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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曲线.LOVE(10-14) 【本文作者】:莫须有 〖e-mail〗:

第十章 黑得像魔鬼,烫得像地狱……

  关于网恋,粉侯知道的流行模式据说是这样的:在网上认识一个人之后,先是聊天,聊到一段时间,大家比较熟悉了,就开始见面。见面感觉如果不好,从此再不联系;感觉好的话,关系自然会更进一层,说不定就恋爱成功了。媒体上不时爆出消息说某男和某女在聊天室一见钟情,进而永结连理,成为网恋迷人的又一个证据。不光是一个城市,跨地区的网恋也非常活跃。跨国网恋和跨国婚姻一样,数目少一些,但也不至于没有。一般都是美国的杰克和英国的玛丽隔着大西洋苦恋,然后美国小伙子从华盛顿飞到伦敦求婚之类。

  反面的传闻也不少。“恐龙”这个词就是由于不成功的网友会面太多,慢慢就被用来专指长相不佳的涩女郎,后者在网上一般是自称拥有“天使脸蛋、魔鬼身材”。还有的聚会让人啼笑皆非,在网上卿卿我我半天,也许见了面是同一个性别——当然,这还是年龄相当的例子。有的人禁不住想像的折磨,和网络恋人约会,结果来的是邻居大爷;还有人千里迢迢赶到另一个城市,迎接他的居然是白发老妪。各种在现实生活中不太可能发生的情况,在网络的随意搭配下,都有可能发生。这既是网恋荒谬的地方,也是它迷人的地方。因为你永远不能确信你的恋人究竟姓甚名谁,到底年貌几何。

  网恋偶尔还会带来暴力丑闻。某个痴心的小妹妹前去赴约,发现聊天室里的哥哥跟自己想像中一样英俊可人,不禁芳心窃喜,殊不知对方的性格和网上不一样。在网上他是那样温柔体贴,呵护备志,在生活中最拿手的却是耍流氓和进行强奸。

  粉侯刚上网没多久,就从不同的渠道了解到很多关于网恋的传说,这时候他一般都会嗤之以鼻。谁让他/她这样轻信呢?活该,麻烦都是自找的!就连那位哥们儿前不久的网恋遭遇也让他爆笑了半天:有家有口的人了,还玩儿这个!不老实的人肯定不会有好下场!可是那哥们儿反过来笑他的一句话却惊醒了他。他发现自己内心里其实非常非常希望和王泣花是真的在进行网恋。然而王泣花太警觉了,粉侯虽然跟她聊天的时候越来越觉得轻松自然,却是直到现在也很难走近她的内心,什么样的人才可能真正明白她的心思,什么样的人才可能成为她青睐的对象?不错,王泣花现在乐意和他聊天,这比她对一般人的不理不睬是优待多了,但也仅仅是聊天而已,根本不容他有其它念头。连他那样含蓄的试探,只是隐约透露一点儿消息的,也是马上就给反弹回来,一点儿希望都不留下。

  唉,就算不能进一步发展,大家只是见见面也是好的!粉侯发现这个愿望越来越强烈。两人从开始email联系到现在,基本上没有具体涉及关于自身的任何话题。粉侯只知道王泣花曾经在北大上学,以前喜欢花花草草,现在不再喜欢;性格极为细腻,情绪平稳,为人宽容,言语不多但很有见地。王泣花对他的了解也不会太多吧。她肯定知道他在公司上班,喜欢东拉西扯,爱看艳情小说,也会写几句肉麻的小酸词,如此而已。可是,尽管没有任何原因,粉侯单凭直觉就认为王泣花一定很美,虽然他从来也没有问过,她自己也从不提及。

  可是,怎样才能让她答应呢?粉侯想起以前聊天时,王泣花意味深长地告诉他的那些话,急得抓耳挠腮。她太善于回避话题,而且总是不给人机会。粉侯相信自己绝对不可能在兜圈子时套住她。实在不行,就只好硬着头皮直说了吧,反正也不怕她再拒绝一次。说不定王泣花早就在心里认为他脸皮比城墙还厚,无论他做出什么事来她也不会惊奇了。

  粉侯这样来回想了几天,终于对王泣花提出了这个在他看来再合理不过的要求。

  “我可以约你出来吗,王泣花?”

  王泣花没有马上回答。所以粉侯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意思。

  “王泣花,我们约会一次,好不好?”

  这一次王泣花有了反应,粉侯看见她的回答,心里一阵狂喜。上帝呀,她同意了!

  “我答应你,粉侯。”这是王泣花的回答。

  粉侯:王泣花,你对我真四太好了。

  敲这行字的时候,他激动得有点忘形,连拼音都拼错了。

  王泣花:但是,你也要答应我两个条件。

  小姑娘的矜持真是要不得,直到现在,她还要有所保留。

  粉侯:别说两个,就是两千个、两万个条件,我都会答应你,王泣花。

  王泣花:粉侯,先别急着发誓,你不见得会愿意的。

  粉侯:我愿意,我一定愿意!你快说吧!

  王泣花:第一个条件是:就约会这一次。

  粉侯心里窃笑:什么事有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她也太不通人情事故了。先答应下来再说吧。所以他就豪爽地表示同意。

  粉侯:好吧,我听你的。

  王泣花:第二个条件:约会,但不见面。

  粉侯立刻就急了。他气急败坏地敲出一句话:“可是,王泣花,两个人不见面怎么能说是约会呢?”

  王泣花:网络时代的约会不一定要见面。

  粉侯:难道还有别的约会方式吗?

  王泣花:唉,粉侯,其实我们一直都在约会。每天晚上9:30,就在这花冢里。

  又来了!粉侯早就知道王泣花很会转移话题,可是没想到她竟然会不讲理到把花冢的聊天也算成约会!而且他还没有合适的话来反驳她!他叹口气,只好胡乱应了一句。

  粉侯:王泣花,我还能说什么?

  王泣花:不过你既然对网上的约会不满意,我们就在现实生活中约会一次。

  粉侯:你……你到底答应了?

  王泣花:我刚才就答应了。

  粉侯:对对对,是我自己糊涂。

  王泣花:还有那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粉侯:王泣花,这样的约会我闻所未闻!好吧,告诉我吧,这是什么样的约会?怎样进行?

  王泣花:我们约好时间,去同一家网吧上网。近在咫尺,但是绝不见面。

  这天晚上,两个人后面的聊天内容中充满了粉侯的劝告和说服。可是他虽然百般诱导,情急之中甚至指责王泣花不可理喻,对方却既不反驳,也不生气,始终温和地坚持,绝不松动半分,更别提让步。到最后,粉侯只好宣告失败。在王泣花面前,他发现自己只能屈服。任何手段、任何言辞都不能让她改变心意,她认定了的事,他就只能执行!

  他真的有些难过了,不禁感慨道:“王泣花,你太忍心!”

  王泣花的回答没有一点内疚的意思,她只是淡然道:“对不起,粉侯。只能是这样。”

  随后两个人就讨论约会的时间和地点。商量的结果是,时间定在星期六晚上7点,大家吃过饭,就可以到同一个地方去;地点则是一家小有名气的网络水吧,粉侯听说过几次它的名字,那里的咖啡质量和服务水平都有很好的口碑,但是他一直没有机会光顾。

  他可以一边喝着香浓的热咖啡,一边在花冢跟王泣花聊天;两个人身在一室,但不能看见对方的模样。这就是粉侯争取到的约会。

  说实在的,这个结果让他沮丧。尽管这样的约会形式不俗,但它毕竟不能算做真正意义上的约会。王泣花明明知道他想见到她本人,却利用词义套住了他。他心里对她的这种可恶的聪明简直是又恨又爱。可是不管怎么说,这已经算得上是进步了,至少在聊天的时候,知道有那么可爱的一个人就在距离非常近的地方,心里也觉得舒服。

  在约定的日子,粉侯提前一刻钟就到了王泣花选好的地方。这个网吧生意确实不错,很多人在里面热火朝天地用电脑侃大山,玩网络寻呼。除了人气旺盛之外,这里还飘着浓烈的咖啡味道。木头的桌椅不算精致,但靠上去的感觉非常舒服,而且高矮适中;橘黄的光从纸灯笼里透出来,半明半暗地照着,营造出神秘幽微的气氛,咖啡的香味更加深了这种印象。这就是传说中的那家网络水吧吗?粉侯立刻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在他看来,连那几位在在桌子之间来回走动的、衣着整洁的服务生也一样讨人喜欢。

  他一边等着服务生过来,一边四处打量那些坐在桌子前的人,并且密切地注视着每一个从门口进来的人,想猜测到底谁是王泣花。可是毕竟光线偏暗,根本就看不太清楚,所以远远地看过去,似乎每个人都是他正在寻觅的对象,又似乎每个人都不是他要找的人。

  粉侯略一沉吟,就有了主意。他故意绕着网吧走了一圈,同时双眼飞快地把目力所及的每一个人都从头到脚仔细观察一轮。然而,很遗憾,没有一个人看上去像他心目中的王泣花。没有一个人。这时候他正好来到门口的吧台边,于是向小姐要了一杯黑咖啡。

  回到座位上,粉侯看了一下表:差5分钟7点。王泣花历来非常守时,估计也应该到了,可是她到底躲在什么地方?

  他正在出神的时候,忽然觉得有人在看自己。赶紧循着目光找过去,原来是一位服务生。他看了粉侯一眼,和吧台小姐说了句话,又端起托盘和杯子,朝粉侯的方向走过来。由于距离不算太近,粉侯一时之间看不清楚他的面目,马上就转移了视线。

  那服务生很快走到粉侯面前,轻声说:“您要的黑咖啡。”

  粉侯抬头冲他一笑,假装很有礼貌地说:“谢谢!”

  可是他看见服务生的模样之后,目光不禁流连了一两秒钟。客观地说,这是他有生以来见过的最漂亮的男子。他大约二十三、四岁的年纪,身材匀称,皮肤莹白,五官就像经过工笔细描似的,轮廓清晰,而且非常精致。他的眼神非常柔和,就好像跟任何人都非常熟识,看起来隐隐有温暖之意,估计再刁蛮的顾客也不会好意思跟他为难。

  服务生看见粉侯迟疑的样子,就放好咖啡杯,又问了一声:“您还要别的吗?”他放杯子的时候,粉侯又发现,他有一双修长柔软的手,颜色白皙到几近透明,跟盛着黑咖啡的杯子形成强烈的反差。同时他也看见,服务生的左边耳垂上,长着一颗芝麻粒大小的黑痣。

  但是粉侯不好意思再这样看下去了,他觉得自己已经显得有些无礼。于是淡淡说道:“暂时不用了,需要什么,我再叫你。”

  服务生点点头,轻快地离去。粉侯看着他的背影,禁不住有些自惭形秽。一直以来,他虽然不事打扮,也不追赶时髦,但心里明白自己算是长相不错的,只要略一收拾,比起多少到处卖弄风情的帅哥也不差。可是刚才这位小小的服务生让他开了眼界,原来真正美丽的容颜总是出现在不显眼的地方。

  粉侯一边暗自感叹,一边又觉得王泣花实在会挑地方。一会儿是幽静雅致的红豆馆,一会儿是连服务生都长得极其漂亮的网吧,她心里到底装着多少奇奇怪怪的场所?

  他点开花冢的页面,径直上去,王泣花已经出现在鬼谭里了。

  王泣花:你好,粉侯。感觉还可以吗?

  粉侯:王泣花,这个地方确实不错,名字也很有特点。

  王泣花:看到它的名字,你想起什么?

  粉侯:一开始我觉得很怪。好好的一个网吧,怎么会叫做“双曲线”呢,跟数学沙龙似的。莫非来这里的人都学过理科?

  王泣花:不至于。

  粉侯:后来我仔细琢磨,发觉这名字还有点儿意思。原来“双曲线”就是两只背靠背的高脚酒杯组成的形状。

  王泣花:两条曲线之间的部分,也像一只咖啡杯。

  粉侯:所以这个名字还是别具匠心的,暗含了几种饮料的容器。对了,我还想到一种相似的东西,哈哈!

  王泣花:那是什么?

  粉侯:我说了你可别怪我啊。

  王泣花:想像没有罪过。

  粉侯:我认为……我想……双曲线其实也是乳房的形状,还有两个焦点。

  王泣花:你的联想能力超乎常人。

  粉侯:嗨,想到哪儿说到哪儿,我这个人口没遮拦。你不介意吧,王泣花。

  王泣花:我没事。也许还有别的意思,你没想到。

  粉侯:可能吧。像这么刁钻古怪的一个地方,你怎么知道的?

  王泣花:碰巧。

  粉侯:是吗。那我以前怎么就没有碰巧知道呢?后来也只是听说,到底没有亲自来过。

  王泣花:各人的造化当然不一样。

  粉侯:传说这个网吧的老板也是北大的毕业生,也不知道他平时来不来这里。

  王泣花:我想不会。

  粉侯:为什么呢?

  王泣花:开网吧并不费事,投点儿资,托人看着也就行了。老板本人不必把时间耗在这里。

  粉侯:王泣花,你很懂行啊。

  王泣花:听人提过几句。咖啡味道如何?

  粉侯:还不错。我要的是哥伦比亚黑咖啡,算是不加修饰的一种,有些原始,但是口味非常清爽圆润。

  王泣花:看来你对咖啡很了解。

  粉侯:一点点吧。不过上学期间赶时髦,泡咖啡馆的次数比较多,毕业后也少了。

  王泣花:你喜欢黑咖啡?

  粉侯:是的。因为黑咖啡味道层次比较丰富。

  王泣花:说说你的感受。

  粉侯:它一共有香、甘、酸、苦这四种均衡的口味,还把嗅觉、视觉和味觉都结合在一起了,质地极其单一,但是内容繁复。这就是黑咖啡。

  王泣花:你只喝黑咖啡吗?

  粉侯:目前是这样。原来喜欢咖啡的传说之类,各种口味都尝试过。

  王泣花:这么说,你不只是了解,而是很有研究。

  粉侯:看过一些资料而已。

  王泣花:贴一些到墓志上,给我看看。

  粉侯:好的。可是我认为你应该非常了解呀?

  王泣花:为什么?

  粉侯:像你这样聪明的人,做事一定会比别人快几拍。我都知道的东西,你一定应该知道。

  王泣花:我说过,我对西方文化不怎么了解。也缺乏热情。你讲的那些神话传说,以前我大概也看过,都没留下印象,听你再提起来,又觉得新鲜。

  粉侯:啊,是这样。那你对茶应该非常熟了吧。

  王泣花:也一般。就知道一句:夏绿冬红春秋花。

  粉侯:这也很新鲜了。喝茶的品种也要分季节不同?我可不喜欢红茶,花茶也一般。

  王泣花:其实都没关系。

  粉侯:是啊,跟个人爱好有关。对了,王泣花,你现在喝什么咖啡呢?

  王泣花:你觉得我喝什么咖啡合适,粉侯?

  粉侯:除了牙买加蓝山,别的也不适合你。纯正的蓝山咖啡,风格细腻,口感香醇精致,具有贵族品味,是全世界公认的咖啡极品。拿破仑就特别喜欢蓝山,而且要在上桌前在方糖上淋一点儿白兰地,再点上一朵火苗。

  王泣花:谢谢。我以前咖啡喝得不多,我希望我喝过这种咖啡。

  粉侯:王泣花,那你现在喝什么咖啡呢?

  王泣花:我现在喝的不是咖啡。

  粉侯:那你喝什么呢?茶吗?

  王泣花:也不是。我很久不喝茶了。

  粉侯:王泣花,那我可就猜不出来了。不是咖啡,不是茶,那会是什么呢?难道你喝酒?不,我想你不会喝酒吧!是不是——果汁?

  王泣花:这许多名目,难为你数得过来。粉侯,我现在喝着一杯水。

  粉侯:嗨!你也真是!啊,我知道了,你一定像那些天生与众不同的小姑娘一样,在别人都喝着花花绿绿的饮料的时候,就只要一杯水。

  王泣花:我不知道喝水也是时髦。

  粉侯:对很多人来说,太时髦了!会扮酷的人往往把整个过程都经营得非常吸引人!在服务生提供饮料单的时候,一定要漫不经心地拨弄几下所有的名称,然后疲倦地、冷漠地低声说:给我一杯冰水。水送来的时候,就垂下眼帘,懒懒地啜上一口,再点燃一支烟。

  王泣花:粉侯,你觉得我适合这种时髦吗?

  粉侯:对不起,只是不恰当的联想。

  王泣花:不用道歉。时髦不一定俗气。但跟我距离太远。

  粉侯:你如果愿意,完全可以领导时髦,怎么会距离太远呢?

  王泣花:时髦需要参与者的热情,尤其是自我展示的热情。

  粉侯:你真的是一点热情也没有了吗,王泣花?

  王泣花:我不知道。但我觉得自己就像白开水。

  粉侯:白开水?

  王泣花:是的,白开水。我正在喝。

  粉侯:你跑到咖啡馆里来喝白开水,不觉得浪费吗?

  王泣花:自然冷却的白开水,很值得回味。浪费什么?

  粉侯:这里的气氛,以及周围的情调。

  王泣花:粉侯,我已经过了需要这些辅助因素的阶段。我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粉侯:我说,你实在清醒得让人恐惧。在这样一个店老板苦心经营的环境里,居然一点浪漫感觉也没有,也不消费点别的,就只要一杯白开水。而且这白开水必须是自然冷却的。我如果是老板,肯定不干。

  王泣花:好在你不是这里的老板。

  粉侯:但是我至少可以路见不平,替这里的老板问一句:你为什么只喝白开水?这里别的饮料不好喝吗?

  王泣花:我很少喝味道重的饮料。咖啡、茶、酒、果汁、汽水等,不是太香,就是太甜,不舒服。

  粉侯:那你爱喝纯净水、矿泉水吗?

  王泣花:这些水太软。味道有些怪。

  粉侯:所以你只喝白开水。

  王泣花:别的饮料能喝下去,但不喜欢。

  粉侯:可是,白开水又有什么好了?

  王泣花:热水稍微淡一些。自然冷却之后,会有柔和的甜味,喝了不腻。别的饮料多喝伤人,白开水不会。

  粉侯:那也不见得。你要是没命地喝没命地喝,白开水喝多了也会水肿啊。

  王泣花:你亲眼见过吗?我以前不知道这样的例子。

  粉侯:嘿嘿……我也是推测而已,估计会这样吧。

  王泣花:但是人们都知道酒能醉人,果汁伤胃,茶和咖啡导致失眠。

  粉侯:也许吧,跟你的白开水比较起来,所有的饮料都有些放纵。

  王泣花:我没这么说。

  粉侯:可感觉就是这样啊。贞静淡雅的白开水,怎么喝也不出毛病;其它饮料呢,稍微不注意就招来一堆麻烦。

  王泣花:饮料没有错误。

  粉侯:这么说,应该怪喝它们的人了。

  王泣花:这种事,别人不会责怪。

  粉侯:最后就只好自己怪自己,后悔不迭、悔不当初、悔上加悔……

  王泣花:不必把跟后悔沾边的词都说出来。

  粉侯:不好意思,一种修辞手段罢了。对了,我突然明白了你的一个重要特点。

  王泣花:是吗?

  粉侯:你做事和说话一样,极力追求质朴简淡,所以,说话的时候节省字句,喝水的时候,也节省味道。

  王泣花:“节省味道”四个字,只有你才想得出来。

  粉侯:也许吧。接着说你:别人一般是千方百计要表现自己,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或与众雷同,因此各种手法和花样都要用尽,很多时候我自己也是这样;可是你,你却不会主动去引人注目。

  王泣花:我清静惯了。

  粉侯:王泣花,这么年轻就喜欢清静,老了怎么办?

  王泣花:我现在的心态已经很老。

  粉侯:王泣花,这种话不能轻易出口。

  王泣花:事实如此。

  粉侯:那你不是清静,而是太冷静。喝一杯咖啡,借一缕热情吧。咖啡会让你兴奋,让你激动,就像塔列兰说的那样:“黑得像魔鬼,烫得像地狱,纯洁得像天使,甜蜜得像爱情。”

  王泣花:很美的句子。

  粉侯:如同饮料本身一样美。咖啡美到教皇都不能抵御。当初基督徒胡说咖啡是“恶魔的饮品”,要求他下令禁止;可是教皇试用之后,大为惊叹,甚至为它安排洗礼,定为基督徒的饮品。

  王泣花:粉侯,你已经为咖啡说了很多好话。不再来一杯吗?

  粉侯:你倒是提醒了我。我好久没喝过咖啡了,怎么舍得不多要几杯?而且这里的咖啡很热,正是我喜欢的那种感觉。

  王泣花:我也喜欢这里。

  整个晚上,粉侯一共喝了4杯黑咖啡,最后才恋恋不舍地在网上跟王泣花告别。他飞快地走到前台买单,同时想等着看王泣花是否也在同一时间离开这家网吧,趁机就能把她给认出来。为了这一刻的邂逅,他在心里把各种可能性计算了很多次,觉得还是很有希望。可是他刚走过去,吧台的小姐就告诉他,已经有人替他付过账了。粉侯心里的失望顿时带着各种滋味一起涌上来,复杂到自己都无话可说。他绝望地在门口停留了一会儿,几乎忘了离去。

  有人过来替他开了门。粉侯定睛看了看,原来是那个美得惊人的服务生。“走好,先生。”他温和地说,美丽的脸在迷离的灯光下让人看了心里觉得安静。粉侯感激地冲这位服务生点点头,缓缓转身,一步一步走进茫茫夜色。

  天上有一弯新月,苍白迷糊,就像喝咖啡时沾在唇际的浮沫,很苦涩的感觉。“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粉侯想起这个流传了千百年的句子,想起自己和王泣花的这一场无影无形的约会,终于感觉到一些迟来的伤心。这时候,夜晚的露水也善解人意地下来了。

  Email

  红豆馆果然很美,我连着去了几次。有一株荷花含苞欲放,也不知是谁栽的。我问了好多人,都说不知道;你不是北大的人,却偏偏很清楚。你是怎么打听来的呢?

  我觉得你是一个神秘的人。说说你的经历,好不好?

  隐约咖啡心情

  传说

  “咖啡”这个词出自希腊语,意为“力量与热情”,它最早在伊索比亚草原被发现。公元6世纪,有个名叫卡尔代的阿拉伯牧人发现自己的每只山羊都非常兴奋,后来观察到它们是吃了一种红色的果实。卡氏自己也尝试了一下,结果煮过的果实芳香袭人,而且让人精神振作。正好穆斯林因为教义禁酒,缺乏提神饮料,就把咖啡加以推广。

  后来,咖啡随着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西征传到欧洲。起初它被基督徒抵制,说是“撒旦的饮料”,要求禁止。连法王克雷门八世也说:“虽然是恶魔的饮料,却是美味可口。此种饮料只让异教徒独占,殊是可惜。”于是教皇亲自品尝,并为之倾倒,嗣后就下令定为基督徒的合法饮品。1683年,首家咖啡屋在威尼斯开张。

  法国海军军官加布里埃尔把咖啡树带到了中美洲的马提克岛,于1726年获得首次丰收。牙买加的蓝山咖啡,哥斯达黎加的萨奇咖啡,波多黎各的尧科特选咖啡,为当今世界极品,皆源于加布里埃尔的咖啡树。

  牙买加蓝山的名字为英国士兵所取。他们抵达金斯敦后,遥望蓝色远山,脱口惊呼:“看啊!蓝色的山!”此地咖啡芳香浓郁,风味独特,公认为全球极品,世称“蓝山咖啡”。

  状貌

  咖啡树 热带植物,常绿灌木,喜阳光、雨水,畏霜。一般被修剪到两米左右,自由发展可达8米。成熟期约5年,可采收25次。

  咖啡花 白色管状花瓣,芳香与茉莉相似。

  咖啡果 初生时为深绿色,逐渐转黄、变红,最后呈深红色,亦称“咖啡樱桃”。果内蕴藏两粒种子,即是咖啡豆。

  咖啡豆 将咖啡果内的种子剥取出来,历经洗涤或晒干、脱壳,就成为咖啡豆。研磨之后,即可冲泡咖啡。

  品类

  蓝山咖啡 牙买加蓝山咖啡风格细腻,优雅精致,具有贵族品味。口感香醇精美,完美调和酸、甜、苦诸味,世人尊为顶级品种。

  曼特宁咖啡 出自苏门答腊曼特宁地方,气味香醇,甜味丰富,不带酸性,质感浑厚饱满。

  摩卡咖啡 产于中东和阿拉伯,包括伊索比亚、肯亚、坦桑尼亚、也门和辛巴威等品种。口味从中等至浓烈,带酸性,浮泛美酒香味。

  巴西咖啡 最适合配制混合咖啡,带有上等的酸味,润滑可口。

  哥伦比亚咖啡 适合调配混合咖啡,酸、甜、香味均属上品。

  滋味

  酸度 咖啡入口后,留在舌尖的滋味。咖啡豆的果实原味和新鲜活力,均蕴藏于酸味中。新鲜咖啡的酸味,带着果香,口味愉悦而清新。

  质感 啜饮咖啡后,徘徊于舌背和口腔的感觉,或者浓烈,或者清淡。质感醇厚的咖啡,即使浓度不高,仍能带来强烈味觉震荡,适合与牛奶搭配。

  香味 弥漫于空气中的香醇咖啡气息。从烘焙、研磨到冲煮,咖啡豆均会极力释放醇香。

  风味 由酸度、质感和香味联合组成。有的咖啡风味全面,酸、甜、苦齐备,有的则酸味更重,有的没有酸味。

  伴侣

  砂糖、细冰糖 不会破坏咖啡本身的风格,是忠于原味者的最好选择。

  黑砂糖 使咖啡的味道更为浓郁,适合迷恋强烈味觉刺激的人。

  葡萄糖、维生方糖 作为营养剂出现,但方糖带着维他命味道,葡萄糖加多了会略带苦味。

  咖啡冰糖 风味独特,但有抢尽主角咖啡风采之虞。

  果糖 易溶于冰水,适合调配冰咖啡。

  粉状奶精 多半为植物提炼,不会干扰咖啡原味。

  奶油球 动物性油脂,常掺杂香料,口味香浓,但容易喧宾夺主。

  鲜奶油 柔滑细腻,提升咖啡质感。

  场馆

  1683年,欧洲首家咖啡屋于威尼斯开张。

  佛罗伦咖啡馆 欧洲最著名的咖啡馆之一,1720年在圣马可广场开张,至今生意兴隆。

  学院咖啡馆 蒙马特的学院咖啡馆,是19世纪巴黎大学时代的标志。

  德.马格咖啡馆 法国德.马格文学奖命名来源,海明威常去捕捉灵感的地方。

  灯塔咖啡馆 巴黎巴士底广场附近,谈论哲学话题的据点。

  普各伯咖啡馆 1686年作为巴黎首家咖啡馆开张,最著名的座上客包括伏尔泰、拿破仑、卢梭、雨果、肖邦等。

  伦敦咖啡屋 1691年出现在波士顿,是当地首家咖啡屋。1773年波士顿倾茶事件就在一家名为“绿龙”的咖啡屋里策划。世界上最大的咖啡专卖店也于1808年设于波士顿,十年后毁于火灾。

  中央咖啡馆 维也纳最具盛名的咖啡馆,号称奥地利许多诗歌、剧本和小说的摇篮,吸引的音乐大师包括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和施特劳斯父子。

  游戏

  喝完咖啡后,用杯底的咖啡末分布形状占卜,这是流行于世界各国的咖啡游戏,比较多的是占卜当天命运。

  满月型 当天无论做什么事都是好日子。要自信,坚强,有可能会有美好的遇合

  半月型 当天平安无事。不要太强调自我,应与周遭环境融洽配合。

  三日月型 当天会有些不如意。应提前防备。可以早点回家,放松自己。

  新月型 当天不顺心。待人处世要谦逊守礼,不可急躁冒进。

  其他类型:难以预料当天会有何事发生。应小心谨慎,回避差池,唯愿好事临头。

  星座

  水瓶座 水瓶座的人是人道主义者和博爱论者,朋友遍天下,最佳饮用对象是摩卡可可咖啡。

  双鱼座 有玩物丧志倾向,容易沉溺于某种嗜好,最佳饮用对象是温和的法式牛奶咖啡。

  白羊座 这个星座的人爱憎分明,生命力旺盛,最佳饮用对象是热情洋溢的意大利式咖啡。

  金牛座 引领时尚,追求完美,喜欢精雕细琢,最佳饮用对象是世界极品牙买加蓝山咖啡。

  双子座 对新鲜事物非常敏感,反应敏捷,行动迅速,最佳饮用对象是调味咖啡。

  巨蟹座 生性敝帚自珍,保守而且敏感,持家有方,最佳饮用对象是综合咖啡。

  狮子座 个人英雄主义,行为卓尔不群,生来就是为了领导他人,最佳饮用对象是黄金咖啡。

  处女座 为人婉约,性格忧郁,喜欢沉思默想,最佳饮用对象是玛莎克兰咖啡。

  天秤座 品位独到,想法均衡,为人世故练达,最佳饮用对象是维也纳咖啡。

  天蝎座 行动富于变化,性格神秘莫测,集至善与邪恶于一身,最佳饮用对象是卡普其诺咖啡。

  射手座 想像力丰富,梦幻色彩浓厚,生活多姿多彩,最佳饮用对象是爱尔兰咖啡。

  魔羯座 拥有与众不同的坚毅品质,持身严谨,脚踏实地,最佳饮用对象是曼特宁咖啡。

  文艺

  音乐 巴赫嗜好咖啡,却以劝人戒除咖啡瘾为中心,写出独幕音乐剧《咖啡大合唱》。

  美术 凡.高以常去的一家咖啡馆为题材,创作《夜晚的咖啡馆》。

  言论

  巴尔扎克 一旦咖啡进入肠胃,全身就开始沸腾,思维就摆好阵势,仿佛一支伟大军队的连队,在战场上开始投入战斗。

  伏尔泰 咖啡是慢性毒药。

  拿破仑 相当数量的咖啡会使我兴奋,同时赋予我温暖和异乎寻常的力量。

  詹.麦金托什 一个人的智力,与饮用咖啡的量成正比。

  塔列兰 熬制得最理想的咖啡,应当黑得像魔鬼,烫得像地狱,纯洁得像天使,甜蜜得像爱情。

  卡迪尔 咖啡是普通人的黄金,它像黄金一样,给每个人带来奢华高贵的享受。

  阿坦伯格 当你烦恼的时候,当你遇到这种或那种麻烦的时候——去咖啡馆吧!

  华莱士 在温暖的阳光下,穿着宽松的睡袍,坐在舒适的靠椅上,喝着新冲的咖啡,是何等舒适自在,还有自由的绿色鹦鹉与花纹绚丽的地毯,消散了古老圣餐的静寂。

  T.S.艾略特 我已经用咖啡之匙量出了我生活的幸福。

  凡.高 我希望将来有一天在这咖啡馆举办一次我的个人展览。

  布纽尔 如果没有了咖啡馆,没了烟草店,没了露天阳台,巴黎就不再是巴黎。

十一章 比如屈原……

  星期天一大早,粉侯就起床了。

  换了往常的周末,他要睡到10点以后才会睁眼,接着再赖上一会儿,自己哄自己半天,加上几个回合的心理斗争,终于慢腾腾穿衣服。鉴于很多时候衣服穿了一半又会重新躺下去,他就在这几分钟里也通常不忘忙忙碌碌地穿插一些给自己的许诺、赞美、批评、责骂等诸多内容。所以,从睁眼到最后懒洋洋地站起来,至少也要耗费半个小时。

  但是这天早上他一反常态,眼看天色开始发白,马上就坐起来,自己还没明白怎么回事,衣服就都上了身。他记得自己有一面小镜子,还是最后一任女友送的,一直塞在抽屉里,平时很少用。这时候就翻出来,对着自己照了一照。

  镜中人的头发就像初入江湖的菜鸟第一次搭的窝,杂乱而潦草,完全是未经整理的模样。两只眼窝深深下陷,乍看上去恍若欧美人种,只是肤色黄得不正常。平时总说自己脸皮厚,可是胡须偏生有难以预料的锋利程度,一夜之间就能突破这样结实的障碍,齐刷刷钻出一大片来,感觉有些来势汹汹。脸色呢,脸色是死人一样的憔悴,不看也罢。反正失眠之后,一定不成样子。

  好久没有这样失眠了。头天晚上,他一路烦闷不堪地回来,抽了几支烟,胡乱擦洗一下,就躺到床上。原以为可以一场死睡过去,忘掉这些事情,但是他却没想到自己会失眠。从晚上11点到现在,整整一夜,他基本上没有睡着,只是中间短暂地迷糊一会儿,然而很快又会醒转来。脑子里的念头既多且杂,同时在轰轰烈烈地彼此冲突,叫他怎么睡得着?

  王泣花把事情做得太绝,太不露痕迹了,让他所有的机心完全白费,所有的算计都落了一场空,到头来是自己都不愿承认的惨败。这样彻底的失败让粉侯在床上辗转反侧。

  他生自己的气。明明王泣花不把他放在眼里,根本不在乎是否与他见面,可自己偏偏要辛苦恣睢地谋划不可能的事情。他也因为王泣花的冷淡感到恼火。他的心意任何人都可以看得出来,可是她一点儿不领情,一点儿面子也不给,就这样把他给晾在那里,自己一溜烟先跑掉了。哎,哪怕只让他看一眼,哪怕只容许他对她的背影远远一瞥,他心里也会好受得多,至少能够找到些许慰藉,可是就连这个,她也吝啬到不肯。

  他恨自己,也恨她,是恨自己多些,还是恨她多些,却难以分辨。只知道两种愤怒交替着在心里燃烧,好容易一方平复下去,另一方立刻又明晃晃冒出来,就这样此伏彼起,完全把他的心当作了演武场。一个夜晚就在这种无声的喧闹中不知不觉地过去,觉是一点儿没睡成,失眠倒留下了影子。这个夜晚的全部时间,都是踩着他的痛苦过去的啊。他连这个既自私又无情的夜晚一起仇恨。

  粉侯闷闷不乐地在椅子上坐了半天,只觉得头大如斗,脑海中却是一片空白。昨天晚上那些生动活泼的想法都到哪里去了?难道它们只会在黑暗中出现吗?他使劲儿拍了脑门儿一巴掌,除了感到一阵眩晕之外,也没觉出有什么变化。估计再拍几下,最多会是脑震荡,更不可能产生个把诡诈的伎俩或者新奇的点子。所以他只好住手,决定先吃点儿早饭再说。

  刚想到早饭,肚子就凑趣地叫起来,毕竟是自己的身体,到底很会配合,不管意念到了哪里,它都跟得及时。可是现在他也只能支配自己的身体和自己的意志,旁的任何东西都是鞭长莫及的。他也懒得多看,就近拖上一双鞋子,就晃晃悠悠出了门。

  外面的空气很好。恐怕有一两年没有这样早起,连新鲜的空气都久违了。小区里绿化情况还不错,走到哪里都能看见一片一片的草坪。晨练的老人就在草坪上一丝不苟地比划,小孩子也在一边兴高采烈地吵闹。原来早晨的幸福只是属于心境和平的老人和无知无识的孩子,那些自诩乖巧伶俐的年轻人,那些总爱显得精明强干的中年人,却都在这样美好的时光里昏睡。他们看不见早晨的第一缕阳光,也闻不到最清新的空气,他自己,也不过是这样莫名其妙的人中间的一个。

  但是以后他再也不会如此糊涂地过下去了。夜晚和早晨合作教给他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遥远的都是假的,只有身边的这些事物,才真正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自由自在地使唤。他应该珍惜眼前的东西。

  卖早点的摊子就在小区门口,粉侯还是第一次赶在收摊之前到那里。摊主是个乐呵呵的小伙子,长着一张圆乎乎的冬瓜脸,让人看了也跟着开心。粉侯不由得也笑起来。“生意好啊。”他对摊主说。

  “托你的福。吃点儿什么?”

  “来两碗粥,还有咸菜。”

  “你不要主食?这里有包子,油条,还有馄饨。”那人热情地说。可是他推荐了半天,粉侯也没有额外再要吃的,早上他一般不吃东西,两碗粥已经让他觉得很饱了。

  粉侯边吃粥边和摊主拉了几句家常,他觉得这摊主说话的风格很有意思,快活,简单,就跟他们那庸常的生活一个样。他自己的生活里边本来没有什么痛苦,过得也比这些做小买卖维持生计的人轻松百倍,却没来由自己给自己设置了一些麻烦,还义无反顾地钻了进去,实在太不应该了。他再次对自己说,这些事情,都忘了吧,昨天晚上没有能够借助睡眠忘掉,那就在今天,更加彻底地忘掉。他虽然已经是二十几岁的人了,可是到底还很年轻,本来的性格也是以快乐居多,所以吃过早饭心里就又轻松起来。过去的事情就算还有一点儿影子,逐渐也会慢慢淡漠下去,随着年深日久,终归会澌灭至于无形。

  上午没什么事情可做,他干脆骑车到北大校园里去看荷花。当然不是看王泣花种的那一缸荷花(让她和她的荷花,以及别的一切,一起孤芳自赏去吧),他只在乎长在勺海里的那些,还有,还有西门小哥怕他不知道而专门提到的鸣鹤园,也应该顺便去看看,应该有新开的了吧。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粉侯读的古诗虽然不多,也还记得杨万里的句子。湖里的荷花果然开了,远远地就传来清香,让他心神俱醉。他在岸边徘徊了整整一个上午,才跑到学生食堂里吃了点儿东西,一路飞车回去睡午觉。由于头天晚上的失眠,上午也有些疲劳,他一躺下就沉沉入睡,连窗外火热的蝉声也没能搅扰他的休息。再次醒来的时候,时间已是晚上6点多。再过三个小时就应该是与王泣花聊天的时间,但是他决定不去理她了,像这样无情无义的人,多聊也没什么用处。

  他翻了几页书,心里忽然又觉得有些烦躁,顺手就把书扔到一边。星期天不是看书的时间,干脆打几个电话吧。于是他找出通讯录来,给一些好久没有联系的人打电话。有几个朋友家里没人,电话响了半天,可以听见那头空旷的回声。“这帮孙子!就知道自己高兴!”他口里骂了一句,怀着最后的希望拨了一个平时同样不爱出门的哥们儿的号码,他跟自己一样是单身一人。这次终于有人接了,可是对方声音压得很低,说话非常短,好像累得不行似的。印象中这人本来是个废话篓子,所以粉侯心中有点儿奇怪。这时候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的悄悄话:“还没完吗?”那女人的声音非常轻,但他还是听见了。再一琢磨听筒里极力压制的喘息声,他的脸“腾”地红起来,赶紧三言两语结束了这个搅人好事的电话。

  后来他想起这个星期还没和家里联系,心里不禁感到高兴,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跟人聊上一会儿了,而且还是和自己的父母,他们对他从来都是非常耐心的。拨通电话之前,他特意倒好了一杯水,防备说话说得口渴。电话是妈妈接的,她的声音听起来总是很高兴。妈妈说:“老头子泡茶馆去了,隔壁老丁刚把他拉走。平时都是周六打电话,还以为你这星期把爹妈给忘了呢。”粉侯和她拉扯了几句闲话,正要对老人家诉几句苦,老妈突然想起什么,截口说:“还有什么事没有?一会儿我约的人该来打麻将了,我还得收拾收拾。你呀,二十郎当岁的小孩子,也别整天关在屋子里啦,年轻的时候就得到处走动走动,趁早划拉一个媳妇儿回来,啊?我和你爸还等着抱孙子呢。”

  粉侯欲言又止,只好听凭老妈把电话给挂掉,剩下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这头发呆。除了蚊子的“嗡嗡”声和闹钟的“滴答”声,屋子里再没别的动静。无聊透顶!

  做什么好呢?他想了半天,也没个主意,却记起昨天答应王泣花整理一些关于咖啡的资料给她看。她虽然为人冷酷,可是他却不能说话不算话,好歹也拼凑一些贴到花冢里去吧。因此他就顺理成章地坐下来,又是翻书,又是打字,忙得不亦乐乎。“这是最后一次为她花时间了。”他对自己说。

  粉侯把几段文字贴到墓志里,自己又看了一遍,就准备离开花冢。这时候正好是9:30,他犹豫了一下,还是从花冢退出来,打开一个新的网页。可是他看了几眼,什么东西也看不进去。他感到来自那个简单主页的诱惑实在无法抗拒,何况习惯的力量如此强大,各种用来交谈的句子已经自动在脑子里出现了。

  “只跟她说一句话告别,马上就离开!”这是他再次进入花冢时对自己的命令。王泣花已经在鬼谭里了,和往常一样,她若无其事地说:“晚上好,粉侯。”并且显然在等着他的回答。

  粉侯看到这句虚伪的问候,本来减弱的怒气又直冲上来。她居然还沉得住气,跟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就好像昨天晚上戏弄他的不是她自己,而是其他什么不相干的人!可是他向来习惯于表现自己的绅士风度,不可能对一位女性无礼,所以还是强压怒火,做出反应,虽然这反应非常冷淡。

  粉侯:还行吧。

  王泣花:怎么啦,粉侯?你今天不开心吗?

  明明是她让他不开心,现在却假装不知道。难道她以为自己被这样涮了一次之后还会高高兴兴地陪着她玩儿?见鬼!他粉侯可不是好欺负的人。粉侯:我当然不开心。很不开心。

  王泣花:发生了什么事?

  老天!她还要继续装下去,也太小看他了。

  粉侯:王泣花,你真不明白吗?

  王泣花:明白什么?

  看样子是真得拉下脸来说实话了。他一定要把自己的不满告诉她!

  粉侯:你昨天太不给我面子了。我很恼火。

  王泣花:粉侯,昨天我们聊得很愉快。

  粉侯:可是,你为什么就那样跑了?也不打一声招呼,连让我为自己付账的机会也不给我!

  王泣花:我明白你的意思。粉侯,我们讲好只约会,不见面。

  粉侯:但是你心里其实非常清楚,我是多么想见你一面。你这样做让我太伤心了。

  王泣花:如果是那样的话,我感到抱歉。

  哼!这会儿还在嘴硬!

  粉侯:如果?!

  王泣花:对不起,粉侯。我不想让你难过。对不起。

  她也有软语央求的时候!算了吧,懒得跟小姑娘再计较了!

  粉侯:你知道就好。说真的,咱们也算老朋友了,可是你还不如“双曲线”那个服务生对我热情。

  王泣花:服务生?

  粉侯:对。不知你注意到没有,就是那个长得特别秀气的小伙子。那人不光模样生得绝,为人也停不错的,虽然只是端茶倒水,也能看出教养来。可惜呀可惜!

  王泣花:你不认识他,可惜什么?

  粉侯:我是替他那张漂亮的脸蛋儿和身板儿可惜。谁见了都会赞叹。要是多读几天书,也就不至于到那么个地方打工,不定有多少小姑娘哭着喊着想给他生孩子呢。

  王泣花:这话不像你平时的口吻,粉侯。

  粉侯:啊,sorry,我有时候其实挺俗的。但是我对他的形容一点儿也不过分,后来我想了半天,像他这样的人,可能就真的是所谓“骨肉亭匀”了。长这么大,真的是头一次见到。

  王泣花:印象这么深?

  粉侯:当然。不骗你,我当时还笑呢,如果他是位小姑娘,我就该向她献花了。——你不会觉得我无耻吧,王泣花?

  王泣花:不会。你还没献呢。

  粉侯:哈……王泣花,你说话也真会拐弯抹角。放心吧,他既然是个男的,这一切也就罢了。

  王泣花:你夸了半天,不献花他也该高兴了吧。

  粉侯:但愿如此吧。对了,你昨天晚上注意到那个人了吗?

  王泣花:没看见。

  粉侯:那我为你惋惜。像这样美丽的人物,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都是非常养眼的。他们装饰了我们的生活,把生活变得美好。

  王泣花:这是你今天晚上说的第一句理性的话。

  粉侯:如果在强烈震撼之下变得感性,那也是可以原谅的吧。不过,我虽然还有一些理性的推测,却不好说出口。

  王泣花:你平时好像不这样谨慎。

  粉侯:可是这个话题一般人都非常忌讳,我说出来怕你不爱听。

  王泣花:那就别说。

  粉侯:我想想……还是告诉你吧。你知道我想起什么吗?要是在古时候,像那些艳情小说写的那样,这么漂亮的小后生,恐怕早就难逃魔爪了。就算是现在,估计社会上的同性恋也不会少。

  王泣花:长得漂亮,不一定就是同性恋。

  粉侯:他自己当然不见得就是。可是别的人呢?谁知道多少人在打他的主意。

  王泣花:你呢?

  粉侯:跟我有什么关系?

  王泣花:你一直在不停地夸他。

  粉侯:你怎么……嗨,换个人说这话我就该生气了!我只是很客观地表扬他几句而已,这对他是公平的。我可没有那个意思,想起来就恶心!

  王泣花:你对同性恋很了解?

  粉侯:谈不上有多少了解,反正觉得挺脏的。

  王泣花: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粉侯:你好像对他们很同情啊,王泣花。

  王泣花:我看过一些资料。

  粉侯:你连这方面的东西也要看?这对你合适吗?就算是真的博览群书,也有些太过了吧?

  王泣花:没有坏处,也避不开。

  粉侯:有时候也是。说不看却经常看到。我那次本来是看什么书来着,不小心翻到艾伦.金斯堡的一张照片,就是写《嚎叫》的那个美国诗人,据说是“垮掉的一代”的领袖,他光着身子和另一个男人搂在一起,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儿。

  王泣花:金斯堡我略有所知,刚死不久吧。

  粉侯:终于结束了他那放荡错乱的一生。作为一代淫虫,他的死标志着60年代阴暗文化的彻底结束。

  王泣花:他选择了自己的生活方式。

  粉侯:像这样的人毕竟不多。太怪异了,不可理喻。世风日下的典型例子,公众道德的致命毒药。可以当名人,但不应该做著名的同性恋,社会影响不好。

  王泣花:很多名人有同性恋倾向。

  粉侯:是吗?都有谁呀,说来听听。

  王泣花:非常多。比如,柴科夫斯基。

  粉侯:老柴?天哪!他的《悲伧》和贝多芬的《欢乐》并称“柴6贝9”,都是我上学时听得最多的曲子。

  王泣花:《悲伧》风格阴郁纤细,跟他压抑的感情有关。

  粉侯:怪不得他和梅克夫人只能神交,唉,梅克夫人真是可怜,遇人不淑。

  王泣花:还有雪莱、惠特曼、米开朗基罗。

  粉侯:米开朗基罗整天观摩人体,倒是有可能。不过雪莱和惠特曼,就有些让人吃惊了。

  王泣花:据说他们的作品流露了对男性美的衷心向往。

  粉侯:我看过他们的书,这种感觉很模糊,不是非常确定,也可能是后人的穿凿附会。

  王泣花:三岛由纪夫也是。

  粉侯:也有证明吗?

  王泣花:《假面的告白》出版后,他写信给自己的医生,承认书中内容全都是亲身体验,只是人物形象略有调整。

  粉侯:《假面的告白》是非常有名的同性恋小说,写得也很不错,闹了半天是自传体的。

  王泣花:还有位著名的作家,自称硬汉,宣扬英雄气概……

  粉侯:海明威?不可能吧!他怎么会是同性恋?能够写出《老人与海》这样的小说,作家本人应该是男人中的男人。

  王泣花:有资料说他小时候被母亲打扮成女孩,青年时代总被男性骚扰。他的小说中有很多同性恋主人公,还经常流露出对同性恋的恐惧。有人分析他是不愿正视自己的倾向,所以虚张声势。

  粉侯:行了行了,我受够了!王泣花,你把我喜欢的这些人一个一个都给推倒了,我现在觉得好像所有的男人都是同性恋似的。说不定我自己都是呢,让分析家来看看,肯定会找到蛛丝马迹!

  王泣花:你有偏见。

  粉侯:我能有什么偏见?你说的我都相信了,只是觉得不舒服罢了。

  王泣花:你的不舒服来源于偏见。

  粉侯:这话不大对头吧。我感到不舒服,就说明我有偏见了?

  王泣花:你认为同性恋可耻,或者低级,所以不能接受你以前尊敬的人与它有瓜葛。

  粉侯:死也不接受!就算这是真的,也只能说明西方社会的腐化堕落理所当然。社会名流都不自重,普通人更不用在乎。

  王泣花:与腐化无关。你喜欢西方文化,也许知道古希腊的风俗。一些资料特别提到古希腊时代的同性恋爱。

  粉侯:这些东西如果存在,在希腊神话里也应该有反映才对呀!我怎么就没印象?

  王泣花:可能你没注意。研究者举例说,阿波罗、雅典娜,还有特洛伊战争期间,脚跟中箭死去的那个英雄,都热爱同性美人。

  粉侯:阿波罗是跟美少年雅辛托斯在一起玩得比较多,不过雅辛托斯死后他非常伤心,就把他变成风信子。雅典娜也是误杀了女伴帕拉斯,所以才改名叫帕拉斯.雅典娜。最后那个是阿喀琉斯吧?他被描绘成当时最厉害的英雄,连阿迦门侬都让他几分的,最富有阳刚之气,无论如何也不会是同性恋吧。就算阿波罗和雅典娜都是,阿喀琉斯也不会。

  王泣花:说阿喀琉斯有同性爱好的人有一条理由:和海明威一样,小时候他被当作女儿抚养,而且美到以假乱真。这足以构成长大后同性倾慕的经验来源和心理基础。

  粉侯:啊,后来他终止和阿迦门侬的斗气返回战场,也是因为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帕特洛克罗斯被特洛伊人杀掉,那时候他悲痛到几乎自杀。

  王泣花:为朋友的牺牲自杀?

  粉侯:是有些激烈,唉,感觉确实更像情人。

  王泣花:在阿波罗、雅典娜和阿喀琉斯的故事流传的时代,虽有同性恋,社会给人的感觉明朗健康;现代社会也有同性恋,给人的印象却灰暗病态。

  粉侯:我明白你没有说出来的意思,你是指同性恋本身不是西方社会的疾病。好吧,就算你是对的吧。

  王泣花:在中国,同样源远流长。

  粉侯:不过是偶尔冒出几个无耻皇帝、土豪劣绅,吃饱了饭无事生非、欺男霸女而已。正经人谁干这个?

  王泣花:不见得。

  粉侯:别告诉我说中国人从来都喜欢同性恋,从夏商周到民国全这样。

  王泣花:也差不多。

  粉侯:有也是艳情小说的编造,外加几个“余桃断袖”之类的典故罢了,不具备代表性。并且被大家记住名字的基本上都不是好东西,往往是太监宦官之类,肮脏透顶!

  王泣花:那都是普通无知识的人,本身让人轻视,与是否同性恋无关。

  粉侯:还有厉害的角色吗?反正我只知道什么龙阳、董贤、安陵、邓通一类的人,没有太多专长,最后只能出卖作为男人的色相。在本质上,他们是男人中的妓女。

  王泣花:屈原怎么样?

  粉侯:别开玩笑了!连屈原你也说是同性恋,我记得看什么剧本的时候还见人描写他和婵娟的爱情呢。

  王泣花:支持这个观点的人有朱自清,闻一多,还有潘光旦。他们都经过严密考证。我可以给你看潘光旦的一段论文。

  粉侯:幸亏我没读过楚辞,反正端午节的粽子我再不吃了。呸!这么个人,还纪念呢!

  王泣花:你的反应太强烈了。

  粉侯:别的人也懒得搭理。说到屈原,他可是什么什么气节的象征之类,好歹也该表现得好点儿,没想到也是同性恋!

  王泣花:你鄙视同性恋爱的原因是什么?

  粉侯:女的就别提了。男的嘛……太脏!

  王泣花:粉侯,人生在世,饮食男女,什么是干净,什么时候干净过?

  粉侯:你把一切都说得太可怕了,王泣花,好像你自己曾经饱经沧桑似的。

  王泣花:因为世界和人生本来肮脏,所以前人一直追求出尘、离垢。积累到现在,文明和历史已然饱经沧桑。

  粉侯:但是能够避免的还是要避免,何必再脏上加脏?上帝造人,也不希望看到人类这个样子吧。

  王泣花:上帝造人,只考虑到传宗接代,没顾及人类的感情需要。

  粉侯:王泣花,你认为同性之间的感情能够如此深厚,以至可以容忍那么多不美好的东西吗?

  王泣花:有时候,更多的不美好来自外界。

  粉侯:比如像我这样不理解,而且不宽容?

  王泣花:包括这些,但不止这些。有几句话,题目是《取暖》,不知是歌还是诗,侧面反映了外界力量的冲击。

  粉侯:王泣花,我实在想不到你对同性恋会有这样的关注。

  王泣花:偶尔看看。

  粉侯:我佩服你的理解和宽容,听你这么解释,里面还真有些曲折。也许我已经不那么反感了。但是,同一性别之间的爱情,实在太惊世骇俗了吧,至少我本人不会接受。

  王泣花:很多事情,往往由不得个人做主的。

  粉侯:这么说,我实际上正在幸福地过着正常生活,只是忽略了。那我应该感谢命运,没有让我遭遇这样畸形的感情。

  王泣花:是否正常或幸福,全看自己感受。对于命运,谁也没有权利抱怨。

  这一席谈话,固然让粉侯了解到王泣花思想的又一个侧面,同时也让他更加疑惑:王泣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她以前都有过什么样的经历?说她单纯吧,几乎任何话题她都能接下去,甚至像同性恋之类堪称社会禁忌的事情,她也知道不少。说她复杂吧,她的态度却总是冷静如一,考虑问题也惯用减法,始终给人一种简洁明了、不枝不蔓的感觉。她的眼力应该是敏锐的,简直说得上对世事有一定的洞察力,虽然她跟自己一样年轻,然而话里话外似乎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做底子,显得理直气壮,非常自信;可是她的想法又伴随着一种理想的成分在里边,隐约露出几分浪漫的色彩,按说这么大的人,有这样多到未知数的经历,应该现实得多才对。

  他琢磨来琢磨去,也不能得出什么结论,只是进一步加深以前的印象:这个王泣花,实在是谜一样的人物。生活中的粉侯从来就不喜欢猜谜语,不管是灯谜也好,字谜也好,或者其它什么希奇古怪的谜语,都引不起他的兴趣。他不愿意为细枝末节的事情费太多的脑筋,为一个字或一条成语折腾半天太不值得,何况这种谜语的圈子兜得再多,也不能让人在以前的基础上变得更聪明或者更讨人喜欢。但是他不能不去猜测王泣花,就算种种努力都被证明白费,他也不会放弃努力,因为他知道自己对她已经非常依恋了。

  两人在网上交往到现在,每次聊天结束,对他都是一次打击。时间它过得太快,他还有好多想说的话没来得及说,还有好多需要透露的意思没找到合适的机会暗示给她,然而他却不得不跟她告别,不得不离开花冢,关上电脑,为度过办公室里枯燥灰暗的白天而休息。他不知道王泣花做什么工作,只知道她惯于熬夜,因为她即使在凌晨3点说的话也不会逻辑混乱;然而她很少允许聊天持续到这种时候,往往在这以前,她就主动提出结束了。她是善解人意,又非常理智的。王泣花,这位充满矛盾的谜一样的人!粉侯在喧闹的办公室里忙活的时候,尽管身边人来人往,却经常会忍不住满心寂寞地想起她。

  特别是最近,经过他心里的小小波折之后,这种一厢情愿的思念越发增多了。这思念里包含着复杂的成分,而且像情人的眼神本身一样多变:既有发自内心的期盼,又有莫名其妙的担心,有时候甜蜜婉转,有时候却充满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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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说毕业之后真的就很无聊了?难以想像。

  不是故意气你,我想幸亏我还可以在学校呆上几年。

  跳槽的感觉好吗?像你这样不停地换工作,应该也很好玩吧,经历多丰富啊。

  我也希望以后多做几种职业,但是最好在不同的国家。

  中国上古文献中的同性恋事例

  潘光旦

  同性恋的现象在动物生活史里就有它的地位。它和人类的历史是同样的悠久,大约是一个合理的推论。一般的历史如此,中国历史大概也不成一个例外。清代的文人纪昀(1724-1805)号称博古,他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里说“杂说称娈童始黄帝”,下有注说,“钱詹事辛楣如此说,辛楣能举其书名,今忘之矣。”纪氏称“杂说”,好像也引着一种记载,又说同时人钱大昕(1728-1804)能举其书名,又像别有所本。无论如何,他以娈童始黄帝之说“殆出依托”。每一件事物,每一种现象,都要替它找一个最初的来历,找一个原始,原是富有历史意义的中国人的一个长处,但一定要把一件事物的起始确定一个年代,和传统的历史联系起来,那我们以为就有几分迂阔了。实际上,像同性恋一类的现象,既可以在人类以外的高等动物中发见,就根本无法追溯出一个最早的起点来,娈童始黄帝,也许是后世好事者的一个依托,好比许多别的事物我们大都追溯到黄帝一样。当代史家既怀疑到黄帝的存在,即黄帝本身亦未始不出依托,则纪氏的怀疑自更见得有其力量。不过,就事实论,无论黄帝有无其人,同性恋的存在必犹在黄帝或黄帝所代表的时代之前。

  《商书·伊训》说到“三风十愆”,说“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臣下不匡,其刑墨”。三风之一叫“乱风”,乱风包括四愆,其一是“比顽童”。假如“顽童”所指的就是后世所称的“男风”,或“南风”,这无疑的是关于同性恋的最早的记载了。历史的注疏家当然不用这种眼光来看,例如传统的孔安国传就说“耆年有德疏远之,童稚顽嚣亲比之”,不过一般的看法大都承认顽童就是娈童,纪昀就是这样承认,他所怀疑的是这一部分的《尚书》既出梅赜伪古文,所以也许不足为据,好比娈童出黄帝之说不足为据一样。

  《战国策·秦策》,田莘之为陈轸说秦惠王,所引荀息的一段话和我们的题目也有关系。晋献公(676-651 BC在位)“欲伐虞,而惮宫之奇存。荀息曰,《周书》有言,美男破老。乃遗之美男,教之恶宫之奇,宫之奇以谏而不听,遂亡。因而伐虞,遂取之。”这《周书》是所谓《逸周书》,或汲冢《周书》,全文是“美男破老,美女破舌,武之毁也。”宋代所辑《太平御览》引《逸周书》,又作“美男破产,美女破居。”无论如何,这里所说的美男,既与美女相提并论,是一个同性恋的对象无疑。

  “比顽童”成为乱风的一种,以致伊尹(c.1500 BC)对太甲的训诫里不得不特别提出;降至周代,“美男破老”或“美男破产”居然成为一种谚语,可见在商周两代,同性恋的现象不但存在,并且相当地流行,说不定在有的地方和有的时期里还成为一种社会的趋势。

  这在周代,我们还可以找一些佐证。就春秋的一个段落说,一部《国风》里说不定有好几首诗是歌咏着同性恋的,特别是在《郑风》里;“郑声淫”是一向有名的。

  清代某人笔记说程廷祚(绵庄)注《郑风·子矜》一章,谓是两男子相悦之词。程氏有《青溪诗说》一种,不知是否即为此注所从出。《子矜》一诗是这样的:青青子矜,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不过春秋时代(770-476 BC)的第一个同性恋的实例,也是记载上所见到的第一个实例,是出在齐国。《晏子春秋》里有记载。第二个实例是卫灵公(534-493 BC在位)之于弥子瑕,这在韩非子(280-233B.C.)的《说难篇》里和刘向的《说苑》里均有记载。世称同性恋为“余桃断袖”之癖,一半就以这故事做典据。

  《郑风·子矜》一诗所歌咏的是不是同性恋,我们不敢断言,不过晋人阮籍(210-263 AD)的诗里,确乎有专咏战国时代(475-221 BC)两个同性恋的例子而藉以寄兴的一首诗。阮氏有《咏怀诗》十七首,第三首是:

  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悦怿若九春,磬折似秋霜,流盼发姿媚,言笑吐芬芳,携手等欢爱,宿昔同衣裳,愿为双飞鸟,比翼共翱翔,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

  安陵与龙阳便是战国时代的两个同性恋的实例了。前者出《战国策·楚策》,后者出《战国策·魏策》,亦均见刘氏《说苑》。后人称同性恋为“龙阳”,源出于此。

  这时代里还有一个美男子叫子都,一说姓冯。孟子(372-289 BC)也说到“不识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后世引用到子都,有但以为美男子的代表的,也有以为同性恋的对象的。

  屈原(340-278 B.C.)的《九歌·少司命》一诗,也有古人认为是写男性的。少司命是楚人所崇拜的送子之神。清代陈森所作的同性恋小说《品花宝鉴》中就作如是观。后世因此将“少艾”一词作为美少年的代称。

  少司命

  秋兰兮麋芜,罗生兮堂下。绿叶兮素枝,芳菲菲兮袭予。

  夫人自有兮美子,荪何以兮愁苦。

  秋兰兮青青,绿叶兮紫茎。满堂兮美人,忽独与余兮目成。

  入不言兮出不辞,乘回风兮载云旗。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

  荷衣兮蕙带,儵而来兮忽而逝。夕宿兮帝郊,君谁须兮云之际。

  与女沐兮咸池,晞女发兮阳之阿。望美人兮未来,临风怳兮浩歌。

  孔盖兮翠旌,登九天兮抚彗星。竦长剑兮拥幼艾,荪独宜兮为民正。

  此诗中的少司命似暗指屈原所爱恋的楚怀王(328-299 B.C.在位)。1944年,古典文学专家孙次舟发表文章《屈原是文学弄臣的发疑》,指出屈原是同性恋者,在文坛引起哗然。孙次舟又撰文《屈原讨论的最后申辩》。朱自清同情孙次舟的观点,并请出楚辞专家闻一多主持公道。闻一多次年在《中原》杂志发表《屈原问题》,说:“孙次舟以屈原为弄臣,是完全正确地指出了一桩历史事实……”他认为,在战国时代,文学家没有独立的社会地位和生存条件,他们只有依附于国君与贵族才能生存。当时盛行男风,人们并不以此为惭。

  屈原的《离骚》、《九歌》、《九思》、《远游》、《卜居》、《渔父》等诗,都可看作他与楚怀王的爱情由亲密到疏远过程的艺术记录。(摘自潘光旦(1899-1967)译霭理士著:《性心理学》之附录。)

  取暖

  杨立德

  暗夜的脚步是两个人

  一路被紧紧的追赶

  而你的眼神依然天真

  这是我深藏许久的疑问

  往天涯的路程两个人

  不停的坠落无底深渊

  握紧的双手还冷不冷

  直到世界尽头只剩我们

  你不要隐藏孤单的心

  尽管世界比我们想像中残忍

  我不会遮盖寂寞的眼

  只因为想看看你的天真

  我们拥抱着就能取暖

  我们依偎着就能生存

  即使在冰天雪地的人间

  遗失身份

  我们拥抱着就能取暖

  我们依偎着就能生存

  即使在茫茫人海中

  就要沉沦

十二章 他人的面貌……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需要吗?”

  “不需要吗?”

  ……

  粉侯当年看《大话西游》这部电影的时候,从来就没有想到它的某些台词会在心中留下什么印象。可是,在他自己和王泣花的关系变得微妙的时刻,一些句子突然从脑子里冒出来。原来它们当时并没有一晃而过,只是不声不响地被写入了记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表明自己的存在。

  这几句台词涉及的问题,也是粉侯思索过的问题。

  他认真梳理王泣花和自己的关系,发现这关系其实非常简单。在一个BBS上,他无意中发现王泣花的贴子,出于好奇,一半认真一半调侃地跟了几张贴子。在他快要忘记的时候,王泣花突然有了音讯,然后两人开始联系,逐渐发展到每晚固定聊天。

  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像这样平平淡淡的过程,一般不可能构成任何爱情故事的基础,对粉侯这样变化不定、时时刻刻求新求异的人来说,尤其不可能。他以前的爱情经历和被这些经历吊高的胃口,以及它们合力培养出来的自尊和虚荣,都不容许他为这样的事件倾注心力。相反,站在旁观者的立场上,他也许会认为就这样也能产生爱情的人要么是生活过于贫乏,要么是有花痴的嫌疑。

  然而,网络把一切都改变了。距离为想像力预留了足够多的可供纵横驰骋的空间,距离本身同时还制造出一些虚幻的美丽。粉侯静下心来看待他和王泣花的关系时,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些心造的因素的存在。但是他还是一步一步地陷下去了。就像明明知道吸毒将导致灭亡,可是因为陶醉于行为本身带来的快感,人们依然要心甘情愿而且奋不顾身地去追求自己的这一结局。

  他一直都认为自己身上有一定的理性色彩,很多足以扰乱旁人生活的大小事件对他都不构成影响。可是到了现在,他悲哀地发现,在抵御感情上的诱惑的时候,这种理性的力量的确太薄弱了,尤其是当他心里潜伏的热情被点燃之后,与王泣花的聊天几乎就成了他每天生活的中心。

  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这样吸引他。从来没有。

  他自己的家庭环境是宽松,甚至放纵的,没有人给过他多少管制和羁绊,更谈不上妨碍,偶尔出现的波折往往都以自己惹出来的居多。家里和学校并不过分干涉他的行为方式,因为他的学习成绩一向非常好。他用考试中的高分来换取自由空间,并且习惯了自由自在地思考和行动。所以,在对学生的早恋谈虎色变的时代,在学校里禁止奇装异服、黄色书籍的时代,他都因为学习成绩优秀的缘故,成了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默许的特例。对他来说,那些在同龄人眼里还属于未知的东西,很早就不成其为秘密,生活本身已经不能提供太多的吸引力。

  由于过早地经历人事,他心里很少有强烈的欲望。能够诱惑很多年轻人热情焕发的东西,比如金钱,比如爱情,都不再容易吸引他。他工作,他赚钱,那是因为他要漫不经心地活下去。他有时候也谈几天恋爱,对某个小姑娘说几句充满想像力的甜言蜜语,那是因为他当时觉得比较无聊。他换情人和换工作一样随便,跳槽的借口跟从女朋友身边逃跑一样轻率。

  有时候,这种散漫的生活本身也给他带来苦恼: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对这种没有中心思想的生活已经感到腻味了。他觉得生活对自己太不公平。既然要被作为喜新厌旧的人生出来,新鲜的因素为什么就这样少,为什么不能有更多的未知得到保留?为什么不能有一个人可以真正强烈地吸引他(如果这样的人存在,他可以二话不说就跟着她走,哪怕沦为性奴也愿意)?各行各业的工作为什么都这样单调乏味,不能长久地产生动力(虽然他在每个地方总是兢兢业业地干活)?啊,那些可以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高兴半天的人是幸福的,那些能够坚守在一个地方的人也是幸福的,因为他们竟然可以借助于司空见惯的细节和熟视无睹的地点,源源不断地得到快乐的感觉。

  就在他越来越频繁地厌恶这种庸常生活的时候,王泣花出现了,网络把她包装得如此完美。粉侯相信她肯定会有很多缺点,但是他只能看到她的优点,并且受到这种完美印象的冲击。她实在是矛盾的奇妙组合。她内心宁静如水,一点儿也不浮躁,但是又不缺乏浪漫的因素;她似乎柔弱无依,却又透出不可忽视的坚韧。她的表达方式也是独特的。作为年轻的小姑娘,她言语平和到没有波澜,连一般的感叹词都少用,也不夸张,更不要说故意尖叫。她没有刻意营造爱娇或妩媚的感觉,也没让粉侯见过自己的面貌,可是却始终散发出一种无以言表的美。她的美,既区别于艳丽,也不能与质朴相等。这是一种全新的品类,粉侯以前从未遭遇过。

  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粉侯认为,王泣花对他来说,不仅仅意味着一次新鲜爱情的可能。更重要的是,她对他是一次机会,她代表的生活方式,也许能够把他从陈腐老套的状态中救赎出来。她根本就是命运提供的一次机会。粉侯相信,如果自己还可能出现新的转折,也应该从与王泣花的爱情开始。她是他的救星,是目前唯一可以使他同生活达成和解的人,只有她才能化解他与生活这种表面上敷衍、实则剑拔弩张的关系。他完全信任她,他知道她一定有这样改变他的神通。可是他对她又是这样不了解。就像他曾经说过的那样,越是熟悉,越是陌生!他根本不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些什么,更不能确认自己在她心目中的位置——虽然以前他曾经轻率地认为她很在乎自己。他只知道自己已经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这种爱前所未有,带来的痛苦多于甜蜜,并且完全不受他自己的控制。从前他把恋爱当作消遣的方式和休闲的手段,很有节奏感地进行,分寸和火候都拿捏算计得非常精确。但是,对王泣花的爱却在反过来摆布他,让他时喜时忧,情绪也变得反复无常。

  他想了又想,最后只能确认一点:他爱她,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

  他常常在心里想起她的名字,表情也变得异样温柔。但是他也禁不住要责备她:他对她的感情,比她迟钝百倍的人都会感觉得到,可是她偏偏不理不睬。可是他不会轻易认输。尽管她一次又一次巧妙地避开这个话题,他依旧会继续下去。他要让她知道,他是百折不挠的。

  粉侯:王泣花,在你的生活中,就没有出现过爱情吗?

  王泣花:爱情这个主题太沉重,粉侯。

  粉侯:王泣花,你又开始离题了,我不想讨论爱情本身,我问的是你自己。

  王泣花:我们这个年纪的人,很少真正懂得爱情。

  粉侯:如果你没有恋爱过,怎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难道你对爱情感到恐惧?王泣花:我有过思考。

  粉侯:那你的思考有什么结果吗?我很想知道。

  王泣花:你看过让.凯列维奇的书吗?

  粉侯:可是,让.凯列维奇跟你的思考有什么关系呢?

  王泣花:粉侯,你对西方文化的了解让我佩服。最近我读他们的书比以前多,其中有涉及爱情的章节。

  粉侯:那好啊,说说你的最新发现吧。

  王泣花:让.凯列维奇的一个表达非常美,我很认同。他在《死亡》这本书中说:“爱情、自由、上帝比死亡更强,而反之亦然。”

  粉侯:非常浪漫的观点!但是他也许太唯心了。

  王泣花:也许是。不过这句话很有力量。

  粉侯:强大到击败死亡?如果是真的,当然,那是很有力量的。

  王泣花:这样的力量是内心感受。所以,让.凯列维奇引用尤内斯库的话支持自己:“假如你有疯狂的爱,假如你强烈地爱着,假如你绝对地爱着,死亡就远离了。”

  粉侯:我同意这样的感受。这样强烈的爱,容易让人忽视其它,当然也包括死亡。

  王泣花:需要斟酌的字眼:疯狂、强烈、绝对。

  粉侯:你不相信爱情可以达到这种程度吗?

  王泣花:我希望可以。但是,评判这三个词的标准是什么?

  粉侯:对于内心的感受,不太好用客观的东西去评判吧。或许应该以主观配合主观,心灵应对心灵。

  王泣花:你说的衡量手段弹性太大,都是相对的。它们与“绝对”矛盾。

  粉侯:柏拉图的《会饮篇》中,有个蒂俄提玛说:“爱是不死的欲望。”既然不死,它就成了绝对。

  王泣花:让.凯列维奇也用了这句话来强调。但是它不能对自己进行解释。

  粉侯:是啊,人们总是容易下结论,说出名言警句,可是难以自圆其说。其实圣经的《雅歌》中也说过:“爱,一如死般坚强。”意思和这个也差不多,但同样没有进一步阐发。

  王泣花:作为理想提出。

  粉侯:应该是这样。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可能有一个假设,那就是他们在讨论真正的爱情,没有更多的物质掺杂进来,只涉及感情本身。

  王泣花:惊人之美。

  粉侯:我也有同感。这样的思考在西方的哲学著作里还很多,我以前注意得不够。

  王泣花:还有列维那斯。他在阐述布洛赫的理论时说:“被人们叫做爱的东西,是这样一种完美意义上的事实:他人之死比我本人之死更能使我动感情。这是我对他人的接待,而不是对正等待着我的死亡、作为死亡之参照的死亡的忧虑。”

  粉侯:所以,他也同意爱情比死亡更强。

  王泣花:可以这样理解。应该注意他的冷静和客观,他把爱情的对象称做“他人”。

  粉侯:哲学家热爱整个世界,尤其是抽象的东西,对于具体的感情反而表现得冷漠。

  王泣花:列维那斯还有一句话会让大众恐惧。

  粉侯:那是什么?

  王泣花:我们在他人的面貌中遇到死亡。

  粉侯:冷艳的句子,残忍的说法。他就像在旁边看一场热闹,然后进行分析。

  王泣花:但是暗含着热情和悲痛。

  粉侯:我倒没有看出来。

  王泣花:这个“他人”,还是说爱的对象。爱人死去,活着的人不但要接受现实,还通过这件事与死亡相遇。双重悲哀。列维那斯自己也不可避免。

  粉侯:王泣花,你的敏感无与伦比。

  王泣花:这些话本身让人深思。

  粉侯:所以你觉得爱情太沉重,以至轻易不能触摸这个话题,是不是?

  王泣花:非常沉重。

  粉侯:可是,爱情其实不像他们说得这样可怕。饮食男女,天长日久,感情自然会产生,一般人不会先进行抽象的讨论,想通之后再来实践。

  王泣花:你愿意用“行”代替“知”。

  粉侯:也不能说代替,有个先后顺序吧。陶行知为什么不叫“陶知行”?那是因为他觉得应该先动手,再总结。经历了“行”,“知”就跑不掉。面包都来了,牛奶它还会远吗?

  王泣花:有趣的说法。

  粉侯:是吗?说到有趣,听你说到同性恋的事情之后,我又翻了翻书,发现在古希腊时期果然盛行,有些说法更好玩儿。

  王泣花:举个例子。

  粉侯:是这样。当时的同性恋爱主要是成年男人对已经渡过青春期但还没有成年的男孩的爱。斯特拉顿说:“十二岁的男孩惹人喜爱,但是他长到十三岁就变得更美了,十四岁时男少年的爱之花更加芬芳馥郁,而十五岁更增添不少魅力,十六岁则是尽善尽美的年纪。”

  王泣花:鉴赏的成分更多。

  粉侯:还有利于战争的胜利。柏拉图提到过:“……一小队肩并肩作战的(男性)情人和情侣,能够打垮整整一支军队。因为如果一个情人被其情侣看见逃离队伍或者抛下武器,这是他所无法忍受的。他宁愿死一千次,也不愿意蒙受这种耻辱,……。在这种情况下,最胆怯的懦夫受到爱神的鼓舞,也会证明自己和任何生来就勇敢的男子汉一样勇敢。”

  王泣花:为爱情作战。遥远的年代。

  粉侯:传说举世闻名的底比斯圣军就是完全由成对成双的情人组成的。它与马其顿王国的亚历山大和菲利普联军对抗了三十三年。

  王泣花:非常悲壮。你熟悉希腊神话,也讲几段神话里的爱情吧。

  粉侯:叙述得都很简单,而且大多是一个模式:神仙看上了凡人,一定会把他/她弄到手,很少有例外,因为你无法抗拒。

  王泣花:你可以用你的夸张和想像来重新叙述。鲁迅从古代传说里敷演出《故事新编》,你也可以改造希腊神话。

  粉侯:不太合适吧。人家可是大师,我怎么敢模仿他?

  王泣花:大家都是人。

  粉侯:好吧。不过我也想看看你的手笔。要不你也试试?

  王泣花:先看你的,我再来模仿。

  粉侯只好听从王泣花的意思,在希腊神话里挑选了三个故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改写成现代版本,其中当然少不了他自己硬加上去的心理刻画和细节描写,并且还趁机损公肥私,把自己对王泣花的一些感情也都添油加醋地写了进去。完成之后,自己看看也觉得好笑,神话本身质朴的风骨已经荡然无存,又变成风流香艳的罗曼史了。

  王泣花看到粉侯的成果之后,也追加了一个她改写的故事,不过她选的题材比较独特一些,说的是纳喀索斯变成水仙花的经历。虽然她在风格上有意与粉侯保持一致,其细腻曲折之处却有过之而无不及,捎带着还针砭了几句现在的环境情况。粉侯第一次看到她写出这样热辣的东西,所以就读了好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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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我说咱们就别这样互相羡慕来羡慕去好不好?

  我当然过得还可以。可是你啊,你不也挺好的吗?不像我们班男生,年纪也不小了,什么都不懂。

  你工作这么久,有趣的事情应该很多,讲个故事好不好?我很想听。

  男低音--希腊恋曲三题

  月光下的恩底弥昂

  恩底弥昂是个害羞的小伙子。他在人前不爱说话,一开口脸就红。他的眼睛跟他放牧的那群小羊的眼睛一模一样。怯生生的、黑黑的羊眼睛。

  恩底弥昂从小生长在山间,他喜欢一个人在高山上嬉戏。在山林和泉水边,他赤裸着身体,无拘无束地和羊群一起生活。他的面貌英俊高贵,身躯强壮健美,四肢发达有力。恩底弥昂还爱吹一支横笛。他的笛声清澈明朗,羊儿只要一听见他吹笛子,就会忘了饮水吃草,跑过来依偎在他身边。

  恩底弥昂没有父母,没有家,甚至也没有象样的房子。只有刮风下雨的时候他才住进那间粗陋的棚屋,平时他总是躺在林间的空地上,沐浴着清幽幽的月光,枕着自己的胳膊,和羊群一起入睡。在梦中,他有时候会看见一只大大的温柔的眼睛,久久地注视着他,就像天上那一轮美丽的月亮。

  有一天临睡前,恩底弥昂在那片空地上快活地唱歌。周围一个人也没有,连羊群也半睡半醒,因此他的神态很自然很从容,歌声也更动听。忽然他觉得这天晚上的月光和平时有些不一样。它像舞一样越来越浓,越来越酽,几乎就像牛奶一样粘稠,他已经闻到了一股芳香甜美的味道。接着恩底弥昂就感到洒落在身上的月光有了体积和重量。月光照着他的脸颊,他的肩膀,他的胸膛,他的胳膊,宛如一片片温软的羽毛在他身上轻轻扫过,带来一阵一阵令人无比畅快的麻痒。后来恩底弥昂就被厚厚的月光缠绕和包裹起来,他觉得自己正在腾云驾雾,越来越快地被无边无际的舒适和快乐淹没。

  恩底弥昂从梦中醒来,想起这次陌生而亲切、令人兴奋而又胆怯的经历,感到一阵迷惘。晚上他注意看着天上的月亮,可是月亮不动声色。从此他每一个夜晚都梦见那只大大的温柔的眼睛,并且觉得它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

  又一个晚上,恩底弥昂再次发现月光开始四处弥漫,他又一次置身于云烟之中。他目瞪口呆地看着一团一团月光像云朵一样飘落下来,在他身边越积越多,然后他又感到了一阵一阵绵绵不绝的轻抚。恩底弥昂开始有点儿昏昏欲睡。然而他突然感到那拂身而过的羽毛变成了细嫩的小手,轻轻地掠过他的皮肤。恩底弥昂觉得心脏快要停止跳动,他想笑,想哭,想站起来逃走,然而他已经全身酸软,没了丝毫力气。寒冷和灼热交替着一浪一浪涌来,他感到身子越来越轻,眼皮越来越沉,连动一根毫毛也困难。但是他还是挣扎着微微睁了一下眼睛,看见了一张月亮一样迷人的面庞。这时恩底弥昂已经不能张嘴,嗓子里也发不出声音。无边的睡意像网一样收紧,恩底弥昂只能在心中狂喜地大叫。在极乐的最后时刻,他的心里涌起了异样的温柔。

  很久以后,人们才发现青年牧人恩底弥昂沉睡在山间。他的宁静甜美的微笑和他的美梦一样,注定要亿万年不灭。他那已经变成大理石的赤裸身躯洁白光滑,仿佛还沐浴着清幽幽的月光。

  铅箭

  薄暮时分,阿波罗在外面懒懒地走着,感到十分无聊。他已经驾了一整天太阳神的金马车,竖琴也弹腻了,现在真的无事可做。他也不想去找情人,从奥林匹斯山顶到凡间,他的那些情人们个个都已令他乏味。

  这时候,小爱神丘比特拎着小弓箭从他头顶飞过,顽皮地揪了一下他的耳朵。小子,阿波罗说,当着我的面摆弄弓箭,这不是关老爷门前耍大刀吗。丘比特嘻嘻一笑:那就接招吧你。弓弦响了一声,阿波罗的左胸开始有了微微的刺痛。这小混蛋,他笑骂道。可是丘比特没听见,他已经笑嘻嘻地飞远了。

  阿波罗看见远处有一架浓密的葡萄。他希望能在那里碰上酒神狄奥尼索斯,和他痛饮两杯,就快步走了过去。

  突然又有了弓弦的轻响。阿波罗看见丘比特从葡萄架下飞出来,冲他扮了个鬼脸。要不是看在维纳斯面上,他肯定要捉住这小无赖,在他那光溜溜的小屁股上狠狠揍几下。

  他转过头去,看见葡萄架下坐着一位少女,粉颈低垂,双手抚胸,显然也是为丘比特的弓箭所伤。

  少女听见有人走近,抬了一下头。阿波罗感到一阵眩晕。她那满头金发比阳光还要亮,双眸比海水还要蓝,皮肤比牛奶还要白,嘴唇比玫瑰花瓣还要鲜嫩。阿波罗听说过最近新出现了一位名叫达芙妮的绝色少女,乃是河神的女儿。他想这就是达芙妮了。在达芙妮那逼人的容光面前,阿波罗的舌头突然变大,他不再能说会道了。他发现自己居然有点儿腼腆,又成了一个未历人事、毫无经验的毛头小伙子。

  达芙妮慢慢站起来,转身离去。等一等,达芙妮,阿波罗说。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渴望。可是达芙妮满脸惊惶地回了一下头,越走越快。

  达芙妮,等等我呀,阿波罗听见自己的声音有点儿发颤。我不是坏人,我是宙斯的儿子,天地间最伟大的射手,驾着金马车的太阳神阿波罗呀。我不会伤害你。然而他听见达芙妮柔和的冷冰冰的声音:我知道你是太阳神阿波罗,我也知道你是了不起的英雄,可你为什么要来纠缠我呢。达芙妮说完这话就开始奔跑。

  阿波罗从未被任何女子拒绝,他历来对自己充满信心。达芙妮的言语和举动虽说让他有点儿生气和沮丧,可他又觉得有几分新鲜和甜蜜。这时他突然觉得身上发烫,一股火苗生气勃勃地燃遍全身。丘比特那小贼的金箭起作用了。阿波罗不由自主地跟着达芙妮飞跑起来。

  他看见达芙妮的长发像最美丽的水草一样舒卷出各种惑人的姿势,她纤弱的腰肢像最富于变化的水波一样轻轻荡漾,她的胳膊、她的双腿,都像最灵活的水蛇一样急速地扭动。除了这个无比动人的身影,他看不见别的任何东西。

  达芙妮呀,等等我。阿波罗边追边乞求。那股突如其来的熊熊烈火已经烧昏了他的头脑,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整个身体似乎马上就要爆炸开来。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阿波罗发觉来自达芙妮身上的那种少女异香也越来越清晰灼人。

  别跑啊,达芙妮。阿波罗的左手已经碰到了达芙妮飞扬起来的长发,全身的血液直往上涌。他们已经跑到河边,前面无路可去。阿波罗伸出右手,想要揽住达芙妮的细腰。只要被他拥在怀里,最倔强的女子也会把脸颊贴在他的胸膛上,变得温柔如水。

  然而达芙妮机敏地闪开,同时发出一声尖叫。父亲,她瑟缩着说,把我变成一棵树吧,父亲!

  河水哗哗作响。阿波罗看见达芙妮站立的地方开始下陷,泥土翻涌上来,盖住了她秀美的脚踝。她的秀发化成了浓密的枝叶,护住胸脯的双臂伸展成两根主枝,迷人的躯体瞬间就隐入树干里去了。阿波罗看看手里残留的发丝,再看看面前这课美得出奇的月桂树,生平第一次伤心落泪。

  达芙妮啊,阿波罗搂着树干,脸贴着树身缓缓跪倒:虽然丘比特的铅箭让你如此冷漠,可我永远都当你是我的爱人。

  误伤

  丘比特直到见了赛姬,才意识到自己其实很孤独。

  在此之前,他总是拎着弓箭飞来飞去,到处捉弄奥林匹斯山的神祗和尘世的居民。看着他们为爱情死去活来,他就会在一边窃喜。这些傻瓜,他对自己说,真是有趣。他更不明白维纳斯为什么总是忙着寻找新的情人,在他看来,她实在是自寻烦恼。不过他一向是维纳斯的心肝宝贝,是个百依百顺的乖儿子,所以从不向母亲提出令她难堪的问题。

  丘比特去找赛姬,目的是为母亲维纳斯复仇。那天维纳斯亲口告诉他:凡间百姓都被一个名叫赛姬的小妖精给迷住了,那些笨蛋认为赛姬才是天下最美的,因此不肯再给爱与美之神进香。

  丘比特遵从母亲的吩咐,要去把这个胆大的女子嫁给妖怪。为了射得更准,他把金箭磨了又磨,以至于不小心割伤了手指。不过他并不在意,谁也免不了误伤一次,他自我解嘲道。

  在一片乱石嶙峋的深山里,丘比特发现了孤零零的赛姬。神谕说她要嫁给一条龙,除了她的爱人没人能够救她。她的父母虽然贵为人君,也只能在规定的时间把她一个人送到谕示的地方。

  从奥林匹斯山顶到爱琴海底,整个世间的美女丘比特差不多都见过。可是当他从云端往下注视赛姬时,他那张弓搭箭的双手忽然发软,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无力飞翔。

  赛姬的表情很平静,她默默地坐在山石上,等待着命运的判决。丘比特上上下下打量了她足有二十遍,可是他实在想不出该怎样形容她的美貌。他觉得赛姬虽然不一定比母亲更美,却也绝不比她逊色。她那清秀绝伦的面庞让丘比特一阵阵发抖。丘比特很想就此飞落在她身边,和她相互依偎,可是他又不敢公然违抗母命。他感到一阵突然袭来的前所未有的孤独。

  丘比特琢磨了半天,终于有了主意。他用一阵清风把赛姬送到自己那座落在悬崖上的宫殿里,除了他自己,这里一向少有人来。直到天黑,他才一个人来到赛姬身边。不要点灯,他说,我是神谕赐给你的丈夫,以后我们就在黑夜相会。

  丘比特感到赛姬已经有点儿紧张。当一只玉手怯生生地伸过来时,他故意一动不动,甚至希望自己身上长出绒毛或鳞甲,好吓她一跳。可是他无法改变自己那婴儿般粉嫩的肌肤,也无法改变自己那缎子般柔软的卷发。那只颤抖的手碰到了丘比特圆圆的左腮,他觉得半边脸都要融化了。他突然张口,轻轻咬住一支光滑的手指,然后顽皮地用舌头舔了一舔。

  另一只玉手慢慢滑过他的额头,眼睛,鼻子和嘴唇,最后停留在光滑的胸脯上。丘比特听见赛姬拖着哭腔说:天哪,原来你是这个样子。然后赛姬就搂住了他的脖子。丘比特紧紧抱住赛姬,自己也欣喜得想要流泪。他从来就被称作爱神,可是直到现在才明白了爱情的含义。他希望黑夜永远不要结束,希望自己永远和她呆在一起。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上,丘比特忽然从梦中惊醒。他看见赛姬右手持刀,左手秉烛,呆呆地凝视着他。烛泪流下来,滴落到他身上。谋杀亲夫!丘比特愤怒了。他一抖翅膀,呼地越窗飞走。丈夫,不要抛下我!我砍你的翅膀是为了留你在身边啊。赛姬的哭喊远远地传来。可是丘比特又伤心又气愤,他甚至不肯回头。

  丘比特在空中飞了好久好久,落在一块礁石上。他的心里烦乱不堪。赛姬的目光和寒冷的刀光在眼前交替闪烁。那把刀一望而知是精选的利刃,可是赛姬的目光里情意绵绵。还有她那伤心的哭诉。丘比特终于决定不再恨她,但也不愿再去找她。然而他觉得自己又一次陷入了孤独之中。他不愿回家,只是一个人在外面毫无目的地飞翔,手里拎着痴情的金箭和绝情的铅箭到处乱射。

  流浪了好久之后,丘比特才又想到母亲。他听说维纳斯新收了一个投奔上门的女仆,那女仆为主人完成了三件极难的使命。丘比特未脱少年人心性,他也想见一见这位聪明的女仆。

  丘比特到家的时候,看见维纳斯正在斥骂一位少女。少女那熟悉的背影让他忘记了所有的疲惫。他跑过去扶起她,对维纳斯说:娘,看在孩儿面上原谅她吧,她早就是您的儿媳妇啦。然后他久久地吻着形容清减的赛姬,再也不愿和她分开。

  镜中的纳喀索斯

  很久很久以前,奥林匹斯山由诸神统治。大地上鲜花盛开,溪流随处可见。纳喀索斯就会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下之前,走过满是露珠的草地,来到泉边,临清流而顾倩影。

  今天的纳喀索斯已经找不到洁净的水域。没有一条溪流,没有一方池塘,可以准确地倒映出他的面容。他只好躲在自己那间小屋子里,揽镜自照。

  纳喀索斯的眉毛又细又弯又长,两端斜斜扫过鬓角,颜色不浓也不淡,一般人费尽心机也描不出这种效果。一句带有沙漠气息的歌词称赞美人说:眉毛就像弯月亮。纳喀索斯的双眉也正像两弯新月,优雅地从额际浮现。他用一根手指轻轻摸了一下,眉毛居然掉了一根,在指尖儿上发出墨绿的微光。然而双眉的形状未受影响,它们依然疏密有致,浑然天成。

  他的眼睛不是传说中那种有着长长睫毛的大眼睛(传说往往是靠不住的),其实和普通人的大小差不多。这双眼睛曾经也是黑白分明,眼波如水,扫一眼就令人全身凉爽。由于长久的注视和期待,现在这眼睛已经有些黯淡,目光也不再新丽惊人。不过左眼还是双眼皮,右眼还是单眼皮,轮廓都没有改变。眼神中虽然多了一丝疲惫,但依然很柔和很安详,它若有若无地拂过来,令人不由自主地心里发颤。“眉目如画,”他看着自己的眉宇想。

  纳喀索斯的鼻子并不是大多数希腊人那种笔直、坚硬然而很呆板的样子。他的鼻梁在眼角上方微微下陷,然后又缓缓上挺,形成一种迷人的起伏,这使他的脸庞显得很生动。一些希腊人曾经嫉妒地讽刺说长着这种鼻子的人根本就不会有纯正的希腊血统,可他们不得不承认,当他们那千篇一律的高鼻梁变得日益乏味时,纳喀索斯的鼻子却能令最矜持的少女芳心激荡。

  他的嘴唇柔软润泽,娇艳的色彩比少女脸上的腮红还要妩媚,很多人看了都心跳加快。唇际的线条清晰而平滑,嘴角微微上翘,给人一种柔中带刚的印象。上唇周围有一丛毛茸茸的短须,宛然初生的春草,散发出一股潮湿新鲜的味儿。纳喀索斯看着镜中的红唇,觉得一切话语、满腹心事,都想要从双唇间那条微妙的曲线中溜出来。嘴唇轻轻颤动,仿佛欲说还休,他不禁叹了口气。

  其实纳喀索斯不一定是全希腊最美的少年。他知道自己不是英俊刚毅型的,与甜美可喜也有一定距离。他的脸上也有青春痘留下的痕迹,平时还爱出油。然而纳喀索斯还是喜欢观看自己的模样。像这样清秀脱俗的容貌毕竟不多,凝结在眉梢眼角和唇际的那一段神情更是罕有。也难怪会有无数美人为之神魂颠倒,比如埃科。

  埃科在山林女神中颇有艳名,但是纳喀索斯并不喜欢她。他不喜欢只会随声附和的人,哪怕她千娇百媚。埃科的激情也让他难以消受,所以每次看见她,纳喀索斯只好逃开。他知道自己想像中的妙人儿天上人间都难找到,可是他没有绝望,平时总爱到美人出没的水边痴痴出神。纳喀索斯看着水中自己的容颜,目光中已经有了几许轻愁。他等了几千年几万年,心中的爱人仍然没有来临,就只好化作水滨那一丛洁白的水仙。

  多年以后,当纳喀索斯又一次复生,他发现世间已经没有一尘不染的水域。这时他只能守着一面镜子。他想起传说中自己竟然是溺水而亡,不禁有些悲哀。如果这一次,他梦里的那双富有诗意的眼睛依然不能在镜中出现,他将化作一朵昙花,在暗夜里悄悄地绽开,淡淡地死去,只留下一段幽香。

十三章 B2B……

  任何事情,不管它再好,如果太多太滥,优点就容易变成缺点。这是粉侯的切身体会。现实的例子是那些香艳的文字,乍一看很美,活色生香,让人爱不释手。可是由于这些文字里华丽的作料过于浓重,往往不能持久,久了就让人生腻。这种感觉,无论是看以前的艳情小说也好,还是看他自己的涂鸦游戏也好,都会不期而然地遭遇。

  王泣花的这个故事,不用说也是艳的。粉侯看了几遍,却还没有觉得腻味,倒也算是难得了。不知道因为是她写的东西就格外眷恋呢,还是有别的理由。反正他前前后后,字斟句酌,一读再读。在他看来,她的文字不用说是很美的,怎么夸奖也不算过分。王泣花选择的角度也是别具匠心,如果功夫不够,等闲也不敢找这么个刁钻的题目,就算粉侯自己来做,估计也只能凑合三五句话完事,做不到这样的铺陈雕琢,同时所有的情感都给有意无意地带了进去。

  通篇故事看完,他想到的第一个词就是:自恋。纳喀索斯是非常自恋的,他死于自恋,变成了水仙花。写这个故事的人也应该是自恋的,如果没有到一定的程度也不可能编排出这样的文字。可是纳喀索斯明明是个男人,王泣花写故事的时候,怎么能够在描绘一个男人的面容时,显得如此风流自赏?

  粉侯觉得有些奇怪,就又回过头来,专门研究这位美少年的形象。

  主要的四段文字,分别是说眉毛、眼睛、鼻子和嘴唇。粉侯忽略那些比喻和引申,尽量把这几样器官往一张脸上拼凑,想像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悦人效果。可是这样做的结果让他有些吃惊:这张脸竟然有些熟悉!似乎见过很多次,却又一时想不起来。

  他闭上眼睛慢慢揣摩,仔细辨认,突然,脑子里火光一闪:是他!就是他!粉侯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吓了一跳,赶紧找出镜子,细细看了一下自己的模样。

  镜中人有一双细长的弯眉毛,两只水眼睛左双右单,鼻梁线条柔和,嘴唇比小姑娘还要红上几分。

  由于摹拟他的行文风格,王泣花的笔墨明显有些夸张,基本上是把五分说成十分;但她这样细致入微地描绘的人,正是粉侯自己。

  粉侯一开始为这一发现感到非常得意:他在她心目中,也有着美好的形象。然而他马上就觉得不对劲了。

  王泣花认识他!

  原来,他这样在心里苦思默想了千百遍的那个人,本来以为是一位素昧平生的陌生美人,居然认识他!

  而且她对他了解到这种程度,可以毫不费力地把他的大致轮廓给形容得清清楚楚,同时他却一直蒙在鼓里。

  粉侯想到这里,感到一阵气苦:他从来没有被人如此欺骗过,却被这个不明身份的人,不知道是他的同事,还是以前的女朋友,戏弄了这么久。如果不是对方这样不小心透露消息,可怜他恐怕还要继续傻呼呼地单相思下去,为一场根本不存在的爱情自我折磨。

  现在再看时,王泣花的一字一句,都成了对他辛辣无比的讽刺。她果然是杀人不见血的高手!

  他气得砸了电脑一拳,又踹了桌子一脚,然而收获的除了疼痛,还是疼痛,心里的愤怒丝毫没有减轻。

  在他认识的人中间,他想不出谁会有这样的聪明机巧,把整个事件罗织得这样栩栩如生。可是不管她是谁,这个人,像这样折辱他,实在太阴险太恶毒太他妈不是东西简直就是畜生……

  他从来没有这样丢脸过。但是,这一次,他彻底认栽了。就像所有被击溃的人一样,他连报复的念头都不敢想,也没有力气去报复,只感到各种恶毒的情感和肮脏的咒骂在心里交替着翻翻滚滚。

  到了最后,他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尽快结束这噩梦般的一切,赶紧忘掉吧,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可是,他又觉得很不甘心,不甘心被人玩弄到这种地步——啊,他一定要跟她把话说清楚,一定要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他!就算死,也要死个明白!

  终于等到又一次聊天的时间。粉侯本来想一上去就把对方给臭骂一顿,可是刚看到王泣花这个名字,又觉得骂不出口。他深吸一口气,克制着自己的怒火,慢慢敲了一行字:

  粉侯:王泣花,你到底是谁?

  王泣花:粉侯,王泣花就是王泣花,不是别人。

  这句故弄玄虚的话让粉侯一下子就炸了,他的语气立刻变得激烈起来。

  粉侯:都到这个时候了,你还要耍花招!别演戏了!

  王泣花:粉侯,你在想什么?

  粉侯:我想什么?我什么也不想!我只是不明白,跟你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要这样来欺骗我!你说,你凭什么呀?!

  王泣花:粉侯,别激动。

  粉侯:换了你你也会这样!我告诉你,你这样做的手段太卑鄙太无耻了!我真恨不得生劈了你!

  王泣花:粉侯……

  粉侯:别这样叫我!你不是什么王泣花,我也不是什么粉侯!你明明认识我,何必这样遮遮掩掩,花样用尽!我李晓莞长这么大,从来没上过这样的恶当!说吧,你是谁?我怎么得罪你了?

  王泣花:李晓莞,我还是叫你粉侯吧。我们真的不认识,这是真话。

  粉侯:真的吗?真的不认识?我才不相信你的鬼话!你是我知道的最恶毒的骗子!女人家做事不要太绝,当心以后遭到报应!

  王泣花:粉侯,你消消气,我告诉你真相吧。我知道你会有误解,没想到你这样生气。

  粉侯:任何人都会生气的,何况,何况……

  王泣花:何况什么?

  粉侯:反正我的脸面也给你剥尽了。我就告诉你吧!我以为我已经爱上你啦!正准备向你献殷勤求爱呢!可我哪里知道,哪里知道,会是这个样子?哈哈哈!我真是一个混蛋!什么粉侯!简直就是被人捏在手里耍的泥猴!

  王泣花:粉侯,你听我说完,也许不会这样生气。

  粉侯:那你快说,我没时间跟你耗下去!

  王泣花:我先重复一遍:我们真的不认识。

  粉侯:就算是真的,那你怎么知道我长什么样子,还编那样的故事来寒碜我?

  王泣花:我写那个故事的目的,就是要让你知道,我们见过面。

  粉侯:胡说八道!你既然和我见过面,却又不承认和我认识,有什么理由?谁能相信?

  王泣花:粉侯,在双曲线酒吧,我认出了你。

  粉侯:当时那么多人,你居然能一眼把我给认出来?那你也太厉害了吧!并且眼神儿还这么好,连五官也看得清清楚楚!

  王泣花:粉侯,这是真的。快到7点的时候,你在屋里来回转了一圈。在那个时间,你这种举动,让我发现了你。只有你才会这样做。

  粉侯:王泣花,你说的都是真的?

  王泣花:你回忆一下当时的情景。

  粉侯停下来,想了想。他记起来了,那时候,为了看清楚屋子里的每个人,他自己果然是绕了一圈,没想到没认出王泣花,反而因为这个沉不住气的举动,被她给轻而易举地发现了。这么说,他是冤枉了她?

  他冤枉了她!而且还这样气急败坏地骂了她半天!

  王泣花:粉侯,你想起来了吗?

  粉侯:唉,王泣花,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当时确实就是这样,可是,我……

  王泣花:粉侯,我就是这样见了你的面。

  粉侯:王泣花,对不起!真的非常非常对不起!我太不好意思了。噢,上帝!我真的是个白痴!

  王泣花:粉侯,你一直在骂自己,这样不好。

  粉侯:王泣花,我刚才态度太恶劣!你为什么不骂我?为什么?你骂我吧,王泣花!我现在感觉真的糟透了……

  王泣花:别担心,粉侯。我不放在心上。

  粉侯:可是,我为自己难过。我竟然那样冲动!唉……王泣花,你能原谅我吗?

  王泣花:我真的不生气。你对我一直很好,粉侯,我怎么会生气呢?

  粉侯:我对你好?王泣花,你还是骂我吧,这样说让我实在受不了!

  王泣花:这是实话。粉侯,我明白你的心思。

  粉侯:王泣花……我是这样的一个人,脾气暴躁,疑心又重……我,实在太差劲了。

  王泣花:粉侯,这种情形容易引起误会,不能怪你。

  粉侯:王泣花,你,你太好了……我就都告诉你吧,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爱你,王泣花。

  王泣花:粉侯,这不现实。

  粉侯:为什么?你对我这样好,我自己也一直喜欢你!

  王泣花:粉侯,那次约会以后,我就知道不能再这样下去。

  粉侯:王泣花,你不相信我是真的爱你?

  王泣花:我发现你开始陷进去了。所以我想办法让你明白,写这个故事,也是要让你明白。

  粉侯:让我明白这种爱情根本不可能?是啊,你这么聪明伶俐,又是北大的,我哪里配爱你,你又怎么看得上我呢?我简直就只是痴心妄想,对不对?其实我……

  王泣花:不是这样,粉侯。你说的这些因素都不重要。没有人能轻视你。任何一位姑娘得到你的爱,都会感到幸福。

  粉侯:可是,这有什么用?如果你自己不爱我?

  王泣花:我不爱你,粉侯。你也不应该爱我。

  粉侯:王泣花,你,你始终是看不上我的。你不知道我现在有多难过……王泣花……

  王泣花:对不起,粉侯。可是你还不明白吗?

  粉侯:我已经明白你不爱我了,这已经足够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王泣花:粉侯,我是男人。

  粉侯:王泣花,你说什么?你,你又在骗我!

  王泣花:我从来没有骗过你,粉侯。

  粉侯:对不起,王泣花。可是你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我无法承受。

  王泣花:这不是玩笑。这是事实。

  粉侯:王泣花!

  王泣花:粉侯,双曲线酒吧是我开的。那天,给你送咖啡,为你开门的,是我。

  粉侯:你别说了!我不相信!

  王泣花:粉侯……

  粉侯:王泣花……

  王泣花:再见了,粉侯。

  这天晚上的聊天内容其实不多,时间也非常短,可是粉侯却经历了从来没有过的情绪波动。愤怒、伤心、后悔、失望、震惊……几乎所有剧烈的情感,都在不长的时间里轮番轰炸一过,让他应接不暇,直到筋疲力尽,到最后他都快虚脱了。王泣花很快离开了鬼谭,可是他自己还停留在里面,人也木木呆呆地坐在电脑前面,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王泣花是个男人!

  他竟然是男人!

  这是他脑子里唯一留下来的念头。

  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他知道不能再想下去,一头倒在床上,闭上眼睛。然而这觉不可能睡得安稳。“王泣花是个男人!”在梦中,有人冷冷地说。这个事实顿时又把他活活扎醒。他迷迷糊糊地叹一口气,又翻身睡过去,可是很快又醒过来。一个晚上,他这样反复醒了几次,很快天就亮了。

  白天,他机械地处理着手上的事情,耳边听着嘈杂的电话,只希望办公室里的时间永无尽头,让他永远没有空闲来面对心事。

  可是他心里却止不住要想起他,那个网名叫做王泣花的人,那个在网吧里给人端茶送水的人。他又看见,他给自己端来一杯纯黑的咖啡,静静地看着他,美丽的脸上露出温和的微笑,文雅地说:“您要的黑咖啡。”他又看见,那一双白皙到透明、柔若无骨的手,轻轻把杯子放在桌子上,咖啡的清香就从他的手中散发出来,让他想要把这手,连同杯中的咖啡,一起饮下去。现在,他又来到门边,无声无息地为他把门打开,绝世的容颜在恍惚的灯光下分外迷离,同时对他说:“走好,先生。”他又看见他的眉,他的眼,他那年轻优雅的身体,他那奇怪地长在耳垂上的一颗小小的痣。他看见了他的一切,连同那春风一样醉人的眼神。果然是他,一定是他!他怪自己太粗心了,竟然一点儿也没有发现,那位陌生的服务生在看自己的时候,目光原来是如此温和,因为他那时候已经认出了自己。长期以来积蓄的感情陡然被凌空悬挂起来,他的心也跟着这样动荡不停。一下子面临这样的情况,他实在有些反应不过来了,他的脑袋已经麻木。一直到下班的时候,他才决定下来,不管怎样,晚上还是再跟他聊几句天。

  可是他一个人等到11点,王泣花也没有到鬼谭里来。他只好早早上床睡觉,希望睡过去就别再醒来。

  第二天,第三天,王泣花都没有出现。他知道他不会来了。但是他不甘心,就到花冢里到处动翻西找,把以前留在那里的所有文字重新阅读过去。然而这样于事无补,只能给他增添更多的悔恨。如果认真分析,他本应该发现王泣花作为男人的身份。他的语言优美缠绵,说话的口吻清雅脱俗,思维的方式却是男性的简明犀利,是典型的快刀斩乱麻的男人风格。但是他痴迷于他那镜花水月似的名字,自顾自地就把他当作一位美女,而且不由自主、难以挽回地爱上了他。他是男人,而且应该是一位同性恋,这从他对同性恋话题的关注和为同性恋的辩白就可以看出来。然而他仍然没有发觉,虽然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最后却认为这是他知识渊博的表现,是他让人倾心的又一个长处。

  这是一个多么荒谬的结局!由于误会,他不知不觉地爱上了一位同性恋男人!要是在以前,他一定会觉得恶心、下流,鄙视自己的同时也仇恨对方,吐口唾沫就转身走开。可是他知道他不会对王泣花这样做。即使是现在,他想起他,还是习惯性地认为他就是他心目中的王泣花,那个在网上温婉迷人的美人。就算在现实生活中,他也是美丽的,他的美丽似乎不属于这个世界,不属于周围的环境和身边的人,只属于美丽者自己。他的美丽自成一体,与他人无关。

  一切都混乱极了。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也不知道怎样理清事情的头绪。有时候他为自己对同性恋的态度变化感到惊奇:仅仅在几天前,他还在对王泣花坚决地表明自己对同性恋的憎恶,虽然最后假装开始理解,其实心里还是对这些人和这些事情非常鄙薄(他敢肯定,那时候他一定刺伤了他);可是现在,他一个人呆着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其实对同性恋一点儿也不了解,既说不上同情,也说不上反感,甚至因为王泣花的缘故,隐隐有一丝亲切。有时候他也感到不能理解:王泣花修养很好,又在北大读了几年书,怎么看都不是在凌乱荒唐的环境里长大,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他应该是一帆风顺的,毕业之后完全可以在令人羡慕的地方悠闲地上班,现在却自己开起了网吧,言语之中偶尔也带出复杂的阅历(唉,王泣花,王泣花,你实在比斯芬克司的谜语还要费解!)。种种思绪,种种念头,潮水一样在他脑海中不停地涨落,其中最让他揪心、同时又最让他感到害怕的,是他自己和他的关系。这是一个致命的问题,他没有勇气一个人面对。

  无论如何,他应该想办法找到他,大家开诚布公地谈一次。就让过去的都过去吧,假装误会从来没有发生,他和他至少应该可以成为不错的朋友。像他这样的人,作为朋友也是非常难得的。

  可是花冢里始终没有人,王泣花再也不到鬼谭露面了。粉侯没有他的电话,唯一能够联系他的办法只是发email,但是所有的email都一去不回,没有带来丝毫他的消息。周末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了,就专门去了一趟名叫“双曲线”的那家网络水吧,希望还能在那里见到他,或者打听一点儿他的情况。

  那个地方还是非常火爆,依旧是人来人往,甚至还有人在旁边不耐烦地等着上机。这样的场面本来会让他快乐,现在却只能引起悲哀的回忆。曾经他也在这里高高兴兴地聊天,王泣花就坐在同一间屋子里,和他信口闲谈一些琐事,还亲手为他端来一杯咖啡。可是他现在没了踪影。

  粉侯在网吧里四处搜索了几遍,也没有看见王泣花的影子,就走向吧台的小姐。吧台小姐告诉他,这里已经换了老板,因为名声响亮,生意也不错,转手非常快,三天就办完了一切手续。关于以前的小老板,她所知不多,就把想得起来的都说给他听了。以前的老板对人和气,但是轻易不和大家聊天,也不插手网吧的具体事情,来这里一年了,她只看见他亲手给人端了一次咖啡;他很少过来,在这里的时候,一般不在外面走动,基本上是在里面的小屋里上网,或者看书,完全是知识分子模样;除了偶尔请大家吃顿饭,他在底下跟店里的人没有多少来往,没有人知道他住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他以后会做什么,根据她的估计,他应该还在北京。

  粉侯听了,谢过那位小姐,在外面转了几圈,才又回家去。可是他再要打开花冢的主页,却死活登录不上去。屏幕显示说:这个主页不存在,或者已经被删除。往日留下的文字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即使他想要把它们拷贝下来也没有机会。这时候他又想起王泣花的一句话:“也许到以后,连这个花冢本身也不会有了,时间如同大地上的荒草,会慢慢淹没一切。”现在,没等到时间的淹没,他自己先动手把花冢给铲平了,一点痕迹也没留下,就像网上根本不曾出现花冢这么个主页,就像生活里根本没有发生任何事情,真正的白茫茫一片了。

  粉侯呆呆地看着屏幕,说不出话来,他觉得自己已经心痛到麻木。这是王泣花一贯的风格,不留后患,不提供机会,让人只能干瞪眼睛!过了老半天,他才回过神来,只得冷笑一声:“果然是悬崖撒手,做得决绝!王泣花呀王泣花,你到底是个厉害角色!”

  然而王泣花毕竟还没有把他完全忘掉,他终于来了一封email。粉侯一看来信的地址,就知道是他。他的心“砰砰”狂跳,赶紧打开email,急匆匆地读下去。这封email一反王泣花通常惜墨如金的风格,语气也不像以前那样简单干脆中微带寒意;相反,它是很长很长的一封email,写在纸上估计也有五六页的样子,除了偶尔透露出几分感情色彩,通篇的语言冷静平稳,虽然语气温和,却好像跟作者毫无关系。他似乎只是在漫不经心地叙述第三者的故事。

  他闷闷地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就这样一遍一遍地看下去,看到自己都能背下来那些话了,还是忍不住要再看。如果这是写在纸上的东西,只怕那纸,也该被揉烂了吧,可是王泣花的字字句句都写在电脑里,所以他只能就这样瞪着屏幕,继续看着,能看多久看多久,多看一眼是一眼。

  粉侯:

  如果你不介意,我还是叫你粉侯,而不是李晓莞。

  这是我们之间最后一次联系了,从此以后,大家把往事都忘掉吧。

  我写这封信,有两个目的。我要告诉你我自己的故事,同时也盘点我们交往过程中,我们之间的一些事情。

  王泣花只是网上的名字,粉侯。你认识的人叫做王泣花,生活中他姓甚名谁这里就不再提起。但是,在网上,在网下,王泣花这个人基本上没有分别。王泣花的故事,也就是我自己的故事,这是你一直都想知道,而我一直觉得不方便告诉你的。现在我想清楚了,我应该告诉你,你有权利知道。

  一个正常人,活到二十多岁的时候,生活经历可以写成很多本小说。我性格敏感,感受比旁人多,遭遇的事情也许更多,细说起来不免芜杂。所以这里只说我成为“同志”的经过。你对同性恋不熟悉,应该知道,这些人彼此称做“同志”,一个有些反讽的称呼。男同性恋就是“男同志”。

  我小时候家里人多,哥哥姐姐有四个,我比最小的哥哥小三岁。虽然面目比别人生得齐整些,我没有得到更多关心。父母是公平的,我爱他们,没有抱怨。他们作为小城市里的政府职员,上班的同时要抚养一堆孩子,很辛苦。那时候工资不高,房子虽然大,一间一间都很空,没有多少家具。我的父母,他们考虑的是全家的衣食问题,感情上的事,顾不过来。

  我懂事的时候,家里比我大的人都在外面。父母上班,哥哥姐姐上学。没有钱请保姆,我自己陪自己玩。那时候的玩具是塑胶小鸭子,底下有个小眼,我把它放在水池子里,吸饱了水,又挤出来,听它发出“叽叽”的叫声,打发时光。那样的鸭子,有好几只,现在还放在家里。我对自己用过的东西都很有感情。

  晚上,他们回来,做饭、吃饭、看书、写作业,或者出去玩儿,房子里会热闹一些。那是空间的热闹,那些热闹属于他们。我心里没有感觉。但是我高兴看到他们和我在一起,珍惜这些短暂的时间。

  他们自己高兴的时候,也教我认字和数数。我学得很快。那些字写在客厅墙上的小黑板上,白天在屋里,我没事就认,都记住了。后来我拿他们的课本自己看。第一天上学,老师发现我认识两千多个汉字,数字能数到一千。

  父亲爱看书,他的箱子里锁着各种书籍。我上学前,他开箱子的时候,允许我在一边看。他不知道,我已经能认识一些书名。我还发现了他藏钥匙的地方。小学毕业前,我把他箱子里的书偷出来看完了。所以,上小学那几年,我就过早知道了很多事情。

  三年级的时候,表哥来到我们家。他是乡下小姨的独生子,比我大一岁。小姨去世了,没人照顾他,母亲姐妹情深,把妹妹的孩子接到城里来上学。他小学初中都和我同班,也在同一年考上大学。

  哥哥姐姐都不喜欢他,小城市里的孩子容易势利。我终于找到了伙伴,一个人对他好。他很会看眼色,只跟我一起上学,一块儿玩儿,一张床睡觉。

  当地人睡觉,窗户一般开着,也不爱穿衣服。住在高楼上,别人也看不见。我本来是一个人睡在自己的小床上,赤条条无牵无挂。表哥来了,两个人挤在一起睡。他睡觉不老实,总爱抱着我。刚开始我很讨厌,后来慢慢习惯了。

  初一那年,有天晚上,我醒过来,发现腿是湿的。起初我以为是自己尿床,后来又以为是表哥尿床。我觉得奇怪,平时我们从来不尿床。他也醒了,不好意思看我,但我知道他醒着。很快我就明白过来:他遗精了。这个词他当时可能还不懂,可我早就知道了。我的脸很红,发烫,他感觉到了。我对着他的耳朵说:表哥,我不会告诉别人。他很高兴,紧紧抱住我,他的脸贴着我的脸。这是我们喜欢的亲昵方式。可是这一次,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他的变化。他的腿缠着我的腿,很快他就变硬了,热情地顶着我。我很害羞,我自己也有了反应。粉侯,这些文字也许有些淫秽,但都是实际情况,大家都是男人,我愿意对你坦率一些。

  经过这个晚上,表哥和我,我和他,不再只是表兄弟。每天晚上,他都要不停地吻我,抚摸我的全身,有时候让我一动不动地趴在他身上,一直睡到天亮。我不好意思去碰他,从来都是他主动引导我,但是我很乐意。

  在亲戚的名义下,我们这样偷偷摸摸到高中毕业。白天,我们是表兄弟,是同一所学校里的好学生。晚上,我们是性伴侣,我们相亲相爱。

  我们性格差异很大。我多愁善感,爱幻想,也很任性,容易固执。他比较粗心,什么事情转眼就过去,若不是这样,他也不能在哥哥姐姐的白眼中呆下来。

  上高中的时候,我明白自己死心塌地爱上他了。我是文科班当时最惹眼的学生,考试只拿第一,模样出众。很多小姑娘大胆地给我写信,我从不理睬。他读理科,很用功,成绩也不错,在学生里名气不如我大。他有时候羡慕我,但从不嫉妒,有什么都会说给我听,包括对哪个小女生感兴趣也不隐瞒。第一次听到他说喜欢一个小女孩,我没说什么,但是我在梦里哭了。他被我惊醒,第二天告诉了我。

  高中毕业的时候我17岁,他18岁,是真正该懂事的年纪。我知道自己应该爱女孩子,却一点感觉也没有。我只喜欢他,别的人,无论男女,正眼也不瞧。我的骄傲在学校里非常有名。没有人知道,为了他,我可以做任何事。他很难过,不停地哄我,常常责骂自己当时不懂事,造成这种局面。但是他作为男人,不可能长期跟另一个男人这样亲昵下去,尤其是自己的表弟。我们还都相信,我父母如果知道,也会被气死。

  我让步了。毕业的时候,我们报考的学校没有一所相同。

  进了大学,因为他不在身边,更因为他对我的抛弃,我非常放纵。

  我的性格本来很柔顺,大学期间却给人刚硬锋利的印象,对人往往粗暴无礼。因为长相不错,连这也被认为很“酷”。

  不少女生追我。我一开始懒得理她们,后来就和她们玩游戏。第一个带我上床的人比我高两个年级,都上大三了。这次经历让我发现,和她们在一起同样能找到快感。我搬出宿舍,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在这里,不必担心被学校里的人抓住。这里有绝对的自由。我记不清自己到底跟多少女生上过床,她们中间很多人都为我堕过胎。慢慢地,我在女生中间名声就臭了,知道的人都骂我“处女杀手”、“色魔”和“变态狂”。但是我不愁找不到人。我故意到周围学校的舞会上去招摇,只要露一次面,就一定有人上钩。

  我不光在学校里放荡,还把目光投到外面的世界。我找过妓女,尝试过同时跟两个以上的女人做爱。有时候需要钱,我甚至还想过去做“少爷”,专门为那些喜欢少年男子的女人服务。我动这个念头的时候,北京发起了新一轮“严打”,我不敢铤而走险。我感谢那一次及时的严打,否则,我不知道自己现在会是什么样子。

  大学几年,我过着花天酒地、真正荒淫无耻的生活。也许你感到震惊了,粉侯。但是,除了那些女生,其他人不知道我的真实面目。在同学眼里,我虽然有时脾气不好,但为人善良,比较大度。他们不知道,我觉得他们无知,幼稚,打心眼里看不起他们,所以不屑于为小事跟他们争斗。我也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我高考的分数是全省第四名,比其它省份的状元还高,也是系里的最高分。十几年来形成的高效率的学习方法,使我可以轻松地学好所有功课。我的课堂作业和论文总是与众不同。老师喜欢我,他们喜欢我彬彬有礼的样子,以及我在课堂上认真的表现。他们不知道,在我羞怯的微笑后面,潜伏着多少淫荡色情的念头;他们更不知道我课余都去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我的同学和老师,他们因为清白的生活,显得非常天真,我那时候却可怜他们。

  即使在生活最糜烂的时候,我也会想起表哥。上大学后,他从不跟我联系。我知道,他是为大家好。但我仍然思念他。我抽烟,喝酒,想他。

  一位黑车司机打断了我对他的思念。大四的时候,我着急去郊区一所大学看高中老师的孩子,他刚入学不久。我不知道顺手拦下的竟然是黑车,上去才发现没有计程器。半路上突然发现,走得太匆忙,我忘了带钱包。我天真地和司机商量,到了地方借钱给他。他是一个粗暴的人,趁机把车开到没人的地方。我打不过他,终于被他强暴。事后他把我扔到路边,自己开车跑了。

  那种屈辱的感觉终生难忘,我不知道当时是怎样熬过来的。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哭了几天,反复洗了很多次澡,却洗不去当时的记忆。这种事没法对别人说,也没人能管。

  过了一段时间,我回忆当时的情形,发现他抱着我的时候,自己其实并不都是不情愿。我甚至想,如果他不是那样肮脏,那样粗鲁,我愿意给他紧紧地抱着。因为他让我想起了表哥。在此之前,除了表哥,没有一个男人这样有力地抱过我。我也明白,自己对女人这样弃绝,是因为她们不能给我像男人一样全面结实的拥抱。

  我对表哥的想念慢慢变淡。我知道自己已经完全是同性恋了,我爱的是男人,他只不过是第一个。我对表哥的思念,其实是对男人的拥抱的思念。

  我专门阅读与同性恋有关的材料,了解各种典故,有名的著作我都读过。新出的一些研究书籍,上面列的书目,往往还不如我知道的多。

  大四有很多空闲时间。我去过北京一些知名的地方,希望能够找到一个我爱的人。但是我非常失望。他们大都在公园里,或者在公厕里,对环境的肮脏毫不避讳。很多人追我,我没有答应任何人。只是有时候,为了从他们那里了解到一些事情,我允许他们吻我。

  这是一个可悲的圈子。包括我自己在内的这些人,他们的感情本身没有罪恶,但是社会对他们的歧视态度很明显,不光是中国,任何一个国家的大众,都在不同程度地歧视。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很不好。

  但是,很多人,因此变得破罐子破摔,肆无忌惮。他们在各种可怕的环境里做爱,滥交,贩卖肉体,彼此之间没有约束,丝毫不珍惜感情。这都让我难以想像。

  社会对同性恋不宽容,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但我认为,不应该以此为借口,把堕落的原因全部推给社会。

  当年和女人一起放荡的时候,我是恬不知耻的,我不觉得自己丑恶。我给自己找的理由是,我不爱她们,我爱表哥,因此我只要不让别的男人碰自己就可以了。我一直以为男人之间的感情会纯粹一些。男人的友谊有很多著名的例子,男人之间的爱情,应该更让人尊敬。

  了解北京的这个圈子以后,我知道,想要找一个适合我的爱人不容易。同时,我也惊觉自己大学期间的厚颜无耻。

  我看到了奥斯卡.王尔德写的《道连.格雷的画像》,发现自己比那里面描写的花花公子还要淫贱。我为这一发现痛苦了很久。然而父母和亲友毫不知情,我始终是他们的骄傲。他们的信任让我心如刀割。有时候,我自己一个人痛哭,为那些被浪掷的时间,更因为自己当时的种种行径。有时候,我自己打自己耳光,我恨这张虚有其表的面孔,它给我招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我愿意抛弃它,我愿意让自己变得既丑陋又愚蠢,去换回纯洁的少年时代。然而时间不能逆转。我已经亵渎了自己,亵渎了所有爱我的人。

  没有经历过这些感情折磨的人,不可能想像那是什么样子。现在想起来,我也觉得心酸。但是,但是,我终于又熬过来了。

  大学几年,除了耍小聪明敷衍专业课,我几乎没有学习。我错过了很多讲座,错过了图书馆里浩如烟海的书籍,现在想要接近,却不能够。不知情的人因为对学校名字的信任,就当我也是高材生,只有我自己知道自己腹内空空。这些损失,都需要弥补。

  在我忏悔以前的荒唐生涯的时候,书籍,成了我清洗自己,恢复健康的良药。

  毕业的时候,我本来有留校的机会,可我觉得自己不配呆在学校里,就选择了一家待遇很好的国营公司。由于以前在污浊的环境中打滚,我练就了长袖善舞的本事,工作表现也出色,深受公司器重。但是我不喜欢周围的环境。同事总认为,像我这样的人,又在很好的地方上班,没有女朋友就是耻辱。他们,这些年纪大的人们,热情地干涉我的私人生活。我一向严词拒绝,后来他们开始说三道四。我于是辞职,自己开了双曲线网吧,有了更多的自由时间可以看书,尤其是少年时候喜欢的中国古籍。

  这两年来,我的性格变化很大。从前的我是善变的,一会儿轻浮油滑,满口污言秽语,一会儿盛气凌人,说话尖刻入骨。总的说来是华而不实的。生活方式的变化,使性格也跟着改变,我收敛多了。因为经常追悔,心里更多的是无边无际的痛苦。他人只看见我过得轻松,眼尖一些的偶尔能发觉一点儿哀伤,但是,没有人了解我。

  由于自己经营网吧,虽然不需要亲自打理,也要懂得一些常识。我很快学会了上网,还学着建立了花冢。其实当时在学校上网非常方便,但那时候最想上的是女人,照顾不到电脑。

  我感谢互联网,粉侯。在网上,我几次三番被人辱骂,这些都不让我生气。与我自己给自己造成的伤害比起来,很少有人能再伤害我。让我高兴的是,我遇到了你。

  我没想到还能碰到你这样一位朋友。那时候,我只是因为心里残余的忧伤,随便贴了两张贴子,可是忧伤本身已经不存在了,你却出现在网上。

  因为读了一本佛经,我想去寺院看看。著名的古刹太热闹,我去了离家不远的一个地方,在那里过了一段完全松散、几乎与世隔绝的日子。

  这次经历给我带来了新的变化。我学会了正视从前的自己。不管是清白还是污秽,那都是我自己的经历,我不能回避它们,也不能篡改自己的历史。但是我敢于说,我能保证自己今后过一种简单朴实、内心宁静的生活。我认为自己总的倾向是好的,就算生活过得最卑污的时候,道德固然败坏,心地还算善良。现在,腐烂的成分逐渐被剔掉,我正在逐渐恢复自己当年洁净的本来面目。

  在这个时候,我看见了你的贴子。

  你的贴子,确实有一些香艳。光是这个不可能吸引我,香艳的东西从来都差不多,语气也趋于相同,说不上新颖,我现在也并不喜欢。但是我发现你很聪明,能从我当时的只言片语中看出一些东西,说话也轻松活泼,这都是让我感兴趣的地方。

  我给你发email纯属一时冲动,很快就后悔了。我现在的心境,本来不适合跟人打交道。你回复的email乏善可陈,我看了一眼就删除,不准备再联系。

  你关于陌生的议论让我略微吃惊,这不是临时卖弄可以说出来的语言。原来,除了说几句俏皮话,你也喜欢思考。你后来的种种言论都很新鲜,给我带来启发,你身上的一些素质是我不具备的。

  我反复比较你和我自己。我们年龄相仿,有独立的个性,都愿意动脑。我们经历不同,知识面和爱好不同,性格差异很大。你受西方文化熏陶较多,我自己喜欢东方传统。

  有时候,我认为你和我的区别,是西方和东方的区别;我们的相同,是这一代年轻人的相同。

  你为人乐观开朗,性格热情,心态比较年轻,生活节奏快,想像力丰富,对西方文化中的神话、掌故兴趣浓厚。我现在心情平静,喜欢简单明了,相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很少看冗长的文字,手边翻的都是文言文。

  但是,我们的缺点是很接近的。你不承认自己有热情,实际上这种热情很强烈,如果处理得不好,就会转化成有破坏性的因素。

  热情导致偏激。我对表哥的感情被冷冻之后,很快就转向自我毁灭,这是极端的例子。你身上也有这样的偏激。强烈的感情容易让人轻率行事。我当时的种种情形也说了很多,不再重复,你也表现出了轻率的地方。还有盲目,还有神经过敏,这些都是不加控制的热情带来的后果。

  通过更多的交谈,我发觉你的经历相对简单,是典型的从学生到上班族的过程,就算有偶尔的放纵,仍然是明朗的。这样的经历就让你变得有一些理性,有责任感,实属难得。我认为自己是理性的,但不值得夸耀。任何人,只要经历了我所经历的,如果还没有完全沉沦或毁灭,都会理性起来。

  相比之下,和我们年纪差不多的那些人,他们一样受过教育,生长在这个环境中,却是越来越不负责任。偏激、盲目、自负、狂妄,这些是我们这一代人的通病,也难以避免,但他们自己现在还没有意识到,当然不会克服,这将成为悲剧的根源。

  如果说这是社会病,它们在你身上不算严重,并且正在减弱;我认为我自己也在逐渐从身上清除这些疾病。

  当我这样比较之后,我心情很矛盾。我有些喜欢你,却又感到不妥。我已经是劫后余生,对目前的状态比较满意,如果再跟你交往下去,容易出现新的波折。我很快也发现你的误会。你说话越来越热情,开始尽情表现自己的才华,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在爱人面前的表达方式。我知道你把我当成女人了。我不愿意让你难堪,只当不明白你的意思,而且进行各种暗示;但你太相信直觉,忘了网上的一个基本规则。网上的人,性别是可疑的,不能自行推断。同时,我也存了一点儿私心,希望能够与你更和平地聊下去,不要过早中断我们的精神交流。

  我为自己的自私向你道歉,粉侯。

  你提出约会,我觉得有些为难,只好想办法变通。名为约会,其实是请你到我的地方来做客。没想到你会那么急切,马上就暴露了自己,却也让我非常喜欢。你的模样是很讨人喜欢的,粉侯。看到你有些张狂却很自然的表情,我明白你对自己的魅力并不完全了解,至少不把美好的外表当作勾引别人的卖点。所以,我破例亲手为你端去了咖啡。

  我能想像你使尽手段也不能见面的难过,粉侯。那时候,见到你一个人失魂落魄地站在门口,我自己也觉得黯然。我冒着被你认出的危险,把门打开,实际上是要早点把你赶走。如果你继续呆下去,我会忍不住,我害怕自己会来和你相认。你的热情一天比一天强烈,让我看着难过。我知道你迟早会表白自己。我害怕这一天到来。

  我也考虑过,如果你知道我是男人,而且不拒绝同性恋,是否还会那样爱我。后来我认为你会,我想你一定会。因为你和我本质上是相同的,不是只因为外在的因素才想要爱情。我们恋爱,是因为我们想要寻求完整。肉体的穿插,体液的交换,仅仅是部分内容,我们更重视心灵的和谐。所以我们才会在见面之前就相互喜欢,美丽的容颜只是锦上添花。

  这样想了很久,我发现自己对你只是喜欢。

  自从跟表哥分别,我在感情上极其谨慎,从来没有再爱一个人。那些年的淫乱只伤害了别人和自己,但是没有人给我留下印象。我连表哥也不再喜欢,以前心里只有他,因为他的缘故自暴自弃,后来慢慢回想,我已经不爱他了。我们差别太大。客观地说,即使只用世俗的眼光来评判,他也配不上我,尽管他外形非常英俊。

  这么多年过来了,我一直渴望得到属于自己的爱情,来自一位男人的爱情。也许这已经犯了社会的大忌,但我有寻找自己爱情的权利。

  本来没有人规定爱情的范围。由于前人担心社会的延续,才把它限定在男女之间。人类需要利用男女交媾来制造后裔。可是,区分同性恋和异性恋是不合理的,就像“同志”这个称呼一样,虽然约定俗成,却很不理性。除了父母子女之外,对一个理智健全的人来说,想要终生与之相伴的人,就是他/她的爱人。“同性恋”就像“妇女节”一样,不自觉地划分出了主流与非主流,中心与边缘,它表明使用这个称呼的人逻辑不清,思维有些混乱。

  然而大众是无知的,他们不了解传统,不习惯思考,轻率地加以判断,甚至干涉。无知不是问题,真正素质低下的表现是他们不假思索的自以为是,以及随之而来的暴力和冲动。很多爱上同性的人,受过优秀的教育,熟悉道德、历史、传统,也了解心理学,在经过严肃认真的思考之后,决定与同一性别的人恋爱,这和异性恋爱同样值得尊重。

  我就是这样看待我自己的爱情的,粉侯。

  作为受过优秀教育的人,我对自己的爱人很挑剔。我可以不在乎他的外表,或者财富,以及其他外在因素,但是他必须理智,必须沉稳。我天性安静,内心软弱,不喜欢动荡不安的激烈感情。只有成熟稳重的人才能做到尽量避免伤害我。我不愿意像小女人一样依靠任何人,纠缠任何人,因为我是性格和经济都完全独立的男人;但我希望他自己同样自成风格,有丰富的内心世界,因为我很自私,不会长期对一个人包容和照拂下去。同时,这样的感情也不对等,不能长久。我耐心地等待属于自己的爱情,也许要经过很长时间,也许很快就会到来。一切都很难预料。我也不知道自己会有什么样的结局,或者是悲剧,或者是喜剧,但至少不会是闹剧。我生活中的闹剧已经过去了,我不允许它重演。

  但是,我知道自己不爱你,粉侯。不是因为你上没上过北大——不管你以前的教育背景如何,你比很多在北大呆过的人素质和修养都要强。也不是因为你诋毁同性恋爱,那只是一时的意气用事。最根本的是,我不爱你的热情,你的过于情绪化的思维方式。我甚至害怕你的热情。它容易带来毁灭。

  这不意味着我对你的否定。我个人的经历决定了我在心理上的衰老,和你相比,我已经有些老了。你还年轻,跟我这样的人太密切,对你有害。心理年龄只能通过经历本身来增加,不能拔苗助长。

  在目前的情况下,社会还不够宽容,你更不能轻易走这条路。选择和异性恋爱吧,你会找到一个真正适合你的女人,没有人会给你施加压力,更不会有人来干涉,你将因为遵守了社会大众接受的标准而获得他人的祝福。人的天性是趋利避害,在你还可以选择的时候,尽量不要给自己制造困难。

  当你读完这封email的时候,我希望我们之间的事情都已了结。如果你仍然觉得受了伤害,或者仍然希望继续下去,我只能说,对不起。我非常看重自己的感情。我是自私的,不会为别人牺牲自己看重的东西。

  我们可能永远不会见面了。双曲线上的两个点,必须各走各的路,可以距离很近,但机会只能有一次,这之后将越隔越远。粉侯,你自己多保重吧。我很快就要移民到加拿大,再过一个月,就可以拿到所有的证件,今后即使到北京,也只是路过。

  最后,我还要告诉你“王泣花”这三个字的来历,粉侯,这是你以前专门问过的。

  我打开字典,信手翻了三个字,合起来是“王弃花”。这个网名比较符合我的心境,就采用了。在网上注册的时候,我用拼音输入,选错了一个字,结果多了些脂粉气,成了你看到的样子。但是我不会用王泣花这个名字上网了,粉侯。我最后一次叫做王泣花,是在写给你的email里。如果王泣花仍然在网上出现,名字后面的人,不会是我。

  这封email已经有些冗长,读者该厌倦了。粉侯,让我们借用你那可爱的表达风格,大家轻松地告别吧。现在流行的网络模式是Business to Business,时髦说法为B2B;那么,我在这里对你说Bye-bye,也请你对我说Bye-bye(虽然我已经废弃了以前的电子邮箱,不可能看到),我们就这样完成我们之间的B2B。

  谨问

  夏安!

  王泣花

  *年*月*日

  盯了这么久的屏幕,眼睛应该干涩才对,可是他却觉得雾蒙蒙的模糊不清。这是他懂事以来第一次为感情流泪。以前只有别人为他流泪,那时候他是坚强的,小姑娘哭得再厉害,也能一狠心掉头离去,可是现在他也忍不住流泪了,而且是为了一个男人。

  他又一次失去了他!

  当琼玛最后失去牛虻的时候,她的心也曾发出这样的呻吟。然而她毕竟是幸福的,因为她知道了爱人直到临死的时候还爱着她,虽然死亡攫取了牛虻的肉体,却带不走他们之间的一段永恒的爱情。在感情上,她是胜利者。

  可是王泣花还好好的活着,就这样生生地离开了粉侯,留下他经受各种想像的折磨。他宁愿他已经死去,也不愿他这样不动声色地离开!

  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

  这时候,他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分量。

  他恨他!他本来过得好好的,却因为他的缘故,失去了内心的平衡,并且居然这样荒唐可笑、明知故犯地爱上了他。无论他怎样解释,怎样为自己开脱,都是没有用的。像这样长篇大论的解释没有用,说明以前的种种真相也没有用,这一切都来得太晚。现在他已经不能自拔,可是他却抽身逃开,只给他剩下黑漆漆的孤独。

  恨他恨得咬牙切齿,可是他又抑制不住地爱他。虽然他说过不可能接受同性恋,不可能忍受这一切,但那只是针对其他人说的。不管那个叫王泣花的人是男是女,他一样爱他;为了爱他,他可以不在乎别的一切。他的想法和说话方式让他留恋,他的模样让他眷恋,他以前的那些经历,只能增加他对他的怜爱。但是这种爱也是白费力气,因为王泣花不需要他和他的感情,他已经离他而去。

  他忍受着爱与恨这两种强烈感情在心里交织带来的巨大痛楚,反复回忆与他交谈中的每一个细节。突然,他想起在双曲线网吧里,他们讨论双曲线这个名字时,他含糊说过的一句话。“也许还有别的意思,你没想到。”他说。当时他自己没有细想他这话的用意,现在终于明白了。

  他给自己的酒吧取名双曲线,原来就是认为所有的人都只能是双曲线上的点,只能隔着距离观望和对话,就算很近很近,近到极点,也不可能交汇,因为双曲线的命运决定了两条曲线之间不可能出现结合部分;这种聚会注定是非常短暂的,双曲线上的点一直在不停地运动,即使两个点在某一时刻形成了临时的平衡,很快又都会离开当时的位置,因为他们必须继续奔跑下去。啊,他当时提到双曲线的这一层意思,仍然也是在暗示他们之间的这种结局,这种彼此分离的结局!可是他不知道,他自己是接着赶路了,像这样沿着与众不同的轨迹远远地滑开,走到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那里的孤寂和幽暗就像黑夜一样粘稠;然而他,他,心里装满对他的深情,遭到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的重创,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和梦幻,只是在原地痛楚地发呆。

  双曲线失去了对称,平衡已经遭到毁灭。离开的他,他的运动轨迹只能是一条习惯寂寞的、独一无二的抛物线,就像一颗漂泊的彗星,被他自己的选择和这种选择带来的力道、速度和惯性推走;留下的他,已经不愿意再动弹,只是不停地枯萎、收缩,最后终于零落成泥,坍塌成一个孤零零的、寒冷的黑洞。

  在很短的时间里,粉侯迅速憔悴下去。白天依旧一成不变地上班,晚上就会想起所有的这些往事。啊,这些往事!它们引起他心里的各种念头,以前都是可以对那个名叫王泣花的人诉说的,现在却没有了倾吐的对象!连可供张贴的花冢也不存在了——他是自私的,连这样一点空间也不给他留下!他恨他,又爱他。一种潮湿阴冷的感觉在心里缠绵不去,他只能胡乱敲下一段一段文字,让自己一个人消受——然而连这些文字,也带上离去的那个人的影响了。

  Email

  你讲的故事很有意思啊,为什么不讲下去了?

  最近工作很忙吗?我一直在等你的email。这几天感觉挺无聊的。

  有空到北大来玩吧,我们可以做饭吃。学校不允许用电炉,可是周末我照样偷偷地在宿舍里做饭,换换口味。

  过几天就该照毕业相了,不知道穿着学位服是什么感觉,看以前人的照片都很帅气的样子。什么时候也看看你的照片吧。

  中毒

  敏感的内心经常会有不同程度的波动,即令是对自己的控制力训练有素,非常精于不露声色,也还是能感觉到这些微妙的变化。如果心中泛起涟漪,没关系,一会儿也就好了;如果起了粼粼水波,那也只需要更长一段儿时间,再额外增加诸如散步、听音乐、读书一类的事情,也能成功地转移注意力,让自己恢复过来。可是,当一阵突如其来的情感的浪头在心里翻江倒海时,你会怎样?这种情绪往往波澜壮阔,连素来喜怒不形于色的你也感觉难以抑制甚至来不及、无力采取任何措施,一瞬间它已渗透了血液,一瞬间它已麻痹了全身,心脏开始抽搐,身体开始痉挛,心里盛不下的情感波浪已经化作眼泪夺眶而出,嗓子却被哽住不能出声。悲哀已经捉住了你,并以人世间最可怕的饮泣作为惩罚。

  这种精神和肉体折磨的恐怖让你刻骨铭心。当它来临的时候,你发现自己只能像一个弱小无依的孩子一样无能为力地被它摆布,只盼望它尽早结束,尽快过去,哪怕以你在人世间的阳寿折损作为代价。然而,即使它仁慈地在短时间内放过了你,还有绵长的余波将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对你纠缠。无休止的噩梦,神经质的头疼(这在平时往往与放荡欢乐的宿醉联系在一起),酸痛的身体,憔悴干枯的面容,神光尽失的双眸,以及给周围的人带来不安的郁郁寡欢。——只要能够少一些刻骨的悲哀,我愿放弃一半生命。

十四章 去国……

  毕业的日子越来越近,西门小哥心里又是高兴,又是惋惜。在北大的日子就这样完了,可是她觉得自己好像也没学到多少东西,虽然一直都在忙忙碌碌。

  最后的一段时间容易觉得空虚,事情也比较杂乱,她整天都在学校里到处走动。该感谢的人都感谢过了。所有的那些老师,那些给她很多帮助的同学,还有图书馆的管理员,四年下来,都熟识了。以前让人讨厌的门卫,看上去亲切了许多;传达室那个外号“那摩温”的老太太,说话的口气变得非常温柔;食堂里那几个炊事员,炒的菜不再让人觉得难以下咽。这些人,和她一起度过了四年。

  该告别的也都告别过了。她走遍了学校里的每一个角落,有些地方是常去的,有些地方还是第一次去。图书馆、未名湖、博雅塔和三角地,她都无数次徜徉。还有那几间食堂,那些个自习教室,以及就要修好的大讲堂。连这些也不止,她向未名湖的水告别,她向湖边的树告别,也向鸣鹤园和勺园的荷花、后湖那一片叫做“青莲朵”的名列“京都三石”之一的太湖石、宿舍前面过了花期的二月蓝,以及所有的鸣蝉、所有的小鸟、所有爬在树干上的蜗牛告别。它们都见证了她在这里的四年。

  在毕业进入倒计时的半个月,她基本上都呆在宿舍里,睡半天觉,再起来坐一会儿,然后跟同屋聊天。如果出去,也就是去食堂,去小卖铺,去电话亭,一会儿工夫又回到自己住过四年的宿舍。这张铁栏杆的高低床,她睡了四年,习惯了闭着眼睛躺在上面跟同屋的人说笑,吹牛,议论老师和班上的男生,上面的碎花布帘子已经用得半旧;这张被磨得非常光滑的桌子,她用了四年,在上面写过很多家信,完成课外论文,还有到处张贴的海报;这扇爬满青藤的窗户,她看了四年,夜晚的月光、清晨的天光、春日的鸟鸣和夏天的蝉声,都是从这里透进来,让她快乐或者厌烦,她在这里看过楼下的人拎着暖瓶来来去去,也和大家一起对着楼下弹吉他唱情歌的男生吹过口哨。

  只有在每天下午4:30,她会去计算中心,打开电脑,阅读新来的伊妹儿,也发几封伊妹儿出去。除了和美国学校的老师保持着联系,她现在发信最多的是在BBS上认识的那个冒牌师兄粉侯。她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就开始和他互相通信了,只是觉得这个人非常有趣,跟平时在北大里接触的男生不太一样。有时候她也疑惑自己的真实用意,但马上就否定了。这些年来追她的男生太多,她一概不放在眼里,再说她年纪还小,到美国上完学再恋爱也不迟,反正她不是那种急着嫁人生孩子、整天忙家务的人。像她这样的条件,当然不会随便找一个这样在网上认识的人,他没有上过北大,根本不值得自己考虑,何况连面都没见过。

  但是她和他的通信似乎成了习惯,不知不觉就说了很多事情,慢慢地感到都很熟悉了。两人的联系非常有规律,一般是每个星期一封信,有时候她心情好,也就临时写几句话发过去。他是有信必复,却从不主动写信过来,言谈之间倒是伶俐得很的,也有见识,比她在学校里认识的同学有意思多了,不知道是不是上了班的人都这样。

  一开始只说些各自的生活,渐渐地又扯得远了。她知道他原来对北大非常熟悉,连她到处打听不到的红豆馆,他也去过。有一次她对他的经历表示好奇,他就讲了上班期间的各种感受,办公室里的故事和笑话,这些都让她觉得新鲜。他这个人实在很好玩,毕业分配的时候放着国家部委不去,却要进公司,结果很快又辞职,两三年下来工作换了一大堆,她认识的师兄师姐中好像没有这样的。看来他很好动,喜欢变化,不愿意在一个地方长呆,这一点儿和她非常相似。

  她本来可以留在学校直接读博士,5年就可以拿到学位,可是为了换个环境,就只好出国。美国给她的印象并不好,可是她不能不去,世界公认最好的几家研究生院都在美国,她即将入学的就是其中之一。相比之下,北大的研究生教育就差得多。“一流的本科生,二流的硕士生,三流的博士生”,这是刚进校就知道的说法,老师们也都默认了。据说一些师兄师姐为了反对鱼目混珠,只承认在这里读过本科的是校友,彼此之间来往得也多,外面考过来读硕士博士的人都给算成拐弯亲戚,即使面子上敷衍,心里却都会打个折扣,读在职的就更别提了。她不知道这样的划分有什么用,可是,她从来都认为,在中国,读完北大,就不可能再忍受别的学校。所以她有时候也觉得自己不容易,为了一个博士学位就得跑那么远,到时候还得回来,要是中国还有哪怕一所可以跟北大比肩的综合性大学,也省得她这样来回折腾。

  发现他和她的共同点之后,西门小哥更觉得粉侯是个聊天的好对象。她对他的伊妹儿从课余的附带接收,逐渐转变为专门的盼望,这中间的微妙变化,连她自己也没有及时觉察到。她的性格一向是开朗奔放的,很少在细枝末节上浪费时间。可是到了后来,她突然发现,如果他的伊妹儿没有在正常的时间过来,她就会觉得少了点儿什么,好像原本说好来看她的朋友不打招呼却爽约,让她不禁有些生气。生气过后,她又因为自己的生气而生气:“明明跟他非亲非故,这样算什么呀!谁稀罕他发信过来!本来就不该搭理像他这样在社会上瞎混的人!”心里这么想,等到他的回信来了,却又忍不住打开看看。这一看,就知道他原来是出差或者连夜加班,忙到上网写伊妹儿的时间也没有,于是她就勉强地原谅他的缺席。两个人的伊妹儿往来又继续下去。

  还剩下一个星期就要举行毕业典礼,西门小哥使劲追想自己在学校里还有什么事情没有做。头绪实在太多,光是在脑子里默想也分辨不过来,干脆一一列在纸上。最后她发现自己其实没什么可做的了,连出国的签证也已经办好,需要带过去的物品请早一年过去的一位师姐给开了张单子,哪里的价格便宜都说得清清楚楚,上飞机前两天采购一番就是,还得等一个多月呢。胡乱琢磨的时候,脑子里突然生出一个念头:左右没什么事情可做,跟粉侯伊妹儿来往的时间也不短了,不如拉他过来说说话,也知道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样子,是不是真的像网上通信中那样幽默。这个大胆的想法马上又让她脸红——大家根本不是太熟悉,不过信上聊天罢了,这样鲁莽地主动邀请,反倒让他小看了她,说不定还以为北大的女生都这样不自重呢。然而她向来是任性妄为的,既然有了这样的主意,不实施就觉得坐立不安,心里嘀咕一阵,终于给自己找到个理由:算是毕业前拉个无辜少年来调戏一次解解闷吧,反正他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找他是看得起他,谅他也不敢有非分之想!有了这个解释作为对自己的交待,她就理直气壮地给粉侯发了封伊妹儿,心里料定他会迫不及待地来见自己。

  西门小哥等了六天,始终不见粉侯的回信。这让她始而难堪,既而恼怒。她好心叫他来玩,已经是天大的面子,他竟敢不理她!就算真的忙得要死,难道这么长的时间里发封伊妹儿的工夫也找不到?这个人太可恶、太不识抬举了,也只有像他这样没在北大呆过的人才如此不分好歹、缺乏礼貌,一点儿绅士风度都没有!呸,安心找那些烂菜叶去吧,少来招惹本小姐!她在心里骂了几声,就把这件事丢开,不再多想。可是心里竟然隐隐有些失望,无论她怎样转移注意力,这种茫然若失的感觉都顽强地纠缠着她,不可能被驱逐。

  第二天,正是她的毕业典礼。大家坐在办公楼礼堂里听校长发表一通演说,终于承认就要彻底告别大学本科这几年了,很多人眼里闪着泪光。西门小哥是学校评选的“优秀毕业生”之一,最后一次走上主席台,领了在这里获得的最后一项奖励。在她的记忆中,除了大学一年级的开学典礼,也就是这一次,她们这一届的学生没有在集体场合起哄嘘人,鼓掌的时候,也变得跟幼儿园的孩子一样乖。然而这个发现,以及校长亲手给她的证书,都没有让她变得高兴,她轻飘飘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脑子里还在想着泥牛入海的那封伊妹儿。晚上全班同学举行最后一次聚会,大家吃过饭,在静园草坪上最后一次聊天。慢慢地有人开始伤感,接着大家都有些哽咽,一位男生伏在草地上痛哭,女生们都泣不成声。西门小哥原本性格坚强,很不喜欢这样婆婆妈妈的告别方式,由于触景生情,也莫名其妙地难受起来,禁不住也流下了热泪。这时候她终于明白,原来自己一直喜欢他。

  在家度过的一个多月里,西门小哥忙着走亲访友,时间给安排的满满的。七大姑八大姨都看望了一次,外公外婆年纪老了,陪他们的时间格外长些。中小学的老师也一一拜访,甚至还以优秀毕业生的名义,应邀给在母校读暑期补习班的高二学生作了一次报告。暑假天气本来燠热,加上整天来回奔波,她比以前瘦了一点儿。本人倒没觉得什么,照镜子的时候反而认为这样越显得眉目秀丽,自羡压倒荷花;父母却又是生气又是心疼,替她推掉了不少事情。

  回到北京,她总共呆了一个星期,中间又偷空和同寝室的几位小姐妹聚了一次。她们大都留在这里上班,毕业之后坐到一起,感觉分外亲热,都说是“小别胜新婚”。女生在一起散布的小道消息自然特别多,少不了闲扯几句谁谁谁公然宣布找个人嫁了算了,谁谁谁男朋友全家向她逼婚之类,反正除了她自己,几乎每个人都有一些新的进展。最让大家惊讶的是廖文卓,在跟网上认识的一位师兄来往了一段时间之后,刚离开学校就悄没声地举行了婚礼,成了货真价实的小媳妇,给大家发喜糖时满脸掩饰不住的幸福和快乐,原本就不错的脸蛋儿更显得珠圆玉润,很让大家感叹唏嘘了一会儿。

  西门小哥在旁边冷眼看了半天,发现自己成了他人幸福生活的观众,心里多少觉得有些落寞,告别众人之后就又写了一封伊妹儿,开诚布公地说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她知道幸福要靠自己争取,习惯论斤称两、欲拒还迎的女人已经不适合这个女性主义流行的年代,所以言语非常坦诚,也非常热切。可是她的伊妹儿仍然没有得到及时的回复。

  就在上飞机的当天,西门小哥和父母一道买完临时又想到的一些东西回来,中途路过那家名叫双曲线的网吧。一直以来,同学中间都盛传这家网吧的名字,并且对“双曲线”这三个字的含义进行了种种猜测,似乎都有些道理,又似乎都没有道理。反正她自己认为其实就是手写体的字母“x”,代表绝对的未知,故意营造一点儿神秘气氛,让来这里消费的人感觉与众不同。此时再看到这个把未知数写在招牌上的地方,她忽地想起那个和自己伊妹儿往来了很长时间的人,忍不住进去,最后一次看了看自己的信箱。

  这一次,她等了很久的伊妹儿终于来了。这个可恨的人,他终于回应了她,虽然他是男的,也不应该骄傲到这种份儿上!连《傲慢与偏见》里面高高在上的达西,也不曾这样轻慢爱他的伊丽莎白,偏偏他却敢不把她放在眼里!哼,看他这次还能说出什么样的花言巧语!

  委屈、难过和着嗔怒,还夹杂着不易觉察的甜蜜,在她心里同时争先恐后地冒出来,纠结成乱糟糟的一团。打开伊妹儿的那一瞬间,她眼前还飞快地掠过诸如机场送别、越洋电话、海外共读等小说和传闻中出现过的美好场景。

  她只看了几眼,就起身离开了。外面的阳光火辣辣地蛰得人身上作痛,她急促地走着,满头满身都是汗水,心里却一片冰冷。直到快登机的时候,她才狠狠地哭了一场,流了有生以来最多的一次眼泪,惹得劝解她的父母跟着伤心了半天。

  Email

  我不知道你出了什么事,上次的伊妹儿没有收到吗?印象中你不是无礼的人,反馈通常都很迅速。

  这些天来,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现在,这个问题清楚了。

  粉侯,我喜欢和你通信的感觉。

  为了证明你自己比你写的伊妹儿更值得喜欢,你不愿意大家见个面吗?

  也许女孩子不应该太主动,可是我生就这种积极的性格,希望尽快了解值得了解的对象。

  我大后天去美国。我们就在这三天中一起吃顿饭,好不好?北大里面新开了一家餐厅,听说味道不错。

  别忘了给我带一束花来。

  回复

  任何人,只要头脑清醒到能够分得出是非好歹,都不可能不欣赏你,亲爱的西门小哥。

  我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但已经具备了足够的智商,可以恰到好处地看明白你的这些想法。你对我实在太好了。在感到被肯定的同时,我心里更充满了感激。我不知道,要用什么样的语言才能表达我的心情。我想像不出应该怎样回报这样的厚爱。

  我从来不妄自菲薄,但是我身上还残存着些许自知之明。我非常清楚,现在的我,不配领受你的任何好意,虽然来自你的感情弥足珍贵。同时,我也坚信,只有充满活力和智慧、真正优秀的英俊少年,才有资格得到你的爱。

  我自己已经是不折不扣的病人。我的躯体还健康地活着,我的感情却毫无生机。这样的一个人,完全不适合你,不适合除了我本人之外的任何人。

  我曾经号称是你的校友,后来又曾经否认。然而是不是都无关紧要,学校的名头属于学校自己,无助于增加个人的修养。无论如何,我比你早生几年,而且从小就常奢望有一个可爱的妹妹。如果你不介意,就当我是你的兄长吧,西门小哥。任何时候,只要你在心里叫一声“粉侯大哥”,我都会听见并乐于答应,尽管我实际上并不称职。

  以后,我们不需要有email往返。不用你再告诉我,我也会知道,你一定生活得幸福而充实。我自己轻易不会写email了,需要借助网络的消息和需要借助回忆的往事同样虚幻,在我置身其中的时间和空间面前显得很不真实。唯一可以让我信赖的,只有无声无息、伸手可触、但是却牢不可破的忧伤。(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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