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读者尊重我、爱护我、喜欢我,统统因我的文字。他们毋须理会我长相如何,
什么年纪,住在何方…
亦舒《出名》
泰戈尔曾有诗云:
我知道有一天我的荆棘会戴上花朵。
我知道我的忧伤会伸展它的红玫瑰叶子,把心开向太阳。
那天空在郁闷的日日夜夜里所守望的南风会忽然地使我的心震颤。
我的爱会在瞬息中开花;当这花结了果可以供献的时候,我将不再羞惭。
夜阑时候,在我朋友的摩触之下,它将落在他的足旁,快乐地散掉它最后的花瓣。
《诗选》
每个写作人都会希望“我的荆棘会戴上花朵”。“荆棘”在基督教文化中是与受苦
受难相连系的,这一点,亦舒也许领会得比别的作家透彻,她对圣经的熟悉程度是我们
所不知道的。
年轻的时候,她是个脾气暴躁的人,情绪波动得很厉害,芝麻绿豆的事情,看得比
天塌下来还大,她母亲就说:看看圣经吧。
随意打开垦经,读一两句,有时颇似当头棒喝,感到从来没有一本书的句子可以使
她看了更觉舒服平安。
她每天看圣经,但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好的教徒,因为她在其中得到这么多,付出的
却很少。
“夜阑的时候,在我朋友的摩触之下,它将落在他的足旁,快乐地散掉它最后的花
瓣。”——泰戈尔当然是在吟咏爱一他所信仰的基督教与佛教文化土壤上共x开放的爱
的花朵。但对作家们来讲,他们俩愿意诗中的“朋友”是读者,夜阑的时候,洁白的书
页在灯光下如莲花般盛放。
一本书只能以黑字白纸的形式出现,相形之下,在现代色彩纷繁的社会里并不是最
讨好的,可以说还相当的沉闷。皆因报纸杂志有彩色图片助阵,电台有生动的音响效果
曼妙乐声,电视之听觉视觉全接触的震撼感更不在话下,电影制作庞大,志在必得……
一本书仅仅只是一本书。
但那是作者自愿选择的路,所有荣辱得失,在所不计,曲高和寡没关系,只要还有
石在,总会有火花,有火花,也许有一天会成燎原大火。
承认通俗,正视流行,那又是另外一回事,通俗与庸俗,许多时候仅仅是一线之差。
失之毫厘,谬之千里,这种例子多得是。
何况香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商业社会,其光怪陆离匪夷想象,为了成名,为搏出位,
各种各样的法宝层出不穷,令人眼花缭乱,非常考验作家的定力和承受力。
偏偏亦既从一开始就走流行路线,近三十年乐此不疲,并不打算改弦更张。而且又
坦白得很可爱。
若干年前,一位搞文学的友人曾劝她改变作风,她只是笑笑。认为人家那路人其志
虽然可嘉,但力不从心,作品意境甚高,分量却稀松手常,而且,看到他们的日子过得
那清苦,无端就心惊胆战。
她直言她怕穷,而享受固定的稿费与版税是一种非常愉快的感觉;她又怕寂寞,喜
欢自己的小说流行,拥有一定数目的读者。她能够做到的,是在熟悉的领域里,时时提
醒自己:是否可以做得更好一点。
在亦舒的观念中——
传世,是一个很简单的形容词,传世之作,就是世世代代可以传下去的作品,为什
么有些作品历久不衰拥有读者?当然是因为好看,这是最简单的逻辑。谁说那部作品精
彩?自然是广大的读者,你说好看,他说好看,我也说好看,故一手一册,继而流传到
海外,华侨遍天下,亦争相阅读。该批读者老了,他们的下一代也还爱看,仍不觉作品
过时,仍然追着来读,一代又一代均如此,像唐诗三百首,像红楼梦,便是传世之
作。……传世之作不是小圈子可以捧出来,某些作品今世都没有人看,下一世找谁看不
传世,看大量的读者可愿意把这本作品传下去。
《传世》
每个写作人都有抱负,亦舒也不例外。只是人家的目标比较壮观华丽,她觉得自己
比较普通罢了,一直不停地写,只不过为了生活舒适一点。
因此她一直认为应凭实力取胜,一旦出名,更得维持名气。竞争激烈,争先恐后,
今日有名不表示明年仍然出名,谁都不愿意重头再来,放更要珍惜现有成果,默默苦干,
同时,绝不轻举妄动。
哗众取宠好比饮鸩止渴,办事要用点脑筋,总不能次次赤膊上阵。
偶尔做一两次宣传已经足够,毋需大锣大鼓硬销。
我们都知道天外有天,人上有人。
也许这也最亦舒最怕曝光的心结之一吧。该如何说呢?资深写作人,那金庸。倪匡、
项任、胡菊人等又是什么人,岂敢掠美。
从事写作数十载,写得久又不表示写得好,提来作甚;著书百十种,可是写得多更
不等于写得好,敲什么锣打什么效?
亦舒还是颇有自知之明的。
当报馆同人问“能否与家人出来一起为我们拍照?”她答“不”。“能不能给张新
潮点的照片?”她说:“没有,只有穿老棉袄的。”
她最喜欢说的字,有一个就是“不”。
作为女作家,往往都有自己的世界,封闭而自足,那是属于心灵的,因无内涵而可
怕,因丰富而美好。
无论是她的小说,抑或是散文,总有非常感人之处,写过有关母亲、爱人。正义、
寻求、等待、死亡、复活等等的篇章。
当然,有的时候她也把作品当作一架仪器,透过这仪器过滤出社会、经济、文化、
道德、伦理、习惯、传统的点滴,倒没有很大的文学性,却显示了她求真的性情。
如有一篇写周慧敏的短文,对这位玉女歌星称赞有加:
周慧敏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孩子,天性温婉,可是也有性格一面。
她不喜欢在服饰装扮上过度花费,同一件衣服,时时穿几次,分别在各种场合亮相。
一日,相熟的记者打趣她:“慧敏,这条红裙子,穿过十次了。”
她不以为意,答道:“一件衣服不能穿多次吗?我还打算多穿几次呢?”
真是深合吾意。
这样实事求是,也丝毫不影响她受欢迎程度,在台湾,她是阿兵哥梦里情人,在大
陆,风靡青少年,最奇是在香港,夺得行内男士异口同声腼腆地表示:最理想的女朋友,
是周慧敏。
她的外型秀丽一如日本漫画中的美少女,又似和路迪士尼长篇动画片主角睡公主。
太好看的人都不像真人,可是她性格随和,不拘小节,又使人乐意亲近她。
长得好,又有聪明,懂得在一个虚荣的行业里脚踏实地,好好地干,真不容易。
衣服什么牌子,穿几次,微不足道?许多人的智慧都不足以勘破这一关。
《智慧》
一个人的时间用在哪里是看得见的。
亦舒是很紧张自己的作品的,尽管觉得琐碎,但什么事都还是亲力亲为。稿子当然
是自己一个格子一个格子爬出来,集成一篇后,整理妥当,影印一份存底,点清数目,
寄出去,还要千叮万嘱:编辑先生,收件之后,请复电好使放心。
邮局也是自己去跑:买速递信封,填写地址,再在中午十二时之前亲手寄出。不是
不能托人,而是根本不相信任何人,万一有任何失误,还不是累己误编辑?
因每个阶段均亲身参与,感情悠然而生:是,绝对不是最好的,但确是自己写的。
颇有“母不嫌儿丑”之坦然。
她自己的书,从不赠阅,要着的人,她认为他们一定会自掏腰包;不要看的人,签
好上下款恭敬奉上,他也是不看。
对别人的书,她也不要求赠阅。熟悉如金庸,他的作品,她也是一本本地买,重重
复复地买,到了今天,大概已第十次买《鹿鼎记》。看《书剑恩仇录》照例看得泪如泉
涌,虽然它并非是金庸最好的一部,可是浪漫缠绵的细节特别多,故此使喜读爱情小说
的她潸然泪下。
她对金庸的作品评价甚高,认为它们甚有传世的可能,因为“阁下最初看射雕是几
岁?二十八岁,令郎在高中时也读射雕,什么,令孙今年十一岁,也已对射雕感兴趣?”
所以,一本书卖了三十五年还是一直畅销,一纸风行,已经踏上传世第一步。
至于她自己的作品?“统共才得三五十积分”,故此,稿酬偏低,力争过不行,也
就算了。
亦舒自认为,文人清廉,也是应该的,那么喜欢写,畅所欲言,又写了那么久,已
经够开心。加上量人为出,小心翼翼,这么些年来,不惜不赊,不拖不欠,从不收稿酬
以外的利益,甚至没有预支过稿费。
当她听到起码有两位作家,坐着劳斯莱斯去与老总谈版税,立即哗然,很委屈地说:
“我,一直是地铁乘客。”
许多人觉得写稿是天下第一营生,因为无本生利嘛,一支笔在手,一叠稿纸铺下,
便可天花龙凤,恣意所为。
这是多么残忍啊,亦舒说,竟没有把写作人的时间心血精神算进去。
不知多少次,亲友问:要不要打牌/游泳/旅行/组饭局/聊天?答案都是,不,
要赶稿。
据冯湘湘得来的第一手材料,一直在香港长到了三十多岁,亦舒都没有去过海洋公
园和太平山顶,因为没有时间。但被组织者“骗”到书展,一句“亦舒来了”,当即签
名签到手软。
她还有一个好习惯,从不拖稿,且不会“临时抱佛脚”,一天交一段稿。小说连载,
往往能一气呵成,尽量木给人以断裂感,这在香港地是很难做到的。有的写作人一天好
几个专栏,A专栏的稿子飞到B专栏的事,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而上一段与下一节联接不
上,更是经常招人非议的事。
亦舒不想这样,所以才常常要赶稿。嚷嚷得多了,亲友们都知道,她会有许多存稿
的,不劳担心。
多少个清晨,不论寒暑,黎明即起,伏案苦写。而写还不过是写作最基本的条件,
怎样辛苦准时交稿才更重要,倘若写得不好,也是杜然。
似千斤重担压在肩上,因此,似乎从来没有最快乐的一日。
试想想,几十年如一日,全职工作,业余写作,为的是什么呢?
一个原因是,亦舒爱做梦。
什么样的梦都有。
梦见前世与下一生,过去与未来,梦见所爱的已逝去的人,又梦见不可挽回的感
情……
一门心思地做梦,一有空就做,逮着机会就做,做完又做,直至一切的梦都变成小
说。
读《红楼梦》的次数多了,就了解到,梦其实是人生的缩影。
每个主角都做梦吗?全无例外。在梦中,他们得偿所愿,即使不是高高兴兴,亦苍
茫得心甘情愿。
梦的好处是精简扼要,很少有人会在梦中烧饭睡觉洗衣服于家务带孩子。梦的情节
永远大悲大喜,惊愕突兀,没有平凡的梦。
小说主角的梦更加可以肆无忌惮地多姿多彩,有时他自己以为已经醒来,但是没有,
梦中有梦,一个梦破了,他仍然套在梦中,待真正醒来,反而更加迷糊。
由梦而引发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几乎弥漫了一部文学史。
无论是“梦游天姥吟离别”的大诗仙李白,还是“梦里不知身是客”的南唐后主李
煜,甚或那位时已六十有人却还写下“铁马冰河入梦来”的陆放翁,以及写下世界名剧
《仲夏夜之梦》的大文豪莎士比亚,都借梦抒怀,由梦造境,寄愿梦中。无不表达了对
理想的梦寐以求的追寻,对臆想中好梦成真的热切向往,和梦幻破灭后的万般无奈与悲
叹。
《红楼梦》、《三国演义》、《桃花扇》《聊斋志异》等,更是处处见梦,亦真亦
幻,在现实中徘徊,在梦境里行走,忽发恍然,忘归来路,不知汉魏。
人生当然有美梦,也会有噩梦。但对于一个一生只想做好一件事的人来说,梦中也
会有踏实的感觉吧?
亦舒算得上是追求“一个人一生只能做一件事”的作家,在短篇小说《罗衣》中,
就以寓言形式披露自己一生的志向。
那也是梦中世界,排满了色彩缤纷的罗衣,姓倪的少女,却偏偏挑中一件棕色的不
起眼的袍子。因为她喜欢写小说,愿意成为一个说故事的人,并为此承担风险。
这很浪漫。
在这里,浪漫是一种心态,绝不等于玫瑰花与烛光晚餐或是跳舞到天明。而是不辞
艰苦追求理想:一定要走这条路,换而不舍,牺牲一切在所不惜。
是的,只能做一件事,弃了笔的作家是值得怜悯的,因为他这样做就已经承认他一
生没有力量完成一件事。一个放弃了初衷的人,在茫茫人世间,在每日每时的变化和运
动中,他的内心一定是焦虑和凌乱的。
也有另外一些人,他们当初来的时候就不曾抱有初衷,而只想凑热闹。当热闹冷完
了,他们也该到别的地方凑新的热闹去了。天下永远不会只在一个地方热闹。
而写作,从来就是一件寂寞的事业。
周涛的这段话,想必亦舒看到,心里也会戚戚然吧。我也受过扰乱,产生过疑问,
这时候我就来到一个视野空旷的地方,独自默看着那座博格达神。它仿佛能够医治我的
灵魂,因为我信任名。渐渐地我平静下来,在一种严峻高目光所俯视下,你无形中会反
省自己,物欲的骚动会平息下去。我想,神呀,你一生中究竟做了多少事呢?你仿佛什
么也没做,连一点也没挪动过,你一生所做的事不过就是站立着,永远也不垮下去。你
远远地离开人们,远远地看着人们争来斗去,生老病死;一代人的经验智慧随着他们的
肉体埋进土里,下一代人又重新开始那个老一套,他们忙忙碌碌,终生忧愤,似乎有永
远做不完的事,临老,到彻底休息的时候一想,原来什么也没做。
时间到了,铺——笛声响了。
所以人们老是想着:“要是能够重活一回多好!
但是,那也只能是梦中的祈祷罢了,“无处活凄凉”才是赤裸裸的现实啊。
我们至此大约可以理解,亦舒为什么要不断地写写写了,有梦的人生才是七彩的人
生。
再一个原因是,亦舒爱名。
谁不爱名呢?从我们老祖宗起,就已知道名声对人是如此重要。这样,我们才能在
今天把什么“光宗耀祖”,“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名正言顺”,“扬名立万”等
等诸如此类的成语、谚语倒背如流。
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庙堂意识”,无非也是在求取功名,科举制度在此起着推波
逐澜的作用。〈编林外史》里范进中举那一章,正正是最好的写照。
我们并不为范进悲哀,更不会瞧不起他,世道、人心如此,根本不是个人的错。
范进还只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人物呢,像陶渊明,苏东坡等声名赫赫的人,一朝失
意,不也一样郁闷不堪,揪然不乐。
今人都在赞陶翁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心态与“晨兴理荒秽,戴月
荷锄归”的风雅行为,殊不知他在诵诗作画,抚琴对奕的时候,心心念念的还是“岁月
掷人去,有志不获聘”,时显“金刚怒目”相见
“达亦不足资,穷亦不足悲”,世上有几人能够做到?
“富在深山有人知”,算了吧,现代人谁还那么幼稚?
“功名”两字,上头不知沾满了多少泪血。
亦舒那支笔,确实尖利得很,绕着绕着连金庸都给绕到里头去了。
金庸那样有文名,当然是因为他写得好,对他的写作才华,亦舒愿意五体投地那样
膜拜。
他一开头就跑在前面,叫读者毫无二心,专注地尽心尽意欣赏他的文字,占尽优势。
但亦舒也有怀疑,人们愿意坦诚地崇拜他,同他商业场中的名流身份,是否也有很
大关系?
若说港人待敬他完全没有势刮成分,那也是讲不过去的。商业社会,更兴这一套。
难怪亦好会打哈哈,希望比现在更出名。名来了,利还会远吗?名利双收,谁会抗
拒!
在她之前,张爱玲的那一句“出名要趁早呵”,至今余音不绝,似乎迟一点,彼
“名”已不是此“名”。
看看都凄凉到什么份上去了。
亦舒当然看过不少出名的“诀窍”,不择手段姿势难看得很,即使后来拚命去慈善
会上亮相,希望发了财才立品,一样于事无补。形象既定,以后也很难洗得干净。桐油
爆装的总还是桐油。故此,亦舒求名使求得相当的直言不讳,她说:我们当然都愿意比
现在支出名,…可是,更加出名,也得者看是出怎么样的名。我是一个写作为生的人,
倘若有朝一日出名,希望是因为我的文字吸引读者,一传十,十传百,有口皆碑,于是
哗啦,一举成名。而不希望因为拍了一则广告,语不惊人死不休,故为公众认识,也不
希望是因为有一日穿着奇装异服,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照片被刊在报上的缘故。这样
挑剔,活该一世出不了名?也不希望借助任何知名人士、突发事件、组织机构而出名。
我愿意我出名,是因为我写得好,不因为我生活正常,或是中了六合彩,或是特别懂得
化妆,或是在别处有份化差,或是手持七国护照。我愿意读者尊重我、爱护我、喜欢我,
统统因我的文字。他们毋须理会我长相如何,什么年纪,住在何方。出名有许多种,我
只要出这一种。否则情愿永不出名。
《出名》
不过,亦舒说这些话是有“历史”打底的,短篇小说呢,有《聊斋志异》油证,长
篇小说呢,有《红楼梦》排注。
《聊斋志异》借花妖狐魅的形象,借梦境、冥间、仙界等特殊环境,托寓讽今,借
题发挥,兼又文笔清新活泼,引人入胜,跌宕多姿,富有感染力,在写作过程中,便不
断地被人借阅,传抄。
可以说,作品还未面世,作者尚未成名,已经得到读者赏识了。待到完稿五十多年
后,《聊斋志异》才有刻本面世,自此风行天下,万口传诵。
君不见,由《聊斋志异》中改编出来的“聊斋”系列电影电视剧,不是演了一年又
一年,至今我们还在看?
那狐魅是多么美丽,多么跳挑动人,挑灯夜读的书生时时盼望着她们翩然而至,不
惜等待成为永恒。
那花妖是多么善良,多么知情识趣,月下踌赔,不知牵动了几许怜爱的心,愿意成
为一架可以挡风遮雨的绿萝棚。
(红楼梦》更是传奇,当年既无影印机,只得手抄传阅,煌煌然十几二十个版本,
虽然错漏百出,读者依然为之着迷。
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巴不得就为林妹妹把那满园子的已被拔掉的荷叶再统统
栽回去;再一句“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恨不得也把身外之物统统抛弃,跟着宝哥哥一
步步走向那无尽的天边。
亦舒实在是不胜心向往之。
那种被阅读的境界,呵,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想想都令人心醉。
她甚至认为,只有会说国语,又看过《红楼梦》的人,才算是中国人。这一份痴迷
倒是和张爱玲、三毛、林燕妮等等才女具有同样的“共识”。
亦舒曾为自己画了一幅自画像:“穿着破牛仔裤,烂T恤,头发剪得如男童,化妆
品是一罐凡士林,闲时拖凉鞋,夹香烟去骑单车,奔公园,看法国小电影,县地下打波
子。”
跟(红楼梦》似乎一点关联都没有。
正如许多人感到意外的,专写缠绵的爱情小说的她,也崇拜鲁迅?但这是真的、亦
舒自述道:
大学生问鲁迅:“作为一个现代中国青年,应该争取什么?”鲁迅答大学生:“先
争取言论自由,然后我告诉你,我们应该争取什么。”第一次看到鲁迅答大学生,是十
二三岁吧,马上爱上了他……随时随地翻开鲁迅全集,一切疑难杂症都得到了解答,真
不在乎旁人在想什么写什么。夜半看鲁迅,会得手舞足蹈。
这些文学的营养,潜移默化到她的作品中去了,不管是在小说或是散文里,我们经
常能感觉得到。
好了,有了这些经典名著打底,在物欲横流的商业社会里,保证了亦舒的笔不会
“去到尽”,从而沦为不堪入目的精神垃圾。
琐碎是免不了的,重复是可以想见的,奇形怪状也曾出现过,轻浅更不可避免,但
是,总体来说,亦舒的作品基本都在水平线上。所以有评论者并不把它排除于严肃文学
之外,归类于通俗文学之中,宁愿视之为边缘文学,或称之为中间文学。
这恐怕与她的智慧有关,不人云亦云,有自己坚定的立场和独到的见解。
虽然不同意人们把她和琼瑶连在一起——客气点的是“台湾有琼瑶,香港有亦舒”,
有的干脆就称“亦舒是香港的琼瑶”——但她还是很尊重琼瑶,称琼瑶的言情小说创作
已可得到九十分,不管人们如何毁誉参半,她的作品确实有爱有恨,并且十分流行。
当有编辑劝旗下写作人,题材别老是绕着孩子圈子、客厅厨房转,眼光放远点,不
然读者会厌倦。而对方答之:读者就是喜欢这些,你看亦舒写了几十年还不是写身边事,
照样一直有得写。
她很是义正词严地反驳:两者之间是有分别的。她比较“滑头”,从来不愿直接打
开大门邀请读者进屋来坐,介绍他们三房两厅如何间隔,平常同什么名人来往,又今晚
往何处跳舞,时装在什么店里买……
她希望与读者分享的,是对某件事的意见,而不是某件事情本身。
玫瑰花真漂亮,可憾不是每个女子都可以长得像玫瑰,不然全无烦恼。固此从来不
打算告诉读者,窗外种了几株玫瑰,每株又长了几条虫子之类。
这就是亦舒和某些专栏作者的不同,恐怕也是她的洒脱之处,很有专业道德,并不
随便糊弄读者,或者以熟卖熟,恃“老”(写作资历)欺人。
小说呢则。说又是一个世界,里头的悲欢离合,一样是现实的反映,其中的苦中作
乐,笑中有泪,更让人感同身受。
曾经,在香港的地铁、轮渡上看到,十年前少女们在看亦舒的书,十年后,另一茬
麦少年同样在津津有味地捧读她的书。
也清楚知道,广州环市东路上翩然而过的白领丽人们,互相荐引亦舒的书作为“办
公室秘文”,模仿其中的行为方式,以应付工作上、情感上、生活上的困惑。
这不能不说是亦舒的幸运。
一个人,既选择对了路,又勤奋工作,并不等于他就能成功,这才仅仅是迈开了第
一步,今后如何,还得靠天时地利人和。亦舒非常清楚这一点,在庆幸自己“好彩”的
同时,惟有兢兢业业,努力增产,精益求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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