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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次女
作者:林太乙
6. 两种不同的人
由於父亲所作<开明英文读本>、<开明英文文法>等教科书成为全国最畅销的英文教科书,他的版税收入不少,我们搬到依定盘路一幢花园洋房,就在公共租界的边沿。那时在上海,有公共租界、大英租界、法租界、日租界,每个租界有自己的警察。
我们租的房屋楼下有客厅、书房、饭厅,厨房後面是慵人住的房间。楼上有父母亲的卧房和我们三姊妹的卧房。黄妈铺了帆布床,也睡在里面。桐姊舜姊从中西女塾回来,就和姐姐和我睡在一起,两张床并起来,好挤好挤,尤其是在夏天,罩著蚊帐,好像与世隔绝。她们会讲看过的电影故事给我们听。我们枕头底下常藏著从厦门托人带来的糖果蜜饯,床底还有廖家自制的鸡蛋卷和椰子糕,我们一面吃一面听故事,惬意得很。桐姊舜姊讲的多半是爱情故事,有时讲的是她们同学的故事,哪位同学又漂亮又聪明,许多家里有钱的男子追她,她都不理睬,只要嫁给她心爱的一个穷学生,我听了慢慢入睡时,她们还在讲话。
楼上另外还有一间小卧房,三伯憾庐从厦门来帮父亲编一部中文词典,他就睡在那里。我们的卧房外有个大阳台,连著父母亲的卧房,有纱窗围著。二舅一家人从厦门来玩,就睡在阳台上。
英俊的二舅廖超兴是高个子,腰干笔挺,像大多数廖家男人一样,声音宏亮,派头很大。他会吆喝孩子们和佣人和狗,我见到他总是怕怕。二舅是西医,二舅母是杭州大家庭闺秀,他们有两个女儿,年龄和姐姐和我差不多。他们来上海就买洋货,进出惠罹公司,做西装、买皮鞋、跑马、吃大菜(西餐)。二舅吸英国香烟,唱法国白兰地酒。他爱和爸爸用英语讲话,那时会讲英语是时髦的。他们回厦门的时候,表姊妹们留下的旧丝绒西装、漆皮鞋,妈妈就给我们穿。
二舅和三伯形成强烈的比对。瘦削背弯的三伯也是医生,他在鼓浪屿救世医院读过医科,却不行医,他爱好文学。三伯就坐在饭厅桌子上编词典,文稿一篓篓地放在地上。他本性温柔,讲话时,像林家人,声音有点沙哑。他来上海和我们住之前死了一个儿子。他写了一首记念儿子的诗,带泪一再朗诵给我们听。三伯家庭负担很重,三伯母多病,有时他情不自禁,也朗诵旧词给我们听。
无言独上西楼,月加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
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後来三伯的儿子伊仲兄来上海读书,也和我们住在一起。他只好住到阁楼上去,要爬一副梯子,托开天花板上一扇小门才进得去。
我放学之後就喜欢爬上去和伊仲兄玩。他会装配收音机,头上经常戴著耳机。他也会打摩尔斯电码,还会用细的钢丝编小篮子送给我。他对我说,他在研究电视,有一天,我们不但可以从空中收音,还可以从空中收影。伊仲兄喜欢卓别林,会学他走路的样子给我看。他也讲福尔摩斯的故事给我听。我常在阁楼上玩得要等妈妈叫才肯下来。家裹住这麽多人,妈妈的头都大了。基本上,林家的人和廖家的人个性完全相反。林家人想像力丰富,容易伤感,爱高谈阔论,天性乐观,却不怎麽实际;廖家人比较稳重,务实。
六叔一家人住在柳迎村,六叔在英文<中国评论>杂志任编辑。他经常笑嘻嘻,而讲起笑话来要等他先笑完才讲得出口。象爸爸一样,也喜欢发明东西。他一直在研究利用地心吸力为动能的了"永久运动"方法。他发明过一种自来墨水毛笔,一种两脚平行的圆规,一种改良的回纹针,一种能照出令人感觉有深度的像片的照像机,都没有制造。像爸爸一样,他也娶了个务实的妻子。六婶娘家姓薛,她是马尼拉富裕家庭的闺秀。他们有两个女儿,年龄和姐姐和我差不多,她们也上觉民小学。她们也是福尔摩斯迷,常讲他的侦探故事给我们听。六婶笃信基督教,她笑颜常开,因为她把所有的问题交给了耶稣。她留长发,脸上不施脂粉,一看见我们就传主的福音,并且说她在为我们祷告。因为她知道,爸爸那时已经不信耶稣教。
六婶和母亲都很会照顾丈夫。有一次,六婶说,"五嫂相信鸡蛋,我相信牛奶",她意思说,母亲每天早上要父亲吃两粒鸡蛋,而她要六叔每天喝一大杯热牛奶。不知道为什麽,六婶这句话我一直记得,大概是因为她说得那麽切实肯定的缘故。
二伯玉霖住在静安寺附近梵皇渡路(现在叫做万航渡路)的三义坊。我们和六叔三伯两家时常相聚。二伯本来在圣约翰大学执教,後来时常换地方教书,或是失业。二伯母一连生了六个儿子才生一个女儿,这女儿生出来之後大家只管叫她「查某」,不叫她名字。二伯母有风湿性心脏病,经常躺在楼上卧房床上,他们婚姻不怎麽和睦,二怕有一次在楼下发脾气,踏著虎步,双手举起作虎掌势向前扑,说,「查某郎是一步一步来的。」给我的印象也很深。爸爸和二伯、三伯、六叔聚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滔滔不绝地说话,走来走去,比手画脚,吞云吐雾。他们谈论国家大事,也讨论文学,往往讲得面红耳赤。有一次在二伯家里爸爸说,「中日战争是无可避免的。日本对中国不宣之战从九.一八开始,他们吃掉东三省之後仍然饥肠辘辘,已经在觊觎整个华北。人民抵抗日本的决心越来越坚定,但是因民政府的政策是先安内,后攘外。这教人民怎麽不气疯?」
提到当时的青年,他又说,「一九二O年代成长的一代,思想极不平衡。旧的中国已连根拔去了,历史已失去了连续性。青年人不再读古书,旧的东西他们认为"封建"气息太重。到北平或上海上学的学生,讪笑他们故乡的长辈。对西方,他们也没有真的了解,没有深深扎根。共产主义,在这些青年人看来,最是激进,因此也似乎是最好。共产主义似乎给人希望最多,而青年人永远追求希望。共产主义要求人们信仰,而年轻人有的是信仰心。在这观念的真空中,共产主义像疾风一样的窜入,很容易为年轻学生接受。共产党在用武力占领中国前,已先俘虏了年轻人的心灵。」
谈到上海,他说,「中国人和洋人接触,无不胁肩谄笑,必恭必敬,满口Yes,sir.中国人越是洋奴,洋人越看不起。我既以殖民自居,人也以殖民视之,所以在上海公共场所看不见有礼貌的西人。但是中国人有自卑感,连一个螺丝钉都做不好,国家怎麽强得起来?总而言之,外国强,中国弱,你能说只是器械之精,螺丝钉之巧,你能说只是物质文明工业文明吗?居今之世,闻古人所未闻,见古人所未见,好学者,自然深思,不好学者,也不免深思以求其故。若还以为中国道德文明胜於西洋,不闭门思过,发愤图强,那末,中国真真不可救药了。」
父亲滔滔不绝的谈下去,母亲探望二伯母之後下楼来听见他们在谈论「林黛玉那个痨病鬼如果多喝牛奶身体好起来,红楼梦将如何演变?」
「啊唷,堂呀!」母亲说,「那些小说里的人与你有什麽关系?天黑了!我们回家吧!」
爸爸一笑,我们便跟妈妈回家了。
7. 耳濡目染
我喜欢观察大人,他们比小孩子有趣。
我常在爸爸充满阳光的小书房里消磨时间,看他写字,为他磨墨或削铅笔。他书桌上有许多好玩的东西,如四色自动铅笔,小钉书机,橡皮筋,各种夹子,回纹针,都可以拿来玩。爸爸并且教我在打字机上用不同的字母打出人像来。有客人来访,我就听他们谈论办杂志的事。徐讦是常客。黄嘉德、黄嘉音两兄弟是厦门人,後来合办<西风>杂志。我最记得父亲对女作家挑姚颖的作品佩服之至。她是在<论语>写专栏<南京通信>的作家。父亲说,她掌握住<论语>的幽默精神,文字老到,思想清丽。他求各地通信写像"京话",而遍国求之,独姚女士的"京话"涉笔成趣,散淡自然。耳濡目染,我觉得没有什麽比写作高尚的了。
那时的文人,徘徊在中西文化之间,尤其是到过英美留学回来的人。其中有几个美男子,身穿山东绸长袍,底下是西装裤,英国皮鞋,头发梳得光溜溜,纤白的手指上戴著玉指环,口含用象牙烟嘴托著的埃及香烟,一时讲英语,一时讲国语。邵洵美、姚克、吴经熊都属於这类潇洒出群的文人。洵美走起路来像老生在戏台上跨步,我们在他背後学他,有一次爸爸叫妹妹学他走路给他看,但邵洵美并不欣赏。
爸爸不穿西装,有他自己的理由。他说:
「不知怎样,中装中服,暗中是与中国人之性格相合的,有时也从此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中文程度。满口英语,中文说得不通的人必西奘,或是外国骗得洋博士,羽毛未丰,念了三两本文学批评,到处横冲直撞,谈文学,钉女人者,亦必西装。一个人的年事渐长,素养渐深,事理渐达,心气渐平,也必断然弃其洋装,还我初服无疑。或是社会上已经取得相当身分,事业上已经有相当成就的人,不必再服洋装而掩饰其不通英语及其童稚之气时,也必断然卸了他的一身洋服。所有例外,除有季常癖者,也就同时数得出来。洋行职员,青年会服务员及西崽为一类,这本不足深责,因为他们不但中文不会好,并且名字就是取了约翰、保罗、彼得、杰米等,让西洋大班叫起来方便。再一类便是月薪百元的书记,未得差事的留学生,不得志之小政客等。华侨子弟,党部青年,寓公子侄,暴富商贾及剃头师父等又为一类,其穿西装、心理虽各有不同,总不外趋俗两字而已,如乡下妇女好镶金齿一般见识,但决说不上什麽理由。在这一种俗人中,我们可以举溥仪为最明显的例子。我猜疑著,像溥仪或其妻一辈人必有钱镶过金齿,虽然在照片上看不出来。你看那一对黑眼镜,厚嘴唇及他的英文名字"亨利",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溥仪在日本天皇羽翼之下,尽可称皇称帝。到了中国关内想要复辟,就有点困难。单那一套洋服及那英文名字就叫人灰心,你想"亨利亨利",还像个中国天子之称吗?」
工作之馀,爸爸像个囝仔头和我们玩。他教我们在门口骑脚踏车,在车後推,然後放手,大声叫我踩踏板,我摔倒了他就跑来扶我起来,说不要紧,要摔倒几次才学得好。妈妈有时站在旁边看或在路边找五根草,拔下拿回家加冰糖煮,这种茶可以消炎,喝了对喉咙好。
到了星期六或星期日,父母亲常带我们去南京路.在冠生园吃午饭。我还记得那里的海鲜侩烩伊府面特别好吃。吃过午饭,母亲便带我们去永安公司或先施公司买东西。有一次,她在永安公司买到一罐花生酱,她高兴得不得了,看她那灿烂的笑容,我觉得很奇怪,买到一罐花生酱会使她那麽起劲,失去平常严肃的容貌。还有一次,她和爸爸去沙丽文西饼店买到檬果冰淇淋,她也兴奋得不得了。爸爸打电话回来告诉我们,冰淇淋是装在圆锥形的饼卷里,那等於是个可以吃的杯子,我们迫不及待要尝试。
吃过午饭,父亲则去逛书店。那时,小书局大批翻印一折书。他买一大堆雇黄包车载回家,很得意。他花五分钱买一本<曼殊小说集>,五毛钱买一部<饮冰室全集>,七分钱买一本铜版<孟子集注>,三分钱买一本<随园诗话>,又三分钱买一本<陶庵梦亿忆>,又三分钱买一本<浮生六记>,一毛六买一本<曾文正公六种>,六分钱买一本<绝妙好词>,又六分钱买一本<白香词谱>,三分六买一本<郑板桥集>,一毛八买一本<龚定重集>,三分钱买一本<笃素堂文集>,一毛钱买一本<今古奇观>,一毛四买一本<儒林外史>,一毛六买一本<徐霞客游记>,八分钱买一本<虞初新志>,两毛钱买一部<明清十大名人尺牍>,又两毛钱买一部<近代十大名人尺牍>,七分钱买一本<苏黄尺牍>,三分钱买一本<李笠翁曲话>,七分钱买一本<桃花扇>,两毛半买一部<红楼梦>,四分钱买一本<莫泊桑小说集>,三分钱买一本<安徒生童话>,九分钱买一本<粉妆楼>,一毛钱买一本<孟丽君>,两毛钱买一部<经史百家什抄>,四毛半买一部<十八家诗抄>。
"我花了三块钱买的书就够一个人自修国文两年了,如果花五块钱,岂不是有个当完备的国文自修丛书了吗?"
我当时应该有预感,"自修"将是我受教育的座右铭。祖父年轻时挑糖果、豆仔酥在偏僻的乡下四处叫卖,是凭自修国文才能入基督教会神学院的。这给父亲留下深刻的印象。父亲在教会学校读到大学,要等到他三十岁在北大教英文时才觉悟他对中国文、史、哲各科的知识还不如他对西方同类学科的了解,由而发奋自修,才有今日的造诣。
我看看那一大堆书,难免感到敬畏。他笑说,读书人每为「苦学」二字所误。读书成名的人,只有乐,没有苦。他又说,人生快事莫如趣,而且凡在学问上有成就的,都由趣字得来。他在各方面培养我们的兴趣。他集有一百张唱片,有时,他叫我们关门关灯,躺在地上静听弦乐四重奏,他说这种音乐要在黑暗里听才能充分欣赏。我却最爱听斯特劳斯的华尔兹舞曲,百听不厌。我们也唱中国流行曲,如<妹妹,我爱你!>
妹妹,我爱你,
我爱你的眼睛,明明亮,
好象太阳一样明亮,
小小的太阳明明亮,
妹妹,我爱你,
我的心窝里只有你,
妹妹,我爱你!
还有<叫我如何不想她>
天上飘着些微云,
地上吹著些微风。
啊!
微风吹动了我头发,
教我加何不想她?
月光恋爱着海洋,
海洋恋爱着月光。
啊!
这般蜜也似的银夜,
教我如何不想她?
水面落花慢慢流,
水底鱼儿慢慢游。
啊!
燕子你说些什麽话?
教我如何不想她?
枯树在冷风里摇,
野火在暮色中烧。
啊!
西天边有些儿残霞,
教我如何不想她?
<教我如何不想她>是刘半农作歌词,赵元任作曲的。赵元任和爸爸是好朋友。他们俩都是语言学家。爸爸喜欢教我们拗口令,英文的如She sells seashells on the seashore. 中文的拗口令如赵元任创作的最难的<施氏食狮史>:
石室诗土施氏,
嗜狮,誓食十狮
氏时时适市视狮。
十时,适十狮适市。
是时,适施氏适市,
氏视十狮,恃矢势,
使是十狮逝世。
氏拾是十狮尸,适石室,
石室湿,氏室拭,
氏始试食十狮尸。
食时,始识是十狮尸,
实是十石狮尸,
试释是事!
姐姐和我都学弹钢琴,老师是一位姓郁的老小姐。她戴一顶假发,眼睛有点突出,我们在她背後叫她突目金鱼。据说有一次她坐黄包车经过白渡桥,一阵大风把她的假发吹掉了。我们听了哈哈大笑,从此我不能再专心跟她学钢琴。爸爸说,不要笑她,老小姐最可怜,现在男女谈自由恋爱,不肯让父母亲为他们做媒,所以才有老小姐。从前,不管一个女人长得怎样,都嫁得出去。
在周末,我们也时常去看电影,我们看的电影有Doleres del Rio 演的"Rio Rita",Jeanette MacDonald和Nelson Eddy 合演的"Rose-Marie",和她和Maurice Chevalier 合演的"LoveParade"。这些歌舞剧中的歌,妈妈都会唱,因为她参加了中西女塾的歌唱团,是女高音,有时歌唱团举行音乐会我们都去听。
侦探故事的电影,如Myrna Loy 和William Powell 合演的Nick and Nora Charles 夫妇的故事我听不懂,但是给我的印象是:1。洋女人穿低胸的晚礼服,总要男人替她拉背後的拉链。2。外国男女很喜欢亲嘴。3。外国女人生气时会掴男人的耳光。这是我没有看见过中国女人做过的事。
我最喜欢看的是秀兰邓波儿的电影。她的电影常在大光明戏院放映,里面有冷气。
我对一部叫做"小上校"的电影特别欣赏。秀兰和一个叫做比尔.罗宾逊的黑人手拉手在楼梯上上下下跳踢踏舞的镜头给我印象很深。小时我夜里做梦,常梦见自己跟著她跳舞,醒来之後,察觉自己在遥远的上海,与她相隔一个大海,何况人家是大明星,哪里有和她一起跳舞的事,不觉失望、沮丧。唯一接近这个偶像的办法是收集她的照片。每星期六,十二点放学,校外就有小贩卖电影明星的照片,胡蝶、陈燕燕、王人美、黎明晖等等的照片我都不要。我只要秀兰邓波儿的照片。有一种是要泡在药水里,照片便会慢慢在白纸上出现。我常买这种,回家後找个饭碗,加入药水放在地上,蹲著全神贯注地看,不久,秀兰的影子就像魔术般在纸上出现。有时她是穿著军装在向我行礼,有时她穿著白色貂皮大衣,白袜白鞋,微笑向我招手。我看得眼睛发呆之後,便把照片收在一个铁皮香菸盒子里,一有机会便拿出来看看,那些照片比什麽都宝贵。
8. 肚皮上有一条蜈蚣
自从搬到依定盘路,姐姐和我上学是坐黄包车去的。妹妹上的中西女塾幼稚园就在家里附近,由黄妈带她去。我爱坐黄包车,跑得不快不慢,下雨天把座位前面的篷布拉起,中间有个透明胶布做的小窗子可以向外观看,像在看电影一样。
家里的佣人除了黄包车夫水发之外,还有专门照顾妹妹的黄妈,听差阿经,厨子老周和洗烫衣服的娘姨周妈。早几年,还有从厦门来专门照顾我的「水仔」,後来被妈妈辞掉了。我观察他们,比听人讲故事还有趣。
矮矮胖胖的黄妈因为和我们睡在楼上,所以非常骄傲,看不起住在厨房後面的其他佣人。她是南京人,她爱对我们说,她家里本来是有钱的,她十七岁时嫁给一个做官的,廿六岁时丈夫死了,她就到一个教会学校去读书。有一次她病了,人家劝她吸鸦片,就这样吸上瘾,要等到她看见耶稣才把鸦片戒掉。
「你真的看见过耶稣?」我不相信。
「怎麽没有?我在教堂里听见人说吸鸦片的坏处,就决定戒掉。我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三天不起床,喊呀,叫呀,把被褥都撕破了,快要死了。就在这时候,我看见耶稣。他对我说,'你不要怕,你快要好了。'果然第二天,我就能起床,也不再吸鸦片了。」黄妈很得意,因为她看见过耶稣。别人都没看见过呢。后来她改嫁个卖水果的商人,一同到上海,和商人闹翻之後她只好出来找事做。显然,她在我们家里做老妈子是受委屈的。
每过几个礼拜,在晚上大家上床以後,黄妈就在厨房里烧一桶热水,提到我们的浴室倒在脚盆里洗脚。她那双裹过的脚虽然获得解放,但是仍然要用长布条裹著才能走路。她会把裹足布解下,把像粽子一般的双脚伸到热水里去泡,一面「哎唷!哎唷!」地叫,我就起床跑过去看。
「二小姐,快去睡觉,没有什麽好看的!」她愁眉苦脸地说。我只好回去床上。泡完了脚,她就开始修剪指甲和鸡眼,经常修得出血,又「哎唷!哎唷!」地叫。我就又起床跑过去看。
「二小姐呀!快回去睡觉!」
「我要看!」我坚持说。「让我看看没有关系嘛!」
「二小姐呀!你不要磨我啦!我为这双脚受了一辈子的罪!」她带眼泪说,一面挖她的脚皮,和平常她欺侮我的样子完全两样。
夏天晚上蒙在蚊帐里很热,她却一定要我在肚子上裹一条汗巾,说肚子不能著凉。我每次为这件事和她争吵。春天秋天,她也要管我,不许我双脚伸到被窝外面。上厕所,无论大便小便,她只肯给我两方厕只纸,我无论怎麽求她都不肯多给,她说用东西要节省。洗澡的热水有限,黄妈总要让妹妹先洗,才让姐姐和我洗。我觉得这很不公道,有时就抢先踏进浴缸,气得黄妈把肥皂抢去,不要我弄脏缸里的水。我说,真没有道理,为什麽妹妹一定要用乾净的水洗澡而我要洗她的脏水?就像我五岁时看电影坚持要买票一样,我要的不过是公平待遇。
「二小姐呀,你吃了两碗面,我肚子还是空空的,我没有力气和你吵架!」黄妈叹气叫道。
「吃面和洗澡水有什麽关系?」我理直气壮地说。幼稚的我不懂事,头脑里只有对与错两个观念。
有一次黄妈在缝被窝,把被面反面当正面缝,我看见了指出来给她看,她不承认缝错了,我就叫妈妈过来看,谁料到妈妈一看就说,是缝错了,黄妈只好把被拆开来从头缝起。「二小姐最讨厌,」她喃喃自语,「最爱管闲事!」
我的确爱管闲事,对什麽都好奇。没事做的时候,我喜欢到厨房去走走看看,如果大师傅在炸肥肉熬猪油,他会让我吃油渣,沾点白糖非常好吃。那时,谁也没听见过胆固醇,炒菜都用猪油,请客时大师傅还会从外面买来用肥肉白糖做馅的水晶包子。我最喜欢吃大师傅做的香酥芋泥鸭,那是家里请客时他才做的,但是他总留几块结我吃。但是大师傅的品德很坏。有一次我们到无锡去玩,关照佣人说要第二天才回来。妹妹没有去,留在家里由黄妈照顾。但是妈妈一路想念妹妹,於是大人改变初衷,我们当夜回家。谁料到,竟然看见大师傅和洗衣服的娘核姨公然睡在父母亲的床上!妈妈大发雷霆,赶他们下楼之後叫黄妈换被单。第二天,妈妈要赶走那两个佣人。我天真地问,「换了被单不就好了吗?危什麽要赶他们走?」爸爸大笑,替大师傅求情--他做的菜实在好吃--保住了他的差事。后来妈妈设法把大师傅在乡下的老婆弄来了,让她洗衣服。周妈胆子很小,并且有一股狐臭味。大师傅常和她吵架,有时还用长棍子打她。妈妈说,再打架两人就都得滚蛋,他们才慢慢地不吵了。大师傅晚上出去赌博,输了便偷偷的克扣买菜的钱,赢了便买一两角钱的针线给周妈,有时也买一两朵花。钱都输光了,他就拿周妈的薪水去赌。於是周妈托妈妈把她的薪水收起来。大师傅知道之後两人又大吵架,骂出很难听的话。
「短命鬼!看我不剖破你的肚肠!」大师傅抓起棍子要打她。
「畜生!」周妈回骂,两人你掀我,我掀你搅成一团。黄妈红著脸,扯开嗓子叫道,「你打死她,我叫巡捕把你抓起来,用你垫她的棺材底!」
哗!黄妈真有两下子!她在厨房里用的词令和在妈妈面前用的完全不同。这个见过耶稣的人,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她这麽凶!
听差阿经是通州人,身材高大,是个老实人。他起初为我们拉黄包车,后来妈妈看他相当靠得住,就升他为听差。阿经识字,还想学英文,全凭听觉学会几句在接电话时用得著的英语,如"Wait a minute" 和 "Mr. Lin not at home" (谁需要动词呀?) 那时许多东家和外国人有来往的仆人都要会说几句英语。爸爸说,有一次他在公园里听见一个看外国小孩的老妈子骂那小孩几十次「又登夫」(You damn fool). 显然,那是她听见洋老板骂人时用的词儿,她用来骂他的儿子,并不知道「又登夫」的意思。
有一天早上,阿经揩桌子的时候不慎打破一座瓷马,他吓得不得了,把碎片埋在花园里,告诉妈妈是风吹倒的。妈妈不相信,问碎片在那里?阿经只好承认瓷马是他打破的。我就跟他到花园去看他把打碎的马腿掘出来。我为他很难为情。那麽大的一个人,还会说出这麽笨的谎话!大人不是个个聪明的,我又发现。
後来阿经自己的腿出了毛病,患了关节炎。有时在三更半夜我会听见他痛得呻吟,妈妈要给钱叫他去红十字会医院看病,阿经不肯去。他到庙里去烧香求佛,在床头贴了一张辟邪的符,但是没有用,最後终於去医院看病服药把病治好了。
病好了,阿经又坐在厨房後回的板凳上看书。周妈笑他说,「你看什麽书?」就抢他的书不让他看。
「会看书是好啊!」黄妈以读过书的人的身分说:「难道大家要像你周妈这个笨蛋吗?把书还给他!」
周妈只好把书还给阿经。不过,黄妈自己也有不聪明的时候。她爱吃辣椒,有自己一罐辣椒酱,每餐必一匙一匙舀出来拌饭吃。吃多了就肚子痛,泻腹,坐在马桶上「哎唷!哎唷!」地叫,给在外面听见的人笑破肚皮。但是过两天她好了,又吃起辣椒酱来。
大人百态,我看得神往。但是我自己也有不讲道理的时候。那是因为我每晚在家里就要花许多钟头做功课。爸爸会说,不要再做啦!分数不要紧。我心想,我不像你,不必用功就可以考第二名。何况,姐姐总是考第一名。我不但没有爸爸那麽聪明,也赶不上姐姐。有时因为功课做得太多,我很紧张,睡不看觉便在床上乱踢乱喊,闹得谁都睡不著觉。妈妈骂我我就哭,越哭越睡不看,有几次,她披著散发拿着一把尺,分开蚊帐像一头狮子探身进来要打我,吓得我在床上乱闯,抽抽噎噎地说,我不再吵了。我想,我出世,妈妈一定很失望,因为她又生了一个女儿。我假使是男孩,她一定不会要打我。
第二天很早醒来,头疼,照了镜子,看见眼睛哭肿了,变成单眼皮,很难看,就不想上学去给人看见。我说我头疼眼疼,不能上学,并不是假话。
我不哭的时候眼睛也会痛。妈妈带我去看医生,发现我有散光和近视眼,要戴眼镜。那时,眼镜多半是老人才戴的。我听说要戴眼镜,非常难过。
配好眼镜戴在鼻梁上,第一次到学校,我差得不敢抬头。我以为近视眼和散光是病,而那副眼镜是宣布我的病况。男同学笑我是四眼田鸡,使我上学时更加紧张,回家更加会吵闹。
我九岁那年春天,常闹肚子痛,吃过晚饭肚子痛就哭。由於我经常在夜里吵闹不肯睡,父母亲都不怎麽理我,等到有一晚我又肚痛又发高烧,他们才请医生来看病。那英国医生来了,检查之後说,是急性盲肠炎,要马上到医院去开刀。我听了,心惊肉跳,大声哭叫,心里想,我平常在床上吵闹说肚子痛,有时是夸张一点,这次真的闹出事来了,完了,完了,可不可以自首,说我是哄哄大家的?无奈他们把我推进医生的汽车,直驶上海滩一家医院。
医生把罩子蒙在我鼻子上,滴下麻醉药,那药的气味难闻透顶,我用劲想把罩子拉开,但是医生紧按着不放。手术台上有个电灯亮得很刺眼,好像过了很久,我才失去了知觉。
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那麻醉药的气味仍然在我肺里,我头昏,想吐,腹部被胶布绷得紧紧的。我想起昨夜的经过,不禁眼泪滚滚而下。妈妈坐在床边,指看一个玻璃瓶给我看,里面装着我发炎的盲肠。我看了倒放心了。那不是骗局。我果然患了急性盲肠炎。
下午爸爸带著姐姐妹妹来看我,他看见我非常沮丧的样子,就讲个笑话引我笑。谁料到笑起来肚子就痛,但是不能不笑,真是啼笑皆非。妈妈说,"不要跟她讲笑话了。"爸爸才停止。
我在医院大约住了十天,等伤口痊愈,拆了线才回家。妈妈叫大师傅炖白鸽汤给我进补,黄妈对我特别好,喂我吃豆腐乳拌鸡蛋面,非常好吃。起床走到浴室从窗子看出去,花园里的树木已经长出绿油油的叶子。我好像曾经离家很久。回家真好。
再过些日子,我已经恢复健康,肚皮上的伤口像一条蜈蚣,大约五寸长,一寸宽,红红的,左右有许多缝线留下的疤子,像蜈蚣的脚。我跑到厨房拉起衣服让大家看。我相当得意。肚皮上有一条娱蚣,为我仅有。
从此以後,我再也不敢在夜里乱吵乱闹了。
9。我们要去美国!
中西女塾的学生装扮穿戴很讲究,桐姊、舜姊回家,妈妈时常带她们去绸缎庄挑衣料做旗袍,那时的大大小姐们好像都有的是时间,慢慢地挑选衣料,和裁缝商量要做夹的还是单的,配什麽滚边,要什麽样子的钮扣,开叉要多高。衣服做好,裁缝会亲自送来,哪里需要放大,哪里需要缩小,哪里做错了裁缝会用长长黄黄的指甲在衣料上按上按做记号,口里轻轻说,「有数了,有数了。」无论妈妈和表姊们怎麽指摘他,他都毫无表情,一直细声说,「有数了,有数了。」然後把旗袍包回去改。像那样的裁缝一定被女人指摘惯了,炉火纯青,所以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但不知会不会有一天,像陈旧的飞机一样,由於金属疲劳,突然分裂,整个人垮了下去?
桐姊中西女塾没有毕业,便和圣约翰大学毕业生吴师基结婚,师基兄也是厦门人,他父亲是商人,他们在厦门结婚之後,师基兄便帮他父亲做生意。
舜姊也没有毕业就出嫁了。宗惟贤是北京人,他在纽约任副领事,回国省亲时在交际场合遇到父母亲。母亲听说他三十出头,还没有结婚,便介绍美丽的舜姊给他认识。不久之後,舜姊便时常打扮得漂漂亮亮,脸上抹著香香的雪花膏和薄薄的脂粉,戴著玉耳环,坐在客厅等惟贤兄来接她出去看电影吃晚饭,宗惟贤一来,她的眼睛就亮起来,两人大概是一见钟情。宗惟贤变成常客,他一来,黄妈就当他面说,「宗先生又来了!」大家笑哈哈地欢迎他。惟贤兄和舜姊结婚之前,厦门来了青天霹雳的消息。外公的豫丰钱庄由於海外和内地来往的公司欠巨款不还,以致倒闭。讨债者封了廖家的产业。妈妈和舜姊为家里人很伤心,舜姊夜夜躲在澡房里哭。
妈妈为舜姊预备许多要带去美国的东西。我从学校回来,就看见餐桌上摆著许多衣料,那长指甲的裁缝来来往往赶著做新娘礼服和要带去美国的旗袍,家里热闹得使我忽略做功课。我在学校无论大考小考没有得过比「乙」等低的分数,现在却连连来几个「丙」。「糟糕了」,我打著南京口腔对黄妈说,「我的成绩越来越坏了。」
「不要紧,」黄妈说。「等廖小姐结了婚,你再用功,成绩就会好起来。」
舜姊的婚礼是在一家酒店举行的,惟贤兄的父亲从苏州赶来。我和妹妹是花童,我们穿看粉红色的丝质西装,技著短披肩,我取下眼镜,手拿花篮,走一步停一步,在红地毯上徐徐撒花瓣。舜姊结婚之後就上船去美国。大家都哭得很厉害,因为不知道什麽时候才会再见面。
没想到,舜姊去了美国之後,过一年我们也去了。那是因为父亲所作的<吾国与吾民>在美国出版之後,被视为关於中国人与中国文化的经典之作。出版这本书的庄台公司老板华尔希和赛珍珠夫妇觉得父亲应该去美国走走。
父母亲决定举家到美国去住一年。我听说要坐大轮船去遥远的美国,非常惊讶。不必上觉民小学了!要离开亲友,把佣人辞掉,家具寄存在二伯和六叔家里。有千头万绪的事要做,姐姐都帮妈妈的忙。她一向很听话,大家都说她很像大人。爸爸为我们买了学校规定的课本,预备一年之後从美国回来我们可以插班。姐姐那时在工部局女中读一年级。父母亲买了许多大箱子,除了衣服之外,爸爸要带去许多书。
妈妈非常高兴,理东西的时候唱起西洋歌来。大概是因为上海的社会很复杂;亲戚朋友多,也有许多麻烦。那时,父亲在国内的名气已经非常之大,他创办的<论语>、<人间世>、<宇宙风>三种刊物为当时文学创新风格,但也招来许多批评。<人间世>提倡发抒性灵的文章,而<宇宙风>则融汇<论语>、<人间世>的气质而无逊。母亲觉得到美国去走一趟是好的。
外婆知道我们要去美国,就托人带来肉松让我们带去美国吃。父亲说,去美国别的可以带,却不可带肉松。妈妈不相信,大声说,「怎样不能带肉松?」
「美国海关不准外国肉类进口,说是怕有微菌,带进传染病。」爸爸说。
「肉松怎麽会有微菌,带传染病?」妈妈惊叫起来,一时动摇了她去美国的决心。「我们把外国人叫做番仔,实在有道理!」
我不能想象到美国去住会是什麽样子。在外滩,我看见过那些庄丽堂皇的高楼大厦,里面是外国人开的大银行、大商行和大酒店。美国是那个样子吗,我只接触过一对洋人,是父母亲的英国朋友,艾利司顿夫妇。有一次他们要来喝茶,母亲关照厨房洋人喝茶是要加牛奶和糖的,或加柠檬片。爸爸说,洋人的鼻子好大,我们不要一直看他们。他说有一次一位中国太太请洋人喝茶,因为心里只顾不要看那人的鼻子,过分紧张,於是在倒茶的时候,问那洋人,「你要加一块或是两块糖在你的鼻子里?」我们听了都哈哈大笑。艾利司顿夫妇来饮茶的时候我们倒没有出洋相,他们问我话,我的回答限於Yes和No。,我只觉得他们有一股骚味。洋人是像在电影里看见的人吗?女人穿从背後拉链的晚礼服,和男人亲嘴或打男人的耳光?还是像传教士长得那麽丑?小孩子是不是个个像秀兰邓波儿那麽可爱?
大概在我们离上海之前一个星期,三伯带著子女从厦门来了。三怕要接办<宇宙风>半月刊。他们住在家里,使我们在百忙之中更加热闹。我初次和伊蕙姊和伊祝已见面。伊视祝和我同年,非常调皮,喜欢皱起鼻子向我做鬼脸,我也要在他面前出锋头,像跳芭蕾舞一般,用脚趾尖走路。
上船的前一天,我们搬到旅馆去住。搬出依定盘路的家的时候,妈妈过度紧张,不知道电源没有关掉,就用剪刀剪断楼上的电线。砰然一大声,把大家吓住了。电力触到剪刀,把刀片烧了个洞。幸亏妈妈没有受伤。
我们搬到旅馆之後,亲友川流不息地来看我们,送糖果饼乾,还有人顺便在浴室洗热水澡。下午陪妈妈去珠宝店,她想买一只玉镯子,但是没有找到适合的,到了六点,我们坐汽车到码头。在那里又有许多送行的人,我们乘小汽艇驶到停在海上的「胡佛总统」号轮船,看见那艘两个烟囱的大轮船,我兴奋得手足发冷。我们真的要走了!上了大船,大人又和亲友们寒暄,爸爸在大厅里叫柠檬汁给大家喝。侍者是个身材高大的美国人。我在上海所看见的外国人都是有地位的,没想到也有当待应生的外国人。
送行的人到了十一点才走完,我们走回房舱,发现房里堆满花篮,舱门几乎打不开!爸爸叫人把花篮拿到饭厅去,大约有三十个,第二天摆满饭厅的长桌,舱房里还有许多礼物,我数了十八盒糖果。
第二天醒来,轮船已经在海洋上驶着。
10。突然觉得自己是中国人
我喜欢在甲板上散步,走到船尾让强风吹拂我的头发,靠左边走,风把我的头发都吹到前面,靠右边走,风把头发都吹到後面。
船上有许多外国老太婆坐在甲板上晒太阳,鸡皮鹤发,浓妆艳抹,露胸露背,我看了觉得很滑稽。中国老大大哪里会这样显丑?
船到夏威夷时停一天,在我们还没有醒来时已经靠岸。七点钟,茶房敲门叫大家起来,因为要排队检查护照。到了十点钟,有人送来几个花环,是要套在颈上的。我觉得很奇怪,因为我们在这里并不认识什麽人。上岸的时候,居然还有二十多人等著欢迎父亲,而且有记者用闪光照像机给我们照像,又有人在我们的脖子上套花环。这些中国人请我们去吃午饭,饭後带我们乘一艘玻璃底的船,看在海里的珊瑚和热带角,后来又请我们吃夏威夷大餐和看土人表演草裙舞。那大餐倒没有什麽可吃的。我们不敢吃生鱼,还有一种冷的浓汤是芋头做的,不用汤匙而是要用手指沾起来吃,我们也没有吃。回到船上,发现有人送来一只冷螃蟹,足有一尺宽。我们都饿肚皮,於是爸爸设法把螃蟹剥开,怎麽剥都剥下开,最後他把螃蟹竖在衣柜的抽屉中,用脚把抽屉猛然踢进。螃蟹是轧碎了,抽屉旋钮也轧碎了。我们吃著蟹肉,从房舱窗口望出去,船已经开动了。
「为什麽那些我们不认识的人要请我们吃饭又送花又送螃蟹给我们吃呀?」我问。
「那些人是华侨领袖,他们招待我们是因为爸爸是名人。」妈妈说。
船到旧金山时,又有记者上来用闪光照像机为我们拍照,还有书店派一个人来接我们。一上岸,就知道这是美国了。处处是白人,搬行李的,开汽车的,卖报纸的。美国人不再是个个有地位的。那书店派来的人把我们带到一家旅馆,乘电梯到十八楼。爸爸说,房间是十八美元一天,那是六十块钱。我的天呀!
在餐厅吃午饭,有许多美国人都在看我们。那时的美国和现在不同,没有多少中国人家会住进一流旅馆,何况,妈妈和我们都穿长及踝部的旗袍,也许这也是引入注意的原因。不但如此,妈妈还戴著她那副独一无二的无框眼镜,是用夹子夹在鼻梁上的,只有一边有一条很细的链子钩在耳朵。那副眼镜是她在德国的时候配的,她很喜欢,她说没有几个中国人的鼻梁够高,可以戴这种眼镜。那时美国人心目中的中国人是在中国餐馆或在洗衣店里工作的。至於其他的中国人嘛,他们只想得起电影里的恶人Fu Manchu 和侦探Charlie Chan。也许妈妈戴著那副眼镜,他们以为她是个德国间谍哩!
我突然第一次感觉到我们是"中国人",与众不同。就在这时候,爸爸说,「我们在外国,不要忘记自己是中国人。外国人的文化与我们的不同,你可以学他们的长处,但绝对不要因为他们笑你与他们不同,而觉得自卑,因为我们的文明比他们悠久而优美。无论如何,看见外国人不要怕,有话直说,这样他们才会尊敬你。」
过两天,我们就去好莱坞。没想到爸爸有个朋友为我们安排和秀兰邓波儿见面!秀兰在片场里有一幢精致的小洋房,是她的休息室,前面有小花园,白色栏杆。我们站在路上等她。不久,来了一辆长轿车,里面有秀兰本人,她母亲,两个保镳,一个褓母和司机。秀兰看起来和电影里一模一样,一头发曲金发,笑起来脸上有两个酒涡。她下车之後我们便跟她进了房屋,有许多人帮她脱下大衣。她笑咪咪地和我们一一握手,还说了几句中国话,那是她演"偷渡客"的时候学到的。有摄影者为我们照像留念。
我一心想跟秀兰说,我多麽喜欢看她的电影,想告诉她我收集了多少张她的照片,多麽常梦见她,多麽想见到她一面。如今见到了,我却不会讲英语!羞得连"哈罗"都说不出口。照过像之後,我眼巴巴看她被人拥走了。幸亏所拍的照片朋友送了我们,我当它是宝贝,一直保留著。
搭乘三天火车到了东岸,我们先在赛珍珠在宾州的家里住了一阵子,後来便在纽约市中央公园西边一座旧楼里的七楼租了一所公寓。公寓虽旧,地方倒相当大。我们很高兴又见到舜姊,我们搬到公寓之後,她也住进来,帮我们安顿一切。她带我们去美西百货公司,我们三姊妹里里外外买了西装,起码在外表上不再引人注意了。后来,妈妈把她的旗袍改短,但是她仍然戴著她那副独一无二的眼镜。我则把我的眼镜摘了,因为看了眼科医生,他说我只须在看书的时候戴眼镜。我的喜悦沁透全身,好像一只从鸟笼飞出来的小鸟。
在美国,样样新奇。老宗(我们都这麽叫惟贤兄)和舜姊带我们到处玩。我们从路面走下阶梯去乘地道车,车站里又挤又臭,好像人人都在嚼口香糖,也许这样可以减少闻到臭味。老宗投一个铜板在装在墙上的机器里,一包口香糖就掉出来。我们手拉手挤上车,在第四十九街和第六大道出来,老宗带我们去一家药房,坐在长柜台前的无背旋转椅上,叫冰淇淋吃,或吃热狗和可乐。我们也到一家自动餐厅,食品都摆在小玻璃窗台面的格子,想吃什麽就在窗边投下硬币,窗子自动打开令人取出食品。妈妈觉得不好意思自己当众取柬西吃,所以她先坐下来由我们替她拿。爸爸则觉得这种餐厅妙极了。
我们到无线电城最高一层楼,大概是八十几楼,俯瞰下面的街道,汽车和人都小得像玩具一样。我们去庞大的音乐厅看电影和舞台表演,欣赏那班叫做Rockettes的舞女跳大腿舞,挥著大腿踢来踢去,非常整齐好看。
在时报广场有许多吸引游客的小店,爸爸喜欢带我们进去,买票可以看「有尾巴的男童」、「蓄胡须的女人」、「连体挛子」、「痴胖女人」、「侏儒」等等。现在美国重视人权,不再有这种秀,而痴胖的女人处处可见,不必买票。
我们的生活完全改变了。我们不再有佣人,一切自己做。妈妈买菜烧饭,姐姐帮忙。每天早上我七点起来,走到门口拿牛奶、报纸进来,然後收拾房间,揩拭椅桌。姐姐做咖啡,烤面包,炒鸡蛋,妹妹负责倒烟灰缸。爸爸对擦皮鞋很起劲,他站在路上仔细观察擦皮鞋的黑人小童怎样把皮鞋擦得发亮,然後教我们怎样在鞋上抹油,用条软布劈劈啪啪地擦,他的手势就和街口的小童一样,摔出来的鞋和小童的一样光亮,他得意得不得了。他对什麽都有自己一套理论。他说,在浴缸里洗澡之後顺手用水抹一下澡缸,便不会留下圈子。他也起劲地这麽做。
妈妈请了个黑种女人每星期来一次大打扫和洗烫衣服。这女人的皮肤黑得发紫,有一张可怕的大嘴巴。她名叫Stella,即小星星,我们认为她比较像个小猩猩。她一来到,我们就闻到她一股骚味,像洋葱和汗酸混在一起的味道,那比周妈的狐臭强烈多倍。她洗澡房和厨房时用一种极难闻的氨水,迫得我们只好憋住气才敢进去。谁也吃不消小猩猩,只有妈妈说她喜欢间氨水的味道。妈妈总是烧特别丰富的午餐招待小猩猩。「喔,太太,中国饭真好吃,我不要吃美国饭了。」小猩猩说。但是妈妈做西餐时,小猩猩照样风卷残云地吃下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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