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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乍泻 作者:Jet 信箱:jet123@263.net


    我 ,是二十五岁正式踏入这个圈子的。

    小时候,常常觉得二十五岁是一个好遥远的事情。到了这把年纪,该是事业有成,爱情在握,在阳光大道上奔跑的青年了吧。可是一觉醒来,发现二十五岁转瞬即逝,而自己依旧两手空空。眼看着直奔三十大关,那是个令人悲哀的分界岭。年轻的时候,曾狂妄地想:“过了三十岁,不如自杀好了。把人生定格在最美的青春年华。”
    现在看来,这个计划要押后执行了。
    我不怪自己年轻时的狂妄。青春,本身就是狂妄的资本。手里有大把日子,眼中有无限希望。二十五岁之前的我,就象《北京故事》里初见捍东的蓝宇,纯情而又有点忧郁,未经世事,梦想着爱情终有一天会不期而至。

    十五岁的时候,我谈过一次真正的恋爱。那时我还在读初中,他是我们班上篮球打的最好的男孩。十几岁已经有一米八几的个头,潇洒的要命。那时的爱,真是蓝蓝的,纯纯的,象初春早上明朗的天。提起都让人心痛,不提也罢。
    高中我们考入了不同学校。他的个子不停的窜(现在已有一米九十多),而我们的感情却停滞不前。没有谁正式提出分手,可一切都慢慢淡了,散了。后来他去了北京读书,我则考到上海。彼此偶尔书信往来,都是些不咸不淡的话。
    可天意弄人,我们居然不约而同地来到了深圳。再见面时才发觉感情犹如昨日黄花,一去不返。剩下的只有陌生与尴尬,没有一丝幻想中重逢的喜悦和激动,真令人感慨万千,唏嘘不已。

    而我还在等,傻傻的等,等着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
   
    转眼之间到了二十五岁。
    我突然发现,青春易逝,红颜易老。
    快,快,快。不然就来不急了。
    一种紧迫感,催着我往前冲,连觉都睡不安稳。
    表面上,我是个不动声色的人,骨子里却时时煎熬着自己。
    象一朵开在夜里的花,寂寞得无以复加。
    再不能这样打发日子,再不能这样浪费时间。
    快,快,快,催着自己。
   
    二十五岁的我,不再相信天意。
    二十五岁的我,开始相信事在人为。

    那时正兴电话交友热线,我就这样认识了他。
    他挺高,挺帅,象某个香港电视艺员,不过不是我特别喜欢的类型。第一次和他见面,我居然以为他不是这种人。天知道,那时我有多天真。直到第二天晚上他来我宿舍,带着那盘《同性三分亲》的录象带。然后,一切都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那是我的第一次。(以前谈恋爱时年纪还小,人又单纯,所以和头一个BOYFRIEND 最多只是KISS。那时KISS已是心惊肉跳,哪里想到进一步行动呢。)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二十五岁的我,还是一个处男。
    他很温柔,很体贴,边做边说他喜欢我。我边忍着笑,边答应着。心里乱糟糟的,很难受,不知为什么。许是因为一切发生的太快,许是因为自己的第一次,给的居然不是自己所爱的人。
    好容易做完了,他问我喜欢他吗,我笑笑,说喜欢。然后我就躺在床上和他聊天,一路不停聊。我不想静下来,也不敢静下来。因为静下来会很可怕,那时我就必须面对自己。我不愿。
    他告诉我,他已经和一个空姐结了婚,还有一个小女儿。哇,他那么年轻,真看不出。我居然和一个有妇之夫鬼混,天啊。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罪恶感。“我是这种人吗?我一辈子就这样下
去?”我看着他。他的眼神里有一丝丝忧郁,深深地触动了我,我在他眼里看到了自己。
    我扭过头,不去看他,嘴里仍自滔滔不绝地讲着。我知道自己不能停,停下来我的大脑就要分析思考,一分析思考我会痛苦的要命。
    直到他说:“累了,别聊了,休息吧。”

    第二天,我打电话给大学里一直对我有意的女同学,约她出来吃饭。我也说不清为何要这样。仿佛想证明什么。证明自己对女人还有魅力,证明自己不是这种人。
    许是天意(并非我刻意安排),在那家小餐馆里,当我正对着女同学故作亲密的一起吃饭时,他走了进来。看到我们,他点了点头,什么都没说,低头吃完饭很快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我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我问自己,你到底想怎样。想出去找朋友的是你,临阵退缩的又是你。可另一个声音却对我说,坚持下去,别因为一时的难过而软弱,你和他是没有将来的。
    终于,我下了决心,一刀两断。
    一旦下了决心,我是个很决绝的人。

    过几天,他打电话给我,说是来拿录象带。我让他晚上来。晚上,我招呼了一大群男同事到我房间来。他如约而至,见屋里这么热闹,没进门,拿了带子,转身走了。
    他讲再见的时候,脸上没什么表情。
    人渐渐走远了,消失在黑夜里。
    我站在那儿,象一个漂浮在空中的人,噩梦里的那种,什么都抓不住。心里有些急,可又空落落的,象被抽走了心肝,只剩下躯壳,在空中飘荡。
    “一切如你所愿。你不是胜利了吗?”我问自己。“这不是理智的胜利吗?”
    可这一切如此苍白无力。
    冷风从背后袭来,吹得人直打冷战。一个小小的声音嘲弄道:“你是一个懦夫。一个懦弱而又冷酷的人。”
    这小小的声音啃噬着我的心。
    冷,一直冷到心里去。

    他,再没来找过我。

   


    二十五岁那年,是我生命中一个的转折点。
   
    我的一位至亲,在这年夏天身染重菏,我赶回老家去看望她。    在医院守侯的那段日子里,黄昏时分,我常一个人坐在医院大楼门前的水泥台阶上,远远看着一群十八九岁的男孩在医院广场上打篮球。东北夏日的傍晚,渗着些凉意,略有些忧郁的味道。
    大男孩们笑着,叫着,跳着,充满了青春的活力。而我,遥遥的望着,觉得生命中的精彩和美丽正渐渐离我而去。
    夜,沉沉的夜慢慢降临了。
    打篮球的少年已经渐渐散去,围观的人群也慢慢踱开。只有我抱膝坐在石阶上,在微凉的风中,在无边的黑暗里,觉得那么的无助。
    老天要拿走的一切,留也留不住。
    她,终于走了。
    那一刻,我觉得此生,我不会再有真正的快乐。
    我心的某一部分,已经死了;有些东西,在我心的某一个角落,永远的埋葬了。
    我,已经枯萎了。

    我的眼睛,再没有了二十岁的透澈和晶莹。

    一夜又一夜,我通宵难眠。
    睁大干涩的眼,疲倦,却难以入睡。
    一种彻骨的孤独完完全全征服了我。
    我只想寻找短暂的欢乐来麻痹自己痛苦的神经。
    我只想找个肩膀让我靠靠。

    有些防线一旦失守,一切都变得很轻易。

    我开始和不同的人上床。

    有一个家伙在床上边干边对我说,你一点也不漂亮,这句话让我一下没了兴致。可就是他,这个不肯留电话,留姓名,自称从外地来的人,没过多久,居然又找上门来。我向他隆重推介了深圳几个著名渔场,把他美滋滋的打发走了。
    在一个朋友的生日PARTY上,我认识了他的LOVER。第二天我们上了床,然后彼此形同陌路。

    颇有一阵子,我自以为很潇洒,对感情拿得起,放得下,看得开。
    “我绝对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我笑着对刚钓到没几天的上海小弟说:“一旦没了FEELING, 决心分手,我可以是个很冷酷的人。”
    他低着头,喝着手中的饮料,沉默了半晌。
    然后抬起头,逼视着我,一字一句道:“那是因为你根本不曾真正爱过他们。”
    他目光如炬,穿透我的身躯,穿透我的心灵。
    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一丝不挂地站在他面前。

    可一旦出来了,就象吸毒上瘾,忍也忍不住。寂寞空虚的心灵盼望新鲜的刺激。
    我开始去渔场。
    站在草坪的甬道上,哼着歌,身体随着歌曲的节奏摆动着,对经过身边的人报以诱惑的笑。当有我看上眼的人停下来打量我时,我就含情脉脉地望过去,眉梢眼角有无限风情。我就象一个猎人,看准目标,布下诱惑的网,看着猎物逐渐逼进,落入温柔陷阱。
    这一刻,我最兴奋,而并非在床上。

    当然也有失意的时候。有时钟楼的绿色时针已指向十二点,寒风吹着我单薄的衣衫,我却仍在幽暗的树丛中徘徊。树丛外的十字路口,灯光璀璨,车水马龙,说不尽的繁华热闹。人们快乐地生活,尽情地相爱,享受着家庭的温馨。而我们这群人,树丛深处的人,在这见不得光的黑暗角落中,等待着,等待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有一天变老了,变丑了,嘴角淌着口水,眼中充满饥渴的目光,来这里寻找年轻的猎物。
    我不能,我不能。死死握紧自己的手,挺直腰板。直握得双手疼起来,麻起来。心也疼起来,麻起来。
    我冲出树林,在路灯下逃也似的走着。路灯下,我的影子忽短忽长,仿佛和我玩着追逐逃犯的游戏。它紧紧跟着我,象我心中的欲望,永远不肯放过我,除非我一直躲在黑暗中。

    我开始在各种酒吧,DISCO 舞厅里流连。

    那里满是这种人。三五成群地聚集在门口,打扮的新潮前卫甚至妖艳。染了头发,象开屏的孔雀得意地炫耀。一脸的酷相,冷漠,焦急,怀疑,期待的眼神却出卖了他们。
    我尝试着迷失在铺天盖地,震耳欲聋的强劲音乐中,沉醉在令人头昏脑胀的酒精中。
    一颗心在跳动,怦怦的,鼓动着太阳穴,血往头上涌。视线模糊了,思维模糊了,嘴还在说,在笑,在喝,身体摇摇晃晃地舞动着,随心所欲的节拍。
    夜醉了。
    沉酣的空气里沁润着蘼蘼的气息。
    没有了思考的苦恼,夜也变得轻浮起来。
    整个世界都醉了。
    身累了,心醉了,可大脑依然清醒着。
    一个人趴在吧台上,转动着加了冰块的酒杯。杯中的冰块逐渐融化了,和酒水混在一起,分不清彼此。冰凉的酒水使杯壁上结了层细细密密的小水珠,慢慢越积越大,一转动杯子,水珠就沿着杯子滚落下来,象泪珠,晶莹剔透。就这么不停地转动酒杯,眼泪劈里啪啦掉下来。

    只有喝得不醒人事,我才能抛开一切。
   
    那早醒来的时候,天才蒙蒙亮。这是一天中最凄清冷落的一刻,忽然醒来了,再也睡不着。
    一个人,对着满满一屋的空虚寂寞。
    看看窗头的钟,不到五点。坐起身来,才发现自己没脱衣服就上了床。昨夜怎样回来的,连一点都不记得了。酒后失忆,已不是第一次,就象做梦一般,醒来时什么都不记得了。有时想想,人生不就这么样,一眨眼,梦一般,什么记得不记得。。。
    不想这么躺着胡思乱想,洗把脸,出去走走。
    天已经蓝得发亮。纯净的蓝,不掺一丝杂色,深圳难得见到这样的蓝天。昨夜的乌云不知跑到哪去了。
    我很少这时候起身,尤其是周末。路上人不多,空气很清新。偶尔有几个晨跑的人经过,带着一股朝气。
    我闭上眼,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想把胸中的郁焖全吐出。
    走进附近的荔枝公园,湖边传来的乐曲声吸引了我。在湖边的双层亭上,许多中老年人在翩翩起舞。舞曲是上一个年代的了,人都有四,五十岁了,跳得也不标准,可是很认真,全神贯注的,在清晨的阳光下,另有一番朝气。
    我站在旁边,看着,心中有种莫名的欣慰。因为在这孤单寂寞的世界上,还有些人努力去健康,幸福,快乐的生活。我象一个迷路的小孩找到了家,温暖而又安全。阳光照在我身上,风轻拂在我脸上,我静静站着,微笑着,望着远处湖面粼粼的波光,象一个修士,等待上帝的救赎。
   
   


    沙发上一叠厚厚的打印纸静静地躺着。那是几天前从网上打印下来的小说《北京故事》。只读了个开头,就扔在一边了。
    手里捧着同时打印下来的情色故事,看得津津有味。
    饱受创伤,已经封闭的心灵,不想再受任何刺激。任由它渐渐麻木,渐渐枯萎。
    爱情,仿佛人生盛宴上的美酒。没有它,再好的饭菜也显得平平淡淡;可喝得太多,又很容易酩酊大醉。
    曾经醉过痛过的心,早已不再渴望爱情的滋润,宁可一切归于平凡。
    所以轻松愉快的东西最适合我。不用动脑思考,只需身体的自然反应。早已学会了不去深究,得过且过。
    洗了脸,刷了牙,准备上床。可还没什么困意,再看点什么?
    当然不会是《北京故事》了。专家说,不要把不开心带上床。临睡前最好读点轻松的东西,放松一下。
    那看点什么好呢?我环视一周。那叠厚厚的《北京故事》仍静静的躺在那里,在灯光下反着白光,有些挑衅的味道。
    “哼。”我从鼻子里笑出来。“看一看又能怎样?”

    原打算只看一段。然而,最终还是一口气读完。
    已是半夜。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发呆。
    “这不过是一个精心编排的爱情故事。现实生活中哪有这样的事。”我对自己说。“里面许多情节根本经不起仔细推敲,尤其是结局,太牵强了。”
    我知道。我都知道。
    只是一屋子的寂寞,一屋子的悲哀紧紧压逼过来,纠缠着,逃也逃不掉。
    “也许一切都是假的,可那份真情,那份心痛,没有经历那种死去又活来的人是无法体会,更无法描述的。”

    我站起身,把卧室,餐厅,厨房的灯统统打亮。雪白的灯光映着雪白的墙,满屋的光明映着满屋的空虚。
    我打开电视,把音量调的大大的,想让空寂的屋里有点人气。电视里女播音员一口京腔,尖着嗓子介绍各地精神文明工作的开展情况。我换了个台,一群香港女艺员,穿着极暴露的泳衣,在玩水上游戏。我又换了个频道,一个四十多岁的大陆著名女演员,吃力地打扮成纯情少女,肉麻的演着部庸俗的爱情连续剧。
    我看着,一个人发出刺耳的傻笑。

    关了电视,我斜倚在床上,随手拿了本平时最爱读的《红楼梦》。许多人看《红楼梦》,喜欢里面的爱情,热闹。我则爱它的一切,尤其是世故背后那双苍凉的眼睛。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穿透人世的一切浮华,不动声色的讲述着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
    这双眼睛有着怎样的主人?他又有怎样的经历哪?
    人间的大喜大悲,都曾经过吧,又大澈大悟,写来才会如此平淡从容,却又精心动魄。
    那《北京故事》的作者呢?
    这一晚,我只想着蓝宇,想着捍东,想着《北京故事》。
    专家说的对,看来这一晚的好觉又要泡汤了。
    曾经以为,爱情是一本翻烂的书。从开篇到结局,每一页我都曾熟读,有些章节,甚至不愿再提起。
    曾经觉得,自己很难再爱上别人。我是这寂寞都市的一份子,孤独,冷漠,势利,却又自以为是。
    曾经以为,我的心已麻木。心止如水。
    可今夜,它有了感觉。
    它觉得痛了。
   

    早晨起身洗脸时,望着镜中自己短短的平头,极短的那种,想起那段曾经长发飞扬的日子,一抹笑意掠过唇边。镜中的小平头也笑了。我伸出手去触摸他,冰冰的,凉凉的,是另外一个世界的感受。也许,蓝宇就活在那个世界里面。
    什么时候,会遇到我的蓝宇,我的捍东呢?也许曾经遇过,年轻的时候,一切太容易,却不知珍惜。
    甩甩头,我不再去想。
    拧干毛巾,拧干记忆中的思念;擦干脸,擦去脸上的忧伤。我转身出门上班。

    清晨的大街上,上班的人流熙熙攘攘。城市从睡梦中醒来,焕发出一种特别的活力与朝气。
    我打量着每一个经过身边的男子,在心里暗自品评着。
    “恩,这个有点胖了。”
    “哦,那个又太老了。”
    “哇,这个太丑了。”
    “咦,那个不错。可惜又有了女朋友。”
    我的嘴角向上翘,笑意忍不住漾出来。
    “这个看起来太穷了。”
    “那个又显得太脏了。”
    我一路想着,一路愉快地迈着大步向前走着。
    哦,老天,我居然是个如此挑剔的人。 

    来到十字路口,对面亮着红灯。我停下来,站在人群中间,等着过马路。
    漫无目的的四下张望,忽然发觉我的身边,冒出一个大男孩,黑白格子衬衫,米色休闲裤。黑白分明的眼睛,清澈晶莹。乌黑的发,在白晰的脸上飞扬。
    他身上有股特别的味道,清新干净,象刚刚浆洗过的衣服。

    清晨的阳光细细密密地洒落在我们身上,洒落在他和我之间。
    一瞬间,我有些恍惚。
    就在这时,绿灯亮了。男孩大踏步朝前走去。
    我却还站在原地,犹疑着。
    要不要追上去?要不要和他打个招呼?


    你说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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