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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恋爱
作者:■YOYO



引子
  在这里我将要叙述一个“另类”的爱情故事。非常不好意思,我用了“另类”这个比较玄虚、意义模糊的词语。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另类”这个词忽然变得时髦起来,就象现在你要表扬一个人,称赞他眉目如画无比潇洒已经说不到他的心坎里去了,你得说他很“酷”,能“酷”,非常“酷”。“酷”是一个难以解释的词,从词性上来说,我认为它该属于形容词,跟所有的形容词一样,它只起到一种装饰的作用,而装饰是一种形而上的,资产阶级腐朽没落的东西,在若干年以前可万万要不得,它的内容很难讲,比如一只勤勤恳恳的母鸡一生中下了难以数计的蛋,虽然都被冠以“蛋”名,但事实上都各不相同。因此我可以说,“酷”跟“另类”其实是同样的故弄玄虚、意义模糊,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这二者是重合的,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即是说,“另类”是一种“酷”的外在表现;而一个“酷”人,多数是非常“另类”的。这些虽然都很无聊而且别扭,但还是有许许多多人乐此不疲,简直令人感到奇怪。以前我们常用“武装到牙齿”来形容阶级敌人的穷凶极恶,但现在我们如果用“酷到牙齿”来形容某位人士,毫无疑问他非但不会穷凶极恶,反而会吡牙咧嘴、心花怒放。
  “酷到牙齿”,这真是个令人怦然心动的词组。这是一种激昂的状态,就象香港回归的实况转播里,一列列人民子弟兵哗哗哗地踏过去,踏过去,一前一后,先右脚后左脚或者先左脚后右脚,但无论如何总是单脚落地,这点即使人群的欢呼声或者其他含义不祥的声音再喧嚣再热烈也不能改变,它坚定、确凿、一脸平和但却毫不动摇,我必须说,这是我短暂的有生之年看到的最“酷”的一幕。相信它会伴随着我成长,直到我自己也成为一个非常“酷”的人。
  这就是我的理想。浅薄而无知。
  但道理实际就这么简单。
  另类只是个商标。我给我的这个爱情故事贴上另类的商标就象是古时候小酒馆挑出来的酒幌子,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其实有什么呢?我甚至心里对我这个故事到底算不算“另类”感到犯嘀咕,北京有一个跳现代舞的,跳得非常之好,我对他迷得很,后来他就不声不响地做了变性手术,虽然他并不认得我,没有义务先跟我商量商量,于是就这么自作主张地把那即排尿又射精双管齐下多才多艺的家伙给做了,我很气愤,但还是要看他/她跳舞,因为他变了性后也还是跳得好,同时我不由自主地感叹,这才是真正的另类呵,无与伦比,名符其实,完全不是那些自称是所谓“另类”的把头发染成赤橙黄绿青蓝紫热带鱼一般的歌手或者艺人可以相比的。
  我的这个故事当然也无法与之相比。而事实上,我多么不想让自己的这个爱情故事成为一种“另类”,我从小就读过很多书,马恩列毛的书全不在话下,全世界的人们都知道我们受的是一种艰韧不拔、救世界人民于水火的教育,在这种教育的熏陶下人会变得一种莫名其妙的神圣和矜持。我敢对着毛主席发誓,我从来就没起过要哗众取宠的心。我之所以标明这是个另类的爱情故事,根本就不关我的事或者我的错或者我的职责,确切说并不由我作主,我是被迫的,无奈的,泪丧的,而且是听天由命地接受了这个“另类”的现实,并不是我做竞选秀一样主动地跳出来,然后唯恐天下不乱地招摇过市。
  如果可以选择地话,我希望我不曾过这么一个另类的爱情故事。但事实上我的确有这么一出缠绵俳侧的爱情,那么剩下的一种希望是就是,但愿这种另类在不远的将来---当然希望不会有五十年那么长,它将变成非另类,也就是说,它将成为一种满大街比比皆是寻常不过的爱情片断,它是社会的主流,是人类的支撑,是搁在中国菜里的必不可少的味精和盐。
  但是我这个爱情故事中的另一主人公---往下看你们就会知道他所有的情况---他轻蔑地、自暴自弃地、玩世不恭地,对我说:痴心妄想。
  痴、心、妄、想
  连傻子都能够体会到这四个字对我的伤害有多么巨大,当时我的心情有多么的悲愤交集,混乱,七零八落,愁肠百结,就象一群风尘扑扑的蛾子没完没了地撞着那深秋夜里孤枕难眠的昏黄路灯。撞死又能怎么样?莫非那些笨拙肥胖的蛾还想与骄傲自大雕花镂纹的街灯发生关系不成? 
  这让平凡而又伟大的人民群众如何忍得?
  于是,痴心妄想,我认为,这四个字在本质上并没说错。
  洞悉了这一点,我更加愁怅郁闷起来。而一个人愁怅起来就会变得很腻,“腻”的表现之一就是要禁不住大加感慨地抒起情来。所以我要把所有的灯光都关掉,给自己倒一杯酒,音响里放上一张SADE的唱片,这一切就象是电影里的各种铺垫煽动的手段,铺垫煽动的结果是给观众带来一个高潮,而电影是艺术,抒情同样也需要艺术,它需要千姿百态的点缀,回肠荡气的情节,这才是伟大而优秀的,抒情。
  一只夜莺穿过冬天的帏障。
  而我的抒情,才刚刚,开始。
 
1
 
  事业是男人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这并不是我的私人想法,而是这个美好社会强加于我一种责任。没有阴茎和睾丸你不是一个生理意义上的男人,可没有事业你就不是一个社会意义上的男人。男人先征服了事业,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征服人,绝大多数情况下征服女人,那些妖娆红粉围绕在气宇轩昂的成功男人身边做小鸟依人状做柔情似水状,然后男人从中感到满足和愉悦,这是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双重乐趣。可我已经在上文说过,我是个“另类”,尽管我不情不愿,“枪打出头鸟”的道理我至少还是懂得的,可我哪里有什么法。所以我要征服的不是个女人,而是一个,男人。
  因为,我是一个只爱男人的男人。
  我希望将来的某一天,我拥有自己的伟大事业,说穿了就是权力和金钱,那时我站在成功的巅峰上,意气丰发,志得意满,因为金钱和权力都是煞费苦心绞尽脑汁才得的到,因此更加兴奋和刺激,那时,偎依在我身边---这样说似乎有点肉麻,换句端庄的话说,当我处在那美丽而激动的人生浪尖上,台下默默关注着我的,是那个我所爱的男人。(我的要求是一种非份之想吗?)那样我就会觉得我为事业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没有白费,因为有人与我分享。我愿意把我从事业中所得到的一切都献给我爱的男人,他把所有的东西全拿走我也不在乎,拿去吧,因为这一切原本就是要送给他的,如果这能使他感到高兴和满意的话。古代的帝王用千金买美人一笑,是想让美人开心呢,还是想让自己开心呢?
  我也要用“千金”买我所爱男人的一笑。
  因为我愿意。因为我开心。
  但我最终没能征服那个我所爱的男人。这不仅仅是我没有一番成功的事业,谈到爱情,原来一切都不那么简单,从前我只是在做玫瑰色的白日臆想,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白费心机。每当我静下心来想想从前那些发生在我和我爱的那个男人之间的事,就象做一场古怪离奇而又喧哗吵嚷的春秋大梦。
  他叫小健,很普通的称呼,很多很多人叫这个名字,却有着不同的脸。我绝不是一个贪心不足的男人,我只要这一个小健就够了,我只爱这个小健,他长着一张我熟悉的,令我怦然心动的脸。
  小健对我说:我喜欢你。可是我不爱你。
  这句话他对我说过无数次了,每一次都象第一次说一样,残忍地将我的心割成碎片。喜欢跟爱之间区别很大吗?或者原本就是一回事。爱就是喜欢。心里欢喜。后来有人别有用心地将它们分成界限分明的两部分。制造一种理由、借口、托辞,敷衍别人以及欺骗自己。就如小健,因为他说他只喜欢而不爱我,所以他就只好去跟别人上床,这对他来说实在是一种迫不得已的举动,可他是一个天生为爱活着的人,没有爱他不如去自杀,但他现在并不想死,我也不希望他死掉,于是他就理直气壮地一个一个地爱上别人,然后一个一个地跟他们做爱,并且津津有味地告诉我。我也喜欢他,并且爱他,于是我就在一次次伤心欲绝以及暴跳如雷后一次次地原谅了他。这终于使他变得有恃无恐起来。
 
2
 
  我有必要说说我小时候的事,虽然这对于这个故事没有多大的意义,但对我来说却意义重大。小时候我们家很穷,我们是城市中的边缘人群,属于最潦倒贫穷和最下层的那类。直到我中专毕业那年我们一家五口,我,我哥哥,我弟弟,父亲母亲仍挤在一间只有十四平米的小屋里,屋后边是长蛇般的蜿蜒铁路,火车经过时汽笛响彻云宵,我就会觉得小屋的屋顶都要被掀掉,而我则会飞起来,这是一种难以言传的飘浮的感觉,很美妙,美妙到人心口乱颤泪眼迷蒙。我父亲是一个目不识丁的铁路工人,我母亲是街道的环卫工人,他们是一对并不恩爱的贫贱夫妻,也许所有的贫贱夫妻都是不恩爱的,就象中国的那句老话:贫贱夫妻百事哀。整天沉浸在悲哀里的夫妻会恩爱吗?我父亲一生中最爱好和最擅长做的有两件事:喝酒和揍我母亲。喝酒能使他忘掉现实的拮据和烦恼,以使他保持心情愉快;揍老婆是一种变相的精神发泄,从中他可以体会到一种据说很伟大的英雄气概,这样也能使他保持心情愉快。所以基本上说我父亲还是一个非常乐天派的人。他会在一杯酒下肚之后愉快地大声歌唱,在歌中由衷地抒发和表达穷苦百姓对党和毛主席的那种如山高似海深的真挚感情。我母亲就象一只老母鸡,她非常小心翼翼而且心惊胆颤地护着一窝小鸡崽,对所有发生的或者即将要发生的坏事情都持一种逆来顺受心甘情愿的观点和想法。
  有多少次深夜的月光哗哗地从窗户毫无遮掩地照进来,照在我的脸上。我会看见对面床上我父母的一举一动。我父亲残暴地骑在我母亲身上,我母亲小声地哀求和呻吟。月光那么白。白地象匕首的锋刃。照花了人的眼。我觉得我疯一般迅速地长大了。我不记得我有过童年。
  从我一落地起我就得自己为自己打算了。
  没有谁能帮我一把。凡事只能靠我自己。
  我必须得出人头地。出人头地对我来说,念书是唯一的办法。于是我念书很用功,而且我也很会念书,即是说我很善长揣摸师长们会出什么样的题目,这一点异常重要和关键。初中毕业那年我的成绩是全校最好的,假如我要念高中的话,三年以后我认为我考名牌大学毫无问题。但最终我还是念了一个中专学校,因为三年之后我就可以毕业,然后工作挣钱,并且中专学校有补助,那么我就可以早一点从那间小屋里脱离出去。
  在中专学校时我开始显露出我那种所谓的“活动”能力,我迎奉与讨好任何对我将来也许有用的人,与我的班主任最后关系密切到称兄道弟。在毕业分配时为了分到一个好单位我四处请客送礼。为了挣请客送礼的钱我跑到拳击馆给人当陪练去,也就是毫无保留地让别人尽情揍我,然后一小时赚十五块钱人民币。就这样在毕业时我分到了政府机关,而我的同学们大都被发配到了乡镇或小工厂。
  一个人只要横下一条心来似乎没有做不到的事。
  几年之后我在单位已经初露峥嵘或者说狰狞了。我的“办事能力”颇得领导的欢心。我坦白承认我不是什么好东西,也许所有能够成功的人士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之所以还没取得巨大辉煌的成功是因为我坏得还很不彻底,这点我得好好改正,否则地话现在就该我去领导我的上司,而不是他在领导我,我还得处处陪着小心,满脸是令我自己恶心的谄媚的笑容。我会干很多事,阴奉阳违偷梁换柱假公济私三面两刀,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我都很认真地学习,并且领会地很透彻。
  现在我已经是某个颇为要害的政府部门头目,他们都说我,前程不可限量。我变得非常非常得虚伪,心狠,非常非常心狠,在一秒钟之内我就可以从热情如火转成冷若冰霜。对于我来说,这世界上只存在着两种人,一种是对我有用的;一种是对我没用的。
  除了对小健。我永远都狠不下心来。只要他一哭丧起小脸我就立刻变得手足无措。我就要想尽一切办法地哄他笑,逗他开心。也许我根本就不该把他当回事,该象对待别人一样地对他无情无义,说不定他就会打也打不开撵也撵不走地爱上我。可我做不到。
 
3
 
  首次见到小健时是我上初中一年级的第一天,我在一大堆陌生的新面孔中一下子发现了他。我惊讶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清秀而雅致的男孩,五官姣好眉目如画。从那一天起我就被他迷惑地神魂颠倒不能自已。我从来没觉得我爱一个男孩子有什么不正常。从来没有。一般同志会出现的那种自我否定阶段我也没经过。我想这可能是我所有的心思都关注在小健的一举一动身上,他让我欣喜让我沮丧让我失落让我忧心忡忡,我根本没时间去考虑这一切是不是跟别人一模一样。对我来说,爱还爱不完,怎么会去想该不该爱呢?
  天遂人愿我与小健分到了一个班。我寻找了各种理由将座位调换到小健身边。尽管小健对我并不热情。因为我不是个帅哥,除了有个特别结实的身板儿之外没有什么别的更引人注目的特征。而且那时我很土。从一个贫困家庭里出来的孩子不可能有什么时髦的衣裳来打扮。而小健却穿着干净而合潮流的服装,言谈举止都显明了他肯定有一对有文化,有教养,或者说很体面的父母。这些我都没有。当时的情形就是这样。套句现成的话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就是这么一只不想再当蛤蟆的,心怀鬼胎的,丑蛤蟆。
  不管我现在我变成了什么我都否认不了这一点。
  但不几天之后小健不得不跟我拉关系套近乎。因为他的功课差得一塌 糊涂。我一直都很奇怪为什么一个有着如此聪慧伶俐外表的男孩会生着这么不灵光的笨肚肠。也许如果他将注意力放在课本上而不是放在电影或者流行歌曲上情况可能会好一点。但小健没有。我也庆幸他的贪玩和不求上进。虽然我这种想法很卑鄙。可如果他功课好得话他就不会来求我。如果他不来求我我就不会有机会。那么我就永远站在小健的世界外面,永远是陌生人,即使是失恋的痛楚也尝不到。多少次小健拿着空白一片的试卷纸推到我的桌前怯生生地望着我我总抑制不住地心头一阵狂喜,在我不动声色的表情后面,眼底里沁着幸福的泪花。当小健拿着做好了的卷子甜蜜地向我微笑时,我不知费了多大的气力才控制住自己想在他那张红红小嘴上狠狠亲一口的欲望。
  跟小健接触的时间长了你就会发现,尽管他外表上看起来有点清高倨傲,但实则他是一个毫无心机,甚至还有些傻气的男孩子。他懦弱,凡事都要依靠人;他任性,想起什么做什么,脾气喜怒无常。他非常非常容易地就可以相信别人,随随便便地就将自己的事情告诉别人,对他来说,不论保守自己的秘密还是别人的秘密都难乎其难。
  但这些都成了我爱他的理由。
  最初的时光是多么漫长而美好。我坐在位子上静静地看自己所喜爱的人。他的走路。站立。笑。撅嘴。皱眉。小小的白牙。漆黑的眉毛和眼睛。没有什么比偷偷窥视自己心仪的人更性感和更浪漫的事了。
 
4
 
  某一天小健向我露出一种非常诡异而难解的表情。他说:我碰到了一件奇怪的事,这是我的一个秘密。小健说这话的意思就是希望别人能对他的秘密引起高度的重视,无比迫切百般央求地向他打听,那样他就可以从中产生到一些胜利的快感。我对小健这些小把戏了若指掌。你即使不对他的秘密抱好奇态度地话到最后他也会抑制不住地将一切合盘托出,而且描述得非常生动,祥细,语言、表情、声调、动作都无一不恰到好处,充分显露出小健具有某种卓越的戏剧潜能。
  我木讷地盯着他。将他那漂亮的带着焦急神色的小脸蛋尽收眼底。
  果然他耐不住寂寞地毫无条件地将他那个藏在心中必须一吐为快的天下头号大秘密顷盆吐出。
  这个秘密是这样的:
  星期天的中午,那是个非常非常炎热的中午。小健独自一人在军营里遛达,顺便说一句,小健父母都是陆军军官,他们家就在军营里边。阳光很白很亮。小健说。那种很白很亮的阳光射到地上会溅起蓝色的火花。象一只一只蓝色的蝴蝶。它们不停地围着他扇动着薄若蝉翼的翅膀,扇起一阵一阵宛如迷迭香般的风。于是小健开始迷糊起来。他用两手捂住自己滚烫的小脸,从手指缝里,他说,他看到了三个滴溜溜乱转的太阳。
  不多不少,正好是三个太阳。它们是橙黄色的,象向日葵一样长着锯齿状的花边。小健再次重申。
  用“妖媚”来形容小健的叙述是最合适不过了。因为你很难辨别哪些是客观的哪些是他主观的臆想。他在天与地真与假之间毫不费力地奔来奔去,他的叙述也描上了一层瑰丽的神幻色彩。小健唯一好的功课就是写作文,我想跟这不无关系。
  等小健放下他的小手时,小健说,他发现他来到了放置坦克的操场。那些黯绿色的笨拙的大家伙们整整齐齐地排列着,象一排排傻里傻气的大积木。阳光在这些绿色铁皮上跳舞。叮咚。叮咚。蓝色的小火苗一朵一朵地落在他的头上,发出滋滋的响声。
  于是小健又用两手捂住了他那忽忽冒火的脸。
  等他再次放下手时,他看到有一个穿着军装的士兵站在他面前。
  小健说,他当时的感觉就好象,就好象是看到从天上突然地落下一个人来。你完全不可能预料或者猜想到。于是他就呆呆地望着那个士兵。他很高。小健说。他必须得将头仰起来才能看见那士兵的脸。那是一张棱角分明的脸。非常地棱角分明。小健回味无穷地对我说。
  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怎样才算是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根据小健的说法,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必须有以下几个特征:高而直的鼻梁;微凹的眼睛;长而漆黑的眉毛;一个薄薄的嘴唇;一个小小梯形状的下巴---下巴中央最好有一个浅浅的小涡。
  显而易见我不具备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因此小健不爱我而是只喜欢我。小健说,他不可能爱上一个没有“棱角分明”脸庞的男人。“棱角分明”是他爱上一个男人的首要条件。
  还是让我们再次回到多年以前的那个中午。
  小健说,当他看见士兵那张棱角分明的脸时他一阵心慌意乱。我觉得用“心猿意马”来形容也许更加贴切。他象个小傻瓜一样地一语不发地望着那个士兵。那士兵惊奇地看着他,小健听见他喃喃自语:这么秀气的小孩。士兵俯下身来,那种混杂了汗息与体臭的气味一下子就把他包围了起来。那是一种无比性感的气味,比任何一种小健后来使用过的古龙水,包括HOGOBOSS、GUESS、CALVINKLEIN,等等这些名牌香水都要精彩地多。这种气味好象有着一只只温暖而长长的触角,非常轻易地就将小健抚摸到浑身瘫软无力自持。
  你是男孩还是女孩。士兵问。
  小健非常羞涩地红起了脸。
  让我看看你到底是男孩还是女孩。士兵说。
  然后他牵着小健的手走进那象迷宫一样的坦克群中。是黯绿色的。小健说。象水草的颜色。水草弄破了茎蔓会流出红色的鲜血。滴落在坦克上就成了一个小小的红五星。
  士兵打开了一扇门,将小健抱了进去。里边非常地气闷而且酷热。小健听到在他头顶上那些蓝色的阳光小妖精在铁板上劈里啪啦地跑来跑去。 
  让我看看你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
  士兵非常嗳昧地把脸贴过来。小健说,他有个象砂纸一样,光滑而粗糙的铁青色下巴。下巴中央有一点小小的涡。很浅。象黄豆大小。小健总觉得里边盛着什么东西,它在轻轻地荡漾,小健说,这很神秘而且令人激动。
  那个士兵非常麻利而且熟练地剥去了小健的衣服。他的又宽又大的纯白T恤。黑色的短裤。白色的球鞋和袜子。小健非常配合地完成那士兵的动作。当他浑身不着一丝时他非常自然地用手捂住了那块又隐密又娇贵的地方。士兵把他的手拿手开。小健听见他说:嘿。你是个男孩。是不是?
  小健说,当时他的生殖部位的情形是这样子的:。黑色素那时还没有在那地方沉淀下来,因此他整个的阴部地区,包括阴茎、阴囊、会阴、肛门等等部位都还是白皙一片,白地令人感到羞愧。小健说他当时的感觉就是这样子的。为自己的白皙而六神无主惶惑不安。
  小健听见士兵笑着说:你是一只小光板儿鸡,是不是?
  小健感到士兵那火热而粗糙的手指在他的那部位滑来滑去。小健说那时他还没有长阴毛。一根也没有。他到了很晚才长了阴毛。因此很长一段时间他甚至不好意思到公共浴室里去洗澡。
  士兵的手指在小健那没有长阴毛的光滑的耻骨上滑来滑去,小健说,他感到非常舒服而惬意。尽管他的阴茎是白色的,可这并不妨碍它的勃起。它终于羞羞嗒嗒颤颤巍巍地竖了起来,象一根袖珍的白色大理石柱。
  小健为自己的坚硬而感到羞耻,于是他很难过地闭上了眼睛。
  士兵用手掌握住了他的阴茎。小健感到他在上上下下地滑动着他的手掌。小健说这种滑动很奇怪。因为感觉很特别。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小健认为很难形容。只是特别。一种无比的舒服、惬意、愉悦、幸福、满足,等等。但却与吃了一顿好饭睡了个好觉或者看了个好电影听了个好音乐后的那种美好感觉完全不同。小健说,就是如此。
  后来小健感到有什么热乎乎的东西,争先恐后地,连珠炮似地从他的身体里射出去。小健说,他已经用了最大的力气来抑制它的排泄,可没做到,因此这并不是他的错。他说他甚至能听到那些东西发出的响声,就象在深夜里忽然下起雨来,密集地打在芭蕉叶子上,悠长,混浊,连绵不断。
  士兵将他的手掌放在小健的眼前。小健说,他的手指上沾满了一种乳白色的,半透明的,而且粘乎乎的液体。士兵说:知道吗,这是你生命的泉水。士兵将他的手指送到小健的嘴边。小健张开双唇把那根手指含进嘴里。小健说当时他这样做的时候感到很神圣。毕竟生命的泉水是任谁也不可以小觑和轻视的。因此在他舔弄那些生命的泉水时心里充满顶礼膜拜的感情。同时他说,生命的泉水是咸的,而且微腥。那种怪怪的味道以前只有在梦中才依稀地体味过。
 
5
 
  在小健绘声绘色讲给我这个秘密的同时,我感到我身体内有两种不同的情绪在渐渐地升起、扩大和膨胀起来。我气愤填膺老羞成怒。我想如果我见到那个士兵我会不自量力地上前煽他一个大耳光然后再踹他一脚。他怎么可以染指在我心目中最漂亮的男孩小健?根据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小健早已是我的人了,别人只能对他“远观而不可近亵玩焉”,况且是被人脱光了衣服,玩弄了鸡巴---请原谅我讲话的粗卤,但我当时就是如此的想法。
  同时我感到我的下体随着小健栩栩如生的叙述慢慢坚硬和挺拔起来。并且有分泌出来的体液打湿了我的短内裤,粘粘地贴在我的大腿上,一种悲惨之极的性欲毫不顾及我的尴尬处境径自逶迤而来。我拿它毫无办法。我使劲用牙齿咬着我的嘴唇,否则我就会不顾一切地对小健说:
  小健,让我们做爱吧!
  可我还是胆怯。一种深深的,莫名其妙的自卑感乌压压地宠罩在我心里。我想我配不上小健。我不配拥有他。也许将来有一天我可以拥有他,支配他,占领他,可不是现在。
  于是我木木地面无表情地看着小健,心里寸肠俱断。
  那年我十五岁,已经被爱情摧残地死去活来。
  小健说,那个中午他泄精以后非常困倦而无力地倚靠在士兵的怀里。在那种性感而迷人的气味中尽情呼吸。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感觉降临到他的身上,使他第一次觉得生活是多么的有意义和多么的美好啊。于是他就尽可能地缩进士兵的怀抱深处拽着幸福的尾巴不放。小健说那个士兵有个无比宽阔和结实的胸膛,平稳的心跳声就象连绵起伏的山丘。然后,小健说,他看见在士兵两腿之间的那个地方,草绿色的军裤中央非常明显地隆起一座巍峨的山峰。它是如此地骄傲,不驯,难以驭服,以致使小健被它深深地折服。于是小健情不自禁地将他那修长的小手伸了过去,隔着布质纤维粗劣的军裤忘情地抚摸那凸出来的高高一块。那士兵轻轻而含混地呻吟一声,靠近小健的脸,用湿溽溽的舌头亲吻小健的红艳艳的带着玫瑰花甜香的小嘴唇。这使小健更加肆无忌惮地解开士兵的裤扣,一个扣,两个扣,小健说当时他的手有点儿颤抖因此解扣子的时间比平时可能要长得长,这真令人不好意思。但最终小健还是成功地将士兵仅有的三个裤扣完全解开了,然后,小健说,他看见了一丛无比茂盛的阴毛。
  用小健的形容就是,那士兵的阴毛就象是某种异样的热带植物,蓬蓬勃勃郁郁葱葱,并且盘绕缠结在一起,发着油亮油亮的光。
  油亮油亮。小健在叙述时语气着重突出了这两个词。这不禁使我的心莫名其妙地一抖。我好象看到了一大丛黑色的绸缎在天空中不住地伸展,它发出的光是不是就该算做是油亮油亮的光呢?我感到我的下腹部刺痒地令人心里难过,我想那儿正在以令人吃惊和恐慌的速度生长阴毛。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到十六岁时我已经长出了一个漂亮的,茁壮的,三角形的阴毛群。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攸关时刻,小健说,那士兵忽然攥住了他蠢蠢欲动的手,并且扣上了自己的裤扣。小健抬起头,他看到士兵脸上弥漫着一种异常忧伤的表情。你是个小坏孩,是不是?小健听到士兵轻轻地说。
  你该回家了。士兵说。然后叹了一口气。你真是个小坏孩。
  他把小健抱下坦克,然后拍拍他的头,自己转身走了。小健好象听到他很长很长地叹了口气,再仔细一听,却什么也没有。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小健对那士兵念念不忘。他将这个秘密告诉了我,于是这秘密成了我们两个人的,只是我不能从这秘密中分享到任何使我高兴的东西,非但如此,它还无休无止地折磨我,使我的身体和精神都疲惫不堪。
  小健说,在那天之后他又无数次地去那个操场,希望能再次碰见那个士兵。可是没有。他在那些绿色的庞然大物之中走来走去。然后随便在某处停下来,闭上眼睛,他想等他睁开眼睛时那个士兵就会站在他面前,象那天一样地突然和难以预料,然后对他说:嘿,你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可是没有。小健认为是阳光不够强烈。于是小健在最炎热的夏天中午顶着明晃晃的大太阳站在热的烫手的坦克堆里,别人都觉得这个孩子着了魔。那真是一个漫长的夏季。阳光把他的皮肤晒成了黑色。他的嘴唇上开始生出了淡色的茸毛,与此同时,他的下腹长出了他的第一根柔软阴毛。
  后来小健终于看见了那个士兵。是在老兵复员的欢送会上。小健挤在热闹闹的人群当中钻来钻去,后来他猛然停下脚步,小健说他看见离他不远那个士兵正跟另一个士兵抱在一起,他们在,哭。其实有很多人在哭,在流泪,因为这是一个分别的时刻,值得大哭特哭一场。但小健总觉得他们俩哭得很异样。而且很滑稽。于是他就哈哈地笑起来。笑到最后,小健说,他流出了眼泪。他独自寻了一个角落专心致志地哭了一个晚上。后来再也没那么聚精会神地哭过了。他说。哭完之后,头也不回地,小健走了。
 
6
 
  小健经过了一段长长的抑郁时光。
  他经常无聊之极地趴在课桌上,呆呆地望着前方。那种姿态使我想起一只漂亮的,懒洋洋的,还有点憨态的小狗。我多想把这只小狗抱在怀里,安慰它,哄它,亲它。
  小健的失落正好给了我一个可乘的机会。
  开始时我带着友好、亲切、大方、端正的态度向他表示我的关怀和慰问。这些都是用动作和行为来完成的。比如悄悄地抚摸一下他那修长的闪着粉红色泽的手指或者温馨地将我的手掌在他的头发之间滑来滑去。他的头发很长,纤细,在阳光之中呈现出一种栗色的光,象一丛浮萍似地缠绕在我的手指上,缠来缠去,缠来缠去,我的心也成了乱糟糟的一团。
  在小健轻声叹气的同时我也装模作样地,叹一口同情的气,心里快乐异常。那真是一些慵懒而美好的日子,散发着稻草香味的橙色阳光斜斜地从玻璃窗户照进来,小健的眼里泛着一层水粼粼的亮光,他的瞳孔是琥珀色的,很大,很圆,象一只神经质的,华丽的,猫。
  我的举止和行动日渐亲昵和狂乱,在我心目中的小美人小妖怪面前,我的确无法自持。我的手活动的范围逐步扩大,从他的手指到他的脖颈,下滑,滑过他一节一节的脊椎骨,双手环抱一下并趁机捏一把他那细弱的风吹杨柳般的小蛮腰,再蛇行般游动上来,隔着薄薄的衬衣将小健那平坦的温热的胸膛尽情摸了个够。
  小健对此毫不作声,确切地说,他的脸上呈现出一种迷茫的,但是却默许的表情,这使我心花怒放,我的手也随之激情荡漾。后来小健向我解释,当时他的确并不爱我。但我在抚摸他的时候他确实感到舒适和快乐。小健说,他是这么一种人,在精神上,无论别人爱不爱他,他都要爱上一个男人;但在肉体上他需要一个男人来爱他,不管自己爱不爱这个男人。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爱,可对小健来说都非常重要。
  于是小健就有理由在跟我上完了床之后继续义无反顾地契而不舍地去爱别人,小健说,这种感觉就象飞蛾扑火一般悲壮,想想都令人心酸。我说:难道你就从没想过我的感觉吗?我难道就不悲壮?难道就不心酸?小健非常奇怪地睁大了眼睛:是你在爱我不是我在爱你呀!你怎么可以说出这么不讲道理的话来呢?
  这就是小健。
  但当年他还没有变得象今天这样能言善辩巧舌如簧。
  当时的情形是这样子的:我跟小健是同桌,后来我费尽心机地将我们的座位调到了最后一排,并且是靠着墙壁缩在一个角落的深处。那里是教室的大西北人烟稀少人迹罕至,换句话说,那里更隐密,更安全,更适于在课桌下做一些令人心醉神迷的小动作。我的手也渐渐从纯情堕落到了淫荡,在小健面前我没法遮盖自己的那些下流想法。我逐步从对小健上半身的抚摸过渡到对他下半身的接触。我隔着他的裤子将他的那个能够分泌生命泉水的泉之源热热地攥在手心里,静静地感觉它在我的轻轻挤压下一点一点地胀大,胀大,大得要从我的手心里飞走。同时我抓过小健的手,紧紧地贴在我的大腿之间,将自己呼之欲出的利剑刺穿他那柔嫩的小手,自己快乐地要叫出声来。
  小健在这种时候都会默默地闭上眼睛,脸上一种似哭非哭似笑非笑的模糊表情,我觉得这表情很神秘,比蒙娜丽莎的微笑还令人难以捉摸,就象有一只手在你的心里抓挠,使你痒的难受,痒的结果是令你的性欲更加高涨,就象海浪不停地涌过来,上面满是白色的浮沫。
  根据小健的说法是这样的。小健说,他当时感到心里非常矛盾,因为感到非常的矛盾所以他闭起了眼睛并且不置一词。小健说当时他在精神上是想要推开我的手并且准备给我一个轻蔑的白眼,以讽刺和打击我的欲火中烧和不自量力。但是在肉体上他感到他千真万确地需要有一个人象这样地摸他揉他甚至上他,因此他无法拒绝也无法正义凛然地摔开我的手。就在这犹豫不决和进行思想斗争的时刻,小健说,他产生了日后的他那种精神肉体两重爱说的最初雏形,为自己的哲学思想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并且,他说,他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澄清透亮起来,他忽然拥有了一种能洞悉一切的睿智。所以他放轻松,专心致志地享用我对他的爱抚,同时幻想他已经在精神上狂热地爱上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长着一张“棱角分明”的脸。
  如今小健已经拥有一套非常完整而且无械可机的哲学理论体系。小健说,爱别人就象是栽种,被别人爱就象是在收获。栽种和收获都很重要,缺一不可,只栽种不收获是不行的,光收获不栽种也是行不通的。
  但是,小健说,对他来说,他更喜欢栽种。
  栽种的感觉比较美丽,他说,等待的滋味永远要比到手的滋味好得好。 
  但小健忽略了一点,就是,不能将栽种和收获放在一块儿同时进行吗?也就是说,不能爱上一个人,这个人又同样哭着喊着爱上你,或者说为你栽种点什么比如大豆小麦向日葵之类的玩意吗?
  小健回答说,从理论上说可以是这样的,但是根据他自身的经验,他认为,这种情形微乎其微,概率几近于零,因此可以忽略不计。
  从这我们也可以看出小健的经历也确是坎坷。用小健自己的话说就是,他觉得自己很可怜,他是一个悲剧人物。
  
  我与小健最初的性接触从这儿渐渐开始。我觉得那是一个极其美好的惊心动魄的开始,值得我终生珍藏和念念不忘。但是小健不这么认为,他说,即使他跟一个人上过一千次床也什么不能证明。精神是伟大的,肉体是渺小的,尽管很多时候他不得不听从肉体的需要,但在他心目中,精神之爱永远是最崇高和最光辉的一面旗帜,引导着他跋山涉水不辞劳苦地在爱情路上奔波不停,永不回头地向前,向前,向向前。
7
 
  在我们的放学路途中间有一座小山,非常荒凉,低缓的山丘上长满了奇形怪状的槐树和乱糟糟的灌木。后来这里成了我跟小健做爱---根据小健的说法叫做过性生活,这是一种非常严谨的科学称呼---的一个据点。我们沿着蜿蜒小道上到半山坡,然后拔开那些瘦骨嶙峋的槐树枝,往左一拐,向前走三十步,当然这三十步不能迈地过大,就来到了我和小健的云雨偷情之所。我费了很大的气力才搞成了这个小爱巢,在清理那些该死的灌木时还被割破了手。我把那个地方修剪地非常巧妙,背依着一道小土坡,前面是一丛茂盛的灌木,隔离了外来的视线,里面的杂草和灌木都被我清除了出去,因此显得井井有条和干净卫生。
  在我在象只大蚂蚁一样忙忙碌碌的同时,小健兴味索然地站在一旁四处张望。当我胜利完成了这项浩大工程,脸上淌着汗,手上沾着泥,头发里夹杂着树叶,热气腾腾地把他搂在怀里时,他甚至很不情愿地扭了一下身子。但在我的热烈动作下他终于乖乖就范。
  我将小健放倒在祖国的大地上,四周静寂无声,偶尔有几声鸟叫婉转悦耳地让人感觉不是活在人世间里。我打心眼里认为这里是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即使不是“最美的地方”,也该是“最美的地方”之一。这就是我一厢情愿纯朴而执着的想法。很多年后我独自一人故地重游,我惊讶并惊喜地发现那个小爱巢依然健在并保持了青春活力,显然有很多人在我和小健之后又及时地为这个地方填补了新生力量,这一点相当令人感动。枝叶更加稀少,土地日渐光滑,甚至还踏出了一弯细细的小路直通往大道上去。我去的那天密密集集地下着小雨,因此我的心绪变得很“电影”很“电影”,这意思就是说我变得很伤感。我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身旁散落了几张红色和白色的卫生纸,淋在雨里,象追悼会上人们胸前佩戴的小花。一个粉红色的保险套自怨自艾地盘旋在我脚下,透过沾满黄泥的橡胶膜,我看见里边有一滩宛如一泡泪水似的新鲜精液。
  于是我很自然地想起了以前的那些旖旎岁月。
  那时我把小健放倒在祖国母亲的怀抱里,他的身下铺着我的衣服,在我的衣裳下面是碧绿的苔藓和青草,那种又清又湿的味道透过布的纤维丝丝缕缕地蒸发上来,钻进我的鼻子里,使我有一种要打喷嚏的感觉。但这也是一种幸福的滋味,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打过那么令我愉悦的喷嚏了。我跪在小健的身边,这是一个原始的,又带点图腾意味的姿式。然后慢慢地解开了小健的衣扣,先脱掉他的上衣,露出他那坦荡的,白白净净的小胸膛,两个象花骨朵一样的粉红色小乳头一左一右地点缀在胸前,使我无法自己地将我的嘴巴凑过去,将小骨朵野蛮地咬在牙齿中间,一直咬到小花骨朵流出蜜来。接着脱掉他的裤子,认真地欣赏一番小健这时候的样子。浑身上下只有一条短短的黑色小内裤,衬得皮肤象牙一般的白,那么漂亮的小身板,纤细,柔软,美得叫人心碎。最后把他的小内裤往下,往下,往下拉,一门气势汹汹的小钢炮立眉怒目地对准了我。
  小健后来说,他不喜欢那个地方,事实上他很讨厌那地方。每当他躺在地上时他就担心会不会有虫子爬上他的身体。在那地方他从没有达到过性高潮。接着他强调,即使他在那儿射了一千次精也什么都不能证明,他还是没能达到性高潮。这是一件很苦恼而且令人心烦意乱的事。小健说,跟一个他不爱的人做爱即使在一个小时内不停地射精他也不会有性高潮,可跟一个他爱的男人在一起,即使没有身体接触他的性高潮也会不可遏制地滚滚而来。精神之爱的力量是无与伦比的。小健最后如此总结道。
  但事实的情况是这样的:当年我在爱抚小健的时候小健的反应总是积极而热烈的。也就是说,我在“爱”小健的过程中,他非常“享受”。我曾亲过小健全身的任何一个地方。嘴唇。脸颊。胳膊。胸膛。小腹。大腿。腿肚。脚趾。腹股沟。等等。他的身体在我的亲吻下就象起伏不定的海浪,一波一波地涌过来,发出哗哗的响声。那一次我沿着他的胸膛一直向下,将小健那个他感到羞愧的白皙的阴茎吮进嘴里,听小健的呻吟在寂静的山林中四处传播。然后小健又坐起身来,象个小疯子一样很蛮横地撕扯开我的腰带,将我的裤子一撸到底,迅速地将头探下身去,贴在了我的腹部中央。那真是一场惊险无比的画面,他好象要将我的身体掏空似的,执拗不放,这真令我永生难忘。四周层林密布,有鸟儿在歌唱,空气清新而湿润,我的背后倚着四季长青的美丽灌木,我的小爱人,小健跪在我的面前,我睁大了眼睛看着他,看自己身体中最隐密的部分安逸地躲藏在小健那张玫瑰花瓣一样艳丽甜香的小嘴里,自由地横冲直撞。
  就象一只小小的蜂鸟探进花朵的深处采食花蜜。
  深处,一直到很深很深的地方。没有光。
  只有在暗处汹涌着滔滔不己的热流。
 
  我的精液象天女散花一般纷纷飘落,落在小健细致苍白的脸上和肥沃的大地深处。
  与此同时我与小健的初中生活到此为止。
  也就是说,我们的少年时代,结束了。
  那一年,我十七岁,小健十六岁。
 
8
 
  在上文我已说过,我有一个圆满、 拮据、吵吵闹闹的美丽家庭,因此在我初中毕业时我放弃了考高中的机会而是念了一所中专学校。中专学校向来都是为了那些学习优秀而家庭贫寒的孩子设置的,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确是无处不在。这的确是我的真心话。我考上中专时我的父亲很激动,因为他从不曾想到,一个目不识丁的铁路扳道工的后代,在念了九年书,已经基本脱盲之后,竟然还可以有继续“深造”的机会。于是在听到我要继续上学,而且念地是一座正规的,有奖学金的,念出来以后可以立刻算是“国家干部”的学校后,他的脸上呈现出一种本能的,顽固的,极端不信任的表情。在最后证实这消息确凿无疑之后,他的那种狂喜态度可以令每个陌生的过路人受到感染,禁不住一起随他要载歌载舞起来。多年以后我从电视广告上看到过类似的情形和片断:音乐忽然响起随之满城的人为之疯狂都在翩翩起舞,接着音乐消失人群恢愎正常;音乐又响人群又开始悸动,我想中国古书上记载“圣乐一奏百兽率舞”大抵也就这么个样子。最终镜头对准了藏在暗处的一架小音响,证明一切都是它在从中作崇,由此可见它的破坏能力有多么的强大,而如今的人们都很喜欢搞破坏,所以人们应该信赖它,并最终购买一架。那天我的父亲的表现和所做所为与广告中的那些繁复变幻波澜壮阔的画面颇有神似之处,他喝了很多酒,在酒精推波助澜的趋使下他很快地与过去的老时光迅速接轨。他说,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爷爷斗大的字不识一个,并且他父亲的父亲,也就是我的老爷爷不认识任何一个斗那么大的字。他的这种说法对此我毫无分歧。除了知道在文革时为了方便眼神不好的“老人家”读《红楼梦》中国人民印造了史无前例后无来者(截止写这行字时)的拳头大的字外,我还真不知道世界上有斗大的字,因此我父亲,我爷爷,以及我爷爷的父亲不认识是可以理解并且不必挂心和遗憾的。依据我个人的估计,“老人家”尽管拳头大的字认得,斗那么大的字也是不见得会读得懂的。
  但我父亲不这么认为。他执拗地相信这一次是祖宗终于显灵了。如果不是我以及我的兄弟们在一旁强行地按他在椅上,他就要不顾一切冲出外面黑夜的束缚,直奔向遥远乡间我爷爷的坟头,向我的先辈们汇报、致谢,临走时或许不会忘了向他们暗示到了那边后他再对他们隆重地面谢。
  我永远都无法使我的父亲明白我念这个破中专学校对我来说是一种多大的委屈、浪费和牺牲。我无法告诉任何人我内心的想法。我害怕与别人分担我的痛楚。包括小健。
 
9
 
  小健念了一所非常烂的高中,因为就他那破成绩来说,到这地方来应该是无比相称的。那所学校的问题少年比率之高令人咋舌。到目前为止,那所学校共计发生:少年杀人案一件,少女怀孕事件六件,打架斗殴难算其数,另有不曾注册因此没有入选人大代表资格的私立党派团体若干。这个学校有个非常悠久古老的历史传统,那就是高年级的学长自觉地担负起对低年级学弟教育的责任。他们从“言传”一下子过渡到了“身教”这个高级阶段,用身体来教,自己无疑做了一定的牺牲,但帮助兄弟姊妹们改造了思想提高了觉悟,个人利益自我得失又算得了什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符合我们的一贯教育传统的,因为我们一向推行的就是手脚并用的教育方法和策略。正如用我小学时老师的话说就是:这可以使学生更迅速和更直接地认识错误和重塑自我,实在是不可多得的革命看家法宝之一。
  于是小健在上高中的第一天就被热心的两个高年级大哥哥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地谆谆教诲了一番。
  按照小健的说法是这样的:那天放学后,他在学校里四处徘徊,他说那个校园里长着很多石榴树,已经结上了许多红绿相间的小果子。小健徘徊的目的就是想看看到底哪个石榴红的比较俊俏些,然后他可以悄悄摘下来塞到他那小裤兜里---他就这么点出息劲儿。后来小健才知道,这个学校的石榴树都属于一种特别稀罕而珍贵的品种,它的果实能够酸死一匹马两只驴和三口骡子,这也是它“身在闹市无人问”的缘故。但当时纯洁的小健并不知道这一点。话说小健正在石榴下贼头贼脑地东张西望,仰酸了脖子,看花了眼,用小健的原话说就是:我突然发觉我左眼看到的全是红石榴,右眼看到的全是绿石榴,于是我一时间很纳闷我是不是变成了一只比目鱼。就在这时小健感到他的小脑袋上被冰凉冰凉地敲打了一记。后来小健气愤地回忆道,他可以忍受别人对他坚硬的敲打但绝不能容忍别人对他冰凉地敲打,那是一只多么凉多么凉的手呀,象死人手一样,小健痛恨这种冰凉的爪子去触摸他的身体,因此他怒不可遏,他转过头去,于是他看见了两个---用小健的话说就是流里流气---的男孩子。小健说他开始以为他们是搭伴说相声的,因为一个高且瘦一个矮且壮。所以小健忍俊不禁地笑出声来,这无疑大大激怒了那二位弟兄,于是小健感到眼前忽然一黑,小健说,他的嫩嫩的小脸蛋上温柔地吃了一掌,并且听到他们语重心长地教诲声:
  他妈的新来的臭小子还敢笑还不拿钱出来孝敬你大爷没钱你想找揍是不是真没钱操你妈的明天这个时候在这儿拿钱过来要不然就好好收拾你! 
  小健站在我面前时我感到万分心痛。用什么“雨打梨花”或者“雨打桃花”之类地词语来形容小健当时的样子真是万分妥贴。我早先说过小健是那种软弱的,甚至有点窝囊的男孩子,从这就可以看出我并不是在造谣惑众而是有根有据的。他大大地撅着小嘴,一说话就要带出哭腔来,万分委屈地缩在我的怀里,哀哀切切,惨惨凄凄。
  最终的结果是这样子的:我在小健的带领下会晤那二位江湖兄弟。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小健会被那两个蹩角的家伙吓得花容失色,一个像螃蟹一个似螳螂,加起来可以组成一个昆虫世界。我非常轻易地就将他们放倒在地上,当然这与我将小健放倒在地上的含义有本质的不同。你知道我有个非常结实的身板儿,我想这跟我一向热衷于习练中国功夫有关,并且我心狠,所以我的手不会比我的心更慈悲。小健煞白着小脸忐忑不安地站在一边,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我宁愿自作多情地认为他是在为我的安全担心。后来我招手让小健过来,我说既然这两个家伙打了你一个耳光那么你就该打回他们一人一个耳光,这样就非常公平了。小健吭吭哧哧地答应着,摇摇晃晃地走过来,然后,在那两个宝贝的脸上,打了---不如说是摸了,两把。这完全不是在打人耳光而是在免费替人做指压按摩。
  小健说从那以后他的同学们都知道他有一个心狠手辣武功高强的“哥哥”,个头高高的,长着一副凶神恶煞似的脸。对此我不承认我有一张凶神恶煞似的脸,尽管我的脸比较黑比较粗,表情也不象别人那样有声有色变化多端,可我绝不是李逵。最关键的是,小健只喜欢汤克鲁斯不喜欢李逵。因此我不能做李逵。类似的也不行。
  按照小健的说法他很难对我的脸做一个比较客观的评价。因为我们接触的时间太长而且关系较为亲密,这一切都不利于一个公正的判断。实际上,小健说,他很少注意我的脸。即使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他也好象看不到我的脸。这一点非常奇怪。在他的心目中,我象是一种符号,一个标记,或者是一个号码,比如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等。说得更彻底和更直接一些,如果我不怕被打击地话----我这个人很有使用价值,但却没有欣赏价值,因此他看不见我的脸。
  当然这都是他后来说的话。
  但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小健非常小鸟依人地偎依在我的怀抱里,而且很主动地用他那软乎乎甜蜜蜜的小舌头舔我的脸。这使我变得非常具有成就感。而且非常幸福。说句不负责任的话,我心里甚至希望会不断地有人找小健的麻烦,那样我就可以再逞一次英雄,将小健柔弱的身躯保护在我的羽翼之下,那样他就永远都不会离开我,那样也许他就会爱上我。
  可非常令人遗憾,类似的事情只发生这么一件,以后的日子,小健说,过得非常顺顺溜溜服服贴贴,他走到哪儿都没人再敢欺负他,再也没人用那种冰凉冰凉的小爪子去碰他的脑袋了。小健深情地说,他甚至无比缅怀那段被人敲打的时刻,那真是一种令人感到异样满足的感觉。
  
  我说,那就让我来满足你罢,宝贝。
  在我们那个神圣的革命据点,那一天,我第一次完全进入了小健的身体。我感到一种天旋地转的强烈刺激和幸福感受。那是个阴霾的下午,山雨欲来,铅色的浓云一层一层地涌过来,堆在那些密密麻麻的槐树上,象是戴着许多顶奇形怪状的帽子。有风。小健的皮肤是凉的。树叶在慢慢地落。小健有个天使般薄而透明的肩胛。树叶在慢慢地落。我在轻轻地啜吻小健象新鲜苹果一样的结实的小小的屁股。
  树叶在飘。毫无方向。我怎能分得清东西南北?
  小健象条小鱼一样耸起他的小身子。优美地画了一道弧线。
  在空中飘。从树上落下,许多只窥视的眼。是绿色的。
  我也是一只鱼。很粘。会结出白色的网。树叶被滑伤了。它流出粉红色的血。我爱一只叫小健的鱼。我的背与他的背连接在了一块。就象山脊上面有覆盖的积雪。有连绵不断的树。
  树一下子在瞬间发芽、抽穗,开了很大很大的白花,结出了红色的小小的果实,很小,在我的手心里砰砰地跳着。
  雪一下子融化。成为河。还有一座峡谷。它一路唱着歌。我是那只唱着歌的鱼。我在追逐一只名叫小健的鱼。
  以上是我当时的心境和感受。由此你该看出我是多么的浪漫和多么地爱幻想。因为我无法不这样。我亲身体验到,其实想当一个诗人并不是件困难的事。只要爱,你就是诗人了。你爱地精彩,轰轰烈烈,那你就是个好诗人。可我不是。依据小健的说法,这是一个人的“素质”问题。与努力或懒惰无关。对于我们第一次身体的深层接触,小健结结实实干脆利落地用几句话就表达出了他的感受和想法。
  第一句话:我开始很疼,有一种要泻肚的感觉。
  第二句话:我认为我早晚都会与人做这种事,那么不如让你做第一次。因为你对我好。我觉得这很公平。
  第三句话:慢慢地我觉到有一种非常陌生的滋味。这种滋味象丝线一样透明和细微。
  第四句话:我想我正在逐渐地爱上了这种滋味。
 
  我对于小健说的话非常懊丧。我认为我是在“做爱”而不是性交。我爱小健所以我要他。这是爱的延伸,或者是它的一部分。但小健说,谁也不能否认这是一场性交运动。性交与爱之间的关系到底怎样呢?小健非常博学地引经据典地向我解释,三国时有个人叫孔融,一般人都以为他是“让梨”的优秀青年模范同志,可不知道实际这人最反动了。这个人曾说,当妈的跟当儿子的关系怎样呢,就好比是瓶子跟水的关系,水从瓶子流出来,跟瓶子还有个鸟关系?!小健说,难道你就不能从中受到一些启发?
  我不明白小健向我举这个事例的意思。难道他的意思是这样的?性与爱本来是在一起的,就象一只鸡蛋里的蛋青和蛋黄。后来……后来两个人天翻地覆地大干了一回,从此,就与爱无关了。两个人只是不停地性交而不再“做爱”了。
  这真是一个过于深奥的逻辑题目。
  我说:小健我爱你。我是在与你做爱。我不跟你性交。
  于是这样小健就哭了。他认为我这是在威胁他。他一直认为我们是在性交,他喜欢跟我性交,很刺激,非常满足。我们不是在做爱。如果他与我做爱的话他会感到别扭,如果别扭地话就不可能再有一个美好如初的性生活了。小健预想到会有一个荒漠的干巴巴的没有性快感的未来,他就感到生不如死,于是他痛不欲生,所以流出了眼泪。
  小健说,实际上他很想爱上我,那样地话,他就可以既跟我性交又可以跟我做爱了,一举两得一石二鸟,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留出更多的精力去建设社会主义,多好哇!但是他说,卡尔马克思同志说过,物质世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小健也转移不了,转移不了他心里那种只喜欢我而不爱我的念头与想法。这确实不是一件马马虎虎就可以过得去的事情啊!小健说,他心里受了多少难以诉说的煎熬?
  小健说,他有很长一段时间,努力地,非常努力地想爱上我。那种努力的情形就象射精前夹紧了会阴部肌肉竭尽全力要延缓射精时间的样子差不多,既温柔又凄惨。可最终你得射精,甭管你把自个儿的屁股沟夹得针都塞不进去,也是白搭。他的努力因此付诸东流,就象我们同性恋者的精液最终都会被冲进下水道一样,成了一种浪费。可他努力过。这一点应该值得嘉许。这说明他还是一个负责任的人,无论对我还是对他自己,都是如此。
  小健说,许多时候他真想拍拍自己的肩膀,自己安慰自己一番。他觉得自己非常可怜。而且孤独。这世界上没人了解他。因为他是一个有思想的人。这一点表明了他的与众不同。也暗示了他痛苦的根源。他不爱我,我却要跟他做爱;我爱他,可我却不跟他性交。小健说,他感到一切都很艰难,可以说,他到了一种进退维谷的境地。这非常危险。
  小健着重强调:有时候他甚至觉得人生没有意义。死亡成为一种诱惑。
  最后我也哭了。这时开始下起雨来。我与小健窝在小土坡下看着白花花的雨一绺一绺地往下落。非常粗的雨水。要是绳子的话可以轻轻松松地就将人摞个半死。虽然我还年轻,可我有一种日薄西山的苍茫感受。小健也做势靠在了我怀里,依然泪眼婆娑。两人执手相看泪眼,虽然没有被噎住,也没有多少话好讲。但最后我们还是达成了一个协义。
  就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仍可以爱小健,但必须跟小健性交,同时小健也应坚持不懈地要爱我,直到最终爱上我的那天为止。
 
  总之我们那些日子就在关于“是爱还是喜欢”“是做爱还是性交”的讨论与争吵中马不停蹄地匆匆过去了。就在这些日子里,我看着小健的身体一天天地发育成熟起来。他的嘴唇上由柔软的黑色茸毛褪成了淡青色的硬硬的胡须。他的耻骨上长出了卷曲的毛,不仅如此,在他的阴囊和腹股沟也蓬蓬勃勃地长起毛来,最终形成了一个漂亮的,匀称的小小三角形。他的阴茎,小健曾经羞愧过的白色阴茎,已经变成了一种具有闪闪光泽的黑紫色,以前孩子气的紧贴着阴茎的包皮,如今已经完全拉了上去,露出他那个象美丽蘑茹般的粉红色的娇嫩的小龟头。这世界上不可能有人比我更熟悉小健的身体。我爱小健,这包括着我爱小健的身体。
  尽管我们在“爱情”和“性交”的主题上没有达成共识,可以说是各抒己见难见雌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过极为频繁的性生活。注意,是性生活,而不是“做爱”或“性交”,“性生活”是一种非常端正的,严肃的,科学的中性称呼,我喜欢这个词。如何使我们的性生活过得更加圆满、更加技巧、更加回味无穷,总而言之,使之更上一层楼,这的确是一个非常迫切地眼在眉睫的大问题。我和小健非常认真好学地努力研究和切磋。我们所研究过的课题有:哪些部位是敏感的。如何去刺激它。用牙齿咬及用舌头舔对乳头进行刺激哪一种快感会更大。口交技术的关键在哪。应不应该更多地利用舌头对龟头进行刺激。进行深层接触时哪种姿式是值得借鉴和推广的。等等。
  大家都知道这是门学问。我们钻研这门学问的劲头任谁见了也会佩服地五体投地。于是我与小健的性生活数量和质量都随着社会的发展一起蒸蒸日上。如果哪位在黑暗中摸索的同志有什么问题,我们会非常专业地并且一语中的地回答你。用小健的话说就是:这是一个人的水平问题。
  那是段多么忙碌的时光。我们流了多少汗水和精液。那是美丽的青春。我们将它尽情挥霍。青春。我的青春。小健的青春。邪恶的青春。妖娆的青春。荒唐的青春。卑鄙的青春。张开两腿的青春。弯下腰去的青春。  
  你知道,我们就是青春。
 
10
 
  高中毕业后小健理所当然地没考上大学,他那个当军官的老爹在预期的失望之余,不得不拿出人民币若干送小健去念了一个自费大学。这个大学盘踞在西北方向的某个偏僻地方,我在地图册上搜寻了很久才发现了它那靓丽的影踪。小健说,他们的学校与广阔的农村相依相偎在一起,出了大门你就会看到无边的田野,田野里长着妖娆的棉花和性感的小麦。有一些驴和骡子悠闲地从大街上走过,偶尔会亲热地把它那喷着热乎乎白汽的鼻子凑过来,淳朴地咧开它那长着一口清洁大白牙的嘴,想跟你甜蜜地接个吻。总之小健在信件及电话中不遗余力地攻击他那美丽的具有田园风光的高等学府。我认为他这种做法很不地道。完全不是个“大学生”该有的行为。我想他应该随遇而安或者入乡随俗。但终于小健叫嚣了多时后自己也沉寂了下来,除了那地方的脏和乱,劳动人民的粗俗和土气,他也实在想不出更多的东西来不停抱怨大加谴责。于是他在信中表示了他准备逆来顺受任人宰割的想法。接着第二天又兴高彩烈地打电话回来给我说,他已经深入到了基层,与广大的人民群众打成火热的一片。他着重强调:老乡真是善良和朴实啊!跟他们在一起真是如沐春风如鱼得水呀。小健说。于是第三天我收到了小健的加急信,看到了小健走在乡间小路上朝着镜头搔首弄姿的美丽玉照,照片上他非常幸福地微笑着,在他身旁有一群脏兮兮的白羊,同样幸福而妩媚地朝着某个未知的地方微笑。
  这使我感到很欣慰。还有比看到你心爱的人开心而更令你愉快的事吗?我禁不住要隔着八千里路云和月朝我那宝贝的可爱的小健大送秋浪。从这你就可以看出我有多么善良。总是一厢情愿地把小健想得如此完美和纯洁。我不能相信或者想象小健会做出任何对不起----姑且让我这么说说吧,因为根据小健的说法这世上不存在什么谁对不起谁的情况---我的事。如果搁到现在,用别人的话说,我比较深沉、稳重、老谋深算、胸有城府,总之就是我不再信任别人了,这一点相当重要。那么我就会发现这其中有许多的破绽和疏漏。比如,为什么小健对待他的大学及他的大学生活态度有了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变?小健总共在那地方待了两年,直到第一年末他还在怨天怨地,那种刻骨的仇恨真是惊天动地泣鬼神,结果等到第二年伊始他就那么轻轻松松地一下子改变了?就觉得劳动人民可爱了?到底是谁可爱呢?棉花?小麦山羊?还是另有其人?如果是现在的话我一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但当时我纯情地或者说傻冒地一遢糊涂。
  当年的情形是这样子的:小健上大学的时候我刚刚参加工作,上班的第一天我就腆着脸皮向单位预支了第一个月的薪水。那时候我每月总共挣人民币二百二十六块八毛钱。然后我买了一块手表送给小健,共花去了人民币一百七十块五毛钱。我记得那是一只非常漂亮的手表,有着桔黄色的表带。当时和蔼的售货小姐殷勤地问我是不是送给女朋友的,如果是的话她们有一些更秀气的也就是更淑女化的表,我说我是要送给我的“女朋友”,说到这时我不由自主莫名其妙地激动起来,接着我又说,但这只就很好,因为我“女朋友”象个男孩子,她(他)会喜欢这款具有豪迈风格的手表的。售货小姐似乎很深有感触地点了点头,并用一张浅粉色的纸帮我把那只手表包起来。小健将手表戴上他那优美动人的细手腕时嘴里发出非常愉悦的赞叹声。然后他非常麻利地蹦上我的身体,两条腿盘在我的腰间,我的手托着他的小屁股,他响亮地在我的额头叭叭地亲我。他说:你真好。
  你、真、好。我总觉得这三个字中间大有蹊跷,是不是被人施了咒或者下了盅,我想这完全有可能,但除了小健之外还会有谁呢?但这么漂亮可爱的男孩子会干这种龌龊恶毒下流卑鄙的无耻之事吗?
  可是如果没有人给我施了咒下了盅灌了迷魂汤,我怎么会在小健对我说:你、真、好时,心里一阵又一阵地止不住地犯贱而且还沾沾自喜自我陶醉地激动并幸福着呢?为什么?!
  但当时我看到小健那么容易地就被物质所吸引和感动时我觉得又高兴又心酸。高兴的是小健喜欢我送的礼物,他喜欢物质,这很好,这点就很有人味,比那些自称是不被物质诱惑的人高尚。心酸的是我无法满足小健对物质的需求和向往,想到这一点我就很难过。我认为小健已经是我的人了,那么我就该把他打扮地非常非常的花枝招展,让他喜欢什么就买什么这是我的责任,这个责任很光荣也很艰巨,但我乐意承担。我想我最初努力做事并且不择手段的动力就来自于小健对那块手表啧啧赞美的一刹那,一块手表算得了什么?难道小健不该拥有更多的东西吗?难道小健不是世界上最具魅力的男孩吗?那么别人有的东西他不该有吗?那么别人没有的东西他就该没有吗?那么……那么归根结底地说,难道这一切不该由我来替他买吗?
   就这么回事。
  上文我已经讲过我刚工作那会儿每月总共挣人民币二百二十六块八毛钱,我所有的开销,包括吃饭,穿衣,社交,日常用品,文体娱乐,甚至上公共厕所的钱都要从这里边扣除。并且还要应付,准确地说我还要非常乐意地去满足小健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要求。有次小健甚至让我买保险套寄给他,他对此的解释是,这样他在晚上打飞机的时候就不会弄脏内裤了。要知道洗衣裳对小健来说是一件很苦恼的事,我不想让小健苦恼所以我只好到药店去给他买保险套。并且他指名是要杜蕾斯的,因为他使用其他牌子的保险套时难以达到性高潮。这样他就会焦虑地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这也是我不想看到的事情,我毫无选择余地,只能买那种据说全球最畅销的杜蕾斯保险套。那时杜蕾斯的保险套卖得很贵,买一个保险套的钱可以买一大把汽球,而且保险套只能用一次,这些汽球却可以吹来吹去,不断地使用,五颜六色,比保险套也好看地多。
  小健自己也说道,在他上大学的期间我的确对他关怀备至。他承认,这世界上不可能有人比我更疼他爱他了。这说明小健还是一个非常有良心的人,并且也懂得知恩图报。小健是这样说地,他很想报答我,因为我对他太好了,好地令他无法招架,但如何报答呢?小健说,这非常困难。因为他仔细想了一下,发觉自己竟然一无所有,除了他的精神和肉体。很显然他的精神不能够给我,因为根据小健的说法,这属于非卖品,万分珍贵;至于肉体,小健说,你可以随时拿去并使用,但这从来就是这样,并且我在使用他的过程中他自己也感到很舒服很享受,所以把这来做为报答我的手段对我未免太不公平。我们围绕着这个无聊的话题讨论了许久,最终也没有结果,我们躺在床上默默地相顾无言,后来我们以一场彬彬有礼互敬互让的性生活结束了我们的谈话,然后各自睡觉。
  
  让我们还是回到那段我在S城小健在外地上大学时两地分居的日子。
  那时白天我奋不顾身地工作,看报纸时广告、中缝、夹页全不放过,我不能让自己闲下来,否则我就会不可救药地想我的宝贝小健,想得头发蓬乱两眼发红,见了谁都敛不住一脸色迷迷的表情,你知道这样非常容易引起误会,对于一些容貌生得除了自己谁都对不起偏偏又喜欢自作多情的女同志来说尤其如此。下班之后我还要到武术中心去当陪练,除了挣钱之外还可以渲泄自己的精力或体力。但到晚上这一切都全线崩溃。我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倾巢而出,活跃无比,每个细胞都在叽叽喳喳地叫小健的名字。你说我该怎么办?我只好孤独地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将手握住那已经开始分泌液体的阴茎,想象着小健的身体,他修长柔软的四肢,小小的花蕾般的乳头,平坦的腹部中央隐藏着一个深深的圆圆的小肚脐。粉红色的小巧而结实的屁股,站立时屁股会微微地上翘。皮肤很光滑,只有两腿之间生满了浓重毛发,象漂在水里的草。我伸出舌头舔小健的身体,一寸一寸地舔下去,吮吸他的脚趾,一个一个放进嘴里。他的隐密处顶着我的身体,我俯下身去,让它安全地暖融融地呆在我的嘴里边。这时候小健就变成了一只很小很小的鱼,是热带鱼,倏忽来去,满身是炫目的花纹,一直游,游到我嘴中的深处,我想将它一口吞咽下去,可又舍不得吞下去……我站在小健面前,我显得多么高大,我征服了小健,小健永永远远是我的,是我的,他就跪在我的面前,他是我的。他在侍奉和讨好我,他用双手晃动着我的身体,让我对他无情地征伐,他为什么呻吟?……小健是一只鱼,他在扭来扭去,他背对着我,却向我转过头来,还意味深长地朝我笑。我让你笑。我要爬到你的背上去,你这只坏小鱼儿。你的身体很黏。你把我给粘住了。你这只顽皮的鱼儿。小鱼儿。小健。小鱼儿。小健。
  我的精液在黑暗中象烟花爆竹般激情四射,发出亮晶晶的夺目光芒。与此同时,在离我千里之遥的地方,小健也正在处心积虑搜肠刮肚绞尽脑汁地,等等,你可以用大量的形容词来表达小健他当时的心情,言而总之总而言之一句话,小健想尽一切办法迫切地要与一个叫李涛的踢足球的男孩子睡进同一个被窝。用小健的话说,他开始了一场浪漫的,爱情风暴。
 
11
 
  小健说,李涛是那种看一眼就令人过目不忘的男孩子。我猜想毫无疑问他肯定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这点使我感到欣慰并且由衷地为小健感到高兴,要知道千里马易觅,“棱角分明”的脸难寻。但小健终于找到了,这不能不说是他的造化。小健说,李涛长得有点象混血,用我自己的话来转述就是:李涛长得怎么看都象是个杂种。我觉得这样说更加贴切而且更加通俗易懂。小健说李涛的眼睛是一种非常奇特的黯绿色,但在灯光的照射下又会呈现出一种混浊的灰褐色,想想吧,这真令人感到心醉神迷或者叫做心旷神怡。小健是如此来形容他的感受的,他说,每当他盯着李涛的眼睛,他的心就感到一种神秘的召唤,这种召唤就象是,就象是文革时期毛主席他老人家在天安门城楼上颤颤巍巍的一挥手,然后万万革命小将群情激昂不能自己,就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大伙儿的神经中枢全遭到了破坏,小健说,他当时也有类似的这种感觉。小健唏嘘不已用一种千转百回过来人的口吻对我说:那真是天意呀!
  我们大家都知道:天意不可违。否则就是自做孽。显然小健也懂得其中的利害,所以他对老天的安排没有丝毫的反抗,而是非常欢喜地全盘接受。从中我们就可以知道小健是一个乐天安命的孩子。这非常好。但我不同意小健所举的关于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例子,他这么说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好象毛主席跟他的那个李涛有一种类似的本质。但我们知道李涛只是激发了小健的无限性欲,用句文艺些的话说就是,李涛勾起了小健心中那沉寂已久早已孤独难耐的爱情种子,或者套用张学友的歌名,激起了他心里的“爱火花”。但毛主席有这么肤浅吗?他这么说的意思,不就是把我们神圣的毛主席看成了一种性偶像了吗?那么毛主席在无比高大辉煌的天安门城楼上历史性地一挥手就成了一种性挑逗?那万万革命小将的狂热只能被解释成为一种来势洪大不可遏制的性疯狂?那么毛主席的挥手跟猫王的大力扭屁股跟迈克杰克逊的不停抓挠阴部的动作又有何区别?
  幸亏小健只对我一个人这样说过,否则我想,中国人民是不会答应的。  
  小健向我解释说,他只是想表达那种意思,那种在爱情面前措手不及不可预知的混乱心态。当时就是这样子的。小健郑重其事地对我说。他是在进行一场爱情革命。一种很珍贵很伟大,来地突然去地匆匆的,爱情风暴。  
  情况是这样的。小健所在的大学每个周末要放电影,在哪儿呢?小健说,他们学校有一座礼堂,如果保护得当地话,小健认为再过若干年它就会成为文物,那很了不起,当然这都是以后的事。这个礼堂平时是开大会用的,比如关于精神文明的大会啦关于计划生育的大会啦关于扫黄打非的大会啦,小健说,它的使用频率非常高,他每次经过都会听到高音喇叭里传来一种咬牙切齿的声音。到了周末时礼堂就不再开会了,而是改成放电影啦,这说明学校领导对同学们的文体生活还是很关心很重视的。如何放电影呢?小健解释说,就在高高的主席台上悬下一块白色的幕布,接着他又补充,白布上有几个很大的补丁。尽管如此同学们看电影的热情还是很高,那种执着的劲头就象玩具不倒翁,你怎么掴它的耳光都掴不倒它。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小健说,票价非常便宜,看的人很多,如果你去晚了的话你就只能买到最前边的票或者最后边的票。在最前边你得仰着脖子,荧幕上的人也显得格外高大,这是一种非常恐怖的视觉效应;坐在最后边呢你就只能看见你前排头发蓬乱脏兮兮的脑袋和荧幕上模模糊糊的人影。
  小健说,那天晚上他不幸地买到了最前排的票,他仰着脖子看了半天,后来就开始偏头疼。于是他索性离开座位跑上主席台,也就是说,小健躲到了幕布的反面去了。小健说那非常有意思,而且除了与台下看的方向不同外,看上去其他的毫无二致。于是小健就在黑暗中摸索前进,他看准了一堆白花花的东西,小健说他以为是一把长木椅,所以他长吁一口气,心满意足地一屁股坐下去。
  接着,我们大家就都应该知道了,小健坐到了足球运动员李涛结实而热乎乎的大腿上去了。这就象是某个电影里刻意制造出来的情节,我们虽然笑它假,可心里还是很感动很感动的,感动地隔年的胃酸水都要禁不住尽情地往外流淌。
  小健说这就是他与李涛相识的开始。他说,除了用天意如此来形容之外,别的毫无话说。这种戏剧性的交往使小健经常有一种一厢情愿的美好想法,他认为自己与李涛的确是天生一对地上一双。这一点简直是百分百地确凿无疑。小健与李涛从这就算认识了,并且二人开始进行起礼节性的社交活动。
  对这点小健是如此说明和解释的。小健说,一开始他并不期望他会陷入一场爱情风暴,因为你不可能判断一个男孩是不是同志,这一点就象是洪水猛兽,虽然无比可恨可你又拿它毫无办法。小健说他绝不会爱一个不是同志的男人,不管这个男人有一张如何美好的脸,即使是那种“棱角分明”的脸也不行。他说,这点原则他还是有的。他又说,这反映了一个人的气节问题。而我们大家都知道,气节这个东西是很重要的。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小健是一个非常有气节的孩子,这很令人敬佩。
  但小健同时又承认,在与李涛的开始交往过程时他还是很希望李涛是个同志的。并且他又无比羞赧地坦白,跟李涛在一起,他有一种非常想摸李涛的冲动。实际上他也这样做了。小健说,情况往往是这样的,他一边面无表情一边却似乎有意无意地触摸李涛的身体。譬如摸他的手指,或者把手掌压在李涛的手上,还有将自己的下巴靠在李涛的肩膀上,将李涛身上那股浓重的体味尽情呼吸个够。当然这些在别人看来都是很正常的,只是两个关系不错的男孩之间的一种较为亲密的举止。
  如果你们注意力集中地话,你们就会发觉,实际上小健所说的这些跟我在上文所描述地,我接触小健时的情形非常相似。你除了说历史重演之外别无话说,只是主人公发生了局部的变化,但性质是相同的。
  不知道为什么,一时间,我觉得自己很悲哀。
  然后我觉得,实际上小健也很悲哀。
  ……  …… 
  但暂时还是让我们擦干眼泪,深埋起仇恨,继续回到我们这个故事中去吧。
  小健说,在他触摸李涛身体时李涛没有任何不情愿的表情,但同时他也承认李涛也并没有做出什么欲仙欲死或者热烈欢迎的表情。也就是说他基本上没对小健的摸索做出什么反应,这无疑是对小健按摩功夫的极大蔑视,因此小健终于忍无可忍地气急败坏起来。
  小健说他当时的心情很难过,可以说是萎蘼不振。他很想明白无误地告诉李涛说:我是个同志。你是不是?如果你是为什么不来爱我?如果你不是你想不想成为一个同志?如果你想成为一个同志请不要忘了先要告诉我。等等。诸如此类乱七八糟的一大套。从这你就可以看出当时小健的确有点走火入魔了。但如果你想想自己的经历,你就不会奇怪,说不定你会想起自己的某段惨不忍睹不堪回首的往事,并且掉两滴同情的,但又没有多少意义和帮助的眼泪。
  小健就这么自怨自伤地磋砣了一阵子。他想,算了,甭管李涛是不是同志他都不跟他来往了。于是小健就真得横下心肠再也不去找李涛了,这就意味着他再也不能够摸索李涛的身体了。我们知道,这可不是一个轻轻巧巧的决定,而是重若千斤,就象压在我们心口窝的一块大石头。
  事情是在这样一个早晨发生了转机。
  小健回忆道,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宿舍里空无一人,只有灰尘在寂寞地非常轻佻地跳舞。小健躺在床上仍没有起来。因为小健不知道自己起床后该干什么。没有爱情小健无法干任何事。于是他就抗议性地不起床,象僵尸一样直直地躺着。这时候体育系的足球运动员李涛开门走了进来。接着,小健说,李涛坐在他床边,问道,你为什么不来找我玩了?
  这句话问到了小健的隐痛。俗话说:英雄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小健是不是个英雄这还有待于进一步商榷,但他非常伤心欲绝这点是不容否认的,所以小健就象遭到敌人严刑拷打的地下工作者一样,视死如归地紧闭上了眼睛,但眼角却沁出丝丝点点的泪花来。
  如果要描述当时的情形应该是这样的:小健象个僵尸或者象根木头一样笔直地躺在床上,被子一直拉到他的下巴,却露着两只胳膊。我知道小健有两根非常漂亮的胳膊,很修长,没有任何疤点纰瑕,有匀称的肌肉,坚硬但同时具有一种韧性的柔软。当时小健就这样闭着眼睛露着胳膊,毕竟这是深秋,他感到凉意袭上了他的胳膊,并且他轻微地打了一个寒颤,于是他准备将他那粉红色的细胳膊放进被窝里去。正在这时,小健说,他感到有一只手渐渐滑上了他那浸满寒意的双臂。
  小健是这样形容他当时的感触的,他说,他打了一个激灵,并一下子睁开了,或者说是睁大了眼睛。他看见李涛正在非常悉心和温柔地抚摸他的胳膊,指法很灵活,而且非常具有诗意,摸地小健很舒服,看得出来他经验丰富。然后他弯下身去,用他那铁青的光滑下巴去摩挲小健的脸。小健专注地看着李涛的眼睛,因为没有灯光,所以他的眼睛还是黯绿色的,用小健充满深情的比喻就是:象绿色的玉石在黑暗里幽幽地发着光。
  他的眼神很特别。小健着重强调了这一点。跟以前李涛看小健的眼神迥然不同。到底哪个眼神更为真实呢?这很难说清。小健只能说,李涛看他的眼神不同寻常。小健说,他忽然一下子明白那种叫做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感觉,这用不着语言或者动作就可以传达出来,而且准确,迅速,只有他和他之间才能够懂。
  我想这种情况并不奇怪。我听过一些道听途说的故事,有一个男人骑车在大马路上走,忽然另一个骑车男人从他身边擦肩而过。这时所谓的第六感发生了作用,这男人非常固执地调转车头去追那个男人,然后在相遇时,二人定睛对望,我想那种情况也可以叫做心里灵犀一点通吧。后来,后来那两个人就成了一对。
  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理所应当地,他们深吻起来了。小健说。也就是说他们将彼此的舌头伸进了对方的嘴里,互相纠缠,就象两股绳子,象拧麻花一样地绞在一起。小健惬意地说,那是一场浪漫的拉锯战,他真不希望停下来,只想就这样下去,非常原始而又非常后现代地嘴胶着嘴,永不放开。
  我们都知道海底深处的岩石上会附着一些贝壳类生物,比如牡蜊,它们用触角或者吸盘之类的什么东西攀在岩石上,谁也想象不到它们的力量有多大,但如果你不能一下子把它们铲下来,那么你纵使把它砸地稀花烂, 你也别想把它从岩石身上取下。我总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相拥深吻就跟这景观类似,一种温柔的残酷。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爱是一针见血的。爱是一种玉石俱焚的自残行为。我想我说的没错。
 
12
 
  小健说他并不想伤害我。他的意思就是他内心里并没有故意要伤害我的念头但同时又做出了伤害我的举动。所以他向我道歉。因为中国有个成语叫“亡羊补牢犹未晚矣”。很明显小健真正地理解了其中的深邃。小健说我这个人太好了,好到他不得不伤害我的程度,为什么这样说呢,小健解释道,如果他不一下子伤害我到使我寒心的地步,我就会一直这样厮缠下去,要知道这对我很不利,我会很痛苦,并且到最后得不偿失。我为小健的这些话而感动地要命。小健真是对我太体贴入微了。就好象你在大街上走突然地被人打了一个大耳光,然后那人语重心长地告诉你,你这个人脸蛋生得太漂亮了,所以他必须得大力地抚摸一下,并且警告你,或许还会有人对你这张脸蛋进行非礼,因此你以后一定得警惕紧慎小心从事。这时你除了两眼流着感激不尽的泪水之外还有什么话可说。你只能由衷地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呀!
  小健说,在他和李涛嘴唇接触的一刹那他心里的确犹豫了有那么十分之一秒钟。他说在那时他想起了我。这说明我在小健心中还是有地位的。但小健又想到他实际上并不爱我,并且他也从未对我说过关于爱之类的谎话,所以他跟李涛进行嘴贴嘴的柔软体操并不妨碍他是一个正直的守信用的善良而且是有气节的男孩子,同时他又想到人生苦短比如朝露,就象蝴蝶,朝生暮死,他必须得把握住自己的机会,确切说是爱情的机会,落实到当前就是爱李涛的机会,落实到那短短一瞬就是他跟李涛接吻的机会,这些他都不能也不该放弃。否则,小健说,他的人生就没有意义。而没有意义的人生是很可怕的。同时我们大家都知道小健是一个胆小的孩子,所以他必须有一种不令他害怕的,也就是他感到有意义的人生。这些理由都很正义凛然,我除了肃然起敬外不可能有什么狡辩的反驳。
  小健进一步推心置腑地跟我讲,假如我见过李涛---我想我没有这等艳福---后,我就会同意小健的这种说法:爱上李涛是小健到目前为止的人生中最为正确的一件事,跟小健不能爱上我这件事一样地正确和令人信服。小健说李涛是那种特性感的男孩。当然性感的含义有很多种定义,有的人觉得健壮如牛是性感,有人觉得瘦骨怜仃才性感,我知道有个人对男人性感的标准就很独特很不同凡响,他觉得只有拥有那种能够熏死一栏牛的臭汗脚的男人才是一个无比性感的男人。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得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那么小健所说的李涛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性感男孩呢。还是让我们慢慢说起吧。
  小健说,那个星期天的早晨他与李涛接吻完毕后并没有进行更深一步的亲密举止。从这一点你就可以看出小健是个非常有家教的好孩子,他不跟别人随随便便地上床。小健说,就象性交前应有一段前戏一样,他认为恋爱也该有一段前戏,比如拉拉小手亲亲小嘴,写写情书,时不时地制造点小别扭以防止日子过得太顺溜。小健说这很浪漫,而且很有激情,比两个人性交还有激情,那些日子很值得缅怀,两个人偷鸡摸狗似地在黑夜的宿舍楼前悄无声息地亲个嘴,或者坐在那简陋的电影院里静静地相互抚摸。这是一种使人崇高的感觉,小健说,就象僧侣修行到某个高级阶段,你心无旁骛,心地非常纯静,你只能感受到爱情的力量。小健最后总结道:爱情绝对是一种神秘而伟大的的宗教。
  但是该发生一定会发生,就象激情过后会有更大的激情要来。小健坦然承认,之后不久他与李涛就开始做爱了。注意:小健用了做爱这两个字。
  小健说他与李涛第一次做爱是这样的。那天李涛刚踢完球赛---小健说李涛是个非常优秀的中锋,但我考虑到中国足球的整体素质,我想我应该有理由对李涛的优秀程度表示怀疑。小健说他非常幸福地看李涛踢完了比赛,尽管他对足球一窍不通,并且在此之前认为足球是世界上最枯燥的运动之一,但那天他还是非常兴致勃勃,并且为旁边人的喝采声而感到莫名其妙。比赛完以后,小健说他们俩就结伴出了校园---你知道他们校园外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广袤田野---进行他们跟往常一样的幽会。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小健开始觉得那个地方的风景也变美了,老乡也变得淳朴厚道可爱了,就象小健在写给我的信中说的那样。小健说他们在一丛棉花地里坐下来,棉花枝桠上结满了白色和紫色的棉蕾,胖墩墩地非常招人喜爱。他们亲密无间地挨着坐下来,如果这时候你从外面看,除了几束不停摇曳的棉枝外什么也发现不了,农村真是如诗似画呀,一句话,农村就是好呀。小健充满深情地回忆道。
  小健说那时候李涛身上仍然汗水淋淋,他只穿着背心和短裤,也就是说,李涛身上裸露的面积比较大,如果是位女士的话就会有卖弄色相的嫌疑。小健说那会儿他很容易地就会引起冲动,甚至只看见李涛露出来的长满汗毛的小腿都会引发他强烈的生理反应。他们相互拥抱。小健看见李涛的脊梁上部长满了黑色的汗毛,这使他觉得很刺激。小健承认,他喜欢体毛浓重的男孩子,这会给他带来一种无法遏制的快感。小健说,当时他想既然李涛脊梁上都长着毛那么胸膛上也应该会有毛,于是他就掀起了李涛的背心仔细观察,果然不出所料,小健发现李涛胸膛上的毛也是很丰富的,并且有一路下沿的趋势。小健又只好脱掉了李涛的足球短裤和丁字内裤,终于将李涛的那黑色森林地带在他眼前暴露无遗。小健说李涛的体毛很厚,而且有一种层次感,摸上去很硬,就象漫山遍野长的一种兰草,豪迈地自由张开,非常地无拘无束。小健说,当时情况是这样的,李涛一丝不挂,他的脊背、胸膛、腹部、大腿、小腿等等地方全都长满了毛,小健还强调,李涛的皮肤很白,这样就更显得他毛发森森。而他的身旁是绿色的棉花作物,清鲜的气息沁人心脾令人陶醉。小健说,如果当年我在场的话我也不得不承认并且赞叹这是一幅极其美丽的图画。事实我真的见到过一幅类似的照片,一个有些肥胖的但总体来说还算中看的外国男孩全身光光地躺在麦田里,他把麦子压倒了一大片,农民大伯看了是不会高兴的,我想。那个男孩非常忧郁地看着镜头,他身旁是黄绿相间的麦秸杆。我看这幅照片时总是觉得心里很难过,因为我在农村呆过有经验,知道不穿衣服躺在麦田里是很痛苦的,要不然中国人怎么会说“针尖麦芒”呢,这也应该算是为艺术牺牲了,可我一看见他牺牲我浑身就会无比刺痒难受起来。不过我想躺在棉花地里总该比小麦田里舒坦得多,我这只是在杞人忧天,非常无聊。
  小健已说过李涛是个非常性感的男孩,按照小健的标准首先就是因为李涛生着非常多而且非常漂亮的体毛,用小健亲昵的话来称呼李涛就是,李涛是个“小毛孩”。其次李涛的性感还体现在李涛有一个运动员特有的优美身材。小健说,他很瘦,不是瘦骨嶙峋的那种瘦,而是一种非常结实没有丝毫赘肉的瘦。从这些方面都可以证明李涛是个无比性感的男孩子。
  于是小健说,在如此性感的男孩子面前他欲火中烧无力自持。他们迫不急待地动作起来,并且弄断数根棉花的茎蔓,从茎蔓的断裂处流出绿色的汁液,涂抹在他们的身上。小健说,他让李涛或者叫毛孩彻彻底底地要了他,他觉得很幸福。他的身下是大地,这是世界上最大的褥子;他的身旁是茁壮的植物,他甚至能听到它们生长地噼噼啪啪的声音。我想这很有可能,我知道一些地区的人们在农作物生长的季节会虔诚地跑到田地里做爱,据说这有助于农作物的高产,我觉得这也是有道理的。所以由此我就可以推断,那片小健与毛孩做过爱的棉花地在秋天的时候一定会有个令它的主人喜笑颜开的大丰收。从这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谁说性交只是两个人的私事?实际上它跟许多未知的事物和人们发生着关联。只是我们没弄清楚而已。
  就是这样。
  接下来的日子,小健说,他们同居了。他们在学校外面租了一间房子,非常孤单的一间房子,紧挨着菜地,菜地里长着绿油油的小白菜和看上去营养不良的小葱。用小健的原话说就是:他们正儿八经地开始过起日子 来了。并且他们养了一只狗---农村里有的是廉价的生命力顽强的土狗。小健向我列举了一下他们当时拥有的家俱和物品,清单如下:破旧大铁床一张上面有被褥若干;摇摇晃晃书桌一张及同样摇摇晃晃椅子一把;十四英寸经常只有声音而无图像的黑白电视机一架;蜂窝煤炉一个另有锅碗瓢盆若干。等等。我从来没想到小健竟会是这样一个可以对物质要求如此之低的孩子,可用小健的话说就是爱可以改变一切,小健觉得自己已经很幸福很满足了。并且他经常有一种自己拥有整个世界的错觉。如果没有课小健就会整日躲在小屋里,即使是自己独守空房,但小健说,那毛孩的体味还存留在被褥上和小屋的角角落落,只要一闻到那种气味小健就有一种气定神闲的安全感受。
  小健从此就跟毛孩有了事实婚姻的关系了。这是在中国,又是在那种落后的地方,两个男孩子共同租一间房子,哪怕睡一张床,在别人眼里看起来也是正常不过的事,相反要是一男一女的话就了不得了,肯定是“打流队”的打击对象。由此看来,小健作为一个同性恋者,是他人生中值得庆幸的一件事。
  后来小健用一种甜蜜而愁怅的语气回忆说,他与毛孩的婚姻非常圆满。那时他最幸福的事就是他在一旁手忙脚乱地做饭,不时地瞟一眼坐在床上悠闲看体育杂志的毛孩,他觉得这样很好,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公平。我想除了用“犯贱”二字来形容他之外找不着更合适的字眼。但小健说,这不是一个人贱不贱的问题,而是一个人爱不爱的问题。我觉得这听上去也很有道理,并且联系到我自身,我想,我也是一个很贱的人,想到这里,我有点想哭。
  但我一想到小健当时的样子我就感到噎地难受。我极难想象我心目中小王子般娇生惯养的小健会担当起一个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家庭主妇的责任,用他那白白净净柔滑无比的小手洗菜涮碗甚至搓洗着那毛孩脏兮兮的袜子和臭哄哄的裤衩。但小健说,他乐在其中。这句话就可以堵住所有人的嘴,主要是我那苦口婆心喋喋不休的嘴。从而使我明白,每个人的幸福含义都是不一样的,对于小健来说,能够把毛孩汗臭熏天的袜子和沾满尿液和精液的裤衩洗地干干净净清香怡人就是他最大的幸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很伟大,也是非一般人所可以及的。
  他们抓紧一切时间尽情做爱。小健说。比如有时候小健蹲在小屋一角做饭,那毛孩会不声不响地走过来,非常粗暴地撕掉小健的衣服,长驱而入地进去小健的身体,当然粗暴只是一种调情的手段,只会激发起小健的性欲,而并不致于真得会弄疼他,小健补充说。他的意思就是为了说明毛孩是一个既豪迈又体贴的好孩子,小健爱他是一点都没错。等到天气转暖的时候,小健说,他们干脆就不穿衣服,赤裸裸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那种遍体生津的感觉真是令人毕生难忘,小健余味无穷地回忆道。小健说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他们租的房子地点非常偏僻,屋前是几块零零落落的菜地,屋后是一条潺潺流过的小河,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简直是世外桃源,并且最大的好处是可以避人耳目,因为这里几乎没什么人来,所以小健和毛孩就可以光着屁股到处乱窜,到了晚上他们还可以在屋后的小河里裸泳,在游泳之暇还可以湿淋淋地大干一场,那种滋味也是经年难忘的,小健说。有一次他与毛孩做爱,姿式是这样的,小健站立在窗前,双臂撑着墙,那是个非常小的窗子,无论从里往外看或是从外向里看都只能看到巴掌大的一点地方。当时的情形是,小健象跳芭蕾舞一样很优雅地站着,毛孩紧贴在他的身后,二人亲密地严丝合缝,岂只是严丝合缝,确切说,二人由于某种具有神奇功效可以收放自如还可以自动调节长短软硬的中间媒介真正地连为了一体。小健说,那时他很兴奋,同时闭上了眼睛,等他睁开眼睛时,小健发现玻璃窗上贴着一张看得出来是饱经沧桑历经风霜的男性的老脸,并且非常非常温暖、厚道的朝他微笑着。小健说,他最初的感觉是吓了一跳,并立刻停止了身体的颤动,但来自身后的毛孩的冲击却仍未休止,小健可以想象到毛孩湿汗淋淋紧闭着眼睛挺着坚硬瘦小的屁股死命大力冲撞的样子---小健说毛孩那个样子简直可爱透了,直到如今他一想起来还会不由自主地浮出一种会心的微笑。并且毛孩还非常夸张地呻吟着,小健说,那有点象小狗喘粗气的声音,但是真正的小狗,也就是小健与毛孩所豢养的庞物却一声不吭地蹲在墙角,很孤寂地,又妒又羡地盯着它的两个热情似火的主人。但马上小健就变得平定下来,小健知道从外面只能看到肩膀以上的部位,因此他没什么担忧和害怕的。而这时如果从外面看,只能看见两个光着脊梁的男孩子亲热地搂在一块透过窗子看风景,纵使行为过火了点,可也没大不了的。于是小健也还以桃李地给了那老男性一个同样温暖和厚道的微笑,并且转过头对毛孩说:停会儿。接着小健打开了窗。最后发生了什么事呢?
  小健说,他打开窗之后,看着那老男性,脸上堆满了非常礼貌的具有征询性的笑容。接着,小健说,那老男性将一把碧绿的芹菜塞进了他的手里,非常漂亮的一把芹菜,简直可以称得上是窈窕婀娜仪态万方。他又指指身后的菜地,这就暗示或表明了自己是那块地的主人。然后他淳朴而木讷地笑着,小健说,他的每道笑容里都有灰尘在闪烁。最后他挥挥手,转身走了。
  小健跟毛孩都为这突如其来的馈赠惊喜不已,这就象是一场喜剧里的精彩一幕,两个孩子高兴地搂着在地上打滚,连那只长着黄毛的狗都兴奋地咧开了它那沉默寡言的嘴巴,呜呜伊伊地吠个不停。于是小健就写了那封我前文提到过的信,大大地称赞了一回劳动人民是如何如何朴实、厚道、心眼好,等等。至于那把芹菜,小健说,他跟毛孩用开水烫了烫然后凉拌着吃了,脆甜香嫩,再也没吃过那么优秀的芹菜了,小健用力咂吧着嘴说。  
  总之,那是一段无比风光的日子,小健说,他好象每天都处在高高的浪尖上,一种上不着天下不着地,飘地要飞起来的炫昏的幸福感觉。就象一杯水,快乐的泡沫咕咕咕地流出来,所到之处也皆是快乐。那是一种烧着烤着烫着烟熏火燎沸反盈天的快乐。到最后小健的叙述有点语无伦次。但无论怎么样我们起码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那个时候,小健感到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强烈漩涡和风暴。小健说,那就是爱情的漩涡和风暴。它不顾一切,席卷而来。小健拿它简直毫无办法。
13
 
  我跟小健说,我要跟他一刀两断。我的语气非常的严肃,可以称得上是斩钉截铁不容置疑。当时时间是在晚上,地点是在单位分给我的一套单元房内,范围缩得更小一些就是在我卧室里的大床上。开始时我和小健是躺着的,浑身不着一丝,处于一级战备状态,我还非常体贴地抚摸着小健的大腿,并很猖狂地在他的阴毛中间尽情摸索。随着谈话的进行我们渐渐坐了起来,并且穿上了各自的内裤,到现在我仍然记得小健那天晚上穿得是黑色的丁字形内裤,小到毛都遮不住。到最后我们就离开了床,而且已经穿戴整齐,真可以算得上是衣冠楚楚,我站在床的这一边,小健站在床的那一边,然后,相互对视。从这你就可以看出我们的谈话正在逐步向分崩离析的方向发展。我想这完全不是我的错。
  事情是这样的,小健放寒假了,也就是说他回来了,回到我的身边来了。我对此非常激动,并且盼望已久。我在当时仍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个叫李涛的毛孩存在,对他的性感程度亦毫不知晓。在我心中小健依然是圣洁无比的,尽管他一直对我说他只喜欢我而不爱我,但我总认为这只是一种语言游戏,不会也不能造成行为结果。所以当时我别无他想只是迫切难耐地想把我的----我剃头挑子一头热地认为该是我的---小健,紧紧地抱在怀里然后再抛上床。这简直美妙极了,想想都令人坐卧难安。于是我与小健相拥相偎进到我卧室,我非常身手敏捷地脱光了小健的衣服,把他扔到床上。这时候,小健同志仍然什么话都不曾说,并且也是一副色欲难掩的模样,很淫荡地微笑着,用尽一切办法来撩拔我。
  这样我们就痛快淋漓地大干了一场。
  我们赤裸地躺在床上,灯光很明亮,是一盏荷花形状的乳白色吊灯,灯光象被过滤过似地,网状地射下来,人的身体明明暗暗,就象这城市中的每个男男女女的心思一样扑朔迷离难以捉摸。这是单位刚刚分给我的一套房子,为了迎接小健的到来,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象只快乐而又愚蠢的大瓢虫一样出出进进忙碌无比,贴地板花了两星期,刷墙用了一个礼拜,等等,我想用自己的双手来为小健创造一个家,你知道这种想法虽然很原始,并且古典地很恶心,但当时我还是觉得很浪漫很温馨的,因此干劲实足。并且我还买了一床蓝地上洒满小白花的非常漂亮的床单。后来我就与小健就在那蓝地白花的床单上面过了性生活,并且遗留下了些许混浊精液,就象在深秋的早晨白色的小花里噙着露珠,柔弱美丽地令人感到心碎。
  我感到很满足。我甚至认为这世界上又多了一个和睦家庭。温暖的房间,橙黄色的灯光,餐桌上铺着红白格子的桌布,和我的小爱人。我的心一下子变得非常软,你知道我在别人面前总是以心黑手辣无比强悍的形象存在的,可我在小健身边,在我们的小家里,我无法再这样假模假样地支撑下去,我觉得我非常非常地弱小。就象在我还是个婴孩的时候,嬴弱地不堪一击。我禁不住将脸深深地埋在小健单薄的胸膛上,我说,宝贝我爱你。
  如果将时间永远停滞在那一刻,我想那是非常感人的一幕,如果活动在电影的胶片上,它必将永垂千古。
  但这时候小健突然开口说起话来。他说:我必须要告诉你一些事情。
  于是我就知道了这世界上有个无比性感的男孩叫李涛,他的皮肤很白,毛发浓密,有一双时而是黯绿色时而是灰褐色的眼睛,非常具有诱惑力。我想将来万一李涛成了个影视明星什么的,那我就是他的一个非常称职和优秀的追星族,因为我对他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他的年龄,籍贯,生活习惯,知道他没事时会揪着自己的耳朵玩吃了洋葱后会放屁,甚至他的阴茎状况,知道他的阴茎不算长,可是很粗,龟头尤其生得漂亮,非常的端庄圆润,简直具有贵族气派。当然这都是小健无私地告诉我的。因为我和他之间毕竟关系还算或者说曾经比较亲密过,因此幸福可以一起分享。而谈论李涛就是小健最大的幸福。就象我在跟你们没完没了地说小健是一个道理。对此我深深地理解,但这并不妨碍我的伤恸和气愤难忍。
  小健说,其实他并不想告诉我这些事。也就是说,他想一直瞒着我。那么情况就会变成这样,小健在跟毛孩做完了爱之后,回到家乡他又得跟我进行性生活。对小健来说这实际上并没什么,做爱和过性生活在他心目中是泾渭分明的两件事。他一直这样想也一直这样认为。于是他觉得自己可以不告诉我这一切,就象他没告诉过毛孩我的存在一样。小健说,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他与爱情做爱与友情性交,他觉得这会使他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非常充实,他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也会随之共同进步决不会一手软一手硬。这实在是一个非常曼妙的理想国。
  但小健说,后来他发觉实际上他并做不到这一点。为什么呢?小健说,他在跟我过性生活时,他真得很投入,那种忘我的精神简直可以与面对敌人屠刀视死如归的烈士相媲美。自然,小健说,高投入就会有高产出,他从与我的性生活中得到的快感也是巨大的,小健甚至承认,这种快感并不亚于来自于与毛孩做爱的快感。所以,小健说,他感到一种负疚感,严重地说他有一种负罪感,他扪心自问,为什么在跟我过性生活时会那么快乐,快乐地简直不像话。小健本来有这样的打算,他打算在跟我过性生活时要将欲望压低到最小限度,也就是说他是抱着一种尽义务的心情来与我上床的,毕竟我们也已是多年的老朋友了,尽管他不爱我,可我们中国人不是常说嘛,“买卖不成仁义在呀”,用上床来互通声息作为联系手段,他想不会也不应该遭到别人指责。但他还是失败了。因为小健有负罪感。但令我感兴趣的关键一点是:小健到底感到对不起谁?难道他觉得他对不起我吗?如果是这样地话我会原谅他,并让我们的生活从头开始。这说明那时候我还心存幻想,我对自己说,小健认识毛孩只有半年而我们认识已经很多年了,我实实在在地应该在他的心中有些位置吧?难道他会忍心失去我?
  事实证明小健远比我想象地要刚毅果断地多。
  小健说,他与我做完爱后,想到自己刚才那种忘我的投入,他感到羞耻和悔恨。他说他好象看到了毛孩。看到了毛孩黯绿色或是灰褐色的眼睛,他的屁股上总有两块消褪不去的红色印记,头发是卷曲的,左褪受过撞伤所以爱抽筋。总之小健总结道,毛孩是一个多么纯洁而无瑕的孩子,心地明静清朗,就象晴空如洗的蓝天。并且小健强调,毛孩是绝对不会跟别人做爱的,除了小健,他连性生活都不会跟别人过。因此小健感自己辜负了毛孩,如果毛孩当时在场地话小健就要非常哆地很娘娘腔地扎进毛孩的怀抱然后说:我对不起你呀!接着夫妻二人抱头痛哭相看泪眼并最终前嫌尽释重归于好继续过他们胶琴鼓瑟举案齐眉的幸福日子。
  可我呢?一时间我说不清楚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于是我变得平心静气起来,跟小健在一起我从来没这么冷静过。我把这么多年的许多事情翻来复去想了一回,确切地说想了好几回。后来我猛然发现,我发现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过着一种毫无意义的生活。毫无意义的生活比毫无目标的生活更可怕。毫无目标的人往往都聪明地紧,他们知道这世界没有什么事是值得费劲去思量去努力的,什么都是空荡荡的,于是他们不做任何事。他们是水,日子是油,水从油面上滑着,来等于没来,去等于没去,存在等于没存在。可他们本人是清楚的。但我不是。我总觉得,觉得我要做很多事,并且事实上我一直在不停地做事,费尽心机不择手段,我还很天真地以为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觉得我是自己的主人,我不随波逐流,我的日子结结实实地充满了盎然生机。所以我瞧不起那些没有目标的人,自以为我要比他们强。强得多。
  原来,全错了。我的过去什么都不是。
  我一直在过着一种毫无意义的生活。我是一个毫无意义的人。
                            
                               
  于是我跟小健说,我要跟他一刀两段。确切地说,我要与我从前的自己一刀两段。小健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着我,突然冒出了一句英文:
  他说: ARE YOU SURE ? 
  你肯定吗?
  我肯定吗?我肯定什么?肯定要与小健断绝一切关系?我发誓从今往后我说得每句话都不再是戏言。还肯定什么?肯定我会对自己的举动不会后悔不会出尔反尔?但我可以后悔吗?后悔只是一些少数人的特权,很显然,我没有这样的资格。
  我对小健说,走吧,还呆在这儿干什么?小健用一种不能相信自己听力的表情看着我,他似笑非笑地说:撵我走呀?那我就走了。从床到门口只有三步的距离,可我感到小健足足走了一年。他每一步都踏在我的胸口上,我看见从我心脏里迸出的鲜血流了一地。你知道,在某些时候,从你的心里会开出很大很的的花来,“蓬”地开放,撕裂你的胸口。
  可很美。美得惊人。
  那天小健穿着LEVIS的黑色仔裤黑色的高腰军靴黑色的GUESS套头衫黑色的厚外套黑色的围巾黑色的眼睛黑色的眉毛黑色的嘴唇他向我挥手手心是黑色的,可手背是白色的。
  而且,他没戴我送给他的手表。
 
14
 
  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中国人无论男女老少都喜爱做媒。我的侄子,也就是我哥哥的儿子,今年只有五岁半,最近他正在热心地给他妈妈找对象,也就是再给他自己找个新爸爸,因为他目前这个爸爸,也就是我的哥哥无比吝啬没能答应他买电动玩具的合理要求,这使他很不愤,我们知道一个人在不愤或者处于逆境时往往会激出他无限的潜能,所以孟子老同志曾说要想造就一个人就得先折磨他的身体再摧残他的灵魂,于是他以后就会大有出息了这样一套受虐狂理论,从这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儒家的大师们不仅自己是受虐狂,而且还要把全中国的老百姓,尤其是要把识文断字的我们称之为知识分子的那部分人变成受虐狂,并且他们卑鄙地成功了,到了现在你几乎找不出不是受虐狂的人啦,大家都习惯了飞来的天灾或者人祸,挨了一个大耳光比吃了蜜还甜,一致反应说这样心里就有底了就踏实了,反过来要是真给了你一罐蜜你倒开始战战惊惊了,我们本能地警觉,这里边有“猫腻“。……话说我侄子买电动玩具受挫之后,心情变得很愤怒,于是他血液里中华民族流传已久的做媒基因逞势冒出了头,就象春天的蛇一样不可遏制地蠢蠢欲动起来。后来经过他深思熟虑广泛调查之后,他认为他的幼稚园里的小朋友王二丫的爸爸就是一个很好的人选,尽管人长得寒碜了点可架不住有钱呀,有钱就可以给他买电动玩具了,所以说,他妈妈也就是我嫂子要是本着“择良木而栖”的原则改嫁给王二丫她爸的话实在是非常非常好的一件事。最后他挨了他爸爸的两耳光,于是他绝口不提给他妈找对象的事了,但从此又开始忙碌着要给他爸爸寻觅一个新老婆,并且按照地是母大虫孙二娘的标准。
  五岁的孩子尚且如此,由此你可以想见到一个比五岁大五倍至十倍的人,他(她)的做媒之心该有多么强烈。从我一踏进单位的那天起,就不断地有人要为我介绍对象,比如以前坐我对面桌子的五十多岁的女办事员老方(她无私为人做媒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每个星期都会向我推荐一名谁谁家的黄花闺女,毫无例外地她们都色艺俱佳,假如被人贩子拐卖到香港去的话可以包揽香港小姐的前三名。她自己声称她手里有大把大把的姑娘---这语气听上去有点象妈咪的口吻,就好象压在她舌头底下的一口痰,随时都有可能“叭”地一下子弹出来,黏乎乎地粘在你身上。
  我们都知道做媒的含义就是让两个人,到目前还是指一男一女,合法地在一起困觉。这一点很重要,否则地话就成了拉皮条,尽管这二者在本质上非常地相象,最终的地点都是床上,或者跟床类似的地方,这得看具体情况具体地分析。我很喜欢拉皮条这个职业,我想喜欢的不只我一个人,他们让两个素昧平生的男女不合法地躺在一张床上,你不得不承认这是一项极具创造性的工作。有一回我在北京硬石餐厅门前走就有一位四十多岁的女群众拦住我问我要不要小姐,我腆着脸皮跟她说,不要小姐要先生行不行。她大义凛然地瞪了我一眼,满脸浩然正气地斥责我道:流氓!然后非常敏捷地一窜跑了。从这一点就可以纠正我们以往对拉皮条的偏见,实际上他们非常纯洁,还有一种孩子气的纯真,并且嫉恶如仇。
  所以我喜欢拉皮条的而不喜欢做媒的。拉皮条是公平协商两相情愿,而做媒总带着一种强买强卖的味道。比如老方每次给我介绍对象时总是一派胸有成竹的昂然表情,象座山一样耸立在我面前,我只能仰望才能看见她那张咧到脑门的大嘴,然后她说,这个姑娘你要是不见见地话真是个莫大的损失。说完就蹬蹬地跑回自己的桌前坐下,非常严肃地看着我。并且一句话也不说。这使我很难过。因为我必须得对她说“NO”,但这样她的心血就会白流,如果流干了地话也不可能被追封为烈士。这很不幸,可我又毫无办法。我也不能说我是个同性恋我对您的姑娘不感兴趣,或者说要不您老给我介绍个漂亮小伙子怎么样。我敢打赌,她听了以后肯定后会不顾一切地从窗子里跳出去,要知道我们的办公室是在二十二楼,因此这样极容易造成离奇命案。但我这并不是我所希望的。
  一般来说我拒绝老方或者其他人,比如老李老乔老欧阳什么的,用地都是下面两条理由。
  一、事业为重。先立业后成家。这条理由比较崇高,人们在啧啧称赞外会更加迫切地想把个姑娘塞给你,因为象你这样勤劳肯干前途光明的年轻才俊,姑娘不嫁你嫁谁?
  二、我年龄还小,无论生理还是心理方面都不够成熟,因此不急着找对象。但是随着时光的穿梭这一条理由就很难站地住脚。人家会说,二十四五的人啦还年纪小,想当年我结婚时还不到二十呢,然后非常色情地缅怀一番。但最终是结论是:你认为自己年纪小而不结婚是行不通的。
  但无论怎么说我都没有起过要与某位女士并结连理的念头,因为那时我和跟小健在一起,这一点相当重要。说实在地我不大在乎别人怎么说及怎么看我,尽管在中国别人怎么看怎么说对一个人相当重要,可对我,无论怎么重要都不可能比小健更重要。如果在小健、事业、父母这三者之中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小健,事业是很重要,可我想我没有小健我做事就没有意义,做得再好有什么用,做事总是有目的的,而小健就是我做事的目的和动力。至于父母,不错,也很重要,可你知道,除了在小健面前,在别人眼里我总是一个狼心狗肺的人,同样在我父母面前也不例外。你们可以尽情地谴责我,因为我就是这么坦白。有个民谣唱道: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我听了总是很感动,因为深有感触,有了小健后,我的确什么人也忘记了。
  但是我说过,我已经跟小健一刀两段了。你们无法想象我当时的痛苦,我自己只知道当某一天我发觉我竟然还活着,并且毫发无损地站在大街上时惊奇了好半天。我本来了为我已经死了至少好几次了,谁知竟没有,我只好继续苟延残喘地活下去下去。同时我想我该换一种生活方式了。这就是,我是不是该象大部分人一样地活着,具体说就是找一个女的,且不论她的姿色如何,但对我来说都差不多。然后到登记处领一张大红证件,就此我跟她可以明正言顺地困觉了,也就是想尽办法将我的那玩意儿与她的那玩意儿凑在一块进行摩擦生电的运动,不仅运动的人感到快乐,连促使他们运动的媒人都感到快乐,因为自己会很有成就感,也许他(她)自己很久都没有令人满意的性生活了,但能够让别人开始进行性生活好象就能从中得到补偿,宛如在精神上性交了一回,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做媒也是一种意淫过程,就象听新婚夫妇的墙根一样,都是属于中国人一项独有的快乐,简直可以申请专利。
 
  老方听到我终于要找女朋友的消息后心情很是激动。我想她当年要嫁人时的那种激动也不过如此。她紧紧地攥住我的手,要是她再年轻三十岁的话,让别人看见是断然要起误会的。她深情地对我说:小张,你终于成熟了。从这你也可以看出,在别人眼里,评价一个男人是不是成熟,他肯不肯跟一个女人合法地困觉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我痛下了决心,我要跟女人困觉,我要天天跟女人困觉,花样翻新不休不止地困觉,于是我就成熟了。我想这不仅仅是说的生理方面,说我有个又粗又硬黑乌麻糟的成熟鸡巴,也许还有很多其他深刻含义,可我一时还参悟不透。这也是一种哲学。我认为。
  于是我就开始一次次昏头转向马不停蹄地约会,见了一个又一个的姑娘,你知道我对女人一向缺乏鉴别能力,我很难分清港姐和清洁女工哪一个更水灵些,因此我总是举棋不定,表现在行动上就是我一直地在挑三捡四,最后连老方这种为了做媒可以上刀山下油锅全心全意不计个人得失的老同志都开始生起气来,她恨不得将我们直接领到公证处,然后给我们发一张大红派司,喜气洋洋地塞进我手里,并且敦促我们回家不要忘了干一场以庆祝这美好的时刻。
  后来见到孙小梅时,我懒惰地想,就是她吧。
  我想我之所以在众艳群芳之中选择了孙小梅大概是因为她长着一个男孩子似的身材,这即是说,她的乳房很小,屁股也不大,于是我就跟孙小梅谈起了朋友。后来我发现,除了她长得不象个女孩子外,别的跟其他女子毫无二致。在这里我必须声明,我对女性毫无歧视,并不因我是男同性恋者所以就重男轻女,我尊重妇女,在与女士一块走路时决不会忘记帮她们拉开门,我愿意与善良女性保持深挚的友谊,可这种关系一旦超越了友谊界限后我就变得无法容忍起来。
  和大多数年轻女孩子一样,孙小梅也有一种近乎愚蠢的天真,脸上总有一种明知道自己不漂亮但又不甘示弱的漠然和近乎圣洁的表情。但要是真有一个男人要跟她谈恋爱,或者说,明摆了要娶她后,她就立刻象融化了的雪糕,又甜又腻地丢不开手,仿佛没想到这世上会有男人来娶她似的,因此兴奋地忘了从前的矜持和抑郁寡欢,含义不明的微笑彻头彻尾地挂在脸上,藏都藏不住。第一次单独约会时她就开始哆声哆气跟我说起话来,你知道一般女人在跟男朋友讲话时舌头都有些大,也许是接吻过多引起了舌头水肿,所以说话含混不清。但我还从来没跟孙小梅有什么肉休接触她怎么就舌头水肿了呢,因此我非常费解,想来想去想不明白,你知道一件事怎么也想不明白是非常令人心烦意乱的,于是我只好黑着脸坐着,听孙小梅大讲“人家怎么怎么着……所以人家就怎么怎么着……后来人家只好怎么怎么着……”,每听她讲一个“人家”我的脑袋就象在武术馆陪练时被人揍了一下,最终我象失控的机器人一样晃起了头,浑身也哆嗦起来。孙小梅很关切地问我怎么了,她的一只手按在我的背上,非常有意义地摸索着,我有一种被非礼的感觉,所以非常气愤,可又没什么办法,因为这是一场叫做“跟女人谈恋爱”的游戏,而被人用手摸一把也是游戏的一部分,我无法反抗,只好听天由命逆来顺受。
  后来我觉得我的背无比刺痒起来,我终于如释重负地结束了约会,回家以后我对着镜子看到背上起了一大片红色的小疙瘩,医生说我得了荨麻疹。我长久地对着镜子看着那片红色小疙瘩,不由地悲从心起,这使我无法自拔地想起小健来,如果小健在我身边的话我就不会生上这种叫荨麻疹的鬼玩意,那我就非常幸福,可现在我不是非常幸福,准确说我非常不幸福,这样我就不可能不想小健,但我这样子地不停想小健就会使自己更加地不幸福,愈感到不幸福我就要愈想小健,这样后来就造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可我又摆脱不了。等到下次与孙小梅约会时我就要求她不要摸我的背,因为我会得一种叫荨麻疹的病,这使我痛苦。小梅是个好姑娘,她不希望我痛苦,于是她不再摸我的背,而是将手放在了我的大腿上。我很盼望我的大腿也非常及时地得上了荨麻疹,甚至抽了筋也行,谁知竟没有,我又是一个不忍心欺骗别人的人,我只好听任孙小梅摸我的大腿,因此我的大腿绷得很硬,这使孙小梅心花怒放,她很软骨头地将身体瘫倒过来,装出一副窃窃私语的亲昵样子对我说,你的大腿真性感。她的称赞使我心惊胆颤,除了小健我不希望世上任何人称赞我性感,但小健从没称赞过我性感,这使我非常失望;孙小梅却称赞我性感,我感到很害怕。就象你称赞一只羊长得很富态时你心里能有什么善良想法吗?
  我已说过我开始与孙小梅谈起恋爱来。这并不是我自己个人的事,而是跟很多人都有关系,可以说牵扯到一大批人,朋友,同事,领导,亲戚,等等,他们比我本人更热心,因而也更关注这件事。也正是这种关注或者说叫关心才使我不致于忘记,我目前正跟一个叫孙小梅的女人谈恋爱,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而且非常有意义。你知道我的记性一向不好,如果不提醒我的话我就会忘记很多事。
  我父母见过孙小梅,对她的扁平胸膛和狭小屁股颇有微词,他们说这样她生孩子也许会有些困难,这点是非常关键的。他们的眼光的确长远。但他们接着又说,虽然如此她毕竟是个女人,也就是说尽管她生孩子可能有些困难,但她能生,因为她是女的,于是他们也就释然了。你知道他们一向都不是善长挑剔别人的人,以前处在穷日子时被别人挑剔惯了,生活好了之后也积习难改,说话自觉不自觉总带有一种对不起人的满怀歉意的语气。他们支持孙小梅成为我们家庭的新一员。孙小梅很感动,当即就喊起妈和爸来,这使我父亲和母亲更坚定了他们的信念。总之当时的气氛是很感人的,活生生地给我上了一堂教育课。我象别的谈恋爱的男人一样拜访我的老丈人一家,要对着一对素昧平生而且絮絮叨叨的老头老太嘘寒问暖而且还不能表现地过头以防止被人识破是在假装那真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毫无疑问也是一件非常羞耻的事。对着孙小梅的那一班所谓小姐妹的叽叽喳喳的含义深刻又模糊的聒噪笑声我恨不得大大的耳光子煽过去。事实上我想煽任何人的耳光,尤其想煽自己的耳光。想煽别人的耳光比较困难,因为他们说我们这儿毕竟还是个法制社会,而之所以叫法制社会就是不能让我随便地煽别人的耳光,即使随便摸别人的脸都不行。但你要是想煽自己的耳光就容易多了,只要你有一把力气并能辨别得出哪里是手哪里是脸就行。
  于是我就煽了自己的耳光。煽耳光需要有很高的技巧,首先你要感觉到火辣辣的痛,这是煽耳光的首要意义;但同时你又不能将你的脸颊煽得变形或者印上了指印,这样你就很难对别人解释地清楚。而我的经验是,你宁可做万恶不赦的事也别做解释不清的事,比如你身为一个男人却爱上了一个男人,这件事就怎么也解释不清楚,所以在别人眼里就很可恨,比恨你去嫖妓女还可恨,因为嫖妓女是一件简单明了的事,三言两语就说得清楚,所以大家都会理解你体谅你,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到最后我练就了一手掴自己耳光的好功夫。既不会留下任何掌印,又能把我自己煽得涕泗交流。偶尔会有鼻血流下来,很红,红得又有点发黑, 就象我与孙小梅订婚时墙上贴的“喜”字,因为过于笔酣墨饱,于是就有墨汁流了下来,那个“喜”字就成了又红又黑的一团。订婚就意味着我周围的所有人都承认了我与孙小梅的婚姻关系,等拿到结婚证书时就意味着国家也承认了我们的婚姻关系。你知道,同一件事,被人承认和不被人承认是很不一样的,我也用不着再向你举出什么例子来。
  孙小梅订婚之后开始理所当然地盘踞在我的住处,长时间地不离开,我没法开口请她离开,因为我知道这是她的权利,虽然现在还不受法律保护,可受群众保护,而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我无法与群众对抗。孙小梅买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来装饰我的----用她是话则是我们的---房间,甚至还买了一大束非常土气非常恶心的绢花插在花瓶里,自已觉得美地不行。我眼睁睁地看着我为小健装饰的房间被一点点地破坏无余,我有一种想把她一鼓作气撵到大街上的冲动。当然这只是想想而已。后来有一天晚上孙小梅非常有预谋地没走,并声明我睡沙发她睡床,我差点感动地要为她立块贞节牌坊。后来她洗了个热水澡,大约洗得很舒服,舒服地忘记了穿衣服就光赤条条地跑了出来,并且还一溜小跑地跑到了我睡的沙发上去。我已经说过,孙小梅有个非常坦荡无垠的胸膛和一个狭小的屁股,总之,她有个青春期少男的身材。所以最初一刹那我想起了小健,并且在恍惚之中我喊了小健的名字。孙小梅说:小剪?你说我是小剪?我是小剪子。我们女人全是剪子,专剪你们男人的这个……于是孙小梅肆无忌惮地将手伸进了我的裤子里,非常不处女地抓住了我的家伙,后来我们就干上了。
  可我想小健。我真得想小健。我后悔对他说一刀两段。我不管他爱不爱我,可我爱他。我不要求他跟我上床,我只要他在我身边,在我目所能及的范围中,看着他。可现在我在跟一个叫孙小梅的女人性交,她骑在我身上,上上下下地动作不停,我看不清她的脸,她离我很似乎遥远,可我能感觉到她的喘息声象一根铁丝穿过我的脑袋,然后我流出了白色的脑桨。就象我梦魇里的那张巨大的怔忡不安的脸,凛凛地发着青光,向我挤压过来,可我动不了。
  后来孙小梅流出了眼泪。通常情况下女人都要流几滴眼泪。但我还是不明白她到底为了什么流眼泪。如果是因为失去了处女之身的话我倒觉得大可以省省,处女只是一种生理现象,并不代表任何意义,并且它也不是什么纯洁的代名词。我想我倒该哭一场,因为我觉得自己很污秽,这种污秽我永远都无法摆脱地掉。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就要跟这个叫孙小梅的女人同床共枕,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生殖器间的接触,然后在不远的将来,生产出一个孩子来。这就是生活,幸福的生活。大多数男人所过的生活,就因为如此,别的男人也被要求过这样的生活,这就是人世间的道理,它不分青红皂白地缠绕在每个人的脖子上,威胁着你,不听从它的话它就会随时要掉你的命。
 
15
 
  日子过得很快,就象一个小疯孩光着脚丫披头散发地从田野上跑过,得得得,马不停蹄脚不沾地,拉都拉不住。我们大家都知道跟一个小疯孩是没什么话可说也没什么道理好讲的,而过日子同样如此,我们无法同日子较真,是日子在过我们,而不是我们在过日子。所以当我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我就变得安于现状起来。那我的现状是怎样的呢?我想我就有必要做一番阐述。
  我在这之前我曾说过我跟一个叫孙小梅的女人订了婚,并且跟她上了床,也就是说我跟她在身体上有了你来我往互通有无的外交关系,而我们知道外交关系一般都是很严肃的,半点也马虎不得,否则就会闹国际纠纷。所以我与孙小梅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非常严肃、正式的关系,大家本着和平共处共同进步的美好想法凑在了一起,也许还要凑很多年,我认为它可能比我的实际寿命还要长,因为这是一种印象,而印象在我死了以后会仍然存在于某些人的头脑中,比如我儿子,假如孙小梅能在不违反计划生育国策的大前提下会给我生个儿子的话,可以说这是一种渊源流长的关系,并非只跟我个人或孙小梅有关,因此我得重视它,不能对它掉以轻心。  
  这件事有几个方面是颇耐人寻味的,我们可以将它列举出来加以分析,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包含了绝大多数事物的本质,正常性与荒诞性共加一身的原始本质。
  第一点,我是男性。因此正常情况下我应与女性结合。这种结合在某些情况下是权利某些情况下的义务,这很难说,对每个男性都是如此。
  第二点,孙小梅是女性。因此她应与男性结合。这种结合在某些情况下是权利某些情况下是义务,这很难说,对每个女性都是如此。
  第三点,我是男性,但我不爱女性,这是一种特殊性,但你不能因为它特殊而不承认它的存在。于是事实之三为,我是名男同恋者,因此我不能与女性结合,这点相对于我的特殊性来说却是正常的。这是一种正常性。  
  第四点,孙小梅是女性,同时她又不是女同性恋者,因此她与男性结合是一种正常性,但具体到这个男性也就是我身上,是一名男同性恋者,因此她与这名男性的结合是一种特殊性。
  第五点,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社会(这是个很抽象又很具体的说法到底指谁只能依据具体情况而订)无视这件事正常性与特殊性荣加一体的铁定事实,只承认它的正常性而居心叵测地忽略了特殊性的存在,也就是说,社会要求我与孙小梅结合,因此这件事具有荒诞性。
  于是我只能说我与孙小梅的关系是一种荒诞的关系,无论它是怎样的严肃正式乃至于神圣,都不能因此否认它是一种荒诞的关系。而荒诞到目前为止,在社会公认的字典里边,它是一个具有贬意的词语,它意味着混乱、滑稽、可笑,等等。于是结论是:我,一个男同性恋者与非同性恋者孙小梅女士结合是非常滑稽非常可笑和非常荒诞的。
  但我们知道,在我们这个社会里荒诞的事情不只这一件。否则地话我们就可以宣布我们的社会是一个大同社会,具体地情形我想那可能与共产主义社会类似,但很遗憾我们现在还不是,我们还是一个初级阶段的社会,因此有荒诞的事存在不足为奇,而且在某段时间内,比如多少多少年之内,荒诞的事会一如既往地或者继往开来地保持不变。
  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好对我与孙小梅的这种荒诞关系保持缄默,并在实际行动上接受了这种荒诞。具体到细节是这样的,我与孙小梅象每个谈恋爱的男女一样经常地约会,比如看电影,再高雅些如一块去听交响乐会,在惊涛骇浪之后感激地将双手拍地山响。定期地到对方父母家里做探亲表演,一般来说单周的周末我到孙小梅的家里,双周的周末孙小梅到我父母家里,干巴巴地坐着,脸上涂着非常心满意足的微笑。我在此之前已说过,这是一场叫做“与女人谈恋爱的游戏”,而这些都是游戏中的一部分,少了任何一个环节都不成。
  顺理成章地我与孙小梅终于过渡到了要男婚女嫁的阶段。这就是说我们将要到公证处领取一张包着塑料薄膜无论印刷还是纸张都不够精美的红色派司。而有了这张纸以后我与孙小梅就可以明正言顺地性交了,即使跑到公园里干事被联防人员逮着了也不怕,因为“我们从此以后就受法律保护了”,这一点很重要。
  我已经渐渐习惯了这一切。我甚至认为这一切并没有我以前所想象地那么坏。我对自己说生活本来的面目就是让有些人暴富让有些人骤穷让有些人随心所欲让有些人身不由已情非所愿地活着。我虽然属于最后者,但这也只是一个运气的问题,说不定到了以后,比如下一辈子,或者下下一辈子就能转过运来,那也难说得很。总之我已经非常非常的本份,本份到麻木的地步,我忽然发现一切对我来说都无所谓了,什么事业或者前途,对我来说好象是多年以前的依稀听过的一个笑话,虽然隐隐的有个影儿,可又不真切,只有模模糊糊的笑容,却忽然地掉出泪来。……而我已说过,日子过得飞快,我想依照这个速度过下去地话用不了多长时候我就到了下一辈子,那时我可能就会走运,这真叫人激动万分并且望眼欲穿。秋天来了,我觉得这个城市的秋天比任何地方的秋天更象秋天,这只是一转眼的事,而叶子已经落了一地,斩钉截铁无情无义,跟两条腿的人没什么分别。没完没了地下雨,本来下雨只是老天爷的副业,现在却成了它的本行。然而所有这一切都打不消孙小梅的好心情,也压不倒她那意气丰发的好兴致。再过几天我们就要到某部门登记去了,用孙小梅的话说,这是一件值得庆祝而且高兴的事,于是她就高兴地一天到晚咧着嘴,到最后连我的父母朋友和同事都受了感染,一个个地咧起嘴来,浑不顾他们牙齿东倒西歪异常丑陋的这个事实,最恐怖的是终于有一天我也情不自禁地咧开了嘴,并且出于惯性的作用,久久地不能合拢。
  我能够想象到我未来的生活是怎样的。我将成为一个女人的丈夫,确切说我将成为孙小梅的丈夫,于是我们就得住在同一间房子里,并且睡着同一张床,我必须习惯她无时无刻不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影子,还得很有耐心地听她对国际局势及国内形势滔滔不绝的指点与分析,因为孙小梅是个很有水平的女人,而且她的水平有一路上涨的趋势。而且我要与孙小梅性交,这是我的一项重要责任,而责任是不管你喜欢或者不喜欢都得履行的。所以我必须想方设法地将我的阴茎挺起来,然后插进孙小梅的身体,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当采用传统性交方式,即俗称的“传教士”体位时我常常会阳萎,也就是我常常不能完成我的职责。但我们采取后进位时,也就是我将身体贴到孙小梅那坚硬而又瘦小的屁股上时情况就会好得多,即我阳萎的概率大大降低,这当然是件非常好的事情,对孙小梅来说尤其如此。所以我们最常用的姿式就是后进式,虽然我们当时还没有领取证书,但这也不妨碍我们性交,我说过我们的关系是受群众保护和监督的,因此我们的性交也是半公开和半合法的。对此这些人们都很理解,他们都是些善良的人,对于关系笃定的一男一女的性关系总是持默认态度。
  这就是我所设想的我未来的生活。但最终,我不知是该遗憾还是该不遗憾,这种生活没有实现。
 
16
 
  那天我从单位出来已是晚上,还在下雨,过了这个晚上,也就是到了明天早晨我就要跟一个叫孙小梅的女人去领取结婚证书。这件事很重大,而且意义非同寻常。我在雨里走,没有撑伞。如果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在雨里走来走去,那将是件浪漫的,带着一点蓝色忧郁的美好风景。就象小健。从前他总爱在细雨蒙蒙的天里走。头发是湿的。有很多晶莹透亮的小水珠。趟过积着水的坑,赭褐色的靴子上有一块一块的水印。就象雨里的一棵树,长出了很多叶子。手在舞。脚步轻盈地跳着。空气里散发着一种柔和的带着栀子花清香的背景音乐。……。可那只是过去的一种错觉。现在象我这样年龄和模样的人,如果还象那样子地在雨里走,只能被人称之为傻逼。而且说地一点也没错。
  于是那天我非常傻逼地,昂头挺胸地回到了我的住处。孙小梅没有去,因为按照她的说法,明天我们就要结婚了所以近两天就不要再见面了。这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理论,但更为奇怪的是好象每个女人都这么说,而且也没人提出疑义。
  我在路灯的照耀下跌跌撞撞地来到楼下。这时,我看见小健撑着一把黑伞站在楼道前面。
  
  事实情况是我不可能“看见”小健。因为路灯昏暗,又被雨水淋得萎靡不振,迷离的光线哆哆嗦嗦地象得了伤害。小健又撑着一把黑色的大伞,阴影遮在他的脸上,只是黑糊糊的一团。可我一下子就知道那个人是小健。并且我的确看见了小健的脸,清晰地一览无余。我看见他变得很瘦,那种形销骨立的瘦,风吹吹就倒了,即使在黑暗中我也能历历在目。
  我很难用文字来表达那次重逢时我的感受如何,因为在某些方面,文字相对于图像来说,总有一种力不从心而且费力不讨好的感觉。我想这也许与我文字的拙劣有关,但我暂时还无法有重大突破。于是我建议你去回顾一下《魂断蓝桥》《乱世佳人》《滚滚红尘》等经典和非经典的一些电影,只要把它们里边的主人公换成小健与我,然后展开你无穷的想象力,你就会对我在隔了那么长一段时间后猝然不及地见到小健后的那种心情有一种非常直观的了解。电影就是有这么一种好处,它差不多把每一种人类感情都格式化了,镜头与现实的场面永远是一对一的关系,到最后你闹不清是生活象电影还是电影象生活。
  
  小健对我说:你不能与那个叫孙小梅的女人结婚。
  
  要弄清楚这件事我们必须得再回过头来,进入到回忆的空间中去。这是件很繁琐而且累人的事,但我们毫无办法。事情是这样的。我们都知道小健很爱毛孩,因为毛孩是个非常性感的男孩子。当时的情况是小健认为自己与毛孩是天生的一对,从他们那天第一次偶然邂逅起小健就蚀志不渝地这样认为。后来他们相爱了。这就是说,并不是小健在单相思一头热,而是男有情男有意,你来我往你追我打,最后他们就一直追到了床上。 偶尔会有一个非常善良朴实的老男性送给他们一把无比可爱的芹菜。这些都是基本事实。小健说,从他与毛孩同居的第一天起,他就告诉自己,这辈子他就要跟毛孩一起过了,同时小健说,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一直认为毛孩也有同样的想法。这点很奇怪,小健说,事实上毛孩是个沉默寡言的人,除了在做爱时会情难自禁地咧开嘴巴呻吟之外,他基本上很少说话。但小健说,他确实听到过毛孩曾对他说过要爱他天长地久或者地久天长的话,这一点小健认为不容置疑。但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处在一个秩序井然的社会,这个社会每天都要发生数以亿计难以计算的事实,因此,只有事实是不够的,关键一点是你得有证据,证据是一种比事实更重要的东西,它可以是事实也可以不是事实,你是否能将一种非事实变为证据,全看你的本事如何。所以小健仅仅能提供毛孩曾对他说过,或者曾对他许下过的誓言,的这个事实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不能作为一个证据来用。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小健认为毛孩曾对他许诺过的今生今世相互厮守的这种看法不能成立,也就是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公义上,其有效力和约束力都是,零 。
  事情是在这里发生了转折,小健怅惘地追忆道。
  时间是在小健与毛孩临近毕业的前夕。有一天晚上,小健与毛孩做爱完毕,二人长吁短叹地卧倒在床,等待着汗水慢慢地挥发。小健说,那是个初夏的傍晚,透过狭小的玻璃窗可以看见外面的天空里布满了玫瑰色的火烧云,它们象一些从未知的星际中来的宇宙战士,浩浩荡荡来势汹汹地席卷过来,并有冲破玻璃一头撞进来的趋势。小健非常专注地看着这一个景观。小健说,他当时忽然感到一种很危险的情愫。
  就在这时,小健说,毛孩慢条斯理地伸了一个懒腰,然后说,时间过得多快,马上就毕业了,也许以后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这句话就象一碧如洗的浩瀚晴空不可思议地忽然打了一个混浊的而威力又颇大的雷。于是一下子小健就被打蒙了。在这里我们还必须再说明交待一下与此有关的一些事实。大家都知道小健爱毛孩,他的这种无比专心无比敬业的爱情与中国古代任何一位贞女,比如孟姜女,或者王宝钏,都毫不逊色。小健说,他的打算是这样的,他与毛孩毕业以后,他们可以一块去某些地方闯天下,地点还有待于进一步研讨,但这个举动却是早已谋画良久。小健认为自己的想法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他强调,这不是一种非份之想。小健说,在一些春天的晚上他会禁不住浮想连翩,幻想着在今后的日子里他与毛孩共结连理比翼双飞,共同劳动勤劳致富,跟着全国人民一起奔小康。小健说,那一段时间他在读张爱玲的传记,他看到张爱玲与胡兰成的订婚书上写了这么一句话: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句话仿佛有着某种魔力,对着小健迎头一击,然后使小健感动地泪水滂沱,他主观地想,他也要与毛孩一起过一种“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生活。但我们都知道,胡兰成是个见谁爱谁的花痴型的酸臭文人,张爱玲这一辈子也命苦地紧,因此以他们这对老前辈做楷模无疑是非常不明智的。
  这些是小健自己内心的阐述和独白。但我们想知道的是,毛孩他想没想过要与小健白头偕老?他说没说过类似的表达这种情感的话?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话,我想不禁小健要痛不欲生,连我都要扼腕叹息了。
  让我们引用毛孩的话来继续讲述这件事情。毛孩对小健疑疑惑惑地说:我说过咱们要厮守终生的话吗?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毛孩对小健所说的“事实”是否真属“事实”表示了怀疑。但他随即又说:即使我以前真的说过这样的话,可也只是某时某刻的事,而现在一切都不同了,我们必须得面对现实了,而我们的现实就是你回你的地方,我从哪儿来然后到哪儿去,人生就是一场缘起缘散的梦,起落转合皆不是由人定。总之毛孩一口气说了很多,而且说得很有诗意,哲理性也很强。这在他是一件破天荒的事。他的意思就是,尽管小健所说的一切属于“事实”的范畴,但它仍不是证据,因为它不是证据所以就可以对其置之不理。接着他又充满深情地说,他的爸爸和妈妈,那是一对珠连壁合的模范夫妻,不仅严于律已而且身正是范,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毛孩的爸爸比别人的爸爸更爸爸,毛孩的妈妈比别人的妈妈更妈妈,他们俩人都对毛孩充满了殷殷期望,因此毛孩不能违背或者辜负了他们二老,而如果毛孩象这样一直跟小健搞同性恋地话就是最大地违背或者辜负了二老,因此这样是不行的。最终结论是,他与小健的关系应该到此为止,在他看来,是圆满地画上了一个句号。
  但小健却不这么认为,他认为一切才刚刚开始,怎么忽然之间就成了句号了呢?即使是句号的话,也不是文章末端的那个句号,而是一段结束另一段又要开始的那个句号。总之,小健固执地认为,这一切完不了。
  小健先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用百般柔肠来说服毛孩。他为毛孩描述了他们未来的生活会有多么幸福与美好。这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毛孩不应该放弃。小健说他当时非常地苦口婆心,循循善诱,并且在最后,小健说,他无法抑制地流出了眼泪。但这些在意志坚定的毛孩面前都是徙劳无益的。毛孩反来复去地对小健说,他必须对得起他父母,也就是说,他一定会守在他的爸爸妈妈身旁,而且肯定会结婚生孩子,为人夫为人父,他不能与小健去干离家出走的勾当,不管前景有多么辉煌或灿烂。
  并在最后,毛孩在话里话外有意无意地透露,实际上他从没有真正地爱过小健,确切说从没象小健爱他那样地去爱小健。其实小健并不是他所喜爱的那型男孩子,但他找不到更好的,如此而已。这句话将小健身体深处的那股疯狂劲头勾了起来,他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开始了一次歇斯底里的大爆炸。小健说,他把他苦心营造的那个小巢毁掉了。全毁了。
  而毛孩就站在一边,脸上挂着冷静的不动声色的微笑,你必须承认,这十足是一副阴险之极的表情,但是很有效果,这会使小健更加怒不可遏。毛孩说:摔吧。反正我们也用不着了。当然他说的一点也没错。后来毛孩就走了,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回到过小屋。小健对我说,当年的情形是这样的,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房子中央,就象站在一堆战斗过后的废墟上,但是没有青烟袅袅地升起来,无疑减弱了某种震撼人心的效果,这当然是很令人遗憾的。他与毛孩的狗一语不发地蹲在墙角,愁眉苦脸地望着小健。小健说那是一只黄色的大狗,体形笨拙,具有诗人的品格,个性比较忧郁。它长着两道向下垂的白眉毛,无论从哪个方向看,它的脸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表情,好象读了李清照填的词,从此深陷进去再也无力自拔了。后来那只狗就失踪了,小健说那条狗通人性,知道国虽没破但家已亡,所以就自己另寻生路去了。小健说想起来他就觉得很难过,觉得对不起那条狗。当时他就与那条大黄狗相互对视良久,到最后连他的狗也禁受不起小健那如苍茫秋水般的寂寞哀怨的眼眸,只好搭讪着站起来,甩着尾巴,摇摇晃晃地走出了门外。太阳也一狠心来个眼不见心不烦,一溜烟地就跑掉了。月光躲躲闪闪地,试探性地一点一点照进来,就象一种奴颜卑膝的软体动物,最后象滩水一样覆盖了整个房间。从玻璃窗望出去,远处有数点猩红色的灯光,它衬在一片漆黑的夜幕上面,象一些生动的骄傲自大的无耻的脸。而小健当时恨得就是这种无耻而妖冶的脸,于是他就猛地挥拳打了过去。接着“咣啷”一声响,那些早就蓄谋已久要闹分裂的玻璃们争先恐后地跳出来,纵身一跃就跳上了小健的胳膊,然后象水蛭一样附着在上面,再也不肯下来了。
  后来小健仍旧不动声色地去了学校,甚至去了图书馆。图书馆里一派雪亮雪亮的灯,在那么亮的灯光下人显得无比渺小,连影子都羞眉臊眼的缩成了一团。小健去期刊部借杂志,他向那位慈眉善目的女管理员伸过手去,这是在夏天,小健只穿着单薄的方格衬衣,他伸过手去,小健说他感到自己的动作很有力量,简直可以用“遒劲有力”来形容,同时他听到一种滴滴嗒嗒的声音,这使他想起他小时候经常在雨天里坐在门坎上静静看雨水落在光滑的青石板路上,溅起细小的白色水花,一坐就是一个下午,那时候,下雨就是寂寞的同义词,而如果寂寞能发出声音的话,那就是一种零零碎碎稀稀落落的嘀嗒声。可那个慈眉善目的管理员却变了脸色,她无声地张大了嘴巴,这时候小健说他感到从他的脚下忽然裂开了一道大缝,发出蓝色丝绒一样温暖光滑的光,象一张动物的皮毛。同时,小健说,他感到自己很优雅地,异常缓慢地,倒了下去。
  
  剩下的就简单多了,我们尽可以三言两语地交待完毕。
  小健说他倒了下去。如果是在电影上出现这一幕地话,那么下一个场景就该是主人公在医院里醒来,镜头对准了他那张憔悴浮肿的脸,然后他心神恍惚气息微弱地喃喃自语道:我这是在哪儿?很遗憾小健并没有干的这么精彩。小健说自始至终他保持着无比的清醒,他觉得当时他的脑袋就象一张刮刮作响的簇新白纸,上面还整整齐齐地印满了铅字,什么事都一清二楚明明白白,你想糊涂都犯难。旁边有几个热心肠的同学们跑了过来,然后小健在前呼后拥之下被送到了校医院。接待小健的是个三十多岁脸色黄腊腊的女大夫,小健在身心都在沽沽流血之余也没忘了注意到那女大夫的左耳根长了一颗绿豆大小的黑痦子。那女医生先是一副如临大敌的表情,后来又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因为小健只是受了皮伤,并没有割到动脉,小健看见她满脸惋惜,而且还不由自主地摇了两下头。
  小健说自从进了医院他才开始感觉到疼痛来,于是他在痛苦之余努力反醒,并且最终搞清楚,原来死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你不能用儿戏的态度去对待它,这是一场非常重大的仪式,礼节浩繁,必须按步就班,一丝不苟。象小健这样意气用事的做法是行不通的。于是小健说,就在那一刻他下定了决心,他绝对不会再这样莽撞地去死,确切说他再也不主动地英勇就义了,即使到了不得不死的那一天他也要慢慢地,非常体面得死。
  然后小健就匆匆忙忙地毕业了。毕业之前他还见过毛孩数次,处在同一个小学校里,除非你死了,或者被学校开除了,否则地话你很难不见面。但用小健的话来说就是事过境迁今非昔比,毛孩对他来说只是陌路,他是辗转在病榻之上才想明白了这个道理,等他想明白了时他觉得从今往后没有什么人可以能再伤害他了,他想他应该算是久经考验的一名战士了,因此坚强、柔韧,最关键的是开始没心没肺起来,这是不被人伤害的首要条件。
  总之,小健说,在那一刻他感觉自己成了一名哲人,头脑深刻、犀利,一针下去就能滋滋地往外冒血。等到这时候,小健也已经从那个民风淳厚的西北小城回来了,他回到了这座他从小就生长于斯的城市,每一条街道都能勾起他某段缠绵绯侧的往事,后来小健说,他想起了我。
  小健说,实际上他躺在医院的床上时就开始想起了我。他在嘴里念着我的名字,就象一道橙红色的光,“唰”地一下映亮了他苍白的脸。这道光照射在黑色的记忆时空里,就象在回忆的身体中央深深地掏了一个洞。小健在这个洞前逡巡徘徊探头探脑,于是从前的那些纷纭往事象某些活蹦乱跳的小昆虫一样从洞中纷纷出笼,钻进了小健此时正空空荡荡的胸膛和大脑,小健说,他开始了类似老牛反刍一样的缅怀运动。
  后来小健说,他听到了我将要结婚的消息。他说他在听到这个消息时的一刹,他的心象金鱼的尾巴一样非常有韵律地,优美地一甩,差点甩出了他的胸膛。小健说,在他心目中,他一直都以为我是个正直的人,而我作为一个男同性恋者还要跟个女人结婚,这无疑会抹杀我正直的人品,为了保持我在小健心目中正直的形象,小健说,他不得不丢开自己的面子卸下思想上的包袱,在一个淅淅沥沥的雨夜守侯在我的楼下,远远地看见我的黑影笨拙地渐渐走近并最终停在了他的面前,于是小健对我说:
  你不能与那个叫孙小梅的女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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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健说我不能与孙小梅结婚,我想这要是让孙小梅听见后非得跟小健拼命不可。我们坐在一派喜气洋洋的房间里(这都是孙小梅的功劳),确切地说我们坐在床上,身下是蓝地上洒满小白花的床单。小健说,他在那些自我反醒的日子里想到,实际上这个世界只有一个人全心全意毫无条件地对他好,当然这个人就是我。想起这一点他就心如刀割。他很想来找我,但是没有,他本来不想再来打扰我的生活,可他不能容忍我将要跟女人结婚的这样一种行为,在他看来这是一种堕落,但他又不忍心看着我堕落,虽然小健不是佛教徙,可是也知道佛祖以身饲虎割肉喂鹰的故事,于是小健就怀着一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悲壮想法,用自己的身体来拯救我那堕落的灵魂来了。
  小健非常严肃地对我说:不如我们从头开始。
  《春光乍泄》里何宝荣经常这样对黎耀辉说,不如我们从头开始,黎耀辉说这句话很有杀伤力。我不知道小健是不是看了这片子受了启发。但我承认一点,他的这句话对我来说杀伤力同样很大,杀得我几乎可算是遍体鳞伤体无完肤。
  从、头、开、始。
  这四个字就象是一种强烈的超电波从我左耳朵钻进去然后从我的右耳朵出来,所到之处都发出了蓝莹莹的火花。
  但是从头开始究竟是什么意思?
  开始的是友情,还是爱情?是性交,还是做爱?
  我必须说我的心里充满了种种的疑虑,可在那时我无法提出来,因为这是大煞风景的一件事,所以我保持了温柔的沉默。然后,我开始亲吻小健的嘴唇,解开了小健的衣服,尽管我们就坐在床上,我们还是进一步地上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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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孙小梅说我不能与她结婚。原因有很多,多得无法说清楚,所以用不着解释,只需告诉她一个事实就足矣。我向她提出了两条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意见一,所有为结婚而买的,比如,电视机冰箱空调音响一张床一对沙发两个水晶花瓶三幅假冒伪劣的世界名画,等等,另外,我还可以在金钱上赔偿她,以弥补她的损失,如果她有的话。
  第二,在对外界宣布时,她可以说是她甩掉了我,换句话说,她主动地瞧我不上了,这对一个人的面子似乎会有帮助。
  孙小梅女士不出所料地勃然大怒起来。在她的话语中,我开始时不是个人,渐渐到了最后连东西也算不上了,一时间到底该怎样准确地称谓我自己倒成了颇为犯难的一件事。那么我就该算是人与东西之间的某个玩意了,无疑是种低等的生物。那么既然作为一种低等的生物我就该三缄其口,无论孙小梅说什么。这个过程比较长,因为孙小梅说的很多,时间也不短,而且也不是一下子就说完了,而是一次次地没完没了,后来不仅她自己说,她的家人也凑进来插一腿,然后我的父母也耐不住寂寞地杀过来想要施展施展自己的口才。那一段时间毫无疑问是我的耳朵一生中最为黑暗的日子,长夜难明,见不到曙光。
  但我们都知道: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答案是:不远了,近着哩!
  孙小梅把我房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搜刮跑了,恨不得连墙纸都要揭下来带走。走地时候尽管她很气愤,可还是没忘了告诉我一声:我不是人。我也不是个东西。最后还顺手牵羊地大力抚摸了我的脸颊一下,作为我们相交一场的纪念。
  这件事当然并不如我写得那样简单,好象几句话就过去了,可我也不想再多说。就象大地震过去以后还会有微弱的地震要来,这件事的余波如果要写的话也要耗费掉不少唇舌,但我已经很累了……总之,我与孙小梅女士的关系到此就算是完全结束了。
  后来小健就搬进了我那已经显得无比空旷的家。
  我们就算是,从头开始了。
  小健从学校毕业回来后,被分配到一所郊区中学教书,小健谦虚地认为自己不能担当起培育祖国花骨朵的重任,所以知难而退,他连去报到都没去。也就是说,从学校一毕业后,小健就失业了。
  小健整天在家无所事事,我想对他说,你应该找个工作,但最终还是没说出口。因为这样好象显得我在嫌弃他,养活他成了我的负担似的。但这不是我的实际想法,所以我没说。我和小健之间变得非常非常的彬彬有礼,说话和做事都客客气气,古人所说的夫妻间“相敬如宾”我想就是这个样子。到了最后我们连性交都变得规规矩矩起来,经常用不卑不亢的口吻征询对方的意见,比如:
  需不需要我帮你手淫?
  需不需要我帮你口交?
  这种语气就象问对方,你要不要吃个苹果,你要不要看电视没什么两样。于是后来我们基本上成了无性分子。我们在一个锅里吃饭,一个床上睡觉,一天到晚看着彼此的脸,可我还是觉得,他离我很遥远,比他在外地念大学时还遥远。
  有一天我努力地想这件事,后来我想通了,实际上小健始终就不曾爱过我。以前他毫不隐饰这一点,现在是不肯承认这一点。我能感觉地到他实在是很努力地想爱上我,可他做不到,爱与努力或者不努力无关。那他为什么还要回到我的身旁?寂寞?还是累了?或是想过一种安定的生活?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小健现在就在我身边,每当夜里我会攥着他的手,默默地看他熟睡的样子。那样我就会感到幸福。而对于每个人来说,幸福都是一种可遇不可求,变化莫测的无常感受。
   
  那天我很晚才回家,我开门,灯是亮着的,我看到每件东西都在它应该在的位置上,而每件应该在的东西也都毫无例外地没有消失。四周静悄悄地毫无声息。黄白格的餐桌布上用红颜色的水彩笔写着:我走了。字写得歪歪斜斜,仿佛小儿的涂鸦。
  我平心静气地站在那块桌布前,端祥良久。我、走、了。这三个字中我能够知道的事情有,“我”是指小健,“走”是个行为动词,“了”是个助词无实义。“我走了”就是指小健的一种动作或者叫行为。同时“我走了”也是一种结果。按理说行动之后有新的行动结果会后边有新的结果,但那已超出了我所知的界限。极有可能我这辈子都不会搞清楚。
  我站在阳台上,外面是万家灯火,它们就在咫尺之遥,我伸伸手就摸得到。但它们与我何干。幸福是它们的。痛苦也是他们的。跟我毫无关系。从我住的楼走出去,往左走会到达飞机场,往右走会到达火车站,直着向前走你最终会看到一座名叫长途汽车站的破烂建筑。我不知道小健到底选择了哪一条路。我已说过,这已超出我的所知界限了。我能做的事就是站在阳台上,欣赏着这城市中的美丽夜色。一直到,第二日。没有鸡叫,天还是迫不及待地变白了。
 
19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小健。
   日子过得飞快。我已说过,象个小疯孩一样光着脚丫披头散发从田野上跑过,得得得,马不停蹄脚不沾地,拉都拉不住。是日子在过我们,而不是我们在过日子。日子稠密地象报纸上头版头条的满篇废话,终于有一天日子把我给过迷糊了。我的生活中忽然一下子出现了很多令我迷惑的东西。我心里有两个疑问。疑问一,这世上到底有没有一个叫小健的男孩?疑问二,我到底认不认识一个叫小健的男孩?如果我认识的话我怎么想不起那个男孩长什么样子。就象一滴墨汁落在一张宣纸上,然后懵懵懂懂地渲染开来,但到最后也只是个影影绰绰的黑点。如果我不认识小健的话,那么我锁在抽屉里的那块桌布上“我走了”的三个字是谁写的呢?不是一个叫小健的男孩写得吗?如果不是他,难道是我吗?那么说,我就是小健了,但我是小健吗?
  我想我应该登一个寻人启事,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写。这样写吗,小健,是个男孩,二十岁至二十六岁之间,身高在一米七至一米八之间,脸很白,有一双很深很黑的眼睛,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可我想象中的小健--如果真得有这个人地话--就是这么一副样子。
  眼睛很黑。嘴唇却是苍白色的。
  如果你看见他,请你转告他,转告他……不,你不要告诉他,什么也别说,就当没发生过。无论这世上有没有一个叫小健的男孩无论我认不认识这个叫小健的男孩,我想,他都跟我没关系了。
  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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