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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霆

  作者:亦舒

  他是一个非常普通的男人,跟任何中国男人一样,中等身材,中等相貌,一切都是那么中等,而我是不看中等男人的,因此我见过他三五次,与他同桌吃过饭,同一张台子喝过酒,却始终记不起来。 

  当我年轻的时候,有很多人告诉我,我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因此我一直找着漂亮的男朋友,帅的,不平凡的,出众的,而因为一切漂亮的男人都不安份守己,因此我的男朋友多而且烦,我的心也一直多而且烦,当我失去唐的时候,躲在家中半个月不肯出来见人,我觉得我的心终于粉碎了,终于碎成粉末一样,再也拣不起来了。 

  多少人来劝我:「你疯了,为了一个男人那样子,你不相信打个电话试试看,他身边早另外有人了。」 

  不用试,我已经打过了,像一切男人一样,他的身边的确另外有人。这一种自尊心的伤害使我更加躲避这个世界,我无聊的抽着烟,半夜自一间房间踱到另外一间房间,想着我的过去未来,真觉得非常渺渺茫茫。 

  终于高姨来了,她一见我就笑,「你这个人,既不是玩的料子,玩得不潇洒,但又不肯结婚,倒霉蛋儿,你赶快去自杀吧。」 

  我只好苦笑,她把我带着喝酒跳舞,我没有一夜是清醒的,但即使在最醉的时候,我还能够高声唱: 

  「你为什么不再回头看看我, 

  我想再紧紧的握你的手, 

  愿我能向你倾诉, 

  希望你能像以前一样爱我。」 

  高姨大声吆喝着,「来,丹薇,喝死算了!」 

  我没有喝死,第二天早上还是得起床的,早点晚一点,我迟早要起床的。 

  那个时候他一直在留意我,我并不知道。那么一大群人,而我始终保持着幼稚的老毛病,只喜欢美丽的男人。 

  然后淑文来了。她要请吃饭,我说好吧我来吃。饭前我们聊天,她说到她的新男朋友,我随口问:「人长得好不好看?」 

  淑文笑,「你几岁了?丹薇,还喜欢好看的男人!一张好看的脸有什么用?长在女人身上也还是不管用。」淑文是个美女,她说这番话,想必是可靠的,有根据的。 

  我们出去吃饭,说着过去未来。美丽的女人永远可以吸引到男人,过没多久,淑文来了两个朋友,她介绍着:「孙雷霆先生,另一位是张二哥。」 

  我抬起了头,看到了这个人的脸,这么普通的一张脸,这么漂亮的名字。雷霆。我继续吃饭,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那一夜我穿著脏牛仔裤与芝土布衬衫。饭后淑文要去喝酒,她喝不多,但还是喝了。 

  楼下的门踢开,然后奔上四楼。 

  这些日子来我已经习惯了独来独往,有人送便让人送回家,送的是谁真的一点也不重要,只要是个人便可以,那夜到了家门,我心中叹口气:「大坟墓到了。」我用脚把楼下的门踢开,然后奔上四楼。 

  第二天小萍叫我出去看电影,六点三刻来的电话,七点钟叫我赶到戏院。我坐在戏院里百般无聊,差点没睡看觉,然后陪她去吃牛肉面,到家是十一点半,父亲在记事本子上写着:李先生电话。孙先生电话。周先生电话。李先生是一个在航空公司做事的男人, 这小子说喜欢看女人穿凉鞋的脚,刚巧我穿著的是一双凉鞋,于是他的电话就来了。周先生是老板,向我追稿的,算不得数,我已经三个礼拜没写稿了,怎么敢回电话。孙先生,只有一个孙雷霆,名字是好听的,似乎更适合唐用。我转一个身回房间,睡着了。 

  第二天接到电话是三点半,我还在床上,声音含糊的应着「喂﹖」 

  「我是孙雷霆,周丹薇小姐在不在家?」 

  「我是周丹薇。」我说。 

  他非常直接了当,他问:「周小姐想不想出来走走?如果有空的话,可否请你吃饭?」 

  我想了一想,实在想不出他的相貌特征,但是我说好,昨天他已经打过电话来了,今天便不好推,我只问:「你怎么会有我的电话号码?」 

  「你自己写给我的,」他笑,「我问你有没有英文名字,你说有,叫菲亚曼达,意大利文『小火焰』的意思,但是你希望大家叫你『丹薇』。是吗?」我把电话写给他?他?非常明显的,我又喝得七分醉了,恨不得将姓名地址来发传单。这样做对我的寂寞有什么好处呢?我实在想不出来。 

  「我六点半来接你好不好?」他问 

  「好。」我说。没有什么不好。与他出去真是对不起唐,然而是唐床上先换了人,那可怪不得我。我总不能日日夜夜看着天花板做人。 

  六点半我下楼,一边在想:他怎么知道我住哪里。他的车来了,人没有下来,替我开了车门,我看看他的脸,心中诧异,这么毫无特征的面孔,我对着他该说些什么话呢?我脑门里只有唐的浓眉大眼,唐瘦削而孤傲的表情。 

  上了车我闷声不响。 

  他问:「想上哪里去?」 

  声音非常的镇静自在,看来也是个老手。 

  我忽然有点疲倦,我说:「看电影吧。」 

  看电影可以不说话。 

  他有点意外,然而很温和的问:「看什么电影?」 

  我说:「『魂断蓝桥』。」我从来没有看过「魂断蓝桥」。 

  他带我去了,买的是黄牛票。请我吃爆谷,替我脱外套。一个很有基本礼貌的男人。跟他在一起很轻松,因为无所求的关系,故此很轻松。与唐相处每分钟都是痛苦,他是那么自私粗心与不成熟。这唐,却又这么令人难忘。 

  看完电影他陪我去吃宵夜。 

  他问我:「听说你身体不太好﹖」 

  「是的,」我说:「得了肝炎,烟酒过度之故。」 

  「总得当心自己的身体。」他说。 

  我笑笑。 

  「天天那样子喝法,肝病是不会好的。我有一个妹妹得过肝病,不是开玩笑的。」 

  我放下筷子,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天天喝醉?」 

  「你忘了,完全忘了,」他微笑,「我在『信陵』见过你三次,三次你都搂着高姨,我是个粗人,原谅我一点,你们夜夜这样亲热,我还当你们是同性恋,当时我心中想,我的天,这种中年女人有事没事就出来害女孩子。」 

  我淡淡的但忍不住诧异,他注意我有多久了?在信陵喝酒的女人没有不比我漂亮的,他为什么独独留意我﹖」 

  「后来,在希尔顿跳舞又看见了你,你记得吗?」 

  我忘了,我怎么能够记得他,于是我微笑。 

  「喝少一点,」他说:「世界上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要做不正常的行为。」 

  我没好气的说:「我不是同性恋,我对女人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出名的重色轻友。」小萍说过,周丹薇肯出来见女朋友,那准是与男朋友吹掉了,小萍就取笑过我——「你呀,你是富贵不见面,瘪三大团圆。」 

  我漠然的与他在街上走。 

  他问我:「要不要喝咖啡?」 

  我看看手表,现在这种时候,喝咖啡只有去中泰,中泰是唐夜夜长驻的地方,对不起,我没有这种勇气,我拒绝了,拒绝得很无情。 

  他笑说:「你不必怕,丹薇,如果我有超乎你想象的要求,我会坦白的说出来,你不用这么小心。」 

  「我有什么小心﹖我只是不想喝咖啡,而且我不是孩子,你没有必要用这种口气对我说话,我是个非常随便,非常寂寞空虚的女人,你不必看重我。」 

  他看着我很久,他说:「我是一个粗人……」 

  我打断他:「为什么?为什么是粗人?」 

  「我以前是当兵的。」他说。 

  「那很好,我未婚夫也是个军人,现在爱尔兰。」 

  「恭喜你。」他说。但声音有点意外。 

  「没有什么好恭喜的。结婚的时间到了,总得嫁一嫁,以示还嫁得出去。」我说:「你当什么兵?」 

  他还是那么微笑着与温和,「我曾是空军。」 

  我抬起了眼。「空军?」我轻声问:「开战斗机?」 

  「是的,我当了十年的空军。你是个文人,是不是?」 

  「我不是文人。」我只好笑了,「我是个混饭吃的。空军?我不能想象,开的是什么飞机?」 

  「F5 。」他还是微笑。 

  「F5 ,那代表什么?」 

  「要是有机会的话,我会带你去看,我弟弟也还在空军里。」他说:「当然,那要瞧你有没有兴趣。」 

  「我非常有兴趣,」我说:「你有几兄弟?都是空军?」 

  「我们才两兄弟。我弟弟叫孙雷霓。」 

  我称赞:「太好的名字!」 

  「真的吗?」他很高兴,「谢谢你。」 

  我忽然之间变得十分的好奇,「你真的开飞机﹖飞得有多高﹖带炸弹吗﹖发不发火箭?可危险﹖是怎么个情形?可否告诉我一点?飞行是不是要学很久?多久?」 

  「我会告诉你的。」他脸上还是那个笑。 

  我看着他,也忍不住笑了,一张普通的脸往往给人一种特别的亲切感,他便是那种人,他说话很风趣,把我照顾得十全十美,而他到底也不完全是个普通人,他曾经为他的国家服务过十年。我的幼稚虚荣病又来了。 

  我侧着头问:「几时?几时带我去看飞机?」 

  他说:「我先联络好,明天给你电话。」 

  「好的,我等你的消息。」我说。 

  「你是——混血儿是不是﹖」 

  我诧异到极点了,这个人到底知道我多少秘密?「不,」我说:「我的外祖母是白俄。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她,我们家中没有会说俄文的,这不算是混血吧?」 

  他只是微笑。我曾经一度喜欢过唐,因此把他的事打听得一清二楚,我知道唯有极度的好感才能使他这么做,他为什么会对我有好感?我们之间有此些什么共同点? 

  「而你是从英国回来的?」雷霆继续问。 

  「是的,英国伦敦。」我说:「孙先生,你知道得真不少﹖」 

  「是的,」他说:「过一阵子我送你回家,又会看见你伸脚踢门了,真是潇酒。」 

  我呆在那里,他什么都看到,由此可知,我在信陵的时候,他都在,我唱歌醉酒跳舞的时候,他也都在,我吃饭的时候,他也在。他都看见了,而且他不介意。 

  我应该脸红的,但是却没有,我真的已经豁出去了。 

  「谢谢你,我想我该回去了,」我说:「早睡早起身体好。」 

  「多多保重。」他说。 

  「我会的。」我说。 

  他开车送我回去,车开得很稳,我不知道他有多大的年龄,看样子是三十多岁,但是他非常的沉着。每个人都有好处,但是外在美总比内在美占便宜,这我是相信的。如今大家都那么忙.美丽即使再浅薄一点,也还是人所共睹的,发掘内在美要多少的精神与时间,背熟了三百年来的英国文学又如何。 

  我在门前向他道别,可以更进一步的建议到别的地方去,但是我没有,我只是道别,然后一脚踢开门,嘴里哼一首歌上楼去,忽然觉得十分的心酸,这样子从一个男人的手转到另一个男人的手里,不知道要等几时为止,有什么意思呢﹖纵然是夜夜笙歌,又有什么意思呢?身边转来转去的尽是男人,各式各样不同的男人。我想到以前做女人还容易点,盲婚嫁出去,也便认了,只要不犯七出之条,年年养个大胖儿子,丈夫再坏,在家庭中还是有着一定的地位,再离谱,有族长会出面说话,甚至开祠堂门,都是轰轰烈烈,名正言顺的。更有大的委曲,上吊死了,也能镇压住这些人。哪比现在,大家出来玩,谁还有一点儿良心就倒了霉,男女平等呀。 

  上床的时候我哼着那首歌:「你能不能回头再看一看我,我想再紧紧的握你的手,愿我能向你倾诉,希望你能像以前一样爱我。」 

  我的眼泪没有淌下来。因为我也不确实这歌该唱给谁听,叫谁再回头看一看我呢?何必勉强他们呢?来者自来,去者自去,即使唐再对我说,他会像以前那样爱我,我也不敢再相信了。碰到唐真是我的劫数,差点没为他疯掉,如今事情沉淀下来了,又有一种无可奈何的留恋与害怕,但是急急找另外一个人去填补他的位置,也是挖肉补疮,而且不可能,还有谁能够像唐? 

  我闷闷的睡了,做了无数的梦,起床后轻轻的一声太息。也许做人根本就像做梦,那个时候,曾经短短的一段时候,我认为一切都在唐的身上了,我的繁华富贵,我的扬眉吐气,我的未来过去,都靠着他了,谁知道会变成这么个情形。 

  电话响了,我拿起来听。「喂?」我问。心里面想着可能是孙雷霆,如果是他的话,可以再去看一场电影。 

  但是电话中是一位太太,她说:「我姓胡,胡太太,你记得我吗?周小姐,我叫你丹薇好不好?你也许不记得了,我们是高姨介绍认得的。」 

  我想了很久,终于有那么一点的记忆,「是,胡太太,有什么事吗?」 

  「我想请问你,你认不认识孙雷霆?」 

  「认识。」 

  「好极了,我早说了,丹薇不是那样的女孩子。你是不是单独见过他?」 

  「是呀,昨天我们去看了一场『魂断蓝桥』。」我照实答。 

  「他有没有跟你说什么?」这位胡太太问。 

  「他说他是空军。」我答。 

  「就这么样?」 

  我笑了,「还要怎么样?」这位太太怎么问个没完没了? 

  「我就说他一定出去骗人了!我早看出你丹薇不是那种人,连他弟弟雷霓都说,雷霆一定没有说他是个有妇之夫!我们做朋友的可不能见死不救,我告诉你一句,丹薇,这事情就到此为止了,好不好?假如你要见他的太太,今天晚上到信陵来,我已经把他们两夫妻约出来了,你来看个明白,免得平白受骗。」 

  胡太太续说:「外头说得多难听,说你们已经去开房间了——也没提看电影的事儿。」 

  我真笑了。 

  这年头,什么样的男人都想骗女人,长得老实的又更厉害一层,我受唐的骗是心甘情愿,被孙骗?我真是好奇,凭什么这些人就是吃定了我?我难道长相就那么傻那么笨? 

  我说:「好,我晚上八点半到信陵来,你们可要先到。」 

  「好的。」那位胡太太热心肠的说。 

  天下就是有这么些热心人,打张文祥开始,奸夫淫妇是人人得而诛之的,除非他们自己也变了奸夫淫妇。但是孙雷霆真的不像是那种人,骗人也要有骗人的本钱,他就是没有那种本钱,但是被胡太太这么好心好意的一番诉说,事情反而有了挑战性。 

  我是抱着怎么样的心情去信陵的,我也不懂,反正我换了件很漂亮的裙子,脸上精心化妆,洋洋洒洒,摇摇摆摆的叫了车便去了。 

  到了那里,才下楼梯,第一眼便看见胡太太向我打招呼,我便笑,跑去坐在她身边,马上有人倒酒,我抓着酒杯,到处一看,却不见孙雷霆。胡太太来不及的介绍:「来来,小宝,见过周丹薇小姐。丹薇,这是孙大嫂。」 

  我斜眼看过去,这位孙大嫂还真长得不错,尖尖的下巴,清秀的五官,她向我笑了笑,然后我看见她隆起的腹部,我怔住了,震惊与恐惧同时袭向心头,我转过头,猛然看住胡太太,胡太太耸耸肩说:「丹薇,坏的男人到处都有呵,她隔两个月就要生产了。」 

  我点点头。有人敬酒,我回敬,喝得多而且凶。妻子两个月就要生养了,丈夫陪别的女孩子去看魂断蓝桥。换了是我,也只好上吊萌志,一尸两命。我只觉得头皮发麻,浑身发凉,非得靠酒暖一暖身子不可。 

  当时便有人说:「雷霆呢?雷霆有什么疑难杂症﹖躲到哪里去了?把他叫过来。」 

  有人拿着一只靴型的玻璃杯来敬啤酒,轮到我,我好好的喝了十来口。 

  胡太太转过头来说:「丹薇,别喝急酒!会醉的。」 

  我笑说:「醉不了。」 

  她把身子伏在椅子背上,与后面的朋友讲话,背后露出一截雪白丰满的肉,我忍不住伸手去摸一摸,唐说过:「女人这一截皮肤是最漂亮的,永远。」他的手指划过我的腰。唐,他没有回头再看一看我,没有。 

  我又再喝。 

  终于孙雷霆走过来了,我向他微笑,扬杯子,又喝。他微微皱着眉头,用手支持着下巴,不出声,并不与他妻子说半句话。 

  我一定是老了,在告诉自己,找这么一个普通的人填填空档也还这么难,怎么活得下去呢﹖从一双手转到另外一双手,都是空虚。我摇摇头站起来,发觉我已经站不稳了,胡太太过来扶我。 

  她低声说:「还早呢,今天咱们要喝到一点,你不必急着去办。」 

  我只是笑,从一双手转到另外一双手,唐动人的眼睛看着我,唐说:「你走了我怎么办,丹薇?」唐说:「你就这样来了,就这样去了?」他要我的时候,日日夜夜不肯放松我,电话响得像个墟一样,把我自梦中惊醒,半夜、午夜、清晨。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他这样羞辱我,短短的时间内把我丢掉,身边又换了人?孙雷霆追求小宝的时候,也是花过一番心血的吧? 

  胡太太在我耳边说:「结婚八年……现在要离婚……她过两个月就要生了,已经有一个女儿……」 

  我头昏脑胀的呕吐,自己连忙抓住一条餐巾。 

  我站起来,「我要回家了。」 

  胡太太说:「我送你。」 

  她扶着我上楼梯,我在梯间摔了一交,她蹲下来。 

  我抬起头说道:「为什么,为什么他们都骗我?」 

  「丹薇,你知道便好,早点回去吧,何苦喝醉酒呢?」 

  我只觉得有人伸出了一只手,把我稳稳的扶着,向胡太太说:「你去开车,我认得她的家。」是孙雷霆。 

  但是他在我心里没有位置,一点位置都没有,我管他结婚十年还是八年,我管他那么多。 

  我是真醉了,到了家他们拉扯着我上楼,我掏出锁匙,是胡太太开的门,她一直问:「哪间房间?最后的一间?」我点点头,孙雷霆把我扶上床,我再吐,他用毛巾替我擦脸,他皱着眉头怜惜的看着我,轻轻说:「何必呢?」我愤怒的哭了。这样子的眼光我看得太多了,开头的时候永远是这种眼光,永远是相同的对白,只不过是因为还没弄上手「丹薇,你走了我怎么办?丹薇,你就这样子来了又去了?」还没骗上手的时候都是一模一样的,直到骗到了灵魂才肯罢手。 

  都是这样,一模一样的眼睛,像一个小孩子看着新到手又不能确实的玩具,那种爱怜的眼光,我看得多了。奇怪,我想,都是一个师父教下山的,当玩具腻了之后,他们的目光转为真空,再也没有救星了。 

  我的眼泪一直淌下来,他一直为我抹掉。然后胡太太不耐烦了,她说:「让她睡吧,我们快走,免得惊醒人家父母老人家的。不好。」 

  孙雷霆无可奈何的跟她走了,我听见他们一路出去开门关门的声音。 

  我穿著我的晚礼服裙子,全副武装的睡着了。 

  第二天我醒得早,天亮就醒了,脱了长裙子,洗一把脸,头痛若裂,妈的昨天给我喝的到底是什么劣酒,太叫人受不了。我用手撑着头坐在客厅里,我告诉自己:「丹薇,你要是再这样喝下去,你就没命了,真的,真的没命了。」现在又没有宋江那种三分醒酒汤好喝,醉死为止,我肚子又空,拚命找了一碗鸡汤,是收在冰箱里陈年的,仰着脖子喝了下去,天旋地转再回房,倒锁好门,赶紧睡了。 

  我叹一口气,完了,什么都完了,什么仪态风度都完了,最后说不定孙雷霆还以为那些眼泪是为他流的。老娘还为别人流眼泪?流来流去,还不是为自己。 

  我还是睡着了,人不为己,那是说来糊鬼的。 

  「小王子」一书里那只狐狸说:「我猎鸡,人猎我。人都是一样的,鸡也都是一样的。最后我便觉得累。」事实上唐活得像一棵菜,当最基本的需要满足以后,他并不懂追求更高更好的。我怎么没有早发觉?唐根本就是一棵菜,我一定是饿坏了,连菜都吃得那么津津有味,将来碰见了烧鸡牛排,那还不乐得昏过去。 

  可怜自己是很容易睡着的。夜半月塘照瘦影,卿需怜我我怜卿。 

  我一直半昏半迷的睡着,一定要把酒精睡掉,一定要。 

  下午五点半醒了。 

  洗了脸刷了牙洗完澡,什么也不想做,呆呆坐在沙发上。完了,连个陪着看电影的人都没有了,我只好回香港了。或者回香港是好的,一大把大把真正的朋友……其实我也没有多少朋友。上次回香港,忽忽一个星期赶回来见唐,在出租车里,一个人迎着风,带着行李,我只觉得寂寞无边无涯。但是八点钟到的飞机,唐的电话十一点便来了。我们出去喝咖啡,那不算,那是人面桃花相映红的季节。那时候我也奇怪,我的脑子里怎么装了那么多的破句子,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背熟的,一用就可以用上。 

  这次去了回来,再也没有电话了吧,我送过唐两次去韩国,明明知道他到了那边有韩国女人来接的飞机,还是写了诗给他在飞机上解闷,他为此感动得很,居然哭了。大家卯起来歪点,演戏一样的,所以没多久就累得垮下来了。 

  我还记得那首诗是这样的: 

  「唐是一段云是不是, 

  云是不能够折叠,放进口袋里去的, 

  如果那样做,云便不快乐了。 

  所以我只要远远近近的看着唐, 

  那样我快乐, 

  唐也快乐。」 

  时光仿佛倒退了十多年,大家都变成十六七岁,这么肉麻但这么真诚真意的。说唐像棵菜,他偏偏又哭了,真是奇怪,我至今没有弄懂过一个男人。 

  后来他把我的诗与一个小舞女的照片放在一起,我看了默默无言,拿起来一把火烧了。现在想起来除了可笑之外,也还只有可悲,一个人寂寞起来,真是一点儿选择都没有。 

  然后电话铃又响了,我罕纳着,是谁呢。 

  接过听,那边说道:「孙雷霆。请问丹薇在吗?」 

  我一呆,我冷漠的答:「我是丹薇。对不起了,孙先生,我昨天喝醉了,给了你很多麻烦。」 

  还得道歉。 

  「哪里,丹薇,那是我的错,胡先生什么也没说,就把我找出来了,我看见你非常的震惊,真对不起,我与她已经离了婚了。」他停一停,「这些事,不必细说,外人是不能够明白的」 

  他没有必要向我道歉,向我解释,一点必要都没有。 

  「丹薇,今天可不可以出来吃饭?你的酒醒了吗?」 

  「醒了。」我说,出去吃饭,总比一个人坐在家中看天花板好一点吧。为什么不呢,我不过想找个人陪陪而已,他家的事我哪儿理得了那么多。 

  「好的。」 

  「八点钟我的车在楼下等你。」他说:「我们见了面再谈。」 

  「好的。」我说。 

  我开始化妆,换衣服,准时下楼,他的车停在楼下。 

  车子驾驶位旁另外有一个人。 

  孙雷霆转身开车门,他很平静的说:「丹薇,你坐后面好不好?我先送我弟弟。」 

  他的镇定传染了我,如果犯罪可以犯得那么镇静,何乐而不为呢?汽车里冷气阴凉舒服。在这个城市里,因为出租车又破又烂,乘搭私人的车子似乎是一种额外的享受,我伏在前座位子上,默默无言。他的弟弟转身看我,我只是不出声,车身里黑暗的,静默的,又是另外一种安全感,在那一剎那,我没有想起唐,真的没有。 

  在火车站孙把车停了下来,让他弟弟替我开车门,好让我坐到前座去,我并没有注视他,我只听到他轻轻的说:「多么漂亮的小姐!」 

  我微笑。多久没有人说我是个漂亮的小姐?不不,我已经到退休的年纪了,只不过是因为在夜里,只不过因为我微笑了一下,他便以为我是一个漂亮的女人。 

  雷霆说:「昨天……你醉成那样……」 

  我微笑。 

  「我并没有骗你,只是我也不愿意说我妻子的不是。」 

  我再微笑。 

  「你若果相信我的话,我们可以继续做朋友,如果你觉得我是个坏人,那么就不要理睬我好了。」他说。 

  我侧头看他的脸。坏人也要有个坏人的样子,他硬是不像一个坏人,但这也不能说他是一个好人,我只是希望报应不要落在我头上,待我将来结了婚,大着肚子的时候,我的丈夫去约女人看电影。毕竟谁不也认识杀人放火的强盗,一个男人坏到这种程度,也很够劲了。 

  「你为什么不说话?昨天我看你吐得那个样子,真是难过,为什么呢?你要自己保重身体,肝炎不是好惹的,你要明白,大家都不能够帮助你,除非你帮助自己。」 

  「我们到哪里去?」我问。 

  「本来不是要去看飞机的吗?怕你没醒,约了明天,你们这些文人……今天我们去俱乐部坐一坐,喝点果汁。明天要是你愿意,中午我们吃了饭到中部去。」 

  我跟着他走。军官俱乐部很静,我把一杯橘子水转来转去。他如果不愿说他家里的事,那就没话好说了。任何男人都是一样的,喝咖啡,喝果汁,散步,看电影。都一样,拍电影的把女人往摄影棚带,开飞机的把女人往基地带,高姨说:「人越多的地方越有劲,表示他们耍得开,一叫便有女人上来。对他们来说,大概女人也是一样的吧?同样地只喜欢漂亮的男孩子,同样地把钱看得很重。孙雷霆说:「你还是闷闷不乐。他们告诉我你刚失恋。我也知道,要是你在心智健康的时候,怎会看上我呢,」他微笑的说:「我很幸运能够得到这个填空档的机会。」我惊异地转头看他,他落伍的发型,落伍的衣服鞋袜。 

  雷霆说对了,以我现在的心情,任何人都一样,任何人,他根本不是填空档的人,填空档还有点名目,他根本就是……我不过要一个人陪。但是当过十年空军的人也不见得会是个笨人,他猜测准极了,因此我有点歉意。 

  「那里……」我说:「你太多心了,与朋友看场电影很普通的事,但我还是受到那么多的阻扰。」我把话题支了开去。 

  是的,在平时,我怎么会抬眼看一看像他那样的人。我图个什么呢? 

  「从外国回来的女孩子倒也罢了,只是你的国文底子又特别好。我看过你的小说。」他说。 

  「那些都是见不得人的。」再见不得人,他也看不懂,他看不看得懂?我的小说并不是写给他们看的,他们都活得太粗心,如尊登的诗般: 

  「是汝等别转一边脸 

  错过了如许美好的东西」 

  但是那生命是他们的生命,随他们去吧,他们所作的,他们并不知道。 

  「你在想什么,你的心仿佛是在一千哩以外。」孙雷霆说。 

  一千哩,不不,不止一千哩。我的心健康的在我胸腔内跳跃着,忽然之间,我发觉我的灵魂与心都已经回来了,我只需要一些胶布,一瓶胶水,就可以把我的心糊起来,希望我那粗心的未婚夫不要看得出来。 

  俱乐部很静,没有什么人,我喝着果汁。 

  「你的英文很好吧?」他问。 

  「不能不好,我四年大学是在伦敦读的,而且你知道香港是个怎么样的地方,咱们自小便说英文。文字不过是一种工具,有了工具做事比较方便,但如果不崇拜一把锤子,又何必崇拜会说英语。」 

  他微笑,「我是不懂这些的,我不过是一个粗人。」 

  「我与你没有上过床,对不对?但是你的朋友都那么说,你的朋友……典型的中国人,最关心谁跟谁睡觉的问题,」我笑,「我要是赌气,我就跟你睡了,可是你家有太太,我家有父母,出去租房间,又未免过份。」 

  我冷静的说下去:「是,我是跟我男朋友闹翻了,而且闹得很不愉快,但是我还不会为他乱搞男女关系,他是一个非常浅薄的人,划不来作这种报复,他身边一个晚上爱换多少个女人是他的事,我管不了。这些你难道也不懂?我不相信,越是说自己不懂的人,却是懂得越多。」 

  他无话可说。 

  我想到他家中怀孕的妻子在等他回去,我感觉到惭愧。 

  他的生活背景环境都与我的相差太远太远,他是个土生土长,一辈子没离开过本土的男人,飞得再高,也还是他国家的领域。 

  而我这个人,每隔一年便要大流亡一次,坐飞机坐得头昏脑胀,根本不知道下一站该在何处停。这一份自由并不可贵,大大的害了我,我辞工的时候同事问我有没有惋惜,我诧异的问:「什么?离开这家公司?离开这整片土地也没有什么好惋惜的。」这并不证明我的薄情寡义,这只是证明我实在不喜欢这块地皮,这块地上的男男女女。 

  但是孙雷霆是个温和的男人,无论怎么样,他对全世界的人好不好与我无关,只要他对我好,那就行了,我不能苛求。很明显地,他希望我振作起来,再活一次。其实我不必他担心,我会爬起来的,然后还是活得洋洋洒洒的。他替我放心,读得到大学文凭的人,再笨也活得出一个名堂来。 

  他送我回家的时候说:「明日中午一点来接你。」 

  我看着他,隔了很久我才点点头。真的得结婚了,不然从一个人的手转到另外一个人的手上去,这些男人的质素一个比一个差,那时候要回头已经太迟了,苦海无边哪。 

  我嘲笑着说:「看,我们俩始终没发生关系,纯吃茶。」 

  「你不会看上我的,」他很平静的说。 

  我不说什么。 

  第二天他的车不准时到,我坐在门口等,开始心焦,我最怕等人,因此决不让别人等,但是准时的人却那么少,连一个飞行员在内。我凭什么等他? 

  我凭什么等雷霆?因为他平凡他普通他对我小心翼翼?可能是吧,我的男朋友还不能多得编号,但是像他那样的却还少有。我却为同样的原因觉得他有趣,那么士的男人,却还那么坏,所以找男朋友干脆要找一个漂亮的,被骗了也甘心,至少快乐过享受过,也不枉被骗一场。高姨说的: 

  「你别看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鲜花没出毛病,牛粪却坏了事了。」 

  我笑,他的车子停下来,见我在笑,便说对不起,我看看手表,我说:「迟了廿分钟,这种大太阳,我会中暑的,假如有下次的话,希望你准时。」 

  「是的,对不起。」他说。那声对不起里没有太大的诚意。 

  他还是那个样子,我叹一口气,为什么他要把头发梳成那个样子,额角还高高的一片,我想起唐的头发,不禁又心酸起来,唐那一头无穷无尽,倔强美丽的长发,曾经一度,那一头头发是我的,曾经一度,从他的眼神里,我看到他爱我,至少我们相爱过那么短短一刻,叫我到什么地方再去找那么一头头发呢?我奇怪唐会不会想:叫我到哪里去找一个那么了解我的人呢?不不,他是不会想的。 



  孙雷霆微笑的说:「你的心,还是在一千哩外。」 

  我不好意思的笑,其实我不至于那么爱唐,只是我喜欢拿人比人,有些女人一跟男朋友分手,就只记得他们的坏处,她们幸运,我却是刚相反,我只记得他们的好处。就算孙雷霆,我还是会感激他的,他在我最仿惶的时候出现了,带我去看魂断蓝桥。无论他漂不漂亮,我还是感激他的。 

  他说:「我们现在去中部看飞机,好不好?」 

  「好。」我伸个懒腰。 

  「你说话那么灰色,那么低调,为什么﹖」 

  「因为我失恋嘛,」我说:「我一年失恋七千余次,都失恋成习惯了,我怎么振作得起来,开玩笑。」 

  他又笑,他开车很稳,但是开这种普通的轿车是显不出本事来的。 

  一路上我们只停过一次车,因为我看到了槟榔档,要他买槟榔给我吃。他买了,这么脏的东西,用报纸包着,但是我嚼得很自然。 

  他诧异的问:「你不吐第一口﹖你会醉的。」 

  我才不会。半瓶拔兰地都不会醉。又有安眠药镇静剂的底子,我怎么会醉﹖我只是微笑的嚼着,嘴角露着红色。他说:「我的天呀,我第一次看见英国留学生嚼槟榔。」 

  我说:「留学生一毛钱一打,反而槟榔有价。」 

  「你看,又是这么愤世的话。」 

  车子驶得飞快,也开了一整个小时,他要带我去看水库,我想告诉他,我连尼以拉加大瀑布都见过,对于放洪,对于小型人造水库,实在不感兴趣。但是我非常的给他面子,一边游览着,一边说风景好。十分的虚伪,我晓得他也听出来了,但是他很耐心。。 

  我们上车前他买了个冰淇淋给我吃,那个冰淇淋的样子暧昧,我也给他面子,也吃下去了,忽然想起意大利的芝拉多,味道才真的好,唉意大利。车子一直驶,我的汗湿了一整个背部,我看着窗外,郊外一片绿,都是秧,秧的绿跟别的绿是不一样的。秧的绿非常的翠,非常的嫩,非常的可怜。 

  孙雷霆问:「英国的乡下很漂亮吧?」 

  「很漂亮。」我敷衍的说。男人与女人必须要冒得出火花来才行,我与孙雷霆,他实在不是那种人。填个空档,让他来占领了我的时间,使我回家已经筋疲力尽,不要再想其它的事情,一头栽倒在床上便熟睡,那就是了,此刻我是需要他的,非常的需要他。 

  车子在途中,他又开始说教:「丹薇,我是希望跟你做个朋友,希望你振作起来,安眠药与槟榔是不能吃的,酒也不该喝太多,这对你的身体有什么好处?」我心里面想,他这样子出来,对他怀孕七月的太太又有什么好处?一点好处都没有。这番话说给我听有什么用?他的妻子岂非更需要听这番话吗?男人都一样,他因为长得不出色,所以故作关心人状,以打动人心。——我可都是为你好!我不介意填空档,我可都是为了你,我陪你散心,我陪你,只要你高兴。 

  唐长得美,唐只要说一句「我想你,丹薇。」那就够了。因为他长得美。男人都是一样的,我弄明白了。 

  车子到了基地,他去通报,回来跟我说:「我弟弟在廿四小时戒严。我们可以进去看他。」他解释,「那意思就是他得随时等候警报,准备在三分钟内起飞,穿著全副武装。来,我们去看他。」 

  我问:「你以前也是那个样子吗?随时等候起飞。」 

  「是的,」他说:「浪费了十年青春。」 

  我陪笑。 

  但是当车子驶进基地的时候,我的想法又不一样了。我第一次在银幕底下看到了战斗机,一架一架的停在拱型防空洞下,那种中型的战斗机,我再没有知识也知道机翼两旁带的是真飞弹,白色的、细长的,一种潜在暴力的感觉使我兴奋万分,我呆呆的盯着这些飞机。 

  我转头看孙雷霆,「你真的开了十年F5 ?」 

  他但笑不语,我们下车,他与旧同事联络好了,我们坐军用吉甫驶向飞机停顿的地方。孙说: 「这样看看就好了。」但是他的同事说:「不妨,她有兴趣,让她走近看一看。」我觉得一切太顺利了,我走进那架飞机,头是雷达,我懂得,机头两边带机关枪,我也明白,我用手轻轻的抚摸着,我喜欢机器,连挖泥机我都喜欢,何况是一架战斗机。我看见飞机边架着一辆梯子,我忍不住爬了上去,爬进驾驶位置,坐了下来。仪表板上几十个圆圈,看得人心宽神怡,这简直比开费拉里还神气一百万倍嘛!驾驶棍子在两腿的中央哩。 

  有人说:「别碰红色的按钮,说不定把你弹出去。」 

  我没有抬头,我问:「怎么样弹出去?」 

  「救生的时候呀,一按钮,连座位连降落伞一齐弹出去,各安天命,我们是不练习跳伞的,弹得天昏地暗,逃得一条命算是运气。」 

  我指着一个按钮,「这是什么?」 

  「飞机后面的降落伞,有些跑车也有的,降底降落速度。」 

  我慢慢的带上头盔。 

  「空气面具在后面,仓里面的调节永远保持四千呎左右的气压,我们通常飞四万呎。」 

  我惊讶的问:「都是真的呀?」 

  「当然是真的,」笑声,「你以为拍电影?都是假的?赚钱又多,扭了一条筋便妈呀爹呀的当大事?咱们摔死就摔死了,我哥哥便摔过两次,第一次降落伞刚张开,他双脚便碰到地下了。又有一次飞机经过田野,撞到坟场,整个飞机头没有了,他还能活着走出飞机,你以为是玩的?」 

  我抬头,看到一张浓眉大眼的脸,神情骄傲飘逸,一身橘红色的制服,有绣着官阶,并且绣着「孙雷霓少校。」原来他是雷霆的弟弟。这么神气的一个男孩子,那天晚上……我并没有把他认出来。 

  我向他微笑。 

  他说:「你坐好,我要把机顶关起来了,让你尝尝滋味。」 

  话还没说完,飞机的玻璃顶罩渐渐合拢,我恐惧得冒汗,嚷着:「不!不!」但是他已经听不到我的声音了。我觉得整个人像躺在玻璃棺材里,我用手捶着玻璃,顶罩又打开来了。 

  孙雷霓讽嘲的说:「你们在希尔杜顿跳舞吃饭的时候,最好想想我们四点钟要起飞去与敌人对持。」 

  「四点钟?」我坦白的说:「我还没睡呢,我还在跟朋友聊天呢。」 

  「你看你们这种人,生活腐败,太不象话了。」他斜眼看看我,「凭什么?凭你们是华侨﹖」 

  我只好微笑,他的口气像只小老虎般,与唐有点像,但是他是不一样的,他是个现役空军军官,今天出来了,与我们有说有笑,明天可能就摔下来了,永远见不到这个人,这样的刺激性最令女性陶醉的。我没有陶醉,但是他说什么都吸引了我。 

  「怎幺样﹖下来吧。」他说。 

  「哥哥以前比我还要帅,」雷霓说:「只是此刻他真有点壮志消沉了。家庭的打击,事业上的不如意……我觉得他是不该退伍的。﹖」雷霓耸耸肩。 

  我不响。 

  他看着我,我看着那架F5。 

  「一亿元。」他说。 

  我点点头。 

  「你是哥哥的女朋友吗?」 

  「普通朋友。」 

  「哥哥好象很喜欢你。」雷霓说。 

  「他很给我面子。」我淡然的说。 

  「你长得很漂亮很特别。」雷霓说:「我希望你可以安慰雷霆一下。」 

  我抬头看雷霓。兄弟之爱往往是最感人的。 

  我说道:「他是有妇之夫,不是吗?」 

  「半年前他就要离婚了,」雷霓的声音如郁雷一般,「我嫂子……是个电视明星,私生活不大好,雷霆是不会说的,但是……她现在怀了孩子,不是我哥哥的,这件事外人不知道,我嫂子又不肯离婚。」 

  我抬头,这可怜的人!这可怜的人,我呆呆的看着雷霓。 

  「哥哥打算下个月离开这里去南美发展。」 

  「南美大得要死,南美什么地方?」 

  「玻利维亚。」他说,「一个叫拉伯兹的城市。」 

  「去干吗?」我诧异的问。 

  雷霓说:「去做运输,还是开飞机,咱们除了开飞机,还会做什么?那边落后,大概可以发展的。」 

  雷霓的话多,而且很精采,他很坦白,很看重我,他对于雷霆的委曲愤愤不平。 

  「难道政府对于退伍的军官不加以照顾体恤?」 

  「这——」 

  雷霆在那边叫:「喂!一架飞机能看那么久?小乖,你的话太多了一点吧?」 

  小乖生气了,「哥老是这样,大庭广众之前乱叫人小名。」 

  我笑:「为什么要穿橘红色衣服?」雷霓看着我,「小姐,我们会摔在海里的,万一落在海中,救护人员容易发现我们,你还不相信我们是真的空军?你以为我们是办家家酒?」 

  「雷霓!」雷霆阻止他,「丹薇怎么会晓得这些﹖她要是跟你谈全套莎士比亚,你还不是完蛋了?」 

  我笑:「那还是飞行员伟大得多了,上了飞机,简直比开任何牌子的跑车还神气嘛,太壮观了。」我说:「我希望我懂得多一点」,你这身绿色的洞洞装又是什么?」我拍着他身上。 

  「这洞洞装呀,可以充气,把腿绑得紧紧的,以防血液下流,血一朝下,头便会昏,眼睛看不清楚,又怎么打仗呢?」雷霆笑说。 

  我叹一口气。跟在他们身后。雷霆跟他的旧同事说:「……还是小心的好,听说他们已经飞越界线三十哩以外了。」那个人答:「是呀,昨天又有人摔了,落到海里,影子也找不到,还不敢告诉他家人呢。」雷霆问:「结了婚没有?」那同事答:「还没有。」雷霆说:「那还好一点,要是结了婚就完了。」他叹一口气。 

  我一直跟着雷霓。 

  我问:「『霓』是一条蛇的意思吧﹖要不就是一条龙。」 

  「我是一个粗人,」雷霓说:「我不懂这些出典。」 

  「你这口气像透了你的哥哥。」 

  「哥比我强多了。」 

  我微笑,「你们兄弟俩倒是相敬如宾。」 

  「我们也只有两兄弟。」他答。 

  雷霆转过头来问:「丹薇,要看的你全看过了?」 

  「看过了,谢谢。」 

  「那我们吃饭去吧。」他说。 

  「雷霓呢?」我问。 

  「他?他在戒严。怎么可以离得开?」 

  「天天如此?」我问:「休假也不出来?」 

  「他一休假就往女人堆裹钻。」雷霆笑。 

  「哥,你还不是一样!」雷霓不服气。 

  「罢吆,」我笑说:「两兄弟少吵嘴。」 

  雷霓转过头来对我笑道:「你当心,你别看他那样子,仿佛是老老实实的,其实是他最花。」 

  我只是笑。 

  雷霆说:「越说越离了谱了,丹薇,你好好的一个人,别叫他给教坏了,来,我们回市区吃饭去。」 

  雷霓看着我,不出声,我微笑,向他道谢:「谢谢你的飞机。」我说。 

  「国家的飞机。」他马上改正我。 

  我向他敬礼。跟着雷霆走了。雷霆开车的时候意料中的沉默,即使是沉默,他还是温柔的,早晓得他怀孕的妻怀的孩子不是他的,那夜喝醉酒的便不该是我,而是他,这个可怜的男人。 

  这么温柔又这么可怜。 

  「雷霓说你摔过两次飞机。」我说道。 

  「是呀,两亿元便完了,国家真对得起我,」他笑,「在我身上花那么多的钱。」 

  「你不喝酒的吧。」我问。 

  「喝,因为动了手术,暂时不能喝酒,」他说:「以前常喝醉。以前在队里的时候,我比雷霓要疯得多了。」 

  「我比较喜欢你,」我说:「雷霓太自信,我比较喜欢你。」 

  「是吗?因为你从来没有见过比我要道地的土男人吧。」 

  我连忙说:「那是不对的,真的不对,因为你的缘故,我们可以太太平平的无病呻吟,看宋词翻唐诗,我们是蛀米虫,是不是?」 

  雷霆笑,「简直说得我要飘起来了,不要这样子好不好?我都退伍三年了,现在咱们靠的是雷霓。」 

  「为什么要退伍?」 

  「做了十年,腻了。以为退伍可以有更好的发展,可是一点也没有,进不了民航公司,又不懂做生意,现在真的天天闲在家里做无业游民,我们实在是很无聊的一群。」 

  「到玻利维亚那么远的地方去……」 

  「我不愿意骗你,我太太不愿意离婚,我只好躲远点,再说耽下来也没什么好发展的,再下去就要堕落得开赌档了。」他还是愉快的。 

  「我来赌,把整个赌场赢回去。」 

  「丹薇。」他忽然叫我一声。 

  「什么事?」我问。 

  雷霆对我说:「我觉得我与你很谈得来。」 

  来了,唐也这么说过,唐甚至跟他父亲说他与我谈得来。唐什么都说过,我只是微笑。听雷霆还有什么新鲜的要讲。 

  「将来我走了,你要好好保重身体,你看你瘦得那个样子,又喜欢喝酒,情绪又不稳定,人总要设法在逆境里活下去,是不是?况且你根本没有吃过什么苦,一辈子过着大小姐的生活,你受过什么打击?」 

  「有,」我存心逗他开心,「男人都骗我。」 

  「所以我劝你不要出来乱走,外头的女人太多太贱,你跟她们混在一起,没有好处,只会引起人家的误会。我开头也以为你是出来玩的人。你还是在家看看电视翻翻书的好,闷就闷一点,那些人并不能为你解决烦恼。」 

  我不出声,他倒真是为我好,说得也好,但我是那么寂寞,寂寞得快疯掉了。我想我真该结婚了,好有个人日日夜夜的陪着我,我嫁丈夫的唯一条件便是请他天天准时下班,这大概也是很难的吧。 

  「你又在想什么了?」 

  「没有什么,我在想做人真难,无所适从,简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找份工作,消磨时间是毫无疑问了,但是却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写稿,光是写东西,又日日闷在家中,面对一张书桌的无聊, 

  你走了我还是回香港去,那里有我的朋友,大家再忙,我还是有说话的人。」 

  「香港恐怕对你更加无益,现在你至少还可以有父母照顾你的饮食起居。」 

  我笑,「那么我嫁给你吧,跟你去玻利维亚。」 

  他正颜的说:「我怎么娶得起你呢。」 

  「结婚要钱的吗﹖」 

  「所以说你们这些文人,根本生活与现实已经脱了节,结婚怎么不要钱?人活着便离不了钱,你总该听过一句成语吧?贫贱夫妻百事哀。」 

  「不会哀到那种地步,最近你听过有饿死的人没有?」 

  「你像个孩子,与你说话真有趣,前天我带着你从信陵出来,有个朋友责备我:『雷霆,你太不象话了,越玩越回去了,怎么带个十七八岁的小妹妹出来﹖』我差点没骂粗话。」 

  雷霆不见得是个好人,但是他对我无异是不错,做个朋友总还是可以的。我喜欢他,他毫不起眼,他做人的要求很低,他百份之一百的那么土生土长,但是为了同样的原因,他令我觉得舒适轻松,因为他处处迁就着我,因为我不爱他,所以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像朋友聚在一起喝下午茶,可以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也可以到此为止,最多是轻轻太息一声,不会有太多的遗憾与眼泪,毕竟他太普通了,普通得……满街都是。不过我居然这么尊重他,因为他也十分的尊重我。那一夜回家之后,我们常常有意无意的通着电话,他告诉我军中的趣事,我告诉他关于拜伦与他妹妹的爱情,他老说我是疯子,我只是笑。我们有时候去散步,喝啤酒,我装扒手偷他的皮夹子,他转头作势要打我,我们笑作一团。终于有一次我在他车子里忽然吻了他的脸,他的脸也跟一切男人的脸一样,只要闭上眼睛,他的唇也同样的温暖。我奇怪我怎么会为唐哭了那么多天,看着天花板,肝肠寸断,想起来非常的奇怪而且淡膈,百步之内必有芳草,他找到了他的,我也找到了我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生命就这么过去了。 

  有其它的男孩子打电话来,比雷霆漂亮的,出手阔的,但唐岂不是更漂亮更阔绰吗?我需要的是一份尊敬,雷霆使我恢复了做人的信心,尤其是做一个女人的信心。 

  他重复的说着:「奇怪,我与你有这么多的话好说。」 

  有时候他的电话会迟到,甚至不到,我便默默的睡了,他有他的不便之处,名义上他还是有妇之夫,他不能到处去广播他的不幸,他也不可能廿四小时陪伴着我。 

  两个人在街上瞎游荡,有时候也很累,我不能上他家,他也不能来我家。他是百份之百的中国男人,我却是那么的洋化,他做人大部份是做给朋友亲戚看的,而我是这么的自我中心,我活着的世界,不会比我自己大很多。 



  我读「小王子」给他听,翻译着我最喜欢的句子:「像对着一朵花一样,如果你爱上星里的一朵花,夜间看天空是甜蜜的,所有的星都是花。」 

  他忽然间躁得跳起来,他说:「我一辈子没听过这种东西!这是废话不是?爱便爱了!什么花上的星,星上的花,爱根本够虚无缥缈了,你们这些人还要把它弄得更玄。」 

  我合上书笑说:「多情却被无情恼。」 

  雷霆说:「你书实在看多了,但是对现实生活你却毫无应付的办法。」 

  是的,我默然。我不懂在人群中讨生活,人多嘴杂的时候,雷霆可以三天三夜不打电话给我,他可以压抑感倩,他懂得什么对他有利有弊,连唐这么粗心的人都知道做损人不利己的事,但是我不会,我一头撞到了什么便是什么,我连拐弯的技巧都不会。我会失眠,我会哭,就是这样。 

  要找一个真正懂得我的男人是难的吧,懂我所懂的,原谅我所不懂的,雷霆看到的此唐多,但是雷霆又看到多少?我还是太在乎每一样事情,到底我始终没有碰到一个以我为主的男人。雷霆说他觉得要额外对我好一点,因为我太不懂保护自己。 

  终于他问我要不要去看海,我说要。 

  他说他与朋友将来接我,叫我在街角等他。 

  我准时下楼,在弯角处一抬头便看到一具红色的公众电话。我怔住了,我从来不知道就在这里便有公众电话,那时候唐每天清晨用的便是它吧,清晨突然而来的电话铃声,在寒冷的冬天里,我在被窝中惊醒,搞不懂身在何处,抓不到电话筒,唐的恳求,我的快乐,匆匆换了厚衣服,肿着眼睛陪他去吃早餐,他怎么样一吃就八个圈圈饼,那时候我何尝不是他最宠爱的,从一双手再转到另外一双手,我到底转到什么地方来了?雷霆之后又是谁?我忽然决定要结婚了,九月份去结婚吧,嫁一个最卑下,什么都不懂的男人,了此残生,可以名正言顺的抱怨命运对我不良。 

  就在情绪最不稳定的那一刻,雷霆到了,开车的并不是他,而是胡先生胡太太。 

  我一抬头,看到了胡太太眼光中复杂的蔑视、惊讶、意外,我觉得被羞辱了,我是应该躲在家中的,紧紧的躲着,闷死了也是活该,我怎么混到这一堆人当中来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唐见到会怎么想﹖我竟沦落到这种可笑的地步了,竟这样的拋头露面。我默默的与雷霆坐在后座,车子开得很坏,一个钟头之后才到海边,海并不美丽,胡先生与胡太太也是俗人,是那种进赌场专门只会玩吃角子老虎的人。 

  我与雷霆在沙滩上走着。至少我与唐真正的爱过,即使是那么一剎那。我总是活在过去的日子里,无时不刻的想着唐。即使唐没有为我盖过被子,没有为我穿过外套,但是至少我们互相爱过那么真心真意一剎那。但是雷霆,他找我只是为了填空档,我找他更是为了填空档。 

  终于我说:「我想回去了。」 

  他说:「去喝点东西吧。」 

  我说:「你们总是来美国军人出没的地方,我不……习惯。」 

  雷霆说:「是,我忘了你是高贵的大学生。」 

  我的手心忽然冒出了汗。 

  但是他如我的心意,送我回去,我默默的上楼,今天不该出来的,不该破坏他的情趣。我凭什么不让他享受一下生活呢?他该有他的生活,他开他的飞机,我读我的英国文学,唐拍着他的电影,我们都不是一条路上的人,怎么会绞在一起的,真弄不懂。 

  我勉强的睡了,第二天一早电话响了,我十分渴望是雷霆,唐是不会再出现的了,结果却是高姨。 

  她问:「这些日子哪里去了?」 

  「拍拖。」 

  「还是那个小空军?」 

  「是。」 

  「有希望结婚吗?」 

  「没有。」 

  「有希望赡养你吗﹖」 

  「没有。」 

  「混他XX的五香茶叶蛋去!你又不是走单帮的,跟他耙什么?有啥好处?」 

  「我寂寞。」 

  「你算了吧,不是快嫁人了吗?」高姨说。 

  「是的。」我说。 

  「那便嫁了算了,别想那么多了。」 

  「谁说不是呢,我推了几份多么平步青云的工作,还不是为了打算结婚。」 

  「那对象不理想吧?」 

  我干笑着。 

  「算了,你也够本了,现在玩的都是利息,不会吃亏的,玩到九月,好好的结婚去。」 

  「是。」 

  高姨把电话挂了。 

  我才转一个身,又是一个电话,那胡太太问我:「丹薇吗﹖我想问你,你手头上方不方便?有没有五万块可以帮我周转一下?」 

  我不悦,那有认识短短日子便借钱的,没这种道理,这种钱借了出去,怎么还会收得回来,那还不是肉包子打狗,她的口气非常专横,好象是追债,又好象是我有把柄捏在她手里,我不敢不借似的。 

  我说:「我身边没有现钱,钱都在香港,我在此地也没有朋友,不能代你周转。」 

  「高姨呢,你不是跟她很熟?」 

  我说:「我们一向不涉及钱财问题。」 

  她静了一会儿说:「那很好,借是人情,不借是道理,我们改天再通电话好了。」 

  我只好闷讷着转身再睡,没到廿分钟,电话铃又响了,我拿起话筒,仍然不是雷霆。是一个女人。她问:「是周丹薇小姐吗?」我只得说:「是。」她说:「周小姐,我是孙太太。」我火大了:「哪一位孙太太﹖」她说:「孙雷霆太太。」声音微微沙哑的,非常的冷静毒辣。 

  我当时想,好,要搞大家搞,怎么每个人都把我看成好吃果子了?我也不见得是三岁孩儿,阴沟里翻过一次船给唐也够了,我不认为我会再上当。 

  「孙太太有什么事吗﹖」我很冷静的问。 

  她说:「周小姐,你是华侨,我想你大概不明白『妨碍家庭』的罪名吧。」 

  我问:「我不明白,雷霓没有家庭吧?他尚未结婚罢?」 

  「雷霓?」她吃惊了。 

  「孙大嫂,我猜你不明白呢,」我笑,「这里头有点误会吧,我是雷霓的朋友,我叫孙先生叫大哥的。」 

  「什么?」她软下来了。 

  「我怎么懂得什么叫妨碍家庭?」我说:「大嫂,既然你有我的电话号码,你也该知道我是留学生,你总该相信我的话吧。我很喜欢雷霓,坏只坏在他实在太花。」我又笑。 

  笑得太像了,那边沉默了一会儿便说:「对不起,周小姐,我们总还有见面的机会。」 

  「当然有。」我说:「再见,大嫂。」 

  这妇人,竟是什么想法?怀了七个月的孕,孩子不是丈夫的,又不早把孩子拿掉,却还不肯离婚,人前人后一副怨妇的样子。孙雷霆又是什么意思?离不了婚,与妻子同一张床做着异梦,又想一走了之解决问题,然后在这一段空档里找各式各样不同的女人来填空档,我居然也成为其中的一个。这是怎么一回事,我再也弄不清楚了,这是他们家的事,我一拔足就可以走的。这么平凡的夫妻,要闹这种轰轰烈烈的事,世界难怪没有太平的日子。 

  而我夹在他们当中究竟又是干什么﹖我是好好的一个人,家庭正常健康,父兄皆有正当职业,自己又读了个大学毕业,我是为什么会缠到他们当中去的?只不过因为我寂寞。再寂寞也该有个谱,不可以任由自己沦落下去。 

  我睡不着了,起了床,怔怔的看着空间。离开这里吧,离开家吧,又该躲到什么地方去?我真不知道方向,对于整个世界,我是疑惑万分的。我只知道有丈夫的女人是不会受欺侮的。但是又到什么地方去找一个可靠的丈夫呢?恐怕全世界的女人都在找吧。即使找到了,失去之后又怎么办呢?孙氏夫妇的事情,我不愿意再理了。但是我还是感激的,我是那种天生容易受感动的人,人家对我一点点好,便记得他一辈子。没有他陪我出去到处逛,我这段日子也不会好过,以后见了面,客客气气打个招呼,那是应该的,就到此为止。 

  要我为孙雷霆打架,我不会,我太爱我自己,我甚至不会为唐打架,不会为任何人,我总是马上退出,血还是要吐的,闭上门在家中吐,不能够当众表演,弄得脏兮兮的,丢脸。 

  孙雷霆又是谁呢,他又不知道谁是玛丽莎白苏沁,他又没去过巴黎。他是不会到玻利维亚的,等孩子养下来了,又是新的生命,那时候情形便不一样了,孩子总是没有罪的,他又该耽下来了。男人都是一样的,高姨说的,开头是那样,完了也是那样,都一样。快乐还是有的,然而也还是大同小异的快乐。 

  到最后我就累了,生活也接着变得乏味,太千变万化的生活往往才是最最乏味的。 

  电话铃又响了,响完又响,响完又响。 

  我去接过来,「我是丹薇,有什么话,请说吧。」 

  「丹薇——我的天!你到底在弄什么鬼?你解释一下好不好!我真给你弄胡涂了。」 

  我问:「你是谁?」 

  「我是雷霓!我是谁!我还是你的男朋友呢!我的天,你倒问我我是谁,我怎么回答﹖」 

  「雷霆——」 

  「不,我是雷霓!」 

  我忽然哭了,眼泪直流下来,哽住了气,透不过来。怎么样的倒霉事儿都会发生在我头上,为了这么普通的一家人,还要我怎么样呢?我都尽了我的力了。 

  雷霓的声音软了下来,「你怎么了?丹薇?是否是我大嫂骂了你?她是一个很凶悍的女人,实不相瞒,我们都非常不满意她,但是你要知道,无论怎么样,她还是我哥哥合法的名义上的妻。我帮不了你。丹薇,你好好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卷到这种事非里去的呢。」我不出声,我的眼泪默默的流下来。「你要不要出来?我来接你,你出来一下也好,不要窝在家中闷着哭,算了,我当然替我哥哥担当下来,今天你算是我的女朋友好了。」雷霓轻声说:「半小时后我来接你。」 

  「你知道我住哪儿吗?」 

  「知道,我们不是来接过你一次的?」 

  「好。」 

  「别哭了。」他挂上电话。 

  我想与他出去,出去也是好的,避开这一间房间,躲开一切的电话,出去一下,不出去我真的快要疯掉了。 

  雷霓接到了我,我像个呆子般的坐在他的车子里。 

  他说:「大哥知道了,他非常的难过,你知道我哥哥,他是存心跟家过不去,天天视归如死,天天拖着不回家,你与他很谈得来,他是喜欢你的,然而他来迟了一点是不是?来迟太多了,八年前你还是个小孩子,他已经结婚了。他跟我说,即使他是个光棍,也不会要你,他不敢,他说他配不上。」 

  我很麻木的听着。 

  雷霓很小心的问:「你与我哥哥,没有不寻常的关系吧?」 

  我反问:「你要听什么﹖」 

  「丹薇,请你不要对我采取敌意的态度。」 

  「不,我们没有发生过性关系,我吻过他,他吻过我,止于此,接吻的时候一点情欲也没有,我只是想表示我的感谢。」我说:「是的,他说对了,如果当初我的男朋友站在我的身边,我怎么会有时间正式的去看他一眼。但是你别气,他现在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不一样,因为他在我将溺的时候拉了我一把,用他的手托起了我头,使我吸进一口空气,仅仅是一口,但是已经足够我感激他一辈子,记得他他一辈子。」 

  雷霓说道:「你不明白,我的嫂嫂——」 

  「听说是个小电视明星是不是?本地人﹖」我问:「在茶楼里与人一言不合会得打起来的。我也不是个好人,我也是泼妇,我在学生会里打架曾经打断过右腕,但场合不一样,身份也不一样,是不是?」 

  「你是一个太骄傲的人,丹薇,你认为这种骄傲对你有好处吗?」 

  我微笑,「你的口气越来越像你的哥哥了,劝我学好,劝我向上。但是我告诉你,这个年代,不再是高志航的时代,这年代的英雄,不再是冒生命危险八一四飞上苋桥去击落十八架日机的时代。」 

  「你去问问看,有多少个老百姓关心这些事?低级一点的,比较对电视台的歌唱节目有兴趣,高级一点的,全往欧美跑。你们飞吧,飞四万呎,六万呎,那也是你们家的事,飞来飞去,还是那块土地的上空,玩来玩去,不过是裸体陪酒小酒吧华西街,最后娶一个小电视明星,于心已足,雷霓,你们那一代已经不流行了,你们一大队空军,在我们这种受殖民地教育的人的眼中,比不上一个MIT学生,对我们来说你们只是一队兵,不是什么飞将军。」 

  雷霓把车子停在一边,他问:「你为什么要侮辱我们?」 

  「我没有,我只是要把你从梦中唤醒。雷霆,他明白,所以他退伍下来,三年零八个月,你嫂嫂说他受她供养,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他要是天天想过去当飞行官的辉煌情况,他还活得下去吗?他是个一无所有的人。」 

  「我嫂嫂是爱他的。」雷霓说:「不然不会嫁他。」 

  我笑,「爱他爱到让他做活王八?那是以前的事了吧?」 

  「你说话太厉害了,丹薇,我不喜欢。」 

  「我没有要你喜欢过我。」 

  「你别太骄傲,以为自己是个留学生——」 

  「这话可是你说的,我没说过。」 

  「你处处表现你的与众不同。你的英文比中文好,你觉得闽南语比法文还难受。」 

  「好,算我处处表演我是个大学生,那么我请问你,你念过大学吗?你嫂嫂念过大学吗?你嫂嫂的妹妹念过大学吗﹖既然你们都做不到我能够做到的事,且不要管大学生是否一毛五分一打,但偏偏我是,而你们不是!为什么我没有权帅﹖」 

  「你太帅了!」他讽刺的说:「太不可爱了。」 

  「是呀,我当然帅,我凭着自己一双手,走遍大江南北,你做得到吗?我不可爱,那是你的低能,欣赏力达不到我的程度,那是你之损失,况且我为什么要你觉得我可爱?你是老几?你排名排在哪里﹖你只要觉得台上唱小亲亲的女人可爱就行了,你懂吗﹖」 

  雷霓说:「丹薇,今天我约你出来,真是一番好意,不是与你吵架来的。」 

  「是你先咄咄逼人!」我说。 

  「你就不能让一让我?」 

  「我凭什么让你?我又不是杏花阁酒女,想在你太爷身上捞铜钿,我与我教授都是这么个吵法。」 

  他冷笑,「女子无才便是德!」 

  「这话是对的,以便她们去配更缺德的男人。」 

  他怔住了。 

  他想跟我吵架?门儿都没有,哪儿凉哪儿搁着去,我是给雷霆三分薄面,才与他歪缠至今。 

  他说:「我想我们也不必吵下去了,奇怪,雷霆居然会说你像林黛玉的表姊。」 

  我冷笑一声,「他追求他老婆的时候,还以为他老婆是白雪公主呢。」 

  雷霓叹了一口气,一头的汗。 

  「无论你怎么想,我拿过学士学位,总比在电视上扭几扭,唱个『郎有意来妹有意』的歌儿好吧?你可以送我回家了,我希望你听懂了我的话。」 

  他发动车子,可真送了我回家。 

  我非常用力的关上了大门。 

  跟雷霓这种人吵架是没有必要的,他不懂。他在他的基地,来往无阻,那是他的世界,那也就是他生存的地方,他不能踏出那里一步,否则他的结局便与雷霆一样,撞破了头,在这个社会也还是个局外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担,老婆看不起他,免费赠送绿头巾,却又不肯在离婚书上签字,他没有钱,又搬不出来,天天牛肉面当饭吃,这就是他的下场,如今他是中年人了,别人的事业如日方中,他却茫茫终日,无所事事。 



  洗完了操,雷霓来了一个电话:「我对你一点恶意也没有,我不过劝你离开我哥哥,你跟他在一起,不会有好处的,他老婆要把他拖死为止,他有一个三岁的女儿,他第二个孩子下个月出生,他没有职业,你跟他在一起,太可惜了,而且他长得非常的平凡。」 

  「我明白。」 

  「好的。」他挂断了电话。 

  雷霆本人呢﹖ 

  他为什么不发言?他忘了?忘了他曾约我看电影?忘了他跟我说的话?对于雷霆,我有一种本能的怀念,虽然他口口声声说从来没有骗过我,但是—— 

  但是这天下有不骗女人的男人吗? 

  第一个礼拜,他说他离婚已经八个月了,开了他弟弟的车子来接我出去玩。过几天,他说他与妹妹住。再过几天,他说他妻子虽然跟他离了婚,但是一时找不到房子,所以与他同住一间屋子,分房而睡,再过几天,车子还了雷霓,开始坐出租车,再过一阵子,出租车也付不起了,改坐公路车,再过一阵子,他老婆开始打电话来骂人,说根本没有口离婚这回子的事。一道一道的骗下来,但有一日他叫我去信陵喝酒,我去了,穿了一套白衣服,他说:「你像一块玉一样。」我笑了。 

  再土的男人也会骗女人,但是骗得这么无伤大雅,又有什么关系呢?还有醉酒的那一夜,并不是为了他,但是他误会了,他替我擦眼泪的一剎那,脸上那种怜惜,仿佛愿意为我流一脖子的血,但是这么快,又过去了,他叫雷霓出来告诉我,与他在一起,一点好处也没有。或者我并不是要图什么好处,他不明白。 

  他们真是典型的……中国人。 

  就像他老婆打电话来吼:「你图他什么?」 

  我要是说了,她也不明白。 

  「他不能给你名份!他没有钱!」她真奇怪,天生长着一副破锣嗓子,不吵架也像吵架,我爱吵架,但不是跟她这种人,绝不是。 

  事实上我还真怕她,顶着那么大的一个肚子,我又不能推她一把,刷她一巴掌,不然她一头不小心撞死了,两条人命,这种官司吃起来可真厉害。如果她是个男人,我这边厢只要吩咐一声,扁钻武士刀全来了,最多是拚一拚。要是她受过一点点教育,那也好办,至少可以轰轰烈大闹一场,偏偏她啥物事也不是,真是个可怜的东西。 

  听说雷霆退伍的时候薪水才八千台币,八千台币。到大吉楼去叫一桌十个人四的酒席恐怕是够的——洋酒要自备。 

  八千块交在我手里,我的手真会发抖,现在我个人每个月的零用是三万台币。也真亏了这个老婆,撑了八年,也许是物以类聚吧。但是这是一种妒念,如果有一个真正爱我的男人双手奉献八千元台币给我,我也一样会嫁他的,只是从来没有人这么做过,我又怎么办呢?钱算是什么呢?钱是可以赚回来的,赚不回来的东西太多了,这不过是一种妒念。 

  很久没有雷霆的消息。他不来找我,当然是不想见我。这是一加一等于二的问题。至于雷霓,当然是我把他激怒了,他这个北投常客,几时被女人骂过?其实他们兄弟俩的感情并不好,只是兄弟仍是兄弟,至少在别人面前,还是兄弟,场面还是得撑着的。 

  一个男人失业三年零八个月。可怜。 

  就是在那段时间,他老婆出去喝酒吵闹胡混的吧?等到真正又要离的时候,又没一句话好说了,死命不肯签名。没知识的女人,往往比有知识的女人可怜,但是她们不懂得什么,所以日子也一天天的过。 

  我已经有很久没见雷霆的面,并不特别想念他,只是希望他多明白我一点,不要老说我怪。我怪在何处呢?不叫人叔叔伯伯爷爷﹖不出尽法宝去赚钱?不像他老婆那样,出口就是你娘的x? 

  高姨来个电话。高姨问:「你勾引人家有妇之夫,成功了吗?」 

  我知道话中有因,只伸个懒腰,我说:「百份之九十的男人,我如果要勾引,恐怕是手到擒来的,只是我喜欢的都是那剩下来的百份之十。我没有勾引人。」 

  「但是人家告状告到我这边来了呢。」 高姨笑。 

  我也笑:「有这等事﹖」 

  「自然有,半夜三点半,老娘睡得好好的,他XXXX的来了个电话,有个女人说她的名字叫施仙蒂,我心里想这不就是阶音十三点吗?这女人有事没事胡混,还真能搞,你想想看,三教九流的人马我能不认识几个吗?于是我问:十三点小姐,你有何贵干?十三点说:我听说你高小姐与周丹薇情同姊妹,劝劝周小姐别勾引我的姐夫好不好?」 

  我听到这里,已经仰天长啸。 

  高姨说下去:「我当时差点儿吐血,这种小妖怪也来混混,我还活不活?于是我答:「十三点小姐呀,你自己先把那两个姘头摆摆平,把你那个私生女带大了,再管人家的闲事好不好?」 

  我还笑。 

  高姨说:「丹薇,这没有什么好笑的,这种女人是烂货中的烂货,毫无礼义廉耻的,幼儿园ABC程度,你要是让她们碰到一条毫毛,那你就英名扫地,太划不来了。」 

  「她的丈夫就看着老婆小姨子为非作歹?」 

  「这种男人根本是王八,只有你才会对他们存有幻想,我请问你,什么好的男人会娶这种戏子班的女人做老婆?你赶快脱离事非圈吧,我的小姐,我早说过你不是这种材料,你在大学是威威凛凛,我的小姐,这里可不是剑桥圣三一学院呀,你跟这种人混,这种人好算人么?」 

  「我已经好几天没见他了。」 

  我心里想:雷霆是不一样的,他虽然不认识拜伦,他虽然不知道文生梵谷,但他是不一样的,他肯在我将溺的时候托起我的头,让我呼吸一下,让我苏醒过来,他是不同的。他骗我,我哪一样不知道,我并不是个笨人。 

  高姨说:「我该说的,都说了。」 

  「谢谢。」 

  我伸个懒腰。 

  我只知道一家子出三个工程师的,现在知道原来一家子可以出三个泼妇,一个大乌龟。但是这种乌龟还真的帮过我忙。 

  真奇怪。男人自己可以随意出去玩,怎么低级怎么来,但是头上发绿,便想提刀杀人。这大概也是中国……男人,我不能怪社会,只好怪中国,或是中国的传统。当然不是每个中国男人是这样的,但是我碰见的都是这些人,我没有运气,一点也没有。 

  每个男朋友都这么短,一个接一个,几时接到五十岁呢?我深深为自己担心及悲哀着。 

  高姨问:「那姓孙的有什么好?金瓶梅里的那五样事儿,他占几样?」 

  我说:「他闲,廿四小时可以陪着我。」 

  「这种男人你也要?」 

  我笑:「你要听什么?是不是要我说我饥不择食?」 

  高姨说:「小妹子,你是越来越大胆了。」 

  那天我从信陵出来,书到唐与一个叫阿花的小歌女进去,我没走了几步,心中有把锤子在锤似的,蹲在地下,大哭起来。我可不觉得我怪,我的自尊心受了伤害,我自然要发泄,他情愿去找这种种野鸡,也不来找我,我除了说一声「人各有志」之外,还能说什么?但是我的心痛得裂成一片片。这个时候,孙雷霆出现了,我只不过是一个女人,谁能怪我呢?谁,正如高姨说:只要是一个男人,只要有一双温暖的手,机缘巧合,他碰上了我,他也明白,平时我决不会看他一眼。但是在天时地利人和之下,我竟与他发生了感情。不可思议的人生。 

  有个姊妹总是好的吧,管她叫十三点还是十二点,即使是舞女,像白先勇的小说那样,两姊妹也可以搂着在台上唱: 

  「你你你你是我的小亲亲, 

  为什么你总对我冷冰冰?」 

  姊妹到底是姊妹,有姊妹至少有个商量的人,说话的人,一口气也就出了,弄得好也说不定有人出点子,拿馊主意,但是我没有姊妹。 

  我是「亦有兄弟,然不能据,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观闵既多,受悔不少,日居月诸,胡送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当然这也是张爱玲从诗经里看来的,而我是从张处看来的。 

  有时候听到两姊妹在那里东家长西家短,无中生有的噜苏,我觉得这么的诧异,多么天真而且幼稚的一种做法,我从小因不会说广东话,自上海出来,因此没有小朋友,没有交通,大了念中学,又颇有点怪脾气,也不得人缘,功课是好的,然而功课好有什么用呢?大学在英国,同学教授全部红颜绿头发,更是无从想起。有三两位个好友,说的也都是小心翼翼的大事,而且不能常见面,因此我成了一个异常沉默的人。 

  有时候很大的事放在心中,自己一个人夜夜的盘算着,像压着一块大石,没有任何人知道,真是非常令自己吃惊的。像我对孙的感情如何,我也不知道,叫我为他去买菜做饭,那杀我的头,我还真做了,否则的话,能免则免,换句话说,其实我需要一个填空档的人,等我的工作完毕了,伸个懒腰,打个哈欠,他最好在我身边,但是孙还是不够体面,不够美观。我的结论是:我并不爱他,我甚至并不喜欢他。只不过因为他老婆在那里乌搞,所以才引起我莫大的兴趣。不过我说过我感激他,我的确感激他过一阵子。 

  有时候奇怪;在他们那么小小的世界里,他们怎么会愉快?日出日落,搓搓小麻将,当差的时候,两星期才回家四天,四天内与老婆吵三天,然后再飞上去,天天有被摔成肉泥的危险,他们最大的志愿是与一个金发美女上床,我真的相信——不是嘉芙莲丹露那种,他们的程度不到那里,而是染过廉价发水的那种纽约第五街鸡。他们令我失望,原来空军是这样的,也许我更使他们失望,原来留学生是这样的。 

  他们会说英文,会说:「是,长官」。会说:「喏喏喏」,会说「耶耶耶」。然后就完了。这样狭窄的生活,我的意思是,妈的,不是每一个人都要会背全套狄伦汤默斯,或是李清照的词,或者在三言两语内就把和谐号的原理演说清楚,但是上帝,那么狭窄的生活,几十年的生命就过去了。 



  雷霆曾与我说:「我死后,一切东西留给父母,葬在碧潭公墓。」 

  我的说法不一样,我说:「一切留给西西,火葬,骨灰撒散。」 

  雷霆说他与我在两个月内说的话,比跟他妻子在八年内说的还要多。 

  我如果相信他,我就比他妻子更笨了。 

  我是自小被视为最聪明的人,我会听了动心吗?我只会微笑。但是唐,只要唐肯问:「你有没有想我?」我就相信了。他问过我,去韩国四天,他回来第一个电话打到我写字楼来,并且问我:「你想我吗?」 

  这是过去的日子,我的爱,多想无益。雷霆隔了那么些日子,居然自动找我来了。 

  雷霆请我出来吃茶,叫我挑地方,我对咖啡馆很厌恶,而且我晓得他身边没有钱,我让他到我家来,他来了,在艳阳底下,他那里有一点点像做过十年空军的样子,一件廉价的蓝红白条子的线衫,一条人造纤维的深色裤子,我在露台上向他招手。 

  我把双手叠着,等他上来。我早说过,我只喜欢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是非常漂亮的那种,唐不过是仅仅及格而已,我喜欢男人穿米色真丝无花衬衫,米色麻布长裤,熨得笔挺,一条细细的鳄鱼皮带,一双上等的巴利皮鞋,开一辆黑色的保时捷。 

  我不是在做梦,我周丹薇的男朋友十个中九个半是这样的,我那里会认得穿「缤缤」及的确凉裤子的男人。但是现在这个孙雷霆是凭什么上门来的呢? 

  因为他把唐挖空的地方补上了一点,虽然补的功夫极差,但有时候世事巧起来是不能说的,所以我们两个被凑在一起了,至少他打电话来,我没有装法文说别人拨错了号,大概这就是缘法,两个完全不同线的人居然会相聚在一起,而且仿佛还能聚一段日子。 

  他上来了,我看着他,秃秃的鼻子,微黑的皮肤,个子也不高,眼睛没有神,心里面一定有事,否则他不会无事来登三宝殿。 

  进了客厅,我请他坐,问他喝什么,他说:「七喜。」我们家的佣人掩嘴而笑,走了,过了一阵子,他的七喜加冰块上来了,我仍是要一杯龙井,泡在我那只米通茶杯里。对着他的是一幅屏风,上面写着辛弃疾的清平乐,字不算好,但是最后一句「最喜小儿无赖,溪头看剥莲篷」那几个字特别滑流。 

  雷霆打量了一下,说:「这里装修得不错。」 

  我知道他在说客气话打圆场,其实他什么也没看懂。他的生活只在他的飞机里,离开了他的飞机,他一无所有,无所适从,政府要他当十五年的空军,他不该十年就退伍下来,弄到现在这种情况。他其实什么也不懂。 

  我跟他客气的说:「你的家也不错吧?」 

  「我的家?脏得很,踏上去灰尘会扬起来的。」他苦笑。 

  我心想,既然没有能力请老妈子代劳,就不该好高骛远,娶个小电视明星,为什么不好好娶个贤妻良母呢?到头来怨天尤人。 

  「不过我们家有套音向。」他说,一边打量着我们家的客厅。 

  我笑笑说:「音响设备应该放在书房里,正等于冰箱该放在厨房中。我父亲的一对喇叭花了三万港币,他还天天嫌不好。」 

  雷霆跳起来,「我早说了,我是个粗人,你不要这样好不好?」 

  「做粗人也有好处呀,听听『雨点打在我头上』便自以为有音乐细胞了。」 

  「你怎么了?好象不欢迎我哩,那我改天再来。」他站起来。他是有点不高兴,那么我也的确有点过份。 

  我坐在沙发上,仰头看他,「你不会走的,你今天来,有事找我,你来我家,不是到北投酒家坐,只要我能把你的事情办好,大家是否愉快,并不重要。」 

  「周丹薇,你别把话给讲满了,我求别人也一样。」 

  我说:「你有别人可求,你会想到我?坐下来吧,自尊心一毛子一斤。」 

  他问道:「你怎么老毛病又犯了?开头的时候——」 

  「雷霓跟我说了许多话。」 



  「什么话?」 

  「我不想重复,奇怪,你们是两兄弟,你倒不问他去。」 

  我心里面很清楚,雷霓看不起他,现在全世界并没有一个人看得起他。他来我这里,并不是为了他想见我,只是他想,一块逃避的地方,我忽然有一种被利用了的感觉。 

  我坐在那里等他开口。 

  我穿著一件真丝小短打,手中拿把扇子,一下一下的摇,我知道他看不惯我。可是我难道又看得惯他身上的打扮?但是论等级,我不必任何人告诉我,我与他无法相提并论。我一向欣赏自己的骄傲,既无法随和,就骄傲到底。他终于开口了:「这里的玻璃维亚领事馆开门了。」 

  「呵。」 

  「要办出境,得去香港。」 

  「呵。」我看着雷霆秃秃的鼻子,我忽然想到我的心被人踩成一片片的时候,他借了雷霓的车来接我去看「魂断蓝桥」,至少他还在我身上下过一点小功夫的,我心软了,我把扇子放下来,我接上了,「那又如何呢?」 

  「丹薇,你最近去不去香港?」 

  我马上明白了。「雷霆,你没有离开过这块土地一步,我却是连非洲都去过的。签证一定要本人到场。」我说:「任何人不能为你代办。」 

  「我妹妹去德国的时候,也是旅行社把证件寄到香港去代办的,才三千五百台币罢了。」 

  「我个人并不知道有这种例子。」我说。 

  「你能不能为我试一试﹖」 

  「试与不试不是问题,我再说一次,照我个人的经验来说:这是毫无可能的事。」 

  「你能不能帮我这个忙?」 

  「可以。」我说:「但是我不能保证成功。」 

  「谢谢你,丹薇。」他站起来。「你这么急着要离开﹖」我问。 

  「是。」他把证件都放在桌上,「我只希望我可以出去一次。」 

  他说的话每一句都那么新奇,他希望出去一次﹖看看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我微笑,我只知道我自己最怕看报上旅行社的集体广告,一看见廿一天游欧洲,人还没动,先已经累死了。 

  我缓缓的说:「其实外头也没有什么好看的。」 

  「我总得去闯一闯。」 

  「你应该看到你儿子的出生。」 

  「他不是我的孩子,你又怎么知道一定是儿子?」 

  「是不是都与我无关,」我淡漠的把扇子打开,「这个世界上被浪费的生命太多,如果是女儿,隔十五年,电视上又多一个明星吧。明星,闪闪亮的,然后可以出国,到香港买衣服,到美国嫁人。」 

  雷霆忍着。我加一句,「我相信我没有夸张吧?」 

  「今天请你吃饭,赏光吗?」雷霆问。 

  「不用,事情还没办成功,你别急,你又别请我去什么瘪三美军俱乐部,我不习惯看美国兵夹着一个华籍女人坐在那里用不锈钢餐具吃蹩脚西菜。」 

  「丹薇,你说话一定要这么刻薄吗?」 

  「我刻薄?我觉得这是幽默感。我可不敢以小学程度的口吻拨电话到别人家去大骂山门。」 

  「那是我的错,我代她道歉。」 

  我笑,「你要我几时动身?」 

  「随便你。」 

  「你的意思是,越快越好。反正我要买几件衣服。」我转头笑,「我的口气有点大,是不是?我明天上午动身好了。」 

  「谢谢你。」 

  「你为什么可以容忍我的嚣张﹖」我忽然问他道。 

  「因为这一切都是做出来的,」他简单的说:「我看得出来。」 

  我只好笑了:「雷霆,怪不得你还是雷霆。」 

  「雷霓说些什么﹖」他问:「他得罪了你?」 

  「忘了。我只听上帝一个人的话,他不是上帝,他爱说什么他说去。」 

  「你生气了。」 

  「气?我气谁?我不会气你,是不是﹖」 

  他转过身去,缓缓的说:「如果今天我有很多的钱,我——」 

  「雷霆,你到今天还是错了,我不是千金小姐,我不需要钱来抬——」 

  「我懂得,我们之间的差别实在太大了,你是英国人,我是中国人,可是我只会喝七喜,你会穿中国真丝料子,你到过全世界,我连香港都没去过,我是一个你毕生中见过最土最俗的男人,因此你吃惊得要探个明白,是不是﹖」 

  我笑,「雷霆,我们是朋友。」 

  「你的朋友,都是看红楼梦的吧?」 

  「也有开飞机保卫国家的。」我笑。 

  「你真相信?」 

  「我真相信。」 

  「你住在巴黎,还不是照看唐诗三百首﹖要我们保卫国家干什么﹖」 

  「对不起,我不看诗的,我只看词。」 

  「我这个粗人又弄错了。」「你要是坚持一辈子做个粗人,不求上进,闲来坐在信陵,完了去洗三温暖,那么就不要把粗人粗人挂在嘴边,你简直做粗人做得心甘乐意得很。」 

  「至少我是个空军——」 

  「空军——你还不是混太保混不下去了,跑去当兵的,英雄少提当年勇,你一切的所谓苦恼都是你一手造成的。」 

  他沉默,我看出得他的愤怒。 

  我说:「是的,我们是浮萍,我们没有根,我我长着黑头发黑眼睛,但我拿英国护照,但是浮萍到处可以生长繁殖漂亮,你们呢,你们又如何,坐井观天,告诉你们天有多大,你们还不相信,还觉得我们可怜,这等于鲁迅的小说嘛!被杀头的革命党笑说『可怜可怜』,牢头还以为革命党在自叹——我们之间除了排排坐看魂断蓝桥之外,没办法有任何交通,你没听过鲁迅?你坐在井里,你根本不知道你损失了什么。或者我不应该如此同情你,可怜你,各人生存价值观念与水准是不一样的,我们谈些别的轻松问题。」 

  「我把事情都托于你了,谢谢你,我想我也不便多留,我配不起。」 

  「把你的七喜喝完。」我临别赠言。 

  是的,他们都回去了,与妻子或情人相拥双双入睡。唐那间公寓,自我走后,乱得像个狗窝,但他一向在狗窝内长大,他看得出有什么分别呢?那个又高又瘦的女人仍然跟他进进出出,甚至为他接电话,这种若沙滩上沙一般的女人,捞一把起来,指缝漏掉一大半,手心仍剩一大堆的女人。 

  穿著「缤缤」的时装,花着他的钱,中午趁他上班去的时候,把男人带到房间做生意的女人。大厦管理员说的:看样子就不是个好东西,小姐你比她美十倍不止。当然不止,自小我被视为一个漂亮的女人,自小我被视为一个聪明的女人。然而我的聪明并没有用在俗务上,我的美丽唐看不到。这句话我听过两次了,唐与雷霆异口同声的说:「我配不上你。」 

  我注定了要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而他们分别拥着情人亲亲蜜蜜的入睡,第二天热热蜜蜜的去吃一顿饭。我心中还是有气。那样的狗窝……那样的母狗,而我甚至不能够骂她们一句,因为我的 

  骄傲,那唯一所有的骄傲把它维持得太阳一样。我是一个完全孤立的女人,完全孤立。 

  于是他们都回去了,他要托我办的事,他们的女人做不到,但是那没有关系,他们因为这些女人如此无知无能,更要怜惜她们,而我,我是注定要为人民服务而不能讨取任何代价的人,否则就不潇洒了。 

  有人上门来骂,我也只好低着眼,视若无睹,听若无闻。 

  ……那种狗窝……那只母狗……那种假宝石的耳环…… 

  我打开了扇子,一下一下的搧着。 

  高姨说:「你去为他做这种事?」 

  「是。」 

  「你疯了。」 

  「我没有疯,我只是闲着太无聊,既然那么多人把我当呆子的爹,我就不能让他们失望。」 

  「唐——」 

  我抬起头。 

  「好好,我们不提他的名字,不提。他有钱,他爱让一只鸡去花他的钱,那有什么法子?你看不开也得看得开,各人修来各人福,牛耕田,马食谷。你忘了算了。吃亏便是便宜,不然又如何呢?提了刀去杀了他们,你不觉得可笑?」 

  我不响。 

  「你早点离开这里吧,这些人,没有一个值得惹的。」 

  我说:「再过两个月。」 

  「我是劝你越早走越好。」 

  「再过两个月,」我说:「九月份我去结婚。」高姨走了。我回香港走了一次,为雷霆的事儿着实奔波了一下,又打长途电话告诉他没办好。我隔了七天才回来的,他十分失望。我告诉他:「你那些表格根本全部填错了,要重新填,本人不去也可以,但是要有—个有身份的杳港公民为你作保。」 

  雷霆不出声,他似乎不相信我的话。 

  我看着他。那一日我打电话到他家,又是他老婆来听的,破锣嗓子。这个女人与唐的女人是绝配。雷霆显然很不满意。他不信邪,过了没多久,他去托了旅行社办。我仍然记得魂断蓝桥的事,但是到底淡薄了。他们两夫妻同样的自私浅薄,而且忽然之间仿佛联合起来,先要对付起我来了。 

  雷霓倒是缠上了我不放,他老是问:「喂,你要不要骂人?你需不需要被骂?出来一次好不好,喝喝酒,咱们扭金钢去。」 

  我笑,「与你出来的那些女人,不是像昨天才割了双眼皮,就是像前天才捱了扯皮条的一顿好打,你老子娘我就快回欧洲去了,还跟你们厮混。」 

  「你听听这是什么口气!前几个礼拜在飞机基地还是羞怯怯美丽多多的一个小姐,怎么现在变这样了﹖」 

  我说:「我一向便是这个样子,你老走了眼,怪谁去﹖」 

  「你出来吧,算我代雷霆谢你一谢。」 

  我冷笑,「谢什么﹖皇帝不谢太监谢。」 

  「我是太监?」 

  我没接下去。 

  「他们父妻俩烦你也烦够了,大家都看不顺眼,出来喝杯酒。」 

  「我不出来。」我说:「不出来就是不出来,你们这些才会利用人,一个个心里没动着好脑筋,我哪儿都不去,休息这两个月,要跑跑远一点,来来去去是信陵,舒蜜,希尔顿,坐了才不到三分钟,走单帮的来客串台子,我干吗?我要跟你们混在一起,我书白念啦?」 

  他在电话里吹起了口哨,正是那一首歌: 

  你能不能再回头看一看我 

  让我再紧紧的握你的手 

  愿我能再轻轻的向你诉说 

  希望你能像以前那样爱我。 

  我忽然出了一身汗,那时唐蹲在我们家的楼梯底下等我,那个时候,而我穿著睡袍匆匆的奔下去,难道我不是世界上最快乐的女人? 

  我想问到底这是谁的错。 

  相爱却又要分手? 

  「在什么地方见面?」我问。 

  「你喜欢的地方。」 

  「在这里我没有喜欢的地方。」 

  「还是那种二百五口气。」 

  终于我们约好了地方,他开了那架葛天娜来接我。他们管葛天娜叫「跑天下」,这种廉价的四门车,我一直以为是雷霆的,做了十年的飞行官,连一部象样的车都没有,人家房子都好几幢了,这到底是谁的错? 

  雷霓说:「他欠你多少钱,我替他还。」 

  「没有欠钱。」 

  「你算了吧,谁不晓得孙雷霆现在是个瘪三,哪一次去信陵不是你付的钞票。这次去香港,你为他打长途电话,用的车费,我不相信他预支了你的。」 

  「他又不是我的男朋友,我何必斤斤计较!」 

  「你爱他,是不是?」 

  「我爱他﹖」我哈哈大笑起来,「多么荒谬,你以为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很配吗?」 

  「配与不配与爱情无关,他关心你,是不是?你需要他,是不是?」 

  「你打算为我们做媒吗?」我反问。 

  「我不能够,他配不上你,在精神上、物质上、学识上他都跟你距离太远,但是他能站你某一种安全感,因为你知道你高高在上,是不是﹖」 

  「佛洛依德,你错了。」我说:「交朋友我是最无赖的,什么人都有,除了欠钱,什么样的事儿我都做。」 

  「你没有跟我哥哥上过床吧﹖」 

  「没有。」 

  「你不希望?」 

  「不希望,我比较喜欢漂亮的男人。」 

  「我比我哥哥漂亮。」 

  「但是你哥哥比你多一点忧郁感,你比他更浅薄——假如他是浅薄的话。」 

  「你凭什么说我们浅薄?不错你背懂了全套莎士比亚,但至少我们会开战斗机。」 

  雷霓说:「你要听我们的故事吗?限定五分钟内要起飞,否则要枪毙。接到消息,飞机立刻出跑道,往上四十五度角直爬两万呎,与雷达站接触,他们叫我们转四百三十度,我们就得转过去,九哩外便可以看到敌人飞机如一只苍蝇般大,双方对峙着,我们随时会为国捐躯。」 

  「我懂得。但是我说过这时代已经过去了,你们必需把这个当一份职业来做。每一个国家都有空军,你知道我也知道,你开的飞机决不是最先进的,你知道我也知道,你们这一班空军决不是全世界最优秀的。你与雷霆的态度,使我想起一些所谓怀才不遇的作家,整天在那里跳,光跳脚有什么用?你们只是在这一个小地区里兜得转而已。什么是英雄?滚石乐队的米积架也是英雄,我不否定你们的能力,但是天天提在嘴上,岂不是很烦?」 

  「跟你一样烦,天天提醒别人你是大学生。」 

  「我可没那么说过,」我拉下了脸,「做大学生在我们家像呼吸一般的自然,我们家五个孩子,除我之外,个个是博士,那是你们自卑感作祟。」 

  「丹薇,你不会相信,我真是喜欢与你斗嘴。在我们这里,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上床的,另外一种是结婚的,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女人,丹薇,我心甘情愿的希望在放假的日子里与你出来大吵一顿。」 

  我斜眼看他一眼,井底下的一只青蛙。可怜的青蛙,等待公主到来,在它嘴上亲一下,好得使它变为一个王子。 

  他晓得这个故事吗?如果不晓得,也不打紧,但是他知道雷震子的故事吗?如果不知道,也不打紧,只是他们看不看书呢﹖恐怕是完全不看的吧﹖多么悲惨,不看书的人。最悲惨的是他们也许在想我:「多悲惨的人,不搓麻将的人。」 

  我笑了。 

  他说:「笑什么﹖」 

  「雷霆最近怎么了?」 

  「还不是老样子,一点事都没有,幌来幌去,偏偏怕人瞧不起他——其实还有谁有那么空去瞧他呢?故意装一副忙相,一会儿去吃饭,一会儿去打牌,正好象我嫂子说:「口袋永远只放着五毛钱。」 

  我隔了一会儿问:「你这个做弟弟的,也不帮他?」 

  「帮他?他还处处作一副要帮人相呢!」 

  可怜,三十六岁了,没有,什么也没有,不懂。什么也不懂。他那种英雄已经落伍了,落伍了。 

  雷霓说:「去年二月便说要去玻利维亚,快明年二月了,他去得成功,还得靠你做保人,他却去误信这种旅行社,他有朋友,什么朋友?一个人在发霉的时候会有朋友?他那种幼稚真使我烦。既然要走,也得准备一下,学不来西班牙话,也得学英文呀,他连『小妞,你长得好帅!』都不会说。」 

  我一点表情也没有。 

  「当初我不是没劝过他,要退伍,规定是十五年,为什么偏偏要在十年内退伍,现在政府不帮忙,什么工作也找不到,又是何苦来呢?转眼也蹉跎了四年了。」他看我一眼:「穷心未尽,色心又起。」 

  我还是沉默着。 

  「他对我说:他又碰到一个出来玩的小妞了,那日你在我车子里出来,我第一眼看到你,你记得我说了一句什么话?」 

  「『这么美丽的女孩子。』」 

  「是的,他走了眼,他出来见的世面也不少,可是没想到还有你这一种女人存在,他现在明白——」 

  我忽然说:「雷霆。其实他不如你们想的那样。」 

  「你的同情心太丰富,丹薇,他根本就是那种人,他老婆瞧不起他,他就出去乱玩,他以前交过一个女朋友,你不会相信她叫什么。」 

  「叫什么?」 

  「何莉莉。」 

  「同名同姓的也很多。」我淡然的说:「每个舞厅里都有何莉莉。」 

  「他们俩山盟海誓,要闹离婚,结果我那老兄回父母家一次,人家就另有新欢了,闹得一塌胡涂,又被我嫂子当场捉奸——」雷霓说。 

  「你嫂子兴致敢情好,喜欢看真人表演。」我笑。 

  「你不喜欢听我说雷霆的坏话是不是?」 

  「我不喜欢听任何人说任何人的坏话。」 

  「你非得自己去上当﹖」雷霓问:「你一句忠言都不想听?」 

  「我没有那么笨。」我说:「我不会上当。」 

  「我看你就有这么笨。」 

  「我们到底去不去跳舞?」我问:「你好噜苏。」 

  我们去希尔顿跳舞。结果我只与雷霓坐在舞池边看。 

  我穿一条白裙子。今年我在香港买的全是白裙子。 

  然后,雷霓说:「看到没有?那个就是何莉莉。」 

  我投眼过去。一个很普通的本地女人,廿七八岁,年纪也不小了,穿「缤缤」的牛仔裤与上衣,唯一的印象是腰非常的粗,要接受运动治疗,然而五官倒也端正。这几个女的,配起雷霆,真是绰绰有余,也许那个时候雷霆还有点钱。 

  雷霓说:「雷霆说她额头、鼻子、牙齿全是假的。」 

  我说:「你们两兄弟倒是无所不谈。」 

  雷霓笑,雪白的牙齿,那牙齿必然是真的。 

  雷霓问:「你如果跟我大哥泡,你的等级就会降低到她们一样。」 

  「是吗?跟你泡呢?你的等级又比你哥哥高多少?」 

  「至少我没有老婆。」他说。 

  「天下没老婆的人多得很。」我说:「你没这个资格。」 

  「你还是喜欢你过去的男朋友。」 

  我温和的说:「那个人从来没有把我当过女朋友,他只是利用了我一场,我知不知道他利用我?我知道得很清楚,我喜欢他。」 

  「我利用他会利用我这一点,好让我们相处了三个月,你听明白了没有?」我问:「你听明白了的话,请送我回去。」 

  雷霓咬牙切齿的说:「像你这种女人,非得有人把你强奸了不可。」 

  我们回去了。 

  过一天雷霆说:「我弟弟仿佛爱上了你,整天在家不停的骂你,这对他飞行情绪有很大的影响。」 

  「你们朝美国人拜一拜就没事了。」我嘲讽的说:「美国是万灵的。」 

  「你说话非这样不可吗?」 

  「非这样不可。」我说。 

  「我收线了。」 



  「收好了,你没事不会打这个电话,」我笑,「旅行社骗了你三千五台币,音讯全无,是不是?」 

  他真的挂断了电话。我也挂断了电话,拨一个七字,使电话不通。他需要懂得「上山打虎易,开口求人难」,没有一点忍耐功夫,那怎么行?他非得把我哄得好好的,开开心心,那么事情才有商量,就像唐以前那样,把所有的女人摔开了,一天廿四小时的哄着我,我不是不知道结局将如何,但是那个时候,只要是那时候,只要我尚有一个被利用的价值,那人便不得对我无礼。这是现实。雷霆活到这一把年纪尚且不懂,我可怜他。唐是比他聪明大方狠一百一千倍了,所以唐与我的买卖成了交,他得到了他要的一切,称心满意的走了。而雷霆,恐怕还要受好些子零零碎碎的气呢。 

  过了三小时我把电话筒恢复原状,雷霓来找。他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哥哥?」 

  「你们孙家真可笑,直把周府当马戏班,那个人都可以闹上门来,一会子是老婆,一会儿是小姨子,一下子是哥哥,现在又换了弟弟,丫头老妈子几时上门来?」 

  「丹薇,你明知他有要紧的事儿求你——」 

  「我不是及时雨,他老子要人填空档,他老子有空了,把我周丹薇一叫,我便乖乖的出去。他老子没空了,什么老婆奶妈小姨子的舅舅的小老婆跟人私奔了,要他调定,他电话也没一个,我是他什么﹖」 

  「我一不欠他人,二不欠他钱,凭什么我要为他服务?也不过是凭老娘高兴罢了,老娘现在并不高兴。」我冷笑。 

  雷霓沉默了很久很久,他说:「丹薇,你知道吗?你已经爱上雷霆了,你在吃醋,你气他没有为你离婚,你气他没有把所有的时间来陪你,你气他在有事的时候才找你,你像天下所有的女人一样,你吃醋了。」 

  我一头一脸的都是汗,「我爱他?我会爱他?」 

  「很难说,丹薇,你种种小器的行为,处处与他作对,都证明你爱上了他而小自觉,除非你肯心平气和的帮他这个忙。」 

  「这种激将法我听多了,雷霓,我断断小可能为他再跑一次香港人做这个保人,他的朋友多得很,哪个不好求,我才认识他两个月,他倒来叫我做这种麻烦事,你们一家子不觉得过份?况且我九月份要去结婚了,我不淌这浑水。」 

  「丹薇——」 

  「雷霓,说真话,你们两兄弟还真的带给我过欢乐,但是我们不是一条路上的人,我们只能够做个不关痛痒的泛泛之交,你这样求我,岂非叫我为难?」 

  「我们不敢求你,雷霆的处境你明白,我在电话里等你五分钟,你若说『不好』,我决不再来烦你,好嘛?」 

  我放下电话。 

  雷霆三十六岁了,雷霆没有工作。没有人看得起他。他不能去香港。他若失去了这个闯的机会,就只好这样子过一辈子。天上掉下馅儿饼来,凭他这年纪,再起油锅也太晚了。 

  我重重叹口气。 

  我总是想到他陪我去看魂断蓝桥。长得那么普通的男人,那管秃鼻子,瘦削的身材,这么平凡的一个人,拉他一把也是好的,他也拉过我一把,他的力气不大,也总算拉过我一把,他的小姨子小舅子,那些人何必去理他们,我只记得他请过我看魂断蓝桥,并且一直注意我有没有哭。 

  我并没有哭,我是不轻易哭的。 

  我拿起电话,我说:「雷霓?好,我明天走,后天回来。」 

  「丹薇,谢谢你。」 

  「不谢。」 

  「没想到我大哥混了一辈子,只有一个女朋友。」 

  「我不愿意做他的女友,」我说:「他低级趣味,而且口袋没钱。」 

  都是前辈子欠的吧,不相干的人要为他们做不相干的事。 

  我记得那时三四岁,坐在天井里,一个尼姑来化缘,指着我笑:「这孩子前辈子是和尚,挨家挨家的讨,这辈子慢慢的还,逐家逐家的还。」 

  当然母亲很不高兴,叫佣人把我抱得远远的,现在我有点明白了。 

  「丹薇?」雷霓问:「为什么不说话?」 

  「我不高兴说。」 

  「难怪他们说你怪。」 

  「雷霓,他们说什么,我管不着,我只听上帝一个人的话,他们若要瞧得懂我,还得再投过胎从新做人,打五岁起就好好读书。」 

  「你也太狂了。」 

  「我是狂,犯罪吗?」我反问:「我不趁着你有求于我的时候狂一点,我几时狂?这难道不是做人一贯道理?」 

  「何必呢,丹薇,你根本不是那种人,何必呢?」 

  「你错了,我根本就是那种人。」 

  「你是大大不同的,你有空决不打麻将,是不是?」 

  「有空打麻将?你这话简直是没辱了国粹,麻将不是有空打的,而是抽空打的。」我笑。 

  「你就是爱耍嘴皮子。」雷霓说:「说话没一点儿正经,叫人抓不到边。」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怎么样?够紧凑了吧?」 

  「我上你家来,我想见你。」他说。 

  我放下了电话。身边一本诗经,上面刚好是一首采葛: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彼采萧兮,一月不见,如三秋兮。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雷霓问:「你一天到晚在家,就是看这些过日子吗?」 

  我笑笑,倒也不见得,前天去买武侠小说,买到一套「多情剑客无情剑」,走出书店,踏着一条狗,差点没被狗咬死。我看的也有这种书。 

  「你为什么不找一份工作?」 

  「余不愿为五斗米折腰。」 

  「什么?」他烦躁,「你说话别像打哑谜好不好?」 

  我微笑。我是怎么一头撞见了这一家子的,真不晓得。 

  我轻轻说:「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理,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我又补了一句:「不过学开飞机也是很重要的。」 

  「你把话说明白了,好不好?明天你答应雷霆到香港去?」 

  「是。」 

  「几时去﹖我来送你。」 

  「不要这样以小人的姿态出现好不好?我最不欢喜人家送我飞机接我飞机的。」 

  「后天一定回来?」 

  「雷霆的事已经拖了那么久了,你不要逼我好不好,我说过做,一定替他做好。」 

  「你爱他吗?」 



  我看着雷霓,他一直不停的问我是不是爱雷霆,我的答案是「不」,肯定的不。我一生怀念的只一个人,因为这个人给过我三年平安可靠的生活。我一生人只爱一个人,因为我不认识他,我没有机会看到他的缺点。我不会爱雷霆的,我甚至不会爱唐。这是水准与距离的问题,非战之罪也。尤其是雷霆,我断断不会爱上他的,即使是逢场作戏,我也不会找他,我找唐。与雷霆真的有了男女关系,让别人晓得了,多么难为情,让别人看见了,那更不得了,人家不知道要怎么想呢,这么普通不起眼的男人,又是个挤公路车的。谁知道他开过十年飞机,为国家冒过十年生命危险呢?他脸上又没贴着招牌。人家只知道他是一个最最普通的中国男人。没有文凭,没有商行,没有家财,出入没有开林肯,身上穿著混合纤维衬衫,有时候一件衬衫三天不换,这么大热的天,想必有一股味道了吧。 

  雷霆以前也许并不是个英雄,但是至少现在是落魄了,人一穷志便短,站也站不好,坐也坐不稳,倘若是个有修养的人,也还两样点,偏偏他又不懂养生之道,一天一天这么的耗过去了,耗过去了,如雷霓所说,正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他空闲,他要装得比每个人都忙,仿佛接电话都没时间似的,这么可怜的一个人,真是令人诧异的,忽然我发觉我是的确活在社会上,我竟认识了一个缺残缺德的人。 

  从前也还是个英雄,很威风的吧,在他那狭小的世界里,恐怕是很兜得转的,保过台子,看过赌场,染过性病,后来从了军,居然也升了少校,派出去受过训,与洋妞跳过舞,带过「加美香皂」回来,分给女朋友用。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加美香皂。活在两个世界里,我们活在两个世界里。 

  他们那种缺乏礼貌,缺乏含蓄的社会,永远不说「谢谢」、「对不起」的社会,拉了一家子去捉奸的女人。然后又不肯离婚,拖着大肚子骂丈夫是忘八的女人。而这被骂的男人居然还天天回去睡,因为没有别的地方可睡,因为没有钱。 

  小丈夫不能一日没钱。 

  然而看魂断蓝桥的那一天,也还不是这样的。那一日他的语气是那么轻松,仿佛真要做拯溺员的样子。还有另外一日我为唐大醉,他注视着我的脸色,也还不是这样的。女人不可以帮男人的忙,女人宁可硬着心肠看男人溺死也不可以伸出一只手指。帮了他们,会被他们恨一辈子,因为他们的尊严没有了,男人就是那么奇怪。 

  这个可怜的男人,他到玻利维亚能做什么呢。连个洗碗端盆子的地方都没有,又同必离乡别井这么的去走一趟呢?回来了还是老样子,被他老婆指着骂,那时候多了一个孩子,他还是皮包里只夹着五角台币到街上去溜。真可怜的,因为他长得普通,而一般人多数同情美丽的人们,像CHE,死了这么些年,照片还被挂在墙上,因为他长得美,而雷霆,空霸占着这么一个漂亮的名字,似乎只有我一个人同情他,这个看大不大,看小不小的责任,居然莫名其妙的落在我的肩膀上了,而他还并不见情。 

  我决定不再想下去,再想头要炸开来了,凡事想太多是不行的,我决定躺一下子,正在这时候,电话却响起来。 

  我心情非常的差,脾气非常的燥,我取起话筒,我问:「谁?谁﹖」 

  「是我。」雷霆的声音。 

  「啊你。」 

  「请你帮我这个忙。」 

  「那得看我高不高兴。」 

  「你与她都是一个样子。」 

  我非常生气:「我跟她?她是谁,请不要把我跟别的女人扯在一起,别说是『她』,连公主皇后我也不屑。」 

  「我警告你——」 

  「你警告我?我会怕你吗?懦夫,你这个懦夫,徘徊在十字路口,小孩子还比你智慧——」 

  「住嘴——」 

  我们竟然吵起嘴来,我不想这种事情再延续下去。 

  我叹口气:「雷霆,你岂止是个懦夫,你连保护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不要说保护别人了,我太不明白你的飞机是怎么开上去的。」 

  他听到这里,先把电话挂了。 

  我再打进去,怎么打也不通,他显然不理这件事,真的做王八去了。到这个时候,我反而又可怜起外头那个女人来,这样的丈夫,还守着干什么呢,还不是早点走早点好。而我又是怎么样碰上这一家子的呢? 

  我跟小妹说:「以后凡是有人打电话来,都说我已经走了,离开台北了。」 

  「说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说到……东京吧,」我说:「东京可近一点。」 

  「任何人都说去东京?」 

  「是的。」我说。 

  我真的不愿意再为他们孙家服务了,这简直是把我当热面孔贴冷屁股的呆子吗?我真的呆到那种地步吗?恐怕也不见得,这件事情我是缩手不管了。 

  从此一个星期有多,我在家看「小戴礼记」。学学上总是好的,大学之教也,时教必有正务,退息必有居学,不学操缦,不能安弦,不学博依,不能安诗,不学杂服,不能安礼,不兴其艺,不能乐学。故君子之于学也,藏焉、修焉、息焉、游焉。 

  看来我绝对不是个君子。 



  凡有电话来的,小妹都说:「小姐去了东京。」有人问:「日本的东京?」 

  咱们家小妹是个不好相与的,她会说:「我是小妹,我也不晓得,也许是西伯利亚的那个东京。」然后电话便渐渐少了。 

  小妹说那个孙太太打过一次电话来,对小妹也诉上了半天,她说:「我跟你们小姐是见过面的,我们有交情,她要是再与我先生见面,就是耍我,要耍我,我没有那么好相处,我也晓得,他总是会有别的女人,但是跟周丹薇好,我不放过她。」 

  小妹沉默了一下,她建议说:「太太,你最好买一条最粗的狗链子,把你丈夫锁在家中。我们小姐在东京,你要不要她东京的长途电话号码?过几天她会自东京飞巴黎,咱小姐老说巴黎风景好,她住朋友家,孙太太,我把地址给你,你也好去巴黎散散心,陪陪咱们小姐。」 

  我在旁吆喝着,小妹才放下了电话。我说:「你是高中生!你跟这种三八没知识没头脑的十八流小跑龙套女混混去搭讪!」 

  小妹在我们家做工都快闷疯了,好不容易送上门来的十三点让她臭,她岂有不乐的,到底年纪轻,到后来,她说只有小孙先生不相信我人不在。我只笑笑。 

  有一日睡午觉。那是,因为看了惠子与庄子日「魏王贻我大瓠之种,我树之成,而实五石……」 

  之故,学好学上真是累,所以不觉不知竟睡着了。想想没有男朋友也好,无牵无挂的,爱睡便睡。 

  难怪唐爱混小应召女郎,大概也是无牵无挂的意思,可是他还又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总还是提着他,吃着飞醋,因为他情愿挑一个应召女郎,真是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但是打死我,我也不能承认爱唐,那么一剎那是有的,如陨星般。那么雷霆更是十万八千哩的路了,门儿都没有。 

  但是为了寂寞,我是那么眷恋着他们,男男女女,双双对对,都是并蒂莲花白头鸳鸯,只有我独独学问最好,出口成章也是个罪名,因为我处处表现着我自己,幸亏我的大学教授老是嫌我信心不够,不懂得如何表现。不一样的环境,不一样的人,不一样的时间,造成了不一样的幻觉,都是幻觉,我是多么的不快乐,整天躲在冷气间里,翻阅着书本,我是多么的不快乐,如果我喜欢搓小麻将就好了,对面邻居太太便是搭子。 

  然后我想到像施仙蒂这种女人,到了廿多岁还生着私生女,这种小孩过十五年便另是一条好汉,可以上电视去唱歌跳舞,或是找一个路子到香港去脱衣服,这种生命的浪费,这种生命在未成形时就该毁掉的,可是要我们去沟通她们的脑袋比她们来沟通我们还难。就算她们洒脱得不在乎,在一声「满贯」下孩子就落地了,但是九月来怀孕又岂是好受的,对于一个做生意的女人来讲,并且是一项损失:「小姐」的名义没有了,身材变了样,身边多个拖油瓶,另外再找男人也是很困难的吧?什么理由我都相信,别告诉我这是母爱,这种滥发表生命的罪名比谋杀还大,若真是个天真未泯的女孩子,误撞误打的倒了霉,那也算了,偏偏又都廿多卅岁的成年女人,我想破了头也不能明白这一等人。可是雷霆能把一个女人从这种家中娶出来做老婆,他们是亲戚呢。 

  于是经验告诉我:不要与这一等人来往,要闪得快。 

  我还是过两个月去见见我的教授同学们吧,他们才是一路子的人,奇怪的是,一种米竟吃出了这么多的人。 

  就在这个时候,雷霓闯进来了。 

  小妹在他后面一直乱叫,「小姐:要不要报警?要不要报警?」 

  我很诧异的问:「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 

  小妹跳脚:「鬼!他在楼下说是送米来的,我信了,把两道门开着欢迎着他呢。」 

  我说:「小妹呀,幸亏你不是住香港。」 

  雷霓站在那里说:「你去了东京?是吗?」 

  「今天刚回来,还没打算见客。」 

  「你根本没有离开过,是不是?」他消沉的问。他瘦了一点,掏出一包「八一四」,很努力的抽着。他不是一个难看的男孩子,真是。只是我心目中的男朋友不是这个样子,我心目中的男朋友是拉起一点裤管,真丝袜子上有一个小小的「狄奥」。我的男朋友至少要有一张以上的大学文凭,会懂得在世界一流水准的西餐或中餐厅里点完与吃完七道菜。 

  他们是一大堆椰菜,我已经认识了一个孙雷霆,椰菜认识一棵已经够了,那还能说是好奇,看看它们的生长过程,但是再与第二棵第三棵混就未免过份了,这种道理我怎么会不明白呢。我不是常常这样清醒的,只是因为我实在没有爱上他们兄弟俩。 

  「请不要再来了,」我说:「我不愿意认识你们这一帮人,你们给我太大的麻烦。」 

  「我的嫂嫂——」 

  「请你离去。」 

  「但是我爱你,你知道吗?」他转头问。 

  「很多值得爱的女孩子,去爱她们。你永水远不会有机会明白我,我们无法沟通!请离去。」 

  「你爱雷霆,是不是?」他抬起头,「他终于考进了航空公司,飞短程运输机,他已经搬出来住了,与其它三个同事合住。新生的孩子还是个儿子。他那月薪一万六其实还是不够。但是你爱他是不是?你与他说话的态度是不一样的。」 

  「我不爱他,我要告诉你多少次?我什么人也不爱。九月份我要去嫁人,因为他是唯一向我求婚而养得起我的人,目前我很空闲,但是我会得利用时间,我到天台去晒太阳,晒得棕墨色,有什么不好呢?」 

  「雷霆,他也爱你,是不是?」雷霓的声音忽然变成一种鸣咽,「他告诉我,在两年内他要设法赚点钱,然后到香港去看你。」 

  「你哥哥与你不一样,你们两个都被空军宠坏了,但是你与他不同,你至少还有一点点的天真,但是他,他只会利用人,我不信任他,一点也不,他不坚持离婚也不过是为了一样可以在外头玩,而且玩得更方便——任何女人都不便缠住他,因为他那个全世界最蠢的老婆会自动请缨,带着一大堆八婆出来把他已经厌倦的女人打发掉。他是一个小人,把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关系看得非常的透彻,但是因为小人太多了,都在那里勾心斗角,所以他也并没有混出什么名堂来。我会爱那样一个男人吗?」 

  雷霓看着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们一起去看过魂断篮桥,他告诉我你在戏当中哭了。」 

  「我一定是最好的,」我说:「这份信心我还有。」 

  「他也这么说。」雷霓说:「他说他配不上你。」 

  「很少人配得上我的坏脾气。」我说:「你可以走了,雷霓,快乐的飞,有时间看点书,别老与有英文名字而不会说英文的女人混。」 

  「我可否来看你?」他问。 

  「有这种必要吗?已经七月中了。九月初我便要收拾东西到英国去。你要知道,我并不属于你们,我不是这里的人,我不喜欢这块地方,我几乎觉得你们两兄弟是这里最最可爱的两个人了,但是雷霆令我失望,他是个懦夫,完完整整,百份之一百的懦夫,不,我不想见你们,如果你们再来,我唯有真的到东京逛去了。」 

  雷霓看着我,忽然他站起来,解嘲的说:「我常常记得那天你与雷霆到我们基地,小女孩子来看飞机,只是笑,不说话。你记得吗?下飞机的时候我扶了你一把,你趁势跳了下来。」 

  我把脸别转去,「我忘记了。」 

  「丹薇——」 

  「我在九月中要结婚嫁人了。」 

  「你真的忘了吗?」他问。 

  「我看上去像是忘了吗?」我转身问。 

  「你可以告诉我,你可以信任我,你爱不爱雷霆,爱他有爱他的做法,我会帮你忙。」 

  我动了真气,「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人,不管死活硬是要别人爱上你的哥哥,他不是一个值得爱的人,你很明白。」 

  「我知道,但是你的态度是这样半明半昧的。」 

  「那真是胡说,我避你们已经避到这个样子了!」 

  「正因为这样,你不会去避一个无关痛痒的人吧?」 

  「我不爱他,他与他老婆是绝配,两个人都出去玩,视归如死,然而还是一个个的生着孩子,带了大群女人出去闹,但是不肯离婚,明知她恨死了丈夫,丈夫恨毒了她,但是她不爱惜自己,拚着同归于尽的心,但是孩子还是一个个的生下来。」 

  「雷霆老婆的气色比一般新娘子还好,穿著她心目中时髦的衣服——真是绝配。」我摇摇头,「我只是累了,看得看累了,还是名誉上的损失,我很累了。」 

  雷霓仰着头叹口气,「要是五年前,谁会晓得雷霆能变成这样——」 

  「你也不喜欢他,对不对?」 

  「是的,我不喜欢他。从小他便是个混混,他是个没有宗旨的人,喜欢凑热闹,往廉价女人堆里钻。」他停了停,「我是越来越像他了,除此之外,我们还能做什么?」 

  「他可以学西班牙文,至少到了玻利维亚方便一点。」 

  「这里只有你一个人才会天真得相信他真要去玻利维亚。」雷霓笑,「他要去还会等到现在?那是说给你们听的——他并不是个失业汉,他将要出国了。」 

  我苦笑。 

  「你知道我的电话号码,有什么事,找我。」他说。 

  「有什么事,我才不会找你。」我说:「你罩得住什么?我能向你借还是问你赊?」 

  「香港人到底是香港人,真现实。」 

  我敬他一句:「台北人是比较好,『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自己的。』认识了人三天便可以万打万的借。」 

  「是那个胡太太吧?问你借六万你不借,问你借一万你也不借,所以她就到我嫂子跟前去嚼蛆了。」雷霓说:「这种女人……你若借了她,她还替你扯皮条呢。」 

  「我要的男人,她没法子替我弄来。」我说得很简单。 

  就是这样,他们走了,电话铃开始沉寂下来。我这个人也开始沉寂下来,非常的静,白天没事做,晚上睡不着,渐渐变成一个不见天日的人,半夜三更才开始工作。做很多的梦,这么多的人,永远没有见面的机会了,都把他们得罪了,因为我会经帮过他们的忙,他们认为在我面前再也抬不起头来,就是这样。可是因为他们的老婆没有帮过他们的忙,他们也同样的站不起来,怎么做也不对。最难应付的男人是一个没有事业的男人。 

  男人没有工作,也就是没有了他们自己,男人只有在工作岗位上才是最漂亮的,女人只有在被爱的时候才是最漂亮的,但是被一个没有灵魂、没有工作的男人爱着,又有何快乐而言呢?人前人后都抬不起头来。雷霆已经完全失去了他的朝气,这是最可怕的一点,八年不如意的婚姻使他变成一个小老头子,他没有钱,但是他不太介意别人出钱,到我这里来,他把八年来积成的陋习也带了来,开口便要茶要水要报纸——他自己家裹不订报纸,因为随要拆开的,订了报纸干什么?后来便进一步要香烟要水果,嫌冷气不够冷,随口便是:「我的小姨子,我女儿——」婚是要离的,止于喊喊口号,其实不过是挟离婚以自重,至少他老婆现在不敢喝酒喝到天亮才回来,现在是他天亮才回去。 

  可以想象得到他们夫妻过的是什么日子,唯有这么自私的女人才可以配这么自私的男人,他要我填他的空档,人前人后表示我是他的亲密战友——他即使再潦倒,也捞到一个红颜知己,且不是舞厅里歌厅里出来的女人。 

  我觉得失望,或者错在我自己,太坦白太真实,到一个男人知道这女人不会玩花样之后,也就没有兴趣了,我怎么能够告诉别人,都是这些人疯狂的来找我的呢?拚命的打电话,把我自被窝里挖出去,拚命的讨好,拚命的钉着不放,把三年内该花的精力在三个月内都花光了,我早说过,开头的时候都是一样的,眼睛里怜惜的目光,唐的,雷霆的,他们都一样。 

  今年冬天,我一定会想起唐,如河我们整个冬日都在一起、那么寒冷的天气,他穿著厚夹克与我在小巷子吃宵夜。然而再要回头想,比唐更值得思念的人还有,一直往回想,往回想,都是一个个的梦,新梦造在旧梦上,都随时会倒塌下来,将来也是梦,转弯抹角的,幢幢鬼影,我的世界不是他们的世界。隔一两个月要结婚了,但是一点喜气都没有,一点都没有。生活与现实脱了节,只有过去才是踏实的,因此十分怀念过去。 

  就这样—日子过去了。 

  高姨百忙中打电话来问:「怎么?一个男朋友都没有了?」 

  「没有了,经过你嘴巴,那还有什么剩的?」 

  「另起炉灶吧。」 

  「不行,我就像张爱玲笔下的捞女:『面皮嫩,脾气大,一上来便动了真情,根本不是干这 

  一行的好材料。』, 所以我还是静一静。」 

  「太静了。」高姨说:「我听说那位先生找到了工作,一万元一个月?搬了出来住?」 

  「是呀,一万元港币也没什么好排场的,一万元这一里的钞票——天天吃牛肉面。」 

  「你别这样子,你那场面再做大了,便只好做白相人嫂嫂了。」高姨说。 

  「我喜欢得很呢,介绍介绍。」我说:「白相人呢?」 

  「咄!小鬼,真把我当扯皮条的了。」 

  我闷闷的笑。 

  「离了这男人也好。」她一直不相信我与雷霆其实并没有什么,「否则你每况愈下,陪这种无名无姓的男人混,唐那件事是可惜了,程度的问题,他幼稚得是非黑白都分不清,你也不能一辈子带个儿子混,教得他伶俐了,他自己居功,另寻别的小妞去卖乖了,何况在你面前永远丧失自尊心?幼稚的男人往往喜欢比他更低能的女人,那么他才有把握占上风,在床上也威风点。丹薇,不能与没有地位没有事业的男人在一起,一个男人要是少了这两样东西,便会豁出去,跟你没完没了没缠住你吧?」 

  「没有,从来没有男人缠住我,」我笑,「也从来没有叫我再回去的男人,大概没有十分的把握,他们怕丢人,其实真叫了,也许一时冲动——不过天下男人女人这么多,何必重拾旧欢。」 

  「寂寞吗?」 

  「什么叫寂寞,与唐一起我是最寂寞,一天到晚抱住酒瓶说『长醉是良策』,连他都学会这句词了,我们俩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对方伤害得体无完肤,因为晓得来日无多,不可能是一辈子的事。」 

  「这位孙先生,他是根本没有自尊心的人,然而看到我这里没有什么甜头,我也没他想象中那么天真可爱,也就放弃我了。」我说。 

  「生了,她老婆生了,一个儿子。」高姨永远消息灵通。 

  「那岂不是好,」我笑笑,「一子一女为之好。」 

  「还玩不够,还是要搬出来。」高姨叹道:「男人!」 

  「这是没有程度的男人,我对男人还有信心的。」 

  「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没有了。」高姨说。 

  你相信缘份吗﹖凡是相信缘份的女人,都是感情上颇受了一点波折的女人,因为没有一路顺风得到她想要的,无奈何,只好相信缘份。高姨就是相信缘份的。我也相信,但是我怕等,在等的期间便陆陆续续的认识着男朋友,弄得千疮百孔,自尊心名誉与感情都渐渐消失,真是忘了是干吗来的。 

  我陆陆续续听到雷霆的消息。 

  不知道是怎么传来的,或老是我下意识的留意着。我已经好些百于没有出去了,打电话来的人绝了迹,一日早上电话铃响了,我取起床边的听筒,那边的一个人哑哑的声音「喂喂喂」。我吃惊的挂断了,电话铃又响,再挂断,再响,再挂断,始终我没有搭腔开口。初初以为是雷霆的老婆,后来觉得声音不应该是哑而是破,然后想起是那个借钱的胡太太,「喂」得有点心虚。雷霆的老婆来电话,那可是理直气壮的,仿佛我这边的屋租水电都是她在付,我是他们孙家的小老婆,就差没替我换个名字,改叫秋香或是小红。 

  我也不知道雷霆的消息是从哪里来的。我只知道他的工作并不顺心,他老婆带了一家子去他那里闹,讨赡养费,他百忙中居然给了他老婆一掌,他老婆撕破了衣服坐在地下一哭哭好几个钟头——完全像五十年前旧中国发生的事,你永远想不到他老婆其实是个摩登人物,高跟鞋,染头发,剃眉毛。可怜的中国女人还是要急需提高教育水准,否则外表再新,里头还是腐烂的,不必脱衣裳便一臭气冲了出来。 

  她是摆明了不让他过一天好日子,她死了还是他的老婆,碰到这种女人,也只好认了,他不让她乐,就干脆又辞掉了工作,什么瞻养费!仍然吊儿郎当的串门,混日子,这里借一点,那里借一点。 

  我后来真的去了东京,在银座一口气买七双高跟鞋,都是极高的,回来后在家中试穿著,一双双的学走。很小的时候我也常穿高跟鞋的,想到快要结婚了,有点回头是岸的感觉,将来要是丈夫不要我了,要跟我离婚,我一定答应的,不是为了他,是为了自己。这样想来,雷霆的老婆是个伟大的女人,她真的完完全全的牺牲了她自己,然而她除了这样的法子来消耗时间,又如何过日子呢﹖ 

  结了婚我便不回来了。这些人这些事,又一个个打入回忆的档案里,偶然翻出来作为写小说的题材也还是可以的。一个空军的自传——只因为他不自爱,也没碰到一个爱他的人,他堕落了。 

  我认为是堕落了。 

  从来没见过这么深仇大恨的两夫妻。不过临生养时,他还是送她进医院,还是签了名,他没有钱,她自己付的钱。然后他转头便去找女人。 

  真是堕落,一种兽性的堕落,她出院休养间还是会找机会跟他吵的,休养完了更壮更强,抱一个拖一个去坐在那里,半夜三更等他回来,等他带着个女人回来,然后再撕打吵闹。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下意识的注意着雷霆的新闻。但是渐渐我忘了他种种不良习惯,他平凡的脸。我变得非常同情他,至少他搬了出来,也找了事做,他并不如一切人所想的那么无用昏庸,我只想到那夜酒醉,他为我抹眼泪,他的眼神,他当时并不知道我不是为他而哭,不是为他而醉,慢慢的知道了,他疏远我。他曾经说:「我与你在两个月内讲的话,要比跟『她』在八年内讲的还要多。」这话我不能相信。当初有人看见他追求她,天天在一问叫喜临门的夜总会跳舞,他也写过情书,爱得死去活来。当初都是这样子。 

  唐当初为我卸下了一切女朋友。 

  当初。 

  当初。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我还是出去喝酒,喝得比谁都快活,心里像少了一样东西,像一口气缓不过来似的。又认识了一大堆人,对每个人都说:「久仰久仰。」其实并没有听过他们的名字,而且事后也不记得他们的名字。 

  我只觉得喝的酒是越来越坏了,从XO喝到三星,吞都吞不下,烧着喉咙—再喝下去可以练白光的歌。不过还是喝了。半夜回家,很想电话铃忽然响起来,是雷霆的声音:「你好不好?吃过饭没有?」 

  虽然他是个一无是处的男人,到底做人是不能这么势利的,至少他曾经几次三番的问过我:「吃过饭没有?」虽然他连付出租车的车费也没有,虽然买电影票的时候要我付钞票,但是开头的时候也还是好的,我往往只记得开头的那一部份,就像开头的时候,唐——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那已经是半年前的事儿了,天呀,怎么可以隔那么久?隔那么久还记在心中? 

  不过电话沉默着。打来的另外一些人,那些人是那么坚持,就像开头的雷霆,中午问:「你吃过饭没有?」因为我瘦。晚上又问:「你吃过饭没有?」我想我大概不会再见到雷霆,听到雷霆的声音了。 



  我们在一起,也有过快乐的时日,真的有过。我深深为他悲哀着,这庆大的一个城市,每个人都混得各得其所,只有他一个人这样的不如意。每当我坐在「最低消费每位两百五」的地方,我就会想起雷霆,想到他妻子骂他:「口袋里只剩下五块钱,他也敢出去走!这瘪三!」一个中年男人被老婆这样子歹毒的恶骂。一个中年男人连一点抱负与事业宗旨都没有,整天闲着,他没有朋友,他兄弟看不起他,他老婆恨死了他,我不敢理睬他,因为他实在不是个好人。 

  他是一个……不大有志气的男人。 

  我想到他平凡的相貌,普通得令人吃惊的一张睑,一点特色也没有,他对我说:「……我听人家请你最近失恋,心情不好,不然的话,你怎么会肯看我一眼?」 

  他说得太对了,因此十二分的悲哀,他整个人就是悲哀。 

  雷霓来了,他总还是朋友,我看看日历,快了!我就快要走了。很快就永永远远的见不到他们了,我的心肠软了下来,见到他的时候说话特别小心。 

  他问:「最近还好吧?」 

  「很好,谢谢,」我说:「大家都还好吧?还是照常去信陵?去多了也不怕腻?」 

  「真没办法,来来去去是这一帮人。你呢?好几次打电话找不到你的人。」 

  「出去了。」 

  「找到新的朋友?」雷霓说话也比往日平静。 

  我说:「我要是说,在我这种年龄,像我这样的相貌,把电话号码主动的塞给一个男人,这个男人百分之九十五会打电话来,你相不相信?」 

  「我相信。尤其是你这种个性的人,很少见,我们只有做情妇或是做老婆的女人,没有可以说话的女人。」雷霓燃起了一枝烟吸,「假如我养得起你的话,我愿意娶你。」 

  我苦笑,要是我心情好一点,我会说:「怎么见得我一定嫁你?」但是此刻我心情不好,我又非常想嫁掉了此残生,所以我不说话。 

  「现在跟你在一起的人……很有钱?」 

  「我不知道,但是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叫我付过一毛钱。」我说:「也不长久,他有老婆,而且怕老婆。」 

  「我知道你常常替雷霆付酒账。」 

  「也没有『常常』,但已经有好几次,男人是永远不可以给女人这种机会的。你哥哥没记住,你要记住。男人身边没有钱,干脆躲在家中看武侠小说好了,不要去招惹女人,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我笑。 

  「连你都这么说……」 

  「是的,其实我是小人中的小人。一个女人若学会了打麻将,至少君子一点。」 

  「我听不明白。」 

  「没有关系。」 

  「你的新男朋友——做哪一行的?」 

  我说道:「我从没有问过,我没有好奇心,我只知道我不会得罪他,他偶然叫我出去走走,如此而已?他也结了婚,他妻子下个月生养,他有一个女儿,跟雷霆一样。所不同的是,他太太对他很好,他也对她很好,因为他妻子什么也不是,比不上雷霆,有那种虚荣心,第九流的过气电视小明星也是好的,所以吃了这些苦。」 

  雷霓叹口气,「你怎么老跟这些人混在一起?」 

  「因为我寂寞,因为我身边也只经常看得到这些人,因为我并没打算要嫁给这些人,就是这样简单。」 

  「你永远不嫁人了吗?」 

  「九月就嫁了。」我说。 

  「现在是现在,现在你仍然寂寞?」 

  「当然。」我说。 

  「你嫌雷霆,是不是因为他没有钱?」 

  「不,是因为他不懂得尊重我。一有芝麻绿豆的事,他就走开了,有一次是最荒谬的,我答应了在家等他电话,他打牌去了,搭子是那个胡太太挑的,其中有你说的何莉莉,他居然从晚上七点打到第二天九点,而他老婆却在信陵喝到两点,我觉得他们顶有家庭乐趣,是绝配,我又何必夹在当中做傻瓜?我最记得是这件事,他喜欢把自己弄得忙不可交的样子,其实到底忙不忙——现在可忙了吧?」 

  「把工作辞掉了,才一万六千块一个月,他老婆却天天去缠他,他又辞掉了,听说是跟同事合不来,他总是忘不了他过去有多帅——其实又有多帅呢?退伍时才八千块一个月的薪水,花尽了也不过这样,因此只好拣色情的、低级的地方去麻醉一下,他很少有付账的习惯,最近常来向我借钱。」 

  「打算借到五十岁吗?」我漠然的问:「五十岁不死,打算这样到七十吗?」 

  「我不知道。」雷霓说:「他还是想去玻利维亚,我把他的证件拿来了,你最近去不去----」 

  「我不会为任何人做任何类似的事了。」我说:「你晓得我的脾气。」 

  「这是他唯一的生路了。」雷霓说道:「求你——」 

  「他的朋友那么多,为什么一定要寻着我,我跟他没有这种交情了。」我不耐烦的说:「我已经为他做过一次,他不信我。」 

  「飞机票我出,算是我的面子。」雷霓说。 

  「任何人没有这个面子,」我说:「我现在急需静养,我没有这种时间来回奔波,飞机要是摔下来了,我怎么向世人交代?我厌恶你哥哥那种事非不明的态度,我也厌恶你嫂子那种盲目的凶悍,我想与你们完完全全的切断,我不后悔认识你们,但是你们实在替我带来太多的麻烦,很原始很幼稚的麻烦。」 

  雷霓不响。 

  我说:「我只喜欢霸道的、阔绰的、旁门左道、懂得享乐的男人,即使跟在他身后看他推牌九也是好玩的。我自己的烦恼也很多,我不想把事非再招到自己头上来,活在这世界上,人都是可怜,都是苦的,我不希望再见到他这样的人。」 

  雷霓把一张飞机票与证件放在桌子上,他说:「你随身有出入境证,没有人会比你更方便的了。」 

  我转过了头,他站起来,「你这样子下去,也不是办法,谁敢追求你呢﹖你不应该回来的,在外头,也许机会比较多一点。」他停了一停,「我没有资格教训你,我只希望你能帮雷霆的忙,你替他想一想,他有自卑感,他想避开你,他心里何尝不想念着你,但是你与他却这么格格不入。」 

  「我不想研究他了,」我说。 

  「我替你庆幸。」他忽然之间也很消极,「你的世界那么大。」 

  「是,但是我的内心世界还只有那么一点点。」 

  「你会找到你要的人,绝不是我们,那应该受过高深教育、良好家教的人。」 

  我抬头看着雷霓。 

  「愿意跟我出去吃饭吗?至少我没有太太,我太太下个月不会生产。」 

  我笑了。我与雷霓出去吃饭,大家都有点拘谨,因为感觉上好象不止是第一次出来,因此觉得不好意思,我叫了酒喝,我们闲谈着。我第一次发觉他是一个很能说话的人。 

  雷霓说:「你怎么可以在短短三个月内重复一次?这个男人也是有太太的?也是太太下个月再养小孩?」 

  「嗳,社会风气坏呀,真没办法,」我笑:「太多我们这种烂女人,有事没事去勾引别人的丈夫,破坏别人家庭幸福。这种故事写成了小说,会捱骂的。」 

  「你喜欢他吗?」 

  我摇摇头。 

  「讨厌他与讨厌雷霆一样?」 

  「我不讨厌人的,真要讨厌,那该是我自己。」 

  「他对你很好?」雷霓问。 

  「我不知道,我才认识他一个礼拜。」我说:「他说我像他以前一个女朋友,不过那个女孩子背着他偷偷跑去美国嫁掉了,我心里想,到九月份,如果我还认识他,我也会背着他偷偷跑去英国嫁掉,同样的故事在他生命中发生了两次,也在我生命中发生了两次,年纪老了,坐在摇椅上想想,一定是可笑的?」 

  「他喜欢你吗?」 

  「多多少少有一点,只要我装得好,只要我狐狸尾巴不要露出来,我想很多人会喜欢我,真的,不然他不会来约我——这么多的女人。」我落索得不得了。 

  「还是常常喝酒?」 

  「是。常常。」 

  「他今天有没有约你?」 

  「我不知道,我不在乎,再好的男朋友我也拥有过,之后我就不大在乎了,来者自来,去者自去,血还是吐的,心还是伤的,既然成了习惯,也不太注意。得而失之,思念复苦。不要得到,不存在的人是失不去的。」 

  「很消极。」 

  我侧侧头,想到「一蟹不如一蟹」这句话,笑了起来。 

  想到跟每个人出去,都那么刻意的化妆,化妆要看不出来才算是最好的化妆,然后再选衣服穿,满橱的衣服,有些是穿过的,有些是没穿过的,有时候简直迷糊极了,不知道约的是谁,男朋友换多了,也有这样不好,仿佛是没有感情的,谁都一样,我只是想有人陪陪,我还是我,谁牵着我的手都不要紧,打扮也是为自己。 

  男朋友与女朋友总有点分别,跟女朋友上街随便捞件衣服,穿上就走了。男朋友不一样,对他们真是累。我希望有个长期的、固定的男朋友,专门取悦他,但是雷霆实在太不合作了。 

  「你在想谁﹖想雷霆是不是﹖」雷霓问。 

  我笑了一笑。 

  「你常常想起他?」雷霓问。 

  我点点头。 

  「你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 

  「我是最随便不过的,」我用手撑着头,「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我朝思暮想的人,想到后来,根本不知道想的是谁。」 

  「但是你从来没有想过我吧?」他问。 

  「想你的人太多了,」我说:「像你这么年轻有为的人,来不及要精忠报国,你跟你哥哥不一样。」 

  「我们把雷霆叫出来好不好?」他问。 

  我摇摇头,不要。看到他就不稀奇了,他是最普通的一个人,常常穿一件普通的花榇衫,一条不大不小,总是短了三吋的裤子,过了时的思想,过了时的打扮,最不能忍受的是过了时的头发,他那一头头发——整个人落后了十年,即使十年前每个人都还比他进一步。但是我为他还真的动过气,吃过醋,卖过力。我是越来越懒了,现在有人约我,我就化好了妆等,没人约,就睡大觉,当然耳朵还是在注意着有没有电话铃声,可怜,到底也不像从前那么为雷霆了,我一定是把他当作了唐的替身,我是爱唐的。雷霆,他真是浪费了一个这么好的名字。「去把雷霆叫出来好不好?」我还是摇头,头有点昏,酒使我的头重,酒往往是这样的,酒的力量是不容轻视的。 

  「唐,」我说。说得很轻,故意说得很轻,好让任何人都听不到。我不要人家听得到我在叫谁,我只是叫「唐」,唐既然听不见,别人听不见也不打紧。他是不会听得见的了。我深深的叹口气,伸个懒腰。不是每一个喜欢的人,每一样喜欢的东西都可以得到的,不。 

  「你累了?」雷霓问。 

  「差远呢。我们要喝到打烊,然后再喝到宵夜。」 

  「你有这个兴致,我就陪你。」雷霓道。 

  我笑着:「谢谢你。」 

  是的,那一日我喝醉了,但决不会是为雷霆喝醉的,那是为了唐。如今唐也淡忘了,只有在深夜,我会想起他,想起他说过的话。 

  ——不,我不让你走。 

  ——你是不是有了孩子?你不能熬夜呀。 

  ——帮我抹家俱的灰尘?各位观众,这就是爱。 

  ——你走了我怎么办?好,丹薇,你走,你把地址留下来,我工作完了,我马上来找你,我这飞机票还付得起。 

  ——你不相信我?你以为我钉着你是因为你比舞女新鲜?我们下午就去公证结婚。 

  ——你来看我,我一想到我的工作是这么丢脸,我的眼泪就下来了,你不要走。 

  ——她们都不在了,真的,那个舞女我听到她的声音都怕。那个电视台的那个,不用提了,她叫我付她两万这里币值的家用,还要三年内不怀孩子,她还打算玩多几年呢,笑话,我要是真娶了这种人,不叫她生孩子她还能干什么﹖我只值两万块﹖口气太小了,她拿去零碎卖吧,我跟她说,我是不会供养她弟弟念中学的,我的新女朋友的弟弟是大学教授。混她的蛋去。 

  ——丹薇,你真是越看越漂亮,有学问有修养的人一定如此。 

  ——我现在才发觉,洋娃娃是不经看的。 

  ——你出来好不好?出来好不好?我等你,你出来好不好? 

  ——你有没有想我。我回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第一个电话打的也是你。 

  ——不要去洗头,你走了那我怎么办? 

  ——你穿这件小皮夹克与小帽子,最好看了。 

  ——我病了,我想你,你马上来。 

  ——一切开销你不必担心,你跟着我,将来的事是不知道的,你家里是个暖窝,但是你总有飞出来的一天吧?你为什么不鼓起勇气跟我呢? 

  ——我泡茶给你喝。 

  ——你永远是这么潇洒。 

  雷霓问:「你在想什么?」 

  我温和的抬起头,「没有什么,一些过去的事。」 

  ——这洋娃娃漂亮吗﹖你喜欢吗﹖这条毡子我买急了,一面红的,一面是黄的松鼠,我马上又看到一条,反面也是红的玫瑰花,真该买那一条的。 

  ——我们一起过年,一起去看妈妈,一起拜祖先。 

  ——我穿哪一件衣服拍照好﹖ 

  ——我跟你真谈得来,我只寄了一张甫土卡,给你的。 

  ——你怎么可以写那样的诗给我?我在飞机上,拆开来一看,我马上哭了。 

  雷霓问:「你在想什么?」 

  我抬起头,微笑:「没有什么。」 

  「你在想一个人,是不是?」 

  我但笑不语。古龙的武侠小说中说,男人喝醉了酒,会想女人,想很多很多的女人。女人喝醉了酒,却只想一个男人,永远是把她拋弃掉的那个男人。 

  唐是拋弃了我,在感情上面是没有自尊心的,我不介意。我只是奇怪,现在谁陪他聊天,谁陪他听洛史超域的歌,谁能够那么了解他如我,谁陪他说英语与意大利话,谁﹖上床的女人是要多少有多少,但是他的精神生活呢?大概他是不需要精神生活的吧。我真的不该再想到他了。 

  我想到雷霆,他向我诉苦,把每一样事情都告诉我,他不务正业的小姨子,那小姨子的几个姘头是谁,如何养的私生女,与他的女儿只差三天大,给我看照片,一般是秃瘪夜壶面孔,生命的浪费,整容院未来的大主顾。他又说他结婚的时候家庭是如何的反对——本地人都是没有教养的粗胚。他老婆怎么随街吵架撕头发打人。他以前的情人看到他老婆动都不敢动,但是那情人离开他之前还能伏在他膝盖上哭一小时。 

  什么都说了。 

  他岳母怎么凶悍,说屋中家俱是女儿买的,要完全搬走。 

  什么都说了。就是没说当年当空军的时候有怎么样的抱负。 

  他的壮志——如果有过壮志的话,渐渐被他的老婆他的岳母他的小姨子磨灭掉了。大概也没有壮志。他的标准不会高,他的美绝对不是一幅榭高尔的画,而是电视上头做洗头水广告的女人。 

  他什么都说了。我默默的听着。 

  我是很礼貌的一个人,一种淡漠的礼貌,住英国住了那么久,又从来不去唐人街,学也学会了。大家都很同情他,人们的同情心原是丰富的,但是谈到惹事上头,去助他一臂之力,那是很难的,长贫难顾,渐渐同情便成了茶余饭后的取笑资料。 

  连我都想笑他。他说:「今天你像一块玉。」因为我穿了一身白衣。 

  我应该答:「不不,你太太才像玉,『白玉老虎』。」 

  但一时反应没那么快。 

  我老记得他身上颜色与花样暧昧的土布料衬衫,真看不惯。我一直喜欢男孩子简洁明朗,白色纯棉的T恤,深蓝厚实的牛仔裤,巴利皮鞋。我喜欢漂亮的男人,但现实上的人都是千疮百孔的。 

  我有点醉意,想回去了。 

  雷霓伸手来扶我的腰,我拂开他的手。 

  我说:「我不是圣女贞德,但是我对你实在没兴趣,你到杏花阁去找一个吧。」 

  他气了!他说:「我没钱!」 

  「没钱就玩蛋去。」我说:「再见。」 

  我挥手叫一部街车走了。在车中被风一吹,又觉得后悔,与唐闹翻,是因为他后来看我不顺眼了,我完全是被动,但是与雷霓这种人……又何必呢﹖算我沦落了好了,连这种人都可以与我打交道,但是又何必与他一般见识。 

  到家睡也没睡好,第二天一大清早去划飞机票,下午就到香港,替雷霆签好了证,一口气又在大班廊买了七双皮鞋,三双是金色的,四吋高,然后又飞回来,花三十小时。我立刻以限时挂号信把一切文件寄到雷霓那里去,希望这个土包子看得到里面玻利维亚代办处盖的章,我注明了车费若干,签证费若干,公事公办。算我是欠他的,上辈子我是和尚呵,挨家的讨,所以这辈子要逐家的还。 

  还清楚了之后我自过我清淡天和的日子。 

  但是电话铃是永远不再响了。 

  我跟每一个男人出去,开头总是高高兴兴,总觉得要比耽在家中强,但是一见到了他们,气便上了心,哽咽在喉头,益发觉得自己落魄,怎么可以跟这种人在一起,这种人以前哪有份量进我的眼角,如今竟要打起笑脸敷衍他们,把他们当大爷看待,一不高兴,还得受他们的气——「送你回家好不好?既然板着脸,回家好了。」他们居然敢那么说。落魄了。 

  回就回好了,他们所做的他们并不知道,这帮愚昧的人,白糟蹋了我的名字。然而我的名字,我仰天叹一声,我的名字。一个女人的名字要来有什么用呢﹖一个女人要的是好丈夫,好饭票。一个女人呵。 

  我在家夜里起来走到这边走到那边,没有一夜睡得着,天亮了才关紧了窗户睡,全是乱梦。 

  忽然被电话铃惊醒了,伸手乱抓话筒,一时间没清醒,以为是唐,半夜只有唐,那时候我还有工作,他并不管我死活,五点钟要拖我起床陪他说话。 

  等我抓到话筒,人也醒了,非常的辛酸,隔这么久了,睡里梦里还忘不了他,唐。若将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但是唐,你有心吗? 

  我看看钟,下午三点半,那边喂了好几次。 

  我也说:「哪一位?」 

  「孙雷霆。」 

  我没有惊奇,他总该来谢一声的。他说过他习惯打电话先报名字,在军中养成的习惯。好久没听到他的声音,却没有兴奋感。 

  「我是丹薇。」我说。 

  「我在飞机场,我的飞机五点钟开走。」 

  「顺风。」我说。 

  「谢谢你。」 

  我冷笑一声,「谢一声就有人替你办这种事,我谢你十声如何﹖」 

  这次他没有挂电话,他学乖了,他还耍什么宝?他还有什么我是不知道的﹖ 

  「你要我怎么说话呢?」他问。 

  「只是希望你珍惜目前的一切,不要好高骛远。你是一个最最普通的人。」 

  我说,「开飞机也不过是一种职业——而且是酬劳很低的职业,当时用不着耀武扬威,事后也不必摆死人架子。如果你一开头就把我当朋友,你不会迟到早退,你不会把我扔在信陵与你的朋友周旋,而去你的旧情人打牌,你以为那是帅吗?那是瘪三做的。从那天开始,我失去了一切对你的尊敬,你不必谢我,你给我的麻烦也不止这一趟。」 

  「……当初的电话,是你自己抄给我的。」雷霆答。 

  「你还是不敢抬起头来做人,你还是逃避现实,你做人还是没有肩膀,难怪你老婆说你不是坏,是下流,电话给你,你一定要打﹖有机关枪架在你脖子上吗﹖我叫你去跳楼你去不去﹖我叫你去把包里所有的钞票取出来你肯不肯﹖我让你把颈上那条金链子解下来你肯不肯﹖你那么听我的﹖有一次我手袋里的四十块是不是你取走的?是不是?」 

  他终于又把电话挂断了。 

  我叹一口气。 

  这个人。 

  但是我没料到他会上门来。 

  我正躺在床上,门铃却响了,我披上睡袍去开门,门外站的却是他。我呆住了,一时间没有反应。 

  他简单的说:「行李已经进了飞机,我还有半小时,有话跟你说,也想见你最后一次面,我以后是不会再回来的了。」 

  我看着他,他那么丑的脸,丑都丑得一点特色也没有,但是这么久没见他,那么有亲切感,我的眼泪簌簌的流下来,不知觉的流下来。 

  他进屋子坐下,我也在他对面坐下来。 

  我听到我自己的声音缓缓的说:「有一个制片告诉我,他要拍一部时装片,拍一个女人的不幸,她所爱的人都死了,父亲、母亲、兄弟、爱人,然后她认识了新的男朋友,结果连那个人也死了。这个幼稚的制片以为死别是人间最悲痛的事。其实死了人,心也跟着死了,生离,离开了也算了。最最痛苦的是晓得这个人就住在这附近,晓得他在干些什麽事,但是他不愿意见我,因为他不爱我了。」 

  「这人不要看见我的脸,不要再听见我的声音,他把我一笔勾销了,然后他老三老四的告诉我:『男女的缘份,便是这样,有女人在我身边,请你别噜苏。』这才是最痛苦的,你懂得吗?以前你一直说听不懂我的话,这次你懂了没有?」我说。 

  雷霆点点头。 

  或者不久之后,他又会去告诉另外一个女人,临别前我对着他哭了,人总是爱不停的往自己脸上贴金,尤其是失意落魄的人。 

  「丹薇,我愿意爱你,但是你不是一个容易被爱的人,一个男人总要有一点自尊心,我不能多说了,我这次去,两年内我会来看你,但是约在别的地方,她不肯与我离婚,又不肯让我过一日好日子,我只好离开,给我两年的时间,你要是结了婚,我请你们吃饭。你要是没结婚,我希望你再让我从头开始,我知道你对我的心意。」 

  我的眼泪缓缓流下,他不知道,还有一个半月我就要嫁给别人了。 

  「再见,丹薇。」 

  「再见。」 

  「我没有办法不谢你,我何尝不知道我没有半个朋友,我越是躲他们,他们越是瞧不起我,你也当明白做男人的苦处。等我明白跟他们混下去,他们更看不起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已经把他们得罪了。我怕整天跟着你,他们会笑我,我是懦夫,你说对了,我确是配你不起,我没有职业,我有太多的牢骚,但是我希望你给我一个应允,让我两年后再见你一次。」 

  我点点头。 

  他说:「时间到了。」 

  我又点点头。 

  「我要走了。」 

  我开门让他走。他忽然紧紧的拥抱了我一下。然后就下楼去了。他没有要求我去送他。 

  唐一直要我送他飞机。 

  ——这是我妈妈,看,她去做咖啡了,她头一次对我的女朋友这么好。 

  ——我去几天就回来的。 

  ——糟,忘了打针……喂喂喂,丹薇,你别像个妈妈好不好,带着我急奔,我知道在什么地方呀! 

  ——我不用带这么多钱,这三百美金也放在你那里。 

  ——等我回来,快点找房子。 

  ——亲我一下。 

  我倒在床上。 

  乐事回头一笑空,我能失去唐,我就能失去任何人,已婚的,未婚的,丑的,俊的,反正我要的人是永远不会出现的了,我愿意迁就的人还反而不要我。 

  我不相信我感情真有这么丰富,相信不过是寂寞难当,心意无托,聊以遣怀。 

  睡吧睡吧。明天又是另外一天,谁知道会碰到什么事。 

  雷霆走了。 

  他走了以后,一切静默下来。他老婆小姨子都不再来骚闹,有点寂寞的感觉。我那小妹也说寂寞,要不做了,她一个人在客厅看电视,我又不准她把声音拨大,她静得要爆炸,跟我说要辞工去。 

  我不喜欢勉强任河人做任何事,随她去了,天天吃果酱面包牛奶,累了便睡,睡不着吃安眠药,醒了做点工作,我很羡慕雷霆那家庭,那么闹烘烘的,你方唱罢我登场,充满一大堆歪歪斜斜浪费的生命,打架争吵,丈母娘也参加一份,泼辣的,活生生的,血肉横飞的,这才是真正的活着,麻将声,吆喝声,各式各样的人塞满了一间房子,来往的朋友都是染头发剃眉毛、歌女、舞女、与男戏子同居的,多采多姿,逛街喝茶——我几乎愿意与这个女人调换位子,我知道,要是她是我,唐除非得杀了我,把我卸成八块,才能脱离——他的心在谁的身上有什么关系,反正离开了他没好日子过,干脆同归于尽,大家都不得好好的活,可是我忘了一样,唐有钱,雷霆没钱。唐可以飞得掉,雷霆只能在街上幌,恐怕这办法是行不通的。 

  后来到九月我结婚了。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离开了,我甚至没有告诉雷霓,他也只不过是粗人,永远不会明白。 

  结婚分很多种,不一定为恋爱,很少为恋爱,我只知道到了结婚的时候,便需要结婚,为此飞到英国。 

  婚礼很简单,登记、注册,我并不赞成请客,没有不能,我在失意的时候不要别人看到,对一些人,结婚是一生人最光彩的时刻,对我来说,事情并不如此。 

  我并没有得到我所要的。 

  我很怅惘。这是任性的结局﹖如果我从现在开始洗心革面,事情还有没有救? 

  自暴自弃,把自己当一片萍叶,还是运用意志力来战胜一切? 

  我此刻意志崩溃,什么力都拿不出来。 

  就这样结婚了,我摇头,真没想到。 

  婚后生活没有什么不同,我还是率性而行,自己做自己的事。 

  我独自往剑桥。 

  我通常在公园里散步,在河塘边一坐坐很久,我很寂寞,我很习惯寂寞,英国根本是个寂寞的国家。 

  我坚持不肯生孩子,我虽然没研究过优生学,但是我深觉社会上少一个仆役是没有遗憾的。他们家四兄弟都是唐人街的侍役,妹妹是家庭缝牛仔裤的,名为英国人,没有一个能说英语,但是在英国活得风调雨顺。 

  我不知道是怎么嫁过来的,但是我知道结局必然如此。我一直没有碰到过好的人,可以选择的对象,这一次势不能不嫁一次,因为父母亲看我不入眼,我又不想自杀谢世,所以我来了。 

  自剑桥回来,我说:「我想离婚。」规定百份之七十五的收入是我的赡养费,但是那几百块港币要来做什么呢?积少成多﹖ 

  丈夫一贯沉默的坐在那里,他不是沉默,他根本没有说话与办事的能力,他只知道拿着本子去点菜,问洋人要吃三号还是廿四号,三号是糖醋排骨,什四号是虾饺。 

  我们并没有同过房,我一直在酒吧喝酒,找年龄相仿的大学生说笑。 

  他忽然问:「你为什么这么远的路来呢?」 

  问得真有点意思,这大概是他一辈子最有意义的一句问话了。 

  我因此老实的答:「因为我走投无路,穷极无聊了。你想想,以我的身份经历,我会真的心甘情愿嫁给你?我来了,你损失了什么?你只有赚的,你们家再过一百年,也未必有个大学生出现。我走了,你又损失什么?你给过我礼物还是给过我聘金?」我喜欢说这种残酷的话,因为世界对我残酷。 

  他要张口。 

  「别跟我说感情,我可以跟一只猫培养感情,但对不起,不是你。或者我们如果比较有钱,可以过得容易点,我不打算住一辈子的青年会。」 

  「我们可以回香港。」他说。 

  「回去干吗?托盘子?香港我有上千上万认识的人,对不起,我不能与你在香港同时出现。」 

  「你——看不起我。」 

  我诧异的问:「你才发觉吗?」 

  我一个人回香港,没有人送。我在英国过了大半年,很麻木的日子,但是我喜欢那些公园,那些被养着的鸽子,我顶喜欢英国。不过我实在无法与他相处。他把他的收入说高了一倍,又说父母亲会开设一间店给我管理,又说可以分期付款买一层舒适的房子,又说他在念夜间部,很有进步。 

  每个人都会说谎演戏,真是奇怪,每个人都会这样。 

  我并不后悔来这次,至少这也是一次机会,咱们这种自动在社会上抢口饭吃的人,是不可以放弃任何机会的。 

  他并没有留我,也并没有说「我希望你快乐」这些话,他就跟他自幼长大的环境一样,剥落的墙壁,骯脏的座椅,就跟那些中国餐馆一样,他的个性就像那些廉价的不锈钢餐具。 

  我始终还是没有恋爱过,即使结了婚,也还没有恋爱过。小时候爱得太多太激烈,像银行存款一样,用得光光的,现在需要动用时,已经花光了。 

  我并不后悔,最后一笔款子是用在唐身上的,我也并不后悔。离了婚我走了。 

  他向我说再见的那天打扮得很整齐,旧的牛仔裤,T恤,高高瘦瘦,可以称得上英俊,谁知道呢?被某一个大导演发现了,他也许就是个大明星,大明星不都是这出身吗? 

  唐说——我演不好戏是因为我念了大学,丹薇说的,所有初中以上程度的人都不会听国语片导演的话。 

  (他曾经爱过我,我不后悔。) 

  唐说——丹薇说我要头发长才好看的。 

  (他曾经爱过我,我不后悔。) 

  雷霆说:「丹薇,握住你的手,就像握住一块玉一样,丹薇,两年后我赚到钱了,我到香港来向你求婚,我会跟你父母说:我姓孙名雷霆,中国四川省人士,无不良嗜好,现欲向周家求婚配,我会拉着你的手去见父母。」 

  我也并不后悔,至少我听那个话的时候我是愉快的。 

  我一向不去把人家的话分甄贾,只要我听着舒服,我便心满意足。什么叫真?什么叫假。那时候他是真心的,我懂得安慰自己。 

  我不会忘记他们,雷霆那略带酱色的脸,他矮小的身材,他扁平的鼻子,但是他会告诉我,他怎么样子教新的飞行员升空,他有三句口头语: 

  ——帮帮忙好不好? 

  ——你这样累不累? 

  ——喂喂那个谁,没有人是这样做的。 

  如果在早十年碰见他,一定不一样了吧。他可以教我飞行知知识,我会笑嘻嘻的给他看词:「如今不恨伊相误,只恨来何暮。」 

  我自小被视为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我喜欢美丽的男朋友,但是丈夫不在此内,丈夫要实实惠惠。但是我没有碰见一个这样的人。我给了我丈夫九个月,他还是把我搁在青年会里——我自己付的房租,我认为一切解释都属于多余的,他的能力只有那样,把机关枪架在他脖子上,他还只能够那样。 

  我回了家,带了一箱大衣与巴黎买回来的纪念品。我们还去过一次巴黎呢,算是渡蜜月,不算是最坏的一次,因为我根本不去理睬他。看一部电影,他说不好看,看不懂,到美心去吃一顿晚饭,我点七道菜,三种酒,他说不好吃,他吃不懂。到了三个美术馆,他说不好看,看不懂。我自己拿着画的名信片及瓷器,怕他摔坏了。我又买了好些衣服鞋袜,回来的时候,白袜子金色鞋牛仔裤,白色套头毛衣,他说怪,他又看不懂,像一切人一样,他看得懂白板红中。 

  我沿着亚历山大桥走,他累了,回去睡觉。我一个人又走上凯旋门,看着香舍丽榭大道,看着星星广场,风温柔而浩浩的吹下来。然后我去红磨坊看了一场表演,夜间迷了路,一个警察带我回小旅馆。 

  要这种丈夫干什么呢?这种丈夫。 

  回到家中,大概是下午两三点的样子,阳光很好,激起了无数的金色的灰尘,我把行李一件件取下出租车,阳光晒在脸上是滚熨的,出租车开走了,我把行李分件抬上楼。 

  忽然之间我的眼泪簌簌的流下来,心中却没有一点悲伤,连眼泪都是滚熨的。 

  以前是不同的,以前前呼后拥,有人为我打点着一切。那是咸丰年的事儿,现在只靠我一双手,一对脚。 

  我花廿分钟才把箱子完全抬上去。 

  雷霆问:你的家俱不停的换样子,谁帮你的忙? 

  谁﹖ 

  都是我自己。 

  我恨全世界的人,全世界的人也恨我,我无法再生存下去,但是我必须要活着。也有快乐的时候吧,在罗浮宫又见到米罗的维纳斯,真想说声:「嗨,我又来看你了。」 

  但是一转头,只看见一张痴呆的面孔,我的丈夫。我的蜜糖是他的毒药,这样子的两个人可以结成夫妻吗?我不认为可以,所以我离婚了,回来了,要是钱多一点,生活也许会容易得多,我俩可以白头偕老,我做我的事,在我的天地里,他可以有他的自由。但是我们两个都穷,大眼尽对着小眼,没什么好看的。 

  我躺在床上,躺了十分钟,书桌上都是一叠叠的杂志书报。我起来服镇静剂,然后整理衣服,该挂的都挂好,该折的都折好。 

  他们说——丹薇是有洁癖的。 

  但是唐呵,你现在的女友是那么脏,那么垃圾。你们的记性都太坏,我的记性却太好。 

  家里面新的佣人说:「小姐回来了?」 

  「回来了。」 

  「要吃什么?我去弄。」 

  「不饿。」 

  我累了,我想睡,我洗了澡,重新倒在床上。 

  不知睡了多久,电话铃响了。 

  我不自觉的把手按在话筒上。唐打来的,一定是唐,一定是唐,他要叫我出去,他要见我,他会蹲在楼梯角处等我,我问他怎么知道我回来了,他说:「我天天打电话来问呀!」 

  我哭了。 

  那边的声音是雷霓。 

  「丹薇!」雷霓的声音。 

  我不出声。 

  「丹薇,有朋友看见你自飞机场出来,告诉了我,丹薇,你去了好久,信都不来一封。」 

  我还是不出声,我要听的声音,是永远都听不到了。 

  「丹薇,我只要告诉你一件事,你镇静一点。雷霆死了。」 

  「什么﹖」我没听清楚。 

  「雷霆死了,摔死的,在玻利维亚附近拉柏兹的山上,他开着一架旧式的军用机,里面载着过重的货物,多数是罐头食物,不知怎么,摔在山谷里去。什么也没找到,只找到一大堆罐。」 

  我听着,我的安眠药服多了,药性开始发作,但是我听得清清楚楚,雷霆死了,我觉得整件事情是那么荒谬,载着飞弹飞了十年,毁了两架飞机人没死,现在跑到十万八千哩外去,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死了,摔成肉酱。多么可笑。 

  那一日,那一日他打电话来,那声音完全还像个空军少校,完全不像个失业汉,他问我:「要不要看电影?要不要吃饭?」我但觉得他或者可以保护得我一时一刻,那知道他是个懦夫,死也死得这么可笑。 

  「我嫂子至死不放过他,先一个月她才要办出境手续带着两个孩子赶过去钉死他,政府不批准他出去,这下子好了,可如了她的意了,她的丈夫死了,谁也不能够约会他了, 谁也不能令他高兴一下子了。」 

  「他——死了?」 

  「是的,什么也没运回来,灵堂设在客厅里。你要不要来一下?」 

  「我很累,我刚下飞机。」 

  「你放心,丹薇,那个女人要是敢碰你一下子,我不会放过她。」雷霓说。 

  我笑。「这话我也听你的兄弟说过,雷霆说:「有我在,她怎么敢碰你?」结果有一次他陪我去看医生,诊所里有一个长头发的舞女,摇摇幌幌的出来,我一转头,他躲得魂魄儿都没有了。原来那舞女是令嫂的女友,又有一次,我们从信陵出来,刚好碰见唐与另外一个女人进去,一转头,他又逃得十丈外。」 

  「我代他道歉。」雷霓道。 

  「你知道什么。最后一次他弄到了千把块钱,预备请吃饭了,带我去美军俱乐部那种瘪三地方去。我要的牛排是四分熟,侍役来个十成熟的一块炭,照规矩自然要换的,但是你那大哥见是美国人的地方,差点没吓个屁滚尿流,我不乐意的去洗手间,与一个美国兵带来的妓女起了点冲突,他居然还怪我——这种人,也难怪你嫂子叫他忘八。想,还是他老婆好吧。养了他三年0八个月,我们是不肯的,本来又添了个儿子,像谁都不要紧,又何必跑到那么远哩,死还比人死得臭一点。」 

  「他已经死了。」 

  「死了怎么样?死了事事可以一笔勾销?他化为厉鬼来找我,我也没有对不起他的地方。」 

  「是的,是,我明白。」 

  「你把车子开到我楼下接我,我到他家去一会儿就走。你还得送我回来,雷霆是不送人的,他不是没时间,他是没车钱。」我笑。 

  「你——不难过?」 

  「人总是要死的,像他这么活着,谁不耻笑他,有什么意思?你以为运罐头真会令他翻身﹖他老婆不是又寻了去了吗?」我挂了电话。 

  死了。 

  开着他弟弟的车来充阔,陪我去国父纪念馆聊天,劝我要保重身体,开口闭口「我是个粗人」,看见桌上有四十块的零票也是好的,顺手牵了去。带我去博物馆。告诉我他老婆的一家如何的下流,多少人劝他当年不要结婚,怎么样他岳母像个鸨母。现在盖了拍定了论,也不过是一面之词。 

  他老婆顶着大肚子照样得煮饭给他吃。他到了没地方可去的时候仍然回那个破破烂烂的家。孩子还是生下来,他说天下间最丑的是孕妇。曾经有一度梦想要娶我。 

  他老婆泼辣的声音:「这个家全靠我撑着!」 

  九流的电视明星,电视剧从头看到尾,找不到她的影子,据说在电视台赚三四万台币要忙得睡在那里没空回家了。可怜三四万的台币,她又赚过多少﹖ 

  现在好了,死了。 

  我到现在才知道自己的心肠有这么硬,我讨厌雷霆,因为他在人前人后给我丢了那么多的脸,如今还要我惺惺作态来拜一拜他的照片,他的照片就搁在大厅中央,「大厅」只有十乘十转方,坐满了人,在哭泣的是他的父母与妹妹。他老婆仍然是一把黄头发,那表情就像坐了十年冷板凳的舞女,眉毛只剩半根,还有半根剃掉了,没时间画上去。 

  雷霓说:「这房子已经卖掉了,本来是不应该这么做的,也许新房客会不喜欢,小过也只得这么做了。」 

  我看着那张遗照,许久以前拍的吧?奇怪,他们老是喜欢把多年拍的照片找出来当遗照,照片前插着香烛。 

  雷霓端来了椅子,我没有坐,我忽然想起,雷霆送过我一块丝巾,是他的降落伞料子做的,一种鲜明的橙红色,跌在海里可以容易获救。那次他跳伞没死,他送我一条,他认为很有价值,价值观念是各人不一样的,当然我很感动,把它放在一大叠YSL丝巾上面,后来就扔掉了,即使扔掉了也不觉可惜,谁知道他有多少条那种东西,也许一千条,如今想起来,觉得火气实在是太大了一点——我还有火气吗?也许只是为了清理地方,东西实在太多了,塞得满坑满谷,整也整不掉,就像他们说给我听的谎言一样,听也听不完。 

  我站在那里约五分钟,他的女儿长得歪歪斜斜,歪歪斜斜,忙在灵堂里奔着。 

  我茫然的想,我希望我认得的是一个比较值得写的男人。当初他带我去看飞机的时候,我告诉自己,他是一个可以一写的男人,但是到后来,每一个人都是千疮百孔,就像灵堂上这张照片,也旧得不象话。 

  我觉得寂寞。 

  我转头走,他老婆向我投来一眼,胜利的、微笑的。 

  我也笑了,我向她挤挤眼。是的,雷霆活着与死了,都没有什么分别,有什么分别呢?他这个人有什么重要呢?我想不出。 

  雷霓送我下搂,送我回家,我用脚踢开那道红门,是的,当时雷霆注意我那么久,他曾说过:「又可以看到有人把门一脚踢开了。」 

  进了门,我看到楼梯角放着一辆摩托车。我想到冬天的时候,唐用公众电话约我,叫我从冷被窝里出来见他,他就在这个角落蹲着,像一个小乞丐似的等我。 

  唐。 

  我忽然哭了,身边一个男人也没有了,我只是一个女人,身边一个男人也没有了。 

  雷霓说:「你心中闷着,哭出来也好。」 

  但是哭来哭去,我还是为自己而哭,我这辈子没有为别人流过一滴眼泪,没有为别人活过一天,我现在哭了,那是因为我不满足,我可以得到的东西而没有得到。雷霓是不会明白的。 

  我向他说:「再见。」 

  「丹薇,你知道我总是在这里的。」 

  「谢谢你。」我笑。 

  我走上楼,开了两道门,进房间。 

  我坐在黑暗中,抽一枝烟,我很累,但是我知道我不会睡得着,一夜长如岁,抽完烟之后,我拨了一个电话给唐,电话空响着,七千多次,它空响着。我不是不知道。他到美国去了。本来,早四个月,他是要与我同去的。 

  我一直坐着。 

  明天就要来了,又是一天,我奇怪我从未碰见一个好一点的男人,真奇怪,明天走路转角,又该碰上谁呢?又该是第几号呢? 

  我一直坐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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