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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ξ 怀念阿潘 ξ☆【本文作者】:素咖啡 〖e-mail〗: 

无数次,我走在这城市里,总是满心的安宁,怎么?是因为我在这里!这个梦寐的城市,我终于在这儿留下来了。无数次,我为自己此刻的存在而感动,恨不能化成一汪清水洒遍整个的杭州。 
我一个人提着一大包,从超市买回来的东西,慢慢地往回走。

那个时候,有一点点的风,搅动着秋天这个城市到处都可以触及的桂花香,淡淡然的,还有一点金黄色的尘埃飘浮。

因为黄昏,正好夕阳斜斜地照过来。

我远远地就看见老金,他和一个挺帅的男子背着夕阳走过来。我一下子就想到了阿潘。他们兴高采烈地说着话,我一低头,一侧身,没有打招呼便与他们擦身而过了,我也不能解释为什么,我把他们回避了。可是,他们让我想起了阿潘,我挂念他。

想起阿潘,心里好象被一种莫名的伤感蔓爬得满满的。我已经好久没有想到他了。

手里的这一大包东西中,有一个小小的蛋糕,还有一瓶红酒,今天对我来说有点不同,因为五年前的今天我来到了杭州。

我喜欢这个城市,它已经深入到我的生命里去了,来这之前,它对我来说是个完完全全陌生的城市,之所以会来,其实,多少跟阿潘有点关系。

那个时候,我呆在老家。

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张明信片,我知道这是阿潘寄来的,可是,我始终都有点怀疑。

上面写着,“淡淡的天,淡淡的山,淡淡的水以及淡淡的人,还有安静穿行的淡淡的风。”简直杀了我也不信,这是阿潘这样的中文系高才生写出来的东西。就为了这份怀疑,我离开了家。

其实,跟阿潘一直都是很好的朋友,之所以离开家,是为了换一个更加宽松的环境。因为我是个GAY,我能做的最好最简单最省力的,也就是离开,逃离了。

当我有一天真正意思到自己的身份状况的时候,在心里也就生出了这一份逃离。其实,就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GAY,认同GAY了,我想,我依然不会告诉父母家人的,我怕他们会伤心。道理很简单的,就好象看戏人人都愿意看,悲剧戏剧都是,那只是因为戏里的所有情节,状况都与自己的本身无关。

所以,从那一天开始,除了逃,我也就只剩下逃了。

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杭州。当然,我也知道了为什么中文系的高才生会用的形容词只有这一个,因为,这一个词就把所有的都概括了,因为这是个淡淡的而又淡淡的,但是可以入心的城市。

我和阿潘总是喜欢在午夜,在午夜的马路上漫步。对马路,我们从来都不挑剔。

那种宽阔明亮的,有着许多汽车亮着前灯疾驰而过的大街,那些静静的被暗夜笼罩着的小街,我们都喜欢,不过最喜欢的是那条,平时常常为了买啤酒买面条买鸡蛋……而经过的,在我们住处附近的小街。

这街,在白天的时候,其实是一个摆满菜摊子的露天大菜场。说街,好象有点不到位,更确切的说,它只是一条小巷子,而且很窄。

在巷子外不远处,我和阿潘合租了一套房。说是一套,还真有点委屈自己。因为总共只有一个房间,好在它摆下了我们的两张床之后,还有点放橱柜箱子和凳子的空间。隐私,就不用藏了,中国人的隐私观念一直都不强,我们都是中国人,而且又是很好的朋友。

入了夜的小巷子,总是蛰伏着许多的阴影。每隔一段,就会有一堆,扫在一起却还没有被清理掉的垃圾堆在那里,偏偏我和阿潘都是那种极不喜欢戴眼镜的人,所以中奖的概率奇高。

当然,不光是这一堆堆黑湿的垃圾,还有空气里到处飘散的阴暗,弥漫的腐败气味,昭示着这里白天的喧闹以及嘈杂。

我们有时候会紧握着手,相携着走过,大多数的时候,因为环境的静默而一言不发。偶然也会遇到一两盏,未被毁坏的路灯,突然地亮光就会使我们的话夹子一下子就打开了,象是一下子打翻了一个装满了零碎东西的盒子。

“明天得早点起,我们头现在逮人上瘾了……那条小管裤该轮到我穿了……下了班我和SAM去吃饭……又要买点面条和鸡蛋了……那个PETER不要也罢,赶明儿有的是人……是不是又在打小李子的主意了……”

当光亮渐渐地遗落到我们的身后,影子也忽然就背叛得不知道跑哪里去了,那个打翻的话夹子,一下子就合上了,我们不再继续那些无聊的对话。在黑暗里,我们将各自的嘴巴紧紧闭住,闭住的好象也不仅仅只是嘴巴。

午夜的时候,除了我们拖着很迟缓的足音,什么人都没有,只有一些空旷的回音荡来荡去,我的眼泪往往会在这个时候,悄悄地渗透着,仅仅是为了一些莫名的伤感,至于最后是否要流出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感觉到了它们在我身体里的蔓延。

有时候,我也会听到阿潘的叹息,让我知道我们有着喜欢这样行走的共同理由。我们就好象两条游魂一样,在夜色的深处游荡。

我和阿潘在一起,就是因为他可以接受我的许多不合时宜的举动,甚至还可以说他也一样地热衷。我们都善于捕捉,对方那些在脑袋之外到处游移的思想,都有本事把对方那些细小的不能再细小的暗示,截获。于是,这也使得我们很多的举止状态有点难分彼此。

其实,我跟他还是有太多的不同的。

我们相互认识,是因为自己的身份,不过一直以来我们都只是最好的朋友。我其实也根本就说不清,为什么从来都没有把我们俩连在一起。我喜欢年纪跟自己差不多,或者比自己略大一点,他喜欢比他年纪小的。

那个时候,我们都没有朋友,不是不想要,是暂时都没有找到。

他比我要张扬,要大胆,我比他要内敛,要阴暗。那个时候他已经有了很多的选择目标,或者对象,我却什么都没有,好象我也从来都不急。跟他走得近,可能也是因为我们俩的结果是一样的,都没有意中人的缘故吧。

只是,忽然之间他就有了意中的人。

那天我们一起去迪斯科,当然是同志的那种。我一个人坐在舞池边,看着阿潘在其中疯狂,他在一个很平常的男子旁边停留了好一会儿,我忽然就觉得有点什么了。果然,他们跳了会儿,又停下来说了一会儿。

我看着那个人,在阿潘众多的FANS里,这个人好象实在都没有什么突出的,不过,我也承认,感情这东西,要么不来,来起来是没有理由的。他们舞完说完之后就各自分开了,之后阿潘就来缠着我,还好象很腼腆的样子,他让我去帮忙问个电话。为了阿潘,两肋插刀当然是不敢的,因为我胆小,可问个电话也实在是太小菜了。

于是,我在树林一样冒着热气的人丛里不断穿行,那个人也实在是太不起眼了!以至于我的眼睛都已经因为不断地过滤而开始发酸了,我终于走到他面前,笑了笑,然后靠近他的耳朵,小声地说,能不能把你的电话告诉我?

他的表情非常地夸张,估计是被吓的。我一下子醒悟过来,我和他并不认识,我也实在是太吓人了一点。于是赶紧对着另一边的阿潘扬了扬手,他,也赶紧扬了扬手,我只是这么想的,因为我看不出来,我的眼睛不好。不过,我感觉到这个男子,已经从刚才很惊诧的状况里恢复过来了,他,拿出了一张名片,我对他一点头,笑一笑,看都没看接在手里转身就回去了。

听阿潘说,他是一个知名品牌在这个城市的代理,于是,跟阿潘再说到他的时候,我们就把他叫作代理。
在我拿回代理的电话之后,阿潘就开始了对代理频频地造访。那个时候,要是吃过晚饭之后再去找阿潘,他十有八九是不在的。有几次,我厚着脸皮跟他一起去,如果我的感觉不算太迟钝的话,阿潘可能也不过是在单相思罢了,应该没什么戏的。

因为在阿潘用他那双很好的眼睛,好看地看着代理的时候,代理很朴实的脸上,几乎是毫无反应的。有时候,阿潘也会邀请他去看电影,或者喝茶什么的,总之是想更加地亲近他一点。

喝茶的时候,阿潘总是会很特意地跟代理并坐在一边,看电影就更不用说了。并坐的时候,阿潘总是会把自己的手,很刻意地摆放在人家很容易就触碰到的位置,地方,希望对方可以很不经意地就跟自己亲近到,希望在这个过程里,或者过程之后,代理的手可以搭爬到自己的肩上来,那样,他们的关系就会更进一步。

阿潘是真的喜欢他。

这样,差不多过了一个月。有一天,代理突然地来找我。他很认真很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我觉得有点难受,因为我一向都不喜欢与人直直地对视的。然后对我说,他心里已经另有其人了。

他的叙述让我觉得十分的好笑,并且有点愧对阿潘的感觉。我还没有开始恋爱,居然就成了第三者了?而且是阿潘的第三者!

这件事后来在本质上,并没有破坏到我和阿潘的情谊,但是,阿潘还是第一次地在我面前哭了。当时,我们正对坐着,我听着他述说了很久,他忽然停了下来,有好一会儿,他盯着我的眼睛,我的脸,望着我说,我怎么会是你的一片绿叶?说完,他的眼角就湿了,然后,泪就下来了。

我觉得有点心虚,有点无措,其实,说实话阿潘一直都要比我英俊,漂亮很多的。之后,阿潘就离开了老家。

我一个人留下来,去习惯一个人的日子,我也更加地迷恋一个人的漫步了,一直到我也离开,并且也来到了杭州,在这里,我和阿潘把我们相互的独自的漫步又接上了头。

我来杭州之前,阿潘已经有了BF,只是他并不在杭州,一般一个星期会来看阿潘两三次,他来了就会住酒店,所以平时阿潘是一个人住的,于是正好便宜了我,我来了之后就跟他合住在一起。

在这个城市里,香格里拉的咖啡特别出名,据说口味特别得地道纯正。有一天阿潘拉着我去那里喝咖啡。我们静静地对坐着,我要了一杯浓浓的EXPRESSO.我一直都非常喜欢喝咖啡,我以前比较喜欢哥伦比亚或者蓝山,而到了这个城市之后,因为阿潘,我喜欢上了这种味道比较苦,但是很醇厚的EXPRESSO,而我也知道了,香格里拉的EXPRESSO味道是最纯的。

那个下午,阳光很好地停在窗外,可能也没什么风,就算有也应该不大吧。有一些不知名的小鸟在窗外花园里停停走走,只看见它们闲闲淡淡的停停飞飞,四周很安静,可能因为是午后,所以也没什么人。

我们坐在那里都没有说话,阿潘喝了一口杯子里的巴黎水,我以前一直都不知道什么样的水才叫巴黎水,现在知道了,很纯净的那种加了气体的矿泉水就是了,而且装水的那种瓶子好象特别漂亮,矮矮的有点挺着肚子,颜色是淡淡的绿。他抬起脸的时候,忽然地象想要跟我说些什么,而我也正好要跟他说什么话,一瞬间,我把要说的话给忘了,阿潘笑着说:“你先说。”

我一下子想不起什么来,于是只好很随口就问:“你怎么会找个年纪那么大的人?”因为我知道老金已经快50岁了。可是一问出,我就后悔了,我看到阿潘很不屑地瞟了我一眼:“你也会问这样的问题?”

这一眼让我的脸,“腾”地就红了。倒也不是这句话的内容有什么厉害的,是因为那瞟过来的一眼之中的那种不屑,让我很是感觉难堪。

“生活,应该是一种享受,找个可以让自己享受的人,至少可以少操点心,不好吗?人家说什么,其实你也知道的,我并不会很在意的。我在意在乎,这样的午后我们能坐在这里喝一杯咖啡。”

我自愧不如!不过,这也是真的。要不是因为老金,我想我不知道哪一天才有机会走进这座香格里拉来,这里实在不是一般的人可以消费的。以前一直都听说这里的香格里拉,总统套房的水龙头都是镀金的,我现在知道了,这是真的,虽然有点旧了。

不光阿潘从老金那里得到很多的享受,连我也是。可能老金也知道我是阿潘最好的朋友,所以对我也很好,我得到的远远不止去香格里拉看看总统套房。就连手边的这杯EXPRESSO,应该也是因为他的缘故。

对EXPRESSO,我已经有点上瘾了。它,可能已经成了我的一种品位,或者说是味道,我在喝它的同时,也在慢慢地修正自己,让自己的感觉可以和这种咖啡相吻合,我也有点做到了。可是,我知道它的来处,于是,我想,我也去找个属于我的老金吧,也省点儿劲,哈哈,不过,只敢想想。因为,我知道,香格里拉喝咖啡的生活毕竟不适合我,虽然说我已经对在这里喝咖啡很上瘾了。

其实,老金应该是个很不错的人。

人,长得挺不错的,斯斯文文的,有钱有身份还不缺品味,别的好象也都挺好挺不错的,说不出什么不好来,当然除了他的年纪。不过,说实话,只要阿潘自己没问题,老金的年纪跟我一点也不相干的。所以,我混在他们边上,日子过得自我而自在。

越是深入这个城市,对它越是会有一种深深的喜爱,是从骨子里衍生出来的喜爱。并且会把这个城市的闲适,安逸,恬淡……一并地移植到自己的骨子里去,让自己几乎可以和这个城市有了一样地节奏,闲淡,这是我喜欢的。

老金不在的日子,阿潘无聊的时候,就会拉着我出入这个城市所有的高级场所,哪怕只是喝一杯咖啡,他也一定会从城市这头打辆车,穿城而过,到香格里拉去喝。这样的执着和作派是我所喜欢的,只是,我一向都比较固执守旧,喜欢归喜欢,兴趣倒也实在不大。

虽然和阿潘住在一起,但是,我并不喜欢常常打扰阿潘,说到底我还是比较喜欢一个人面对的,所以,我常常会一个人支配着自己的生活和时间。每天做着自己不好也不坏的工作,和单位里的同事交往沟通,还有就是把自己放逐到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里去,因为太爱这个城市,太想亲近它了。

而阿潘总是很忙。我知道他总是活跃在这个城市的大小社交,娱乐场所。还经常和各种朋友约会,和他们去听歌,去喝咖啡,这是他偶然空下来,跟我一起漫步深夜的时候告诉我的。

谈话的方式可以多姿多彩,可是叹息的调子好象始终只有一种。时间在我们之间穿行,可是,我们都已经缺乏了当初那种纯粹和自然,至少,我们很早就停止了对对方状况很深入,很直接地敲击,多的是一些很空泛对空泛的闲闲的聊天,还有就是一些碎碎的叹息。我变得很懒,懒得去怂恿,或者阻止他对寂寞,虚假生活的深入,或者摆脱。

其实,怎么过不是过?哪一种生活都是生活!

阿潘生日的时候,老金为他在香格里拉包了一个不小的宴会厅。

去,我当然要去的,只是我实在不想张扬招摇,所以,下午扣着时间还去打了场球,回家洗了澡,看看时间已经到点了,才慢慢地出家门,叫了车前往。

我到的时候,自助餐会已经开始了。远远地就看到了阿潘,跟他点点头,笑一笑,就算是招呼过了,他也知道我的臭脾气,也不过是把手里的酒杯向我举了举,然后又招呼客人去了。
正合我意!

因为打了两个小时的球,所以,不看到食物倒还好一点,一看到食物,肚子马上就饿得不得了!顾自抓过一个餐盘,绕着堆满了食物的餐桌慢慢地努力!其实,说真的,这里的事物一点点都不好吃,只是我饿了!

吃饱之后,我拿着一杯EXPRESSO,静静地靠在窗台边。这个位置很好,跟就餐的区域有两级台阶的距离,就是因为这两级台阶的分隔,使得我跟所有的音乐,灯光,食物,以及人群都有了种距离的感觉。我喜欢这样。

一手托着碟子,一手扶着杯子,这个姿势我一直深爱着,因为在很多的电影电视里都有看到过,而边上是洞开着的窗,我就靠在窗边,自在而舒服。

咖啡很香,是特意叫侍应生拿来的,我喜欢将自己沉静在一个旁观的位置,一直都知道,自己不是个太要强太争取的人,旁观可能会更贴近我的状况。咖啡是纯正的意大利风味的EXPRESSO,特意地不加糖,也不加奶,因为特别地着迷咖啡里那种很浓的焦苦的味道。

有个人,我看到有个人拿着一杯果汁,向我走过来,他看着我,不!是盯着我看。他是怎么了?我也不清楚,我看着他走上了这两级的台阶。

我一直都没有注意到他。至少在他准备走过来之前,我没有注意到。其实,满场子里的人,我除了阿潘以及老金,好象什么人都没有注意到。

刚才一来,只顾着找吃的,虽说味道不是很好,但是肚子饿了,吃什么都不挑剔了,一心都在吃上,哪里还有什么时间去看人家?等我吃饱喝足了,拿了杯咖啡就只顾着摆姿势去了。哈哈最初靠着窗的时候,我一直都在看着窗外。窗外的夜很安静,完全不同于屋里的嘈杂,院子里看出去满眼都是些阴阴郁郁的树,间杂在树之间的是小径上的泛着昏黄灯光的路灯。有一些不知名的花香,好象还有些什么?淡淡的风的气息在窗边徘徊着,就是不肯进屋来,使得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把身子探出窗外去。

一直等到侍应生帮我把EXPRESSO送过来,我才转过身来,静静地看着屋子里纷乱的人。

每个人都很兴奋,很雀跃着,阿潘象个明星一样,到哪里都会有人跟他举杯,始终都觉得他好象也特别适合这样的生活。老金在一边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还要帮着阿潘顾这护那的,虽有点忙乱的样子,不过倒也体贴细致。其实,有时候,找一种可以依靠或者相依的感觉也是挺不错的。

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向我走来,他微笑着走上了台阶,来到我面前,他一直微笑地对着我,开口的第一句话,却让我简直跌破眼镜,“你很有味道!”

我整个人愣住了。先不说这句话本身对我的冲击有多大,就形式而言,也实在不合乎两个陌生人之间的第一次对话!

我有点不知所措,看起来他应该很年轻,个子瘦高,说不上有多少漂亮,但是感觉很好很舒服。有时候常常会跟人说,要找人,不要怎么漂亮的,只要合眼缘,看着感觉舒服就可以,他正好。

“是吗?”我笑了笑,我知道,我那一排还算齐整白净的上门牙,已经露出来了。“其实,这场子里有很多名人的,很多人都很有味道,你也挺不错的。”

他在窗边停住,“他们是看起来有味道,你是真的有。”

我笑了,我那一排不是很齐整的下门牙也已经露出来了,我知道。

人的耳朵据说是直接连着心的,耳朵一舒服,心里也就舒服了。其实,他的声音并没有太大的魅力,既不是那种浑厚的,也不是那种有磁性的,客观地说,很是一般。但是,在我听来却是极其的悦耳,亲切。

“我看你一直都在看着院子,我们去院子里走走好吗?这里的空气好象不是很好。”“好。”

我和他一起走下台阶时,我不知怎么的一脚踏空,手里的咖啡杯盘一下子都打碎了,而因为踏空带来的突然的疼痛使得我在重重的“啊!”了一声之后,蹲了下去,同时蹲下去的还有他。他伸出手去,试图抚摩我的受伤的脚踝,我想躲开的,可是被他摸到了。

来这里之前,因为打球了,所以洗了个澡。从来都是比较随性的,不喜欢刻意,又加一直都喜欢光着脚穿运动鞋,所以,出门的时候,我很随意地套了双运动鞋,当然也是光脚的。

他摸到我脚踝的那一刻,其实,也就是摸到了我的身体!这话应该是没有错的,裸露的脚踝应该也算是身体的一部分,更何况这还是我最好看最满意的一部分。

以前阿潘曾经问过我,对自己的身体哪一部分最满意?他说,他喜欢他自己的眼睛,鼻子,还有手。我想了好一会儿,很认真地跟他说,脚踝!我喜欢自己的脚踝。我一直都觉得,这是我身体最最漂亮的一部分,可是,他不信,还一直都以为我是在说笑,我也没有办法让他相信。于是我想到了一句话:这个世界只有假牙是真的!

在这个晚上,我不可救药地就爱上了他。虽然,在这个时候,我连他叫什么都不清楚。后来,他曾不止一次地追问我,第一次爱上他是因为什么?我没说。

其实,就是在这个时候,在他也蹲下来,并且抚摩到我的脚踝的时候。我不得不稍微地仰起点头时,我看到了他白白的渗出细细血管的耳朵,还有很直很挺的,却有很瘦削的鼻梁,我爱上了他,就是这么简单。

我站起身的时候,他也跟着站了起来。我试着动了动脚,“怎么样?”他有点急,我摇了摇头,又试了试脚,“疼吗?可以走吗?”本来我也想用头来作答的,可是,这个问题不方便,于是我说:“还好,不是很疼,可以走。”

“那,我们走,行吗?”我点点头。

于是,他扶着我,穿越过重重的人墙阻隔出来的屏障,一步一步地往外走。

我就任由他扶拉着。

场子里那一刻很安静,有的人停住了觥筹交错的杯盏,有的人搁置了聊得热火朝天的热络话题,有的人则把无所事事,追逐猎物的逡巡的目光投向了我们。

我知道,这有点问题了,而且会很麻烦。这等于是向这个狭隘而无处遁逃的圈子,宣布了我和他有着某种程度的不同寻常的关系,在这人多嘴杂的封闭环境里,极可能就斩断了往后我们继续寻找伴侣的后路。

我看看他,他正好也看着我,于是,我对他灿然一笑,没有看任何人,就和他走出了宴会厅。

……

“你已经30岁了,他才24岁!”阿潘坐在我的床边跟我说。

“我知道。”今天休息,本来还想睡个懒觉的,可是,阿潘一大早就不放过我。

“你不是一直都不喜欢小孩子的吗?怎么?转性了?”

“是的,我觉得我喜欢他!你不也是一直都不喜欢比你大的吗?可是人家老金大你十几岁呢!”我看到阿潘的脸色,骤然地就变了,我知道我说错话了,可是说都已经说了,又收不回了,那也只能这样了。

“他是个上海人!”阿潘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出这句话。说完,他就站起身来,准备离开房间。

我一直都没有再说话,一直这么看着他,但是等他要离开的时候,我叫住了他,“你真正认识的上海人有几个?”我问他。

阿潘看了我一眼,眼里有一点点的不屑,没理我,开门就出去了,门在他身后重重地关上了。

上海人怎么了?上海人真该死!好象全国人民都跟上海人有仇似的,而那种仇恨,其实也提不到什么“仇恨”的高度上来,至多也不过是一些不认同罢了。
只是这些不认同,被人们象传唱流行歌曲一样地传唱开来了,于是,上海人似乎一下子就跟全国人民结下了血海深仇,甚至有很多的“仇家”可能连上海人都不认识几个的,更不用说是到过上海了,可是不管,这仇恨算是结下了。

我无话可说。说实话,我也不喜欢上海人,我不喜欢那种一眼看过去就是上海人的上海人。其实,这样的人,也不光上海才有,哪里都不少,只是放到上海便被定了性。一直都说上海人排外,可是,又有哪里的人不排外,不欺生?

早几十年,整个国家,上海撑着一大半,所以,它总归还是有那么点可以骄傲的资本吧?上海长大的孩子,从小就知道这些,又加上比人家要想得多一点,懂得多一点,所以,骨子里有那么点娇纵,看人的眼睛低那么几度也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吧?

可那都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现在的上海已经不再是当初的上海了,上海的人也是一样,都已经发生了很本质的变化了。为什么,在别的地方都司空见怪的东西,一跟上海沾上边,就有点罪大恶极了?我不懂,也懒得去懂去理会。反正我爱上晨了,他是哪里人跟我爱不爱他不相干。

不久,我就从阿潘那里搬出来了,和晨在城市的另一头租了个小房子。

搬家的那天,阿潘一直把我送到门口,帮我拦了辆车,和晨一起把我的东西放进了车尾的行李箱里。整个过程里,阿潘和晨几乎都没有说过话。

人,有时候也真是很奇怪,喜欢一个人,可以有无数无数的理由,不喜欢讨厌一个人,更加可以有充分的理由,甚至可以连理由都不要。可能这个世上真的存在着缘分这种东西,否则,象阿潘和晨这样的人,怎么会始终都搭不上线对不上号,形同路人呢?除了他们没有缘分,我找不出更合适合理的解释。

我看到阿潘有一点点的伤感,我也是,我想跟他说点什么,或者让他自己多保重一点也好,可是,阿潘拍拍我的肩,帮我打开了车门,又帮我关上了。

他做了个打电话再联络的手势,还加了一个浅浅的笑容。车,慢慢地启动,我一直都这么看着他,他的笑浅浅的,浅得刚刚好把那一点点的伤感盖住了。

晨,握着我的手,于是我跟从着离去。

其实,同性之间的相互吸引,有时候会比异性更难,所以,相处时的兴奋和充实,一点点也不会比异性之间的恋爱逊色。就好象我爱上了晨,他知道。晨爱上了我,我想我嗅都嗅得出来了。

我知道,自己其实并不是个象表面看起来那么坚强的人,有时候,甚至会生出一些想要撒娇的念头,可是,这样的念头基本上都是稍纵即逝,一点点的痕迹都不敢留的。想想也是,那么大年纪了,再撒娇就算人家没吓着,自己都觉得肉麻了。

毕竟,晨比我要小六岁。可,有时候年纪好象又不算什么了?至少,在两个人的生活里,总是他照顾我更多一些,以至于,我会觉得自己已经开始学会对他撒点娇了,当然,这个娇的成分并不是很多的,主要是怕我会吓着他。

有爱情,日子过得飞快。

常常都是他在厨房里操劳,那时我就呆在房间里,趴在床上听着音乐,看着书,或者翻翻杂志。厨房里油烟腾腾,油锅里哔哔叭叭地爆响,有一股温暖和单纯的日常气氛,叫人心中安宁而现实。

它是构成那种一点一滴细水长流的生活的基本细节,这些细节充实了我们寂寥的身心。爱情是什么?说不太清。其实,也并没有那么多的冲动激情,说到底可能也不过是生活,是细水长流的过日子。无论多么消沉的时日里,这样的细节是我们可以安然相度的保证。

没有什么比在黄昏中,手插在裤兜里,和相爱的人悠闲地散步感觉更舒服了。所以,黄昏的时候,我们总是闲闲的在街头,在公园,甚至在家附近的超市,我们淡淡地说说话,随意地走走。

两个人都闷在家时,也会有时静默,有时闲话,时间就一点点地流淌过去,有很多的时候,就感觉这时间象水一样的清洁纯净,虽然也知道要保持这水的清洁,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再污浊的尘世,再污浊的人生里,也总会有那么几个清洁的片段吧?虽然,有时不过是悠忽之间,但是,那个时候,房间里会有一种极其静谧的空气冉冉升起,洋溢在每一个的角落。

当然,大吵,在我们之间也是在所难免的,不是因为文化,或者地域上有什么不同,分歧,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巨大的摩擦。迁就,摩合,体谅……

这些词语说说是很简单的,可实际操作却是那么地难,跟说简直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那晚,大吵之后,我摔门就走,走出了很远才感觉到冷,才发觉在这个下着细雨的秋夜里,我只穿了一件短袖的T恤。

可能是因为雨的缘故,也可能是因为那种冷的感觉,让人格外的清醒,到了这个时候,自己才发觉刚才的那点儿事,真的是太鸡毛太蒜皮了,刚才自己的表现也真的是有点过火了,于是,心里就有点愧疚起来。雨,就那么下着,不大但是既冷又粘,慢慢地往回走,一路走一路在想,要怎么样跟晨去说,虽然是自己不好,但是,总也不能太掉份了!

到家才发觉,刚才走得太急忘了拿钥匙了,可敲门他居然不应!明明看屋里亮着灯,还有音乐的,他就是不给我开门!这么晚了又不好意思去打扰人家,其实,是不想让人家看到我的狼狈的样子。我是个很虚荣的人,我喜欢把自己的阴暗面藏得很好很好。没有办法,也没地方去,我感觉到冷,我把自己紧紧地抱住了,委屈地在紧闭的门边坐下来,我想看看他,到底要跟我耗到什么时候?

我也不知道,在门边我坐了到底有多久,只是知道自己心里的那种伤心和绝望真的就不用再提了!忽然,我听到楼道里传来很急促的脚步声,我竟然看到了晨,他从楼下走上来,一看到我,就冲到我面前把我紧紧地抱住。

他全身都湿透了,我意识到他应该是去找我了,我为我的伤心绝望而愧疚!他和我穿的一样地单薄,我不由自主地把他也紧紧抱住,我知道,其实,我们都是深深相爱的。

我们都感冒了,不过他好得比较快。而我,转成了重感冒拖了很久。生病的时候,夜晚总是特别的难熬,他总是在我身边,总是伸出胳膊,彻夜地将我环绕着,使我可以安然入睡。那个时候我就在想,我们还想要从爱情的本身里得到什么?

很少见到阿潘了,自从我搬出阿潘那里之后。

很少见到他,是因为很少再有相互的联络,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不知道他是真正的关心我的生活,还是,期待着我和晨可以早点出什么问题,好象我们不出点什么状况很对不起全国人民似的,而这原因归根起来好象也只有一个,因为晨是个上海人。他从来就很强烈地排斥上海人。

我感到伤害,很深的那种。伤害来了就是这样的,不了解你的人不关心你,了解你的人委屈你,侮辱你,人生就是如此。

他跟老金不久也分手了。分手,他又说不出个原因,理由来,往往是说了一大堆的话,可是,仔细挑拣一下,才发觉其实什么都没说。

慢慢地,他真的不再出现于我的生活了,好象听说他离开杭州了,我也不清楚,有时候想到他就会有一点点的伤感。

大家都没有试图再去做些什么,因为忙于感受各自的生活,因为人生的孤独,忧伤,彷徨绝对是个人的,无法回避也无法分担。朋友,要么深到见怪不怪,要么浅到形同路人,而我们终于两者都不是了。
我提着一大袋的东西,往家的方向走。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们会淡忘了对方的,就好象今天因为失去对方的惆怅一样,总有一天,我们都会因为遗忘而浑身颤栗的。

我陷在晨的怀里,我挂念着阿潘,许久以前我们曾经是朋友,可是我们久已不再是朋友了,泪,忽然流了一脸。

晨,惶恐地环抱着我,不知道我到底是怎么了,反正小心地对我应该是没错的。桌上摆了几个精致的小菜,还开了红酒。远一点的小几上,插了一大瓶的马蹄莲,早上出门的时候还没有的,肯定是他今天新买的,马蹄莲是我最最喜欢的花。

五年了,我到这个城市,我到杭州刚刚好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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