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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

 

在与他相识的第十个年头爱上他. 当时我们相距2000多公里, 于是我游说他到我工作的城市来读书, 我成功了. 我又见到他了. 我突然发现自己有点不自然, 紧张, 思维迟钝. 我对自己说, 要冷静, 别让他看穿, 要不然你就完蛋了! 我无微不至的照顾他的日常生活, 打通学校里的人情关口, 希望给他最大的方便. 做这些事时, 我处于失控状态, 还好, 他对我的态度一如从前, 看来, 没被他发现什么.

 

觉得她有些异样, 这是我到这个城市第二天就有的感觉. 我想权当是我自作多情吧. 我们认识了十年, 真正的交往并不多, 似乎是君子之交淡如水那种感觉. 十年前都没爱上我, 现在应该也不会. 她为我做了很多事, 为我找房子, 买生活用品, 从拖把笤帚到被子床单再到浴液香皂, 应有尽有. 我想我最不希望发生的事还是发生了.  她这几天有点失态, 有时突然很沉默, 我却要佯装无事, 免得她尴尬. 很累.

 

因为换了新工作, 很忙. 早上六点钟出门, 从不知道几点会回来. 每天下班我都会打电话给他, 他也会在家等我吃饭. 我那时太贪心, 恨不得让他只对我一个人好, 而这, 完全违背了我的初衷. 其实我什么都不要, 只要看到他, 听到他的声音就好. 我什么都不说, 我喜欢把事情放在心里, 我怕说出来会给他压力, 那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对于一个不可能爱上自己的人, 我宁愿作他一辈子的朋友, 哪怕他不知道我又多爱他. 所以, 我一个人, 深夜里, 哭给自己听.

 

的功课不忙, 大部分时间和她的旧同事在一起, 我们通常会等她一起吃饭. 她刚换工作那会儿很忙, 有时九。十点钟才回家. 每天回来她都会笑得很灿烂, 我知道那是我的缘故. 第六感不是女人的专利. 其实我也很矛盾, 很难为. 我知道她有时会吃醋, 当我对她的同事好点时, 这不是她的错,  爱情是自私的. 只是我不想给她错觉, 让她误会, 那样她会伤的更重. 她其实很脆弱, 她不懂得发泄, 她什么都不说, 一个人承受. 她是不希望我有压力, 我感觉得到. 我们似乎一直在靠感觉, 我们缺少沟通, 若一开始把话说清楚, 她也不会越陷越深.(这是我多年以后才领悟到的)

 

习惯了等他电话, 有一天, 大概九点多吧, 我不安的等, 虽然不知道这是不是无用功, 我想看看几点钟, 手刚刚伸过去, 电话响了, 是他, 我开心的想叫. 那一次,  他说买了礼物送给我. 我猜是手表.

 

那天和朋友逛街, 用了一天的时间给她选礼物, 她真的对我很好, 即使是普通朋友我也该用某种方式向她表示谢意. 最后选了一款Swatch的超薄表, 是我用心选的.

因为是超薄的, 整个表给人的感觉很细腻, 有点像她的内心. 而简单的白色表盘配上深蓝色表带给人一种大方单纯的感觉. 我想, 像她这种有点忧郁又略有点思想的女孩应该会喜欢蓝色吧. 任务终于完成, 给她打了个电话, 还没听到嘟嘟声, 就听到她的声音了, 她好像很兴奋. 她接电话的动作还真快.

 

的感觉还真准, 是一块Swatch手表, 很别致, 我到现在还一直戴着它. 我因为工作需要每个月至少出差两个星期. 还记得第一次出差, 因为要赶早班机, 我打算到朋友那住. 可是洗过澡穿好衣服之后却怎么也不想走. 刚好朋友来电话说她在加班,让我晚一点过去. 于是, 我有了再多留一会儿的理由. 大概十点半吧, 和他在路口说再见的那一刻, 我好难过. 其实一个星期而已, 我却恍惚感觉等待我的是一个世纪的分离.

 

听说她那一晚要去朋友那住, 因为离机场近一些. 这是她第一次出差. 我记得是去哈尔滨. 那天她洗过澡, 换好衣服, 对着镜子整理头发. 她穿了件暗绿色的格子高领衫, 罩了一件红色毛开衫. 她说: “头发是不是傻傻的?” 我说: “没有, 挺好看的.” 大概十点半, 我们一起出门, 她要去地铁站, 我去她的同事那上网, 那时我还在留恋那段在江湖的日子, 偶尔也会去发贴子, 找老朋友聊天. 她走的时候很落寞, 背对着我说再见.

 

那次出差很多哈尔滨的朋友去看我. 那晚我住的凯莱宾馆的房间里睡了六个人, 床上三个, 地上三个. 其中有一个是曾经追求过我的男孩, 他还是那么腼腆, 甚至和我说话时都不敢直视我, 声音颤抖. 我突然想到了我自己. 那个男孩已经有女朋友了. 他说那个女孩对他很好, 他也一定要对她好. 就这么简单, 是责任让他们两个人在一起. 突然觉得, 当你不爱一个人的时候, 你是皇帝, 那个爱你的人就是乞丐. 已经过了十点了, 没有他的电话, 我沉不住气, 打过去. “我以为你能给我打电话呢!” 当时的这个问句后来再看好愚蠢. 我的可怜样暴露无遗. “我打算回去之后再给你打的.” 他说. 后来再出差是一段很难忘记的日子. 他总是能在最准确的时间把电话打过来. 或者是我刚刚开机, 或者是我刚刚吃过饭回房间, 或者是刚刚把电话从包里拿出来放在床头柜上, 还有一次吃过饭本来打算洗澡, 又怕他这时打过来, 索性倒在床上看电视, 结果一分钟不到, 电话响了. 那是最有默契的一段日子.

 

的生活还是老样子, 白天上课, 下了课就去找她的同事, 有时上网, 或者吃晚饭, 然后看电视, 聊天. 她第一次出差那天我没有抢上先打电话给她, 她一定很失望. 从她的语气可以知道, 她一整晚都在等我的电话. 所以以后她出差, 我总是会打电话给她, 每一次她都会很高兴, 告诉我她刚进门, 或是刚开机, 或是什么的.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段时间好像和她有默契. 但我也隐约的感到要有麻烦了.

 

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 因为忙碌, 我并没感觉到这期间有了什么微妙的变化. 直到有一天, 我发现我的那个同事对他再也不凶巴巴的了, 再也不数落他的不是了, 语气温柔了很多, 并且开始关心起他了. 我知道, 麻烦来了.

 

承认我是个有魅力的男人. 我会让一个女孩子很快爱上我. 她经常出差, 把我和她的同事留在家里, 两个人在一起时间久了总会产生感情, 所以, 她的同事, 也爱上了我.

 

们是旧同事, 我们一起租房子. 她说当她发觉自己喜欢上他时很矛盾, 她不想伤害我. 可又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 她说: “我知道, 他不爱我, 但他也不爱你, 他谁都不爱, 他爱他自己. 他不容易被感动, 他有点残酷. 我亲眼目睹你对他的付出, 我想我应该退出.”

 

一直以为我可以应付任何状况的感情事件. 这一次, 我不得不认输了. 都是我不想伤害的人, 却被我伤的那么深. 她的同事渐渐的和我疏远了关系, 不再来我家玩. 大家都明了, 却避免不了尴尬.

 

决定把话说清楚, 我发Email给他, 说出了所有的心事. 后来他笑着说我那封信语无伦次, 我低头,傻笑.

 

收到她的Email时都没有勇气马上去看. 她是个好女孩, 宽容, 善良的那种. 只是她爱错了对象. 她的信写得有点抑郁, 几度让我有窒息的感觉, 好在她还会及时的在这样的句子后面画个笑脸, 也许是强颜欢笑吧.我告诉她我很珍惜她这个朋友, 她所有的付出我都看在眼里, 我说我希望我们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她说男人对女人说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是: “你长的太丑了!” 我低头, 尴尬的笑.

 

决定离开这个城市, 他说离不离开没什么分别. 我说眼不见心不烦. 他吃惊的看着我. 那段时间我们听 “Hotel California” 至少还有你”. 我一个人的时候听远走高飞” (不如远走高飞, 自己解围, 我无路可退).

 

听到她要离开的决定, 心里痛了一下, 但我不想让她知道. 我是个骄傲而孤单的人, 我不想被别人看穿. 我在网上下载了 “Hotel California”. 因为她说她爱听. 我一个人的时候听 远走高飞”, 我猜想她那么决绝的决定和这首歌会不会有关系.

 

买了车票, 到南方去, 临走的前一天我在他家呆到十点多.

 

在她临走的前一天有点精神恍惚. 但我还是什么都没说. 第二天, 我没送她. 她一定怪我.

 

的新生活开始了, 找了一份稳定又高薪的工作. 慢慢的适应了这潮湿多雨的城市. 开始结交新的朋友.

 

中途退学了, 办去英国留学. 我得承认, 她刚离开的那段日子, 我有点失落.

 

到这个城市十年了. 过去的记忆也渐渐模糊了. 直到有一天在那个空了很久的邮箱收到他的一封Email. 他在五年前回国了, 现在京城打理自己的公司. 他说他要结婚了, 希望我去.

回国已经五年了, 这期间我没向任何人打听她的消息. 我想请她来参加我的婚礼, 不知道那个邮箱她还有没有再用, 那是在她离开后我们注册的专有信箱. 我的新娘是我在丹麦度假时认识的中国女孩真真.

 

去观礼了, 新娘很美. 一双大眼睛很有灵气, 爱笑, 露出洁白的牙齿. 我送的那一大束百合刚好配她的纯白礼服. 就是这样了, 我想, 他心目中的新娘也应该就是这样了. 大家举杯了, 我自言自语: “Congratulations!”

 

又看到她了, 她成熟了, 更漂亮了. 她穿了白色的丝绸长裙, 淡紫色的披肩. 她做新娘那天也应该很美吧.

 

接到了新娘抛向空中传递幸运的那束花. 早在我一挤进未婚女子抢花的队伍就看到他吃惊的表情了. 我捧着花, 新娘提着婚纱跑过来拥抱我, “Congratulations!” 我被祝福包围了.

 

很吃惊她还独身, 这个固执的女人呀!

 

的故事还没有结束. 后来我嫁给了一个很疼我的男人. 巧的是, 我在37岁那年做了妈妈. (我的妈妈大我37) 我说服老公, 女儿随我的姓, 叫姜来.

 

有了一个儿子. 半年后我们三口去参加她的婚礼. 后来, 我们两家六口经常在有假期的时候聚会, 平时就各自生活在各自的城市里. 有一年圣诞, 我们在意大利罗马大教堂前遇到一对举行婚礼的新人, 我听到才六岁的儿子对四岁的来来说: “我将来要娶你当老婆, 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和听见教堂的钟声响了……

 

回想起这段往事时还是那么平静, 我70岁了, 弄懂了什么叫幸福.

回想起这段往事时是那么幸福, 我快70岁了, 闻到了幸福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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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视界(http://www.white-collar.net)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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