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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帆过尽 ■


之一

差点就忘了七月的风该是怎么吹的,要不是那该死的冷气坏了。

闹哄哄的午后,人声电话声还有从窗外飘来的喇叭声挤着这办公室,习惯性的头痛又来了。

怔怔的看着桌前的那一束红玫瑰,恬静的卧在那儿,妈的,虚岁三十了,原来人真的会走入这魔咒般的数字。

身旁的人采蜜般的划过,总没个闲,用着现在去换取未来。对我而言,所有的过去大概只换来一辆neon,而未来,却没了力气再去想。

伸手擦擦渗在额际的汗滴,顺便用指腹压压那没用的脑袋瓜,接触着,那属于三十岁的肌肤,只觉得凹痕已隐隐刻入其中,一时间认为这比neon要来的具体多了。这令我微微发噱。

随手翻动着花旁的小卡片,嘴角不免扬起微笑。

「干嘛呀,你还在沉醉啊,怎么样,今晚跟你这个新的小马子到哪儿去庆祝啊?」被小黄这个著名的扩音器撞见此情此景,不免让我露出些微窘态。

「没什么啊,还不是那一套。」急着结束话题。

「哎,真幸福唷。」又带着文件远去。

真─幸─福─唷,这句话,一个字一个字的飘落在这些红花上。

是啊。

能够成为一个善于伪造文书的大诗人,我,是应该觉得幸福了。

看看表,离下班时间只剩三十多分钟,干脆整理整理东西,想提早离开这儿。

「别操劳过度哦!」小黄又再一旁笑吟吟的看着我。

白了他一眼,我自顾提了花离去。

迎面而来的女人带着笑意的看着我手上那束花,我读出了她的轻蔑,便挥手把花砸在她粉糊的脸上,艳红的残花粘在她丝丝血痕的脸上,我感到无比的快感。

可惜我没那么做,只是将花摔在前座,准备开车。看着它干枯杂乱的模样,一点都让我回忆不起早上在花店看到的是同一束。

「被利用过的东西都不值钱。」我想起那个男人不屑地对我说的这句话,原来一点也不假。

我让自己陷在车阵里,看着霓虹灯在渐暗的市街中闪动。我开始搞不清楚究竟要把车开到那里去。

想找个人吃饭去,却呆在公用电话前,一个号码也想不出来。瞥见身旁一个人不耐的盯着我,索性撇过身去挡住他的视线,伸手按下117。「下面音响十八点四十九分二十秒???」很好,她总是没让我失望过。

五十四分时我挂上电话,回头那人已不知去向。

晃着晃着我经过面包店,进去看着冷藏柜叫小姐给我拿个黑森林蛋糕。「需要几岁的蜡烛呢?」我想两支,两支就够了吧。于是她很亲切的收了我的钱,我则提了蛋糕出去。

决定一个人去吃西餐,我饮着牛尾汤啜着波尔多红酒,姿态优雅而从容,我让那些来用餐的女人了解到坐在她对面的男伴是多么粗鲁而庸俗。

但是迎面而来的人却把我的蛋糕差点撞得掉下去,回头骂了声干,还是去公司逛逛吧。

走了两圈我停下脚步,实在是太早了,人影稀稀落落的。

然后我看到他的背影。

他就坐在石椅上,头也不抬。路灯映着他紧绷的T恤,透露出年轻的质感。开始有了点兴趣,绕到暗处观察着他,只见他低着头死命啃着面包,偶尔又用余光扫着四周。呵呵,好一只青春鸟。用双手抹抹头发,我走向了他。

接着我把花跟蛋糕都丢到后座,让他坐上了车。

爬了五层楼使我有点喘,稍微休息一下,我开了门,一股闷闷的汗臭飘过,不晓得是身后的他还是我多日未洗的衣服。赶紧去打开了窗,湿热的风便透了进来。

我动手解开衬衫的扣子,回头说:「喂,先洗个澡吧。」却只见他呆呆的站在门边,吭也不吭一声。心下暗爽,今天可捡到了朵清纯小百合,便过去把门关了,放好蛋糕,接着放了卷录像带,吹着口哨,走进浴室。

贴着镜子,我检视自己的脸,总觉得双眼底下的纹路又深的许多,拿水拍一拍,看起来还算好。

扭开水龙头,我跳着冲进水柱下。

墙壁上,马上挂满点点水迹。

之二

你也知道,七月的风都是这样吹的???

我手掌托着脸颊,昏沉沉的,等着时间过去。闪了个神,原子笔便从指间掉落到地上,抬头看了看四周,已有一些人向前涌去。看看表,没错,时间是到了,捡起笔,收好其它文具,抹了抹那因汗潮而绉褶的试卷,在人群里将考卷交了出去,一步一步的踱出试场。

提着装满换洗衣物的袋子,穿过树荫下簇坐的人们,我离开了成功的大门,一个理着平头的男生急着发解答给我,我晃了一步,与他擦身而过。五点多了,太阳还是不死心的暴烈着,凉凉的T恤贴在身上,一股汗味紧追着我,使我觉得自己像一条晒干的咸鱼,在这样的午后独自向火车站游去。想想也大半年没见过爸妈了,是该回去给他们看看。爸不是常常说凡事老天早已注定好了吗,就拿这句话来搪塞他们对成绩的关心吧,反正这辈子注定是一个没什么用的人了。

SEVEN-ELEVEN就在前面,想掏个零钱来买点什么,一把抓出来却看见一个塑料套躺在铜板上,里面仔细叠好的符令是爸两个礼拜前用限时挂号寄来的。「孔明先生都答应要帮你了,你自己也要争气点,不要让邻居说我连自己的儿子也救不起来。」爸在电话那头认真的说着。哈哈,这会儿你的法力失效了吧,我开心的将塑料袋打开,把符令一片一片的撕下,沿着人行道一路散落,去吧去吧,保佑这些红砖们高中状元。

火车站内有着来来去去的人,我永远永远也搞不清楚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人须要远行,难道目的地充满着新希望吗?我怀疑。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的。我讨厌回家,讨厌木门上方吊着的大环香使家中永远都弥漫着香烟袅袅,墙壁甚至都被染成了死气沉沉的咖啡色,而那一尊尊长像不甚高明的神像及那醒着时就可听到的木鱼声铃铛声都在在使我憎恨。我也讨厌爸穿著肚兜抓着剑赤着脚在地上跳来跳去的怪模样,当他含着一口水向来求助的人脸上喷去时,我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呕心不过的一件事。

看着时刻表上的车子都会直达我家,我开始嫌恶起来,台北多好玩呀,那像我家那鸟不生蛋的破地方,还是先去填填肚子,慢慢回去也不迟。下了决心,我又提着包包走出火车站,天已渐渐暗了下来,跟着人群我走上天桥,一边想着要吃点什么才好,麦当劳、吉野家?好象都太贵了,还是去圣玛莉买根法国面包啃啃,我最喜欢法国面包了,三四十块钱可以咬大半个小时,经济又实惠。想着想着我来到新光三越广场,高楼吹下的风把我的T恤鼓的大大的,我感到十分愉快,也许是为了待会儿就能吃到的面包。但错只错在我不该在等着过马路时转头去看开过来的车子。

但我的确是转过头去看了,于是发觉黄澄澄的历史博物馆座落在那一头。我的心开始痒了起来,挑着黄澄澄的面包时我只想着黄澄澄的博物馆旁边传说中的莲花池,我就要离开了,也许从此回不来,我好象应该去开开眼界,但又好象不应该这么做,我提着面包,边走边想也依然打不定主意。

他在洗澡,水声哗啦哗啦着。

看着屏幕上那两个男人,我不禁吞了口口水。想起以前小时候学着村里其它人偷看别人洗澡,总觉得他们洗到那边时胯下张开开的动作十分可笑。有一次,一个男人死命的搓着那里,害我忍不住笑出声来。结果邻居一状告到爸那里,让我差点没了半条命。「你到底有没有羞耻心?还是偷看男人,我的面子都被你丢光了,你怎么不去死还干脆点?」爸气呼呼的又用竹竿补了两下。「家门不幸。」那几尊神像眼睁睁的看着这场好戏。那年我才十一岁,早知道就忍住笑意,慢慢看着他吟哦再继之以全身颤抖,那肯定会带给我更多的乐趣。

浴室的门霎然打开,我全身紧张起来,只见他慢慢跨了出来,全身湿淋淋的没穿任何衣服,日光灯照着他身子有点惨白。我看见水滴一滴一滴的在榉木地板上荫成了一大块。「你真的不打算洗一下吗?」他对我说。我也许回答了,也许没有,只知道他慢慢迎向了我。

他一头湿湿的头发贴在我颈上,不断的吮着我胸膛,浓浓的洗发精味充满我鼻子,我也试着伸手去抚摸他,有一点发抖。忽然他将挂在我胸前的平安符丢到我头旁边,更猛烈的舔下去。抓着他湿滑的背,我看见爸在焚烧的纸钱堆旁跳动着,汗水在他的背后涔涔的滴下来。我知道,一定是那些神告诉了他我所做的事,我知道我一点也藏不住,这次不再是竹竿了,他拿起桃木剑不偏不倚的刺进我心窝,也不管我大叫不要ˉA血就沿着那把剑一滴一滴的在门前的水泥地上荫成了一大块,浸着那堆火,直到熄灭。我知道的。

之后

在台北市一间小小的顶楼加盖屋中,有一个人,还有另一个人躺在床上。其中一个人好象想起什么,从床上跳了起来,走到冰箱前把蛋糕拿了出来,小心奕奕的打开盖子,插上两根红色蜡烛,点着后把灯全关了,摇摇晃晃的火光在床上停了下来。

「今天是我生日,祝我生日快乐吧。」他向另一个人说。沉默了好一阵子。

「今天是我忌日,也祝我忌日快乐吧。」另一个人说。

吹气声中,室内归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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