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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可 救 药

冷星魂


    那是一个燥热的夏季。我在朋友的家里,躺在他那张单人床上,静静地看着他们玩儿着电脑游戏。享受着空调带给我的清爽。

    终日无所事事的我就像是一个飘来飘去的浪荡子,终日在哥们家里乱窜,要不就出没于各个酒吧。
    那天心里真的很不痛快。因为我突然觉得生活没有什么意义。

    靠,你他妈想什么哪?又开始意淫?
    哥们一边盯着色彩绚丽的电脑屏幕,一边冲我说。
    靠,我他妈乐意!
    是不是又和小雪吵架了?你也是,人家小雪哪不好?你总不满意?
    朋友又开始了喋喋不休了。
    我就烦他们这点,我乐意他们管得着吗?

    小雪是我的女朋友,在一起快两年了,这可能是我谈恋爱以来,维持时间最长的了。小雪个子不高,但是很妩媚的双眼勾人心魄。记得是在一次朋友聚会时,她是我哥们的同学。当时我正面临我上一个女友离开我时留给我唯一的东西——空虚,以及失去她,我感到极度的性渴求。
    她说她喜欢我的头发,长长的头发,一头连女孩都羡慕的长发。
    她说这话时,赤裸裸的横亘在我的面前,我喜欢她一身如雪般白色的曲线,如此的迷人,她纤细的小手撩起我的一缕头发,在她的嘴边摩挲。
    在冲刺之后,我习惯吸一只烟。因为感觉这样很男人。透过烟雾缭绕,欣赏着这个女孩,我发现她的确不错,就是有点骚。哪个男人又不爱骚呢?
    在那次聚会之后的第二天,我们就在一起了。有点迅速。
    小雪很出色的,有份很高薪水的工作,是在一家大公司里做主管。
    很多人都不明白她怎么会跟我在一起。因为我对我的生活以及未来是如此的没有把握。她说她喜欢我给她的感觉。所以,我不在乎别人是否喜欢我带给他们的感觉,我就是我。
    不过,不管别人喜不喜欢我敢肯定她的父母不喜欢我,这一点,我是从进她家时,看她父母的眼神感觉到的。虽然我遵从她的意愿,把头发扎了起来。
    你在哪工作啊?
    还没找到工作。
    他是搞文学的,文章写的特好。小雪为我辩解到。
    我知道,这样的辩解是没有用的。
    而且,我写的东西骗骗小女生还可以,若是让吃的盐比我吃的米还多的人看到,肯定是不屑一顾的。不过也无所谓。有人喜欢就成。

    不过我不上进的。这是小雪说的。小雪总试图改变我,让我把生活规划得井井有条,有计划。但好象效果不是太好。
    最近她总挑我的毛病。
    其实说的挺对的。可是,我就是觉得我的生活就是这个样子过的也不错,没必要强求自己改变。于是在一次由极小事件引起的吵架剧烈升级之后,小雪的眼泪夺眶而出,人也夺门而出。甩下四个字:不可救药。
    不可救药?
    不可救药!
    我哥们也这么说。
    我怎么不可救药了?我又没阳痿?

    说真的,你他妈不能总这样啊?我哥们举着燃着的香烟,用深沉的语气说,你说你天天这样,以后怎么办?虽然咱哥几个都差不多,但是你看,良子现在是人民教师了,虽说是个中学,每月钱也不多,但是最少够吃饭的了,他马子又跟他一心一意,小日子过的不错,马上就要结婚生子了,生活算是有了着落。大斌在他爸的公司里开车,也算是有份工作,以后他爸那公司早晚不就他的吗?我大天呢,现在给一老外当翻译,也算还可以。就你,哎,你听我说话了吗?
    你说啊,我听着呢。
    那你把手从裤子里掏出来,怪恶心的。
    我那热。
    热也先忍会,这空调不是开着了吗?你说你整天的瞎混,以为自己是谁啊?文学青年?狗屁!原来你以为自己是徐志摩时,我就掂着告诉你,人家徐志摩写诗能卖钱!你呢?写的东西,别说别人,我都不爱看,不就是苦闷吗?这年头谁不苦闷?别总一副怀才不遇的德性,记住了,你是老郁,不是老舍!
    ——老郁是我的外号。
    你找份工作,怎么了?整天做着文学梦,有嘛用?别怨人家小雪说你,我们都看不过去了。你现在失恋了倒霉了什么的,还有我们这帮兄弟,等以后我们都结婚了,谁还能整天陪着你玩儿……

    之后,我去了父母的家里,到了那,我才后悔。因为在那里,我找到了我哥们的战友——我的父亲。父亲又把我数落一顿。说了一番大致意思差不多的话,不过没我哥们说的搞笑,很死板的那种,大道理一堆一堆的,我也只能忍着。回到家里,我躺在我那张还留有小雪身上特有的女人气味的床上,木木地看着天花板。
    我才发现原来世界上的人都知道我是个傻逼,除了我自己。

    门开了,门外站着一个留着齐耳的短发,长着大大的妩媚的眼睛,玲珑的鼻,小巧的嘴的女孩,是小雪。
    小雪又回来了。她紧紧的抱住了我,吻我的脸,吻我的眼睛,吻我的嘴,泪流满面的说,什么也不要说,抱紧我。

    整整的三天,我们不停的做着运动,一种人类最原始的运动。在床上,在地上,在浴室,在厨房,在阳台……在所有可能的地方。我爱她,我知道,我爱她。如果说什么是疯狂的话,我觉得这就是一种疯狂的极致。直到我把体内最后的精力全部献了出来。
    拥抱着躺在还淌有汗水的凉席上,电风扇吱吱的转着,吹起了我的头发。她趴在我的胸口,嘴唇轻轻的在胸膛上滑过,好象在呢喃的说了些什么。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也不想知道。我尽力吸着烟。突然灵感闪过了脑际,于是我把她推开,坐到电脑前,说,我要为你写首诗。
    玉体横陈的小雪深情的说;郁蒙,你知道吗?你写诗的样子很好看,谁见了都会动心的。

    她非要看我的电脑,说里边有毛片,有美女图片。
    哪个男人的电脑里没有这些呢?尤其像我这样血气方刚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给她看了,以前,我死也不会承认的,更不会给她看。后来我才知道,当时我可能是预感到了以后发生的种种事情,于是潜意识里做出了放纵一次的念头。
    小雪真的很好。她想了个游戏,就是让裸体的我坐在电脑前,看美女图片。我的下盘如果不稳,她就立刻用笔敲一下。结果可想而知。
    满清十大酷刑也不过如此。
    我挚爱的小雪啊。

    看完我电脑里所有的毛片之后,我们把片子里所有的姿势都模仿了一遍。当她在我上面扭动着雪白的身躯,嘴里发出像到了极乐世界一样的呻吟时,我发现,我的生活真的没意思,需要改变了。
    蒙蒙,你能娶我吗?
    你要想结婚,现在就结。我在下面答到。
    你拿什么结啊?这是我后来自己问自己的。
    小雪什么也没说,继续做着世间“两种最容易取得高峰体验的途径”之一的事。这句话是马斯洛说的,深深的得到了我的共鸣,另一件事是音乐。

    整整一个星期,我们一直在一起,缠绵地说着世间一切情侣说的山盟海誓,蜜语甜言。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构成完美的杰作。我爱她,我知道,我爱她。
    在七天的最后一个晚上,我在子弹耗尽时,仿佛缴械投降一样,在喘息声中说,小雪嫁给我吧。
    小雪抚摩着我的头发,捧起我的脸,深深地吻了下去,然后红红的嘴唇划向我的胸膛,我感到一阵疼痛。鲜红的血从胸口淌出。她狠狠地在我的胸口处留下了两道牙痕。郁蒙,我要你记得我,但是,我不能。
    于是她又一次夺门而出,我相信她不会回来了。
    我爱她,我知道,我爱她。
    我没哭,不过泪水滑出了眼眶,慢慢流下去,滴在胸口,与血混在一起。

    都市的夜晚适合乘凉,徐徐的夏风吹拂过脸庞的感觉很好。
    我把大天叫了出来。
    哥几个里,和我最好的是大天。
    现在我们俩正坐在抗震纪念碑前,喝着啤酒,抽着烟。
    我们说起了往事,说起上高中时的恶作剧,说起一起把年轻的女老师气哭了,说起一起出去打架,说起曾经喜欢过谁,追过谁,又被谁拒绝了,说起和女生在家里鬼混被父亲看到了……往事的种种,回忆起来,还挺有意思的。
    我问他,你说良子现在干什么呢?
    肯定是上网看黄色图片了,你看他白天正正经经的是老师,晚上回家就看图片,大学时的毛病没改。大天说这话时,表情很痛心的样子,不知道是为良子的行为还是为了那帮必恭必敬称呼良子为老师的中学生。

    大天又高又壮,喜欢打拳击和篮球,英语又好,玩儿一样的高考考了137分,总分太低了,结果上了个普通的大学,不过他很知足,总说,以咱那学习态度,有个学上,就不错了。
    我又高又瘦,典型文弱书生形象。所以,我们俩逗时,他就说自己在床上一定很厉害,而我则是举而不久那种。我则反唇相讥说他是外强中干,自己则是好手,还举例子说,你见过文人阳痿吗?
    在一阵阵笑骂声中之后,突然陷入了沉静,周围有小孩子跑来跑去,争夺着一个足球。
    我哼唱起了歌,是老狼的《久违的事》。我很喜欢这种感觉的歌。
    大天说,老郁,别憋着了,有不痛快的就出来吧。
    于是我扔掉烟头,伏在他肩上,哭了。真的很痛快。
    可是后来一想,当时周围肯定有人以为我们俩是同性恋。
    过了一会,他说,怎么样?还是弟兄的肩膀厚实吧。
    这家伙。
    我把眼泪擦了。我们继续聊天。

    于是整整的两个星期,我一直是生活在哥们陪伴的环境中,试图忘记什么。可是,我爱她,我知道,我爱她。
    但是她试图改变我的生活,改变我对生活对未来的看法。这是不可能的。
    我很固执,她也很固执。

    我的生活越来越没有意思了。哥们们在陪了我两周之后,开始忙着各自的事情了。而我则白天在家里坐在电脑前打游戏,晚上则出来在街上闲逛,累了便坐在马路的边上,抽着烟,看人来人往。每个人都很悠闲的样子。生活真的就这么悠闲的从我手里的烟雾中升腾出各种模样,然后慢慢消失,我无法把握。

    一天,我在大街上和大天走着,聊着。看到一个酒吧。名字叫做“雪花酒吧”。门口有一盏灯,昏黄的光线仿佛告诉我里面正发生着某些暧昧的事情。悠扬的音乐从里面传出来。我不得不承认雪花的雪字对我的诱惑是很大的。
    我说进去歇会儿吧?
    大天看看我说你他妈有钱了是吧?
    于是我们商量半天,结果他对我的想法表示不赞同,于是回家看篮球比赛去了。剩下我自己和我映在路灯下的影子。管他呢,推开门,进入了这个酒吧。
    刚进来的时候,我被强大的冷空气激了个寒战。里面很昏暗,我适应了一下,在角落里的一个位子坐下,要了一杯啤酒。
    我向墙壁上看去,墙上挂的不是什么摇滚歌手,竟然是一些诗人的画像,像雪莱的,拜伦的,普希金,还有法国那个印象派诗人兰波。这样的酒吧真的很少见。
    有一个哥们弹着吉他,唱着不知名的歌曲。
    周围的人很少。三三两两的坐着。
    我喝了口啤酒,突然发现桌子上放着竟然是死了的顾城的照片!这家老板肯定是个狂热的诗人,我不用丝毫犹豫就断定了。
    我就这么坐着,看着诗人们的画像,喝着啤酒。体会着这很少有的氛围。

    凌晨三点的时候,我从雪花酒吧出来。牢牢的记住了它在这个城市的位置,慢慢的往家走去。有些疲倦的我叼着烟卷在路上走着。于是小雪的面孔浮现在空气里,心头有些隐隐作痛。
    我的目光在街上散落。路灯都灭了,不过今天的月色很皎洁,像小雪的肌肤那般晶莹,透过稀稀疏疏的树叶洒在满是乘凉人丢下垃圾的街道上。
    失去小雪对我的打击要比我以前所遭受打击加在一起还要更重,怎么会这样?还没有想通,好象听到有人喊救命。其实我一直对这个城市的治安很满意,不象南方的一些城市,抢劫杀人的那么多,不过我听到的确实是“救命”两个字!

    我寻着声音跑了过去,在一处工地的墙边发现一个身影正趴在另一个好象正在喊救命的身影上面,声音已经听不清楚了,支支吾吾的,含糊不清。
    我感到血液有些沸腾,大喊了一声妈的,住手!
    那个黑影扭过了头来,猛的站起来,面冲着我。
    靠,这哥们的体魄不小,至少站在我面前,要威猛得多。手里还拿着明晃晃的匕首。这回是玩儿真的了。我心里暗暗地想。不过我上中学时那也是打出来的。我的童年是在这个城市里流氓地痞无赖最多的地方度过的,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不过真正管用的不是脾气秉性,而是拳头,幸好大学时练过两年健身,要不床上怎么会那么厉害?再说,现在也不能跑啊,倒不是什么见义勇为的品格作用,而是面子问题。
    我从地上抄起块砖头,跟他扭打了起来。

    最后,工地看夜的民工报了警,110警车来了,我和那个喊救命的女的才得救。警察来得很及时,至少我还没倒在血泊里,不过我的胳膊和上身被那小子的匕首划的都是血道儿。
    被警察先送到了医院,医院晚上值班的是个小护士,给我上了些止血的药。我也假装无所谓的样子。那个女的也没什么事,就是被吓昏过去了,留在医院的床上了。
    警察问了一些情况,让我把姓名地址都留下,还让我过几天去趟分局做个案底。
    用电话把大天叫出来,让他把我接回我的家,其实我自己也能走回去,不过,这样可以在哥几个里炫耀一番。
    你他妈有病啊?那家伙有刀,你还往前冲?我要是你就先跑出来报警,你怎么跟傻逼似的逞什么英雄?大天在出租车上把我数落的一顿。
    回到家里,我往床上一躺,感觉也不怎么样。
    大天说你救的那女的叫什么啊?
    我摇摇头。
    那她住哪
    我又摇摇头。
    那她知道你是谁吗
    我还摇摇头。
    大天有些恼火的说你知道什么?你就知道吃饱了不饿!

    三天以后,我去了趟分局。把事情的经过和警察都说了。
    警察把我表扬了一通,说什么弘扬社会风气什么的话语,我也应承着。
    最后,我问,同志,我救的那女的叫什么啊?
    她叫刘若雪。
    没敢再详细地问,在那里的感觉很不好,真的,浑身不自在,虽然没做什么坏事,也算做了件好事,也不行。
    于是,我逃了出来。
    站在公安局门口,我看了看天气,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于是我给大天打电话,说要去他那里。他那离这还挺近。我刚到他家楼下,雨就倾盆而下了。
    刚好他父母去桂林旅游了,于是我就住下了。实在是不想回我的家去,那里有太多的回忆,压的我喘不过气。

    我继续思考着小雪的离去怎么会让我如此的难以接受。还是想不通,因为我脑子里乱的就像中东的局势那样。中东的局势谁说的清?所以我也说不清。

我的理想距离我的生活是如此的遥远,喜爱文学胜过一切,到现在却一事无成,在大天处看了个片子,叫《北京乐与路》,耿乐演的。有个镜头,耿乐倒在一棵大树下,说他以为自己玩儿音乐,到最后却让音乐给玩儿了。吓了我一跳。我会不会被文学玩儿了?
    曾经热爱写诗,周围的许多女孩也因为这个,和我在了一起。也因为这个,离我而去。当时不在乎,离开就离开,反正有人喜欢和我在一起。
    可是随着年岁的长大。能够接受我的生活的女孩越来越少了。记得有个叫沈婷的女孩,笑着对我说,我看你很适合做情人,等以后我结婚了,要是不愉快的话,找你出来聊聊天什么的,感觉会很棒的。若是谁找你做老公,那就惨了。
    说这话时,她是要和我分手。于是我很绅士的把她揽在怀里,轻轻的在她耳边说,以后若是对你的丈夫不满意的话,尽管来找我好了。
    想到这,觉得很可乐,又笑不出来。

    大天用他那个电脑上网聊着天,突然说,我看你比较适合做情人。
    听到他说句话时,当时我恨不能立刻让他认识认识沈婷。不过不行,他要是真跟沈婷成了,我以后不是就给哥们戴绿色帽子了吗?
    大天继续说,还记得,当初高中时班里特可爱的那个小女生吗?
    谁啊?
    孙晓慧啊。
    噢,怎么了?
    我正跟她聊呢,我问她,要是他找丈夫找谁,她说找我,因为我生活稳定,也会体贴人。我问她是怎么看出来的,她说是看我原来追求张萌时感觉的。然后我问她要是找情人找谁,她说郁蒙。靠,你要给我戴绿帽子?妈的。等会我问她为什么要找你……她说你这个人懂得浪漫,有讨女孩子喜欢的气质,比较像诗人,就是对生活的态度好象和别人不一样。
    大天一边和孙晓慧聊天,一边对我复述着。
    我高声笑骂着大天,还说以后一定给他戴个绿的,也骂着孙晓慧,发誓早晚要在床上征服她。大天也笑骂着。互相讽刺着,嘲笑着……

    晚上的时候,大天躺在他父母的那张床上打着呼噜,睡的很香。我则半躺在他的床上,抽着烟。
    白天的我,像痞子,像流氓,说着庸俗的话语,骂骂咧咧的有些低俗,说低级的黄色笑话,嘲笑世间一切严肃的事情。而晚上,我又常常陷入思考。思考我所追求,所向往的到底是什么?我在我这个时代到底能为文学带来什么?有些是妄想的东西,有些是高尚的东西。
    我不知道哪一个是真正的我,或者说更像我。这种昼夜的差距,使我难以入睡,不停的思考。也许有许多人和我一样,但是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想出答案。
    我就这样的在夜里思考着,这是我保持自己理想的唯一方式。突然我对自己的理想感到巨大的怀疑。我为什么要如此的生活?那什么样子的生活又是我所想要的?
    不管我在夜里是多么的清醒,多么的理智,多么的善于思考,当白昼来临的时候,我的生活又和前一天一模一样的展开着,就像是播放一部单调而沉闷的电影,让我昏昏欲睡,陷入一种混沌的状态。开始新的一天不过是个口号而已,因为事实上,我们年复一年的周而复始过着相同的生活,没有改变,理想是那么遥远。也许这就是理想最终被消磨被改变的真实原因?

    不管怎么样,随着小雪的离开,我的生活越来越失去了本来看似还有些许残余的意义。我丢掉了工作。因为小雪失踪了。我曾经去过她父母家,她父母对我的态度很不好,几乎是把我给轰出来的,也没告诉我小雪去哪了。我去她工作的地方找她,结果得到的消息是我被炒掉了。这份兼职是小雪帮我找的,就是给公司输入文字,可以在家里做的。
    不管怎么样,我要活下去的,于是我开始了找工作的状态。可是我能做什么呢?许多的招聘单位根本不看中能力,而是更多的看中学历。中途退学的我,根本就没有竞争的起点。
    于是我的生活更加的混乱而且无助。

    当我正为找了四天工作未果而烦躁时,大峰找我来了。他是我初中时的哥们,一双大大的鼓鱼眼,身材不高,不过很壮。多年不见,各外显得亲切。
    你他妈这几年过的怎么样?
    还那样吧,现在我跑船了,二副。
    靠,行啊,你,赚不少吧?
    赚什么啊,整月整月不回家,没嘛意思。
    怎么想起来找我来了?
    其实是有点事找你帮忙,不过有钱赚的啊。
    别拐弯抹角的,说吧。
    我们那大副,有一表弟挺有钱的,自己有个公司。是个农民企业家文化不高,钱一多了,不知道怎么花了,打算自己出书,操,就他那德行还打算把自己写书里。他那点知识写个文件什么的还可以,出书没戏。所以托他表哥帮他找个枪手,他表哥跟我一提这事,我把你想起来了。怎么样?干不干?
    干!多少钱都干。
    我当时一听有钱赚,什么都不顾了。

    过了两天,大峰带着我打了辆车,就去了那个农民企业家的村子了。
    在我印象里北方的农村应该是很脏很土的那样,车一开过去,后面就会扬起黄土飞尘,呛人的口鼻。不过这个村子要比我想象的强得多,甚至比城市还漂亮。
    大峰给我引见了大副和那个农民企业家。大副那沧桑的脸,看的出此人经历了不少风霜。典型的海员形象。那企业家很豪爽,粗糙的大手,红润的脸膛,说起话来非常高亮和浑厚。果然是财大气粗。
    对于农民,我不象其他一些城里人那样,认为他们都是“老坦儿”,瞧不起他们,而是有一种天生的亲近与怜悯之心。当然我对于农村没有什么好印象,但是农民还是厚实的。我喜欢这种淳朴,在这样的社会。
    但是,我总觉得不管什么,一谈到生意,必然让灵魂受到玷污,虽然我的灵魂不是很纯洁。

    在钱上上面,我想还是开门见山的说出来比较好。于是,当面便问他想怎么写。他也很实在,说就是像写个自传,素材明天让秘书给我。我又问,多少钱。他也很实在,说一共十万,先付一半,等活完了,再付另一半。我也没在犹豫,当即同意了。他很高兴,于是请我们吃饭了。
    我讨厌与一帮人吃饭。云山雾照的瞎侃。世界上最不能信的是三件事,酒里话,梦里屁,再有就是山盟海誓。都不能相信,否则,最后倒霉的是自己,这个我从12岁就知道了。
    逃离饭桌的唯一方法是:把自己灌醉了,于是晕头转向的回到了他们给我准备的房间。我长出了口气,感到无比的轻松。直到这时,我才明确地可以高兴,为了十万块钱。虽然还不是明确的属于自己。
    把自己泡在浴缸里,让全身在水里放松。我喜欢泡在水中的感觉,就像是和小雪在一起一样。我不禁又想起了她。我知道,我始终活在有她的回忆里,这让我感到痛苦,也感到难以忘记。我不知道她在哪里,在干什么。
    在我一边轻松的畅想有了十万块钱之后的种种安排,一边痛苦的思念小雪的时候,门响了,是有人在敲门。我听出来是个女的。肯定是女的,男人对待门是不会这么轻柔的。我不太情愿地从水里出来,用浴巾围上自己,活象是包裹一只大虾。

    把门打开。门外站着的是一个水灵灵的姑娘。很清秀的样子,但是过多的化妆品让她暴露了的是俗气。
    你是谁?
    我叫小玉,是王总怕一个人你寂寞,让我来陪你聊天的。姑娘笑了笑,很好看。也可能是我好久没有和女人在一起,所以自己的视觉听觉嗅觉等等降低了标准。她并不好看,但是我还是说,那你进来吧。
    她走了进来,把门关上。并且把大灯毕掉,扭头对我说,灯光太强了,你把桌子上的台灯打开吧,对了,我想先洗个澡。说完,边走进了浴室。这说明她对这里很熟悉。
    我走过去把沙发旁边的台灯打开,坐在沙发上,无聊的看着电视。听着水声哗哗做响,我感到自己好象在想入非非,血液有些翻滚。

    她从浴室出来,坐在我的旁边,长发落在肩头,还是湿的。我感到了她的气味,相当的诱惑。昏黄的灯光很柔和,也很暧昧,预示着一种刺激的发生。
    我暗暗的想着,她可能就是那种所谓的“鸡”,那我这不是在嫖娼吗?我突然想起自己刚刚考上大学时,我坐在家里的马桶上,父亲坐在客厅里,抽着烟,然后,对我语重心长的说,你考上大学了,今后的路要自己把握,尤其是生活作风问题。语气尤其象一个老干部那般沉重。而我在日后的种种表现也让父亲大失所望。
    生活作风问题。如今,我就要面对。以往和我发生性关系的女孩,大多是我的女朋友,好象还不存在道德问题,然而现在,我面对的则是真正意义上妓女。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小玉突然坐到了我的腿上,两个白嫩的胳膊搭在了我的肩膀上,娇滴滴地笑着说,想什么呢?
    没有,没想什么。
    那最好了。那你还等什么。她一边说着话,一边挑逗性的用她丰满的臀部摩挲着我的大腿。当然,我也顺应的起了生理变化。
    很可惜我不是柳下惠。道德观念终于没有战胜生理需要。
    我把她按倒在沙发上,她喘息着说,不是在这里,把我抱到床上去。
    我点了点头,抱起了她,才发现她有些胖,于是我的脚步有些踉跄,但还是把她扔到了里屋的床上。里屋没有灯光,但是借助于外面客厅的台灯,还是隐约的可以看到她白皙的身体。于是我和她,两个赤裸裸的人,缠绕在一张床上。

    她却推开我,把手伸向床边的柜子,拿出来一个东西。一个避孕套。她亲手给我套上,这让我感到有些悲哀,真的是要嫖娼了吗?我还没有要确定的时候,她的双腿已经让我无法拒绝了。
    我像狗一样爬上了她的身体。于是,呻吟声,喘息声,床铺的吱吱呀呀的声音接踵而至。汗水在我们的身体上流淌。
    我听说,妓女从来是不和别人接吻的,因为接吻是和自己爱的人才做的事。我想吻她,她却左躲右闪的拒绝着。我才猛然发现她的确是妓女,出卖自己身体的妓女。悲哀,我这是在干什么?嫖娼么?和自己没感觉的女人做爱么?这算什么?这是马斯洛说的高峰体验么?这样有劲么?
    不知道怎的,我突然不行了。突然就不中用了。
    我趴在她的身上,她好象还在努力的让我再度坚挺,然而我却如同一只狂跌的股票,无论怎样的努力,都无法坚挺起来。任凭她拼命的挽救,再也无法进入她的身体。

    我颓然的倒在了一边。可能是有些可怜她的努力。我说,算了,你用手给我弄出来吧。
    她很听话,半躺着,用她的白嫩滑腻的手,用力的套动着。
    然而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我依然没有要喷薄的意思。最后,她笑着对我说,实在是不行,算了吧。
    我也笑了笑,说,算了就算了吧。
    她很不解,说,你怎么刚刚好好的,突然就……
    我说,没你事了,你可以走了。

    在小玉关上门后,我躺在床上,点燃一根烟。在烟雾里,我有些无奈。我他妈的这是怎么了?这算不算是阳痿的症状?可是为什么开始的时候可以,而中途作了逃兵了?恍恍惚惚地我睡着。
    小雪在远处向我招手,而我挥舞的却不是双手,而是一对雪白的翅膀,我在半空中向她飞去,却怎么也飞不到。我努力的挥动着翅膀,却看见小雪被罩在一张渔网里,渐渐的远去。我想高声大喊,却怎么也喊不出来。突然一只毛茸茸的大手抓住了我的左脚踝,往下拽,使劲的往下拽。我奋力的向上使劲,试图摆脱。然而在我将要挣脱出来的时候,一个巨大的嘴向我扑来,黑洞洞的,十分可怕。我绝望的挣扎着,然而还是被扔了进去。于是我便人事不醒了。

    我睁开眼睛,发现刚才的一切全都是梦。这让我松了口气。至于这个梦的由来,我还没有来得及分析。门又响了起来。秘书抱来一堆所谓的资料,和一份早餐。他把东西放在了桌子上,然后给了我一张五万元的支票,便走了出去。我洗漱完毕,用过早餐,便要开始我的工作了。一件类似于婊子的工作。

    我把窗户打开,清新的空气立刻充斥了整个房间。这让我可以保持清醒,至少为了钱,我应该保持清醒。
    把资料摊开在桌子上,打开笔记本电脑,便开始了我的出卖自己文采的工作。上午,下午,晚上,我时刻的在写着,写着一个与我毫不相关的人的传记。脑海里只有一个目的,赚钱!
    在我玩命似的写作中,我忘记了一切。理想?滚一边去吧。事业?去他妈的吧。爱情?都他妈的见鬼去吧。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我象一台高速旋转的机器,吞噬着资料,然后产出文字。看着电脑里的文字,多少让我感到有些自豪而浮想联翩。我开始想到有了钱之后,如何花销,还没想明白,书写的差不多了。他们,主要是那个王总对于我的速度感到很满意。
    连续一个月,三十天,我生命中不算宝贵的时间,就在烟雾缭绕中,噼里啪啦的键盘声,哗哗的翻书声,消失了,化成了二十万字。
    顺利的完成工作。农民企业家没有食言,很爽快的给了我整整十万元人民币。把钱存入了银行之后,我没有在那个村子里继续呆下去,而是直接回到了城市里。

    我消失了一个月,当我将大天从睡梦中叫醒的时候,他第一句话就是,你还活着啊?哥几个还以为你跳河自杀了呢!
    我笑着说,我他妈不是赚钱去了么?
    听到我说赚钱二字,大天显然有些不相信,怀疑的语气问,你还知道赚钱?
    废话,不赚钱,我吃什么,喝什么?
    我和大天在一个沙锅桌子边面对面坐着,叫了几个菜,周围是乱烘烘的喧嚣声,这个城市里有许多出来吃宵夜的人。这就是夜生活?

    大天说,难得,真他妈的难得,你也有请客的时候啊。
    我说,那不是因为以前没钱么,现在好多了。来,干,为了我的十万块。
    大天说,你总算是赚到钱了。那天我和良子说起你,我就说哥几个里就你不好说,要么特牛逼,要么特傻逼。我们要想你牛逼了以后还理我们,就得冒着你傻逼了我们还得理你的危险。
    我说,操,你他妈的,这叫什么话啊?哈哈。
    之后,很简单。请完了客,接着我换了电脑、买了手机,像个挺牛逼的傻逼一样挥霍着赚来的钱,然而我却在挥霍中迷失了自己。

    在我每个夜晚狂欢之后,搂着身边从酒吧里领回来的姑娘的时候,我思念起我的小雪,我不明白,一个人怎么能就这样的消失了,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就好象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身边这个叫孟菲菲的姑娘躺在我的怀里,睡的很甜,但是睡相不好,不像小雪。
    我把她弄醒了,当我再次进入她的身体的时候,她却还未醒过来,像猪一样哼哼唧唧的,我猛力地冲撞着她的身体,试图穿入到她的子宫,疼痛使她完全清醒了过来,她用力掐着我的身体,指甲深陷在我的脊背,于是我更加用力冲刺,她就更加用力掐我,于是我就这样的达到了高潮。
    我趴在她身上,气喘如牛。她有些埋怨地说,你他妈又没带套?
    我说,操,带套不舒服。
    她说,明天记得给我买药。
    我说,你他妈不会自己买?
    她说,我操,又他妈不是我射的精子。
    我说,操,你他妈烦不烦?别烦我。
    她说,操,你他妈爽了,就这操行的,干我的时候怎么不嫌我烦?
    我说,你他妈别这么庸俗。
    她说,操,你干我的时候怎么不嫌我庸俗?
    我说,你他妈给我滚,现在就给我滚,滚。
    她说,操,谁他妈稀罕你啊。
    ……争吵之后,精疲力尽的两个人便抱着睡着了。
    这样的场景几乎是我每天夜晚都要经历的,重复地发生着,改变的只是女主角罢了。只不过最近这个叫孟菲菲的出现的次数多了些。

    其实孟菲菲长的不好,下巴向外突出出来,而且还有一些浅浅的麻子,朋友私下里说她是一张马脸。但是孟菲菲的皮肤很好,很滑嫩,而且身材娇好,丰满的乳房象两个炮弹一样挂在胸前,圆润的屁股则紧紧地向上翘着。我喜欢她的身体,这一点让我在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起了相当大的生理变化。姑且让我闪回到那个酒吧里。

    灯光昏暗,音乐幽明,我自己坐在一张椅子上,感到很无聊,是的,很无聊。没有什么能够让我感觉好一些。孟菲菲就坐在离我不远的一张椅子上和另一个男人勾肩搭背的。
    灯光太昏暗了,我没有看清她长的什么样子,估计要是看到了的话,我对她的兴趣会大大减退。
    他们说着说着,突然声音越来越大,到最后,那男人突然站起来,把她一把推倒,然后扬长而去。
    周围没有人管,因为周围没有几个人。不过由于孟菲菲裙子很短,于是鲜嫩白皙的大腿将我的注意力完全吸引过去,这让我有些焦躁,我走过去,把她扶起来。
    你没事吧?
    没事。
    我陪你喝点酒吧?
    好啊。

    于是,我和她就坐在了一起。她说那男人是她男朋友,她问他什么时候结婚,那男人却说现在不想和她结婚,其实她知道,男朋友是因为忘不了以前的女友,才推脱的。
    孟菲菲咬了咬牙,当时我真担心她把嘴唇咬破了,到不是心疼她的嘴唇,而是因为嘴唇破了,就没有办法和我69式了。
    我要报复他!
    那是你的事。
    我要你帮忙。
    我为什么帮你?

    说实话,虽然孟菲菲穿的有些暴露、性感,但事实上,用句文词,她还是大家闺秀的。她是名牌大学毕业,只比我小两岁,现在在一家公司里做代理,薪水拿的比小雪都要高,家里也比较有钱。
    我不想帮她。我知道她男朋友的痛苦,操,我就是知道。
    我不能帮你。
    你会的。
    她的嘴唇已经沿着我的脸颊滑到了我的嘴上,舌尖轻轻调弄着我的双唇,试图冲进去。两只不安分的手,也在我身上游走。

    我把她推开,我不是不喜欢这样,相反我喜欢女孩这样。只不过我觉得对不起她男朋友。
    行了,你喝多了,小妹妹,别玩儿了。赶快找你男朋友去吧。
    怎么,你怕了?怕我耍你?
    不是怕,有什么好怕的。
    那你是不喜欢这样了?
    是,不喜欢。
    那你喜欢什么样子?
    看着她的样子,我只有一个想法,干她!其他的一切都见鬼去吧,她男朋友不容易,我就容易吗?
    我说出来吓着你。
    那你不说,怎么知道会吓到我?
    那你听好了,在厕所里玩儿,你敢吗?

    我能想到她可能会有的各种各样的反应,但是,她却给我了一个意外,就是她站起来,走向了厕所。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又站在厕所门外向我招手。
    既然你敢玩儿,那就玩儿吧。
    我心里只想着这句话。我走进厕所,把门关好,把门闩弄上。她突然把我抱住,两手两脚紧紧的把我缠住,甚至让我有了种窒息感。我的手伸进了她的衣服里,把她的文胸解开,她的身体有些发烫。她那柔软而富有弹性的山峰渐渐高耸起来,征服的欲望也在我的身体里翻江倒海。我拽下了她的短裤,也将她身上最后的掩体脱下,我没有继续抚摩,而是飞快的进入了她的领地。因为我的欲火是如此的强烈而不能抑制。
    厕所外面播放着暧昧而舒缓的音乐,我在厕所里则寻找最佳的做爱方式。
    我没有让她坐在我的身上,而是从后面将她按住,我用力冲撞着,她努力呻吟,我逐渐加强力度,她的脑袋就越来越向下弯去,以至于她的脊背最后成了一个弓形。她的皮肤真的象缎子一样,光滑的脊背被厕所里灯光辉映的异常美丽,忍不住我低头用牙轻轻的咬了咬,这竟让她发出了像母狗那样的呻吟,于是,冲刺结束了。高潮的到来,让我的欲火得到了满足,也让她得到了满足,从她的眼神中,有一种报复过后的快意。
    想不到这还挺好玩儿的,你经常在这里做爱吗?
    我摇摇头。
    这就累得不行了?没劲……
    她话还没说完,我猛地把她的脑袋按下来,于是我的坚挺阻止了她的发言。我抚摩着她的头发,看着她的脑袋上下运动。她彻底得被征服了,至少当时是的。
    于是,在她咽下我的精华之后,说要和我住在一起。当然,我知道她和住一起真正原因绝不是因为这个,但是我还是答应了。确实,从肉体上来说,孟菲菲绝对是个好伴侣。
    住一起就住一起,无所谓,但是要养成几个习惯。
    什么习惯?
    第一个就是,做爱之后要漱口。

    我和孟菲菲同居了。她也暂时替代了小雪的位置,在朋友面前以我女朋友自居。于是新同居时代诞生了。
    将近一个月了。我和这肉欲旺盛的女人鬼混了整整一个月。

    大天好久不和我联系了。朋友们也疏远了。自从我和这个女人同居之后,我不知道原因。
    我的精力大多消耗在孟菲菲的身体里了。生活更加的空虚乏味。我需要改变,但却无能为力。我就喝酒,疯狂的喝酒,酒醉之后,便和孟菲菲打一场人肉大战,然后昏昏睡去。

    那天,我正在街上走着,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我略显孤独与疲惫,我晃动在空气中,看着一张张冷漠的面孔从我眼前掠过。突然,看见孙晓慧那张曾经熟悉的脸。孙晓慧就是那个我曾经说要在床上征服的高中同学。
    孙晓慧!我喊了一声。她蓦然回首,笑着走了过来。
    郁蒙,怎么是你?好久不联系了,最近怎么样?
    一连串的提问,不管是虚情假意,还是真情关怀,都瞬间将我击中。
    我去了她家。她现在自己一个人住。我和她坐在屋里聊天。聊了些彼此的状况。
    你现在忙些什么?
    写东西,然后卖点钱。
    很羡慕你的文采啊。
    我那叫什么文采。
    哼,我要是有你一半的文采,我就知足了。
    行啊,那我以后交你写东西,保证你也能写。
    真的?
    我骗你干嘛。别光说我,你忙什么了?
    唉,瞎忙呗,凑合活着,活着真挺没劲的,一点激情都没有。
    你想要什么激情?我有,你要么?
    你能给我吗?

    面对如此露骨的挑逗,我无法做到无动于衷。于是,我把她揽在怀里,嘴唇摩挲着她的耳朵,左手从她衣服上方探了进去,立刻握住了她的桃子。我把她弄到了床上。她看着我脱光了衣服,色眯眯得看着我裸露的身体,这种眼神让我感到不安。
    你的身体好美,这么瘦,皮肤真好。她娇嫩的两只手抚摸着我的身体,从上到下,从前到后,热烈的嘴唇也吻遍了我的全身,于是她的嘴唇象火柴一般点燃了我的全身,嘴唇所到之处,欲火跟着燃烧,她不管我发出的呻吟声音,继续向我的腹地进攻。晓慧,你干什么?我没有等到回答,她的脸已经深深埋在我的两腿之间,她的小嘴已经被我的身体的突出部位填满了。于是在她的努力之下,火山终于爆发了。当她抬起脸向我一笑,嘴角还有我残留的喷射物,她用舌尖轻轻舔去,样子十分妖娆,完全将我击垮。
    郁蒙,这就是你的创作源泉吗?
    你说呢?
    我想应该是的。
    为什么?
    因为味道与众不同。

    我无法再忍受下去,猛然将她按在身下,我猛烈的运动,她疯狂的叫喊。她在我身下发出动听的呻吟……
    我不能想象孙晓慧在床上竟然是如此的疯狂、如此的淫荡。我甚至有些怀疑到底是我操她,还是她操我?我琢磨不透,于是,在疯狂中我如数交光了我身体里所有的子弹。但是还没有结束……

    郁蒙,你能为我写首诗吗?孙晓慧一边躺在床上,一边对我说。她身上满是汗水和我的子弹,晶莹剔透的汗珠混杂着乳白色的子弹,在她柔软娇嫩的小腹上,在她高耸丰满的乳房上,还有她小巧玲珑的嘴里面。
    我找她要笔和纸,她却摇摇头说,不用笔和纸,我要你用你的子弹和我的身体完成一首诗歌。多么匪夷所思、希奇古怪的想法!
    于是诗歌便这样,在她的身体上完成了。她把屋里所有的灯都打开,在灯光下面是她裸露的身体以及我送给她的诗歌。我望着她,简直就是一个杰作!她做出各种姿势,淫荡的,天真的,暧昧的,冷酷的,一切的一切,如此的完美。我几近窒息,她却达到颠峰。

    然而无论多么完美的东西都不可能永恒,我们有时候更愿意把自己认为最完美的东西毁掉,因为只能为我们而存在,别人是不能共享的。
    喷头喷出的热水冲刷掉孙晓慧身上的诗歌——我的杰作,丝毫不讲情面,也不懂得尊重我的作品。看着她淋漓在热水下如此陶醉,那一刻,我的心里竟然有一种疼痛。
    还没来得及让我的心疼缓解,她轻轻的一句话,顿时将我打如地狱。
    我要结婚了,你知道新郎将会是谁吗?
    噢?要结婚了,不知道,反正不会是我吧?
    当然不会了,你这种人只能做情人的。
    哪是谁?
    当然是适合做老公的了。
    ……
    是大天,没想到吧?他追我很久了,我一直没答应跟他结婚,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想念你,你一直就是我心里的一个结。喂,你怎么了?
    她自顾自的说着,全然没有注意到我已经完全惊呆了。她要和大天结婚?要和我那个最好的哥们结婚?那我们刚才都做出了什么啊?

    你为什么这么做?我几乎是绝望的吼叫着。
    你没事吧?
    你为什么这么做?我自言自语。
    孙晓慧皱了皱眉,用浴巾把自己裹了起来,轻轻的托起我的脸,我把脸从她滑嫩的手里挣脱出来。低吼道,别碰我!然后猛地冲出了她的房间,任由她在我背后喊道,我们下个月结婚,你一定要参加的!

    我仓皇的逃出了孙晓慧的家,一边跑着,一边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着这个淫荡的女人。我就这样拼命的跑着,汗水从我的汗毛孔里往外冒着,染湿了我的衣裳。街上的人用奇异的眼神看着我,就好象我是个怪物。
    一口气,跑到了家里,虚脱的我躺在床上。思维还是混乱着的,我抽起烟,一根接一根的吸着。孙晓慧怎么能这么做?我和大天是兄弟啊,我怎么能和兄弟的未婚妻上床?还用精液在她的身体上写诗?孙晓慧是魔鬼,她肯定是魔鬼!

    我和大天坐在酒吧里。他和我提起了他和孙晓慧的事。他是兴致勃勃,心里高涨着幸福的快意、脸上挂着兴奋的笑容;而我则是心里夹杂着内疚、痛苦、悔恨就像开了锅的玉米粥,脸上还得装模作样的表示着对他和孙晓慧的事感到莫大的兴趣与兄弟般的祝福。
    这他妈是什么事啊!

    孟菲菲离开我了,她最后一次和我做爱是在机场的洗手间,差点让人抓住,因为我用力过猛,而她则大喊大叫。很快我就完成了任务,快得让我有些扫兴。
    她要去英国结婚,她爸爸把她许配了个一个在伦敦开店铺的朋友的儿子。
    我没有在她的亲人和朋友的面前出现,而是给她打手机,告诉她我在洗手间等。
    我没有对她说什么,而是擦掉残留在她脸上的精液。
    我没有同她告别,径直走了出来,但我呼吸到机场外的空气的时候,飞机从我的头顶划过。我知道我再也见不到这个女人了。见不到也好。
    之后的几天,我感到无聊。我决定逃避,毫无意义地逃避起来。

    于是在那一年的某一天,我失踪了。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知道我的下落。
    其实我就在这城市里的某个地方,把自己小心的收藏起来了。
    我晚上总做噩梦,梦到小雪和大天做爱,孙晓慧则在一边抚摩着小雪的身体,一会又梦到自己被一条蟒蛇缠绕住。惊醒之后,我就猛喝凉水,让自己发烫的身体冷却下来。

    有一天,我起床很早。快冬天了。窗外的树已经落光了叶子,一个个就好像被扒光了衣服的姑娘,在风中婆娑着。
    我决定出去走走。
    大街上的人很少,我几乎可以数过来。大概是我住得太偏僻了。走着走着,我觉得不太舒服,身体的某个部位有些疼痛。疼痛来得如此突然,以至于没有任何征兆。我想是不是应该找个大夫看看。其实我很讨厌进医院,讨厌医院里的那种味道,让人恶心的味道。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就是想去。

    在酒吧里,我疯狂的喝酒,一杯接着一杯,于是很快我就醉了。我不喜欢酒后闹事的人,觉得那样的人很傻逼。但是当我把酒杯扔到地上,听着酒杯破碎的声音,真好听。就好象我猛然达到高潮时,发出的痛快淋漓的呻吟声一般。于是,我一杯一杯的摔,体验一次又一次的高潮。还把桌子上顾城照片划拉到地上。
    不过高潮没几次,我好象就被别人抓住了,好象有人给我按摩。挺舒服的。
    这小子他妈的喝醉了,耍酒疯!
    打,喝多了想闹事?
    乱嘈嘈的,这么多人好象都因为我大喊大叫的。在热闹中,我浑然不知。可能是睡着了。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头疼的很,身体的某个部位也很疼,身体的其他部位也很疼。我仔细回忆了回忆,什么也想不起来。望四周瞧瞧。宽大的屋子,中间是床,床上是我,很柔软的床,屋里的摆设我还没来得及看,才发觉自己身上,除了一条内裤,其余的部分都是天体。这我倒不太紧张,裸体都没关系,还在乎这个?我只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躺在这里,怎么会躺在这里,这里是哪里?

    你醒了?
    一个女人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朵。声音很柔和,像我姐姐,虽然我没有姐姐,但是我总在幻想自己有个姐姐,不管她在哪里,她是我的姐姐。
    一个女人的身体也走入了我的眼睛,身材高挑,笑盈盈的走了过来,像一个人,好象是我幻想中的姐姐,又好象在哪里见过。
    上次多亏了你,我才没有被人……后来到处找你,就是找不到你,去公安局问,他们把你的地址告诉我,你先躺着,把水喝了,醉过酒的人,醒过来是很渴的。我去找你了,可是你不在,屋子的门一直是锁着的。

    这女人好象很会照顾人。不过她罗嗦了半天,倒也没有让我感到厌烦,反而觉得很好听,不妨让她继续说下去。   
    昨天,你在我的酒吧里喝醉了,服务生以为你是找事来的,于是动了手,没打疼你吧,幸好我在了。这是我家,你不用担心,你的衣服上都是你吐的酒,我帮你洗了。你先穿我的吧。
    我躺在床上,看着面前的女人,喝着她递给我的水。
    她就是我救的那个刘若雪?那天晚上太黑,我没看清楚她的脸,当时也没多少工夫看她长什么样,倒是她把我的样子记住了。现在看她,年纪要比我大三四岁,三十出头了吧,但是眼睛依然很亮,鼻子很挺,嘴也很乖巧,脸上的妆很淡,这我知道,女人过了三十,靠得就不是什么天生丽质、浓妆艳抹,靠的是风韵尤存、轻施粉黛,这样才能维持自己在男人心中的形象。装嫩、扮天真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看着她在床前,说个不停,真不像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妇女。身材保持的不错。不过,我脑子里可还没来得及产生什么让她以身相许报恩什么想法,觉得她很亲近,很温暖,像我的亲人一样,亲姐姐?
    那我真谢谢你了。
    是我谢你才对啊,那天要不是你……
    过去的事,不要总提了,我要换下衣服。
    她不出去,就站在屋里里盯着我,盯得我的心里有些发毛。
    我要换衣服。
    你换吧,我不妨碍你。
    靠,她有窥男癖?不管了,反正我又不吃亏。于是,我掀开被,当着她的面,穿上了她的衣服,显然有些小。紧紧箍在我身上,真难受。不过总比没衣服好。
    她看着我,突然哭了起来。这让我感到莫名其妙。
    你哭什么?
    我以前的男朋友总喜欢穿我的衣服,你长得真像他。
    你们分手了?
    不是,他死了。
    死了?靠,真不吉利,有死人跟我长得挺像的,这能吉利么?
    死了?
    是的,他是诗人。
    自杀?诗人不都喜欢自杀么?
    自杀?
    不是,他去美国参加一个诗友会,诗友会说要去大峡谷采风,他不小心从山上掉了下去。
    摔死了?
    是的。

    她不再说话,只是哭。我有些手足无措。便想安慰她一下,她突然趴到我怀里,大声抽泣起来,我只好任她摆布。我不知道三十岁的女人,感情会这样激烈。
    等她停止哭泣的时候,我胸前的衣服已经有些潮湿了,全是她的眼泪。她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冲我笑了笑,突然用她的双唇封住了我的嘴,让我品尝她湿润的舌头。自从和孟菲菲在机场分开之后,我再没有碰过女人的身体。隔着衣服,她的乳峰传送过来的温度,让我知道她也很久没有让男人滋润过了。于是,我知道,她要我。
    我重新躺在了床上,不过怀里多了个她。脱去她的衣服,我不能想象三十岁的女人身材和皮肤,会保养的如此出色,出色的让人垂涎欲滴。她不像其她的女人那样,做爱前,总有些羞涩的样子,习惯微闭着眼,一幅处女的样子。她不是,她睁眼看着我,看到我的眼神在她的身体上游走,她感到异常满足。
    你看我的脖子是不是很滑嫩?
    我点点头。
    你看我的胸脯是不是很诱人,你见过比这还坚挺的乳房吗?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
    你看我的肚皮,还有比这更柔软的肚皮吗?
    我摇摇头。
    你看我的大腿,你见过如此光滑而修长的腿吗?
    我点点头说:见过,在杂志上。
    你抚摩我的脊背,往下摸,你触摸过这样富有弹性的屁股吗?
    我摇摇头。

    从没有哪个女人在我的眼前如此的放荡而又风骚万种,我有些不能呼吸了。她把我揽入怀中,轻轻地说,那你还不要吗?
    我苦笑着,我不是不要你。
    我轻轻地脱光了衣服,赤裸裸地站在她的面前。她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成一种不可思议的神情,我不知道是失望还是怜悯或者是不屑。

    冬天的阳光虽然有些像个阳痿的男人,徒劳的想温暖着谁,但是,毕竟还算有些温暖。

    刘若雪以前确实有个男朋友,叫风轻翔,口齿不伶俐的极其容易读成风清扬——武侠小说里的江湖高手。风轻翔是个诗人,很出色的诗人,像我这样的人,也听过他的名字,在这个城市里,他是为数不多的有才华的诗人。刘若雪家里很有钱,她爸爸属于王启明那种在美国发家式的人,她和她奶奶一起住,在这里上学,后来认识了风轻翔。便爱上了这个意气风发的诗人。不过,后来诗歌的没落,让风轻翔感到沮丧,于是决定放弃写诗。他去美国参加诗友会是个借口,事实上,是刘若雪的爸爸让他去美国发展,打算等他站住了脚,再让刘若雪飞去和他团聚,其实就是刘若雪的父亲想看看这个诗人是不是个做商人的材料,有没有资格接手自己的产业。很不幸,这个背叛诗神的诗人死于意外——从大峡谷上掉了下去,脑袋磕到了石头上。这样,一个变节的诗人死于一块石头。刘若雪知道后,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原本如意的算盘成了空想。伤心之下,她也不想去美国了。于是,在这里开了家酒吧。
    我才知道为什么酒吧里的全是诗人的照片,全是死了的诗人的照片。

    我和刘若雪坐在她家门口的空地上,她说我的模样真的很像那个风轻翔。不过之后,她又重重的叹了口气。
    你是怎么弄的?天生的?
    不是,我也不知道。
    去医院看了吗?
    看了,大夫说是阳痿。
    你还不到三十岁,怎么就阳痿了?
    别问我了,我也不知道,陪我喝酒吧。

    刘若雪是第一个知道我阳痿的女人。怎么办?不知道,于是每天我就和她出来喝酒,喝完了,就吃她给我做的饭。忘了说,我已经搬到刘若雪家里住了,反正都是一个人,何不互相温暖一下呢?
    刘若雪说她当时看到我换衣服之后的样子,太像她男朋友了,于是不能控制,才对我如此完美展现自己的身体。没想到却白费力气了。
    真可惜我不能了。

    刘若雪告诉我,除了她那个死难的诗人之外,她还没被别的男人碰过,我是第二个,说真的,这话我不太相信,但是,我没有在她的面前流露过我的想法。她以前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何况我也不能碰她,更加没有必要了。
    但是,她坚持要我和她住在一起。夜晚,当身边的她已经入睡,我却辗转反侧,想不明白我郁蒙怎么就阳痿了?这简直就是对我天大的讽刺和打击,我有些不能承受,于是,我经常喝酒,试图用酒精来麻醉自己。
    好在刘若雪并不强迫让我跟她做爱,这多少让我有些欣慰,同时又有些羞愧,我是不是真的没用了?
    和她在一起的时光,很美好,可以说,那么冬季,我过得相当舒适惬意。我也试着拾起笔来,认真的对待生活,对待诗歌。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个合格的诗人,但是人总要坚持一些在别人眼里看似荒唐的信念。
    偶尔,当刘若雪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会想起来小雪,那个我挚爱的小雪,她现在在哪里?我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爱她,不能忘记她。深深地怀念她,甚至有些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让她对自己失望。
    刘若雪和她不太一样,她比小雪成熟,知道我需要什么,于是,她给我宁静,给我关怀,给我信任,给我鼓励……这让我对她有了一种类似于感激的情怀和一种依赖。

    如果冬天过去了,来临的将会是春天。在那一年的春天,当我在第一部诗集的手稿交到她手上的时候,我感到我的心砰然作响。刘若雪相当兴奋,说这部诗集一定会成功,她立刻跑出去找出版商联系去了。我则静静等待她的消息,不管是好是坏。
    三天之后的夜晚,我在屋里懒洋洋的躺着,刘若雪急急忙忙地跑了进来,扑到我的怀里,说着,你成功了,出版……出版商答应了诗集的出版!
    我也相当高兴,几乎不敢相信是真的,竟然楞在了床上。她打开一瓶xo,说让我们庆祝一下吧,于是,我们热烈的碰杯,狂乱的饮着那红色液体,然后,大声笑着,紧紧抱在了一起……
    怎么会是真的?不是梦吗?不是梦,真的不是梦。我真的要出诗集了吗?真的,是真的。我的想法时幻时真,让我有些晕头转向。突然,刘若雪把我的内裤脱了下来,惊奇地大声喊叫,尖锐而刺耳的声音,让我猛然醒来。

    你可以了?你自己看看,你不阳痿了?你是男人了,哈哈哈。

    我低头看去,坚挺如昔,这更加让我感到亢奋无比。我狠狠的把刘若雪按在床上,把她的衣服全部撕裂,她的胴体完全绽开在我的眼前,如此美妙的身子。我把酒洒到在她粉嫩的脖颈、高耸的乳峰、平坦的小腹、神秘的森林以及修长的大腿和丰满的臀部,洒遍她的全身。她的眼中全然是兴奋而近似淫荡的神情,已然陶醉了,这给了我格外的信心和鼓励,让我倍受鼓舞。

    我轻轻舔她的赤裸的身体上的酒,仿佛在品尝美味的羊羔。我慢慢地舔到了她的胸脯,吮咂起那两枚乳头,这让她发出了动听的呻吟声,我知道我们已经陶醉而无法自拔了。我往下舔去,这让她扭动起来,她的神秘之处已经映入我的眼帘,也让我尝到了那里的滋味。于是,我们都无法控制,强烈地结合在一起,喘息声,呻吟声,尖叫声混杂着我们的名字,此起彼伏,连绵不绝,如同交响乐一般;旖旎缠绵又如同洞箫之声。
    在我和她一起达到高峰之后,我极力挥洒着自己的精华,证明自己不再是一个阳痿患者,在整整一个冬天之后,阴霾终于被阳春一扫而光,我也终于又是个男人了。在喜悦与亢奋夹杂中,我躺在她的怀里睡着了。

    阵阵门铃声,让睡意阑珊的我感到厌烦,刘若雪去哪了?我才发现她已经不在我身边了。我穿好衣服,把门打开,门外站着一个中年男子,很精明也很有风度的那种。
    你是?
    你是郁蒙先生吧?
    啊,我就是。
    鄙人王树德,这本诗集是你的作品吧?
    啊,是啊。
    是刘若雪小姐让我把书交给你的。
    噢,是吗?谢谢了。
    年轻有为啊,呵呵,现代写诗的人太少了。
    这是样品,你看要是合适,就签个字,我明天就去印刷厂联系了。
    噢,很好,很好,封面的风格我很喜欢。
    以后要是还有好的作品一定要和我联系啊,这是我的名片。
    一定,一定。
    那好,你先忙着,我先走了。
    好吧,再见。

    看着这个王树德转身离开,我把门关上,手上拿着我的诗集和他的名片。我把它们放到一边,若雪去哪了?
    她不在屋子里。我有些怅然的坐在了地上,却看见有个信封就在床边,我撕开信封,里面是一封信。

    郁蒙,今天早晨我醒得很早,看着熟睡的你,我很欣慰,谢谢你这些日子以来,对我的关怀,我甚至有些爱上你了,但是,我不能爱你,我爱的是轻翔……我只是把你当作了他的影子……我希望这个世上能有诗人存在,你是一个出色的诗人,不要否认自己。你的诗集已经可以出版了,所以你现在是个真正的诗人了……很高兴你又成为了真正的男人了,感谢你给了我一个美妙的夜晚……我已经三十二了,昨天是我的生日,所以我要离开你了……不要试着找我,我已经去美国了,找我的爸爸,他说给我介绍了一个男朋友,是个做电子商务的人,我也到了不得不结婚的年纪了……酒吧和房子已经过户在你的名下了,你要替我好好照顾啊,不能辜负了我……你就当我是一场梦吧,当我消失了,郁蒙,没有再见。

    刘若雪就这么的消失了,如同小雪一样。唯一的征兆就是做爱,做完爱,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消失得让我来不及悲哀,消失得让我来不及心痛……
    我静静的接受这一切,不接受又能怎么样?我把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然后去了酒吧,大家好象都知道我已经是老板了。从大家的眼神可以看出来,他们把我当做了吃软饭的孬种了,我不在乎。

    诗集出版了,但是效果不太好,没有产生那个王树德想象的成功和效应,寥寥无几的购买者,使得他损失惨重。事实上,我的诗集并不如家庭菜谱卖得多些,失败了。诗集彻底失败了。刘若雪期待的那种人人喜欢诗的时代真的已经过去了。

    于是,我刚刚有些振作的情绪又低落了下去,我知道,这次真的没有什么理想了。我食言了,我不能替刘若雪照顾酒吧了,因为她那个诗人般的酒吧,已经不适合这个时代了,于是,我把酒吧盘了出去。其实也是因为我并不是一个适合经营东西的人,索性,还是让给别人吧,据说后来,这个酒吧被一个人改成娱乐城了,生意还不错。
    我就住在她的房子里,一个人。没有姑娘出现在这所房子里,因为我对性欲的渴望已经消褪殆尽了。我用卖酒吧的钱买了辆摩托,虽然没有太大的用处,我总是喜欢在黄昏时分,在附近宽敞的马路上骑着摩托兜风,这也是我最后的消遣了。

    我的生活真的不可救药了。

    那天下午,风很冷,我独自坐在马路边上,抽着烟,看着过往的车辆和行人,百无聊赖。一队婚车注定要从我面前经过,我也注定把视线定格在新娘的脸上,一张我十分熟悉,如何都不能忘却的脸——小雪,那个我挚爱的小雪的脸,她脸上充满了新嫁娘的笑容,像春风一样荡漾着。
    车队过去了,小雪离开了。我却迟迟不能缓过精神。小雪结婚了?新郎肯定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
    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形容我当时的心情。我一直坐在那里没有动,我不知道自己该干点什么,我的神经越来越脆弱了。

    于是,下午的时光匆匆过去了,黄昏的时光匆匆过去了,傍晚的时光匆匆过去了,夜晚来临了,我终于决定做点什么了,骑车兜风吧。
    那个夜晚很美,因为马路上没有灯光,黑漆漆的一片,异常的美丽,黑色的美丽。我努力提高着速度,让我冷风划过我的面庞,我的脸一定是苍白的,就像传说中的苍狼一样,在风中,我嘶哑着吼叫着,没有人理我。
    前面来了两辆摩托,光柱投射过来,就好象死神的两到眼睛,明晃晃的闪动着,于是我冲了过去,期待着从他们中间穿越过去,就好像穿越死神一样……
    尖锐的刹车声,巨大的碰撞声,我听见自己的心“啪”的一声,绽放了,真的是心花怒放了。我感觉自己象风筝一样飞了起来,再空中划出了一道弧线,我生命的弧线。
    不是两辆摩托,是一辆,是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我试图从它中间穿过去,显然,是不会成功的。

    我的摩托在卡车的前方,而我则倒在一边,我感到自己体内的血翻腾起来,就好象小时候,看到的海浪那样翻滚着,有鲜红的血从我的口中涌出来,好多好多的血,是我自己的血,真是好看,如此的美丽,就好象一朵朵娇艳的鲜花,生命的鲜花,之后,眼前渐渐模糊了,我的反应消失了……

    郁蒙的生命结束与否,不可说。其实他肉体上的消亡与否,不是很重要了,因为还会有许许多多的像郁蒙一样不可救药的人出现,生活对于他们,意义是什么,我不知道,他们的存在到底有没有意义,我也无从知晓。我只想说一说他们的生存状态以及生活态度,是不可救药的,绝对的不可救药。

2002.10.27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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