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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扶桑

 

我喜欢《扶桑》这本书,极好看,个人认为。

 

在这句实牙实齿的论断后,很长时间底下全是无以为继的空白。在读书方面,我十足是一个感性的白痴,一向只能说出:很好看、值得一看、纯消遣、不合我口味、浪费时间……等等词汇,如果旁人要追问好看在哪?为什么不好看?我一般是期期艾艾半天后,告诉他:你看了就知道了。

 

而对于《扶桑》这本书,反复看了数十遍后,许许多多的话语已经冲到嘴边,只要倒出来整个人就能松上一口长气;而当我真正张开嘴,却还是半天发不出声音。

 

这实在是一本太难讲的书,特别是就我而言。不仅仅因为我的白痴,还因为我的喜爱,极喜爱。通常我喜爱一件东西是带点盲目的:除了它的好,什么都可视而不见;不要和我讨论它的非,我只肯去说它的是。

 

可要怎么去说这份是呢?于是我先找了找其他书评,想多加学习和参考。而在无数东方妓女与西方少年刻骨铭心的爱情、华工血泪史、东西文化差异等等的评论夹缝中,却意外发现了严歌苓本人为《扶桑》写的一篇序文(后文引号处)。仔细读完后,我发现,我想要说的,她已经全给出背后的答案。

 

这个故纸堆里翻出来的传奇太象传奇了,这足以成就一本书,也足以毁掉一本书。如果经营中稍不小心,带上匠气,那它也就注定只能象是编造出来的一份媚俗取悦。而严的叙述角度拯救了它,那是一个女人超越时空对传说中另一个女人的想象和对话,带着女人看女人才有的眼神、心思和体谅,还有一份不动声色的掂量。在前者的揣摩中,后者一点点丰满丰富起来。是这个角度成全了全部故事,承载了它自身的妖艳奇突,和太过讨好的题材。

 

“  我总想给读者一个好听的故事。好听的故事该有精彩的情节,有出奇不意的发展,一个意外接一个意外,最主要的是通过所有的冲突,一个个人物活起来了,读者们与这些人物渐渐相处得难舍难分,因他们产生了爱、憎、怜、恶。

 

  我又总是瞧不起仅仅讲好听故事的作者。他们使我想起文学的最初级形态:说唱文学。我总是希望我所讲的好听的故事不只是现象;所有现象都能成为读者探向其本质的窥口。所有人物的行为的秘径都只是一条了解此人物的秘径,而条条秘径都该通向一个个深不可测的人格的秘密。谁都弄不清自已的人格中容纳了多少未知的素质——秘密的素质,不到特定环境它不会甦醒,一跃而现于人的行为表层。正因为人在非常环境中会有层出不穷的意外行为,而所有行为都折射出人格最深处不可看透的秘密,我们才需要小说。人的多变,反复无常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而严要记述的到底是这个故事本身,还是仅仅依托它塑造出扶桑这个理想中形象?——因为扶桑只能在这个故事中降生、存在、显得饱满真实,能打动读者最怀疑的眼睛和不置信的内心。毕竟,她是笼罩了浓厚的臆想色彩的,隔着百年的时间和严的想象在冲我们微笑,那笑容,总是带着几分含糊。

 

“于是,我又总在寻找这个“特定环境”,以给我的人物充分的表演空间。将他们从特定环境中摘出,我们或许永远不会有机会发现他们的人格中有那么丰富的潜藏,那么深远、神秘。如维吉尼亚·沃尔芙(Virginia Woolf)说的:“走向人内心的路,永远比走向外部世界要漫长得多。”

 

  这样一个特定环境:一群瘦小的东方人,从泊于十九世纪的美国西海岸的一艘艘木船上走下来,不远万里,只因为听说这片陌生国土藏有金子,他们拖着长辫,戴着竹斗笠,一根扁担肩起全部家当。他们中极偶然的会有一个、两个女人,拳头大的脚上套着绣鞋。这样的一群人和整个美国社会差异之大,是可以想见的。这就是我为扶桑、克里斯、大勇找着的特定环境。”

 

是了,是这样了,所以才能成就了扶桑的清晰真实,还有大勇、克里斯,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们才能肆无忌惮的展现最深层的自我,一切都可以是理所当然,因为身处于时代的荒谬中,于是人自身的小小极端都成为可行的了。或者是说在荒谬的挤压中,榨出了平日里所不能见的一切。

 

“  《扶桑》是当年,我在1993年的时候,我非常偶然的走进了一个唐人街历史的一个博物馆,一个非常小的展览馆,我当时就看到了一个当年的一个巨大的,可能是1870年代的一个女人的黑白照片,当时是一个德国人,把这个China Town的一个名妓拍下来了。那张照片就了我很多很多的启示,我感觉到这个女人背后一定有很伟大的故事,在这当中我就发现了唐人街当年的那些传奇式的故事我发现中国人在当时是这样的受排斥,有被驱逐,有被排斥,他们在当时的很多报纸上就出现了一些类似希特勒对犹太人的那种似乎是科学的一种说法,分析华人的身体结构啊,到他们的饮食结构啊,他们大多数人是不信教的,一小部分人信佛教,还包括华人吃大米吃虾子,因为当时西方人还没有把虾子当成是一种食物,在她们看来虾子是一种海里的一种虫子,所以他们觉得华人是世界上最低劣的一个民族。”

 

对于民族、苦难、隔膜、仇恨、歧视、交融等等,既是记述中浓墨重彩的底色,也是对我们最直接的震撼。可它太深广,折射出千万个侧面,能引出千万段深思和争辩,却难以得出能让我们彻底解惑的标准解答。

 

爱情也是,没有标准解答。特别是当个人爱情与前面那些群体意识搀杂在一起时,是柔情,又是惨烈;是永恒,又是怪异;很难说它是真实的神话还只是一点编造。当我最终落泪时,却不是为了这份爱情的力度,而是相信了这份爱情的可能——是爱情这一恒久理想存在的可能。

 

严的笔,很烈,带着我很少见到的极致,爱恨的极致,浓淡的跌宕,如缎的华丽却带着鲜活,整篇都是跳跃流丽的组组画面,看久了,能看到许多字句的苦心经营,4年的心血吐露。

 

严告诉过记者,她最喜欢的自己的作品是《扶桑》。读了十数年的书,我最喜爱的一个女性形象也是扶桑。在我渐渐走出年轻时,她勾勒出我心目中理想女性的答案,而这份理想,纯粹是带着痴念,它是无法达到也绝不会达到的。

 

那就是母性。包容一切的母性。

 

当人们自己都无法原宥自身的委琐时,无法接受自身造出的这个世界时——总是有这样的时刻的,虽然总是一闪而过,却沉甸甸压在人心的心底——当然,如果这个人有心的话。那时我们需要一个绝对的怀抱,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在身边或者脚下,不带卑微,满含微笑,沉静的拥抱着一个人或是所有人。

 

我注意到一个很小的细节:扶桑没有得过性病。这从任何情理上都是站不住脚的,她没有可能在23岁的高寿还是算完好从容的,除了堕了3次胎(她并没有意图创造延续生命)。严也没有给出任何交代,一个接客无数的妓女自始至终都是肉体清洁的。作为一个读者,我知道自己这样追问有些无聊,后来我想,也许这是严故意忽略掉的:作为一个绝对宽大的母性,可以丝毫不计较个人得失,可以容纳所有爱恨、无休止的藏污纳垢,这是我们对母性的乞求,我们无法净化自身,而母性可以永远自我净化,因为她足够慈悲和怜爱,对任何人都是如此。

 

或者这就是大地之母吧,一个浅红衫子的妓女,原始而深沉。一个女性评论者写道:“在《扶桑》中,严歌苓浓墨重彩地描绘华人妓女的苦难,却没有触及她们的转变,扶桑能够在‘漂洋而来的三千中国妓女中活得最长’,靠的是她对苦难心甘情愿的接受和对罪恶的宽恕。这一点不能不令人感到有点遗憾。”

 

可我想说,这不是遗憾,而是一个无边无垠的象征;扶桑从一个神女到一个女神,到苍老,最后与克里斯擦肩而过,她已经战胜了时间,带着命运的残缺完满的站在那里,不会消退。——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人性理想主义,会在现实面前成为一团污秽或笑话的东西,无法作准。

 

最后我想说一点这本书的装桢和严歌苓这个人。我手头的这本《扶桑》是当代世界出版社出版的严歌苓文集中的其中一本,封面和开头几页全是严的照片,当然是尽力展现出她美丽的容颜,甚至带着几分搔首弄姿——她美吗?我不觉得。或者只是不太符合我的审美观吧。我极不满意这样的包装,我始终认为,一个作者,真正要展示的只是他(她)的字,让我们能够看到他的思想、他的力量和优美,这就足够了。现在的出版界和一些所谓的读书人啊……如果就《扶桑》这本书来说,我认为最合适的封面就是浅红底子上一角浮出一朵艳红摇曳的扶桑花,两个圆润的楷体字为题,这才符合整本书的基调。

 

就如同对于严,人们说起她都要提到她的舞蹈生涯、外交官丈夫、旅美写作等等;而我喜欢下面这段记录,如果它是真实的话,那么它完全符合我心目中写出《扶桑》的这个女人,也值得我去喜爱:

 

在中国,有人说严歌苓写作是为了名气;在美国,有人认为严歌苓写作是为了钱。对此,她说:“我绝不反对写得出名气和有钱,但我要写的,却不是这两样。我写的是这么个东西——在人们将来说它好或不好时,我都能宽恕地笑笑;它无所谓好坏,它只是让我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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