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文坛涉嫌剽窃案
苏万柳
当代文坛,抄袭与剽窃齐飞,纠纷共官司一色。参与剽窃的有作家、学者、教授、“博导”;有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研究生;有记者、自由撰稿人和其他普通人。他们抄袭的方法、手段、花样都不尽相同,但其目的不外乎名利两字。
文坛剽客如此泛滥,其中部分原因是:文坛剽客的羞耻感的失去;所有的受害者势力单薄;媒体协同作案,许多原作者不愿意得罪媒体;许多媒体无意中用了文坛剽客的稿件之后,不愿意过多追究文坛剽客的责任,怕给自己丢脸;相关法律不够完善,如《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是剽窃抄袭的具体界限,还有待从法律的角度对剽窃进行界定。
刚刚过去的2001年,至少有九件事情值得一记。
一、季羡林等怒告抄袭者
我国著名学者、翻译家季羡林和冰心之女吴青等11名原告诉中国物价出版社侵犯署名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11个案件,2001年6月11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令中国物价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向11名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2万余元。
2001年4月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著作权纠纷:季羡林、冰心女儿等15位著名学者、作家及漓江出版社状告中国物价出版社侵犯其著作权。据悉,中国物价出版社出版的《诺贝尔文学奖大系》的侵权字数达到163万,占整套书的一半。漓江出版社则称,该书未经许可收录了其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一些作品,因此漓江出版社要求获赔20万元。
著名作家冰心的女儿吴青作为冰心版权的继承人也参加了诉讼。同时起诉的还有另外10多名翻译获诺贝尔文学奖作品的作家。
90高龄的北大教授季羡林先生是著名的学者和翻译家。据悉,他在诉状中说,他20多年前翻译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德国作家托马斯·曼的作品《沉重的时刻》一文,对此他享有译作的著作权,可是在中国物价出版社出版的《诺贝尔文学奖大系》中收录了他的译作,却没有经过任何授权,甚至还将译者的署名删除。季羡林表示:“赚钱是正常的,应该取之有道。人家辛辛苦苦翻译却遭到剽窃,不成。而且把作者名字都取消了,实在剽窃得太离谱了。”
二、黄永玉《读书》惊暴学术剽窃案
在2000年第12期的《读书》,发表北京读者宁丕跃的文章——
看到贵刊2000年第八期《守住你心中的居伦城》一文,似曾相识;再找来黄永玉先生《太阳下的风景》中的《居伦城的黄皮鞋及其他》,一文与之对照,恍然大悟。抄袭!望贵刊能公开纠正以正视听。
《读书》编辑部对此发表意见:
“经核实,此文确实有多处照搬了黄永玉先生的句子,且立意几近,当属抄袭之作。在此,我们谴责这种行为,并为我们编辑中的过失向读者致歉。”
2001年第二期《读书》发表了黄永玉的《关于〈守住你心中的居伦城〉的来信》一文,指出尹文中“有我眼熟的句子和段落,笑得我再也睡不着了”,“那是我17年前发表在《人民日报》题为《居伦城的黄皮鞋及其他》的文章。”“那位没有写出名字的‘刚出牢狱释放出来的老人’是我们尊敬的夏衍先生”。“尹华先生的文笔是不错的,其实完全不必拿我的文章当做他的文章。全文不到三千字,五分之一的文章却是我的。好玩的是,有一小段引用文,我头一句是:‘这个“贵妇还乡”的狡猾作者迪伦马特——’,尹华先生改为:‘这个狗娘养的狡猾的天才作者迪伦马特———’都讲的是谑语,‘狗娘养的’我倒是觉得言重了。”
能够在《读书》发表文章的,自然是有一定的“学术水准”的,但是,非常遗憾,这是一篇剽窃之作。
三、“童话大王”郑渊洁:被自己所爱的小读者抄袭
有“童话大王”之称的郑渊洁,委托律师马啸在2001年6月出版的《童话大王》月刊上发表声明,对抄袭行为进行谴责,自己辛辛苦苦为小读者提供精神食粮,然而作品又屡被一些小读者抄袭,这让郑渊洁哭笑不得。
郑渊洁是公认的童话奇才,也是发行百万份以上的《童话大王》月刊的撰稿人。他曾经写过《皮皮鲁外传》、《鲁西西外传》和《荞麦皮外传》等深受小读者喜爱的作品。
然而,面对抄袭,“童话大王”毫无办法。他费尽心机,想出了一个招数:把抄袭者写进童话曝光,借童话人物之口谴责这种抄袭行为。
但事实上,几乎在每一期的《童话大王》,都有郑渊洁的律师马啸发表的谴责盗版的声明,但抄袭行为总是没有得到遏制。
郑渊洁反抄袭的第二招是把抄袭者写进童话,并亲自画漫画配插图对其曝光。
郑渊洁在其童话新作《一主二犬》中这样写到:
你好,我是郑渊洁。很高兴能和你一起度过这段时光。你可能觉得奇怪和好玩,童话怎么这样开头?这是因为南京一位叫张某某的抄袭者将我的作品《老鼠打电话》一字不改地照抄一遍后,署上他的大名,投寄给上海一家刊物,被1998年5月号的那家刊物刊登出来。为了培养抄袭者的勤劳习惯,我在这部作品前加上这么一段话。我揣测,就是再懒的抄袭者,也得付出劳动将这段文字删除,否则寄到随便哪家编辑部,即使特级弱智的编辑也会明察秋毫地将抄袭者“捉拿归案”……
但所有的措施似乎都没有实效,郑渊洁似乎打算封笔。
四、冯骥才、姜德明、谢其章一起打抱不平
----王泽的《老夫子》涉嫌抄袭朋弟
2001年5月9日,《中华读书报》发表谢其章的文章《警惕漫坛扒手》,指出王泽“老夫子”系列漫画抄袭自朋弟作品。此前,姜德明、冯骥才等已在媒体上公开此事,并为朋弟打抱不平。
据媒体报道,作家冯骥才在他的新出的专著《文化发掘老夫子出土》指出:“‘老夫子’的漫画形象不是王泽创作的,它是已故漫画家朋弟40年代初的创作精品。王泽剽窃朋弟的《老夫子》数量大、流传广、时间长,可谓当前国内文坛最大的一桩剽窃案。”这就是说,王泽剽窃朋弟的作品已经达到40年,并且使他名利双收。
据报道,1999年,他就在《今晚报》上发表文章《朋弟的“老夫子”与王泽的“老夫子”》揭露事实真相,在随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冯骥才从图书馆、旧书摊以及私人手中,搜集整理出包括已故漫画家朋弟一生中各类艺术作品的精选集,他还在书中对朋弟和王泽的各个人生阶段的比较分析、对二人的“老夫子”在人物性格、造型等方面的雷同之处做了有力的论述。冯骥才认为,“把这本书往这里一摆,无须多说,真假黑白,立刻分明。”。
但事情并没有像冯骥才所说的那么简单。首先王泽否认此事,而朋弟已经去世多年,他的后人不知在哪里。
五、“反特作家”时锋:反抄袭跑遍全国
时锋——这位当年为了创作跑遍全国的著名反特题材作家,现在为了反抄袭不得不再把全国各地跑一遍。
近日,正在北京向法院递交起诉书的时锋告诉记者,他马上就要飞赴香港,追查当地对其作品的抄袭侵权行为。据悉,目前国内有20多家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涉嫌抄袭了时锋的作品。
时锋,山东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自1990年以来,他先后出版了《保卫毛主席访苏》、《北京谍影》、《为了领袖的安全》等共计60多万字的作品。由于这些作品大多以反特为题材,时锋被称为“反特作家”。时锋创作这些作品经过大量的实地采访。10多年来,他耗资10多万元,先后采访了上至公安部部长下至普通民警等战斗在公安战线的60多位人物,查阅了大量的历史档案,行程遍及全国各地。
但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心血竟成了文坛剽客坐享其成的源泉。
时锋给记者列出了一张单子,上面有20多家出版社的名单及其涉嫌抄袭的图书目录。时锋说,涉嫌抄袭的内容少则万把字,多则数万字。
时锋告诉记者,他目前有诉讼对方侵犯其著作权的官司和纠纷案10多起,尽管有些案件进展缓慢而艰难,但有几起取得成功。
时锋告诉记者,他在追查文坛剽客的过程中,多次见识了他们的丑恶嘴脸。
湖南某文坛剽客抄袭了时锋5万多字的作品。时锋找到他交涉,对方竟称,他已经把文字卖给某出版社的人了,要时锋去找那个人。当时锋表示要诉诸法律时,这个文坛剽客慌了神,竟厚颜无耻地说:“我们什么都可以谈。中美撞机事件都可以谈判解决,我们还有什么不可以谈的。”
先前为了创作走遍全国,而现在为了反抄袭同样往全国各地跑,时锋对此颇为感慨。时锋告诉记者,有的出版社受利益驱动,不顾有关法律规定,在出版程序上没有把好关。东窗事发后,大多数侵权出版社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能推就推。
六、文坛剽客栽赃 人大教授蒙冤
2001年初,作者昝爱宗指责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教授剽窃了他的文章,记者经过调查之后发现,喻国明根本没有写过这篇文章,而是一个叫“陈勇”的人,使用“笔名”“喻国明”剽窃了昝爱宗的文章,发表在《文化月刊》上。如果“陈勇”剽窃的事实成立的话,那么,他不仅是个文坛剽客,而且是“高明”的剽客,他不仅侵犯了原作者昝爱宗等人的著作权,也使《文化月刊》受骗,同时差点使人大教授喻国明蒙上不白之冤。
2001年3月7日晚,北京南北通咨询策划公司的昝爱宗在互联网上贴出《人大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涉嫌全文剽窃、抄袭他人文章》一文,指出他本人在2001年1、2期合刊的北京《文化月刊》上读到一篇署名喻国明的文章《狼烟四起的书业》。这篇全长3900多字的文章,竟然是综合《深圳周刊》2000年9月11日魏雅华的《书价为什么这么高》和他本人发表在2000年11月3日《文化时报》上的《生活在体制边缘赚大钱——书商世界探秘》等两篇文章而成。“尤其让我感到震惊的是,对魏雅华2300字的文章,喻国明几乎只字未改,而对本人的文章,则整段‘引用’了1600字。也就是说,除标题略有改动外,喻国明自己没有写一个字!”
喻国明何许人也?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人大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传播学者是也。
3月12日,记者采访了喻国明。
喻国明告诉记者:“我认为,我的名字还没有这种商业价值——可以被人冒用的地步。我曾经给《文化月刊》的主编打电话,对方决定采取补救的措施,查清这文坛剽客到底是谁。另外,他们没有尽到核实的责任,他们有责任用一个比较正确的方式做一个比较适当的说明。”
3月12日,《文化月刊》编辑陈桂龙专门给记者发来了说明有关情况:“去年9月中旬,我在原单位《医周刊》的一位朋友陈勇给了一篇稿子,我即转给《文化月刊》。当时,他取的笔名叫‘喻国明’。到了9月底,《医周刊》倒闭,人员各奔东西,此作者与本人不曾联系。并非如‘此文的原作’昝爱宗所说,抄袭他文章的人是人大舆论研究所的喻国明。此文与人大舆论研究所的喻国明先生没有任何关系。此稿件发出至今半年,原作者如今已找不到了。而此文的稿费没有发出,还在单位。”
3月12日,《文化月刊》主编李镔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文化月刊》将在下期的卷首向有关人士道歉。”他表示,要进一步调查此事,弄个水落石出。
七、“抄袭”之作和原作同时获奖
——“中国第一记者”张建伟涉嫌剽窃
有中国第一记者之称的张建伟(范长江新闻奖、鲁迅文学奖双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中青年专家)《蝉蜕的翅膀》被刘元举指责抄袭了他的《西部生命》。记者曲颉在2001年1月初发表《记者、名作家、中国青年报编委张建伟抄袭剽窃造假》一文,指出:如此雷同或者相似的多达近60处!更令人尴尬的是这两部作品居然同时获得“中华铁人文学奖”,同时在人民大会堂接受颁奖。
据悉,刘元举已经于2001年1月9日将张建伟告上法庭。
著名作家刘元举打破了沉默,2000年1月19日上午作客益博华图书网,对剽窃抄袭行为作了声讨。网友和刘元举的对话很长,口无遮拦的网友也对此事进行了调侃,一位甚至提出,希望得到一本刘元举和张建伟共同签名的书。但张建伟一直没有反应,这起官司很长时间没有下文。
八、《当代10大文坛剽客排行榜》遭剽窃
2001年2月16日,新浪网发表转载自《天府早报》的《文坛十大“剽客”新鲜出炉手段出奇令人大开眼界》(作者戴艳妮)一文,这是改头换面费尽心计剽窃了另一名记者所写的《当代文坛剽客排行榜》。连揭露剽窃的文章都要抄袭,这也算是一个新闻了。
戴艳妮称她写的新闻来源是“某网站以点击投票方式排出”,但事实上,《当代十大文坛剽客排行榜》一文,是记者徐林正多年采访而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而写的文章,——是记者的一家之言。戴艳妮为了达到变相剽窃的目的,不惜编造新闻来源,为了表示自己有所创意,他还给各位剽客添了个“最什么什么”的形容词,但仍然无法改变全文的抄袭性质。
九、“北大才子”余杰再次因涉嫌剽窃而遭批评
最近,图书策划人张先生向记者举报:青年作家、“北大才子”余杰的《我看<水浒>》一文部分内容涉嫌抄袭了著名学者朱大可的《流氓的精神分析》一文,主要抄袭的内容是论述武松部分。记者马上与朱大可取得联系,朱大可本人认为,余杰确实涉嫌抄袭了他的《流氓的精神分析》一书的部分内容。朱大可指出,关于武松部分内容的论述,是他整个独特思想的一个贯彻,并且属于他的基本的话语方式,广大读者已经熟悉。
最近,不断有人公开指出余杰涉嫌抄袭。
2000年2月17日,重庆作家张育仁指出余杰的文章《余秋雨,你为何不忏悔》抄袭了他的《灵魂拷问链条的一个重要缺环》一文。张育仁表示,余杰此文,引用了他的文章的实质部分,如写这篇文章的主要依据——有关余秋雨文革中的表现的“罪状”,除了有关余秋雨写《胡适传》一事引用他人外,其他都来自张育仁的文章。
2000年10月9日,当当网上书店发表网友转贴的文章——《余杰抄袭铁证如山》,该贴转自《书屋》2000年第九期李江峰的文章《余杰的疏误》。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指出:收于余杰《铁屋中的呐喊》中的一篇长文《知、性、游——重读杨绛》的一些论述,多处和胡河清的《杨绛论》(载于《灵地的缅想》学林出版社1994年12月版)有相同或相似的地方,让人感到确确实实“袭用”了。
举证之后,便是毫不留情的批评:
2000年6月28日,青年评论家谢有顺在《南方都市报》发表《“盗”亦有道——看“文坛剽客”》一文,对余杰提出批评,说“对学术界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接着,已故作者朱海军写出《余杰不配做任何人的朋友》一文,在网上流传,认为余杰“差不多就已经是主动承认了自己的抄袭行径,因为两篇文章主旨和结构都太相似了”。
刘绍铭在《万象》第一卷第七期《剥皮的艺术》中对余杰文章引用外国作品“例不落注”曾进一言,以为“这些引文,自己译的,要交代。人家译的,更要交代,否则就是‘掠人之美’了”。余杰“例不落注”的问题主要还不在译文方面,有些笔墨恐怕有袭用之嫌。
李立研在2000年5月的《博览群书》发表《“天才”的“盲点”——由余杰“学风”到其“立论”》也对余杰引文不注名出处,同时还经常出错的行为提出了批评。
余杰是怎样对待指控和批评的呢?一是自我辩护,不惜与朋友绝交;二是极力否认。针对张育仁的指责,余杰在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引用岂能算是抄袭?他(张育仁)作为一个学者这样说,太不负责了!这样做很不妥当!他那篇文章也引用了我的《说,还是不说》一书中的观点,算不算抄袭呢?”
谢有顺的《‘盗’亦有道——看“文坛剽客”》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余杰连忙赶写《“真实”的谎言》以自辩。最后在这篇文章里,他宣布与谢有顺“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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