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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的丹,蔷薇的薇
作者:亦舒
老三老四在屋子要发了疯似的追打着,又笑又叫,行李也不收拾。老三手中抓着老四一个外国男朋友的信,大声宣读着:「我的爱,你的眼睛像水晶一样——」老四尖声大喊,要把她的声音压下去。
我皱着眉头看电视。
老三从我身边跳过,又转回来,简直要骑在我的头上,她读下去:「——你的嘴唇像火一样。」
老四朝她的大腿就拍下去,她怪叫起来。
老三高声对我说:「哈!表姊,她妈妈的,这小子的情书没抄好。」话没说完,老四和身扑上,两个人倒在地上,拉跌了一盏灯,把灯罩摔得粉碎。
我「霍」的站起来,她们俩看见我脸色不对,登时住了声,我又坐下来。女佣人连忙赶过来收拾。老三说:「喏,信还你。」老四说:「咱们上楼吧。」
我看着电视上画面的跳动,心中想,年轻就可以这样,年轻可以有资格肤浅,不负责任、无聊。年轻就是本钱。她们还没静下来,她们的姊姊老二就进来了,老二穿著一条翠绿的纱裙,对我说:「表姊,谢谢帮我拉拉炼。」她转过身来,裙子里并没有胸罩,我帮她拉好拉炼,她已经点上一枝烟,吸了一口,喷出来。她说:「这老三老四非要把这幢屋子给拆了不可。老三也不小了,十八岁,大学试考了两年也没升,今年回去还是念预科,也不见她担心,干脆嫁人也好。」
我看她一眼,把电视关掉。
老二说:「我自己何尝不是这样,」她口气很嘲弄,「表姐,你才是块读书的料子,咱们这几个——算了,不过是在外头混的。其实这次回来,我也想耽下来静些日子,奈何天天坐着,也不是办法,何况又得对着老妈,她心情也不好,所以还是回外国。表姐,你是不走了﹖」
听着她这么诉苦,我不好不理她,只得应了一声。
她说:「表姐,你是不一样的,你能干。 」她抽完一枝烟,按熄烟蒂,把水晶做的烟灰缸捧在手中打量,看了半晌,放下来,叹口气,走上楼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她玩了这么些年,也该玩累了吧。
「丹薇,你在想什么﹖」老大进来放下网球拍子。
「你妹妹才找我诉苦。」我说。
「你少替她担心,话没说完,她就高高兴兴,跳舞去了,她根本没大脑。」他鄙夷的说。
我不响。
他问我,「你呢?丹薇,你怎么打算,留下来不走,你可要知道,这台北跟香港又不一样,你住得惯?我看你是说笑的,过一阵子也就来三藩市了,是不是?不要紧,你随时打电话,我们马上来接。」
三藩市,在山上风很凉,穿上毛衣坐电车,车子叮叮的响,山下灯火辉煌成一片。美丽的三藩市,家明喜欢三藩市,他脸色冷冷的,看不出喜怒哀乐,但是一天早上,在喝咖啡的时候,他说:「三藩市这地方,倒也罢了。」
老大说下去,「丹薇,这次你留下来不走,我更惨了,你晓得我这三个宝贝妹妹,她们就是还听你的,如今我一个人管她们,更管不了,太痛苦啦。」
家明没留在三藩市,他到伦敦教书,那种阴沉的天气,配合他的性格,整年整月下雨,他披着一件晴雨衣,还是那一年在巴黎买的,偶然有个笑容,也不过是一小方块灰蓝色的天空永远不可捉摸,随时要变色的。奇怪的是他的学生那么喜欢他,那些洋妞们。他说:「丹薇,我们俩是不能够在一起的。」他心肠硬。他那么喜欢三藩市,也没有留下来。
那天夜里在三藩市,电车叮叮的上山去,走到一半坏了,大家下车推,推一半又走了,他先跳上车,伸下手来拉我,他的手那么有力,车上的乘客起哄叫喊,我追奔了三步,才被他拉上车,山下的灯光默默的伸延得那么灿烂,空气阴凉,家明替我拨好头发,我靠在他的肩膀上。就像是昨天的事。
老大还在那儿说:「——丹薇,这屋子你尽管住,当自己家一样,只怕你住不长。」
到处都有漂亮的地方,从阳明山上看台北市,那夜景还是好的。天空上带一抹红霞,我怔怔的看着,这片云是再也见不到的了。
老三跟老四跳到游泳池去,大概是要游今年最后一次的泳,在水里还是那么的闹,老大开了电视,一边喝罐头啤酒。他说:「台湾的啤酒就是淡。」老二下楼,全部打扮好了,脸上化驻浓淡得宜,给我一个动人的飞吻,高跟鞋一路上「得得」的响出去,经过地毯时没有声音。这四兄妹其实全部没有大脑,只会在吃喝玩乐上用心思。然而这又有什么不好?全是可爱的孩子们。
老大问:「丹薇,要不要啤酒?这啤酒就是淡。」
家明喜欢喝基尼斯,一放学就在酒馆要一品脱基尼斯,然后喝一大口,才脱大衣。是他引着我喝的:「丹薇,喝这个,女孩子老喝橘子水有什么味道!」后来我一个傻傻的也叫起基尼斯来。
老大瞪着我,「丹薇,一整个暑假你就是这么爱理不理的,你也太难了,我可不信邪!难道我们这许多人还比不上一个宋家明!」
我抬起头来,「什么?」我问道。
他关电视,「我上去整行李。真是,要走非得一起走不可,一整架飞机就是看到自己家人的脸,」他转头跟我笑,「丹薇,我知道你为什么喜欢宋家明,就是因为他帅,是不是?我们真是一群脓包。 」
我笑一笑。
他又下来说:「丹薇,明天你要送我们的飞机。 」
我点点头。
他们一家子就像小孩子。老大都廿五岁了,还这么毛躁,年年换女朋友。我站起来伸个懒腰。小妹走出来收拾杯子,跟我说宵夜做好,可以随时吃。家明说:「 丹薇,我们俩是不能够在一起的。」做功课忙的时候,他吃茶叶蛋充饥,煮了一大锅的茶叶蛋,好几十个,然后就慢慢的分开好几个礼拜吃,他从来不上中国馆子,不参加中国人的聚会,天天开一辆小小的福士威根去上下学。
那一夜我没有睡。
第二天送他们到飞机场,一辆麦塞底斯坐得满满,还叫小妹坐出租车押行李。老二不停的说:「丹姐,你别皱眉好不好?我们写信回来要钱,你要在爸面前美言几句……」家明说:你们凭什么这个样子?
临上飞机的时候他们说圣诞要上欧洲,叫我赶一赶,与他们在苏黎世聚合,我摇摇手把他们送走了。
回程的时候,小妹与司机都有一副如释重负的表倩。
车子经过圆山,我想了想说:「明天早上你们出来买点蟹壳黄。圆山饭店做的蟹壳黄好吃。」
司机应了。
回到家,开了铁闸,车子停着不动。小妹说:「怎么搞的哦?李妈怎么不开门给庆仔?人家送了水果来了。」她开车门,一个人先下去办交涉。司机送我到门口。
草地还是碧绿的,韩国草柔软,然而还是不能赤脚,虫蚁百足多得很。秋凉了,蝉声不知在什么时候停止的,我想转回房间睡觉。
小妹叫住我,「大小姐,大小姐你来看看买什么水果。李妈不在,小姐你爱吃什么?」
我只好又转回来,小妹两手捧着两只菠萝,一个小贩推着车压过草地,停在我面前,我怔怔的看着满车的水果,香蕉肥大地躺着,一串串的,看多了也就吃不下。台北就是这样,还有人推了水果来求售。
我说:「随便要些什么。」
「柳丁,小姐爱吃柳丁,要五斤柳丁,」小妹嚷着:「小姐要不要尝尝杨桃哦?」
我摇摇头,「这是什么﹖ 」我问。
「葫芦。」小妹笑,「小姐没见过葫芦?不知道?」
我说:「怎么不知道,长出来就这个样子?」
小妹笑道:「喂!阿庆,你走运,连你这葫芦一齐买下,一起担到厨房来。」
我把葫芦拿在手中,一抬眼,迎头看见这阿庆的笑脸。
我倒是呆一下,很久没见到这么好的笑容,雪白的牙齿,浓眉大眼,胡子密密乱糟糟的长着,虽然是个乡下人,却长得高高大大,非常登样,穿条粗布裤,破的白汗衫。
他被我看着,脸胀得红红的,把水果担起来,强壮的手臂稳定有力,经过我身边,我很自然闻到一股汗味,背脊晒得红褐色,他担着东西进厨房。
显然是常来的,小妹认得他,狗也没有叫。
我到厨房拿冰水,听见小妹三八的声音在那里说:「看什么﹖是你看得的﹖那是我们的表小姐。」
阿庆唯唯喏喏的退出来,手里拿着钞票,猛然看到我,站住了。我拿着一杯子水,怔怔的看着他,他身上的汗味,真是……不知道多少天没洗澡了。看上去也不晓得多大年纪,高是很高。
小妹赶出来说,「咦,你还不走,你干吗?」
他一鞠躬就走了,好象不与小妹搭讪的样子。
我走到客厅的长窗前,看他把那木车的水果推走。他那强壮的身体就好象要迸发出阳光来。
家明说:「你们凭什么这样子……」家明的长袖衬衫,家明身上都是药水肥皂的香味。家明……
我上楼去淋浴,睡一个长长的午觉。
醒来的时候点心已经做好,李妈恐怕是回来了。我拿起调羹,李妈来问:「小姐在家吃饭﹖」
我点点头,想了很久,问:「那送水果的,天天来?」
「谁?呵,阿庆﹖天天来,咱们吃了他一个夏季的西瓜。」
一个夏天的西瓜。老三老四抱着西瓜在游泳池里打架。
李妈补上一句:「以后我叫他走厨房,这阿庆傻傻的,才二十岁,怎么?做错了事?」
我说:「没有。」他的健康,那一身褐红色的皮肤,雪白的牙齿,美丽的笑容。
我把那套亚嘉泰姬斯蒂拿出来,挑一本看,看到第三章,晚饭开了出来,我一个人坐在那里,可从来没有如此寂寞过,灯光最调和的照在桌子上。
第二天起来没事可做,在厨房帮小妹做蛋糕,这小妹是个非常天真的人,初中程度,十七八岁,穿的衣服非常时髦,是那种料子很坏的廉价时装。身材有点胖,胸脯大屁股大,有点紧张,李妈不喜欢她,但是她勤快,虽然多嘴,可是也识好歹,我十分的尊重她,深觉她是某种人的典型,不容轻视。
蛋糕还没做好,她便问我十多个问题,「小姐,美国好不好?」「小姐,香港住好还是台北好?」「小姐,你为什么不穿得鲜一点?」「小姐,你今年有没有二十五?」越问越把私人的事都带上了,这是她头一次与我有机会说话。
我看了她一眼,她圆而扁的脸是这么愉快,我简直太惭愧了,益发显得愁眉苦脸。
她告诉我,「我跟阿庆仔说,你是廿五岁左右。」
「阿庆?是那个乡下人?」
「乡下人?小姐真是,阳明山好算乡下?」她笑。
「是不是乡下人不要紧,怎么说起我年龄来了?」
小妹脸红了。
我问:「你是哪里人?」
「我家是宜兰来的。」
「地方好吗?」
「台北好。」她说。
李妈过来铁青着脸看她,「你找死!见到人就瞎七搭八乱说话。」
我问:「宜兰是什么地方?有地图没有?」
她们两个人都不再说话,我没了搭腔的人。
等蛋糕熟的时候,下雨了。
我推着脚踏车出去,雨丝打在脸上。三十岁了。过生日那天虽然没说什么,就跟往日一样,可是心中害怕得都冻了。从十多岁进入廿岁,一点没什么感觉,过完这十年,变为四十岁,也不一定有啥问题,但这一关却过得好不痛苦,老大他们不知道那里弄来的一张卡片,上面写着:「大家都一年老似一年,但是你怎么看不出来﹖」对于老大他们的天真可爱,我是一天比一天不能忍受。 跟他们回三藩市,转眼又一年,我又不能天天出去跳舞。在这里当然日子也一样过,但是我情愿选择孤独的寂寞。
雨丝打得很急,一下子衬衫全湿掉了,只好把脚踏车推着往回走。一天有二十四个小时哪,怎么消磨。从廿岁到三十岁,有一百个法子过,从卅岁到四十岁,同样的三千六百多个日子,怎么的办。
我仰着头,雨打在脸上。
到家我没换衣服,伏在写字抬上写信,写到三藩市去给他们兄妹——「我不能一不高兴就担着个箱子到处走,终于还是要回来的,不如面对现实,索性咬着牙关把这段日子熬下来,否则的话,今天再去日本,明天再去夏威夷,到处奔波,终于有一天要崩溃下来的……」写着觉得字句十分的戏剧化,那几个小孩子并不懂其中的悲哀,又撕了。
到厨房去拿东西吃,李妈看见说:「小姐,衣服湿了,换一换?」口气非常诧异。我非常不畅意的回头,看见昨天来过的那个阿庆蹲在墙脚搬一箱箱的抬空瓶子,顿时意外的一怔。李妈连忙说:「顺便叫他做一做,他有力气,反正他送水果来。」
那小子听见,抬头亮亮的一笑,也不多话,一下子搬好了东西,性情非常的好,站在那里任由李妈打发,我便走开回房去换衣服。
各种的人有各种的生活,我的生活是两张文凭与一个宋家明。甚至旅行也没看清楚地方,宋家明走到那里我跟到那儿,十年就这么过了,非常的不甘心,当初却是自愿的。直到宋家明说:「丹薇,我们俩是不能在一起的。」他没有早说,他在我青春告一段落的时候说的,我没有气,来不及气,他太阴险,我没想到他会来这么一下,为了要证明自己的存在,赶快找一大堆男人吃喝玩乐,坏的名声传出去之后,忽然间才悲哀伤痛起来­——女人真是不堪一击。
像小妹与阿庆的生活,一定很丰富完美。我很愿意与小妹作详细的谈话,探讨她的快乐,她做人的态度,然后我会知道我失落了什么。她这个人不是没有趣味的,一日坐在门口看老夫子漫画,直笑,结果我问她拿来看,我也笑了。
这一天像许多天一样,没有力气,没有力气上街,没有力气整理房间,没有力气哭。
没有力气吃东西,没有力气看书,甚至没有力气睡觉,睡觉原是最花力气的,不知要用多少力才睡得着。自从进入三十岁以后我尽量的打醒精神做人,忍不住要狂叫的时候默默地打坐,把闷气压下去,要找人诉苦的时候攻读小说,受了气不去记得它,甚至是笑都默然的。过了三十岁简直没有值得笑的事儿。虽然这样努力,有时候还是忘记,刚步入中年最倒霉,一切从头开始,规行矩步,不得走错一步路,不能说错一句话。
开无线电,唱的是台湾歌,一句也不懂。拿着无线电去问小妹,她说:「叫白牡丹,很有名的。」一句也听不懂,虽然是中国人的地方,比住美国更像外国,说出去不会相信,好笑但是笑不出。
点心是司机买回来的蟹壳黄,李妈进来换花,大蓬玫瑰花,一种甜丝丝的香,这么凉的天气还有玫瑰。想去看电影又怕独个儿坐在戏院里。我是不甘寂寞的,有些人可以默然贞洁地过一辈子,人各有志,人各有本事,那是学不来的,我原比不得她们,我并不羡慕她们,人比人比死人,这世界必需要是各式各样的人组合成的,没有道理死订下一个规矩,要这样做那样做,我虽是不甘,也寂下来了,玫瑰的香……
小妹过来说:「小姐,你会打毛线?这收针上头,你教教好不好?」她不怕李妈烦。我教给她的时候,她又问:「小姐,美国好不好玩?」我忽然想到,她整天在这里也没一个人跟她说话,难怪一有机会就说个不停。
她把毛线拿走之后,我躺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竹在风中动。这种竹,据那园丁说,不是平常的竹,有条深绿色的边,一直依着杆子上去,上去。夜半风竹敲秋韵,万叶千声皆是恨。我哑然笑一下,恨谁?连个恨的人也没有,我翻个身。
姨丈这间屋子十分的媚,贝壳红的丝绒沙发放在客厅里,细致的水晶灯,垂得低低,豆沙色的地毯,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难道我就在这裹住到五十岁﹖不可能不可能,待我休息够了——谁需要休息呢?下一站去哪里?真够累的,想到都要吐血。
现在不能睡,现在不能睡,睡了晚上又得睁着眼睛到天亮。
一天终于又过去了。
姨父终于替我介绍一个人学国画,这个人住丽水街,我交出一个月的学费,在他那里买好一大堆颜料毛笔,我是一本正经要学国画,这男人却存心勾搭,一小时内花掉半小时表达他自己——「我很忙,我不是靠画为生的,我是有名画家,我要去美国,我常在联合报发表文章,我……」我低头练习磨墨,是我自己不好,我老是会吸引到一种下三滥男人,好男人从不把我当真,宋家明就是个例子。最后这人说:「我送你回去,我——」我赶快走。三十岁的女人受不得这种剌激,少开玩笑。
街上下雨。这种雨与英国的雨不一样。英国的雨永远明窗净几,什么都洗涤得一乾二净,公园、石板路被雨水冲得雪白。但是台北的雨真是,一地的泥,我从不心痛衣服,可是这下子我也知道皮鞋完了,长裤也完了,只好叫出租车回家。在车里我也考虑到假洋鬼子的罪名,月亮是外国的好,雨是外国的干净,事实是事实,除非宋家明现在在我身边,弥补损失,否则雨还是英国的好。
到家我下车按铃,那个卖水果的小子又在门口等,我向他点点头。他腼腆地站在一旁,非常有阶级观念的样子。我再按铃,隔很久,我才醒悟是回来得早了,小妹不在,李妈不在,园丁今天也不在。
雨一直下,我想衣服反正是完了,就坐在石阶上。
我问阿庆,「你按过铃?她们不在?」
他点点头。没有打伞,没有油纸衣,一件破自汗衫湿漉漉。我在他车上取过一双橘子,剥着吃。我是怎么说的?出门的时候我对她们说:「回来吃午饭,十二点半。」本来想到处逛逛,却碰到这个老包,胃口倒足不算,还被一场雨赶了回来,不能怪她们。
我问阿庆:「你也等了很久?」
他笑,点点头。他永远笑得那么洞悉世情,好看的牙齿。
我嘴嚼橘子,只要老三他们兄妹不在,我马上失去控制,就活像个女流氓。不必以身作则,作他们的好榜样。
他转身。
我问:「你去哪里?」
他答:「我去找把伞。」
我说:「不用,谢谢,我不怕淋雨。」
他又笑笑,这种和蔼的笑真叫人生气。
我问:「你常来?阿庆。」
「是。」他说。
我吃完橘子,叹口气,这两下得起劲,我的脸淋了雨可不能再像青春面霜的广告美女。
「你住宜兰﹖」我问。
「不,」他笑,「我住山坳那边,好几代了,以前从北港来。」
我说:「你的国语说得还好。」
他并没有谦虚几句,他不懂这些,他推着一个木车,天天来这一带推销水果,他这么健康。我的气渐渐平下来,在这一刻我们还是接近的,大家都淋着雨。我喜欢他这种怡然的姿态,破汗衫没有使他尴尬,他应当比小妹更快乐,因为他没有问:小姐,美国好不好玩?他比小妹纯真。
小妹的声音尖叫起来:「小姐!」她坐在车子里,司机载她下山买菜去了,她与司机同时跳下来开铁门,她吓得不得了,「小姐,你怎么这么早回来啦?」
我不响,跟着她进去,她焦急的看着我,我转头跟阿庆道:「十个柳丁,伤了风好喝柳丁汁水。」阿庆忽然笑开了脸,他有幽默感,强壮的手推起了木车。
我上楼把全身衣裳脱下来,堆在一边,被着睡袍洗头,小妹间缩的上来取脏衣服,我以西化的、宽大的、容忍的声音告诉她,我并没有生气,不会因这种事开除她。她得到保证,下去了。
我从不为这种事生气,据说我的坏脾气是出名的,其实并不这样,我不是一个容易生气的人,这种小事,怎么气得起来?脾气不好的人根本上是对生活不满,藉一点事故发泄出来。我对宋家明也没有发过任何脾气。宋家明看不得我开心,我一笑他就说我轻佻。
其实我应该恨家明的,恨恨恨,我应该恨两百万个人。
小妹切好水果拿上来,搭讪的说:「小姐,你看,天晴了,真是与人作对。」
我吃着橘子说:「你有空带我在附近走走,我想看清楚这一带。」
「小姐,你为什么要回来﹖美国多好玩。」看她那副表情,就知道是替我惋惜。
「美国有什么好玩?」我嘴巴这么说,心裹不这么想。美国是好玩的,全世界都好玩,活着是享受,不要白白辜负这几十年,那是当宋家明在我身边的时候,即使是现在,只要家明肯来。他是不会来了,我伏在桌子上想,不可能的事情。老大纸条上说:「丹薇,假如你要快乐,必需要忘掉以前的事。」
「小姐,明天我们到村子去走走,阿庆就住在那前头。」
我问说:「阿庆是你的男朋友?」
「才不是!」她脸红红的说:「那么土!」
「他不士。」我说。
「还说不土,我以为他服完兵役回来会好一点,岂知还是那个样子,见了人还爱理不理的,讨厌,烦不烦哦!」
我笑笑,过了好一会,才说:「你是有点喜欢他。」
小妹马上赌咒,「谁喜欢他,谁是一只猪!」
猪。那个时候住在宿舍,露丝与我共吃早餐,饭堂外的草地有两只鸭子静静的坐在那里,我因而笑说:「做鸭子倒也舒服。」露丝说:「做什么都胜过做人,做猪也好过做人!」即使是做一只橘子也好,最终的目的是落在人的嘴巴里,多简单。
「好吧。」我说:「明天请你陪我去山下走走。」
她依依不舍的离开我房间。我放下梳子,换好衣服,拿出宣纸,把早上学过的笔法一次一次地描着。这种日子太闲了,越闲越是不晓得做什么才好。我并不想找工作,早上八点钟起床赶上班不是我的所长,而且实在没有必要那么做,女人最大的人生目的是嫁人。
在理想人选没找到之前,可以读书,可以做事,都是消遣,一种过渡时期。我已经把书读了,再去做事就未免太辛苦。宋家明说得对,我们这一家子!
第二天与小妹到山下去。小妹说她等了我一个上午,但是我起不来,除了为上课为宋家明,我还没早起过。上午也下过一阵雨,下午虽然有太阳,把草里树木里的湿气蒸发出来,越发湿气重,走了没多久,也觉得郁热。
小妹说:「小姐真怕热,美国一定很冷,台北才真热,空气也不好。」她因为一直住在山上这一带,颇引为自傲,看不起市区,这小妹十分懂得自抬身份。
乡下房子很洁净,他们并没有养猪,只有几只鸡慢慢的走来走去,客厅里有彩色电视、电冰箱,国民生活水准相当的高。来之前我并没有想象得十分好,但是至少乡下应该有点陶渊明的味道,可是现在电视上一个个歌星出来唱着千篇一律的歌,一种厌烦,这么深重沙漠的悲哀,我站起来跟小妹说:「走吧。」小妹手里正拿着罐头芭乐片喝,听见我这么说,不由得诧异地看我一眼。
走到门口,我回头看,那憧屋子还是很好的,朴实的砖瓦,宽广的屋檐。两人默默的向小路走回家去。迎面来两辆脚踏车,小妹立刻风骚起来,抬高声音喊道:「你这死鬼,你不看人﹖这泥巴溅得人一头一脑的!」其实又何尝有泥巴,我抬起头,见是阿庆与一个小男孩子。
小妹与他以台湾话交谈几句,那双眼睛转来转去,虽然是单眼皮肿眼泡,也装出十分风情来,我心中非常烦闷,避到这样的地方来,还是逃不过人的丑态,一方面又忍不住要看小妹怎样勾引阿庆,所以站住脚并没有走。
阿庆说:「我这就送去,我们田里种出茉莉花来了。」
他的脸红扑扑,不知在哪里做了体力劳动来,今夜一定有好睡,他们活着始终是有味道的。不知道什么是度日如年。
小妹说:「小姐,我们跟他一起走好不好?」
我点点头。
「要不要到他家去看看?」小妹问:「就在前面,有个河塘,大得不得了,不可以游水,但是却养满了鱼。」
我不感兴趣,但是因为没事做的缘故,也跟着去。阿庆静静的走在前面带路,脚踏车扶在手中,他走得那么稳当,仿佛这条路他预备走一辈子,走一辈子他都不后悔。
他走得慢,小妹不住的催他,他转过来,忽然之间问我:「你走得动吗?」我一怔,一时没想到他是问我,也没想到他会考虑到我是否走得动,是以隔很久才点点头,这是他第一次跟我说话,这样子没头没脑没称呼的一句话,空气就两样了。
走到他家附近,也看到了那鱼塘,非常的美丽,令人精神一振,忽然之间适才的不愉快全不见了,我坐在一块大石上,看着小孩子赤身露体的在浅水处摸鱼。小妹转到那几间屋子里去,我乐得见她不到,把头靠在树上,也曾经有这么一次,我飞到伦敦去找家明,他出来了,那日下微雨,他把身上的厚毛衣脱给我,脸与空气一样冷,我们在一个河塘边散步,河塘侧树下坐满钓鱼的人,一式的黑漆雨衣,黑色大伞,坐在矮凳上,等着鱼儿上钓,有始有终的样子。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家明,他说:「丹薇,我们俩是不能够在一起的。」
我张着嘴,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雨无情无义的扑过来,我失去他了,我失去他了,我不敢张嘴叫喊,又不想叫喊,因为我爱他,我更爱自己,我可以牺牲,但是我不可以出丑。
在那个河塘边,我的生命告一段落。
「丹薇,」他说:「我们俩是不能在一起的。丹薇,你吃最好的巧克力,穿最好的衣服,开最好的车子,住最好的屋子,丹薇,我们……」
一样的河塘,一样的美,竟会有这么大的分别啊。
转头时看见阿庆坐在很远的一块石头上。
我十分的伤心,十二分的寂寞。我略略提高声音说:「我的名字叫丹薇。」过一刻我说:「牡丹的丹,蔷薇的薇。周丹薇。」
他听见没有我不知道,但是我想走过去把我的故事告诉他,从头到尾,流着泪告诉他,不管他是谁,只要他肯听,只要他是个人。
但是我毕竟还是坐在石块上没有动,一步没有走动。
我是这么悲哀,这么大的悲哀,以致我只是沉声的说:「这鱼塘,真是漂亮。」
「是的,是这里最好的。」他说。
我与他约隔着两丈的距离。我问:「北港也是这样的吗?」
他笑,这么快乐的笑。他说:「小姐,你还记得。」
「是的,我记得,」我说:「我知道你老家原在北港,而我的名字是丹薇,牡丹的丹,蔷薇的薇。」
他低下头,我仍把树当我的椅背。
他说:「你吃的橘子,树就长那一头。」
我说:「你们这样的自给自足,也很有味道。」我惊异于自己的声音是这么老练,平易近人,我说下去,「中国人就是这样,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
他不响,可是微笑着,他这么好耐心,一直坐我旁边,然后我缓缓的站起来,他马上过来扶我,我看着他——我很老了吗?我需要人扶?我有点生气,然后我看到他的眼睛,是那种婴儿似的澄清,只好把老姑婆脾气收拾起来,向他道谢。
小妹还没有走的意思,影子也不见,我说:「别叫她,我先走好了。」
他忽然说:「这里回去很难叫车,我们又没有电话可以通知司机,我有个摩托车……送你回去。」
我听他说话是非常有纹理,可是摩托车,这话从何说起?我有十五年没骑过摩托车了,满台北的摩托车——我不能越活越回去,我摇摇头,我说:「我能够自己走路。」
他低头说:「是的。」脸上没有一丝一毫不高兴。
我温和的解释,「今天出来,本意是要多走路。」
他没再说话,送我到他家的路口,我认明了路,才向他道别。
我没有走回家,走到大路见有公众电话亭,就拨电话叫司机来。司机到的时候我真累了,不但身体的累,坐在车里闭上眼睛,可怕的寂寞,跟什么人都可以聊起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真卑鄙,怎么想出来的,笑都笑不出,老大他们听见不笑死才怪。
这次事之后三天李妈就把小妹开除了,不晓得为什么理由。我一点也不知道这事情,有时候小妹她们是有假期的,后来问起,才知道不做了。
李妈十分恼怒,跟我说明这事。李妈的地位像管家,这屋子一年空三百天,没她打理是不行的。我不过是做个客人,何必理那么多闲事,这点明哲保身的道理是要懂的,只是小妹没什么大毛病,李妈怎么会不容她,我没弄明白,她决不是晴雯,我不是宝玉,她走当然不必向我哭辞。
新人没找到之前,李妈忙得透不过气来。我仍然是依样葫芦的过日子,有时候陪两只狼犬晒太阳,坐在石阶上看小说,到底是不行了,腰酸背痛的,其实腰酸背痛也是自然现象,年轻的时候不会注意,年老会想到是年老。
这个星期我专门看台湾本地的中文小说,叫司机陪出去买一大堆,砖头似的,管看不管读,一天看七八本。国画班是不能去了,那教师太啰苏,后来还打电话来追学生的人,我连忙自己说自己回了美国,他也没把我的声音认出来。家明会笑,我依然的想,家明会认为我活该过这种日子,他每一小时都经过策划,他没有任何一秒钟是无聊的。我就是爱他这一点,他是我理想的男人,但我不是他理想的女人。
然后阿庆来了,我开门给他,向他招呼。
我说:「小妹不做了。」语气是有多少惋惜的。他没说什么,依然一车的水果。
我说:「你有时间就等李妈回来吧,她买菜去了,我不晓得要什么水果。」
他放下车,耐心的等。
我已经好几天没人说话,就放下书,我跟他说什么?他的摩托车?为什么不?跟他说影树?问他台北有没有影树?
「台北有没有影树?」我问。
「影树?」他也问。
「花很红很多,烧起来一样的,叶子很碎,落叶时候,芝麻样的黄叶不断落下来落下来,下雨一样。这种树有没有?」
「有!」他很兴奋,「我念的那家中学校附近就有,秋天躺在树下,叶子撒得一头一脸,很软很舒服。」
我微笑,「是的,很软。」
他低下头。
「后来呢?」我问:「后来呢?」
他诧异的说:「后来?后来我当兵去了,三年没回去。」
「你可有毕业?」
「没有。」他说:「我没有,所以要当三年兵。」
「在哪里当兵?」
「金门。」
「我晓得金门,金门高梁。」
「对的。」
「当兵是怎么样的?」我问。
他微笑,一副「你不会懂的」表情。
我觉得很有趣,「你是哪里的人?」
「台湾人。」
「不会是山地人?总有个祖籍。」
「福建。」他答。
为了以示公平,我说:「我是苏州人,可是在香港出生,拿美国护照。」说着觉得太不象话,自己先笑。
他不出声。
「当兵……怎么样?」我问。
李妈回来了,她总是在这种时间回来的,脸上非常的不以为然,我常常怀疑她连我也会开除掉哩。
我对阿庆说:「你请进来喝杯水吧。」
李妈说:「园子里草要修,树要整理,那几个台风把园子打得乱七八糟,该是修理的时间了,园丁忙得要命,阿庆你如果没事,来帮几个下午。」
阿庆低头说是,他习惯低头,习惯说是。可是他一点也没有委曲的表示。
以后的三天,每天下午他帮园丁修理花木,他很强壮,很少说话,做得很用力,每天下午领三百台币的人工。他是愉快的,从他的背部可以看出来,从他的眼睛可以看出来,从他的肌肉运动可以看出来。
我在花园的网球场练球。这么好的天气,换上白衣白裤白球鞋,太阳渐渐不刺眼了,我又不怕凉,我会练球,对着一面墙练好几小时。球场的韩国草修得整整齐齐。隔壁屋子的孩子开始过来约我打球,打得坏,可是有牛劲,他们喜欢我,他们跟老二老三是很熟的,也叫我「丹妞」。我开始有了朋友,这样子的朋友。
我们打球的时候阿庆总是在一旁操作,我们停下来喝啤酒的时候也叫他来参加一份。
我会学老大的口气:「这啤酒就是淡。」可是为了同一的理由而喜欢台湾啤酒,淡得甘味,比汽水是清爽多了,又不腻,可以喝很多很多,我常常这样在秋后的阳光下喝着喝着,忘了自己的存在,最后只看见啤酒。
园子修好之后,阿庆不再来了,水果渐渐疏落,他在家帮着做养鱼的事,也一定要拿出去卖。
在这段时间内我换了个国画老师,这次是个老头子,生活正常的老头儿,穿长衫,待我很好,任我坐在他书房里有三四个小时,让我用他的颜料、纸、笔。偶尔与我说话,谈起儿女在美国、他的寂寞。他常常会在下午睡着,就在大而舒服的椅子里,打个盹,然后再醒来指点我的笔法,一切像个梦,什么也没发生过,想起来多多少少有点害怕。
有一天我去看阿庆,那个鱼塘很久没见,路只走过一次,仿佛是好几世纪前的事,我缓缓的找着。家明有一样是不知道的,我每做一件事之前,也都是深思熟虑的。
我找地方的本事不高明,但是阿庆的家不难找,我看到那个鱼塘的时候也看到了他,他穿著长裤浸在塘中,手中提两个桶,我看到他的时候他也显然看到了我,呆在那里。我原本是应该笑的,但是笑不出来,只在一块石头上坐下了。我这么远跑了来干什么?为了要证明自己还是一个女人,一个非常单纯的女人。
阿庆涉着水上来,连身带头都是湿的。
我说:「我来看你。」
他说:「我找个地方你坐着。」他还是十分自然,一点也不介意,只是有点意外。
我说:「这要就很好,你不必费心。」
他说:「我去洗一洗手,你等我一下子。」
「不用,我只是来看你。」
他看着我。我知道我脸上表情很复杂。我只是要证明自己的存在。我看不得他活得那么好,我妒忌他,所以我要来找他。我是最没种的,我不敢对家明怎么样,可幸这天下只有一个家明。
阿庆身上手上都有浮萍,我蹲下来,近沙子的地方有蝌蚪,很黑很壮,成群的游在水草里。我抬起头。
「拿只瓶子装回家养。」我说。
他答:「养不活的。这蝌蚪就得在这里活。」
他说话一直这么坦率。
他很高兴的说:「你上我家来坐一会儿,我让你看橘子树。」我点点头。
橘子是青色的,结在树上简直看不见。阿庆说话有一种福建音,使我非常的留意倾听才可听明白。我自己的国语也没说好过。橘子非常高兴地挂在树上,至少我觉得它们是高兴的,完全有种杀身成仁的感觉。没一刻阿庆出来了,他穿得很整齐,长裤子,T恤,把他放在大学学园里,手上夹数本书,也就像国语片里的大学生,做人何必太认真。他T恤上印着「康乃尔」。
我问:「这衣服是买的?」
「是台北买的。」
宋家明读完那么多出名的学校,并没有穿过这样的T恤,并没有戴过学校戒指,并没有用过学校的围巾。天下就是会有宋氏这种人。
有些方面他跟阿庆是相像的,他们两个除了生命,什么都没夸耀,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散,或拂帘幌坠茵席之上,或关篱墙,落粪溷之中。谁是坠茵席者,谁是落粪混者,我一点也不知道。
阿庆的衣服是在太阳下晒干的,有一种香味,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他,他全身是汗味。
我说:「上次我们说到当兵,我很想听你说下去。如果你愿意,我也可以把我的事说给你听。」
我们一直走过橘子树, 「不过我的生活很乏味,不好听。」
他不说什么,只是笑一笑,笑得那么畅快又那么谨慎,至少他是个知道该几时笑的人。
我十分词穷,然后我说:「我已经看到你了,我想我该回去了。」
他并没有留住我,这样的态度引起我莫大的兴趣,他怔怔的看住我很有一阵子,然后说:「你来看我,我很高兴。本来我也想去看你。」
「那你为什么没来?」我意外,没有意外太久马上明白了,我笑一笑,「我下次再来看你。」
「我送你回去。」他很自然的走去拿锁匙,要开他那部小摩托车。
我说:「我可以自己回去。」
他看着我,「不,我送你回去。」他说得很坚决。
我坐到他那辆小车子的后面去,我连脚放在什么地方也忘了。有一个小孩子走出来,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弟弟,那小孩子拿着一只小小的无线电,无线电的美军电台在唱一首歌:
「宝贝,我穿上我的牛仔裤,
你与我,骑摩托车兜一圈……」
我笑了。
我拉紧着车子后角的横档,车子飞一样的冲出去。真的有那么一刻,我忘了很多事,包括宋家明在内。
以后我常去看他。他有他的一套,他不理李妈。我也不理李妈,我并不走到他的房间里,我们在屋外说话,他的妹妹为我倒茶,他送我回家,李妈脸上的表情是错纵复杂的。
阿庆不说话,我也没什么话好说,我们只是在一起走一段路,他名正言顺的陪看我。我们连手也不拉,就像国语电影里村姑与情郎散步,一前一后,我的心里没有爱情,他只是心地善良,因此陪我浪费时间。
然而因此我们变得很熟络。不致无话不谈,他有他的原则,他决不肯无端踏进我的家,并不是为了李妈,倒是为了他做人的宗旨。
李妈请假一天就来了台风,她住屏东,我也不知道屏东在什么地方,我只知道天气凉了之后是不该有台风的,那夜我与老二通长途电话,才接通,风势就强起来,我以为住郊外就是这个样子,不以为意,以前也试过。
老二说:「我想回来。 」
我说:「才十一月就回来?走了才两个月,这里的日子闷得吐血,还是三藩市好。」
「三藩市好?他妈妈的,所有的脱衣舞场都走遍了,两个月用掉了三千美金,无聊得想撞墙死。」
「大家一起死吧,」我叹口气,「别浪费长途电话费用。」
「现在死也太晚了,」老二说:「你叫我爸爸多寄点钱来,我很累,再不寄就回来。」
「老二,你可以嫁人。」 我说。
「嫁谁?」她反问。
这个时候我看到花园外的灯全在一秒钟内熄了。
我说:「老二,不跟你多说,总之在外头多多保重。 」
「我是你,丹姐,我就去缠住宋家明,反正活得无意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长窗外一株最大的竹子倒下来,堕在游泳池里,我张大了嘴,惊讶得说不出话来,电话里什么声音也没有了,我朝话筒里叫几声,得不到回音,只好挂断,走到长窗向外一看,只见一切树木花草发疯似的飞舞着,像是要飞走逃走,泳池里的水澎湃得好玩,居然像一个小型的海。我并不害怕,多年在外的生活使我忘了这种害怕,大厅里的灯闪了一闪,我第一个意念是要找蜡烛,而不是要叫人。
新来的小妹尖叫着奔进来­——「小姐!小姐!李妈不在,怎么办?」
我不知是什么地方来的火气,节了四个月的怒气发作起来,独是这种人就最怕死,怕死是每个人的权利,可是就是他们的性命永远最宝贵,送死的革命党永远是大学生,我暴吼一声,「闭上你的嘴,别站在我面前,滚开!」
偏偏是这时候,一颗松树连根拔起倒下,压向一扇玻璃窗,玻璃在一剎那炸得粉碎,碎玻璃、风、雨、树叶,排山倒海的涌进书房。
我呆了,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大场面,非常镇静的站在窗前,风雨一下子卷湿了一切。那小妹又叫又哭,又嚷:「血!血!」
我很想给她两个耳光,可是忍不住奔出花园,千辛万苦的打开长窗,把外头的木门用力顶上,风像是要把我整个撕开,我抓住了门把,忽然觉得这时候放手,滚游泳池里就一定淹死了,一切一切就完了,做人是这么的生气,这么的不如意,这么的闷抑,这念头的引诱这么强,只要一松手——
但是有人紧紧把我拉住,把我从木门中塞进屋子里。
我一脸的雨水眼泪,只能叫一声「阿庆你!」
「进去坐下!」他低喝道。
我走进书房,他在外面把长窗的木门一扇扇全上好。
我走到客厅去找老二她们开舞会时用的蜡烛,一枝一枝点起来,这时阿庆已经把客厅外的木板也关好了。
那小妹呆若木鸡似的站在书房当中,我对她说:「你回房去,不要站在我面前,你明天就走,你使我恶心,请你走开!」
她转身奔走了。
我看着灾场,真不相信十分钟的风会把书房打得稀烂,我站在那里,不知道先该做什么。
奇怪得很,我心里却想着一点不相干的事,真好笑,咱们的母亲坐在家中生孩子,一个一个生下来,搓麻将赢出一付满贯算是丰功伟绩,地上爬出一只蟑螂来见到要尖叫的,一辈子在屋子里享受着天下太平,我们却出来受尽委曲,她们并不晓得我们的委曲,但她们是母亲。
我忍不住落下泪来,不是为了风雨,实在是因为想不出活下去还有什么值得看的事。
「你受惊了。 」
我抬头,阿庆站在我身边。
「没有。」
「我今早看见李妈出去的,她应该把木门关上,打起风来这一带是很吃重的,那小妹新来,不晓得许多事。」
「我明白。」我说。
「你脸上与手上都有血,我来看看,要洗一洗,」他问:「痛吗?忍一忍。」
「我们有整箱的急救药,不要急,我不痛。」我说:「我要把架子上的书拿下来,湿了可不好。」
他过去摸摸书,「并没有湿,书在柱子后面,看你的伤口要紧。」
「谢谢你。 」我百忙中说。
我们走到厨房,拿出药箱,电就恢复了。
他笑一笑,「有人在抢救。 」
我也只好淡淡一笑。
他帮我洗手,一边说:「最好到医院去缝两针,这里在开窗户的时候割得很深,血可以止,肉以后会长不好。」
他口气很熟练,有时候当兵也是一种教育。他对这些一定经验丰富。
我问:「你怎么会来的?」
他不好意思,「我知道你这里没人,所以来看看。」
「你来对了,不然不止打烂一间书房。」我看了看伤口,手背上一小条,「现在谁高兴出去找医生?我会开车,可是没那么大的胆子,电话也坏了。」
「我在军队开过卡车,如果你一定要出去的话,我可以送你出去。」
「那样的风雨……」我摇摇头。
灯又灭了。
蜡烛的光闪来闪去。
他替我敷上药,紧紧的缚上胶布。
我又说:「谢谢。」
他隔了一会说:「你不是那样的人,为什么你刚才对那个小妹生气?」
我呆一呆,这是他第一次对我正式的说话。
我老实的说:「我最恨人家在忙乱的时候哭叫,已经够乱够忙了,她还要在那里增加麻烦,多讨厌,其实我很少这样生气,真是失礼。」
他说:「她没有你懂得多,她不明白该怎么做,你要原谅她。」
这种口气,几乎是宋家明式的,我笑了。
我用毛巾擦掉脸上被碎玻璃划破的血迹,看清楚没有碎片在内,也搽了药。
我叫:「小妹,有茶没有?倒两杯热茶出来,当心点。」
那小妹摇摇幌幌的拿着茶出来。
我对阿庆说:「你全身湿了。」
他说:「你也是呀。」
我捧着头笑。宝玉见人在地上划一蔷字,下雨了,大声说:「下雨了,别淋湿。」人问他:
「难道你身上是干的﹖」「他不会看红楼梦,即使看了,也不会把这些细节记得那么清楚,他不是我们这一种人,然而他是个活生生的人。
小妹问:「小姐,你不要紧?血……」
我说:「没关系。 」
外面风雨声一阵紧似一阵。我上楼去换干衣服,手开始痛,换好衣服,阿庆跟我说,他该回去了。「这风明天就会完全平复下来的。」他非常有经验,那时候李妈也该回来了。
正应该打这么一场风,好让我有点事做,有一种人在最无聊的时候会希望打仗,也就是我的心理,实在是穷极无聊,心理变态。
我说:「明天会过去,今天晚上可还真厉害,你既然冒险来了,就请不要走,把衣服烤烤干,休息一下,天亮再作打算。」
他低头不语,过一会儿他说:「你们这屋子人也太少了。」
「并不少,李妈、司机、小妹、园丁,」我数着,「才一个人住,四个人服侍,只是今天不凑巧。」隔一会儿我说:「小妹是你的朋友,走了她你不高兴吧。」
「并不是我朋友。」 阿庆笑一笑。
「你可有女朋友﹖」我问:「也许在北港。」
他说:「我们好几代没回北港了。」
「你有没有寂寞?你快乐吗?」
他摇摇头,「我不知道,我不想这些。」
天下最气人的是宋家明,他可以坦白的告诉你,他不寂寞,他非常的快乐。
阿庆说:「小姐,你是想多了,你常常闷闷不乐。」
我抬起头微笑,「我的名字叫丹薇,牡丹的丹,蔷薇的薇。」
他笑一笑。
我的确是想多了,是以闷闷不乐,我活该。想多了,是以闷闷不乐。我拿出烟,给阿庆,他不要,问他要不要喝酒,他也不要,一瓶好的拔兰地早被老二喝得清光,我只好喝百灵,十二年,连十五年也没有,做人还有什么味道,我倒一点点在杯子里,找到冰块,喝了起来,一点也不疲倦。
我讽嘲的说:「阿庆,你一定觉得我们无聊,整天无所事事,拿着一本书看,然后发牢骚。」
他还是微笑。
我放下酒杯,也跟着笑,阿庆这个人沉默如金,谁也不知道他是否在想,或是根本不在想,不过他传达了这一份关心,在一个有风有雨的晚上,他跑来看看我需不需要帮助。这总是难得的。
宋家明的笑容也是难得的。看了米开朗盖罗的大卫像出来,他脸上有那么愉快的微笑。宋家明懂得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他戴了一个手表都比别人戴得好,最漂亮纯色的西装,柔软的头发,薄底意大利皮鞋,他连买只烟灰缸都叫人称心合意,那么好的学问……他是一段难忘的云,嫁不到宋家明,其它的人也没有分别了,管他是阿李阿张阿王,其它的男人简直一点分别也没有,嫁不到宋家明——宋家明放下他的粒子理论可以说半夜的水浒 :金批林冲夜奔这一章最好,咱们又去日本找到了真本金瓶梅,文字是美的。然后他从乔塞看到芥川龙之芥。嫁不到宋家明其它的男人都是芸芸众生,只有宋家明是宋冢明,嫁不到宋家明,不能与称心如意的人在一起,还有什么事情是高兴的,我没有自暴自弃,我只是想明白了。
曾经有一度,我是这么伤心,在同学房间里听到一支时代曲也呆半天,眼泪汨汨的流下来,歌说:「千恩万爱如今变了错,千思万想我俩恨事多,寂寞空虚叫我对谁说,你不能再爱我……」天呵,我母亲生我育我,对我的悲伤知道多少,对我的失望知道多少。
宋家明从来没有爱过我,他说:「﹁丹薇,像我们这样,是不能够在一起的。」
电灯又亮了。
我抬头看到阿庆。
我说:「你在哪一处休息一下,天快亮了。」
他看着我,「你不累?」
我说:「我很晚才睡,天亮的时候才睡的。」
他说:「你好象……很不高兴。」
「是的。」我说:「你休息一下吧。」
我走上楼去。天缺一块有女娲,心缺一块难再补。这是什么词里的好句子,什么词里的﹖
第二天一早李妈赶来了,园丁赶来了,司机也赶来了,互相推卸责任,臭骂对方,小妹卷了被袱走人,阿庆在沙发上盹一下,醒来之后我请他陪我去看医生。风还是很劲。一棵竹树倒在游泳池里。阿庆的摩托车不晓得怎么在昨晚开上山来的,我开了平治下山,把他们一大堆人摔在屋子里争吵。
我开车很稳。
阿庆不解的说:「你好冷静。」
我向他笑笑,清早我没说几句话,也没发施号令。
到了医院,挂急诊号台湾目前没有免费医院,我拔号先看,医生替我从新打针敷药缝针,阿庆在一边看着,我没吭半句声。拿了药付了钱,我只觉得贵得荒谬。
我又去电讯局打长途电话,想想没心情与老二聊,只打一个电报:「台风断线,不必挂念。」
阿庆不肯再去别墅,他要回家,我再向他道谢。他摆摆手走了,那个姿态是十分可爱的。
我露了一点笑,到家李妈站在门口,慌慌忙忙的解释,我都听了。花园损失很大,园丁与阿庆好几天的心血都报销,已经请了临时工来打理,好几个人,其它地方没有损失,那书房是不行了,家俱要修理,地毯整理完要洗,两层窗帘撕得一片片,玻璃窗要换。李妈在忏悔,说一个星期便恢复原状。书房暂时封闭。可怜我那几张工笔习作,找都找不到。
我回房服药睡觉。
天下没有大事,可以睡觉就行。
睡醒只听见园丁在楼下大声吆喝。中国人就是这样,做什么非得惨叫,不叫白不叫,也有气闷得吐血的中国人,并没有得到什么同情。
我问司机要车出去。
司机陪笑说:「没想到小姐会开车。」
我笑,「我会做的事,你们都没想到呢!」
他愕在那里。
邻居过来慰问,我照例把伤口给他们看。
一个洋妇说:「你该来叫汤姆的!」他的汤姆站在她身边,很漂亮的美国人。
「谢谢你。」我说。
那洋妇的洋骚可来了,「汤姆,」她满脸的皱纹乐不可支的说:「汤姆,听她的大不列颠口音。」
我连忙开走平治,妈的,卅多岁的洋婆子是无法忍受的,世所公认。我去看阿庆,比这太重要了。
车子开不进小径,我把车停在斜路上,走进去。我从来没到过阿庆的屋子,最多走到鱼塘,抓住一个小孩子问:「阿庆呢﹖」那孩子胡乱一指。满地落叶树枝花果。我慢慢走进去,再摔一交跌破头就不名誉了。
阿庆睡在一间石屋里,显然是新搭出来的,我不知道他在睡觉,那妇人以和气但合理的犹疑口吻告诉我,阿庆在小石屋里。
我找了去。小石屋一点没受损害,他的摩托车开回来了,也没受损害,他没关门,门上挂着布帘,这种布帘被用来做中国热时装是非常适合的。我撩开布帘,看到他背着门躺着。我走进去,他没有醒。
风几乎平息了,空气很凉,他换过了衣服,仍是汗衫裤子,他睡着的脸只有十七八岁大,浓眉展开,嘴唇有点翘,皮肤深棕色。我缓缓坐在他床角,床是这么硬,一块木板。床边是一只茶几,一只杯子下压着一张纸,我非常诧异,上面竟写着:
牡丹的丹
蔷薇的薇
我从来没有这样震惊过,简直不相信他会做这种事。然而为什么不,他也是一个人,即使他不知道亚尔发份子是什么,他也是个人,即使他没见过鲍蒂昔里维纳斯出世的真迹,他也还是个人,他的手一定很温暖,握上去也一定很舒服,凭什么他不能写这八个字?
他醒了,睁开眼。
我说:「我来看你。」
他握住我的手。是那只缠纱布的手,我觉得痛,把手一缩,他的反应是以为我不喜欢,所以我马上用另一只手扶住他的肩膀,非常自然的靠过去,他把我拥在怀里,没有说话,他一直不大说话,可是他给我他的感情。没有男人给过我感情。
没有。
他说:「你以后不要这样不高兴。」
我说:「每个人都有寂寞的时候。」
他说:「是的。我常常想来看你,十分不敢,那也是寂寞?」
我说:「总有女朋友吧。在北港,在金门。」
他说:「在金门,有一个地方叫八三么?很多人去,为了寂寞。」
我摇头,我没听懂。
「军中乐园你懂吗?」他看我一眼。
我笑点头。
他说:「我没去。有时候很寂寞,买了票跟人家打赌,结果还是输了出来。」
我说:「你真笨,不说出来就不输了。」
他说:「可是那票子事后要交给女人的……」
我笑了。
有时候咱们也出城去,在圆环吃水果,我老是疑心要得大肠炎的。并不敢放胆吃,多年前患一次肝炎,辛苦得不象话,以后便一直潇酒不起来。
跟阿庆在一起,不过是要消磨一点时间,然而在这么多人当中独独挑了他,也许因为他有点道理,像小妹这样整天跟在后头「小姐小姐」的叫,那是令人吃不消的。
有一天晚上我们去新公园。
我四周看一看,觉得十分可怜,脏倒是不脏,可是硬是没有急切间收拾得稍微得体,草地上光秃秃,看得见黄土,情人们就是坐在那块草地上,居然卿卿我我,情人们真伟大,随时随地可以做梦,也不挑个地方。
我紧紧皱着眉头,充份显示着一个老姑婆的不屑与妒忌,嘴巴里说:「怎么可以这样!」
当然我是不必这样的,十六岁到外国,一个人住一大幢屋子,脸上描满了「自由」两个字,因此急急忙忙抓到宋家明,一定要把自由送给他,名正言顺的走到他的宿舍去……圣诞与新年的舞会,天亮还有不走的客人,倒在客厅里横七竖八的睡着,他们的屋子没暖气,回不去。完了找清洁公司来收拾。
亲嘴不该亲到公园来,偶尔手拉手,点到即止是可以的,人是人,有很多事在屋子里做比较适合,有很多事,像男女的拥抱,像数钞票,像写稿,在公众场所做是不雅观的。
因此我说:「那书房已经收拾好了,一点也看不出来,地毯也换过,原先那只米色找不到,现在是颜色浅一号的,你可以来看,李妈的本事是有一点的,但小妹二号还是被开除了,恐怕是我的错。」
阿庆笑一笑。
我站起来,我说:「这新公园可一点也不像白先勇写的新公园。」
阿庆说:「我懂得你要看什么,那个要到深夜才有。」
我说:「你看相吗?算八字?恐怕不准,准的话他们自己算一算,也不会来了。」
阿庆说:「我们走吧。」
我们走到门口,后面跟着两个小太保,挤眉弄眼的。
我问阿庆,「这里也有这样的人吗?」非常诧异。
阿庆沉着不出声。
其中一个笑说:「这马子倒不错呀,那小子土。」
另外一个答:「这马子玻璃海,福寿捻。」
我马上转过身子去,阿庆连忙站在我身前。我不怒反笑,我提高声音问:「你奶奶的!你瞧清楚没有?老娘还捻福寿?」我把大衣脱下来。
那两个小太保哪料到我会这样,又有警察走过来,连忙就走,吓得魂不附体。
警察问:「什么事﹖」他看着我与阿庆。
我说:「有人对我们乱说粗话,我是刚从美国回来,没想到会这样! 」一边穿上大衣。
那警察陪笑,「小姐,时间晚了,让朋友送你回去,这公园不能比外国的公园。」
我与阿庆去打公众电话,叫车子出来接。他比平时更沉默。
「怎么,你气了?」我奇问。
他看看我问:「外国公园是怎么样的﹖」
「那看是哪个公园,若说中央公园,奸杀抢劫不是没有的。」
「那么你怎么不告诉警察?他没去过美国,他以为美国没有太保。」
「那是他个人观点错误。」
「可是你引导他有这种错觉。」
「咦,你存心跟我吵架﹖」我奇问。
「不是,而且你怎么会懂太保的话?」他问。
「嘿,那几句还学不会﹖我还活着呢!」我拨拨头发,「我到台北多久了﹖」他们想唬我﹖我把红毛绿头发的人都弄得服服贴贴的。」
我笑了,摊摊手,就那样。
哪晓得阿庆忽然问:「你看不起我们,」他的声音很平静,「是不是?你从头到尾没看得起我们。」
我一呆,「你们?为什么你们?你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你也看不起我,我以为……」他看着我。
我勉强的笑一笑,我说:「我们去喝杯咖啡,来,车子好久才驶得出来。」
他才说下去,「我以为你是不一样的。」
我有点烦。我不要跟他解释我是个怎么样的人,太复杂了,一时间是弄不明白的,而且他也不会懂得,主要的是他没有必要懂,咱们又不是在一起生生世世,永永久久,我并没有看不起他。
我说:「我并没有看你不起。」他不说话,我也不说话。那是真的。我何必要告诉他,在伦敦苏豪有两个黑人白天调戏我,夜间我走前面,家明事着一大帮唐人街赌馆打手把那两个黑人打得半死。第二天黑人报了警,警探找上门来,宋家明以最惊讶的口气:「是吗?我不知情,我是帝国国家院核物理枓学生。」
我跟老二通长途电话。我说:「老二,你看开一点好不好?三藩市很好。」
「我实在耽不下去了。」老二说。
「老二,咱们也得静下来,想法子适应一个地方,这样子拿着箱子趁飞机跳来跳去怎么是个办法?」
她不出声,把电话挂了。
我去看阿庆。
本来是不想去的,但是怕他从此越搁越冷,就不来理我,人与人之间是冷不得的,一下子没信,就永远没信,几天不见,就永远不见了,他对我很好,我不愿意失去他。
他家里鱼塘的鱼正肥,半池的浮萍。他正与几个乡下人在说话。地下的石块有青苔,却是雪青的干净。乡下天气一凉就非常的诗情画意,吃完了西瓜吃橘子,也十分的实际。此刻,我只想好好的吃,好好的睡,好好的活下去,一天一天,总有到头的一日吧。
我不便打扰他,便站在一旁等,他早看见了我,送走那几个人,他便走过来:「你怎么来了?」
声音很平静,显然已经不气了,他性情其实很好,情绪稳定,不像我与家明,动不动要跳起来。其实家明是我们这种人,他不承认有什么办法,他实在是我们这种人。
「这几天你忙?没见你,所以过来了。」
他说:「是很忙,不忙没饭吃呢,」他笑笑,「其实你是不该来的,这一带的人都说你。」
「说我什么?」
「说你穿的洋装都是我们没见过的。」
「所以我就不能来了?」我问。
「不是这意思,你是明白的,我们……是不一样的。」
我摊摊手,只好笑,可不是奇怪,难怪我这么孤独,原来这世界上没有跟我一样的人。
「一样不一样不是问题,你如果不喜欢见我,我就不来了,」我说。
他说:「我是乡下人,夏天我推水果到处卖,冬天我打理这个鱼塘,我是个粗人,我没有读过书,我们真不一样,」他微笑着,理直气壮,「你来看我,别人会说话的。」
我点点头,「那很好,你是叫我以后不必来了?」
他好脾气的低着头。
我也没生气,这倒是真的,他说的都是实话,没一句假,他起床的时候我才刚刚碰到枕头,我们俩简直找不到相似的地方。可惜他是一个人,我也是一个人。
「这是不对的。」他说。
「什么不对?」
「你来看我是不对的。」他说。
我笑,「那么你来看我好了。」
「更不对了,」他说:「反正人家都要说话,我不能高攀。」
我说:「你还没有把当兵的事儿告诉我。」
他隔了很久才说:「那是很普通的事,每个人都可以告诉你的。」
我看着他的脸,他的思想不是我的思想,我不能够懂得他,但是我不想勉强任何人,他像孩子受了委曲似的,有话不能表达出来,或是不方便表达出来,我可以看得出。
「阿庆,我不想你有误会。」
他不响。
他是一个非常沉默的人。
我只好走,才没走几步,就有一个中年妇人跟他说一大堆的福建话,我看看鱼塘,没有回头,就回了家。
天气在山上冻得特别快,屋子早已暖气开放。我应该谢他,像那天大雨大风他来救驾,像把我到处带着跑,虽然后来他是觉悟了,我们是不能在一起的,他觉悟得十分开,乡下人也不一定是笨人,可是我就是不明白他会损失些什么,时间吗?时间有这么多,精神吗?不过他有他的想法,我尊重他,我也尊重宋家明,他们都有他们的选择。所不同的是宋家明明白我,他不能够,因为他认识我的日子不长,而且他不愿意陪我浪费时间,我想写一封信多谢他。写信是好习惯,在电话没有发明之前,人们一堆堆的把信写出来,谁都是写信的好手,拜伦,雪莱,济慈, 连亚黛尔H也写过无数的信,现在谁写信呢?打个电话把人从睡眠中、厕所中、工作中拉起来聊几句。
说过的话可以不承认,不比写信有真实感,写过的信可以看了又看,看了又看。
有谁要看我的信没有?
有谁看懂了我的信没有?
我坐下来开始写:「家明:我日子过得很好,记得起初到三藩市不习惯,哭了三个月,别人享受的我都不屑一顾,后来抬头一看,发觉竟然是那么美的一个地方,问题是谁抬了头,谁没有抬头。后来到伦敦看你,又觉得伦敦是这么恐怖,后来也不发觉了,天天白天睡觉,晚上出来看表演,你骂我是废物,可是我没找到事做。现在台北也一样,我有种感觉,你会喜欢台北,你适合在这星球上生活。我日子过得很好,我打算一直这样子过,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有些人从一年忧虑到另一年,我却从一天,到另一天,你不会原谅我。可是日子过得再好,也硬是有点不舒服,想想原来是心少了一块,你有没有拣到?如果拣到的话,请不必还给我,你甚至不必小心看护它,请随便把它扔在你抽屉的角落里便可以。家明,不管怎么样,你一定知道,我非常非常的爱你。丹薇XXX」
信写好了放在信封里,刚在粘信封,我听到园子里的竹子动。天暗下来。风大。
我把信放进抽屉里。这种信是不能寄的,可是一定要写,不写就吐血了。
我把台灯按亮,看见书桌上一大堆书,因为最近这一阵子常出去,所以没空看,现在看到那么一叠未经翻阅的处女书,心里有种莫名其妙的安全感。好,看书。
时间总是要过去,各人命运不一样,有人要忙十六小时,我可以睡十六小时,不一定谁比谁不幸福,各人的命运不一样。
李妈把晚饭送了进来吃,我谢她。
那个时候,宋家明晓得我不会煮饭,也自外头买了饭盒回来,交在我桌子上。他对我很好,我们的分手是极端的心平气和,实在没有值得怀念的地方,我现在想念他,只是因为我没有找到比他更好的,甚至没有找到一个人可以陪我消磨时间的。把所有的时间杀掉,便不会有时间来想他,这是相等于一加一的简易。
吃完饭李妈来收碗筷,她说:「小姐,风真大,你有没有听见竹子幌动﹖冬天了。」
我笑,「哪里这么快冬天?」
她退下去。
我看看钟,七点半。
好长的夜。 只要有个日子,总会盼得到,即使三年三个月也等得到,可是现在他不能爱我了。
有一次看杂志,看到一首歌词是这样的:
「等待你三年三个月。
约会之日已近。
已将是三年三个月了。
像往常那样等你归来……」
年纪大了,仍然幼稚,是十呵药救的事。
园子的竹枝又「刷」地响了一下。
我抬起头。
狗没叫。这两条狗是最灵的,莫非真是风?我并不会「疑人来」,没有这样的心情,况且也没有谁会来。但是那声竹子响并不像风。
我关了抬灯,隔一会儿才轻轻挑开一点窗帘看,这是在住宿舍的时候学会的,有男孩子钉梢在窗下等,想看他而不被看,一定要先关灯。
窗下是有人。
看清楚了我连忙奔下楼去,从客厅的长窗走到园子,从小路走到他身边。
我用狐疑的声音问:「阿庆,你﹖」
他正在抬头看我的窗子,没料到我抄到他背后,吓一跳,转过身子,却又不出声。
我说:「你这不说话的脾气,多早晚才改?根本不知道你想什么,你是怎么来的?」
「爬进来的。」
「为什么不按铃?」我怀疑的问:「你站在这里是不是有很久了?」
他不答。
忘了抓一件毛衣下来,现在真觉得冷,恐怕从第一声竹子响,他就已经爬进来了吧?竟这样放肆,而且又是为了我,忽然之间我被感动了。
我问:「到屋子去坐好不好?」
他摇摇头。
「那么我到你屋子去。」我说。
他一震,看着我。
我说:「我去拿件厚一点的衣服,你等我三分钟。」
我奔上楼,拿了衣服,迟疑一下,这次去会有怎么样的结果?我嘲弄自己的清醒。没有人能够令我再胡涂了,我并不爱他。
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是这样的寂寞——只是为了寂寞?已经无暇细想了。我奔下楼去,一边穿著大衣。我们没有开大门出去,我们是爬出去的,风很大,我只觉得非常的冷,而且没有车子,我们默默的走着,越走越胡涂,终于到了他的屋子。
屋子中央点着一盘炭火,忍不住要使人伸手出来在上面搓一搓,暖和暖和,我没有那样做,我只选了一张椅子,坐下了。我坐过各式各样的房间,阴小的,冷窄的,虽然有火炉,却永远不点火,为了省钱,那些光棍身上穿著满满的衣裳,脱下来放满一桌子,那样的地方我都去过。
阿庆也很沉默,各人沉思着各人的心事,只有炭火是真实的,由暗红烧成大红。
他开了电灯,灯上没罩子,简陋得出奇,但灯非常的光亮,我淡淡的看一看,心里什么也不想,我迟早要回家的,豆沙红的丝绒沙发,豆沙红的地毯,谁留在这种地方一辈子呢﹖再破一点也与我无关,我是没有心肠的,偶然也奇怪人怎么在任何环境里都可以生存。
这样一想就没有兴致了,刚才在路上,一直走一直担心,即使在取大衣的时候也还是在考虑后果问题,可是现在……这地方这么简陋,人要在饱暖之后才可以想其它的,现在我只觉得无处不在都是风,太可怕了。
他是谁呢?我根本不认识他,可是我强逼他陪我到处跑,现在还逼他把我带到他屋子来,我连外套都没脱,马上站起来说:「我走了。」他抬起头来,吃一惊,我看着他,不笑的时候,他的脸与一切乡下人没有分别,他必需要站在阳光下,他的地盘,推着水果,移植在任何其它地方都是不行的,我竟对他说了那么多的话,把他当朋友,现在如果来得及的话,我愿意与他维持朋友的关系。
我慌忙的拉开了门,他在后面说:「——你」
我转身。
「我送你回去。」他的声音很温和。
我松一口气,他真是个好人,就因为他是个好人,我更应该回家去。
我笑一笑,「对不起,阿庆,我改天再来看你,如果你有空,希望你也来我们那里,不过希望你走大门。」
他不好意思,「是。」
「不用送了,」我说:「我自已回去。」
「可是——」
「我会叫车子。」
我匆匆忙忙的逃离那间屋子,四处是风,一盏没有灯罩的灯……也许这事如果发生在夏夜没有风的时候,会理想得多吧?
我一路奔回去,不知奔多久,一身是汗,脸上被风打得火辣辣的。太寂寞了,只求身边有个人,却还要计较是什么样的人,阿庆的眼睛离开了阳光便有钝色,我无法向他解释我的寂寞,大家都活几十年,他比较幸福得多了。将来他总可以顺利的结婚生子,快快乐乐过一辈子的。
路上的车大声向我响着号,终于到了家,按铃,一静下来背上的汗便开始冷,李妈的声音:「小姐!你在这里!到处找你呢!二小姐回来了,在飞机场叫司机去接,我一转眼就找不到你,也没见你出去,心里真奇怪——」
老二回来了。我想。
咱们是这样的人家。这样的任性,难怪家明说:「丹薇,我们是不能在一起的。」他要一个死心塌地的女人,不像我们,随时拿只箱子走得影子也没有。
我在小客厅坐下来,屋子的暖和包围得人紧紧的,水晶灯低低垂着,触手可及,仿人像做梦一样,找不到爱人,只找到可以同床睡一觉的人。
李妈说:「我跟你去倒茶,你好象不舒服,小姐。」
「二小姐呢?」
「司机已经去了有一刻了。」
脚上还套看在屋子里穿的软底鞋,不晓得刚才是怎么奔回来的,脚上都是泥。
李妈把茶递在我手里,我喝了一口,马上烫了嘴。
她问:「宽宽衣服好不好﹖」
她替我把大衣脱了。
「要不要回房间去?」她问我。
「不用,」我说:「我在这里等老二。」
「换双鞋﹖」她又问。
「好的。」
都是天气的关系,那么冷,一屋子的风,夏天的时候,一切都不一样的。我到底情愿是冬天,夏天?我什么也不情愿,我就是这么等着一日日过去,等着自己腐烂。希望是很奇怪的一件事,要来得恰好到时,太早来,得着的人不会稀奇珍惜,太晚来,又等得烦死了,油条了,在等的过程上花尽心血,即使等到,也觉得疲倦。
我心里的希望可能永远不会来到,无论怎么样,我已经非常麻木。与阿庆在一起这十多天,忙进忙出,到底没有时候想其它的事,想又有什么益处呢?不如不想。
这时候司机提着箱子进来了,老二跟在他后面,见了我先喊:「丹姐!」
我站起来,「你怎么不说一声就回来了?」
她耸耸肩,「回来了。」
我看着她。她的打扮还是一流的,漂亮的毛衣,合时的长裤,头发漆黑的中分,脸色出奇的坏,一点化妆也没有,因为年轻,而因为年轻是什么都好的,所以她并不难看。她话也不多一句,便拿出烟来抽。
我勉强的笑说:「抽那么多烟,不到三十岁,你皮肤就坏了。」
她不经意的说:「三十岁才说吧。」
李妈拿来拖鞋给我换,又倒了茶给老二。
老二无意中抬起头来,她怔怔的说:「丹姐,你脸色好怕人!怎么了?你不舒服﹖眼圈是红的。」
我被她吓一跳,「是吗﹖怎么会?」
老二握住我的手,「你的手是冰冷的,你出去过了?大衣在沙发上。丹姐,你怎么不当心自己?」
「没有。」我说:「我很好,真的,倒是你,你打算怎么办?」我看着她。
「我怎么办?不过是活到哪里是哪里,」她笑笑,「家明哥说得好,丹姐,我们这些人,真是的,因为不必愁衣食住行,所以一点志气都没有。」
我不响。
「 丹姐,咱们看到了家明哥。」
「什么 ﹖」
「家明哥在圣打蒙尼加。他自伦敦来看朋友。他问你怎么样,我本来想气他,说你有了男朋友,比他好一千倍,后来一想,丹姐你如果要争这口气,早就争了,还会等到今天?所以我一切都依实说。」
我微笑,「当然,谁要在这种事上争气?」我问:「李妈,暖气开大一点,好冷。」
李妈应着去了。
「丹姐,你是最不怕冷的,」老二奇说:「这屋子跟火炉一样了呢,记不记得那个时候去奥国滑雪,独你与家明哥穿短袖衣服。」
我说:「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也没多久。」
很久了,久得已经想不起来了,做那种事,要在适当的地方,适当的时候,有适当的人在身边,现在我做给谁看?那是很久的事了,现在我会因为风大,而离开一个男人的房间。而认识的那个男人,不过是为了寂寞。
我微笑着,自己也觉得这种笑是可怕的,一定非常的可怕,这么的渺茫而不着边际,像浮在老女人脸上的粉。
「家明哥身边有个女子,不是我们吃醋才说这种话,那是不能跟丹姐比的。」
我还是微笑,说道:「来,我们上楼去吧,我累了。」
到了她房间,我躺在床上,觉得无边无际的疲倦。
老二在淋浴,她并没有关上浴室的门,她一直在噜噜苏苏的讲话,我的眼皮变得非常沉重,这个时候叫我选择大去的问题,也会不加考虑的答应下来。
我这一觉没有睡醒过,眼睛睁开来的时候便听见老二说;「好了好了。」
我心里好笑,想起床,可是手脚不听使唤,发不出力,这才大吃一惊,难道我病了﹖一想到病,头也开始痛了,不由自主的呻吟一声。
我的声音是沙哑的,自己先吓一跳。
老二说:「丹姐,你真把人吓死,怎么发烧发得人都昏迷了?吊了两天的盐水了!」
我侧头一看,果然他们把盐水挂在灯柱上,一滴一滴的通向血管。
「你这个急性肺炎真把人吓死。」老二埋怨,「我打了电报去叫家明哥。」
隔了一会儿我问,「叫他来做什么﹖」
「你一直叫他名字。」
「胡说,我自己怎么一点也不晓得?」
「你都昏迷不醒了。」
「没有的事,我记得你在洗澡间一直说话…」
「是呀,我一出来你已经睡着了,替你盖好被子,我下楼去吃饭,饭后叫你吃水果,叫不醒,一摸额头就知道不对劲,叫来了医生, 直到今天才恢复知觉。你还不多谢我﹖衣不解带呢。」
一个护士走过来,说道:「病人不宜说太多的话。」
老二说:「好,丹姐,你别说话,我来说好了,家明哥联络到了,他也许就来的,你不是可以见到他了。」
老二真是好良心,我要见他,他也不会翻脸,也不能拒绝我,可是我并不要见他,看见他我有什么好处?老二真是弄不明白。
但是我不响,没想到这样子便病一场。
「还有,有一个男人送回来你的打火机与香烟。」老二说:「那个人——是个老土,你跟他是怎么一回事﹖」她声音里非常狐疑:「你怎么会把东西忘在这种人家里﹖」
要玩,得跟门当户对的人一起玩,那才不丢脸哩。
我说:「那是不相干的人,一个好人。」
「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坏,怎么叫好人?」老二问:「但凡没杀人放火的都叫做好人?」
「你不喜欢他?」我问。
「怎么可能,天下的男人要多少!」老二说。
那是因为她还年轻,等她年纪稍微大一点的时候,她会发觉不是这么一会事,阿庆是阿庆,他有他的世界,他有他的宗旨,他有他的快乐,我们是不能明白的。
我又睡了,这次十分有知觉,手臂上仍刺着盐水针,护士走来走去,房间像医院一样,我觉得很难过,这之后又怎么样?
过了两天,老二跳进房来说:「家明哥来了,家明哥来了。」
我倒是紧张得很,这时候护士正在替我量血压,把瓶瓶罐罐收拾起来,我已经病完了,我倒希望他早点来,我正昏迷,证明是真病,临死求见他一面,倒也浪漫,现在我并没有如愿得偿,他倒来了,好象是骗他的,这么老远叫他赶了来。
他一出现我就觉得不对,这是三年不见的家明?他的眉头紧紧皱着,仿佛谁又对不起他了,他要是不高兴来,谁也拉他不动,既然来了,就不必摆脸子给别人看。外套有点旧,变得软软的,脸色不大好,一双手放在裤里,整个人没站好,我大吃一惊,怎么一向十全十美的家明在一眼中被我挑出那么多的错?
我看着他很久很久,然后我明白,他老了。像他这样的人,除了老是什么都不能改变他的,所以他老得特别快,十年前遇见他的时候,他只有廿六岁。那时候真是……大家都年轻。
老二一定很失望,她以为我们会跳起来,互相拥抱,哭泣,至少我应该哭泣的,但是忽然见到家明,我只能冷冷的打量他,因为他与我心目中想象中的人是完全不一样的,这真是从何说起呢?
他终于开口了,「你怎么会这样?太不当心了,昨日与他们通电话,他们说你没事,我还是赶来了,幸亏买得到飞机票。」
「谢谢你。」我歉意的说:「你真辛苦了,他们是不该把你叫来的。」
他略为惊异,看我一眼。我马上知道了,我不该向他道歉,而且那么有诚意。以前他老说我没礼貌,我说:「我爱你,我有权无礼。」如果他还记得的话,他应该知道我不爱他了。真的不爱他了﹖这么长远的思念,这样子的盼望,可是忽然之间不爱他了,思念只是为了思念。
然而我心中的宋家明是另外一个人,不是他。
老二替他脱了大衣,一边说:「丹姐身子还很弱,真倒霉,这些日子来她根本没有顺心过。」
我笑问:「家明,你呢?你怎么样?」
他微微一笑,旧日的家明仿佛出现了,只有那么一刻。他说:「我也是人呀,人总有得意不得意的时候。」
那么他现在不得意,我明白他,他在得意的时候是永远不会记得我的,现在一定是他的空档,他的论文全部写完了,又没找到适当的女朋友,所以才忽然把我想起来了,所以老二她们跟他联络上,他肯走这么一程。这是我一直知道的,分别是以前我不介意,现在我非常的介意。
他对我,从来不曾有过诚意。
老二知趣的退了出去,他在我床边的椅子坐了下来。
如果他没有诚意,他是一个残忍的人,他竟浪费了我十年的时间,不不,这是不对的,我才是残忍的人,浪费了自己十年,他从来没有隐瞒过他不爱我,他时时提醒我,他太自信了,他何必假装﹖
十年来我第一次看清了自己。
他说:「你何必这样糟蹋自己。」
我答:「任何人都会得肺炎的,我承认我没有当心自己。」
「我们……只要你说明白了,我们或者可以从头开始。」
「从头开始?我不明白怎么从头开始,我已经认识你十年了。」我说。
「我会在这里等你痊愈,然后我们该好好的谈一谈。」
家明的口气如旧,神色如旧,可是我不是以前那个丹薇了。
我发现我可以活得下去,即使与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也未曾快乐过,因为他不爱我,既然如此,反正是不快乐,为什么一定要在他面前献丑?
「谈什么?」我问。
他扬扬眉,那种孤傲的神情完全露了出来。再老十年,他还是宋家明。我再挑剔他,他还是不可多得的宋家明,没有多少男人可以比得上他,但是这世界上突出的男人那么多,如果不爱我,不过都是陌生人,所以宋家明也是陌生人。这一病真把我的脑子病清醒了,想起事情来完全像新数学一样,太合逻辑。
他已经比以前都说得多了,因此不悦的说:「谈谈我们的事,我们的事不是没有救的,或许可以从头开始。」
我惊异的看着他,他说得太对了,我们不是一样的人,不能在一起,他是那么冷酷,我是那么热情,昏头昏脑的专门拿热面孔去贴人家冷屁股。
「或许是的,」我说:「我们应该从头开始,我建议自平等的地位开始,你也应该设法了解我一下,我也是个人,或者我应该先介绍我自己,家明,你根本没花过时间来认识我吧﹖现在可能是时候了,我叫丹薇,牡丹的丹,蔷薇的薇,周丹薇。」
我的声音出奇的平静温柔。
家明错愕的抬头看着我。然后他站起来,走出房去,他才走到门口,老二进来了。
老二说:「丹姐,有人来看你。咦,家明哥,你到哪儿去?」她追着下楼去。
我看到阿庆站在门口。
他是不能跟家明比的,可是他的笑容是这么令人喜悦,他并没有生我的气。
他说:「丹薇,你没事了?我来过一次,你病得很重,那天晚上你一定着凉了,你奔得那么快,我追都追不上来。 」
我笑,「我不会死的,我还有许多事情没弄清楚,你连那当兵的事也没说清楚。」他脸红了。
老二回转房来,「丹姐,你做了什么?你等了十年……现在他走了。 」
「但是他从来没有属于过我。」我说:「他永远不会甘心的。」
老二怔在房门口。
我说:「我病愈之后,老二,咱们必需好好的玩。」
「你会快乐起来?」老二问。
「不,但是我从来没有快乐过,有什么关系?」我反问。
老二看着我,明白了,她走下楼去。
阿庆说:「你还疲倦,我先走一步,过几天再来看你。」
「谢谢你来看我,」我说。
「你脾气好怪,」他笑着,「真是……」
「我会把我的故事告诉你的。」我说。
「我带了点蜜饯来,放在李妈那里,现在我得下去帮她换一换电芯,她那煤气点燃器坏了。」
「拜托你了。」我说。
他用手背擦擦鼻子,就下楼去了。
我独自躺在床上,并没有后悔什么。
家明我是爱的,也许再爱上一辈子,也许再想上一辈子,但是我不能像一条忠诚的小狗似的跟在他身后,无声无色无嗅的。他是一个太迟来的希望,我太累了,不再稀罕了。
我是一个很怪的人,真的,我是周丹薇。
以后怎么样,我不知道,我不关心。只是我得学习爱护自己,真的,不骗你。周丹薇也有变得聪明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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