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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之爱 作者:

  应该说,第一眼见到他是我就觉得有戏。
  他就站在那里,我首先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看了他一眼。
  ---在此以前我甚至很卑鄙想过了,如果他不是我理想中的那个人,我就从他身边擦过,如果他能叫住我,我就会给他机会;如果他傻傻的随我过去,我就找个最近的电话亭给他打电话,对他说,你走吧,我不来了,对不起。
  其实我知道打死自己都不会这么做的,只是作为一种想象娱乐而已。
  但是那一眼我自觉看的比较深。尽管他带着墨镜,但是我还是看到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睛还算大(大不大无所谓),很深的眼皮(也无所谓),他真的果然如他所说,不高,1730MM。(我知道,我很幼稚,我太年轻,我也无知,但是他真是我见到的同志中的最矮一个。)幸好对我来说,这简直不值一提。
   我们这种人是不是都很容易对别人产生好感?我马上对他有了好感。
   我走上去,问他:你等谁?他马上说“等你”。我当时都有点想笑了,几乎出口问他:可我不认识你啊!
    他是我的一位网友,因为我在某网站放了几屁话,收到了几封信。其中就有他的。他的第一封信我回得很快,因为那几天由于某些原因我几乎天天在网上。他的第二封信,我想了很久,也犹豫了很久,才给他回信,因为当时他的信让我觉得他太小心了。(但是后来我明白了)若是换了别人,我早就“懒得出奇”了。但是当时我有种特殊的感觉,我觉得我必须回,也许,不然,……很明显,有些事和感觉你不会让它们错过的。
   他的第二句话是,“我们去哪?”我说海边吧。
   我说见到你我很高兴,他居然说“是吗?”那话使我感觉想自己像个训练有素的老手,我当时很点怒,但是马上反省。
   到了海边,那天正好有太阳,而且还有点大,我们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像我们这种人最苦的应是地点问题了,不管干什么。)
   然后我们开始用嘴讲话,主要是听他讲。他给我讲了很多,包括他的为何,他的过去,他的所见与所闻。我想我当时应该越来越局促了,我的样子估计也好不到哪儿去,应该是那种我平时最憎恨的张大嘴巴,听傻了的样子。他的故事还算精彩,有很多细节他都讲了,他对我几乎是毫无保留。我从到尾都没有怀疑他,我们的交流没有任何目的,完全是心与心的交流。
   我想就是在那一刻,我对他的感觉一下子由好感变为喜欢了。他说,“我当时几乎可以为他放弃一切。我真的那么想。”
   也许这句话从别人口说出来,我就要权衡它的真假,但是那时我却无法说出理由的相信他。事实上,我被感动了。
   我说,我们是一种人。
   我们坐了四个小时多,这四个小时中我们不停的说话。他是那种很会找话题,很会扩展话题,很会转换话题,很会察言观色的人,也很知趣的人。我说的不多,但说的都是平时很少说的,或是根本不说的。
   我们起身时,太阳已经偏西了,我发现他不带墨镜时更好看,更可爱。我这样对他说了。
    然后我们吃饭。吃饭的时候,不是我紧紧的看着他,就是他如蚊子一样“叮”着我。我们似乎聊得很来,有点可以证明,那顿饭我们吃了近三小时。在饭桌上,我说:我想摸你的手。他马上递了过来,就在桌面上,我还以为会是在桌下。
   他说我很秀气,主要是眼睛和嘴唇像女孩。我有点不高兴,很简单,也许我长得是如他所说,但是我绝不“女气”。我说:你说得对,曾经有人也这样说过。他很高兴,以为我肯定了他。
    其实他不知道,他坐下来的样子很可爱,像个孩子,很傻,很憨的样子。我死死的看着他,问他:知道我在想什么吗?他当然不知道。我说,我在想你不穿衣的样子。
   夜终于来临了,他是个很细心的人,他问我冷吗?
    ……他要回家了,可是我真的还想和他多呆一会儿,我说我们再走走。到一小树林,我抱住了他,我以为我会很大胆,我以为我无所谓,可是我的身体居然不争气的在颤抖。
   我们接吻了。那是怎样的一个吻啊,我几次都想躲开,我几次都想挣脱,他吻我的方式我开始很害怕,可是马上发现感觉是那样的好,再后来,我就可以以同样的方式回吻他了。我喜欢他。
   他用手摸我的下面,屡次,屡次被我挣脱。他给我按摩背部,我不知道,现在也不知道,他当时的心情,人在大多数的情况下看着一个熟人的背身,会有很多不好的想法,他当时还被我“拒绝”了,会不会有很多想法……抑或是我的想法太多了,我不知道,但我很在乎。
    我说我摸你的下面,他说可以……
    最后他走了。
  第二天,应该是从凌晨我睡觉开始,我就想他。在半梦半醒之间,我一个人完成了和他没有做完的事。
  到了早上十点多,我发现我什么也干不来了,我终于打电话叫他出来。
  然后又是吃饭时间,我很憎恨这样,一是我现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掏包,一是我对吃饭一点兴趣都没有。我们吃饭,我们说话,我们做的更多的是接吻。我很爱和他接吻,感觉两人的唾液发生了反应,产生一种类似于毒品的让人麻醉的东西。
  然后他又走了。他走的时候就是我觉得最无望的时候,我不能改变什么,他也是。
  我曾经想过爱一个人就要和他在一起,朝朝暮暮。我也要求对方也这样,如果不这样就是对我自己不公平,但是认识他以后,我发现我变贱了,我不再管他能不能和我在一起了,我只要他愿不愿和我在一起了,而这两者有天壤之别。我不怕受折磨了吗?
  我想他,因为我总也记不住他的样子,我想要我记住他的样子肯定需要至少十年,这十年我要每一秒都看着他才会记住,我看不够他。我会用我的眼吞噬他的脸,他的身体,每一厘米,每一毫米。(是不是夸张了?)
  我们见面多久?昨天与今天。而我却为这段感情疯狂了,感情是它妈的按时间计算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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