机来接你?我说船爆炸那会儿我来不及发报呼救,因为我想到他,为了救他,我错过了时机。早知道他是这种忘恩负义的人,我绝不会救他的,让他同轮船一起沉到大海里喂鲨鱼。我不停地骂他忘恩负义。他举手要打我。我说你打吧,把我打死好了,打死了倒免得跟你在这里活受罪!我是横下心了。他松了手,不说话了。他是不会打我的,他离不开我,十五年荒岛生活,他患过不知多少次疾病,要是没有我的照料,他早就见阎王了。后来的情况你都知道了。他很残忍,一看见别人遇险,他就幸灾乐祸,感到兽性般的快乐,不然怎么会发生你被鳄鱼咬伤的事情呢。欧阳进修,你要知道啊,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他可以奋不顾身抢救,别的任何人都唤不起他的怜悯。你现在应该明白,自从我们认识以来,我为啥始终不离开你们俩中任何一个,要不在你身边,要不在他身边。他是个魔鬼,是个真正的魔鬼。你以后要当心,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千万要当心。” 我出了一身冷汗,我总算搞清楚了洪森跟我的利害关系。我是个不幸闯入狮子笼里的人,全仗着一位出色的驯兽员的保护,才得以生存下来。我猛然跪到她脚前,表示对她无限的感激,对她由衷的钦佩。她叫我快起来,说道:“洪森来了,不然他会认为你在向我求爱。”我慌忙站起来,坐到一边去了。洪森爬上岸来,睁着疑惑的眼睛观察着我和黎英的面部表情。黎英若无其事地笑着说:“啊,那些海鸟真会捉鱼呢,洪森快来看。欧阳,把望远镜给洪森。”我怯生生地把望远镜递给洪森,向他笑了笑,我感觉自己笑得非常不自然。洪森接过望远镜,眼里充满疑惑,什么话也没有说。 4 我的伤痊愈了,腿上的疤开始脱边,我很想把它们全部撕下来,黎英不准我动,她说让伤疤自己脱落的好。我可以走路不用拐杖,并不觉得有什么不便,跑和跳也不觉得疼痛。我想起黎英说的水雷炸垮的珊瑚礁岸,迫不及待地想去看,黎英说可以。 这天上午,气候不太好,海上起了强风,岛上的树木摇曳着,发出呼呼的响声。照常是洪森走在前面开路(说实话,我很怕他走在我的后头)。我们来到珊瑚礁岸,沿着岸边走。大海掀起三、四米高的浪子,一直连到遥远的天边,气势颇为浩瀚。往天,我的腿不便在礁石上行走,我总怕掉入海里去,今天我倒觉得很安全,从海上吹来的风十分殷勤地扶着我。洪森的长发被吹得乱糟糟的,他不时用手去掠一掠。黎英的头发也象烈焰一样燃烧,她一路大声讲个不停:“这里常有龙卷风,将海水吸得很高,就象通天水柱,为啥没有船只经过这里,可见有它的道理。”我们在岸边爬上爬下,左跳右跳,走了半个小时,洪森才停下。这里是一个又大又深的礁石湾,从大海深处掀起的拍岸浪宛如马拉松赛跑似地向岸冲来,涛声震天,如滚滚的雷声,使人感到畏惧,又感到振奋,大自然的力量显得很有魄力。他俩先下去观察,说不行,今天看不到,水位太高,又是拍岸浪。“我是说嘛,”黎英说,“前几天,太阳出来了,月亮还在高空,这一段时间涨潮在清晨,落潮在午后,怎么把这个给忘了?下午再来,下午我们坐汽艇来。” 中午下了一场雨,我们住在洞里吃了些杂食。洪森上午在返回的途中坎了两根树棍儿,割了不少仙人掌和一些细藤,回来后一直坐在洞口做两件奇怪的东西。到了三点过的时候,天气转晴了,太阳也出来了,我们带上枪和望远镜,黎英背一支,我背一支,洪森把那把自制小刀插在腰间,肩膀上扛着他的那两件作品。我们穿过林子,到了沙滩湾,洪森把他的作品往汽艇上一扔,我才明白他做的原来是桨。我说汽艇还能开,油箱里的油足够再行驶五六十海里,洪森瞪了我一眼,黎英马上解释道:“这油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能用。”我很惭愧,不再乱发言了。我们把枪放在汽艇上,然后三人一起将汽艇推向海里。 我们上了汽艇,黎英叫我坐在前头掌舵,她和洪森坐在后头,一人划一把桨。我不会驾船,全听黎英的指挥,她一会儿叫左,一会儿叫右,比我出色多了。我们划着汽艇缓缓地出了沙滩湾,绕过沙嘴向珊瑚礁群那边驶去。海上吹着清风,一二十公分高的碎浪象银子似地闪烁,上午看见的那种气势磅礴的大浪,一点儿影子也没有了,海面上就象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汽艇很安全地行驶着,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洪森和黎英游泳的地方。这里水浅,清澈见底,水里有许多漂亮的白珊瑚和红珊瑚,裸露在外的几乎都形成了大块大块的珊瑚礁,汽艇到了这里要十分小心,否则撞在礁石上就麻烦了,但我们必须从这里划过去,不然要绕到几百公尺以外的地方,那样就太费事了。这时,我被黎英指使到船头当向导,她驾驶汽艇,由洪森一个人划,速度一下减慢了。我乘机观赏水里的生物,黎英曾向我描绘的那些色彩斑斓的热带鱼,此处的确多得很,奇异的燕翅鱼,多彩的花鳞鱼,美丽的蝴蝶鱼,绅士风度的三须鱼,稳如泰山的方箱鱼,真是多得不胜枚举,有的我根本叫不出名字来。水下的海藻也很丰富,紫色的,酱色的,红色的,成片成片。当然,最令人叫绝的还是珊瑚、海参、海贝、海螺,他们都爱显示自己,在淡蓝的海水中争奇斗艳。突然,一个小东西从水中射出,从我面前嚓地飞过,吓了我一大跳,我赶忙掉头看,水面上溅起一个小浪圈儿,浪圈儿慢慢地向四周扩散,给人留下一点儿遐想的余地。我正在想那东西是什么,汽艇轰地撞在暗礁上,差一点把我摔下水去。我回头看,洪森正怒气冲冲地瞪着我,啪地将划子丢在舱里,不划了。黎英显得有些难为情,她第一次以批评的口气对我说道:“你怎么搞起的?”我赶忙道歉,根本不敢为自己辩护。还好,汽艇是金属的,没有撞坏,只脱了些油漆。为了小小惩罚我一下,也为了宽宽洪森的心,黎英命令我到后座去划,让洪森在船头当向导。洪森跟我擦肩而过,敌视的目光使我打了一个寒战。我知道,自己在他那挑剔的眼里又增加了一份罪过,到某个时候达到极限,他就会给我厉害瞧了。我暗暗警告自己,再也不要犯过失了。 为了表现,我用力划,使汽艇的速度比洪森一个人划时快,但我用力过猛,体力和耐力都差,没划几十桨,就两臂发软,眼睛发黑,口喘粗气,浑身大汗。我想脱掉衣服,又不好意思露出自己干瘪苍白的身子,既怕黝黑结实的洪森嗤笑,又怕矫健有力的黎英的调谑,我只得让汗水湿透全身,不敢减速,得硬着头皮显示出自己的力量来。汽艇越来越沉重,划子越来越难使,海水越来越软手。哦,我怎么从小就不会划船呢?我多么希望黎英回过头来看我一眼,然后体贴地叫我划慢点。她此时此刻是怎么回事啦?难道一点儿也没感觉到我已经不行了吗?什么?她说我划得很有水平?是块水手的料?是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的第一把桨?妈呀,我宁愿不要这些赞美之词……汽艇总算划出了暗礁区。我使出最后的一点力猛地划了一桨,便倒下不动了。洪森从船头跳了过来,骂道:“没用的东西!”拿起桨接着划,并充分显示出他在这方面的优越性。黎英见我一副累憨了的糟糕相,哈哈大笑,然后把我拖到前座继续掌舵,她又回到后座跟洪森一块儿划,还一个劲儿地开我的玩笑,说我是运动会上的冠军,单凭那股子劲就可以横渡太平洋。我真是惭愧死了。 我们终于到了上午到过的海蚀台。要说沙滩湾是X岛的左半穴,那么这里便是X岛的右半穴,从地形构造来说,称这个岛为X岛,十分恰当。我不知道这里为啥形成这么个C型岩石湾,黎英作了讲解。这里叫海蚀台,那些高高地凸出海面的岩石,因长年累月的海浪拍击造成,我们汽艇下面的基岩平台因海蚀崖往后退逐渐形成。海蚀台表面并不平坦,有不少冒出水面和淹没在浅水中的海蚀柱和礁石,此湾中还有海蚀沟和瓯穴以及东一块西一块的洼地。这里风景别致,我们将汽艇划进去,绕行在岩石之间,尽量朝里面深入。我记得上午站在岸上往下看,这里正大浪拍岸,没有现在露出来的这么多这么高的岩石,仅隔半天功夫,其情形迥已。汽艇停下了,黎英用划子指着前面峭壁上的一块凹型说:“那就是水雷炸的。”我用望远镜观察,发现那凹形中还残存有一些锈蚀的痕迹,说明水雷被拍岸浪摔打在峭壁上爆炸时弹片深深地陷了进去。金属片被海水侵蚀,便氧化成现在这个样子。黎英向我讲述起当时的情形,她说:“这个水雷是在六年前爆炸的。那天,我正坐在珊瑚湾的岸上观望大海上有没有过往船只,当时天气几乎跟今天上午一样,不过那是个接近黄昏的时候,今天是太阳追月亮,那天正好相反是月亮追太阳,海潮正值顶峰,突然一声巨响,吓了我一大跳,我赶忙站起来观察天空,不象打雷,我敏感地联想到我们船被炸的情景。刻不容缓,我立即向这个方向跑来。在半途上,我嗅到了火药味,是被风刮过来的,跟我们船被炸时的气味一样。我很兴奋,一路不歇气地奔跑过来,但是晚了,我途中想象的硝烟,早已被大风吹得一丝不见。不过,我经过一番仔细推测,得出一种可能,如果真是水雷触岸爆炸,一定会溅起很高的水柱,海风多少会刮些上岸的。于是,我在估计区域里一边走一边留心观察,我走到了这上面,果然看见岸上湿了一大片。我非常激动,就象发现了一只过往的船只。我看了看周围的地形特点,记在脑子里。我还不放心,又搬了一块大石头放在水湿的地方作标记。然后才回去告诉洪森。第二天一早,我们就来这里察看,发现了那个被炸的凹。” 我们开始谈论水雷,这个圆球似的爆炸物占据了我们整个头脑,我们的命运与它密切相关,是它把我们分别送到这个岛上来的,完全是出于一种偶然的巧合,但其中又存在着必然的因素,因而我们谈起它来特别的有兴趣,也特别的动情。根据我遭劫持上的那条海盗船爆炸的地点和黎英他们的货船爆炸的地点以及海蚀台那里爆炸的痕迹,我们推断出水雷在同一区域,据黎英的海洋知识来判断,X岛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在菲律宾大群岛以内,就在印度尼西亚大群岛以内,也就是说在北纬5度左右和130度左右,这个判断也许是错误的。第一,我不懂海洋知识,不可能对黎英的判断加以补充和矫正;第二,黎英他们的货轮遇难那几日天气不好,没法辨别出海流的方向。再说这一带海流很乱,我们的判断只能从遇难的时间上来推算,军事设施和重要基地暂时被排除在外,因为十多年里,黎英和洪森都没有发现天上或海上有什么军事行动和别的什么,这里就象没有人类光顾的原始海洋。 水雷是什么时候布设的?这个是我们最感兴趣的问题,为了弄清楚,我决定乘现在落潮期在此处找一找,看有没有雷片。实在太难找了,到处都是洞洞缝缝、坑坑洼洼的。不过,从附近十多公尺以内受到的损害来看,这是一个威力相当大的水雷。水下有许多炸碎的石块,附近岩石危害面也有一些水雷击毁的痕迹,虽说不太明显,但也看得出来。我挨个地扶着这些裸露在水面上的岩石贴近仔细察看,其仔细的程度绝不亚于阿Q翻检衣服缝里的虱子。这是我有生以来做的最仔细的一件事,也是我有生以来最感兴趣的一件事。我体会到了那些具有警犬般追求精神的侦探们的职业快乐。黎英也找得很仔细,但她比我显得在行,她不象我这样文质彬彬地坐在汽艇上找,而是涉入水中,有时水只在她的脚背,她的一双线条美妙的小腿特别惹眼地交叉移动,有时水又淹了她的整个下半身,她那衣服与裤子间外露的圆润的腰身便在水面上游动,她的两个健康的奶子老是从裂开的衣襟缝中探出来,使你忍不住想哼哼“洪湖水呀,浪呀嘛浪打浪”的优美旋律。洪森极不耐烦地为我划着汽艇,他不得不服从黎英给他的任务,有两次我偶然回头碰见他的目光,使我觉得他内心那匹绷紧缰绳的野马随时都会脱缰而出,一划子劈头给我打来。其实,这个已经变成魔鬼的人的脑子比我跟黎英灵活多了,他见我们寻找了一二十分钟都没有获得结果,便嚷道:“这样找,要找到啥时候去了?”我望着十多公尺远的黎英,她正抬头看着洪森,反问道:“那你说怎样找?”洪森将划子丢进舱里,脱下衣服涉入水中,向一条岩石沟里潜入。半分钟后,他哗地冒出水来,手上举着一块锈蚀的金属片,我和黎英顿时兴奋起来,称赞他了不起。洪森却漫不经心地将金属片往汽艇里扔,当地打在舷上,弹在我的脚背上,痛得我几乎要跳起来。他俩都上了汽艇。我和黎英拿着这块金属片仔细研究,俨然一副专家的样子,结果研究了半天,也没有研究出名堂来。我还想找一块,因为我认为这类军用产品,一般是有标号和年月日的,若仔细找,说不定能碰上这样一块。洪森发火了,嚷道:“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黎英认为我的建议可能性太小,没有支持我,但她很机敏地消除了我跟洪森之间的难堪局面。她说:“我们得赶快走,要不就出不了海蚀台啦。”潮水还在下落。的确,再过一会儿,我们的汽艇就会被搁在这里出不去了。 我们把汽艇划回沙滩湾,照旧把它推移到椰树旁,栓在树上。我回海里去洗手,途中发现沙里有一块亮锃锃刺眼的东西。啊,那是大胡子的打火机!我高兴得叫了起来。他们跑过来看,也都为这意外的收获感到很高兴。尤其是洪森,我第一次看见他那张没有皮肤的脸浮现出欣然的笑容——这也许是笑容,我只能从他的眼光的神采中来判断。我们想试试打火机,看还能不能用。我打了打,打不燃,黎英也试了试,也没有打燃。最后洪森拿过去看了看说:“没有灯芯。”他啪嚓啪嚓地打了几下,只见火花不见火苗。怎么会没有灯芯呢?我们觉得这个打火机太奇怪了,洪森说他以前抽烟,好多种打火机都玩过,可就是没有玩过没有灯芯的打火机。这外国人用的东西太有意思了,那应该有灯芯的锥孔很小,显然安装不上灯芯。洪森又颠过来看打火机屁股,有一个孔,这个孔很特别,没有螺帽,只有一个很小的孔眼儿。这是新玩意儿,我们搞不懂。可见世界的发展已经走到我们想象不到的远处了,我们这些被禁锢的人实在是太可怜了。洪森的脑袋瓜子确实挺灵,他从黎英那破碎的衣边抽出几根纱捻成一股,在汽艇油箱里浸了浸,放到打火机点火器上,嚓嚓,打燃了!我和黎英都欢呼得跳了起来。点火不再是犯愁的事了,晚上我们也可以用火了,以往白天用火我们都用望远镜上的放大镜对着太阳聚光取火。子弹引火,代价太高,两支枪的弹夹里总共只有十九发子弹了。 这天晚上,我们在洞外烧了一堆篝火,为了光明,也为了驱赶蚊虫。我们一边烤海鲜,一边继续谈水雷。对我们找到的这块雷片虽然没有新的解答,但我们却把世界上的一些军事问题联系起来谈论。我首先推翻了印度支那战争,美国已经撤军;另外,即便是战争遗留下来的水雷,也难以从越南沿海防线漂过中国南沙群岛以及苏拉威西海。菲律宾群岛某个重要基地漂来的?印度尼西亚某个防线漂来的?这两点我们既不敢肯定也不敢否定,因为对这两个岛屿国我们了解太少,在军事方面,几乎是一无所知。黎英又提出了美国托管的加罗林群岛,这个我们先存有怀疑,众所周知,美国是当今世界军事强国,早在太平洋战争就显示出了强大的海上力量。但是,后来的判断有了变化。黎英原先当过海岛女民兵,后来上了远洋货轮,也还是基干民兵,所以她懂得一般的海防知识。她说:水雷有好几种,大致可分为锚雷、漂雷、沉底雷三大类。前后两艘轮船触的水雷和海蚀台触的水雷,推算起来不是漂雷就是锚雷(其实锚雷断了绳索就自然成了漂雷),因为沉底雷不可能布设在深水处。我们又进一步推理:若是断索锚雷,那就有可能在水中很有些年代。若是漂雷,年代就不会久远。为什么呢?这主要是为了防止误伤己方和中立国的舰船,漂雷一般都装有定时下沉或销毁装置。我们认为我们手中这块雷片是锚雷的,由于年代久远,锚索断了,后来就成了没有定时下沉和销毁装置的漂雷。最后,我们认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种漂雷很有可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遗留下来的。1941年冬季到第二年夏季,日军先后侵占了马来西亚、新加坡、缅甸、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关岛、威克岛、新几内亚一部分、阿留申群岛,以及太平洋上其他许多岛屿。1943年,美国及其同盟国英、法、荷、奥和新西兰在太平洋上开始有限的反攻,进行岛屿争夺战。1944年10月,美国在当地游击队配合下开始了菲律宾登陆。1945年2月, 在硫列岛登陆。(我的历史知识使黎英感到惊讶。其实不过是我前不久为了准备出国深造攻了攻历史,再加自己的记忆力还不错而已。)洪森显得很妒忌,看了黎英又看我,似乎说:你们才谈得投机呢,一个懂海洋,一个懂历史!我正在兴致上,没把他当成一回事,继续说我的。我们这个岛的位置正是在太平洋战争危害的中心,不管水雷是正义一方布下的,还是非正义一方布下的,都没有在战争结束以后清楚干净,因而成了遗留下来的祸患,我们成了这种祸患的牺牲品。谈到这里,我们三人都沉默了,火光恍悠悠的,映照着黎英那张热带海岛女人的脸,映照着洪森那张没有皮肤的脸,也映照着我…… 我沉默不语,可我的思绪却象海潮似地汹涌澎湃,一个接一个的拍岸浪在思想上撞击着,散成翡翠、粉末。我与洪森遭受着同样一种命运,又受着同样一种鬼使神差的支配;他是由于文化大革命时期全家惨遭迫害,他难以在国内生存才外逃,我虽然在感情上依恋于自己的国土,但在思想观念上却对十年文化大革命深恶痛绝,对我们国家现存的制度抱以疑心,我出国是为了寻找自己的前途,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后患却天然巧合地断送了我们两个人的前途。战争是血腥的,激烈的政治运动也是血腥的,这两种对人类有害的现象具有同等深刻的程度,它们的相似点便由我和洪森的命运而沟通。灾害的表现方式很多,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恶。这恶在人类泛滥,象巨大的台风,移到哪一个地区,那个地区的人类就会遭到它的肆意作践。在这人类的历史上,在这表面总面积约五亿一千万平方公里的地球上,它是一个幽灵,永远不停地漂游,哪里有头脑发热心理不健康的狂人,它就悠然搂住他们,使这些病态人物给人类制造出无穷的苦难,有时它疯狂了,就让整个世界都混乱起来,把善良老实的人变成歹恶伪善的人,把正常人变成不正常的人。它同样是一种自然的威力,它与那种给整个世界创造出许多美好事物的自然力对抗着,拼搏着;它们同时存在,又彼此否定,我们这些受命运支配的可怜人的悲欢离合,淋漓尽致地体现着它们的作用……我的思想浪潮般地汹涌不停,一个大浪又把我抛回到X岛上的生活,仔细思考下去,我感到那种可怕的力还将继续把我推向险恶的境地,我感到未来是恐惧的、惆怅的、无望的…… 5 我到X岛上已经很有些时候了,岛上旖旎多采的景致和海里希奇古怪的生物几乎都浏览了,但这些美丽的东西并不能抵消我的思乡之情。我每天都要带着望远镜到岛上最高的山顶去眺望东南西北的海面,正如黎英嘲笑的那样,一个疯子在茫茫的蓝色中寻找希望的目标。我无视这种嘲笑,坚持了半年多,其中不知有多少次中暑。因为要到岛上最高峰,必须爬过一段荒芜的岩石坡,那里正是日光暴晒无片叶遮荫的地段,山顶尽管有一棵孤树,但又不大,一天仅有几个小时能够遮荫,十点钟以前,两点钟以后,阳光都将树荫投射到坡外去了,周围的灌木野草又不顶用。所以,我常常被烈日赶下山来,在下面的一片林子里躲着,过一会儿又爬上去眺望十来分钟,赶快又下来。下雨天我是没法在山顶上眺望,没有雨具,这时我只好到沙滩湾去,请洪森和黎英帮忙,把汽艇抽来立着,用一根木棒撑着,躲在下面观察,但这里受到海浪的阻碍,看不远,而且也只能看到一个方向。 要说我做的最使洪森喜欢的事,恐怕莫过于此吧。因为这样,我总是离开黎英,让他们单独在一起。另外,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尽快离开这个岛,这正是洪森求之不得的。但这也并非没有一点冲突,黎英有时要来陪我,给我送吃的来,我们俩就在汽艇下闲聊,这无疑又成了洪森不满意的事。我所预料和担心的事情终于出现了。 在一个淅淅沥沥的雨天,黎英陪我坐在汽艇下观望大海。我俩都喜欢这样的雨天,大海停止了往日的咆哮,静静地在雨中缓掀轻浪,象一位温情的少女安祥地躺在你面前,睁着一双明亮的眸子,似乎在等待着你向她讲述你动听的故事。起初,我对黎英谈到毛主席晚年犯的错误给中国人民带来的巨大灾难和几位新的国家领导人的执政给祖国带来的巨大变化,后来不知怎么的,话题转移了,谈到了电影、戏剧、小说,接着又津津有味地谈到男人和女人的事情。以往,我单独和黎英在一起,总是避免摆谈儿女情长,怕谈深了,会不知不觉干出越轨的事情。在两性问题上,我是个保守派,对爱情绝对专一忠贞。谁都会明白,象我们这些受到社会歧视的人,是什么错误也不敢犯的,从小就学会了谨小慎微处事,对女性往往是敬而远之,从来不敢随便染指。雪梅是我唯一接触过的女人,她嫁给我之前就常说我老实,直到结婚前一个月我们才有亲昵行为,但我都还是克制着自己,直到新婚之夜前都不敢闯入禁区。上了X岛,我对黎英多的是尊敬,虽说洪森对我无时不显露出凶相,我也尽量地尊敬他,因为我理解他,知道他那被扭曲的灵魂,从来不去触及他的变态心理,即便是他对我施予狂暴行为,我都默默忍受。可是这一天不知怎么的,情况开始发生变化了。黎英说话时,总是转过脸来用她那双神采奕奕的眼睛瞅着我,我也不象以往那样回避她的目光,她说起话来,使我觉得每个音节都非常动听,有一种特别的味道。也不知道是她那黝黑的脸泛出红潮,还是由于我们挨得太近,她口里暖乎乎的热气拂到了我的脸上,让我感到心跳。我注视着她手中的兰花,感觉十分温馨。有好几次,我看见她那往常奔放、洒脱、野悍、随和的脸上出现了女人的羞涩,而我却不回避这些,十分乐意让她的魅力钳住自己。在这个远离人类社会的荒岛上,人的活动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不可能接触以外的人,不可能接触更多的环境,这里的新鲜事物十分有限,一旦环境所给予人的最大乐趣被吸收尽了,过后便是机械地重复,象咀嚼过的甘蔗,越嚼越没有味道。但人的欲望总是无止境的,一旦这种欲望处于饥渴状态,就会越过现有的规范,向另一个靠近的领域涉足,这恐怕就是被现实禁锢的人们通有的一种人格变态行为吧。我开始感觉自己以前那神圣的道德规范出现了危机,我有了对我面前这位我以往只敢尊敬不敢触犯的女人进行情感区域逾越的欲望,这时我的理智悄然退避三舍,而我的智慧却积极地为我开道,为使我发挥出最佳效果跃跃欲试。我看了不少近两年排班站队购买的书籍,我现在把书中有关人物都罗列出来,我给黎英谈安娜. 卡列尼娜,谈德. 瑞拉夫人,谈郝思佳,谈绿蒂,谈简爱,谈茶花女。奇怪的是,以往这些文学艺术形象在我脑海里清晰可见,但就是讲不出来,然而今天她们都象冲出深宫的被解放的女神,在我的口才下越加显得生动活泼而充满魅力。黎英是从来没有听过这些的,她简直听神了,就象一位七情六欲都具备而又受到宗教禁戒的修女突然开戒了似的,她自愧不如,十分谦虚好听,因而我觉得她更加美丽可爱了。 “洪森一点儿也不知道这些,”她说,“跟他在一起实在没趣,我感到的只是粗鲁、蛮横、单调、乏味。跟你在一起就不同了,我觉得很有趣,你通情达理,知识丰富,有追求精神,始终都抱着重归人类社会的希望,并且坚持不懈地争取它,实现它。跟你在一起,我重新尝到了做人的滋味。我喜欢和你在一起。要是有一天海上出现船,把你接走了,我不知道自己会怎样。我厌恶这孤岛生活,厌恶,这简直不是人过的!” 这位性格刚强的女人哭了。我十分同情她,竟然无视自己给自己下的禁令,伸手去抚慰她,她顺势倒进我怀里,依偎着我。我感到十分惬意,很温暖,有种飘飘然销魂的感觉。 “要是那一天来了,”我说,“我一定带你离开这个鬼地方,回到自己的祖国去与家人团聚。” “哦,这不可能,我不敢相信这会变成现实,事情没有这么美好。” “会的,只要耐心等待,那日子就一定会来的。” 她在我的怀里摇着头,把一张泪痕斑斑的脸望着我,向我倾诉她的苦衷。 “即使你说的那天会到来,我也不一定跟你走。我跟洪森虽然没有爱情,但还是有感情的,这种感情很深。我们有过两个孩子,虽说都被蟒偷吃了,但我们毕竟有过两个孩子啊。欧阳,那一天来了,我是不可能走的,他绝不回去,绝不,我不能抛下他不管,他离不开我,我也一样,你一定觉得无法理解,但这是事实,他是我的丈夫,也是我的孩子。哦,这是怎么回事呀?” 黎英坐起身,离开我去捂住脸哭。我转头注视着蒙蒙的雨天,注视着连续不断奔腾而来的海浪。面对这么一位感情复杂的女人,我还能说什么呢?在这个非常特殊的环境里,语言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一切都在按照自然本身的规律进行。黎英是爱上了我,她第一次体味到了什么叫恋爱,这恐怕就是她的初恋吧。她以前跟洪森,虽说生过两个孩子,可她不曾体味到恋爱所给人的快乐。她对洪森,在感情上如同一位跟动物很有感情的驯兽员,如同一位不幸的母亲对待自己那患有先天性不治之症的孩子,她不能抛弃,但跟他在一起确实又没有生活乐趣,她对未来毫无希望,她充满了痛苦,充满了痛苦的病态的爱。我又去抚慰她,我觉得她现在最需要的莫过于一个人的抚慰了。她抽泣着,转脸又扑进我的怀里。我吻着她的头发,想到我的妻子雪梅,我并觉得有什么罪恶感,我觉得此时此刻此地此景,将我满腔的爱奉献给怀中这位不幸的女人是我最大的荣誉,是我最最愿意做的事情,谁要是从天上突然跳下来指责我,我也在所不辞!我捧着她的脸,吻着她的眼泪…… 果然有人从天上跳下来了!在我们正前方的沙滩上,洪森站在雨中,满目凶光,杀气腾腾。我并没有因此而放开黎英,相反把她抱得更紧了。“黎英,你出来!”洪森叫道。黎英如梦初醒,猛地推开我,掉头惊恐地看着洪森。“出来!”洪森发狂地大叫道。黎英抹了泪水,出去站在雨中。洪森盯着我走过来,黎英赶忙去阻栏,他将她一推,两步跨过来,猛地一脚扫倒木棒,汽艇空地倒下,把我扣在下面。我仿佛觉得自己被死神猛地打下地狱,眼前一片漆黑。 我迷迷糊糊听见他俩在外面争吵。几分钟后,没有吵声了,只有一直悄声悄语的海浪声和缠绵絮叨的雨声。有人在翻动汽艇,我睁开眼睛,看见一线光亮,看见金色的沙滩,那双脚是洪森的,十个有力的脚指头深深地陷入沙子里。这魔鬼的劲过人,汽艇被他一人翻开了,他看了我一眼,然后甩手走进丛林。黎英赶忙跑过来扶我。我的腰受伤了,痛得我站不起来。这个女人,这个我永远感激的女人,她躬下身,背起我,往我们的住处——洞穴走去。 6 我又养了一个月的伤,腰才可以任意扭动。在这一个月里,我们三人很少说话,关系处得很不自然。我觉得自己是罪有应得的,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洪森也不开腔,还是那个老样子。而黎英变化最大,她显得象失了身的女人,不敢正眼看洪森,不敢跟我说笑话,她在照顾我的时候,眼光是木然的。但是,我总觉得我们三人之间的事情并没有结束,我的变化并不因此而终止。 我开始在头脑里质问自己,在这无情的现实面前,我为啥还抱着人类理性的观念?我为啥不用这个环境的自然法则来维护自己?恶的和善的,美的和丑的,同时在向我伸手,我为啥没有勇气去正视?我墨守成规,却对自己没有一点益处,我还能这样呆头呆脑继续下去吗?我是在变了,变得易于冲动,随时都觉得狂躁的情绪在血液里鼓噪。我不再象以前那样对洪森充满同情,我开始憎恨他,认为他一点人性也不通,他把自己的不幸全部强加在别人身上,把我当作他的出气筒来发泄。他对黎英也太过分了,他是不能完全彻底占有一个女人的,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都没有完全彻底占有一个女人的权利,何况他还是一个生理和心理都不正常的人,我不能屈服于他的淫威。他有不幸,难道我就没有不幸?他有憎恨,难道我就没有憎恨?他有的,我也有。我开始变了,变得跟这个魔鬼一样了。理性在我灵魂里已经不起作用,我不再对这个可恶的魔鬼谦让、忍受,不再做出宽容、同情,我开始跟他讨价还价,开始跟他公开争夺黎英 。 黎英是个十分聪明敏感的女人,她看出了我的思想情绪的变化,她象母亲一样,也可以说象老师一样,对我循循善诱,想消除我的不良情绪,消除我对洪森的敌视,她说:“欧阳,你跟他不同,你是有抱负的人,你得坚持住啊,我不愿意看见你变得跟他一样。”在我们三人中间,现在只有这位海岛女人的精神是正常的了。她又说:“我怕你变得跟他一样,那时,你们会互相残杀的。互相残杀,你懂吗?欧阳,多可怕的事啊,我不愿意你们彼此伤害,我爱你,也可怜他,我求求你!”理性!理性!理性!我没有理性了!我只有对异性的爱,我凭着这种爱,凭着对黎英的崇拜,我听从了。我对跪在我身前的女人说:“我听你的,我不会跟他厮杀。但是,他要是来杀我,我会奋起反抗的,不会再象从前那样忍着。”黎英望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突然捂住脸哭了。她这哭,不是为她自己,是为我跟洪森终于形成了对立的局面,她在哭我终于变成了另一个不能自制的人,她哭得多么伤心啊,可我听起来却无动于衷,好象我是个看热闹的局外人,并不被哭丧的人所感动。 我的伤好了,能满岛奔跑,能跳入大海游泳,同时也能奋起反抗。洪森开始用警告的眼光时时盯视我,我以前的畏惧、躲避等消极态度他再也看不到了,我觉得用我的不怕你的目光与他傲然对视是我的快乐,使我得到了自尊自重的满足。我开始有意识地锻炼身体,加强自己的体力,我几乎每天都要到珊瑚湾去把岸上那块七八十斤重的大石头搬过来搬过去,我还拿了一支枪,每天都要对准洞穴附近一棵椰树上的椰子瞄上两个小时,其中还加了一个锻炼项目,对准风鸟瞄。黎英吓得不得了,她下了我枪上的子弹,也下了洪森枪上的子弹,藏在我们俩永远都找不到的地方。无疑,我得到了一种安全,洪森也得到了一种安全。但我仍然不放弃瞄枪,有时还当着洪森故意把枪栓拉得卡啦卡啦响,在树林里,在山坡上,口中念着“嗒嗒嗒!嗒嗒嗒!”就象人们描述的飞虎队员一样。我觉得我的X岛生活有了意义,比起每天去眺望大海盼望船只现实得多。当然,我也没有放弃这个任务,但不再把它放在首位,首位应该是保护自己,随时准备应战。 母亲啊,雪梅啊,请你们原谅我变成了这个样子。在这个远离人类社会的地方,每时每刻都充满了紧张空气,充满了敌视,稍稍不注意,就会跌落到死的深渊。母亲,请原谅你的儿子变成了好斗的人。雪梅,请原谅你的丈夫喜欢上了另一个女人,他没有办法,他需要爱,需要有人抚慰他的伤痛,给他以力量,鼓励他生存下去,否则他就会疯的。 这个神秘的无名荒岛,我一点也不觉得你美了,就象在几年里看的都是八个样板戏,每一句台词,每一段唱腔,每一节旋律,都听得滚瓜烂熟,实在没有更多的味道了,我烦透了!在这个荒岛上,只有一样是美的,那就是女人——黎英。哦,她多么迷人呀!洪森跟我争她争得越厉害,她就越显得迷人,她的热带海岛女人的丰姿,她的永恒不变的善良温存的心灵,多美啊,多叫人发痴发狂呀!现在我只想她了,事业有她美吗?事业对我来说,已经是个空壳,我出不了X岛。想想看,整整十五年,唯一光顾这个岛的就是我这个倒霉蛋和那两个死鬼,以后又怎样?十五年后,上帝再送几个倒霉蛋上来,然后让我或者洪森把他们杀死,这就是X岛的实质。我还要事业干嘛?没有书本,没有笔墨,我不能进行学习和工作,我象一个原始人一样地活着。是的,我蓦然认清了我的荒岛生活的实质,我是那样的颓废衰竭。有一天日落西海的时候,我坐在海岸上对黎英说:“我看清了我的现状,我是个原始人。”啪!黎英给了我一耳光,愤怒地呵斥道:“你是现代人!我要你记住,天天记住!”我望着她傻笑,她没理睬我,转身走了,我又哭了。 黎英从此不爱理我,跟洪森亲热得不得了。哦,我是怎么了?我得到了她,又失去了她,我十分痛苦,垂头丧气。我这个意志软弱的人,算是让黎英看透了。我空虚啊,觉得自己非常可怜,他们进红树林去摘果子,到沙滩湾去冲浪,到椰林去打椰子,到珊瑚湾去游泳,根本就象没我这个人似的,我妒忌得象一只可怜的瘦狗儿,我的小名不就叫瘦狗儿么?我远远地跟在他们身后,背着没子弹的空枪,他们的笑声象刀子在我心上戳着。他们划着汽艇,洪森这个魔鬼,居然高兴得唱起了黄河一带的号子,他的声音多么洪亮,充满了男性的浑厚力量,充满了自信,充满了使女人陶醉的男人味儿。黎英也唱,她唱电影《红珊瑚》中的插曲,嗓音多甜美,韵味多浓厚,那是一个女人心境最好的时候才孕育出来的,感情质朴,热烈,还有几分娇羞。这个女人,还藏了这么一手!我痛苦极了!我产生了要杀死洪森的念头。天无二日,人无二王,天下哪有两个自尊自重的男人同享一个富有魅力的女人?我觉得十分可笑,在我欧阳进修的身上,原来还完整地承袭了几千年的一夫多妻制观念,根深蒂固,以此为荣。所以,我得杀死洪森。 洪森不再象以前那样凶暴了,这是因为黎英又回到了他的怀抱。他非常高兴做事,黎英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一点儿也不抱怨,我们三人的食物,几乎是他一个人包干。他象一头雄狮每天吃得饱饱的,藏起了锋利的爪子,岛上的紧张空气骤然驱散了。 我容易一时感情冲动,这是X岛生活的原因,当这种冲动过去了,我又会变得安宁。我觉得我应该离开他们,独自找一个住处,只有不看见他们亲热,我才不痛苦。我决定了,就到处找子弹,我怕一个人会遇到生命危险,这岛上有一条大蟒蛇,我们三人曾经带着枪寻找过它,想把它消灭掉,但一直没有发现,这下我一个人住,不得不防着它。我找不到子弹,便向黎英要。她怒目而视:“你要子弹干嘛?”我说:“你别管!把子弹给我两粒,不多要你的。”洪森在一旁瞟着我。黎英说:“不行!一粒也不给。”我说:“你别担心,我不会杀人的,我只是防身。”黎英把脸转向一边:“不管你干什么,反正我不给。”没办法,这个女人,我知道她的脾气。我只好带着望远镜,拿着空枪,悄悄地离开了他们。 我不能住在红树林,那里是蟒蛇出没的地方;我不能住在热带雨林,那里空气潮湿得象揭开的蒸笼;我不能住在海蚀台,那里风大;我不能住在沙滩湾,我怕被鳄鱼偷袭;我不能住在珊瑚湾,他们几乎天天在那里游裸泳,捕海鲜;我只有爬上岛上最高峰,在那里眺望船只。我在下面林子里搞了一个吊床,用藤条编织的,为了防止蟒蛇偷袭,我把吊床栓在两棵树身的半腰上,在吊床上编织了一根藤梯,爬上吊床后,我可以把藤梯收起来,我的这个工作做得并不出色,吊床垮了好几次才扎结实,但我仍然很欣赏,因为这是我的劳动成果,它可以证明我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我现在单独住了,没有牵挂,没有惹人生气的事,我感到十分惬意。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单身汉有单身汉的乐趣,我把独居生活想象得多美啊。我从小就跟母亲在一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没有过过独居生活,上了X岛,我还是依靠黎英的照顾,一天几顿饭都是吃洪森的(说到这里,我还得公正地评价洪森,在他的整个品质中,这一点是我不得不钦佩的,他从未为吃的事跟我过不去。)现在,我要靠自己的能力生活了,我充满了喜悦。可是,我的美好生活没过上三天,我的不善独居生活的笨劲就开始折腾我了。我不会做吃的,老是吃香蕉吃得闷人,啃甘蔗又不能填饱肚子,我多想吃些熟食呀!象烤鱼啦,烤虾啦,烤蟹啦,还有炖野鸭,煮鸟蛋,还有更美的一些清醇的紫菜汤、海参海贝汤、咖啡等等。跟黎英和洪森在一起,这些山珍海味洋饮料我都能享受到,现在只能是黄梁美梦。我想自己做,可没有火,没有炊具,这两样都掌握在洪森手里,我不愿意去借,也不可能借到。 吃是一个问题,而心理又是一个问题,而且是一个折磨得我又想杀人的问题。以前,我是个少言寡语不喜欢交往的人,现在不了,现在我怕孤独,我怕没有人跟我说话,现在我多想跟人在一起啊。黎英打开了我的话匣子,就再也关不上了,现在我心头有好多苦衷都需要对人讲。我离开了黎英,还不到两天,可我就想她,很想很想。我也想过雪梅,可那是不现实的,太遥远了,这辈子与她能否再相见还是一个问号,她在我头脑里已经变得相当淡漠了。我想黎英,想她现实得多,她就在附近两千公尺的地方,只要我肯去找她,走不到一个小时就能见到,可我能去见她吗?我偷偷地离开他们,又回去找,真可笑,我不成了小孩子?我想黎英会来找我的,洪森求之不得我离开,黎英不会的,她不理睬我,是因为我变成了窝囊废,她对我多失望啊。我开始反省,失去的理性又回到了身上,我把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我的变化是对自身的否定——理智的否定,人格的否定,人性的否定,洪森就是一个被狂暴的现实否定了的人,我也成了被否定的人,这对黎英来说,是多么沉重的打击呀。黎英还正常,这个性格刚毅的女人,我钦佩她,就因为这个吗?若是她是傻头傻脑、凶暴残忍的女人,我会爱上她吗?我只会把她当做一只母狮、母豹、母猴、母猪什么的,如果她是这种没有人性的东西,恐怕当初我被鳄鱼咬住时,她就不会冲上来开枪救我了,我早已乌乎哀哉上西天了。我使她多失望啊!她喜欢我就因为我是个正常的人,我给她带来了她盼望了十五年的外来消息,我给她讲十五年来的动乱和变化,给她展现了丰富的生活图景,她爱上了我,就因为她从十五年原始生活中重又嗅到了人类文明的浓郁馨香。我这个傻瓜!我这个疯子!我意志软弱,在这个荒岛的禁锢下不能超度,我是一个多么贫乏的人啊!我当初登上出国深造的征途,不是受一种意志的驱使吗?这种意志不是成大器者的意志吗?成大器者都有一种超度世俗的精神,纵观历史,那些在各个历史时期闪耀着星光的人物不都有这种精神吗?这些人物是人类历史长河上的星辰,我不是也想成为这样一颗星辰吗?我的反省使我兴奋,使我弯曲的意志又伸直起来。我多想去找黎英啊,把我的这些思想讲给她听,她一定会原谅我的。我决定去找她。 我放下藤梯,从吊床上爬下来。我先到山顶上眺望了几分钟海面,没有发现情况,便去找黎英。我沿着礁石岸走,到珊瑚湾,我心里紧张了。现在天气正好,海潮下落到最低点,海面上很平静,正是珊瑚湾最美的时候。我想他们一定在游泳,我能看见他们游泳的地方,不敢冒出头站在岸边,我匍匐在礁石上,爬到岸边,用望远镜看:没有。我又等了一会儿,再次观察:还是没有。我赶忙下去再找,几只栖息在荫处的军舰鸟轻盈地腾上天空,飞翔了一会儿,降落到别处去了。我爬上岸,朝沙滩湾那边走去。 一个小时后,我来到沙滩湾,这里同样很静,不是冲浪的时候,海浪轻声柔语地缓缓爬着,象温顺的少妇。金色的沙滩又宽又长,沙嘴伸得很远,在碧蓝的海水陪衬下,越加显得金光灿烂,象一头悄悄喝着海水的恐龙。风很柔,柔得不能拂动椰树的叶子。汽艇在那里仰躺着,被烈日晒得能烙饼了。我走近看,一个月前在此留下的痕迹还模糊可见,不过多了两串新脚印,一串是洪森的,一串是黎英的。他们到这里来找过我?我又欣然了。黎英没有忘记我,她正惦记着我,在她心目中,还有我的位置。我感到十分幸福,我得赶快去找她。 我激动地奔跑在丛林中。半年多来,我已经学会了怎样在丛林中奔跑。我敏捷地绕过荆棘、树木,一路奔跑,跳跃,象印度尼西亚的土著。我跑过红树林,跑过热带雨林,跑过荒芜地段,最后跑到岩洞几十公尺外的地方,躲在大石后面探头观察:洞口关着藤门,里面没有动静,周围也不见人影。我担心他们关着门睡觉,便轻手轻脚地走过去侧耳聆听,里面没有声音,我打开门,里面黑咕隆咚的。我看见石桌上堆放着熟食,有烤虾烤蟹,有野番薯,还有一只炖野鸭。我感到非常饥饿,禁不住走过去拿起一块番薯。我已经有三天没有吃熟食了,饥肠辘辘的。我看着这块番薯,很是激动。我想吃,但我的自尊心使我又将它放回原处,退出洞。没有找到他们,我并不感到失望,相反,我觉得自己完成了一桩心愿,有理由回到我的吊床去了。 我现在的心理怎么这样奇怪?我想见黎英想得不得了,按理说没找到她,我应该很失望,应该继续找,或者在洞口等,但我却离开了,重新回到我的住处,这是一种有愿望而又怯弱的表现吗?是的,我有怯弱,我在珊瑚湾趴在岸边往下观看,在洞外躲躲藏藏地观察,就是怕她看见。我为啥又怕她看见呢?怕她讥笑我?不理睬我?我怕她以这种态度对待我?我离开她就是由于这个原因。我开始怕她了,我怎么会这么怯弱呢?我为自己的怯弱感到羞耻,感到痛苦,我的怯弱成了我与她的一道障碍,使我不敢真正地见到她。哦,在这个荒岛上,没有多的人,却有比人还多的苦恼!我又颓丧了,无精打采地走到吊床,爬上去躺在里面,昏睡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吊床晃动起来,象在大海上行船,荡来荡去。我从迷迷糊糊中醒来。是她!我牵挂不已的女人,她正拖着吊床上的藤梯一拉一放,见我醒了,便哈哈大笑,多放肆呀。她将吊床荡得更猛了,大有把我从里抖出来的架势,我越吓得厉害,她就越荡得欢,越荡得猛,直到她觉得确实把我玩够了才放手。我不理睬她,照旧躺在吊床上。 “呵,真傲慢!我以为你已经开着汽艇离开了这里,原来在这儿造了个窝儿。下来,下来!”我不理睬她。“下来!要走就离开这个岛,这里也是我们的地盘!”我取了枪和望远镜挎在身上,下了吊床,看也不看她一眼,从她面前擦肩而过。她追着我问:“你到哪儿去?”我不理睬她,直往前冲。她提醒了我。对的,我应该离开这个岛,这样才能真正地离开她。她紧紧地跟在我身后,一路用最尖酸刻薄的语言来刺激我,我一声不吭。我开始跑,想甩开她。她也跑,死死地咬住我不放。我虽说已经习惯在岛上任何地方奔跑了,但还是甩不掉她。 我跑到沙滩湾,气喘吁吁地歇息了一瞬,丢掉枪就去推移汽艇。她跑上来拉住我,瞪着我问:“你真的要离开这个岛?”我说:“是的!”态度一点儿也不含糊。她又问:“你不怕被大海吞没?”我说:“吞没了更好!”她火了,忿忿地说道:“好!你要走,我成全你!来吧!”我并不示弱,我们俩在赌气中把汽艇迅速推进海里。“上去吧!要滚就滚远点儿,别再回来!从此以后,这个岛上就不会再有争斗了!”我向岛望了望,似乎想留下点儿印象。洪森!这个魔鬼站在树林外正望着我们。我蓦然升起报复之心,转身猛地将黎英推进汽艇,然后迅速跳进驾驶座。洪森嚓嚓嚓地奔过来,速度很快。我慌慌张张地启动发动机,呜——!发燃了!我快活极了。洪森已经奔近,我立即开动汽艇,他没抓住,那沾稠的海水使他的行动一下变得艰难起来。我驾着汽艇向海中驶去,洪森气得在水中大叫大骂。 我将汽艇驾驶到离沙滩湾远远的,便回头看黎英,她栽倒在后座里,痛苦地呻吟着。啊!她碰伤了,额头在流血。我关了油门,转身把她抱起来。她望着我,吃力地说:“欧阳,别这样,别离开岛。”我瞧着她,犹豫不决。她又说:“回去吧,回到岛上,回去,听我的话。”我回头往X岛看,不好,洪森正向汽艇拼命游来。我说:“不行,我得带着你离开这个鬼地方,太可怕了。”我放下她,回到驾驶座,开动汽艇。“欧阳进修!”黎英叫着,爬过来阻止我,我俩扭在一起,汽艇在沙滩湾里团团转,有两次从洪森旁边擦过,喷起的水叶覆盖了他。他大叫大骂:“流氓!恶棍!坏蛋!我要杀了你!”我费了很大的劲,总算把汽艇驾驶到离洪森很远的地方,但离岛还是很近,在红树林外一千公尺的地方。我松了黎英,她伸过手来关了油门。“你别这样,我求求你,欧阳,别离开!你会死在大海里的,你不懂航海,不能冒这个险,就连我都不敢冒这个险,太危险了。”她流着泪,我心里不好受,没有再跟她争。我撕下一绺衣边。她安静地躺在我的腿上,目不转睛地望着我,让我给她包扎伤口。我给她包扎好了。她温顺地说:“欧阳,上前天,我发现你不在了,就一直到处找你。我不理你,不过是想故意气气你,让你清醒清醒,没想到你当真了。别走,别离开我!”我抱着她,说:“我不离开你,请原谅我的冲动。”她伸手抚摸着我的脸颊:“欧阳,我多不愿意你跟洪森一样,我怕希望的火焰在你心中熄灭,我怕这荒岛生活一点意义也没有,我怕我们整个的一生就葬送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我怕,我们是人啊!”我伤心地说:“请原谅我!我离不开你,黎英,从一开始我就依赖着你生存。那天我离开你,是我觉得自己失去了你,我后来很后悔。今天上午,我来找过你,想把我这两天的思想斗争全告诉你,我在向我的软弱和胆怯作斗争,我是要你瞧得起我,你是多好的女人啊!”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汽艇在轻轻地摇荡,一千多公尺外海浪冲岸的喧哗声隐隐约约地传来。我们在陶醉中向X岛望去:那座矗立在太平洋上的海底山岭,显得庄严而神圣,它好象在为我们的相爱作证,为我们的罪过开脱,然而它似乎又怀疑这个孤单寂寞的世界,在那高深莫测的蓝天和那浩淼无穷的海洋之间变形,显得飘悠悠的,仿佛快要融化了。是啊,它要融化的不仅是它那孤苦伶仃的身影,还要融化那湛蓝围困的黛绿。刹时,岛上飞出一群檬鸟,象几十个弯曲的白十字闪耀在融化的蓝和绿之中,接着又消逝了。就在X岛显现它神奇的意象的俄倾,世界象一团火在燃烧,燃烧得使人流汗,燃烧得人在流汗中喘息,在喘息中沉醉,在沉醉中幻想一个理想的世界——那世界中走出一个赤身裸体的孩童,胸前挂着一枚刺眼的金锁,金锁上插着一把等待人去开启的钥匙。我看着黎英那近在眉睫的一对朦胧而沉醉的眸子,她也正看着我,她在微笑,我也微笑,我们更加动情地拥抱着,热情而疯狂地亲吻,彼此向那共同的目的地深入…… 我们的幸福导致我跟洪森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这个魔鬼,不知啥时游到汽艇的,他爬了上来。我被他揪起来打下去,我想挣扎着游出水面,想爬上汽艇,他用枪托往我头上砸,黎英推了他一掌,枪托打偏了,我幸免一死。但是洪森又开始打击起来,黎英扑上去抓住他的手不放,我往汽艇上爬,他一脚踩在我手上,痛得我五指钻心,我又掉进海里。我再次往上爬,他猛地将黎英摔在一边,迅速抓起枪,这一次枪托把我击中了。 当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在汽艇上,跟洪森躺在一起。洪森头上起了鸡蛋大个包,显然是被黎英用什么东西打昏的。黎英正驾驶着汽艇驶进沙滩湾。汽艇冲上沙滩停了。洪森被震醒。黎英叫我赶快上岸。我上去了,可洪森又跟黎英扭在一起,我忍无可忍,回到汽艇,抓起洪森打了一拳。洪森大叫着摔开黎英,跳出汽艇,向我进攻。我们从海水里打上沙滩。他很强壮,苏醒过来后,仍然十分凶猛。我个儿比他高,虽说瘦,但自从上岛以来,我便逐渐强健起来,他怎样打我,我也学着怎样打他。当然,在打斗上我敌不过他,但我不肯认输,我感到快活的是,他居然也被我一拳打倒在地。就在这个时候,黎英扑在他身上叫道;“洪森!安静点儿!”一边回头叫我快逃。我并不想逃,站着不动,准备跟他斗到底。洪森盯着我,黎英死死抱住他,对我骂道;“你这个混蛋,还不快走!”我向地上吐了一口唾沫,过去捡起我的枪,朝林子里走去。 我回到自己的住处,爬上吊床,收起软梯,躺在上面。我觉得额头胀痛,伸手摸,一个鼓鼓胀胀的大包块。算我命大,没被这魔鬼打死。我感到侥幸。我为自己打翻洪森那一拳感到很开心,这个魔鬼,并不是百战百胜的将军,我也不是不经打的瘦狗儿,在X岛上,我的力量原来跟这个魔鬼处于平衡状态,这也是自然界生态平衡的具体形式之一吧。我很欢喜,因为我发现了自己在这个禁锢狭小的环境中存在的价值。我还得到了黎英,全部的得到。人的生活中不可能没有异性,异性是人生存的根本依赖的条件,有了这个根本的依赖条件,人就可以创造出五彩缤纷的生活,活得很有意义。异性可以说是能派生出人的一切呀。我的异性是一个多么温柔迷人充满热情的女人,我们当时的媾和是多么的疯狂和贪婪啊,我曾经和妻子雪梅都没有达到过这种疯狂的程度。哦,这个非凡的女人,这个真正懂得性生活的女人,这个女人中的女人!说不定她会生孩子的,要是成了,那就是我的,我感到非常的高兴和自豪。我翻来复去睡不着,我实在太兴奋了!躺着真没有意思,我该下去走走。不,我应该到山顶上去,说不定这个时候老天开恩,让大海出现一艘轮船,我觉得应该这样。我仿佛看见了那船,银灰色的,挂满了万国旗。我坐起来,把软梯又放了下去。我拿着枪,望远镜不见了,一定打架那会儿丢的,等一会儿再去找。我飞快登上山顶。 大海真美!蓝得象一张纯净的有色玻璃。我沿着海水线仔细环视一周,除了蓝,什么也没有。当我使劲再环视一周时,发现南边尽头恍惚有一片青糊糊的影子,我想仔细把它看清楚,可是一眨眼,那令人兴奋的现象便消逝了,当我再次努力看时,就再也看不见了。真遗憾,这时望远镜在就好了。对,我应该立即去找望远镜,可不能放过这千载难逢的好天气。 我轻快地跑下山,嘴里哼着,是歌儿吧?没有词儿。是曲儿吧?旋律又没有规律,但有节奏,令人快活的节奏,哼起来真舒服,发自肺腑,来自心田。 我走到珊瑚湾,正是临近黄昏的时候,数不清的海鸟在捕鱼,吵吵嚷嚷,一派繁忙景象,它们多欢乐啊!我欣赏了一会儿,然后才穿进原始森林,向沙滩湾走去。 汽艇已经被推移到椰林旁,这说明洪森已经被黎英彻底驯服了。这女人,太能干了。我在汽艇里找了找,没有望远镜,但我看到汽艇上的血迹,我感到十分羞愧。那是黎英头上的,我当时干得太猛了。我顺着推移汽艇的印辙找到海水边,没有望远镜。一层浪子慢慢掀上来又慢慢退回去,湿漉漉的沙滩上留下许多亮晶晶的小鱼在跳动。我再去看我跟洪森搏斗的那片乱糟糟的印子,也没有。我看见了洪森倒在沙滩上的那团屁股印,我笑了笑,这是我的战绩。望远镜恐怕在黎英那里,我得到洞穴去找她,碰见洪森我不再怕。 我把枪横挎在胸前,以凯旋者的姿态大踏步地走向洞去。洞外炊烟袅袅,藤门开着,黎英在做晚饭,洪森躺在外面。我毫不胆怯地走过去。洪森呼地坐起来,黎英敏捷地拦住他,然后笑嘻嘻地向我打招呼:“你回来啦!”我说我是来找望远镜的。黎英说:“望远镜在我这儿。回来了就别走了。”洪森又撑了撑,欲站起来。黎英转过脸去喝道:“洪森!事情已经过去了,咱们吃饭吧。”洪森盯着我说:“我们没完!”我说:“我并不想跟你斗,但我绝不怕你。不过,我要声明一句:男子汉要格斗,就得面对面,别乘人不防!”洪森说:“有种!我会跟你正面争个高低的!”我又要开口,被黎英喝住:“你们还逞强!以后谁都别打,要是哪个把哪个打倒了,我就跟那个被打倒的。”我说我愿意每次被打输,洪森哼了一声。 7 这以后,我和洪森经常趁黎英不注意发生格斗,每次我都履行自己的诺言打输,实际上我确实打不过洪森,其结果总是我得到黎英,洪森气得干瞪眼,恶毒刻薄地骂几句算了事。他也想打输,但他骨子里有一股拼到底把对方打倒爬不起来的性子,这性子不受他意志的支配。他不敢把我打死,非常痛苦,因为他心目中至高无上的黎英绝不允许我们任何一方把对方打死,其限制我们的有效措施就是以她的死作为我们格斗的程度界限。我们谁也不愿意她死,她一死,我们活着就没有丝毫意义。洪森和我能够活到今天,全仗着这个女人的力量。格斗发生久了,也同样使人乏味,觉得没啥意思。打心眼儿里说,我是很想跟洪森和好的,总想做点使他感动的事。而洪森却截然相反,他从来就不感到格斗是一件使他厌倦的暴力,他俨然一台机器,只要血液还在他血管里流动,这台机器就会运动,就会向它的对象不知疲倦地打下去。 世界上没有一样事物是绝对的。我和洪森也有相对稳定的时候,这时候我们都感到美满,几乎每天都盼望。这种具有相当强大的稳定力是什么呢?这就是我和洪森对坐在珊瑚湾的礁石上,观赏黎英游泳。我和洪森都是她的男人,所以打她跟我的生命交织在一起以后,她就不再回避我了。她光着身子游泳,非常的美,她的皮肤光洁、线条流畅的肢体在色彩斑斓的珊瑚湾海水里显得极有魅力,相比之下,那些自以为最美而彼此争奇斗艳的海生物大为逊色,只能起到陪衬作用。不知哪一位美学家说过:再美的猴子,也没有人美。这是何等精辟的见解!是的,黎英的美,使周围的一切都越加和谐有致,使我们这凶残暴戾的变态人格在美的情愫中恢复其理性。我和洪森被她那裸泳深深吸引着,我们不光在礁石上坐着观看,还潜到水底去观看,因为她游潜泳时,在海水中观看侧面,那波浪般柔动的曲线便完完全全地展现在我们眼前。如果是在上午或下午,碧蓝的海水和色彩绚丽的海生物会把她的体态映衬得幽雅俏丽。这时我们往往会赞赏,在赞赏中宁静。如果是在黄昏,橙黄的海水会使一切海生物都融合于一种色调中,然后将她的体态映衬得辉煌灿烂。这时,我们往往会进入一种朦胧的幻想中,潜伏在我们体内的欲望就会渐渐苏醒,于是我们就容易在火烧火燎的情欲煎熬下犯错误。黎英的个性中有一种使我和洪森敬畏的品质,在她游泳的时候,绝对不允许我们去接触她的身子,我们两个男人都有强烈的欲望——尤其黄昏——想去接触,想尝试在海水中干那个事的滋味,但又都怕惹怒她。有一次洪森犯了禁忌,被她引到海底抓起一块礁石砸在脑后勺,血将海水染红了一大片,后来很长时间不理睬他。洪森干过的傻事,我也干过,我以为自己不会遭到洪森那样的惩罚,我太自己信了,结果照样被她狠狠地整治了一顿。我从她的个性中看到了她的品质,我知道,只有非常尊重她,才会赢得她的青睐。 一天,黎英跑上山顶眺望台来陪我,她脸颊绯红,看了我半天,把我看得诧异了,她才告诉我,从那次海上事件之后,她就不与洪森同房了。我心里甜滋滋的。接着,她问:“欧阳,你知道不知道我为啥这样做?”我说她喜欢我。她又问:“还有呢?”我说她只想跟我一个人同房。她热情地望着我,加重语气问:“难道就没有别的啦?”我觉得她的问题很神秘,她那双热亮亮的眼睛在我如坠五里雾的茫然神情上焦灼地欣喜地等待着,我有点明白了,但我不敢那样想,我微笑着,心里却是惘然的,那个“父”字在我头脑中闪烁,我怕它从我口中蹦出来,我又为它欣然,希望着它,我想到了雪梅,不知道她现在怎样,是否还守在我母亲身旁,时间快一年了,要是她是一个忠贞不渝的女人,我就太对不起她了,我不敢回答黎英。她说:“你真的不知道?”我摇着头,心想:她不会象电影里的那些女人娇嗔地打我一下,然后骂我傻小子吧?她说:“你故意。”我说我确实不知道。她说:“你装疯。”我都让她说准了,只是我不敢回答。“算了,不说了!”说完,她站起来。我也站起来。他说:“从今以后,你得守护着我呀,别让洪森来碰我。”我笑着说:“我会的。”她踮起脚在我脸上亲了一下,便嘻嘻笑着下山去做饭。 我有内疚的情绪,对洪森,对雪梅,我都是个没有道义的人,我干了破坏他们两个人幸福的事,但望着黎英那快活下山的背影,我那来自内心的甜蜜悠然掀起微风,使我自辩:雪梅知道我遇难,以为我死了,已经改嫁;这后半辈子,也许我就永远困在X岛;在这只有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世界里,我至少有半个女人的权利;洪森跟黎英的结合,不是由于爱情;黎英爱我,她很幸福;我也爱她,我也很幸福;快乐的日子是要争夺的;我和老母亲过了三十多年的苦日子,结果又怎样?过去三十多年的我是个极为可怜的人,如草莽中的昆虫一般,人若这样过一辈子老实日子,实在说不上有啥意义;人要搏击,人应当搏击,美好的生活是搏击来的,我的产物——黎英腹中那个孕育着的生命,不正是见证吗?我的自辩使我自信,自强,使我觉得生活多么的有趣。当然,我仍然不能放弃走出X岛的希望,不能放弃那更为诱人的人类社会,否则的话,我将失去一切。 黎英破坏了我的吊床,要我搬回洞去住,没办法只得依了她。她住在里面,我和洪森住在门口,各睡一边,象她的守卫。这以后,黎英要做母亲的趋势日益明显起来,起初洪森没有察觉,后来发现了,也明白黎英为啥不跟他睡在一块儿。他先是发呆,接着便是欲哭的样子,后来就跳起来冲到我跟前狂叫道:“你这个混小子!你他妈的混小子!你……”我以为他要扑上来跟我拼个你死我活,他没有,而是在洞里洞外到处翻翻找找。我不知道他找什么,但我知道一定不是好事,一定是找什么对付我的,于是我警惕地盯着他,这时我想:要是我处在他的角度,现在会干什么?想着想着,我便有些明白了,因为我也想找那个东西。我记得,我们三人曾经打算去消灭那条蟒蛇,当时黎英叫我和洪森背着空枪到热带雨林去等着,她一会儿就来,我们以为她有些女人家的事要做,就答应她先去了,没想到她来的时候,拿出六粒子弹,两支枪各三粒,蟒蛇我们没有打着,倒打死了一只狐猴,奄着吃了好几顿,那另外五粒子弹黎英又收藏起来了。子弹我们不敢随便用,都由黎英严格控制着;黎英在这事上,简直是个出色的保管员。洪森找了好一阵,没有找到,黎英在地铺上睡着,装做没有看见,但是洪森并不甘心,他那没有皮肤的面庞上的一对很白的眼珠子在思索,带着愤怒、嫉恨、不安、痛苦多种复杂的感情,我心里真怕他。洪森的个性有时令人难以捉摸,我以为他知道了黎英怀的孩子不是他的,他产生的嫉恨会使他跟我大干一场,结果他胡乱找了一阵子弹没找到也就算了,只是生气,难道是曾经我在海滩上一拳把他打翻的作用一直起到现在吗?我对此抱以怀疑。他的事后宁静使我感到不祥。他要离开我们到别的地方去住,这当然是我和黎英感到方便的事。他象那次我离开一样,向黎英讨子弹,黎英坚决不给,他说他用他的衣服换(黎英有了身孕,那件衬衣不大顶用了,我把自己的衣服给她穿,她穿上,还可以,但最多只能穿两个月,洪森身上那件大胡子的尼龙衫能保她穿到生产也不会小,可是洪森不愿意脱下来,他说那不是他的孩子,不关他的事,黎英也不向他讨),黎英不理睬他,没办法,跟我一样,只得悄悄地走掉了。 洪森走了,带着一支空枪和他的自制小刀,还有打火机。打火机黎英向他讨过,他说打不燃,还嚓地打给她看。我说:“不要紧,等他拿走,我们用望远镜引火。”洪森走后,我对黎英说:“我们对不起他。”黎英说:“不,对他,我付出的太多了。我能怀上你的孩子,是我一生中的幸福。我有一种预感,我们俩生的孩子会活的,能长大成人,这孩子还会给我们带来好运。”我听了这些话,心头乐滋滋的,我说我相信。黎英又提起她跟洪森生过的那两个死了的孩子,她说:“那两个都是被蟒偷吃的。我以前不信迷信,是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可是跟洪森在这个鬼岛上生活,使我逐渐迷信了。”我凝视着她,没想到如此刚强的女人也有软弱的一面,我不由得想到,宗教为什么从人类诞生那天起就存在于这个世界,并且一直发展到今天,其势力渗透在世界各地,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黎英说:“在这个岛上只有三种动物是可怕的,蟒蛇,鳄鱼,还有鲨鱼。子弹绝不能乱用,十八颗子弹打完就没了。上次你要子弹,这次洪森要子弹,目的我都清楚,我绝不让你们互相残杀。”我说我以后不再想这种蠢事。她说:“我希望你这样,但我觉得你变得易于冲动了。”我说我若冲动要干傻事,就叫她用重器将我打昏。是的,我已体会到人在冲动时,理智等于零。她笑了笑,说:“你有时天真得象个小孩子,还想成为历史长河上的星辰,不具备名家大师的气魄。”我辩驳道:“我的娇柔的女人,名家大师也有傻头傻脑的时候呀,不然怎么叫大智若愚呢?”她笑着拧了我一把:“你真逗!” 黎英虽说不爱游泳了,但每天还是要到大海去洗澡。在珊瑚湾洗不太方便,因为要从礁石岸上爬下去,攀攀登登的,难免不出岔子。所以,只好在沙滩湾洗,而沙滩湾曾经多次出现鳄鱼,为了防备,黎英把子弹全部给了我,让我压进弹夹,她洗澡前,我们把汽艇推进海水里,随时准备枪击游来的鳄鱼。黎英很侥幸,我陪她到沙滩湾洗澡,差不多有十来天,还一次也没有碰见鳄鱼。我们经常划着汽艇到红树林那边去捞紫菜,有时也到珊瑚湾去钓鱼,顺便跟洪森打打照面。洪森照常在这里游泳,似乎在追寻往事。起初,我说不到这里来,怕与洪森难堪,但黎英说服了我。洪森毕竟是这个岛上的成员,我们应该向他表示友好。洪森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总想躲避我们,可他实际上还是想跟我们见见面,因为我们每次下午划过去,他都在那里。一天,我们划过去的时候,发现洪森正向海中游去,黎英突然惊叫:“鳄鱼!”我赶快仔细向海面上看,发现离洪森三十多公尺远的水面上有条水纹。黎英站起来大声呼喊:“洪森!危险!危险!”洪森仿佛没有听见,继续往海中游着。黎英命令我快发动汽艇。世界上有许多不幸的事,往往都出在时间的差距上,早一点晚一点迥然两种结果。我们开着汽艇赶到洪森跟前时,鳄鱼刚好咬住他的胳膊。我的心里慌乱极了,端着枪不知道怎样放。洪森和鳄鱼扭作一团,我若开枪,很容易打着他。这时,黎英机智地将汽艇靠近,抓起舱里的桨伸到洪森的手上:“快抓住!洪森!”洪森本能地抓住了,黎英用力拉住桨向我大叫道:“快开枪!”砰砰砰!我几乎是将枪口顶着鳄鱼背打的。鳄鱼在水里乱窜,拖着汽艇转。“笨蛋!打头顶!”黎英骂道,仍死死拖住桨不放。砰砰砰砰!鳄鱼脑顶上爆炸出蓝色的青烟。鳄鱼象木板似地浮了起来,碧蓝的海水变成了红色;鳄鱼死了,但还咬住它的猎物不放。我赶紧放下枪抓住洪森往汽艇上拖,洪森痛得哇哇大叫,不让我们拖他上船,我知道那疼痛有多厉害,可是不行,又有鳄鱼游来了,大概是嗅到血腥味而来的。我和黎英一个拖洪森,一个拖死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不管洪森叫得多凶,总算把他拖上来了。鳄鱼扑空了,在汽艇旁游来游去,我想开枪,把它们全部消灭,黎英阻止道:“别浪费子弹!”洪森已经昏迷了,他还呛了不少海水。我照着黎英曾经救我那样,用枪管撬开鳄嘴,取出洪森的胳膊。然后我们把洪森翻来趴着,倒出他肚里的海水,进行人工呼吸。有一条鳄鱼爬上艇尾,黎英眼明手快,操起桨打去,鳄嘴被打得歪向一边,但这个勇敢的战斗者还爬在汽艇上向上纵着身,黎英用桨连续猛击,才把它打下去。可是很快又一条鳄鱼爬上艇舷,我放下洪森,一枪托砸去,没把它打下水,它的前足在舷上抓得很稳。这时,水里的五六条鳄鱼都在进攻汽艇,把汽艇蹭得噌噌响。我们只得暂时不管洪森,开动汽艇,猛击爬在舷上的鳄鱼,直到把它打下去为止。那群鳄鱼追踪了我们一阵,终因赶不上汽艇的速度,而休战了。 我们把汽艇开回沙滩湾,然后给洪森包扎。他痛醒了,瞪眼看着我,不准我给他包扎,黎英给了他一顿臭骂,他才乖乖听命。包扎好后,我们便把他背回住处,安置在洞里。他一直叫渴,我们给他喝了很多淡水。他伤得挺厉害,骨头被鳄鱼咬碎了,加上我们救他上艇用力不当,肱骨受损加重,几乎全部断裂。我们用烧过的海水给他洗伤,用草灰止血。黎英还指导我做了一副甲板,给洪森安上。现在,也顾不上违背人的意志了,我剥下洪森的衣服给黎英穿上,然后脱下黎英换给我的衬衣撕成绺条,做绷带给他包扎。 我这么热心地跟黎英一起照顾洪森,完全是出于一种道义。从心里来说,我还真想让鳄鱼咬死他,我想起他对我做的那一系列可恶的事,尤其是我当初被厄运抛弃到这个岛上,面临鳄鱼袭击情况下,他不但不伸出援助之手,反而幸灾乐祸,我觉得他死有余辜。黎英见我盯着洪森不说话,便问道:“你在想什么?”我觉得仇情满怀,没有回答。黎英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的眼睛在冒凶光。我没想到,你这个人的心也是黑的。”我居然不觉得羞愧,理直气壮地说道:“说实话,我真想他死掉。他这种人,留着有啥用?”黎英一巴掌给我打来,又重又狠,打得我脸上火辣辣的。我委屈地望着她,她那双对谁都毫不偏袒的严厉的目光直射得我低下头。她转过去给洪森揩汗,赶蚊子,百般照顾。我默默注视她,羞愧地自责:我怎么这样蠢啊?我的心怎么会是这样?我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渺小。那慈爱的女人,她的心真是金子做的,我想起她说过的话“哪个把哪个打倒了,我就跟那个被打倒的。”她言行一致,那颗善良的心总是紧紧地爱护着弱者。过了一会儿,她好象没想过,转过身又教训了我一番:“你跟洪森都是我的人,你要想乘人之危干出什么没天地良心的事,我会恨你一辈子的。”我低着头说:“我刚才是胡思乱想,请原谅!”我移到洪森旁边,说道:“洪森,我不应该这样,我怎么能对你有报复之心呢,我不应该这样。”洪森流泪了。我转过身,我的泪水也直往外涌。洪森在我背后说:“我难受……我一个人……很孤独……我过不惯。我每天在珊瑚湾游泳,想起以往的日子,我实在难受,我想游到海中间去……游到海中间去……鳄鱼……它们在那里等着我,我知道……我知道……它们在那儿等着我……我知道。你们不该来救我……你们干了一件错事……干了一件错事。我活着,我就是个魔鬼……魔鬼可以和女人在一起,不可以和男人在一起。你们不会幸福的……你们干了一件错事……”我和黎英相视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洪森的左胳膊只是个装饰品,垂吊在他肩上,不能举,不能伸,不能弯曲,不能拿,简直什么动作都不能做。不过令人惊奇的是,他的左胳膊残废后居然没有影响他身体其它部位,他痊愈后,照样是那样强壮。当然,这跟我和黎英精心照料分不开,我们每天都给他开好伙食。要说X岛是个荒岛,也不完全正确,这里物产丰富,山珍海味应有尽有,说它荒,只是从没有人类群居,没有社会痕迹的意义上来说的。 我好长时间没有到山顶上去观察海面了,曾经在此看到的南海尽头出现的那个青糊糊的影子,后来再也没有看见了。他们认为那是我的幻觉。返回人类社会的希望就象幻觉一样在我心中变得越来越淡漠,若是黎英问起这事,我会对她撒谎,说我观察了,每天都在观察。我发现人的意志的存在是有限度的,超过一定的时间范围,它就会开始逐渐磨灭。我的意志是一个卵子,在有限的运动路线上没有碰到精子,最后它成了没有受精的,走完它的路线,便结束了生命。而我的精神却是个受精卵,它活了,在成长发育。我现在盼望的是我的孩子出世,我和黎英都为这个盼望感到迫切和幸福,我们每天都要说许多傻乎乎的话,这些傻乎乎的话使人觉得快活,象“我们的乖儿子”呀、“乖孙女”呀、“乖爸爸”呀、“调皮的婆婆”呀、“捣蛋的爷爷”呀,我和黎英还互相叫对方儿子女儿的,真是傻相十足。但是,洪森仍然是痛苦的,我们的幸福每增加一分,他的痛苦也就相应增加一分,他怕看见那个孩子出世。在他看来,一对完美的夫妻,要以有没有孩子作评定,一旦那个孩子出世了,他就被判为外人,这至少是人类的习惯,以前没有这个孩子,我与他可以说形成角力竞争的均衡状态,孩子一旦出世,他就被宣判彻底失败,他怕看到那个日子。 这个可怜的人伤一好又走了,我们留他不住,他带着一支枪和自制小刀,那只无用的手垂在肩上,烧伤的瘢痕在他胸脯以上迎着道路。他走到丛林,转过身对我恶狠狠地说:“小子,别望了我对你说过的话!”我看着他消失在丛林中,那警告的话在我耳边久久不散。黎英躺在铺上问我:“他跟你说过什么话?”我知道一场新的你死我活的搏斗不可避免地即将来到,我不敢对黎英讲老实话,撒谎说:“他叫我好好照顾你。”黎英说:“你又想骗我!他叫你照顾我,会恶狠狠地说吗?”在这个头脑精明耳朵灵敏的女人面前,我无言以对,而我的缄默却把我和洪森的继续对峙赤裸裸地暴露给她了。“哼!”她冷笑道:“你们怎么得了!欧阳,我再次警告你,不管洪森怎样对待你,你都不能跟格斗,他是疯子,你不能跟一个精神失常的人纠缠没完。”我能说什么呢?他要来杀我,我能不奋起反抗吗?我不能把我的真实想法告诉黎英,我说:“我一定防着他,躲着他,不跟他斗。”黎英叫我坐到她身旁,然后抱住我说:“欧阳,我怕失掉你,我就要做母亲了。洪森是疯了,可我们还正常啊,正常人是不应该跟疯子过意不去的。”她说得很有道理,可道理并不等于现实,现实是无情的。我擦枪时,发现弹夹里的子弹刚好少了一半,只有五粒。我不敢告诉黎英,我得随时准备应战。 这以后,我每次离开洞,黎英都跟着我。我们到海上钓鱼,抓龟,捞海参,摘紫菜,一次也没有碰见过洪森。珊瑚湾也没有他的影子,我们到丛林里打野果也不见他,我们想找他的住处,可找了一阵找不到,我和黎英都感到很不安。黎英伤心地说:“他会不会死在大海里了?会不会遇到蟒了?”我认为这两种可能都有,那天若是我们不及时赶到,洪森一定早已葬身鳄腹了。他若真的死入大海,那是没法寻找的,他若被蟒蛇吞噬了,其骨骸便会留在岛上某一处。我们决定到红树林去找那条蟒蛇,看看它的肚子是不是鼓鼓囊囊的。我们在红树林转了一上午,蟒蛇的影子也没有发现,这使我们更感到害怕了。黎英说:“恐怕洪森已经被蟒吃了,蟒正躲在洞里安安稳稳睡大觉,慢慢地消化他。”有了这种猜想,于是我们就继续在红树林里找下去,想从胡乱纠缠的弓形树根间找到洪森的遗物——枪和自制小刀。我们异想天开,这片树林虽说不是很大,可实在不好找,树根下面到处都是水,脚要触摸到枪,如同大海里捞针。我们在以往经过的路上找了几个来回,什么也没有发现,也就算了。那条蟒蛇是什么样子,我只听说过,还没亲眼见过,黎英也没有见过,只有洪森见过,据说他每年都要见到好几次。 忽然,我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黎英惊奇地瞧着我,想问,我用手阻止她别说话。这声音我熟悉,对了,是轰鸣声,我非常兴奋,黎英似乎也听见了,我们叫了起来:“是轰鸣声!是轰鸣声!”那响声渐渐地大起来。我说:“赶快到山顶去!”我把枪往肩上一挎,拉着黎英的手就往山顶那边奔跑。轰鸣声是从天上来的,如果我没听错,那一定是飞机。我们越跑越激动,但没跑几十步,黎英就跑不动了,她喘息道:“欧阳,我不能跑了,你快去山顶,千万别放过机会!见了飞机就鸣枪呼救!快!”我丢了她猛跑。轰鸣声越来越响,我边跑边抬头望,顾不上荆棘伤身了。轰鸣声来到顶空,我赶紧抬头观察,只见一架闪着银光的歼击机在蔚蓝的高空上划着白线。突然,白线断了,飞机往北飞去,紧接着轰鸣声消失,我想放枪,飞机已经不见了,过了不到半分钟,北边大海上响起一声爆炸,这一现象使我觉得莫名其妙。等我喘着粗气爬上山顶向北边海面望去,只看见远处大海上一团白色的浓烟在慢慢向天空飘去。我望着那团烟雾出神,说不出是高兴,还是沮丧。后来黎英爬了上来,烟雾已经消失得很难看清了。我对她指着那个地方说;“我们盼了多久的希望,就坠毁在那里。”黎英呆呆地看了一会儿,突然说:“飞机坠毁了,飞行员不知是否还活着,如果活着,就还有希望。”我木然地望着她,因为我还没有从刚才的失落感中脱离出来。黎英拉了我一把,说道:“走,我们乘汽艇到那里去看看。” 我们迅速跑到沙滩湾,将汽艇推下海,向飞机坠毁的那个方向驶去。 汽艇足足行使了二十多分钟,我们才看到海面上有飞机坠毁的痕迹。但这里已经变得死一般寂静,连个人影儿也不见。漂浮在海面上的,除了油污还是油污。黎英忿忿地叫道:“怎么啥东西也没剩下?老天太可恶了!成心与我们作对!”我也感到非常沮丧:“是啊,让我们白白欢喜了一阵,还浪费了许多汽油。”我俩呆呆地在这里停留着不肯离去,希望海里浮出一点什么东西来,特别是飞行员的尸体,这样可以让我们判断出这架飞机从何而来,是哪个国家的,这个岛离哪里最近,但我们的希望随着天色渐渐转黑而破灭。 8 黎英病了,洪森失踪对她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她躺在地铺上,老是喃喃呢呢地说:“洪森多可怜啊,我对他是不是太过分了?”看着她受着良心责备的痛苦,我也觉得我们的幸福是用洪森的痛苦换来的。既然飞机已经坠毁,希望也就破灭了,那还是维持好这个岛的秩序为好。我决定再去找洪森,因为我有一种感觉,他还没有死,他有可能就在这附近某个地方躲着,他走的时候,曾经警告我别忘了以前说过的话,要与我正面交锋。为了防备万一,我背上枪,趁黎英睡的时候出洞了。 外面雨下得很大,我顶着一张香蕉叶奔过荒芜地带,冲进热带雨林。“哈哈!你终于单独出来了。”洪森!这个魔鬼,站在我正前方五十公尺左右的地方,独臂端着枪。我知道自己上当了,这个魔鬼,果然让我猜中了,他就躲在洞附近。我愤怒地问道:“你想干嘛?”他又笑道:“我一直等着你,现在正好,你也带着枪。出于公平,我只拿了你弹夹里五颗子弹,给你剩了五颗。以往我占便宜时候多,今天让你先开枪。”我说:“我不跟你决斗。黎英病了,一直念着你,我来是找你回去的。”洪森沉默了,那杀气腾腾的凶光从眼里消失了。片刻后,他说:“这说明她心里还有我。好,开枪吧!”我把枪丢在地上:“我不跟你决斗,我答应过她。”洪森吼道:“我要跟你决斗!这个岛是我的!黎英是我的!快拣起枪!快!”我说:“不!”他砰地向我开了一枪,子弹嗖地从我身边擦过,打在身后的羊齿植物上,发出刺耳的尖叫声。我盯着这个凶暴的人。他把对人世间的全部嫉恨都集中在枪口上了,狂叫道:“快拣起枪!不然你就白白送死!”他回头看了一下,又说:“我现在往后退,退到背后那棵树,你不拣起枪打,我就不客气了!” 他开始退了,一手端着枪。我在生死两条极短的道路上选择着:白白地死,什么也没有;活,什么都有……他只差三步就退到树了。我仍然选择着:他是疯子,我能跟疯子决斗吗?我还有理智……他的背碰到树上,我猛地扑倒在地,抓起枪往旁边滚去,然后倚着树站起来。 他在林子里跳跃,飞奔,动作十分敏捷;他想靠近我,调节能瞄着我的位置,雨水淋在他头上往下流,他用端枪的胳膊拭了一下。我乘机也拭了一下脸上的雨水。砰!一颗子弹飞来,从我胳肢窝下擦过,烫乎乎的。这魔鬼!这烂脸的疯子!无机不乘!我还了一枪,他躲到树后去了。他枪里只有三颗子弹了,我想与他在林子里周旋,等他打完子弹,就没法跟我决斗了。可是他很凶猛,不断地向我接近,在这到处都是纠缠植物的热带雨林中,我的行动远不如他那么自若。我不能保证全躲过那三颗子弹。碰!他又开了一枪。面颊出血了!我以为中弹了,原来是打碎的树皮渐在我的脸上划破了皮。我还了一枪,他又闪到树后去了。不知不觉,我已退到林子边了,再退,就没有掩体,左右只是低矮的密集的灌木丛。 “别开枪!”这时,黎英跌跌撞撞地奔来,雨水将她淋得乱糟糟的,大胡子的白色尼龙衫紧贴她的身子,圆圆的大肚子和两个晃动的奶子透明可见。她叫着:“你们别开枪!都别开枪!”洪森仍然凶猛地向我接近,我躲在树后,警惕地注视着他。黎英奔到我们之间,叫道:“欧阳,别打了!把枪交出来,听见没有?!”我说知道了,然后把枪丢过去。她拣起来说:“好!”便向洪森走去。洪森从树后走出来,手里提着枪。黎英边走边说:“洪森,欧阳已经把枪放下了,你也给我把枪放下。”洪森似乎听命了,我看见他把枪丢在地上,便走出树后,没想到这家伙突然又拣起枪跳到一旁向我射击。黎英迎着枪口扑过去。砰砰!洪森枪里的最后两颗子弹出膛,黎英应声倒下。“啊!”我大叫着冲过去,只见她一手捂住左肩下,一手还紧紧地抓住枪,鲜血在她精湿的身上流着,染红了衣服。复仇的火焰顿时在我身上燃烧,我抓着黎英手中的枪要为她报仇!黎英双手死死抓住枪不放,张着扭歪的嘴说不出话,啊啊啊地摇头。我松了手,狂叫着冲过去揪住洪森一阵拳打脚踢!“别……别……”我听见黎英的叫喊声,放了这个灾星,又回到黎英身边。她吃力地摇着头,不希望我们再打下去。鲜血已经染透了她的衣服,我抱起她便往回跑。 回到洞里,我把黎英放在床上。用什么药才能治枪伤呢?妈的!怎么什么药也没有?这鬼地方!我转过身,洪森挎着两支枪站在洞口,我又是一阵怒火:“打吧!打吧!那枪里还有三颗子弹,打吧!把我们都打死!”洪森垂着头,取下枪丢在地上。黎英呻吟着,我赶忙到她身旁。鲜血把她的衫子几乎全染透了。我双手发抖,给她脱了衫子,拧出许多血水,想用它包扎。这时,一条旧绷带递到我面前,我抓过来就要包扎。洪森说:“等一下。”我转过身,洪森到杂物堆找出一大把干草,在火炉上点燃,放在石板上烧。他说:“你按住她。”我气乎乎的,但还是遵照着做了。他将滚烫的草灰揽成一堆,抓了一把,迅速按在黎英的伤口上。“啊——!”黎英大叫着,我用劲按住她,目睹她又叫又喘息的惨状,我真想哭,只恨自己不能替她承受这桩痛苦。草灰在伤口上咝咝着响,跳动着,洪森又抓了一把按在上面。“啊——”黎英又挣扎着大叫,身子象弯弓似地凸了起来。我猛地蹬了洪森一脚:“你这个魔鬼!就不能温柔点?!”伤口包扎好了,血止住了。我守候在黎英床边,为她擦拭身子。她出了很多汗,一定渴得要命,我想为她熬点海贝汤。我转过身想问洪森这样做行不行。他不见了。走了?我到洞口向外张望,外面雨蒙蒙的。他真的走了。两支枪在地上,他没有带走,他没有带走…… 黎英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到了深夜才醒过来,我喂了她几贝壳汤。她人很虚弱,说话相当吃力,我要将耳朵贴近她的嘴才听得见,她开口便问:“洪森在不在?”我回答了。她说:“他又走了。真的……没有带走枪?”我把两支枪给她看,并取出子弹交给她:“只有这三颗子弹了,是我枪里的,他的全部打完了。”她把三颗子弹放回我手里:“你们……互相没伤着,我放心了。不要再打……不要……”我说:“这是我的子弹,他不可能再打了,我也不会,你拿去吧,把它丢到大海里。”她说:“你留着……有用的……只是不要再伤人……我相信你……”黎英,我的好女人,她又昏迷了。 一整夜我都在床边为她祈祷,我也变得迷信了,这也许就是迷信为啥总是在不幸人中间产生,我明白了,因为我没有办法,只有祈求神灵保佑。 第二天一早,洪森来了,带来了一些鲜鱼、鲜虾、鲜蟹。他在黎英床边默默地站了一会儿,又走了。这个魔鬼,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对待他,我在洞口一直看着他进入雾蒙蒙的丛林,才又回到床边。 黎英啊,你怎么还不苏醒?又一个白天来到了。白天能使万物复活,也能使你复活吗?外面树林里的鸟儿又在歌唱了,快醒来吧!我们到海边去,早晨的大海多美啊!雨停了,海上会有日出的,霞光照得大海金灿灿的……我念叨着,把希望都寄托在念词中,我想她很快就会醒过来的,每天早晨她都要睡到七点钟才醒。现在是六点钟,我得给她做鱼汤,还有烤鲜虾、烤鲜蟹……我把汤烧好了,黎英还没有苏醒,我轻轻地呼唤她,摇动她,她醒了!上帝,你真是万能的神灵啊,黎英苏醒过来了!我高兴得热泪盈眶,握着她的手说:“你终于醒过来啦,黎英,哦,你终于醒过来了……”我转过脸去揩泪,她拉着我的手不放,弱声弱气地说:“我不会离开你的,我会好起来的,我还要把孩子给你生出来……”我难过地把脸埋进她的胸脯,她抚摸着我的头:“别哭啊,欧阳,不能哭啊……”我的好女人,我知道,可我总也抑制不住眼泪,它这时不受我管,它是山涧的小溪,在你圣洁的胸脯上自由流淌。我想起了汤,我要喂她汤,她说想洗个脸,我用凉水给她擦了擦脸,她显得有精神了,我又给她擦手,擦身;我干得非常的轻,非常非常的仔细,我生怕由于我的手重使她遭受疼痛,这凉水擦伤人的身子,恐怕是我的一大发明吧,她感到很舒服,我给她擦干净了,便喂她海味汤,她喝了一点儿,就不喝了,我劝她多喝点儿,她说汤喝多了不好,她不愿意麻烦我。我说:“黎英,你要跟死亡作斗争,我们得拼搏呀。”她又喝了点儿,实在喝不下了。她又问:“洪森在哪儿?”这个时候了,居然还惦记着这个魔鬼!我心里十分埋怨:他开枪打伤了你,还牵挂他干啥?我不敢说出来,我告诉她,她喝的海味汤是洪森凌晨送来的海鲜做的。她说:“他知道自己错了,没想到,用了这么大的代价。理智终于回到他身上了。不幸的人,我想见他。”我说我马上就去找。 这回找洪森,跟以往一样困难,这个神出鬼没的人,除了珊瑚湾是他有规律频繁光顾的地方,别处他都有可能随意去留,不过我这回学聪明了。我记得曾经有人对我说过,要找你比较了解的人,你就要从心理入手,想方设法知道他现在在什么。我想他跟我一样,在为黎英的事焦头烂额。他现在干什么呢?挖草药?他懂治枪伤的草药吗?昨晚他用草灰止血,他懂得一点儿……我这样想着,便朝热带雨林奔去,没找到。我又朝红树林跑去,也没有找到。我沿着海岸寻找,大声呼喊,仍然没有人。这个魔鬼藏到哪儿去了?我站在高高的海蚀台悬崖上,望见了山顶。洪森!是的,这个魔鬼在眺望台上。我兴奋地一跳,撒腿就往那里奔去。 “洪森!”我一边往上爬,一边大声呼喊,生怕他又溜掉。“洪森!黎英醒了!”我见洪森站起来,要往另外一边下山,我着急地叫道:“别走!黎英想见你!”他没有下去。谢谢你,洪森!我爬上眺望台:“洪森,你在这儿,我找了你大半天,黎英想见你。”洪森望着海上,松了口气,说道:“她醒过来就好了,我还是不去的好。”我说:“她要你去。”洪森摇了摇头说:“我还是不去的好。”我有些冒火:“她的伤势挺严重!”洪森说:“我知道,我们没有办法救她,没药,没输血器。”我冒火了:“那你在这儿干嘛?你想躲开不管?”洪森说:“我在这儿眺望。前不久,有架飞机从这儿飞过坠毁了,我想别的飞机还会回来的,我们只有等待奇迹出现了,没有别的办法。”哦,这个魔鬼,他比我更有心,我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呢?理智重新回到他身上了,是的,黎英,你说得对,理智在他身上闪光。我多想握住他的手说:洪森,我对不起你!可是我没有说,我怕说这样的话,会重新激起他那无穷的憎恨。我说:“我回去告诉她。”洪森点了点头。 我跑得一身大汗回到洞穴。黎英又昏迷了。不幸的人啊,我找到了洪森,你怎么就不能醒醒?我多想扑在她身上大哭一场。那罪恶的子弹,为啥不穿进我的身体?我愿一百次让鳄鱼咬伤,一百次让汽艇扣在我身上,一百次让枪托砸在我头上,我愿意承受世间的一切痛苦,可我不愿意看到我的女人这样:黎英……黎英…… 这次黎英昏迷,我觉得特别久。她又开始发烧了,身体很烫。我感到恐惧,觉得她很快就要死了。我不时跑出洞去,站在高处了望山顶。洪森在那里移来移去。我觉得他的等待是无望的,那飞机也许是迷失了方向才经过这里的,别的飞机不会再来。这个鬼岛,太闭塞了!怎么就与外界没有一点儿联系?它是属于哪个国家的?这些国家为啥用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领土?为啥不来开发?这里物产多丰富啊。我急得又要哭了。急有啥用?我想到了汽艇。对,汽艇!我回到洞里,对昏迷不醒的黎英说:“不幸的人,我们不能在这儿等死,我去叫洪森,我们一定要用汽艇把你载出这个鬼地方,你在这儿等着,要坚持,要挺住!” 我一口气跑上山顶,沿途被荆棘划得满身是伤。我抓住洪森,喘着粗气说不出话。他吃惊地望着我:“出了啥事?她怎么啦?”我好些了,便结结巴巴地说:“她……她又……又昏迷了,在……在……在发……高烧!我们……不能再等了,用汽艇,汽艇载她出去!”洪森说:“这怎么行?往哪儿去?这个岛的位置你清楚吗?”我说:“没别的办法,碰碰运气,就看我们有没有运气。”洪森说:“不行,不能冒险!”我争辩道:“在这儿等,也是冒险!我宁肯冒划出去的险。要死,大家都死在一块儿!走吧!”我不由分说,拉住洪森就往山下跑,结果摔倒了,两人一块儿滚下山。我先爬起来,然后把他拉起来,他摸着那只死胳膊,说道:“这是冒险,随时都有可能葬送生命!”我拖着他边走边说:“冒险比空等好!你敢保证还有飞机会来吗?那种不能保证的事同样是冒险,黎英的情况已经不允许我们再等了!”一路上,洪森还在为自己辩护,说他有预感,飞机会来的,我不想跟他多争辩,只要他跟着我走,我就不在乎别的了。 我们回到洞,先看了看黎英,她的状况的确不允许我们再做无望的等待了。洪森不再与我争辩,我们开始准备食物和用具。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我们又想了想,看还有啥忘了的没有:望远镜、枪、子弹、小刀、绷带、淡水……全都齐了。哦,还有一样。我说:“下雨怎么办?不能让黎英淋雨啊。”洪森出去看了看,回来说:“天晴正了,以防万一,做些雨具吧,到沙滩湾去,那里阔叶有的是。” 我们先把装淡水的油桶搬到沙滩湾去。做这件事是最困难的,要倒了桶里的淡水,把空桶搬到沙滩湾的汽艇上并不困难,可要连淡水带桶一起搬,就太艰巨了。我们不能倒了桶里的淡水,否则要从很远的地方打淡水到沙滩湾,而打淡水用的锅一次也装不够,太慢了,起码要跑上二十来趟,才能把油桶装满。我跟洪森想了个办法,找了一些现成的藤条把油桶缠起来,用木棒抬,这颇费劲,两百多斤重的淡水压我俩肩上,固然是可以抬走,但要经过通往沙滩湾的崎岖道路,简直有若唐三藏去西天取经,不过再艰难的事我们还是干下来了,因为想到黎英,想到不能让她死掉,我们有使不完的劲。我们把淡水抬到沙滩湾,暂时放在汽艇旁边,然后赶快又回去。 黎英在呻吟,说胡话,说些什么,一句也听不清楚,严重的情况不允许我们再耽搁一分一秒。我抱起她,洪森挎上两支枪、望远镜,扛上一大捆食物——干鱼、干野果和前不久才坎的两大串香蕉。我们把一切都弄到沙滩湾,已经是午后三点了,海水已涨入高潮,离汽艇只有两公尺远。洪森又钻进林子里,呼呼嚓嚓地砍了一大堆香蕉叶,独手抱着出来。突然,他停下,侧耳聆听,然后丢下香蕉叶,奔过来向我要过望远镜就往树林里跑,我问他干什么,他回头说:“有轰鸣声,我到山顶上去看看!”我仔细听,除了海潮声,什么也没有听出来,我想叫住他,可他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 我跨入汽艇,守在黎英身旁,一边仔细聆听:不错,是有轰鸣声,来自海蚀台那边,越来越大。我万分激动,对黎英说:“有救了,黎英,飞机来了,你要挺住啊!”我怕洪森不能按时跑到山顶而错过这十多年甚至百年不遇的天赐良机。我对黎英说:“好女人,你在这儿躺着吧,我到沙嘴那里去。” 恐龙一般的沙嘴缩短了许多,海潮还在吞着它,只有十多公尺长了。我跑到沙嘴尽头,端着枪,推上膛,准备飞机一到就鸣枪呼救。轰鸣声在海蚀台那边响着。我想洪森已经跑上山顶,在呼救。可惜这里全让丛林遮住了,没有高处可以爬上观望山顶。我迫不及待地向天空放了一枪,没有反应。我又放了一枪,轰鸣声移动了,向沙滩湾而来,它总算听见了。我迫切而激动地等待着,生怕它转向离开了。它越来越近,是绕着海岛来的。我估计着,仿佛看见它飞过了礁石岸,飞过了珊瑚湾,来了,就要从那边茂密的丛林岸飞过来了。出现了!直升飞机,绿色的。我举着枪向它呼喊:“喂!喂!我们在这儿!”没有反应!该死,在这异国之岛,我干嘛用汉语,别人听得懂吗?我学过几句英语,我换了语言:“Hello!Hello!”直升飞机突然向高空升去,我急坏了。难道它要离去?这可不行啊!我拼命呼喊,不让它飞去。它飞到一定的高度,便传来广播声,咿哩哇啦说了一番,我向飞机表示听不懂。广播又响了,这次用的是英语:“Let dou you weapon.”这个我懂,林彪军事大演习时,我的一个邻居——中学生——曾这样对我吼过,印象十分深刻,我规规矩矩地放下武器,举起双手。广播又响了:“What does you do?”我回答我是中国人,在此遇难,有十万火急相求!我指着汽艇,并向汽艇跑过去,一边打着手势,求他们救救我们,不要把飞机飞走。直升飞机跟着我飞到汽艇上空,我向他们指着黎英,指着她的枪伤。直升飞机下降到一定高度,里面的人用望远镜观察着,接着通过广播对我说:“Please wait a minute. ”我双手握在一起,向他们致以万分的感激!直升飞机飞到沙嘴,准备在那里降落,试了一下,不行,又飞上天空了。广播响道:“Con’s fall here. Please wait a little more.”直升飞机升上高空,向岛上飞去。真倒霉,正遇上涨潮,要是退潮多好, 几十公尺宽的沙滩降落十几架直升飞机也不成问题。在这个热带植物茂盛的岛上,还有什么地方可以降落的?我想着。过了一会儿,直升飞机又回来了,他们叫我带着伤员跟着飞机。我们住过的洞前有一块三十来公尺大小的草坪,我这个傻瓜,怎么就忘记了呢?飞机降落在那里,下来三名持枪的军人,我对军服没有一点研究,不知道是哪一国的。他们见了伤员,叫赶快上飞机,我说还有一个人,他们叫我去叫,只给我一刻钟时间。他们帮我把黎英抬上飞机,并派了一名军人跟着我。 洪森不在山顶,他在哪儿呢?这个人,干嘛不到飞机这儿来?我一边呼喊,一边奔跑。时间多紧迫啊!我们穿进了红树林,有叫声,我们向里面涉水前进。在那株被雷电劈裂的大乌木树间,洪森被什么东西缠住了,他挣扎着,大叫着。我吓坏了,赶忙奔过去。蟒蛇!一条多粗大的蟒蛇啊,整条花斑斑的身子都缠在洪森身上,就连尾巴尖也死死缠在他的耳朵边上。我拿过军人的枪,对准蟒蛇的头一步步逼近。那凶恶的家伙抬头向着我,一副神圣不可冒犯的威严相。但是我不怕,我要打死它!我要救出洪森来。“别过来!”洪森被缠得脸红脖子粗,青筋暴绽,已经不能动弹了,他挣着嗓子说:“欧阳,别打死它!”我愕然!洪森继续费劲地说:“它在……这个岛上……一直……候了我……十一年。那时,它还没有……这么粗。它总算……得逞了!”蟒蛇仍然高傲而威严地盯着我。洪森用手紧紧抓住蟒身,他在以最大的力量抵抗着,要把最后的话说完。我实在忍不住了,叫道:“我要打死它!”洪森说:“别,不要!欧阳,带着……黎英……走吧!快,别再……浪费……时间。我要……永远……躺在……这儿!”洪森七孔出血,死了。我惊呆了,枪从我手中落下。“洪森!”我大哭着:“洪森!洪森——!”军人扶着我,端着枪向着蟒蛇。那蟒蛇好象怕我们把它手中的猎物夺走,仍死死地缠着洪森的尸体不放,一直威严地盯着我们离开红树林。 我几乎是没有一点儿劲了,全靠那军人把我扶回飞机。三人把我扶上机舱,我见了黎英,便晕倒在她身旁。 直升飞机发动了,渐渐地离开了X岛。 【文学视界(http://www.white-collar.net)编辑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