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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小咔

 

 



青涩年代 作者:


我第一次上网时是被高手们称作是牙牙学语的年纪。常常在网上说出一些让人大跌眼镜的话来,让有识之士痛心疾首。但是竟然就慢慢地熟了,把键盘当了刀,哗哗哗能一刀见血快而锋利,颇有小李飞刀的架式。经常看见屏幕上一个又一个的小子应招而倒,聊天室里和所有的家伙做Private Talking,我横抱键盘冲将出去,铿锵激越错落有致,最后收招时,电话BP机号码甜言蜜语谄媚之词收罗了一大堆。
那时是在深圳,大四毕业实习开始没有大事可干,呆在实习单位的电脑房里面操刀,磨刀霍霍向同胞,和人在线上谈天说地不亦乐乎,登个广告平淡无奇但是也能每天收MAIL至少半封,我用十秒时间给人回信,用标准的美式书信文体,回信的小子大多数都要在信前谄媚几句我的来信字字珠玑。我有一段时间都在打算不搞专业了,在深南大道上摆一个书信摊子,每天刷刷墨水肯定也能收获颇丰。
但是见面是不太可能的,点点早就说过可以容忍我的网上虚拟情缘,至于见面握手拥抱×××那绝对在他的容忍范围之外。他说这话时横眉冷对看我的屏幕,手放在我的脖子上面,作欲掐的姿势,屏幕上正闪现一个小子肉麻的来信,问我内裤的牌子及那东西的身高。我抬头看看点点,嘻嘻笑了一下。他正有板有眼地等我的答案,我抬起右手刷刷刷写下:
Brand: Please refer to the skin of Diandian
Height: The depth of Diandian
本来还想添一两句再优美一点的话的,点点的手扬了起来,在我的头上狠拍一记,把我早上花了7分钟才成功结束的靓头打得象一个鸡窝,前额翘起来的留海遮住了眼睛。我的手抓住鼠标的身躯,把信硬是发了出去,在点点能够制服我之前。
其实,在点点面前,我是很少开这种黄色的玩笑的,大家都是标准的好孩子,一举一动都遵循大学生行为守则,一向都循规蹈矩不越雷池一步,一切都值得当代大学生作为学习的楷模,除了我们之间会让很多自以为正常的人都会鄙夷的关系。点点是一个偏内向擅长思考分析的好学生,我只不过是一个混迹于大学殿堂里面努力拿奖学金的小痞子,聪明但不务实,这是老妈对我和点点的中肯的评论,那年夏天邀请点点到家玩时,老妈就异乎寻常地喜欢上了这小子,处处拿我做靶子,不时抽出冷箭向我的痛处射。也难怪,点点是一个典型的东方美男,大眼细眉柳腰红唇,声音甜美做人左右逢源,而我不过是一个大街上举目皆是的黑皮小帅哥,办事毛毛糙糙为人大大咧咧,属于球袜会堆上一座小山才会计划开洗的家伙,热爱着摇滚和疯狂的热舞,讨厌悠长缓慢的古典乐曲和磨磨蹭蹭的咏叹调,而点点正好相反,他能够牺牲一个美丽的早晨,把屁股埋在沙发里面和老爸老妈谈遍古往今来的陈词滥调而绝对不会露出一点辛苦的样子,兴致勃勃仿佛那是他的专业。
也难怪,这也就是我喜欢点点的理由,他总能给人一种用手抚摸得到的关心。
认识点点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大二的时候在学生会纯洁的队伍里面拍马溜须,以借此打发青春里一大片的空白时间,点点比我大一届,学法律,在做文艺部的部长,属于山雨来时风慢楼,雨过天晴就袖手的闲职。他的办公室和我的正好对面,平时见面打打招呼,我是见人熟,久而久之便熟得一塌糊涂,两三个月后就能拍肩膀称兄道弟。
晚上值班,形式而已,躲在房间里面看赵敏和张无忌调情,或者打电话和狐朋狗友谈天。点点常来坐坐,穿灰色的牛仔裤,坐在我的椅子上,看我翘着二郎腿坐在桌边谈天说地。他的眼光里面有一种长久了就会察觉的意味。我不是傻瓜。他也不是。
两个不是傻瓜的人最终走到的一起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一起在外地做暑期社会实践,一起住一起奔波,该发生的就发生了。这都是我们的第一次。多年以后,当我在这个圈子里面看别人的颠簸索求的历史的时候,总是有一点点不自主的庆幸,我在适当的年龄有了适当的爱人,中间的过程波澜不惊。平淡如水地爱了,爱的人就是爱我的人,大家在一个刹那肾上腺素急剧增加,冲动地说了该说的话。做了该做的事,就这样简单。
夜色温柔的夏夜,在那个远离上海的水乡小镇,我们持久地拥抱。
那时候,我大三。
点点毕业的时候去深圳,他异乎寻常地热爱着这个移民城市,放弃了许多的诱惑(包括我的)义无反顾地去创业。我送他离开上海的那天,和他的死党们扯了一旗的床单,上面写了红红的一行大字:
"繁点,我们永远爱你!"
他在车厢里面把脸贴在玻璃上面,眼泪流了下来,一只手掌隔着玻璃和我的贴在一起,我能感觉得到他的持久的温度。这种温度在多年以后依然散发出来,让我在每一次和人送别的时候,都能感觉到血脉里面温暖的扩散,从而不再孤独。
那时候,正是我们爱得死去活来的时候。
可是有一个叫野心的东西说:你还是走吧。
然后,在大家哭得惊天动地的车站,点点去了深圳。
之后的一年,我和他都堆积了一叠的200卡。算是对于感情的一种证明。
死皮赖脸地来深圳实习,和实习分配的老师套了一天的近乎,我赖在她老人家的办公室里和她对坐着,从早晨到下午,从她的地摊上买来的裙子称赞到她的泛黄焦枯的短发,我不遗余力地把她捧上了天,终于在她眯着眼睛陶醉在当代西施的美梦中的时候,我恰到好处地递上我的实习分配推荐表,让她含情脉脉地签上了一个深圳单位的名字。
出门的时候,我说谢谢你呀杨老师,你真是大好人。
杨老师说应该的啦,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学生。
我在电梯里面笑弯了腰。
千辛万苦地来深圳和点点汇合,它的历史意义几乎可以和当年的朱毛会师相媲美。点点穿了一身的蓝,在机场的人群中异常地耀眼,我拖着行李箱走出来的时候,近视三百度没戴隐形也一眼把他给认了出来,他的周围的雌性动物的头都偏了180度,四面八方的眼光毫无疑问地聚焦在他的身上, 让我着实得意了几分。
接下来的几天便是和点点逛街泡吧电游上网。我在网上笑看深圳的色狼,在点点的眼皮底下用标准的圈内人口语游走于大庭广众之下。让人捧着和与人调笑着,以来浪费所谓的实习的时间。
实习单位的老板是一个南方人,秃头,嘻嘻哈哈的正合我的胃口,上班的时候总和小姐们打情骂俏,不时地还要送几朵玫瑰花给总机小姐。他的香水牌子杂,每天必换,让所有的员工用鼻子领略了世界香水的潮流发展,并让大多数的人都患上了鼻炎及相关疾病,从此分不清香和臭,并由此节约了不少厕所里面的除臭剂。剩下的人嗅觉细胞也急剧死亡,相信他们的鼻子在不久的将来也会鞠躬尽瘁马革裹尸。不过他对我还是极好,甚至允许点点在午休或者下班的时候来办公室和我上网,对我偷工减料得过且过迟到早退的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把所有的一切归功于我对他的浓香的超强的忍耐力和我人见人爱的脾气,以及背后那个可以得意几分的大学。

实习的最后几天,老板突然良心发现,想榨干我的最后一滴血,派给我如堆积如山的工作,并隔三岔五地呼唤我到他香气熏人的毒气室里畅谈中国美好的明天。我的精力在极度闲散之后突然透支,不但没有时间上网,有时候连点点的面也见不着,晚了就住公司宿舍横七竖八地将就一夜,早上第一个赶到公司打卡泡茶看文件。做出一副诚恳老实兢兢业业恭恭敬敬规规矩矩的样子,以换取最后关头的优异的实习评语。
晚上陪Miss吴加班赶一个计划,我在挥汗如雨地码数字文字,她在旁边起劲地和男友煲电话,从她新买的发卡缺一个小口到昨晚三个蚊子嗡嗡嗡。好不容易我用我经济知识丰富的头脑武装了一大本的企业发展策略计划草书时,Miss吴的话题正在高潮,她情绪激昂地叙述着莲花北新菜市场的菜金排行榜。我不忍心打断她的流畅的谈话,顺手打了点点的手机。
"喂,繁先生吗,我是罗湖区公安分局,听说你正在聚众赌博,我代表党和人民要求你放下武器,来国贸接我。不见不散。"
听见点点仆嗤一笑。
背景是嘈杂的音乐,Disco舞曲,铿锵激越,不少此起彼伏的尖叫,我能从电波中闻到啤酒花的香味。
"阿杰,你自己来好吗,我在JJ,还有几个朋友,我 走不开。"
他的声音很哑,猜得出来他才尖叫过,有宣泄过的明显痕迹。
"还有,我爱你。"他加上了一句。
我突然一愣,这句话很突兀地就出现在耳边,常常听他说,但是在这种场合这种时候这种状态听他说这样的话,是第一次。
在激越的音乐里,这句话异常地清晰。
我的心里一震。
我打断了Miss吴将要从地球谈到火星的超长谈话,给老板留了一个条,说我加班无数日到了白细胞种族灭绝的地步,头痛腰腿痛流鼻涕有白血病的前期症状,我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忍痛明天请假休息,并为损失了一天宝贵的光阴感到异常的惋惜和悔恨。
深圳街头的灯光如织。
赶到JJ是晚上12点。跨进舞池,耳边一阵震耳欲聋的鼓点,灯光闪烁,把所有的人都打了剪影,只能看见侧面和一个刹那间的轮廓,成梯形的舞池里面人群拥挤着,没有方向地折叠着身体挥舞着双臂,象极了一堆刚从地狱里面释放出来的鬼魅,肢体残破扭曲,声音嘶哑而尖锐:
摰彼械娜离开我的时候
你劝我要耐心等候
并且陪我渡过生命中最长的寒冬
如此的宽容"
点点的身影印在吧台的边上,很明显和突出,他总是穿一身的白,衬衫的领子上翘着,在脸上打下了一段剪影,帅得让人心痛。周围是一些头发五颜六色服饰稀奇古怪的小子,烟雾缭绕。点点端着一个大大的啤酒杯,靠在吧台边上,身体随着音乐晃荡:
"我终于失去了你
在拥挤的人群中
我终于失去了你
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买了一扎生啤,我和点点靠在吧台边上,和他一杯一杯地灌啤酒,音乐如潮。我们不说话,只是喝酒听歌抽烟看周围的人晃动扭曲发泄,黄色的头发紫色的头发金色的头发在面前飘扬。我们的心情如麻,我没有分清楚是哪一段丝缕缠绕了本来平静如水的心情,我也没有去问为什么点点会这样的默默灌酒。我就这样地沉默。点点在边上,用他幽怨而美丽的眼睛望着我,不说话。
"四周的掌声如潮水一般地汹涌
我看到你眼中
有闪烁的泪光闪动"
我端起酒杯,把酒从头上倾泄而下,酒从头发上面流到眼睛里面,有一种辣辣的感觉。举起双手,我在激烈的乐曲中疯狂地晃动,从左到右没有规律地颤抖,头上上下下甩动,水珠飞舞起来。
"我终于失去了你
在拥挤的人群中
我终于失去了你
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阿杰,我爱你。"
点点的手伸了过来,搭在我的肩膀上面,温暖的感觉直沁入心底。他的手紧了一下,然后把晃动的我揽了过来,紧紧地拥在怀里。他的头满是汗水,我的头满是酒水,我们就这样湿漉漉地贴在一起,听全场的赵传们大大声声地演绎着爱情的歌曲。
"阿杰,我真的爱你。"
"我也是。"
我看见点点的眼里包含着泪水,晶莹闪烁,我们都呆了。
我喜欢蓝色,我喜欢一切纯净的色彩,我喜欢在干净和简单的色彩里面和一个人紧紧地拥抱。我喜欢点点房间里面纯蓝色的布置和他满是自己艺术照装点的墙壁,墙壁用蓝色的壁纸包装着,点点用各种姿势站在墙上,我的唯一的一张照片在墙的中央,被十几个点点包围着。傻傻地张着眼睛一副幸福得发傻发酷的样子。
我喜欢在蓝色的空间里和点点疯狂地碰撞撕裂和被撕裂,我喜欢没有顾忌地爱和被爱,我喜欢离经叛道不拘一格,我喜欢我们身体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眼神。
那种液体喷射而出的时候,溅在蓝色的的床单上,象初春绽放的一朵朵洁白的小花。
"我爱你。"
点点说过,我也说过。在醉的时候和清醒的时候。说的那一刹那,我颤抖了一下,心里有一种巨大的幸福汹涌澎湃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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