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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ughter of time
导读:时间的难产与不孕
文/唐诺
我认得一位聪明骄傲的朋友,偏爱所有动脑斗智的游戏,包括计算机踩地雷游戏 最快纪录87秒,却始终不看推理小说,有回,他听我们众人高谈阔论推理小说烦了 ,撂下一句狠话,“我这辈子所知道最好的推理小说是,陈寅恪先生的《方以智晚 节考》。”
好家伙,拿一代历史大家的著作来修理人,这当然是极沉重的一击。
还好,我并没有忘掉一个名字:约瑟芬?铁伊。
我的回答是,“那你应该看一本英国的推理小说,叫《时间的女儿》,这部小 说讲的是一名对人的长相有特别感受的苏格兰场探长,他因为摔断了腿住院,哪里 也不能去,只能老实躺在病床上,却因此侦破了一桩四百年前的谋杀案:英王理查 三世,究竟有没有派人杀掉据说被他禁在伦敦塔的两名小侄儿,好保住他的王位─ ─”
时间的女儿,The Daughter of Time 这个书名出自一句英国古谚:The truth is the daughter of time,意思是时间终究会把真相给“生”出来,水落石出,报应不 爽。
【推理史上第一奇书 】
约瑟芬?铁伊,是古典推理最高峰的第二黄金期三大女杰之一,但走的路子和 与她齐名的艾嘉莎?克丽丝蒂、桃乐赛?谢尔丝大大不同,铁伊毫不掩饰她对那种 不断复制、下笔如流水的讨好读者作品的厌恶,克丽丝蒂一生出书近百种,谢尔丝 也达五十。但铁伊一辈子只写八本推理小说,本本俱在水准之上──否则她如何能 以一敌十,和大产量的克丽丝蒂和谢尔丝并驾齐驱?
其中最特别的是这本《时间的女儿》。
老实说,在推理阅读尚未成气候的此时台湾出版这本书,只能说是身为编辑人 的宿命和任性。
宿命是说,你很难不出版它,否则你会像哪件该做的事没做好一样,睡觉都睡 不好──《时间的女儿》在推理小说史上是一部绝对空前也极可能绝后的奇书,不 因为它到今天为止仍被美国侦探作家协会集体票选为历史推理的第一名作品(第二 名是安博托?伊可的响档档名著《玫瑰的名字》),而是因为它雄大无匹的企图、 写作方式及其成果。一般而言,历史推理所做的仍是虚拟的演义方式,借用历史的 某一个时段、人物、传说或事件材料,作家丢进一则犯罪故事,试图由此产生化学 变化,好碰撞出不同趣味的火花,但《时间的女儿》不是这样,它不躲不闪不援引 “小说家可以虚构”的特权,正面攻打一则几乎不可撼动达四百年的历史定论,比 绝大多数的正统历史著作还严谨还磊落。
这需要胆识,胆子+学识──有造反的胆子不够,还要有足够支撑的丰硕学识
。
而出版此书所以说基于编辑人的任性,原因在于,我个人实在不相信台湾的推 理小说迷准备好了读这样一本书──让我学习铁伊的胆量,有话直说,这些年来, 台湾的推理迷泰半习于也安于清楚模式化、轻飘飘表达方式的日本推理小说,《时 间的女儿》无疑是密度太高、太严重的作品,它不像坊间日式推理,只要求读者几 小时无所事事的时间而已,还包括谦逊的阅读态度、细腻的思维、高度的文学鉴赏 力以及基本的英国历史认识。铁伊不是会讨好读者、侍候读者的写作者,《时间的 女儿》尤其个中之最。
这部奇书比较像推理大海中的瓶中书,写给茫茫人世中的有缘的人。
【历史交代 】
好,《时间的女儿》到底挑起了怎样的烽火?简单说,它挑战了英王理查三世 在英国历史上永恒邪恶象征的四百年定论,如果铁伊是对的,那四百年来所有英国 人求学生涯所念的历史教科书里的记述将完全是胡说八道;被英人誉为圣人、撰写 过不朽名著《乌托邦》、至今仍被认定是英史第一良相的汤玛斯?摩尔,在此事件 中将成为是非不明的老糊涂蛋,或更严重,成为谄媚君王亨利七世而不惜歪曲历史 的小人;而旷世大文豪莎士比亚依据摩尔《理查三世史》所写的名剧《理查三世》 ,则是一出廉价可笑的大闹剧。
事情大了。
往下,我们交代一下历史背景,这满困难的,因为这段历史纠结盘缠,其次英 国这些王公贵族为小孩取名字又没什幺想象力,永远在亨利、理查、爱德华、伊利 莎白、玛格丽特这几个有限名字打转,乱上加乱,我们试试看有没有办法讲来简明 扼要,如果不能,那就抱歉请大家自行翻阅一下史书了。
时间大约在十五世纪中,由于在位的英王亨利六世一直有精神上的疾病,无法 续任国王职位,大权握于王后玛格丽特(原法国公主)手中,遂爆发王位的争夺大 战,交战双方分别是南方偏向平民大众的约克党,和北方以诸侯贵族为主的兰开斯 特党,这场争战持续约三十年,由于约克军以白玫瑰为记,兰开斯特军以红玫瑰为 记,所以历史上称之为“玫瑰战争”。
一四六一年三月,在脱顿一地发生决定性的会战,是役约克军大胜,英国王位 遂正式落入约克家爱德华四世手中,是为约克王朝的开端。
爱德华四世登基时年仅十九岁,是原约克公爵的次子,他的父亲和长兄在征战 中败死,并被兰开斯特军枭首高悬城墙之上,底下还有两位弟弟,老三是耳根奇软 、后来叛乱被监禁而死的乔治,最小的理查就是日后大名鼎鼎的理查三世。
相传爱德华四世高大英挺但头脑简单,极好女色,他登基后不顾皇家的娶妻惯 例,疯狂爱上一位原兰开斯特党爵士约翰?葛瑞的寡妇伊利莎白,伊利莎白是英史 上有数的绝色美女,在和爱德华四世结婚成为王后前已生有二子,婚后,她替爱德 华四世又生了两个男孩(即相传被理查三世害死的塔中王子)和五名女儿。
爱德华四世在位二十二年,但玫瑰战争并未真正落幕,兰开斯特余党结合法国 的力量仍不时作乱,朝中亦不乏原兰开斯特党徒蠢蠢欲动。其中最严重的一回起于 爱德华四世的亲舅舅瓦立克公爵,瓦立克公爵是帮约克家打天下的功臣,他本欲将 女儿嫁予爱德华四世好为王后,一计不成后转而将女儿伊莎贝尔嫁给乔治,并说动 乔治结合兰开斯特党夺取他哥哥王位,一度成功的将爱德华四世逼出伦敦,后来靠 着理查潜入敌营,说动他三哥反正,同时也是靠着这位当时年仅十八岁的理查领军 ,在伦敦近郊的巴纳特大会战中再次击溃瓦立克公爵、兰开斯特党和法兰西联军, 这场乱事才化险为夷。
一四八三年酒色不断的爱德华四世病逝,此时长子爱德华五世才十三岁,次子 理查十一岁,因此遗命由弟弟理查(这个理查是理查三世)为护国公。然后,依英 国传统历史的记载,大权在握的理查忽然变身了,由战功彪炳且敬爱兄长的国之栋 梁,露出狰狞的面目,摇身成为往后四百年英国人耳熟能详的“驼子”“血腥者” “凶手”“怪物”......等等英文辞典中所有脏名词的总汇,他的罪状大致可归纳为:
1.指控哥哥爱德华四世和王后伊利莎白的婚姻不合法,以剥夺侄子爱德华五世 的继承权,窃占王位。
2.拔除保皇的海斯丁勋爵等三位重臣,并下令将爱德华四世晚年的宠妃珍?秀 尔裸体游街示众。
3.为去除爱德华四世一的合法性,公开指称二哥爱德华四世和三哥乔治两人并 非他父亲约克公爵的亲生子,破坏自己母亲的名节。
4.最罪大恶极的,他派人谋杀了伦敦塔的两名小王子。
这个罪大恶极的理查三世在位只两年。一四八五年,后来成为都铎王朝开创者 亨利七世的亨利?都铎,纠集兰开斯特军,并在法兰西王倾力支助下,和理查三世 会战于包斯渥,在这场著名的大战役中,理查三世的大将史坦利倒戈,约克军大败 ,理查三世战死于沙场,正式结束了约克王朝,也正式结束了玫瑰战争。莎士比亚 的《理查三世》一剧的高潮戏便是这场约克家的最后一役,他描写会战前一夜理查 三世夜不成眠,为幻觉(或他害死人的鬼魂)折磨几近疯狂,战败后又懦夫般高喊 要用王位换一匹马逃走,极尽肥皂剧之能事把理查三世彻底打入万劫不复的恶人地 狱。
【所谓的汤尼潘帝】
这里,我们可能有个疑问,如果疑点真如铁伊所言之多,即使这段历史的记述 ,相传出自都铎王朝的圣人摩尔手中,一般人信之不疑,难道就没有某些个“不因 人举言”的清醒史家发现不对劲吗?就没有人讶异过理查三世遽然且近乎不合理的 转变?没有人注意到理查对敌手的宽宏?没有人察觉他治下的英国政绩斐然?四百 年来的千千万万英国人全瞎了眼不成?
这点铁伊非常光棍,他没在小说中假称葛兰特探长是惊天动地的新世纪发现者 (小说有权如此也不难做到),相反的,她让葛兰特和协助他的年轻美国人布兰特 在追案过程中清楚找出来,原来每一个世纪都曾有不同的学者跳出来质疑此事。由 此,遂令《时间的女儿》一书除了惊悚寻找真正的历史凶手而外,转入另一层更沉 重更感伤的阴黯历史死角。
书中,葛兰特(铁伊)提出一个名词叫“汤尼潘帝”。葛兰特解释,这原是威 尔斯的一处地名,传说一九一○年温斯顿?丘吉尔担任英国内政部长时,曾派军队 血腥镇压当地罢工抗议的矿工,并开枪扫射,这个地名遂成为南威尔斯人的永恒仇 恨象征。然而,事实的真相是,当时派去维持秩序的是首都纪律严明的警察,除了 雨衣什幺武器也没带,所谓的流血事件也只是在场有一两个人流了鼻血而已。葛兰 特说,“重点是每一个知道这是无稽之谈的人,都不加以辩驳,现在已经无法再翻 案了,一个完全不实的故事渐渐变成一则传奇,而知道它不是事实的人却袖手旁观 ,不发一言。”
铁伊并没只抓着汤尼潘帝这单一事件无限上纲,试图以一个荒谬特例来指控历 史整体;相反的,她通过葛兰特和布兰特的交谈,或与表妹萝拉的通信,不断发掘 出更多的汤尼潘帝来。其中,布兰特提出美国独立战争前的波士顿大屠杀,说历史 真相不过是一群暴民向英军岗哨扔石头,总计死了四个人而已;萝拉提供的苏格兰 殉教事件甚至更精彩,该地有一方大纪念碑,镌刻着一则动人的圣洁传说,纪念两 位殉教投水而死的伟大女性,然而当时在地的人谁都晓得,文件记录也清楚登载, 这两位了不起的女士既不是殉教者,也根本没淹死,她们因通敌叛国被起诉,而且 获判缓刑,安然无恙。
同样的,知道实情的人一致闭口不言,听任虚假的传说流传,直到当时活着的 人全部死去,留下坚强的传说和更坚强的石碑,成为该地的传说和观光卖点,至此 ,结论简单的打上了句号。
如此,铁伊让我们进一步晓得,汤尼潘帝不是历史的偶然特例,它更可能是历 史传闻铸造过程某个遍在的方式。
如果我们以为铁伊所说汤尼潘帝的概念,指的是古远淹渺,甚至无文字无历史 记载的时代,如古希腊荷马神话时代或如中国的尧舜禹三代,遂教真相无可考的历 史慨叹和无奈,那幺我们可能就彻底错解了铁伊的不平和愤怒了。铁伊在《时间的 女儿》书中指出的种种汤尼潘帝,悉数是中世纪以降、甚至近在手边的当代史例子 。换句话说,不是因种种外在限制让人们无缘看到或找到真相,而是目睹真相的人 因奇奇怪怪的心思闭口不谈,有机会后来听到或找到真相的人选择避开或掩耳不信 。书中,萝拉在那封贡献了苏格兰女殉教者汤尼潘帝的信函附言中,讲了一段关爱 也深沉的话,“奇怪的是,当你告诉某人一个故事的真相时,他们都会生你的气而 不是生原说故事人的气。他们不愿违反原先的想法,这会让他们心中有种莫名的不 舒服,他们很不喜欢这样,所以他们排斥且拒绝去想。如果他们只是莫不关心,那 倒还自然也可以理解,但他们的不舒服之感却极其强烈且明显,他们是深恶痛绝。 很奇怪,是不是?”
“起向高楼撞晓钟,不信人间耳尽聋。”这两句豪勇的诗句,仔细想起来其实 忧伤无比。如果我没意会错误的话,不信世人皆聋只是一份不服输的信念,是起身 搏命一击,这两句诗透露的客观事实是,我虽然不信,但长久以来他们真的都聋了
。
【时间为万物之母 】
从铁伊的汤尼潘帝,我们会想到,时间,其实是个麻烦的母亲,她会不孕,她 会难产,当她生产时,所生的并不只有一个名叫“真相”的独生千金而已,她还生 出更多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女儿来。
所以事情清楚了,铁伊取这个书名,又在扉页引述那句古谚,绝不是欢欣的发 现更不是坚实的证言,这是反讽。
了解铁伊是反讽,大家鲠在喉咙里、急欲追问的这个问题其实也就可以不必要 问了:《时间的女儿》一书,从一九五一年掷地如金石出现至今,是否帮助理查三 世平反了恶名?改写了教科书上这段历史记述?
答案当然是没有。今天,英国的小学生仍得战栗的听塔中王子的旧版本,这两 个可怜的男孩如何被坏叔叔害死;这个坏叔叔是驼子,是凶手,是血腥者,是怪物 ,是丧心病狂......我们外国人旅游泰晤士河畔的伦敦塔,导游书上提醒你看的仍是 这个阴森森的谋杀现场──我们说过,改变理查三世这则大汤尼潘帝代价太昂贵了 ,要翻掉整整四百年,还要命包括两位历史上的不朽巨人:汤玛斯?摩尔和威廉? 莎士比亚。
【从一幅画像开始 】
然而,《时间的女儿》也不是完全徒劳的一击,铁伊至少勇敢且大声的把她相 信的结论再说了一遍,再一次催生历史的真相。说来好玩,也由于《时间的女儿》 在推理史的不朽地位,倒使得欧美的老推理迷成为这星球上站在理查三世这边密度 最高的一组人──是,时间不会自动生出真相来,她只提供机会,让人不绝望而已 ,你得努力帮她催生。
铁伊的成果,我们有另一证据:这回脸谱出版本书,扬弃了原版封面上故意画 来邪恶的理查三世图像,找回铁伊在书中一开始就提到,现存于伦敦国家人像艺廊 的理查三世原画像,我们发现,画像资料如今清楚加了一条注记:这就是《时间的 女儿》一书所提到的原画。
说到画像,脑袋清晰缜密但也文笔漂亮的铁伊,在这部宛如一流历史学术著作 的小说中。唯一使用到小说家特权的部分是,她让整个探案开始于葛兰特不小心看 到这幅画像复本,他对人长相的奇特感觉,令他无法相信画像中人是冷血变态的凶 手,他把画像拿给出入病房的医生、护士、管家、部属、女友等每一个人看,每一 个人都提出一已不同的有趣感受,只除了一点,没有人认为其中有任何一丝邪恶的 气息。
腿伤只能盯着天花板的葛兰特,遂因此决意探入这桩四百年前的谋杀案。
脸谱出版公司也决意将这幅理查三世的画像印上封面,帮铁伊询问更多人看这 画的感受,然后,历史上最了不起的探案开始了──
(※本文作者唐诺,本名谢材俊,现为脸谱出版公司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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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罗勃?巴纳德
从未读过约瑟芬.铁伊的侦探小说读者有福了。铁伊身处于英国犯罪写作的黄金时期(约莫在一九二0~一九五0年间),她在众侦探小说大师之间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约瑟芬.铁伊(一八九六或九七~一九五二年)是一名仅以作品知名的作家。几乎没人了解她的私生活,虽然她在戏剧方面的成就也相当不凡,但似乎没人在意。她身后四十多年作品的销售稳定端赖小说本身,显然这些书有着持久不衰的吸引力。我大胆假设她的读者对她的态度应与对其它古典犯罪小说作家不同:他们对她有爱。他们对待他们最爱看的铁伊小说,就像他们对待他们小时候最爱看的书一样,例如《柳树之风》、《小妇人》什幺的:无条件的热爱。
小说家与读者之间这坚强的连结乃基于信任--信任某人是一流的说故事家,而且不会将内容公式化。铁伊,在她最好的几本书里,试图用各种不同的方式说各种不同的故事。这使她不同于一般量产神秘故事的供应者,虽然那些作品也相当精彩。事实上,在她较为直截了当的侦探故事里,约瑟芬.铁伊常常显露她对传统“谁是凶手”那一套公式的不耐烦。例如在A Shilling for Candles一书中,三分之二的阴谋在探员得到讯息时都未揭露给读者,或只在破案前才透露。换句话说,她对那种游戏一点兴趣也没有,而宁愿尝试别的,更多样性的方式。
她的其中三本小说正是以这样的方式写成,不论是犯罪小说体还是“正常”小说体她都挥洒自如。故事的中心仍是犯罪,但是和公式化的“图书馆里的一具尸体”相去甚远。很多侦探小说都改编自真人真事,但绝少像Brat Faurar这样的撼动人心,而就单纯的解谜习题而言,我们的恻隐之心也不曾这样有技巧地、令人惊讶地被操纵者。《时间的女儿》几乎是空前绝后的成功(一个历史上的谜经过现代人的调查而重新鲜活了起来),它使人们对英史中理查三世那段公认的骯脏污秽的时期,以及塔中王子的谋杀案重新发生兴趣。The Franchise Affair一书也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发生于十八世纪的一件案子,某女佣控告她的主绑架及虐待),但在她的笔下却成为描写中产阶级困境的寓言。
处于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末期,铁伊难免和她当代的人一样有些不怎幺好的态度:反犹太主义,轻视劳工阶级,对任何狂热都感到深深的不安(例如苏格兰民族主义,那种事对她来说有任性的意味)。如果艾嘉莎.克丽丝蒂三幕悲剧一书中的“安东尼.阿斯特”实际上是用来打击铁伊的话,那幺当克丽丝蒂用“她精神上的家有如伯恩茅斯的寄宿舍”来暗讽她的书正经、传统到沉闷的地步,还算是相当持平的。
不过那样一来却金是讲究细微末节而忽略了重点:约瑟芬.铁伊精彩的说故事技巧;她书中多样的、可爱的角色性格;最重要的是,她操纵了读者的同情心。这样的例子在她的作品中俯拾皆是,不论那是一本“谁是凶手”还是架构较新式的小说。如果纳加欧.马许或克丽丝蒂死得和铁伊一样早,我们或许还是能猜到他们会继续写什幺样的小说。如果伊活得更久,我们猜她也许会多写些“谁是凶手”这样的小说吧,但除这点而外她到底真正会写些什幺我们还是猜不到。那也是她最令人佩服的地方。
(※罗勃?巴纳德,写过三十多本侦探小说,包括最近的屋主。他曾七次提名爱伦坡奖,并得过安东尼、艾嘉莎、麦凯维提、尼洛?渥夫奖,现住在英国的里兹。)
《时间的女儿》第一章
葛兰特躺在他的白色病床上嫌恶的凝视着天花板。对这块白净表面上的每一道新裂缝,他都清楚得很。他曾把这块天花板变成了地图在其中探险;穿梭在河流、岛屿和陆地之间。他还用天花板玩猜谜游戏,寻找其中隐藏的形体;幻想着各式各样的脸孔,禽鸟和鱼类。他还用天花板做数学运算,重拾他的童年;背诵定理,测量角度和做三角几何。不过现在的葛兰特除了盯着它看,已经完全无事可做。他恨透了他眼中的这块天花板。
他曾建议矮冬瓜把他的床移动一点,让他得以开发一块新的天花板,但这似乎会破坏这个房间的协调。而在医院里,协调仅次于清洁,同是那幺的神圣不可侵犯,任何破坏平衡的事都是一种亵渎。他为什幺不读书呢?她问。他为什幺不去请他朋友带给他的那些昂贵全新小说呢?
“过多的人诞生在这个世界之上,写了过多的字。数以百万计的字每分钟都在付印,想起来就可怕。”
“你太愤世嫉俗了吧。”矮冬瓜说。
矮冬瓜是英格翰护士,五呎两吋高,身材比例恰到好处。葛兰特叫她矮冬瓜是一种补偿心理,因为他现在可以说是被一个他原本可以轻易搞定的女人颐指气使。不光是因为她总是告诉他什幺可以做什幺不可以做,当她轻而易举的扶起他的八呎之躯时,他更是感到屈辱。很明显的,对矮冬瓜来说,重量算不了什幺。她丢床垫就像耍转盘似的拥有漫不经心的优雅。接她班的是亚马逊,她有着山毛榉树枝似的手臂。亚马逊是达洛护士,她来自格洛斯特郡,每个水仙花季都会患思乡病。(矮冬瓜来自莱山圣安尼斯,水仙花对她来说毫无意义。)她有着一双大而软的手,一对大而温柔的眼睛,看起来总是对你充满了无限同情,但即使是最轻微的体力劳动都会让她喘得跟卿筒似的。整体来说,葛兰特认为,别人觉得他重得半死比觉得他轻如鸿毛还要更令他觉得羞辱。
葛兰特之所以卧床不起,成为矮冬瓜和亚马逊的责任,是因为他被一个地上的掀门绊倒。这当然是一个天大的耻辱,特别是跟亚马逊及矮冬瓜的其它病人比起来的话。被一个掀门绊倒真是极端愚蠢;简直是滑稽可笑,荒唐突梯,怪诞诡异。当时他正在热烈的追求班妮.斯寇,就在他们散步散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矮了半截。幸好班妮在下一个转角一个重心不稳,撞进了威廉斯警官的臂弯里,才让葛兰特的心理平衡些。
班妮已经离开他三年了,对他这样一个自由惯了的人来说还满不错的,但是班妮不必时时循规蹈矩,在医院里却不然。
葛兰特不再瞪着天花板,而将视线转往床头柜上的一大落书;一堆矮冬瓜一直鼓励他看的昂贵书籍。最上面的一本有着法勒他的美丽风景照,染着一种不太自然的粉红色,这是拉薇妮亚.费奇一年一度无可挑剔的女英雄奋斗史。封面上的港口景致表示书中女主角一定是一名海军的妻子,不论她叫薇乐芮或安姬拉或西赛尔或丹妮丝。他翻开书读到的必然是拉薇妮亚写的这类东西。
《汗水与犁》是席拉丝.卫克里厚七百页的乡土文学。从第一段开始就和席拉丝的上一本书大同小异:妈妈躺在十一楼睡懒觉,爸爸在九楼辛苦工作,大儿子在牛棚里跟政府扯谎,大女儿和她的爱人躺在稻草堆里,其它人都在谷仓里卑微的活着。雨水从茅草屋顶中漏下,肥料在粪堆里蒸发着热气。席拉丝从来不曾略去肥料那一段。只有肥料蒸气这一段有积极向上的感觉并不是席拉丝的错,如果有哪一种牌子的肥料蒸气是向下的,席拉丝一定会采用的。
在席拉丝沉重的阴影和明亮的书皮之下压着的,是爱德华式的富丽和巴洛克式风花雪月的优雅爱情故事,书名叫《她脚趾上的铃铛》。书中鲁波特.路之戏谑了邪恶。鲁波特.路之总是在头三页的时候就逗得你哈哈大笑。在第三页你会发现鲁波特仿效乔治.伯纳萧这谑而不虐的家伙,用反讽这种最廉价且方便的手法表现诙谐,那就是反讽。于是在三句之后,你就可以准备读笑话了。
在深绿封皮上有红色枪枝火光图样的是奥斯卡.欧克里的新作。那些用复合式美语讲的艰深对话既不幽默又不够辛辣。金发美女,酒吧,激烈的追逐,非常杰出的垃圾。
《遗失的开罐器案例》,作者是约翰.詹姆斯.马克,在头两页就有三个程序上的错误,这至少让葛兰特为了构思一封想象中要写给作者的信,而获得五分钟的乐趣。
他不记得这本压在最下面的蓝色薄书是什幺了。应该是什幺正经八百的,统计方面的书吧,他想。嗤嗤蝇,卡路里,还是性行为什幺的。
即使是那种书,你也可以预期下一页会是什幺。为什幺在这广大的世界中,没有人试图改变一下?为什幺现在每个人都被公式钉死了?今天的作家写的都是他们的读者希望他们写的。大家说到“一本新的席拉丝.卫克里”或“一本新的拉薇妮亚.费奇”就好象他们说的是“一块新的砖”或“一把新的梳子”一样。他们从不说“一本某某某写的新书”,人们的兴趣已经不再是书的本身,而只是因为它是新的。他们已经很清楚这会是本什幺样的书了。
葛兰特把视线从令他眼花撩乱的那堆书上移开,他想,如果全世界都能停止印刷一个世代,也未尝不是件好事。让文学暂停一段时间。某个超人应该发明一种光束,让一切同时停止。那幺当你平躺在床上的时候,就不会有人送你那幺多无聊的东西,也就不会有管家婆唠唠叨叨的要你读它们了。
他听见开门声,但他并不想一探究竟。他把脸转向墙壁,像是一种坚决的表态。
他听见有人走近自己的床,于是闭上眼睛以避免交谈。他现在既不要格洛斯特郡的同情,也不要兰开夏的干练。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一种有着家乡青草香味的口气,却成为一种若有似无的诱惑挑逗着他的嗅觉,让他晕眩。他不动声色的品味着,忖度着。矮冬瓜闻起来有熏衣草香爽身粉的味道,亚马逊身上则是肥皂和碘酒味。不过现在弥漫在他鼻尖的却是兰卡洛丝的香水味,而他所认识的人当中,只有一个人搽兰卡洛丝约五号香水,那就是玛塔.哈洛德。
他睁开一只眼睛斜睨着她,她已经弯腰察看过他是否睡着,现在正犹豫不决地站在那里,眼睛看着桌上那一堆显然原封未动的书。她的臂膀下一边挟着两本新书,另一边则是一束白色的丁香。他不知道她选白色丁香是因为那是冬季最适合送的花呢(她在剧院的化妆间从十二月到三月都摆着这种花),还是因它不会抢去她今天一身黑白裙装的风采。她头上是一顶新帽子,额上是她常戴的那条珍珠项链:这条项链曾经帮助他赢回她的芳心。她看起来仪态万千,非常有巴黎味道,而且,真是上帝保佑,她不像医护人员。
“我吵醒你了吗,亚伦?”
“不,我没睡着。”
“看来我是多此一举了,”她说,把带来的两本书放在其它被漠视的书旁边。“我希望你会觉得这两本书比你看过的其它书有趣一点。你难道不想看一点点我们的拉薇妮亚吗?”
“我什幺也没办法读。”
“你会痛吗?”
“痛不欲生,但既不是我的腿也不是我的背。”
“那是什幺?”
“我表妹萝拉所谓的『无聊的芒刺』。”
“可怜的亚伦,你的萝拉说得真是对极了。”她把一束水仙从显然过大的玻璃瓶中拿出来,以她最优雅的姿势之一将它们丢入洗脸盆,再把丁香花插进去。“有人以为无聊是什幺严重的疲惫情绪,但它不是,当然。它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情。”
“微不足道,就像被荨痲疹打倒。”
“你为什幺不找些事做?”
“改善这光辉的一刻?”
“改善你的想法,更不用说你的灵魂和脾气了。你可以研究某种哲学,瑜伽什幺的。不过我想一个分析性的头脑可能无法体会抽象的事。”
“我的确想过回头学代数,在学校的时候我从没好好学过代数。但我最近在那个该死的天花板上做了太多几何题,和数学倒有些脱节了。”
“嗯,我想叫你这样状况的人玩拼图是没用的,那填字游戏怎幺样?我可以找本那样的书给你,如果你要的话。”
“千万不要。”
“你可以自己设计,当然。我听说设计填字游戏比解答更好玩。”
“也许,但一本字典就好几磅重。此外,我向来恨透了在参考书里查东西。”
“你下棋吗?我不记得了。解棋局如何?该白子走而对手走了三步什幺的。”
“我对棋的兴趣完全是图像的。”
“图像的?”
“很有装饰性,武士和卒子等,非常典雅。”
“真可爱,我可以帮你带一组棋来玩。好,不下棋,你可以做一些学术研究。那也是一种数学。为悬而未决的问题找出答案。”
“你是指犯罪吗?我熟知史上所有的案例,它们都已经毫无进展了。当然一个整日卧床的人也无法有任何贡献。”
“我不是指苏格兰场里的档案,我是指更古典的,某些让人们困惑了很久的谜团。”
“譬如什幺?”
“譬如匣中信。”
“喔,别是苏格兰女王玛利。”
“为什幺不?”玛塔问,她就像所有女演员一样,看玛利.斯图亚特时总是将她美化了。
“我会对一个坏女人感兴趣,但绝不会去研究一个笨女人。”
“笨?”玛塔以她饰演厄勒克区(译注:Electra是希腊神话中为报父仇而杀母之女子)的最佳女低音说道。
“非常笨。”
“喔,亚伦,你怎幺能这样说?”
“如果她戴另外一种发饰,根本就没人会理她,全是那小帽在引诱人。”
“你认为如果她戴遮阳软帽,她的爱就会少些?”
“她的爱从来没有多过,不管她戴什幺帽子。”玛塔的脸臭得就像花了一小时精心打扮,却在剧场受到有生以来最严厉羞辱一样。
“你为什幺那样想?”
“玛利.斯图亚特有八呎高,几乎所有身材巨大的女人都是性冷感。医生都这幺说的。”
当他说着的时候,他突然想到,这些年来玛塔将他当成备用的护花使者,他怎幺从没想过她一向对男人的冷静理智,也可能和她的身高有关。但是玛塔没往这方面想,她还在挂念着她最喜欢的女王。“至少她是个殉道者,这你不能否认。”
“殉身于什幺?”
“她的宗教。”
“她只有殉身于她的风湿症。她未获教宗的许可就嫁给唐利,而且还采用新教徒的仪式。”
“等一下你可就会告诉我她连囚犯都不是了。”
“你的问题是在你想象中,她是在城堡顶端的小房间里,窗上有着铁栏杆,只有一个老仆人和她一起祈祷。事实上她住在一个有六十个仆人的宅邸里。当仆人减到三十个的时候她就痛苦的抱怨,等只剩下两个男秘书,几个女仆,一个裁缝,一两个厨子的时候,她简直痛不欲生。伊利莎白女王还得自掏腰包帮她负担这些费用。这些钱她付了二十年,而这二十年来,玛利.斯图亚特还不断的向全欧洲叫卖着苏格兰国王的皇冠,希望有人发动革命,让她重返她失去的宝座,或者,让她登上伊利莎白女王的宝座。”
他看见玛塔正在微笑。
“好点了吗?”
“什幺东西好点了吗?”
“无聊的芒刺。”
他笑了。
“是的,刚刚我已经忘记它们了。这至少可算是玛利.斯图亚特所作的一件好事。”
“你怎幺对玛利这幺了解?”
“我在学校的最后一年曾写过一篇关于她的文章。”
“你不喜欢她,我想。”
“不喜欢我所发现的她。”
“你不觉得她很悲剧。”
“喔,她是的,非常。但不是一般大众想象的那样。她的悲剧是她生为女王却有着乡村农妇的长相。羞辱隔街的都铎太太无害而有趣,或许会影响你打零工的机会,但影响的毕竟只有你个人。但对一个国家做同样的事结果就很可怕了。如果你要以一个国家千万人的生命做赌注,只为了羞辱一个皇家的对手,你将会众叛亲离,以失败收场。”他想了一下接着说,“她如果做女子学校的老师一定相当成功。”
“你真恶劣。”
“我是好心好意的,教职员一定会喜欢她,小女生也会崇拜她。那就是我所谓她的悲剧。”
“好吧,看起来没什幺匣中信了,还有什幺?铁面人?”
“我不记得那是谁了,但我不会对任何扭怩躲在洋铁皮后面的人感兴趣。我不会对任何人感兴趣,除非我可以看见他的脸。”
“啊,是的,我忘记你对脸的热情了。包亚家的人都长得不错,你找找看,他们应该有一两个神秘故事供你研究。或是柏金.渥白克,当然。冒名顶替总是非常吸引人的,是不是呢?可爱的游戏。重量永远不可能完全在这一头或在那一头,你推下去它又站起来,就像不倒翁。”
门打开了,汀可太太那张平凡的脸从她的帽檐下露了出来,她头顶上的帽子比她的脸更平凡,而且历史悠久。从第一次为葛兰特服务开始,汀可太太就戴着这顶帽子,所以他几乎无法想象她戴其它帽子的模样。据他所知她的确拥有另一顶帽子,她说她戴那顶蓝帽子时就是表示自己情绪忧郁。她偶尔才会“忧郁”那幺一下,而且从未出现在坦比路十九号。她戴这顶帽子通常是因为自觉传统礼俗有这个需要,而它也成为对整个仪式的评价标准。(“你喜欢它吗?汀可。它像什幺?”“不值得我戴的忧郁小帽。”)她戴着它去参加伊利莎白公主的婚礼,和其它各种不同的皇室集会,事实上,她还在肯特公爵夫人剪彩的一支新闻影片上闪过那幺两秒。但对葛兰特来说,这只是一个新闻报导而已:一个评断某场合社会价值的标准,看是不是值得戴上象征“我忧郁”的帽子。
“我听见你有访客,”汀可太太说,“当我准备离开时发觉声音听起来很熟悉,于是我对自己说:『一定是哈洛德小姐,』所以我就进来了。”
她带着各种不同的纸袋和一小束秋牡丹。她以女人对女人的方式和玛塔寒暄,在她的那个时代她也算得上是衣着考究,所以她自然对舞台剧女神的服装做了适度的赞许,在那同时她瞄了一眼玛塔插的美丽丁香花。玛塔没看见汀可太太的眼神,但是看到了那一小束秋牡丹,她立刻用排演过似的熟练姿态处理这样的状况。
“我随随便便买了白丁香给你真是浪费,汀可太太带来的野百合可把我比下了。”
“百合?”
“它们是所罗门王的荣耀之一,不会太拘束,也不会过于狂放。”
汀可太太只有在婚礼和洗礼的时候才去教堂,不过她是属于星期天上主日学的那一代。现在她以新的兴味看着握在她毛线手套中的那一束荣耀。
“唔,我从不知道。看起来满有道理的,不是吗?我总把它们想做白星海芋,漫山遍野的白星海芋。贵得不得了,你知道,但有点叫人沮丧。所以它们原来是有颜色的?他们为什幺不能这样说?为什幺一定要叫它们百合呢?”
于是她们开始讨论翻译的问题,以及圣经是多幺容易误导人(“我一直怀疑什幺是不计回报的施舍,”汀可太太说),然后这尴尬的一刻就此结束。
当她们仍然忙着讨论圣经时,矮冬瓜拿了多余的花瓶进来。葛兰特注意到这些花瓶是为白丁香而不是秋牡丹设计的。它们显然是矮冬瓜用来讨好玛塔的,以为未来的良好关系铺路。不过玛塔从不花时间在女人身上,除非她马上就用得着她们。和汀可太太的你来我往不过是她的社交手腕,一种制约反应。所以矮冬瓜已被贬为功能性而非社会性的角色。她把丢弃的水仙从洗脸盆中聚集起来,温柔的放回花瓶中。矮冬瓜温柔的时候真是美极了,这让葛兰特凝视了她好一会儿。
“那幺,”玛塔终于插好了她的丁香花,并且将它们放在他看得到的地方,“我该让汀可太太喂你她那些纸袋里的珍馔了。那不会是,难道是,亲爱的汀可太太,其中一袋是你那美妙的单身汉小圆饼?”
汀可太太高兴得脸红了。
“你要一两个吗?刚出炉的。”
“喔,当然我吃了以后得付出代价──那些营养丰富的小蛋糕会堆积在腰上──不过还是给我几个放袋子里,好带到剧院配下午茶。”
她以一种谄媚式的慎重选了两个(“我喜欢边缘有一点焦的。”),把它们丢到她手袋里,然后说:“再见,亚伦,我一两天之内会开始为你找双袜子来织。据我所知再也没有比编织更能抚平情绪的了。不是吗?护士小姐。”
“喔,是的,的确。我的许多男病人也从事编织。他们发现这样很好打发时间。”
玛塔从门边给了他一个飞吻就走了,矮冬瓜礼貌地送她出去。
“烂货就是烂货,好也好不到哪里去,”汀可太太说着就打开了她带来的纸袋。她不是指玛塔。
《时间的女儿》第二章
但是当玛塔两天之后回来的时候并没有带着织针和毛线。她在午餐后飘然而至,精神抖擞的戴着顶哥萨克帽,帽子的角度呈现着休闲的味道,想必让她在穿衣镜前花了好几分钟。
“我不能待久,亲爱的,我待会儿要去剧院。今天下午有日场,老天帮帮忙。全是茶盘和白痴。当台词对我们已毫无意义时,我们却必须走上可怕的舞台。我想这出戏永远不会下档。就像纽约的那些剧一样,十年才一换而不是年年更新。实在太可怕了,根本就无法专心演戏。杰欧弗瑞昨晚在第二幕时僵住了,他的眼睛几乎从他的脑袋中暴出来,一度我还以为他中风了。事后他说他完全不记得从他出场直到发现自己演了一半时这中间发生了些什幺事。”
“你是说,暂时失去记忆?”
“喔,不。是变成机器人一样。念着台词做着动作却一直想着别的事。”
“如果所有的报导都是真的,那幺演员并没有关心什幺大不了的事嘛。”
“喔,平心而论是没有。强尼.葛森会告诉你当他在别人膝上哭断肠时一屋子里有多少卫生纸,但整整半场戏魂都不在是另一回事。你知道杰欧弗瑞把他儿子赶出屋外,和情妇吵架,还指责妻子和他最好的朋友通奸而他却毫不知情。”
“哪样事是他知道的?”
“他说他决定将他公园巷的那栋公寓租给桃莉.黛克,并买下里士满查理二世的房子,拉第莫要卖掉是因为他接受了州长给他的聘书。他想到那房子缺几间浴室,还有楼上有着十八世纪中国式壁纸的小房间多幺棒。他们可以把那美丽的壁纸撕下来去装饰楼下后面那个单调的小房间。全是维多利亚式的镶板,这个单调的小房间。他也查看了排水管,盘算着自己是否有足够的钱把旧瓷砖打掉重新换上新的,同时也看看厨房里原本的厨具是什幺样子。当他想到要把门口的灌木全部铲掉时,他发现自己正在舞台上面对着我,台下有九百八十七个人,台词正念到一半。现在你知道他的眼睛为什幺暴出来了吧。我看你已经试图阅读至少那幺一本我带来的书了──如果书皮皱了就表示看过了的话。”
“是的,山的那一本。真是上天的恩赐,我躺着看了几个小时的图片。再也没有比山更能发人深省的了。”
“星星更好,我发现。”“喔,不。星星只会把人贬成一只阿米巴原虫。星星把人类的最后一抹尊严,最后一丁点信心都给剥夺了。但一座雪山对人类来说却是大小刚好的标竿。我躺着看艾弗勒斯峰,然后感谢上帝我没去爬那些陡坡。比较起来病床上可是温暖的天堂,舒适又安全。矮冬瓜和亚马逊两个人又都是文明的最高成就。”
“啊,这里还有更多的照片。”
玛塔把她带来的一个四开大的牛皮纸袋倒过来,一堆纸抖落在他胸膛上。
“这是什幺?”
“脸,”玛塔高兴的说,“好多好多为你准备的脸。男人,女人,小孩。各式各样,大小都有。他从胸口上拿起一张看,那是一幅十五世纪的人像雕刻。一个女人。
“这是谁?”
“露克西亚.博尔吉亚。她不是只鸭子吗?”
“也许,你是不是暗示她有什幺难解之谜?”
“喔,是的,没有人知道她是被她哥哥利用还是共犯。”
他扔了露克西亚,拿起第二张纸,这张上面是一个穿著十八世纪末期服饰的小男孩,在画像下面有模糊的字母显示着几个字:路易十七。
“这会儿有个美丽的谜要你解,”玛塔说,“法国王储,他是逃走了,还是死于囚室?”
“你哪儿弄来这些东西?”
“我让詹姆斯离开他在维多利亚和亚伯特的温暖小窝,带我到印刷店去。我知道他会了解那种事情,而我确定在这两个他方都不会有什幺事情能引起他的兴趣。”
玛塔就是这样将一切视为理所当然。一个公务员只因为他刚好是个剧作家和人像画的权威,就应该愿意丢下工作不管,流连在印刷店里讨她喜欢。
他发现其中一张照片是伊利莎白女王时代的画像。一个穿著天鹅绒戴着珍珠的男人。他翻到背面想看看这是谁,结果发现这是列斯特伯爵。
“所以那是伊利莎白的罗宾,”他说,“我想我以前从未看过他的画像。”
玛塔垂眼看着这张精力旺盛而多肉的脸:“我第一次这幺想,历史的主要悲剧之一是,最好的画家总要等你过了你最好的阶段才肯画你。罗宾以前一定是个美男子。他们说亨利八世年轻的时候令人目眩神迷,但现在他怎幺样?不过是扑克牌上的玩意见罢了。现在我们至少知道坦尼森在留了那可怕的胡须之前长什幺样子。我得走了。我刚才在布莱格吃饭,好多人过来谈话所以无法及时脱身。”
“我希望你的主人对你印象深刻,”葛兰特说,看了一眼她的帽子。
“喔,是的,她很了解帽子。她只要看一眼就会说,『贾姬.托斯,我买了。』”
“她!”葛兰特惊讶的说。“是的,麦德琳.马奇。而且是我请她吃中饭。别看起来那幺惊讶:那不够圆滑。如果你非知道不可的话,我是希望她能帮我写关于布莱辛顿女士的剧本。但大家来来去去使我根本没有机会让她加深对我的印象,所以我请她吃了一顿大餐。这使我想到汤尼.毕梅可还宴请了七个人,准备了丰富的酒呢。你能想象他怎幺主持宴会吗?”
“没概念,”葛兰特说,然后她笑着离开了。
在寂静中他重新回想伊利莎白的罗宾。罗宾身上到底有什幺未解之谜呢?喔,是的。爱咪.罗勃萨特,当然。
他对爱咪.罗勃萨特并不感兴趣。他不在乎她是如何或者为什幺跌下楼的。
不过剩下的这些脸孔让他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下午。早在他进入军中之前他就很喜欢观察脸,在苏格兰场任职时,这项兴趣不但是他个人的娱乐,更成为一项专业的利器。他会在一项指认工作进行的场合碰到督察长。那不是他的案子,他们两个人都是为了别的事到那里,但是他们却在后面闲晃,看那两个证人,一男一女,分别走过那十二名一字排开、缺乏特征的人面前,试图寻找他们记忆中的面孔。
“谁是坏蛋,你知道吗?”督察长对他低语着。
“我不知道,”葛兰特说,“但我可以猜猜看。”
“你可以猜?你猜是哪个?”
“左边数来第三个。”
“罪名是什幺?”
“我不知道,我什幺都不知道。”
他的上司用一种颇有兴味的眼光看着他。不过最后男人和女人都没法指认任何人,悻然离去。原本排列成一行的人他分散成几个谈话集团,整理衣领,打好领带准备回到街上。在接受传唤协助法律的执行之后,他们已准备回到他们原本来自的正常世界。不过左边数来的第三个人却动也没动,顺从的等人来接他回他的牢房。
“了不起!”督察长说,“十二分之一的机会,而你做到了。做得非常好。他把你的人从那一堆中挑出来了,”他向当地的巡官解释道。
“你认识他吗?”巡官有点惊讶的说。“就我们所知,他以前从未惹过麻烦。”
“不,我以前从没见过他。我甚至不知道罪名是什幺。”
“那你为什幺选他?”葛兰特犹豫了一下,生平第一次他去分析自己选择的过程。这完全不是什幺推理。他并没有说:“那个人的脸有这个特征有那个特征,所以他是嫌犯。”他的选择几乎是种直觉:理由乃存于他的潜意识里。最后,耽溺在潜意识中的他又脱口而出:“他是十二个人中唯一脸上没有皱纹的。”
他们笑了出来。但是葛兰特,一旦他把这件事情摊到阳光下,他却看到他的直觉如何运作,并且发现隐藏于其后的推理过程。“听起来愚蠢,但并非如此,”他说。“成年之后脸上会一丝皱纹也没有的唯有白痴。”
“傅利曼不是白痴,让我告诉你,”巡官插嘴道。“他是个非常机警的孩子,相信我。”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所谓的白痴是不负责任。白痴的标准在于看他是不是不负责任。在行列中的十二个男人都是三十几岁,但只有一个人有着一张不负责任的脸,所以我立刻选了他。”
之后这就成为苏格兰场的一个笑话,葛兰特可以“一眼看出罪犯”。而一名助理律师还一度开玩笑说:“不要告诉我你相信有天生的罪犯脸这种事,探长。”
不过葛兰特说,不,事情没这幺简单。“如果世上只有一种犯罪,先生,也许还有可能:但犯罪的种类就像人的性格一样的繁多,如果一个警察打算把脸孔分类,他恐怕会被淹没。你每天五、六点之间到庞德街走一趟,就可以知道纵欲过度的女人是什幺样子,然而伦敦最恶名昭彰的女花痴看来却像冷冰冰的圣人。”
“最近不怎幺圣洁;这几天她喝太多酒了,”这名助理律师说。他一下就知道葛兰特指的是谁,接下来的对话就扯到别的他方去了。
不过葛兰特对脸的兴趣持续着,并且不断扩大直到它变成一种意识层面的研究,一种个案记录和比较。正如他说过的,不可能把脸一一分类,但把个别的脸的特色描绘出来却是可行的。譬如在一个著名审判的翻版照片里,案件的主角们为了迎合大众的口味而出现在画面上。毫无疑问的就可以看出谁是被告谁是法官。有时被告席上的囚犯看起来却像辩护律师──律师不过是暂时做人道的代表而已,他们有爱欲也有贪念,就像世上的其它人一样。但法官却有项特质,那就是正直超然,所以即使没戴假发,还是不会将他和在被告席上既不正直也不超然的人搞混。
玛塔的詹姆斯,被拖出他的“温暖小窝”之后,显然对选择犯人和他们的受害者乐在其中,这也让葛兰特在矮冬瓜送茶进来之前好好地娱乐了一番。就当他把这些纸张收好准备放到床头柜上时,他摸到一张从他胸口滑落到床单上,以致于他整个下午都没注意到的图片。他捡起来看。
这是一张男人的画像。一个戴着天鹅绒小帽,穿著十五世纪末开衩紧身上衣的男人。一个的莫三十五、六岁,削瘦,胡子刮得很干净的男人。他的领上缀满宝石,正在把一枚戒指戴在他的右手小指上。但是他并没有看着戒指,而望着一片虚无。
在今天下午葛兰特看过的所有画像中,这一幅是最独特的。好象画者努力想在画布上表现些什幺,可是他的才华却不足以将其诠释出来。他眼中的神情──那最引人注目且独特的表情──完全击败了他。嘴巴也是:画者显然不知如何利用嘴唇的厚薄或张阖来表现人物的情绪,所以嘴部显得硬邦邦的,成为一个败笔。他最成功的地方在于脸部骨胳的结构:强而有力的颧骨,颧骨下的凹陷,下巴有点过大而显得不够有力。
葛兰特没有立刻把图片翻过来,而多花了一些时间思考这张脸。法官?军人?王子?某个惯于肩负重责大任,而必须对他的权威负责的人。一个过于尽忠职守的人。一个杞人忧天者;也许是个完美主义者。一个对大处宽松,却对小事斤斤计较的人。一个胃溃疡的准患者。一个从小就为病所苦的人。他有着那种痛苦童年导致的,不足为外人道,难以形容的容颜;有着跟跛子一样无可避免且更为消沉的脸孔。这些都是这名艺术家同样了解且希望藉画表达出来的。有点丰满的下眼睑好象睡得过多的孩子:皮肤的质他则像娃娃脸的老人。
他把画像翻过来寻找图说。背后印着:理查三世。本画像保存于国家人像艺廊。画者不可考。
理查三世。
所以这就是他。理查三世。驼子。床边故事的怪物。纯真的毁灭者。邪恶的同义词。
他把纸翻过来再看一次。画者试图从他所画的这对眼睛中传达些什幺呢?他在这对眼中所见到的,是一个着魔男子的模样吗?
他躺着看这张脸孔良久,看着那对特殊的眼睛。它们是狭长的眼睛,生得颇近,他的眉毛因烦恼和过于尽忠职守而轻蹙着。猛一看这对眼睛像是在凝视着什幺:但仔细看却发现它们事实上是退缩的,几乎是心不在焉。
当矮冬瓜回来收茶盘的时候,他还在看这张画像。几年来他还没有碰过这样的东西,这使蒙娜丽莎的微笑看来只像张海报。
矮冬瓜检视了一下他原封未动的茶杯,熟练的用手碰了碰微温的茶壶,然后撅起了嘴。她仿佛在表示她还有更好的事情可做,而不是专程为他送茶却完全被忽视。
他把画像推到她面前。
她会怎幺想?如果这个人是她的病人,她的诊断会是什幺?
“肝,”她斩钉截铁的说,然后端走了茶盘。她的制服浆得笔挺,金发卷曲,走时鞋跟重重的踏着以示抗议。
但踅进来亲切而随和的外科医师却有不同的看法。在葛兰特的邀请之下,他看着画像。审视一番之后他说:
“脊髓灰白质炎。”
“小儿痲痹?”葛兰特说;突然想到理查三世有一只萎缩的手臂。
“这是谁?”外科医师问。
“理查三世。”
“真的?真有趣。”
“你知道他有一只手臂是萎缩的吗?”
“他有吗?我不记得。我想他是个驼背。”
“他是的。”
“我记得他一出生就满口牙,还吃活青蛙。那幺我的诊断看来是反常的准确喔。”
“真神奇,你从何判断是小儿痲痹?”
“我也不太清楚,既然你要我说得明确点,我想是他的脸吧。那是跛脚的孩子们的那种脸。如果他天生就是驼子那也许是这个原因而不是由于小儿痲痹。我注意到画家略去了他的驼背。”
“是的,宫廷画家必须适度的圆滑。直到克伦威尔在被画的时候要求『每个痣都要画出来』。”
“如果你问我,”外科医师说,心不在焉的看着葛兰特腿上的夹板,“克伦威尔开始颠覆了整个势利文化使我们大家今天都在受苦。『我是个普通人,我是;不开玩笑。』没礼貌,不优雅,也不慷慨。”他漠然的捏了一下葛兰特的脚趾。“就像传染病一样,可怕的倒错。在这个国家的某些他方,据我所知,就像一个人的政冶生命必须靠穿西装打领带去选区拜访来维持一样。就是要那样摆架子,最高理想就是要成为其中的一员。看起来非常健康,”他说道,指的是葛兰特的脚拇趾,然后他又把话题拉回床头柜的画像上。
“真有趣,”他说,“关于小儿痲痹。也许真的是小儿痲痹,因为他有一只蜷缩的手臂。”他继续思考,没有要离开的意思。“真有趣,不论如何。谋杀者的画像。你说他的型符合吗?”
“没有所谓谋杀者的型。人们为太多不同的理由杀人。不过我不记得任何谋杀者,不论是我经验到的还是历史上的案例,有长得像他一样的。”
“当然他是他们之中的狠角色,不是吗?他不会知道良心不安是什幺意思。”
“是的。”
“我曾看过奥利佛饰演他。邪恶入骨的撼人演出。总在可笑的边缘却从未超出那界线。”
“当我给你看画像的时候,”葛兰特问,“在你知道他是谁之前,你有闪过邪恶的念头吗?”
“没有,”外科医师说,“没有,我只想到疾病。”
“很奇怪,不是吗?我也没想到邪恶。现在我知道他是谁了,我看了背后的名字,我却满脑子都是邪恶。”
“我想邪恶跟美丽一样,只在有心人的眼里才看得见。那幺,我这个周末再来看你。目前有没有哪里痛呢?”
然后他离开,就像他来时那样的亲切随和。
直到他再三的审视这幅令人迷惑的画像之后(他对于把历史上恶名昭彰的杀人犯误当成法官;把被告席上的主角和法官席对调的这种极度不适当感到十分有趣),他才蓦然想起这幅图是用来提供侦查线索的。
理查三世有什幺待解之谜呢?
然后他想起来了。理查三世谋杀了他的两个小侄子,但没人知道是用什幺方法。他们就是消失了。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他们是在理查离开伦敦的时候消失的。理查找人做掉了他们。但是这两个孩子到底怎幺了却从来没人知道。在查理二世的时候,有两具骷髅被发现──在某个楼梯底下?──然后终能入土为安。大家理所当然的将它们视为失踪小王子的遗骸,但没有任何证据。
受过良好教育之后能记得的历史竟然这幺少得可怜。他对理查三世的所有了解就仅止于他是爱德华四世的弟弟。爱德华是个身高六呎、金发的英俊男子,对女人也很有一套;理查却是个驼背,为了篡夺王位,在他哥哥死后,谋杀年幼的王储和王储的弟弟以绝后患。他还知道理查死于包斯渥之役,临终遗言是狂吼着要一匹马。布兰塔吉聂特王朝的最后一人。
每个学童读完理查三世的最后一页都会感到松一口气,因为玫瑰战争终于结束而可以进入都铎王朝了,后者虽然乏味却容易读得多。
当矮冬瓜来为他整理床单时,葛兰特说:“你不会刚好有一本历史书吧?有没有可能?”
“一本历史书?没有,我要一本历史书干嘛。”这并不是问句,所以葛兰特也不打算回答。他的沉默看来令她不安。
“如果你真要一本历史书,”她立刻说,“在达洛护士为你送晚餐来的时候你可以问她。她房间的书架上有她学生时代的所有课本,其中极有可能有一本是历史。”
保存着所有的课本,这多像亚马逊啊!他想。
她思念着学校就像她每当水仙花开时就会思念着格洛斯特郡一样。当她踏着沉重的步伐,带着他的乳酪布丁和炖大黄进到房间里时,他以一种近乎慈悲的容忍看着她。她不再是个魁梧、呼吸起来像个唧筒的女人,而变成了可能带给他乐趣的人。
喔,是的,她有本历史课本,她说。事实上,他想她应该有两本。她保存着她所有的教科书,因为她热爱学校生活。
葛兰特差点就要问她,是不是保存着她所有的洋娃娃,但他及时把话吞了回去。
“当然,我也爱历史,”她说,“那是我最喜欢的科目。『狮心王理查』是我的英雄。”
“他是令人难以忍受的粗人。”葛兰特说。
“喔,不!”她状似受伤地说。
“甲状腺机能亢进者,”葛兰特无情他说。“冲过来冲过去地像个没做好的烟火。你现在要下班了吗?”
“收完餐盘就可以了。”
“你今晚可以帮我找到那本书吗?”
“你应该睡觉,而不是醒着看史书。”
“我不是读史书就是看着天花板。你要不要帮我拿?”
“我不认为我今晚可以一路爬到护士宿舍再回来,为了某个对“狮心王”不礼貌的人。”
“好吧,”他说。“我也不是什幺殉道者。我想狮心王理查是具有骑士精神的那一型,大无畏的骑士,无瑕的司令官,比杰出军人奖的得主还要棒三倍,现在你愿意帮我拿书了吗?”
“我看你是极需念一点历史,”她说,用她的大手带着赞赏的意味将床角的床单折好铺平,“我回来经过这里时会把书带给你,反正我要出去看电影。”
几乎过了一个小时她的身影才再度出现,她穿著一件骆驼毛大衣。房间里的大灯已经关了,在他的读书灯微弱的照明之下,她简直像个和善的精灵。
“我还希望你已经睡着了呢,”她说。“我认为你不应该今晚就开始看这些东西。”
“最能帮助我睡着的,”他说,“就是一本英国史了,所以你们可以手牵手的离开而不必良心不安。”
“我是跟巴洛丝护士一起去。”
“你们还是可以手牵手。”
“我对你失去耐心了。”她耐着性子说,然后退回了黑暗里。
她带来了两本书。
一本是那种历史读本。它和历史的关系就像从旧约到新约的圣经故事和历史的关系一样。坎努特在岸边指责他的朝臣,阿弗列德烧掉蛋糕,莱烈掩护伊利莎白,尼尔森在胜利舰的船舱里向哈帝告辞,这些史实都用一个句子的段落来说明,字印得大而清楚美观。每一个故事都有一幅整页的插图。
亚马逊如此珍藏这本儿童文学实在令人有些意外的感动。他翻到前面的空白页看看她是否有署名。结果书上写着:
艾拉.达洛
三年级
新桥高中
新桥,
格洛斯特郡
英格兰
欧洲,
世界
宇宙。
这段文字被一堆美丽的彩色转印贴纸围绕着。
所有的孩子都那样吗?他想。那样的写他们的名字,在上课的时候玩转印贴纸?当然他也这幺做过。看到那些有着原始强烈色彩的方块,多年以来他从未想过的童年再度回到他眼前。他已经忘了转印贴纸带来的兴奋了。当你撕下胶膜并看到印得完美无缺时,那美好且令人满足的一刻。成人世界少有这样的满足。打高尔夫时挥出漂亮的一杆,也许,是最接近那种感觉的。或者当你的钓鱼线收紧,你知道鱼儿上钩的那一刻。
这本小书让他如此愉快,于是他趁闲暇时将书浏览了一遍。神圣的读着每一个充满童趣的故事。这些毕竟是每一个成年人记忆中的历史。这些是当几吨几磅重,港口税,劳德的礼拜仪式,黑麦屋阴谋,三年法案,以及长久以来的宗教分裂导致的混乱与骚动,渐渐从意识中消失时心中仅剩的记忆。
关于理查三世的故事标题为塔中王子,看来年轻的艾拉将王子视为狮心王的可怜替代品。因为她以铅笔轻而整齐地涂满了整篇故事中的每一个小小的O。在搭配的插盖中,这两个小王子在透过铁窗投射进来的阳光下玩耍着,看来是那幺的与史实不符。书的空白处有人在上面玩过井字游戏。就小艾拉而言,王子的死是难以弥补的损失。不过这毕竟是足以吸引人的小故事。恐怖得足以取悦任何小孩。无辜的孩子和坏叔父。古典的单纯故事中的古典成份。
它还有道德意味,完美的警世故事。
***但是国王的邪恶行为并没有为他带来好处。英格兰人民对他的冷血酷行感到震惊,并决定不要他再做他们的国王。他们派人去请理查在法国的一位远房表亲,亨利.都铎来取代他的王位。理查在因之而来的战役里壮烈死去,但是他的恶名早已传遍全国,许多人甚至倒戈相向。***
嗯,写得清新脱俗。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说明。
他开始看第二本书。第二本就是中规中矩的历史教材了。两千年来的英格兰故事被分门别类的编排以方便查阅。分类和往常一样,是以王朝来分。这就难怪一个王朝会被配上一个名人,似乎忘了这个人也在其它君王的统治下生活过,一个个自动被钉死在那儿。琵普斯:查理二世。莎士比亚:伊利莎白。马尔包罗:安妮女王。几乎没有人想过某个见过伊利莎白女王的人也可能见过乔治一世。这种王朝的概念是自小就被养成的。
不过这样一来的确简化了事情,当你只不过是个有着一条跛腿和受伤脊骨的警察,想从死人和王室身上找点信息却又不想把自己逼疯。
他很惊讶的发现理查三世的王朝如此之短。在两千年的英格兰历史中最有名的统治者之一,却只做了两年,当然是因为他激烈的性格。如果理查没能取悦人们,他至少影响了他们。
这本书也描绘了他的性格。
***理查是个能力很强的人,但是相当不择手段。他大胆的宣称自己应当继承王位,因为他哥哥和伊利莎白.伍德维尔的婚姻无效,所以后嗣当为私生子。一开始他被少数心中畏惧的人民接受了,在他势力南渐,并在当他获得全面的接纳之后,他的王朝正式开展。然而就在他开疆辟土的这段期间,两个原本住在塔里的小王子失踪了,而且据信是遭到谋杀。继之而来的是一连串的叛变,理查残暴地加以镇压。为了挽回他失去的民心,他召开国会,通过了一些实用的法律,取消了德税(译注:以前英王藉献金之名征收的苛税)、维护税和雇佣税。***
***但继之而来的是第二次的叛变。这次还连带的有法兰西的军队入侵,领军的是兰开斯特的亨利.都铎。他和理查在接近列斯特的包斯渥遭遇,在那儿史坦利的倒戈成全了亨利。理查英勇的战死沙场,身后的知名度几乎不亚于英王约翰。***
德税、维护税和雇佣税到底是什幺玩意见?
英国人又为何愿意让法兰西军队决定谁来继承王位呢?
不过,当然,在玫瑰战争的那个时代,法兰西和英格兰其实只是半分离状态:对英格兰人来说,爱尔兰比法兰西更像外国。一个十五世纪的英格兰人把去法兰西视为理所当然,却只有在表达抗议的时候才会去爱尔兰。
他躺着想英格兰。玫瑰战争的发生地英格兰。一片绿油油的英格兰:没有一个从昆士兰到克伦威尔的烟囱。一个尚未开垦,有着充满生趣的广大森林,遍布各式飞禽的无垠沼泽的英格兰。一个每隔几哩就有一个一模一样的小聚落,就这样绵延不尽的英格兰:城堡、教堂和农舍;修院、教堂和农舍;领地、教堂和农舍。农作物就围在聚落的旁边,再外圈就是一片的绿。无瑕的绿。深深的车痕压出的小路将聚落连在一起,在冬天时是一片污泥,夏天时则白尘飞扬;野玫瑰和红浆果替换着在不同的时节妆点风景。
三十年来,在这一片人烟稀疏的绿地上,玫瑰战争进行着。但与其说这是一场战争,不如说是血腥的风怨。一个像罗蜜欧与茱丽叶故事中的家族世仇,和一般英格兰人无关。没有人会跑到你门口问你支持兰开斯特还是约克,一旦答错你就会被送到集中营去。这是一场小规模的战争,简直就像一场私人宴会。他们在你的牧场打仗,用你家的厨房更衣,然后又转移阵地到别的他方去打。几周后你会听到战争的结果,然后你可能会因为你太太支持兰开斯特,你却支持约克而展开一场家庭口角。这反而比较像支持敌对的足球队,没有人会因为你是兰开斯特人或约克人而迫害你,就像没有人会因为你是亚森那队或屈尔西队的球迷而迫害你一样。
他沉沉睡去时还在想着绿色的英格兰。
《时间的女儿》第二章
但是当玛塔两天之后回来的时候并没有带着织针和毛线。她在午餐后飘然而至,精神抖擞的戴着顶哥萨克帽,帽子的角度呈现着休闲的味道,想必让她在穿衣镜前花了好几分钟。
“我不能待久,亲爱的,我待会儿要去剧院。今天下午有日场,老天帮帮忙。全是茶盘和白痴。当台词对我们已毫无意义时,我们却必须走上可怕的舞台。我想这出戏永远不会下档。就像纽约的那些剧一样,十年才一换而不是年年更新。实在太可怕了,根本就无法专心演戏。杰欧弗瑞昨晚在第二幕时僵住了,他的眼睛几乎从他的脑袋中暴出来,一度我还以为他中风了。事后他说他完全不记得从他出场直到发现自己演了一半时这中间发生了些什幺事。”
“你是说,暂时失去记忆?”
“喔,不。是变成机器人一样。念着台词做着动作却一直想着别的事。”
“如果所有的报导都是真的,那幺演员并没有关心什幺大不了的事嘛。”
“喔,平心而论是没有。强尼.葛森会告诉你当他在别人膝上哭断肠时一屋子里有多少卫生纸,但整整半场戏魂都不在是另一回事。你知道杰欧弗瑞把他儿子赶出屋外,和情妇吵架,还指责妻子和他最好的朋友通奸而他却毫不知情。”
“哪样事是他知道的?”
“他说他决定将他公园巷的那栋公寓租给桃莉.黛克,并买下里士满查理二世的房子,拉第莫要卖掉是因为他接受了州长给他的聘书。他想到那房子缺几间浴室,还有楼上有着十八世纪中国式壁纸的小房间多幺棒。他们可以把那美丽的壁纸撕下来去装饰楼下后面那个单调的小房间。全是维多利亚式的镶板,这个单调的小房间。他也查看了排水管,盘算着自己是否有足够的钱把旧瓷砖打掉重新换上新的,同时也看看厨房里原本的厨具是什幺样子。当他想到要把门口的灌木全部铲掉时,他发现自己正在舞台上面对着我,台下有九百八十七个人,台词正念到一半。现在你知道他的眼睛为什幺暴出来了吧。我看你已经试图阅读至少那幺一本我带来的书了──如果书皮皱了就表示看过了的话。”
“是的,山的那一本。真是上天的恩赐,我躺着看了几个小时的图片。再也没有比山更能发人深省的了。”
“星星更好,我发现。”“喔,不。星星只会把人贬成一只阿米巴原虫。星星把人类的最后一抹尊严,最后一丁点信心都给剥夺了。但一座雪山对人类来说却是大小刚好的标竿。我躺着看艾弗勒斯峰,然后感谢上帝我没去爬那些陡坡。比较起来病床上可是温暖的天堂,舒适又安全。矮冬瓜和亚马逊两个人又都是文明的最高成就。”
“啊,这里还有更多的照片。”
玛塔把她带来的一个四开大的牛皮纸袋倒过来,一堆纸抖落在他胸膛上。
“这是什幺?”
“脸,”玛塔高兴的说,“好多好多为你准备的脸。男人,女人,小孩。各式各样,大小都有。他从胸口上拿起一张看,那是一幅十五世纪的人像雕刻。一个女人。
“这是谁?”
“露克西亚.博尔吉亚。她不是只鸭子吗?”
“也许,你是不是暗示她有什幺难解之谜?”
“喔,是的,没有人知道她是被她哥哥利用还是共犯。”
他扔了露克西亚,拿起第二张纸,这张上面是一个穿著十八世纪末期服饰的小男孩,在画像下面有模糊的字母显示着几个字:路易十七。
“这会儿有个美丽的谜要你解,”玛塔说,“法国王储,他是逃走了,还是死于囚室?”
“你哪儿弄来这些东西?”
“我让詹姆斯离开他在维多利亚和亚伯特的温暖小窝,带我到印刷店去。我知道他会了解那种事情,而我确定在这两个他方都不会有什幺事情能引起他的兴趣。”
玛塔就是这样将一切视为理所当然。一个公务员只因为他刚好是个剧作家和人像画的权威,就应该愿意丢下工作不管,流连在印刷店里讨她喜欢。
他发现其中一张照片是伊利莎白女王时代的画像。一个穿著天鹅绒戴着珍珠的男人。他翻到背面想看看这是谁,结果发现这是列斯特伯爵。
“所以那是伊利莎白的罗宾,”他说,“我想我以前从未看过他的画像。”
玛塔垂眼看着这张精力旺盛而多肉的脸:“我第一次这幺想,历史的主要悲剧之一是,最好的画家总要等你过了你最好的阶段才肯画你。罗宾以前一定是个美男子。他们说亨利八世年轻的时候令人目眩神迷,但现在他怎幺样?不过是扑克牌上的玩意见罢了。现在我们至少知道坦尼森在留了那可怕的胡须之前长什幺样子。我得走了。我刚才在布莱格吃饭,好多人过来谈话所以无法及时脱身。”
“我希望你的主人对你印象深刻,”葛兰特说,看了一眼她的帽子。
“喔,是的,她很了解帽子。她只要看一眼就会说,『贾姬.托斯,我买了。』”
“她!”葛兰特惊讶的说。“是的,麦德琳.马奇。而且是我请她吃中饭。别看起来那幺惊讶:那不够圆滑。如果你非知道不可的话,我是希望她能帮我写关于布莱辛顿女士的剧本。但大家来来去去使我根本没有机会让她加深对我的印象,所以我请她吃了一顿大餐。这使我想到汤尼.毕梅可还宴请了七个人,准备了丰富的酒呢。你能想象他怎幺主持宴会吗?”
“没概念,”葛兰特说,然后她笑着离开了。
在寂静中他重新回想伊利莎白的罗宾。罗宾身上到底有什幺未解之谜呢?喔,是的。爱咪.罗勃萨特,当然。
他对爱咪.罗勃萨特并不感兴趣。他不在乎她是如何或者为什幺跌下楼的。
不过剩下的这些脸孔让他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下午。早在他进入军中之前他就很喜欢观察脸,在苏格兰场任职时,这项兴趣不但是他个人的娱乐,更成为一项专业的利器。他会在一项指认工作进行的场合碰到督察长。那不是他的案子,他们两个人都是为了别的事到那里,但是他们却在后面闲晃,看那两个证人,一男一女,分别走过那十二名一字排开、缺乏特征的人面前,试图寻找他们记忆中的面孔。
“谁是坏蛋,你知道吗?”督察长对他低语着。
“我不知道,”葛兰特说,“但我可以猜猜看。”
“你可以猜?你猜是哪个?”
“左边数来第三个。”
“罪名是什幺?”
“我不知道,我什幺都不知道。”
他的上司用一种颇有兴味的眼光看着他。不过最后男人和女人都没法指认任何人,悻然离去。原本排列成一行的人他分散成几个谈话集团,整理衣领,打好领带准备回到街上。在接受传唤协助法律的执行之后,他们已准备回到他们原本来自的正常世界。不过左边数来的第三个人却动也没动,顺从的等人来接他回他的牢房。
“了不起!”督察长说,“十二分之一的机会,而你做到了。做得非常好。他把你的人从那一堆中挑出来了,”他向当地的巡官解释道。
“你认识他吗?”巡官有点惊讶的说。“就我们所知,他以前从未惹过麻烦。”
“不,我以前从没见过他。我甚至不知道罪名是什幺。”
“那你为什幺选他?”葛兰特犹豫了一下,生平第一次他去分析自己选择的过程。这完全不是什幺推理。他并没有说:“那个人的脸有这个特征有那个特征,所以他是嫌犯。”他的选择几乎是种直觉:理由乃存于他的潜意识里。最后,耽溺在潜意识中的他又脱口而出:“他是十二个人中唯一脸上没有皱纹的。”
他们笑了出来。但是葛兰特,一旦他把这件事情摊到阳光下,他却看到他的直觉如何运作,并且发现隐藏于其后的推理过程。“听起来愚蠢,但并非如此,”他说。“成年之后脸上会一丝皱纹也没有的唯有白痴。”
“傅利曼不是白痴,让我告诉你,”巡官插嘴道。“他是个非常机警的孩子,相信我。”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所谓的白痴是不负责任。白痴的标准在于看他是不是不负责任。在行列中的十二个男人都是三十几岁,但只有一个人有着一张不负责任的脸,所以我立刻选了他。”
之后这就成为苏格兰场的一个笑话,葛兰特可以“一眼看出罪犯”。而一名助理律师还一度开玩笑说:“不要告诉我你相信有天生的罪犯脸这种事,探长。”
不过葛兰特说,不,事情没这幺简单。“如果世上只有一种犯罪,先生,也许还有可能:但犯罪的种类就像人的性格一样的繁多,如果一个警察打算把脸孔分类,他恐怕会被淹没。你每天五、六点之间到庞德街走一趟,就可以知道纵欲过度的女人是什幺样子,然而伦敦最恶名昭彰的女花痴看来却像冷冰冰的圣人。”
“最近不怎幺圣洁;这几天她喝太多酒了,”这名助理律师说。他一下就知道葛兰特指的是谁,接下来的对话就扯到别的他方去了。
不过葛兰特对脸的兴趣持续着,并且不断扩大直到它变成一种意识层面的研究,一种个案记录和比较。正如他说过的,不可能把脸一一分类,但把个别的脸的特色描绘出来却是可行的。譬如在一个著名审判的翻版照片里,案件的主角们为了迎合大众的口味而出现在画面上。毫无疑问的就可以看出谁是被告谁是法官。有时被告席上的囚犯看起来却像辩护律师──律师不过是暂时做人道的代表而已,他们有爱欲也有贪念,就像世上的其它人一样。但法官却有项特质,那就是正直超然,所以即使没戴假发,还是不会将他和在被告席上既不正直也不超然的人搞混。
玛塔的詹姆斯,被拖出他的“温暖小窝”之后,显然对选择犯人和他们的受害者乐在其中,这也让葛兰特在矮冬瓜送茶进来之前好好地娱乐了一番。就当他把这些纸张收好准备放到床头柜上时,他摸到一张从他胸口滑落到床单上,以致于他整个下午都没注意到的图片。他捡起来看。
这是一张男人的画像。一个戴着天鹅绒小帽,穿著十五世纪末开衩紧身上衣的男人。一个的莫三十五、六岁,削瘦,胡子刮得很干净的男人。他的领上缀满宝石,正在把一枚戒指戴在他的右手小指上。但是他并没有看着戒指,而望着一片虚无。
在今天下午葛兰特看过的所有画像中,这一幅是最独特的。好象画者努力想在画布上表现些什幺,可是他的才华却不足以将其诠释出来。他眼中的神情──那最引人注目且独特的表情──完全击败了他。嘴巴也是:画者显然不知如何利用嘴唇的厚薄或张阖来表现人物的情绪,所以嘴部显得硬邦邦的,成为一个败笔。他最成功的地方在于脸部骨胳的结构:强而有力的颧骨,颧骨下的凹陷,下巴有点过大而显得不够有力。
葛兰特没有立刻把图片翻过来,而多花了一些时间思考这张脸。法官?军人?王子?某个惯于肩负重责大任,而必须对他的权威负责的人。一个过于尽忠职守的人。一个杞人忧天者;也许是个完美主义者。一个对大处宽松,却对小事斤斤计较的人。一个胃溃疡的准患者。一个从小就为病所苦的人。他有着那种痛苦童年导致的,不足为外人道,难以形容的容颜;有着跟跛子一样无可避免且更为消沉的脸孔。这些都是这名艺术家同样了解且希望藉画表达出来的。有点丰满的下眼睑好象睡得过多的孩子:皮肤的质他则像娃娃脸的老人。
他把画像翻过来寻找图说。背后印着:理查三世。本画像保存于国家人像艺廊。画者不可考。
理查三世。
所以这就是他。理查三世。驼子。床边故事的怪物。纯真的毁灭者。邪恶的同义词。
他把纸翻过来再看一次。画者试图从他所画的这对眼睛中传达些什幺呢?他在这对眼中所见到的,是一个着魔男子的模样吗?
他躺着看这张脸孔良久,看着那对特殊的眼睛。它们是狭长的眼睛,生得颇近,他的眉毛因烦恼和过于尽忠职守而轻蹙着。猛一看这对眼睛像是在凝视着什幺:但仔细看却发现它们事实上是退缩的,几乎是心不在焉。
当矮冬瓜回来收茶盘的时候,他还在看这张画像。几年来他还没有碰过这样的东西,这使蒙娜丽莎的微笑看来只像张海报。
矮冬瓜检视了一下他原封未动的茶杯,熟练的用手碰了碰微温的茶壶,然后噘起了嘴。她仿佛在表示她还有更好的事情可做,而不是专程为他送茶却完全被忽视。
他把画像推到她面前。
她会怎幺想?如果这个人是她的病人,她的诊断会是什幺?
“肝,”她斩钉截铁的说,然后端走了茶盘。她的制服浆得笔挺,金发卷曲,走时鞋跟重重的踏着以示抗议。
但踅进来亲切而随和的外科医师却有不同的看法。在葛兰特的邀请之下,他看着画像。审视一番之后他说:
“脊髓灰白质炎。”
“小儿痲痹?”葛兰特说;突然想到理查三世有一只萎缩的手臂。
“这是谁?”外科医师问。
“理查三世。”
“真的?真有趣。”
“你知道他有一只手臂是萎缩的吗?”
“他有吗?我不记得。我想他是个驼背。”
“他是的。”
“我记得他一出生就满口牙,还吃活青蛙。那幺我的诊断看来是反常的准确喔。”
“真神奇,你从何判断是小儿痲痹?”
“我也不太清楚,既然你要我说得明确点,我想是他的脸吧。那是跛脚的孩子们的那种脸。如果他天生就是驼子那也许是这个原因而不是由于小儿痲痹。我注意到画家略去了他的驼背。”
“是的,宫廷画家必须适度的圆滑。直到克伦威尔在被画的时候要求『每个痣都要画出来』。”
“如果你问我,”外科医师说,心不在焉的看着葛兰特腿上的夹板,“克伦威尔开始颠覆了整个势利文化使我们大家今天都在受苦。『我是个普通人,我是;不开玩笑。』没礼貌,不优雅,也不慷慨。”他漠然的捏了一下葛兰特的脚趾。“就像传染病一样,可怕的倒错。在这个国家的某些他方,据我所知,就像一个人的政冶生命必须靠穿西装打领带去选区拜访来维持一样。就是要那样摆架子,最高理想就是要成为其中的一员。看起来非常健康,”他说道,指的是葛兰特的脚拇趾,然后他又把话题拉回床头柜的画像上。
“真有趣,”他说,“关于小儿痲痹。也许真的是小儿痲痹,因为他有一只蜷缩的手臂。”他继续思考,没有要离开的意思。“真有趣,不论如何。谋杀者的画像。你说他的型符合吗?”
“没有所谓谋杀者的型。人们为太多不同的理由杀人。不过我不记得任何谋杀者,不论是我经验到的还是历史上的案例,有长得像他一样的。”
“当然他是他们之中的狠角色,不是吗?他不会知道良心不安是什幺意思。”
“是的。”
“我曾看过奥利佛饰演他。邪恶入骨的撼人演出。总在可笑的边缘却从未超出那界线。”
“当我给你看画像的时候,”葛兰特问,“在你知道他是谁之前,你有闪过邪恶的念头吗?”
“没有,”外科医师说,“没有,我只想到疾病。”
“很奇怪,不是吗?我也没想到邪恶。现在我知道他是谁了,我看了背后的名字,我却满脑子都是邪恶。”
“我想邪恶跟美丽一样,只在有心人的眼里才看得见。那幺,我这个周末再来看你。目前有没有哪里痛呢?”
然后他离开,就像他来时那样的亲切随和。
直到他再三的审视这幅令人迷惑的画像之后(他对于把历史上恶名昭彰的杀人犯误当成法官;把被告席上的主角和法官席对调的这种极度不适当感到十分有趣),他才蓦然想起这幅图是用来提供侦查线索的。
理查三世有什幺待解之谜呢?
然后他想起来了。理查三世谋杀了他的两个小侄子,但没人知道是用什幺方法。他们就是消失了。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他们是在理查离开伦敦的时候消失的。理查找人做掉了他们。但是这两个孩子到底怎幺了却从来没人知道。在查理二世的时候,有两具骷髅被发现──在某个楼梯底下?──然后终能入土为安。大家理所当然的将它们视为失踪小王子的遗骸,但没有任何证据。
受过良好教育之后能记得的历史竟然这幺少得可怜。他对理查三世的所有了解就仅止于他是爱德华四世的弟弟。爱德华是个身高六呎、金发的英俊男子,对女人也很有一套;理查却是个驼背,为了篡夺王位,在他哥哥死后,谋杀年幼的王储和王储的弟弟以绝后患。他还知道理查死于包斯渥之役,临终遗言是狂吼着要一匹马。布兰塔吉聂特王朝的最后一人。
每个学童读完理查三世的最后一页都会感到松一口气,因为玫瑰战争终于结束而可以进入都铎王朝了,后者虽然乏味却容易读得多。
当矮冬瓜来为他整理床单时,葛兰特说:“你不会刚好有一本历史书吧?有没有可能?”
“一本历史书?没有,我要一本历史书干嘛。”这并不是问句,所以葛兰特也不打算回答。他的沉默看来令她不安。
“如果你真要一本历史书,”她立刻说,“在达洛护士为你送晚餐来的时候你可以问她。她房间的书架上有她学生时代的所有课本,其中极有可能有一本是历史。”
保存着所有的课本,这多像亚马逊啊!他想。
她思念着学校就像她每当水仙花开时就会思念着格洛斯特郡一样。当她踏着沉重的步伐,带着他的乳酪布丁和炖大黄进到房间里时,他以一种近乎慈悲的容忍看着她。她不再是个魁梧、呼吸起来像个唧筒的女人,而变成了可能带给他乐趣的人。
喔,是的,她有本历史课本,她说。事实上,他想她应该有两本。她保存着她所有的教科书,因为她热爱学校生活。
葛兰特差点就要问她,是不是保存着她所有的洋娃娃,但他及时把话吞了回去。
“当然,我也爱历史,”她说,“那是我最喜欢的科目。『狮心王理查』是我的英雄。”
“他是令人难以忍受的粗人。”葛兰特说。
“喔,不!”她状似受伤地说。
“甲状腺机能亢进者,”葛兰特无情他说。“冲过来冲过去地像个没做好的烟火。你现在要下班了吗?”
“收完餐盘就可以了。”
“你今晚可以帮我找到那本书吗?”
“你应该睡觉,而不是醒着看史书。”
“我不是读史书就是看着天花板。你要不要帮我拿?”
“我不认为我今晚可以一路爬到护士宿舍再回来,为了某个对“狮心王”不礼貌的人。”
“好吧,”他说。“我也不是什幺殉道者。我想狮心王理查是具有骑士精神的那一型,大无畏的骑士,无瑕的司令官,比杰出军人奖的得主还要棒三倍,现在你愿意帮我拿书了吗?”
“我看你是极需念一点历史,”她说,用她的大手带着赞赏的意味将床角的床单折好铺平,“我回来经过这里时会把书带给你,反正我要出去看电影。”
几乎过了一个小时她的身影才再度出现,她穿著一件骆驼毛大衣。房间里的大灯已经关了,在他的读书灯微弱的照明之下,她简直像个和善的精灵。
“我还希望你已经睡着了呢,”她说。“我认为你不应该今晚就开始看这些东西。”
“最能帮助我睡着的,”他说,“就是一本英国史了,所以你们可以手牵手的离开而不必良心不安。”
“我是跟巴洛丝护士一起去。”
“你们还是可以手牵手。”
“我对你失去耐心了。”她耐着性子说,然后退回了黑暗里。
她带来了两本书。
一本是那种历史读本。它和历史的关系就像从旧约到新约的圣经故事和历史的关系一样。坎努特在岸边指责他的朝臣,阿弗列德烧掉蛋糕,莱烈掩护伊利莎白,尼尔森在胜利舰的船舱里向哈帝告辞,这些史实都用一个句子的段落来说明,字印得大而清楚美观。每一个故事都有一幅整页的插图。
亚马逊如此珍藏这本儿童文学实在令人有些意外的感动。他翻到前面的空白页看看她是否有署名。结果书上写着:
艾拉.达洛
三年级
新桥高中
新桥,
格洛斯特郡
英格兰
欧洲,
世界
宇宙。
这段文字被一堆美丽的彩色转印贴纸围绕着。
所有的孩子都那样吗?他想。那样的写他们的名字,在上课的时候玩转印贴纸?当然他也这幺做过。看到那些有着原始强烈色彩的方块,多年以来他从未想过的童年再度回到他眼前。他已经忘了转印贴纸带来的兴奋了。当你撕下胶膜并看到印得完美无缺时,那美好且令人满足的一刻。成人世界少有这样的满足。打高尔夫时挥出漂亮的一杆,也许,是最接近那种感觉的。或者当你的钓鱼线收紧,你知道鱼儿上钩的那一刻。
这本小书让他如此愉快,于是他趁闲暇时将书浏览了一遍。神圣的读着每一个充满童趣的故事。这些毕竟是每一个成年人记忆中的历史。这些是当几吨几磅重,港口税,劳德的礼拜仪式,黑麦屋阴谋,三年法案,以及长久以来的宗教分裂导致的混乱与骚动,渐渐从意识中消失时心中仅剩的记忆。
关于理查三世的故事标题为塔中王子,看来年轻的艾拉将王子视为狮心王的可怜替代品。因为她以铅笔轻而整齐地涂满了整篇故事中的每一个小小的O。在搭配的插盖中,这两个小王子在透过铁窗投射进来的阳光下玩耍着,看来是那幺的与史实不符。书的空白处有人在上面玩过井字游戏。就小艾拉而言,王子的死是难以弥补的损失。不过这毕竟是足以吸引人的小故事。恐怖得足以取悦任何小孩。无辜的孩子和坏叔父。古典的单纯故事中的古典成份。
它还有道德意味,完美的警世故事。
***但是国王的邪恶行为并没有为他带来好处。英格兰人民对他的冷血酷行感到震惊,并决定不要他再做他们的国王。他们派人去请理查在法国的一位远房表亲,亨利.都铎来取代他的王位。理查在因之而来的战役里壮烈死去,但是他的恶名早已传遍全国,许多人甚至倒戈相向。***
嗯,写得清新脱俗。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说明。
他开始看第二本书。第二本就是中规中矩的历史教材了。两千年来的英格兰故事被分门别类的编排以方便查阅。分类和往常一样,是以王朝来分。这就难怪一个王朝会被配上一个名人,似乎忘了这个人也在其它君王的统治下生活过,一个个自动被钉死在那儿。琵普斯:查理二世。莎士比亚:伊利莎白。马尔包罗:安妮女王。几乎没有人想过某个见过伊利莎白女王的人也可能见过乔治一世。这种王朝的概念是自小就被养成的。
不过这样一来的确简化了事情,当你只不过是个有着一条跛腿和受伤脊骨的警察,想从死人和王室身上找点信息却又不想把自己逼疯。
他很惊讶的发现理查三世的王朝如此之短。在两千年的英格兰历史中最有名的统治者之一,却只做了两年,当然是因为他激烈的性格。如果理查没能取悦人们,他至少影响了他们。
这本书也描绘了他的性格。
***理查是个能力很强的人,但是相当不择手段。他大胆的宣称自己应当继承王位,因为他哥哥和伊利莎白.伍德维尔的婚姻无效,所以后嗣当为私生子。一开始他被少数心中畏惧的人民接受了,在他势力南渐,并在当他获得全面的接纳之后,他的王朝正式开展。然而就在他开疆辟土的这段期间,两个原本住在塔里的小王子失踪了,而且据信是遭到谋杀。继之而来的是一连串的叛变,理查残暴地加以镇压。为了挽回他失去的民心,他召开国会,通过了一些实用的法律,取消了德税(译注:以前英王藉献金之名征收的苛税)、维护税和雇佣税。***
***但继之而来的是第二次的叛变。这次还连带的有法兰西的军队入侵,领军的是兰开斯特的亨利.都铎。他和理查在接近列斯特的包斯渥遭遇,在那儿史坦利的倒戈成全了亨利。理查英勇的战死沙场,身后的知名度几乎不亚于英王约翰。***
德税、维护税和雇佣税到底是什幺玩意见?
英国人又为何愿意让法兰西军队决定谁来继承王位呢?
不过,当然,在玫瑰战争的那个时代,法兰西和英格兰其实只是半分离状态:对英格兰人来说,爱尔兰比法兰西更像外国。一个十五世纪的英格兰人把去法兰西视为理所当然,却只有在表达抗议的时候才会去爱尔兰。
他躺着想英格兰。玫瑰战争的发生地英格兰。一片绿油油的英格兰:没有一个从昆士兰到克伦威尔的烟囱。一个尚未开垦,有着充满生趣的广大森林,遍布各式飞禽的无垠沼泽的英格兰。一个每隔几哩就有一个一模一样的小聚落,就这样绵延不尽的英格兰:城堡、教堂和农舍;修院、教堂和农舍;领地、教堂和农舍。农作物就围在聚落的旁边,再外圈就是一片的绿。无瑕的绿。深深的车痕压出的小路将聚落连在一起,在冬天时是一片污泥,夏天时则白尘飞扬;野玫瑰和红浆果替换着在不同的时节妆点风景。
三十年来,在这一片人烟稀疏的绿地上,玫瑰战争进行着。但与其说这是一场战争,不如说是血腥的风怨。一个像罗蜜欧与茱丽叶故事中的家族世仇,和一般英格兰人无关。没有人会跑到你门口问你支持兰开斯特还是约克,一旦答错你就会被送到集中营去。这是一场小规模的战争,简直就像一场私人宴会。他们在你的牧场打仗,用你家的厨房更衣,然后又转移阵地到别的他方去打。几周后你会听到战争的结果,然后你可能会因为你太太支持兰开斯特,你却支持约克而展开一场家庭口角。这反而比较像支持敌对的足球队,没有人会因为你是兰开斯特人或约克人而迫害你,就像没有人会因为你是亚森那队或屈尔西队的球迷而迫害你一样。
他沉沉睡去时还在想着绿色的英格兰。
《时间的女儿》第3章
“你不能找令人愉快点的东西看吗?”第二天早上矮冬瓜指着理查的画像问着,葛兰特把它竖起来倚着床边桌上的那一堆书。
“你不觉得那是张有趣的脸吗?”
“有趣!它让我心惊肉跳,阴沉得很。”
“历史记载他是个能力很强的人。”
“蓝胡子也是。”
“而且看来相当受欢迎。”
“蓝胡子也是。”
“是个很好的军人,”葛兰特不怀好意的说,然后等着。“怎幺不说蓝胡子也是?”
“你为什幺要看那张脸?他到底是谁?”
“理查二世。”
“喔,你看吧!”
“你是说你觉得他看起来应该就是那个样子。”
“没错。”
“为什幺?”
“一个人面兽心的凶手,不是吗?”
“你看来满了解历史的嘛。”
“每个人都知道啊,他做掉了他的两个小侄子,可怜的奶娃儿,被活活闷死了。”
“闷死?”葛兰特很有兴趣的说,“我不知道那件事。”
“被枕头闷死。”她用她脆弱却精力充沛的拳头拍打他的枕头,然后迅速而精确的换掉它们。
“为什幺用闷死的?不用毒死的?”葛兰特问。
“不要问我。又不是我弄的。”
“谁说他们是被闷死的?”
“我学校的历史课本说的。”
“是的,但历史课本是引用谁的话?”
“引用?它没引用谁的话,它只是陈述事实。”
“谁闷死他们呢?有没有说?”
“一个叫泰瑞的人。你在学校没念历史吗?”
“我有去上历史课,不过那是两码子事儿。谁是泰瑞?”
“我一点都不清楚,理查的某个朋友吧。”
“怎幺知道是泰瑞干的呢?”
“他认罪了。”
“认罪?”
“当然是在他的罪行被发现之后,在他被吊死之前。”
“你是指一这个泰瑞实际上就是因为谋杀两个王子的罪名而被吊死的?”
“是的,富然,我可以把这张阴郁的脸拿开换张比较开朗的吗?哈洛德小姐昨天带给你的一堆图片中有不少好看的脸。”
“我对好看的脸没兴趣,我喜欢阴郁的脸,喜欢『 能力很强的』『 人面兽心的凶手』。”
“那幺,就算和品味无关,”矮冬瓜只得说,“感谢老天我不用看着它,但依我的拙见它也足以妨碍你的骨头愈合,所以听我的话吧。”
“如果我的裂伤未愈你都能怪到理查三世头上的话,依我看,再把其它事怪到他头上都微不足道了。”
下次玛塔来访的时候,他一定要问她知不知道这个泰瑞。她的常识并不是非常丰富,但是她在一所声誉卓著的学校,接受过非常昂贵的教育,也许碰巧读过相关的东西。
不过来自外面世界的第一个访客却是威廉斯警官,他有张粉红色、布满胡渣的脸。葛兰特已经有那幺一点儿忘记那很久以前的战争,想必那些奸恶之徒现在一定快活得很。威廉斯像植物被种在访客的硬椅上那样定定的坐着,他的双膝分开,浅蓝色的眼睛闪闪发光 ,像只心满意足的猫沐浴在窗外投射进来的阳光里,葛兰特热情地和他打了招呼。能再和同行谈论本行的事;使用同行人才会使用的黑话和暗语是令人愉快的。听听工作上的东家长西家短,谈谈工作上的政治;知道谁现在诸事不顺,谁又平步青云。
“老板要我问候你,”威廉斯在起身要走的时候说,“他还说如果有任何他可以效劳的地方请让他知道。”他不再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的眼睛看到靠在书上的照片。他把他的头低下去斜着看它。“这家伙是谁?”
葛兰特正要告诉他时突然想到站在这里的是一位警官。一个在职业上和他一样惯于观察脸的人,一个对他来说,脸是日常生活中重要事情的人。
“一幅十五世纪不知名画家画的人像,”他说,“你有什幺看法?”
“我对绘画一窍不通。”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对画中主角有何看法?”
“喔,我知道了。”威廉斯弯身向前,把他原本温文开朗的眉毛夸张地皱成专心看的样子。“你说的『看法』是什幺意思?”
“你会把他归类在哪里?被告席或法官席?”
威廉斯想了一下,然后有信心的说:“喔,法官席。”
“真的?”
“当然,为什幺?你不这幺认为吗?”
“我跟你一样,但奇怪的是我们都错了。他属于被告席。”
“你真令我惊讶,”威廉斯说,又眯着眼睛看了一遍。“那幺你知道他是谁吗?”
“知道。理查三世。”
威廉斯吹了声口哨。
“原来是他!老天。塔中王子,还有所有的一切。邪恶叔叔的原版。我想一旦你知道,就看得出来,但一时之间你不会那样想。我是说,他是个驼背。他是老哈士伯利的翻版,你想想看,如果哈士伯利有错的话,就是他对被告席的那些混蛋太心软了。他总是在最后归纳证词的时候给他们好处。”
“你知道王子是怎幺被杀的吗?”
“我对理查三世一无所知,只知道他妈妈怀他怀了两年。”
“什幺?你哪儿听来的故事?”
“我学校的历史课吧,我想。”
“你上的一定是一个很棒的学校。我的历史书里没有提到任何怀孕的事。那就是让莎士比亚和圣经课程如此有新意的原因,事实真相总是不断的出现。你有没有听过一个叫泰瑞的人?”
“有,他是船上的骗子,在埃及淹死。”
“不,我是指历史上。”
“告诉你,除了一0六六年到一六0三年间的事情,我对历史一无所知。”
“一六0三年有什幺事?”葛兰特问,他还在想泰瑞的事。
“苏格兰成了我们的拖油瓶。”
“总比他们每五分钟就抵住我们喉咙来得好。泰瑞据说是下手杀那两个孩子的人。”
“侄子?不,想不起来。我得走了,可以为你做些什幺吗?”
“你刚才说你要去柴林路吗?”
“去费尼克斯,是的。”
“你可以帮我做一件事。”
“什幺事?”
“去书店帮我买一本英格兰史,一本大人看的,还有理查三世的生平,如果你找得到的话。”
“当然,我会的。”
他出去的时候和亚马逊碰个正着,而且似乎对于护士制服里能找到一个跟他自己一样高大的身躯感到吃惊。他尴尬而含糊的道过早安,同时向葛兰特丢来一个询问的眼神,然后消失在走廊里。
亚马逊说她本来应该去帮四号房换毯子的,但她得进来看看他是不是心悦诚服。
“心悦诚服?”
关于狮心王理查的高贵情操。
“我还没研究到理查一世呢。不过让四号房多等一会儿吧,告诉我你所知道的理查三世 ”
“啊,那些可怜的羔羊!”她说,她的如牛大眼里充满了同情。
“谁?”
“那两个小宝贝啊,小时候那经常是我的恶梦,有人会趁我睡着的时候把枕头压在我脸上。”
“就是那样杀的吗?”
“喔,是的。你不知道吗?詹姆士.泰瑞男爵趁王公贵族都在渥威克的时候回到伦敦,叫迪克顿和佛瑞斯特杀掉他们,然后他们把尸体埋在某个台阶下,并在上面压了一大堆石头。”
“你借给我的书里面没有提这些。”
“喔,那只是应付考试的历史书,如果你了解我的意思的话。在那种教科书里你是找不到真正有趣的历史的。”
“那你是从哪儿弄到有关泰瑞的精彩八卦呢?请问。”
“那不是八卦,”她受伤的说。“你可以在汤玛斯.摩尔男爵所着的当代历史中找到。历史上你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值得尊敬与信任的人了,你能吗?”
“不,反驳汤玛斯男爵是不礼貌的。”
“汤玛斯男爵也这幺说,而且,毕竟他那时还活着,认识那些人还和他们谈过话。”
“迪克顿和佛瑞斯特?”
“不,当然不是,是理查,可怜的皇后和那些人。”
“皇后?理查的皇后?”
“是的。”
“为什幺可怜?”
“他让她过着可怕的生活,他们说他喂她吃毒药,他想娶他的侄女。”
“为什幺?”
“因为她是王位继承人。”
“我知道了,他除掉了这两个男孩,然后想要娶他们的长姊。”
“是的,他总不能娶任何一个男孩吧,你知道。”
“不,我想即使是理查三世也不会有那种念头。”
“所以他想娶伊利莎白,好让自己在王位上待得更有安全感些。结果,当然她嫁给了他的继任者,她是伊利莎白女王的祖母。我总是高兴伊利莎白有一点布兰塔吉聂特的血缘,我从来就不怎幺喜欢都铎那一边的人。现在我得走了,不然在我还没收拾好四号房之前玛顿就要来接班了。”
“那将会是世界未日。”
“那会是我的末日,”她说,然后就走了。
葛兰特把她的书再从书堆中拿出来,试图把玫瑰战争弄个明白,但是他失败了。军队冲锋又溃逃,约克和兰开斯特一下你嬴一下我胜,重复得令人困惑。这就像园游会里的碰碰车不断地相撞和旋转那样的没有意义。
但在他看来,这场征战的祸根早在近一百年前不知不觉的种下了,那就是在王位继承的直线被罢黜理查二世打断之后。他知道这些是因为他小时候曾在新剧院看过《波尔多的理查》这出戏;他看了四次。篡泣的兰开斯特家族统治了英格兰三代:《波尔多的理查》里面的亨利做得不高兴但是却很有效率,莎士比亚笔下的赫尔王子有艾金喀特一役的荣耀,却冒着过度狂热和儿子的鲁钝造成溃败的危险。难怪人们渴望王位的继承能回归正统,当他们眼看着可怜的亨利六世在伊顿建立新据点,并请求宫廷里的女士们把胸部遮起一点时,他的笨朋友慢慢在法国败掉他的功绩。这三个兰开斯特都偏执得令人憎恶,那和随理查二世而去的自由主义王朝有着强烈的对比。理查互不侵犯的方式几乎是一夜之间变成了烧异教徒。三代以来的异教徒都被烧死,这也难怪街上的人心中暗藏着的不满怒火渐渐燃烧了开来。
特别是从那时候,当大家的眼前出现了约克公爵。能干,理性,有影响力,有天分,一个代表公理正义的王子,从血缘上来说又是理查二世的继承人。他们也许不渴望约克杀死可怜的傻亨利,但是他们却希望约克能取代亨利来治理国家,一扫乱象。
约克试了,但是出师未捷身先死,结果他的家人花了很多时间在流亡逃命上。当这一切杀伐喧嚣结束之后,坐上英格兰王位的是在那奋战中曾与他并肩作战的儿子,这个国家终于快乐地回到那高大,有着浅黄色头发,爱玩女人,异常俊美又精明过人的年轻人--爱德华四世--的统治之下。
葛兰特从来没有比现在更了解玫瑰战争。
他把视线从书上移开的时候看到玛顿站在房间中央。
“我有敲门,”她说,“但你看书看得入迷了。”
她站在那里,纤瘦而冷淡。就像玛塔一样,她的优雅有自己的风格。她从白色袖口伸出的双手轻握着放在她的细腰前;她的白色面纱兀自伸展着,有种不可侵犯的尊严,她全身上下唯一的装饰是标着她文凭的银色徽章。葛兰特怀疑,世界上会有比一家伟大医院的护士长更不可动摇的姿态。
“我一直在读历史,”他说,“弄得相当晚。”
“值得称赞的选择,”她说,“历史使事情看起来更清楚。”她的眼睛在看到画像时为之一亮:“你是约克还是兰开斯特那一边的?”
“你认得这幅画像?”
“喔,是的。当我还是实习护士时我常待在国家艺廊。对没什幺钱而且脚很酸的我来说,艺廊里既暖和又安静,还有很多椅子。”她非常轻微地笑着,仿佛看到了从前那年轻、疲倦、又认真的自己。“我最喜欢画像展览室,因为那跟读历史的感觉差不多。那些达官显要在他们的时代曾经扭转乾坤,如今却只剩下姓名、画布和颜料。那时我看了那幅画像很多次。”她的注意力又回到这幅画来。“一个最不快乐的人,”她说。
“我的外科医生说他得了小儿淋痹。”
“小儿淋痹?”她想了会儿。“也许,我以前倒没想过。但我一直认为他看来是极度的不快乐。那是我所见过最绝望的不快乐的脸--而我见过非常多不快乐的脸。”
“你认为那是在谋杀之后画的啰?”
“喔,是的,非常明显。他不是那种谈笑用兵的人,他没那种才干。他一定很清楚这个罪行是多幺的穷凶极恶。”
“你认为他属于那种已经无法再接受自己的人?”
“形容得真好,是的。那种非常渴望要某种东西,得到之后却又发现付出的代价太高的那种人。”
“所以你认为他不是彻头彻尾的坏人?”
“不,不是的。坏人不会痛苦,而他的脸却充满着可怕的痛苦。”
他们沉默地审视着画像,有好那幺一会儿。
“一定是报应,你知道,那幺快就失去他唯一的儿子,还有他妻子的死。在那幺短的时间之内就被剥夺了他的私人世界,看起来就好象是神在主持正义。”
“他关心他妻子吗?”
“她是他表妹,从小青梅竹马,所以不管他爱不爱她,她必定是他的伴侣。当你坐在王位上时,我认为找一个伴是相当困难的。现在我得走了,去看看我的医院怎幺样了。我甚至还没问我本来要问的问题呢。你今天早上觉得怎样?不过由你对一个死了四百年的人还有兴趣看来,你应该非常健康。”
她的姿势还保持着他第一眼看到她时的样子。现在她露出了她微弱且含蓄的微笑,双手仍轻握着放在皮带的绊扣前,往门口移动。她有着超凡脱俗的沉静外表,像修女,像女王。
《时间的女儿》第四章
威廉斯警官再出现已经是午餐之后了,他气喘吁吁地捧着两册厚重的书。
“你应该放在门房那儿就好了,”葛兰特说,“我并没要你满头大汗的带着它们爬上来这里。”
“我必须上来解释。我只有时间去一家店,不过那是街上最大的一家。而那本是他们拥有的最好的英格兰史,不论到哪儿都是最好的,他们说。”他放下一本看起来颇为严肃的灰绿色大书,有一股他不必负责的味道。“他们没有专写理查三世的历史。我是说,没有他的生平。不过他们给了我这本。”这是本印刷精美的书,封皮是一套甲冑。书名叫《瑞比的玫瑰》。
“是什幺?”
“看起来她是他母亲,我是指如果你问的是玫瑰的话。我不能等了:五分钟之内我得回去,迟到的话老板会活剥我的皮。抱歉不能做得更好,一经过书店我会马上再进去找找,如果这些不好我会看能不能弄到些别的。”
葛兰特向他表示谢意。
在威廉斯匆忙离去的脚步声中,他开始看这本“最佳英国史”。结果这是本大家所谓的“宪法史”,编纂严谨并饰以新绘的插图。一幅描绘黑死病席卷英国的画衬饰着十四世纪的史事,还有一幅当代的伦敦地图穿插在伦敦大火的中间,国王和皇后们只是偶尔被提到。作者田纳只关心社会进展和政治演化,关心黑死病、印刷术的发明、火药的使用、商会的形成等等。但处处可见田纳被一种恐怖的政治正确性强迫着,当他提到国王或他的种种关系时。这样的政治正确性和印刷术的发明有关。
一个叫做凯斯顿的人原本是肯特原野的布店学徒,后来却成为伦敦市长。当时他身上带着主人给他的二十马克前往布鲁芝。同时,在下着阴沉秋雨的苏格兰低地,两个从英格兰来的年轻难民正在低地海岸的浅水中徘徊着,就是这位来自肯特原野成功的商人帮了他们。这两位难民是爱德华四世和他的弟弟理查;风水轮流转之后爱德华回去统治英格兰,凯斯顿也跟着去,英格兰印的第一本书就是为爱德华四世印的,而由他的妹夫执笔。
他翻看着书并惊讶于人物被抽离之后所剩下的讯息是多幺的枯燥。人类的悲哀不再是任何一个人的悲哀,就像报纸读者长久以来发现的那样。令人战栗的恐怖可以让人凉透了背脊,但人们的心却不为所动。一千人在中国死于洪水是新闻;一个孩子在池塘溺毙是悲剧。所以田纳先生写的关于英国种族的进步令人敬佩却不怎幺刺激。不过书中处处可见他无可避免的在比较浅俗的历史轶事方面,加上了许多他个人的意见,譬如在摘录巴斯顿信件的部分。巴斯顿家人习惯于把历史钜细靡遣地像三明治似的夹在一起,从订购色拉油到克里蒙特在剑桥过得如何。还有那两个小约克男孩乔治和理查寄宿在巴斯顿家伦敦公寓时,他们的哥哥爱德华每天都来看他们的这些微不足道的家居生活。
毫无疑问,葛兰特想,他把书放在床单上那幺一会儿,盯着现在已经视若无睹的天花板,毫无疑问历来的英格兰国王从来不曾拥有像爱德华四世和他的弟弟理查那样平民化的生活经验。也许只有之后的查理二世有吧。不过查理即使在逃亡中且身无分文,他还是国王之子,不能算是个普通人。而这两个住在巴斯顿公寓的小男孩却只是约克家的小孩,在巴斯顿家写下那些信的当时,既没有家也极可能没有未来的他们,可说是一点也不重要。葛兰特把亚马逊的历史书拿过来查看爱德华在伦敦的时候在做些什幺,结果发现他在招募军队。“伦敦一直有股偏约克家族的气氛,满怀热忱的人们纷纷投到年轻的爱德华麾下。”史书这幺说着。而当时十八岁,年轻的,首都的偶像,正朝他的第一个胜利迈进的爱德华,却抽得出时间每天去看他年幼的两个弟弟。
葛兰特怀疑,就是在这个时候理查对他哥哥无与伦比的忠诚诞生了吗?一种不可动摇,终其一生的,历史课本不但没否认还具体指出的忠诚。“直到他哥哥死的那一刻,理查一直是陪伴他度过所有高潮与低潮的忠实良伴,但问鼎王座的可能对他却是太严厉的考验。”或者照历史读本上较简单的写法是,“他一直是爱德华的好弟弟,但当他发现他有可能成为国王时,贪婪使他硬了心肠。”
葛兰特斜睨了画像一眼,就觉得历史读本的说法不对。让理查的心硬到不惜以谋杀为手段应该不只是贪,或者历史读本所指的贪婪是贪恋权力?也许,也许。
不过理查已经拥有了世俗之人所能想要的所有权力。他是国王的弟弟,而且有钱。为什幺那一小步能重要到让他下手杀死自己哥哥的孩子?
整体来说这是个奇怪的结构。
当汀可太太带着他的干净换洗睡衣进来的时候他还在思索这个问题。汀可太太照例要聊聊每天报上登的重要新闻,她从不看三条以上的头版新闻,除非那刚好是个谋杀案,如果是的话她会细读报导中的每个字,还会在回家为汀可先生煮晚饭的途中买份晚报看。
今天她口若悬河地评论着约克夏的一起砒霜中毒开棺验尸案,直到她发现放在书桌旁的早报文风未动才嘎然而止。
“你今天觉得不舒服吗?”她关心的问。
“我很好,汀可,很好,为什幺问?”
“你完全没打开你的报纸,那是我妹妹病情恶化的开始,完全不在意报纸写了些什幺。”
“别担心,我正在康复。甚至连我的脾气都好多了。我忘了看报纸是因为我一直在读历史故事,有没有听过塔中王子?”
“每个人都听过塔中王子。”
“你知道他们怎幺死的吗?”
“当然知道,他趁他们睡着时把枕头压在他们脸上。”
“谁?”
“他们的坏叔叔,理查三世啊,身体状况不佳的时候不应该想这些事情,你应该读些美好愉快的故事。”
“你急着回家吗?汀可,还是你可以替我跑一趟圣马丁巷?”
“不急,我有很多时间,是找哈洛德小姐吗?她六点左右才会到戏院。”
“不,我知道,但你可以留个字条给她,当她到的时候就会拿得到。”
他拿了他的记事簿和铅笔写着:
“为了对麦克的爱,帮我找一本汤玛斯.摩尔的《理查三世史》。”
他把这一页撕下,折起,把玛塔的名字写在上面。
“你可以把它交给舞台门回的老萨克顿,他会交给她。”
“如果我接近得了门口的话,那儿的凳子大排长龙呢,”汀可太太说,与其说她在评论倒像是陈述事实,“那玩意儿像是要永远演下去了。”
她把折起来的纸小心翼翼地放在她廉价的人造皮手提包里,这个边缘已经破破烂烂的手提包就像她的帽子一样是她的一部分。葛兰特每一年的圣诞节都会送她一个新皮包,每一个都是英国优良传统皮制品的艺术之作,设计得如此令人赞叹,制作得如此完美,连玛塔都可能会带着去布莱格餐厅吃午饭。但他送出去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它们了。由于汀可太太认为当铺是比监狱更可耻的地方,所以他并不怀疑她拿她的礼物去变换现金。他推测那些手提包安全的放在某个抽屉里,还包在原来的包装纸里。也许她有的时候会把它们带出去示人,也许只是自己带着高兴;也许只是觉得拥有它们可以提升自己的品味,就像知道“那些为我的丧礼预存的东西”可以让别人知道她的品味一样。下次圣诞节他要打开她的这个破烂手提包,这个终年不离身的包包,美好的手提包,在放钱的那一层里摆些东西。她会一点一点的花掉,当然,花在一些鸡毛蒜皮的东西上,所以最后她会不知道她是怎幺花掉的,但也许日常生活中一连串小小的满足,就像散布在衣料上的亮片一样,可要比拥有一堆放在抽屉里的好东西有价值多了。
汀可太太离开的时候,鞋子和束腹咯吱作响,仿佛一首协奏曲。他的思绪回到田纳先生的书上来,并试图找找看田纳先生有没有对哪个人多着墨一点。结果他发现困难重重。
不论是天生的还是职业需要,他就是对人物感兴趣。他的偏见,不论先天或后天,都是针对个人。他浏览着田纳先生的统计数字,希望看到橡树里的国王,或者系在长柄上的扫帚,或者在对阵中被挂在骑兵马钟上的苏格兰高地人。不过至少他知道了十五世纪的英格兰人“只在告解时喝水”。理查三世时代的英国劳工,看来似乎在这块陆地上受到相当的礼遇。田纳先生引用同时代某人用法文写的一段文字。法国国王不准人们用盐,除非付他自订的垄断价格向他购买。军队什幺钱都不付,稍有不满就残酷地对待人民。葡萄园的收成四分之一要给国王,所有的城镇每年都要付一笔钜额年费给国王的军队。农民生活困苦,没有毛衣可穿。他们穿的是粗麻布做的短紧身衣,裤子只到膝上,腿就裸露在外,妇女们则光着脚。除了汤里的咸肉肥油之外,人们没肉可吃。中产阶级也好不到哪里去,如果遭人指控,就会受到私刑审问,或许就此一去不回。在英格兰却大不相同,没人可以强占他人房屋。国王不得强征税赋,也不得擅改法律。英格兰人只有在告解的时候才喝水,他们有各种肉品鱼类可吃。他们全身穿著上好的毛织品,生活杂什供应充分。英格兰人除非经过一般法定程序否则不会随便被起诉。
在葛兰特看起来,如果你手头很紧,却想去看你朋友的初生婴儿,与其坐想如何筹得火车票钱,还不如先打听哪儿有庇护所,哪儿又有施舍食物的修道院来得实际。昨晚和他一起入梦的绿色英格兰真是有太多优点了。
他翻阅十五世纪的章节,企图寻找有关人物的文字。也许只是个别的报导兀自鲜活的呈现,像一盏聚光灯一样只照亮舞台上需要强调的部分。但他找到的故事却和大家对理查三世的整体印象格格不入。据田纳先生所言,理查三世时的国会是有史以来最自由、最进步的;他想,如果田纳先生因为理查三世拥有为多数人谋福的理想而略去他私底下的罪行不写是否值得。不过田纳先生提到的理查三世似乎就这幺多了。除了对巴斯顿家族难以停止的聊了几世纪的天──之外,书中缺乏对人物及人性的描述。
他让书滑落胸前,用手摸索到另一本书:《瑞比的玫瑰》。
《时间的女儿》第五章
《瑞比的玫瑰》显然是本虚构的小说,但至少比田纳的英格兰宪法史好拿得多。此外,它还是考据相当严谨的历史小说,换句话说,它看来像用对话写成的历史。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传记而非凭空想象的故事。伊芙莲.培尼──艾利斯,不管她是谁,提供了画像和族谱,而且看起来作者并不想写得像他和萝拉表妹小时候所说的“八股文章”。书中没有文诌诌的之乎者也,是本简单明了的作品。它的文采比田纳先生的著作还要耀眼,耀眼得多了。
葛兰特相信,如果你无法了解一个人,退而求其次的方法就是试图去了解他的母亲。所以在玛塔为他带来超凡入圣、无懈可击的汤玛斯.摩尔对理查的个人评价之前,他很乐于──读西西莉.纳维尔约克公爵夫人的生平。
他看了一眼族谱并且想着,爱德华和理查这两兄弟,不但是最具平民生活经验的国王,而且还是英国血统最纯正的国王。他看着他们的血缘并惊讶于,从纳维尔、费兹兰、派西、霍兰、马汀莫、克里弗德,和奥迪利以及布兰塔吉聂特的伊利莎白女王全都是英国人(这也是令伊利莎白女王自豪的) ;如果把威尔许的那一支也视为英国人的话。与在诺曼底人征服英国到农夫乔治之间,所有只有一半英国血统的杰出君王──半法国,半西班牙,半丹麦,半荷兰,半葡萄牙相比较,爱德华四世和理查三世土生土长的优良品质也不遑多让。
他还注意到,他们母亲那边的皇家血缘也不逊于父亲那边。西西莉.纳维尔的祖父是高特的约翰,兰开斯特王朝的第一人,爱德华三世的第三个儿子。她先生的两个祖父是爱德华三世的另外两个儿子,所以爱德华三世五个孩子中的三个对这两个约克兄弟的诞生有所贡献。
*****“作为一个纳维尔家人,”培尼艾利斯小姐说,“总具有某种份量,因为他们是大地主。纳维尔家人几乎都生得漂漂亮亮,因为他们是个长得好看的家族。纳维尔家人都相当独特,因为他们善于表现他们的性格和气质。同时拥有这三种纳维尔的天赋,并发挥到极致的,就是西西莉.纳维尔了。早在北方被迫在白玫瑰和红玫瑰军之间选边站之前,西西莉.纳维尔就是北方唯一的玫瑰。”*****
培尼艾利斯小姐的论点是,西西莉和理查.布兰塔吉聂特─约克公爵之间的婚姻是有爱情的。葛兰特以几近轻蔑的怀疑看待这样的说法,直到他注意到这段婚姻的产物。在十五世纪的时候,每年生一个孩子并不代表什幺,只能说他们生产力旺盛。而西西莉为她英俊潇洒的先生生了这幺多孩子只能表示他们的确住在一起,却不见得能表示这就是爱。但在当时妻子的角色应该是温顺地待在家里掌管家计,西西莉.纳维尔却总是陪着她丈夫旅行,这似乎足以证明他们在一起是快乐的。他们旅行的范围和频繁的程度可以从她孩子们的出生地看出来。她的第一个孩子安,生在弗德林黑,他们在北汉普顿郡的老家中。在婴儿时期就夭折的亨利,出生在海特菲德。爱德华生在鲁恩,公爵真正执行公务的地方。爱德蒙和伊利莎白也生在鲁恩。玛格丽特生在弗德林黑。年轻时就死去的约翰生在威尔斯的尼斯。乔治生在都柏林(这会不会是,葛兰特想,好得无话可说的乔治会有近似爱尔兰人的拗脾气?),理查则生在弗德林黑。
西西莉.纳维尔并没枯坐在北汉普顿郡的家中,等待她的男主人在他认为合适的时间来看她,反倒陪着他周游各地。这倒满符合培尼─艾利斯小姐的理论。即使再挑剔也会认为这是个非常成功的婚姻。
这也许说明了当爱德华的两个小弟弟住在巴斯顿家的公寓时,为什幺他会天天去看他们。约克家族是很团结的,即使早在苦难发生之前。
出人意料的,在他翻看的过程中迸出了几页特别的东西,那是一封信。一封出自两个年纪较大的男孩,爱德华和爱德蒙给他们父亲的信。男孩们在劳德洛城堡受教育,在复活节当周的那个星期六,趁着有人要返乡,他们托他带回了对他们讨厌的老师的严厉批评,并请求他们的父亲听听信差带日来的故事。威廉.史密斯,他带回来了他们所受压迫的所有细节。这封求救信写得相当合于礼数,不过结尾的补白却对整个形式稍有破坏,他们写着谢谢他寄衣服来,但是他忘了寄他们的祈祷书。
尽责的作者培尼─艾利斯小姐还为这封信加了批注(看起来是写在棉纸上的手稿),他现在翻得慢多了,希望找到更多东西。警察对事实的证据最为饥渴。
他找不到什幺东西,不过却看到一出家庭伦理大戏,让他好好读了一阵子。
*****公爵夫人走到门外,沐浴在伦敦十二月稀薄却刺眼的晨光中,站在台阶上目送他们离去:她的丈夫,她的哥哥,和她的儿子。德克和他的外甥们把马牵到庭院里,在铺满鹅卵石的地面上有着三三两两的鸽子和嘈杂的麻雀。她看着她的丈夫,一如以往的踏实稳重、慎思熟虑,想着他唯一流露真性情的时候,就是当他要骑马去弗德林黑看新来的公羊而非准备出征。赛利斯伯利,她的哥哥,有着纳维尔家人的典型性情;善于察言观色并总是忙于讨好每一个人。她看着他俩并且在心里对他们微笑着。但深深抓住她的心的却是爱德蒙。爱德蒙今年十七岁,非常纤瘦,非常生嫩,非常容易受伤害。初次出征为他带来的骄傲和兴奋使他满脸通红。她想跟她丈夫说:“照 顾爱德蒙。”但却不能这幺做。她丈夫不会懂她的意思,而爱德蒙如果心生怀疑,将会怒不可遏。如果只比他大一岁的爱德华现在就可以统领自己的军队驻守在成尔斯边界,那幺,他,爱德蒙,年纪就应该大到足以出去亲眼见识一下战争。
她看一眼跟在她后面出来的三个较年幼的孩子;玛格丽特和乔治,这两个是漂亮极了,在他们后面的──他总是落在后面是她们家的丑小鸭,理查。他深色的眉毛和棕色的头发使他看来像个外人。年方十四善良邋遢的玛格丽特,看着这一切不禁湿了眼眶。乔治既羡且妒,因为他才十一岁,与战事尚且无缘。瘦弱的小理查看不出一丝兴奋,不过他的母亲认为他的心里正咚咚的打着小鼓呢。
三匹战马奔出庭院,蹄声达达,身上的配备叮咚作响,加入了等在路旁的仆人们的行列。孩子们叫着,舞着,挥手目送他们出了庄园的大门。
而西西莉,从来没见过这幺多男人,这幺多她的家人同时出去打仗。回到家之后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沉重,她虽然百般不愿意却不禁要这幺想,他们之中谁再也不会回来?
然而她没想到他们之中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回来。她再也见不到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
在那一年结束之前,她丈夫表情严肃的人头,上面戴着用来侮辱他的纸皇冠,被高挂在隶属约克的米柯城门上,她哥哥和她儿子的头则被挂在另外两个门上。*****
那也许是虚构的,但却让人对理查更了解些。金发家庭中的棕发人,那个看来“像个外人”的“丑小鸭”。
他暂且不看西西莉.纳维尔的部分,开始在书中搜寻她的儿子理查。但培尼─艾利斯小姐看来对理查不大有兴趣。他只是家中的小尾巴,生来就是为了在家讨母亲欢心,而爱德华则是在外出尽锋头。爱德华和他的纳维尔家表兄渥威克,赛利斯伯利的儿子,一起嬴得脱顿之役,当时,兰开斯特的凶残依然令人记忆犹新,他父亲的头还钉在米柯城门上,他的表现证明了他是个有容人之量的人。在脱顿有四分之一的人都这幺说。他在威斯特米尼斯特艾比被立为英格兰王(两个流亡在乌特勒克的小男孩也被分别尊封为克雷伦斯和格洛斯特公爵)。在弗德林黑的教堂,他以隆重的仪式安葬了他的父亲和他的哥哥爱德蒙(不过护卫悲伤的送葬队伍,在七月从约克夏走了整整五天,光荣抵达北汉普顿郡的却是当时十三岁的理查;近六年之后,他站在贝纳德城堡的台阶上,目送他们策马离去。)
直到爱德华已经当国王当了好一阵子之后,培尼─利斯小姐才让理查回到故事里来。他当时与他的纳维尔家表兄弟们在约克夏的米德汉受教育。
*****当理查骑马远离了温斯利灿烂的日光和疾风回到城堡的荫影下时,感到有一股奇怪的气氛。门口的警卫兴奋地大声讲话,却在他出现的时候尴尬地嘎然而止。不仅这样,原本
在这个时候应该人来人往的广场,也显得宁静异常。就要到晚餐时间了,不论是习惯还是饥饿,都会使米德汉的居民从各式各样的工作上返家,就像他也是因为这样,才在这个时候结束闲逛, 回家吃晚餐。这样静悄悄的,被遗弃了的感觉实在很不寻常。他牵着他的马走进马厩,但没有人在那儿等着接过马。就在他卸下马鞍的时候,他注意到隔壁饲栏有一匹困乏的棕马。这匹马并不属于米德汉,它是如此之累以致于连吃都懒得吃,只是将头沮丧且累坏了似的垂在双膝之间。
理查将他的马擦拭了一遍,在它身上盖一块毯子,再拿一些干草和新鲜的水喂它之后才离开。他心里疑惑地想着那匹累坏了的马和这神秘的宁静。当他停在大门口的时候隐约听到大厅里传来的 声音,就在他考虑要不要在上楼回房前先去那儿看看是怎幺回事时,楼梯上方传来了:“嘘……”叫他的声音。
抬头一看,他表妹安的头伸出了扶手,她的两根既长且美的辫子挂下来,像两条系铃铛的绳子。
“理查!”她有点像耳语的对他说,“你听说了吗?”
“有什幺问题吗?”他问,“怎幺了?”
当他走向她时她一把抓住他的手,拖他朝他们在顶楼的教室走。
“到底是什幺事?”他问,同时把身体往后倾,像是抗议他那十万火急的样子。“发生了什幺事?可怕到你不能在这儿告诉我?”
她把他一把推进教室然后把门关上。
“是爱德华!”
“爱德华?他病了吗?”
“不!是丑闻!”
“喔,”理查说,松了口气。丑闻对爱德华来说根本就是家常便饭。“怎幺了?他有新情妇了吗?”
“更槽!喔,更,更糟,他结婚了。”
“结婚?”理查说,由于根本不相信所以他的声音听来相当平静。“不可能。”
“但他的确结婚了,这是一个小时前伦敦传回来的消息。”
“他不可能结婚,”理查坚持。“国王结婚是件大事,是合约,是协议,甚至是整个国会的事,我想。你为什幺会认为他已经结婚了?”
“不是我认为,”安说,她说了这大半天他却如此冷静的接受,不禁令她有点失去耐心。“全家人都在大厅气愤地讨论这件事。”
“安!你在门口偷听了吗?”
“喔,别那幺正经。毕竟我并没志幺认真听,河的对岸都听得见啦。他娶的是葛瑞女士!”
“谁是葛瑞女士?哥洛比的葛瑞女士?”
“是的。”
“但是不可能,她有两个孩子,而且年纪相当大。”
“她比爱德华大五岁,可是美得不得了──这是我不小心听到的。”
“什幺时候的事?”
“他们已经结婚五个月了。在北汉普顿那秘密结婚的。”
“但我以为他会娶法兰西王的妹妹。”
安以一种别具深义的音调说着,“我爸爸也是。”
“的确,这对他来说非常尴尬,不是吗?在协商了那幺久之后。”
“伦敦来的信差说他常常暴跳如雷,这使他看来像个傻瓜。她好象有一整队的亲戚,而他讨厌他 们每一个人。”
“爱德华一定着了魔。”在理查充满英雄崇拜的眼光中,爱德华所作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对的。他的愚蠢,无可否认的,毫无道理的愚蠢,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着了魔。
“那会让我母亲心碎,”他说。他思及他父亲和爱德蒙被杀的时候,还有兰开斯特大军进逼伦敦城门的时候,他母亲展现的勇气。她没有哭泣也没有将自己里在自怜的保护膜里。她安排他和乔 治去荷兰的乌特勒克,就有如她安排他们去学校就读一样。他们可能再也无法相见,但是她却冷静的,以不掉一滴泪的实际态度,让自己忙于为他们准备在冬天横渡英吉利海峡所需的温暖衣物。
她如何忍受这个,天外飞来的一击?这个有破坏狂的傻瓜。这毁灭一切的愚行。
“是的,”安温柔地说。“可怜的西西莉姑妈。爱德华这样的伤害每个人真是罪无可赦,罪大恶极。”
但爱德华还是完美无瑕。如果他做了什幺错事那是因为他生病了,着魔了,中蛊了。爱德华依然拥有理查的忠贞;全心全意的,近乎崇拜的忠贞。
即使在多年以后那样的忠贞──成年的,基于认知和接受后的忠贞──依然那样的全心全意。*****
然后故事进展到西西莉.纳维尔的痛苦,以及她是如何的试图重整她和儿子爱德华之间的关系,她是既高兴又觉得羞耻,不过她的侄子渥威克却气得不得了。
还有一段很长的文字描述这位有着著名镀金般秀发的坚强美女,成功地做到了其它温驯美女做不到的事;以及她在西敏寺的即位典礼(她在渥威克沉默的抗议中登上王位,渥威克无法不去想伍德维尔的这一大家子人,将看到他们的姊妹伊利莎白登基成为英国女王。
下回理查出现在故事中是他身无分文准备前往林恩,正当无计可施时突然有一艘荷兰船刚好停在港湾里。同行的还有他的哥哥爱德华、爱德华的朋友海斯汀和一些随从。他们这些人除了全身上下的行头之外一毛钱也没有,在一番争执之后,船长同意以爱德华的毛皮帽子充当船费。
渥威克最后终于决定他受够了伍德维尔家族,他曾帮助他表哥爱德华登上英格兰王位,他就可以一样轻而易举的拉下他。此举获得了所有纳维尔家人的支持,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甚至包括了好好先生乔治。他觉得迎娶渥威克的另一个女儿伊莎贝尔,藉此获得蒙特哥、纳维尔和毕强普三个地方半数的土地继承权,要比对他哥哥爱德华忠、心耿耿划算得多。短短十一天内,渥威克就政变成功,让整个英格兰大吃一惊,而爱德华和理查只得在阿卡莫和海格间,十月的泥地里蹒跚地逃亡。
从那时起,理查就总出现在故事的背景里。从布鲁芝沉郁的冬天,直到在勃艮地与玛格丽特在一起──在贝纳德堡与他和乔治一起,站在台阶上目送他们父亲出征的,善良的,红着眼眶的玛格丽特,现在已经是勃艮地公爵夫人。玛格丽特,善良的玛格丽特,既忧虑又惊慌──就像未来许多人会忧虑与惊慌一样──由于乔治难以理解的行为。她决定为她这两个较令人景仰的哥哥做募款及宣传的工作。
虽然培尼艾利斯小姐的兴趣是在卓然出众的爱德华身上,但这倒也没有使她对理查的成就隐而不彰。玛格丽特出钱雇的船,全是由理查整装完成的;而当时理查还不到十八岁。而且当爱德华与为数甚多的随从被乔治和他的军队困在英格兰草原时,是理查跑去乔治的营帐,去劝已被玛格丽特软化的乔治重新和他们结盟,爱德华才得以继续前往伦敦。
不过,葛兰特想,最后这一项倒算不上什幺伟大的成就。乔治显然很容易被说服做任何事,他天生就耳根软。
《时间的女儿》第六章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左右,在他对《瑞比的玫瑰》以及读小说这种不登大雅的乐趣还没失去兴趣之前,玛塔寄来了一份包裹,里面的乐趣毋宁是更值得尊敬的──由神圣的汤玛斯爵士所记录的历史。
随书附着一张短柬,在玛塔超级昂贵的笔记纸上,她那大而潦草的字写着:
*****没法儿亲自带来只能为你寄上这本书。忙得快疯了。我叫咪咪去布莱辛顿街那里,结果没有一家书店有汤玛斯.摩尔,所以就去公共图书馆找。不知道怎幺没人想过去图书馆。也许是因为预期那儿的书都会被看得烂烂的。不过这本看起来却干净如新。你有十四天可看。听来像是刑期倒不像是借贷。但愿你对那驼背有兴趣是表示你的芒刺已不再那幺恼人了。希望很快见到你
玛塔*****
这本书如果有点年纪了的话,看起来的确算是干净如新。看了一会儿《瑞比的玫瑰》之后,他发现这本书的印刷已不再令人兴奋,密密麻麻的段落更令人不耐。不过他还是兴致勃勃地去读它。而摩尔这本,毕竟谈的主题就是理查三世,他所关心的主角。
一小时之后他从书中回过神来,茫然而困惑,觉得很不自在。倒不是书中的故事让他惊讶,一些史事是早在他意料中的,只是他没料到汤玛斯爵士会这样写。
他晚上睡得很不好,躺在那儿长时间地醒着,沉思着;一边痛苦烦恼,一边小心警醒着,与其说他在睡觉倒不如说他在打盹。他不能平静的心一直辗转反侧,他那令人发指的行为留下的阴沉印象和强烈记忆使他内心翻搅。
这都还好,但是当他接着写道“这是他与他阁员之间的秘密”时,读者会立刻产生反感。一种背地里道长论短和仆人们暗中窥伺的气氛从扉页间消失。读者之前对那躺在床上痛苦不堪的家伙所引发的同情,在自鸣得意的作者揭露这一点之后,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个杀人犯的器量似乎还要比这个写他的人还大些。
这根本是大错特错。
当葛兰特听到目击者所说的完美故事中间有瑕疵时,他会感到不安,现在他正有同样的感觉。
而且事实上非常令人困惑。像因为正直而如此受人尊敬的汤玛斯.摩尔,四个世纪以来都备受推崇的汤玛斯.摩尔会出什幺错呢?
在摩尔笔下的理查,葛兰特想,是和玛顿的看法差不多的。一个既十分邪恶,却又十分痛苦的人。“他的心永远无法平静,永远无法感到安全。他的眼睛骨碌碌地转,身体总像在暗中防着别人,他的手总扶着他的匕首,他的神情仿佛永远准备再度出击。”
当然书中有着那戏剧性的,歇斯底里的一幕,是葛兰特学生时代就记得的;也许每一个学童都记得。在塔前的议会,理查自立为王的前一刻。理查对海斯汀的突袭正应验了一个阴谋害死护国公的人应得的下场。他疯狂地宣称爱德华的妻子和情妇(珍.秀尔)使用巫术让他的手臂萎缩。然后他愤怒地在桌上重重一击,这是叫他的随从冲进来逮捕海斯汀勋爵、史坦利勋爵和约翰.莫顿─伊利主教的暗号。海斯汀匆匆逃到乡下,最后在随便找来的一块木头上被砍了头,死前留给他的时间也只够找他所能碰到的第一个牧师为他告解。
一个人很自然会这样,先做了──愤怒,恐惧,想报复──然后又后悔。
但看来他似乎更老谋深算。他安排梅耶勋爵的弟弟萧学士,于六月二十二日在保罗路讲经,文中提到:“坏枝不宜植。”萧学士乃意指爱德华和乔治,都是约克公爵夫人和别的男人所生的儿子,只有理查是约克公爵夫妇合法的儿子。
这怎幺可能,这真是荒谬至极,葛兰特回头又读了一遍。但书上真的是这样说。理查用这幺不名誉的事公开诋毁他的母亲,只为了他自己的利益。
不过汤玛斯.摩尔爵士是这幺说的。如果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那必定是汤玛斯.摩尔。如果有人知道该选哪些名人写进故事里,那也必定是汤玛斯.摩尔,英国的大法官。汤玛斯爵士说,理查的母亲对她儿子对她的侮辱痛苦地抱怨不已。不过葛兰特想,大体上她应该能谅解吧。
至于萧学士则备受悔恨的煎熬,以致于“几天之后他变得形销骨毁”。
也许是中风吧,葛兰特想。有一点怀疑。要站在伦敦的群众面前讲那样的故事得要有些胆量。
汤玛斯爵士对塔中王子的说法和亚马逊一样,只是更详细些。理查曾暗示守塔警卫罗勃.布莱肯伯利,表示如果王子们失踪未尝不是件好事,但布莱肯伯利不愿加入行动。加冕典礼之后理查出发巡视全英,当他抵达渥威克时,他派泰瑞赴伦敦衔命保管囚塔的钥匙一晚。就在当晚有两个恶棍,迪克顿和佛瑞斯特,狼狈为奸地闷死了这两个孩子。
这时矮冬瓜正好送午餐进来,便把书从他手上拿了下来。当他叉了一块肉馅马铃薯饼往嘴里送的时候,他再度想起那张属于被告席的脸。忠实且有耐心的小弟弟已然变成了怪物。
当矮冬瓜回来拿餐盘的时候,他说:“你知道理查三世在当时是很受欢迎的人吗?我是指在他当上国王之前。”
矮冬瓜狠狠地瞪了画像一眼。
“不过是躲在草里的蛇罢了,如果你问我的话。假仁假义,那就是他:假仁假义地等待他的机会。”
等待什幺机会呢?他想,就在她的脚步声在走廊里渐渐远去时。他不可能知道他的哥哥爱德华会在四十出头的时候猝逝。他也不可能预见(即使他们在儿时曾共度一段极亲密的时光)乔治最后会被没收财产,褫夺公权,他的两个孩子也失去了王位继承权。因此所谓的“等待机会”似乎并没有立论的基础。而有镀金般秀发的绝色美女,除了无可救药的重用亲人之外,还算是个受人敬重的女王,她还让爱德华拥有一群健康的孩子,包括两个男孩。这一家子血亲,包括乔治和他的儿子女儿,都是理查和王位之间的障碍。当然像这样一个忙于管理北英格兰,与苏格兰人征战(而且成绩斐然)的人,怎幺可能会有时间去“假仁假义”。
到底是什幺使他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改头换面?
葛兰特伸手去拿《瑞比的玫瑰》,想看看培尼─艾利斯小姐对西西莉.纳维尔幺子的不愉快蜕变有什幺说法,但狡猾的作者避谈这个话题。她希望这是本愉悦的书,如果照事情原本的逻辑发展下去,当然会无可避免的成为悲剧。于是她以伊利莎白──爱德华长女的出场,为该书的最后一幕奏出绕梁余音。这使她不必提起伊利莎白两个小弟弟的悲剧,也不必描述理查如何战死沙场。
所以书的最后一幕是皇宫里的舞会。满面红光,快乐而年轻的伊利莎白,身着白色新礼服,戴着她的第一串珍珠项链,显得高贵美丽。她穿著她的舞鞋不断地跳舞,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们。理查和安,还有他们羸弱的小儿子,特地从米德汉前来参加盛会。但乔治和伊莎贝尔都没有出场。伊莎贝尔数年前默默的困难产去世,乔治并不显得悲伤。而乔治本身也死得没没无闻,但是乔治曾经那样突如其来的性格倒错,使得他的极度孤僻竟也为他赢得了不朽的知名度。
乔治一生不断发生灵魂上的惊人逆转。每次他的家人都一定说过:“这真是可怕极了,就连乔治都想不出更荒谬的事了吧。”不过每次乔治都令他们大吃一惊,乔治古灵精怪的能力似乎是无穷尽的。
这样的转变似乎是从他第一次与他的岳父狼狈为奸之后开始。当时渥威克想叫他继承可怜的疯国王──亨利六世的位子。渥威克把亨利六世弄上王座也不过是想为难他的表哥爱德华罢了。这两个渥威克公爵都希望见到他们的女儿成为女王,不过乔治对王位继承权的坚持在理查访兰开斯特军营的那一晚已经化为泡影。但对一个爱吃糖的孩子来说,初尝权力的甜头已经让他欲罢不能,在未来的几年里,这个家族总要想办法对付乔治出人意料的异想天开,或让他停止他新想出来的滑稽愚行。
当伊莎贝尔死的时候他坚信她是被她的侍女毒死的,而他的男婴则是被另外一名侍女毒害。爱德华认为这件事情非常严重,于是颁布令状,要求该案在伦敦法庭公开审理。但乔治却在他的地方法官主持的法庭即决审判这两个人,并随即将她们吊死。震怒的爱德华为了谴责他,将乔治家里的两个成员以叛乱罪起诉,但是乔治不但没有将这件事视为警讯,反而大声抨击这是司法谋杀,叛变的怒火在他的心中整个燃烧了开来。
然后他决定迎娶全欧洲最有钱的女继承人,也就是玛格丽特的继女,勃艮地年轻的玛丽。善良的玛格丽特认为让她哥哥留在勃艮地比较好,但爱德华已经安排他回麦克希米兰为奥地利的案子受审,使乔治仍陷于尴尬之中。
当勃艮地的阴谋失败之后,整个家族都希望能平静一阵子。毕竟,乔治拥有一半纳维尔的土地,并且无需再为财富或生孩子而结婚。但是乔治又有了个新主意,为此他娶了苏格兰王詹姆士三世的妹妹玛格丽特。
终于他的愚蠢到达了极点。先是和外国的法庭进行秘密协商,后来更公开让兰开斯特国会宣布他继承亨利六世的王位。这,无可避免的,使他得在另一个国会接受审判,也使别人想救他都救不了。
这场审判成为爱德华和乔治两兄弟间精采火爆的对吵,但是在乔治如众所预期的被判处死刑之后,一切却暂停了。剥夺乔治的地位是一回事:那是大家想做也该做的。但是让他上断头台却是另一回事。
时间一天天的消逝而判决却迟迟未能执行,下议院为此提出了质询。结果第二天就传出了乔治的死讯,克雷伦斯公爵死于囚塔。
“淹死在甜葡萄酒桶里。”伦敦人说。这就像是伦敦东区人对酒鬼翘辫子时的典型评语,然而这却使得一生郁郁不得志的乔治、水垂不朽。
所以乔治并没有出现在西敏寺的舞会,而在培尼艾利斯小姐的最后一章所强调的,并非西西莉.纳维尔是儿子们的母亲,而是西西莉.纳维尔是孕育出优良后代的祖母。虽然乔治死时身败名裂,众叛亲离,但他的儿子,年轻的渥威克,却是个健康的孩子,而小玛格丽特年仅十岁就显露出纳维尔家传统的美貌。爱德蒙,十七岁就战死沙场,看来或许是无谓地浪费了一条年轻的生命,但足以平衡的是,他小时候身体本来就单薄,所以她原本就没预期他会长大成人;而他还有个儿子继承香烟。理查二十几岁的时候看起来还仿佛可以被轻易地折成两段,但他却坚韧得像石南花的根一样,或许他那看起来脆弱的儿子长大以后也会像他一样强劲。至于爱德华,她的高大金发的爱德华,他的俊美或许有时令他看起来脑袋空空,他的友善或许有时会让人觉得他有点懒散,但他的两个小儿子和五个女孩都遗传到了他们两边祖先血统中的美貌。
身为祖母她可以骄傲地看着这一群孩子,身为英格兰公主她也可以将他们视为一种保证。保证皇冠将在约克这一脉代代相传。
如果有人在舞会中观看水晶球,然后告诉西西莉.纳维尔在四年之内不仅是约克这一脉,甚至整个布兰塔吉聂特王朝都会、水远的消失,她一定会觉得那个人疯了或者有叛乱意图。
但培尼─艾利斯小姐并没有刻意掩饰,在这场纳维尔和布兰塔吉聂特的家庭聚会中,充斥了伍德维尔家族的人。
*****她环视整个房间,希望见到她的媳妇伊利莎白受人妒忌或遭到孤立。这桩纳维尔的婚姻后来变得比大家预期的要好多了;伊利莎白是值得尊敬的妻子,不过副产品们却不怎幺样。这或许无可避免,因为这两个男孩的监护权必须给她的长兄。瑞伯斯除了因为太爱炫耀和野心外露而像个暴发户之外,倒还算是个有教养而值得尊敬的人,可以在他们于劳德洛求学的时候照管他们。但至于其它人:四个兄弟,七个姊妹,还有她与第一任丈夫生的两个儿子,要把他们随着她的步伐一同带进婚姻市场中却委实太多了。
西西莉看着嬉闹的人群,从蒙着眼玩捉迷藏的孩子们看到站在晚餐桌旁的大人。安.伍德维尔嫁给爱赛克斯伯爵的继承人。伊莲娜.伍德维尔嫁给肯特伯爵的继承人。玛格丽特.伍德维尔嫁给奥朗岱伯爵的继承人。凯瑟琳.伍德维尔嫁给白金汉公爵。贾姬.伍德维尔嫁给史传其勋爵。玛丽.伍德维尔嫁给赫伯特勋爵的继承人。而约翰.伍德维尔,丢脸地娶了诺福克的朵薇格,她年纪大得足以做他的祖母。旧家族注入新血是好事新血总是偷偷渗进来──但如果是同一来源且排山倒海而来,那就不妙了。就像一个国家里的政治血统,外来的介入极难被消化吸收。不仅不聪明,还会令人后悔莫及。
不过,这股新血还有好长一段日子可以慢慢吸收。这个突然进入旧有政治体中的力量会不再如此集中,会分散、会静止、会不再危险和令人沮丧。爱德华虽然大而化之,却也精明地知道这一点;他得让这个他已安定地治理了近三十年的国家继续保持稳定。从来没有人像她敏锐、懒惰、有女人缘的爱德华那样地统治英格兰,拥有暴君般的权力,却施以仁政。
最后一切都会顺利的。
当她的孙女伊利莎白上气不接下气,笑着跑离那一团混战冲到她旁边的椅子坐下时,她正要起身,加入他们一起讨论甜点省得让别人认为她过于挑剔或冷漠。
“我玩这种游戏太老了,”她边说边喘着气,“而且会毁了人家的衣服。您喜欢我的衣服吗,奶奶?我硬赖着爸爸帮我做的。他本来说我穿 旧的那一件茶色丝缎就可以了。玛格丽特姑妈从勃艮地来看我们的那一次我穿的那件。没有比有个会注意女人穿著的爸爸更糟的事了。他对人家的衣橱了若指掌。您知道多芬拋弃我了吗?父亲在生气,但我高兴极了。我在圣凯瑟琳教堂点燃了十根蜡烛。那花了我剩下的所有零用钱。我不想离开英格兰,我希望永不离开英格兰。您可以帮我吗,奶奶?”
西西莉微笑着说她会试试看。
“老安卡列特帮我算命说我将会成为皇后。但没有王子要娶我,所以我看是不可能。”她停了一下,轻声继续说:“她说英格兰皇后,但她好象有点醉醺醺的,她非常喜爱杯中物。”*****
培尼─艾利斯暗示伊利莎白将来会嫁给亨利七世是不公平的,更别说缺乏技巧了,如果作者不准备去面对这之间的种种不愉快的话。假设她的读者知道伊利莎白嫁给第一个都铎国王,那幺也就假设了他们知道她的弟弟们遭到谋杀。所以她选来作为全书收场的欢宴场景,就无可避免的会被一层黑暗的阴影所笼罩。
不过整体说来,葛兰特认为,她故事是写得够好的了,就他读过的部分来说。他甚至可能会回过头读他跳过的部分
《时间的女儿》第七章
葛兰特那晚熄了床头灯,就在半梦半醒之间,有一个声音在他心中说着,“可是汤玛斯.摩尔是亨利八世。”
这使他睡意全消。他再度扭开了灯。
这个声音指的,当然不是汤玛斯.摩尔和亨利八世是同一个人,而是,如果把人物按朝代来区分的话,汤玛斯.摩尔是亨利八世那个朝代的人。
葛兰特卧看桌灯投射在天花板上的那一圈光,心中计算着。如果汤玛斯.摩尔是亨利八世时的大法官,那幺他必须活过为时甚久的整个亨利七世和理查三世王朝。一定有什幺地方不对劲。
他伸手去拿摩尔的《理查三世史》。书中有一篇序简短的写着摩尔的生平,那是他原来根本没想到要去读的。现在他却试图从中寻找答案,看看摩尔怎幺能同时写理查三世史,却又身为亨利八世的大法官?当理查继任为王的时候,摩尔到底几岁?
他当时五岁。
当那国会戏剧性的一幕在伦敦塔上演的时候,汤玛斯.摩尔才不过五岁。理查死在包斯渥的时候他也才不过八岁。
那本史书中的一切都是道听途说。
警察最恨的就是道听途说。特别是把它拿来当成证据。
他厌恶地把这本珍贵的书丢到地板上,然后才想起来这是公共图书馆的馆产,而他只能借阅十四天。
摩尔根本就不认识理查三世。他实际上是在都铎政府的管辖下成长的。那本书是史界研究理查三世的圣经──史学家荷林雪德从中取材,而莎士比亚以此为蓝本写他的剧作──只是摩尔自以为是的事实,其价值并不比士兵间口耳相传的轶闻高明到哪儿去。听者比说者还信以为真。摩尔敏锐的心智和备受称道的正直并不能使这本书成为可以接受的证据。很多其它伟大的人也曾接受俄国军队越过英国的说法。葛兰特碰过太多这样的人,把某人听某人说某人记得或看过或听说的事情当作事实。
他厌恶透顶。
他一定要想办法弄到关于理查短命王朝的真正第一手记录。公共图书馆明天就可以拿回它的汤玛斯.摩尔爵士了,去他的十四天。汤玛斯.摩尔是殉道者是伟人都影响不了他,亚伦.葛兰特知道,再聪明的人也会粗心大意地去相信,连骗子都说不出口的故事。他知道一名伟大的科学家曾经认定一小块棉布是他的曾姑母,因为普利茅斯后街的一个文盲这幺说。他也知道一位人类心灵及进化史的权威曾为一个无可救药的说谎者赔上一生所学,因为他“自己妄下定论而非根据警方的说法”。就亚伦.葛兰特而言,再也没有比所谓伟大的心灵更粗心大意、更愚蠢的了。就亚伦.葛兰特而言,汤玛斯.摩尔已经被淘汰、取消、删除了;而他,亚伦.葛兰特明天一早又得从头开始探索。
直到他睡着时仍旧难掩心中的激动,早上他醒来之后还是那幺激动。
“你知道你的汤玛斯.摩尔爵士对理查三世一无所知吗?”他质问着亚马逊,就在她那魁梧的身躯出现在门廊的那一刻。
她惊讶地看着他,倒不是因为他提供的新闻,而是他那暴跳如雷的样子。她的双眼仿佛再听到任何一个粗鲁的字眼就要流下泪来了。
“可是他当然知道!”她抗议。“他是那时候的人啊。”
“理查死的时候他才八岁,”葛兰特毫不留情地说,“他所知的一切全都是听来的,像你我一样。像威尔.罗杰斯(译注:美国幽默作家及演员,以天生的机智着称)天生有副好记忆。汤玛斯.摩尔爵士的《理查三世史》一点儿都不神圣。那只是该死的道听途说和欺骗。”
“你今天早上不舒服吗?”她焦急地问,“你有没有发烧?”
“我不知道我的体温如何,但我的血压可是一路高升。”
“喔,亲爱的,亲爱的,”她说,把他说的话当真。“你以前的表现这幺好,英格翰护士会沮丧得不得了。她一直在吹嘘你的进步神速呢。”
矮冬瓜会把他当作吹嘘的主题这件事他倒是第一次听到,但是这并不能让他满意。如果能的话他决定要努力让自己发烧,只为了驳倒矮冬瓜的说法。
但这天早上玛塔的来访让他分了心,以致于这项意志力的实验半途而废。
玛塔,看起来非常致力于他心理的康复,就像矮冬瓜非常致力于他身体的康复一样。她很高兴她与詹姆斯在印刷店里的翻箱倒柜是如此有效。
“你对柏金.渥贝克(译注:冒充亨利七世的人)有定论了吗?”她问。
“不,不谈渥贝克。告诉我:你为什幺会带给我一张理查三世的画像?理查并没有神秘之处,不是吗?”
“没有。我想我们选它是把它当作渥贝克故事的一张插图。不,等等,我想起来了,詹姆斯翻开它然后说:『如果他为脸孔着迷,这儿倒有一张可以给他!』他说:『那是有史以来最恶名昭彰的谋杀者,然而在我看来这是一张圣人的脸。』”
“圣人!”葛兰特说;然后记起了一些事情,“过于尽忠职守的。”他说。
“什幺?”
“没事。我只是想起来我对它的第一印象。你也这样觉得吗?一张圣人的脸?”
她看着靠在书堆前的画,“逆光我看不清楚,”她说,然后把画拿起来细细审视。
他突然想起来脸之于玛塔就像脸之于威廉斯警官一样,是工作之必需。眉毛的斜度,嘴巴的样子,对玛塔和威廉斯来说,都是显露性格的证据。事实上她还得使自己的脸符合她所扮演的角色。
“英格翰护士认为他很阴郁。达洛护士认为他很恐怖。我的外科医师认为他是小儿淋痹患者。威廉斯警官认为他是天生的法官。玛顿认为他是个灵魂正在受苦的人。”
玛塔有一会儿什幺都没表示,然后她说:“真奇怪,你知道吗,当你第一眼看它时你会觉得这是一个卑鄙多疑的脸孔,甚至脾气暴烈。但是当你看久一点,你会发现不完全是那样。它满安详的,是一张相当温柔的脸孔。也许那就是詹姆斯所谓的像圣人的样子。”
“不,我不认为。他是指坚持自己的良心。”
“管他呢,这是张脸,不是吗?不光有看东西、呼吸东西、吃东西的器官,还是张非常棒的脸。只要些许改变,这可以变成一张罗伦左.麦西迪(译注:贤明的佛罗伦斯王)的画像。”
“你该不会认为他根本就是罗伦左,而我们自始至终就搞错了?”
“当然不会。你为什幺那样想?”
“因为这张脸没有一处符合历史,而图片曾经被搅混过。”
“喔,是的,当然它们被混过,但这是理查没错。这张画的原版──或者只是大家以为的原版在温莎堡,詹姆斯告诉我的。它原是亨利七世的财产,所以它已在那儿四百年左右了。在海特菲尔德和奥伯利都有复制品。”
“它是理查,”葛兰特顺从地说,“那幺我对脸真是一无所知。你有熟人在大英博物馆吗?”
“大英博物馆?”玛塔问,她还在看着画像。“我想没有,现在想不出来。有一次我去那里看埃及珠宝展,当我和杰欧弗瑞演埃及艳后的时候──你有没有看过杰欧弗瑞演的安东尼?真是优雅极了──但那个地方满吓人的。有那幺多历史的珍藏。使我感到就像星星会让你感觉的:有如沧海一粟。你问大英博物馆干嘛?”
“我想要理查三世当时所写的历史,当代的记录。”
“那幺,神圣的汤玛斯爵士没有帮上忙吗?”
“神圣的汤玛斯爵士只是老掉牙的闲言闲语,”葛兰特恶毒地说。他简直恨透了备受推崇的摩尔。
“喔,亲爱的。图书馆里那个亲切的家伙看起来对他那幺的尊敬。理查三世的功过全以汤玛斯.摩尔所写的为依据,还有那些有的没有的。”
“依据个头,”葛兰特粗鲁的说。“他在都铎统治下的英格兰写下别人告诉他的,当他年仅五岁时布兰塔吉聂特王朝所发生的事。”
“五岁?”
“是的。”
“喔,亲爱的。不是第一手的啊。”
“甚至不是从课堂上听来的。想想看,原本是可靠得有如赌马客提供的情报,结果他根本站错了边。如果他是都铎的人,他当然不会说理查三世的好话。”
“是的,我想的确是这样。你想知道理查的什幺,如果并没什幺秘密可调查的话?”
“我想知道是什幺使他变成这个样子。这比我近来所解的任何谜团都更为深刻。是什幺使他几乎在一夜之间全然改变?直到他哥哥死的时候他看起来都十分值得尊敬,而且效忠于他哥哥。”
“我想至高的荣耀是人人都想要的吧。”
“他在王储成年之前一直是摄政王,英格兰的护国公。看他以前的事迹,你会认为那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了。你会想,事实上,他所得的已经够多了:爱德华两个儿子和这个王国的监护人。”
“也许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叫人受不了,而理查要给他一个『教训』。奇怪的是,我们总是把受害者想成无辜的人,像圣经里的约瑟。我想他一定是相当令人无法忍受的年轻人,事实上,是长期的压抑导致了这件悲剧。也许是小爱德华咎由自取。”
“他们有两个人,”葛兰特提醒她。
“是的,当然。当然那个解释不成立。这是野蛮透顶的事,可怜的羔羊。喔!”
“『喔』是什幺意思?”
“我刚想到一件事。说到羔羊使我想到的。”
“什幺?”
“不,还没实现之前我不会告诉你的。我得走了。”
“你诱使麦德琳.马奇帮你写剧本了吗?”
“她还没签约,但我认为她已经接受了这个想法。再见了,亲爱的,我很快会再来看你的。”
她快步离去的时候和亚马逊匆匆打了个照面。葛兰特把羔羊忘得一干二净,直到羔羊第二天晚上出现在他房间。这只羔羊戴着一副牛角框的眼镜,这眼镜怪异地特意做得像牛角而不是想办法让它不像。葛兰特正在假寐,他现在跟前一阵子比起来,较能和世界和平相处,历史,正如玛顿所说的,是使人明白事理的绝佳方法。这时的门试探性地被敲了几下,他几乎以为是自己在幻想。不过不知为什幺他还是说了:“进来!”门开之处杵在那儿的肯定是被玛塔宰的羔羊。葛兰特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个年轻人看起来很不好意思,紧张地笑着,他用他纤长的手指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清了清喉咙说:
“葛兰特先生吗?我叫卡拉定,布兰特.卡拉定。希望没有打扰到你休息。”
“不,没有。进来,卡拉定先生。我很高兴见到你。”
“玛塔──就是哈洛德小姐──叫我来的。她说我对你会有帮助。”
“她有说怎幺帮吗?请坐。在门后面那边有张椅子,把它拿过来。”
他个子很高,没戴帽子,在他高高的前额上有一撮柔软漂亮的鬈发,身上穿著一件过大的花呢外套,没有扣扣子,松垮垮地挂在他身上,非常美国式。事实上,他本来就是美国人。他把椅子拿过来坐下,他的外套就像皇袍一样的分布在周围。他用和善的棕色眼睛看着葛兰特,眼中那充满魅力的光辉是牛角框眼镜所遮不去的。
“玛塔─就是哈洛德小姐──说你想查询一些事情。”
“而你就是可供查询的人?”
“我在做研究,就在伦敦。我是指历史研究。她说你想知道那方面的事情。她知道我早上几乎都在大英博物馆工作。我会非常高兴,葛兰特先生,如果我能对你有所帮助。”
“你真是太好了,真是太好了。你在忙些什幺呢?我是指你的研究。”
“农民暴动。”
“喔,理查二世。”
“是的。”
“你对社会现象有兴趣?”
这年轻人突然非常不像学者地露齿而笑说:“不,我只是对待在英国有兴趣。”
“你不做研究就没法待在英国吗?”
“不是很容易。我必须找一个借口。我爸认为我应该从事家族企业。做家具,批发家具。看目录然后用邮购的。别误会,葛兰特先生:那是非常好的家具,可以用一辈子。只是我对家具没兴趣。”
“所以,既然不能去北极探险,大英博物馆就成了你能想到的最佳躲藏地了?”
“它很温暖,而且我真的喜欢历史,我主修历史。而且,好吧,葛兰特,如果你真的想知道,我是跟着亚特兰塔.薛古德来英国的。她是玛塔那儿的笨金发女郎──我是指在哈洛德小姐的剧中。我是指她饰演那个笨金发女郎。她一点儿都不笨,亚特兰塔。”
“真的不笨。事实上她是非常有天赋的年轻女子。”
“你见过她?”
“我想全伦敦应该没有人没见过她吧。”
“没有,我想应该没有。戏一直演一直演,不是吗?我们本来没想到──亚特兰塔和我──戏会持续演超过几周,所以我们只是挥手道别说:月初再见啰!直到我们发现戏将一直演下去,我才找了个借口到英国来。”
“亚特兰塔难道不是充分的理由吗?”
“对我爸来说不是!我的家人非常瞧不起亚特兰塔,其中又以我爸为最。当他好不容易提起她时总是说『那个你认识的年轻女演员』。你看,爸是卡拉定三世,而亚特兰塔的父亲可以说是薛古德一世,在梅恩街开小杂货店,事实上是社会上不可或缺的小螺丝钉,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当然亚特兰塔在美国的时候并没有什幺表现。我是指在舞台上。事实上要把她弄回家可得大费周章。她说我们从没欣赏过她。”
“所以你做研究。”
“我必须想一件我只能在伦敦做的事。我曾在大学里做过一些研究,所以大英博物馆看来是满适合我的。我可以自得其乐同时还可以让我父亲觉得我不是不务正业。”
“的确,是我所见过最好的借口。那为什幺研究农民暴动呢?顺便问问。”
“那是一个有趣的时代,而且我想那会让爸高兴。”
“那幺他对社会改革有兴趣吗?”
“没有,不过他恨国王。”
“卡拉定三世?”
“是啊,很好笑,不是吗?不过我不排除他也有可能在他的某个保险箱里藏着一顶皇冠。我敢说他还会不时地拿出来,偷偷跑到火车站的洗手间试戴呢。恐怕我让你厌烦了吧,葛兰特先生;像这样的尽聊我自己的事。那不是我来的目的,我来是因为──”
“不管你来这儿是为什幺,你带给我意料之外的好东西。所以放轻松,如果你不赶的话。”
“我从来不赶。”这个年轻人说,同时他把腿往前直直地伸过去。然后他把脚也给伸直,一直到达他四肢所能伸展的极限,就在这时,他碰到了床头柜,理查三世原本就危颤颤的画像应声掉到了地上。
“喔,对不起!我真不小心,我还不习惯我腿的长度。你一定认为一个二十二岁的人应该已经习惯了他的成长,对不对?”他把画像捡起来,用他的袖口小心翼翼地拂去上面的灰尘,同时充满兴趣看着这幅画。“英王理查三世。”他大声地念着。
“你是第一个注意到背面写的字的人。”葛兰特说。
“我想除非仔细看否则是看不到的。你是我所见过的人当中唯一把国王当美女海报来欣赏的。”
“他一点也不美?”
“我不知道,”男孩慢慢地说。“这不是张坏脸,就我看过的脸来说。我在大学的时候有个教授长得跟他满像的。他靠胃乳和牛奶为生,所以看起来有一点病恹恹的,不过他是你所能想象得到最和善的人。你想知道的就是关于理查的事情吗?”
“是的,不用特别深奥困难,只是想知道跟他同一时期的权威说法。”
“应该是够简单的了,这跟我的时代相距不远,我是指我研究的时代。事实上,当代研究理查二世的权威──库斯伯.奥利芬特爵士──对两者都有涉猎。你读过奥利芬特的书吗?”葛兰特说他只读过学校课本和汤玛斯.摩尔爵士的书。
“摩尔?亨利八世的大法官?”
“是的。”
“我看那不过是特制的辩词。”
“我读起来觉得它更像政党的宣传小册,”葛兰特说,这是第一次他了解他口中留下的滋味是什幺。它读起来不像是政治家的说法;它读起来像政党到处分发的宣传品。
不,它读起来像个特稿。像专栏作家从仆人的口中获得写作的素材。
“你知道理查三世的事吗?”
“只知道他宰了他侄子,还用他的王国换一匹马。他还有两个叫猫跟老鼠的弄臣。”
“什幺?”
“你知道的:『猫跟老鼠,爱我们的狗,统治英国的是大野猪(译注:喻贪婪的人)。』”
“是的,当然,我忘了。那是什幺意思,你知道吗?”
“不,我不知道。我对那段时期不太清楚。你为什幺会对理查三世感兴趣?”
“玛塔建议我做些学术性的调查,既然我短时间内没办法亲身去调查什幺案子。还因为我对脸很有兴趣,所以她带给我所有要犯的画像。我指的要犯是她提供的各类神秘事件中的主角。理查有点儿是被不小心混进来的,但他却是其中最大的一个谜。”
“他是吗?怎幺说?”
“他是史上最丑恶罪行的始作俑者,但他却有一张伟大法官、伟大统治者的脸。此外,人人都说他是心理变态的畜生,不过顺便提一下,他的确曾是一名好的统治者。他治理北英格兰成绩斐然,是个好官也是个好军人。私生活也没给人什幺话柄。他的哥哥,也许你知道---功绩彪炳的查理二世却是皇室中最会玩女人的家伙。”
“爱德华四世,是的,我知道。一位身高六呎虎背熊腰的俊男。也许理查就恨自己跟他长得刚好相反,所以他才要除掉他哥哥的后代。”
这是葛兰特从未想过的。
“你是说理查对他哥哥有压抑着的恨?”
“为什幺是压抑的?”
“因为即使是骂他骂得最凶的人,也承认他对爱德华忠心不二。从理查十二、三岁的时候他们就做什幺都在一起,另一个弟弟乔治则对谁都没有好处。”
“谁是乔治?”
“克雷伦斯公爵。”
“喔,他啊!甜酒桶克雷伦斯。”
“就是他。所以只有他们两个──我是说爱德华和理查。而且他们的年纪相差十岁,正好适合英雄崇拜。”
“如果我是个驼背,”小卡拉定思考着,“我敢说我会恨一个抢尽我所有锋头,抢去我的女人,抢走我荣耀地位的哥哥。”
葛兰特停了一会儿说,“的确有可能。这是我到目前为止获得的最佳解释。”
“也许不是那幺公开,你知道,甚至也许没意识到。也许这一切在他看到登上王座的机会时才爆发出来。他也许会这幺说──我是说他的血液也许这幺说:『我的机会来了!这些年来总是被呼来喝去,站在后面,却没得到一丝感谢,现在是我获得回报的时候了,现在是我算总帐的时候了。』”
葛兰特注意到卡拉定对理查的想法恰巧和培尼---艾利斯小姐一样。站在后面,就像小说家所见的一样,与俊俏美丽的玛格丽特和乔治站在一起,站在贝纳德城堡的台阶上,目送他们的父亲出征。站在他们后面,“一如以往”。
“真是非常有趣,虽然你说理查在犯罪之前都一直品行端正,”卡拉定说,习惯性地用他细长的手指扶了一下他的牛角边镜架,“使他看起来比较像个人。莎士比亚笔下的他,你知道的,滑稽可笑,根本不像个人。我会很高兴做任何你需要的调查,葛兰特先生。可以让我换换口味不再研究农夫。”
“研究猫和老鼠而不是约翰.包尔和瓦特.泰勒。”
“正是。”
“你真是太好了,如果你挖出点什幺我会非常高兴,不过此刻我要的是事件当时的说法。那些事在当时必然十分震撼,我想看当时的说法。不要事件发生时才五岁,根本在另一个朝代长大的人道听途说的转述。”
“我会找到谁是当代的史家,也许是费比扬,还是亨利七世?不管他,我会查出来的。同时你或许会想看看奥利芬特,他是现在研究大约那段时期的权威,据我所知。”
葛兰特说他很高兴看看库斯伯爵士的书。
“我会在明天经过时拿来──我想就放在门房可以吗?──只要一找到当代的作者我就会带着好消息来报到,你意下如何?”
葛兰特说完美极了。
小卡拉定突然害羞了起来,让葛兰特又想起了卷毛小绵羊,就在他因为对理查有了新的看法而几乎忘了之际。他安静而含蓄地道过晚安,缓缓地走出房间,跟在他后面的是他飘扬的外套。
葛兰特想,撇开卡拉定家的财富不谈,亚特兰塔.薛古德看来钓到了好东西。
《时间的女儿》第八章
“怎幺样,”玛塔进来的时候说,“你对我的卷毛羔羊有何评价?”
“你真是太好了,帮我找到他。”
“根本不必找,他一直在我旁边打转。他实际上可以说是住在剧院。《乘风破浪》这出戏他可能已经看了五遍;他不是待在亚特兰塔的更衣室里就是站在外面。我真希望他们结婚,这样就不会那幺常看到他。他们甚至没有同居,你知道。纯洁无瑕。”她把她女演员式的惯有声音降低那幺一会儿然后说:“他们在一起时十分甜蜜,有的时候他们不像恋人倒像双胞胎。他们对彼此全然的信任;双方互相依赖以形成一个完整的个体。就我所见,他们从不吵架──甚至没有争执。正如我所说,纯洁无瑕。这是布兰特带给你的吗?”
她用手指头怀疑地拨了一下奥利芬特的那本厚书。
“是的,他把它放在门房那儿。”
“看起来非常难以消化。”
“让人缺乏胃口,应该这幺说。不过一旦你狼吞虎咽之后,是很容易消化的。让学生读的历史,写得钜细靡遗。”
“呕!”
“至少我发现备受尊崇的汤玛斯.摩尔爵士从哪儿听来理查的事了。”
“是吗?哪儿?”
“从一个叫约翰.莫顿的人。”
“没听过。”
“我也没听过,不过那是我们无知。”
“他是谁?”
“他是亨利七世时的坎特伯里大主教,理查的死对头。”
如果玛塔会吹口哨的话,她此时一定会用口哨来表达。
“原来那儿就是消息来源啊!”她说。
“那儿就是消息来源,而且后来有关于理查的种种说法都源自那儿。根据那个故事,神圣的摩尔写出他的历史,根据那个故事莎士比亚塑出他的性格。”
“所以这是恨理查的人的版本。我倒不知道。为什幺神圣的汤玛斯爵士提到莫顿的说法比别人多?”
“不管谁的说法,都是都铎的版本。至于他提到莫顿,看来是因为他小时候曾在莫顿家里待过。莫顿是『当时在场的人,所以写下目击者的说法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的讯息应该是第一手的。”
玛塔用她的手指又戳了奥利芬特一下。“写这本沉闷厚重的书的史学家知道那是有偏见的版本吗?”
“奥利芬特?只有暗示。老实说,他自己对理查也相当困惑。在同一页中,他既说理查是杰出的管理者和将领,声誉卓著,沉着稳重,生活优裕,和伍德维尔家那些傲慢的人(皇后的亲戚)比起来要受欢迎得多;却又说理查『全然的狂妄自大,为了保卫到手的王冠不惜掀起腥风雨』。在某一页他勉强提到:不过有一些理由让我们觉得他不是完全泯灭良知。”下一页就写到摩尔对理查的描述,一个为他自己的行为深受折磨、难以入睡的人等等。”
“那幺你那沉闷厚重的奥利芬特比较喜欢红玫瑰了?”
“喔,我不认为。我认为他并没有故意去偏兰开斯特。不过现在我想起他的确对亨利七世的篡位十分容忍。我不记得他在哪儿曾露骨地表示过亨利没有资格继承王位。”
“那谁把他推上去的?我是指亨利。”
“兰开斯特家剩下的和伍德维尔家傲慢的那些人支持的,我猜,还有全国因为男孩被杀而掀起的激愤。很明显的,任何有一点点兰开斯特血绿的人都会这幺做。亨利本身又够精明,把讨伐暴君当作他夺取王位的口号,而先避谈他的兰开斯特血统。他的母亲是爱德华三世三儿子的私生子的继承人。”
“关于亨利七世我只知道他有钱得不得了而且苛刻得不得了。你知道在可爱的凯普林(译注:英国作家,专写英国宫廷故事)故事中,他封一名工匠为骑士,不是因为他技艺超群,而是这人帮他省了把书卷起来的麻烦?”
“用挂毯后面生锈的剑。你一定是少数知道他们这则凯普林故事的女人。”
“喔,我在很多方面都是个杰出的女人。所以和以前比起来你对理查并没有进一步的发现?”
“没有,我和库斯伯.奥利芬特爵士一样的困惑,祝福他。不同的是,我知道我自己很困惑但他看来并不知道这一点。”
“你和我的卷毛羔羊常碰面吗?”
“自他第一次来看我之后就没再见过,那是三天前的事了。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后悔答应我了。”
“喔,不。我肯定不会。忠实是他的信念和教条。”
“就像理查。”
“理查?”
“他的座右铭是『忠贞不二』。”
这时传来试探性的敲门声,在葛兰特请他进来之后,出现在门口的是布兰特.卡拉定,像往常一样身上穿著松垮垮的外套。
“喔!看来我打扰了。我不知道你在这儿,哈洛德小姐。我在走廊上碰到自由女神像,她以为你独自在房里,葛兰特先生。”
葛兰特马上就知道他所说的自由女神像是指谁。玛塔说她正要走,而且最近布兰特可要比她受欢迎多了。她要让他们俩好好的寻找一个杀人犯的灵魂,不要打扰他们。
布兰特礼貌地将她送到门口,然后日来坐在访客椅上。那种感觉就像一个做英国打扮的人,在女士离桌之后再坐回自己的位子一样。葛兰特想,即使是这个迷恋女人的美国人,潜意识里还是只有单身男人在一起时才轻松自在。当布兰特问到他奥利芬特的书看得怎样时他说,他发现库斯伯爵士的头脑非常清楚。
“我还附带地发现了谁是猫谁是老鼠。他们全是这个王国里人人敬重的骑士:威廉.凯兹比和理查.瑞特克里夫。凯兹比是下议院的发言人,而瑞特克里夫是苏格兰和平委员会的委员。奇怪的是这些好好的字眼怎幺会变成政治打油诗的?野猪当然是指理查啰,白猪公。你常去我们的英国酒吧吗?”
“当然,那是我觉得你们做得比我们好的事情之一。”
“看在啤酒的份上,你会原谅我们对所谓的猪公追根究柢吧。”
“没到原谅的程度,不过可以打个折扣,可以这幺说吗?”
“你真是宽宏大量。那幺还有事情你得打折扣的。你说理查恨他哥哥俊美而他却是个驼背,不过据库斯伯爵士说,驼背的事情是个谜,萎缩的手臂也是。看来他并没有明显的残缺。至少并不重要。他的左肩比右肩低,就那幺多。你找出谁是当时的历史家了吗?”
“一个都没有。”
“全都没有?”
“就你的定义来说没有。的确有作家是理查那个时候的,但是他们都写于理查死后。为都铎而写。这样就不能算了。有本拉丁文的好象僧侣写的编年史是当时写的,不过我还没能拿到。不过我发现了一件事:关于理查三世的种种其实并不是汤玛斯.摩尔写的,而是因为这些手稿在他的个人对象中被发现。那是未完成的版本,结果却在其它地方以完成的样子出现。”
“这样啊!”葛兰特对此颇有兴趣,“你是说那是摩尔拥有的手稿?”
“是的,手写稿,在他三十五岁左右写的。在那时候,印刷术普及之前,书用手写是很平常的事。”
“是的,所以如果他是从约翰.莫顿那儿得到关于理查的说法,这玩意儿很可能根本就是莫顿写的。”
“没错。”
“那就难怪这种说法会缺乏感性。像莫顿那样的钻营小人对背地里说人坏话是一点儿也不会脸红的。你知道莫顿吗?”
“不知道。”
“他本是律师后来成为神职人员,是有史以来最会两边倒的墙头草。他选兰开斯特那边站直到爱德华四世明显的占了优势。然后他向约克那边示好而爱德华让他当上伊利主教。天知道还给了他多少教区。但当理查继任后他最先发难支持伍德维尔家人,然后又支持亨利.都铎,最后戴上主教帽当上亨利七世的大主教── ”
“等一下!”男孩感兴趣地说,“我当然知道莫顿,亨利的最佳酷吏。而且我刚想到一个理由让他可能早在男孩被谋杀前就恨理查了。”
“是吗?”
“路易十一给了爱德华一笔金额庞大的贿赂,以不光荣的方式换取法国的和平。理查为此非常生气──这真是件下流的事──而拒绝参与。包括推掉一笔钜额贿款。但莫顿却很想要这个交易和这笔钱。事实上他还从路易那儿领年金,那是一笔为数不小的年金,一年两千克郎(译注:英国古币值,昔时值五先令)。我想理查的坦率直言好听不到哪儿去,更何况是对一个嗜财如命的人。”
“的确,我想不会好听。”
“所以莫顿一定不会喜欢极端拘谨的理查,尤其跟随和的爱德华比较起来。所以他就算根本没有谋杀,他也会站在伍德维尔那边。”
“关于谋杀──”男孩说;然后顿了一下。
“怎幺?”
“关于谋杀──那两个孩子的谋杀──你会不会奇怪没有人提到?”
“怎幺说没有人提到呢?”
“过去三天,我一直在看当时的文件、信啊,有的没有的。没有一样东西提到这件事。”
“也许他们害怕提到。那是一个谨慎点准没错的时代。”
“是的,但是让我告诉你一件更奇怪的事。你知道在包斯渥一役后,亨利判理查死刑,但是在国会之前,我是说,他指控理查残暴、独裁,却提都没提到谋杀的事。”
“什幺?”葛兰特大吃一惊。
“是的,吃惊吧。”
“你确定?”
“很确定。”
“但是亨利离开包斯渥抵达伦敦时,马上就掌控了伦敦塔。如果男孩失踪他不马上将这事公诸于世是不可思议的。这是他手上的王牌啊。”有好一会儿他惊讶得说不出话来。麻雀在窗边大声喧闹着。“我无法理解,”他说,“他不利用男孩失踪这件事情的可能解释是什幺?”
布兰特把他的长腿伸到一个更舒服的位置。“只有一个解释,”他说,“那就是男孩根本没有失踪。”
这回沉默的时间更长了,他们看着彼此。
“喔,不,太离谱了,”葛兰特说,“一定还有什幺显而易见的理由是我们所忽略的。”
“譬如什幺?”
“我不知道,我没时间想。”
“我已经想了三天了,却还是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解释,除了当亨利接管伦敦塔时,男孩们是活着的。对理查所作的死刑判决极其无耻;它指控理查的部下叛国,然而他们却是正统国王的忠贞部下,为抵抗侵略者而奋战。亨利所作的每一项指控都无所不用其极想为自己脱罪,而它对理查最严厉的指控只不过是残暴独裁,提都没提到男孩的事。”
“真是匪夷所思。”
“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但那是事实。”
“这表示在当时根本没有人那样指控他。”
“没错。”
“但是--等等。泰瑞是因为谋杀男孩而被吊死,他死前的确认罪了。等等。”他拿起奥利芬特那本书迅速地翻着找那一页。“在这里某处有一整段这幺写着,一点也不神秘,就连自由女神像都知道。”
“谁?”
“你在走廊碰到的那个护士。是泰瑞杀了那两个孩子,事机败露后在临刑前他认了罪。”
“那时亨利已经接管伦敦了吗?”
“等等,这里有写。”他迅速地读过接下来的段落。“不,那是一五0二年的事。”他突然了解他刚刚说的代表了什幺,并以一种全新的迷惑的声音重复着:“在── 一五0二年。”
“但──但──但那是──”
“是的,接近二十年以后了。”
布兰特摸索着他的烟盒,把它拿出来,又犹豫地把它放在一边。
“想抽烟就抽吧,”葛兰特说,“我需要一杯烈酒。我的脑袋快不清楚了。我现在的感觉就好象小时候玩捉迷藏前,被人蒙了眼睛团团转一样。”
“的确,”卡拉定说。他抽出一枝烟并且点燃它。“一片黑暗,而且头晕目眩。”
他坐着凝视那些麻雀。
“四千万本教科书不可能会错吧,”葛兰特一会儿之后说。
“不会错吗?”
“会错!”
“我以前那幺想,但现在不那幺肯定了。”
“你这样会不会改变得太突然了点?”
“喔,因为有件事震撼了我。”
“什幺事?”
“一件叫做波士顿大屠杀的小事。听过吗?”
“当然。”
“当我在大学里查资料的时候,很偶然的发现,所谓的波士顿大屠杀不过是一群暴民向一个卫兵岗哨丢石头。总共只死了四个人。而我从小听的说法却是波士顿大屠杀。我二十八吋的胸围里充斥着那样的记忆。以前我那鲜红混合着菠菜的血液,一想到无助的人民被英军夷平就会沸腾起来。你无法想象我是多幺震惊,当我发现事实上不过是一场小争执,不比现在只有当地报纸会报导的,美国任何一场罢工行动中的警民冲突大多少。”
在葛兰特还没反应之前,他逆着光斜睨葛兰特,想偷看他的表情。但葛兰特却瞪着天花板,好象上面有什幺东西正在形成一样。
“那是我为什幺这幺喜欢做研究的部分原因,”卡拉定承认,他靠日座位继续盯着麻雀。
这时葛兰特伸出他的手,不发一语,卡拉定给他一枝烟,并且为他点燃。
他们在沉默中抽着烟。
葛兰特首先打断了麻雀们的表演。
“汤尼潘帝。”他说。
“那是什幺?”
但葛兰特的魂似乎还在遥远的地方。
“毕竟,我自己也碰过这样的事,不是吗?”他说,不是对着卡拉定,而是对着天花板,“就是汤尼潘帝。”
“汤尼潘帝到底是什幺玩意儿?”布兰特问。“听起来好象是专利药品。你的孩子身体不适吗?小脸红扑扑,变得暴躁,容易疲劳吗?给他吃汤尼潘帝,保证药到病除。”可是葛兰特还是没有反应。“好吧,你自个儿留着汤尼潘帝吧。我不稀罕。”
“汤尼潘帝,”葛兰特说,他的声音仍像在梦游一样,“是南威尔斯的一个地方。”
“我就知道是一种药。”
“如果你到南威尔斯就会听说,在一九一O年的时候,政府派军队射杀罢工抗议的威尔许矿工。你也许会听说温斯顿.丘吉尔,当时的内政部长,得为此负责。有人会告诉你,南威尔斯永远都不会忘记汤尼潘帝!”
卡拉定收起了他无礼的气焰。
“结果完全不是那幺回事?”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朗达谷有部分地方的群众失去控制,商店被劫,财产被毁。格拉马干的警察局长于是要求内政部派兵保护贵族。如果一个警察局长认为情况已经严重到得请求军队支持,内政部长是没什幺选择的。但丘吉尔深怕军队面对骚乱的群众可能会擦枪走火,所以并没让部队去而改派训练有素的首都警察去,他们除了卷起的雨衣之外,什幺武器也没带。军队仍被调集以防万一,不过负责和示威者谈判的是全无武装的伦敦警察。唯一的流血事件不过是有一两个人流了鼻血。内政部长为了这次『史无前例的干预』在下议院受到严厉批评。那就是汤尼潘帝。那就是叫威尔斯人、水难忘怀的血腥镇压。”
“是的,”卡拉定想了一下说,“是的,那几乎和波士顿事件一模一样。有人为了政治目的将鸡毛蒜皮的小事夸大。”
“重点不是这两件事一模一样,重点是每一个知道这是无稽之谈的人,都不加以辩驳,现在已经无法再翻案了。一个完全不实的故事渐渐变成了一则传奇,而知道它不是事实的人却袖手旁观,不发一言。”
“的确,非常有趣,非常。历史就是这样编造的。”
“是的,历史。”
“还是做研究好。毕竟任何一件事的真相并不在于某个人的说法,而在于当时所有的琐碎事实。报纸上的一则广告,一栋房子的出售,一枚戒指的价格。”
葛兰特继续注视着天花板,麻雀的喧闹声又日到了房间里。
“哪一点让你感到有兴趣?”葛兰特说,终于转头过去看访客的表情。
“这是头一回你看起来像个警察。”
“我感觉我是个警察,我像警察一样的思考,我问我自己每个警察侦办每个谋杀案时问的问题:谁是获益者?不过我现在才发现,说理查杀掉孩子是为了让自己的王位更稳固实在不合理。假设他杀了这两个孩子,还有这两个孩子的五个姊妹隔在他和王位之间。更别提乔治的两个孩子:那一男一女了。乔治的儿子女儿被他的继承人撇在一边;不过我想继承人是可以更改或废除什幺的。如果理查登基的立场不稳,那些人都会威胁到他的王位。”
“而那些人全活着?”
“我不知道,不过我一定会查出来。男孩们的姊姊一定活着,因为她嫁给亨利成为英国皇后。”
“听着,葛兰特先生,让我和你开始查这件事吧。不看史书,也别管现代的版本,或是任何人的任何意见。事实不在人言,而在帐簿里。”
“说得好,”葛兰特恭维地说,“这代表什幺?”
“这代表一切。徒有历史的形式未必是真正的历史。真实的历史在服饰帐簿,私房钱花费,私人信件,地产记录里。如果有人,比方说,坚持胡西特女士从未怀孕生子,而你却在帐簿里发现有这幺一笔:『为了吾爱在米迦勒节前夕所生之子:五码蓝色缎带,四辨士半。』那幺推断这位女士在米迦勒节前夕产子就十分合理。”
“是的,我懂了。好吧,我们要从哪儿开始?”
“你是调查的人,我只不过帮你跑腿找资料。”
“研究工作者。”
“谢了,你想知道什幺?”
“那幺,一开始,知道该案主嫌对爱德华的死做何反应--我是指爱德华四世,未必会有重大突破,但应该是满有用的。我是说,爱德华死得突然,他的死一定让大家都蠢蠢欲动。我想知道相关人士的反应。”
“那很直接而且简单。我想你要的是他们在做什幺而不是他们在想些什幺。”
“是的,当然。”
“只有历史学家会告诉你他们怎幺想,研究人员会告诉你他们做了什幺。”
“我想知道的就是他们做了什幺。我一直相信事实胜于雄辩。”
“顺便问一下,在神圣的汤玛斯爵士的版本里,理查听到他哥哥死了之后有何反应?”布兰特想知道。
“神圣的汤玛斯爵士(别名约翰.莫顿)说,理查忙着向皇后进言,叫她不要派大批的护卫去劳德洛接小王子,同时却暗中算计着在去伦敦的途中绑架孩子。”
“那幺,根据圣人摩尔的说法,理查一开始就想除掉孩子啰。”
“喔,是的。”
“那幺,我们应该找出,至少,谁在哪里做些什幺事,看看我们能否推断出他们的动机。”
“那正是我想要的。”
“警察先生,”这个大男孩促狭地说,“十五号那晚下午五点的时候你在哪儿?”
“行得通,”葛兰特向他保证,“绝对行得通。”
“那幺,我要去工作了。一找到你要的讯息我立刻就会过来。非常感谢你,葛兰特先生。这比农夫可好得多了。”
他飘然离去,走进冬日下午渐渐聚拢的薄暮中,他蓬然翻飞的大外套让他清瘦的身影增添了几分学者的气质与尊严。
葛兰特扭开他的台灯,看着光影在天花板上的样子,仿佛他从来没有看过一样。
这个大孩子轻轻松松就丢给他一个独特且引人的问题。令人意外又百思不解。
到底是什幺原因当时没有人指控这个罪名呢?
亨利根本无需任何证据来证明理查必须负责。男孩是理查负责照顾的,如果在亨利接管伦敦塔的时候没找到他们,这将比单单指控他的死对头残暴不仁要强而有力得多。
葛兰特无意识地吃着他的晚餐,然而却完全食之无味。
直到亚马逊把他的餐盘拿走,亲切地说:“好哇,真是好现象。两个碎肉丸都吃得一干二净!”他才知道他刚刚是在吃饭。
接下来的一小时,他看着天花板上灯造成的光影,重新想过整个事情;一遍又一遍地寻找任何微小的重要线索。
最后他全然放弃不再想这个问题。这是他的习惯,当他碰到一个无懈可击,无法立刻破解的难题就会这样。如果他把问题留待第二天解决,明天又有可能会漏掉某些层面。
他设法找一些东西好让他别去想理查的判决,结果他看到一堆待拆的信。各式各样的人寄的问候信,包括一些旧时的犯人。真正讨人喜欢的犯人都是过了时的那种,现在是愈来愈少了。他们的地位已被无礼而凶残的年轻罪犯所取代,在他们以自我为中心的灵魂里,一点人性也没有,像木偶一样的无知,像电锯一样的无情。昔日的黑道就像任何职业里的个人没什幺两样,也不特别邪恶。安静的居家小男人,喜欢假期并关心孩子的扁桃腺;或是怪异的单身汉,对养鸟、二手书或复杂却万无一失的下注法情有独钟。老一辈的就是那样。
现代的流氓没一个会写信来说,他现在已经不干哪一个“勾当”了。这种念头绝对不会出现在一个现代流氓的脑海里。
对一个卧床的人来说,写信是相当吃力的事,所以葛兰特有些踌躇。但是最上面的一封信是他表妹萝拉的笔迹,如果她完全收不到他的回信会担心的。萝拉和他小时候总是一起度过暑假,某一个在高地共度的夏季,他俩还有一点恋爱的感觉呢,这使得他们之间建立了一种打不破的关系。他最好写张便条给萝拉,告诉她他还活着。
他重读她的信,微微地笑着;仿佛听见了杜里的水声,看见了那儿的河流,他几乎可以闻到高地旷野在冬天里的那股甜冷味道,使他有那幺一会儿忘了他是医院的病人,正过着不适、无聊且幽闭的生活。
*****派特叫我代为转达他的爱,如果他大一点或再年幼一点的话倒还可以接受。九岁的他说:“告诉亚伦,说我问(候)他。”他有一缸子他自己的发明等着你在病假的空档来看呢。最近他在学校觉得受了屈辱,因为他才刚得知苏格兰人出卖查理一世给英国人,于是决定他不要再属于这样的国家。他呢,据我了解,开始一个人抵制苏格兰的所有东西,不学历史,不唱歌,不去背这个可悲国家的地理。昨晚他上床前宣布他决定要申请当挪威的公民。*****
葛兰特拿起他的信纸本用铅笔写着:
*****最亲爱的萝拉,
如果你知道理查三世并没有杀塔中王子,会不会惊讶得受不了呢?
你永远的
亚伦
PS我快康复了。*****
《时间的女儿》第九章
你知道理查三世的死刑判决书上并没提到谋杀塔中王子的罪?”第二天早上葛兰特问他的外科医师。
“真的?”外科医师说,“真奇怪,不是吗?”
“奇怪得不得了。你找得出合理的解释吗?”
“也许是家丑不可外扬吧。”
“接任王位的不是他们家族的人。他是他们那一支的最后一个。接任的是都铎家的第一人,亨利七世。”
“是的,当然,我忘了。我的历史向来不好。我以前都在历史课的时候偷作代数习题。他们也不设法把学校里的历史弄得有趣点。多些画像或许有帮助。”他看了理查的画像一眼,然后又继续他职业性的检查。“看来非常好非常健康,真令人高兴。现在还痛不痛?”
然后他离开,亲切随和地。他对脸有兴趣是因为那是他职业的一部分,但历史却是掩护他做别的事的玩意儿;是他丢在一边好让他在桌子下面作代数的玩意儿。他要照顾活生生的人,他掌握这些人的未来,他没空去想学术性的问题。
玛顿,也有太多俗务缠身了。当他把这个问题拋给她时,她有礼貌地听完,但他觉得她的神情在说:“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找医院义工谈这个事情。”这不关她的事。她以蜂后之姿看着这一大群工蜂在她脚下嗡嗡地忙碌着,所有的事情都那幺紧急且重要,根本别期望她能专注于一个四百多年前发生的事。
他想说:“但你们应该对皇室可能发生的事感兴趣;对你们声誉的脆弱感到关心。明天,一个耳语就会毁了你。”但他对没来头地妨碍了玛顿,使她原本就冗长的晨间巡房拖得更久,已经觉得惴惴不安了。
矮冬瓜不知道理查怎幺被定罪的,而且她还明白表示她根本就不在乎。
“你变得过于沉溺其中了,”她说,伸过头去看画像。“这不健康,你为什幺不读那些好书?”
甚至连玛塔,他原本迫不及待地想要与之分享这项奇怪的新发现,并看她的反应,结果她却太生麦德琳.马奇的气,以致于根本不理会他。
“她已经答应我她会写的!在我们讨论那幺多次之后,这个计画竟然无疾而终。我甚至已经跟贾姬讨论过服装了!她现在决定她得先写她那可怕的侦探故事。她说她必须趁灵感还在的时候写什幺的。”
他同情地听着玛塔的伤心事──好的剧是稀世珍宝,好的剧作家更是价值连城---但就像隔岸观火。对他来说,今天早上,十五世纪还比任何在雪佛斯伯利大道上发生的事还要来得真实。
“我想写侦探小说不会花她多久时间的,”他安慰地说。
“喔,不会。她六个星期左右就可以写完了。可是现在她已经脱离航道了,我怎幺知道我能不能再把她拉回来?东尼.萨维拉想要她帮他写一个马保罗(译注:英国将领)的戏,而你知道东尼当他想要什幺的时候是什幺样子。他连海军司令部拱门上的鸽子,都有办法说服它们下来。”
回到死刑判决书的问题时,她只在临走前简短地丢下一句话。
“一定会有个解释的,亲爱的。”她站在门口说。
当然会有个解释,他几乎想对她吼,但那是什幺?这件事违反一切可能和常理。史学家说这件谋杀案让大家对理查的观感转变,使英国百姓对他深恶痛绝,这也是为什幺人民会欢迎一个全然陌生的人继任王位。可是当他所做的错事被送到国会前公审时,却没提到这个罪行。
这个控诉出现时理查已死,他的随从或逃亡或被放逐,他的敌人大可以为他冠上任何他们想得到的罪名。而他们却没想到那件骇人听闻的谋杀。
为什幺?
这个国家被认为由于孩子的失踪而开始沸腾,这个最新的丑闻。然而当他的敌人搜集他不仁不义的罪状时,却没把理查最惊人的丑事包括在内。
为什幺?
任何鸡毛蒜皮的好处亨利都非常需要,因为他才刚刚继任,地位未稳。这个国家里大多数人都不认得他,在血缘上亦非正统。但是他却没利用理查众人皆知的罪行所给予的天大好处。
为什幺?
在他之前的是一个有着良好声誉,从威尔斯边境到苏格兰疆界都耳熟能详的人,一个普受敬爱直到他侄子失踪的人。然而亨利却没有利用他可以抹黑理查的最佳法宝,这不可原谅、令人憎恶的罪行。
为什幺?
只有亚马逊看来还关切他念念不忘的问题;她对理查还有感觉是因为如果真的历史有错,她会良心不安。亚马逊已经走到走廊了,又转回来撕掉别人忘了撕的活页日历。但是她忧虑的本能远不如她安慰人的本能强。
“用不着担心,”她安慰地说,“一定有相当简单的解释,只是你一时想不起来。当你和别的事情一起想时,就会想起来了。我想起我把某个东西错放在哪里时就是这个样子。我会把茶壶放在备餐室,或者数消毒衣越数越少,就像修女把它们捐出去了似的,然后,突然,我想到:『老天,我放我的风衣口袋了。』不管那是什幺东西,我是说。所以你一点都不用担心。”
威廉斯警官正在艾塞克斯的野地里帮助当地警局查案,找出是谁用铜秤在老店员头上砸了一下,让她死在鞋带、甘草等货物堆里,所以他没法得到来自警局的帮助。
没有任何人帮他直到三天后卡拉定再度出现。葛兰特觉得他平常那无忧无虑的味道又增添了几分,这回还多了点沾沾自喜的感觉。身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孩子,他先礼貌地问候了葛兰特身体的近况,才从他外套那大容量的口袋里拿出了一些笔记,他炯炯的目光穿过牛角框眼镜,盯着他的伙伴。
“我可没带圣人摩尔来当礼物喔。”他愉快地看着葛兰特。
“你最好别提他,不予接受。”
“他已经不相干了,不相干。”
“我想也是这样。让我们讨论事实。你可以从爱德华死的那一天开始吗?”
“当然。爱德华死于一四八三年四月九日,在伦敦,我是指在西敏寺。根本不是那幺回事。皇后和女儿们当时住在那里,还有两个男孩中年纪较小的那一个。我想。年轻的王子正在劳德洛城堡上课,由皇后的哥哥瑞伯斯勋爵照管。皇后的关系满好用的,你知道吗?这地方到处都是伍德维尔家人。”
“是的,我知道。继续。理查在哪里?”
“在苏格兰边界。”
“什幺?”
“是的,我说:在苏格兰边界。远离权力核心。但是他有没有大叫着要一匹马并赶回伦敦?他没有。”
“他干什幺了?”
“他在约克办了一个追思弥撒,召集了北方所有的贵族,在他的带领之下宣示效忠年轻的王子。”
“有趣,”葛兰特冷冷地说。“瑞伯斯在做什幺?皇后的哥哥。”
“四月二十四日他与王子一同前往伦敦。随行的有两千人,并携有大量武器。”
“他要武器干嘛?”
“别问我,我只是研究工作者。朵塞特,皇后第一次婚姻中的长子,接管了伦敦塔中的军火和珠宝,并且开始整顿海军,号令英吉利海峡。国会命令由瑞伯斯和朵塞特分别署名发出,根本没提理查。这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你记得的话──爱德华的遗嘱中要理查当孩子的监护人并封他为护国公,如果有什幺万一的话。只理查一人,提醒你,没有一个同僚。”
“是的,这比较合他的个性,至少。他一定向来完全信任理查的人格和行政能力。理查也带着新成军的部队南下吗?”
“没有,他与北方的六百名绅士南下,个个怀着哀思。他在四月二十九日的时候抵达北汉普顿。很明显地他原本是要和劳德洛的那一批人会合的;不过那只是人云亦云,而且你只有历史学家的说法。然而劳德洛的队伍──瑞伯斯和小王子已经到了史东尼史塔福而没有等他们。实际上与他在北汉普顿会合的是白金汉公爵和他带着的三百个人。你知道白金汉吗?”
“知道一点儿。他是爱德华的朋友。”
“是的,他匆忙的自伦敦赶来。”
“带着事情发展的最新消息。”
“相当合理的推论。他不会带三百个人来只是来表达慰问。然后他们在那儿举行议会──他和白金汉的人马中有足够的人举行一个合法的议会。瑞伯斯和他的三个同党被捕并送往北方,理查则继续陪小王子赶赴伦敦。他们在五月四日抵达。”
“那幺,非常好而且清楚。最清楚的一点是,根据时间和距离来看,圣人摩尔说理查写信给皇后,甜言蜜语地劝皇后别派太多人护送王子,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胡说八道。”
“事实上,理查做的是大家预期中他会做的事。他当然知道爱德华遗嘱的内容。他的行为符合人们所预期的,他那深深的伤痛与对孩子的照顾。一场追思弥撒和宣誓效忠。”
“是的。”
“有没有不符合传统行为模式的地方?我是说:理查的行为。”
“喔,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当他抵达伦敦时,他发现皇后和她那年纪较小的儿子,女儿们,还有她前一次婚姻的儿子,朵塞特,已全火速跑到西敏寺寻求庇护。不过除此之外看起来都还正常。”
“他有把男孩送进塔中吗?”
卡拉定翻着他的笔记。“我不记得,也许我没找到那方面的资料。我只是---喔,是的,在这里。没有,他把男孩带到圣保罗大教堂墓园,主教的家里去住,他自己则到他母亲在贝纳德的城堡待着。你知道那在哪儿吗?我不知道。”
“我知道。它是在约克的一栋房子。矗立在河岸,就在圣保罗教堂以西一点。”
“喔,他在那儿一直待到六月五日,等他妻子从北方来了之后,就去待在一栋叫克罗斯比之屋的房子里。”
“它现在还叫克罗斯比之屋。已经被搬到切尔西了,也许理查亲手装的窗子已经不在──我最近没看过──不过建筑物还在那儿。”
“真的吗?”卡拉定高兴地说,“我马上就要去看。想想这还真是个相当家庭化的故事呢,不是吗?和他母亲一起直到妻子来了之后跟她一起搬进去。那幺,克罗斯比之屋是他们的吗?”
“理查租的,我想。它属于伦敦市议会的长老。所以并没有事实显示当他抵达伦敦之后,有做任何违反护国公角色,或改变计画的事啰。”
“喔,没有。在他抵达伦敦之前大家就知道他是护国公了。”
“你怎幺知道?”
“据载他有两次被称为护国公──我看看──四月二十一日(爱德华死后不到两星期)和五月二日(他抵达伦敦之前两天)。”
“好吧,我被说服了。没有小毛病?没有一点儿问题?”
“至少我没发现。六月五日的时候他发布命令,详列关于男孩加冕典礼的细节。他甚至还发出信件召集四十名准武士前来受封为巴斯武士。看来国王在他的加冕典礼上册封武士是一种习俗。”
“五日,”葛兰特玩味地说,“然后他订二十二日加冕。他并没有留给自己太多改朝换代的时间。”
“没有。这儿甚至记载了一条关于男孩加冕时穿著的命令。”
“还有什幺?”
“目前就这幺多了,”卡拉定抱歉地说,“议会发生了一些事──六月八日的时候,我想不过当时的记录是在菲利普.康名斯的回忆录里,目前我还没拿到那份资料。但有人答应明天让我看一九O一年那份文件曼德洛特的印刷版。看来巴斯主教在六月八日的时候对议会发布了重大消息。你知道巴斯主教吗?他的名字是史提灵顿。”
“没听过。”
“他是所谓万圣之一,不管那是什幺。他还是约克的圣徒,不管那可能是什幺。”
“既博学又值得尊敬,看起来。”
“那幺,走着瞧。”
“除了康名斯之外,你还有发现其它当代的历史学家吗?”
“在理查死前写些什幺的一个都没有,到目前为止。康名斯有身为法国人的偏见,但他不是都铎的人。所以他比在都铎王朝统治下的英国人要可信得多。不过我有一个可爱的例子让你知道历史是怎幺写出来的。这是当我在找当时的作家时发现的。你知道关于理查的那个谣言?在突奇斯伯利一役后,他残忍地杀了亨利六世的独生子。信不信由你,那个故事完全是编造的。你可以追踪到这个故事的始作俑者。这是对那些主张无风不起浪的人的绝佳答案。相信我,有时是无风浪自来。”
“但理查在突奇斯伯利之役发生时不过是个孩子。”
“他十八岁,我想。当时人人都夸他是个优秀的战士。他们年纪相仿,亨利的儿子和理查。唔,当时所有的说法,不论出自何处,都说他是战死沙场,这就有趣了。”
卡拉定没耐心地翻着他的笔记。
“搞什幺,我把它弄到哪儿去了?啊,在这里。开始。费比扬,为亨利七世写传之人,说这男孩被俘并被带到爱德华四世的面前,爱德华以铁手套打他的脸,随即便被国王的手下屠杀。不错吧?但保利多尔.维吉尔还有更好的。他说人是克雷伦斯公爵,乔治,格洛斯特公爵,理查,海斯汀勋爵,威廉一起杀的。赫尔则把参加谋杀的人多加了朵塞特。但这些都不能满足神圣的摩尔:他笔下的格洛斯特公爵,理查,是第一个出手打他的人。你喜欢吗?最高级的汤尼潘帝,不是吗?”
“纯粹的汤尼潘帝。一个戏剧性的故事当中没一点儿是事实。如果你能忍受听听圣人摩尔的几句话,我可以让你看看另一个历史如何编造出来的例子。”
“圣人摩尔让我反胃,不过我愿意洗耳恭听。”
葛兰特找着他要的那一段,念道:
*****某些智者也认为他的转变(即指,理查的转变)遭到曲解,由于他未曾对他哥哥克雷伦斯之死助一臂之力;事实上他还公开反对此举,然而世人多少认为他这幺做明显地是为私利。他们认为他,早在爱德华国王在世时,就已预想,一旦他的国王胞兄(由于暴饮暴食极可能短命)猝逝(果真如此),而他的儿子年纪尚小,自己就成为国王。他们认为若他有此意就应该对克雷伦斯之死感到高兴,乔治的存在会妨碍他这幺想,同样的也会阻碍他的侄子,年轻的国王,或图谋为王的理查自己。但这个说法并不肯定,就凭这样来推测一个人的人格未免失之武断。*****
“这个卑鄙,唠叨,巴结权贵的老混蛋。”卡拉定甜甜地说。
“你能聪明到找出整段中正面的评论吗?”
“喔,是的。”
“你找到了?真聪明。我必须读三次才找得出来哪里有问题。”
“理查公开反对将他哥哥乔治处死。”
“是的。”
“当然,在那幺多的『世人说』当中,”卡拉定观察,“刚刚那个给人的印象却是相反的,我告诉你。不过我并不感谢圣人摩尔。”
“我想我们应该记得这是约翰.莫顿说的,而不是圣人摩尔说的。”
“圣人摩尔好听些。何况,他也要喜欢这些内容才会把它抄下来。”
葛兰特,曾经当过军人的他,现在躺着想那专家是怎幺应付北汉普顿的困难处境的。
“他横扫瑞伯斯的两千军力却没有公开的交锋,真是非常俐落。”
“我想他们较喜欢国王的兄弟而不喜欢皇后的兄弟,如果同时面对他们的话。”
“是的。当然一个打仗的人也比写书的人有较多的胜算吧。”
“瑞伯斯写书?”
“他写了在英格兰印行的第一本书。他非常有文化。”
“呃,看来他受的教育并没有教他别跟一个十八岁就当旅长,二十五岁之前就当上将军的的人一较长短。那是令我惊讶的事情之一,你知道。”
“理查带兵的能力?”
“不,是他的年轻。我以前总把他想成满腹牢骚的中年人。当他死于包斯渥时才三十二岁。”
“告诉我:当理查在史东尼史塔福接管孩子之后,他有把劳德洛那批人全部除掉吗?我是说,这个男孩与所有伴他成长的人都分开了吗?”
“喔,没有。他的老师艾卡克是跟他一起到伦敦的人之一。”
“所以根本没有伍德维尔这边的人即将被一一除掉的恐慌啰,那些可能会教男孩反对他的人。”
“看起来没有。只有四个人被逮捕。”
“的确,一个非常干净俐落、与众不同的行动。我恭喜理查.布兰塔吉聂特。”
“我要开始喜欢这家伙了。那幺,我现在要去看克罗斯比之屋。我一想到可以实际看到他住过的地方就心头小鹿乱撞。明天我会有康名斯的那份文件,你就会知道他对英国一四八三年发生的事是怎幺说的,还有罗勃.史提灵顿,巴斯主教,在那一年的六月告诉国会什幺事情。”
《时间的女儿》第十章
史提灵顿在一四八三年夏天告诉国会的,葛兰特得知,是他早在爱德华娶伊利莎白.伍德维尔之前,就为爱德华四世和伊莲娜.巴特勒,舒斯伯利伯爵的女儿主过婚。
“他为什幺过了那幺久才说?”当他在消化这些新闻的时候问道。
“爱德华命令他保守秘密,自然是这样。”
“爱德华看来有秘密结婚的嗜好。”葛兰特讽刺地说。
“唔,那一定对他造成困扰,你知道,当他要做一个完美无瑕的人时。除了婚姻他没别的弱点。他是如此惯于在女人身上用他的那一套──他的容貌和他的皇冠──以致于他无法忍受感情的挫折。”
“是的,那是伍德维尔的婚姻模式。有着镀金般头发的无懈可击的美,还有秘密婚礼。所以爱德华的前一个婚姻也是如此,如果史提灵顿的故事是真的话。它是真的吗?”
“唔,在爱德华时代,看来,他先后被封掌玺官和大法官,还曾经出任布坦尼大使。所以爱德华不是欠他人情就是喜欢他。就他来说,应该没有理由编造一些对爱德华不利的事情。假设他是会捏造事实的那种人。”
“不,我想他不是。”
“不论如何,这件事情有被送到国会,所以我们不需只听史提灵顿怎幺说。”
“国会!”
“当然,每件事都是公开在台面上的。九日的时候在西敏寺,勋爵们开了一个很长的会议。史提灵顿带来了证据和证人,还有一篇报告是准备在二十五日国会召开时提出的。十日时理查寄了一封信到约克市请求军队的保护。”
“哈!终于有麻烦了。”
“是的,在十一日时他寄了一封类似的信给他的表哥纳维尔勋爵。所以他真的有危险。”
“一定是真的。一个能轻易解决北汉普顿那种突如其来的棘手状况的人,是不会就这样丢掉脑袋的。”
“二十日那天他与一小批随从去伦敦塔──你知不知道这塔是皇室在伦敦的居所,根本就不是监牢?”
“是的,我知道。它之所以具有监牢的意义是因为现在被送上塔只有一个意思。当然也因为,它是皇室在伦敦的城堡,是当时唯一可软禁冒犯者的坚强堡垒,直到我们建立了国王陛下的监狱。理查去伦敦塔干什幺?”
“他去打断一群阴谋叛乱者的聚会,逮捕海斯汀勋爵,史坦利勋爵,还有约翰.莫顿,伊利主教。”
“我就知道我们迟早会遇到约翰.莫顿!”
“有一份公告钜细靡还写着谋杀理查的阴谋,但显然现在已无存盘。只有一个谋反者被砍头,够奇怪的是,那被杀的一个似乎还是爱德华和理查的老朋友──海斯汀勋爵。”
“是的,根据圣人摩尔的说法他是匆匆逃到乡下,然后在随手找到的一段树干上被砍了头。”
“一点都不匆忙,”卡拉定嫌恶地说。“他一周后才被砍头。这里有一封当时的信件上面有日期。此外,理查不可能全然为了报复而这幺做,因为他把海斯汀被充公的财产给了他的寡妇,并恢复他孩子的财产继承权──这是他们原本已自动丧失的。”
“的确,海斯汀一定是犯了无法赦免的死罪,”葛兰特说,他正在翻着摩尔的那本理查三世。“甚至连圣人摩尔都说:『毫无疑问的,这位护国公非常爱他,并且非常不愿失去他。』史坦利和约翰.莫顿怎幺了?”
“史坦利被赦免了──你在呻吟什幺?”
“可怜的理查。他死定了。”
“死定了?为什幺赦免史坦利他就死定了?”
“因为是史坦利突然倒戈才使理查败了包斯渥一役。”
“那还用说。”
“真怪异,如果理查把史坦利送上断头台,就像他心爱的海斯汀一样,他就可能赢得包斯渥之战,就不会有什幺都铎王朝,都铎传统中的驼背怪物也就不会出现了。就他以前的记录来看,他有可能会拥有历史上最辉煌的王朝。莫顿怎幺了?”
“没怎样啊。”
“另一个错误。”
“或者说至少没什幺明显的动作。白金汉公爵负责软禁他。真正上断头台的是理查在北汉普顿逮捕的叛乱首领:瑞伯斯一伙。珍.秀尔被判游街示众。”
“珍.秀尔?她跟这个案子有什幺关系?我以为她是爱德华的情妇。”
“她是啊。但看来海斯汀好象从爱德华那儿接收了她。不然就是我看看──朵塞特接收的。她在谋反的海斯汀和伍德维尔两边游走。现在保留下来的一封理查的信有提到她,提到珍.秀尔。”
“她怎样?”
“他的副检察长想娶她,我是指在他当国王的时候。”
“他同意吗?”
“他同意。这是封很可爱的信。忧虑多过愤怒──有点淘气的味道。”
“主啊,看这些凡人多幺愚蠢!”
“完全正确。”
“也没报复啰,看来。”
“没有,完全相反。你知道,我知道去思考或做出推论不是我的事──我只是研究工作者──但令我惊讶的是,理查的雄心竟然在约克与兰开斯特之战后就划下了句点。”
“你为什幺会那样想?”
“唔,我看过他的加冕典礼宾客名单。顺便一提,这是有史以来出席率最高的加冕典礼。你不得不感到惊讶,几乎没人缺席。不论是兰开斯特还是约克那一边的。”
“包括那个专门见风转舵的史坦利啰,我想。”
“我想应该是吧。我不知道,我对他们还没熟到可以一一记清楚。”
“也许你是对的,他真的想消除约克与兰开斯特之间的夙怨。也许他对史坦利的宽大就是基于这一点。”
“那幺,史坦利是兰开斯特那一边的人吗?”
“不,但是他娶了一个不正统的兰开斯特。他的妻子是玛格丽特.毕弗特,毕弗特家人是兰开斯特家人的另一边,就是所谓的──非婚生的那一边。不过她的私生子或婚生子都没让她操心。”
“谁是她儿子?”
“亨利七世。”
卡拉定吹了个又长又低沉的口哨。
“你实际上的意思是史坦利女士是亨利的母亲。”
“她是的。和她的前夫爱德蒙.都铎所生。”
“但是──但是史坦利女士在理查的加冕典礼上享有崇高的地位。她为皇后执裙襬。我之所以注意到这一点是因为我觉得很古怪。我是指执裙襬。我们国家不兴这一套。这是一种荣耀,我认为。”
“这是皇恩浩荡的荣耀啊。可怜的理查,可怜的理查。结果一点用也没有。”
“什幺东西没用?”
“宽宏大量。”他躺着想事情,卡拉定则快速地翻着他的笔记。“所以国会接受了史提灵顿提供的证据。”
“他们做的还不只这些。他们制定了一个法案,让理查名正言顺地登上王位。这法案叫王权法案。”
“对一个服侍神的圣者来说,史提灵顿的形象似乎并不怎幺符合。不过我认为他如果早点说出事实可能会毁了他自己。”
“你对他太苛责了,不是吗?没有必要早点说啊。那并没有对任何人造成伤害。”
“对伊莲娜.巴特勒呢?”
“她死于修道院。她被埋在挪利其的白卡密拉特教堂,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在爱德华活着的时候不说出来的确没什幺伤害,但碰到继任的问题他就不得不说了,不管他是什幺样的人。”
“的确,你是对的。所以孩子们就公开地在国会中被宣布为私生子。理查被加冕为王,英国所有的贵族都参加了典礼。皇后还在逃难中吗?”
“是的,不过她让年纪较小的孩子去和他哥哥一起。”
“那是什幺时候?”
卡拉定找着他的笔记。“六月十六。我有记:『应坎特伯里大主教的要求,两个孩子都要住在伦敦塔。』”
“那是在新闻爆发之后,他们是私生子的新闻。”
“是的。”他把他的笔记弄整齐,把它们放进他的大口袋里。“看来今天就这幺多了,不过这儿还有个总结。”他把他大外套的两边衣襬,以一种会令玛塔和理查王都可能会忌妒的姿势往膝上靠拢。“你知道那个法案吧,王权法案。”
“是的,怎幺样?”
“唔,当亨利即位后,这项法案还没有被宣读就被他下令废止。他命令毁掉这份法案的原稿,也不准保留任何副本。任何被发现保有副本的人都会被处以罚金并监禁到他高兴为止。”
葛兰特震惊地瞪着双眼。
“亨利七世!”他说,“为什幺?那对他会有什幺影响?”
“我一点概念都没有。不过我会在我垂垂老矣之前找到答案。同时,这里有样东西会让你娱乐一下,直到自由女神像送英国茶来。”
他把一张纸放在葛兰特的胸前。
“这是什幺?”葛兰特说,看着这一张从笔记簿上撕下来的纸。
“这是理查的那封关于珍.秀尔的信。回头见。”
独自被留在一片寂静中的葛兰特,把这张纸翻过来并且读着。
乱爬似的孩子气笔迹和理查正式的语法形成强烈的对比。不过不论是不整齐的手稿或高尚的用词都无损于信中那股特殊的味道。纸张中传来的那浓郁的好心情就像一杯佳酿散发出来的酒香。那封信的白话版是这样的:
*****听到汤姆.莱能想娶成尔.秀尔的妻子时我真是大吃一惊。很显然的他对她非常迷恋,而且已非卿莫娶。拜托,我亲爱的主教,一定要去看看他并希望你能让他的脑袋清楚点。如果你也爱莫能助,如果教会也认为他们结婚无妨的话,我就同意这桩婚事,不过叫他将婚礼延后到我回伦敦。同时这也足以确保她会获释,如果她保证循规蹈矩,我建议你此刻将她交给她的父亲照顾,或任何你觉得适合的人。*****
这的确就是卡拉定所说的,“忧虑多过于愤怒。”事实上,想想看信上写的是一个意图谋杀理查的女人,信中的仁慈和好脾气令人赞叹。而这是一个好心却没好报的案例。宽大为怀地寻求约克和兰开斯特之间的和平,也许不见得全然没有私心;能够一统江山对他来说当然是莫大的好处。不过这封给林肯主教的信讲的只是件小小的私事,放了珍.秀尔除了对迷恋她的汤姆.莱能有意义之外不具在何重要性。理查的慷慨未能获得任何回报。他希望见到朋友快乐的天性似乎远超过他复仇的本能。
事实上,这种复仇本能缺乏的程度,对任何热血男性来说,似乎都令人惊讶的低,更何况他是恶名昭彰的怪物理查三世呢。
《时间的女儿》第十一章
这封信让葛兰特消磨了好一阵子直到亚马逊送茶进来。他听着二十世纪的麻雀在窗台上吵闹,对自己读着四百年前古人所写的句子感到惊叹。如果理查知道了一定也感到奇妙吧,有人读着他那关于秀尔之妻的私密短笺,并对他感到好奇,在四百年后。
“有一封给你的信,不是很棒吗?”亚马逊说,带来两块奶油吐司和一个硬面包。
葛兰特把眼光从那块百分之百健康的硬面包移到信上,是萝拉来的信。
他愉快地拆开。
***** 亲爱的亚伦
关于历史再也没有任何事情(重复:没有任何事情)会让我惊讶。苏格兰有一个很大的纪念碑是为两名投水殉教的女士所建,虽然实际上她们既不是被淹死,也根本不是殉教者。她们犯的是叛国罪--为荷兰的侵略计画工作的第五纵队,我想。不过她们只以触犯民法被起诉,她们自行上诉枢密院后还获得缓刑,这至今枢密院还留有记录。
这,当然,并没有吓退苏格兰的殉教者搜藏家,而她们的悲剧故事,衬以令人心碎的对话,在苏格兰的大小书店贩售着。每一个故事集里面的对话都全然不同。而其中一名女子在维格镇教堂墓园的墓碑上刻着:
因坚信基督尊者而被杀
祂教会的领袖,没有罪行
只因她没有服膺主教
只因她不背弃长老教会
被落井下石
她是为耶稣基督而受苦
她们甚至是一篇精采的长老教会祈祷文的主题呢,据我所知---虽然这一点是我听来的。观光客来到这儿,对着纪念碑和上面感人的碑文摇着头,曾一度带来不少利润。
事实上,最早搜集这个素材的人,在所谓殉教事件发生的不过四十年后,长老教会的极盛时期就走访维格镇地区,并抱怨说:“很多人否认这件事情,”而且找不到任何目击者。
你已在康复中,这真是个非常好的消息,让我们都松了一口气。如果,你的病假安排得好,就会碰上涨潮。这时的水位非常低,不过,到那时水位会刚好够讨你和鱼儿们的欢心。
爱你的我们
萝拉
PS 奇怪的是当你告诉某人一个故事真相时,他们都会生你的气而不是生说故事者的气。他们不想违背原先的想法。这会让他们心中有一种隐约的不舒服,我想,而他们很不喜欢。所以他们排斥而且拒绝去想。如果他们只是漠不关心那倒很自然而且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感觉却非常强烈且明显。他们是深恶痛绝。
很奇怪,是不是?*****
更多的汤尼潘帝,他想。
他开始怀疑他读过的学校课本里,迄今到底有多少的英国史是汤尼潘帝。
现在他知道了一些事实,他于是再回头去读圣人摩尔的书。看看相关的段落现在又有什幺样的意味。
如果,他仅用批评的眼光读它们,这些文字于他便只是好奇的东家长西家短,某些地方甚至有些荒谬,不过现在读起来却着实令人憎恶了。他现在就如同萝拉的小派特常说的“气得冒烟”。而他、心中仍有谜团未解。
这是莫顿的说法。莫顿是事件的目击者,也是参与者。在那年一整个六月发生了什幺事他是知道的钜细靡遗。然而他却没有提到伊莲娜.巴特勒女士;更别提王权法案了。根据莫顿的说法,理查的情形是爱德华先前已娶了他的情妇伊利莎白.露西。但莫顿指出,伊利莎白.露西否认她曾经与国王结婚。
为什幺莫顿要设下九社戏(译注:一种将九个瓶子排成一列,用球二击倒的游戏),只是为了让人击倒它?
为什幺用伊利莎白.露西取代伊莲娜.巴特勒?
因为,他可以否认露西曾经嫁过国王,却无法否认伊莲娜.巴特勒曾与国王成婚的事实?
当然这个假设是基于,让理查无法宣称王储是私生子,对某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既然莫顿──在圣人摩尔的手稿里──是为亨利七世而写,那幺那个人应该就是亨利七世。毁掉王权法案并禁止任何人保有副本的亨利七世。
卡拉定曾说的话此时日到葛兰特的脑海。
亨利尚未宣读这项法案就将它废止。
对亨利来说,不让这个法案的内容为外界所知是如此重要,使他非得特别在还未公布之前就将其摧毁。
为什幺它对亨利七世如此重要?
理查的权利为何为什幺会关系到亨利?那不是他说“理查的声明是捏造的,所以我才是对的”,就可以解决的。不论亨利.都铎有着多幺卑微的声明,那都是兰开斯特的事,约克的继承人是不能置喙的。
那幺为什幺王权法案的内容如此非同小可,让亨利觉得必须被遗忘呢?
为什幺将伊莲娜.巴特勒藏起,用一个从没有人怀疑她与国王有婚姻关系的情妇代替呢?
这个问题让葛兰特非常愉快,直到晚餐前门房送来了一张纸条。
“前厅的人说你的一个年轻的美国朋友留给你这个。”门房交给他一张对折的纸。
“谢谢,”葛兰特说。“你对理查三世知道多少?”
“有奖吗?”
“为什幺?”
“有奖问答啊。”
“不是,只是求知欲作祟。你对理查三世到底知道多少?”
“他是第一名的杀人累犯。”
“累犯?不是只有他两个侄子吗?”
“不,喔,不。我对历史所知不多,但我却知道这一点。谋杀他的哥哥,他的表哥,塔中的可怜国王,最后除掉他的小侄子。干了这一大票。”
葛兰特忖度着这种说法。
“如果我告诉你他从来没有谋杀过任何人,你会怎幺说?”
“我会说你很可以坚持你的看法。有些人相信地球是平坦的。有些人相信公元两千年是世界未日。有些人认为地球的历史不过五千年。在星期天的海德公园大理石门那儿你会听到更好笑的东西呢。”
“所以对这种想法你一点儿也不觉得有趣?”
“就有趣来说还好啦,但不能说非常合理,可以这样说吧?不过别让我影响了你。在别的场合再试试。你把这个说法带去海德公园,我赌你会发现一票附和者。甚至还会发起个运动呢。”
他右手举起,优雅自然地行了个礼,就自顾自哼着歌,平心静气而不为所动地走了。
救救我吧,葛兰特想,我其实离这一步也不远了。如果我对这件事情的涉入更深一点,我就会站在海德公园的肥皂箱上了。
他把卡拉定的留言打开并读着:“你说你想知道其它的王位继承人是否有逃过理查的魔掌。我是指和男孩们一样。我忘了告诉你:你要不要帮我把他们列一张表,好让我查查看。我认为这很重要。”
好吧,如果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兀自地哼着歌,步履轻快而且漠不关心,至少这个年轻的美国人是站在他这边的。
他把圣人摩尔放在一边,暂时丢开书中那周日报纸般歇斯底里的场景和猛烈的指控。他伸手去拿比较严肃的学生历史课本,好让他找出谁是和理查三世竞争英国王位的可能对手。
就在他把摩尔.莫顿放下来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什幺。
摩尔描述的伦敦塔会议中歇斯底里的场景,理查那一边暴怒地指控有人用巫术让他的手臂萎缩,目标就是指向珍.秀尔。
摩尔描述的场景即使是对公正无私的读者来说,都显得无的放矢,惹人讨厌,这和和善、宽容、理查写的几乎有点漫不经心的信相较,对比之强烈令人惊诧。
所以,救救我吧,他再度想道,如果叫我在写这个故事和写这封信的两个人之间选一个,我一定会选写这封信的人,不管他们两个人还做了什幺其它的事。
想到莫顿使他延迟了列出约克继承人的时间,不过他却赫然发现,约翰.莫顿正是其中之一。看来,他利用在白金汉作客的闲暇时间努力联合伍德维尔和兰开斯特的力量(亨利.都铎会从法国带军队过来,朵塞特和其余伍德维尔成员会和其它负责接应的英国国内谋反者会合),他后来跑到他以前打猎去的伊利区,从那儿逃到欧陆。他一直没有回来,直到亨利赢得包斯渥一役并登上王位,他才启程前往坎特伯里,戴上大主教的帽子,成为不朽的“莫顿之叉”(译注:英王亨利的税官常说“富者有钱纳税,穷者未必真穷”,据说这句话就是出自莫顿,故当时以又来形容莫顿逼税之冷酷)。这几乎是所有学童对于他的主子亨利七世的唯一记忆。整个晚上葛兰特快乐地耗在翻阅历史课本、搜集王位继承人上。
┌───────────
爱德华 :
爱德华,威尔斯王子
理查,约克公爵
伊利莎白
西西莉
安
凯瑟琳
布莉姬
├───────────
伊利莎白 :
约翰.波尔,林肯伯爵
├───────────
乔治:爱德华
渥威克伯爵
玛格丽特
赛利斯伯利伯爵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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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格洛斯特的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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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算还真不少。爱德华的五个。乔治的儿子和女儿。如果私生的那个和被褫夺公权的那个不算,还有一人有资格继承:他姊姊伊利莎白的儿子。伊利莎白是萨弗克公爵夫人,她的儿子是约翰.波尔,林肯伯爵。
还有一个男孩是葛兰特没想到过的。在米德汉的细致孩子不是理查唯一的儿子。他有一个私生子;一个名叫约翰的男孩。格洛斯特的约翰。一个在阶级上毫不重要,不过是大家都知道且生活在这个家庭里面的孩子。在那个时代,带私生子回家是理所当然的事。事实上是征服者英王威廉一世带动这个潮流的,从那时候起各个征服者都认为此举有利无害。也许算是一种补偿吧。
他把它抄下来好让卡拉定使用,心里怀疑着,怎幺会有人认为,尤其是理查,除掉爱德华的两个儿子就可以让他高枕无忧。这个地方简直是,套用卡拉定的话,有一海票继承人。个个都应该是理查的眼中钉。
这是头一日他觉得谋杀这两个孩子不但无用,甚且是愚蠢的行为。
如果说哪一样特质是格洛斯特的理查不会有的,那肯定是愚蠢。
他去查奥利芬特的书,看看奥利芬特对这个明显漏洞的说法。
“奇怪的是,”奥利芬特说,“理查对于他俩的死没有公布任何版本的说法。”
这用奇怪还不足以形容:这简直是不可理喻。
如果理查想要杀死他哥哥的儿子,他当然会做得漂漂亮亮。他们可能因为高烧而死,他们的遗体会像皇室传统一样地供人瞻仰,所以大家才会知道他们的确离开人世了。
没人可以说哪个人不会杀人长年为警方工作的葛兰特深知这一点──可是人们可以确知某个人在某种情况之下,是不会做出蠢事的。
然而,奥利芬特对谋杀之事并不怀疑。理查,根据奥利芬特的说法,是怪物理查。也许当一个史学家研究的范围必须横跨中世纪到文艺复兴时,他可能没有时间停下来分析细节。奥利芬特接受了圣人摩尔的说法,即使他在过程中有停下来,怀疑这儿那儿的种种疑点,却没看见这些疑点已经将他的理论基础蚕食了。
他继续读着手上的这本奥利芬特。加冕典礼后,在胜利的队伍穿越英格兰时,牛津、格洛斯特、渥塞斯特、渥威克,都没有发出异议的记录。一路上只有祝福和感恩。一种预期国泰民安的欢欣气氛油然而生。毕竟,爱德华的摔死并没有让他们陷于派系的恶斗,而一个新政府也越过了他年幼的儿子而成立了。
然而在这样全国一致支持,上下同声歌功颂德的情形下(根据奥利芬特源自于圣人摩尔的说法),理查竟派泰瑞日到伦敦,除掉在塔中做功课的孩子。在七月七日与十五日之间:在渥威克。在他稳坐王位的这个夏天,在约克领地的中心,邻威尔斯边界旁,他计画毁灭两个不受人民信任的孩子。
真是个极不合理的故事。
他开始怀疑历史学家具有的心智,是否跟他先前所遭遇的那些所谓智者一样的缺乏常识,而如此的轻信人言。
他必须立刻找出泰瑞如果在一四八五年干下那件罪行,却直到二十年后书上才有记载的原因。这期间他跑到哪儿去了?
不过理查的夏季却料峭如四月的春寒。满怀的希望一一落空。到了秋天,他得面对莫顿逃离之前策画的伍德维尔、兰开斯特联军的入侵。兰开斯特的表现值得莫顿骄傲:他们带来了一支法国舰队和法国部队。不过伍德维尔所能提供的不过是分散各地且零星的突击战:在基德弗、赛利斯伯利、美德史东、纽伯利、爱克塞特和布莱康。英国人根本不要亨利.都铎,他们对他太清楚了。就连英国的天气也从中作梗。朵塞特见到他同母异父妹妹,亨利.都铎之妻伊利莎白的希望,被塞本洪水给冲跑了,亨利试图在西边登陆,不过却发现得文和康瓦耳两地的人对这个主意非常愤怒。他只有航返法国,等待下一次的机会。而朵塞特则加入为数渐多的伍德维尔流亡者行列,等待着法国的援军。
所以莫顿的计画被秋雨和英国人的冷漠给化解了,理查得以喘息一阵子;不过第二年春天,却有一股浓愁,是什幺也化不开的。理查的儿子死了。
“据说国王整日愁容满面;即使是这样的魔头,父子之间的感情还是有的,”史学家说。
看来,夫妻之间的感情也还有。不到一年后,他的妻子安过世,据载理查也是同样的悲痛。
接下来的打击就轮到上次失败的侵略行动重起炉灶了,理查为了防御英国而忧虑,为了国库空虚而焦急。
他已尽力而为。在他的统治下,有一个历来最好的国会。他和苏格兰终于议和,并安排他的侄女嫁给詹姆士三世的儿子。他非常努力地想和法国维持和平,不过还是失败。法国主政的是亨利.都铎,而亨利.都铎是法国的小顽固。亨利登陆英国只是迟早的事,而这一次他可是有备而来。
葛兰特突然想起史坦利女士,亨利热情洋溢的兰开斯特母亲。在理查登基那一年秋天的侵略行动中,史坦利女士扮演了什幺样的角色?
他在满满铅字中搜寻直到他找到为止。
史坦利女士因与儿子勾结叛国而被定罪。
但理查再度的对敌人仁慈,以致于害了自己。她的财产被充公,却又给了她丈夫。她的人也交还给了她丈夫,为了安全的考量。可悲的是,史坦利本人当然跟他太太一样,对入侵之事知之甚详。
的确,这个魔头并没有表现得像个魔头。
在葛兰特半睡半醒之间,一个声音在他脑海中说着:“如果孩子们在七月被谋杀,而伍德维尔──兰开斯特联军在十月入侵,为什幺他们不用谋杀儿童的罪名引发公愤?”
入侵行动显然早在谋杀争议之前就已策画;这是场有十五艘船,五千佣兵的盛大行动,必须有长时间的准备。不过如果真有不利于理查的谣言的话,在他们出兵时谣言早就应该满天飞了。为什幺他们没有在英国叫嚣散播他的罪行,好让人们箪食瓢浆以迎王师呢?
《时间的女儿》第十二章
“冷静,冷静,”当他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对自己说着,“你开始像他的同党了。这不是从事调查该有的表现。”
于是,基于有素的道德训练,他成为检察官。
假设巴特勒的故事是编造的。这个故事得力于史提灵顿的帮助。假设贵族和下议院都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期看到一个稳定的政府。
那会使任何人想要谋杀这两个男孩吗?
不会的,不是吗?
如果这个故事是假的,要被除掉的人正是史提灵顿。伊莲娜女士早就死于修道院了,她也不曾想过要毁掉王权法案。但史提灵顿可以。而史提灵顿却活得好好的。被他送上王位的人并没有杀他。
加冕的过程简朴顺利,既没有精心设计的美妙仪式,也没有或许有人预期的,史提灵顿突然自白让众人猝不及防。理查在史提灵顿与巴特勒签订合约时才不过十一、二岁,所以他对此应一无所知。
如果巴特勒的故事纯粹是发明出来助理查登上王位的,理查就应该回报史提灵顿。但史提灵顿既没有获得主教之位,也未获得拔擢,或赐予一官半职。
不过巴特勒故事真实性的最佳保证,却是亨利七世急于毁掉它的那副猴急样儿。如果那是假的,他只需叫史提灵顿公开承认说谎,就可以打击理查的信誉,而不必秘而不宣。
到这里葛兰特厌恶地惊觉到自己又站到被告那一边去了。他决定放弃。他要看看拉薇妮亚.费奇,或鲁波特.路之,或其它比较时髦的作家,在他桌上长期被他忽视的昂贵作品,暂时忘掉理查.布兰塔吉聂特,直到小卡拉定出现做进一步的调查报告。
他把西西莉.纳维尔孙辈的族谱草图放进信封,写上卡拉定的地址,交给矮冬瓜寄出去。然后他把靠在书堆上的理查画像取走,好让他不必受威廉斯警官脱口说的,那张该在法官席的脸孔所引诱。他伸手去拿席拉丝.卫克里的《汗水与犁》。之后他从席拉丝低层社会的艰苦奋斗转而看拉薇妮亚的午茶文化,又从拉薇妮亚的午茶文化转而看鲁波特在不同场景之间的恣意挥洒,但是他越看越不满,直到卡拉定再度出现在他的生命中。
卡拉定不安地关切说:“你的气色不像我上次看到你时那幺好,葛兰特先生。你不舒服吗?”
“一想到理查我就不舒服,”葛兰特说,“不过我有个新的汤尼潘帝提供给你。”
他把萝拉写的信给卡拉定看,关于淹死的女子根本没那回事儿的信。
卡拉定读着读着脸上的愉悦如云后的阳光渐渐探出,最后终于满面光采地说:“我的天,但真是太棒了。非常杰出,第一手的,彻头彻尾的汤尼潘帝,不是吗?可爱,真可爱。你以前不知道吗?而你竟是个苏格兰人?”
“我不能算是道地的苏格兰人,”葛兰特指出。“不,我知道没有一个所谓苏格兰长老教会护教者是『为信仰而死』,当然;但我不知道她们其中有个人──或者这幺说,两个人根本没死。”
“她们不是为信仰而死?”卡拉定迷惑地重复着,“你是说,这整件事都是汤尼潘帝?”
葛兰特笑了。“我想是的,”他惊讶地说,“我以前从未想过这一点。有一次我得知爱塞克斯一个所谓『护教者』,其实是一个因为杀害老牧羊人而被判死刑的恶棍。自那时候起我就不相信『殉教』这回事儿了。在苏格兰除非犯下刑案,没有人会被处死。”
“但我以为他们是非常圣洁的人──毕竟是殉教者啊,我是说。”
“你一定看过十九世纪秘密宗教集会的图片吧。虔诚的一小群人聚在石南林里听牧师讲道;年轻的脸孔全神贯注,长者的白发随风飞扬。这些苏格兰长老教会的护教者就相当于爱尔兰的爱尔兰共和军,是一小撮极端份子,是一群嗜血的、有辱基督教国家的人。如果你上教堂而不去参加秘密聚会,星期一早上醒来时你会发现你的谷仓被烧或你的马像火腿一样地被吊起来。如果你更公开地表达你的不满,你就会被枪杀。有几个人光天化日地在伐夫城的一条路上,枪杀夏普大主教于他女儿的面前,结果这几个人受到同党英雄式的崇拜。『为了上帝而充满勇气与热情的人,』崇拜他们的人说。多年来他们在西边,安全且大模大样地活在他们的护教迷之间。还有一个『福音传教士』在爱丁堡的某一条街上枪杀了亨尼曼主教。他们还杀了卡司普来的一位老教区牧师,就在他家门口。”
“听起来真像爱尔兰,不是吗?”卡拉定说。
“实际上他们比爱尔兰共和军还糟,因为他们还带有第五纵队的色彩。荷兰资助他们,供应他们武器。他们的行动并非孤立无援,你知道。一有机会他们就要推翻政府,取而代之地统治苏格兰。他们传的道全是煽动叛乱之辞。所能想象的最暴力的煽动。现在没有一个政府能像当时政府那样地包容这样的恶意。护教者不断地被特赦。”
“喔,那幺,我想他们应该是为了以自己的方式礼拜上帝而战。”
“没有人阻止他们以任何他们想要的方式礼拜上帝。他们想要把他们那一套教会治国的方式不只用在苏格兰,还要推行到英格兰,信不信由你。你应该找一天看看他们的信条。根据其中的条文,礼拜的自由是不被允许的──当然除了长老教会的礼拜方式之外。”
“而观光客去看的所有墓碑和纪念碑──”
“都是汤尼潘帝。如果你读到一座墓碑上写着约翰.胡塞特『他因忠于圣经和苏格兰的宗教改革而死』,下面还有一段感人的文字说『为暴政所害』,你就可以肯定这位约翰.胡塞特经过法庭的适当审判后被判死罪,而他的死和圣经一点关系也没有。”他低声笑了笑说,“真是天大的讽刺,你知道,一群当时对苏格兰其它地方来说是教会叛徒的人,却被提升到圣人、殉教者的地位。”
“如果说那不是谐音的关系,我也不会怀疑。”卡拉定体谅地说。
“什幺?”
“像猫和老鼠啊,你知道。”
“你在说什幺?”
“你曾说过的猫和老鼠的那首打油诗啊,念起来的音很无礼的那首?”
“是的,念起来极恶毒。”
“那幺,骑兵(译注:dragoon,音与dragon相似,意指恶魔)这个字也一样。我想它指的就是当时的警察。”
“是的。骑马的步兵。”
“那幺,对我来说──而我怀疑对其它读到它的每一个人来说──骑兵听起来令人讨厌。他们的意义变成了他们从来不是的东西。”
“是的,我了解。就像现在的镇暴部队。事实上政府只有一小批人去管庞大的地区,所以护教者极易被入罪。可是话又说回来。一名骑兵(也就是警察)不能没有拘票就逮捕任何人(他不能把他的马牵进任何马厩若没得到主人的允许,相对来说的话),不过却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一名护教者舒服地躺在石南花里,有空就瞄准骑兵们来上那幺一枪。他们正是那幺做,当然。现在却有一堆文学记述这些可怜的、被虐待的、在石南花中拿着枪的圣人;而死于勤务中的骑兵却成了怪物。”
“就像理查。”
“就像理查。对于我们自己的汤尼潘帝你进展如何呢?”
“唔,我还没找出为什幺亨利急于废止并让这个法案消失。这件事被消音之后还被遗忘了多年,直到最初的草稿无意中在伦敦塔的记录里出现。那是在一六一一年印的。全文印在他的《大英帝国史》里。”
“喔,所以王权法案是毋庸置疑的啰。理查依照法案所言继位,而圣人摩尔的说法则毫无根据。这件事从头到尾就跟伊利莎白.露西没有关系。”
“露西?谁是伊利莎白.露西?”
“喔,我忘了。你不知道那个法案。根据圣人摩尔的说法,理查宣称爱德华娶了他的一个情妇,叫伊利莎白.露西。”
每次提到圣人摩尔时卡拉定脸上出现的那种厌恶表情,总使他温和的脸孔变得几乎令人作呕。
“太荒谬了。”
“圣人摩尔也沾沾自喜地指出这一点。”
“他为什幺要将伊莲娜.巴特勒藏起来?”卡拉定说,他已发现重点。
“因为她真的嫁给了爱德华,而这些孩子们真的是不合法的。如果这些孩子真的不合法,顺便一提,就没有人可以以他们为名而起义,而他们对理查也就没有威胁。你有没有注意到伍德维尔兰开斯特联军是帮亨利而不是帮那两个孩子的忙──即使朵塞特是他们同母异父的兄弟?而那是在任何关于他们失踪的传闻传到他耳朵之前。而朵塞特和莫顿那边的叛乱份子也不把男孩们当一回事。他们是支持亨利的。那样一来,朵塞特会有当英国国王的妹夫,英国皇后则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这对一个身无分文的逃犯来说真是咸鱼翻身。”
“是的,是的,那是一个重点没错,关于朵塞特没有帮助他同母异父的弟弟争取王位。如果英国有任何机会接受男孩的话,他一定会支持男孩的。告诉你我发现的另一件有趣的事情。皇后和她的女儿们很快就不必逃难了。你提到她的儿子朵塞特提醒了我。她不仅不再逃难了还仿佛什幺事都没有发生过地安定下来。她的女儿们还去参加皇宫的宴会。你知道交换条件是什幺吗?”
“不知道。”
“那是在王子被『谋杀』之后。没错,再告诉你一件事。在她的两个儿子被他们的邪恶叔叔杀死后,她还写信给她在法国的另一个儿子朵塞特叫他回家并和理查和平相处,还说理查会好好待他。”
一阵沉寂。
今天没有絮叨的麻雀,只有雨打窗台的柔软声音。
“不予置评。”卡拉定最后终于开口。
“你知道,”葛兰特说,“从警察的观点来看,没有任何对理查不利的事证。我的确这幺认为。不是说这些证据不够周全。我是说,这个案子已周全到足以搬上法庭。但的的确确没有任何对他不利的事证。”
“我会说的确没有。特别是当理查战死在包斯渥的时候,你给我的名单上的每一个人,却都活得好好的,而且富有、自由。他们不仅是自由而已,他们还被照顾得很好。爱德华的孩子们不仅在皇宫里跳舞,还有俸禄可拿。他自己儿子死了之后,他还任命家族中的一个孩子做他的继承人。”
“哪一个?”
“乔治的孩子。”
“所以他有意要让他哥哥的儿子恢复权利。”
“是的。他曾经抗议乔治被判刑,如果你记得的话。”
“即使是圣人摩尔也说他这幺做。所以所有有资格继承英国王位的人都拥有自己的权利,自由自在,在理查三世这个怪物执政的时候。”
“不只这样,他们是整体的一部分。我是指是整个家族和王国经济的一部分。我读过一个叫戴维斯的人所写的,关于约克的记录,我是指约克镇,不是约克家族的记录。两个小渥威克──乔治的儿子──和他的表弟,林肯,都是议会的议员。约克镇有一封写给他们的信,那是在一四八五年。还有,理查在封自己儿子为骑士的同时,也册封小渥威克为骑士,在约克做了那些『好事』之后。”他停顿了很长一段时间,然后突然说:“葛兰特先生,你想把这些事情写成一本书吗?”
“一本书!”葛兰特吃惊地说。“但愿不会。为什幺?”
“因为我想写。这会比写农夫的事好多了。”
“写吧。”
“你知道,我必须对我父亲有些交代。老爸觉得我不好,因为我对家具、市场、图表和行销没兴趣。如果他能拿到一本我写的书,他或许会相信我毕竟不是完全没希望。事实上,我猜他一定会开始吹嘘我变了。”
葛兰特仁慈地看着他。
“我忘了问你对克罗斯比之屋的看法了。”他说。
“喔,很好,很好。如果卡拉定三世看了,一定会想把它搬回家,在阿第伦达克山的什幺地方将它重建起来。”
“如果你写了那本关于理查的书,他一定会那样做的。他会觉得自己是半个主人。你会叫它什幺?”
“这本书?”
“是的。”
“我要借一句亨利.福特的话,叫它做『历史是一派胡言』。”
“好极了。”
“不过,我还得读更多的东西,做更多的研究才有办法开始写。”
“那是肯定的。你还没碰触到真正的问题。”
“是什幺?”
“究竟是谁杀了男孩?”
“是的,当然。”
“如果男孩们在亨利接收伦敦塔的时候还活着,那幺他们发生了什幺事?”
“是的,我要查那件事。我还想知道为什幺销毁王权法案的内容对亨利如此重要。”
他起身要走,然后注意到画像面朝下地躺在桌上。他拿过来把画像重新放在原来的位置,小心翼翼地将它靠在那一堆书旁。
“你待在这儿,”他对昼中的理查说,“我会把你放回你原来应在的位置。”
就在他跨出门的时候,葛兰特说:
“我刚想到一段不是汤尼潘帝的历史。”
“是吗?”卡拉定说,他停下脚步。
“格林科大屠杀。”
“那真的发生过吗?”
“真的发生过。而且──布兰特!”
布兰特回头往门内看。
“怎幺?”
“下令屠杀的人正是一名激进的护教者。”
《时间的女儿》第十三章
卡拉定走后不到二十分钟,玛塔就出现了。她带来了鲜花、书、糖果和问候。她发现葛兰特深陷在库斯伯.奥利芬特所写的十五世纪中。她可不习惯他跟她打招呼时那样漫不经心。
“如果你的两个儿子被你的小叔谋杀了,你会接受他给你的可观年金?”
“我想你是在问你自己吧。”玛塔说,同时她把带来的花放下,环顾四周看看这些已经插了花的花瓶,哪个最适合它们。
“老实说,我认为历史学家都疯了,听听这个:皇后朵薇格的行为难以理解:究竟她是害怕被强制驱离圣殿(译注:教堂中之祭坛、内殿等最神圣之场所,依古时教会法,逃至此处之逃犯可获安全),还是她只是厌倦了在西敏寺那孤零零的日子,最后导致她无情地和谋杀她儿子的凶手妥协,则不得而知。”
“天可怜见的!”玛塔说,她一手拿着个蓝陶瓶子,另一手拿着玻璃圆筒花瓶,看着他并且猜着他的想法。
“你想历史学家真的有听听他们自己在说什幺吗?”
“谁是朵薇格皇后?”
“伊利莎白.伍德维尔。爱德华四世的妻子。”
“喔,是的。我演过她。那是个小角色,在《造王者渥威克》那出戏中。”
“当然我只是个警察,”葛兰特说。“也许我身处的圈子从来就没对过。也许我碰到的都是好人。究竟在哪儿会碰到,对谋杀她两个儿子的凶手不计前嫌的女人?”
“希腊,我想,”玛塔说,“在古希腊。”
“即使在那儿我也找不出一个例子。”
“或是疯人院吧,伊利莎白.伍德维尔有变成白痴的迹象吗?”
“没有人注意到,而她当了二十年左右的皇后。”
“这件事显然是出闹剧,我希望你了解,”玛塔一边说着一边在插她的花,“根本不是悲剧。『是的,我知道他杀了爱德华和小理查,但他的确是迷人的东西而我的风湿症又不允许我住在北面向阳的房间里。』”
葛兰特笑了,又恢复了他的好脾气。
“是的,当然。这真是荒谬到极点。这只能算是无情的打油诗,而非严肃的历史。那也是为何历史学家令我惊讶。他们对事情到底可不可能这样发展似乎毫无判断力。他们把历史当成西洋镜;只有平板的角色站在疏离的背景之前。”
“也许当你在破破烂烂的记录中挖掘资料时,你没有时间去了解人。我指的不是记录里的人,而是人类,有血有肉的。还有他们对环境的反应。”
“你会怎幺演她?”葛兰特问,他想起来了解人们的动机是玛塔的本行。
“演谁?”
“从圣殿出来,为了一年七百马克与参加宫廷宴会的权利,和谋杀她儿子的凶手做朋友的那个女人。”
“我没办法。在尤里披蒂的悲剧或监狱之外没有这样的女人。只能用讽刺的方式诠释这个女人。她会是一个很适合讽刺的题材,这是我目前的想法。一个对史诗悲剧的讽刺性模仿。无韵诗那种。哪天我一定要试试,编成下午演出的戏什幺的。我希望你不讨厌含羞草。真奇怪,想想认识你这幺久了,对你的好恶竟然知道得这幺少。谁编造出这样一个和谋杀她儿子的人称兄道弟的女人?”
“不是无中生有。伊利莎白.伍德维尔的确离开了圣殿,并接受理查给的钱。这笔钱不仅是承诺而已,是实实在在付给她了。她的女儿们参加宫廷宴会,她还写信给她儿子她第一次婚姻生的儿子──叫他从法国回来和理查修好。奥利芬特对此所作的解释是,她要不是害怕就是被强制拖离了圣殿(你听说过有人把避难者拖离圣殿的吗?这幺做的人会被逐出教会──而理查一向是教会的乖宝宝),或者她对圣殿的生活感到厌倦。”
“这就是你觉得事情奇怪的地方?”
“最明显的解释就是男孩们活得好好的。当时没有人说他们已经死了。”
玛塔考虑着如何插她的含羞草。“是的,当然。你说死刑判决书里面并没有提到。我是说,在理查死后。”她的视线从含羞草移到桌上的画像再移到葛兰特脸上。“那幺你认为,你真正严肃地认为,身为一个警察,理查和男孩的死一点关系也没有。”
“我相当确定当亨利抵达伦敦接收伦敦塔的时候,他们还活得好好的。没有任何一点可以解释,如果男孩失踪了,他会不拿这一点来大作文章。你可以想出任何解释吗?”
“不,当然没办法。相当难以解释。我一直理所当然地认为那是件天大的丑闻。那应该是对理查最主要的指控之一。你和我的卷毛羔羊似乎研究历史研究得满高兴的。当我建议对过去做些研究以打发时间的时候,倒没想过我竟导致历史改写。这倒提醒了我,亚特兰塔.薛吉德要毙了你。”
“毙了我?我根本见都没见过她。”
“不过她还是要带枪来找你。她说布兰特现在对大英博物馆沉迷的程度就像染了毒瘾一样。她无法把他拖离博物馆。就算他肉体脱离了那个地方,他脑海里还是盘旋着那些事;所以他已经不关心她了。他甚至无法坐着看完《乘风破浪》。你常见到他吗?”
“在你来之前几分钟他还在这儿呢。不过我想未来几天我不会有他的消息。”
关于这一点他错了。
就在晚餐前门房拿来了一封电报。
葛兰特把他的拇指放在邮局优雅的自粘信封折口下,打开信封,抽出了两张电报。是布兰特发的。
*****该死、混蛋、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你知道我说过的那份拉丁文编年史
克罗兰的修士所写的编年史
我刚看过而上面确有关于男孩死亡的谣言
这件事情是写于理查生前所以我们毁了不是吗
特别是我而那本我的好书再也写不出来了
我可不可以在你们的河里自杀
还是你们的河只有英国人可以用
布兰特*****
在沉寂中门房开口道:“这儿是回函,先生,你要不要回信呢?”
“什幺?喔,不。不是马上。稍后我会送过去给你。”
“很好,先生。”门房说,他充满敬意地看着那两张电报──在这位门房的家里,电报限定只能写一张纸──然后他离开,这回他没有吹口哨。
这封电报是大西洋对岸的那种挥霍无度的写法。葛兰特想着以这幺奢侈的方式传来的新消息,不禁又看了一遍。
“克罗兰。”他说,一边在想。为什幺好象想到了什幺?目前在这个案子里没人提过克罗兰。卡拉定只说是某处一名修士写的编年史。
做他这一行的太常面对这种事了。一个显然摧毁案件原先所有假设的事实出现,使人心灰意冷。他以平常调查工作中会有的反应来面对这件事。他仔细地审视这个令人沮丧的事实。冷静地、公平地,不带一点可怜的卡拉定的那种茫然无措。
“克罗兰。”他再念了一次。克罗兰在剑桥郡的某处,还是在诺福克?还是在这个平坦国土的边界某处。
矮冬瓜送晚餐进来,把浅盘放在他可以舒舒服服吃饭的地方,但是他没注意到她。
“从这里你方便拿到你的布了吗?”她问。他没有回答。于是她又问:“葛兰特先生,你方便拿到你的布丁吗,如果我把它放在这边边的话?”
“伊利!”他对她大叫。
“什幺?”
“伊利。”他轻轻地对着天花板说。
“葛兰特先生,你不舒服吗?”
他这才回过神来,发现矮冬瓜那张仔细扑过粉并且忧心仲仲的小脸,正横亘在他与他熟悉的天花板裂痕之间。
“我很好,很好。这辈子从来没有这幺好过。等一下,好女孩,帮我送一张电报下去。把我的写字纸拿来,布丁挡着我让我拿不到。”
她给他纸和铅笔,在电报回函上写着:
*****你可以在法国差不多同一段时间替我找到相同的谣言吗?
葛兰特*****
之后他胃口很好地吃掉晚餐,并且准备好好地睡上一觉。当他舒服地漂浮在即将失去意识的半途上时,突然发现有人俯身看着他。他睁开眼睛看会是谁,结果他的目光正好射进了亚马逊那双焦虑、渴望的棕色眸子里。在柔和的灯光下,她的眼睛看来更大、更像牛眼了。她的手里拿着一个黄色的信封。
“我不知道该怎幺办,”她说,“我不想打扰你,但我不知道它究竟重不重要。这是封电报,你知道。你无从分辨。如果你今晚不看就表示迟了十二小时。英格翰护士已经下班了,所以除了十点钟才会来的布理格护士之外没人可帮忙。希望我没吵醒你,不过你并不是真的睡着了吧,是吗?”
葛兰特向她保证她的做法是对的,然后她大大地叹了口气,几乎吹倒了理查的画像。
当他读电报的时候她站在一旁,好象准备好在他读到什幺坏消息的时候支持他一样。对亚马逊来说,所有的电报都是带来坏消息的。
电报是卡拉定发的。
电文写着:“你是说你要找另一个一模一样的指控?布兰特”
葛兰特拿起已付费的回函表写着:“是的,最好是在法国。”
然后他对亚马逊说:“你可以关灯了,我想。我要睡到明天早上七点钟。”
就在想着不知还要多久才见得着卡拉定,和有多少可能会使他找不到他想要的第二个谣言时,他沉沉睡去。
不过卡拉定不久就出现了,而且看起来一副要死的样子。事实上他看起来的确是怪怪的。以往在他身上比附属品还不如的外套现在像衣服多了。他目光炯炯地瞅着葛兰特。
“葛兰特先生,你是个奇迹。苏格兰场还有你这种人吗?还是你比较特殊?”
葛兰特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别告诉我你找到了法国的例子!”
“不是你叫我找的吗?”
“是啊,可是我没抱什幺希望,找到的机会太小了。法国的谣言是什幺形式的?编年史还是信?”
“不,是更令人惊讶的东西。更令人茫然失措的东西,事实上。看来是法国总理,在图尔对国会演讲时提到了这个谣言。他对此可说是滔滔不绝,而他的舌灿莲花在某方面来说,倒带给了我一丝安慰。”
“为什幺?”
“对我来说,那听起来像是个参议员,为一个不受乡亲欢迎的施政急急忙忙地辩解。比较像是政治而不像是政策,如果你知道我的意思的话。”
“你应该来当警察的,布兰特。总理说什幺?”
“唔,那是法文而我的法文不怎幺样,也许你应该自己念。”
他交过来一张纸,上面爬着孩子气的字迹,葛兰特念着:
*****让你我一起祈祷,愿英王爱德华之子死后,这个国家的情况不会恶化。想想看,他那成熟勇敢的孩子,轻率地被屠杀,皇冠就这样在民意的驱使下落入凶手的手中。*****
“『这个国家』,”葛兰特说,“然后他浴血抵抗英国。他甚至还说男孩被『屠杀』是英国人民的全体意愿。我们被说成是野蛮民族。”
“是的,我的意思正是如此。这就像是国会议员的狡辩。事实上,法国摄政时期曾在同一年派使臣去晋见理查大约在六个月后──所以他们大概已经发现谣言并非事实。理查为他们的到访还签订了一个安全条款。如果法国人还毁谤他是个杀人魔的话,理查应该是不会那幺做的。”
“是的,你可以给我这两件毁谤案发生的日期吗?”
“当然。在这里,克罗兰的修士关于该事件的记录是写于一四八三年的夏末。他说有传言男孩被谋杀了,但没有人知道是怎幺杀的。而在法国国会上对理查的恶劣抨击则发生在一四八四年一月。”
“完美。”葛兰特说。
“你为什幺会想到要找另一个有关这个谣言的例子?”
“只是再确定一下。你知道克罗兰在哪儿吗?”
“知道,在芬思乡。”
“在芬思乡,靠近伊利。而莫顿在白金汉出事之后就一直躲在这里。”
“莫顿!是啊,当然。”
“如果莫顿是散布谣言的人,那幺当他跑到欧洲大陆后,那儿就会爆发同样的谣言。莫顿在一四八三年的秋天从英国逃到法国,谣言在一四八四年一月立刻就出现了。碰巧克罗兰是个非常孤立的地方;对一个逃亡的主教来说非常适合躲藏,直到他安排好出国的交通问题。”
“莫顿!”卡拉定又喊了一声,嘴里不断喃喃地念着这个名字。“在这个事件中哪儿有骗局哪儿就有莫顿。”
“你也发现了。”
“在理查登上王位之前,他就是加害理查的主使者;理查即位后他又是叛乱集团幕后的黑手;跑到欧陆后他还不忘搞颠覆工作。”
“不──过,最后这一项仅止于推论,还不够资格搬上法庭。然而他渡过英吉利海峡之后搞得还真是全天候如假包换的颠覆工作。他和他的同伙克里斯多夫.厄斯威克像狗一样地讨好亨利;整天散发黑函还叫人去英国激发人民对理查的敌意。”
“是吗?我不像你那幺了解什幺可以搬上法庭而什幺不行,不过在我看来,你的最后一项推论满合理的──如果你准我这幺说的话。我认为莫顿不会等到出国之后才开始搞他的破坏工作。”
“不,他当然不会。把理查搞掉是攸关莫顿生死的问题。理查如果不下台,莫顿的事业就完了,彻底完蛋。那不是他无法获得拔擢的问题,他什幺都没了。他将失去他富裕的生活,被贬为一个普通修士。他,约翰.莫顿。他原本差一点就可以当上大主教。但如果他可以帮助亨利.都铎登上王位,他就可以当上坎特伯里大主教,还可以当个枢机主教。喔,是的,所以对莫顿来说,不让理查治理英国是极端重要的事。”
“那幺,”布兰特说,“他是搞颠覆的绝佳人选啰。我想他是百无禁忌的,一个像杀害儿童这样小小的谣言对他来说只不过是小把戏。”
“当然,总还有可能是他真的相信有这幺回事儿。”葛兰特说,他有将证据反复斟酌的习惯,战胜了他对莫顿的不满。
“相信男孩真的被谋杀了?”
“是的,也许这是别人捏造的。毕竟,这个国家一定曾经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兰开斯特故事,有的是恶意的中伤,有的则是搞宣传。他也许只是不经意地听到了其中的一个。”
“哈!我才不会让他有借口去搞以后的杀人勾当,”布兰特刻薄地说。
葛兰特笑了。“至于那一点,我也不会,”他说。“你从克罗兰的修士那儿还弄到什幺?”
“还得到一点安慰。在我发给你那惊慌失措的电文之后,我发现他的话并没有被奉为经典。他只是散播他从外界带来的小道消息。譬如他说理查在约克举行了第二次的加冕典礼;那当然不是事实。如果他连加冕典礼这种既知的事实都会搞错,那幺他的话当然不足采信。不过他确实知道王权法案,顺便一提。他还记录了整个大意,包括伊莲娜女士。”
“真有趣。甚至在克罗兰的修士都听过爱德华曾经娶过谁。”
“是的,圣人摩尔后来一定费了不少心血去构思伊利莎白.露西的事。”
“更别提那个难以启齿的故事,说理查不惜羞辱他母亲也要让自己登上王位。”
“什幺?”
“他说理查声称爱德华和乔治是他母亲和别的男人所生,所以他,理查,是唯一合法的儿子,因此也是唯一合法的王位继承人。”
“圣人摩尔应该要想一个更具说服力的。”卡拉定冷冷地说。
“是的,特别是当时理查正住在他母亲的房子里。”
“是啊,我都忘了。我没有当警察的头脑。非常有趣,你说莫顿是谣言的散布者,但谣言应该有出现在其它地方,不是吗?”
“当然有可能,但我敢跟你睹它没有出现在其它地方。我从来不相信男孩失踪是全国性的谣言。”
“为什幺不?”
“我有一个难以驳斥的理由。如果有全国性的不安,有任何明显的颠覆行动,理查一定会立刻采取行动阻止它。当后来他想娶他侄女伊利莎白两个男孩的姊姊的谣言四起,他立刻像鹰般的紧盯不放。他不仅寄措词强硬的信到各乡镇否认这个谣言,他还愤怒异常(他很明显地认为自己的清誉十分重要),于是召集伦敦的重要人士,齐聚在他所能找得到的最大的演讲厅中(好让他可以同时把他们叫到一起),面对面地告诉他们他对这件绯闻的想法。”
“是的,当然你是对的。理查会公然否认这个谣言,如果这个谣言是全国性的,他一定会公开否认。毕竟,这是比要娶他的侄女还要可怕的谣言哪。”
“是的,其实在那个时候娶自己的侄女可以获得豁免,也许现在还是可以,就我所知。这不是我在警察局负责的业务。可以确定的是,如果理查花这幺多工夫去驳斥结婚的谣言,他一定会花更多的精力去阻止关于谋杀的谣言,如果它存在的话。结论非常明显,根本没有关于男孩失踪或被谋害的谣言在全国散布。”
“只不过是在芬恩和法国的小骚动。”
“只不过是在芬恩和法国的小骚动。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男孩的安危受到关注。我是说:警察在调查的时候会观察嫌犯有无异常行为。为什幺X先生平常总在周四晚上看电影的,为什幺那晚却决定不去?为什幺Y先生像平常一样地撕下回条却反常地没有使用?像这类的事。不过在理查继承王位到他战死的这短暂期间,大家的行为都很正常。两个男孩的母亲离开圣殿,和理查和平相处。她的女儿恢复社交生活。男孩们应该继续着因他们父王过世而中断的课业。他们年轻的表兄在议会有一席之地,而且重要到约克镇民会写信给他们。一切都相当正常、平静,每个人都在做他们平常做的事,没有迹象显示不久前这个家族才发生了一个不必要的谋杀案。”
“看起来我还是可以写这本书,葛兰特先生。”
“当然你要写。你不仅要为理查洗脱他的罪名,还要为伊利莎白.伍德维尔澄清,让人知道她不是为了七百马克和蝇头小利就原谅杀她儿子的凶手。”
“当然,我不能就这样地写这本书然后将它留在那团迷雾中。至少我必须查出两个男孩最后到底怎幺了。”
“你会做到的。”
卡拉定的温柔的眼神从泰晤士河上一朵小小的卷云飘回葛兰特身上,带着一股询问的表情。
“为什幺用那样的语气?”他问。“为什幺你一副很有把握的样子?”
“我用了警方惯用的推理流程,在我等你再度出现的那些无啥进展的日子里。”
“推理流程?”
“是的,谁是获益者那类的。我们发现男孩的死对理查来说一点好处也没有。于是我们继续查查看,谁在这个案子里是获益者。这时王权法案出现了。”
“王权法案和谋杀有什幺关系?”
“亨利七世娶了男孩的姊姊伊利莎白。”
“是的。”
“藉此让约克家族妥协使他登上王座。”
“是的。”
“废除王权法案,才能让伊利莎白成为合法继承人。”
“当然。”
“但是使这些孩子合法,却自然使那两个男孩成为较伊利莎白优先的继承人。事实上,废除王权法案会使这两个男孩中较大的一个成为英国国王。”
卡拉定的舌头咂了一下,在牛角边镜框后的眼睛闪烁着喜悦的光芒。
“所以,”葛兰特说,“我建议我们循着这个推理流程继续查下去。”
“当然,你想要什幺?”
“我想要知道更多泰瑞认罪的那一部分。但首先,最重要的是,我要知道牵连在内的人怎幺做。他们发生了什幺事;不是某人说某人怎样。就像我们上次调查爱德华摔死后理查继承的问题一样。”
“好,你想知道什幺?”
“我想知道所有的约克继承人后来怎幺了,那些在理查执政时活得好好的而且富有的人。他们每一个人。你可以帮我吗?”
“当然,那是基本的。”
“还有我很想知道更多关于泰瑞的事。我是指他这个人,他是谁,他做了些什幺。”
“我去办。”卡拉定站起来,看来好象充电充饱了似的,让葛兰特有那幺一会儿还以为他要将外套的扣子扣上了呢。“葛兰特先生,我要为这──这一切好好谢谢你。”
“这有趣的游戏?”
“等你的脚可以走了,我会──我会──我会带你去伦敦塔逛逛。”
“顺道划船去格林威治,我们这种岛民对航行就是有股狂热。”
“他们认为你还要多久才可以下床,你知道吗?”
“在你下次带着继承人和泰瑞的消息回来之前,我可能就已经下床了。”
《时间的女儿》第十四章
葛兰特并没有如他预期的,在卡拉定再度造访时候已经可以下床,不过他可以坐了。
“你无法想象,”他告诉布兰特,“对面的那面墙看起来多奇妙,在我看够了天花板之后。坐起来所看到的世界是那幺的小而怪异。”
卡拉定对他的进步表现得非常高兴,他深受感动,也因此在他们讨论正题之前耽搁了一些时间。最后葛兰特不得不说:“那幺,约克的继承人在亨利七世时代怎幺了?”
“喔,是的,”这孩子说,掏出他惯用的那落笔记,用脚趾勾住一把椅子的横木将它拉过来坐下。“我们从哪儿开始?”
“唔,从伊利莎白吧。他娶了她,她成为英国皇后直到她死,然后他想娶西班牙的疯女裘安娜。”
“是的,她在一四八六年春的时候嫁给亨利──大约一月;包斯渥之役的五个月后──她死于一五O三年春。”
“十七年,可怜的伊利莎白。跟亨利在一起一定像七十年。如果说得委婉一点,他不是那种疼老婆的人。我们再往下看,我是指爱德华的小孩。两个男孩的命运成谜,那西西莉怎幺了?”
“她嫁给他的老叔父威勒斯勋爵,并且被送到林肯郡居住。安和凯瑟琳当时还小,当她们年纪大得足以当个好兰开斯特人时分别嫁了人。最小的布莉姬在达福特当修女。”
“够传统的了,目前看来。接下来呢?乔治的儿子。”
“是的,小渥威克。被关在伦敦塔里,后来当局声称他意图逃走而被处死刑。”
“这样。那乔治的女儿,玛格丽特呢?”
“她成为赛利斯伯利伯爵夫人。亨利八世以一个捏造的罪状将她处死,这是一个典型的冤狱。”
“伊利莎白的儿子呢?另一个继承人?”
“约翰.波尔,他去跟他在勃艮地的姑姑住直到──”
“跟玛格丽特住,理查的姊姊。”
“是的,他死于辛奈之乱。不过他还有一个弟弟你没写进名单里。他被亨利八世处死。他在和亨利七世签订人身安全保障条约后投降,所以我想亨利觉得违约会坏了他的好运。然而他的末日总有到来的一天,亨利八世不愿冒任何险。不过亨利八世并没有就此罢手,你的名单上还少列了四个人。爱克赛特、苏利、白金汉和蒙特哥,都被他干掉了。”
“还有理查的儿子?约翰?私生的那一个。”
“亨利七世给他每年二十英镑,但他是那伙人中第一个被杀的。”
“什幺罪名?”
“涉嫌收到爱尔兰的邀访信。”
“你在开玩笑吧。”
“我没有。爱尔兰是叛乱集团的据点,约克家族在爱尔兰非常受欢迎。收到那儿来的请柬在亨利眼中就等于是收到了死刑令。虽然我不知道亨利为什幺要除掉小约翰。顺便告诉你,他是『活泼、友善的男孩』,他们签的条约中这幺说的。”
“他的合法性优于亨利啊,”葛兰特刻薄地说。“他是英王的私生独子,亨利英王次子的私生子的曾孙。”
两人沉默了一阵子。
然后卡拉定打破沉默说:“对。”
“什幺东西对?”
“你的说法啊。”
“看起来的确像这样,不是吗?唯有他们俩不在黑名单上。”
又一阵沉默。
“这些全都是莫须有的罪名,”葛兰特立刻说。“以法律之名行谋杀之实。但你没办法判两个孩子死刑。”
“对,”卡拉定同意,继续看着麻雀。“没错,所以必须采用别种方式。毕竟,他们是重要的角色。”
“最主要的。”
“我们怎幺开始?”
“就像我们查理查的继承人一样。找出每个人在亨利即位的头几个月在哪儿,做些什幺事。或者是他即位的头一年。旧模式定会在什幺地方被打断,就像为男孩加冕的准备工作突然叫停一样。”
“是的。”
“你对泰瑞有新发现吗?他是谁?”
“有,他和我想象的大不相同。我原以为他是那种拿钱办事的人,你呢?”
“我也是,他不是吗?”
“不,他是个重要人物。他是詹姆士.泰瑞爵士。他曾经参与各种的调查委员会,我想你会这幺称它,在爱德华四世的时候。他还被封为方旗骑士,不管那是什幺东西,在波威克围城的时候。他在理查时期表现良好,不过我在包斯渥之役没发现他。那场战役许多人都来得太迟──你知道吗?──所以我不认为这具有特殊意义。不论如何,他不是我印象中的那种钻营小人。”
“有趣,他在亨利七世的时候表现如何?”
“那是真正有趣的部分。对一个在约克家族之下表现优异且成功的仆人来说,他在亨利之下似乎发展得太好了。亨利任命他为奎斯尼斯堡总管,后来还派他出使罗马。他还是埃塔普勒条约的谈判代表之一。亨利还应允他终身领取威尔斯一些土地的税收,但后来以奎斯尼斯的等值土地交换──我不知道为什幺。”
“我知道。”葛兰特说。
“你知道?”
“你有没有发现他的头衔和任务都在英国国外?就连封给他的土地也是。”
“是的,真的是耶。对你来说那代表什幺?”
“现在还没有。也许他只是觉得奎斯尼斯对他的支气管黏膜炎较有帮助。人们对于历史记录有可能想得过多。就像莎士比亚的戏剧,它们几乎有数不清的诠释方法。他和亨利七世的蜜月期维持了多久?”
“喔,相当久。一切都非常好直到一五O二年。”
“一五O二年发生了什幺事?”
“亨利听说他准备帮助一名软禁于伦敦塔的约克家人逃到德国。他派了加来的所有驻军去包围奎斯尼斯堡。但他还嫌不够快,于是颁布圣旨──你知道那是什幺吗?”
葛兰特点点头。
“圣旨说如果他答应从加来乘船返国的话,就给他当财政大臣。”
“别告诉我结果。”
“我根本不需要,不是吗?他最后被关进了伦敦塔的地牢里。于一五O二年五月六日匆匆地砍了头,连个审判都没有。”
“他的自白呢?”
“根本没有。”
“什幺?”
“别那样看我,又不是我搞的鬼。”
“但我以为他承认杀了两个男孩。”
“是的,很多人这样说。但他们是根据某人这样说,而不是──不是白纸黑字,如果你知道我的意思。”
“你是说,亨利并没有把他的自白印行公布?”
“没有。他御用的史官,保利多尔.维吉尔写下谋杀的经过,在泰瑞死后。”
“但如果泰瑞坦承他是受理查的指使去杀孩子,为什幺不以这个罪名起诉他并公开审判呢?”
“我无法想象。”
“让我们把这一点搞清楚。没人听过泰瑞的自白直到他死后。”
“是的。”
“泰瑞承认在一四八三年,几近二十年前,他从渥威克奔回伦敦,从侍卫长那儿拿了伦敦塔的钥匙──我忘了他的名字──”
“布莱肯伯利。罗勃.布莱肯伯利爵士。”
“是的,某一晚从罗勃.布莱肯伯利爵士那儿拿了钥匙,杀了男孩,交还钥匙,再向理查回报。他坦承不讳,让一件惹人议论的神秘事件从此划下句点,却没有公开对他做任何事。”
“什幺也没有。”
“我讨厌带着那样的故事上法庭。”
“我连考虑都不会考虑。这是我所听过的最假的故事之一。”
“他们有没有把布莱肯伯利叫来对证,看钥匙是否曾交给泰瑞呢?”
“布莱肯伯利死于包斯渥之役。”
“他的死也让亨利方便不少,不是吗?”他躺着想。“你知道,如果布莱肯伯利死于包斯渥,又多一点证据有利于我们这一边。”
“怎幺说?是什幺?”
“如果真的有那回事;我是说:如果某一晚钥匙是在理查的命令之下交出来的,塔里为数众多的其它守卫一定会知道。在亨利接管之后,如果没人把这个事情告诉亨利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特别是如果男孩失踪了的话。布莱肯伯利死了,理查死了。下一个要提来晋见的就是那两个男孩了。如果某侍卫找不到那两个孩子,他一定会说:『侍卫长某一晚交出了钥匙,从那晚起就没看见男孩了。』在塔的钥匙交接后应该会有一阵骚动。这个人应该是打击理查的最佳证人,找出他来对亨利来说轻而易举。”
“不仅如此,泰瑞对伦敦塔的侍卫来说太有名了,他不可能到了那儿不被认出。在当时的小伦敦他一定是相当知名的人物。”
“是的,如果这故事是真的,泰瑞会因谋杀男孩被公开审判、处决,在一四八五年。没人可以保护他。”他伸手拿他的烟。“所以我们现有的是,亨利在一五O二年处决了泰瑞,然后藉由他驯服的史学家宣布泰瑞坦承在二十年前谋杀了两名王子。”
“是的。而在泰瑞承认了这件残忍的犯行之后,他没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审判泰瑞。”
“没有,我没办法找出来。他专走旁门左道,你知道。他从不直截了当,甚至是谋杀。一定要掩饰成别的东西。他等了好多年才找到一个合法的借口来伪装。他的脑筋像个瓶塞钻。你知道当他正式成为亨利七世时,他的第一个官方行动是什幺吗?”
“不知道。”
“以叛乱罪处决了一些在包斯渥之役帮理查打仗的人。你知道他怎样使这莫须有的叛乱罪名看来合法?他把他的朝代开始日期提前到包斯渥战役的前一天。一个能这样搞手段的人什幺事做不出来。”他拿起葛兰特给他的烟。“但是他没能跑得掉,”他认真地补充道。“喔,他没能跑得掉。英国人,真是上天保佑,画了一条线给他,叫他不要踰越。”
“怎幺说?”
“他们呈给他一份国会法案,以非常客气的英国方式,法案中说为这个王国统治者工作的任何人,此刻都不得被控以叛乱罪、财产充公或下狱,而且他们逼他同意。那就是可怕的英国人,客气得可怕。他们虽不喜欢他的欺骗手段,但却不会在街头叫嚣或丢石头。只给他一个客气而合理的法案叫他乐意地吞下去。我赌他一定恨得牙痒痒的。那幺,我得走了。看你这幺精神奕奕的真叫人高兴。我看我们很快就可以去格林威治了。格林威治有什幺?”
“有些精致的建筑和一条很棒的泥河。”
“就这样?”
“还有一些不错的酒吧。”
“我们去格林威治。”
他走后葛兰特滑躺到床上烟一枝接一枝地抽着,一边想着那些在理查时期荣华富贵,在亨利七世时期葬送性命的约克继承人。
他们其中有些是“罪有应得”。卡拉定的报告毕竟只能看出个大概;谁无辜,谁一半一半,谁罪无可赦。但这绝对是令人震惊的大巧合,所有阻碍都铎登上王位的人都被轻易地除掉了。
他不太热心地看着小卡拉定带给他的书。书名是《理查三世的王朝和他的一生》,作者是詹姆士.盖德纳。卡拉定保证他会发现盖德纳博士值得一读。根据卡拉定的说法,盖德纳博士“可笑至极”。
在葛兰特的眼中,这本书并非特别叫人兴奋,但有点理查的东西总比完全没有好,所以他开始翻看,而他也立刻了解为什幺布兰特会说这位好博士“可笑至极”。盖德纳博士坚信理查是一个杀人犯,但由于他是个诚实的,有教养的,大公无私的作者,他不愿隐匿事实。盖德纳博士试图将事实嵌进他的理论,却使他的书成为葛兰特近来看过的最好笑的作品。
盖德纳博士一方面述说理查的大智能,他的慷慨,他的勇气,他的能力,他的迷人,他的受欢迎,他对人的信任,即使这个人是他的死对头;同时却又说他可耻地毁谤自己的母亲,屠杀两个无助的孩子,他难道不觉得有些矛盾吗?传说说明了一切,这位可敬的博士说,他神圣庄严地报导了这个可怕的传说并由衷信服。理查的个性中没有邪恶可鄙的成份,博士说──但是他却是谋杀无辜儿童的人。即使他的敌人都相信他的公正──但是他谋杀了自己的侄子。他的正直令人敬佩──但是他贪婪嗜杀。
如果以软骨功艺人来比喻盖德纳博士的“能屈能伸”的话,他可是天生的无骨奇人。葛兰特比以前更怀疑这些历史学家的脑袋是怎幺想的。一般人是绝对不会这样思考并达成结论的。他一生中从未碰过有一丁点儿像盖德纳的理查或奥利芬特的伊利莎白.伍德维尔这样的人。
也许萝拉的理论是对的,人们天生就很难放弃既有的认知。本身潜在的意识会痛恨推翻已接受的事实。当然,盖德纳博士就像一个被吓到了的孩子,被一只手拖着走向无可避免的结局。
葛籣特很了解那些原本伟大正直而迷人的人,如何犯下谋杀罪。这些人干的不是那种谋杀,不是为了那种理由。这种如盖德纳博士在他的理查三世生活史中描述的人,只有在他们的私生活突然受到严重干扰才会杀人。也许他会因为突然发现他的妻子不忠而杀人。或者杀了他的生意伙伴,因为这个人私下的投机行为毁了他的公司和他孩子的前途。不论是杀什幺人,一定是感情冲动的结果,绝不是计画好的;绝非典型的谋杀。
我们不能说:因为理查具有这个那个特质,所以他不会杀人。不过我们却可以说:因为理查有这些特质,所以这件谋杀案不是他干的。
谋杀小王子是件蠢事,而理查是相当能干的人。这是难以言喻的卑鄙,而他是伟大正直的人;这是冷酷无情的,而他却是人尽皆知的热心肠。
综观他众所周知的种种特性,并逐一检视,会让人发现他极不可能参与这件谋杀。这些反证层层迭迭筑成了一道不可能之墙,渐渐高耸直入狂想的云端。
《时间的女儿》第十五章
几天之后卡拉定像微风一样的飘进来,非常高兴。“有一个人你忘了问,”卡拉定说,“在你的名单里面。”
“哈!是谁?”
“史提灵顿。”
“当然!可敬的巴斯主教。如果亨利恨透了王权法案,巴斯主教身为一个理查之正直及亨利妻子之不合法的见证人,他一定会去之而后快。老史提灵顿怎幺了?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
“很明显的这老家伙没上贼船。”
“亨利的老把戏啊。他是漏网之鱼。要不因为他是个狡猾的老鸟,就是他太圣洁以致于看不见圈套。这是我个人的信念──如果研究人员都得有个信念的话──他太圣洁了,所以没有人可以诱使他犯任何罪。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判他死罪。”
“你是要告诉我他击败了亨利?”
“不,喔,不是。没人可以击败亨利。亨利给了他一个罪名把他关起来,然后就忘了释放他。他再也没回过家。那是谁?迪河沙洲上的玛丽?”
“你今天早上非常愉快,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极度兴奋。”
“别用那种怀疑的口气。谜底还未揭开。你看到我这幺兴奋是由于一种智力的燃烧,精神上的愉悦,完全的灵光乍现。”
“怎幺着?坐下给我老实说。什幺事那幺好?我想一定有什幺好事?”
“『好』这个字都不足以形容。是美极了,完美的不得了。”
“你喝酒了。”
“今早如果我要喝的话一定喝不下。满足感已把我塞得饱饱的都快淹到喉咙了。”
“我想你已经找到我们要找的不正常现象。”
“是的,我找到了,但比我们想得晚。我是指在时间上。继续。头几个月,每个人还是做着你预期他们会做的事。亨利接管──对男孩只字未提──处理善后,娶了男孩们的姊姊。他顺服的跟随者组成的国会平反了他的死罪──对男孩只字未提──通过判理查死刑的法案,并干净例落地把王朝缔始的日期提前一天,让那些效忠理查的人都犯了叛乱罪。那使得一大堆充公的土地都归他所有。顺便一提,克罗兰的修士就是听信谣言,被亨利入人于罪的精明伎俩所蒙骗。『喔,上帝,』他说,『我们的国王还有什幺保障,今后战争一日一打败,对他们忠诚的人将会失去生命,财富和继承权。』”
“他完全没考虑到他的人民。”
“是的。他也许想到英国人迟早都会知道真相。也许他本来就是个外国人。不论如何,在亨利的管辖下,每件事情都一如你所想象的一样。他在一四八五年八月继承王位,隔年一月迎娶伊利莎白。伊利莎白在温彻斯特生下第一个孩子,她的母亲陪伴在旁并出席了婴儿的受洗仪式。当时是一四八六年九月。然后她回到伦敦──我是指朵薇格皇后──在秋天的时候。然后在二月──在她还拥有一切的情况下──她被关到修道院里无言的度过余生。”
“伊利莎白.伍德维尔?”葛兰特极度惊讶地说。他完全没有料到。
“是的,伊利莎白.伍德维尔,两个男孩的母亲。”
“你怎幺知道她不是自愿去的呢?”葛兰特想了一会儿之后问道。“对那些厌倦了宫廷生活的高贵淑女来说,归隐在修道院里不是什幺稀奇的事。在那儿的生活并不艰苦,你知道。事实上,在我印象中有钱女人在那儿过得可舒服了。”
“亨利剥夺了她所拥有的一切,下令她得住在伯蒙西的修道院。顺便一提,这还在当时造成轰动。看来,当时大家是『议论纷纷』。”
“我不惊讶。多幺不寻常呀。他有说原因吗?”
“有。”
“他说他为什幺要毁了她?”
“为了理查好。”
“你说真的吗?”
“当然。”
“那是官方用语吗?”
“不。那是亨利的御用史学家说的。”
“维吉尔?”
“是的。这个议会下达的叫她闭嘴的命令,据说是『基于各种不同的考量』。”
“你是在引用原文吗?”葛兰特怀疑地问。
“我是在引用。它就是这幺说:『基于各种不同的考量』。”
过了一会儿葛兰特说:“他没有找借口的天分,不是吗?如果我是他我可以想到六个比较好的理由。”
“不是他嫌麻烦,就是他以为别人很好骗。提醒你,她对理查的好一直都没有令他感到困扰,直到他继承理查王位的十八个月后。在那之前一切都如丝般平顺。他甚至还给她礼物、领地还有其它有的没的,在他继承理查的王位之后。”
“他的真正理由是什幺?你有任何建议吗?”
“我另有一个东西或许可以给你一些灵感。它给了我一个特大号的灵感。”
“说啊。”
“那年六月──”
“哪一年?”
“伊利莎白结婚的第一年。一四八六。这年的一月她结婚,九月在温彻斯特有了亚瑟王子,并和她母亲出席舞会。”
“对啊,是的。”
“那年六月,詹姆士.泰瑞爵士获得特赦,在六月十六日。”
“但那不代表什幺,你知道。那是很普通的事。在改朝换代的时候,这只表示别人没法再挖以前的事来中伤你。”
“是的,我知道。第一次的特赦并不令人惊讶。”
“第一次特赦?还有第二次特赦吗?”
“是的,那是利益交换。一个月后,詹姆士爵士获得了第二次的特赦。恰恰好是在一四八六年七月十六日。”
“的确,”葛兰特说,心里忖度着。“这真的是非比寻常。”
“不管怎幺说都相当不寻常。我问了一个大英博物馆里在我旁边工作的老家伙──他研究历史而且惠我良多,我不介意告诉你──他说他从没见过这样的例子。我给他看有关这两次的记录──在亨利七世回忆录中他出神地看着它们好象凝视着恋人。”
葛兰特边思考着说:“六月十六日,泰瑞获特赦。七月十六日他又获得第二次的特赦。十一月左右男孩的母亲返回城里。二月她被终身监禁。”
“有可联想的吗?”
“非常。”
“你认为是他干的?泰瑞。”
“可能。非常值得怀疑,不是吗?我们要找谁的生活突然脱了常轨,那不就是泰瑞吗?他就在那儿,他的生活模式出现了一个最不合理的漏洞。关于男孩失踪的谣言是什幺时候开始传的?我是指,大家开始公开谈论。”
“亨利王朝初期,应该是。”
“没错,正好对上。这绝对可以解释从事件一开始就困扰我们的问题。”
“你的意思是?”
“这可以解释为什幺男孩失踪后没有引起骚动。它总之是一个谜,对那些认为是理查干的人也一样。事实上,当你想到这件事的时候理查还真难以撇清呢。理查时代有一个大而有力,同时非常活跃的反对党,他给他们自由,让他们遍布全国各地做他们想做的事。如果男孩失踪,他得应付整个伍德维尔---兰开斯特的家族成员。不过亨利是不会遇到这样的干预和不妥的好奇的。因为他把反对他的人都关进监狱了。唯一的顾虑就是他的岳母,不过当她成为不断刺探的讨厌鬼时,她也被层层的木条给封死在地牢了。”
“是的,你不认为她可能做了些甚幺?当她发现没人告诉她儿子的下落时。”
“她也可能从不知道他们失踪了。他也许只是说:『我认为你不应该见他们。我认为你对他们有不好的影响;你从圣殿出来后就让你的女儿参加那个人的舞会!』”
“是的,就是那样,当然。他根本不用等到她有任何罪名。整件事只要他一个动作。『你是个坏女人,坏母亲;我要把你送进修道院拯救你的灵魂,让你的孩子免受你的污染。』”
“是的,他让英国其它人忧、心自己的安危,而成为有始以来最安全的杀人犯。在他乐于任意为人标上『叛乱』罪名之后,没人敢伸出脖子去问男孩是否安然无恙。每个人必定如履薄冰。没人知道亨利下一个会想到谁以往犯了什幺错,然后就把他送上断头台,霸占他的财产。在那段期间,不是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最好别太好奇。纵使要满足这样的一个好奇心非常容易。”
“你是说对男孩是否住在塔里的好奇心。”
“好奇男孩是否一如亨利那边的人声称的住在塔里。亨利不像理查,不让反对他的人和他一起生活,相安无事。亨利不允许约克兰开斯特这样的联盟。在塔里的必定都是亨利的人。”
“是的,当然。你知道亨利是第一个拥有保镖的英王吗?不知道他有没有告诉他太太她弟弟们的事。”
“的确,我也很想知道。他甚至可能告诉她实情。”
“亨利!不可能!葛兰特先生,叫亨利二加二等于四这样的直来直往会令他非常痛苦。告诉你,他是只螃蟹,他从不直截了当。”
“如果他是个虐待狂就没问题,你知道。事实上她什幺办法也没有,即使她想做些什幺。她也许并不想做些什幺。她刚生下一个英国王位继承人并且准备再生一个。她也许并不想做十字军;特别是一个自掘坟墓的十字军。”
“亨利,他不是虐待狂,”小卡拉定沮丧地说,沮丧是因为他认为亨利的特质要比虐待狂更糟。“在某方面来说恰好相反,他一点也不喜欢谋杀。他必须去粉饰它以让他想起来时心安理得。以合法的彩带去包装它。如果你认为亨利会向伊利莎白吹嘘他对她弟弟所做的事然后被踢下床,我认为你就错了。”
“是的,也许,”葛兰特说。躺下来想着亨利。“我刚想到一个适当的词来形容亨利,”他脱口而出。“他是个不称头的家伙。”
“的确,连他的头发都非常稀疏。”
“我不是说他的外表。”
“我知道你不是。”
“他做的全都是卑鄙可耻的事。想想看,『莫顿之叉』是有史以来最卑鄙可耻的强征税收故事。不过他不光是贪钱而已,有关他的每一件事都很卑鄙,不是吗?”
“是的,盖德纳博士满能让亨利的行为符合他的个性。你怎幺找到这位博士的?”
“一个迷人的研究。不过上帝原谅我,我认为这位可敬的博士也许曾以犯罪维生。”
“因为他不诚实?”
“因为他诚实。他光明磊落,只是不能从B推论到C。”
“好吧,算你对。”
“每个人都可以从A推论到B──甚至是小孩子。大多数成年人可以从B再推论到C。但也有很多人不能。大部分的罪犯不能。你也许不相信──我知道这和一般人心目中的罪犯大大不同,人都以为罪犯是精力旺盛且机敏聪明的──但罪犯基本上是傻呼呼的。有时你真无法想象他们有多傻。你不是亲身经历绝无法想象他们的推理能力有多差。他们知道B以后,就是没办法跳到C。他们会把两样完全不兼容的事情放在一起,对根本毋庸置疑的问题思考半天。你无法让他们知道两者不能并存,任何人都可以看得出来都铎对这件事的欲盖弥彰。你开始写你的书了吗?”
“嗯──我用了一种实验性的开头。我知道我想要写的方式,我是指形式。希望你别介意。”
“我为什幺要介意?”
“我希望事情怎幺发生的就怎幺写。你知道,关于我来见你,闲聊中谈到理查的事情,当时并不确知我们要做什幺,然后我们是如何的一头钻进那些曾经发生,却被错误报导的史实,我们如何寻找正常模式的中断以发现问题出在哪儿,就像潜水夫在水面上制造的泡沫,类似那样的东西。”
“我认为那是一个很棒的主意。”
“真的?”
“真的。”
“那幺,很好。我会继续这样写。我要研究一下亨利,只是做为陪衬。我希望能弄一个有关他俩的事迹对照表,好让人们自行比较。你知道是亨利发明秘密法庭的吗?”
“是亨利吗?我倒忘了。税吏莫顿和秘密法庭,最典型的暴政,最典型的暴君。你会毫无困难地将他两人做明确的对比。税吏莫顿和秘密法庭造成的强烈对比足以让被告交保,使陪审团无话可说。”
“你是指理查的国会吗?天哪,我得读多少东西啊!亚特兰塔不跟我说话了。她恨你的脊椎。她说我对女孩来说现在就像一本去年的《时尚》杂志一样的无用。但坦白说,葛兰特先生,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遇到了令人兴奋的事。而且重要的,我的意思是,不是兴奋的那种兴奋。亚特兰塔令人兴奋。她绝对是我想要的那种兴奋,但是我们都不重要,我所指的那种重要如果你了解我的意思的话。”
“是的,我懂。你找到值得一做的事。”
“没错。我找到值得一做的事。而且是我在做;那是最美妙的地方。我,卡拉定太太的小儿子。我来这儿是为了亚特兰塔,脑袋空空只是用研究做借口,做不在场证明。我走进大英博物馆找麻醉药好让老爸安静一下,走出来时却身负重任。那不令人震撼吗?”他用迟疑的眼光看着葛兰特。“你非常确定,葛兰特先生,不要自己来写这本书吗?毕竟,这是件相当不错的工作。”
“我永远不会写书,”葛兰特肯定地说。“甚至不会写我在警界二十年。”
“什幺?连你自己的自传都不写?”
“连我自己的自传都不写。我个人认为现在市面上已经太多书了。”
“但这是本必须得写的书。”卡拉定说,看来有点受伤。
“当然是,这本一定得写。告诉我:有件事我忘了问你。案发后多久泰瑞获得法国的职务?他又是什幺时候变成奎斯尼斯堡的堡主?在一四八六年七月,他完成了亨利派给他的任务之后?”
卡拉定收起受伤的表情,努力装出一副他那温和如绵羊的脸所能装出的最邪恶模样。
“我正在想你什幺时候才会问呢,”他说。“如果你忘了问,我会在临走之前丢给你这个问题的答案:几乎是立刻。”
“所以,拼图又拼对了一块。我怀疑当时堡主的位子是刚好空出来,还是因为那是个在法国的差事,而亨利希望他离开英国。”
“我敢打赌是另一个原因,是泰瑞想要离开英国。如果我在亨利的统治之下,我宁可天高皇帝远。特别是当我为亨利做了秘密工作之后,我活得太久对他是相当不利的。”
“是的,也许你是对的。他不只出国,他还留在国外──就我们目前的观察所得。真是有趣。”
“他不是唯一留在国外的人。约翰.迪克顿也是。我无法找出所有实际涉及该谋杀案的人。都铎时期的各种说法都不一样,我想你知道。事实上它们大部分都不同到互相冲突。亨利的御用史学家,保利多尔.维吉尔,说这件事是理查在约克的时候发生的。根据圣人摩尔的说法,事情是在更早的时候,亦即理查在渥威克的时候发生的。牵涉的人更是每种说法都不同,所以非常难把他们分析出来。我不知道威尔.史莱特是谁──对你来说是黑威尔,还有另一个同音类似的名字──谁又是麦尔斯.佛瑞斯特。但确有一个约翰.迪克顿。克莱夫顿说他一直住在加来,『受尽轻视与谴责』并且凄凉地客死异乡。他们对是非道德是多幺重视啊,不是吗?维多利亚时代就没有相关的记录了。”
“如果迪克顿穷困潦倒,那幺他就不像曾为亨利做过些什幺。不然他怎幺没得到好处?”
“喔,如果是同一个约翰.迪克顿的话,他是名修士,修士本来就是穷困的。他舒适地当一份闲差。亨利于一四八七年五月二日派约翰.迪克顿到福贝克,一个靠近格兰瑟姆的地方──在林肯郡。”
“唔,那幺,”葛兰特慢条斯理地说,“一四八七年。他也舒服地住在国外。”
“啊哈,妙极了,不是吗?”
“简直是妙透了。有人解释过这位千夫所指的迪克顿为什幺没有活得够老,好拖着蹒跚的步伐返国为弒君罪而服刑吗?”
“喔,没有。没有那样的记载。都铎时的历史学家没人会从B推理到C。”
葛兰特笑着,“我看你是孺子可教。”
“当然,我不光是学历史而已,我还受教于苏格兰场学习有关人类心智的课题。那幺,差不多就这样了。如果你精神够好,下次我会念这本书的头两章给你听。”他停了会儿说:“葛兰特先生,如果我把这本着作献给你,你会不会介意?”
“我认为你最好把它献给卡拉定三世。”葛兰特轻描淡写地说。
但卡拉定显然把它当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我不用我的书作为谄媚的工具。”他说,声音有一点儿僵硬。
“喔,不是诌媚,”葛兰特迟疑地说,“只是一种策略。”
“若不是因为你,我根本就不会开始做这件事,葛兰特先生,”卡拉定说,站在地板中央,正式的,激昂的,美国的,被他那件衣襬飘飞的外套所围绕着,“我还应该写出事情的缘起以表达对你的感激。”
“我会很高兴的,当然。”葛兰特喃喃地说,顿时地板中央那高贵的形象松懈了下来,回复男孩的样子,笨拙的一刻结束了。卡拉定高兴地离开,步履轻快一如来时,不过较三星期前他似乎胖了三十磅,胸围也增加了十二吋。
葛兰特拿出了导致这次知识探索的源头,挂在对面的墙上,目不转睛地盯着。
《时间的女儿》第十六章
她被迫与世隔绝,这有着镀金般秀发,完美无瑕的美女。
为什幺用镀金这两个字?他头一日这样怀疑着。也许是银金色吧;她一直是那样的魅力四射,使得金发这个字眼都显得俗不可耐了。
她被迫在幽禁中度过余生,避免她为别人制造麻烦。一波波的麻烦将她卷离了她的生活。她和爱德华的婚姻震惊了英国。渥威克的毁灭她也得负部分责任。她对她家人的照顾使英格兰出现了一个崭新的势力,因而使理查无法顺利继承王位。在北汉普顿郡郊外,她与爱德华那简单隆重的婚礼,隐约暗示了包斯渥之役。但没人对她口出恶言。甚至被加害的理查都原谅了她亲戚的重大罪行。没人责怪她---直到亨利出现。
她就这样默默无闻地消失。伊利莎白.伍德维尔。人称朵薇格皇后,英国女王之母,塔中王子之母,曾在理查三世主政时期自由且富裕的生活着。
那是既有规律的一个丑陋的破绽,不是吗?
他把心思从历史的角度拉回来,以警察的角度来思考。这是该整理案情的时候了。井然有序地将资料呈现出来。这会对那孩子的书有所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清理一下他自己的思路。一切都会白纸黑字地记下来好让他清楚地看到。
他伸手去拿他的纸和笔,整齐地写着:
*****案件:一四八五年,两名男孩在伦敦塔失踪(成尔斯王子爱德华、约克公爵理查)。*****
他不知道该把两名嫌犯并列比较还是先后写出来。也许先把理查写完比较好。所以他又写了个简洁的标题,并且开始总结:
*****
理查三世
先前的记录:
良好。在公共服务方面有记录,私生活亦有清誉。行为特色:判断力佳。
在该案中之表现:
(1)他并未小心翼翼保护他的既得利益。约克有九名其它继承人,包括三名男性。
(2)在当时没有指控他的记录。
(3)男孩的母亲持续和他保持友好关系直到他死为止,她的女儿还参加宫廷宴会。
(4)他看来并不担心其它约克继承人,还大、万地提供他们生活费,封给他们领地。
(5)他个人对王位的继承权利是毋庸置疑的,已经过国会法案的批准及公开的宣告;男孩根本没有继承权,对他亦无成胁。
(6)如果他曾为某些敌意而感到焦虑,那幺他要摆脱的不是这两个男孩,而是下一个顺位的王位继承人:小渥成克。然而理查却在自己的儿子死后,公开立他为自己的继承人。
亨利七世
先前的记录:
一名冒险家,住在外国。母亲是位野心勃勃的女士。私生活方面没有什幺缺点。未曾
担任公职。行为特色:心思敏锐。
在该案中之表现:
(1)对他来说男孩必须得死。由于他废止了那份告知男孩们乃非合法子嗣的法案,他使较大的男孩成为英王,而较小的男孩成为下一位继承人。
(2)他交给国会欲褫夺理查一切权利的法案中,字字指控理查乃一名典型的残忍暴君,但对两名王子却只字未提。显然当时两名男孩仍然活着而且行踪不明。
(3)男孩们的母亲在他继位十八个月后被剥夺原有的生活,送到修道院住。
(4)他立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其它继承人觊觎王位,将他们监林市到直到杀掉他们也不会引起大多注意为止。
(5)他没有一丝一毫的王位继承权。因为即使理查死了,继承英国王位的也应该是小渥成克。
*****
葛兰特在把这一切写下来之后,才发现理查大可以立他的私生子为王位继承人,并强迫全国百姓接受他。以前并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毕竟,整支毕弗特族裔(包括亨利的母亲)都是不合法婚姻下的产物,而且还是双重通奸。没什幺东西可以阻止理查立他那已获承认、并与他生活在一起的那个“活泼友善”的儿子为继承人。显然理查根本想都没想过这件事。他让他哥哥的儿子做他的继承人。即使在他悲痛欲绝的时候,仍保有良好的判断力。判断力佳和重视家人感情。出身不正的儿子,不论他多活泼友善,都不能统领布兰塔吉聂特王朝,这个宝座将拱手让给他哥哥的儿子。
令人惊叹的是,这整个故事弥漫着家庭成员间亲爱的感觉。从西西莉跟着丈夫四处旅行到他儿子自然地立他哥哥的儿子为王位继承人。
而这也是第一次他深深感到这样的家庭气氛是如何的进一步证明了理查的无辜。这两个假设是他像杀幼马一样杀掉的男孩,是他哥哥爱德华的儿子,是他认识且熟悉的孩子。反之对亨利来说,他们只是象征。是绊脚石。他也许根本就不会看他们一眼。先不论他们俩的个性,光凭这一点谁才是真正的罪犯似乎已经呼之欲出了。
以(1)(2)(3)的方式干净整齐地条列让人的脑筋特别清楚。他以前未曾注意到亨利对王权法案的反应是那幺严重的可疑。如果,像亨利坚持的,理查的声明荒唐至极的话,他显然应该把这玩意儿在大庭广众下再念一遍,以显示其谬误。但他没有这幺做。他不断痛苦地想抹灭这一段记忆。结论非常明显,在该法案中理查的王位继承权是不容挑战的。
《时间的女儿》第十七章
在卡拉定再度出现在病房的那天下午,葛兰特一直走到窗户那边再走回来,他是如此意气风发,使矮冬瓜不得不提醒他这是任何一岁半的小孩都会做的事。但今天没什幺可以减低葛兰特的兴致。
“你以为我会在这里待上几个月,是不是?”他洋洋得意地说。
“看到你迅速康复我们也非常高兴,”她拘谨地说,“我们当然也非常高兴,你的床位空出来了。”
然后她跶跶的脚步声,她的金发,和浆得笔挺的制服,都慢慢地消失在走廊上。
葛兰特躺在床上,以近乎慈悲的心情看着他这小小的牢房。一个站在北极或一个站在埃弗勒斯峰顶的人,都不会拥有一个在床上躺了几星期的人站在窗边时的那种心情。葛兰特大约就是这样的感觉。
明天他就要回家了,日家去接受汀可太太的服侍。每天有一半的时间他必须躺在床上,走路时也必须撑着拐杖,但至少他再度拥有了自主权,不必听从别人的命令。不必受限于半吊子的效率,也终于摆脱了来自别人泛滥的怜悯。
未来一片光明。
威廉斯警官在艾塞克斯办完杂事后顺道来访,他已经把他的兴奋之情毫无保留地向威廉斯倾吐了一遍,现在他渴望玛塔的到来,好让他在她面前展露他重新寻回的英姿。
“史书看得怎样了?”威廉斯问。
“好极了。我已证明它们全是错的。”
威廉斯咧开嘴笑着。“我想有法律禁止这样做的,”他说。“情报局一定不喜欢这样。最后会变成叛乱罪或有辱女王什幺的。现在什幺事都有可能发生,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小心一点。”
“我再也不相信我在史书里读到的东西了,在我有生之年,帮帮我吧。”
“你必须找出一些例外,”威廉斯固执地指出,“维多利亚女王是真的,我想凯撒也真的侵略过英国。还有一0六六年(译注:诺曼底人于一0六六年入侵英国)。”
“我开始对一O六六年的事深深地感到怀疑。我看你最近一直在忙艾塞克斯的事,那是个什幺样的家伙?”
“一个彻头彻尾的小混蛋。自他九岁开始偷妈妈的零钱之后一直没有人对他凶一点。如果有人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好好给他一顿鞭子或许可以救他的命。现在在杏花开之前他就得被处死了。今年春天会来得比较早,过去这几天傍晚我都在花园工作,既然白天已经变长了。对于再度呼吸到新鲜空气你一定会感到高兴的。”
然后他离开,乐观、清醒而且冷静,就像一个在年幼时好好挨过一顿鞭子的人应该表现的那样。
葛兰特非常渴望见到来自外面世界的其它访客,他即将再度成为他们其中的一份子。于是当他听到门口那熟悉的局促不前的脚步声时,他高兴极了。
“进来,布兰特!”他兴奋地叫着。
布兰特进来了。
不过进来的布兰特却不是上次走出去的那个。
上次走出去的时候兴高采烈,有着刚被激起的满腔壮志。
现在他再也不是拓荒者卡拉定,那开路的先锋了。
他只是个清瘦的男孩穿了件非常长,非常大的外套。看起来年轻、受了惊吓,而且怅
然若失。
当他踏着无精打采的步伐走过来时,葛兰特也不禁失措。今天他那像邮袋一样大的口袋里也没插着一迭笔记纸。
喔,葛兰特豁达地想:至少这档子事儿的过程是有趣的。一定中间有了什幺障碍。人们不可能以愉快的业余心情去做严肃的学术研究,同时希望藉此证明些什幺。我们不会期望一个业余的家伙走进警察局就破了个案,打败一票职业警察;所以他为什幺要认为自己比史学家还聪明。他想要证明他看画像所下的判断是正确的;他想要洗刷自己误将该坐在被告席的放到法官席的耻辱。但他得接受自己的错误,并且喜欢它。也许是他自找的。也许,在他内心深处,他对他自己视人的眼光已经越来越沾沾自喜了。
“哈啰,葛兰特先生。”
“哈啰,布兰特。”
事实上这件事对这个大男孩的打击更大。他还在期盼奇迹发生的年纪,他还在会对气球爆炸感到惊讶的年纪。
“你看起来很忧伤,”他喜孜孜地对男孩说,“有什幺事情不顺利吗?”
“每一件事。”
卡拉定坐在椅子上瞪着窗外。
“这些该死的麻雀不会让你心情不好吗?”他焦躁不安地问。
“怎幺回事?你发现早在理查死前,就有关于男孩失踪的传言了吗?”
“喔,比那糟多了。”
“喔,有文字记载?一封信?”
“不,完全不是那幺回事。是更糟的事情,更更根本的问题。我不知道怎幺告诉你。”他生气地瞪着嘈杂的麻雀。“这些该死的鸟。我现在永远也没办法写那本书了,葛兰特先生。”
“为什幺不能,布兰特?”
“因为那不是什幺新鲜事了。每个人都一直知道那些事情。”
“知道?知道什幺?”
“知道理查根本没有杀那两个男孩,还有其它所有的事。”
“他们已经知道了?从什幺时候开始?”
“喔,好几百年了。”
“振作点,小家伙。事情发生到现在也不过四百年。”
“我知道,不过没什幺不同。人们知道理查是清白的已经好几百年了──”
“你可不可以停止那样尖酸刻薄的口气而理智点。什幺时候开始第一次有人为他翻案?”
“开始?喔,什幺时候可以开始就什幺时候开始的。”
“那是什幺时候?”
“都铎王朝一结束就可以安全地谈论这事儿了。”
“你是说史都华特时代吗?”
“是的,我想──是的。有一个叫巴克的人在十七世纪的时候写东西为他辩白,十八世纪的时候是贺瑞斯.瓦波,十九世纪是个叫马克汉的人。”
“二十世纪是谁呢?”
“据我所知没有。”
“那你去写又有什幺不对吗?”
“那不一样,你不明白吗?那就不是一个大发现了!”他用力的说大发现这三个字。
葛兰特笑着看他。“喔,少来!大发现岂是随手可得的。如果你不能当一个拓荒者,何不领一支十字军?”
“十字军?”
“当然。”
“对抗什幺?”
“汤尼潘帝。”
男孩的脸上的空虚消失了。他蓦地露出笑容,像刚刚看了一个笑话。
“这是这是最该死的蠢名字,不是吗?”他说。
“如果人们在三百五十年前就知道理查没有谋杀他的侄子,而今天的教科书却还这幺白纸黑字丝毫不加考证的说是他杀的,那幺我看汤尼潘帝的情况实在太严重,该是你出手的时候了。”
“但我能做些什幺,既然像瓦波那样的人都失败了?”
“有句成语说水滴石穿。”
“葛兰特先生,现在我觉得我仅是一滴微弱得不得了的水滴。”
“看看你,我不得不说你。我从来没见过这样自卑的人。这样是没办法激起英国大众的注意的。你一定会拥有它该有的份量的。”
“因为我以前从未出过书,你是指这个吗?”
“不,那一点关系也没有。毕竟很多人的第一本书就是他们写过最好的书;那是他们最想写的一本书。不,我是指所有那些在离开学校之后没有再读过一本史书的人,会觉得自己有资格去抨击你的著作。他们会指责你为理查漂白:『漂白』是个具有贬抑性的字眼而『翻案』却不是,所以他们会称之为漂白。有些人会查《大英百科全书》,然后觉得自己更有资格介入这件事情。这些人会杀了你而不光是骂骂你而已。不过真正认真的历史学家却懒得看你一眼。”
“老天,我会让人们注意到我!”卡拉定说。
“帅啊!听起来好象你已有了建立帝国的士气。”
“我们没有一个帝国。”卡拉定提醒他。
“喔,有,你们有的,”葛兰特平心静气地说。“我们的帝国和你们的帝国之间唯一的差别是,你们是经济力上的帝国,在某一个层面来说,而我们则是在全世界拥有大大小小的土地。在你得知自己并非原创的可怕消息出现之前,你已经写了一部分了吗?”
“是的,我写了两章。”
“你把它们怎幺了?你没把它们丢掉吧,丢了吗?”
“没有,差一点儿。我差一点把它们丢进火炉里。”
“为什幺没丢?”
“那是个电炉。”卡拉定轻松地伸展他的长腿开始笑着。“老兄,我已经觉得好多了。我等不及要把一些事实塞进英国老乡的嘴里。卡拉定一世的血正在我体内澎湃。”
“听起来你已经热血沸腾了。”
“他是伐木工人里最无情的老恶棍。一开始他只是个工人,最后却拥有一幢文艺复兴时的城堡、两艘游艇和一部车。列车的私人车厢,你知道的。有着绿色的丝质窗帘,上面还有污渍。里面的木雕更是你若不亲眼见到根本不会相信有这样的东西。大家都认为,至少要到卡拉定三世之后,卡拉定的血才会渐渐变得稀薄。不过现在我可是全然的卡拉定一世。我现在知道当我那老爹想买一座森林而有人不让他买的时候,他的感受是什幺。老兄,我要进城了。”
“很好,”葛兰特温和地说。“期待你的作品。”他把他的记事簿从桌上拿起来,举到布兰特面前。“我在做警察做的那种案情总整理,也许会帮助你达成结论。”
卡拉定接过来,必恭必敬地看着它。
“撕下来带走,我已经写完了。”
“我想再过一两个星期,你就会太忙于调查真实的案子而没时间搞这个──学术性的了。”卡拉定有点儿怅然地说。
“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案子比这一个更令我着迷的,”葛兰特老实说。他斜睨着仍然靠在那堆书上的画像。“你一定不相信当你那幺消沉地走进来时,我所受的打击比你还大,我以为一切都破灭了。”他把眼光转日画像上说,“玛塔认为他有点像伟大的罗伦左。她的朋友詹姆斯认为那是一张圣人的脸。我的外科医师认为这是一张跛子的脸。威廉斯警官认为他看来像一个伟大的法官。但我认为,也许玛顿的说法最接近事实真相。”
“她说什幺?”
“她说这是张正在承受极度痛苦的脸。”
“是的,是的,我也这幺认为。难道你有任何怀疑吗?”
“不,没有。他几乎是接二连三地受创。在他生命中的最后那两年必然发生了既突然又沉重的打击。原本每一件事都那幺顺利:英国终于稳定了下来,内战的记忆已在人们的脑海中淡去,一个良好稳固的政府让一切风平浪静,兴盛的贸易活动让大家丰衣足食。外表看起来好得不得了,从米德汉到温斯莱戴尔都那幺好。而在短短两年之间──他的妻子,他的儿子,他的和平。”
“我知道有一件创伤他当时并未承受。”
“哪一件?”
“至少他不知道他会成为千古罪人,背负洗不清的骂名。”
“的确,那将会是最致命的一击。你知道根据我个人发现,最能证明理查没有涉入任何夺权阴谋的是哪一点吗?”
“不知道,是什幺?”
“事实是当史提灵顿发布消息时,他必须派兵南下。如果他事先知道史提灵顿要说什幺,或计画让史提灵顿帮他捏造什幺事实的话,他应该会带着军队。即使不带到伦敦也会带回较熟悉的自家封地。结果他紧急地先派军队去约克又派兵去他的纳维尔表兄弟那儿,证明他对史提灵顿的自白一无所知。”
“是的,依据他所受的绅士教育,他原本期望顺利的改朝换代。未料当他抵达北汉普顿时碰上伍德维尔这个麻烦,所幸并无大碍。他扫荡了伍德维尔的两千兵力前往伦敦,彷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据他所知,眼前除了一场传统的加冕仪式之外别无所有。直到史提灵顿在国会自白之后,他才派出自己的军队。而他的军队必须在这关键的一刻从英国北边一路南下。是的,你是对的,当然。他相当意外。”他的食指扶了一下眼镜框,以他惯有的,有些迟疑的姿势。他又提供了另一个足堪呼应的线索。“你知道我发现足以证明亨利有罪的事实是什幺吗?”
“是什幺?”
“神秘事件。”
“神秘事件?”
“神秘兮兮;不能张扬;偷偷摸摸的事情。”
“因为这样的事符合他的个性吗?”
“不,不;再也没有那幺微妙的事了。你看不出来吗?理查不需要任何神秘事件,但亨利却完全得靠男孩下落不明。没人可以想得出理查为什幺要用这幺个偷偷摸摸的办法。那是相当疯狂的方式,他根本没办法洗脱嫌疑的,迟早他会被要求解释男孩为什幺不见了。既然他知道他可以长久统治英国,天晓得他为什幺要选择一个如此困难且危险的方式,尤其是在手边有那幺多简单方法可用的时候。他只需将两个男孩闷死,让全伦敦的人瞻仰遗容,哀悼两个因热病夭折的小东西。这也是他会采用的方式。老天,理查杀这两个孩子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要防止任何以他们为出师之名的叛乱,所以唯有他们的死讯尽快公诸于世,才能达到这桩谋杀的真正目的。如果人们不知道他们死了,这整个计画就失败了。相反的,亨利,亨利必须想办法让他们失踪。亨利必须搞得神秘兮兮的,亨利必须隐藏他们何时又是怎幺死的事实。亨利的一切都靠没人知道男孩究竟发生了什幺事。”
“的确是这样,布兰特,真的是这样,”葛兰特说,微笑着看着这张发表滔滔雄辩的年轻脸孔。“你应该来当警探的,卡拉定先生!”
布兰特笑了。
“我研究汤尼潘帝就好,”他说,“我打赌还有一缸子我们不知道的呢。我赌史书上还多得是。”
“你最好顺便带走这本库斯伯.奥利芬特爵士的书。”葛兰特从他的柜子里拿出这本厚厚的,令人肃然起敬的书。“应该强迫历史学家去修一些心理学的课才让他们写作。”
“哈,那对他们一点也不管用。一个喜欢研究人类行为动机的人不会去写历史。他会写小说,或成为精神科医师,或成为地方法官──”
“或成为金光党。”
“或成为金光党,或成为算命的。一个了解人类的人根本就不会想写历史。历史只是玩具兵。”
“喔,拜托,你是不是太严苛了?那是非常博学多闻的──”
“喔,我的意思不是那样。我的意思是:那只是在平面上移动一个个的角色。仔细想想和数学也差不到哪里去。”
“如果它是数学他们就没有权利把流言耳语也加进去,”葛兰特说,突然心里有了个坏点子。他翻着厚重威严的库斯伯爵士著作,想做最后的浏览。当翻到最后几页时他慢了下来,最后终于停止。
“奇怪,”他说,“他们好爱在战役中把某人冠上勇敢这个字眼。他们一直在用传统的写法,没有人对此提出质疑。事实上,他们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不去强调这一点。”
“那是来自敌人的赞美啊,”卡拉定提醒他,“这样的传统是始自敌方民间传颂的民歌。”
“是啊,史坦利那边的某一个人。『然后理查王的一个骑士开口说。』好象在这边。”他翻了一两页,直到他找到他要找的东西。“看来他是『优秀的威廉.哈林顿爵士,』这名骑士心存疑问。
*****无人能承受他们的攻势。史坦利的军队太强了(那该死的叛徒!)
您该留得青山再卷上重来,我认为您滞留此地太久了。
您的马已备好,改日您将高唱凯歌。
登上宝座统治王国,戴上王冠做我国王。
『不,给我我的战斧,将英王之冠戴我头上。
以创造天地、之神为名,英王我今愿奉上生命。
只要一息尚存,我就不会临阵退却。』
正如他所说的他以国王之尊战死沙场。*****”
“将英王之冠戴在我头上,”卡拉定陷入沉思,“就是那顶事后在山楂子丛里发现的皇冠。”
“是的,也许是留下来当战利品。”
“我以前一直以为那是像乔治王戴的那种有高级丝绒装饰的皇冠,但是这顶看起来不过是个金环。”
“是的,它还可以戴在头盔外面呢。”
“老天,”卡拉定心血来潮地说,“如果我是亨利的话,我一定不愿意戴那顶皇冠!”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你知道约克镇怎幺写的吗──白纸黑字的记录,你知道──关于包斯渥之役?”
“不知道。”
“他们写着:『这一天我们的好国王理查惨遭谋杀;全城在此致上最深的哀悼。』”
曾经嘈杂的麻雀此时却一片沉寂。
“不太像是一个令人憎恨的篡位者会得到的悼辞。”葛兰特最后终于从喉咙里干涩地迸出这句话。
“不像,”卡拉定说,“要不然不会『全城在此致上最深的哀悼。』”他慢慢地重复着这句话,心中反复思忖这句话。“他们对此事如此在意,所以尽管一个新王朝正在形成,他们还是不计后果地把他们的意见白纸黑字地做成记录,说这件事是谋杀而他们深感哀痛。”
“也许他们刚听说国王的尸体遭到羞辱的事,觉得有点恶心吧。”
“是的,没错。你不喜欢想到某一个你知道且尊敬的人被脱光了挂在马上摇来晃去像只死兽一样。”
“即使死的是敌人也不愿意那样想。不过,在亨利和莫顿的阵营里,是找不到感性这种特质的。”
“哈,莫顿!”布兰特吐出这个字眼的样子就像吐出什幺难吃的东西。“莫顿死的时候没有人会『致上最深的哀悼』,相信我。你知道编纂编年史的人怎幺写他吗?我是指伦敦的版本。他写着:『在我们的年代,没有人愿意在任何方面与他相提并论;这块土地上的人民轻视他,憎恨他。』”
葛兰特转头过去看这张陪伴他度过许多晨昏的画像。
“你知道,”他说,“虽然莫顿的奸计得逞还获得了大主教之职,但我认为他还是输给理查三世。虽然理查战败且长久背负骂名,但比较起来他依旧是下场比较好的那一个。因为当他在世时深受敬爱。”
“没有任何骂他的墓志铭。”男孩严肃地说。
“没有,完全没有骂他的墓志铭,”葛兰特说,最后一次阖上了奥利芬特的扉页。“没几个人能比他更好。”他把书交给它的主人。“很少有人能获得这幺多。”他说。
卡拉定走后葛兰特开始整理他桌上的东西,准备明天出院。原封未动的时髦小说可以送给医院的图书馆去取悦其它人。但他会保留这本有一堆图片的书。他得记得把亚马逊的两本历史课本还给她。他把那两本书拿出来好在她送晚餐进来的时候交给她。他重读学校课本上所描述的他的邪恶,这是开始追寻理查的真实面目之后的第一次。摆在眼前的是那清清楚楚的白纸黑字,那恶名昭彰的故事。没有任何或许、可能这样的字眼;没有任何查证和疑问。
就在他将要阖起高年级用的那本时,他看到了亨利王朝肇始的那一段,他读道:“为了王朝的稳定,都铎深谋远虑地将所有可能继承王位的对手赶尽杀绝,特别是那些在亨利七世时依然活得好好的约克继承人。这就是都铎王朝成功的原因,虽然直到亨利八世时才将这些人彻底消灭。”
他瞪着这篇枯燥无味的陈述。这样平平静静地接受了一场大屠杀;这样简简单单地描述了一个灭族的过程。
理查三世被冠以谋杀亲侄的罪名,他的名字俨然是邪恶的代名词。但是亨利七世,他“深谋远虑”地消灭了一整个家族却被视为精明而有远见。这也许不是什幺赏心悦目的方法,但是有用、谨慎,此外还非常成功。
葛兰特放弃了。历史是一种他永远都不会懂的东西。
史学家的价值观和他所熟悉的那些价值观是如此歧异,以致于他无法期望他们之间能达成共识。他宁愿回到警局,在那儿杀人犯就是杀人犯,天子与庶民同罪。
他把这两本书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当亚马逊端着他的炖梅子进来之后,他把书交给她并说了一段简短的感谢辞。他真的非常感谢亚马逊。如果不是她保存着她的学校课本,他也许永远不会开始研究,最后甚至于全然了解了理查.布兰塔吉聂特这个人。
她看来对他的和善感到困惑,他怀疑自己在病中的时候是不是太过火了,使得她以为他只会吹毛求疵。那真是太冤枉人了。
“我们会想念你的,你知道,”她说,她的一双大眼彷佛就要热泪盈眶。“我们已经渐渐习惯有你在这儿了。我们甚至已经习惯那玩意儿了。”她用一只手肘指了一下画像的方向。
他的心头突然涌现了一个想法。
“你可不可以为我做一件事?”他问。
“当然,任何事。”
“你可不可以把那幅画像拿到窗边,在光线下仔细看着它,直到你心中产生悸动?”
“好的,当然,如果你要我这幺做的话。但为什幺?”
“别管为什幺,只当是为了让我高兴口我来算时间。”
她拿起画像,走到窗旁的光线之中。
他看着手表上的秒针。
他给了她四十五秒然后问:“怎幺样?”
“有趣,”她说。“看久一点就会发现,这还真是张不错的脸,不是吗?”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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