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雨似乎没有一点减弱的意思,而涌进这酒吧的人流也和窗外的雨一样,在我们喝完第一杯酒之前,酒吧就已FULL了。真不明白为甚么下这么大的雨红仍坚持约我出来泡吧。我用手指轻轻地抚摸着酒杯,杯口的弧线美丽得象情人的唇。吧台旁小小的舞台上,两个男孩在唱着“TRULY MADLY DEEPLY”,虽然唱得并不十分动听,然而因为我实在太爱这首歌,仍然听得很陶醉,轻轻地随著唱起来。
红是那种很漂亮但又很“男仔头”的女孩,十几年的朋友。每次回北京出差或休假,我们几乎天天泡在一起,红是个甚么屁小报的记者,而她老公亦对她十分放任,因此我们有大把时间逛街吃饭泡酒吧。
“有件事想告诉你”,红的目光有些异样,“我又和强在一起了。”
“别告诉我你们准备各自离婚,”我尽量扮得玩世不恭,“你们可都刚结婚不到两年。”
“去你的,谁想离婚啊!我们只是…是他主动的,可我发现我对他已经没了以前的感觉,也许从来也没有过。其实,我对你的感情远比他深得多。”
“做情人也不错啊。”我把手里的MARTINI一饮而尽。想不到在我鼓足勇气通过EMAIL向她坦白自己是GAY后,她居然再次表白对我的感情!天啊,这无法面对的爱情游戏…
“你甚么时候回香港?”“星期天。”“星期六大家聚聚,我来作招集人。强现在福建,他说一定可以赶回来。”红的语气怪怪的。
“喂,趁课间我带你看看学校啊。”一个很漂亮的男孩站在我课桌前,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真诚地发出邀请。那是我刚刚搬来北京插班读初一的第一天。我们用十分钟的时间,手牵手几乎跑遍整个校园,就这样强走进了我的生活。
初中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熟识之后,我们发现彼此家居然住的很近,于是我们便一起上学放学,中午有时我们会站在对方楼下大声叫对方的名字,直到有一个被吵醒的愤怒的面孔出现在某个阳台上,才吐着舌头跨上单车飞快地逃走。我在老师的眼里是个乖乖仔,学习成绩好,唱歌跳舞一流,却是个运动白痴。而强成绩麻麻却是个运动场上的健将,田径项目各项球类无所不精。渐渐地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多了起来,我们也开始各有各忙。强虽五音不全却很爱唱歌,身为校歌咏队长的我费尽心机也无法让他通过音乐老师那一关,为此他着实伤心了几天,每次歌咏队排练,强会静静地留在教室温书等我回家,而我也常常兴奋地坐在球场外,为他每一个入球喝彩。我们形影不离,天知道为什么两个性格爱好如此不同的少年会走在一起。
那件事的发生似乎是偶然又似乎是必然。初三快毕业的某个晚上,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名字和内容已经不记得了,中间我要去洗手间,站起来的时候绊了一下,向强倒了下去。我的手下意识一撑,正好压住强的下体。回来后坐在座位上,兀自未从惊慌中回复。刚才手的感觉仍强烈地刺激着我的神经。一种从未有过却又似产生已久的欲望在我体内升腾。我偷偷看了看强,却看到他微笑的眼睛在漆黑的影院里闪闪发光。我在脑海里紧张地找寻着有什么理由可以再重演刚才那一幕,强的手却已悄悄地摸到了我两腿中间。我身上的血液仿佛全部冲上脑袋,我感到瞬间的晕眩,我闭上眼体会着他的手,慢慢地也向他伸出自己的手…
升上高中,幸运的我们仍是同班。我们订了个协议:他保证我不再体育白痴,我保证他考上大学。于是,校运动队时时会多出一个编外队员。而我也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去他家与他一起作功课。我们仍偷偷地进行着那种游戏。我永远在他之前做完功课,之后我便舒服地躺在他的小床上把手探进他的裤内。他一直顺从地任我胡闹,直到有一天,他按住我的手,红着脸对我说:“等我做完功课行么,这样我没法集中。”我便老老实实看着他做完功课,他藉口送我,牵着我的手冲进黑暗。有时我们也会甚么都不做,只是静静地坐在甚么地方看星星,直到两家家长联合出来找我们才分手。
红熟练地点燃一支烟,虽然我从不喜欢女孩子吸烟,但红却可以吸得很好看。“知不知道我从什么开始注意你们,有一次你陪强一起训练。那天的夕阳很红,看着全校最漂亮的两个男孩一起跑步,真是一种享受噢。那时我就想,要是能和他们一齐该有多好。”“花痴。”我用指节敲了一下她的额。“可惜那时我不懂选择,也好像根本没想过要选择,你们又实在难以让人选择。”又是沉默。舞台上一个女孩在唱着张惠妹的“牵手”。
我们实在是很出众的,身边多了几个死党之后,我俩几乎囊括了班里所有活动的话事权。似乎全班就我们两个最忙。和强在一起时间长了,我也开始变得顽皮,学会了和他互相调侃。“你上次演讲比赛时假极了,老师瞎了眼才会让你得第一。”
“你好!上次跟三班那个球,瘸子都能进,你居然踢飞了。”“得,下礼拜跟一班决赛你踢前锋。”“没问题,包进十个八个给你瞧瞧。”
高中二年级,因为我和强是班里的高个,齐齐被调到最后一排,成了同桌。强的小动作多了起来。强会常常摸着我的手臂悄悄对我说:“你的皮肤真好。”或“你真好看。”有时偷偷在我腰间抓上一把,我必需强忍着不叫出声,而他则趴在桌上冲我阴阴地笑。强最喜欢的是夏天我们都穿短裤的时候,用他的腿轻轻蹭我的腿,搞的我心神不宁。最离谱一次冬天,我从外边回到教室,冷得不停用嘴向手里吹热气,他居然捉住我的手放在他的下体说这里暖和,天啊!正在上课啊!我虽紧张却也不舍得把手抽回来。
红的介入是不经意的,至少对我来讲。因为那时我满眼只有强。如今想起红似乎一直都在我们身边。作为中学生,红几乎是完美的:虽算不上倾国倾城,也是想当然的校花之一;学习成绩比不上我,但也保持在前五名;既是文艺骨干,居然也是校中长跑记录保持者。作为女生中的骄骄者,强和我虽然口头上嗤之以鼻,心中自然难免敬佩与喜爱,于是她也成了死党之一。红的文笔极好,是校报主编。在我和红为下一期校报写稿排版时,强就在旁边上窜下跳搞的满地废纸满脸油墨。而下午校队训练时,又轮到我呼哧带喘连滚带爬追赶前面象两只羚羊般奔跑的强与红。两人行慢慢变成三人行,我却毫不为意。
高一下半年开始,强就逼我每天早晨和他一道晨练,后来又加上红。我们住的和红的家相距大概五公里,于是我们约定强和我向红的家的方向红向我们的方向跑,见面休息一下再往回跑。直到高三的那次运动会。
“还记得高三的运动会吗?”酒精使红的双颊有些潮红,“我在千五最后冲线时扭伤了脚,强差不多是把我抱到看台边,大声叫校医过来,紧捉住我的手问我疼吗。从他的眼睛里我看到的决不是同学般普通的关切。当时我感觉很幸福,可瞬间又变成很失望,我曾很长时间不明白幸福的感觉为什么会那么快消失,后来才知道我想那对眼睛的主人是你。”
我自顾自吸烟。那该死的运动会,红摔倒时我在哪里?我为什么看不到。假如我也发觉了那份微妙的情感,我还会陷入这爱情游戏中吗?这世界太多假如让你无法面对。
那次运动会我们班真的疯了。囊括了全年级六成的冠军,总分超过第二的三班一倍有多。报名时强一本正经找到我说:“我替你报了八百米。”“不跑成么?”我央求,“我以前次次运动会都是在主席台上念新闻稿的呀,让我下场比赛。我怕…”强拍着我的脸:“放心,你是我训练出来的,我有信心。你还要参加接力呢。”“啊?不是吧!这会影响咱班成绩的啊!求你啦!”我早已习惯了向他撒娇。这次强破天荒不理会我的请求。直到站在起跑线上我仍然战战兢兢,发令枪响过之后,我反而坦然,只是想象是和强在一起晨练,居然跑得很轻松。最后二百米时,我开始有些力不从心,转过弯道,我眼前发黑,在近乎崩溃的时候,我听到了强的喊声,看到强在终点线后张开双臂急切地期待着,于是身体里急速积聚起一股力量,加快频率大步向前冲。我深知我的目标并不是终点,而是强。终于到了,强一下抱住了我,在我脸上重重的亲了几下。我这才知道自己得了冠军。“真不是盖的!晚上回家好好奖励你。”他向我眨一眨眼,说完又冲进田径场。
晚饭后,我们破例没温书就跑了出来。跑到一个废弃的厂房后,坐在草地上。“强,”我从背后环抱着他,“你知道我今天好开心,这个第一比以前所有的都重要,因为我从未参加过体育比赛。是你给我的,是我们两个的。”“没我你当然不行,可你要是只猪,就算我这个教练再高明,也没戏呀。”“好啊,你骂我,”我翻身将他压在草地上,“看我怎么治你。”两个大男孩在草地上翻滚。筋疲力尽之后,我大字躺在强身边,问:“我的奖品呢?”强没说话只是拉过我的手放在他的小腹,我轻吻上强的额,然后是眼睛、面颊,当我战抖着寻找他的唇的时候,他突然翻身抱住我,两个年轻火热的躯体紧贴在一起。我们的手在对方身上游走… 再次平静之后,我抚弄着强的头发,看着他的眼睛,严肃地说出那三个字。没有紧张亦无需勇气,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强无声地就那样望着我,我又重复了一遍,强终于开口了:“我们永远都会是最好最好的朋友,是吗?”这句回答现在听来并不代表什么但对当时的我已经足够了,我霎那间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恋爱了。满天的星星都在为我歌唱。
如果说就这样陷入爱河是天真,那么接下来的事仍未令我觉醒就简直是愚蠢。
运动会后一个星期,红的日记被母亲看到了,上面写满了关于强的事。红的母亲找到班主任,因为我是班长,又是两人的好朋友,班主任告诉了我--强和红在“早恋”。我第一反应是“不可能,如果是真的,我没理由不知道。也许是红一厢情愿吧。”这件事在我指天划地的保证下大事化小了,班主任后来找红谈了一次,而强就完全不知这件也许会改变他一生的事。
很久很久以后我问红:“如果那时你真的不知究竟该选择我还是强,为什么你的日记中只有强?”红的回答让我永远想不到:“我写了两本日记,你们每人一本,我妈发现的是他的那本。”真该封她作文学巨匠才对!
在我和强的努力下,他终于考上了大学,是在离北京不远的一个小城,红不知为什么也离开北京考去了上海,我则如愿考上了?大。分离是痛苦的。“执手相看泪眼”的那一幕不知何时已在我的记忆里模糊了。只剩下强那双浸满泪水的渐渐远去美丽的眼睛。强不是那种善于表达自己感情的人,每封信也只是片纸之字而已,而我和红的交流反而逐渐丰富起来,天上地下古今中外洋洋洒洒几千字如同写论文。同宿舍的哥儿们都认为我在恋爱,他们怎知令我难以割舍的爱人却与这些“论文”丝毫无关。每当夜深,我会一个人坐在窗前,点燃一只香烟(是他教会我吸烟的)数星星。也常偷偷站在他家楼下,良久凝望他曾埋头苦读的小屋的窗。每当小屋有灯光透出,我都会傻傻地以为他已回京,有忍不住上去敲门的冲动。我从未问过自己为什么会爱上一个男孩,也从未想过这种爱会有甚么结果,它就那样自自然然的发生,自自然然的滋长,慢慢由幸福变成痛苦又变成痛苦的幸福。
大学的生活是轻松愉快的,我也在体味思念的痛苦与幸福中平静地享受着那分轻松跟愉快。直到一天,红在信中向我示爱,我迷惑了。经过整整一个星期的自我斗争,我终于踏上火车前往强所在学校的小城。强见到我绝对的喜出望外,约了一群狐朋狗友一齐大吃一顿。强的同学知道我是他的死党都纷纷前来敬酒,我也来者不拒,想借此把自己灌醉,因为我实在不敢面对自己将对强说出的一切。晚上我们挤在强的床上,不幸的是我没有醉,强知道我的酒量不济替我挡了不少酒。天南地北聊了一阵之后,直到其他床上已传来阵阵鼾声,我才断断续续向强说出了红信的内容,一向能言善辩的我竟然说的有些词不达意。强却第一时间明白我究竟想说什么。沉默了一阵后他终于告诉了我怀疑了很久却永远不愿相信的话--他爱红!“我刚上高三时已经喜欢上她了,本想和你说,可我能看出你对我的感情,我也喜欢你。我不能让你伤心。运动会那晚你说你爱我,我无法回答,虽然我对你的感情一样很深,可我们不可能。”“为什么,为什么不可能!去他妈的世俗偏见,去他妈的伦理道德!”我再也无法忍住眼泪,任由它沾湿强为了我来新换的枕巾。强也哭了,他紧紧拥着我,“既然她爱你,答应我你要好好待她,永远不许欺负她。”我真想大喊“我不能,我无法给她我的爱,因为我爱的是你!”可我已一句话也说不出。我们就这样无声地相拥直到天亮。我不知道自己怎样回的北京。回到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写信给红,只说我已爱上另一个人,不能接受她的爱。之后一狠心任她接二连三地来信,我再没回过一封。我开始沉靡于桥牌、麻将、羽毛球。尝试着放开心情。然而,每当夜深,挥之不去的仍然是那双黑亮的眼睛。
强依旧当我是好朋友,但我已刻意避开他。好在他极少写信,我也无需做得像对红那么绝情。放假他回京,我就会约几个大学同学去旅行。很快我们毕业了。强和红回到了北京,我却在上班不久就被派驻香港。
强几时交的女朋友他并没有告诉我,只是结婚前打了个电话给我。“我下月结婚,你回来吧。我想让你做伴郎。”“下月公司刚好上新项目,我想我真的走不开。结了婚别把朋友忘了。”我的声音有些发抖。“哪儿的话,忘了谁也不会忘了你!向你们头儿求求情吧,一定要来啊。不说了长话费太贵,记得一定要回来!”
我终于没有回去。据说强举行了个不大的没有伴郎的婚礼。而那晚我在遥远的港岛,倚在窗前,一支烟,一杯酒,静静地数着星星。
红买单后我们坐上计程车,红将头靠在我的肩上。“如果不是那次你休假在街上撞到我,你会主动找我吗?”“我想不会。我不敢,我欠你的太多了。”“你告诉了我一切之后我就已经不再恨你。而且我对你的感情从来没有改变过。虽然你是GAY,但这与我对你的感情无关,我们这样不是也很好么。”从那个EMAIL之后,红坦然地接受了我,我们之间没有了秘密与隔膜,逛街时红也会轻挽我的手臂,就象一对恋人,有时我们也会玩得很颠--只要不去触动心底的那个节。
“红,原谅我无法给你我的爱,但我发誓我们永远会是最好的朋友。”我抬头看着车窗外满天的星星。
上帝!这句话、这句话!我的心猛的缩紧,一时间我仿佛无法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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